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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五年级第八单元作文:鲁滨逊漂流记梗概(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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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五年级三单元作文:我是小推销员500字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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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一位推销员,接下来我要给大家推销一种物品——台灯。

今天我给大家推销一种产品:台灯。这台台灯非常的新颖,从外观看,非常好看,下面是一个托盘,上面是一盏灯。这样来讲:就是给这盏灯穿上了一层厚厚的棉袄。下面还有一盏小灯,它叫做“夜间灯”,晚上的时候开启它就很漂亮,是蓝色的,画着一个小宠物,非常可爱!它的前面,还有两个按钮:一个是管那个大灯的、一个是管那个小灯的。

打开大灯,你会情不自禁的叫道:“哇塞!真亮啊!而且还不刺眼睛呢!告诉你吧,这是护眼灯,绝对不会给你带来近视。

打开小灯,你还是会叫道:“哇塞!好美丽啊,真可爱!”还是让我来告诉你吧,这是晚上时许开的灯,很亮!这回你知道了这台灯的好处了吧?

介绍完这盏灯,你知道了一些它的样子和好处了吧?你觉得怎么样呢?如果有人想买,赶紧来抢购,数量有限哦!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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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250字

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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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种精神。

故事的主人翁鲁滨逊他出海远行,结果船倍暴风雨打破了,全船的人只有他活了下来,他漂流到一个小岛上。这个岛上没有人,而且到了晚上还有猛兽出来吃人,有时还会来几个野人。但是这没有让鲁滨逊害怕,退缩,产生了活下去的勇气。他用岛上的东西造了一个城堡,还有一个别墅,而且还救了一个野人,他给他取名叫“星期五”。最后,他们一起回到了鲁滨逊的家乡。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觉到了一种自强不息的精神。我很佩服鲁滨逊的勇气,他能在那么困难的地方部自暴自弃生存下来,还很佩服他的智慧,可以物尽所用,我一定要想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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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人教版五年级上册第五单元作文:有趣的汉字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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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是中华儿女的骄傲,这一点毋庸置疑。我们祖国的汉字文化历史悠久、魅力无穷。我们能够和汉字结缘,是我们的荣幸。这是因为,汉字带我们走进了知识的海洋,让我们拥有了聪明的头脑。

我爱汉字,这是有理由的。理由嘛!总共有两大点,第一,汉字可以组成许多字谜,猜字谜可有意思了;其二,我十分喜欢书写汉字,可以从中获得快乐。

先来说说猜字谜吧!我先出一个谜面:一个大人,头上顶着一个大米袋。你们知道谜底是什么吗?啊,连这都不知道啊?那我告诉你们吧!就是人类的“类”呀!这很容易理解啦!再来一个吧!谜面是这样的,一个王医生,身穿白大褂,坐在石头上看书。这个谜底当然简单了,你们肯定都已经猜出来了。至于谜底是什么,想必读者也知道了吧!我知道的字谜还有一个呢!“一个大王,旁边站着两个仆人,撑着一把大伞。”这个有点难,那我告诉你们答案吧!谜底就是“金”。

这么多的字谜,说也说不清,我也不多说了。如果有兴趣的话,你也可以搜集一些,和朋友一起猜字谜吧!这同样可以增加你的想像力哦!

我喜欢和知识交朋友,所以必须得和汉字打交道。刚开始书写汉字的时候,我也是摸不着门道,手总是不听使唤,把字写得弯弯扭扭,很难看。这时候,我的爸爸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汉字可是我们祖国的宝贝。你可得好好书写呀!再说了,字写好了,老师也会非常喜欢你的。”听了爸爸的教诲后,我一直坚持练习,终于小有所获。

汉字,我对你爱之深,爱之切。我想真心地对你说:“你可知道,我一直把你当成一颗璀璨的明珠。请相信我,我会一直喜欢你,把你写得更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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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人教版五年级上册第八单元:《开国大典》观后感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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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拉《开国大典》这篇课文让我感到自豪。课文中的阅兵式的场面太壮观啦!各种装备、各种部队、各种颜色,真是气势雄伟,震人心魄!读这部分课文时,我被人们为新中国成立而感到无比自豪的心情深深打动啦。 开国大典刚开始时,天安门广场就已经是人的海洋,下午三点,毛主席出现在主席台上。三十万人的眼光一起投向主席台上。接着是升国旗,五星红旗徐徐上升,三十万人一起唱着响亮国歌!过啦一会,阅兵式开始啦,开头的是海军两个排,接着是步兵一个师和炮兵一个师。接下来就是一架架大飞机啦,当时人们看到的这么多架飞机,其实都没有这么多架,而是有些飞机飞啦两次的。

当初的军队是多么的少,而现在的军队是多么的强大;以前只有步兵师、炮兵师、战车师、骑兵师,共一万六千四百人,而现在陆、海、空、二炮、武警和地方武装,代表了我国武装力量构成的所有成分。这次国庆大阅兵规模宏大,场面壮观。这

一切无不体现了我军威武之师的风采,也让我们知道我国建设发展速度之迅猛。一次次的阅兵,一次次的进步,说明了我国正在逐步走向现代化的新时代。

我为我是中国人而感到自豪;我为新中国的成立而感到自豪;我为祖国的未来而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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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五年级上册第五单元作文遨游汉字王国500字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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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星期,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去汉字王国转了一圈,感到受益匪浅,大开眼界。

在这个单元的学习中,我知道了汉字是仓颉发现造出来的。在几千年的历史中,字体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繁到简,逐步走向规范化、定型化。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点值万金》一文。这篇短文写了乌鲁木齐某挂面厂在生产挂面时,错把“乌鲁木齐”写成“鸟鲁木齐”,就这一点之差,使18万元的产品付之东流,成了一堆废品。要是检查人员和挂面厂再细心一点的话,或许就不会有这样惨重的后果,真是“一点值万金”啊!

这个故事就教育我们以后写字要非常细心,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将同音字、形近字混淆,写完后要在仔细检查一遍,确保没有问题全对万无一失,这样认真仔细的态度才能使我们没有写错字,不像“一点值万金”那篇短文一样,不仅闹了一个大笑话,还损失惨重。如果每个人都像我说的一样的话,世界就一定不会再有错别字,人们也不用因写错字而闹个大笑话,因写错字而损失惨重,那么祖国的文字将多么纯洁啊!

另外,这次活动还使我增加了对民族文字的感情,激起了我对祖国文字的纯洁感的存在,而拥有责任感。这次遨游汉字王国不仅使我和汉字成了好朋友,还让我学会了猜字谜、编字谜,激起了我对汉字无限兴趣!

我真想在汉字王国多转一会儿,多收获些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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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人教版五年级上册第一单元作文:开卷益处多--800字

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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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汉代刘向的名言,意思是:书就像药一样,多读就可以治好愚病,有许多古今中外的名人非常爱看书,像范仲淹、华罗赓、张广厚、鲁迅、周恩来、毛泽东....

毛泽东主席就非常热爱看书,有一次,毛主席出差到武汉,他每天都坚持看书,毛主席的床上、办公桌上,连饭桌上都有书,一有空闲就手不释卷地看起来。他总是一手拿着放大镜,一手按着书页,每当看着书,毛主席就忘记了睡,忘记了吃,毛主席一生读过多少本书,没法估计。

鲁迅小时候,不仅十分酷爱读书,还十分喜欢抄书。

孙康他从小手不释卷,夜以继日,乐书不疲,他每天都离不开书,为了读书,家里的金济出了问题。可是,他还是很爱看书。一个寒冷的夜晚,他离开了家,发现一块雪地被皎洁的月光照着,格外明亮,十分好看书。于是,他跑回家去,取出书来,在雪地里读了起来。他天天读、夜夜读,没有一刻不读书。后来,他成为了一个名重一时的大学者。

看了这几个故事,让我们知道了这几个名人的读书故事,还不让我悟出了几处好处:这读书,可以使我们提高写作水平,多读书,可以提高我们的于都水平,名人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就会增长知识,开阔视野。这说明,开卷是有益的。也许,你想说:“假设有种坏书,内容不堪入目,文章布局全盘错误,错字连篇……”直到找不到优点。但是你想过吗?即使有这种书,有人看得懂吗?会有人愿意为他出版吗?连“卷”是什么这个前提都没弄清,又怎样谈有益没益?或许你想说,有人因为看些书而堕落、疯狂,甚至行凶犯法,这不是书引起的吗?那你就错了,这只能说明看书的人自己本身心态不正,不能怪罪于书。

我们的知识就像水库,大量的阅读是我们的“水库”能够保持储存大量的知识。这是,如果我们停止读书,或者读的书少了,“水库”的水很快就会枯竭。只有不停的、丰富的课外阅读,才能使用、自己的知识渐渐丰富。所以,开卷有益,只有益处,没有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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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五年级下册语文第一单元作文:给远方同学的一封信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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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远方同学

你好!收到这封你一定感觉很惊讶吧?我先做一下自我介绍:我是南宁市上尧小学五年级三班的学生,名叫杜航。

我生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这里的景色可美丽啦!到处都是雄伟的高楼大厦;街道两旁都栽上了一棵棵高大挺拔的树木,种着一丛丛翠绿的灌木;街道干净的一尘不染;行驶在马路上的车有条不紊。你生活的地方也一定很美吧?

你喜欢什么季节呢?我喜欢春天和秋天。因为一到春天,还在睡梦中的花儿都苏醒了,都纷纷绽开美丽的笑容。柳树姐姐也扬起了翠绿的长发。暖和的春风轻轻地吹过脸庞让人产生一种心旷神怡,倍感惬意;一到秋天,叶子都变成黄色的了。凉爽的秋风吹过,黄灿灿的树叶纷纷从树上飘落下来,随风舞动,就像一只只翩翩起舞的蝴蝶。这样美丽的景色真像一幅雅致的名画。

你知道吗,我特别喜欢看课外书,爸爸非常支持我,但妈妈却说看课外书没有什么好处,简直就是在浪费时间,要看也得看关于课堂知识的书。从这以后,我再也不敢在妈妈面前看课外书。

已经是深夜了,我明天还要上学,这封信就到此结束了吧。

我可以和你做朋友吗?远方的同学,我等着你给我回信哦!

祝:

身体健康

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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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人教版五年级上册三单元作文:假如没有灰尘_900字

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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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为,这篇文章介绍了了灰尘对人类和大自然的作用,这使我们更加爱科学了。

这篇短文告诉了我们:人类虽然会被灰尘危害到健康,污染环境卫生,但好处也有不少。就说一说灰尘的好处吧!

灰尘第一个好处是:天空中的阳光会同时向四周散射,像是无数个点光源。阳光经过灰尘的散射,强度大大削弱,因此,阳光会变得柔和。如果没有灰尘,人们将会无法睁开眼睛。

第二个好处是:大气中,气体会散射青紫蓝三色光,在于灰尘的存在,天空中会出现七种颜色,那就是雨过天晴的美景。如果没有灰尘,整个天空永远是蓝色的。

第三个好处是:因为灰尘有吸湿性能。空气中的水蒸气会依附着灰尘是才能可凝结成小水滴__雨。灰尘可以让雨在天空中长时间的漂浮。大自然中的晚霞朝晖 闲云迷雾彩虹日晕等等气象万千的景色是因为有小水滴对阳光起的折射作用而来的。假如没有灰尘,大地将会是湿漉的,也会难以形成雨和雪来调节气候。看来,如果大自然中没有灰尘,大自然将会非常的单调。

咱们人类对灰尘这么痛恨。今天在这一文中明白了事物往往都有两面性,只有正确地认识它们,才能趋利避害,造福人类。

灰尘是每个人都有一份憎恨的东西,我也不例外,但我读了我们学习的课文《假如没有灰尘》后,我发现,灰尘也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

先来说说灰尘的坏处:灰尘把我们的空气弄脏,还回把我们的房屋、墙壁、家具、衣服和手上的皮肤弄脏。它们还使机器的光滑处磨坏,会使内燃机的活塞发生阻碍,还会毁坏工业产品。更重要的是危害人类的健康。因而故有“时时勤佛拭,勿使染尘埃”的说法。

灰尘虽然对我们有害,但是它也对我们有莫大的功绩。

如果没有灰尘,强烈的阳光将使人无法睁开眼睛,那是因为灰尘在吸收太阳部分光线的同时向四周散射光线,如同无数个电光源。阳光经过灰尘的散射,强度大大削弱,因而变得柔和。灰尘有很多用处,。没有灰尘,天空将始终是蔚蓝色的,而且地面上的东西都是湿漉漉的,还会让自然气象消失。假如没有灰尘大自然是很单调的。

知道了灰尘的害处和益处,就要来了解一下灰尘:灰尘颗粒的直径一般在百万分之一毫米到几百分之一毫米之间。人眼能看到的灰尘,是灰尘中的庞然大物,细小的灰尘只有在电子显微镜下才能看见。陆地上空灰尘的主要来源是。工业排放物、燃烧烟尘、土壤扬尘等。

希望灰尘多多发扬它的益处,不要再危害人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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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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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阅读了丹尼尔笛福写的世界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这次阅读让我深深地反思了好久,发现自己的行为与鲁滨孙相比,显得多么幼稚、可笑。

鲁滨孙被一望无际的大海吸引住了,不听父母的劝告,放弃了在家里安逸的生活,一意孤行地上了一艘开往伦敦的船。航行途中他们遇上了海盗,沦为了海盗的奴隶。费尽心思从海盗手里逃出来后,他又去航海了,船触礁了,他凭高超的游泳技术游到了一座荒岛上,其他同伴都淹死了,他这时才认识到父母当初的劝告是对的。

鲁滨孙是当之无愧的“最坚强的人”, 他找到废弃的大船并把船上的物品都利用起来,他能在一个渺无人烟的荒岛上建起了自己的“城堡”

、储藏室、种植园,还养起了山羊,并且救了被其他野人带到岛上准备吃掉的一个俘虏,给他取名叫“星期五”。

他把荒岛改造成了度假村,这些不可能的事,他做到了,因为他那坚定的信念,使他绝处逢生。

面对荒岛,他没有自暴自弃,没有灰心,更没有因为环境而丧失信念。他能从什么都没有变成拥有自己的王国,他那种坚强是值得全世界的人都学习的。这就是他令我最佩服的一点。

他沉着冷静,在荒岛上也能坚强地活下去,如果换做是我,连做饭都不怎么会,什么事都处理不好,遇到大事情了,着急还时间不够呢,更别说处理了。有一次,我和妈妈到公园学打羽毛球。一开始,我跑来跑去,那球好像跟我作对似的,我怎么打也打不到。气急败坏的我就摔球拍,扔球。这时,妈妈走过来对我说:“遇到挫折不要着急,要学会化解挫折,凡事都要解决的嘛!”我听完后,试着静下心来,认真打好每一个发来的球,果然学会打羽毛球了。

“天无绝人之路”这句话说的真不错,只要有信念,一样可以绝处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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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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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阅读了多少回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的大作《鲁滨逊漂流记》,那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我一次又一次地体验了鲁滨逊丰富多彩的冒险生涯,每一次的阅读,都让我受益匪浅。

本书主人公鲁滨逊自幼喜爱冒险,在后来的一次航海中,船不幸触礁,船身破裂,造成全船人都葬身于海,除鲁滨逊一人生还,鲁滨逊飘流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靠自己的机智和勇敢生活了28年,学会做各种各样的农活,还救了一个野人“星期五”作为自己的仆人和朋友。这漫长的28年,鲁滨逊没有对生活失去希望,生活得井井有条,那种面对困难永不畏惧,乐观顽强的精神深深的令我折服!

本书最令我欣赏的一句话便是鲁滨逊得救后说的一句话“在那么多的日子里,尽管我遭遇了很多危险和困难,但我的收获也是无法计算的。”他得救后,并没有抱怨那28年中遇到那么多的危险,抱怨老天对他是多么的不公,而是觉得,那28年,让他学会了做面包,做陶瓷,捕猎等等,让他收获了许多许多,是“无法计算”的。我还觉得书中在鲁滨逊遇险后,有一段描写得很精彩。就是鲁滨逊把他流落荒岛后所遇到的福与祸整个列了起来,从篇幅上来看,福居多,而且还在后面写到“上帝神奇地把船送到这个海岸附近,又使我可以从船上取下许多东西,让我终生受用不尽。”从以上可以看出,鲁宾逊是一个勇敢无畏的人,但更是一个从不抱怨命运,乐观顽强的人。正是他这种精神,深深地感染了我。

这本书在给我带来收获的同时,也使我深深得反思。如果命运也让我流落荒岛我会怎么样呢?我是在城市里娇生惯养的子女,在荒岛上我一样事情也不会做,包括烧饭洗衣等,我只会在那儿怨天尤人,或者是怀着侥幸心理等着人来救我。可我在荒岛上的命运还是只有一种,要不是饿死,就是冷死。这些立马提醒我这个娇生惯养的城市女孩,要学会生存,学会独立,不要去抱怨生活,去抱怨老天,在平时生活中也应该学习一些生存的基本。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就有许多像鲁滨逊一样面对困难用不畏惧的人,比如说这次汶川大地震中,教师谭千秋在危险来临时,并没有逃走,而是护住了自己的学生,最后自己死了了,学生活了,面对困难不畏惧的他,就是一名如鲁滨逊一样的英雄。

读完此书,种种思考过后,我觉得鲁宾逊是一个不抱怨命运,乐观、勇敢、顽强的人,而懂得此番道理的背后,带给我的则是警示,作为一个女孩子,是不是应该去学会生存,学会坚强,学会独立,学会不抱怨命运,做一个“现代的鲁滨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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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五年级下册第二单元看图作文:足球比赛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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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一群男孩子们高高兴兴地走到这片空地,把书包和帽子一丢,堆成两堆,便成了简易的球门。激烈的球赛开始了。

那位头发金黄的守门员,脸因紧张和高兴涨成了红色,虽然昨天膝盖被擦破了,但他毫不在意。只见他把双手放在膝盖上,半蹲着身子,聚精会神地盯着足球,跃跃欲试。

站在他身后的小男孩,穿着红色的运动服,挺着肚子,有些不服气,昨天大哥哥的腿摔破时,还是他踢走了一球,取得胜利呢。他想到这,有些洋洋得意。

过往的行人都被这场紧张的球赛吸引了。纷纷停下脚,坐在长凳上,也不知是谁家的小狗,它可对足球不感兴趣,它只对主人供它玩的小皮球感兴趣呢。现在正无所事事地在草地上打呼噜。

你瞧,那个带着弟弟的小男孩,目光紧紧的琐在黄队,坐这一动不动,生怕黄队输了。

和守门员一样有着金黄色头发的小男孩,伸长了脖子,口中轻声喃喃自语:“加油!踢!好!”站在他身后的,头上系着深红色蝴蝶节的小女孩儿,索性站起来,只见她双手叉腰,眉头紧皱,好像有什么不顺心。

戴红色帽子的小女孩,弯着腰,伸头向右望去,她涨红了脸,虽说她没有上“战场”但她的心跳自己清清楚楚能听见。

一位抱着洋娃娃的女孩,一直微笑着,眼睛却繁忙了,一直盯着球,看球究竟在哪队里。那个穿着绿衣服的小男孩,也许是第一次看见这种场面吧。他的小手在计算胜负,一边轻轻摇手,一边说:“真精彩,太不可思议了。”

看得最认真的算是那位大个子叔叔了,他看得津津有味。他想起了童年,他是足球的先锋,那是多么难忘的岁月啊,他又想到了将来足球事业的发展,和即将到来的世界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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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人教版五年级下册第二单元作文:难忘童年趣事

全文共 1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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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胡同口,听着孩子们银铃般清脆的笑声,看着幸福洋溢在他们纯洁无暇的脸上,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

我对童年的记忆是从四岁开始的,至于四岁以前,就只有我的爸爸妈妈才知道了。他们说那时候的我很顽皮,我曾经在一个蓝天白云的下午把一整罐一元硬币从四楼倒了下去,那时侯我并不知道那些圆圆亮亮的东西竟然是可以换来玩具的所谓的钱,我只知道当我看见它们从窗口下降,在阳光下反射出耀眼的光芒,然后落到地上,发出叮当的声响时我很开心,所以我就把他们全都倒了下去,然后我就听见一阵一阵接连不断的叮当声,再然后我就笑了,像个找到了天使的孩子。

据说事后妈妈花了一下午的时间才把我扔的那些钱找回来。

四岁那年我记住的唯一的一件事就是那次妈妈骑着自行车带我去赶会,赶会是我们这里一年一度的盛事,到时候会有很多很多的人聚集到这里,他们会带很多很多我没见过的东西到这里来卖,印象中那似乎是我第一次赶会,所以我很开心,所以我到现在还记得那些花花绿绿的玩具和那些我叫不上名的奇形怪状的东西。

五岁时父母把我送进了幼儿园,于是,我生平第一次那样认真的恨过一样东西,那便是珠算。我讨厌珠算,讨厌那个有着很多很多小圆球,方方正正的算盘,所以我是班里唯一一个没有得过红花的小朋友,所以我从小就是个坏孩子。

后来上了小学,我认识了很多很多小朋友。仍然记得我们在学校高大的松树下玩老鹰捉小鸡时的情景,我们在学校的花园里玩木头人,却因为一件很小的事争的面红耳赤,然后发誓谁也不理谁,然后第二天接着在那里玩木头人。

我曾经那样执着的喜欢了一个小女孩五年,最后在小学毕业的时候看着她走出校门的背影暗自伤神,流下滚烫的眼泪,那似乎是我第一次为了一个女孩流眼泪。

后来我上了初中,初中也许已经不能算是我的童年了。我开始习惯没有游戏的生活,习惯在漆黑的夜里一个人走路回家,习惯和同桌吵架到两个人都泪流满面,然后就真的一个星期没有说过一句话。

曾经儿时的玩伴,当我们再次相逢时,却说不上一句话。我看见那个我喜欢了五年的女孩穿着紧身的牛仔裤在校园里和几个男生搂搂抱抱,然后在晚自习后由不同的男生牵着手送回家。原来,这就叫物是人非。

现在,当我站在高中的校园里,看着一张张被岁月磨蚀的略显颓废的脸,在凡世的嘈杂中寂寞的穿行,我想也许我们才是这世上最可怜的人,生活丢给了我们本不该由我们来承受的担子,真正属于我们的本该是那些清脆的笑声,温暖如阳光般的笑容和那些未经污染的纯洁的心灵。

风雨中,我们一点点长大,而那些曾经美好的时光,却像儿时的玩具一样,被我们丢弃在某个未知的角落,我们只有依靠回忆,去寻找那些真正属于自己的童年。

也许,若干年以后,我会自豪的向别人讲述我的童年,因为,那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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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人教版五年级上册一单元作文:开卷有益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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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愈。”毛泽东一身爱读书,他一身操劳于国家大事,没有时间看书,他总是挤出时间来看,直到晚年病重的时候仍然每天坚持看书。我虽然不是伟人,却也与书接下了不解之缘。

最早读书的时候,是在五六岁,那时,我还没有学开汉字,都是看的小人书,虽然看不懂,但还是看得津津有味,嘴里还絮絮叨叨地念着,那书上图画栩栩如生,如天堂的美景一般。再大点,我就能看懂电视了。正看得精彩时广告来了,真是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突如其来。不一会,《西游记》来了,可演完片尾曲就来了明天预告。原来,今天的电视剧演完了,明天再看,我关了电视,闷闷不乐地跑到房间拿出书来看,翻开书,慢慢地我仿佛整个身体沉浸在了书里,被书给迷住了,后来,我知道了读书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自从我喜欢上了读书,语文从没有下过85分,我喜欢读书,爱上了读书,迷上了读书,读书成了我生活中的一件乐事。

读书可以给人恬静,心安理得的快乐。书本就像人类的润滑剂,缺了他,生活必有缺陷。朋友们,你也和我一起来分享书的乐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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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学生五年级上册第一单元作文300字:我爱读书

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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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像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大门;书像一盏照明灯,为我们照亮前方的路途。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记得有一次,我向同学借了一本书,回到家后,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当我读到一半的时候,妈妈说:“女儿,别看了,过来帮我做点事。”我说:“干什么?”“妈妈有事出去一会儿,几十分钟就回来了,锅里有煮好的饭菜,你把它拿出来,和弟弟一起先吃饭。”妈妈说。我连忙答应,妈妈出去后,我不是去开饭,而是一阵风似的跑回房间,拿起那本书,再一次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看着看着,弟弟就开始在那催促我,我应了一句,心想:怕什么,离妈妈回来还久得很呢!但我并不知道,那个时候已经过去了半个小时。不一会儿,一阵熟悉的钥匙声传进了我的耳朵中,糟糕,妈妈回来了。

于是,我连忙冲进厨房里,把菜一盘盘地端了出来,并一路小跑。可意外就偏偏在这个时候发生了,在拿最后一样菜的时候,一滩水把我给害了,我跌倒在地,菜弄得一地都是。妈妈刚好就在这时打开了门,被眼前的一幕吓呆了……

妈妈整理好地面后,把我骂了一顿……

虽然经过了这一件意外的事情,但却丝毫没有打消我对书的喜爱。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你的一位良师,更像你亲密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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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神奇的探险之旅五年级单元

全文共 1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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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和曹吴越去了西双版纳。在那里我们发现了一个山洞,山洞里黑漆漆的没有一丝光亮。我们雇了一个向导,带上必备的物品就进山洞探险了。

山洞里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向导打开了强光手电筒,也只能照亮一小块地方,我们扶着墙壁一步步慢慢前进。向导的手电筒突然闪了一闪,灯光暗了下来,曹吴越有些害怕的说:“向导,你怎么把,把手电筒关,关了啊?你别吓我啊!”我却不以为然,顺手捡起一块石头,用力向前扔去,说:“怕什么?放心,不会有事的。”回应我的只有石头打在石壁上的啪啪声。“只是没电了,”向导说着从包里拿出几节电池,“我换一下电池。”突然前方传来了巨大的扇动翅膀的声音,迎面吹来的沙土呛得我不停的咳嗽,同时心中一惊,不会是我之前扔出的石头惊来了蝙蝠吧!“大家趴下!”我大声喊。我虽然看不见蝙蝠,却也能感受到蝙蝠近在咫尺,我甚至都能感受到蝙蝠的呼吸。

一分钟——1万年过去了,蝙蝠群终于飞走了,我们又继续向前走。我们已经走到了山洞的尽头,没想到山洞竟然没有出口,我生气的踢了一脚石壁,没想到石壁像一扇门缓缓的打开了,我们走进去,都被眼前的景物迷住了:哇,这里完全不像山洞,像亚马逊热带雨林,但温度却很适宜,让我们不得不佩服大自然巧夺天工,我有些饿了,于是拿出一根鸡腿吃了起来,曹吴越早已被景色迷住,情不自禁的向前走去,不知是因为木板桥年久失修,还是曹吴越用力过大,木板桥咔嚓一下断了,曹吴越落水了。曹吴越奋力挣扎,在水中拼命游着,搅起了一层浪花,曹吴越奋力的挣扎引起了水中一个绿色的东西,飞快的朝曹吴越游来——是鳄鱼!鳄鱼潜下水,在水里绕s形,向曹吴越游来。眼看曹吴越就要被鳄鱼吃到了。在这千钧一发之时,向导急中生智,夺过我手中的鸡腿,把鸡腿扔向鳄鱼。鳄鱼只顾吃鸡腿了,向导趁机把曹吴越救了上来。

我们越过了小河,刚才吴越包扎伤口,伤口包扎得很顺利,可不知不觉中我们已成了蚊子的午餐,我和向导拼命驱赶蚊子,曹悦还惊魂未定,突然我的打火机和医用酒精掉在了地上碰撞到了一起,周围的草迅速被点燃了,向导惊奇的喊:“蚊子好像不喜欢这种草燃烧时的气味!”我一观察发现这是艾草,于是我用艾草编了三个篮子,篮子里的艾草燃烧着,烧完了还可以再添一点接着烧。

我们用饮用水把火灭了之后,发现水不够喝了,食物也所剩无几,又走了一个小时,还是没有看到饮用水,我们累得躺下了。突然我听到了潺潺的水声,我马上顺着水势找到了水,接了几杯,带着曹吴越和向导走出了这个地方。

又回到了村寨,这一切都像一场梦,但看到艾草灯笼,我就又想起了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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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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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旅行、探险的故事非常多,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的故事,他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对我以后的人生道路影响最大。

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鲁滨逊在出海的时候,不幸船被打翻,其他的船员都落难,而他幸运的活了下来,被海浪吹到一个无人的小岛上,自己一个人凭借着强大的毅力活下来的故事。在他自己生活在小岛上这么多年中,孤独、恐惧、哀伤都曾经包围着他,每当夜晚降临的时候,一个人的孤独就会袭来,他无处躲藏。陪伴他的只有自己,或是那些没有生命的物体,排球被他化成一张孩子的脸,就像孩子陪着他一样,他自己跟自己对话,还有能支撑他活下去的就是那本,《圣经》,那是他唯一的精神支柱,当他处在困境的时候,就拿出来净化自己的心灵,给自己希望,给自己活下去的勇气。

我们的生活中也是需要这样的精神,我们与鲁滨逊比起来简直好太多了,我们有朋友、有家人、有吃的、穿的、用的,所有的东西都会让我们活的更好,可是,有些人还在抱怨,抱怨生活的不公平,抱怨家庭的不满等等。如果把我们自己放到那个小岛上,我们能不能像鲁滨逊一样活下去呢?

生活给了我们太多的选择,不论哪一种,都是自己选择的,而且生活不会偏袒那一个人,他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不公平的是自己的心,没有摆正,只要我们有一颗坚强的心,对生活充满信心,那生活一定是多姿多彩的。

所以,鲁滨逊给我人生很大的启迪,也让我对生活充满了希望,无论我遇到什么样的事情,都会一笑而过。

记住:爱笑的人运气不会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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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鲁滨逊漂流记好词好句摘抄赏析

全文共 3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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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兵逊漂流记》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因多出海遇难,先被海盗攻击,再到种植园,最后漂流到无人小岛,并坚持在岛上生活,最后回到原来所生活的社会的故事。——题记

好词摘抄

惊魂甫定 斑斑印记 日晒雨淋 夺眶而出 拾金不昧 不屈不挠 百折不挠 汪阳浩博 触礁搁浅 死里逃生

病在危笃 构筑别墅 四处察勘 养禽驯兽 鹦鹉学舌 烧陶制器 思前想后 忽闻人语 阖家大小 在下尊容

神秘足迹 触景生情 深深渴望 梦寐以求 救人救彻 倾心交谈 真相大白 亲子之爱 生擒活捉 锦囊妙计

好句摘抄:

一个人只是呆呆地坐着,空想自己所得不到的东西,是没有用的,这个绝对的真理,使我重新振作起来。

一个人在明白事理以后,就会觉得,被上帝从罪恶中救出来,比被上帝从患难中救出来,幸福更大。

事情总是这样的,对危险的恐惧,比起亲眼所见的危险本身来,往往要吓人万分。

我按上述条件去寻找一个合适的地点,发现在一个小山坡旁,有一片平地。小山靠平地的一边又陡又直,像一堵墙,不论人或野兽都无法从上面下来袭击我。在山岩上,有一块凹进去的地方,看上去好像是一个山洞的进口,但实际上里面并没有山洞。

我完全不顾父愿,甚至违抗父命,也全然不听母亲的恳求和朋友们的劝阻。我的这种天性,似乎注定了我未来不幸的命运。

我这个不孝之子,背弃父母,不尽天职,老天就这么快惩罚我了,真是天公地道。

唉!人在恐惧中所作出的决定是多么荒唐可笑啊!凡是理智提供他们保护自己的种种办法,一旦恐惧心占了上风,他们就不知道如何使用这些办法了。

尤其是,在这种不幸的境遇中,上帝指引我认识他,乞求他的祝福,这给了我莫大的安慰。这种幸福足以补偿我曾经遭受的和可能遭受的全部不幸还有余。

我简直吓坏了,呆呆地占在那里,就象挨了一个晴天霹雳。

看到这情景,我怒不可遏,早把恐惧置之度外。我在心里发誓:下次再看到这种暴行,一定不放过他们!

世界上一切好东西对于我们,除了拿来使用之外,没有别的好处。

我现在开始觉得,我如今的生活,虽然是简陋不堪,而与以前的那种邪恶可鄙的生活相比,却已不知道强多少倍,我现在不以过去之忧为忧,也不以过去之乐而乐了。

在这段时间里,我努力工作,尽管雨水耽搁了我许多天,甚至好几个星期。我觉得,围墙不做好,我住在里面就没有安全感。我做的每件工作所花的劳动,简直难以令人置信。尤其是那些木桩,要把木桩从树林里搬回来,又要打进土里,实在非常吃力,因为我把木桩做得太大了,而实际上并不需要那么大。

每当我谈论这些话题的时候,大家都仔细倾听;尤其是买卖黑奴的事,更引其他们的兴趣。当时,贩运黑奴的买卖还刚刚开始。从事贩卖黑奴的商人必须签约,保证为西班牙殖民地和葡萄牙殖民地供应黑奴,并必须获得西班牙国王或葡萄牙国王的批准。贩运黑奴是一种垄断的贸易,因而在巴西黑奴进口的数量不多,价钱也特别昂贵。

我是家里的小儿子,父母亲没让我学谋生的手艺,因此从小只是喜欢胡思乱想,一心想出洋远游。当时,我父亲年事已高,但他还是让我受了相当不错的教育。他曾送我去寄宿学校就读,还让我上免费学校接受乡村义务教育,一心一意想要我将来学法律。但我对一切都没有兴趣,只是想航海。

到了傍晚,大副和水手长恳求船长砍掉前桅;此事船长当然是绝不愿意干的。但水手长抗议说,如果船长不同意砍掉前桅,船就会沉没。这样,船长也只好答应了。但船上的前桅一砍下来,主桅随风摇摆失去了控制,船也随着剧烈摇晃,于是他们又只得把主桅也砍掉。这样就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甲板了。

前面我已描述过自己的住所。那是一个搭在山岩下的帐篷,四周用木桩和缆索做成坚固的木栅环绕着。现在,我可以把木栅叫做围墙了,因为我在木栅外面用草皮堆成了一道两英尺来厚的墙,并在大约一年半的时间里,在围墙和岩壁之间搭了一些屋椽,上面盖些树枝或其他可以弄到的东西用来挡雨。因为,我发现,一年之中总有一段时间,大雨如注。

不料这时我们突然遭到一股强烈飓风的袭击。这股飓风开始从东南刮来,接着转向西北,最后刮起了强劲的东北风。猛烈的大风连刮十二天,使我们一筹莫展,只得让船乘风逐浪飘流,听任命运和狂风的摆布。不必说,在这十二天中,我每天都担心被大浪吞没,船上的其他人也没有一个指望能活命。

我有个邻居,是葡萄牙人,生于里斯本,但他父母却是英国人。他名叫威尔斯。当时他的境况与我差不多。我称他为邻居,是因为我们两家的种植园紧紧相邻,而且我们也经常来往。我们两人的资本都很少。开始两年,我们只种些粮食为生。可是不久,我们开始发展起来,经营的种植园也开始走上了轨道。因此,在第三年,我们种了一些烟草;同时,我们各自又购进了一大块土地,准备来年种甘蔗。然而,我们都感到缺乏劳动力。这时,我想到真不该把佐立让给别人,以致现在后悔莫及。

每当我想到自己目前的境遇,总是悔恨不已。除了偶尔与我的那位邻居交往外,简直没有其他人可以交谈。我也没有什么工作可做,只有用自己的双手辛苦劳作。我老是对自己说,我就像被丢弃在一个杳无人烟的荒岛上,形单影只,雀然一身。可是,当人们把自己目前的处境与境况更糟的人相比时,老天往往会让他们换一换地位,好让他们以自己的亲身阅历,体会过去生活的幸福。老天爷这么做是十分公道的。

一觉醒来,天已大亮。这时,风暴已过,天气晴朗,海面上也不像以前那样波浪滔天了。然而,最使我惊异的是,那只搁浅的大船,在夜里被潮水浮出沙滩后,又给冲到我先前被撞伤的那块岩石附近。现在这船离岸仅一海里左右,并还好好地停在那儿。我想我若能上得大船,就可以拿出一些日常生活的必需品。

常言道,富得快,麻烦来。我的情形完全是这样。第二年,我的种植园大获成功。我从自己的地里收了五十捆烟叶,除了供应当地的需要外,还剩下很多。这五十捆烟叶每捆一百多磅重;我都把它们晒好存放起来,专等那些商船从里斯本回来。这时,生意发展,资财丰厚,我的头脑里又开始充满了各种不切实际的计划和梦想。这种虚妄的念头往往会毁掉最有头脑的商人。

由于缺乏适当的工具,一切工作进行得特别吃力。我花了差不多整整一年的时间,才把我的小木栅或围墙建筑好。就拿砍木桩而言,木桩很重,我只能竭尽全力选用我能搬得动的。我化很长时间在树林里把树砍下来削好,至于搬回住处就更费时间了。有时,我得化两天的时间把一根木桩砍下削好再搬回来,第三天再打入地里。作为打桩的工具,我起初找了一块很重的木头;后来才想到了一根起货用的铁棒;可是,就是用铁棒,打桩的工作还是非常艰苦 非常麻烦的。

事后想起来,我父亲最后这几句话,成了我后来遭遇的预言;当然我相信我父亲自己当时未必意识到有这种先见之明。我注意到,当我父亲说这些话的时候,老泪纵横,尤其是他讲到我大哥陈尸战场,讲到我将来呼援无门而后悔时,更是悲不自胜,不得不中断了他的谈话。最后,他对我说,他忧心如焚,话也说不下去了。

然后,我用从船上截下来的那些缆索,沿着半圆形,一层一层地堆放在两排木桩之间,一直堆到顶上,再用一些两英尺半高的木桩插进去支撑住缆索,仿佛柱子上的横茶。这个篱笆十分结实牢固,不管是人还是野兽,都无法冲进来或攀越篱笆爬进来。这项工程,花了我不少时间和劳力,尤其是我得从树林里砍下粗枝做木桩,再运到草地上,又一一把它们打入泥土,这工作尤其费力费时。

这时风暴越刮越猛,海面汹涌澎湃,波浪滔天。我以前从未见过这种情景。但比起我后来多次见到过的咆哮的大海,那真是小巫见大巫了;就是与我过几天后见到的情景,也不能相比。可是,在当时,对我这个初次航海的年轻人来说,足已令我胆颤心惊了,因为我对航海的事一无所知。我感到,海恒比尔河,又作亨伯河,发源于英格兰中部,流入北海。

我又花了极大的力气,把前面讲到的我的全部财产,全部粮食 弹药武器和补给品,一一搬到篱笆里面,或者可以说搬到这个堡垒里来。我又给自己搭了一个大帐篷用来防雨,因为这儿一年中有一个时期常下倾盆大雨。我把帐篷做成双层的;也就是说,里面一个小的,外面再罩一个大的,大帐篷上面又盖上一大块油布。那油布当然也是我在船上搜集帆布时一起拿下来的。

可以说,这是我一生冒险活动中唯一成功的一次航行。这完全应归功于我那船长朋友的正直无私。在他的指导下,我还学会了一些航海的数学知识和方法,学会了记航海日志和观察天文。一句话,懂得了一些做水手的基本常识。他乐于教我,我也乐于跟他学。总之,这次航行使我既成了水手,又成了商人。这次航行,我带回了五磅零九盎司金沙;回到伦敦后,我换回了约三百英镑,赚了不少钱。这更使我踌躇满志,因而也由此断送了我的一生。

尤其是,在这种不幸的境遇中,上帝指引我认识他,乞求他的祝福,这给了我莫大的安慰。这种幸福足以补偿我曾经遭受的和可能遭受的全部不幸还有余。

我简直吓坏了,呆呆地占在那里,就象挨了一个晴天霹雳。

看到这情景,我怒不可遏,早把恐惧置之度外。我在心里发誓:下次再看到这种暴行,一定不放过他们!

这里地上结满了许多瓜类,树上挂满了一串串的葡萄,有数有大,还有黄灿灿的柠檬。我顺着果园的斜坡望去,到处是一片清新翠绿的美景,这是我心里充满了喜悦,顿时感到自己成了这块富饶的土地的无可争辩的主人。

不料忽然有一个声音叫我的名字:“鲁宾逊,可怜的,鲁宾逊,你到什么地方去啦?”我从万分惊疑中醒来,定眼一看,原来是“波儿”在叫我,使我分外高兴。“波儿”嘴里那些带点忧伤调子的话都是我平时教它的。现在我劫后余生,它又飞到我手上,亲切地重复着那些它并不太懂的话语,使人倍感亲切和温暖。

你们要是看到我用饭的情景,一定会羡慕不已:我俨然是全岛的君王,一个人高高坐在上面。“波儿”仿佛是我的宠臣,只有它才有权跟我说话,我那只狗仿佛是一位又老又忠实的臣子,而那些猫呢,则像顺民一样分坐在两边。尽管我在岛上有无上的权威,可是实际上我那一身穿戴已经到了不堪入目的地步。有时我把自己打量一下,也不禁会哑然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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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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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伴人成长;书给我们带来快乐!我读过的书中让我难忘的是《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正是书题所写的鲁滨逊。他出生于富人家庭,不爱学法律,爱航行在大海上,所以便乘朋友的船出海航行。但不幸的是他在第三次出海去做生意时,大风吹起,波涛汹涌,他也因故而漂流到一个小岛上。

他第一次来到岛上,虽心急如焚,但他并没有放弃生的希望。他在岛上造家,猎羊,养羊,种田,制作面包,养鹦鹉,发现一些有趣的事,有时还不定时地坐上自造的小船去离小岛不远的海域观察。他坚持不懈,不怕疲倦,在岛上生存。他还发现野人的痕迹,最后救出野人并叫他为“星期五”。

经过了28年的荒岛困境奋斗,鲁滨逊和“星期五”重新回到现代生活。由此书籍让我想到我独自一个人乘坐长途大巴去苏州的事。五小时,独自一人与陌生人同坐巴士,对一个孩子来说似乎有点可怕,可我还是勇敢地踏上了前去苏州的巴士。终于到休息区了,我大胆地独自一人到人山人海的卫生间,再独自回到巴士。最后,当我走下巴士,见到妈妈的那一瞬间,感觉特别兴奋,因为我会独自一人前进了!不管路有多远,只要勇敢向前,我终是会成功的。

《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们懂得学会生存,学会创造,学会发现,学会在困难面前不畏惧。如果一个人不会生存、创造和发现,那他的人生就一无所获。唯有亲自体验成功和失败,最终才会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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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心爱之物》五年级第一单元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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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爱之物是一个换装招财狗的毛绒玩具,我非常喜欢它。它全身都是粉色独角兽的可爱连体衣,漂亮极了!

这个毛绒玩具的来历可不同寻常。它不是家长买的,不是抓娃娃抓来的,而是我画画得来的。因此,它是了我的荣耀。我总是带着它到处玩耍,所以我的朋友都认识它。

这个毛绒玩具十分可爱,水汪汪的大眼睛圆溜溜的,好像在和我说悄悄话。它椭圆形的鼻子下,上扬的嘴角,微微笑着望着你,让人一看就生爱慕之心。它头戴一顶粉色独角帽,头上的角五颜六色的,样子非常好玩。它还背着个粉色的小包呢,可爱极了!

这个可爱的小东西总是带给我无限的温暖与快乐。当我冷的时候,我紧紧抱着它,它就会给我温暖;当我无聊,没人陪伴的时候,是它陪在我左右,好像在用眼睛和我说话。它与我相依相伴,带给我无限的快乐。每天我最开心的时刻,就是放学回到家的那一瞬间。因为,家里有一个小东西在眼巴巴地盼着我回家。每当我推开门,走进卧室,就会看见那个小东西含情脉脉地望着我,我忍不住冲过去,把它抱起来,开始我们之间的喃喃细语……虽然它不会说话,可它每天都在给我无声的陪伴,排除了我的孤独和寂寞。

这就是我的心爱之物,一个带给我温暖、快乐、陪伴我成长的毛绒玩具。它无声的为别人付出,不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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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五年级上册第四单元作文200字——文明只差一步

全文共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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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漫画让我触动了。它告诉我们:生活中,有些行为离文明往往只差一步。如果每个人都克制不住自己,随心所欲,为了自己的方便,而不讲文明,那家园将肮脏不堪,无法生存,这难道就是我们想要的吗?不,不是!

我看过这么一篇报导:

去年5.1黄金周期,被国人视为圣地的天安门广场,日产垃圾19吨!7天就是133吨!环卫工人说,如果不及时清扫的话,广场每天的垃圾足以淹没脚踝。

一幅漫画,一篇报道,就已经开始警告我们,该行动起来了,文明—只差一步!多走几步路,就会使家园变得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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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五年级下册第二单元看图作文:球赛进行时

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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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艳阳高照的下午,一场足球赛在麦田尽头的牛瓜角树下开始了……

瞧,那个有金子般漂亮短发的男孩就是本次球赛的守门员。在他英俊的脸上看不到一丝微笑,只能看到紧皱的眉头和轻抿着的唇。他微微俯下了身,头轻轻仰起,眼中透出万分的自信与坚定。戴着皮手套的修长双手搭在膝盖上,遮住了用纱布裹着的,鸡蛋大小的一处伤。

站在他身后的是一位红服皮靴的候补运动员。男孩的双手背在身后,双眼半眯,似乎是一位智慧老者在预估这场激烈比赛的结果。

一个戴着红蝶发饰的女孩一下站起了身,小脑袋东转转,西盼盼,前探探,生怕错过了精彩的瞬间。

这个女孩的右边是一个头顶“鸡窝”的男生,长颈鹿一般。一双他用力伸长脖子,似乎想变成长颈鹿一般。一双不大的眼睛像连拍的相机一样,连眨都不眨一下,想把激烈的球赛完整地“拍”进脑中。

激烈的小足球赛已经进行了一半,观众席上大家的举动真可谓是五花八门。有的紧紧搂着弟弟;有的旁若无人的打着小盹;有的激动的脸上出现了两片“火烧云”。

看,那位高个子先生是那么惹眼,穿着优雅的黑西装,一双尖头黑皮鞋像量身定做般套在他的脚上,看起来格外潇洒。他的手握成了拳,一睹到精彩时刻便把拳头砸在腿上,直呼过瘾,嘴角挂上了一丝掩不住的笑,看得津津有味。也许是孩子们的精彩表现勾起了他童年最美好的回忆,拨动了他内心最柔软的弦。

溪头,荷叶拖着那亭亭玉立的莲,像一群绿衣加身的卫士环绕在娇楚可人的公主身边,迷得人挪不开眼球。这时,只听见荷花起舞的轻吟,只看见蝴蝶飞翔的风姿。场上,大姐仍一同注视着眼前的每一个精彩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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