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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株待兔扩写作文推荐20篇

种子是属于休眠状态的,怎么扩写种子作文?小编给大家提供守株待兔扩写作文,欢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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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写《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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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重阳节又到了,我躺在床上,客栈里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还是出去散散心吧!我走出客栈,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独自一人来回徘徊,人生地不熟,感到非常寂寞.街上鞭炮声连续不断,这儿响完了,那儿又开始,“劈哩啪啦”地响个不停.大街上的人三个一群,两个一伙,小孩子便偎依在妈妈的怀里……欢声笑语洒满了大街.每个人头上都插满了茱萸,带着香浓的菊花酒,和亲人们一起去登山,他们可真幸福啊!真羡慕他们啊!看到这种情景,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在山东的亲人们,记得上一次过重阳节的那一天,我和家人都佩带着茱萸,带着冒着香气的菊花酒,在路上说说笑笑,开心极了!我们终于登上了对面的那座山坡……

过了好长时间,我才发现,来来往往人山人海的大街空无一人,可能都去登高了吧!只有我,还在空荡荡的大街上走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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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最后一头战象》扩写作文_1300字

全文共 1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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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是一种富有灵性的动物,我是一头象,是一头英勇无畏的战象。曾记得二十多年前,我和我的战友们在西双版纳的打洛江畔前,和日寇打了一仗。打仗后,我的战友们都壮烈地牺牲了,它们被人们隆重的埋葬在了打洛江畔前,只有我,幸运地躲过了一劫,活了下来。战士们把我抬上了岸,给我治好了伤,把我养了起来。人们对我非常热情,还给我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嘎羧。

时光如梭,转眼间,二十多年过去了,我预感到:死神马上就要来临。我做好了去象冢的准备。望着湛蓝的天空,看着天空中那飘来飘去的白云,感受着徐徐的微风,我不由得想起了那些曾经和我并肩作战的战友们,我是那样的想念他们。如今,我也要去天堂了,我要去和它们相伴了。我的心中并没有恐惧,也没有任何的悲伤与难过。

第二天早晨,我准备去象冢了。我披挂上了当年战斗时带着的象鞍。临走前,人们都来向我告别,村长给我戴上了白纱巾,在我的四条腿上绑了黑布。我绕着寨子走了三圈,最后一次望着这个美丽的寨子,最后一次感受着这里的气息。

接近黄昏,我上路了。一路上,所有的一切都散发着熟悉的气息。走了整整一夜,我看到了,看到了曾经浴血搏杀的战场,看到了战友们的灵魂,看到了百象冢。

望着这里的一切,我仿佛又看到了当时敌我两方激烈的搏斗,仿佛又看见了当时的我和我的战友们的英武与勇猛,仿佛又闻到了硝烟和战尘的味道。前方是一条哗哗流淌的江。当时我们就是在这里战斗的,我的心里烧起了一团熊熊的烈火。我急切地来到了江旁,走进了江里,踩着这滚滚东流的江水,我回想起了二十多年前的事。

二十多年前,日寇与我们输死拼搏,作为一头战象的我,毫不犹豫地参加了这场革命斗争,在战争上,我被打了好几枪,只得躺在一块龟形礁石上,等着人们来解救我。我热爱和平、渴望和平的意识使我顽强地把生命坚持了下来,一直坚持到人们把我抬上岸。

想起这件事,我的心感动了,我为自己是最后一头战象而感到自豪。慢慢往前走,我看见了那块龟形的礁石,我异常亢奋,走上前,亲着这块曾经给了我帮助和温暖的大礁石。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感到兴奋、激动,我用象的语言,大声地向我的同伴们说:“我来了,同伴们,还记得我们在一起度过的那段时光吗?我们虽然不是亲人,可我们就像亲人一样相亲相爱。在那场战争中,你们光荣的死去,现在,我来陪你们了,我将和你们在天堂见面!”

由于我走的时候什么都没吃,已经走了一天的路,体力不支,但是我思念同伴的情让我坚持了下来。我选了一块平坦的草地,卖力地挖了起来。好几次我都差点晕倒在地上。慢慢地,坑越来越深,我跳了进去,继续挖,边挖边用鼻子把土块抛出来,我挖得越来越慢,抛得也越来越慢。我感到了疲倦,感到了一丝困意。我的眼皮越来越沉,终于,坑挖好了,三米多深。

啊!终于可以睡觉了。我倒在坑里,凝望着深远的天空,慢慢地,慢慢地,我闭上了眼睛,睡着了,这次,我不会再醒来了。梦里,我梦见自己走进了一个美丽的宫殿——天堂,在天堂,我遇见了那些曾经和我并肩作战的同伴们,有了它们,我就心满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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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守株待兔是贬义词

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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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stand by a stump waiting for more hares to come and clash themselves against it—trust to chance and windfalls

【释义】 比喻死守经验,不知变通。亦用以讽刺妄想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

《韩非子·五蠹》记载:战国时宋国有一个农民,看见一只兔子撞在树根上死了,便放下锄头在树根旁等待,希望再得到撞死的兔子。

连动式;作宾语、定语;含贬义

【近义词】刻舟求剑 墨守成规

【相关词语】待兔守株 株守 守株 守兔 守待 待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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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杨氏之子扩写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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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梁国,有一户人家,姓杨。在这户人家里,有一个十分聪明。思维敏捷,又不乏教养的孩子——杨修。在他的小脑袋瓜子里,可蕴藏着大智慧。孔君平是这家人的常客,他常常去拜访杨老爷,经常会和杨老爷下下棋,品品茶,一起谈谈事情。

今天,他又来拜访,见杨老爷不在家,于是就想要乘机会会小杨修。他把小杨修叫了出来,杨修恭恭敬敬地把一些水果端了出来,还泡了一壶茶,并且向孔君平问了声好。孔君平也向杨修回了个礼。

在孔君平向杨修回完了礼以后,看到了杨修端来的水果中有杨梅,他突发奇想:我何不就用这个杨梅,来考考这个小机灵,试一试他是不是像别人口中说的那样聪明呢?

于是,他指着杨梅给杨修看,说:“这是你杨家的果子。”杨修一听,眼珠子一转,马上应声回答道:“没有听到过孔雀就是您家的鸟儿啊!”孔君平听到杨修的回答后,连连点头,自叹不如,口里念叨着:“神童!神童!真是神童啊!果然名不虚传。”这个故事一传百,百传千,千传万。

大家都称赞起杨修。从此以后,这个故事就成为了一段千古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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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终南别业扩写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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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我来到了东晋的一个田园里。

这时,我看到了一个青袍男子扛着锄头,走出了茅草屋,迎着朝阳,伴着晨雾,来到了地里面,开始清理野草。他似乎不擅长耕种,草长得老高老高,但是,豆苗好像很稀疏,如果不仔细看,也是看不到的。道路很狭窄,草有那么长,清晨的露珠打湿了他的衣服。

这名男子真的很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仔细一看,哟!还勾着一壶酒,啊!这不是陶渊明吗?

我走过去,看着他除草,他似乎也看见了我,对我淡淡一笑,我便问他是不是陶渊明,他很惊讶,说是啊。

继而,我们聊了很多,当我问起他为什么要过隐居生活,他叹了口气,无不遗憾的说道:“难道你以为我不想为国家出力吗?难道你以为我真的是那种对国家的生死于不顾的人吗?我也想为国出力啊!可是大丈夫要保持民族气节,不能为五斗米折腰!”

我听后,赞叹不已,觉得这真是一个淡泊名利的人。

过了不久,他似乎累了、渴了,拿出酒壶,开始喝酒,好像还念着什么,我仔细一听,原来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我印象中这个人很喜欢喝酒。

傍晚,他邀请我去他家做客,我答应了,到了他的茅草屋,我发现周围种着好多的菊花,是的,这是一个爱菊的人。

这时候,从屋子里出来一个穿着朴素的女子,我明白了,这是他的妻子翟氏,跟陶渊明志同道合,一起过着隐居的生活。

我临走的时候,我问他后悔不后悔过这种与世隔绝的生活,他说他不后悔,远离世俗是他的梦想,他早就想这样了。最后,他说了一句:田园生活真的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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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沁园春长沙扩写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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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秋时节,我独自前往湘江,水陆州。看那群山遍野红叶淋漓,山上的枫叶红的似火掀开一层层的林,就是层出不出。使人倍感心旷神怡;再瞧!那满江的水质,清澈见底,晶莹剔透,犹如纯洁无瑕的水晶一样,是那样的美,那样的骄,喝上一小口满江水,恰如醍醐灌顶,润人心脾。而在这样甘甜的美江撑铺之下,百只,千只,甚至更多的船只,像凶悍健壮的野猪毫无忌惮地并驾齐驱的盘游着,仰望蔚蓝的天空,朵朵白云层次分明,鹰的出现,又为这诱人的美景增添了更多的韵味,它们欢快盘旋,喜嘻着,追逐着,好似这天空就是为它们而筑造的一个最佳健身,娱乐,休息等一条龙,全周到服务的场所,难怪它们欢快而无悸呢!炎炎夏日,酷暑难奈,在此情此景下,我们的思绪也随之飞扬,心中的遐想油然而生,带上器具,携同好友,有种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迹象,去往自由的水澹畅游。是的,像鱼儿。哦!在看看一条条金光碧透,光芒四溢的鱼儿,身上的光彩五艳六色,在太阳的照耀“培养”下,在江水的陪衬下,鱼儿显得是多么的耀眼,多么的活泼与自由,难道不是吗?它们的无所顾忌,不就是有着清澈无污的江水吗?美景照万类,万类喜美梢。在这秋光艳景中,万物都在秋光中争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祖国河山如此多娇,引无数风流人物尽折腰,是的,名人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我们应该信奉李白的自信与乐观,深思熟虑后,岂能坐谈不思,静观其变呢?怎能不居安思愁,而对宇宙如此的广阔,河山如此的多的绵绣。请问在这旷远的大地,到底有谁能主宰这祖国河山的盛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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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古诗夜书所见的扩写

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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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我来到了一个美丽的村庄。秋风把梧桐叶吹得沙沙响,一片片交头接耳。满天的星辰在月亮的带领下,要去天河打水呢!水里的鱼儿都跳出了水面,冲着天空,仿佛要吃掉月亮似的。

岸边的草丛里,孩子们三三两两地提着灯笼,小声议论着什么,不时发出一阵笑声。他们一定在捉蟋蟀吧,我想。小时候,我不是有同样的经历吗?那时,我用小桶盖,用小笼装,望着同伴们着急的样儿,一个劲儿地笑……想到这儿,我的嘴角不由自主地咧开了。田间的小路,那么温柔地向前延伸着,上边还留着小脚印。小虫子像演奏家一样,神气地唱着小曲儿,还往外边一个劲儿地瞧着呢!草丛轻轻地摇曳着,好像在欣赏音乐会。我也陶醉了。在这片诗情画意中,我想起了家人,便写下了《书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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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一张照片扩写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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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周末回家,只要我一有空,我就会习惯性地拿出那本珍藏已久的相册,它虽然已经不是崭新的了,但他可是我的宝贝哦!因为它能勾起我许多美好的回忆……

这次也不例外,我又不由自主地那出了它,细细地回忆着,品味着其中的每一个场面。翻啊翻——这张照片令我重温到童年的快乐、自由。感受到了童年的金色。

这张照片是我8岁那年拍的。照片上的迷人景色虽然已经相隔了5年之久,但是在我的脑海之中仍然是记忆犹新。那是凉风习习的金秋时节,丰收的日子,果园里的海棠果冲我点头微笑,大苹果像胖娃娃扒开绿叶往外瞧,金黄的大柿子把树枝压弯了腰……于是我们几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就突发其想去郊外野餐,妈妈驾车陪伴着我们来到了“世外桃源”!等到我们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太阳正慢慢地从西天落下去,晚霞满天,朵朵浮云像块块红绸,微风拂过我们的脸庞,那轻柔的风没有冬天狂风的刺骨,也没有春天的那种泥土味儿。而是那样得舒服!一眼望去,一大片,一大片的稻地就宛如是一片金黄的汪洋,翻滚着浪花。当时幼稚的我们,一看到这么美丽的景色都兴奋极了。因为生活在城市中的我们整天都在被汽车尾气污染的、热闹而喧哗的,人潮拥挤之中;但是这里却是和城市中的景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里的空气新鲜极了,气氛又是那样得安谧!于是我们在火红火红的枫树下捉迷藏,丢手帕;在河塘里捉鱼、摸虾;用草编制戒指……很多很多,那一切都是那样得美好啊,那样的无忧无虑,当时的我们是那样地天真烂漫……

看到照片中的我们,手拉着手在枫树下,笑得是那样地自然,丝毫没有拘束的存在,笑得是那样得甜美,心中满是愉快在其中荡漾着!在夕阳的照射下,脸蛋上都泛起了一道红晕!

时间一去不复返,但是美好的回忆是值得一辈子回味的!金色的童年也一样!的确,孩提时代的无忧无虑和天真好动给自己的童年染上了一层永远也抹不掉的金子一般的色彩!让我们永远品味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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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游子吟扩写700字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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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白雪皑皑的夜晚,四周一片死寂,只听见雪“簌簌”往下落的声音,凛冽的北风叩击着门窗,好像随时都能推开门板,到屋内肆虐。

房间里,微弱的煤油灯还亮着,火苗在透过门缝进来的风中,颤颤巍巍地坚持着。一位老人家手里拿着一件已经缝得差不多的棉袄仔细检查,看到哪里针脚不够密的就再加工加工。旁边的小床上正躺着“熟睡”的孟郊,他知道母亲此时正在为自己缝制衣衫,但是他却不敢起床让母亲去歇息,他怕自己会让母亲更加伤心。因为明天他就要离开家到外面游学去了,这一去可能好几年都回不了家,正因如此,母亲才会连夜赶制棉袄。突然,母亲不小心把针扎到了手指上,豆大的血珠立刻迸了出来,母亲不以为意,只是随意擦了擦就不再管了。

呼啸的北风仿佛没有感受到老人家离别的哀伤,它用力地吹开窗户,煤油灯开始剧烈的“跳舞”,母亲伸手挡住火焰,转身关上了窗,然后往床边走来,她伸手帮孟郊掖了掖被子,然后回到原来的位置坐好,继续缝制棉袄。

孟郊再次睁开眼睛,泪水滚落到发鬓然后消失不见,他发现,母亲真的老了,皱纹不知何时悄悄爬上了她的额头、眼角,乌黑的发丝中几缕白发分外刺眼,眼睛也因为经常熬夜变得模糊……想起母亲这些年来的辛苦,为了让自己可以安心读书,母亲包办了家里所有的活计,白天到地里干活,晚上回来还要帮别人洗衣服赚钱,从来都没有好好休息过。

终于,母亲把衣服缝好了,她把衣服叠得整整齐齐,放在孟郊的床边,然后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转身出去了。孟郊知道,其实母亲是舍不得自己去的,但是为了儿子能够成才,她不能不放手。母亲的爱犹如春天里的阳光,只有充沛的阳光,小草才能茁壮成长,但阳光的这份恩情,小草却不知该如何报答。孟郊觉得自己正是在母爱的阳光中成长的小草,母亲对自己恩深似海,自己只有好好努力,不辜负母亲的期望,才算是对母亲最好的报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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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木兰诗第五段扩写

全文共 1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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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来到军营,她的新人长官正在点名,就快要点到她时,木兰只觉得她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心想:万一被发现,自己是女的,那该怎么办,只听一声“13号”——原来长官正叫木兰上前报上名来,只见木兰以一种有点别扭的姿势向长官走去。长官问到;“你叫什么名字?”木兰微微怔了一下,随后用带着一丝紧张的语气回答到:“我叫兰木。”只见长官狐疑的点了点头,并故意捉弄似的加了一句:“真的?!”“真的!”最后,长官迈开大步,走到队列前,以一种浑厚的声音命令到:“全体解散,休息,明天训练。”

第二天,鸡刚鸣,长官的副官——一个又矮又胖的少尉,敲着个铜面盆,冲进士兵们的寝室叫早,并对赖在床上不可起来的予以“掀床处理”不出五分钟,全体士兵便已穿戴完毕来到了军营中央的空地上,当然这其中也包括木兰。这是士兵们看见场地上摆着各式各样的兵器,有斧、矛、棒,甚至还有吕布曾用过的方天画戟,这时,昨天那位点名的长官,身穿盔甲,身后跟随着两个提矛的卫兵,来到了众兵面前,颇有威严的说到:“今天我们进行基本武器训练。”一下子,整个列队,就像炸开了锅,几个激动的新兵蛋子又蹦又跳,而长官却立刻阴着脸,指着其中一个并勾了勾手指让他来到自己面前,命令到:“你给我绕着军营跑四圈,再加俯卧撑四百个。”于是那可怜的家伙便低着头开始了漫长的体罚。哇!原来这边要求如此严格,木兰心想。这时,那个矮个子副官带着一队人跑了过来,大伙儿一看才发现,副官后面那一队人当中竟有一条长的像龙柱一样的东西,只见长官回过头,和副官说了些什么,他们便又退去了,而地上那根柱子终于现出了原型,大约一米长的柱身后拖了一根长长的导火线,原来这是最近刚刚研制成功的新型武器,随后长官示意大家,把目光从那上面移开,接着,他又对各种兵器进行了一系列讲解,并请人示范了用法。由于木兰参的是骑射兵,所以箭术和马术都是非常重要的,而骑马是木兰最为擅长的,至于射箭,却是一窍不通,因此,她时常受到马术官的表扬,却时常受到射术官的批评,然而孰能生巧,不久木兰的箭术日益提高,最终成为了该军中技术一流的骑射兵之一。

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搁在场地上的“龙柱”终于神不知,鬼不觉的被架到了一个木架台上,随后,他们的长官来到了架子旁,开始讲解如何使用,随后请木兰上场演示,在长官的指导下,木兰拿着火把,完成了瞄准程序,目标被定在,六百米开外,一座山上的废弃小屋,接着,点火!!只听“嗖”的一声,“龙柱”腾空而其,拖着长长的尾焰直冲目标而去,大约四点五秒后,“轰”的一声,顿时火光冲天,小屋旁的树着起了火,这时长官说了声:“干的好!”再面对士兵们说道:“记住,永远不要暴露在这样的火力之下,不然,你们的结局就是那颗树。”“训练结束,解散”

又是一个普通的夜晚,士兵们在睡觉,门外树上的猫头鹰“呜呜”的叫着,此时几个诡异的身影在树林中,向着军营直扑而来,他们是匈奴特遣兵。“嚓——”的一声,两道血线飙出,大门值夜班的警卫瞬间就被解决掉了,正在营中散步的军械官,似乎听到了什么动静,抽出了胸前的短刀,静悄悄的,向大门靠近,忽然,一张披着凌乱长发的黝黑大脸闪了出来,军械官一阵战栗,随后用微微颤抖的声音道:“哦!瓦萨比!!”随后便提起短刀准备攻击,可是,还没等他迈出半步,一把长长的匕首,便无声的插入了他的左眼中,顿时鲜血崩出,脑浆四溢,之后他便被抬走藏了起来。这时,木兰起来解手,刚走到茅厕门口,就看见对面马厩后露出了一条腿,一条人的腿,由于接受过长期的军事化训练,她立马跑到操场中央的大锣那,使劲敲击,发出警报,可还没敲两下,她就感觉后面有人用手,捂住了她的嘴,一把飞刀顺势向着她的脖子移了过来,由于木兰要女扮男装,所以她平时都是穿着盔甲睡觉,于是她的青铜护腕挡住了刀,可显然对手相当老练,见切喉不行,立刻反手砸了木兰的大动脉,瞬间木兰觉得眼前一片漆黑,倒在了地上,随之而来的是一声惨叫。

“收拾尸体,检查伤亡!”,“报告,军械官阵亡,两名士兵受伤,还有,他。”,“嗯,我知道了,去吧!”

“嗨,醒醒吧!都睡了十个小时了!”,一直大手推了过来,木兰开始恢复意识,立刻抓住那只手,另一只手提起就是一拳,虽然没打到人,但听旁边桌子倒地的声音都知道,那人着实被下了一跳,随后她坐了起来,刚要下床,却觉得一晕,又坐了回去。这时她才发现这是军营的疗伤间,而旁边坐在地上的是睡在她下铺的家伙,“干嘛反应那么激烈?!我不过是来看一下你好点儿了没。”他好不容易爬了起来,“不过,话说回来,你运气够好的,‘老大’说要表彰你呢!”,“还有,前线动员令已经下来了!后天出发,做好准备吧。”,木兰一句话都没说,就被这个话像连珠炮似的的男人给说傻了,但是,就要上上战场了,万里赴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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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掩耳盗铃》扩写600字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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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年轻人,他好吃懒做,每天睡到中午才起床,晚上就出来活动,经常到别人家顺手牵羊,把别人的劳动果实给偷走。

街坊邻居看到他直摇头、直叹气,又都怕他,生怕被他惦记。大家远远看到他,就小声喊了起来:“张三又来了!快回家关门!”邻居们以前也都劝他学个手艺,可是他什么都不愿意学。

一天,他来到李员外的家门口。看到了门上挂着一个金黄的铃铛。上面的花纹精美巧妙,栩栩如生。看着看着,他仿佛身临其境又来到了酒馆,“小二!给我来二斤牛肉,再加两坛好酒!”他双眼发光,还搓着手,自言自语地说:“这个铃铛是我的,谁也别想拿走,嘿嘿!”

他躲在一旁观察,一个秀才模样的人来到了李员外家门前。他把铃铛一拍,“叮当!叮当!”便发出了响声。门开了,走出两个家丁,一个家丁身强体壮,一个家丁手里拿着木棍。那个秀才行礼后便说:“我来找李员外有些事情要商议。”两个家丁就让那个拜访的人进去了,门又被“咚”的一声关上了。他在一旁寻思:铃铛一碰就会发出“叮当!叮当!”的响声,家丁就会出来,这我可得小心,千万别被抓住了。记得上次偷东西被别人抓住,把我打个半死。

回到家后,他绞尽脑汁想办法。哦,有了!他从被子里拽了一点棉花出来,往两个耳朵里一塞,拍了拍手,“听不到,听不到了!”开心极了。

他便去了李员外家口,纵身一跳,把铃铛给扯了下来。铃铛““叮当!叮当!”直响。“谁呀?”两个家丁开门出来了,发现张三手里正拿着铃铛。“小偷!居然偷我家的铃铛!”他们对着张三你一拳,我一脚地揍了起来。

“哎呀!别打脸!我明明把耳朵塞上了,你们怎么还能听见?”

“笨蛋!是你的耳朵听不到了,我们耳朵还能听的到呢!”

路上行人看了,叫道:“打得好,打得好,叫他再敢偷!”

“不敢了!再也不敢了!”张三被揍得哭爹喊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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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天净沙秋思扩写散文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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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寂寂的秋末的黄昏。

看着这暗淡而充满死气的人世间,荒凉的古道上,西风劲吹。道旁的老树上,岁月流逝,早已没有了树叶的影子,如一位饱经沧桑的老人,黯然地垂着头,一条条深色的皱纹,张牙舞爪的漫布在上面,蔫蔫的藤如蛇般缠绕着。

远处的乌鸦扑打着翅膀,落在光秃秃的树枝上,悲哀的叫声打破了静寂的天空,传遍整片大地,久久地回荡着,我又何尝不想放声大叫,把心中的忧愁倾泻出来呢?

远处古老的桥弓着身架在河水之上,水声不断传入我的耳朵。村庄里升起了袅袅炊烟,淡黄的窗纸上映着一家三口幸福的笑影,我想这些人家今晚一定是幸福温暖的,相比温馨的他们,我的又在哪呢?

北风呼呼地刮着,寒冷一次次向我袭来,天边一轮如血的红日正在慢慢西坠。我感到马在身下瑟瑟地发抖,我的心也晃悠起来,只感觉自己好像已经在这条古道上行走了一千年一万年,不断的前进,前进,前进着……那弯弯曲曲的古道,那沉重的步子,那无止境的漂泊。断肠的人啊,夕阳西下,哪里是归处?哪里是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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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扩写叶公好龙

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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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人叫叶公,字子高,他喜欢龙喜欢得走火入魔了。他家里刻、画着无数条龙,连挂衣服的钩子上、自己的鞋底上都刻着龙、画着龙。家里的墙上画着无数条龙,只要有一块空白,他都有让人给画上龙。

天上的真龙听说叶公喜欢自己喜欢得发狂,非常感动,决定下到人间去,满足他三个愿望。

那天傍晚,乌云密布,雷声阵阵,一道闪电撕破天空。一声刺耳的“嚓”与站在祥云上的真龙一同来到人间。龙先是静静地站在门外,听见屋内有些声音,于是把头探了进去。当它发现叶公有客人时,怕被人发现,就灵机一动,看了看屋内左面墙上的龙,学着它的样子,把身体贴在右边的墙上,与左边的龙形成对称。这时,他听见一个人说:“哎,叶公呀,你的新家可真漂亮呀,到处都是龙,可是,往家里弄那么多龙干吗呀?”叶公说:“我喜欢龙呀。昨天我还梦见龙了呢!”龙听了感动不已,决定要满足他五个愿望。

过了一会儿,客人就走了。叶公开始欣赏自己的新家了。龙就看着他走到自己面前,叶公捋着胡子,满意地看着真龙的头,自言自语道:“嗯,该给工人赏钱了,这画得真像。”说着,从头到尾欣赏了一遍,他准备走时,觉得地好像在微微颤动,他想:“是不是要地震了?”当他一抬头,才发现是龙的尾巴在拍打着地面。龙也发现露馅了,只好跳出墙来,稍作整顿,全面展现在叶公面前。这时的龙金光万丈,威风凛凛,身边云雾缭绕。它把身体伸展到正常长度,贴着大厅的墙,足足绕了四圈!

叶公被眼前的情景看呆了,过了好久,才回过神来。龙开口了:“我是天上的真龙,听说你——”它还没说完,叶公大叫一声,就被吓得满屋子乱窜,居然把头往墙上画的龙门里撞,结果又抱着头,像无头苍蝇似地乱跑。

龙看得不耐烦了,问:“我会满足你五个愿望,你想要什么?”叶公一边乱窜,一边说:“我只想知道该怎么出去!”“这个简直是‘小菜半碟’!第二个愿望是什么?”“第二个以后再许吧,现在满足我第一个就行了!”叶公边跑边尖叫着。“好吧,”龙指了一下门,“在这儿。”叶公一见,风驰电掣般跑掉了。

龙看着叶公的背景,叹息着摇了摇头,说:“唉,叶公喜欢的根本不是我,他只喜欢似龙非龙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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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螳螂捕蝉扩写作文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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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吴王决定去打楚国。而当时,恰好有另一个国家也想打吴国,那时吴国兵力还不是很充裕。打楚国不是十拿九稳的事,所以这事的危险性就只有吴王不清楚了。

一连几天,许多人都去劝吴王改变主意,开始吴王还会听,可听多了,吴王也烦了。干脆下了一条“死”命令:谁再敢劝阻,就处死谁。吴王的耳朵这几天是清静了许多,可……还有一周,攻打楚国的队伍就要出发了。每个大臣心里都捏了一把汗。这时一个年轻人站了出来,他决心要让吴王改变主意。

吴王在一天早上,在花香四溢的“绿”花园里发现了这个年轻人,随后一连三天竟都看见他拿着弹弓,瞄准一棵大树。吴王很好奇,便凑上去问:“年轻人,你这是何苦呢?你一连三天早晨都在这儿站着,而且衣服也被打湿了。”少年对他笑笑,指着大树若有所思地说:“大树上有只蝉,它停在高高的树上,享受露水,而在他悲伤时,有一只螳螂却想干掉它,那它可悲呀,与此同时黄雀也想将那悲伤的歌送给它,而令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我也不过想干掉它们。”“咦,这不是在说我吗?我去打楚国,到时候别人又来打我,我岂不是挂得很惨?”吴王暗自思考。

第二天,他就放弃了打楚国的打算,等改日兵力够用了,我再去。哈,哈。楚国迟早归我,只是早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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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季札挂剑扩写1000字

全文共 1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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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徐国的大殿里,徐国君臣正在准备迎接吴国使臣季子的到来,苍老的徐王斜坐在宝座上,满意地看着这一切。“主公,晋国的使臣快到殿外了,现在我们请太子去迎接?”一个大臣恭恭敬敬地说,殿后走出一个年轻人,一袭白衣让他显得庄重肃然,这便是太子了。他轻轻向徐王一躬,便走出了殿外。

迎着朝阳,御道上走来一位风尘仆仆的中年人,比起太子,他的气质与稳重都比太子成熟许多,他的步子不紧不慢,更能显出他的沉稳。最引人注目是他腰间佩戴的那把宝剑,虽然没有拿下刀鞘,但是仅仅从那厚重的水牛皮刀鞘,与制作精湛的剑柄中就可以知道这定是好剑,太子正在遐想,那使臣已走到殿前,行过礼之后,便与太子携手进入殿里。

经过一番简单的寒暄,宴会就开始了。太子注意到徐王总是看季子的那把宝剑,他暗想道:“父王很是喜爱宝剑,如今看到这样好的宝剑,定要细细地欣赏一番才过瘾呢”,这时,徐王开口了:“季子啊!你佩戴的那口宝剑定不错啊,能让本王欣赏欣赏?”

“当然可以!”季子很爽朗地答应了。

季子说着将那口宝剑递给徐王。徐王端着剑,细细的把玩着,不停地赞赏道:“真是一把难得的好剑!”,他轻轻地将剑鞘褪去,摆在案上,用手轻轻拂过剑身,又紧紧地握住剑柄,眼睛全在这把剑上,似乎忘记周围还有别人,欣赏这样一口好剑想必是一件十分惬意的事。他又轻轻弹了一下剑身,便发出一声清脆的“嗡嗡”回声,又好像小石子投入水潭的脆响,十分悦耳,当徐王把剑装入剑鞘时,还发出低沉的声响。

“好剑!好剑!天下极品!”徐王赞叹不绝,恋恋不舍地把剑还给了季子。

季子走后,太子还时常听到父王盛赞那把剑。

不料,几个月后,徐王突然病危,太医也束手无策,徐王很快撒手人寰了,太子顺理成章地继承了王位,成为新居。

不久后,季子结束了任务,返回前来辞别徐国君臣。当他得知徐王已经去世了,太子继位了,便十分遗憾地叹息了一声,新君见了,便立刻对他说:“季子先生,您不用担忧,即使先王去世了,但是我们仍会遵守两国之间的盟约。”

“是”季子说道:“我也十分相信您不会毁约的。不过,我只是非常感伤,当时没把这把宝剑献给徐王。”

见新君没有说话,他忧伤地说道:“哎!在上次的宴会上,可以看出先君是真正的识剑之人,我也想把这把剑献给徐王,但因佩剑出使是一种礼仪,只好待我归来,想把剑献给徐王。但如今先君离世,真是可惜啊”,说罢,他快速地摘下宝剑,递给新王:“很痛心没把剑献给先君,只能交给您了。”

新君连忙摆手说:“不!您也是爱剑之人,还是您留着吧‘君子不夺他人之爱’,况且先王没有命令,本王也不敢轻易接受这把好剑。”

季子也没再说什么,把剑又佩戴好,对新王施了一礼,走出殿外,新君看着季子离去的背影,还有他佩戴的那把宝剑,不禁有些神伤。

过了一会,只见几个小吏紧步跑来,报告说:“报告大王,季子先生刚才把宝剑挂在了先王墓旁的树枝上。”

听到这个消息后,新君“腾”地站起,大声道:“季子先生,他现在在何处?快带我去见他”,等他们匆匆赶到墓地,不见季子的身影,只有那把宝剑,迎着微风,映着夕阳,在轻轻地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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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天净沙秋思的优秀扩写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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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孤独地行走在异乡,陪伴我的只有那匹朝夕相处、瘦骨如柴的老马。经过多天的流浪,它早已跟我一样,疲惫不堪。我拉着它踉踉跄跄地往前走,希望能在别人家里借宿一宵,但在这荒凉的古道前方,似乎望不到尽头。正如我现在的心境,过了今天,不知道还有没有明天,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我把老马牵到一棵垂垂老已的大树下,看着仅剩的几根脆弱的枯枝,不禁想起它在花样年华之季,是何等生机勃勃。但现在,眼前的老树已失去了光辉,变得黯淡无光,在它身上完全看不到生命的影子。缠绕在它身上的藤,已经枯萎了,看上去,是多么弱不禁风。想当年,它的生命力多旺盛啊!因为靠着树,它成长得多么迅速,攀援得多么高。当它渐渐地老了,再也受不住风雨的摧残,只能无声无息地死去。黄昏回家的乌鸦的叫声打破了静寂的天空,虽显出几分生机,但是单调而刺耳。

我拉着老马继续向前走。看见一条细水潺潺、清澈见底的小溪。溪上架着一条只有一尺宽的小木桥,木板凹凸不平,异常简陋。溪水哗哗地流着,是那样自由,那样欢畅,那样的无忧无虑。听着流水,惆怅的心情竟有了淡淡的释然。

昏黄的天空中飘着几缕从那户人家冒出的袅袅轻烟,带着饭香的气味迎面扑来。

我回头望了望,淡黄的窗纸上映着一家三口幸福的笑影。回头看看我自己,孤苦伶仃,孤身只影,即使有老马陪伴,也透不出一丝温馨。我的家人,却在遥远的故乡。

断肠人在天涯,流浪、流浪,流浪到远方。

这是一个寂寂的秋末的黄昏。

有悠悠的音乐从远方隐隐约约地传来: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不要问我为什么为什么流浪远方

秋风秋雨愁煞人。雨已经停了,夕阳已渐西下,只在山顶留下半张无精打采的脸,无奈地看着这无精打采的人间。

路边有一些孤独的树木神色黯然的垂着头,似乎想挣脱纠缠在身上一些蔫蔫的藤。

枝上有乌鸦栖息,偶尔盘旋,空气中似乎也听得到鸦们沉重的喘息声。路边小河里的水干得差不多了,余留的一点儿也在无声的挣扎着。袅袅的炊烟提醒着行人这里还有人家,但那几间歪歪倒倒的小茅屋实在不能给这黄昏太多的温暖。小石桥趴在河上很多年了,似乎从来没有开心过。流水老了,石板也老了,小桥更老得像一个老态龙钟的百岁老人,经不起岁月的践踏了。只有那弯弯曲曲的古道,迈着沉重的步子,强打着精神通向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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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扩写天净沙秋思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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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斜映在古木之上,落日的余晖染红大地。几只黑鸦立在枯藤之上,发出嘶哑的叫声。

一位青衣侠客骑在瘦马上。侠客身背一把青锋宝剑,是当年越国良工欧冶子之作,其名曰工布。此剑剑身极薄,文如流水,连绵不断。刃上宝光流动,变幻莫测。

侠客摸摸身上的剑,长叹一声,胯下一匹骅骝也跟着停下脚步。此马虽瘦,可看起来很精干,毛是呈浅灰色的,缠口很好,戴着白银的马鞍。侠客仰望北方,那是他故乡的方向,几只鸟雀从他视野里飞过,一片寂静。宿鸟归飞急,何处是归程?长亭更短亭。

此时的侠客回想起他的家乡,门前一个河湾,几棵小树,半壁苍苔,眼眶不由润湿。想起自己少年时,喜纵横术,击剑好任侠,从年轻时就抱定大济苍生的志向。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海县清一。于是在十八岁那年就辞亲远游,仗剑去国。

在这一路走来,结交许多江湖豪杰。犹记八年前,在咸阳古道上,遇到一锦衣少年,切磋武功。那场面仍在眼前:青衣侠客一声叱喝,长剑从左下方滑落,势劲力急。锦衣少年身手矫捷,如凌波微步,只见剑气闪烁,两人被罩在剑光中,越斗越勇,势均力敌,不分上下。

少年游侠,偶然相逢。意气相投,柳树边把马一拴。两如携手到酒楼上畅饮,何等的豪气干云!

侠客不由又叹一口气,都十年,书剑飘零江湖。到现在,他的梦想,他的抱负一次一次不能实现。看着眼前的景物,寂静的小桥,潺潺的流水,稀疏的村落。荒凉的古道旁,一棵历经沧桑的古树上,缠着枯萎的藤蔓,似乎在诉说着岁月的流逝。

夕阳衔山,孤独的侠客,骑马踽踽在这荒芜的古道上。西风劲吹他那青色的衣袂,秋叶飘零在他的马蹄下。他将一直走下去,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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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扩写自相矛盾的故事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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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楚国人,继承他父亲的遗业,卖各种各样的兵器,其父亲生前以诚信为本,生意兴隆,其人颇有雄心壮志,欲做天下第一买卖。有一天,他突发重病,奄奄一息的对他儿子说:“你一定要把咱家的生意传下去,不过要记住,一定要以诚信为本,不能骗人,知道了吗?”说完,便离开了这个世界。

第二天一早,天刚刚亮,他便起床准备到集市上去卖兵器,他把兵器擦洗干净,便出去卖兵器了。

他找了一个最显眼的位置,抽出一张布,将兵器整整齐齐的摆放在上面,其中一矛一盾显得格外耀眼,光彩夺目。他扯开嗓门开始大声吆喝道:“卖兵器了,卖兵器了,各种各样啥都有啊,想要啥兵器随便挑啊,好齐全啦……”不一会儿,他的摊位上挤满了人,里三圈,外三圈。

只见他拿起那显眼的矛,对大家说:“各位大爷大嫂,大哥大姐,看好了,这是世界上最坚固、结实的矛,它什么东西都可以刺破。”大家听了他的话,都半信半疑,嚷着对他说。:“你试试,你试试吧!”“好的!”只见他举起矛,冲到墙那边,使劲一刺,把墙刺了个洞,大家一看,边拍手边叫好。他渐渐得意了,完全把父亲教导他的话丢到了后脑勺,他转身操起旁边的盾,大声说:“这是世界上最厉害的盾,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刺破它!”大家开始议论纷纷,他着急了,刚想要辨解,突然一个老者走了出来,大声喊道:“如果用你的矛去刺你的盾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他顿时张口结舌,不知如何应答。人们一哄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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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扩写_1500字

全文共 1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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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黑灯瞎火,伸手不见五指,让人毛骨悚然的旷野里,有一个挑着担子的莽汉正左摇右晃地一边喝着“江津老白干”一边走在回家的路上。

这个莽汉不是“山城棒棒军”,他是一个屠户;但他不是普通的屠户,他是——一个喝高了的屠户;一个满载而归的屠户;一个时不时还来几句跑调的“大山的子孙哟,爱太阳哟……”的屠户。就是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屠户,在邂逅了两只莫名其妙的后,发生了一件莫名其妙的事,最后的结局也那么的……莫名其妙。

俗话说:“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再这么一个环境下,果然出现了不祥的东西——两只狼。这两只狼也不是普通的两只狼,它们是——两只阴险狡诈的狼;两只饥肠辘辘的狼;两只恶名昭彰的狼……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这是拔了皮可以用来做“七匹羊”牌保暖狼毛裤的两只狼。

屠户还在一边喝酒一边唱歌,根本就没有发现身后有两只“狼仔队”在跟踪他。这是屠户突然被石头绊倒了,他拽了一扑爬,两只狼停下了脚步,不知道这个屠户在搞什么飞机。(这两只狼也真够蠢的的,一个饱餐一顿的大好时机就这么错过了)

屠户发现了这两只狼后,立即语无伦次地大叫道:“狼…狼…狼……狼…狼……狼狗!”(他喝高了)屠户以为是两条狼狗要抢他卖剩下的骨头吃,于是他便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从筐子里掏出了一根——骨头!他把骨头使劲朝一只狼抛去,想用骨头打狗(他认为是狗,其实是狼)——一抛不再追。结果那只狼反倒像条训练有素的警犬一样,只见它纵身一跃——被骨头打倒在地。

屠户高兴地拍手叫好,然后又迅速地从筐子里抽出一根——还是骨头。并用力地向另一只狼甩去,只是这只狼比较聪明,它没有一跃而起,而是张开大嘴等骨头飞到自己的嘴里,这下,它终于——又被骨头打倒在地。

两只狼狈不堪的狼十分不甘心,本来想讨根骨头,吃完就走了算了的,但却被屠户戏弄了,狼急了还要人呢(虽然不急也会咬),它们在一阵窃窃私语,交头接耳后,一致决定该如何处置屠户,它们的作战方案是——见机行事。(它们可能是被骨头给砸傻了)

屠户见“狗”还没有追上来(酒还没醒),便想到身旁的麦场去打个盹儿,醒醒酒。他来到了一个柴草堆旁,放下担子和屠刀,立地成佛才怪。他刚准备进入梦乡,结果发现那两只狼直冲冲地朝他走了过来,然后一只狼一边儿凉快去了,一只则猪狗不如地像狗一样坐在地上。屠户拿起了屠刀,走了过去。对那只狼说到:“你,给我站起来。”他又见狼没有什么反应,又继续发酒疯:“你不就是我以前养的那条看门狗吗?哎呀!终于找到你啦!”那只狼心想:那你就赶快带我跟你回去吧!让我吃了你全家吧!狼以为美事就要来了,便闭上了眼睛,想象着自己大吃一顿的画面,十分地悠然自得。谁知,就在狼正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屠户却给了它当头一刀:“上次偷吃俺家的鸡还没有认错便跑了,俺还没有找你算账呢!”

解决掉第一之狼后,屠户刚一转身,便又发现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只露了根尾巴在外面。屠户又走了过去,说道:“好大一条蛇啊”原来这一次他又把狼的尾巴当成了一条蛇。“打蛇要打七寸,捅肛门。”说罢便一刀捅向狼的屁股。于是乎,这只狼自然也“自挂东南枝了”。

屠户杀完狼后,觉得十分的畅快,酒也醒了,大摇大摆地扛起担子,向家走去。

第二天,麦场的主人到麦场里收麦子,见到以下情景,差点晕了过去:一只没脑袋的狼蹲在地上;一只狼趴在柴草堆里,屁股上插着一把血淋淋的大屠刀……

[《狼》扩写_15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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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郑人买履扩写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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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郑国有一个人,他早上出门时发现自己的鞋子破了一个大洞,脚趾头已经露了出来。于是他回到屋子里,坐下来自言自语道:“一会必须去一次集市,买一双鞋来,对了,得赶紧去找一条绳子量一量脚的大小。”说着他起身向书房走去,从书房里拿出一条绳子对着自己的脚,做好了一个尺码后,顺手放在了椅子上,就去收拾一会去集市的包袱。等他收拾完后就推开门出去了并没有带上尺码。

没过多会他就到了集市,集市可真热闹啊!人山人海的,不仅人多还能听见各种不同的叫喊声有卖冰糖葫芦的,有卖包子的,有买衣服的,还有卖布的。他在集市口没待多久,就向里走,寻找卖鞋的店,他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一家卖鞋的店,他走了进去,看到里面有各种各样的鞋,五颜六色的让人眼花缭乱。这时一个店员走过来说:“先生,请问您要买鞋吗?”“是的,请给我一双鞋。”听完那人的话,店员马上从架子上拿出一双鞋来说:“您看看这双合不合适。”那人听见这句话之后,就把包袱打开,一看尺码不在里面,于是他开始从衣服兜开始找起,可他搜遍全身都找不到尺码,这时他突然想起来自己忘带尺码了,于是他

对店员说:“我忘记带尺码了。”说完这句话,他马上跑回家,从椅子上拿起尺码后,以最快的速度跑回来,当他上气不接下气的来到门口时,鞋店已经关门了,最后他没有买到鞋,于是他垂头丧气的回家了。

这天晚上,有一位朋友来他家做客,于是他把今天的事跟他说了一遍,他的朋友问他:“为什么你不用脚去试一式鞋的大小呢?”他回答到:“我宁肯相信尺寸,也不相信自己的脚,”他的朋友听了他的话说:“你真是糊涂啊!我可不能像你一样做事不懂得变通,不根据实情的变化选择恰当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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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游园不值扩写450字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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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大诗人叶绍翁一起床,立刻大叫一声,原来,是一场春雨过后,家里的花草,树木全开了,树上的新叶生机勃勃地向他招手,花草欢快地向他点头。多美好啊!叶绍翁不由想起了好朋友,他家的花一定更美!

叶绍翁立刻穿上他平时舍不得穿的木屐鞋,换上一件新衣服,刚要出门,立刻想起来,酒!酒没拿,想着,他随手拿起一壶好酒快步向朋友家走去。走了好长一段路,已可以清晰地看见好友家了,他不禁泪流满面:几十年不见了,不知好友身体如何?他又加快脚步,来到好友家门前。

他轻轻地敲门,好久也没人来开,叶绍翁有些生气了:难道是好友怕他会破坏家里的青苔吗?他皱了皱眉头,不对呀,好友不是这样的人呀!叶绍翁又看了看,原来上面有锁,朋友出门去了,真可惜!

正当叶绍翁转身准备回家之时,他不禁意向上一看,啊!多美的红杏啊!叶绍翁仿佛看到了里面那****满园,春意盎然,百花争奇斗艳的情景,想着想着,叶绍翁诗性大发,随口呤出了脍炙人口的古诗《游园不值》:“应怜屐齿印苍苔,小扣柴菲久不开。****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

正当叶绍翁已心满意足要离开之时,他忽然看到好友回来了。叶绍翁欣喜若狂,把酒一拿,与好友进了屋,好友向他赔不是,两人边喝酒边谈心,当叶绍翁把自己呤的诗念给好友听后,他也赞叹说“好诗啊好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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