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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株待兔扩写作文(优秀20篇)

种子是属于休眠状态的,怎么扩写种子作文?小编给大家提供守株待兔扩写作文,欢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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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炭翁扩写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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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风卷着雪花呼呼地刮着,天色又阴又暗,寒冬来临了。 一个卖炭的老翁拿着把又破又旧的斧头,吃力地砍着柴。终南山上积雪茫茫,并无人烟。只有这老人家还在辛勤地劳动,只见满面尘灰几乎遮盖住了他那苍苍的两鬓,十个被煤染黑了的手指在这冰雪天地却十分明显。 要问这卖炭的老翁为何如此辛劳?不为别的,只为了吃饭穿衣。可怜他身上只穿了一件旧单衣,还为炭贱卖不出去而希望天更加寒冷。 的确,老天终于开了眼,夜里暗暗降了场一尺深的雪。这老翁一大早便推着炭车进城卖炭,谁知厚厚的雪地里已经留下一道道车辙印了。狂风还是凶猛地吼着,像一只要吃人的野兽。走到中午,人和牛都又饥又饿,便在集市南门外的泥中歇息。 突然,有两个大汉骑马飞驰而来。只见他们人高马大,气势汹汹,原来是两个宫使大人。

其中一个瞥了一眼那满车的炭,抖了抖身上的雪,道:“这天儿可真冷,这炭不错,赶快买了拿回宫去,我可不愿在这鬼天气中多待一会儿。”另一个手里拿着张公文的人冲着那卖炭老翁冷冷地说:“嘿,老头儿!我们可是宫里的,瞧这是公文,皇帝派我们来买你的炭,是不希望你在这大冷天等着。”说完,二汉吆喝着拉转牛头,急急把牛车拉走了。 一车炭有千余斤,然而老翁只能无可奈何地看着他们把炭拉走了,望着留下作炭价的那半匹红绡一丈绫子,老翁只苦笑几声。寒意仿佛更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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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杨氏之子》扩写300字

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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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梁国,有一户姓杨的人家,家中有一个儿子,九岁,非常的聪明。

有一天,风和日丽,孔君平来拜见他的父亲,来到父亲家,发现父亲不在,于是,孔君平把屋里的小孩见了出来。小孩看见了有客人来了,说:“哦,原来是孔叔叔啊!”小孩子连忙拿出一些水果,其中有杨梅。

孔君平看见了,心想:他们都说他聪明,那我就考考他吧,看他是不是很聪明。突然,他看见了桌子上有一盘杨梅,心想:姓杨的杨和杨梅杨不是同一个杨吗?那我就考考他这个问题吧。孔君平手指着杨梅说:“是你家的杨梅吗?”小孩听了,心想:你想考我,不可能!孩子马上回答说:“没有听说孔雀是先生您家的鸟呀!”孔君平听了,觉得这个孩子很聪明。我可太低估了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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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去年的树的扩写

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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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里,有一棵树和鸟儿是好朋友,鸟儿天天给树唱歌,树呢,天天听着鸟儿唱。

日子一天天过去,寒冷的冬天就要到了,鸟儿必须离开树,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再见了,小鸟,明年春天请你回来,还唱歌给我听!”树说。鸟儿很感动,没想到,自己只做了这么小的事,却能打动树。

鸟儿坚定的说:“好的,我明年春天一定回来,把歌唱给你听!请等着我吧!”鸟儿说完,就依依不舍的飞走了,飞向了南方。

在冬天的日子里,鸟儿天天想着歌,练习去年的歌,准备给树唱的歌。

春天终于来了,万物复苏,草翠花开,雪也融化了。鸟儿到了原来的树林里寻找树。可是,树不见了,只剩下了树根。

“立在这的这棵树到什么地方去了呀?”鸟儿问树根。

“你走后,树天天盼着你,前几天,伐木工人把它砍倒,当时他发出不甘心的恕吼,失望地对我说:“请你告诉小鸟,我被砍倒了,希望她能找到我,把歌唱给我听!”“那你知道他在哪吗?“鸟儿问。“他被人们拉进山谷的木头工厂去了!”鸟儿着急的飞去工厂,锯木头的声音沙-沙-地响着。鸟儿问大门:“门先生,树在哪儿您知道吗?”大门说:“树么,在厂子里切成了细条条儿,做成火柴,运到东边的村子里卖掉了。”鸟儿又向村子飞去。在一户家庭里有一盏油灯,照亮了整个屋子,有个小女孩坐在灯旁,鸟儿问女孩:“小姑娘,请告诉我,火柴在哪啊?”

女孩回答说:“火柴已经用光了,可是,火柴点燃的火,还在灯里亮着。”

鸟儿想了想,又对灯火看了一会儿,就唱起了去年的那首歌。

唱完了歌,鸟儿想:“树为人类做出贡献,我也要去为人们做点什么!”过了一会儿,就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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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天净沙秋思扩写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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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我骑着那匹马,那匹与我相伴多年的马,走在异乡的小路上,“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这时,阵阵秋风吹来,我的心里顿时感到无比凄凉。中秋节快到了,过几天大家应该都回家团圆了吧!而我呢,孤零零的,一个人。

走在青石板铺成的的小路上,“嗒-嗒-”的马蹄踏在路上,显得格外清脆,路边粗壮的大树上缠绕着几根稀稀拉拉的藤条,“呀-呀-”几只乌鸦从远处飞来在大树安家,乌鸦回家了,我呢?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哟!走着走着,听见“哗-哗-"的流水声,看见远处的天空中几缕炊烟慢慢升起,隐隐约约看见几户人家,前面有架小桥,桥下的水潺潺的流着。想起在我的家乡也有这样的溪,这样的桥……这一切勾起了我对家乡的回忆,好想念家乡啊!出门在外,漂泊了这么多年,没有回去过,我都记不得家乡的一切了。荒凉的古道上没有一点声音,显得格外凄凉。

哦!天马上要黑了,我能去哪儿呢?哪儿又是我的家?看着那渐渐落下的夕阳,我的眼中不由泛起泪花,这时,一切都好像静止了一样,我享受着这美好的时光,马儿轻轻的叫了一声,打破了这安静、美好的时光,我又回过神来了。

唉,”断肠人在天涯啊!“思念之情又从我的心里慢慢散开……我拿起笔,写下了一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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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饮酒扩写的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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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常用饮品,特别是大小喜事和节日,饮酒更为普遍,由于酒本身的卫生问题和生理效应,饮酒与健康具有密切的关系。有人说,饮酒对健康有益;也有人说饮酒对健康有害。到底饮酒对健康有没有好处呢?如果有?又该如何饮用呢?

现代医学研究表明,适量饮酒,可以增加食欲,促进消化液的分泌;减轻心理负担,预防心血管疾病;还能加速血液循环,有效地调节和改善机体内的生物化学代谢和神经传导,有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传统医学认为,酒为水谷之气,味辛甘,性热,适量饮酒有活血行血、驱风散寒之功效,所以,酒为百药之长,从古到今都有饮酒可治病强身的观点。酒为药用,是祖国医学的精髓之一,是祖先为我们留下的宝贵财富。

现代医学的研究也证明,长期过量饮酒则对人体各器官组织系统带来严重影响,使人的工作效率低下,生活质量下降,同时给家庭、子女和社会带来一系列不良影响。早在1985年的世界卫生组织(WH0)大会上就把酗酒带来的问题定为全球性的卫生健康问题。

哈佛大学医学院2003年1月的一项大规模流行病学研究指出,每周至少饮酒三到四次的男性,可以大幅降低罹患心肌梗塞的几率。即使每天只喝半杯酒也足以降低心脏病发的风险,不论是啤酒、红酒、白酒或烈酒都一样有效,是否于进餐时饮酒或单独饮酒都对此都不造成影响。

科学家在12年的随访调查中发现,那些每周饮酒三到四次,每次限量一杯的男性罹患

心肌梗塞的几率最低,比每周饮酒一次以下或完全不喝酒的人低32%。科学家表示,姑且不论饮酒的其它优缺点,令人讶异的是,饮酒频率似乎是降低心脏病发的唯一因素。可见定时定量的饮酒对健康有好处,因为适量酒精会提高体内高密度脂蛋白(好胆固醇)的水平,稀释血液,防止血栓形成。少量酒精可以在人体中分解迅速,对红血球的影响也十分短暂。但这并不是提倡大家每天酗酒,如果每天豪饮,不但不能降低患病风险,反而严重危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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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扩写_1500字

全文共 1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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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黑灯瞎火,伸手不见五指,让人毛骨悚然的旷野里,有一个挑着担子的莽汉正左摇右晃地一边喝着“江津老白干”一边走在回家的路上。

这个莽汉不是“山城棒棒军”,他是一个屠户;但他不是普通的屠户,他是——一个喝高了的屠户;一个满载而归的屠户;一个时不时还来几句跑调的“大山的子孙哟,爱太阳哟……”的屠户。就是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屠户,在邂逅了两只莫名其妙的后,发生了一件莫名其妙的事,最后的结局也那么的……莫名其妙。

俗话说:“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再这么一个环境下,果然出现了不祥的东西——两只狼。这两只狼也不是普通的两只狼,它们是——两只阴险狡诈的狼;两只饥肠辘辘的狼;两只恶名昭彰的狼……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这是拔了皮可以用来做“七匹羊”牌保暖狼毛裤的两只狼。

屠户还在一边喝酒一边唱歌,根本就没有发现身后有两只“狼仔队”在跟踪他。这是屠户突然被石头绊倒了,他拽了一扑爬,两只狼停下了脚步,不知道这个屠户在搞什么飞机。(这两只狼也真够蠢的的,一个饱餐一顿的大好时机就这么错过了)

屠户发现了这两只狼后,立即语无伦次地大叫道:“狼…狼…狼……狼…狼……狼狗!”(他喝高了)屠户以为是两条狼狗要抢他卖剩下的骨头吃,于是他便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从筐子里掏出了一根——骨头!他把骨头使劲朝一只狼抛去,想用骨头打狗(他认为是狗,其实是狼)——一抛不再追。结果那只狼反倒像条训练有素的警犬一样,只见它纵身一跃——被骨头打倒在地。

屠户高兴地拍手叫好,然后又迅速地从筐子里抽出一根——还是骨头。并用力地向另一只狼甩去,只是这只狼比较聪明,它没有一跃而起,而是张开大嘴等骨头飞到自己的嘴里,这下,它终于——又被骨头打倒在地。

两只狼狈不堪的狼十分不甘心,本来想讨根骨头,吃完就走了算了的,但却被屠户戏弄了,狼急了还要人呢(虽然不急也会咬),它们在一阵窃窃私语,交头接耳后,一致决定该如何处置屠户,它们的作战方案是——见机行事。(它们可能是被骨头给砸傻了)

屠户见“狗”还没有追上来(酒还没醒),便想到身旁的麦场去打个盹儿,醒醒酒。他来到了一个柴草堆旁,放下担子和屠刀,立地成佛才怪。他刚准备进入梦乡,结果发现那两只狼直冲冲地朝他走了过来,然后一只狼一边儿凉快去了,一只则猪狗不如地像狗一样坐在地上。屠户拿起了屠刀,走了过去。对那只狼说到:“你,给我站起来。”他又见狼没有什么反应,又继续发酒疯:“你不就是我以前养的那条看门狗吗?哎呀!终于找到你啦!”那只狼心想:那你就赶快带我跟你回去吧!让我吃了你全家吧!狼以为美事就要来了,便闭上了眼睛,想象着自己大吃一顿的画面,十分地悠然自得。谁知,就在狼正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屠户却给了它当头一刀:“上次偷吃俺家的鸡还没有认错便跑了,俺还没有找你算账呢!”

解决掉第一之狼后,屠户刚一转身,便又发现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只露了根尾巴在外面。屠户又走了过去,说道:“好大一条蛇啊”原来这一次他又把狼的尾巴当成了一条蛇。“打蛇要打七寸,捅肛门。”说罢便一刀捅向狼的屁股。于是乎,这只狼自然也“自挂东南枝了”。

屠户杀完狼后,觉得十分的畅快,酒也醒了,大摇大摆地扛起担子,向家走去。

第二天,麦场的主人到麦场里收麦子,见到以下情景,差点晕了过去:一只没脑袋的狼蹲在地上;一只狼趴在柴草堆里,屁股上插着一把血淋淋的大屠刀……

[《狼》扩写_15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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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扩写宿建德江

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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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我划这乌蓬船行驶在烟泼浩淼建德江上。看着天色越来越暗,我把船停泊在雾霭弥漫的江中沙洲边。太阳缓缓落山了,把它的余晖投到江面上,江面上闪着金光一会儿,天地迷迷蒙蒙现得静谧安泽。这时我的愁绪如同滔滔不绝涌上心;我离家乡已经多年了,我又再一次名落孙山,我那里还有脸去见我的亲人;离家这么多年了,不知家人可否一切安好?我要怎样才能一展自己抱负,名留青史呢?

罢了,罢了,还是隐居在山野中逍遥自在;我该何去何从呢?“剪不断,理还乱”愁绪把我压得都呼吸困难,我走到船头放眼望去,江边的原野无边无际,江面上寥寥几棵树立在那里,天都比树低。

我决然一身,就像树落寞。无知什么时候月亮越升越高,月亮倒映在湖面上,离我是那样近,我想那清冽的月光棒起送给我的亲人捎去对他们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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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村居》扩写500字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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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高鼎独自走出居所,来到田野里看到这样一番景色:小草从土里探出头来,迫不及待想看一看这个美丽、新奇的世界。空中一双飞莺在飞翔,它们忽高忽低,时而像离弦之箭直飞云霄,时而又像脱缰之马向下俯冲,就像马戏团里的杂技表演一样。再看河边,水汽蒸发成淡淡的薄雾,好似岸边上的柳树垂着头沉醉起其中。柳树的叶子才刚发芽,嫩嫩的牙尖垂在地面,仿佛在亲吻着大地。

当高鼎看得正兴头上时,一群孩子映入他的眼帘。原来,他们趁放学早,赶在东风消失前在放风筝呢!

远处传来一阵哭声。原来时一个小孩的风筝挂在了树上,他取不下来,正坐在地上哇哇大哭呢!

这时,一位大哥哥走过来,问:“小弟弟,你怎么了?”小弟弟哭哭啼啼地说:“我的风筝挂在树上,取不下来了。”大哥哥说:“别哭,我帮你取。”话音未落,大哥哥已经爬上树,帮小弟弟取下了风筝。

诗人回到住所后,忍不住放声长吟道:“草长莺飞二月天,拂提杨柳醉春烟。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

小作者想象力真丰富,赋予四句诗以感人的力量。其中人物的语言、动作、神态都很切题,景致描写形象生动,能运用系列修辞手法来给景致着色。放风筝的景象很具生活气息,很富有张力,读者看到这样的镜头会不禁失笑。小作者真厉害,能让一首古诗具有现代气息,真好。期待小作者更多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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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卜算子咏梅扩写500字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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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苍茫的暮色中,一条弯弯曲曲的古道,延伸到远方,消失在天的尽头。从远处传来的马蹄声,越来越清晰,马背上坐着个四五十岁的男人,有着随时重返沙场奋勇杀敌之意,他便就是陆游了。

乌云布满天空,一阵风好像从地里刮起,小雨像烟一样笼罩着路边的驿站,沿着驿道漫步,步履沉滞。他时而抬头仰望北方,低声叹息,想到大片国土沦陷在敌人的铁蹄之下,有多少百姓挣扎于水生火热之中。他悲痛万分。这时,微风中飘来一股幽香,沁人心脾。寻香其来到断桥边,由于风雨侵蚀,桥身已破损,桥边有一棵梅树尽情绽放,在这荒山野岭,无人欣赏,显得孤寂无助。那柔嫩的花片在点点雨水的打击下,摇摇坠坠。他心里的苦楚涌上心头,徘徊在梅花前,伸出手抚摸花瓣,不由得老泪纵横。

凋零的梅花飘落在驿道中,被来往的人行车辆已经碾得面目全非,完全化为了泥土,但是泥土里还依然散发出一阵阵梅花的暗香。

俏丽的梅花犹如那圣人一般,只管江春的来临告诉百花,却从不与他们争艳。那娇艳的花盛开后又能赢得多少赞誉,也不过如那牡丹转瞬即逝。唯有梅花在闲人墨客的笔中被渲染的无限坚强,百花妒她,她无丝毫在意。

即使花瓣飘落,花枝凋敝,她也丝毫不在意,她的芬芳依然随着泥土与微风飘片飘洒洒走入人们的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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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学生扩写《夸父逐日》

全文共 2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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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写夸父逐日

在古时候,人们还没有火来照明,就只好在无边的黑暗中,熬过一个又一个漫长的夜晚……

忽然有一天,不知从哪儿来了一个名叫夸父的巨人,声称他自己一个人就能把太阳逮住,牢牢地固定在天上。人们听了无不拍手叫好。过了几天,夸父到森林里砍了一颗大杨树,把叶子和树冠等去掉后,经过几天的精心打磨,一个手杖就应运而生了。

第二天,夸父收拾好行囊,拿上那根手杖,跟人们道了别,就上路了。夸父一路上翻山越岭,一刻也不停歇地追着太阳跑。夸父跑啊,跑啊,手中的拐杖一下,一下地敲打着地面,为自己助力。嘴里还高声吆喝到:“太阳,你快快给我站住。”

傍晚,当夸父喘吁吁地跑到太阳落山的地方,准备伸手去抓太阳。可是,太阳巧妙地躲开了,并散发出上千度的热量使夸父口渴难忍,大汗淋淋,连伸手抓太阳的力气都没有了。没办法,夸父只好转身去喝水。

夸父来到黄河边,弯下腰来用手捧了一捧水,光这一捧水,就足足有1.5吨重!夸父毫不犹豫地喝掉了。可是,这1.5吨水丝毫不能缓解夸父的口渴。于是,夸父就一捧水接着一捧地舀水喝,可这些水还不够。夸父便淌着淹到小腿的黄河水,来到河中央,一头扎进黄河水里,咕嘟咕嘟地喝开了。眨眼功夫,那滔滔黄河水就被夸父喝干了,就连河里面的鱼儿也被夸父给一同消灭掉了。

夸父舔了舔嘴角的水,嘟囔道:“真不过瘾,我还得把渭河的水喝光。”说完,夸父大踏步地离开了。不一会儿,渭河的水也被喝光了,可还觉得不过瘾,准备转身去北边喝大河里的水。

可是,事情不总是一帆风顺的,夸父在通往北边大河的路上渴死了。他的手杖,变成了一片桃林。夏天,这片桃园里结的桃子十分香甜可口,鲜嫩多汁。人们高兴地围着这片桃园跳舞、唱歌,都说这是夸父为人们做的。

扩写《夸父追日》

很久很久以前,广袤的大地上就出现了人类的足迹。在不断的探索和研究中,人们学会该怎样生存,并有了村落。人们日耕而作,日落而息,过着幸福的生活。

然而有一天,一件对人们来说非常恐怖的事发生了。这件事打破了人们生活的宁静,让人们恐慌不已。事情发生在下午,,那时人们正在劳作。忽然,世界变暗了。人们好奇的抬起头——啊!人们吓一跳——太阳上,竟然出现了一个黑洞洞的缺口。人们惊慌失措,于是聚集在一起商讨该怎么办。过了一会儿,整个世界都变暗了,没有一丝光亮。地上则人群骚动。

幸运的是,这种暗无天日的时候没持续多久,太阳又出来了。人们松了一口气,但又担心万一太阳哪一天又不见了,而且不再出来了,这又怎么办。

正当人们急得团团转的时候,人群中一个人提出了建议:“不如让我去追赶太阳,然后把它固定在天上,这样不就不用怕了吗?”

人们循声望去,提此建议的人正是夸父——他是巨人部落中最强壮的人。人们想不出其他好办法,于是便同意了——让夸父去追太阳。

第二天,当第一丝曙光划破黎明的天空,夸父便出发了。他飞快的跑,忘了一切。眼看就要追到太阳了……可这是,难题来了。

但在夸父面前的是世界上最高的山峰——阿里巴巴山峰(现在叫做珠穆朗玛峰)。夸父毕竟是巨人,珠穆朗玛峰对于他算得上是一座比较高的山坡。可问题不在于高,而在于这山非常陡,似一把利刃,且山脉绵延,绕过去是不行了。眼看太阳又跑远了。夸父一咬牙,开始使劲爬山。一次又一次的尝试后,夸父已经遍体鳞伤。不——夸父心里大喊。他最后使劲全身的力气——终于爬上去了。夸父兴奋极了,却一不小心从山顶上滚了下来。哦!摔的真惨!夸父拍拍猎皮豹衣,又继续前进。

转眼到了正午,又有新的难题了——这下是大海,啊唔纳多海(现在的太平洋)。这片汪洋大海挡住了夸父的去路,海上鲨鱼和电鳗以及海怪不住的叫嚣着。夸父抬头望了望太阳,太阳正往远方飘去,就像是一个胜利者在嘲笑失败者。

“我不会认输!”夸父大叫一声。语毕,他便抬脚跨入海中。鲨鱼、电鳗和海怪立马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冲到夸父身边。夸父一边飞快的跑着,一边用手拍击周围的“障碍物”。

鲨鱼被打的口吐白沫,连鳃都不见了,从此鲨鱼便得不停的游动,一刻也不能停;至于电鳗和海怪,电鳗被夸父一生气之下拉成了条状,海怪被一个巴掌压成了扁扁的肉饼。就都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样子。夸父走到最深的地方时,海水几乎淹没了夸父的头。不过夸父还是挺下来了。他终于跨越了海洋!

夸父继续跑啊跑,终于到了最后一关,沙漠。这地方人迹罕至,水资源缺乏,是最难的一道关卡。夸父想了一两秒钟,终于踏进了这鬼门关。

响尾蛇在热辣的阳光下翘起了自己的尾巴——锋利又尖锐。偶尔一阵热呼呼的风吹过,燥热的沙便呼啸而起。夸父不仅要接受火辣日光的“洗礼”,同时还要小心响尾蛇之类的毒物。“呼哧呼哧”夸父喘着气,大脑已经麻痹,只有双腿在不停的摆动。终于,看到了沙漠的尽头。一条清澈的河流(黄河)出现在夸父面前。

水!夸父激动起来。这时夸父已经到了太阳的家门口。要不要继续追下去呢?夸父最终忍受不了水的诱惑,低下头大喝特喝起来。很快,黄河便被喝光了。

渴!夸父虽说喝光了一条黄河,但仍感觉口渴如焚。他又跑向渭河。咕嘟咕嘟,一条河又被喝光了。

这时,北边又出现了一条大河。夸父又不顾一切的跑去。轰隆隆一声,夸父在半路上便倒了下去。

“唉!”夸父长叹一声。不甘心,真的不甘心,差一点就追到太阳了,差一点就成功了!

夸父把手杖一挥,手杖便变成了一片桃林。每棵树上都结了又大又甜的桃子。

“希望以后有人追太阳到这,不必像我一样渴死。!”夸父心里想着,带着一点点的安慰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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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狐假虎威扩写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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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在一片茂密的大森林中,有一群快乐的动物,他们在一起尽情地玩耍,嬉戏,到处是一片祥和安乐的景象。可是有一天,一只老虎的侵入打破了森林的宁静。

这天上午,狐狸正在向百兽们讲述自己的历险经历,正讲到兴头上,突然,一只大老虎出现在了狐狸的身后,狐狸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百兽们早已逃得无影无踪。狐狸还没回过神来,大老虎已经把狐狸给擒住了,狐狸这才明白,心想:我狐狸聪明一世,不可一世,怎么能被一只笨重的大老虎吃掉呢?不行,我一定得想一个办法逃出去。

突然,狐狸眼睛骨碌碌一转,想出了鬼点子。

于是,狐狸对老虎说:“你不能吃我,我是天帝派下来的‘百兽之王’如果你吃了我,就是违抗天帝的命令。不信,我们到百兽中走一趟,我在前,你在后,看百兽们怕不怕我!”老虎想:走就走,谁怕谁呀,我借你俩胆,你也不敢耍我。

老虎和狐狸走了一趟,到了森林的深处,百兽看见了狐狸趾高气扬的样子,很是奇怪,往后面看了一眼,原来跟着一只老虎,百兽吓得个个四散奔逃,老虎这才相信了狐狸,忙说:“百兽之王呀,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就饶了我这个小人吧,我愿意为您做牛做马,您千万不要伤害我呀!”狐狸听了老虎的话,偷偷地坏笑了一下,然后说:“好吧,今天本姑奶奶心情好,就饶你一次吧,我就收留你做我的佣人吧。”老虎爽快的答应了。

从此,狐狸当上了“百兽之王”,过上了呼风唤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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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扩写木兰诗350字

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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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告别父母不远万里来到了边塞参加战争,由于屡建战功,不久便当上了将军。

九月二十日刚刚吃了败仗的胡人心中充满怒气,于九月二十三日集结了二十万重兵对边塞的花木兰部实施大规模的进攻,欲报上次战败之仇。这件事花木兰早已通过潜伏在敌营的我部兄弟了解得一清二楚,花木兰仔细观察过地形之后命八万人马埋伏在峡谷两侧,将士们准备好了若干巨石和千万箭支准备与胡人开战。这是一场大战!

九月二十六日,果然如木兰所料,胡人的二十万大军正快速地穿过大峡谷。待大队人马全部进入峡谷之后,先头部队未出峡谷之前,随着木兰大喝一声:“放!”,所有的巨石被推入峡谷,有的砸死了敌人,有的则堆在一起,完全封死了出路和退路,这时胡人在崖下慌了阵脚。正当胡人惊慌之际,花木兰部的士兵统统放箭,顿时八万多支羽箭遮住了太阳,密密麻麻。崖下惨叫声一片有一片,几刻钟过去了,现崖下已是血流成河,胡人的二十万人马死伤过半。

按原计划,由四万多人组成的第一冲锋队,举起长矛,舞起长剑,口中大喊:“杀呀!”一起冲入峡谷与胡人残部展开激烈的厮杀,我部将士个个骁勇善战,但胡人的士兵也很是勇猛。半个时辰过后,我部伤亡惨重,四万多人顿时只剩下两万有余。胡人的军队首领武艺高强,身穿铠甲,手持大钢刀,一连杀死了我军上百人,更让人惊异的是:二十多人将他围住,不出三十秒竟全被他打倒在地。花木兰一看,心中气愤得很。在崖上的她一把夺过弓箭手的弓,从箭筒中拿出三只羽箭,狠狠地拉开弓弦,将三支箭射出,欲把其射杀。不料,三支箭其中的两支被他挡开,但有一支射中他的腿部,剧剧烈疼痛让他跪倒在地,下面的众将士见胡人将军中箭,十余把矛头刺向他,顿时,那个胡人将军身受矛头穿心,口吐鲜血而死。

花木兰见将军已死,于是她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他命崖上四万人马齐声大喊:“胡寇,你们的将军已死,快快缴械投降!”谁知,下面的胡人竟毫不在意,仍然在死拼。木兰见状,亲自率领其余四万人马开始第二次冲锋,木兰手持方天画戟,胯下乃汗血宝马,木兰第一个冲到崖下,挥舞着长戟,向着胡人刺去。十几个胡人都奈何不了她,真有一种佛挡杀佛的气势。木兰骑着马穿梭于众军之中见一个杀一个,这时大部分胡人都已被奸,只剩下几十人,他们纷纷丢下武器,抱头逃窜,木兰骑马去追他们,当他们逃到尽头,出口在已被封死,那十几人都被花木兰斩杀。

经过五个时辰的激战,花木兰部终于全歼胡人二十余万人马,又一次建立奇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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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守株待兔

全文共 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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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相传在战国时代宋国,有一个农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遇到好年景,也不过刚刚吃饱穿暖;一遇灾荒,可就要忍饥挨饿了。他想改善生活,但他太懒,胆子又特小,干什么都是又懒又怕,总想碰到送上门来的意外之财。

奇迹终于发生了。深秋的一天,他正在田里耕地,周围有人在打猎。吆喝之声四处起伏,受惊的小野兽没命的奔跑。突然,有一只兔子,不偏不倚,一头撞死在他田边的树根上。

当天,他美美地饱餐了一顿。

从此,他便不再种地。一天到晚,守着那神奇的树根,等着奇迹的出现。

【释读】成语“守株待兔”,比喻亡想不劳而得,或死守狭隘的经验,不知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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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守株待兔》读后感250字

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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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一农夫在农田干活时看到一只兔子撞到树上给撞死,于是他就把兔子给提回家给吃了。他想这也太幸运了,要是天天都这样撞上一只该多好啊!于是“聪明”的他就想到天天去树边待着,一定还能有兔子被他捡到。就这样直到庄稼都荒芜了也没有等到一只。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想着一次的幸运就会永久的发生,不然倒霉的还是你自己,人只有靠自己双手辛勤的劳动得来的成果才是最长久的。农夫的做法很愚蠢,不劳而获是不对的,天上掉馅饼是不可能的。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人不能贪得无厌,不能不劳而获,否则会因小失大。

所以我想到了我的学习,一定不能学这个农夫。只有付出才能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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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扩写守株待兔

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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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有个种田人,一天,在烈日炎炎之下,埋头苦干着。就在他干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的时候,一只又大又肥的野兔疯似的窜出来,一头撞在树桩上,这时,兔子的白衣服被染成了鲜血衣,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种田人回头一看,原来,一只凶猛的老虎朝兔子张出了血盆大口,兔子被吓得魂飞魄散的。

种田人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地跑到兔子面前一把捉起鲜嫩的兔子,馋的口水直流,恨不得现在把她烤成兔肉吃了,想到这,他健步如飞跑回家去,心里想:今天真是天上掉馅饼了呀!要是每天都这样,那不是天上下兔子雨了吗?想到这,从此他丢下了锄头,整天在树桩旁,懒洋洋地等着,却再也没有一只只兔子了。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田野里长满了“绿头发”,庄稼全完了。他真后悔莫及啊!

我们不要奢侈不劳而获;不要把偶然当必然,天上不会掉馅饼,只有付出才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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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自作聪明的毛驴扩写500字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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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到了,火辣辣的太阳照着大地,树叶无精打采地低下了头。知了最喜欢唱歌了,它不停地叫唤着:热死了,热死了……

已是中午,骄阳似火,太阳烘烤着大地。小毛驴的主人下令了,让小毛驴把两袋盐驮到山脚下去。小毛驴很快就上路了,可是天气实在太热了,不一会儿,小毛驴头上的汗珠就一颗一颗地掉在了地上。

很快,它来到了一条小河旁边。河水清澈见底,水底的沙石五颜六色的。两岸树木茂盛,真是一个好地方。它慢慢地蹚水过河,可是走出去不远,它一不小心摔了一跤,跌倒在了河水里,它气恼地说:“我怎么这么倒霉。”它报怨着,好像是谁欠它的钱似的。它在河水上躺了一会,凉快了许多。毛驴一站起来,身上也轻松了许多。于是它上了岸,轻轻松松地跑起来了,很快就到了目的地。

又过了许多天,小毛驴接受了一个新任务,要把海绵从山上运到半山腰。小毛驴心里想:我上次跌倒在河水里,然后站起来身上就轻松了许多。这一次我再试一试。于是,它径直走向小河,到了河边二话不说,侧着身子就倒在了河里。它在心里想:过一会身上就轻松了。可是后来,它一站起来,觉得不是轻了而是更加重了。为了保住性命,它赶快把海绵给丢开了,一个人爬了岸。

这是一头自作聪明的小毛驴,不会随机应便,差点因为自己的小聪明而丢了自己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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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饮酒其五陶渊明扩写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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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人间,却没有车马的嚣喧。你问我何能如此,心灵清远,地自静偏。采摘菊花在东篱之下,悠然间,那远处的南山映人眼帘。山气氤氲,夕阳西落,傍晚的景色真好,更兼有飞鸟,结着伴儿归还。这其中有多少滋味要表达,欲要说明,却又忘记了语言。

人活在世上,总要找到生命的价值,否则人就会处在焦虑和不安之中。而社会总是有一套公认的价值标准,多数人便以此为安身立命的依据。拿陶渊明的时代来说,权力、地位、名誉,就是主要的价值尺度。但陶渊明通过自己的经历,已经深深地懂得:要得到这一切,必须费尽心机去钻营、去争夺,装腔作势,吹牛拍马,察言观色,翻云覆雨,都是少不了的。在这里没有什么尊严可说。他既然心甘情愿从官场中退出来,就必须对社会公认的价值尺度加以否定,并给自己的生命存在找到新的解释。

【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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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江城子密州出猎扩写500字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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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概是我从杭州被贬到密州以来最冷的一天吧!回想杭州的荣华富贵,远不是如此的荒凉。

昨天夜里一场大雨彻底的洗刷了天空,让天空恢复了昔日的荣光,看着这散发着青春气息的湛蓝天空,年过半百的我也不禁想要发作年少的狂气,我带着全体官兵跟一起去打猎。

左手接过伸着长舌的猎犬,一只猎鹰落在我肩头,戴好锦缎织就的帽,穿好暖和的貂皮裘,一声令下,马儿向前飞驰,马蹄声响彻云天。我要像当年的孙仲谋一样,亲自射杀一头猛虎,以酬谢乡亲,展现我老当益壮、风采不减当年的气势。猎物排着队送上门来,我屏气凝神,轻舒猿臂,风挟着箭,直击猎场!

回到府上,坐在桌前,一碗接着一碗的美酒下肚,渐渐微醺。一股伤感直涌上心头,望着窗外,我独自一人借酒浇愁。“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虽然我两鬓的白发悄然而生,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假以时日,皇上若能不再听从小人的诡计,而是派来一位像冯唐那样的官员,重新起用我来治理国事,我必定不会辜负皇上的信任,以身报国,带领将士去前线杀敌,把弓拉得如同满月,朝着西夏的侵略军射去,击穿他们,瓦解他们,粉碎他们,一举平定中原。

没有永无止境的冬天,也没有爽约不至的冬日,但他们何时才能像我射中眼前的猎物一样,将命运把握在自己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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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游园不值》扩写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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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到了,万物复苏,处处鸟语花香,生机勃勃,《游园不值扩写作文800字。在这美好的季节里,我决定一览春天的美景。

不知不觉,我来到友人家门口。只见柴门紧闭,我走向前去,轻轻地敲了敲柴门,可过了好一会儿,友人还没来开门。我透过门缝往里瞧去,青青的苔藓一片碧绿,柔柔地俯卧在地上,中间镶嵌了一条窄窄的石子路,显得幽静又雅致。我想:哦,大概友人怕来访者的木屐把园子了的青苔踩坏吧,所以才关上门。为了一饱那诱人的春色,我决定再等一会儿。一个时辰过去了,俩个时辰过去了,却仍不见友人的踪影。我觉得非常扫兴,转身准备离去。

忽然,我眼前一亮,一支红杏探出墙头。瞧,那粉红粉红的杏花缀满枝头,它们正向我绽开笑脸,在青翠欲滴的绿叶的映衬下,显得更加鲜艳娇美。一阵风吹过,杏花淡雅的清香扑鼻而来,顿时,我的心情开朗了许多。

我望着眼前这一株伸出墙头的杏花,陷入了沉思,仿佛自己已经走进了园子。瞧,园子了种着许多木棉树,在阳光下生机勃勃地生长着,那满树的木棉花远远地看去好似一片火红的云霞,好像树都燃烧起来了。园内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一片花坛,高贵的月季,红如火焰,白似瑞雪,粉像朝霞&&还有一些不知名的花儿在那争奇斗艳。一阵风吹过,千姿百态的花儿跳起了优美的舞蹈,不时飘来的阵阵清香,引来了许多蜜蜂为它们伴舞。园子了还有一个椭圆形的池塘,池塘了美丽的睡莲在荷叶的衬托下,显得更加优雅。嘎嘎&&大概有几只小鸭子正在和小鱼玩捉迷藏吧。

虽然我没有见到友人,也没能观赏他园子了的春景,但我感受到了生机勃勃地春天。我情不自禁地吟诵起:

应怜屐齿印苍苔,小扣柴扉久不开。

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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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伤仲永扩写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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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溪有个人叫方仲永,他家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在五岁之前,都还不认识笔墨纸砚等一些书写工具。有一天仲永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十分诧异,就向邻居借了这些东西给仲永。仲永立即提笔写下四句诗,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一孝敬父母和团结同一宗族为内容。仲永的父亲把这首诗给同乡的秀才观看。从此只要指一物体,仲永便能做出一首诗来,其中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看的地方。同县的人觉得惊奇,都渐渐请仲永的父亲去做客,有的还出钱请仲永题诗。仲永的父亲以此有利可图,每天都牵着仲永四处拜访于同县的人,不让仲永学习。

这样的日子过去了很久,仲永过人的天资也渐渐衰退了。仲永多次劝说过父亲,要父亲让他学习,可他的父亲说:“你有聪明的天资,就算不学习,也是聪明过人,那就不必学习了,你还不如给家中添点财富。”仲永见父亲已被财迷了,跟他说也没用,就自己四处借书,偷偷的学习。不料被父亲发现,毒打了一顿。从此,仲永便不在学习了。

日子过去很久,仲永不学习,他的天资也衰退了,最后变成一个平庸的人。仲永的父亲非常后悔,但也已经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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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季札挂剑扩写1000字

全文共 1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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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徐国的大殿里,徐国君臣正在准备迎接吴国使臣季子的到来,苍老的徐王斜坐在宝座上,满意地看着这一切。“主公,晋国的使臣快到殿外了,现在我们请太子去迎接?”一个大臣恭恭敬敬地说,殿后走出一个年轻人,一袭白衣让他显得庄重肃然,这便是太子了。他轻轻向徐王一躬,便走出了殿外。

迎着朝阳,御道上走来一位风尘仆仆的中年人,比起太子,他的气质与稳重都比太子成熟许多,他的步子不紧不慢,更能显出他的沉稳。最引人注目是他腰间佩戴的那把宝剑,虽然没有拿下刀鞘,但是仅仅从那厚重的水牛皮刀鞘,与制作精湛的剑柄中就可以知道这定是好剑,太子正在遐想,那使臣已走到殿前,行过礼之后,便与太子携手进入殿里。

经过一番简单的寒暄,宴会就开始了。太子注意到徐王总是看季子的那把宝剑,他暗想道:“父王很是喜爱宝剑,如今看到这样好的宝剑,定要细细地欣赏一番才过瘾呢”,这时,徐王开口了:“季子啊!你佩戴的那口宝剑定不错啊,能让本王欣赏欣赏?”

“当然可以!”季子很爽朗地答应了。

季子说着将那口宝剑递给徐王。徐王端着剑,细细的把玩着,不停地赞赏道:“真是一把难得的好剑!”,他轻轻地将剑鞘褪去,摆在案上,用手轻轻拂过剑身,又紧紧地握住剑柄,眼睛全在这把剑上,似乎忘记周围还有别人,欣赏这样一口好剑想必是一件十分惬意的事。他又轻轻弹了一下剑身,便发出一声清脆的“嗡嗡”回声,又好像小石子投入水潭的脆响,十分悦耳,当徐王把剑装入剑鞘时,还发出低沉的声响。

“好剑!好剑!天下极品!”徐王赞叹不绝,恋恋不舍地把剑还给了季子。

季子走后,太子还时常听到父王盛赞那把剑。

不料,几个月后,徐王突然病危,太医也束手无策,徐王很快撒手人寰了,太子顺理成章地继承了王位,成为新居。

不久后,季子结束了任务,返回前来辞别徐国君臣。当他得知徐王已经去世了,太子继位了,便十分遗憾地叹息了一声,新君见了,便立刻对他说:“季子先生,您不用担忧,即使先王去世了,但是我们仍会遵守两国之间的盟约。”

“是”季子说道:“我也十分相信您不会毁约的。不过,我只是非常感伤,当时没把这把宝剑献给徐王。”

见新君没有说话,他忧伤地说道:“哎!在上次的宴会上,可以看出先君是真正的识剑之人,我也想把这把剑献给徐王,但因佩剑出使是一种礼仪,只好待我归来,想把剑献给徐王。但如今先君离世,真是可惜啊”,说罢,他快速地摘下宝剑,递给新王:“很痛心没把剑献给先君,只能交给您了。”

新君连忙摆手说:“不!您也是爱剑之人,还是您留着吧‘君子不夺他人之爱’,况且先王没有命令,本王也不敢轻易接受这把好剑。”

季子也没再说什么,把剑又佩戴好,对新王施了一礼,走出殿外,新君看着季子离去的背影,还有他佩戴的那把宝剑,不禁有些神伤。

过了一会,只见几个小吏紧步跑来,报告说:“报告大王,季子先生刚才把宝剑挂在了先王墓旁的树枝上。”

听到这个消息后,新君“腾”地站起,大声道:“季子先生,他现在在何处?快带我去见他”,等他们匆匆赶到墓地,不见季子的身影,只有那把宝剑,迎着微风,映着夕阳,在轻轻地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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