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拇指姑娘读书心得热门20篇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十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现在小编给你们收集整理了拇指姑娘读书心得优秀作文,欢迎查阅,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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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心得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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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我爱书,更爱读书你爱读书吗?

也许你们在想,读书有什么意思,干巴巴的,还不如看电视、玩电脑呢!但是,书能写出情感,电视却不能。正是因为书好看,有人物、感情,我才会经常“抱”着它们,一看就忘了时间。

有一次我回家后,急急忙忙开始写作业,因为那晚我还有英语课。写着写着,眼睛就“跑”了,死死地盯住昨天没看完的那本书。结果手也失控了,不由自主地把书拿下来,“不听话”地翻看起来。看着看着,便被那栩栩如生的人物吸引,“走火入魔”了,连放在手边的表也顾不得看一眼。直到妈妈回来把我叫“醒”,我才看了一眼表:妈呀!还差20分钟上课,我包还没收拾哪!我一急就以超人的速度收拾,可还是晚了几分钟。

看书可以忘了时间。是啊,谁能抵挡住那种诱惑呢?引人入胜的标题,丰富多彩的内容,华丽优美的词语……这真像一个饿着肚子的人见到美味大餐一样,那种对读书如饥似渴的感觉,它可以把我们带进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让一贫如洗的人得到一笔精神的财富!

拿起一本书,它可以令盲人见到光明,它可以使一个愚者变得聪慧,它可以使你敞开心扉!让我们在书中遨游,在书中寻找自己想要的世界!

[我的读书心得作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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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狂人日记读书心得600字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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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阅读了《狂人日记》这篇文章。这篇文章,掀开了白话小说运动的序幕。

《狂人日记》这篇文章形式上文白兼有。正文采用白话,序是文言形式。在当时确实掀起惊涛骇浪,有裂云穿石的效果。

《狂人日记》的一、二部分归结起来就一个“怕”字。“狂人”“怕”的缘由,无非是赵家的狗“看我两眼”、“赵贵翁的眼色便怪”、街头的人在议论、小孩子在议论——“狂人”就多情地将这些活动都解释为“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的信条在脑海中不断暗示自己。别人最平常不过的动作在他看来便是针对自己的。

这篇文章好是好,但我相信,这是通过作者(鲁迅)长年累月的积累而成的。所以,我认为关键的问题在于积累,勤奋。古人有云:“十年寒窗,九盏熬油”“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就是这个道理。这是告诉人们,不论做什么事情,“一步登天”是办不到的!所以,自主的去积累,是写好作文的重要条件。

须知,在寻求知识的过程中,不可能尽是整块面包,而要我们“一粒一粒米”慢慢积累。成果,不时地皮上的积水,它是藏于厚土和岩石之下的清泉。它需要孜孜不倦的努力。

积累是一件由少到多的,从无到有的渐进工作,得从一点一滴做起,日积月累,才能办到,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合抱之木,始于毫末”。

光积累还不行,还必须付出辛勤的劳动,对一个勤奋者来说,成果是成正比例的他洒下的汗水多大,便会有多大的成果。大家熟知的明代大文学家张博小时勤学苦练,每篇文章他都要手抄七遍读懂背熟,所以他把自己读书的房子叫做《七录斋》,因抄文章,受伤磨起了老茧。

所以,我希望大家照我说的尽量去做,成为一个优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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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平凡的世界》读书心得2500字

全文共 2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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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平凡的世界》是路遥获得茅盾文学奖的一部长篇小说,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读书心得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获得茅盾文学奖的一部长篇小说,它描写的是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孙少平等人物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平凡的世界》这一部伟大的巨著,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黄土高原也是我的家乡,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他们都是一群可爱的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是喜剧?悲剧?正剧?也许都有一点。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

上初中的时候,老师给我推荐了这本书,当时觉得这本书没什么特别的,听着名字就没意思,所以一直就没有去读它,直到后来暑假无聊顺手翻开了它,当我打开第一页的时候,就被一个雨雪描写的场面给吸引住了:“…系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玲玲的飘洒着…”我喜欢景物描写,给人美的享受,这可能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春天到夏天,夏天到秋天,秋天到冬天,冬天又到春天,过度的非常自然,跨越了近10年的季节变化,相同的季节不同的手法描写,让我大览宏图。我深深爱上了这本平凡的书,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巨大的勇气。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的"揽工汉",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欣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关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到我们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也许这种困难与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我们可曾有过这样的认识?就算是哪天放学是下了场雨,亦或是天气有些闷热而又停了电,我们往往会听到许多的怨天尤人。然而,我想只要是你读了《平凡的世界》以后,读懂了“苦难的哲学”,那么就算是你今后遭受再多的苦难,你也不会怨天尤人。

对于劳动的认识,书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得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这绝对是一条精辟的理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的理论。“只有劳动才可能使人在生活中强大。无论什么人,最终还是要那些能用双手创造生活的劳动者。对于这些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生平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这里体现出的是两种人,勤劳的和懒散的。人生来是没有差别的,然而经过了不同的境遇和发展之后,人与人之间便产生了巨大的差别。而在这期间,对于劳动的认识不同,对产生这样的差别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正如我们考到大学的时候,在学习方面,我们没有太多的差别。然而,经历了三年的大学生活之后,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又是何其巨大。其实,每个人的结局,都是他自己一手精心设计的。

当我们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们都应当好好想想,我们是怎样对待劳动的。最让我赏识的是,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赣台,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书中穿插两个交错复杂的爱情故事。相信每个读过这本书的人听到田小霞都会有惋惜的叹气声,田晓霞是孙少平的贵人,她的出现,孙少平是幸福的。即使他们最终不能到一起,他们都是幸福的。这也是孙少平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一点,他遇到了田晓霞。然而,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能找到自己的真爱呢?对于很多人来说,孙少平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少安是平凡世界里面写的最成功的人物,我是这么认为的。真的是把人物形象刻画到了极致。我甚至感觉少安就是身边的某一位人。他小时候因为无钱读书而退学,他与润叶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惋惜。是的,没有浪漫。少安,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对于家他没有一点点的自私。为了家里能够维持下去,他放弃了润叶。尽管书中说他对润叶是一种兄妹之情,但是我们不会忘记他接到润叶给他告白信时他的那种喜悦,甚至抓狂。润叶这么好的人,少安没有理由不喜欢。只是我们的少安责任心太强,他在潜意识李认为自己给不了爱人幸福,因此他不敢去谈爱情。他只有婚姻,没有爱情。他的老婆必须是能够与他一起撑起这个家的。再说到少安的事业,可以这么说,少安是一个很精明很勤劳并且思想很先进的人。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能够发家致富并不超出我们的意料,他的经历却是几经坎坷,几度起伏。多么的现实啊,付出才会收获。有得当然有失,事业上如日中天时他的妻子却病入膏肓。这又是平凡的世界一大绝笔。

《平凡的世界》这本普普通通的书改变了我对生活的理解,改变了我的思想,改变了我的态度,它深深震撼了我,他们的命运受制于那个年代,我们又何尝不是呢?我们每个人都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自己的命运,我们能做的只是尽可能感受生活的美好,在平凡的生活中体味不平凡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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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书心得250字

全文共 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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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它可以使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读书最大的乐趣就是从中找到自己不知道的事情。里面有少年时期的叛逆,美丽风景的描写,鲜为人知的秘密或故事,探索奥秘,还有给人鼓励的感人事迹。

读书是一种休闲。烦闷时,读书可以解闷;当你劳累的时候,读上一本书,它使你的灵魂得带到了解脱,不再有了世俗的烦恼,融入了这本书的世界,体会其中的无限乐趣。

读书给人恬淡、宁静、心安理得的快乐,是名利、金钱不可取代的,书就像人类的精神营养剂,缺了它,生活必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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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童年读书心得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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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会是我是我最宝贵的收藏,就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我读完《童年》,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觉得我是幸运的。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贷款,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高尔基他自幼丧父,随着父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着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苦命运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他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时代在不断进步,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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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王子与贫儿读书心得500字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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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与贫儿》的作者是马克吐温。他是美国作家,本名萨缪尔兰亨克莱门,出生于一个乡村贫穷律师家庭,从小出外拜师学艺。

本书讲述了王子爱德化与贫儿汤姆,因一次偶然的机会互换了身份,王子变贫儿,贫儿变王子。曾经的贫儿汤姆变成了王子,还差点当上了英国国王,而真王子却四处流浪,最后在武士亨顿的帮助下回到了王宫,当上了国王,从此,王子成了一位仁慈、勤劳的君王。

在书中,我最喜欢王子爱德华这个人物。他因为好奇,与贫儿汤姆互换了身份,从那以后,爱德华就开始了他的流浪生活。但他却仍保持着他王子的作风与气派,让不少人认为这个小乞丐是一个疯子,让他挨了不少打,并且骂他、嘲笑他,直到后来,他遇到武士亨顿。亨利不但不打他,不骂他,还承认爱德华是王子,并对他很尊敬。

在故事中,最让我感动的的一段,是亨顿为王子爱德华承受10鞭的刑罚。在亨利和爱德华游街两小时过程中,由于王子想救亨顿而大吵大闹,官兵要打他10鞭子,在这时,亨顿站了出来,要求为王子承受刑罚。官兵答应了,一鞭一鞭地抽着,王子流下了眼泪。他撕下自己衣服的一块布为亨顿擦身上的血。我从这个故事里,深深地感动了亨顿舍已为人的精神。

这本书反映了16世纪英国残忍的刑罚和暴君,以及混乱的英国社会,展现了当时生活贫苦的老百姓生活,揭露了一些贵族可耻的行为。

本书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希望有更多的人了解这本书和读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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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国演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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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一个战火连天,硝烟四起的乱世,一个英雄齐聚,人才辈出的时代,一个惊心动魄,叹为观止的故事。在这部豪情万丈的小说中,能学的东西有很多,很多。

全篇小说有名有姓的人物有1191个,而我真正喜欢的,也就那么几个人。

首先是人称“奸雄”的曹操。纵观全局,最强大的莫过于占据北方的曹魏政权了。而这一点又与曹操的品质密不可分。敢献刀行刺,召诸侯伐董。攻袁氏,挟天子以令诸侯,战赤壁等都体现了他的胆识。他求贤若渴,知人善任,有伯乐的气概。一路上,他曾三下求贤令,招降了大量人才。文有郭嘉、苟或、许攸、贾诩、苟攸、程昱、杨修等。武有典韦、许诸、乐进、徐晃、夏侯淳、夏侯渊、曹仁、庞德、李典、张郃、张辽等。这些人才可谓是曹魏的奠基者,更体现出了领导能力和任人能力。他的文学修养也很高,《观沧海》、《龟虽寿》等都已成为了名篇。他还提倡节俭,自己的陪葬品就几件衣服和陶器,甚至看见儿媳崔氏穿锦缎游园,便赐死了她。虽然他也有缺点,如多疑、好色、自大、妄尊等,别不得不否认,他是位英雄。

其次就是被誉为智慧的化身的诸葛亮。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都是他智慧的写照。隆中对策,火烧博望坡,舌战群儒,借箭借东风借荆州,六出祁山北伐,都是他为蜀汉做出的汗马功劳。先帝托孤却没有像司马懿一样趁机上位,足见他的忠心耿耿,鞠躬尽瘁。当年徐庶对刘备说:“卧龙凤雏得一人则安天下”足见他的能力之强。天下竟有如此之奇才,着实令人佩服。

还有一位是曹操手下的家将大将夏侯淳。早年便随曹操起兵,作为曹操坚实的后盾镇守后方。战吕布时虽兵败当了人质,但随后变展现出拔失啖睛并大喊:“父母精血不可弃也”的勇气。他善待百姓,曾率军民阻断河水灌田。他也十分好学,在打仗之余四处求教,甚至亲自迎师。他和曹操一样,清捡节约。所得的赏赐通通赏给了自己的将士,以至于他死后家里竟无家财。真不知是曹操影响了他,还是他影响了曹操。另一位是早期刘备的军师徐庶。自古以来都会出现“忠孝不能两全”的现象,徐庶却成功地处理好了这点。当得知曹军俘获他的母亲并要他投奔曹营时,他立下了不为曹操献一谋的誓言,并向刘备推荐诸葛亮后才离开了刘备。此后他践行了自己的诺言,身在曹营心在汉,做到了忠孝两全。

郭嘉也是位忠臣,也是曹操智囊团的核心谋士由苟或引荐,郭嘉得以见到曹操,两人建立了深厚的君臣之。此后郭嘉屡荐奇策,如放刘备灭吕布,歹袁绍,并提出了十胜十败之论,获得了官渡之胜。可惜在远征乌桓时英年早逝,为曹操的霸业做出了巨大贡献。有这样的忠臣,何求?

书的开头便总结了历史的规律:“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但正是在这一分一合中,各路英雄豪杰齐聚一堂,在三国这个舞台上,上演着一出出精彩绝伦又耐人寻味的大戏。

#868971三国演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6 #868971 Three Kingdoms Reading NoteExperience 6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在烽火连天的世界里,却引发一个又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那正是在罗贯中笔下的著作―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内容丰富,成语众多,虽然看起来比较麻烦,但是能让我们真正领会作者的艺术才华。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张角,张梁,张宝黄巾起义,刘备,关羽,张飞桃园三结义之后,三兄弟开始打天下,以及当中发生的事。我读了这本书真是受益非浅,看,诸葛亮的出现使三国变得更有意义,真是进入白热化阶段。火烧新野,草船借箭,智取汉中,七擒孟获,智取三城等都是诸葛亮的"杰作",就连他死了的时候也机关算尽。

我总想着,若无诸葛亮,刘备根本就不可能建立起蜀国,诸葛亮的才华可谓是深不可测。他考虑周到,而且不讲私情。他最喜欢用火攻,想当初,诸葛亮的隆中对,巧借东风,写出师表,六出祁山,七擒孟获,智退司马懿无不体现了诸葛亮的机智才华。正是因为如此,我深深的敬佩这一位先生。

在三国演义里还可以看到,各政治集团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今天势不两立,明天却又杯酒言欢。而且这种斗争渗透到生活的许多方面,连家庭,朋友等,都毫无例外地被卷入了斗争的漩涡,甚至成为斗争的工具。他们为了满足自己权利,财产的欲望,为了使自己在激烈的争夺战中不被消灭,总是玩弄各种手段,演出了一幕幕勾心斗角。

总之,三国演义除了给人以阅读的愉悦与历史的启迪以外,它更是给有志王天下者听的英雄史诗。正因为如此,三国演义在雄浑悲壮的格调中弥漫与渗透着的是一种深沉的历史感悟和富有力度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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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狂人日记读书心得600字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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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笔下的狂人可谓令人印象深刻。这样的人如果放在现实中,绝对会是人们眼中的疯子。然而,当我们仔细品读时,却是发现了一些更深的东西。下面来说说我读完以后的感受,也许并不准确,只是我一家之言而已。

《狂人日记》的“一”中主人公(下文以狂人出现)在日记中写到自己不见月亮三十多年,在现实中显然不可能。而这些别人眼中的疯言疯语在这里却是狂人精神醒悟的象征,也是文中其狂之开始。而对于赵家的狗看他两眼感到害怕,表明他生活在这种恐慌之中。

在世人眼里,看疯子的眼光自然会有一些异样,无疑狂人正是众人眼中的疯子。主人公在痴狂状态下,觉得周围的人甚至赵家的狗看自己的眼神也是恶狠狠的,仿佛要把自己吃了。事实当然不会是其他人要把他吃了,别人要吃他只不过是他的一种在颠狂状态下的臆想而已。但若真的把这当作一种臆想,那便是真的在看疯子的日记了。在我看来狂人口中的吃人是在批判封建礼教制度的毒害下,人们心理扭曲,却还要对下一代灌输封建理念,将下一代埋葬在这吃人的封建礼教之中。而在这样几乎人人都被封建礼教“吃掉”的社会中,被封建礼教毒害得太深的人们又要把未被污染的人们拉进“吃人”的圈子。民众的愚昧更是在对孝子应割肉煮了请生病的爷娘吃上体现出来。可以说实际上主人公发狂的阶段是他短暂的从封建礼教中醒悟过来的时期。然而很可惜,主人公的醒悟之语,在当时只被人误解为是发疯是所说的疯言疯语。事实上,在世人取笑狂人时,他心里正苦涩的吟着“世人笑我太痴狂,我笑世人看不清。”

也许是预料到自己在短暂的醒悟后,终于还是要被吃人的封建礼教所吞没,于是他在自己被吞没前的最后一篇日记中发出了“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的呼唤。作者借狂人的日记,借其狂的状态呼唤着被封建礼教所毒害的人们的人性的回归。那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正是还未被封建礼教毒害的赤子。他们是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在这样现实与想象相交融的日记里,鲁迅先生表达了自己对中国历史的深刻理解和独特发现。这样的理解我或许达不到,我仅能借助先生的视角去看那我所不熟悉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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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读书心得的高中作文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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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在《儿童文学》上看到一本动物小说——《艰难的归程》:作品叙述了一只被宠物场淘汰的即将推上餐桌的杂种狗,在经历了逃脱、求生过程中,被艰难的生存环境改造成了一个冷酷的生存机器,直至最后有幸逃入了牧场,在牧场,在与人类接触中,逐渐开始信任人类,并与一头充当牧犬的驯狼结下了友谊。驯狼天性不改,但它多次救了杂种狗,并欲引其“回归草原”,但杂种狗始终以牧场为其归宿。在一次滑坡中主人丧命,杂种狗(阿蓬)独自带领200多只牧羊,突破狼群的围追堵截,最终回到了牧场。看了这本书的介绍,我立刻便动心了,硬要妈妈带我去邮购此书。经过我的软磨硬泡,终于说动了妈妈,条件是自己填写邮购单。于是,我小心翼翼地把填好的汇款单递给了邮局的阿姨。此后,我天天问妈妈,我的书寄来没有,可结果都是“no”。

在我焦急和渴盼的等待中,爸爸拿着一个包裹在我面前晃了晃。我大喜过望,手忙脚乱地拆开包裹,捧起书如饥似渴地啃读起来。连妈妈叫我吃饭,我都牛头不对马嘴的说“好棒啊,真帅!”书本成了我的精神粮食,让我忘记了饥饿,好像真的到了废寝忘食的境界。晚上,我细细“品味”着书中的每个文字,不断揣摩作者对阿蓬、皮实、波波还有老金、宠物场老板、驯养员等角色的描写,就像品茶一样回味着,感觉越来越有味道。终于,读完了《艰难的归程》。我的心情被阿蓬的遭遇牵扯着,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我把书推荐给妈妈看,让妈妈也感受一下这本书的扣人心弦和惊心动魄。周末,妈妈一口气就看完了书。我们不知不觉就谈起了对书中各个角色的理解,为阿蓬的机智、勇敢、忠心以及不屈不挠、不畏困难,在逆境中艰难成长为一条优秀牧羊犬的曲折故事感动;为狼妹的狼性和人性交错揪心,为小猪皮实的不幸深感怜悯和可悲;更痛恨宠物场老板的贪婪和十三号驯养员的冷血冷酷。我们交换各自的看法,体会一颗被艰难的生存环境扭曲了的心灵重回忠诚和勇敢时所呈露的悲悯和爱,共同探讨分享它们的喜怒哀乐。两个人一起读书的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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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学生读书心得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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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了书籍,就像没有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折断了翅膀。”列宁也曾说过:“书籍是巨大的力量。”“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的一句名言。不管怎么说,这些名人名言都充分表现了书对人类的重要性。的确,书对人类真是太重要了。沉沦的人可能因一本好书而变得热爱生活,心里充满仇恨的人可能因一本好书而变得无比关心他人,心胸狭窄的人可能因一本好书而变得心胸无比宽广。作为我们小学生,更应多读些有益的书籍,这样不但可以让我们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提高写作能力,而且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

高尔基说过:“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对,书籍是知识的源头,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书籍,是嘹望世界的窗口,改造灵魂的工具,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读书,能使人愉快,使人聪明,鼓舞人的思想感情去爱人类,爱和平。

书是有价的,但又是无价的。世上的书那么多,价钱从几元到几千元,各不相同,可它们内存的知识是无价的天价难及的。书对人类的影响有多大,自然不言而喻了。

为了历史的前进,社会的发展,人们渴求知识。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生产力。只有知识才能构成巨大的财富源泉,既使土地获得丰收,又使文化繁荣昌盛。

努力读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好读书的人们,让我们一起读好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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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书心得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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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一本世界名著——《悲惨世界》,《悲惨世界》是雨果的代表作之一。故事讲述一个贫困的工人冉阿让为了偷一块面包坐了十九年的牢。出狱后,他到处遭他人白眼,于是,他仇视社会,但被一个主教感化,做一个好人。冉阿让化名马德兰,做了市长,他答应临死的芳仃抚养她的女儿珂赛特。警察沙威正追捕失踪多年的苦役犯冉阿让,其他警察误抓一个贫苦工人,准备把他送进监狱,为了救这个无辜的工人,冉阿让承认了身份,他又送进了监狱。去监狱的路上,他又逃跑了。冉阿让马上找到珂赛特,带她躲在一个偏僻的修道院里,多年过去,珂赛特;与马吕斯相爱。之后,发生一系列生活变故,沙威在冉阿让的高尚品格前投河自杀。珂赛特和马吕斯结婚,冉阿让过着孤独的日子,最后,他死在珂赛特的怀里。

我想美有许多的人上冉啊让啊一样,不为了自己着想,而奋不顾身的承认自己的身份,救了一个无辜的农民。的高尚品格吧。也许换作我自己,可能我也不会像冉啊让一样的。

书中的主人公的高尚品质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从书中的主人公的事例,我们也可以知道,就算一个犯了罪的一,依然可以浪子回头的,他们只是寻要一个人去感化他们。

雨果《悲惨世界》将整整半个世纪的历史进程中广阔的社会的生活画面都一一的给我们有生动的文字描绘出来。这本书使人们认识到当时社会的腐败、阴暗、恐怖。表现出一些社会的背景。让我们知道一些当是社会背景。也让我们知道一些人生的大道理,让我们去分辨哪些知识我们要学习,哪些知识我们要丢去。因此,我们要做一个拥有高尚品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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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海底两万里》读书心得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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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发奋读书,终于在三天之内把《海底两万里》这本有趣的科幻小说给看完了。

《海底两万里》的作者是法国大名鼎鼎的科幻小说作家儒勒?凡尔纳。他于1828年生于法国西部,1905年逝世。在儒勒?凡尔纳的写作生涯中,他创作了《气球上的星期五》、《格兰特船长的女儿》、《海底两万里》、《神秘岛》等六十多部作品。成为了全世界作品被翻译最多的名家之一,还被誉为“世界科幻小说之父”。

这本书写的是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和他的伙伴们跌跌撞撞地进入“鹦鹉螺号”潜水艇,跟随尼摩船长从太平洋出发,经过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了许多罕见的海生植物和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等种.种险情,更加深入了解神秘的海底。但经不住伙伴的劝说,逃离了潜水艇,回到了伙伴们日思夜想的家乡。

这本书的最富有神秘色彩的无疑是尼摩船长了。他设计并建造了一艘名叫“鹦鹉螺号”的潜水艇,驾驶它在海洋深处四处冒险。他拥有一个美丽的海底花园,各种神秘奇妙的迷人花朵,数不胜数,琳琅满目,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他拥有一个宁静的海底公墓,埋葬“鹦鹉螺号”潜水艇上的不幸遇险的船员。他拥有一个茂盛的海底森林,许多海木在几千米深的海底茁壮地生长,小鱼、鲸、章鱼、水母、小虾、鲨鱼自由穿梭。

其中让我感到刺激惊险的非“屠杀”一节莫属了,当潜水艇撞击美国军方的“林肯号”时,一阵形猛烈的震动传来,整个“鹦鹉螺”号从战舰横穿而过!战舰一分为二,战舰上的长官与士兵纷纷掉落海中……

这本书让我更加喜欢神秘莫测的海底!我一定要好好地了解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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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世界读书日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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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无数优秀人物用自己的成长经历作了验证。今天,100多个国家以“让世界每个角落的每一个人都能读到书”的现实选择作了回答。

从“开卷有益”的古训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劝勉,从“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源泉”的激情召唤到“书是人类发出最美妙声音”的深情吟唱,人们相信,一切时代的精华尽在书中,书籍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读书丰富人生。读书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可以拓展人生的宽度。人生在世,除了物质生活之外,还应有自己的精神生活,而这往往是从读书开始的。一本好书,就象一艘航船带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广阔海洋,延展生命的有限疆域。“生命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书籍是哺育心灵的母乳、铸造灵魂的工具、启迪智慧的钥匙。读书,使我们的精神不再贫乏,生命不再贫弱,人生不再孤独,让我们成为有信念、达情理、知荣辱的人。

读书改变人生。阅读对人的成长影响至巨,一本好书往往能改变人的一生。“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的精神成长,与他的阅读息息相关;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民族的阅读水平。谁在看书,看哪些书,决定了一个民族的精神气质,反映了一个社会的精神面貌,影响着这个国家的未来走向。“人若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观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一个不爱读书的社会是人文精神缺失的社会,一个不愿读书的民族,是创造力贫乏的民族。崇尚读书,才能让民族的发展保持生命的活力。

读书铸就一个国家的文化根基。国家的富强和腾飞必然要以知识凝聚力量,而读书是知识的重要来源。在知识经济社会,读书是创造力和活力的起点,是文化底蕴的基石。一个国家是否有广泛的大众阅读,是否有乐于读书的社会风尚,决定了国民能否主动吸收各种文化的营养,在潜移默化的滋养中,提升国民素质,营造文明氛围,发展先进文化。

中华民族之所以成为礼仪之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们是一个热爱学习、勤奋读书的民族。今天,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学习型社会的时代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营造一个书香浓郁的社会。时代变化了,信息传播方式多样了,生活节奏加快了,但读书作为人类获得知识的重要手段、阅读作为推进社会发展的力量是不可取代的。面对我国有读书习惯的人只有5、阅读率持续下降的现状,我们需要重新唤起读书激情,亲近图书,全民阅读,让我们的社会少一点烟酒味,多一点书卷气,少一些浮躁,多一些书香,让读书成为我们的时代风尚。

读书吧!在我们生活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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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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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他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 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与侮辱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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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初中《羊脂球》读后感_读书心得

全文共 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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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完《羊脂球》这本书后,不禁对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产生怜悯之心,而对贵族阶层丑恶肮脏的人性感到憎恶,心中不时感到忿忿不平。

“贵族是善之人,是苏格拉底的推崇者。”贵族代表了名誉和地位,也代表了修养学问的高人一等,是人上人。也正因如此,他们就利用名誉、地位乃至学问来掩饰内心的狭窄与险恶。然而地位、名誉、学识这些外在的东西是不足以量度人的内心的。这个结论在《羊脂球》中被描述得入木三分。

故事发生在战争逃亡的路上。一架马车载着十个不同地位的人,有贵族,有商人,有修女,更有“民主朋友”,而其中身份最低微的一个便是女主人公羊脂球,她是一个妓女。正因为这么卑微的身份,所以在这水深火热的背景里,她时而受到贵族的赞扬和同情,也时而受到“禽兽”的歧视和践踏,“禽兽”的善变真让人为他们感到可耻和恶心。

从一开始羊脂球被人认出来后,几个“正派”女人就开始在她面前窃窃私语,甚至还辱骂她为“公众的耻辱”等。还有鸟先生等人对她的轻佻和窥视。直到羊脂球把自己的食物拿出来品尝的那一刻,鸟先生却在没有被邀请的情况下毫不客气地分享着她的美味,他那轻佻、窥视的眼神全然已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接下来,羊脂球又邀请了两位修女和她一起用餐;按理说,两位嬷嬷应该拒绝,因为这是一个妓女的东西,是一个失贞女人的食物,然而两位修女却像不再信奉圣母玛利亚一样,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她的邀请,开始津津有味地品尝起眼前的食物来。“有人拔开了第一瓶葡萄酒的塞子,这时候却发生一件尴尬的事:只有一只杯子。于是只好在一个人喝完以后经过拂拭再传递给第二个人……”

当他们狼吞虎咽地吃完食物以后,就像一群温顺的小羊,被食物给征服了。在这些贵族面前,这个身份卑微的妓女此时仿佛一下子变成了上帝的女儿一样,他们顿时同情她的疾苦,赞美她的善良。此时此刻,他们贵族的伪善面具充分发挥了作用。“在这些没有表示那么能干的旅伴的评价中间,她的地位增高了;戈尔弩兑静听着她,一面保持一种心悦诚服者的`赞叹而且亲切的微笑;甚至于就像一个教士听见一个信徒赞美上帝……”

当一个人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他们会把你伺候得像皇帝,这就是贵族的价值观,他们自私贪婪的本性只允许他们用金钱去衡量一切。书本的学识未能给他们带来善心。现实中赤裸裸的金钱交易、残酷的争名夺利冲刷了一切形式上的终极关怀,这在后文中显露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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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暑假读书心得300字

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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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真是太感动了,我感动的都哭了几次。让我最感动的是:小人鱼为了得到王子的爱,不顾一切的去追求,割掉自己舌头,用自己动人的嗓音去跟巫婆交换,变成人。她的姐姐们为了她剪掉了美丽的长发,老祖母伤心地头发落光了,而她为了王子却把刀子扔进海里,他为了王子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我在这里对想美人鱼说,这种爱的代价是不值得的,一个人鱼想获得人类的身体是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如果王子没有娶那个公主,你和王子在一起,那种苦你也是支撑不住的,就是能支撑住,你也是哑巴,没有舌头,总有一天王子遇见了另一个女人,那个女人会说话,而且又有优美的舞姿,还有动听的歌声,我想他是会抛弃你的。而喜欢上了另一个女人,你又会将变成泡沫,但是你那颗善良的心,和你坚持不懈的勇气我永远也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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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朝花夕拾读书心得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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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朝夕拾不觉得这是一本名著,而觉得是一个朋友与你谈话、聊天。后来又知道,这本书的独特之处正在于此,正是这样的写作方式才使这本书成为了名著。

仔细品尝鲁迅先生笔下“隐鼠”十分可怜,鲁迅先生如此疼爱它,它如此可爱,却被阿长給踩死了,而且阿长还把“隐鼠”死的原因嫁祸给了猫,害的鲁迅先生错怪了猫,并且受了不白之冤,感觉阿长很坏。

再细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字里行间中无不体现出鲁迅先生那份天真烂漫的情怀,处处趣味横生。眼前不时浮现出一幅幅趣味盎然、令人神往的画面。又回忆了《阿长与〈山海经〉》中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五猖会》中一次儿时看庙会的经历。《二十四孝图》中抨击荒谬愚昧建孝道。《无常》中乡间迎神赛会时的乐趣,《父亲的病》中叙述了父亲生病期间,对庸医误人表现出的深深愤慨和无奈,怀念日本留学期间老师藤野,自己弃医从文的经过,悼念自己青年时挚友范爱农等。

我们的童年越来越远,在体会鲁迅童年时,回忆我们自己的童年。童年,惹人怀念;童年,让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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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傅雷家书》读书笔记心得感想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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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灯初上,临窗的小桌,一点孤光微微的颤动着,笔墨在纸上浅浅晕开,纸笔的中年人一笔一画,落笔时分外认真:“亲爱的聪……”萦绕在坚毅的眉眼间,是淡薄而不失厚重的温情……

风翻过一页纸张,才把我从近百年前的幻影中拉了回来,摩挲着手中仍留有余温的《傅雷家书》,幻影中那中年人的低喃仿佛又落在耳边:“亲爱的聪,近来……”无尽思念。

初识傅雷,是在其友人寥寥的言语间,杨绛说他“对别人都温和有礼,唯独对自己的儿子十分严厉”。楼适夷叹他“对傅聪过度严厉”,于是脑海里便树立了一个传统大家长式父亲,怎么会是一个著名的教育家呢?直到接触了《傅雷家书》,那些滚烫真挚的言语间,哪见得一点冷酷的影子!再往里探,那父子交心的情景更让人心生艳羡。抛开一切,傅雷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父亲,只不过不同的父亲表达爱的方式不同罢了!

开篇便是沉重的忏悔,一个“聪”更是将其互相间的距离拉得很近。有人说过,没有人是生来会当父母的,他们也是通过一步步的学习和摸索走来的,其中很大的影响来自父母,傅雷的身后有个严厉的母亲,这对他的一生有着很大的影响。傅雷又将这段童年“阴影”经历传给了傅聪。傅雷教子,兼有言传和身教,傅聪、傅敏兄弟在童年时是一对“小顽童”。傅雷脾气暴躁,也曾因为孩子调皮而动手,但在这封家信中,他却向傅聪表达出自己的心迹:“跟着……与热爱呢?”多么动听的内心剖白!

傅雷对傅聪的爱表露在一封封的书信中,那一句句深沉的笔墨间,全是拳拳爱子之情,对傅聪生活上的一点一滴的叮嘱细致无比,比如在一次书信中他提到了傅聪在仪容上的坏习惯,含蓄地表达了不赞同,令人动容的是,他没有命令服从,而是在建议。这平等的语气,也透露出父子之间感情如此深厚。

看到这里,我也想起了我的父亲,他是一个对我和妹妹要求十分严格的人,特别是在青春期,我们之间的关系十分僵化,有时我和他吵了架,又不好意思说抱歉,便选择了用信纸记录,有些话我觉得放在纸上比说来更好,父亲看到后也会默契的回信给我。内容肯定没有傅雷先生的家书内涵之深,也没有出彩的文墨,可我觉得这一张笔墨中,一纸情是相同的,都是独属于父亲深沉而又朴素的爱。

近百年前的灯下,中年人落下最后一个字,封好信,目光里是无尽的思念与爱,灯光摇曳间,晃花了那一抹凝望窗外的影子。近百年后的灯下,我又重翻开厚重的家书,细细品读,这一张笔墨一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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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国演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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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的确,看书能带给我们许多好处。它能让我们开拓视野,让我们丰富感情,让我们增长知识等等。在我看过的书中,《三国演义》印象最深,它里面的《火烧连营》更是让我深有感触,得到人生的启示。

《火烧连营》主要讲了在三国时期,蜀国的皇帝刘备因为东吴杀死了自己的结拜兄弟关羽和张飞,心生悲愤,于是就一赌气率领七十五万大军进攻东吴。但由于扎营不当和气候问题,被东吴的军师陆逊用火攻,导致蜀国的军队火烧连营,几乎全军覆没。

读了《火烧连营》,我深有感触,不禁为刘备感到惋惜。七十五万大军,为了一口没争到的气而命丧黄泉,多悲惨啊!本来,蜀国粮食充足、兵多将广、实力强大,文有卧龙凤雏,武有五虎猛将,完全有能力统一天下。但由于刘皇叔的冲动,让怒气冲昏了头,不听手下的劝告,气冲冲地去攻打东吴,结果把更多兄弟的性命都赔了上去。征战沙场多年的刘皇叔居然被一介书生打败,而且输得那么惨,这对刘皇叔来说是多大的耻辱啊!自从那一仗后,蜀国便因小失大,不但没能报到仇,而且开始走向下坡路,成了三国中实力最弱的一国,多可惜啊!刘皇叔的冲动导致了他的蜀国败北!

读了《火烧连营》,我又不禁想到了自己,自己不也有过因小失大的事情吗?

记得小时候,我有一个好朋友。有一天,下课后,我和他各自拿出了自己制作的小木船来玩。在玩的时候,他不小心撞了我一下,我手中的小木船立刻飞了出去,裂开两半。我顿时火冒三丈,不听他的解释,一把夺过他的小木船摔在地上,变成两半。他看后,愤怒地对我说:“我以后没你这个朋友!”说完便跑出了教室。我也怒气冲冲地走了。打那以后,我们便没有再说过话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十分后悔,后悔自己当初冲动用事,因小失大;后悔自己因为一个小木船而失去了一个好朋友;后悔自己因为一次吵闹而失去了一段珍贵的友谊。

读了《火烧连营》,我懂得了一个做人的道理:做人不要因小失大,冲动用事,要能屈能伸,否则,你将失去更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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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中考满分作文500字范文:读书心得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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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灵魂。

——题记

古城的残片,大树的几根重落枝条,临街老店被涂盖得字号,半扇院门的插闩以及那些美好的回忆都一一浮现在我眼前。仿佛林海青的《城南旧事》中的情况都又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也许,童年,十几亿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进了书里,它们就如一股细流,静静的,慢慢的渗入我的脑海中。  当我读到英子居然为秀珍和妞儿重逢去寻找思康叔而将自己的生日礼物给了她们。直到后来我才明白,她的童年之所以如此精彩是因为她有这样的一颗纯真的心灵,正是因为她有这样的一颗心她的童年才那么快乐。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

《城南旧事》这本书让人陶醉,它如一位绘画大师,缔造出了真实的人性世界,为我呈现了一出精彩绝伦的演出。

他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古来一切有成就的人,都很严肃地对待自己的生命,当他活着一天,总要尽量多劳动,多工作,多学习,不肯虚度年华,不让时间白白的浪费掉。

合上书,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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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拇指姑娘第三章

全文共 2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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拇指姑娘感到非常难过。她是不许到温暖的太阳光中去的。在田鼠屋顶上的田野里,麦子已经长得很高了。对于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子说来,这麦子简直是一片浓密的森林,因为她究竟不过只有一寸来高呀。

"在这个夏天,你得把你的新嫁衣缝好!"田鼠对他说,因为她的那个讨厌的邻人--那个穿着黑天鹅绒袍子的鼹鼠--已经向她求婚了。"你得准备好毛衣和棉衣。当你做了鼹鼠太太以后,你应该有坐着穿的衣服和睡着穿的衣服呀。"

拇指姑娘现在得摇纺车了。鼹鼠聘请了四位蜘蛛,日夜为她纺纱和织布。

每天晚上鼹鼠都来拜访她一次。鼹鼠老是在咕噜地说,等到夏天快要完的时候,太阳就不会这么热了;现在它把地面烤得像石头一样硬。是的,等夏天过去以后,他就要跟拇指姑娘结婚了。不过她一点也不感到高兴,因为她的确不喜欢这位讨厌的鼹鼠。每天早晨,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每天黄昏,当太阳落下的时候,她就偷偷地走到门那儿去。当风儿把麦穗吹向两边、使得她能够看到蔚蓝色的天空的时候,她就想象外面是非常光明和美丽的,于是她就渴望着再见到她的亲爱的燕子。可是那燕子不再回来了。无疑,他已经飞向很远很远的、美丽青翠的树林里去了。

现在是秋天了,拇指姑娘的全部嫁衣也准备好了。

"四个星期以后,你的婚礼就要举行了,"田鼠对她说。但是拇指姑娘哭了起来,说她不愿意和这讨厌的鼹鼠结婚。

"胡说!"田鼠说。"你不要固执,不然的话,我就要用我的白牙齿来咬你!他是一个很可爱的人,你得和他结婚!就是皇后也没有他那样好的黑天鹅绒袍子哩!他的厨房和储藏室里都藏满了东西。你得到这样一个丈夫,

应该感谢上帝!"

现在婚礼要举行了。鼹鼠已经来了,他亲自来迎接拇指姑娘。她得跟他生活在一起,深深地住在地底下,永远不能再到温暖的太阳光中去,因为他不喜欢太阳。这个可怜的小姑娘现在感到非常地难过,她现在不得不向光明的太阳告别,当她跟田鼠住在一起的时候,她还能得到许可在门口望一眼太阳吗。

"再见吧,您--光明的太阳!"她说着,同时向空中伸出双手,并且向田鼠的屋子外面走了几步--因为现在大麦已经收获了,这儿只剩下干枯的梗子。"再见吧,再见吧!"她重复地说,同时用双臂抱住一朵还在开着的小红花。"假如你看到了那只小燕子的话,请求你代我向他问候一声。"

"滴沥!滴沥!"在这时候,一个声音忽然在她的头上叫起来。她抬头一看,这正是那只小燕子刚刚在飞过。他一看到拇指姑娘,就显得非常地高兴。她告诉他说,她多么不愿意要那个丑恶的鼹鼠做她的丈夫啊;她还说,

她得深深地住在地底下,太阳将永远照不进来。一想到这点,她就忍不住哭起来了。

"寒冷的冬天就要到来了,"小燕子说。"我要飞得很远,飞到温暖的国度里去。你愿意跟我一块儿去吗?你可以骑在我的背上,用腰带紧紧地把你自己系牢。这样我们就可以离开这丑恶的鼹鼠,从他黑暗的房子飞走--远远地,远远地飞过高山,飞到温暖的国度里去。那儿的太阳光比这儿更美丽,那儿永远只有夏天,那儿永远开着美丽的花朵。跟我一起飞吧,你,甜蜜的小拇指姑娘;当我在那个阴森的地洞里冻得僵直的时候,你救了我的生命!"

"是的,我要和你一块儿去!"拇指姑娘说。她坐在这鸟儿的背上,把脚搁在他展开的双翼上,同时用腰带把自己紧紧地系在他最结实的一根羽毛上。这么着,燕子就飞向空中,飞过森林,飞过大海,高高地飞过常年积雪的大山。在这寒冷的高空中,拇指姑娘冻得抖起来。于是她就钻进燕子温暖的羽毛里去。她只是把小脑袋伸出来欣赏下面那些美丽的风景。

最后他们来到了温暖的国度。这里阳光灿烂温暖无比,天似乎也是加倍地高。田沟里,篱笆上,都生满了最美丽的绿葡萄和紫葡萄。树林里处处悬着柠檬和橙子。空气里飘着桃金娘和麝香的香气;许多非常可爱的小孩子在路上跑来跑去,跟一些颜色鲜艳的大蝴蝶一块儿嬉戏。可是燕子越飞越远,

而风景也越来越美丽。在一个碧蓝色的湖旁有一丛最可爱的绿树,它们里面有一幢白得放亮的、大理石砌成的古代宫殿。葡萄藤围着许多高大的圆柱丛生着。它们的顶上有许多燕子窠。其中有一个窠就是现在带着拇指姑娘飞行的这只燕子的住所。

"这儿就是我的房子,"燕子说。"不过,下面长着许多美丽的花,你可以选择其中的一朵;我可以把你放在它上面。那么你要想住得怎样舒服,

就可以怎样舒服了。"

"那好极了,"她说,同时拍着她的一双小手。

那儿有一根巨大的大理石柱。它已经倒在地上,并且跌成了三段。不过在它们中间生出一朵最美丽的白色鲜花。燕子带着拇指姑娘飞下来,把她放在一片宽阔的花瓣上面。这个小姑娘感到多么惊奇啊!在那朵花的中央坐着一个小小的男子!--他是那么白皙透明,好像是玻璃做成的,他头上戴着一顶最华丽的金制王冠,他肩上生着一双发亮的翅膀,而他本身并不比拇指姑娘高大。他就是花中的安琪儿。每一朵花里都住着这么一个小小的男子或妇人。不过这一位是他们的王子。

"我的天哪!他是多么美啊!"拇指姑娘对燕子低声地说。

这位小小的王子非常害怕这只燕子,因为他是那么细小和柔嫩,对他说来,燕子简直是一只庞大的鸟儿。不过当他看到拇指姑娘的时候,他马上就变得高兴起来,她是他一生中所看到的最美丽的姑娘。因此他从头上取下他的金王冠,把它戴到她的头上。他问了她的姓名,问她愿不愿意做他的妻子--这样她就可以做一切花儿的皇后了。这位王子才真配称为她的丈夫呢,

比起癞蛤蟆的儿子和那只穿大黑天鹅绒袍子的鼹鼠来,完全不同!因此她就对这位逗她喜欢的王子说:"我愿意。"这时每一朵花里走出一位小姐或一位男子来。他们是那么可爱,就是看他们一眼也是幸福的。他们每人送给拇指姑娘一件礼物,但是其中最好的礼物是从一只大白蝇身上取下的一对翅膀。他们把这对翅膀安到拇指姑娘的背上,这么着,她现在就可以在花朵之间飞来飞去了。这时大家都欢乐起来。燕子坐在上面自己的窠里,为他们唱出他最好的歌曲。然而在他的心里,感到有些悲哀,因为他是那么喜欢拇指姑娘,他的确希望永远不要和她离开。

"你现在不应该再叫拇指姑娘了!"花的安琪儿对她说。"这是一个很丑的名字,而你是那么地美丽!从今以后,我们要叫你玛娅①。"

"再见吧!再见吧!"那只小燕子说。他又从这温暖的国度飞走了,飞回到很远很远的丹麦去。在丹麦,他在一个会写童话的人的窗子上筑了一个小窠。他对这个人唱:"滴沥!滴沥!"我们这个故事就是从他那儿听来的。

①在希腊神话里玛娅(maja).是亚特拉斯(atlas)和卜勒庸(pleione)所生的七个女儿中最大的一位,也是最美的一位。这七位姊妹和她们的父母一起代表金牛宫(taurus)中九颗最明亮的星星。它们在五月间(收获时期)出现,在十月间(第二次播种时期)隐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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