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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小说读后感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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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1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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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其实人的出生就很了不起,因为那是一个从亿万个同类中脱引而出的精子与卵子结合的结果。允许我用从这么微观的角度去分析这个出生的问题,我只是想说明,既然人的出生那么地不易,为什么不好好地活着呢?

在很早的时候,朋友就曾推荐我去看老谋子的电影——《活着》。那段期间,我一直很排斥悲伤色彩的电影,所以一直没看。这次,我是很匆忙地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富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富贵的人生,真的是充满了传奇色彩,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他的一生都在失去至亲。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我觉得颇感荒谬。有庆是抽血过度死的,二喜是被水泥石夹扁的,古根则是吃豆子噎死的。我想这样的事情放在当时的背景中,是合情合理的,这也是作者用意之深的地方。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他家的谁谁又去世了,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可是福贵没有一次次的倒下,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古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儿和春生做笔记了,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身体是1,其他的都是0。没有这个1,有再多的0也还是0。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这个纸醉金迷的社会里,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当他们得到这些东西的时候,该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自己的人生收获

其实,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所以还是乐活乐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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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1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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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丞哥,我爱你”的时候,我觉得窗外午后的阳光是那么明朗。

终于,爱上一匹野马,也可以让它在自己的草原上纵情撒野了。

之所以打五星,是因为我看完一整本书都觉得,此文并没有强行分出个攻受,不是攻受之间的打情骂俏,并且不仅仅是两个男孩之间的爱情,它关乎作者对于生活与成长的理解,所以是很饱满的小说

另外,这是一篇有颜色的小说。一地颓废的灰白色中,有一两滴汗渍的痕迹,却又仿佛有丝缕的阳光,在努力地透窗进来,直到一片敞亮。

说是爱情,不如说,是两个在漆黑的夜空中放着光的孤独灵魂的相遇。只有他们能辉映彼此。优秀的丞哥来到了一个不属于他的钢厂,遇上了一个完全可以大放异彩却沉没在乌烟瘴气的钢厂的顾飞。

丞哥知道自己的格格不入,他是大城市长大的孩子,有着傲岸的灵魂,有梦想,有定力,他想要离开。顾飞也知道自己的才华横溢,可他拒绝触碰闪烁的微光,家庭的重负和从小便缠绕他的无数阴影让他离不开。

顾飞是在丞哥独自面对钢厂种种是非和不适应的时候,他坚实的后盾,而丞哥则是把顾飞一点点从黑暗中救赎出来的那个人。

细节,琐碎就是时光的组成部分,他们的特别,只有彼此最能懂,所以他们可以相爱。一起包饺子吃烤肉火锅,一起玩很智障的游戏,大飞给丞哥拍帅气的照片,丞哥像照顾亲妹妹一样爱护顾淼。比起激情戏,永远是简单的触碰和话语最为动人,所幸本文,嗯,两样都不少。但是无论是唠嗑的电话,下去吃早饭的信息还是耳鬓厮磨,每每语气清浅却温柔的时候,都是异常动人。

然而作者写得十分现实的一点也就是他们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所以不可能一帆风顺。有一个人累了,便坚持不下去。可丞哥是谁呢?是最优秀的丞哥。哪怕被顾飞的一句“算了吧”放弃打击到几乎崩溃,从心脏痛到四肢百骸能把读者心疼到暴哭的丞哥,也会坚持下去。或许他是知道,这世界上的人如果一对一对地配对消失,他和顾飞也一定会是配着对一起消失的两个人,不会留下另外一个孤零零地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冥冥之中,他们分不开。不仅仅是因为顾淼的联系,而是早已习惯把彼此刻进生命。

丞哥无处不在,就算你说算了吧,丞哥也还是想要把你从泥淖中,一点一点拖出来,让你直面这个残酷的人生却依然笑得明朗,让你知道你就算要很慢才能够睁开眼睛,丞哥也一直在你身后。丞哥没有家,丞哥只有你。

或许是读者我本来就很喜欢又学霸又有点高冷有点酷又温柔起来就要人命的男生。所以蒋丞同学可以说是深得我心了。当然也很欣赏顾飞,只是我更喜欢蒋丞同学那种写在顾子里的坚强与骄傲。如果他不是这样,他就不会吸引顾飞,也不会强大到可以最终掌握自己的爱情与命运而不是被丢到哪里听之任之。

他们相互扶持,终于像彼此一样勇敢。

令我印象特别深的是高考。如果说读者我把丞哥的学习方法都记在小本子上是不是要笑死人了哈哈哈哈。这段描写真的挺真实的。因为细节作者把控得很好,丞哥怎么复习的,顾飞怎么照顾的,老妈子一样的老徐,霸气的老鲁,让人看了总是嘴角含笑。每一个配角都十分饱满。

我最喜欢丞哥说的,我就是学霸,但学霸不是不复习,我也很认真辛苦地学,你比不过我,就是没我能拼。

多么帅气,多么坦率的人!骄傲而有资本的人,只会另人敬服。

看到33%的时候打了四星,因为觉得作者的文笔并不是我特别喜欢的行云流水或是精致细腻型(虽然也不知道这两个有没有关系哈哈哈),作者的文笔挺平实,嗯,有点儿糙汉子的感觉,可是有些感情戏又能直接戳到你的心血管,让人欲罢不能。如果能够有些地方详略得当,再把控一下行文节奏,或许会更好。

但我看完了全书依然打了五星。不管在作者心里有没有攻受之分,至少我看起来随便飞丞丞飞常常是处在“力量持平”的阶段,或许是因为他们都有深深浅浅的伤痕,而都需要彼此去慰藉,他们是彼此扶持着长大的,他们两个在彼此身后,努力地强大,努力地倔强。

这本书对于只看过一两篇同人bl的我来说,也算是挺新鲜的了,但它有意思的地方不在于用bl本身来刺激读者的爽点,而是描写了两个孤独灵魂的相濡以沫。

我欣赏这种势均力敌的爱。我不排斥这样真正的两个成长着的,不断追求着强大的男生之间的感情。其实此文如果写成哥们儿情深,也一定是相当自然和感人的(当然bl就是为了bl嘛谁叫我们丞哥一开始就,嗯哈哈),因为我觉得最重要的不是男男,男女,男男中谁是谁的媳妇儿,谁要娶谁,不是飞丞丞飞。

而是,这个充斥着悲哀,苦难,艰辛,绝望的世界啊,我和你并肩而行,就拥有了所有这些词语的反义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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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名著《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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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从青年到中年再到老年的岁月;经历了人一生中的大喜与大悲。他死了爹娘,也丧了儿女。说他可怜,也是,也不是。至少,他,还活着。

他曾经年少轻狂,赌博输光了家产,从远近闻名的徐大地主变成了贫农。而取代他的龙二,在解放初期时就被枪毙了。他这算是捡了一条命吗?

又曾经,他被抓去当兵,在军营中度过了好几度春秋。多少人的生命在可怕的战争中失去,而福贵还是幸免于难,挺到了战争结束。这又算是捡了一条命吗?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了金钱?为了名利?不!只是为了活着!如果人死了,那还讲什么金钱,什么名利啊!你来了,并没有带来什么,那你走了,也不能带去什么。你是清清白白来的,就得清清白白地走。任何人都是一样。所以,活着只是为了活着。

虽福贵失去了一双儿女,还没有了温柔贤惠的妻子家珍,但他还是得活着。从人性的角度上看,他确实很可怜。但是生活总是这么艰辛、残酷和神秘莫测。活着的确很难,他饱受着岁月的风吹雨打,但,他还活着!

在生活中,福贵他几乎一无所有。在别人眼中看来,他也只是一个疯疯癫癫的糟老头子。可是他至少还有一样失去了就再也得不到了的无价之宝,那就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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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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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鲁滨逊漂流记》书中主要写了鲁滨逊的航海历险,他被吹到了一个岛上,自己丰衣足食,获取食物,还当了一回老师,他眼睁睁地看着野人吃掉自己的同伴,自己造了木船,还发现了许多矿,在岛上建了两个家。最后,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如愿以偿地回到了故乡。

不管多么困难,也要有活下去的意志!我大声地读完了鲁滨逊说的最后一名话,懂得了这本书的真谛,窗外细细的雨,凉爽的风,伴我读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句话,我心中不由地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感慨。

我佩服鲁滨逊活下去的意志,佩服鲁滨逊那顽强不屈的精神,佩服鲁滨逊我读完了这情节曲折,连绵起伏的故事时,被它感动了,被它震撼了,这是心灵的震动,心灵的呼唤。任性、倔强、娇气、依赖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许多青少年的缺点,依赖父母、依赖学校已经成为了他们的习惯。

试问,如果父母不在了,这些青少年能不能靠自己的双手来取得劳动成果呢?这些性格已经成为了他们致命的弱点。读完了这本书。忽然,我懂得了人生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宝贵的。人生如一条小溪,会遇到不同的困难与艰辛,如果没有了困难,一路畅通无阻,那样的人生也就毫无价值和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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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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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阿廖沙的灰色童年后,我心中感慨颇多。我们的童年无一不是幸福的、欢乐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是在地狱边缘苦苦挣扎的,在困难地抉择过后,也只能坚强地忍受,痛苦地挣扎,隐忍地蓄力,为的只是长大后化茧成蝶的那一瞬间。

对比之下,在舒适环境中安逸学习的我们,有什么资格抱怨命运的不公?如果阿廖沙在这种痛苦压迫之下还能成为一名伟大的作者,那么我们有什么资格不像他学习呢?

阿廖沙三岁那年,一场灾难降临在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丧夫丧子之痛使坚强的阿廖沙母亲失去了生活的希望,在外祖父家住下后,阿廖沙幸福的生活被暴虐的外祖父狠狠打下句号。然而就在这种生活之下,阿廖沙坚持着自己的信念——仁爱,在黑暗中走向了光明的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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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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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气把《活着》读完,除了情节的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外,其实我是想早点摆脱这种心灵的沉重之感。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体验。《活着》可以称得上是中国近代六十年的一部简史,中国这六十年来所发生的一切灾难,都一一发生在福贵和他的家庭上。而作者余华却能以冷漠客观的语调,用福贵的嘴将他一生的厄运和苦难平淡地讲述出来。当我还在为他的打击而黯然垂泪时,又一场更大的悲剧又接踵而至,让人已经心伤得麻木了。

《活着》是一个在历史动荡的背景下关于死亡的悲剧性故事。主人公福贵青年时是一个家有百亩良田的阔少,嗜赌成性的他将祖辈积攒的庞大家业全部输光,父亲为此气死,为母求医半途中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县长的老婆生子要输血,结果儿子被不负责任的大夫抽血致死。生死之交春生在经不住迫害,悬梁自尽;女儿凤霞嫁了个歪肩好女婿,可不久死于产后大出血;妻子家珍在“软骨病”和儿女双亡的多重打击下也撒手人寰;女婿二喜在工地事故中惨死,留下了年仅三岁的苦根。苦根因贪吃豆子撑死;最终所有的亲人都离福贵远去。就像作者在小说中所说:“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最终,富贵买了一头待宰的老牛做伴,早出晚归奔波于田间。

我很吃惊的是一个人在经历了家道中落、失去双亲、白发人送黑发人的重重打击下,依然能淡然地存活于世,这需要多少对生活的信念和毅力?多少内心的豁达与乐观?多少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福贵心生敬佩之情。活着就是最大的勇气,最后的胜利。福贵是真正的无名英雄。

“好死不如赖活着”人们总希望活着,因为活着就会有希望,而人每天匆匆忙忙地活着,却忽略了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理由太多。而就我而言,从浅薄狭隘的角度出发,是为了我的家人。用心从事我的事业,让我不仅能实现兑换货币的价值,还能让我能帮助到别人,说得更伟大点,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做好我母亲的角色,让我的孩子能在弥补我幼时的缺憾下快乐健康地成长。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

从不敢试想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的我当遇到挫折后会以怎样的状态迎接?我想没什么事能比家人一个又一个离我们而去更让人绝望伤心的吧!那么生活工作中的事情相比之下,实在是微不足道。顿时有了内心的释然与坦然面对挫折的勇气。我虽然做不到“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我尽量做到不

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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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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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一周的时间终于读完了《昆虫记》。它的作者是家喻户晓的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我被它深深的迷住了。

这本书记录了他在户外观察昆虫习性的结果。比如,青竹峰的巢住在潮湿的泥土下;螳螂的天敌是个头最小的蚂蚁;狼蛛在蜘蛛中毒性的,人们被它咬后会失去知觉,动物被它咬后就会立即死去等,还有好多我没听过名字的昆虫。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平时如果我走在马路上,看到了蚂蚁搬运东西,一群小蜜蜂在花上采蜜,蝉儿在树上鸣叫,最多也就多看几眼,根本不会细心观察,然而这样的小细节法布尔却观察的细致入微,他写的每个小故事都是经过数月甚至数年的观察才慎重的下结论。例如,“见过螳螂的人,都会十分清楚地发现,它的纤细的腰部非常的长。不光是很长,还特别的有力呢。与它的长腰相比,螳螂的大腿要更长一些。而且,它的大腿下面还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的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齿,一共有三个。总之,螳螂的大腿简直就是两排刀口的锯齿。当螳螂想要把腿折叠起来的时候,它就可以把两条腿分别收放在这两排锯齿的中间,这样是很安全的,不至于自己伤到自己。”这是作者描写的螳螂,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小昆虫都变得栩栩如生,生动可爱,仿佛变成了孩子们的小伙伴,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

《昆虫记》让我开阔了眼界,也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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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红与黑》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2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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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生到这个世界恰好是一个男人的话,那就应该为他的野心而奋斗,哪怕这种奋斗要以生命为代价。于连——文学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文学长廊中最著名的反抗者之一,以他短暂而波澜壮阔的一生为我们拥有“英雄主义梦想”的觉醒青年们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们只要去自觉实现自己的野心那么一切就都会来。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伤恋人,被处死刑。这是我们的先行者一生的骨架。在那个英雄呼之欲出却又被保守戕害的年代,于连直面现实渴望着“拿破仑的重生”,决心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梦想,并勇于和阻碍他达到目的的社会展开斗争。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但也是不幸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

于连有着极其敏锐的平民阶级意识,他清楚的看到自己是一个“可怜虫”,“没有保护人,也没有钱”。地位不同、阶级不同的观念时时刺激着他,他唯恐自己因平民出身而受到上层阶级的轻贱,他清楚的知道是自己的贫困跟他们的财富打交道。他对平民阶级的活力充满信心,他以一人之力代表自己的阶层向现实抗争。但是同时他向自己的命运发怒,身为平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又与他希冀飞黄腾达的个人野心紧密联系着。他在瓦尔诺家里参加晚宴请后一方面痛骂这可鄙的财富和建筑在其上的享乐生活,一方面决不放弃获得这种财富和享乐的决心。

他有着极其复杂的思想和性格,因为他英雄主义的动因是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进取野心的结合。他声称“不能堕落到跟仆人们在一起吃饭。我的父亲逼迫我;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不过在鼓舞着他的英雄主义的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野心这两种“热情”中,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他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

他是这样一个群体的代表:他们拥有较高的文化,却没有出色的背景,拥有崇高的理想却被现实无情地取笑,他们的意气风发却为自己招来无尽的灾难。他们的控诉是一个病态社会开始治愈的希望。可是在这样一个英雄缺乏的年代,这样的控诉不如让我们化为自己的英雄气概去实现吧。

于连的两次爱情也具有深刻的社会含义,它是对门第的强烈冲击,他与雷纳尔夫人、与拉莫尔小姐。两个贵族女性虽然她们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但她们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门第的反叛。她们对于连的爱都有一种壮烈的意味,含有一种英雄气息。至于于连他的爱情道路则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的反抗的道路,他的“公民的热情”,即他作为一个平民青年要求恋爱婚姻平等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的爱情是他的责任。他一次次追求雷纳尔夫人或出于他的责任,或为了嘲讽雷纳尔市长,或为了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或为了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他要博取拉莫尔小姐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他的爱情深深烙有他的反抗意识,具有他小资产阶级争取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意义。

《红与黑》的爱情与我们所熟知的爱情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可是在我们一去不复回的人生中爱情路边最美丽的风景也不是默默注视着我们,细细品味我们,选择它的归宿吗?于连丰富的学识和崇高的个人理想,以及为了理想的不懈努力让他有足够的理由让爱情垂青于他。自古英雄美女才是爱情的最佳归宿,我们不能成为英雄的话至少应该让自己拥有英雄气概。我们追求幸福,然而当我们捡到它遗留的金鬃毛时才幡然悔悟它就在我们身边。爱情也是如此,它就在我们身边,但是开掘他,先让自己有英雄气概。

所以当于连实现他自己野心的时候,一切附加值就都来了,包括爱情。

《红与黑》小说读后感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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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摆渡人读后感

全文共 1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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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接近尾声,夜已经很深了,结局就在最后一页,我却并不好奇。因为, 对于迪伦和崔斯坦而言, 不论这场成长的私奔成功与否,都是值得的。

虽然是本奇幻小说,但读着总能让人想起发生在近前的一些小事,总也忍不住泪珠滚落。

*恶魔

迪伦往返荒原两次,无数次与恶魔交手,神奇的作者用不同的笔触描绘出形形色色的恶魔形象,每一次席卷而来的都凶恶有加,但各有不同,仅仅是这些文字的精心处理也能让读者津津有味。

“我死了吗?”迪伦问道。很平静。

能够好好生活的时候,世界总是一片冷漠,同学排挤,家庭破碎,孤单又弱小,没有那么多的兴趣和留恋才会真的能够平静下来吧!但是奔向新世界一样要跋山涉水、战天斗地。从尖利呼啸、嗜血的恶魔掌中逃生,以坚强的意志力和信仰才能在另一个世界里等待期待的人出现。其实,死过去也没有那么简单。那个世界里没有几个兴风作浪的妖孽?

另有一说,恶魔再强大,强不过心魔。荒原上的路途正是我们内心灵魂的影射,天气的变化,也是我们心情的反照。心宽自然天地宽,修行是生生死死都存在的课题。

*留恋

《我不是天使》故事中,美丽的女子虽有亲人却把遗产赠与一面之缘的陌生人。听来不可思议,其实是亲人都不需要她的赠予。死后尚如此寂寞,活着时是多冷清啊!

我们能够和父母热火朝天地吵架拌嘴,和伴侣大动干戈维系婚姻,和朋友因为联络多少而烦忧·····每天不知所终地在矛盾中穿行,被各种关系牵绊负累的时候,又是多少人羡慕的热气腾腾的生活呢。

那些因为委屈留下的眼泪,因为气恼而揉成一团的眉毛,因为嘲笑而抽动的内心,因为紧张而痉挛的小腿,都是行将就木时无比留恋的点滴。

因为留恋能生发出许多勇敢,但也许是怯懦。

于是迪伦在回到极乐世界之后能够有毅然决然的决心穿越满是荆棘和恶魔的荒原寻找崔斯坦。然而崔斯坦却因为不愿失去而驻足不前。

怯懦也好勇敢也罢,只有在乎了,觉得重要时才会去权衡。

*值得

我不会失去她!我不会失去她!

她是个值得保护、值得关怀的灵魂。他愿意为这个灵魂献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真正的死亡是魂飞魄散,的确吓人。但是待在这个地方有什么意义呢?她还是像面对荒原之前那样形单影只、落落寡欢。不值得为这样的等待付出一生的时间。

生活有太多的规律可循,也有太多不知由谁制定的规则必须遵守。久而久之,我们就害怕逃脱,害怕因为一时的坚持和冲动而毁去平平庸庸波澜不惊的生活。但是,那些所谓的条条框框其实就是拴在老虎脖子上一根脆弱的锁链。果敢地冲破了,就获得了自由。

平淡生活是令人向往,但是我们千辛万苦过桥喝汤挤破头为人,不就是来寻找不一样、体现各自价值的么?

所以,为各自的一个信仰,做出选择。前进或是等待。

相信,有一天会在遥望的路口看到你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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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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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平凡世界》。

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三部。作者在近十年问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划了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平凡人的一生,更要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有执着的追求和渴望,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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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围城》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1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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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打开书橱,想找一本好书却不知从何处下手。瞥见一抹浓绿,随手抽出。“围城”两字赫然偶然,打开书橱,想找一本好书却不知从何处下手。瞥见一抹浓绿,随手抽出。“围城”两字赫然显露在眼前。封面没有别的装饰,只有“围城”“钱钟书著”的字样。忽的想起前些日子学的课文《老王》。《老王》的作者杨绛是钱钟书的妻子。老师也提起过这本书。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翻看起来。

说实话,我看不太明白,更不能完全理解作者的想法。以至于只能一点一点慢慢的推敲,使得我现在还没有看完这本书。但是不得不说这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这本书是作者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背景是作者生活的年代。或许正因为此故事情节才显得更真实,人物才更生动。

主人公方鸿渐是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准岳父周先生被方所写的唁电感动,资助他出国求学。方在欧洲游学期间,不理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方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在船上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到达上海后,在准岳父周先生开办的银行任职。此时,方获得了同学苏文纨的青睐,又与苏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周旋于苏、唐二人之间,但最终与此二人感情破裂,并由此结识了苏的同学赵辛楣。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老师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 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方鸿渐辞职并与孙柔嘉吵翻,逐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 很多人喜欢《围城》,或是因为它记叙的贴近大多数人的心理,许多感受都触动到了那曾经历的心里状态吧!杨绛在《记钱钟书与》中说道:“钟书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为一体。”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无论婚姻,事业都在一个围城中。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却想出来。每个人都陷在一座围城中,被生活,婚姻,事业磨砺,打击和束缚。文中的方鸿渐本就懦弱,没有与命运抵抗的勇气,任由命运摆布。最后终逃不过悲凉的结局。

围城总是存在的吧!学校,家庭……背负着老师,父母甚至爷爷奶奶的期待。有时身心俱疲,想要冲出围城。可当真正冲出的时候才发现不过是进入另一座围城罢了。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成功与失败,学习与娱乐都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元素,一种色彩当它们存在时,生活才会感到满足,才会变成彩色的。所以也就不会想到要逃离围城,也会感到幸福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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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写作模板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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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是生活的本色。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对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直到读了这本书《平凡的世界》,才恍然大悟。

这是一部伟大的巨著,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巨大的勇气。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的“揽工汉”,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欣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其实他也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

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平凡人的一生,有着平凡的感动,有着对执着的追求和渴望,我们应该像孙少平那样,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智、寻找坚强、战胜自我,找一个坚强的理由让人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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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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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作家的《活着》这本书读完,福贵就一直在我的眼前浮现:

他坐在田埂上,佝偻着背,右手里拿着烟袋。瘦骨嶙峋的身子比田边残叶还要单薄,满是泥土的裤脚被卷了起来,两只脚踩在地上。老牛在他的旁边“哞哞”的叫着,他的眼中闪着旁人看不透的亮光。

身在动荡的年代,福贵无法改变时代带了的灾难。走过解放战争,熬到包产到户,这其中大大小小的各种革命,福贵总是归在了“受害者”一类。

人越是活得艰苦,就越是艰苦的活着。“悲惨”二字足以概括福贵这苦难的一生。出生在一有钱有权的家中,可因顽固,他成不了大器。而正因为他的顽固,他的父亲被他气死;因意外被选为征兵,未能见得母亲最后一面;儿子有庆,为救县长夫人而死在医院;女儿因难产而死;女婿在这之后也因事故而去;就连外孙,也因吃豆子而撑死。到头来,终是一人孤独而存,寂寞独行…

也许因为这些数不清的苦难,他才能用心去感受在时光的夹缝中那微小的幸福。

最终的他没有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但是他活着的一生,全是故事。由盛转衰的家业,熬过大跃进,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楚。他无能为力,但走的一生,全是他的历史。

他走过了曲曲折折的一生,埋怨着命运的不公,为活着而活着。可是却从来没有想过因为他以前贪于安逸,贪于享乐才会当灾难来临时感到命运世道的不公。

如果年轻时的他,戒了赌瘾不当赌徒,不再败光家产,重操家业或者在当解放军和领盘缠回家的两个条件中,他选择前者,这样他可能就不会再有后面一系列悲惨事件发生。可惜,他从不直面人生,他选择了逃避。

我们每个人活着,都有着或远或大的目标,有着奋不顾身甚至倾尽所有想要追求的理想,可若只是单纯地只想喂饱自己,安安静静的在这个世界活着,日新月异的社会不会允许,而你自己也会被时代的不断变化给抛弃。因此,我们要去努力,去拼搏,让自己活的更加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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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莫泊桑小说《骑马》读后感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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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泊桑小说骑马》写一个小职员获得一笔额外收入,于是骑马出游,像阔人一样享受一番。结果把一个老妇人撞伤,老妇人赖在医院里不肯出来,使小职员不胜负担。

《骑马》刻画了因满足一时的虚荣而付出沉重代价的社会现象,令人悲哀。看来,所谓“体面”,无非是享乐排场风光,一种自我感觉。莫泊桑讽刺了没落贵族的贪图虚荣,但将对主人公的讽刺藏在幽默的语言中。

这故事主要讲的是主人公海克多尔-德-格帕木,他在海军处任办事员,是一位贵族子孙,但家里没什么钱的那种人,可偏偏他的虚荣心又极其重。于是一场荒诞剧开场了。偶尔一次机会让他得到三百法郎奖金,此时他的虚荣心又开始作祟了,他决定全家人去郊游,并且自己要骑着马带领着走过那大街,以此显示自己的高贵不凡。的确,是让很多人既羡慕又妒忌,可他并不懂得骑马的技术,结果在回来的路上把一位老妇人给撞了,最后还被-迫照顾老妇人一生,意外之财也没了!

这虽然只是个故事,但也给了我们启示:没钱别充大楞,贫穷并不可耻,别让虚荣心害了你的一生。我们要正确看待金钱,不要做金钱的奴隶。海克多尔令我联想到现在的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不也是这样的人吗?在外面大鱼大肉,在家里却和老婆吃萝卜干,只为了那一张脸皮,唉,可悲!“打肿脸充胖子”的后果可想而知。海克多尔不仅钱没了还要照顾老妇人一生,让本来已经够重的生活负担又加重了几分。

近年来“某某地方出现贪官”已经硕见不鲜了,为了名、为了利为了那些虚无飘渺的东西,却葬送了自己的前途,自己的一生。为了钱,为了面子,值得吗?

我们断不可学海克多尔这一类的人,我们要脚踏实地,别把贫穷当可耻的事,有时候它也是一种财富,世界上有几个富人不是从穷人堆里出来的?穷人和富人都是人,都值得尊重。如果你是富人,请你不要鄙视我们这些穷人,别忘了你曾是这的一份子;如果你是穷人,请你不要看不起你的同类,别忘了你也是其中的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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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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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对动物的兴趣不减,永远!

一听说《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出版我便苦苦哀求妈妈给我买一本。妈妈经不住我的苦苦哀求便带我去书店,一进书店,凭我“泡”书店的本领:对书摆放的位置了如指掌,我一晃就没了影。不一会我大喊:“妈妈,在这里。”我顿时便呆住了封面上的图画栩栩如生;书内精美的图画;大大的,饱满的字。令我吃惊,一看我便深深地被吸引住了。

我满怀欣喜地抱着书走回家,一打开我便被小狼的形象深深地吸引住了。主人公陈阵与小狼之间的亲情与友情带给我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看着看着我的心不自觉出现这样一段话:这本书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来让人扼腕叹息,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小狼小狼》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它们的精神值得我好好的去学习,这使我想到书中的一段话:牧民们把羊圈用石头盖得很高也很结实,人翻不过去,他们认为狼也翻不过去,于是牧民们都安心睡觉去了。可没想到第二天早上一看,羊死了一大片,血滩了有二指厚。他们仔细察看了羊圈才发现,原来是昨天晚上有一群狼在狼王的带领下袭击了羊圈。有头最大的狼在墙外站起来,后爪蹬地,前爪撑墙,用自己的身子给狼群当跳板。然后,让一条饿狼从几十米以外的方向冲过来,蹬上大狼的背,就“飞”到了羊圈里。等这只狼吃饱了以后就会再当跳板,把里面吃饱了的狼再送出来。最后一只吃完的狼,它硬是叼来死羊一只只都摞起来,搭成羊梯。“噌”的一声也就顺利“飞”走了。看到这里我不禁敬佩起狼的团结精神,心想:这不正是我们需要的精神吗?

我不自觉的想到我们的拔河比赛:拔河比赛的哨声吹响了,我们全力以赴想让中间的绳索到我们这边来,可它却不听话的向着那边去了。结果可想而知——我们输了。可我们并不团结,去寻找输的理由,反而你怪我,我怪你的,把我们的团结都扔了!我们不正需要狼的团结精神吗?

看完这些我不由的认为狼的智慧与才能、狡猾、很有团体精神。狼的自由自立,狼的强悍卓越……都是无人能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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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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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个读后感我不想写,为了和儿子的约定,我不得不第三次重新走进余华的世界。四个小时,八万字的《活着》从我心底平静地流过,不起一丝波澜,我开始分析自己平静的原因,那种初读的感慨万千,仰天无语去哪里了?

大概五六年前,第一次读《活着》,是在沈阳出差,边吃饭边读书,我一下子走进了主人公富贵的世界,跟随他经历一个个亲人离去,看一会儿便仰头望望星空,让思绪任意的流淌,一种无言的沉重压的我无法释怀,一杯酒下去,接着感伤无限。

这次阅读后的平静是我没有预料到的,“是我的内心麻木了吗?没有。”我回答自己。现在的我已经走过了通过富贵的悲惨来彰显自己幸福生活的阶段。如果第一次阅读我写读后感,一定声情并茂,情感满腔,对富贵的遭遇给予最大的同情,对富贵在所有亲人离去后的淡然给予最大的肯定和敬仰,并感同身受。这也是大部分读者的情感。

富贵的人生没有波澜壮阔,如果用笔调去描绘,它一定是黑白的,任何其他颜色都无法添加进去,如果是一碗汤,它一定是苦的,余华吝啬地加一点滋味进去,也是为了发酵过后有更多涩的味道。

富贵的经历是那一代底层人民共同的回忆,经历解放战争,大跃进,,那是一段怎样的历史啊,作为底层人民的富贵,在历史的大潮中随波逐流,哪有资格和能力来改变自己的命运,除了承受,忍受,无奈的面对还能做什么。所以我不会去赞扬富贵失去所有亲人后的淡然,我只是哀伤那一段苦难的历史。

《活着》无疑是一部深邃的作品,它告诉我们,人对苦难的承受力是无限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在我们没有经历更多的苦难之前,无论感觉自己有多么深刻,也是没有资格讨论如此一个广大而沉重的话题,在真正的苦难来临时,一切都会烟消云散,我们要做的,除了无法逃避地面对,哪怕有一丝的坦然自若,便无愧此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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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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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捧《草房子》,我被书中那愉快的学校生活所深深吸引。那蓝天、白云、梧桐的枯叶,还有那一片朝夕相处的金色的草房子……这一切都令我向往。

《草房子》主要讲述了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的六年生活,那六年小学生活让他终身难忘。这六年小学生活见证了他们之间的友谊,有悲、有喜、有泪。在书中有聪明的纸月、淘气的桑桑,还有那为了救油麻地里的南瓜而牺牲自己的秦大奶奶……而这些人中,我最欣赏的还是秃鹤。

秃鹤应该叫陆鹤,但因为他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油麻地的孩子就都叫他为秃鹤。在桑桑的记忆里,秃鹤在读三年级之前,似乎一直不在意他的秃头。秃鹤一直生活得很快活,有人叫他秃鹤,他会很高兴地答应的,仿佛他本来就叫秃鹤,而不叫陆鹤。

但是,秃鹤读三年级时,偶然地,好像是在一个早晨,他对自己的秃头在意起来了。秃鹤的头现在碰不得了,谁碰,他就跟谁急眼,就跟谁玩命。人再喊他秃鹤,他就不再答应了,并且,谁也不能再用东西换得一摸。

因为他的秃头,同学们都会忍不住用手蘸一下去摸一把;因为他的秃头,蒋一轮不让他参加会操;因为他的秃头,他总是带着帽子上学;也因为他的秃头,他都想逃学;因为他的秃头,他还和校长和老师闹别扭。因为这个秃头,原来开朗、活泼的秃鹤不见了,他变得自卑了。

可是,自卑并没有一直笼罩着秃鹤,当《屠桥》缺少秃子——伪军连长的演员时,秃鹤自告奋勇给蒋一轮写信争取了这一个角色。为了演好这个戏。他用出人意料的速度,就将所有台词背得滚瓜烂熟。他排练得很认真、很努力,他演得一丝不苟,甚至把这个角色给演活了。这个秃头“成就”了秃鹤成为“世界上最英俊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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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读《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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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霓虹灯亮的夜晚,终于读完了这部让我爱不释手的小说平凡的世界》,闭上眼睛,我在回想书中的一切,同时我更在想,路遥为什么非要这样结尾?

我痛恨这样的结尾,为什么没有让少平再找到一个和他般配的那个她?一直在心里问为什么?可是我何尝不知道,无人可以取代他心底的、最爱的晓霞!我甚至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他们的感情!平凡的世界,你为什么让他们遇见了,而不能平凡的让他们过一生呢??作为读者,每每想到晓霞被洪水冲走,都会伤心不已,作为她的最爱少平,我们怎能体会他的痛,那种痛痛过山崩、痛过地裂。

我痛恨这样的结尾,为什么要让少安的爱人得了癌症,为什么不能让她在他们事业成功、家庭美满的条件下,好好享受这世界给她带来的幸福。我们的少安,失去了秀莲,他要砖厂有什么用?他要事业成功有什么用?没有了最爱的人,这一切要了有什么用?他和谁再去分享喜悦,谁再当他的军师,谁再帮他排忧解难,谁再和他共度未来。他再怎么度过这以后的生活!

平凡的世界,你对少安和少平兄弟俩,太不公平,他们两人身上都太多的正能量,两个不同寻常的人,有太多要让我们学习的地方,他们不骄傲、坚强、一直努力的奋斗着。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有一颗善良的心,可以不顾一切的帮助村里的人,可以为了救别人来牺牲自己。可是,就是这样两个兄弟,在这平凡的世界里,却没有让他们平平凡凡的度过。

希望所有的读者,在我们的心里,能够有另外的一个结尾,希望他们在以后的世界里,可以平平凡凡的度过,不要再去打扰他们。同时,我们也要感慨,他们经历了那么多挫折都能走过来,而我们遇到一点点不顺利,又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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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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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沉甸甸的《三国演义》,那淋漓尽致的情节、拍案叫绝地计谋,还是余音绕梁,丰富的句子、富有表达性的好词佳句,都深深在我脑子里扎了根。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但是在这些人物中最喜欢的还是诸葛亮.被称为是儒家伦理型的理想人物,他的“才“.“学“.“识“都注入了“仁政“的道德内容,他有独特的人格,择梧而栖,择主而事,他尽忠于刘备,尽忠于蜀汉,最后中献身于统一的大业中.“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随着蜀汉的衰亡悲剧,他也成了悲剧人物!

再说关羽,他也是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啊。

还有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总而言之,《三国演义》可以说是四大名著中的精品小说。作者在用笔上不仅有实写、虚写、详写、略写、插叙、倒叙,而且采用了沿线索来记叙的文学手法。它的社会影响,远远超过了它的文学价值。它留给我们青少年,乃至于整个中华民族的意义是深远的。

学习三国演义,我们就应该学习古代人的长处,借鉴他们的做法,更好的完善自己,做一个对现代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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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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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人只要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无论你有多少千山万水,多少金银财宝,人死了又有什么用呢?

在《活着》中最让我心疼不已的就属凤霞了!打小就又聋又哑,家里又穷,就算是给她找了一个好人家,她的命最后还是在死神的手里徘徊。凤霞是生孩子难产而被死神给看中的,生小孩原本就是女人的鬼门关,再加上她又瘦又小,肯定逃不过这一劫了!而且是一个恶魔般的天气——那是一个风雪交加的傍晚,狂燥的雪风呜呜乱叫,让地面上的雪花翩翩起舞,周围白茫茫的什么也看不见。二喜背着凤霞去往医院,接着凤霞被推进了产房,二喜与福贵(她爸)焦急而兴奋地在外面等待。可是10分钟、30分钟、120分钟,凤霞还迟迟没出来,就连比凤霞晚进去的都出来了,他们这才发现事情大了。这时医生突然出来问:“保大还是保小?”他们一愣后伤心地说:“大的!我要大的!”接着几分钟后,医生又出来说:“是儿子,大的也没事!”他们松了口气。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凤霞就没气了。

故事到这儿,我轻轻叹了口气:唉!活着最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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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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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一本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性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然而,所有的情绪都在娓娓叙说的过程中悄悄侵入着读者的思想。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书中就这样以平淡的语调地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而又壮烈的故事。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

小说叙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玩乐,嫖妓、夜以继日地豪赌并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帐的积累,福贵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输得精光,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死了。他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抓壮丁抓走,此后的日子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得知母亲已病故,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原以为一家人终于团聚可以过好日子了,谁料,苦难才刚刚开始——唯一的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终于长大成人还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却死于了产后的败血症;妻子家珍也死于软骨病;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不仅如此,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竟因吃豆子而撑死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福贵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亲手埋葬了五个自己挚爱的人。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也没有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明白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着世界。

“人为什么而活着?”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福贵一生的杯具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 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期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期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重。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如余华自己说的一样:“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活着,生命就是一个活着,不谈幸福或苦难,生命,只是一个活着的过程。活着吧,活着,生命仅此而已,毕竟,生命还要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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