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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小说读后感(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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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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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鲁滨逊漂流记》书中主要写了鲁滨逊的航海历险,他被吹到了一个岛上,自己丰衣足食,获取食物,还当了一回老师,他眼睁睁地看着野人吃掉自己的同伴,自己造了木船,还发现了许多矿,在岛上建了两个家。最后,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如愿以偿地回到了故乡。

不管多么困难,也要有活下去的意志!我大声地读完了鲁滨逊说的最后一名话,懂得了这本书的真谛,窗外细细的雨,凉爽的风,伴我读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句话,我心中不由地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感慨。

我佩服鲁滨逊活下去的意志,佩服鲁滨逊那顽强不屈的精神,佩服鲁滨逊我读完了这情节曲折,连绵起伏的故事时,被它感动了,被它震撼了,这是心灵的震动,心灵的呼唤。任性、倔强、娇气、依赖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许多青少年的缺点,依赖父母、依赖学校已经成为了他们的习惯。

试问,如果父母不在了,这些青少年能不能靠自己的双手来取得劳动成果呢?这些性格已经成为了他们致命的弱点。读完了这本书。忽然,我懂得了人生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宝贵的。人生如一条小溪,会遇到不同的困难与艰辛,如果没有了困难,一路畅通无阻,那样的人生也就毫无价值和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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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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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里面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比如贾宝玉、袭人、宝钗……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黛玉,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林黛玉与众不一样的特点。

林黛玉是古典名著《红楼梦》中的女主角,金陵十二钗之首,四大家族贾家的贾敏与扬州巡盐御史林如海之女,宝玉的姑表妹,贾母的亲外孙女。幼年丧母,体弱多病,红颜薄命、身世可怜。

黛玉聪慧无比、琴棋诗画样样俱佳,尤其诗作更是大观园群芳之冠。

在《黛玉葬花祭花魂》这篇文章里,更突出了林黛玉多疑与敏感,多疑表此刻黛玉在敲门时,晴雯没有开门,黛玉又听见宝钗和宝玉在里面说说笑笑,不禁流下了眼泪。敏感表此刻当第二天,宝玉来找黛玉,黛玉哭个不停。

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已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哀伤的诗句,想到的往往是死、老、分散、衰败。比如在第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凄清,凹晶馆联诗悲寂寞”中湘云和黛玉在月夜作诗,湘云作了上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对了下句:“冷月葬花魂。”就表现了黛玉离别时的情绪。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的都不一样,并且还清清楚楚的、比较鲜明,尤其是林黛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他的写作方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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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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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摘自余华《活着》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生活在8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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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夏至未至小说郭敬明读后感

全文共 1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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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在每个长大的孩子心里,大概都是明媚、干净、透着傻气的吧。

前些年,随着小时代的大火,小四似乎在脑残粉和口水骂中也越来越成功了,我怀着对他最简单的喜爱尝试看了小时代,但也只好将这本书和电影归到最无营养作品中去,我心中的小四不是这样的,那是我整个青春的回忆。

夏至未至》这本书算上这次大概看了至少三遍了,每次看完都惊叹于淡的如水一样的故事情节竟然可以如此细腻、流畅,就如夏天还没到来前的温热,缓缓拂过心头,留下一个个破碎的片段在生活的角落被想起。这本书最厉害的一点,就是书中的一切都可以在自己的青春中找到影子,而整本书的节奏就如我们那些年在初中高中度过的时光,漫长而肆意。

书中的男孩是沉默细腻的小司,是开朗真诚的之昂,都是穿着白衬衣,骑着单车听着音乐,肩线笔挺的少年。立夏坐在公车上,看着窗外的少年,绿灯亮起,阵风吹过,在香樟扑簌簌的颤动中踩着单车离开。这样的画面,美好的让人落泪。

也许多年后,小司已经红遍大江南北,已经有无数的女孩和我一样喜欢他,但小司永远是我心中的祭司,那个只属于我的祭司。我不在乎他现在的光鲜,在我心中他就是那个安静拿着画笔,描绘出一片安宁世界的祭司。

突然明白了初中时为什么全班半数的女生都喜欢那个男生。那个放学的午后,校门口的梧桐树下,你就坐在那里等着妈妈,做着作业。阳光下的你白的刺眼,瘦削的身骨在衬衣下有好看的轮廓,还有骨节分明的手指和娟秀的字迹。这样的你就是那个时候我心中的天使。毕业后渐渐没有了联系,如今的你已经长成成熟的大人模样,下巴上也有微微的胡渣,说话也带着流里流气。然而这些都和我无关了,我心中的你只存在于那三年的初中时光,那些年轻的可以任意挥霍的时光。其实也许都无关乎爱情,只关乎青春。

立夏最终还是离开了小司,尽管结婚生子过着最普通的日子,但那样为一个人奋不顾身的爱恋不会再有了。那样如飞蛾扑火般的爱恋,也许只会属于青春的年纪,因为那时的我们还不知道失去,还不懂得害怕,更不会自我保护。那样的爱恋,一生也就只会有一次吧。所以我总是怕失去身边的你,怕因为一些不可抗拒无法捉摸的原因而失去你,因为我知道让我这样爱着的人,这辈子大概只有这一次。曾经那样的痛彻心扉,也许以后都不会轻易在心中泛起涟漪了。所以相见太早,相遇太晚都是错,一定要在还可以热烈地爱的年纪抓住幸福。

“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一直守护着他的天使,这个天使如果觉得你的生活太过悲哀,你的心情太过难过,那么他就会化身成为你身边的某一个人……陪你度过一小段快乐时光,然后他再不动声色的离开。”

长大就注定是一个越来越孤单的过程,曾经手拉手去厕所的闺蜜,如今一年也不会见几面,大家天各一方过着自己的生活。但谢谢你们,谢谢你们给过我的那些美好,才有了今天的我,尽管这一切已经与你们无关。

夏至未至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地位,就如同怀念逝去的青春,我死死守着那些美好的回忆,就像我紧紧握着这本书一遍一遍阅读。如今郭敬明已经是成功的商人、导演,但再也没有什么作品能达到曾经的高度了,甚至被商业化的体无完肤。这本书大概最不适合影视化吧,我也最不愿意看到它拍成电影,因为那样一定会失去它最本质的精髓,一定是浮夸而聒噪的。我唏嘘小四带给我的感动大概只能停留在夏至未至了,就如同唏嘘我的生活也越来越功利、世俗和无趣。这一切都是注定的悲剧么,就如同那个毫无征兆、急急忙忙扑向死亡的夏天。曾经的美好,只能用来怀念、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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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红与黑》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2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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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生到这个世界恰好是一个男人的话,那就应该为他的野心而奋斗,哪怕这种奋斗要以生命为代价。于连——文学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文学长廊中最著名的反抗者之一,以他短暂而波澜壮阔的一生为我们拥有“英雄主义梦想”的觉醒青年们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们只要去自觉实现自己的野心那么一切就都会来。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伤恋人,被处死刑。这是我们的先行者一生的骨架。在那个英雄呼之欲出却又被保守戕害的年代,于连直面现实渴望着“拿破仑的重生”,决心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梦想,并勇于和阻碍他达到目的的社会展开斗争。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但也是不幸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

于连有着极其敏锐的平民阶级意识,他清楚的看到自己是一个“可怜虫”,“没有保护人,也没有钱”。地位不同、阶级不同的观念时时刺激着他,他唯恐自己因平民出身而受到上层阶级的轻贱,他清楚的知道是自己的贫困跟他们的财富打交道。他对平民阶级的活力充满信心,他以一人之力代表自己的阶层向现实抗争。但是同时他向自己的命运发怒,身为平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又与他希冀飞黄腾达的个人野心紧密联系着。他在瓦尔诺家里参加晚宴请后一方面痛骂这可鄙的财富和建筑在其上的享乐生活,一方面决不放弃获得这种财富和享乐的决心。

他有着极其复杂的思想和性格,因为他英雄主义的动因是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进取野心的结合。他声称“不能堕落到跟仆人们在一起吃饭。我的父亲逼迫我;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不过在鼓舞着他的英雄主义的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野心这两种“热情”中,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他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

他是这样一个群体的代表:他们拥有较高的文化,却没有出色的背景,拥有崇高的理想却被现实无情地取笑,他们的意气风发却为自己招来无尽的灾难。他们的控诉是一个病态社会开始治愈的希望。可是在这样一个英雄缺乏的年代,这样的控诉不如让我们化为自己的英雄气概去实现吧。

于连的两次爱情也具有深刻的社会含义,它是对门第的强烈冲击,他与雷纳尔夫人、与拉莫尔小姐。两个贵族女性虽然她们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但她们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门第的反叛。她们对于连的爱都有一种壮烈的意味,含有一种英雄气息。至于于连他的爱情道路则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的反抗的道路,他的“公民的热情”,即他作为一个平民青年要求恋爱婚姻平等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的爱情是他的责任。他一次次追求雷纳尔夫人或出于他的责任,或为了嘲讽雷纳尔市长,或为了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或为了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他要博取拉莫尔小姐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他的爱情深深烙有他的反抗意识,具有他小资产阶级争取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意义。

《红与黑》的爱情与我们所熟知的爱情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可是在我们一去不复回的人生中爱情路边最美丽的风景也不是默默注视着我们,细细品味我们,选择它的归宿吗?于连丰富的学识和崇高的个人理想,以及为了理想的不懈努力让他有足够的理由让爱情垂青于他。自古英雄美女才是爱情的最佳归宿,我们不能成为英雄的话至少应该让自己拥有英雄气概。我们追求幸福,然而当我们捡到它遗留的金鬃毛时才幡然悔悟它就在我们身边。爱情也是如此,它就在我们身边,但是开掘他,先让自己有英雄气概。

所以当于连实现他自己野心的时候,一切附加值就都来了,包括爱情。

《红与黑》小说读后感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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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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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之间也有爱,而且不像我们想象中那么单薄,而是很强烈,很浓厚的。

甚至比人类之间的爱,还要强烈!这几天,我一直在读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鸟奴》,让我感受到了动物之间的那份浓厚、强烈、令人意想不到的那份真正的爱!这本书主要讲了:鹩哥为了让自己的儿女平平安安活下去,所以和蛇雕生活在一起。为了赢得活下去的权利,给蛇雕白白当努力,想借助蛇雕的伟兴吓吓蛇,让儿女成功的活下去,可最后几个儿女却一个个走向了死亡的世界里面生活。

在我看来,我认为鹩哥不因该为蛇雕白白的当努力,其实就是为了让儿女不受到蛇的危害,能成功地生存。可鹩哥凭自己的能力,能保护到它的家人,但一定要有信心,只要有信心,你一定能成功!从侧面的角度来讲,鹩哥每天给蛇雕打扫卫生做奴力,这都是为了谁呢?还不是希望儿女快快乐乐、幸福的活下去。再鹩哥认为,只要为了让儿女成功存活下来,不管做什么,不管受什么苦它都愿意,但只有这一个要求。

动物之间的爱如此伟大,只要让儿女存活,它可以放下自己的尊严,可以不管任何事情,只要让自己的儿女存活下来。这一种亲情,让人难以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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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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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时拿到了一本书,黑色的封面上映着更加乌黑的大字:活着。我很少看到一本书的题目就如此深沉,怀着巨大的好奇心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作者听了美国民歌后写下的小说,作者余华不动声色的让我们跟随着他冰冷的笔调,亲眼目睹人们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接二连三的死去。

大致阅览了这本小说,主要是讲了“我”在乡下听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讲述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我的心情跌宕起伏,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他年轻时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当时的他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这样,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但只要像现在这样活着,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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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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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我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午时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我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日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仅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仅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趣味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我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终,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我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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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活着》六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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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有如立体几何图形,它是多面的,而我们却长了一双平视的眼睛。而优秀的文学作品会用语言和文字将你的思维带进它的多维世界,犹如编筐编篓。所以说阅读一本书就是对另一个自己的认知。“余华”的《活着》,似乎是在讲述一个“富二代”的败家史。主人公“福贵”不削眼里只有土地的父亲,那是他的生活。

母亲的溺爱也不过是父亲责罚的挡箭牌,那个活着的“福贵”不过是个肉体,又或者说他从来没活过。时间就是这么奇妙,历史的变革让“福贵”一无所有,然而悲惨却将他揉碎后埋在现实的土壤里生了根,发了芽,这才是一个有枝有叶的“福贵”,真正的“活着”。这也许就是“余华”创作的初心。

面对“活着”这个看似简单而又沉重深刻的话题,这是一个让我们学会思考的作品。我们是要活在别人眼里还是要活在自己的心里?“活着”可以解释为“生存”和“生命”,当然“福贵”也许没有想这么多,他只是觉得“活的像个自个儿”。然而即使是现在,又有多少人能“活的像个自个儿”?又或是说有多少人想过要“活的像个自个儿”!

面对富贵,面对贫穷,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如何“活着”!!也许只有经历过才能领悟。写作,不仅是记录,更是一种对世界认知提高的整理。不用活在别人的观点里,学会深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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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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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按照老师的要求,妈妈在百忙中抽空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百年百部中国儿童文学经典书系;”之一《草房子》。

这本书写得真好啊!作者曹文轩为我们塑造一个名叫桑桑的少年形象。他的身上,集中了一种矛盾的性格特质,他有天真得深刻,幼稚的成熟,善良的诡计以及纯朴的聪明,这些性格特质,在作者的近乎自描一演得自然描写下,栩栩如生。我完全被桑桑的生活故事迷住了。桑桑爬上最高的一最高的一座草房子,看到了他的学校是多么的美丽,迷人他在草房子里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和伙伴们长大后,过上了幸福的,美好的生活……

我读了《草房子》之后,深深的感受到:我为我是一个东莞人,我为我是建设小学的一名学生而感到骄傲与自豪!因为我们东莞人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聪明的才智,以“敢为天下先”的胆识,大胆的改革开放创办“三来一补”企业,搞活了经济,家家户户都过上了幸福的好日子。就那我家来说吧,拆了旧房子,建新房子,住进了环境优美的小区;每逢放假爸爸妈妈都带我和弟弟四处旅游,饱览各地风光,增长了不少知识。

我能在建设小学上学,感到非常荣幸!整个校园造型很优美,环境很清新,设施很齐全,难怪她能够荣获“广东省一级学校”。更重要的是学校的老师个个都对学生非常关心,非常爱护,非常耐心的教育我们,使我们懂得做人的道理。

我们一天天地长大,我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美好!因为我们的父母为我们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们的老师为我们传授了开扩美好未来的过硬本另。只要我们树立远大的理想,团结一致,不团的努力奋斗,我们的明天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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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活着》六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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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没事的时候看了一部余华写的作品《活着》。作者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里面的主人公福贵一生中曲曲折折经历了很多事情,从一个地主的大少爷到一个贫穷的农民,他出生在一个地主家庭,要什么有什么,但由于好赌全输给了龙二,导致家里破产。后面他的所有亲人都先于他过逝。最后剩下他跟一头牛。

他破产后遇到很多困难,亲人也一个一个的去逝,但是,他没有一句抱怨的话。后面解放了,龙二是当地地主,被枪毙了。福贵听说龙二被枪毙,对自己说,“龙二是他的替死鬼,要不是输给龙二,死的就是他,虽然破了产,但他还能活着。”

人活在这世界上不容易啊,能活着就最好,要好好的活着!我觉得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是要感受这个人生的快乐而不是来抱怨老天的不公平。有些人出生在富裕家庭,有些人出生在贫困的家庭,但富人有富人的快乐和烦恼,穷人有穷人的快乐和烦恼,富不富裕这不重要,而是要感受到人生的乐趣,这才是重要的。

我觉得人只要是好好的活着就是富裕的,因为我们还有希望,而那些死去的他就什么都没有了,你现在能吃饱能穿好的话,那你更富裕了,因为如今还有地区吃不饱的穿不好的人很多。不要抱怨不公平,只要好好活着就好。而且对我们身边的每个人都好一点,因为迟早有一天他会离开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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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红与黑》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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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在图书馆只借过一本书,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红与黑》,断断续续花了很久的时间把他看完。很久之前就听说过这本小说,对于题目,心中满是怀疑。为何会取这一个模棱两可,让人满是好奇的名字呢?又得人认为,书中的“红”象征着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则是僧侣的黑衣,因为文中的主人公于连就是一位教徒。也有的人认为,“红”是德 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马特尔的丧衣。但是看完这本书,我觉得“红”是象征了于连不断追求人生意义的那种热情,“黑”则代表在于连身处的社会中的各种黑暗的、压抑的情感,因为在文中,《红与黑》不仅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还涉及了许多其它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宫贵族,下写贫民百姓、三教九流,让我们真正见识了在“唯美”的法国,人情冷暖、社会矛盾也可以是这么的值得让人深思。

在文中,主人公于连 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不得不说,这样的结尾虽然是一种“杯具”,但似乎似乎并不出人意料。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感叹奋进青年于连,抵抗权势获取成功的唯一方法,竟然只有用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啊?忽然想到朋友的一句QQ签名:都是社会惹的祸,让我沉沦让我堕落!唉,真是造物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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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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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是由陕西省著名作家路遥创作的一部小说,它全景式地表现了中国二十世纪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城乡生活和城乡初步进行改革开放探索的风貌。

农民子弟孙少安由于家庭困难,初中毕业后便回乡劳动,以便供弟弟妹妹上学。他与村支书田福堂的女儿田润叶从小青梅竹马,但由于所处的阶层不同,受到田福堂的反对,被迫分手。孙少安的弟弟孙少平1975年初到原西县高中读书,他虽然是一个贫困生,但努力上进、勤奋勇敢,受到和他同级上学的副县长田福军的女儿田晓霞的青睐,他(她)共同学习,共同表演,共同进步。孙少安与山西姑娘贺秀莲结婚,田润叶受家庭影响被动与副县长的儿子李向前结婚。孙少平高中毕业后在城市建筑工地打工,收入也能养家糊口。后来孙少平被招工到另一个地区的煤矿当煤炭工人,他还是勤劳勇敢、热情上进,所以很快被提拔为矿区班长。少平和晓霞的联系也一直没有断过,但田晓霞在一次洪水灾害中组织群众撤离时光荣牺牲。少平也在一次煤矿事故中被毁容,少平在痛苦的挣扎中恢复了坚强,选择继续留在煤矿工作。

作者在书中以农民子弟孙少安和孙少平的故事为主线,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的生活故事和形象。由“普通”看到不同,由“平凡”看到不凡。特别是孙少平的故事和形象,展现的是那个时代,普通青年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憧憬、向往和对现实的无奈。人们都希望像少安那样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全村人过上好日子。

我们现在的时代富裕繁华,没有了少平他们所遇到的艰难困苦。在这浮华的年代里,每一个有着追求和梦想的人都应该像孙少平一样,从平凡出发,正直勇敢,不屈不挠,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奋发努力,争取更大的成功,以达到最后的“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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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科幻小说神秘岛读后感

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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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一个伟大的人民艺术家,一个让后人敬佩的文学巨匠,一座永恒的丰碑.他的一生创作了许多经典作品,但其中最著名的要算《骆驼祥子》。

《骆驼祥子》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车夫祥子的坎坷生活便是主要情节。

小说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祥子是位车夫,正直善良,他希望有一辆自己的车。于是他省吃俭用,三年后终于如愿以偿。但抗战时,祥子被抓去打杂,他的车也被夺走了。千辛万苦逃出来,回到厂子,但厂主刘四爷的女儿虎妞看上了他,使了千方百计让祥子娶自己。祥子上了当。不久虎妞难产死了。

从此,祥子堕落了,他憎恨任何人,染上了恶习。小说,真实展现了黑暗社会,特务等他们的丑恶面目,如果不是他们,祥子会堕落吗?会沦为社会垃圾吗?

这就是祥子的可悲人生的现实,残酷与无可奈何。对于主人公—祥子,我替他无奈与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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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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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我拜读了马克·吐温的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感受很深,从汤姆·索亚身上,我看到了许多,想到了许多。他的生活是我羡慕而不可及的,他的生活让我觉得真实发生在身边,又让我不禁有衷的钦佩。

汤姆·索亚是美国圣彼得斯堡小镇上的一个淘气的机灵鬼。他父母早亡,随姨妈生活,而姨妈却管不住他。他不是那样听话本分的乖宝宝,他是镇子上的孩子头儿,带他们玩”打仗“,搞恶作剧,喜欢马戏,会拿大顶,好幻想,想当兵或当牛仔,他在小伙伴的眼中无所不能。最近,他又萌生了当海盗的念头。他与小伙伴生活的无忧无虑,无拘无束,世界对他来说简直是一片乐土、净土。

汤姆·索亚在马克·吐温的笔下是一个他淘气、富有想象力、经常动不动就被姨妈揍、打骂的”野孩子“,而他这个”野孩子“在我的眼中是一个乐观、勇敢、坚强、面对困难毫不畏惧、富有正义感、有时还会和贝奇耍一下小心眼、会逗别人开心的”可爱臭小子“。他把惩罚当成了欢乐,他这个小机灵鬼鬼点子总是不停歇。

与汤姆相比,我的生活就逊色了不少。我也多么想像他一样去历险、去当一回海盗,也许,我的收获会比他的丰富呢。可是,我不是他,我没有他的生活背景,教育方式的不同,让我们的生活也截然不同。

由汤姆·索亚,我想到了乌塔独自游欧洲的勇气与胆魄,想到了波丽安娜的快乐感染力,想到了很多很多。也许,像汤姆这样的孩子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都拥有天真快乐,只不过汤姆比我们更勇敢、幸运一些。

我们不要做温室里的花朵,我们要自由生长;我们不要做鱼缸里的金鱼,我们要逆风前行;我们不要做父母臂膀下的小鸟,我们要自由翱翔。我们要勇敢、乐观、坚强、要像汤姆一样快乐成长。

听说最近汤姆又开始了新的历险之旅,你愿意和他一起历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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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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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因懒惰、或因拖沓成性,总之借口总是容易找的,时至今日,终于断断续续的读完了《呼兰河传》。诚然,为人物、为国家、为公司立碑立传者比比皆是,而为地方、甚至一个偏远小城立传者罕有。萧红以散漫、随意而又诗化的语言勾勒出了一副多彩的风土画卷,那是一个平静、寂寥而又美丽的小城,一群平实、健忘、鲜活的平头百姓过着清贫而满足、亘古不变,周而复始的原生态生活。一个时代、一座小城、一群人仿佛是中国大地在那个时代,甚至更久远时间中的一个缩影,一个写真。可以说,《呼兰河传》是一个多棱镜,不同人读它,不同的感悟。

虽为南方人,不尽可能理解“不过了,买一块豆腐吃去!”的妙处,读着它,却一股脑儿的勾起儿时的回忆,儿时的一幕幕以蒙太奇般的手法呈现在我的脑海,记忆弥漫,尤为温暖,那燃着火烧云的傍晚,袅袅炊烟,那看戏的热闹,那甜腻腻的叫卖声,那也傍桑阴学种瓜的稚气,串串童年符号永久的融进了故乡的云,故乡的水,开始怀旧、开始恋乡,我已老矣?但很享受这份温情,这份美妙。

遭遇苦难而悲剧的团圆媳妇儿、有些阿Q而忠诚的有二伯、勇敢坚韧的冯外嘴子……一个个鲜活、立体的人物,仿佛就在我们的身边,艺术源于生活,不需要多余的装潢和深奥的道理,接地气,这就最容易引起共鸣与同感,而现实的生活,又有多少类似角色?

《呼兰河传》描写的诸多人与事是中国文化和历史沉淀的缩影,甭提那个大水泡子意义和经典的吃瘟猪肉的演绎,就拿“好冷的天,地皮冻裂了,吞了我的馒头”,类似的“精彩”一直在生活中不断的上演,而大家帮忙抬出陷入水泡子里的马,多半是为了热闹,充分彰显了我们民族特性和中国文化的强大生命力,历久弥坚,又是多少文学评论家、社会学家不断深究、分析的课题,我们难道不也应该常反省吗?

《呼兰河传》承载了太多的东西,懒惰如我的读者,懒于探究,而是随躺随卧,随翻随看,时任思绪飞扬,无限遐想,或悲或喜,信马由缰,无拘无束,享受读之乐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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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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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余华在1992年成书的,曾是墙里开花墙外香,如今已名扬海内外,是余华唯一一部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特征的作品。

我曾在几年前看过由《活着》改编的一部电视剧。当时还小,只是看热闹并不能理解故事中人物的感受。在这个暑假,我有重现看了一遍《活着》这部小说,感触很深。

故事主要是讲述了一个关于名为福贵的一个人的生活。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他叫徐福贵,曾经是个阔少爷。他的祖父白手起家,从养鸡开始,使鸡变成了鹅,鹅变成了羊,羊变成了牛,于是家境变富裕了,拥有两百亩地。但到了他爹这一代便开始衰败,他爹挥霍奢侈掉了一半土地,到了孙子,也就是徐福贵成了彻底的败家子。吃,喝,嫖,赌,无一不做,也只会如此。终于把其余的土地也赌输给别人了。从此,家庭地位一落千仗,全家都贫穷了起来。他爹也就被气死了。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三人相依为命,过着与往日大相径庭的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国民党抓壮丁进了部队,在那两年的时间里,他目睹了战争的残酷,也体验了身边战友离去时另人伤心的友情,但是,两年后,他依然活了下来,他的命运还在继续。

回到家后,他的母亲已经死了。他开始与妻子儿女一起过安稳日子。但祸不单行,他儿子出意外夭折了。他是多么伤心啊!他又一次受到打击。但这就是他的命运,他还要活着!在好不容易把又聋又哑的女儿嫁到了一个好心的人家后,没过多少幸福日子,女儿也因难产死了,仅仅把徐家的根留下了,一条苦命的根。他老伴不久也伤心地走了,接着,最不能让人接受的是,他的孙子,最后一个亲人,也意外地死了。命运是如此的捉弄福贵!他的命好悲苦!但是,他依旧活着,否则,作者又怎么能听他讲述自己。

就是那段艰苦的日子,中国政局不稳,苦了老百姓的安稳生活。但是,人间的情义是每时每刻都存在着的。这种情不管是深是浅但确定的是一定是真情!伟大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交织在这个故事里,文字叙述的突兀感一直压迫着人的心灵,使人欲罢不能。文字间流露出的感情像小溪般,流淌在读者的心田。没有大喜大悲的跌宕,但当你看到福贵的儿子与孙子都是懂事且孝顺时你总会发自内心的愉悦,看到凤霞找到了一个厚道本分的丈夫二喜时,你总会为之而喜;但同样,当你看到那些可爱的子孙和孝顺的女婿一一离去时,又会有种揪心的离别的痛楚。终于,当福贵唯一的孙子也有些死亡的征兆时,你会在心底小心的呼喊:“不要,别再让苦根死掉了!”但,接下来的文字已无法改变,唯一的苦根也死了。

但有些东西依旧活着,比如那头即将被人宰杀死的老牛,为人类辛勤劳苦一辈子,最终逃脱不了被贪婪的人吃掉的命运。但它遇到了福贵,他在众人的嘲笑和不解下买下了它。也许它不会死了,至少不会死在人类残忍的刀子下。它最后会在活着的状态下死去,归于尘土,像人类一样。

当我读完的时候,心里也曾这样想过,如果我像他一样经历这样的事情,我会不会像他一样坚强的活下来,即使放下自己曾经大少爷的身份、面子。幸好我们没有经历这些事情,而我们是作为一个读者,在闲暇的时间来品读这些,来体会生活。这样想来,我们都是幸运的生活,读完它后,才会觉得活着也并不容易,有太多的快乐忧伤泪水与欢笑,只是在看你是否能够承受的来,或许当你真正处在这种处境的时候才能理解福贵当时的感受吧。

拿余华在作品中的一句话送给你们:“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人的一生,漫长而艰难,你并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但是能活着就是好的,活着需要勇气,是勇气让你面对所有的风雨,并且告诉自己,没有放弃生命的权力。要相信,没有到不了的明天。若非死别,绝不生离。我们还年轻,我们有活力,我希望我们都能够坚强地走过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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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活着》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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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难以一帆风顺,定会跌宕起伏。这起伏,可能对生命的旅途无关痛痒,诸如作业被批,小考失利;亦可能改变你的人生轨迹,诸如高考、从业……

但是,无论大喜,亦或大悲,只有活着,你才能感知这一切,才有机会去细品人间甘甜,才能去遍尝人间疾苦。

书中,春生,书里唯一一个自杀而不是为外界因素而死亡的人,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灰冷的印象。被拉去当兵,他没想过自杀;为了抢一两个大饼而鼻青脸肿,他没想过自杀;一次次逃走又被抓回,他亦没想过自杀。他知道,战争终究会结束,即便周围一片黑暗,在那遥远的地方,仍有一丝微茫光明。他熬过了战争,终选择了自杀。或许,是从县长位置跌落又为万人所指,身心饱受摧残,或许,是十年动乱,心中的光明比战争的结束来得更遥遥无期,无论怎样,他都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都不会看到胜利降临眼前了。正如普希金在《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中所说“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是的,一切好的、坏的、乐的、悲的,只要我们都还活着,这一切的一切都会被时间的长河,冲散到天涯。

本书的主人公,福贵,给人的,则是一种渡尽劫波仍积极向上的人生色彩。他家道中落,一个地主家的公子哥儿沦为无家可归,亲人都离他而去,甚至和他相依为命的外孙苦根也死了。前路凄苦,他为什么要活着?人生黯淡,为什么还要“熬”剩下的一天天呢?为什么还要苟延残喘地活在这个令你身心俱疲的世界上呢?看完《活着》以后,这个问题曾一直一直在困扰着我,无解。苦根死后,他,没有随着已故的亲人,一起奔赴那虚妄远方,而是天天和老牛一起,孤苦伶仃活在世上,独尝世态炎凉。

生命是享受一切的基础,是创造有意义人生的前提。福贵向往着以后的日子,对将来的未知充满憧憬,经历诸多磨难,不屈不挠,即便在他亲人都离他远去剩下孤零零的自己,即便只剩下一头和他一样苍老的牛。他坚定地、坚定地要活下去,希望这头牛会成为他人生旅途中的最后一位伴侣,在他心里,还有一片没有被那种磨难所涂黑的大光明。福贵渡尽劫波依然仰起头来微笑的顽强,永远不会被困难打倒的坚韧,对生存对生命的难以描述的的渴求,给我心灵的震撼。

活着,真是一件幸福的事。只有活着,才有机会斟酌悲喜;只有活着,才有资格评点成败;只有活着,才有心境品味荣辱;只有活着,才有精力参悟生死……

有生命,才能享受这一切。活着,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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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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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活着》,我只想说“我们或许没有生活在最好的年代里,但是我也庆幸,我没有生活在最可怕的年代里。”整部小说真实的可怕向我展示了生活到底能有多惨,在这么惨的生活之下,活着本身就是一种意义。我真的很讨厌他对人物生活的编排,看惯了喜剧的我,对余华如此真实的笔触下所描写的惨淡的生活感到害怕,每当人物产生了希望,作者却让希望破灭,将希望捏碎,塑造了一个真实的,惨淡的甚至有些恐怖的故事,整部小说没有《基督山伯爵》中主人公苦尽甘来,快意恩仇的洒脱,也没有《哈姆雷特》中王子对生命的解读,以及大仇得报后内心的无谓杂陈,取而代之的是对生活的麻木,是生存的本能,没有传奇的色彩,没有奋起的反抗,唯有在压抑的氛围中,对“生”的渴求,全文的氛围就仿佛是风暴来临的前夕,沉闷,压抑的可怕,也许下一秒,一切都会灰飞烟灭,一切都将化为乌有。

在我看来,看完这本书后,除了为福贵的悲惨身世流下眼泪外。也让我思考,对于我们来说活下去比福贵要简单得多,福贵的痛我们无法也不想切身体会,所谓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到底有多难。活着很简单却又很难,如果你在乎“活下去”那么活着www.simayi.net很简单,如果你要在乎“怎么活”那么活着也许也会变得奢侈。对于福贵来说,寻死比活着简单千万倍,到最后,即便只剩一只老牛,他依然选择了活着。

“生命是有尊严的,我们应当尊重生命,即便面对再多的苦难,也应该努力地继续活着。”这才是《活着》让我真正感动之处。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活着,短短两个字给予了人生最简短的总结,也赋予了世人最大的勇气。就像余华所说“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不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因此,忍受苦难造就了活着。

《活着》写出了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写出了苦难者对世界灾祸乐观的态度。他让我真正知道——起码以我现在的理解懂得了活着本身就是艰难,而延续生命则是更深层的艰难。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我想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认清生活的真相,并且仍然热爱它,向上攀爬的那条路,更让人,热血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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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活着》读后感初二作文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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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次令人印象深刻的阅读体验,相信所有读完《活着》的读者还都能记得这本书带来的心理恐惧经历。

余华冷静地叙述着生活的残酷,他就像一个理智的外科医生用手术刀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温情脉脉的仁义假象中解构出来。每一次看到富贵可能会往美好方向发展的时候,作者紧接着都会无情地把这些幻想一一击破,甚至可以说是用更加残忍的方式将富贵推到了更加悲惨的境地。

阅读的过程中我不断地被强烈的情感冲击着,迫不及待地将整本书读完,阖上书本,胸口似乎被几大团棉花堵着,悲恸到了极致,只能无言。很难想象在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那些事情的情况下,我这个八零后竟然会被感染到了如此境地。看完了这本书,难以名状的复杂情绪挥之不去,是悲哀,是压抑,是无奈,又或者是其他,无话可说,言语在此苍白无力。

人是会思考的芦苇,生命如此脆弱,可是又如此顽强,就像富贵在经历了亲人一个接一个的死亡后还能和老牛在阳光下回忆。或许这样的苟延残喘已经不是悲剧所能形容,可是痛苦到了极致就带来了麻木,之后人反而得到超脱。

对于富贵而言,他不会考虑“人活着为了什么,人为什么活着”这样追问生命终极意义的大问题,活着就是他与生俱来的本能,活着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余华似乎要告诉我们: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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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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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籍、读文章,我们总能长见识。这几天,我一口气看完《神秘岛》,深深地被书中的精彩故事给迷住了!这个故事讲述的是在美国南北战争中五个北方人:史密斯、纳布、潘克洛夫、史佩莱、赫伯特,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坐着一个热气球,逃离了俘虏营,结果天公不作美,热气球降落在一座荒岛上。这个岛上什么东西也没有,但大家都没有绝望,也没有丧失生活下去的勇气和力量,而是团结互助,运用大家的智慧以及辛勤的劳动,从赤手空拳、一无所有到制造出陶器、玻璃、风磨、电报机……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建立了幸福圆满的生活。每当在他们最危难的时刻,总有一个神秘人物在援助他们,尽管疑点重重,最后终于揭开真相,原来这个人就是在他们到达之前就已经住在岛上一个岩洞里的尼摩船长。最后在一次火山爆发中,这几个人都险些丧命,直到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所指挥的“邓肯号”经过那里时,才把他们搭救了,最后回到了美国……

坚持不懈就是胜利,虽然我们可能面临重重挑战和失败,但是只要坚持到最后,就一定能成功。比如说我有一次去参加比赛,第一次预赛只得了170分,我心灰意冷,队友安慰我:不要放弃,继续来!第二次比得好也能拿第一。我鼓足干劲,马上开始修改相关程序,结果后来总评成绩得了第二名。

我们干什么事都要有恒心,要持之以恒,坚持到底就是胜利!所以我们做事要坚持下去,不能半途而废,如果本来可以成功的却因自己的不坚持而变成了失败,那是多么可惜的一件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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