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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最新20篇)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所以小编整理收集了相关的学习宪法知识做美宪法少年作文,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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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反邪教学宪法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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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妈妈说按照黄老师的短信通知,要专门跟我一起来学习了解“宪法”。

妈妈告诉我,今天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因为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所以每年的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法。宪法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权益受到保护。宪法中有一些规定是跟我们小学生有关的,例如:宪法规定了我们小朋友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每个人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也有休息的权利;我们儿童是受到国家保护的,等等。妈妈说宪法的内容还有很多很多呢!我们小学生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小公民,在学校学习就要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纪律;在社会上要遵守公共秩序。

通过这次的学习,我知道了宪法的重要性,懂得每个人都应该知法守法。我要力争做到:在校是个好学生,在家是个好孩子,在社会上是个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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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弘扬宪法精神征文2000字

全文共 1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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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一句响亮的政治口号,而且是跨越宪法学、政治学与社会学的极富哲理的最新命题,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宪法是规范、限制国家权力,保护、保障人民权利的法律。宪法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划分、国家权力的运作与公民权利的保障。所谓宪法精神,指的是人民权利高于国家权力,国家权力从属于人民权利,即人民主权。正是基于对宪法的理解,伟大导师列宁曾一阵见血地指出,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

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的新型宪法,是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人民主权同样是我国宪法的精神。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江平先生曾极为精辟地指出,所有的公法都写着两个字,那就是“限权”;所有的私法都写着两个字,那就是“维权”,所有的社会法都写着两个字,那就是“扶弱”。因此,“限权”、“维权”、“扶弱”应是我国宪法精神的具体体现。

新世纪新时期,要弘扬宪法精神,就要依照《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权;就要依照《宪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就要依照《宪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使公民的人身、人格尊严和住宅不受非法侵犯;就要依照《宪法》第四十一条,保护公民的监督权;就要依照《宪法》第十三条,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就要依照《宪法》第三章第一节和第五节,真正落实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作为国家和地方权力机关的地位;就要依照《宪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使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真正对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负责;就要依照《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使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真正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总而言之,就要求依照《宪法》第五条,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就要求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新世纪新时期,党中央向全国各族人民发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号召,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响应、衷心拥护、坚决支持,神州大地已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热潮。

和谐,是中华民族的道德要求和传统美德。今天,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权利观念、主体观念和利益要求有了较大程度提高,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是,由于少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道德观念缺失,以至于因利益问题产生的不和谐现象逐渐增多。在正在奔向小康社会的当代社会主义中国,仅有物质富裕是远远不够的,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万万不可遗忘。因此,党中央适时向全国各族人民发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号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求处理好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要处理好这三方面的关系,一要依靠党的政策,二要依靠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美德,三要依靠宪法和法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妥善处理因利益问题产生的各种纠纷,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形成人人心情舒畅、个个关爱他人、互谅互让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年,包括我省在内的全国各地公、检、法机关开展的大接访活动,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此举解决了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积案、陈案,人民群众欢欣鼓舞,也进一步提升了公、检、法机关的整体社会形象。

弘扬宪法精神,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弘扬宪法精神。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弘扬“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源泉,国家机关及其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这一宪法精神;必须使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自由权、财产权和监督权不受侵犯,并落到实处;全社会尤其是国家机关及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依照宪法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运作,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各级人大的监督。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把弘扬宪法精神与构建和谐社会紧密结合,我们就能真正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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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杰克逊尊重法律——宪法和法律是人人必须遵守的规则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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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鲁·杰克逊是美国第 7 任总统。 1814 年,美国军队与当时的英国侵略军在新奥尔良地区展开激战。当地的一位报纸编辑对杰克逊的指挥很不满意,在报纸上说杰克逊“临阵怕敌”。在战争的关键时刻,杰克逊怕这位编辑继续发表类似的文章,涣散军队的士气,于是逮捕和监禁了这位编辑,后把接受编辑申诉的多明尼卡法官也一起关了进去。

没过多久,杰克逊指挥的“新奥尔良战役”胜利了。他取消了戒严令。被释放复职的多明尼卡法官却以“藐视法庭”的罪名发出传票,要杰克逊到庭接受审判。杰克逊放下手头繁忙的公务,立即出庭接受审判,并根据法院的判决,缴付了一笔罚款。当他走出法院时,一群为他抱不平的人围住了他。他们不能容忍小小法官竟审判赢得战争胜利的大英雄。然而杰克逊却心平气和地对他们说:“法官的判决是公正的。”“你们不仅不必为我抱怨这一判决,而且今后也要引以为鉴,牢牢记住,不要做违反宪法法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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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读宪法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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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是不可缺少的。因为有了它,社会才会安定;有了它,人们才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有了它,我们的家园才会和谐;有了它,坏人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总而言之,法律是人民安全的保障,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规范。知法、学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并且每个人都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来捍卫自己合法的权益,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公民。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即便是很小的事情都会用到法律。例如:在马路上靠右行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在十字路口听从交警的指挥……这些虽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事情,但是却都与法律有关系,这就证明法律一直都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没有深入地思考这些问题而已。作为小学生,我们虽然对法律的理解不够深刻,但是起码我们知道,在学校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一名遵纪守法,热爱学习的好孩子。

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这些都是优秀品质,我们每个学生都知道,但是能把这几点做好却很不容易。一些同学平时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慢慢地养成了不良习惯,长大后就很容易违法乱纪,使自己误入歧途,深陷囹圄。因此别忽视了小事,一些不经意的小事也许就是你步入歧途的导火索,会让你走向不轨的道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是古人留给我们的教训。

同学们,让我们知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永驻我们心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那样我们的前途将会一片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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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标语精选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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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二、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三、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

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五、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六、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七、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八、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九、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

十、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十一、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十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十三、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

十四、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

十五、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十六、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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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市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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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全面展现全市公安机关近年来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治公安建设工作成效,12月2日下午,市公安局在新区阳光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金祥参加了宣传活动。

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活动,市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毅指示由市局法制支队牵头,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市局法制支队重点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个宣传主题,积极组织协调各执法单位,印制法治宣传资料,制作法治宣传展板,定制法治宣传横幅,确保宣传工作顺利进行。12月2日下午,市局在新区阳光广场设立宣传点,抽调法制、交警、治安、经侦、禁毒、出入境、网安等部门10名民警参加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回答市民咨询等方式向广大市民集中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入境管理法》《禁毒法》等常用法律法规以及预防盗抢骗、远离毒品、电信诈骗等日常防范知识。刘金祥副局长亲临现场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手册和安全防范传单,教育动员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制,做文明驾驶的宣传者和实践者,向群众解释便民利民操作流程,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

据统计,在今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全市公安机关共设立宣传点6个,出动民警46名,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和资料35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9条,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公安队伍形象,密切了警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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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弘扬宪法精神征文3000字

全文共 4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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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这就对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新形势下,我们必须把宪法宣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

宪法宣传教育需要从宪法文本入手,学习和理解原文,这是非常重要的,这方面工作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同时,宪法宣传教育还应当把宪法同中国近代以来发生的历史巨变、同我们正在做的事情、同我们将要做的事情紧密联系起来,与时俱进地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讲好中国宪法故事。

第一,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中国近现代历史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光辉历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我们愈加感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不了解中国近现代100多年艰难曲折、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进程,就不可能真正认识中国宪法。

宪法问题在中国的提出,始于晚清。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立宪救亡、变法图存,成为那个时代志士仁人孜孜以求的目标。他们寄希望于按照西方宪政制度模式来改良改造中国,然而最终都没有取得成功。戊戌变法遭到了封建保守势力的残酷镇压,“六君子”血洒京城菜市口。晚清政府后来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重大信条十九条》,但根本不能取信于人,必然随着清王朝的终结一同消亡。辛亥革命结束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产生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具有历史进步意义,但也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国家和人民的悲惨状况。之后,又有“天坛宪草”,袁世凯的“袁记约法”,曹锟的“贿选宪法”,蒋介石的“训政时期约法”、“五五宪草”、“中华民国宪法”,等等。各种版本的宪法文件先后推出,各种政治势力轮番上场,但究其实质,他们都不过是想用宪法的形式装点门面,维护旧势力的反动统治,最终都逃脱不了失败的命运,为中国人民所唾弃。历史证明,在中国,照搬西方宪政制度模式是一条走不通的路。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开始对人民民主政权的总章程进行探索和实践,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新纪元。1949年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近代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为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进行的英勇斗争,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中国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历史变革。我国现行宪法,是在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于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我国现行宪法确立的许多重要制度和原则,都来源于1954年宪法和1949年共同纲领,是对它们的继承、坚持、完善和发展。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我国宪法是对中国近现代100多年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的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中国近现代关于宪法问题的历史经验的总结。紧密结合中国近现代历史特别是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光辉历程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就能够把宪法宣传教育引向深入,使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刻认识我国宪法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和历史必然性,深刻认识我国宪法的深厚根基和丰富内涵,在历史的启迪和传承中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自信和宪法自觉。

第二,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1978年,我们党召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我国现行宪法正是根据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制定的。同时,宪法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全国人大分别对我国宪法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实现与时俱进。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同时也是在宪法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下,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8%,从1978年的3645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56.9万亿元,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钢铁、水泥、汽车等220多种工业品产量居世界第一位,成功解决了世界1∕5人口的吃饭问题。人民生活水平持续大幅提高,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比1978年实际增长11.3倍,年均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比1978年实际增长11.9倍,年均增长7.6%。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982年的5.3年提高到2013年的9.3年。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基本建立全民医疗保险体系。还有许多数字、事例和标志性进步。总之,改革开放给当代中国带来了广泛的、巨大的、深刻的历史性变化,使中华民族大踏步赶上时代前进潮流。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取得的巨大成就,都离不开宪法的保证和推动,在一定意义上说,都可以看作是宪法实施的结果。何谓宪法的实施?那就是我们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宪法的规定做了宪法所要求做的事情,正确地做事和做正确的事,并且取得了巨大成功。这是改革开放的成就,也是宪法实施的成就,应当把这个情况讲清楚。我国宪法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产物,同时宪法又是引领、推动和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法治力量。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就能够把宪法宣传教育引向深入,使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刻认识我国宪法的巨大功效和重大现实意义,深刻认识我国宪法与改革开放同相伴、共命运的相辅相成关系。我们要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不断赋予我国宪法新的内涵和生命力,以宪法为引领,坚定不移把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向前进。

第三,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成果。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强调,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以宪法为国家根本法,从立法立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方面各环节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效和显著进步。我们严格按照宪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大力加强立法工作,着力解决有法可依问题,通过完备的法律推动宪法的实施。截至目前,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42件、行政法规737件、地方性法规8500多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00多件,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并不断完善,国家和社会生活总体上实现有法可依。我们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取得新进展,行政决策、执行、监督逐步纳入法治轨道,权力运行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我们建立起完整的司法系统,不断推进司法体制和机制改革,完善政法队伍管理体制,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我们在全社会持续开展普法活动,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推进各层次各领域依法治理结合起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我国宪法同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具有直接的、密切的关系。国家各方面的制度机制和行为规范,在法制上的直接体现,往往是各种专门的、具体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但追根溯源,它们都以宪法作为总依据,是宪法制度和原则的具体展开、延伸和深化,也是宪法实施的重要体现。紧密结合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成果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就能够把宪法宣传教育引向深入,使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刻认识我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至上地位和最高权威,深刻认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的重大现实意义,自觉增强国家根本法意识,在宪法的统领下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四,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国宪法同中国历史上的宪法、同国外的宪法相比,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它确立了一条通向幸福美好未来的正确道路,确定了一个激励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宏伟目标。我国宪法在序言中庄严宣告: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宣告,不仅明确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前进道路、领导力量、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等,而且也明确了我国宪法所担负的重大而崇高的历史使命。宪法所确立的制度和原则,依据宪法所确立和形成的各方面各领域制度机制、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都是为这一根本任务服务的。实施宪法的过程,也是实现宪法使命的过程。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最伟大的梦想,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责任。党的十八大提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回首中华民族百年复兴追梦史,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当前,我国发展形势总体上是好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实现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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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国家宪法日是哪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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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日期:每年的12月4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

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从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提出将这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到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因此,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做到依宪治国。

背景

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是不完备的。”在不少人的头脑中有一种观念,认为刑法、民法是比较严厉的法律,违反这些法律要受到制裁。但宪法好像是很“宽容”的,违反宪法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这种“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的观念相当普遍。其实,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这首先是由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决定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内容上来讲,宪法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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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学宪法讲宪法征文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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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是我们的共性。大学校园里方兴未艾、屡禁不止的课桌文化表达了当代大学生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的共同心声。但是,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自由不是恣意妄行,也不是为所欲为,而是相对的、受制约的。个性自由从一开始就受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自然规律;二是社会规则。逾越这两者的行为,都不可能尝到自由的甘果。法,作为人类选择、接受、沿袭下来的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规则,自产生之日起便与人们获取或丧失自由息息相关。

对于法和自由的关系,先哲们有过许多至理名言。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说过: 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近代法国启蒙思想大师孟德斯鸠进一步指出: 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马克思对此则阐述得更为明确,他说: 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性质。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可见,人们要获得真正的自由,就应该学习法律,掌握法律,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法律基础课正是一门帮助大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观点和法律的基本知识的课程

我们国家很早就开始了关于法律的宣传,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栏目,让我们更能接近并且了解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是仅仅这样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大学生,是未来国家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的程度,将直接关系到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中华民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因此,大学生,无论什么专业,学习法律基础,提高法律素质,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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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国家宪法暨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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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乾县开展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乾县”的国家宪法暨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该县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发放资料、设立宣传咨询点等形式,重点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平创建设、残疾人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进行了面对面宣传。宣传活动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6万多份,解答群众咨询300多人次,悬挂法治宣传标语、横幅30多条,摆放展牌250多块。

在12月份“法制宣传月”期间,该县还将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法制文艺精品制作、征集和推荐,窗口单位宪法宣传、宪法精神网络传播等内容丰富的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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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宪法在我心中主题征文3000字

全文共 2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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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赋予了我们最基本的义务与权利。就如同宙斯之盾,矗立于地面,就是行为之界;放诸于战场,就能阻挡越界之矛。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宪法在我心中主题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她承载着最大民意,她根植于法律源头,她有形又无形,她和我们关系万缕千丝,却又少为人们适用。原本这可以是一个元宵节灯会上的普通谜面,但她的至高无上,让人们敬而远之,以至于忽略了她几经风雨的修正,始终只为"人民"二字。这个谜面就是宪法,尊贵而平实的宪法,属于我们的宪法。

宪法赋予了我们最基本的义务与权利。就如同宙斯之盾,矗立于地面,就是行为之界;放诸于战场,就能阻挡越界之矛。

宙斯是希腊神话中的天神,他的盾在天阻剑,触地成墙。我们国家的宙斯就是人民,包括每一名普通合法公民在内的"人民"."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集中行使权力,人民代表来自各行各业,有知识分子、农民、企业家、文体明星、洗脚妹等等,她承载的是最广大的民意,维护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这样的全国人大有权对宪法做出修改,只有这样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对宪法做出解释。

说到宪法的制订,我们可以放眼认识一下其他国家。如美国的宪法,它制订之初经由大小诸州116 天的激烈讨论产生,但是其制宪会议的55 位代表,有9 人是种植园主,有15 人是奴隶主,有14 人曾任法官,有一半以上的人是律师,有29 名代表受过高等教育,是一场小部分新旧阶级领导者为主的势力较量的结果。最终,资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旧贵新宠的意愿在宪法之中得到充分表达。然而,"资产"之列的人毕竟是少数,多数依然是没有"资产"的。而我们的宪法,其"人民"的范畴却覆盖了绝大多数有和没有"资产"的。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宪法更有代表性,更值得尊敬。

我们宪法的至高无上,不仅在于出身,还在于这副久经打造的盾牌上呈现出的时代智慧。她记载了四次与时俱进的自我完善,犹如镌刻其上历史剑痕;她记载着1840 年以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变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犹如烙印其上的民族图腾。中华民族在曲折中前进,宪法也在曲折中不断完善。正因为如此,这样的宪法更值得信任,也更有未来。

这副信仰的盾牌,释放的是自由的力量,铸就的是权力的牢笼,看不到却又无处不在。

宪法赋予我们权利,正如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同时我们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们日常工作、生活点滴,都与宪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网上曝光某人在公交上不给老人让座的视频,有网友就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导致公民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自然信息公之于众,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虽然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宪法第三十八条保护着"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尽管我国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提出隐私权这个定义,但是未经任何合法授权,公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已然侵犯了宪法赋予公民的人格尊严权。这把本来指向"不给老年人让座"不良现象的利剑,在不经意间,伸得太远触到了宙斯之盾了,其本身演变成了一起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我们能在心中常树一面行为边界之盾,也许很多违法的行为在酝酿之初便被自行遏止了,因为她是令人生畏、默然止恶的。

不仅之于私权,之于公权亦如此。虽然未能如其他的法律法规那般被频繁地运用于司法审判实践中,但是没有一条法律条文,一个审判案例或一项政府举措可以违背宪法的基本条款。她时刻提醒着我们无论是从法律还是政治的角度,都是以人民的权力始终制约着国家机器的运转。"情系于民,利谋于民,权用于民"应是一切公权使用者的座右铭。正如,镌刻在"南通市政务中心"的入口处"为人民服务"五个鲜红的大字,它时刻告知着办事群众这里"服务行政"的理念,也时刻警示着工作人员这里"以人为本"的归宿。

公权力如何行使,不仅需要的行使者的努力,更离不开群众的支持。美国一个叫B ·盖伊·彼得斯的学者认为,只要有一个不完美的政府,人们就会持续不断地寻求理想的治理形态。如果这里的人们可以代表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那这句话恰巧与我们宪法不谋而合。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这正是我们寻求理想治理形态的路径,"群众路线".正如,"政务服务中心"这个政府接待群众最多最直接的机构,为了更好地实践"服务行政"的理念,每月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办事群众进行回访,并公布结果。公布的结果受到工作人员的极大关注,他们不但希望了解满意度,更希望了解不满意的是哪些问题,如何才能不再发生。这些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中提出如是看法值得思考: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应当不受抑制、充满活力并广泛公开。

"人民"创造了我们的宪法,但不能奢侈地躺在这最终之盾的庇护下,一劳永逸,等待折断的长矛,那样即使矛头掉落也能伤到自己。宪法能量的释放,地位的巩固,依赖我们对它的信仰和维护。作为人民的一份子,我们不能因为惰于行使,而放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力躺在历史的长河中锈。我们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造就一个有容忍雅量的"公",带领引导一群积极参与的"非公",疏通"中国梦"之路上的障碍,建造更多的道德之墙,树立更多的律法之门,在堵与疏之间筑起公平秩序之城,维护我们宪法的尊严,这是我们能为她做到的,谁都没有借口把自己排除在维护者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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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市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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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作为一部从小学课本里就出现的法律,它到底讲的是什么?什么是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宪法的适用原则有哪些?这些你不可不知的宪法常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最高行为准则、是国家的根本法。

二、什么是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宪法》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内容上,规定了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具有国家总章程的意义。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法律是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法律文件,只有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才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2、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3、爱护公共财产的义务

《宪法》第12条中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4、遵守劳动纪律

劳动纪律是劳动者进行社会生产劳动必须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是保护劳动者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5、遵守公共秩序

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是一项法律义务,也是一种道德要求,对于严重扰乱和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应视其具体情节,依法给予处罚和制裁。

6、尊重社会公德

《宪法》第24条规定: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我们在尊重社会公德的同时,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处理好个人、集体、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端正人生态度,崇尚高尚道德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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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宪法在我心中征文1200字

全文共 1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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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你触犯了法律,你便回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有一些人却以身试法,但是最后还是伏法。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违法呢?那还不是自己的好奇心太强和自己的控制里不够,而让自己吃亏,走是了绝路。才后悔莫及。

据报导,2008年X年X日,某地一初三学生王某在游戏机厅连玩一天一夜,后因没钱继续玩而与店员发生争执,之后被赶了出来。王某怀恨在心,次日夜里一把火烧进了游戏机厅……又有报导,2009年第一季度青少年误入歧途导致犯罪的人数比率比上年增加了不少……

这一笔笔带着血猩的案件在不断发生,发生在这个古老而又不断发展的中国大地上,着实令人感到伤痛。其实导致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就是法制观念淡薄。而法制观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所以,今天我就来谈谈法制。

法制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就是根据广大人民的意志而制定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其中包括立法、守法、执法、监督法律。这些权力也都属于公民。而对于青少年,在法制的庇护下成长,并带着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去维护法制又是十分必要的。

古云“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社会主义化的中国要长治久安必然要有法可依,更要有法必依,管理并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有序地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法制代表着权威与约束力。任何人都要被这权威影响,任何人都在法制的约束力下生活。然而,如果这个世界没有法制存在,又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没有交通法的约束,马路上的车辆肆意行驶,车祸遍生;没有刑法的约束,大街上坏人恣意偷抢,争执满是;没有工商的约束,市场上厂家任意造假,纠纷到处……多混乱,多可怕,湛蓝的天空也都因此变得浑浊。由此可见法制之重要性。国家有法制,对于我们青少年也尤为重要。在安定和谐的环境里,我们能好好学习,幸福成长。

法制如此重要,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显得极其突出。那么,应如何进行呢?我想有以下几点:

其一,要普及法制知识。目前中国有不少地方还相对较落后,一些教育部门对普法宣传的力度还不够,甚至有些偏远山区对此是一片空白,这即是导致青少年法制观念淡薄而诱发犯罪的因素之一。我们可以开展一些法制宣传活动,像每年12月4日是中国的法制宣传日,也可以邀请一些执法人员进行讲座组织法制演讲等。

其二,学校、家长、学生之间应多沟通。通过有关部门的调查统计,近三分之一的校园民事纠纷是来源于学校执行政策时,各方理解不一致此。沟通是人际交往中的重要部分。时常和老师沟通,才能更好地了解自己不明白的东西。除了单独沟通外,家长会是个不错的选择。家长会不仅是告诉家长学生成绩,还能交流心得,提出意见建议,使双方意志统一,青少年也就能更好地成长。

其三,是摒弃旧教学观,树立新理念。过去,大多数人都认为学好语数英理化就行,只重视“智育”,却忽视了最重要的“德育”。现代化的教育离不开德育,而法制教育是德育的一种,是重中之重。师长们也就要加强宣传,给我们多传授些普法知识。这又是第一点所说的普及法制了。

青少年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维护者、开拓者,都需具备法制观,这又需要学校这个培育人才的地方开展法制教育。其实,法制教育,即是一种法治精神,是尊崇和维护法制的勇力和毅力!愿大家,愿这个社会,都能具备法制观,不断发展,变得更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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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宪法同行主题征文

全文共 1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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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的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然而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我们还是青少年,只要不违法犯罪,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是因为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大家想一想,如果法律作用甚微,为什么公元前18世纪古巴伦王国国王汉穆拉比因他的《石柱法》——即众所周知的汉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如果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为什么拿破仑会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勿庸置疑。

学校本是青少年学习本领、提高素质的地方,应当是一片净土。但近年来,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校园暴力事件呈上升趋势,究其根源是学生有好勇、好胜和好动的心理。青春期正处于“情感上的急风暴雨”时期。在这个阶段,我们的独立意识增强了,力图摆脱对父母的依赖,对社会、对人生、对自己的未来生活的设计,都自有主张。这是每一个人成长的必经之路。但有的同学因自我中心意识太强,感情脆弱,承受挫折的能力差,一旦遇到挫折或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往往采用极端的方法来宣泄自己的不满。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上周六,学校组织高一高二两个年级去大兴新安管教所参观。一名受管教人员讲述了他自十六岁开始一直到现在二十六岁这十年来如何接触毒品,如何沉迷于毒品,如何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真实经历。听了他的发言,每一位同学都为他失去人生最美的年华失去最宝贵的自由感到惋惜,同时也对他能够浪子回头重新鼓起勇气找回自我感到欣喜与感动。

中学生社会阅历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是大人了,想脱离监护人独立行事,而有时又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指点。因此有的学生喜欢拉帮结派,在一些武侠作品的诱导下,重“感情”,讲“义气”,崇尚“为哥们二两肋插刀”。当他们在家庭、学校或社会上遇到难题时,只相信自己,信任伙伴,而听不进家长和老师的话。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胆大妄为,往往犯罪是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冷静下来,痛恨不已。

中国有句俗话: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作为中学生应作到“是非之人不可交,是非之事不可沾”。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中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愿同学们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明辨是非,健康成长,莫让黑雨污花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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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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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政治的权利。包括: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和批评、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

——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宗教信仰自由。

——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包括:劳动的权利,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特定人的权利。包括:保障妇女的权利,保障退休人员和烈军属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妇女、儿童和老人,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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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弘扬宪法

全文共 1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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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的实际,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通过不断提高司法能力,维护司法公正,切实在审判工作中贯彻宪法精神,落实法治要求;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和法制宣传工作,宣传宪法精神,强化公民的法制观念。近年来,人民法院为此进行了不懈努力。

一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保障公民权利、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宪法永恒不变的精神,就是要规范国家权力的行使,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保持权力与权利的协调与平衡。多年来,人民法院在宪法精神的指导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公正地行使审判权。

坚决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化解矛盾、调节经济关系的职能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在审判活动中,注意正确处理好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执行政策与执行法律、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3个关系;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抵御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公平地适用法律裁判案件,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不同地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还通过开展“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清理刑事超期羁押案件和民事行政超审限案件,推出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来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积极推进法院工作改革,完善落实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的工作机制。结合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认真总结法院工作改革的成功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完善社会主义审判制度,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为目标,着手制定新的五年改革纲要。今后几年,人民法院将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通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已有的改革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的深层次问题,建立一套完善的确保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工作机制。

三是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化法官队伍,为司法公正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抓好法官队伍的思想建设,积极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司法为民”、“司法公正树形象”等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表彰以“辩法析理、胜负皆服”为目标的宋鱼水,公正司法、以身殉职的蒋庆等法官队伍的先进典型,教育广大法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的责任意识,培育广大法官崇尚法律、忠实法律、公正司法的精神和品格。积极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学历层次和职业能力。

四是充分发挥审判工作优势开展法制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不仅要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还要当宣传宪法和法律的先锋。作为人民法院来讲,司法公正、依法裁判就是对宪法精神和法制观念最好的宣传。近年来,人民法院十分注重通过审判活动使法院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场所。结合审判工作,人民法院通过加强司法建议、指导人民调解、参与综合治理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让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必将形成一种追求公平、正义的强大社会力量,必然转化为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巨大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说,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人民法院不仅是实践者,也是受益者。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要以更大的热情、更加神圣的责任感,积极投入到法制宣传工作中去,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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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宪法讲宪法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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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现行宪法自1982年12月4日起正式施行,国家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依宪维权的社会氛围。强化全体公民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意识,让国家公职人员将宪法精神内化于心。

司法行政机关在加强宪法教育、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的职能作用。保证宪法实施,前提要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我们坚持把宪法宣传教育摆在首要位置,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

以宪法为依据,健全法律服务体系,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是司法行政部门的又一职责。我们将加快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健全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方便群众及时获得法律帮助。全力满足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法律需求,努力推动把法律援助事业纳入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尽力做到应援尽援。

近年来,全区各中小学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并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法治演讲、法律征文等社会化、情景化的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在现行教育体制下,学生对法律知识还缺乏相对系统的学习和掌握。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中央要求,以“法律进学校”为抓手,扎实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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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学关于宪法的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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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处的社会是有法律约束一切的,发律鼓励我们去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因法律让我们的国家变得长治久安,人民幸福美满。

在我上初2时,在电视上看导致一则新闻。一名男子在银行拿抢劫杀人之后,安然离开。之后,一段时间之后,致命男子又在其他地方杀人。这名男子胆子大了起来,光明正大的在白天杀人,人心晃晃。警察下达追捕令,学校发给我们一份。

几个星期之后,有人说他逃到我们这里。之后,我家旁边的人们不敢出门。但幸运的是过了一年,犯罪人终于被警察现场枪杀,这一起社会危害性极大的事件终于告一段落,家乡又恢复原状,而且还增了许多项目,每天晚上都会有人跳舞,有时还会有一些打太极。

我国的法律是不错,但在实行上还不太够完善,对于坏人却不能早早地将他抓捕归案,而让他在外继续抢劫杀人,造成人心惶惶,都不敢晚上出门,早早就把门关上,但我国警察们却尽心尽力,不幸劳苦的抓捕犯人,为人们造福,给我们一个安定的生活。

我希望我们国家能够继续实施依法治国这个基本方略。希望我国能够实现“依法治国”实现中国梦,给大家创造一个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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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宪法讲宪法观后感

全文共 4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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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宪法》的感想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 学宪法、守法律、做合格的好公民。在这学期宪法学学习中,我认真学习了宪法知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体目标,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党要“依法执政”。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又进一步阐明“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并把“依法执政”纳入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中。而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根基。

对1982年宪法进行的第四次修改是我国宪政史上又一个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次修宪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与讲法制的统一,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更加能够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修改后的宪法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指导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科学理论、正确路线和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坚持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在全面学习宪法的基础上,深刻理解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更好地学习和了解宪法。

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指导地位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和行动。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科学内涵,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在统一战线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重要意义,坚持党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党和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的科学内涵,在加快经济发展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进程中,依照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全体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

宪法具有指引和协调作用,指引作用是所有法律规范都共同具有的作用,它是指法律规范对人们的行为起到的导向、引路作用。法律规范通过明确而原则地昭示人们可以为某种行为、不能为某种行为、必须为某种行为、怎样为某种行为,从而使人们在行为活动中有明确的遵循。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当然具有指引作用。但宪法的地位和内容,却决定了宪法的指引作用具有自身的特点:第一,就指引的行为主体而言,它既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也包括公民个人。也就是说宪法同时指引着国家行为和公民的个人行为。宪法不仅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国策以及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而且还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些规定即为国家和公民提供了行动指南。第二,就指引的范围来说,它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宪法规定的内容并不只是国家生活的某一个方面或者某几个方面,而是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旦然在规定的详略或者抽象程度上会存在差异,但无不可以在宪法中找到原则、精神。因此。宪法指引的领域非常广泛。第三,就指引的效力来看,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母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第四,就指引的思想基础来讲,既然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那么宪法对机关、组织和个人行为的指引,实际上贯穿着民主的基本精神,或者说是通过对人们行为的正确指引,促进民主的真正实现,协调作用是宪法对于整体社会的作用。如前所述,宪法的内容涉及整个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因此,宪法通过调整各种社会行为,不仅使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有章可循,而且也使各个方面相互之间形成良性和谐的互动关系。

宪法还具有评价和宣传作用,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行为怎样,总需要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价。只有通过评价,才能判断其行为的价值和效果。法律作为一种标准和尺度,自然具有判断、衡量人们行为的作用,它通过判断机关、组织和个人的行为是否有效或合法,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是非标准,从而达到指引人们行为的效果。尽管所有社会规范,诸如道德规范、宗教规范、风俗习惯和社会团体的规章等都具有评价作用,但法的评价与其他社会评价不同,它具有客观性、统一性、普遍性、强制性的特点。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不仅与其他法律一样,具有评价作用,而且其评价作用还具有鲜明的特色:第一,宪法评价具有广泛性。如前所述,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也就是说,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主要方面,都能在宪法中找到评价的依据和标准,而其他法律则不可能。第二,宪法评价具有集中性。既然宪法集中表现统治阶级意志,是统治阶级管理国家和社会最基本的依据。那么宪法评价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综合评价。第三,宪法评价具有最高性。宪法是母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以它为依据,一切机关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必须以它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因此。宪法的评价具有至高无上性。同时,宪法不仅是评价人们社会行为的标准,而且它还具有宣传作用,它对于提高公民的思想意识,特别是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比如我国现行宪法的序言,通过总结我国近百年来的历史,特别是20世纪所发生的四件大事,对于人们正确认识历史,深刻理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必要性就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宪法正文中有关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规定,也将有力地促进人们公民意识的增强。

宪法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通过这次学习活动,增强了我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对我以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会继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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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宪法的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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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身边有着许多遵纪守法的事情,我的妈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又一次,妈妈送我去上羽毛球班。虽然路比较近,但是,课就要开始了,于是我们就骑电动车去。开了一小会儿,我们要过马路了,却发现,直行的绿灯已经闪烁了几下,变成了黄灯。当时我以为妈妈也十分着急,会加速冲过去的。可妈妈并没有加速,反而把速度减了下来,然后,慢慢停住。我又好奇有焦急地问:“妈妈,刚才时间还够,为什么你不冲刺,冲过去呢?”妈妈回过头来,说:“我们要遵守交通法则,黄灯要减速,不要为了抢一点时间用自己的命来做买卖。”又过了一会儿,我在妈妈,后面发现别的电动车都开过了马路,只有我们还在原地不动我怒气冲冲地对妈妈说:“妈妈你在干什么?别人都走了,为什么我们还不走。要来不及了!”妈妈对我说:“现在还是红灯呢,我们还不能走。”我头也没抬,说:“别人都走了,为什么还是红灯?”妈妈说:“别人看到左拐弯绿灯就开了。”“别人开了,为什么我们不能开?”我强词夺理。妈妈又说:“我们刚才如果开了,对面有人左拐弯,我们会被撞上的。”听了妈妈的一番话,我哑口无言。

那次打球,我虽然迟到了,但是我学到了不少交通知识,心里十分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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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观后感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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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第__个全国法治宣传日。晚上,我怀着感恩的心情观看了中央电视台的《十大治人物颁奖典礼》现场直播,那些令我们大家尊敬和感谢的法治人物鲜活地展现在观众面前,深深地被感动。他们既有个人,也有集体。他们来自于社会各个层面,具有不同的职业背景,年龄层次,教育程度,他们的故事也呈现出丰富的内容与形态,——他们承载了中国的法治进程中的点滴进步,他们用实际行动推动了中国的法治进程。

20__年,一群农民工来京打工,可楼盖完了,一年的辛苦竟然得不到一分钱的回报。500名在京的农民工,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打赢了官司,要回了被拖欠3年的500万工钱。被拖欠的是500农民工的工资,更是500个家庭的冷暖。他们主动拿起法律的武器,引发了一次公益维权的接力。法治,让他们有尊严的劳动,感受劳动者的光荣。

吉林通化志愿者张宝艳自费开办公益网站“宝贝回家寻子网”并建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目前成员2万余人,已找回走失孩子60多名。20__年全国两会期间,协会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修改相关法律的建议,体现了现代公民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0__年1月12日,海地发生7.3级地震,在海地执行维和任务的李钦、钟荐勤、和志虹,与中国公安部的另外几名警员不幸被埋。因为和平,他们把异国作为家乡,海地,8位中国维和警察,以生命铸就了和平。十年维和,他们用责任履行了国家的庄严承诺。

虽然评选出了十大法治人物,但是他们都是用自身的力量推进中国法治建设的杰出代表,她们的行动也必将带动更多的人投身到法制建设当中,并将不断地完善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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