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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小说读后感(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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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小说郭敬明读后感

全文共 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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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之后再重新看回夏至未至,揪心的感觉依旧。唯独改变的,大概是身边那些抵御不了岁月变换的风景,还有那些本来就不属于自己世界里的人。

立夏这个角色,因为郑爽要饰演剧版的她,让我有了很多分的怜爱。也许普普通通的她并没有太多奢望,但是她的世界却因为突然走进来的许多人而变得无比复杂。香樟树下的年少轻狂已经随着闷热的空气蒸发,最终立夏没有和傅小司在一起真的是最大的遗憾了吧。小四就是喜欢写得那么悲伤,当年揪心到我无法呼吸(笑。

现在看起来,依旧觉得难受。只不过,长大了之后觉得,那种不痛不痒的无奈显得更无以复加。

期待剧版的夏至未至,期待我的立夏小朋友。期待你们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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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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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的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轻生。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活着,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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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朝花夕拾小说读后感作文模板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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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鲁迅先生所著的散文集《朝夕拾》,读《朝花夕拾》有感700字。《朝花夕拾》指早上的花到晚上才拾取,晚年了作者回忆少年时代,犹如清晨开放的花到傍晚才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使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我看着,陷入了沉思……

我喜欢在有空时回忆往事,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在迷人和晕眩之中,我仿佛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一个个生动的画面,一件件永难忘怀的事情,一张张亲切、熟悉的面孔,这一切构成了我整个童年时代的回忆。使我整个放松了下来,将现在的一切烦恼抛之脑后,沉浸与其中。

小时侯,我会在课堂上因为老师的一个小错误而举手指出,否则决不罢休;如今,即使,老师一连几个错别字或小毛病,我除了查字典,翻资料外,就不会有其他动作。

小时候,我会因为捡到一枚硬币而欣喜若狂,并得到父母、老师的表扬;而如今的我,看到地上有一枚硬币,看一眼就过去,对它置之不理。

小时侯,我会因为晚上爸爸妈妈不在身边感到恐惧因此大吵大闹,现在,晚上独自一人躺在床上,在一片漆黑中,没有恐惧,只是想一些琐事。

在这漫长的个年头中,许多记忆已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悄然无声地逝去,唯有那记录着你的所得所失的足迹永远会驻留在记忆中,让人难以忘怀。我真希望不要失去童年的那种快乐,天真……

童年就像一杯浓郁可口的咖啡,品味时很甜美,但甜美中带有一点苦涩;而成长则像一杯芳香四溢的茶,入口也许很苦,那是因为你失去了童稚,失去了那份坚持的勇气,失去了一份心灵依慰,但随后你就能品出这茶的醇美、香甜,让人回味无穷,你在成长道路中学到、懂得了许多。

童年的回忆就像一本令人难忘的日记,不经意一翻会让你感到流连忘返,哭笑不得,但更多的还是欢愉与喜悦。当我们有空时,不妨品品成长这杯茶,翻翻这本“日记”你会发现:自己得到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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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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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气把《活着》读完,除了情节的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外,其实我是想早点摆脱这种心灵的沉重之感。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体验。《活着》可以称得上是中国近代六十年的一部简史,中国这六十年来所发生的一切灾难,都一一发生在福贵和他的家庭上。而作者余华却能以冷漠客观的语调,用福贵的嘴将他一生的厄运和苦难平淡地讲述出来。当我还在为他的打击而黯然垂泪时,又一场更大的悲剧又接踵而至,让人已经心伤得麻木了。

《活着》是一个在历史动荡的背景下关于死亡的悲剧性故事。主人公福贵青年时是一个家有百亩良田的阔少,嗜赌成性的他将祖辈积攒的庞大家业全部输光,父亲为此气死,为母求医半途中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县长的老婆生子要输血,结果儿子被不负责任的大夫抽血致死。生死之交春生在经不住迫害,悬梁自尽;女儿凤霞嫁了个歪肩好女婿,可不久死于产后大出血;妻子家珍在“软骨病”和儿女双亡的多重打击下也撒手人寰;女婿二喜在工地事故中惨死,留下了年仅三岁的苦根。苦根因贪吃豆子撑死;最终所有的亲人都离福贵远去。就像作者在小说中所说:“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最终,富贵买了一头待宰的老牛做伴,早出晚归奔波于田间。

我很吃惊的是一个人在经历了家道中落、失去双亲、白发人送黑发人的重重打击下,依然能淡然地存活于世,这需要多少对生活的信念和毅力?多少内心的豁达与乐观?多少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福贵心生敬佩之情。活着就是最大的勇气,最后的胜利。福贵是真正的无名英雄。

“好死不如赖活着”人们总希望活着,因为活着就会有希望,而人每天匆匆忙忙地活着,却忽略了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理由太多。而就我而言,从浅薄狭隘的角度出发,是为了我的家人。用心从事我的事业,让我不仅能实现兑换货币的价值,还能让我能帮助到别人,说得更伟大点,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做好我母亲的角色,让我的孩子能在弥补我幼时的缺憾下快乐健康地成长。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

从不敢试想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的我当遇到挫折后会以怎样的状态迎接?我想没什么事能比家人一个又一个离我们而去更让人绝望伤心的吧!那么生活工作中的事情相比之下,实在是微不足道。顿时有了内心的释然与坦然面对挫折的勇气。我虽然做不到“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我尽量做到不

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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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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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虽然是薄薄的一本书,可读完后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平复。

文章运用了朴素的手法记叙了福贵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既经历了战争的腥风血雨,那不堪入目的混乱。不仅如此,他还体验了家族由盛至衰的过程以及家破人亡的悲惨经历。

每当看家珍死亡的部分时,总感到鼻子一酸,一股热泪总涌上眼眶。那是一段最宁静的死亡过程,看着福贵抱着家珍的尸体,一步步艰难地走向西村口,那个埋着儿子有庆的地方,他默默地将家珍也埋了进去。此时此刻,看似平静的福贵,那撕心裂肺的痛感应该早涌上心头了吧!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家族的悲剧并没有到此结束。女儿凤霞生孩子时因大出血而死;女婿二喜在工作时被水泥板夹死;就连他那唯一的孙子也难逃厄运,在吃饭时被噎死了。

但他并没有对命运屈服,独自一人顽强地活着,我想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吧。人活着时被命运制造的坎坷绊倒是必然的,但唯有你不屈服,才能战胜命运。

面对生与死,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生存。要战胜命运,活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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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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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是《围城》这部书的作者,是一名学者、小说家。江苏无锡人,字默存,号槐聚。《围城》是他所著的一本长篇小说,如果说它是爱情小说或者是知识分子的心理小说,那么就不值一提了。

《围城》是在上海沦陷时,耗时两年时间完成的,其中还有他的妻子杨绛先生帮助对原文进行注释。《围城》这部书的内容尽管读起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但实际上只是一部虚构小说。

就像90版《围城》电视剧的封面上所写到的“困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站在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人生的欲望却大都如此”。

这部书以主人公方鸿渐的视角去讲述这座城市的故事。故事发生在1920到1940年间,方鸿渐是个乡绅家庭的青年,他的未婚妻周氏提前病逝。方鸿渐在欧洲留学时收到来信,后来没过多久就回国了,他在回国的船上遇到了鲍小姐,并爱上了她,结果却被鲍小姐的感情所欺骗了,后来方鸿渐遇到了大学同学苏文纨,故事便由此开始。

纵观整本书,有人认为作者笔下的方鸿渐其实就是钱钟书本人。因为方鸿渐的经历与作者的经历相似度很高,例如他们都是无锡人,他们都有着欧洲的留学经历等等。但帮助钱钟书先生撰写注释的杨绛却认为方鸿渐的原型不是作者本人,他是一个合成的虚拟人物。

《围城》这本书中的角色不是按照特色人物作为原型来写的,而是为读者展现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可以说文中的人物分别指代了一类人。作者可以根据亲身经历,以及其他人的经历去构造小说中的主人公的形象。这些赋予主人公的经历都是为了使这个角色达到作者心目中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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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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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到《草房子》这本书时,觉得这本书很厚,上面有许许多多的字在上面密密麻麻地排列着,连点儿拼音插画都没有,我当时就放下了这本书,老师让写读后感,我也只是上网上随随便便搜了一篇,连看都没看这本书,就翻来翻去看到好看的图画看了几眼。

后来有一年夏天,我上五年级,婵儿在树上哇哇的叫着,我觉得很烦。于是我翻了翻书柜,发现原来还有一本书没有读,便打开了这本《草房子》,读进去的时候我就入迷啦!这本书虽然第一眼看上去给人的感觉很枯燥,但是你读进去的时候很有趣,很有趣。

桑桑一家住在油麻地,油麻地是一片充满了趣事的地方。桑桑在这个年纪也有他喜欢的人,俺这个人呐,是一位长得眉清目秀的人,他俩也经常因为这个被误会,但是桑桑的喜欢并不是那种喜欢。秃鹤是一个没有头发的孩子,因此他很苦恼,他爸带他吃尽了偏方,可还是不见效果,同学们对他的嘲笑给他带来的异样眼光,让他非常难受,他常常疏远同学们,但是在话剧上,他可帮上了大忙呢,同学们要演的那个话剧有一个角色就是光秃,然而很多同学都不愿意把自己的头发剃光,秃鹤在同学们的劝说下演的这部戏,反响很好,夺得了第一名,同学们都很高兴,秃鹤却哭了。还有一个孩子的家里很有钱,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他家的钱,全没了,店铺也倒啦!他实属心难受,有些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但是生活总是要继续的,所以他又开始过着穷孩子们的`生活,在这种种种穷生活的磨难中,让一个原本的富家少爷真正的长大啦!在最后桑桑因为个人原因离开了油麻地,他养了鸽子,一直在为他送行,

《草房子》是值得每个孩子都读一读的书,这本书里有很多鲜活的人物,有很多隐藏的道理,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品味,现在想起来,我还是想去读一读,重温一下,同学们放下手机吧!保护眼睛,一起看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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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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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部小说讲得很悲惨,当一位名叫富贵的老人以乐观的心态讲述着自己的亲人一个个地离去,我们同情他。当然,这个世界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年轻的时候做过多少蠢事,也许将来有多少厄运发生在你身上!我们也许会同情他,但并不会可怜他,因为人总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所以富贵的故事告诉我们:但行前路,也要考虑后果!

人生本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无论是孩子还是父母,亦或是为人丈夫,都应该先学着做人!有些东西可以去尝试,但需要一个合适的“度”,正如《活着》中的富贵,不能因为父亲是地主,家里有钱,就不顾父母,妻子的阻挠,到外面的花花世界去追求自己所谓的“人间极乐”!

人生在世,何来亏欠,都是本色出演!人生都是一场骗局,谁的骗局高明,谁就活得更好!人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动物,同样也是世界上最傻的动物!有些东西拥有的时候,不懂得去珍惜,直到失去后才后悔莫及。我们望着富贵和老牛的背影渐行渐远,从他们的背影中,我们看到了活着的艰辛,看到了活着的不易。故事的最后老人和老牛成为彼此的依赖,也许剩下的时光可能会很累,但我希望他们是快乐度过的,也愿他们只为活着而活着!

活着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容易的,但活得潇洒,每天都快乐却又是非常困难的。《老人与海》中说:“一个人生来并不是要给打败的,你尽可能把他消灭掉,但就是打不败他”,我想既然活着,就去和所谓的命运抗争。正如电影哪咤中所言“若命运不公,就和它斗到底”!你问我人是否能改变命运,我不晓得,但我晓得的是,不认命也许就是富贵的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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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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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时拿到了一本书,黑色的封面上映着更加乌黑的大字:活着。我很少看到一本书的题目就如此深沉,怀着巨大的好奇心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作者听了美国民歌后写下的小说,作者余华不动声色的让我们跟随着他冰冷的笔调,亲眼目睹人们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接二连三的死去。

大致阅览了这本小说,主要是讲了“我”在乡下听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讲述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我的心情跌宕起伏,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他年轻时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当时的他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这样,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但只要像现在这样活着,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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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高三优秀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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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狼性》这本书后,知道了狼的信条:强者生存,卧薪尝胆,不惧失败,讲究策略,众狼一心,鼓励个性,狼亦钟情,善于交流,充满好奇。我想这个信条就决定了狼的品质,这也是狼族延绵生存了一百多万年的原因了。

那么,狼究竟有什么品质呢?

我认为野是狼品质的最精髓最简短的概括。具体的表现是狼个性的自由,独立,桀骜不驯,敏锐快捷,坚韧,果断,不屈不挠等。然而这丝毫不妨碍他们的团体作战能力。他们凭借敏锐的嗅觉,发起勇往直前的攻击,遭遇失败不屈不挠的态度,协同对敌的精神,这就是他们之所以成为强者的原因。他们呈现的品质如此的迥异于其它动物,却与人类的品质如此相似。外加上它们是肉食动物。这也就成为了人类批评,敬畏,喜欢的狼原因了。就因为人类与狼作为强者,品性如此的接近,使我更能清楚地看到自身的不足,我缺乏狼的独立,坚韧,不屈不挠。除此之外,我认为狼有谦恭的态度,不管对手多么弱,它也要对对手做一个详细的观察了解。对手多么的强它也凛然不惧,不示弱。狼对自身了解是多么的准确,既不妄自菲薄,也不才大志疏。对自身在狼群的地位的多么的满意,积极的奉献。这些都是我缺乏要学习的。

然而,最重要的我认为狼的智慧更加值得我学习。狼的智慧:强的心态,坚韧不拔,专注目标,不畏挑战,勇于冒险,团结合作,发现机会,善于观察和沟通,从失败中学习,好奇好学。学习这些智慧足以使任何一个组织或个人变的强大。试问我们自身有狼面对困难时的坚韧,锁定猎物的专注,明知对方强大仍勇于进攻意志吗?我们有狼紧跟并详细观察猎物,不断地发现机会,向队员发送信息,策划攻击策略和路线团体合作精神吗?我们有狼从失败中学习,对新鲜事物好奇好学的态度吗?我想这些我都没有,这也是我更加要学习实践的方向。通过这方面的加强我想八月份完成开户数八个,有效户四个的目标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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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1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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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转身。

我看见了一片灰扑扑的天空,高低错落的废弃钢厂,脏乱喧闹,一座混沌的城市。而两个少年在此间穿梭,提笔之时撞入我的脑海,熠熠发光,在这泥潭中挣扎、撒野。这是一个有关救赎与希望的故事,与我们的青春无关,却又息息相关。

蒋丞是一束光,照进顾飞生命中的缝隙。他不像傻白甜小说的男主角样身着白衬衫,而是惶恐、无措,被养父母所抛弃后,闯进了这座原本与他或许毫无交集的城市,只身前往亲生家庭。但他却在见到亲人时更遭重击∶父亲酗酒、好赌、斤斤计较、爱占便宜、赊账不还钱。蒋丞与钢厂格格不入,身体和心脏一起坠落,脚下是一团虚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或悲或喜或无奈,不接触深了,你永远都不知道这一个个经过的人心里装着的事,亮着灯的一扇扇窗里有没有在叹息。”而他远没有那么强大,于是只好在身旁筑起荆棘。当他说出“丞哥无处不在”时也不过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他下定决心要努力而后离开这里,决不能在这毫无希冀的小城里逐渐沉寂下去。

顾飞从出生起便在这泥潭中匍匐,钢厂以外的天地他从来都向往。他一个人扛着畸形的家庭:有少女病的母亲和精神障碍的妹妹。他会摄影,会作曲,却不得不戴上手铐脚镣与这座小破城市紧紧绑在一起。于是他写了首歌,名叫《撒野》,歌词满是令人心疼的执拗、迷惘和挣扎。“我向上是迷茫,我向下听见你说,这世界是空荡荡。”他想远走高飞,却又将自己囚在原地。在泥潭里求生挣扎的时候,他想要的并不是一个温柔的依靠,而是多希望有个人能拉着他走出去,但在家长里短、和钢厂各种“道上的人”的打交道里,他磨灭了仅存的希望。于是他以为自己会在这泥潭中烂一辈子,没成想那个救赎他的人岀现了,蒋丞陪着他跳了进来,不仅跳进来,还想拉着他一起上岸。

“希望我们都能像对方一样勇敢。”蒋丞用狗爬式的字体在英语笔记本上写下。这让我想起三岛由纪夫说过的:“所谓青春就是尚未得到x种东西的状态,就是渴望,憧憬的状态,也是具有可能性的状态。他们眼前展现着人生广袤的原野和恐惧,尽管他们还一无所有,但他们偶尔也能在幻想中具有一种拥有一切的感觉。”他们向前一步,一脚踏空,从此坠落深渊,却因为遇见彼此,勇敢地尝试着成为对方的翅膀和唯一的盔甲。溺水少年互为浮木,于是便有了光,那是危楼跨塌时的那句“丞哥无处不在”,是生日的时候那句“顾飞,跟着光”,是“你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在这里”。在灰暗中努力生活是勇敢,在沉沦的人生中抓住那道光,奋力向前也是勇敢,正因为有彼此,他们才在千万次想要坠地时、想放手时抓得更紧。正如文章的最后写的“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他们在他们的世界中互相救赎,勇敢的向阳而生,而我与他们的交集似乎只剩下了蒋丞同款的字丑和顾飞同款令人烦恼的分数。多少个深夜的挑灯奋战被隔日发的几张试卷打倒,路很长,要跨越的东西又太多,我们会自我厌弃,会倒戈。这时,我躲在断墙后面,偷看两个少年徒手摘光,星星映在他们眼底,光却撒在我身上,让我愿意一直向他们狂奔,于是又有咬牙坚持的原因和勇气。我试着去碾碎所有恐惧与黑暗,始终向前,相信闯过现下的沉沦便会迎来未来的前程似锦。我想,他们会是我一直的骄傲和目标,我身陷囹圄与无限莽野时紧握手中的心跳。那些没有遗憾、不留余力的勇敢,冲破囚牢的热烈终将化作我砥砺前行的执着与力量。

我可以为你剥落一身利刺,也可以为你披上铠甲。青春里最放肆的张扬,最疯狂的勇敢,那么多声色犬马、轻狂和嚣张,我却只愿在你眼中撒野奔跑。从相遇之前那些迷茫、那些渴望得到救赎,到遇见彼此后的所向披靡、勇往直前,顾飞和蒋丞仍在彼此目光所及之处跟着光,而我的生活中也藏了些他们的影子仍在继续。世界很暗,然后你来了,带着群星和月亮。于丞哥和大飞是如此,于我亦然。

而顾飞写的那首《撒野》从我提笔到落笔一直在耳边萦绕:“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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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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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周末,我读完了一部少年长篇小说——《草房子》。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六年中,桑桑遇到了许多看似寻常却又撼动人心的故事:秃头男孩坚守尊严;少男少女毫无瑕疵的纯情;坚强少年与命运相拼的悲怆;孤独老人对儿童的喜爱;桑桑得的怪病,使他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领悟……

其中令我最感动的是桑桑。坚定不移的希望经历一阵阵风雨的磨难后,终于现出了一道绚丽的彩虹,驱散了死神的威胁。桑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刚强。我十分钦佩他这种常人难以拥有的意志。

我不禁想起了自己:每当考了一个不理想的成绩,我都会灰心,自暴自弃,一点都没有信心;每当我走在夜晚的街道上,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令我胆战心惊;每当遇到困难,我也很难勇敢面对……看着书中的桑桑,我很佩服,也很惭愧。

我也学到了这本书中的写作特色——反衬。作者以反衬的方式写出了一个个如莲花般的好少年——出淤泥而不染。书中的陆鹤——一个秃头男孩就是最好的例子。陆鹤从小就饱受人们无缘无故的嘲笑和歧视,可他却能乐观地面对上帝对他的考验。果然,“天生我材必有用”,在一次重要的戏剧比赛中,必不可少的主角竟也是个秃子。当他成功的为一个学校、为一整片油麻地小镇争光时,人们才发现,即使是个秃子也可以使自己的头发光、发亮;可以使自己人生的舞台绚丽多彩……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书中的故事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在我眼前闪现,主人公的高贵品质像颗颗闪亮的星星照耀着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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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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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一本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性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然而,所有的情绪都在娓娓叙说的过程中悄悄侵入着读者的思想。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书中就这样以平淡的语调地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而又壮烈的故事。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

小说叙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玩乐,嫖妓、夜以继日地豪赌并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帐的积累,福贵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输得精光,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死了。他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抓壮丁抓走,此后的日子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得知母亲已病故,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原以为一家人终于团聚可以过好日子了,谁料,苦难才刚刚开始——唯一的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终于长大成人还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却死于了产后的败血症;妻子家珍也死于软骨病;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不仅如此,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竟因吃豆子而撑死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福贵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亲手埋葬了五个自己挚爱的人。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也没有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明白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着世界。

“人为什么而活着?”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福贵一生的杯具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 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期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期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重。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如余华自己说的一样:“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活着,生命就是一个活着,不谈幸福或苦难,生命,只是一个活着的过程。活着吧,活着,生命仅此而已,毕竟,生命还要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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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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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霓虹灯亮的夜晚,终于读完了这部让我爱不释手的小说平凡的世界》,闭上眼睛,我在回想书中的一切,同时我更在想,路遥为什么非要这样结尾?

我痛恨这样的结尾,为什么没有让少平再找到一个和他般配的那个她?一直在心里问为什么?可是我何尝不知道,无人可以取代他心底的、最爱的晓霞!我甚至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他们的感情!平凡的世界,你为什么让他们遇见了,而不能平凡的让他们过一生呢??作为读者,每每想到晓霞被洪水冲走,都会伤心不已,作为她的最爱少平,我们怎能体会他的痛,那种痛痛过山崩、痛过地裂。

我痛恨这样的结尾,为什么要让少安的爱人得了癌症,为什么不能让她在他们事业成功、家庭美满的条件下,好好享受这世界给她带来的幸福。我们的少安,失去了秀莲,他要砖厂有什么用?他要事业成功有什么用?没有了最爱的人,这一切要了有什么用?他和谁再去分享喜悦,谁再当他的军师,谁再帮他排忧解难,谁再和他共度未来。他再怎么度过这以后的生活!

平凡的世界,你对少安和少平兄弟俩,太不公平,他们两人身上都太多的正能量,两个不同寻常的人,有太多要让我们学习的地方,他们不骄傲、坚强、一直努力的奋斗着。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有一颗善良的心,可以不顾一切的帮助村里的人,可以为了救别人来牺牲自己。可是,就是这样两个兄弟,在这平凡的世界里,却没有让他们平平凡凡的度过。

希望所有的读者,在我们的心里,能够有另外的一个结尾,希望他们在以后的世界里,可以平平凡凡的度过,不要再去打扰他们。同时,我们也要感慨,他们经历了那么多挫折都能走过来,而我们遇到一点点不顺利,又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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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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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从太平洋出发,首先经过日本海和中国海,在海底森林打猎,游览了珊瑚王国,见识了印度洋的乳白色海,欣赏了锡兰海底椰子般大小的珍珠。之后经过红海,从神奇的“阿拉伯隧道”进入地中海,经直布罗陀海峡进入大西洋,见证了人类史前文明,亚特兰蒂斯的遗址;接着下潜到一万六千米的深海,来到自由之海的南极,又沿着南美洲车海岸向北,直到北美洲的纽芬兰岛附近,又穿过大西洋,经过英吉利海峡,最后尼摩艇长和他的“鹦鹉螺”号潜艇神秘地消失在挪威海域的迈尔大旋流中。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两个人物—阿龙纳克斯教授和尼摩艇长。他们两人本应成为朋友的,但是面对尼摩艇长的复仇,阿龙纳克斯教授是想和平的,所以他们俩最终没有成为朋友。也让教授原来没有打算逃跑变成了计划逃跑了。尼摩这一词的另外一种意思就是“神秘”,确实这个词用在这个人身上再合适不过了,他一直都是那么神秘,让人猜不透。直到这本书写完了,我都不知道他的真正的名字和下落,还有他和岸上的人发生了什么。或许尼摩艇长和鹦鹉螺”号一样,对于生活在陆地上的人来说,是一个永恒的谜题。

海底两万里》像一本百科全书,书中故事曲折离奇、充满悬念、引人入胜,读来不但让人觉得赏心悦目,也惊心动魄,不住的掩卷遐想,为尼摩艇长日后的命运猜想。我想说,它不愧是一部令人难忘的世界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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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老人与海小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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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暗的天空,波涛起伏的海面,一只小船摇摇晃晃的行驶着,一个老人站在船上,孤独地眺望着远方……

这是我和上书后久久不能忘怀的场景。书名为《老人与海》,是一部寓意深远的古典悲剧式的小说,也一部英雄主义的交响曲。

海明威说:“我试图描写一个真正的老人,一个真正的孩子,真正的大海,一条真正的鱼和许多真正的鲨鱼。然而,如果我能写得足够逼真的话,他们也能代表许多其他的事物。”故事描写的老人圣地亚哥是个倒霉的人,84天没捕到鱼,而别的渔夫都把他看做失败者。但这似乎预示着一场战斗的开始,果然,就在第85天,他真的发现了一条1500磅大马哈鱼,明知对方力量比他强,还是决心战斗到底。他对大鱼说:“我跟你奉陪到底!”,最后终获胜利。在老人辛辛苦苦抓到了鱼之后,考验却并没有结束。鱼因为又大又长,他只好将鱼绑在船的一边。回航时,大鱼的血腥味引来了鲨鱼一次又一次的袭击。于是,他用尽一切个人手段来反击。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了,他外用舵把来打。尽管结果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意志。上天似乎会怜惜过这样一位伟大的老人,他将厄运一次又一次降在老人身上,最终他的顽强意志却并没能得到好的结果,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他是个失败者,但同时他又是个胜利者。

败在没有捕到一条有用的鱼,胜在遇到困难时的坚毅不屈。

老人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这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且受益,令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困难,走向美好明天。假如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同乡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最大的收获。

虽然小说是小说,生活是生活,我们不可能像老人去一个苍茫的大海,不服输地和鲨鱼搏斗,但我们可以在摔倒后,珍藏那枚把我们绊倒的石头,然后带着它,负着伤,继续前行,同时等待天空中的云雾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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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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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闲暇的时光,手捧一本书,在任何地方,都可以拥有一段快乐的旅程。在家里,我和妈妈都是“书虫”,常常都是各拿一本书,窝在各自的角落里默默看着。最近我看了一些探险类的书,其中有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书值得多次翻阅。第一次看这本书你会觉得从内容上来说悬念迭起,趣味盎然。但是当你读第二遍时,你会在引人入胜的故事和精彩的海底景观描写中,感受到作者鲜明的爱憎和广博的地理知识,仿佛自己正在与一位智者对话,让我在感受到自然的神奇和科学的力量的同时,也获得极大的精神享受,并引发我的思考。

书中,巴黎自然史博物馆客座教授——阿罗纳克斯教授是一个让人敬佩的人。他热爱科学考察事业,在做海底探索之旅的时候经历了种种危险,却仍不肯放弃。最后,他将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之于世。他那种不轻言放弃,为梦想奋斗终生的精神无疑是一种正能量。

我在妈妈手机微信朋友圈看到过这样一句话:经历挫折的机会不分年龄,追求梦想的脚步也不分年龄。现如今人们总是因为一点点原因,或者一遇到困难就放弃追求梦想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在实现梦想的道路上,总会有一点挫折,你不能因为这点挫折而放弃。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不怕失败,只怕没有承受挫折的勇气。

比如我,我在生活中也并没有这么勇敢。我记得有一次我学骑自行车,一开始我想:“不就是学自行车吗?还用爸爸教?”我一脚蹬上自行车,可是自行车一点也不听我的话,东摇西晃的,我的身子也随着它的摇摆扭成了麻花,一下子就从车子上摔了下来,摔了个四脚朝天,疼得我呲牙咧嘴。接下来几次都是这样,摔得我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我就像泄了气的皮球,垂头丧气的。唉!骑车看着简单,学起来可真难。后来爸爸开始教我,他扶着我,我就感到不太害怕了。在爸爸的帮助下,过了一会儿,我开始有一点点会骑了。后来,爸爸趁我不注意放开了手,我摇摇晃晃地骑了好长一段路,回头一看,爸爸居然没扶,心里顿时凉了半截,不到一秒钟就摔了下来。几次失败的经历把我彻底击垮,我正要放弃,抬头看到不远处比我还小的孩子骑自行车那飒爽自在的样子,我又立马清醒过来,那么小的孩子学会骑自行车,不知道要摔多少次呢,阿罗纳克斯教授的累累经验,不知道要经历多少次失败呢!我立马爬起来继续学骑,很快就加入到了自由骑行的行列中,并在反复的跌倒中学会了更多的花式骑行技能。蒲松龄曾说过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大概说的正是这个理。

“经历挫折的机会不分年龄,追求梦想的脚步也不分年龄。”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不仅让我认识了这些勇敢、执着的人,欣赏到了奇幻的海底世界,还让我明白了只有不放弃才能登顶成功的山峰,看到旖旎的盛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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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水浒传长篇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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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到《水浒传》第六回‘花和尚倒拔垂杨柳豹子头误入白虎堂’中的林冲误入白虎堂被抓时,我不禁有些为林冲心痛。林冲的遭遇应是让人怜惜的、同情的,可也是让人气愤的,气他的一直抱有幻想,愤他的一味忍让、不知进退。想第一回的教头王进是何等聪明,心知惹高俅不起,在高俅手下再干下去必会遭其暗算;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三十六计走为上,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身为王进同事的林冲对王进的事不可能不知道。

可悲的是,林冲看不穿,只是一味地忍气吞声、自欺欺人。第一次,高俅养子高衙内意欲调戏林冲的妻子,被林冲抓住,林冲看在高俅面上,饶了高衙内一次,已过宽容。自那时起,林冲就应该防备高衙内等人再起歹心,可他没有,只是一厢情愿地认为这次没发生什么事,高衙内便再不会来打他妻子的主意了。可天不遂人愿,林冲的忍让换来的不是天下太平,而是再一次的算计。

第二次,高衙内利用陆谦将林冲的妻子骗到了陆谦的家中意图强__时,林冲又再次及时赶来,书中写到“林冲见说,······跑到陆虞候家;抢到胡梯上,却关着楼门。只听得娘子叫道:”清平世界,如何把我良人子关在这里!“又听得高衙内道:”娘子,可怜见救俺!便是铁石人,也告得回转!“林冲立在胡梯上,叫道:”大嫂!开门!“那妇人听得是丈夫声音,只顾来开门。······林冲上得楼上,寻不见高衙内,问娘子道:”不曾被这厮点污了?“娘子道:”不曾。“······林冲拿了一把解腕尖刀,径奔到樊楼前去寻陆虞候,也不见了;却回来他门前等了一晚,不见回家,林冲自归。”

可是这次书中对林冲表现的描写却是让人沉思玩味的,首先,林冲赶往陆谦家之前,已知妻子已被高衙内骗到了陆谦家,危险非常。在赶到陆谦家后不是施展自己的功夫把门踹开,去抓住高衙内痛打一顿,而是老老实实地等在门外,喊自己的妻子来开门,这是为什么?之前那个焦急赶往陆谦家的林冲怎么突然这么冷静了?往坏处想,假使此时林冲妻子正被高衙内抓住强__,无法来开门时,林冲是否会一直等下去?其次,林冲上得楼来找高衙内,高衙内只是刚刚爬墙逃走,以一个正常男人的思维必然会是追上这个流氓无赖痛打一顿,而且以林冲的武功来说的话,追上高衙内不是一件难事,可他并没有要去追高衙内的意思,只是象征性地问妻子“是否被玷污”,表示了一下关心。

这又是为什么?难道说:他追不追高衙内的底线就是高衙内是否玷污了他的妻子吗?再次,他得知陆谦也参与了此事后,便把愤怒迁移到了陆谦身上,欲杀陆谦而后快。让人明白了,原来林冲也是很愤怒的、也是敢杀人的,可是他对高衙内的恨是否应该比对陆谦更深一些吧!他为什么没有想过去杀高衙内解恨呢?我想他应该不是没有想过,他不是不想,恐怕多半是不敢,因为他心里在怕!至于怕什么,我想大家应该会有自己的见解和认识。

事情已经闹到了这样的田地,再想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已经不可能了。摆在林冲面前的选择也已经不多了:要么惹不起躲得起,辞去教头职务,离开东京这个是非之地;要么报了仇躲灾避祸,远走他乡;要么老老实实将自己妻子拱手送人,自己继续龟缩着过日子。这几条路路冲都没有选,仍旧是一味地抱着幻想,认为事情过去就过去了,我这个受害者不再追究也就算了,你们只要不再找我麻烦,大家就这样相安无事的过下去吧!

“树欲静而风不止”啊!他已经成为那些人欲望横行的绊脚石,不除掉你林冲,他们是不会罢休的,况且那些人的势力是如此之强。林冲的悲惨命运在林冲第二次救回妻子时已经注定,本来还有改变的可能,可是林冲一直在自己的幻想中自欺欺人,不愿去选择面对罢了。可叹啊,好汉林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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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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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是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世界:茫茫的黄土高错纵横,贫穷的村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是一代代的农民——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我为现在的生活而感到庆幸,同时又不禁扪心自问: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平凡的世界”?

我想,对于书中的这些人来说--平凡便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至化为黄土。书中的人生像演戏一样,是浓缩的。各种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紧凑在一起,在生活中,也是有这样刻骨铭心的经历,我想纵然是强者,也难免会于此——在绝望中痛苦,在痛苦中挣扎。

也正所谓“人生如戏”,这一路中也难免遇上“九九八十一难”,但不同的人也会有别样的反应--有人会与其坚强的斗争,高呼着“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口号,也会有人屈服于命运,坚持着知难而退的原则,书中的孙家兄弟便是坚强地面对苦难并与其作斗争,誓必要在这出戏上唱一出慷慨淋漓的战歌。

孙家的孙少安和孙少平也是我喜欢的角色,尽管家庭贫困,迫使成绩突出的二人都未能完成学业,早早的去承担了家庭的重任,但他们也没有气馁:哥哥办起了砖场,经历了大起大落才让家人过上了富裕的日子,还让全村人走上了致富之路。弟弟也经历波折,从农民到教师,再到朝不保夕的揽工汉,又到煤矿成了名矿工,再来又当上了班长。孙家兄弟两个的的确经历了阴晴圆缺,才有了如此的生活,令人唏嘘不已。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有多少执着的平凡人的一生有着这平凡的生活,又有着这样平凡的感情。我们不应该也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境,经历人生的磨砺,做个强大的人吗?佛置身于那个时代,体验着那个时代的风风雨雨。看后让人很受启发,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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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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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人只要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无论你有多少千山万水,多少金银财宝,人死了又有什么用呢?

在《活着》中最让我心疼不已的就属凤霞了!打小就又聋又哑,家里又穷,就算是给她找了一个好人家,她的命最后还是在死神的手里徘徊。凤霞是生孩子难产而被死神给看中的,生小孩原本就是女人的鬼门关,再加上她又瘦又小,肯定逃不过这一劫了!而且是一个恶魔般的天气——那是一个风雪交加的傍晚,狂燥的雪风呜呜乱叫,让地面上的雪花翩翩起舞,周围白茫茫的什么也看不见。二喜背着凤霞去往医院,接着凤霞被推进了产房,二喜与福贵(她爸)焦急而兴奋地在外面等待。可是10分钟、30分钟、120分钟,凤霞还迟迟没出来,就连比凤霞晚进去的都出来了,他们这才发现事情大了。这时医生突然出来问:“保大还是保小?”他们一愣后伤心地说:“大的!我要大的!”接着几分钟后,医生又出来说:“是儿子,大的也没事!”他们松了口气。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凤霞就没气了。

故事到这儿,我轻轻叹了口气:唉!活着最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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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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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探险的故事。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书。

我仿佛与汤姆融为一体,一起经历着千奇百怪的故事。这本书首先讲了跟随他的姨妈生活,是个十足的“捣蛋鬼”,他生性顽皮,所以经常挨打。镇上的“坏孩子”哈克是汤姆的好朋友,一天晚上,他们在墓地无意中撞上了一起凶杀案,他们立血誓绝不泄密。汤姆因为厌倦枯燥的课堂和单调的生活,汤姆与哈克和乔·哈帕去当“海盗”,他们看见村民为他们举行的“葬礼时才感动而归。还有一次野外活动中,汤姆和贝基被困山洞,再次发现杀人凶手——乔。在贝基几乎绝望时,汤姆勇敢鼓励贝基,一直到了村民赶来救援。最后,印第安人乔死在了山洞里,哈克和汤姆也找回了宝藏。

回味《汤姆·索亚历险记》,我觉得汤姆是一个勇敢机智、有正义感、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汤姆有时调皮,但这不正是体现出了我们孩子的天真烂漫吗?比起现在的儿童生活来,没有了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汤姆·索亚虽是一个非常淘气的孩子,但他没有让众人感到厌恶,反而结交了很多好朋友。每个人的童年都应该是快乐活泼,淘气捣蛋的。汤姆有时也耍小聪明。一次,波莉姨妈罚汤姆粉刷篱笆墙——这可是汤姆最讨厌干的活。于是,他略施诡计,把很多孩子骗去干活,别人还得为他奉上谢礼,这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汤姆和贝基被困在了山洞里,可汤姆却十分镇定,勇敢地在山洞中等待救援。如果换成别人,我想他一定没有勇气走下去,汤姆这种临危不惧的精神实在是让人佩服!

如果一个人只是死板地读书而不玩耍,那他就不会深刻地领悟到生活中的乐趣。很多人认为调皮会耽误学业,苏格拉底曾经说过:”不玩耍不成人“。我们现在的宝物是遥控汽车、布娃娃、动画片……可是,在我们得到这些东西的同时,我们却失去了汤姆最容易得到的东西——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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