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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汇编20篇)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所以小编整理收集了相关的学习宪法知识做美宪法少年作文,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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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与宪法同行征文

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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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十二月四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及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促进法治西乡建设,今日九点,由中共西乡县委、西乡县人民政府主办,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办、县司法局、县卫计局联合承办的“12·4”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在樱花广场隆重举行。

本次宪法宣传日以“我守法、我行动、我健康,共建法治西乡、健康西乡、平安西乡”为主题,集中开展了四方面活动。先是举行了国家宪法日宣誓仪式;然后开展了广场万人签名活动;接着进行了沿樱花广场—樱花大道—北环路—莲花北路—樱花广场的万人健步走活动;最后结合平安创建、“两率一度”提升及创建“健康促进县”内容,在樱花广场开展了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和健康义诊活动,并把化肥农药种子、烟酒等商品和人民币真伪的识别纳入宣传内容,向市民们广泛宣传与之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深受百姓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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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我与宪法同行的征文

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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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法律,人们总有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法律与纪律、道德准则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要受交通规则的约束。“红灯停,绿灯行”,人人都知道,但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纠纷,可以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规则,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裁决。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

中学生的社会经验不足,却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又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财物,打架斗殴。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难题时,只相信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长者的劝阻。喜欢“先动手”,“后动脑”。直到发现闯了大祸,才惊慌失措。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的事情来。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

下面我讲个有关于迷恋电子游戏机的故事。王彬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成绩优秀,还是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王彬和同学商量怎样庆祝一下,有人提议去打电子游戏机,并说打电子游戏机特别新鲜、刺激。抱着试试的心理,王彬和同学一起去了一家电子游戏厅学打电子游戏。没想到这么一脚迈进,他就被游戏机迷住了。学习时间越来越少,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怎么办呢?他铤而走险,干脆去偷。他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附近的商店。有一次,他实在没有钱去打电子游戏了,就想到一家超市偷些值钱的东西去换钱。当时,超市里只有一位收银的老太太,没想到在出口处被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会使他丧失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了一个杀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我们要时时提醒自己,做一个尊法、学法、守法的好学生,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新世纪的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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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学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全文共 3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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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背景】

做好法制宣传活动,举行“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题班会,积极响应号召。

【活动目的】

1.通过班会,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完善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2.引起学生的现实关注,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将校内法制教育学习与社会生活实践:相结合,有助于学生自觉地提高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社会认识能力。

【活动方式】

班干部主持,师生共同参与,以讲解、朗诵、讨论、竞赛等形式展开。

【活动要求】

注重人人参与,讲究活动秩序,联系实际。

【主持人】

【活动地点】九年四班教室

【活动过程】

一、主持人开场导语,说明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意义。

甲:学习法律是社会进步对个人的外在要求。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们的生活与法息息相关。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不懂法、不学法的人在现今社会将寸步难行,无法立足,因此,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社会对人的要求。

乙:法制精神是现代人的一种内在修养。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的内在素质的内涵正在逐渐丰富。以前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现代人除了具有丰富的文化知识之外,还应该具有人文和法律精神。

甲:尊法守纪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

乙:尊法守纪是保护每个人个人利益的保障。

合:为此我们开展主题为“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主题班会。

二、《宪法》法律知识简介(学生10人)

主持人:《宪法》共四章: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10名学生带领同学们学习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案例结合,讨论法律案例

主持人: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都有十七、八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案例一:据《闽西日报》报道:2005年6月26日中午,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月17日,县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二: 2010年12月11日上午7点20分左右,楚雄市紫溪中学高二1班学生小阳与同班同宿舍同学小磊在男生公寓401室因发生口角冲突,小阳用刀捅伤小磊,另一名同班同宿舍的同学小宇在劝架过程中也被小阳捅伤,之后小阳割腕自杀。当学校领导赶到现场将3名学生送往州医院救治时,小磊和小宇经抢救无效死亡,小阳在医院包扎后被公安机关控制。

案例三:06年,一名19岁青年利用木马程序通过极复杂的手段,在三天内从一名网友的网上银行账户分16次盗走存款1.5万元。上午,黑龙江青年于龙因涉嫌犯有盗窃罪在朝阳法院受审。法庭上,于龙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痛哭流涕。被带出法庭的一刻,他回过头向旁听席上早已泪流满面的母亲喊了一句:“妈,对不起。”于龙实施犯罪时刚满18岁。据于龙讲,他上初中的时候曾在一家电脑公司打工,从事电脑配件工作。被捕前于龙处于无业状态。

案例四:06年,15岁的小杰是一名网络游戏的玩家,有一天看到化名“白天使”的玩家,竟然有等级相当高的装备,让小杰好生羡慕,小杰和“白天使”聊了起来,发现“白天使”竟就在不远的网吧,突然心声歹念,打算带着一群朋友前去,胁迫“白天使”将装备交出来…为了网络装备,不少青少年宁愿以援交、诈骗、恐吓手段来得到宝物,类似这样的案例,已成社会隐忧。

案例五:16岁的少年胡某在合肥市一网吧里玩“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坐在旁边的一同龄少年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向这位少年,致使其当场死亡。而胡某依旧深浸在暴力游戏中。

案例六: 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晓雪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电影,甚至夜不归宿。叔叔得知此情況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卻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案例七:“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都表现出惊讶,都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么和触及刑法呢? 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将路过此处的陈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因在缓刑期内,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但悔之晚矣。

案例八:16岁的男孩小华虽然从小爱玩好动,但学习成绩还算不错。这个年纪的孩子,爱打游戏机的挺多,小华也不例外。一次,在游戏机房里,小华认识了一群“哥们”。他们掏出一种白色粉末,围坐在那里吸,一副“飘飘欲仙”的样子,一下子就引起了小华的好奇。当“哥们”怂恿他尝一口时,小华毫不犹豫地伸出了手。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后来,为了弄钱吸毒,小华开始学会说谎,学也没心思上了,甚至骗起低年级同学的钱。

案例九:“我爸是李刚” 。 2010年10月16日晚,一辆黑色轿车在河北大学校区内撞倒两名女生一死一伤,司机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接女友。返回途中被学生和保安拦下,该肇事者不但没有关心伤者,甚至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后经证实了解,该男子名为李启铭,父亲李刚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此事一出迅速成为网友和媒体热议的焦点,“我爸是李刚”语句也迅速成为网络最火的流行语。

案例十:“药家鑫事件”。 21岁大学生药家鑫,深夜驾着私家车看望女友,途中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车后发现张萌在 看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拿出刀子,对张萌连捅8刀,致其死亡。

小结: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在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触犯刑律的事也屡有发生;而因缺乏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却不会保护,吃哑巴亏的人也确有不少。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和守法,更要学会用法。

四、讨论:青少年犯罪原因(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

沉迷网络,盲目攀比,交友不慎,沾染恶习,情感纠葛,模仿追风,骄纵溺爱,粗暴管教,流浪失控。

国家的有关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五、学习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杜绝犯罪。

1.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 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级也无所谓;

2.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3.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

4.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5.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语顶撞,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

6.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7.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 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

8.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 爱说空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

9.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 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 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

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

六、法律知识抢答

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竟答,法律知识竟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分(每组抽5题);抢答题答对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胜小队。知识竞赛题目由法律知识中抽取。

必答题: 共20问(略);抢答题: 共14问(略)

七、活动总结:

不管一个人的知识多么丰富,一个人的家庭背景如何好,当他带上法盲的眼镜时,就容易走错路,跨过法律的界线。让我们擦亮法律的镜片,让他们与法同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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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宪法在我心中优秀征文3000字

全文共 2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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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宪法在我心中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从上学到毕业后上班,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虽然也参加过很多学校组织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但一直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觉得法律是用来约束那些违法犯罪分子的,只要自己安分守己不做那些违法犯罪的事,法律等问题和我们没有太大关系。

直到有一次,我所带的六年级学生中,有一个家长觉得他女儿小学毕业了,所学的知识够用了(他觉得),可以出去打工挣钱了,就强制孩子辍学。经我多次劝说无效后,校长联合镇法庭的人员,给家长讲解了宪法及有关法律的相关知识,使家长明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1991 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依法制止家长让孩子辍学的事情发生后,我才深深思考:其实,我们生活中处处都要依法行使。因为我们对自己作为一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往往略知一二,虽然也在行使和享受权利,但法律意识较模糊,不懂得珍惜自己的权利,也不懂得尊重他人权利。法制观念较淡薄。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依法维权的意识也薄弱。我明白了,我们应该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通过后来主动的学习,我知道了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 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我们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确立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指导地位的重要意义,坚持以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党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

我们要把学习新宪法同实践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结合起来,同认真实施普法规划,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起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作为老师,我们不仅要自己学法、懂法,还要指导学生们从小遵纪守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他人。我要求同学们首先要努力学习法律常识,特别是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以此让自己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不要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与他人大动干戈,要做到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三思而后行;第三,要善于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让 守法成为学生的基本素养,并将它作为生活准则来时刻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希望学生能将"法"根植于内心,从而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

我们心中最神圣的法典是宪法 , 宪法在我心中 , 只因为我爱我的国家 , 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 宪法是社会和谐安定的法律保障 , 其核心价值在于实现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宪法的解释结果具有唯一性 , 这并不意味着宪法的内容是一成不变的 ; 相反 , 宪法内容是会随着时代发展而变迁。宪法根植心中的方式不是机械的 , 而是出于内心的真正渴望 , 出于对宪法中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等精神内核的向往 , 出于对宪法权威性的敬仰 , 出于对个人民主权利的追求 , 出于对国家、社会制度的疑惑 , 出于对宪政的民主程度的期待。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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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学四年级宪法作文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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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没有很好的法律法规,国家就不会和谐、安定。

以前,我总以为法律是大人们的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懂不懂法无所谓,后来,我在电视上看了一篇报道,对我感触很深,我领悟到,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仅要懂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报道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孩,天生有残疾,从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欢她,后来又给她生下了一个弟弟,生下弟弟后,女孩的日子更难过了,她吃不饱,穿不暖不说,她父母还让她去当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讨钱,把她当成摇钱树,邻居们实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门。后来民政部门取消了她父母监护人的资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学校去读书,并责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费,谁知她父母不但不给钱,还恶狠狠地说,就是不给钱,看你把我怎么样。女孩见父母如此无情,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她父母因犯虐待罪,受到了应有的制裁。可女孩心里并不高兴啊,她更多的是难过,为父母难过,为自己难过。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哪个同学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关爱和呵护。谁愿意起诉自己的父母?如果那个女孩的父母有一点点良知和爱心,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我想他一定不会如此虐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而对于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规则的人来说,只能用法律去约束他们,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我们不仅要自己懂法,还要宣传法律,让我们的父母和身边的人都知法、懂法。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能惩治坏人,也能约束自己,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学放学过马路不闯红灯,爱护公物等。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懂法、守法,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小学四年级宪法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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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学宪法讲宪法作文600字

全文共 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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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 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作了修改。宪法修正案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等。

遵守宪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阻塞交通的道路,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总令我们痛苦不堪。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数以万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几亿之多。谁曾想过发展的背后竟会有如此残酷的数据?面对死亡的悲剧,我们在埋怨,我们在斥责,想想那些因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是否要深思?面对车祸的原因: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等。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被无视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有人抱怨:"这禁止,那限制,没有了人身自由。"可是我们不难发现不遵守宪法的背后等待我们的是什么。只有遵守宪法,宪法才会保护我们。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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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宪法讲宪法观后感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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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

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

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

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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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学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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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题宪法在我心中

活动目的: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活动方法: 案例分析、学生共同参与讨论

活动准备:PPT课件、未成年人法律宣传的相关教育视频、相关案例

活动流程:

一、导入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行为。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十分必要。

二、一起来分析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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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征文

全文共 1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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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想通过一些真实的案例跟大家谈谈学法、知法、守法这一个话题。

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我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睬,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

针对以上案例,说明以下几个关键词:

1、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认年龄段。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16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3、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

(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4、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同学们,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今天我们之所以要提倡学法,是因为有些同学法制意识淡薄,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构成犯罪,也不知道未成年人犯罪后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会守法。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法是指人们的一切行为准则、规范。它不仅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且包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如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学生守则等等,从广义上讲这都是法。守法要从小做起,从遵守身边的规章制度做起。让我们把握今天,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生命,珍惜自由,做一个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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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宪法讲宪法作文600字

全文共 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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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宪法》,我们就会认为这些东西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其实,《宪法》就在我们的身边,在我们每天生活的点滴之中。

《宪法》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希望让未成年人严于律己。

我的身边就有一些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活生生的例子。几个初中生沉迷于网络游戏中,整天泡在网吧里。身上的钱花光了,就将罪恶的双手伸向身边的人,向未成年人勒索钱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这些不良少年逃不过《宪法》的制裁,被送去少管所进行劳教。这真是恶有恶报啊!他们轻视《宪法》,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上了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绝不能像故事中的少年那样以身试法,触犯了法规,到时候后悔莫及。

还有一个实例。一个中学生,新买的电动车被盗了,心里感到很不平衡,报复的心理促使它产生了邪恶的念头,于是进行还击。他多次偷盗电动车和摩托车,成了臭名远扬的“江洋大盗”。纸是包不住火的,一次在这名未成年人准备作案的时候被民警抓个正着,当场擒获。事实证明,谁把《宪法》当儿戏,谁就必定倒在《宪法》之下。这位中学生戴上了偷窃的罪名,从此他的人生便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笔,就像一张雪白的纸张滴上了乌黑的墨水印,很难再擦掉了。我们同样作为中学生,不应该有不健康的思想,因此我们现在如果多学一些《宪法》知识,懂得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合法的,要做到对于违法的事应该及时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身心健康地成长。

我认为,现在的未成年人应该学法守法,从小抓起,对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多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进入《宪法》、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等行为。

只有做到这些自我保护措施,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人生价值,遵守《宪法》,让《宪法》与我同行!让《宪法》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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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宪法观后感500字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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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第10个全国法治宣传日。晚上,我怀着感恩的心情观看了中央电视台的《十大治人物颁奖典礼》现场直播,那些令我们大家尊敬和感谢的法治人物鲜活地展现在观众面前,深深地被感动。他们既有个人,也有集体。他们来自于社会各个层面,具有不同的职业背景,年龄层次,教育程度,他们的故事也呈现出丰富的内容与形态,种种不同的基础上,有着一个基本共性——他们承载了中国的法治进程中的点滴进步,他们用实际行动推动了中国的法治进程。

2003年,一群农民工来京打工,可楼盖完了,一年的辛苦竟然得不到一分钱的回报。500名在京的农民工,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打赢了官司,要回了被拖欠3年的500万工钱。被拖欠的是500农民工的工资,更是500个家庭的冷暖。他们主动拿起法律的武器,引发了一次公益维权的接力。法治,让他们有尊严的劳动,感受劳动者的光荣。

吉林通化志愿者张宝艳自费开办公益网站“宝贝回家寻子网”并建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目前成员2万余人,已找回走失孩子60多名。2003年全国两会期间,协会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修改相关法律的建议,体现了现代公民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010年1月12日,海地发生7.3级地震,在海地执行维和任务的李钦、钟荐勤、和志虹,与中国公安部的另外几名警员不幸被埋。因为和平,他们把异国作为家乡,海地,8位中国维和警察,以生命铸就了和平。十年维和,他们用责任履行了国家的庄严承诺。

虽然评选出了十大法治人物,但是他们都是用自身的力量推进中国法治建设的杰出代表,她们的行动也必将带动更多的人投身到法制建设当中,并将不断地完善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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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国家宪法日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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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每年的12月4日都是我国的国家宪法日。观看完国家宪法日,相信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下面我们来看看一篇国家宪法日观后感范文吧!

在工作空闲之余,我认真的学习了的宪法修正案和相关的宪法方面的知识,下面就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

这份修正案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时代气息浓郁,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必须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政治主张,通过修改宪法的程序,将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变成国家意志。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4次修改,都是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后,在执政党确立了新的指导思想和制定了新的行动纲领的前提下,通过修宪,及时地反映执政党的最新执政理念。此次修宪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二、从修正案的内容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宪法的指导思想。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宪法的灵魂,是引导国家各项工作和实施宪法的指南。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矗。

二是进一步明确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在宪法中规定经济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之一。现行宪法制定时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时期,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很小,宪法没有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宪法修正案把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纳入统一战线的范畴,表明我国政权的基础扩大了,合法性增强了,对于维护国家稳定,保护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陈晓红

20XX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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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学习宪法征文600字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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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同时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constitutio,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古罗马帝国用它来表示帝王的“诏令”、“谕旨”,以区别于市民会议通过的法律文件.欧洲封建时代用它表示在日常立法中对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的确认,含有组织法的意思.英国在中世纪建立了代议制度,确立了国王没有得到议会同意就不得征税和进行其他立法的原则.后来代议制度普及于欧美各国,人们就把规定代议制度的法律称为宪法,指确认立宪政体的法律.

“宪”、“宪令”、“宪法”等词在中国古代典籍中与“法”同义,日本古代“宪”也指法令、制度 ,都与现代“宪法”一词含义不同.19世纪60年代明治维新时期,随着西方立宪政治概念的传入,日本才有相当于欧美的概念出现.1898年,中国戊戌变法时,以康有为为首的维新派要求清廷制定宪法,实行君主立宪.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从此“宪法”一词在中国就成为国家根本法的专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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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宪法同行征文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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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听过,一个利欲熏心超市老板,为了钱财,绑架富家孩子,谋财不得竟将其杀害,一个正值花季的少年就这样远逝;几个六年级学生因说脏话,得罪了一群不良少年,一时愤怒,竟举刀杀害了他们……多么让人痛心的事例啊,都是在为了自己的前提条件下,而抛弃别人!

记忆再慢慢的回放,多少人因无视红绿灯的存在,而丧失了生命;又有多少人,为了钱财,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还有多少人,因一时的愤怒,残害了别人的性命!

如果我们用理智的态度去对待,是不是可以避免发生一个又一个这样可怕的悲剧呢?如果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呢?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心中!快乐就在身边,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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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个人观后感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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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的午时,我校在操场上举办了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报告会,听后使我受益匪浅。首先是马主任讲的其中一个事例是这样的。有个男孩逃课是家常便饭,屡劝不改,之后索性辍学了。又结交了一些不务正业的街头小混混,整日游手好闲,从家里拿钱消费。其母只好托亲戚给他找了份工作,可他不领情,仍旧猫在家里,并从花鸟市场买了一只兔子回来,整天窝在家里,想宝贝似的照顾它,母亲没有给他好脸色看。有天他回家,看见笼里的兔子死了,他泪流不止并且以为是他母亲蓄意杀害的。他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决定为兔子报仇。那晚他母亲下夜班回来,他残忍的将她杀害,并抛尸山野。他将自我的亲生母亲杀害这是天地不容。

马警官从众多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我们不就应做的事,告诫我们要“好习惯,早养成。”

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在学校里,做一个好学生,在家庭里,做一个好子女,在社会上,做一个的好公民。我们要慎重交友,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消防叔叔告诉我们遇到火灾时如何逃生。首先,不能惊慌,要打消防电话“119”,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逃生,逃生时不能乘坐电梯,不能贪恋家中财物而不逃生……生活中处处存在危险,只要我们懂得法制知识,就会更加安全。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让我终身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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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献礼宪法日电影《黄克功案件》观后感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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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本片,有些人的第一反应是“映射现实”。其实《黄克功案件》还真算不上是映射现实、借古讽今之类。现在国家打老虎打得起劲儿,今天的头条新闻就是把周永康开除党籍。这么光明正大的现实,何需映射和讽刺?反而需要力捧、鼓掌、助威、摇旗啊!于是乎,《黄克功案件》更像是在配合现实,而非映射现实。不知道是有幕后高人执子先行,还是主创有政治远见,总之《黄克功案件》如此内容的电影,在如今这个时间上映,形成了文化娱乐与党政行动的高效配合。说有人下了这盘棋,真是合情合理的“阴谋论”哈。

从形式上看,《黄克功案件》的导演王放放,在创作本片的过程中也有自己一盘野心棋局。电影局局长张宏森曾表态:“把主旋律变成类型片。”在如此官方的姿态下,王放放成功地将主旋律的故事内容,拍出了美剧般的观赏形态。在本片之前,主旋律影片已有《近距离击杀》、《一号目标》这样的类型片化尝试。这里边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王放放显然在用自己的才思,努力实践着。

本片剧本由两获金鸡奖最佳编剧奖的,内地最牛编剧(没有之一)王兴东操刀,摒弃了传统主旋律的假大空,聚焦于一桩红军干部的杀人案,从而将影片塑造成了一部法庭审判的类型片。本片由起疑、侦破、审讯三大部分构成,以情与法、罪与罚为主要矛盾冲突,并在“赦与杀”的关头达到戏剧高潮。王家卫照明团队营造的气氛虽然压抑,但是整体推进节奏很快。群像式人物的内心活动复杂且细腻,全部由人艺前辈出演,自然流露、时刻走心。

由于运作周期的问题,三天拍一集的国产电视剧,永远难望美剧项背。可是电影却不一样。电影有足够的资源来保障质量。和我类似,王放放的专业也是化学,入行也先做编剧,不过人家如今已经做到导演了。这种经历的人,做导演往往会带着极强的逻辑思维。他在拍摄《黄克功案件》的时候,连对话戏都做了故事板,而且每场戏都有实际场景图做参考。这种严谨的拍摄方式,令影片的细节极其考究,滴水不漏。知识分子精英,就是这么任性,把历史和主旋律,都拿来抒发自己的才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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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观后感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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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新宪法同马克思列宁主义一道写入宪法,把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提供了宪法保障。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十一届三中金会以来,我们党指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科学理论、正确路线和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坚持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宪法》的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纪检监察业务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的具体表现。作为一名基层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为生产一线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基层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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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宪法教育观后感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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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他规定了我国公民所享有的广泛基本权利。而当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我们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宪法以民为本。

宪法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关注和保护。 第一,宪法修正案确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把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上升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由党和政府上升为国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对于保障人权,推动我国的宪政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完善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拥有的私人财产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的生产资料,人们对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财产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

这次修改,一是规定了国家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的职责;二是用“财产权”取代了原条文中的“所有权”,明确了“私有财产权”的概念,私有财产权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三是规定一切合法的私有财产都受保护,公民的生活资料受保护,公民的生产资料也受保护;四是规定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制度。 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社会保障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14条中增加一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样修改必将有力地推进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更好地保障公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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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与宪法同行的征文

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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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素质如何,就关系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如:赌博,斗殴,偷窃……

我们应该踏踏实实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自爱自重,珍惜自己,在一生中对社会有作为,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与法

同行。在我心中,一直有一个小故事教育着我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在南京公安机关的预审室里,17岁嫌疑人小力供述他们的违法犯罪事实:两年前我带着录取通知书来到学校报到,同宿舍6个同龄的同学成为好朋友,好“哥们儿”。不久,我们耐不住学校严格管理的业余寂寞,大家一商量就决定溜出去“热闹热闹”。从此,我们经常是集体翻墙头出去喝酒抽烟。

日久天长老是喝酒抽烟,大家都有点烦,再说家里给的钱老是这样花也不太够。一天晚上,几个哥们在外面喝啤酒,也点不起什么菜,都觉得很无聊。当时有人说,老是这样不好玩,咱们不如顺便去“拿”点东西。借着酒劲大家都很赞成。

从那以后,他们时常夜里酒足饭饱后,就一块到附近一些中小学校行窃。起初,他们盗窃也还算有点节制,只是“拿”些铅笔、橡皮擦、牙刷、毛巾和书本等,不“拿”太值钱的东西。

后来,经常作案胆子就大了,什么值钱就“拿”什么,几个哥们儿有福同享,作案时互相提醒,每次都很顺利,对仅仅到中小学“拿”点东西不感兴趣了。最后一次大家商量,快毕业了,今后要分配到不同单位,6个人没机会一起“拿”了,决定干点大的,就去了那家手机店。

因为他们几个是“铁哥们儿”心齐,有事经常能互相“打掩护”,先后盗窃的财物达到将近1万元,学校和家长都没能发现。

是呀,那几位学生因为鲁莽和冲动,有侥幸心理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原本是祖国的栋梁变成了社会的负担。

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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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学习宪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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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按照学校的要求,我认真的学习了刚刚颁布的宪法修正案和相关的宪法方面的知识,又听了汪副校长作的专题发言,使我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这次修改宪法,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新宪法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写入宪法,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提供了宪法保障。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十一届三中金会以来,我们党指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科学理论、正确路线和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坚持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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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12·4宪法宣传日法律知识作文:弘扬宪法精神

全文共 1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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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精神可谓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之魂。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这个政治纲领性文件起草的说明中所指出的那样,“依法治国,首先是以宪治国; 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他还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如此推崇宪法,在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历史上是没有先例的。根据这个思路,决定提议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重要公职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并主张采取其他制度化的举措展示宪法的尊严、保障宪法的实施。

什么是宪法精神?

按照四中全会的表述,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从中可以解读出三种基本内涵:(1)宪法是党和人民双方意志的浓缩形态,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基本共识和整体框架。在这个意义上,宪法精神必然与某种性质的社会契约或者政治承诺联系在一起。(2)宪法通过科学的、民主的程序而制定,也必然受到这种程序的保障。在这个意义上,宪法精神必然与国家秩序的合理化和正当化联系在一起,主要是指不同主体之间的沟通理性和反思理性。(3)根本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效力,为此要“坚持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形成一个以宪法为顶点的法律规范体系。在这个意义上,宪法精神必然与反特权、“规范和约束公权力”联系在一起。换言之,宪法精神就是保障人权以及公民基本权利。

不言而喻,全面深化改革需要顶层设计,而顶层设计以社会的基本共识为前提条件。在现阶段的中国,基本共识只能到宪法中寻求。因此可以推而论之,宪法精神应该也有可能理解为整个社会的最大公约数。惟其如此,宪法具有包容性,构成国家的整体框架。惟其如此,宪法具有正当性,规定主权和人权的存在方式。惟其如此,宪法具有操作性,成为全民的行动纲领。显而易见,只有当所有法律规范都奉宪法为圭臬时,才能实现法制统一,才能把国家秩序建立在普遍承认的基础上。没有这样的宪法精神,法治就不可能成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顶层设计方案的可靠保障。

怎样弘扬宪法精神?

四中全会决定实际上把宪法作为判断良法还是劣法或恶法、善治还是庸政或苛政的主要尺度。为此,决定特别强调要提高立法质量,“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并且要求“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鉴于我国目前存在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陋习怪相,四中全会决定还重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从有关叙述还可以合乎逻辑地推演出这样的结论:为了切实维护宪法精神,必须建立适合中国现实需要的违宪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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