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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小说读后感(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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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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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三毛

午后的田野中,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被岁月风干了的枯干的皮肤,因后背的弓起,在胸前皱起一道道的沟壑,俨然一棵饱经沧桑的老树。

一颗种子,在时间的孕育中,悄然诞生。于是,他在彷徨中,随风漂泊,然后,在这厚重的土地上落脚,生根,发芽。他的一生,活着,就好像是惯性,他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事物,即使,他只是泛泛之辈。

命运,将他的最幸福和最痛苦,都深深扎根在这片土地中。命运,让他一生逃不开“孽子”的罪责,曾经的浪荡不羁,年少轻狂,一夜之间,他输光了万贯家产,气死了父亲。命运,也让他在艰苦的劳动中深深忏悔,重新成长。

命运,让他在战火的洗礼中,在饥寒交迫中,在咬紧的牙关里,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学会了对生命的坚持与执着。命运,也让他在战火纷飞中绝处逢生,奇迹般地回到了家人身边。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徒留悲凉黄昏中,坟冢前,一双颤抖着的双手,和一双空洞的眼眸。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责任,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择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责任。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可以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命运,让他在苦难中学会了忍耐,以至于他可以随时从容应对,并倾尽全力让自己以及身边的家人好好地活下来。命运,也让他超脱自己的苦难,用自己朴素的善良的心,来对别的生命给予同情,以至于他救下了要被宰割的老牛,来陪自己安度余生……

如今,当这一切不堪,一切苦难,一切幸福,一切荡气回肠的记忆都随着远方的残阳归于平静的时候,那棵老树依然静静地挺立在那里,不曾弯曲。

他是那样平静,淡然地讲述他的过去,没有哭泣,亦没有逃避。可能是那些陈旧的记忆,已被时间风干,成一枚深红的朱砂痣,凝在心口,揭开衣衫时,只闻到一丝淡淡的暖香,而不见那彻骨的疼痛。但是,那些过往,他讲得是那么细致,每一个笑容,每一滴眼泪,他都记忆犹新。从他浑浊的双眸中,似乎能感受到,他的精神曾在命运的转轮中颠沛流离,几乎支离破碎,但他的灵魂却挣扎着,不曾放弃。

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朝朝暮暮,不断轮回。我想,这便是活着吧。

在老人和老牛远去的背影中,我感到,他,就是那棵诠释了生命的树,站成了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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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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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用了整个晚上的时间,我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从晚修开始,到回家看完并写这篇读后感,已经是12点多了。

听到《活着》这本书的名字是在历史课上,后来便买了这本书。买了已经有几天了,一直没看,直到晚修,没有想到我会一个晚上就看完了。

之前初中的时候有看过余华的《兄弟》,起初给人有种些许可笑的感觉,可看到最后总有点莫名的伤感。开篇简单粗暴的言语总会让人觉得意味深刻,这样比起其他小说似乎会使人更感兴趣。但内容总会让我怀疑这样的作品也能够出版?删减应该是存在的,但即使有删减内容也仍让人觉得太过黑暗。

同样这本《活着》也不例外,越看到后面,竟会让我眼眶盈着泪水。

内容的确是活着,只不过是活剩一个人罢了。故事的时期大致是从国共内战到改革后的包产到户,开头和结尾的关联也让我感触深刻。

文中的主人公福贵,起初是个代传代的大地主,却栽在了他这一代。看到他把家产败光后也很容易想到,这在后面土地改革中是救了他命的原因。果不其然,后面也这样写到了。也是把家产全都败光后,他才开始关心起家人,这也算是个社会现象吧。

福贵他爹被他活活气死,妻子也被丈人接回家去,家里只剩女儿和母亲。后来他的妻子生下了儿子,没过多久就回到了福贵家。可他后来去城里请郎中,还被抓去当壮丁,等到快解放了才被解放军救下回到了家。母亲早已过世,后面读小学的儿子也因献血而失血过多死亡,女儿也因生子死亡。后来妻子、女婿、外孙相继死亡。最后他买了头待宰的老牛回家陪他耕地,他给牛起了和他一样的名字——福贵。在田里跟它念叨着几个名字,都是他那已故的家人。

一个人经历了那多,到最后老了没有一个人还在自己身边,那样活着。他的人生可以说是跌入了谷底,再也爬不上去。

对情节的概括是表达不出原作的那种感觉的,只有真正去看了,或许才能够有所感触吧。文中关联到的历史事件很多,也能够让人对国家的历史有进一步的了解,让人深思。

那一代人经历的,是我们无法感受到的。有些写出来的文字可能已经让我们感到震撼,可那些真正见证黑暗的人,不是哑口无言就是没能生还。

“活着”二字谁都会写,可如果让人说一下对活着的看法,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表述,我同样也很难说出些什么。

活着,似乎是件很平常的事,我们所处的年代,与那时可能算是“天地差别”,没有在那些时期经历过,也算是种庆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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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经典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习作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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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合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的最后一页,闭上双眼,回想钢铁的炼就过程,主人公保尔.柯察金意志磨炼的旅程又在我眼前浮现,依然令人感慨。

这本书主要讲了少年保尔的成长过程。保尔从一个只会打架骂人的野孩子变成了一位勇敢、正直的红军战士,为了解放事业贡献出了他的一切。后来他双目失明、双腿瘫痪,全身只有右手能受大脑控制,但他忍着伤痛挺了过来。

想想那保尔在战场上是何等威武,为了革命事业献出了自己的一切,他是多么的伟大,而我们和他一比又是多么的渺小。

我们还小,不用在那腥风血雨中努力奋斗,可我们需要好好学习,上课认真听,把作业做好,听老师、父母的话,和同学互帮互助,不在困难面前低头。面对困难要多想办法来解决困难,并在困难中锻炼坚强的意志和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还有承受挫折的力量。面对难题要多动脑思考,多想一些解题方法,不能知难而退,要知难而进,让自己的脑子越来越灵活。

让保尔的精神永远激励着我们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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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鲁滨孙漂流记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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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遭遇意外鲁滨逊被卷到孤岛上,过起了一个人孤单的生活。在岛上,学会了他以前学不会的东西。他学会了乐观豁达,他学会了勇敢创造,他学会了坚持不懈,他学会了战胜自我,他学会了实现人生的价值,他也学

会了一样珍贵的东西——信念。鲁滨逊在严酷的现实生活面前,没有放弃活下去的希望,他战胜种种困难,顽强生存下来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我想到自己人生的道路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困难、挫折等着我们解决,只有

学会像鲁滨逊那样不畏艰险、勇敢面对一切难题,拥有必胜的信念才能达到我们自己的人生目标。

虽然像《鲁滨逊漂流记》故事中的主人翁那样的遭遇和经历是极少见的到,但是在这个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我们的生活、工作中总会遇到些看似难以解决的问题和压力,要学鲁滨逊那样具备挖掘自我潜能的能力,面

对险境坚持自我的生存本领,是啊,信念是多么重要!我要学习这种顽强的信念。有了它,任何挫折,都会低下头来的!

信念,这是对我们每一个人都很重要的,信念是我们实际生活和工作的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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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骆驼祥子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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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子是社会中很普通的一个人,所以由他身上反映出的感悟是最真实贴切的。老舍先生选用的角色不得不说堪称一绝,总是能将整个事物的精妙在细微之处体现出来,祥子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这让我很是敬佩。看完整本书后,细细的回想与品位之中好的情节与句子,一些感想也浮现在脑海:封建社会给人带来的是无尽的危害,它妨碍了人们的思想与行动,所以导致了社会的落后,加大了贫与富的差距,更使人们丧失了原有的本性。所以,我很庆幸自己出生在这个开放的年代。最初那个有奋斗目标且敢于奋斗的祥子是我所尊敬的,但由于社会风气和其他外界原因,在不知不觉中慢慢的堕落。祥子曾是封建社会中的”叛逆分子“,而他最初就像在,而”叛逆“失败的原因除了外界原因,还有自身原因。祥子有毅力这无需置疑,但他却没有足够的毅力来追求他的目标,曾经坚定地信念也在一件又一件事物中所摇动。到最后,祥子已经没有了动力,没有了目标,没有了信念。我不禁为祥子感到可惜,不过这也是大多数人的经历,从最初的坚定不移再到摇摆不定,最后是完全放弃。现在想一想,如果祥子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意志力,结局很大可能就不一样了。

祥子的形象在脑海里留下很深的印记,或许若干年后,再次回味时又会有不一样的感觉。有时,坚持到底会让事情的结果变得不一样。不得不说,《骆驼祥子》给我的启发会让我一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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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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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是灰的,房子的墙壁是白的,满眼的生机都逃掉了。我低着头行走,看着满街的雨水无声流着,滑过我赤脚穿的拖板鞋,淌过整条大街。哈哈,真是个孩子的样子。我卷着裤腿在街上玩水,想起半个月前读过的那本儿童文学《草房子》。

最先使我想起的是纸月。她是整本书中最灵动的一

我感觉:她从不会去打扰人,也不会让人感觉到被打扰。如一

其次闪出的形象是秃鹤。他依然光着头。头发对他似乎很吝啬,从不轻易的长出一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样的词是不适合他来用的,因为在雨天他都不可以和雨伞划为一

于是,他由一

这个在现实中挣扎的形象让我看到了离开集体后的尴尬和被集体肯定并接纳时的欢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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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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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曾经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终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来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

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非常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学校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直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接着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起。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

老福贵是这样说的: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知道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知道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面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意义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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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活着》500字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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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现实变成了什么样貌,不论现实剥夺了我们什么权利,只要我们活着,也仅有我们活着,我们才有义务有权利去追求自我想要的,这才能叫做真正的活着。我们不应当让现实决定我们怎样活着,而是应当自我决定我们应当以怎样的姿态活着。

活着,就要应对选择,仅有坚持理智,才能做出客观的确定,才不会让自我后悔。所以我们没有机会错过机会,在能够选择能够改变的时候,用心做一个完整自我,用自我的态度去看待“活着”。

先前对余华的作品也略有接触,他笔下的杯具一向是这样,大体上看似不卑不亢,糅合到一齐的时候又让人受不了。当你读完整个故事,回头整理这个完整的故事的时候,才会不情愿、不忍应对的发现,原先把任何一个故事单独拿出来分析的时候都能真实的感受到那种撕心裂肺的痛,难以承受的痛。他不屑于写那些下里巴人,而是用一些看似荒诞的故事,讲述着高度真实的生活。

文字里的安静,冷漠,无形间渲染了一种压抑沉闷的气氛,不断的痛苦从而不断的期待,想发泄却又束手无策,只能完整的看完,被这种单纯痛苦所摆布,甚至是被玩弄于股掌之中,令你无法自拔,也不想自拔。当你痛到麻木的时候,才能看清现实,在简单单纯的感情里看待理解生命,好好活着。余华深沉的讲述着生命的杯具,

对于杯具这件事我也有一点自我的看法,人之所以喜欢看杯具,喜欢被这种杯具所打动,无非是想寻求自我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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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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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寒假看了一本书,叫做《神秘岛》。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五名美国北军俘虏趁人不备,乘热气球去冒险,不料来了一阵狂风,把这五名人吹到一个岛上。接着他们就在岛上生活,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回到了祖国的怀抱。这五名战士凭着自己的毅力、智慧和双手战胜种种困难,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们生活中也要克服困难,我就因为看到了这本书中战士的的精神后从而引导我在困难面前要迎任而上。那天,我把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又漂亮又崭新的自行车推出来准备骑自行车。我手握车把,一只脚踩着踏板,另一只脚放在地上,然后放在地上的脚一蹬,“扑通”我四脚朝天,这时我都要哭出来了,我想:好疼啊!我不骑了。当我到家看到《神秘岛》这本书,想起五位战士在这么艰苦的条件下都能凭着毅力生存下来并一步步走向成功。难道我在这么一点点小困难面前就屈服了吗?想完我扶起自行车,继续骑了起来,最后我终于骑在自行车上如同如鱼得水。

之后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就想起这五位战士,并不时打开看看,它激励着我走向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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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反腐小说《人民的名义》读后感

全文共 41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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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官场文学的作品里,论文学性,周梅森的作品不如阎真的《沧浪之水》和王跃文的《苍黄》;论真实性,周作也不如沈阳慕马大案亲历者王晓方(马向东的秘书)创作的《驻京办主任》,后者揭示的权力任性与嚣张程度令人瞠目;论尺度,周的作品更不如近年来火爆网络的《二号首长》、《侯卫东官场笔记》等。

但周梅森的神奇之处就在于,他创作的作品能够同时赢得庙堂与江湖的首肯,也就是说,在政治性与艺术性的结合上,周梅森总能拿捏住最合适的分寸。

于是,周梅森和《人民的名义》得以互相成全。

《人民的名义》实际上刻画了四类官场群像:反腐群体,腐败高官,改革派官员,懒政派官员。对这四类群体的勾勒,作者依托的都是十八大以来落马的贪官真实案例,单就贪腐事实和情节而言,并没有太多新鲜之处。但就是这样的一部作品,为什么仍被称作“史上尺度最大”呢?

沉重的反腐

侯亮平、陈海、季昌明是反腐斗士,实际上代表着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的主力军。在这个群体里,侯亮平与陈海是具有崇高理想主义的职业检察官,容不得一点点腐败的阴影。他们的无私无畏与有腐必反的决心,总会受到现实的掣肘,但他们努力去证明,不是所有的黑暗都没有光明。

开篇侯亮平与陈海两地协同作战,抓捕贪官,但陈海就遭遇了中国式的汇报与会议的拖沓与低效,抓捕一个副市长需要向省委书记汇报,而围绕这个腐败市长,各方力量开始不动声色的角力。就好比一个练少林拳的年轻后生,在善使太极的老家伙面前,徒有干着急的份儿,只好放任奸滑的副市长从监控的眼皮底下逃到海外。

陈海更是付出了反腐沉重的代价,当他濒临真相核心的时候,貌似意外的一场车祸,让他闭上了嘴巴,成为了植物人。即使是侯亮平,在推进反腐深入的时候,也遭遇了敌人疯狂的反扑。对方不惜动用各种手段,伪造证据,给他也安上一个腐败的莫须有罪名,妄想让他知难而退。

在反腐群体的内部,有人坚定反腐,有人在利用反腐搞权力寻租。京州市纪委书记张树立则是现实中纪检腐败官员在文学作品里的投射。中纪委的纪录片《永远在路上》,就揭示了现实中的类似内鬼。

无论是艺术还是现实,腐败与反腐败永远都处在权力天平的两端,一直进行着残酷的较量。作家的尺度就在于真实展示出这种残酷。

为人民币服务

共产党人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但对腐败分子而言,是为人民币服务。这样的观感和悲观论调早就存在于民间,但在文学作品和影视剧里赤裸裸地公开展示,这也算是尺度大开。

李达康是典型的改革派官员,但为了推进工作几乎不近人情,身为市委书记,一把手的霸道与权力的任性无人能比。这种官员在现实中凤毛麟角,也是颇多争议。对地方百姓而言,有这样的一个开拓型官员实为地方之福,至少他敢干事、能干事,也能干成事。对他身边人而言,这样的官员了无生趣,极度自私,十分爱惜自己的羽毛,倒是极度清廉,但却失去了人性最可爱之处。

周梅森起初将腐败的嫌疑故意引向李达康,然后却宕开一笔,重点写李达康的开拓、改革与工作敬业,甚至身为老省委书记的秘书,李达康还是在老领导儿子破坏环保的开发项目上,拒绝签字批准。这样的官员只有工作作风问题,却没有腐败行为,即使他的妻子有污点,李达康也急于撇清关系。作者对李达康的命运和性格设定,无非想寄托一下对改革派官员的良好愿景:希望他们远离腐败,积极作为,造福百姓。

作品里有一句话很有意思,昔日同僚易学习评价李达康没有生活情调,原因是连扑克牌也不打。看到这里,不会打扑克牌的无风君(ID:nowindnowave2)表示严重躺枪!

与李达康的进取相比,还有一类懒政者令人痛恨。这类官员就是京州光明区的区长孙连城。因为升迁无望,或者说是不敢担当,早早地丧失掉基本的人性与党性,麻木不仁,即使面对上级李达康的强势命令,也无动于衷。这类官员在现实中委实不少。一地一省如果摊上一个这样的懒政官员,可以说是贻误发展。现实中曾有某省的省委书记上任近十年来毫无建树,坐视一个沿海大省的发展脚步迟滞不前,几乎没有大的改观。目前,全国各地纷纷出台为干事创业者撑腰的若干规定,让实干者得实惠,无非是想免除官员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尸位素餐的官员,与贪官相比,某种程度上的危害,更甚于后者。

在李达康与孙连城之间,难能可贵的官员代表是易学习。哪怕天下乌鸦一般黑,他是拼命证明自己是不黑的那一个。易学习早年干县委书记时,领导李达康,在一次修路的激进行为中,易学习主动承担了责任,替李达康顶雷,多年来辗转多个平级岗位,进步缓慢。但他看淡进退得失,一心为民,苦干实干,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但因为他们没有政治上的后台和盟友,也没有利益输送的关系链,他们无法正常地进入仕途的上升通道。这样的案例,在现实中也总能对号入座。

周梅森早年有一部作品发表后,竟然遭到了当地40多个厅局级干部联名起诉,认为其在影射诽谤他们。据说,这次《人民的名义》选择拍摄外景地时,江苏某县级市领导先是盛情相邀取景,结果拍摄过程中,领导一看剧本,发现里面的很多故事该县也有现实版本,吓得中止了拍摄。现实主义的文学作品就是这么具有黑色幽默。

突破副国级

很多人感慨《人民的名义》尺度之大,无非还是痛感文学作品终于严重地接了一把地气。

长期以来,文学作品中的反面人物形象,都有着一些规矩不能突破,而那些叫好又叫座的作品,则勇敢地实现了这些突破。如《苍天在上》突破了一号反面角色不能写到副省级的禁区;《大雪无痕》演绎了好官如何变坏,突破了省委主要领导不能变坏的禁区;从级别上讲,以前的反腐剧总是写到省部级。但这一次,《人民的名义》将尺度大胆地突破到了副国级。至于现实中影射的到底是谁,你懂的。

在尺度的突破上,周梅森巧妙地展示了作家的套路。作品中副国级领导叫赵立春,是个“赵家人”,是前省委书记,还有个坑爹的赵公子,在H省也扶植了一批“秘书帮”嫡系。而另一派“政法系”官员,以高育良、祁同伟为代表,也背靠着这位老领导,上演贪腐大戏。

尽管周梅森没有采用现实中的所谓“石油帮”、“秘书党”等拉帮结伙的派系,但大老虎的指向却已经相当明显了。

除了剑指大老虎的尺度大开,周梅森还罕见地提到一把手的监督问题。作品中有两个细节,一个是省委书记沙瑞金视察被法院查封的大风服装厂车间时,省委书记用自己的权力强行撕掉了大门上的法院封条,即使是法院枉法裁决,但在权力面前,依法行政还是个笑话;另一个细节是易学习被省委书记调任京州市纪委书记,负责监督老搭档李达康,但就算有他这样的勤勉奉公的纪检干部,也难以监督李达康这样的一把手。

周梅森感叹,“这种一把手不是孤立存在的,是体制的必然产物,他们位高权重,长期以来习惯了权力的任性……中国的政治就是一把手政治嘛,你不向一把手靠拢,不经常出现在一把手的视线里,进而把一把手变成你的政治资源,你就不可能出现在一级组织的考察范围里”。

这是实话,实话的尺度总是很大!

《人民的名义》引起刷屏的热度,要得益于电视剧首集里侯勇的精彩出演。这是一个依托国家能源局落马官员魏鹏远真实案例改编的角色,侯勇饰演国家某部委处长赵德汉,这位赵处长穷苦人家出身,自称是农民的儿子,穷怕了,贪污的大把金钱不敢花,垒成墙,存放在别墅豪宅里。

平常这位处长也居住在一个旧居民楼里,每日骑着自行车上下班,生活相当朴素,给自己的母亲也不过每月寄给300元生活费。面对反贪人员,侯勇扮演的处长表现得异常镇定,“两面人”的特性展现得酣畅淋漓。在看第一集的时候,相信有不少朋友感情是站在赵处长这一边的:如此正义凛然、两袖清风、浓眉大眼的人,怎么就会叛变革命呢?

围绕着这个情节,2.3亿元的现金墙,花式点钞,烧坏点钞机等现实中真实的细节桥段,很是吸引人眼球。剧中,陆毅扮演的侯亮平,在老戏骨侯勇面前显得稚嫩多了,但他的台词还是挺经典:“中国农民怎么会有你这么个坏儿子?”小官巨贪被深深地烙下了寒门阴影。

周梅森还不算完,他又刻画了最大的一个大反派——公安厅长祁同伟。这位厅长更是穷苦出身,一度也是缉毒英雄。但其人性里却有着卑劣的成份:想摆脱事业的低谷,不惜违心地向大自己10岁的高官女儿求婚;身居高位之后,伙同各类权势人物构筑秘密商业帝国,与情妇勾结侵吞大风厂股权;同伙即将落马,更是动用自己手中权力助其逃脱;为挽回败局,置同学朋友情谊于不顾,将自己的同学陈海、侯亮平几乎置之死地……

在出身上,陈海是老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儿子,侯亮平的出身不详,但可以排除农民出身。昔日“政法三杰”在贪腐的利益诱惑面前,命运选择了不同的走向,乃至相互之间拔刀相向。

周梅森未能免俗的是,他在小说中刻画的这些反派角色,把贪污的原因也归结到穷苦出身。他在小说中写道:他们的贫苦出身,使得他们格外珍惜来之不易的暴富机遇,因而也就变得百倍疯狂、千倍贪婪!

尽管现实里确实存在着“寒门出贪官”的现象,但作为一个作家,透视这里面的深层次原因恐怕还不能简单粗暴地归结为出身论。即使在小说里,那衔着金镶玉出生的赵公子,其贪婪程度也并不低于祁同伟之流。更甚之处还在于,权贵之家由于先天性地拥有着优势政治资源,利用体制的特点,对寒门子弟的渗透、拉拢更是无所不用其极。“赵家一个权贵子弟把党和政府的威信,老百姓的期待,全搞没了!”如果说贫穷是表象,那深层次的体制上原因也更值得作家深思与挖掘。

纵观《人民的名义》这部文学作品,其完全是情节取胜和尺度取胜。而所有的情节都没有超越现实,所有的尺度在现实面前也不过是“限制级”。而在文学的想象力、深度与批判性上,作家还是保守了些,来源于现实的东西太多,而高于现实的内容太少。

先锋派作家余华的近作《第七天》也是来源于现实事例,抨击的也有官僚腐化、官民对立、暴力拆迁等现实黑暗面,但采取的叙述手法是荒诞现实主义;周梅森则是写实派,直笔的尺度更大。但两人异曲同工,都应了那句话:现实永远比小说荒诞,因为现实永无逻辑可言。

就在此文写作时,聊城辱母杀人案(嫌疑人于欢的献身:法律上他只是一个儿子)爆发一周之后的最新进展是,聊城市对事发时出警的公安干警进行立案调查,认为其“在警情处置过程中存在处警不力、对现场处置严重失责等失职行为”。辱母杀人案这样的故事,饶是再有想象力的小说作家,也无法编排出这样的情节。

所以,无风君(ID:nowindnowave2)用小说中尺度最大的一句话作为此文的结尾:“这么多年过去,我们党终于醒过来了,现在收拾世道人心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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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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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一本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性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然而,所有的情绪都在娓娓叙说的过程中悄悄侵入着读者的思想。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书中就这样以平淡的语调地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而又壮烈的故事。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

小说叙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玩乐,嫖妓、夜以继日地豪赌并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帐的积累,福贵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输得精光,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死了。他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抓壮丁抓走,此后的日子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得知母亲已病故,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原以为一家人终于团聚可以过好日子了,谁料,苦难才刚刚开始——唯一的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终于长大成人还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却死于了产后的败血症;妻子家珍也死于软骨病;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不仅如此,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竟因吃豆子而撑死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福贵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亲手埋葬了五个自己挚爱的人。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也没有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明白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着世界。

“人为什么而活着?”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福贵一生的杯具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 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期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期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重。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如余华自己说的一样:“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活着,生命就是一个活着,不谈幸福或苦难,生命,只是一个活着的过程。活着吧,活着,生命仅此而已,毕竟,生命还要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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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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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爱上了一本动物小说——《图腾》,它以有趣的写作手法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书里有北京知青陈阵,热情好客的蒙古族人民,还有令人敬畏的老猎人,更有那称王称霸的草原狼,勇敢机智。

这本书是作者姜戎30年的心血,他细致地描绘了俩个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蒙古额仑大草原,在一次掏狼崽的任务中收养了一只小狼,通过他们与小狼的朝夕共处,产生生死之情。

狼生性凶狠毒辣,为了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用其超常的智慧才能捕食猎物。其中“狼与老兔决斗”这一片段当我胆颤惊心。小狼看到又肥又大的老兔,先亮出狼牙,使其畏惧三分,接着伸出前爪,试探动静。老兔也不甘弱抬起强有力的后腿像重炮一般,猛地一击,差点踢瞎小狼的左眼。小狼立刻退后三步,绕着老兔转圈试探几回,终于发现它的弱点,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老兔的面前,张开强有力的双爪,抓住兔头,使劲一拉,发现那对巨炮并没有伤害它,再用更大的力气往身边扯,等老兔气力用尽,无力挣扎时,用锋利的牙齿无比精准地咬住老兔的气管,直至于死亡,最后张开血盆大口,把老兔咀嚼的只剩下几颗牙齿。在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只有强者才能存活。

大草原上的狼追求自由独立,拥有不屈不挠的高贵灵魂。小狼拒绝被人类用铁链牵着走,每次主人要牵它时,总会遭到他的极力反抗,露出狼牙,好像在告诉人们,我要自由,要想用铁链拴着我走,就给你颜色看看。即使人们强制套上铁链,它会一动不动趴着,哪怕脖子上已经勒出一条血痕,也可忍受死亡绞索的疼痛,仍然不放弃尊严。这是它们与宁愿被牵的动物最大的区别。

狼也除人类以外天下第一兵家,对近战、野战、奔袭站、游击战和运动战都了如指掌,很早就发现低音比高音传递更远……

狼的力量、机敏、纪律性等于或大于人类,这是狼称霸草原的原因。

读完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以前以为它们是残暴的侩子手,其实无论食与杀,都不是它们的目的,而是为了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独立和尊严。作为人类也一样,要活的自由,活的独立,才能在社会上获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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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活着》读后感初二作文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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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里,一个老者,牵着一头老牛。”

他慢慢地走着。

我慢慢地读着。

这是一本讲述生命的书。读这本书的时候,坦白地说,书中的道理只是隐隐约约地懂得。毕竟才13岁的年纪,什么大起大落都还未经历,对于生和死的概念,只是模棱两可地印在脑海里,唯一真切地,就是发自内心的感动。

于是我静静地坐着,听着福贵讲述他的一生。年少时的福贵是个冷漠的浪子,直到赌博输光了家产才想到回头,可晚了,父亲在巨大的打击下猝然离世,他们一家迁居到小茅屋内,这时的他已懂得体恤亲人,参与劳动,可不幸纷至沓来,福贵被抓去服役,在炮火中滚打,看尽了流血与死亡,好不容易逃回家来,妻子家珍却在不久后生病死亡。儿子有庆,女儿风霞,孙子苦根,母亲,二喜,这些曾相依为命的家人都在苦难的生活中一个接一个的离去。最后只剩下福贵,牵着老牛,在田埂上劳作。福贵说:“我会好好地活着。”这句坚定的话,却充满了悲凉。时间如流水般,带走了他生命中所以的人和事,最后的福贵,孜然一身,只剩下满脑子过去的回忆。

可福贵的一生中何尝就没有温情,风霞嫁人时的幸福,儿子长跑第一名时的自豪。但这些时光很短促,在他体会了活着的幸福后,只一下,就又尝到了死亡与分离的痛苦。

他的一生就如一个多棱多面的球,他在里面不停地跑,那一棱一面就不停地闪现,他不可能在哪一处彻底地停下,只要他还活着!

最早看这本书的初衷,是因为别人说看这本书你会从头哭到尾,但到最后发现不然,福贵的悲伤,并没有激发出我心里的泪水。是因为,这些苦痛本身就和福贵的生命融为一体。正是这些磨难,让我觉得福贵是真真切切地活着。他就好比是在走一根平衡木,时而在高处,时而在低处,所以最后能在中间平平稳稳地坐下来。但在高处时的雀跃,和在低处时的恐惧,是无论如何忘不了的。

总而言之,他生命的魅力所在,就是那无征兆的变化。在历经种.种之后,福贵两脚踏地,怅然长叹的感觉,是我可能永远无法体会到的。

为什么仍然活着?因为仍然在生命的长河中行进。

福贵的生命可能即将结束,可是我的生命仍在起航,读了这本书,使我对自己未知的生命魅力有了更多的向往。

活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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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1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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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于学校图书馆借来这本并不怎么厚的小说,便从中文版自序、韩文版自序、日文版自序、英文版自序、麦田新版自序、到小说的正文、再到外文版评论摘要一字不漏得看完了。

中文版自序中第一句话“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内心让他真实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作为读者的我,不知道你们是否了解自己的内心世界,因为一个人如果能够客观地正视自己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所以,这也是我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所一直思考的事情,22的我,经历的事情还是太少,但是,大学四年的生活,却让我觉得自己好像在向这个方向靠近了。“人生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真实的事情就如同说一句真话一样,让人感到不怎么舒服,但是我们还是要面对不是吗,总是活在自己幻想的那个美好的世界里,不知道心理承受能力会不会很强大呢。“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我想,这也是作者在这本小说中所贯彻的一种精神。“写作过程中让我明白,人是为或者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所以,我们作为这个肉体的主人,是不是也没有任何权利去剥夺它想活着的意愿。

日文版自序中“对《活着》而言,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要好好用心生活,好好用心感受、好好用心体验这生活的酸甜苦辣,因为生活是属于我们自己的。“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其实,也无人有权说他不幸,即使是在他生后,因为幸福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所以,这也是作者所明白的一个道理:不要再去议论别人的人生,当然也是现在的我最应该学会的,不仅仅是别人的人生,应该是别人所有的私事!!!

英文版自序中,美国民歌《老黑奴》,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也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富贵的在整个故事中经历和心态。

出生于一个富贵家庭的富贵,先是体验了富裕人家的生活,然后赌博失去家产,沦落为一无所有的租户,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次转折,也是他随后一系列经历的铺垫。随后,父亲去世,他便开始走向了积极的人生道路。被国民党抓去当兵期间,幸运地保住了性命,但是两年之久的离家,母亲在怀着:富贵不会去赌博的对他的信任中去世,女儿发烧成聋哑人。随后开始了看似平静的普通人的生活,但是,在儿子有庆小学五年级那年,因为医生为了讨好县长而不顾孩子的性命而献血过多去世,富贵的选择是对生病的妻子家珍隐瞒,并一个人把孩子埋葬在爷爷奶奶的坟墓旁边。后来,女儿凤霞找到了一个对待他们如同自己儿子一样的女婿二喜,还怀了个儿子,本以为这就开始了他们一家人的幸福生活了,但是,好景不长,女儿生产后大出血去世,随后,妻子也走了。原本的四口之家就剩下富贵自己了,凡人遇到这种情况会如何呢?感觉自己应该都没有活下去的希望和勇气了吧?可是,富贵的生活还得继续下去啊,外孙苦根四岁那年,二喜出意外身亡,为了照顾外孙,富贵还得继续活下去,起码得把孩子抚养成人不是吗?但是,苦命的苦根,在自己七岁那年因吃太多豆子也走了。那个昔日的几口之家,最后就只剩下富贵一个人了,为了不感到孤独,他给自己买了一头牛,叫富贵。

面对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的纷纷离世,富贵没有要死要活的,他所做的就是埋葬,然后继续照顾并和剩下的人继续生活。这也映照了作者写这本书的背景,不管经历了什么苦难,我们依然要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现如今这个社会,大家都觉得压力很大,所以各种选择不再生活的新闻也纷纷出现,各种负面情绪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爆发出来,而我所要学会做的,就是淡然处之,因为我们常人经历的,很多人已经经历过,或者和我们一样正在经历,或者后来者以后还会经历。这样想想,感觉自己就更加有勇气,有信心继续自己的小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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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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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下安逸的生活,背井离乡去航海;独自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二十多年;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用智慧、顽强的毅力和勤劳的双手创造出美好生活。是问这些都有谁能做到?可在英国作家笛福笔下,那个不信天命的鲁滨逊做到了。

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广为人知的作品。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叛变,被抛到智利海外荒岛,度过5年,最后得救。笛福由此受到了启发,于是鲁滨逊诞生了。

小说中鲁滨逊不顾父亲劝阻,决心要出海经商。开头几次航海经商很顺利,但有一次为土耳其海盗所俘,幸而逃脱。四年后前往非洲贩卖黑奴,不幸在大海中遇险,漂流至荒岛,一个人在荒岛上造屋、种麦、喂羊、造床。后来在野人手中救了一个人做为自己的奴隶,生活了二十八年两个月十九天最后搭一艘路经荒岛的英国船回国。

鲁滨逊富有聪明才智,充满活力,不信天命,相信“常识”。他在这种极其不利的环境中保持乐观,克服了重重困难,叫人不由自主地升起敬佩之心。

最让我敬佩的就是“岛上安家”的情节了。那时鲁滨逊已经到了荒岛上,他并没有沉浸于悲痛之中,也没有哭诉着自己的不幸,而是逐渐冷静下来为自己寻找生路。

这份冷静是多么不易!看一下现在的社会,大多孩子是娇生惯养着的。被说是独自在荒岛上生活,就是连烧开的开水怎么关都不会,只会吓得直喊妈妈。正如《桃花心木》一文中所说:“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能比较经得起生活的考验,会锻炼出一颗独立自主的心。”我们不应该做那株娇生惯养的小树苗依赖父母;而是应该学习鲁滨逊的乐观才智,不信天命,在不确定中,在困难中,学会把很少的养分转化为巨大的能量,努力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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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经典小说《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

全文共 2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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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以下是小编带来的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Oliver Twist is written by Charles Dickens.

Charles Dickens is one of the greatest writers in the England. He was born in a poor family, but later he became famous and rich. The famous novel --A Tale of Two Cities is written by him, too.

This novel shows us the cruelty and crime of London. Oliver Twist, the hero, is a poor orphan. He lived in a life filled with taunts. Nobody loved him. With visions of his future, he decided to go to London. He thought a new life was coming, but he was wrong, a group of thieves were waiting for him.

The author created a group of bad men.

Fagin, an old man, with a horribly ugly face and red hair, was the head of those thieves. He tried to make Oliver be a criminal.

Bill Sikes was a cruel and evil man in the group. He had a bad

Monks, Oliver’s brother, did bad things to hurt Oliver. He wanted to get the legacies left by his father alone. He paid Fagin to trap Oliver into a life of crime. In fact, they were all afraid of being put into prison and being hanged. They can’t live happily.

Nancy, a poor girl, loved a bad man. She had to help Bill Sikes perpetrate, because she loved him. She had to be loyal to the criminal group, because she loved him. Actually, she was kind. She helped Oliver at the risk of her life. If she hadn’t fell in love with Sikes, she would have a happy ending.

The author showed these ugly things to us, he described an ugly world. But there are more kind people in the novel.

Mr. Brownlow, an old friend of Oliver’s father, took good care of Oliver.

Mrs. Maylie, Harry Maylie’s mother, saved Oliver of his life.

Miss Rose is the aunt of Oliver, in fact.

They all protect Oliver from hurt.

Oliver was unlucky to meet so many evil people, but he was luckier to get help from so many kind people.

In the end of the novel, all the evil people were punished. Oliver got what he should get. Rose married Harry Maylie and they lived happily. All the kind people have a happy ending.

Righteousness can always beat evil. I think this is what the author wants to tell. Although there are many ugly things in the world, we must believe that righteousness can always beat evil.

We must store kindness even though we are in ugly situation. One is poor if he doesn’t have kindness. One is rich if he has kindness. So please store your kindness in your mind.

What’s more, the novel also tells us to be brave. Oliver was brave enough to overcome all the problems he had met. No matter how difficult the problem is, we can’t give up, we must try our best to solve it.

From Oliver Twist , I have learnt a lot .It’s really a good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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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写作模板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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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是生活的本色。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对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直到读了这本书《平凡的世界》,才恍然大悟。

这是一部伟大的巨著,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巨大的勇气。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的“揽工汉”,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欣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其实他也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

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平凡人的一生,有着平凡的感动,有着对执着的追求和渴望,我们应该像孙少平那样,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智、寻找坚强、战胜自我,找一个坚强的理由让人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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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1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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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闲暇的时光,手捧一本书,在任何地方,都可以拥有一段快乐的旅程。在家里,我和妈妈都是“书虫”,常常都是各拿一本书,窝在各自的角落里默默看着。最近我看了一些探险类的书,其中有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书值得多次翻阅。第一次看这本书你会觉得从内容上来说悬念迭起,趣味盎然。但是当你读第二遍时,你会在引人入胜的故事和精彩的海底景观描写中,感受到作者鲜明的爱憎和广博的地理知识,仿佛自己正在与一位智者对话,让我在感受到自然的神奇和科学的力量的同时,也获得极大的精神享受,并引发我的思考。

书中,巴黎自然史博物馆客座教授——阿罗纳克斯教授是一个让人敬佩的人。他热爱科学考察事业,在做海底探索之旅的时候经历了种种危险,却仍不肯放弃。最后,他将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之于世。他那种不轻言放弃,为梦想奋斗终生的精神无疑是一种正能量。

我在妈妈手机微信朋友圈看到过这样一句话:经历挫折的机会不分年龄,追求梦想的脚步也不分年龄。现如今人们总是因为一点点原因,或者一遇到困难就放弃追求梦想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在实现梦想的道路上,总会有一点挫折,你不能因为这点挫折而放弃。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不怕失败,只怕没有承受挫折的勇气。

比如我,我在生活中也并没有这么勇敢。我记得有一次我学骑自行车,一开始我想:“不就是学自行车吗?还用爸爸教?”我一脚蹬上自行车,可是自行车一点也不听我的话,东摇西晃的,我的身子也随着它的摇摆扭成了麻花,一下子就从车子上摔了下来,摔了个四脚朝天,疼得我呲牙咧嘴。接下来几次都是这样,摔得我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我就像泄了气的皮球,垂头丧气的。唉!骑车看着简单,学起来可真难。后来爸爸开始教我,他扶着我,我就感到不太害怕了。在爸爸的帮助下,过了一会儿,我开始有一点点会骑了。后来,爸爸趁我不注意放开了手,我摇摇晃晃地骑了好长一段路,回头一看,爸爸居然没扶,心里顿时凉了半截,不到一秒钟就摔了下来。几次失败的经历把我彻底击垮,我正要放弃,抬头看到不远处比我还小的孩子骑自行车那飒爽自在的样子,我又立马清醒过来,那么小的孩子学会骑自行车,不知道要摔多少次呢,阿罗纳克斯教授的累累经验,不知道要经历多少次失败呢!我立马爬起来继续学骑,很快就加入到了自由骑行的行列中,并在反复的跌倒中学会了更多的花式骑行技能。蒲松龄曾说过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大概说的正是这个理。

“经历挫折的机会不分年龄,追求梦想的脚步也不分年龄。”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不仅让我认识了这些勇敢、执着的人,欣赏到了奇幻的海底世界,还让我明白了只有不放弃才能登顶成功的山峰,看到旖旎的盛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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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三优秀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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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是精灵》是一部感人的奇幻小说,我百看不厌。

这本书讲述了,原本和睦的陈淼淼一家现在突然要分裂了?爸爸要跟妈妈离婚。原来,陈淼淼在妈妈的杯子里不小心加了一点黄酒。她喝下后,身体一点点变蓝,竟然变成了一个精灵,难道这就是爸爸和妈妈离婚的原因?陈淼淼很爱妈妈,不管妈妈是什么。妈妈拥有非凡的魔法,她会带着自己飞来飞去,还会变出许多新奇的东西。爸爸和妈妈还是要离婚,这怎么办?心慌意乱的陈淼淼连忙找来单亲家庭的同学李雨辰,她们想出了各种各样阻止爸爸妈妈离婚的方法:假装生病、离家出走、送花……可都不管用。一天晚上,陈淼淼偶然发现了爸爸和妈妈离婚的真正原因,它居然是妈妈会喝青蛙血补充能量!妈妈没办法,她买齐了陈淼淼18岁之前的所有衣服,还嘱咐李雨辰照顾好陈淼淼……等一切事情都做周到时,才完成了她们最后的心愿——带她们飞。之后,陈淼淼和爸爸、李雨辰就这样一点一点看着妈妈在空地中变为空气,消失在皎洁的月光中。她走了,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人是有感情的,世界万物都是有感情的。陈淼淼的妈妈虽然是精灵,但她爱陈淼淼,爱陈淼淼的爸爸,她也有亲情,她也有自己的伟大。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之所以一定要珍惜眼前的生活,是因为每个孩子都不想成为单亲家庭的孩子。

我与陈淼淼相比,是何等的幸福。我有一个和睦的家,有一个时刻关心我的妈妈。我应该用感恩的心对待家人:扫一次地,洗一次碗,帮他们捶一次背,用一次优异的成绩回报他们。我还有一个愿望:我的妈妈是一个美丽的精灵,拥有非凡的魔法,她不会喝动物的血来补充能量,会永远陪伴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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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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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萧红的《呼兰河传》,我感触很深。它以萧红小时候的角度来写,写出了呼兰河的风土人情。这本书的语言看似平淡,其实隐藏了人世间的心酸苦涩,细嚼起来无不浸在其中。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团圆媳妇的婆婆。她愚笨无知,竟认为婆婆打媳妇是应该的。因为小团圆媳妇不怕羞,太大方,长得又高,吃饭吃三碗,她就要教训小团圆媳妇。她把小团圆媳妇打伤了,打病了,就请来跳大神的跳跳大神,赔了五十吊钱给云游真人医一医,直到把媳妇折磨而死为止。

这让我想到弟弟出生前发生的事。在弟弟出生前几天,奶奶在老家请了个算命先生,说是正月初六初七是个大吉日,这个吉时生的孩子会又聪明又勇敢。奶奶信以为真,还特地上庙里祭拜了一番。初五晚上,妈妈突然感到肚子很疼,很胀,爸爸正准备送妈妈去医院,奶奶连忙劝住,说等到明天再上医院,那个日子吉利,生出来的孩子聪明。可是过了大约一个小时,妈妈肚子里的羊水破了,吓得爸爸连忙叫救护车送妈妈去医院。手术过后,医生告诉我们,幸亏来得及时,不然妈妈肚子里的羊水流光了,那弟弟可就危险了。

奶奶希望弟弟能健康聪明又活泼,可是却没有考虑实际情况,一味地相信算命先生的话,就像书中小团圆媳妇的婆婆,直到媳妇被活活折磨死了,也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她的无知让人觉得可怜又可恨。

《呼兰河传》这本书,虽然反映了当时社会崇尚迷信的风气,斥责当时人们冷漠的生活态度。但它又是一本难得的散文叙事大作,像一首叙事诗,讲述着作者在童年难以忘怀的往事。

《呼兰河传》不仅是一首诗,还是一首悲喜交加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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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悟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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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霓虹灯亮的夜晚,终于读完了这部让我爱不释手的小说平凡世界》,闭上眼睛,我在回想书中的一切,同时我更在想,路遥为什么非要这样结尾?

我痛恨这样的结尾,为什么没有让少平再找到一个和他般配的那个她?一直在心里问为什么?可是我何尝不知道,无人可以取代他心底的、最爱的晓霞!我甚至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他们的感情!平凡的世界,你为什么让他们遇见了,而不能平凡的让他们过一生呢??作为读者,每每想到晓霞被洪水冲走,都会伤心不已,作为她的最爱少平,我们怎能体会他的痛,那种痛痛过山崩、痛过地裂。

我痛恨这样的结尾,为什么要让少安的爱人得了癌症,为什么不能让她在他们事业成功、家庭美满的条件下,好好享受这世界给她带来的幸福。我们的少安,失去了秀莲,他要砖厂有什么用?他要事业成功有什么用?没有了最爱的人,这一切要了有什么用?他和谁再去分享喜悦,谁再当他的军师,谁再帮他排忧解难,谁再和他共度未来。他再怎么度过这以后的生活!

平凡的世界,你对少安和少平兄弟俩,太不公平,他们两人身上都太多的正能量,两个不同寻常的人,有太多要让我们学习的地方,他们不骄傲、坚强、一直努力的奋斗着。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有一颗善良的心,可以不顾一切的帮助村里的人,可以为了救别人来牺牲自己。可是,就是这样两个兄弟,在这平凡的世界里,却没有让他们平平凡凡的度过。

希望所有的读者,在我们的心里,能够有另外的一个结尾,希望他们在以后的世界里,可以平平凡凡的度过,不要再去打扰他们。同时,我们也要感慨,他们经历了那么多挫折都能走过来,而我们遇到一点点不顺利,又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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