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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仁杰桃李满门的历史典故(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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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氏孤儿感天动地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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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氏孤儿”无疑是一个煽情催泪的故事:赵家遭遇奸臣灭门,孤儿侥幸死里逃生,八位义士前仆后继,血海深仇终得昭雪。

正是洋溢其中的感天动地的情义,价值千金的忠诚,让这个故事受到了古今中外观众的追捧,在其中,大家找到了久违的“坚持”和“温暖”,心灵得到了一遍又一遍的抚慰。但是,在一次又一次的转述和接受的过程中,历史的本来面貌渐渐被大家遗忘了、忽略了,故事重复千变就成了历史,然后就变成了信史。然而,历史真的会有如此多情,如此煽情,如此矫情吗?历史上的“赵氏孤儿”又是在什么样的情形之下成为孤儿的?历史上真实的“赵氏孤儿”关乎正义和忠诚吗?

既然是说“赵氏孤儿”的故事,我们第一个问题就是,“赵氏”指的是谁?这一切要从晋文公开始。

晋文公名曰重耳,乃春秋时期晋国献公的儿子。重耳大名鼎鼎,经历坎坷而传奇。他的坎坷遭遇和一个女人有关,这个女人就是骊姬。

在一次战争中,作为胜利者,晋献公得到了两个女孩——骊氏姐妹。晋献公将她们纳入后宫,宠爱无比。等到骊姬生下一个男孩之后,晋献公为了表达自己对于骊姬的喜爱,就决定废掉原来的太子,改立骊姬的孩子。

另立太子当然是件大事,晋献公也深知其中的利害。为了清除障碍,他决计就将包括原来的太子和重耳在内的诸王子打发到外地去。即使这样,骊姬依然不放过他们,极尽落井下石之能事,太子和重耳他们只好流亡别国。

这是一次漫长的流亡。等重耳再次踏上晋国的土地之时,已经是19年之后。令人欣慰的是,流亡归来,重耳就被拥立为晋国国君。

在这漫长的流亡生涯中,重耳身边始终有一帮忠实的拥趸跟随。其中最重要而且功劳最大的一个人就是赵衰。

赵衰有多重要呢?一个例子也许可以说明问题。

在重耳流亡到齐国的时候,齐桓公以礼相待,很给重耳面子,不仅把公室的女儿嫁给他,还送给了他80匹骏马。重耳没有受到过如此的待遇,因而,在温柔富贵乡里,他丧失了所有的斗志,感觉就这样在齐国终其一生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他这样想可以,但跟随他的人不干了。是啊,大家跟随你,就是觉得你有前途有奔头是潜力股啊,一旦你重耳在齐国止步不前,每天醇酒妇人享受起来,不再想着杀回晋国,大家辛辛苦苦跟随你这么多年,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关键时候,赵衰果断出手,用高度酒将重耳灌醉,在其半梦半醒之际,直接装进车里拉出了齐国国境。待重耳酒醒之后,早已被赵衰他们拉到了另外的国家。很显然,若没有赵衰他们的坚定支持,没有赵衰他们的苦口婆心,就不可能有重耳后来的发迹。用《史记》的话来评价赵衰就是:“文公所以返国及霸,多赵衰计策。”所以,重耳做了国君,功劳最大的赵衰就被封为原邑大夫,并且在朝堂之上代理晋国国政,他的身份一下子变成了晋国的公卿。

赵衰的继承人是他的儿子赵盾,在晋文公重耳去世之后,赵盾继续代理晋国国政,辅佐晋文公的儿子晋襄公。

赵盾主持国政两年之后,晋襄公就去世了。晋襄公的去世,给赵盾出了一个大难题,这个难题给赵盾以后的日子带来严重的影响。

这个问题和晋襄公的太子有直接关系。

晋襄公的太子叫夷皋,本来父死子继,理所应当,但是,因为当时夷皋年纪太小,赵盾觉得这孩子生活尚且不能自理,怎么作国君?因此,赵盾打定主意,不让太子接任,要改立晋襄公的弟弟、太子的叔叔、当时正作为人质滞留在秦国的公子雍为国君。主意既定,赵盾马上就付诸行动,在第一时间派使臣前去秦国迎接公子雍。

从这一行动可以看出在晋国政坛上,赵盾已经到了只手遮天、随心所欲的程度。

但是,赵盾也有赵盾的缺点和软肋。他是靠了他的父亲追随重耳才换来了今天的地位,在某种程度上,赵盾只能算是“权二代”,“权”而不“贵”。虽然赵盾位高权重,但和晋国统治者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在宗法社会,赵盾实在称不上贵族。他们赵家在晋国政坛也没有足够的人脉关系,没有人脉关系就等于没有足够的实力。

太子夷皋的母亲就是拿捏准了这一点,开始找赵盾讨说法,表面上她用的武器是眼泪,但实际上她真正的武器是她背后的宗族。太子既然能被立为太子,他背后一定有一批既得利益者。而赵盾也许正是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才以太子年龄太小为借口,要另立国君。一旦成就此事,赵盾就有了立国定主之功,不但有效地改变了晋国的政治生态,而且将更加突显其位高权重的形象。

太子背后的力量不肯善罢甘休,太子的母亲更是不依不饶。她每天第一件事就是拦着赵盾,啼哭不止,她甚至不顾身份,见到赵盾就下跪,弄得赵盾手足无措。她只问赵盾一个问题:“请你告诉我,刚去世的襄公有什么过错,你为什么要抛弃他的太子而另立国君?”问得赵盾是哑口无言。

赵盾为此事忧虑,越想心越虚,太子背后的势力、太子母亲背后的势力,不知比赵盾强多少倍,如果另立别人顶替太子,也许会有想不到的事情发生。赵盾骑虎难下,只好改弦更张,答应按既定方针办,国君的位子还让太子来坐。接任的太子就是后来的晋灵公。

这件事情又说明虽然赵盾只手遮天,但他还有所顾忌,不能为所欲为。

太子即位,可被赵盾正式派到秦国去迎接雍的人已经在归途上。无奈之下,赵盾只好再派一支小分队,去拦截并干掉早前派到秦国应请公子雍的那批人。赵盾必须把这个屁股擦干净。

既想只手遮天,又不能无所顾忌,同时思维又不缜密,这样的人想平平安安占据高位,似乎不会有那么容易。在他志得意满之时,危机已悄悄向他走来——在太子母亲的心目中,在太子拥护者的心目中,在太子也就是后来的晋灵公本人的心目中,赵盾是一个心怀不测的奸邪小人,是自己的敌人。

这样的情形之下,慢慢长大的晋灵公该怎样处理和赵盾的关系呢?历史的记载很耐人寻味。

长大后的晋灵公自暴自弃,骄纵无常,其行为到了让人瞠目结舌的程度。譬如,他平时喜欢爬到王宫最高的建筑上,用弹弓往下射过往的行人。行人为了不被射中,就会四处躲闪。每当晋灵公看到下面的行人惊慌失措、像无头苍蝇逃窜的样子就会特别开心。晋灵公爱美食,但胃口很刁,有一次吃熊掌,他觉得厨师做得火候不到,就传令杀掉厨师,大卸八块,放在筐子里让宫女们顶在头上运到外面去。

晋灵公这样的荒淫无道,表明了一种态度:你赵盾不是执掌国政吗?我偏不和你配合,偏不和你合作。当年你连废掉我的心思都有,我今天为什么还要和你一唱一和呢面对这种情况,主持国政的赵盾只有时时进谏,灵公呢,则是任凭风浪打,稳坐钓鱼台,对于赵盾的意见一概不予理睬。一来二去,两人的关系就发展到了不可调和的程度。

这就出现了《赵氏孤儿》中所讲述的情节:晋灵公派刺客去杀赵盾,结果被派去的刺客中途撂挑子,自寻短见去了,赵盾侥幸得以存活。一计不成,再生一计。晋灵公以宴请为名,想趁机埋伏好士兵除掉赵盾,可是中间有人给赵盾通风报信,赵盾再次逃脱。

这些后来都成了晋灵公的罪名,但是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想一想,就会发现事情的不可思议之处:一般来说,用刺客去杀人的人,往往都是弱势群体,譬如燕太子丹让荆轲去杀秦始皇等等。而身为国君的晋灵公居然用如此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可见在晋灵公那里,赵盾已经到了尾大不掉的程度。

赵氏孤儿:感天动地的历史真相

晋灵公连续两次下手都没能得逞,赵盾又该如何应对呢?三十六计,走为上。于是,赵盾仓皇出逃。赵盾这一逃却逃出来了意外。

赵盾前脚刚走,晋国后脚就出了大问题:赵盾的同父异母兄弟名叫赵穿,他就在朝廷之上公然杀死了晋灵公,此时,赵盾连晋国国境还没有出呢。

赵盾闻听消息,马上兴冲冲调头返回。在第一时间赶到了晋国都城,料理乱局。他果断地让赵穿从周朝的京城迎来晋文公重耳的儿子,晋襄公的弟弟,晋灵公的叔叔黑臀,让他即位,这就是晋成公。

史书没有记载在晋灵公被杀这一事件中,赵盾到底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但有一点是明确的,晋灵公的被杀,赵盾难逃干系。

果然,不久之后,晋国朝野就对此有了风言风语。国人这么议论赵盾:“你身为正卿,说是逃亡,却连国境都没有走出。等到你回来继续主持朝政之时,你也不追查国君被杀的事件,更不去诛讨逆贼,真有你的啊!”

所以,晋国的史官就在史书上这样记载:“赵盾弑其君!”意思就是赵盾有杀君之罪。这个史官名叫董狐,董狐因在此事上坚持原则而名垂青史。孔夫子曾对此大加赞赏。后来文天祥在《正气歌》里也曾这样写道:“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通过这些,我们也许可以看到,世人和历史并没有站到赵盾这边。同时这也让我们看到,历史上真实的赵盾,和《赵氏孤儿》中赵盾的形象相去甚远。

晋成公在位七年之后去世,在赵盾的帮助下,晋成公黑臀的儿子据即位,他就是晋景公。在晋景公的时候,赵盾去世,他的儿子赵朔承袭了他的爵位,其夫人则是晋成公的姐姐。此时,赵家已经成为晋国政坛上炙手可热的势力了。然而物极必反。晋景公即位之后,要对赵氏家族下手了。

此事事关重大,晋景公在下定决心之前,显然做过周密的部署。

首先,他把行动的前锋选定为屠岸贾,之后将屠岸贾提拔为司寇。司寇地位较高,略相当于卿,主要职责就是掌管刑狱、纠察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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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马背上的小红军长征历史典故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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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赓,在黄埔时代他就被称为“黄埔三杰”之一的人物,人们只知他是天不怕、地不怕、鬼不怕的英雄,却不知道他还有“三怕”。第一怕是廖仲恺先生,第二怕是彭德怀老总,第三怕,知道的人就很少了,那就是,怕小孩子。

那是个霜雪纷飞的深秋,太阳早偏西了。陈赓感到十分疲惫,掉了队,同他那也十分疲惫的瘦马,慢慢地朝前走着。忽然来到一个掉队小红军的身旁。这个小家伙,看来不过十二岁,一口四川腔,圆溜溜的脸,一双大眼睛,两片薄嘴唇,鼻子有点翘。穿着一双破草鞋的脚板子,冻得又青又红。陈赓靠近他身边说:“小鬼,你过来骑一会儿。”

小鬼拿出一副蛮不在乎的样子,盯着陈赓那满脸胡子的瘦脸,微微一笑说:“老同志,我的体力可比你强多了,你快骑上走吧。”

陈赓用命令口吻说:“上去,骑一段再说!”

小鬼用倔犟的语气说:“你要我同你的马比赛啊,那就比一比吧。”小鬼把腰一挺,做出一个准备跑的姿势。

“那,我们就一块走吧。”

“你先走,我还要慢慢走,等我的同伴呢。”

陈赓无奈,从身上取出一小包青稞面,递给小鬼说:“你把它吃了。”

小鬼把身上的干粮口袋一拉,轻轻拍了拍,说:“你看,鼓鼓的嘛,比你还要多呢。”

陈赓终于被这个小鬼说服了,他只好爬上马背,一个人朝前走去。

不知为什么,陈赓此时心里总是静不下来。他脑子里,出现一连串孩子的影子。从上海滩上、广州沿街直到香港码头,他所打过交道的那些娃娃们,都从他的脑海里涌出来。陈赓突然喊了一声:“不对,我受骗了!”他调转马头,狠踢着马肚子,向原路奔跑起来。

当陈赓寻找到这个小鬼时,已经晚了。

陈赓把小鬼抱上马背时,左手触到一件硬物。他顺着摸出来一看,原来正是小鬼那个鼓鼓的干粮袋,里面只有一块烧得发黑的牛膝骨,上面还留有几个牙齿印。

陈赓全明白了。然而这时,小鬼已经停止了呼吸。

陈赓一手紧搂着小鬼的尸体,一手狠狠地给自己一个嘴巴:“陈赓啊,你这个大笨蛋,怎么对得起阶级小兄弟!”这就是陈赓同志为什么怕同小孩子开玩笑,怕听小孩子生病,怕听小孩子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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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后起之秀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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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赏誉》

范豫章谓王荆州,“卿风流逸望,真后来之秀。”

释义 “秀”,优秀的意思,表示后辈中的优秀者。这则成语也称 “后起之秀”。

故事 东晋时,王忱(chen)在少年时代就显露出才气,很受亲友的 推祟。他的舅父范宁,是当时著名的经学家,对王忱也很器重,有著 名文士拜访,他总让王忱到场接待。 有一次,王忱去看望舅舅,遇到了比他早出名的张玄。舅舅要他 俩交谈交谈。张玄早就听说王忱志趣不凡,很想与他谈谈。他年龄比 王忱要大,自然希望王忱先给自己打招呼,就端正地坐着等候。不 料,王忱见张玄这等模样,看不上眼.也默默坐着,一言不发。张玄见 他这样,自己又放不下架子,对坐了一会,怏怏不乐地离去。 事后,范宁责备王忱说:“张玄是吴中的优秀人才,你为什么不 好好与他谈谈?’’ 王忱傲慢地回答说:“他要是真心想和我来往,完全可以来找我 谈谈嘛。” 范宁听了这话,倒反而称赞起外甥来了:“你这样风流俊逸,真 是后来的优秀人才。” ” 玉忱笑着回答说:“没有您这样的舅舅,哪来我这样的外甥?”

高力士常被人看作一生的污点,也是高力士在戏台上被人描绘成丑角的主要原因,那就是他是否给李白脱过靴,并因此而陷害李白。

《唐才子传》描绘过一个生动的故事,说的是李白曾经骑着一头驴路过华阴县,冲撞了华阴县长官,县令喝问:你是谁啊?李白回答说:“曾令龙巾拭吐,御手调羹,贵妃捧砚,力士脱靴。天子门前,尚容走马,华阴县里,不得骑驴?”(《唐才子传》卷二)皇帝用他的手巾给我擦呕吐物,亲自为我调过羹汤,贵妃为我捧过砚台,高力士给我脱过靴子,天子门前我都被特许骑马,怎么到你这华阴县就不让骑驴了?县令听了吓得赶紧行礼:原来是李翰林。李白大笑而去。

故事很生动,但是这事儿是真是假呢?

记载高力士脱靴之事的主要有三条史料,分别是《唐国史补》《酉阳杂俎》和《旧唐书》。故事都大同小异,说李白在当翰林待诏的时候,经常喝酒,唐玄宗有一次召见李白,让他写诗,李白趁着酒兴,大笔一挥,写得兴致盎然,然后有点得意忘形了,举起脚来对高力士说:“脱靴!”高力士当然十分不愿意,可是想到这是皇帝喜欢的诗人,于是也就蹲下来给他脱了。后面的故事呢?三条史料都说唐玄宗一见李白这个做派,很不高兴,觉得李白举止轻佻,李白因此而失宠。

这三条史料内容相近,结果也类似,应该是有共同的史源。

其实我对此表示高度怀疑:李白不过是翰林待诏,这在当时仅是个供皇帝消遣的职位,他即便是醉了,是否就有胆量让高力士脱靴?李白看似性格狂放不羁,实际上是很小心翼翼的人,从他对待其他官僚的态度就能看出来,所以我认为他没有这个胆量。

另外,范传正给李白撰写的《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记述此事时说:“他日泛白莲池,公不在宴。皇欢既洽,召公作序。时公已被酒于翰苑中,仍命高将军扶以登舟,优宠如是。”他指出那一次李白的确喝醉了,皇帝命令高力士把他扶上船,没提到脱靴一事。这是墓碑,要比其他人的记述更可靠。

明人钟泰华《文苑四史》也对脱靴故事表示怀疑,认为所谓脱靴“恐出自稗官小说”,不可信。

既然脱靴之事尚且存疑,那么与此相关的所谓高力士陷害李白就是无稽之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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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杞人忧天的典故历史典故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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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杞国有一个人,胆子很小,而且有点神经质,他常常会想到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

有一天,他突然想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万一哪一天,天塌了下来,那该怎么办啊?到时岂不是要被活活压死吗?

从此以后,他整天担心天会塌下来,自己没有地方安身,他越想越觉得危险,越想越觉得可怕,因此愁得睡不着觉,吃不下饭。

朋友们看他这样忧愁,整日精神委靡,很为他担心,就去开导他说:“天不会那么容易就塌下来的,即使天真的塌下来了,也不是你一个人担心就能解决的啊!何况,天不过是由很厚的气体聚积而成的,没有一个地方没有气。你一举一动,一呼一吸,从早到晚都生活在大气之中。放心,天不会塌下来的。”

杞人听了朋友的话,又说:“如果天真的是大气组成,那么太阳、月亮和星星不是会掉下来吗?”朋友说:“太阳、月亮和星星,也都是由会发光的气体积聚而成的。即使掉下来,也不可能把人打伤。”

朋友的话,他根本听不进去,仍然在为这个问题担忧。他一会儿担心天会塌下来,一会儿又担心太阳、月亮和星星会掉下来。就这样,一年又一年过去了,天没有塌,日月星辰也好好地挂在天上,但他仍然在为此担忧。后来,他因忧虑过度而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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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历史典故:一日曝之,十日寒之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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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代,百家争鸣,游说之风,十分盛行。一般游说之士,不但有高深的学问、丰富的知识,尤其以用深刻生动的比喻来讽劝执政者,最为凸出。孟子也是当时的一个著名辩士,在孟子的告子上篇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孟子对齐王的昏庸,作事没有坚持性、轻信奸佞谗言很不满,便不客气的对他说:王也太不明智了,天下虽有生命力很强的生物,可是你把它在阳光下晒了一天,却放在阴寒的地方冻了它十天,它那里还活得成呢!

我跟王在一起的时间是很短的,王即使有了一点从善的决心,可是我一离开你,那些奸臣又来哄骗你,你又会听信他们的话,叫我怎么办呢?接着,他使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下棋看起来是件小事,但假使你不专心致志,也同样学不好、下不赢,奕秋是全国最善下棋的能手,他教了两个徒弟,其中一个专心致志,处处听奕秋的指导;另一个却老是盼着有大天鹅飞来,准备用箭射鹅。两个徒弟是一个师傅教的,一起学的,然而后者的成绩却差得很远。这不是他们的智力有什么区别,而是专心的程度不一样啊!

这是一个很有教学意义的故事,我们要学习一样东西、做好一件事情,是非专心致志、下苦功夫不可的。若是今天做一些,把它丢下了,隔天十天再去做,那么事情怎样做得好呢?求学、做事的能否成功,这也是个决定因素之一,故后来的人便将孟子所说的一日曝之,十日寒之精简成一曝十寒一句成语,用来比喻修学、做事没有恒心,作辍无常的一种说法。例如一位同学,对于求学很是随便,学习的时间少,荒废的时间多,我们便说:他这种一曝十寒的作法,那里能学到什么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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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杜甫写“诗史”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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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史之乱结束了。这对于饱受战乱痛苦、盼望安定的百姓来说,毕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当时在梓州(今四川三台)过流亡生活的诗人杜甫,听到这个消息,更是欣喜若狂,泪流满面。

杜甫,字子美。他跟李白一样,是唐代最著名的大诗人之一。在文学史上,把他们合称“李杜”。杜甫原是河南巩县人,生长在一个没落的官僚家庭,从小就下苦功读书,也游历了许多名山大川,写了不少优秀的诗歌。三十几岁的时候,他在洛阳,遇见了李白。杜甫比李白小十一岁。两个人性格不一样,但是,共同的志趣和爱好使他们成为亲密的好友。

后来,他到长安参加进士考试,那时候正是奸相李林甫掌权的时候,李林甫最忌恨读书人,怕这些来自下层的读书人当了官,议论起朝政来,对他不利,于是勾结考官,欺骗玄宗说这次应考的人考得很糟,没有一个够格的。唐玄宗正在奇怪,李林甫又上了一道祝贺的奏章,说这件事正说明皇帝圣明,有才能的人都已经得到任用,民间再没有遗留的贤才了。

那时候的读书人都把科举作为谋出路的途径,杜甫受到这样的挫折,懊丧的心情就不用说了。他在长安过着贫穷愁苦的生活,亲眼看到权贵的豪华奢侈和穷人受冻挨饿的凄惨情景,按捺不住心里的愤慨,就用诗歌控诉这种不平的现象。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就是他写下的不朽诗句。

杜甫在长安呆了十年,唐玄宗刚刚封他一个官职,安史之乱爆发了。长安一带的百姓纷纷逃难。杜甫的一家,也挤在难民的行列里,吃尽了千辛万苦,好容易找到一个农村,把家安顿下来。正在这时候,他听到唐肃宗在灵武即位的消息,就离开家投奔肃宗,哪想到在半路上碰到叛军,被抓到长安。

长安已经陷落在叛军手里,叛军到处烧杀抢掠,宫殿和民房在大火中熊熊燃烧。唐王朝的官员,有的投降了,有的被叛军解送到洛阳去。杜甫被抓到长安以后,叛军的头目看他不像什么大官,就把他放了。

第二年,杜甫从长安逃了出来,打听到唐肃宗已经到凤翔(今陕西凤翔),就赶到凤翔去见肃宗。那个时候,杜甫已经穷得连一套像样的衣服都没有了,身上披的是一件露出手肘的破大褂,脚上穿的是一双旧麻鞋。唐肃宗对杜甫长途跋涉投奔朝廷,表示赞赏,派他一个左拾遗的官职。

左拾遗是个谏官。唐肃宗虽然给杜甫这个官职,可并没重用他的意思。杜甫却认真地办起事来,过了不久,宰相房琯(音guǎn)被唐肃宗撤了,杜甫认为房琯很有才能,不该把他罢免,就上了奏章向肃宗进谏。这一来,得罪了肃宗,亏得有人在唐肃宗面前说了好话,才把他放回家去。

唐军收复长安以后,杜甫也跟着许多官员一起回到长安。唐肃宗把他派到华州(今陕西华县)做个管理祭祀、学校工作的小官。杜甫带着失意的心情,来到华州。那时候,长安、洛阳虽然被官军收复了,但是安史叛军还没消灭,战争还很激烈。唐军到处拉壮丁补充兵力,把百姓折腾得没法过活。有一天,杜甫经过石壕村(在今河南陕县东南),时间已经很晚了。他到一家穷苦人家去借宿,接待他的是老农夫妻俩。半夜里,他正翻来覆去睡不着觉的时候,忽然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杜甫在房里静静听着,只听到隔壁那个老人翻过后墙逃了,老婆婆一面答应,一面去开门。

进屋的是官府派来抓壮丁的差役,他们厉声吆喝着,问老婆婆说:“你家男人到哪里去了?”

老婆婆带着哭声说:“我的三个孩子都上邺城打仗去了,前两天刚接着一个儿子来信,说两个兄弟都已经死在战场上。

家里只有一个儿媳和吃奶的孙儿。你还要什么人?”

老婆婆讲了许多哀求的话,差役还是不肯罢休。老婆婆没有法子,只好自己被差役带走,到军营去给兵士做苦役。

天亮了,杜甫离开那家的时候,送别的只有老农一个人了。

杜甫亲眼看到这种凄惨情景,心里很不平静,就把这件事写成诗歌,叫《石壕吏》。他在华州的时候,前后一共写过六首这样的诗,合起来叫做“三吏三别”(《石壕吏》、《潼关吏》、《新安吏》、《新婚别》、《垂老别》、《无家别》)。由于杜甫的诗歌大多是写安史之乱中人民的苦难,反映了唐王朝从兴盛到衰落的过程,所以,人们把他的诗篇称作“诗史”。

第二年,他辞去了华州的官职。接着,关中闹了一场大旱灾,杜甫在那里穷得过不下去,带了全家流亡到成都,依靠朋友的帮助,他在成都西郊的浣花溪边,造了一座草堂,在那里过了将近四年的隐居生活。后来,因为他的朋友死去,在成都没有依靠,又带了全家向东流亡。公元770年,竟因贫困和疾病,死在湘江的一条小船上。

他死后,人们为了纪念这位伟大诗人,把他在成都住过的地方保存起来,这就是有名的“杜甫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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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历史典故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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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时期,有个叫卢承庆的人,字子余,他被任命为考功员外郎,是专管官吏考绩的。因为他做事认真、公正,深受人们的敬重。

一次,卢承庆奉命调查漕运船只失事的责任问题,他给负责此事的一个官员评定了“中下”的评语,并通知了本人。受到惩处的官员听说后,没有提出意见,也没有任何疑惧的表情。卢承庆事后想了想,觉得粮船翻沉,并不是他一个人的责任,也不是他一个人可以挽救的,给他一个“中下”的评语未免太过严苛了,于是,就把评语改成了“中中”,并通知了本人。那位官员依然没有发表意见,既不说一句虚伪的感激的话,也没有什么激动的神色。卢承庆得知此事,脱口称赞道:“好!宠辱不惊,难得难得!”于是,又把他的评语改成了“中上”。

后来,卢承庆本人也经历过大起大落,命运坎坷,但他的心情始终平静如水,并不因命运的起落无常而改变自己为人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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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来自历史典故的歇后语

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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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曹操的饭,想刘备的事人在心不在

关帝庙里挂观音像名不符实

关胜战李遣大刀阔斧

董卓进京来者不善

关云长刮骨疗毒全无痛苦之色

董卓进京不怀好意

关云长刮骨疗毒若无其事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关云长刮骨下棋若无其事

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

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

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

张飞穿针大眼瞪小眼

司马懿之心路人皆知

刘备报仇因小失大

刘备摔阿斗收买人心

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

刘备卖草鞋有货

刘备的江山哭出来的

刘备见孔明如鱼得水

刘备上黄鹤楼胆颤心惊

刘玄德得了赵子龙甭说多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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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官民平等的长征历史典故

全文共 1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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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红军总参谋长刘伯承到营地附近散步,看到许多小战士在一棵大树下休息、打闹,玩得不亦乐乎。他就主动参加了他们的活动,和年轻的战士们一起谈天说地,非常高兴。

忽然,从头顶上传来几声鸟叫,刘伯承顺着声音一看,原来不知什么时候,大树上站着一群乌鸦。他不由心中一动,立刻对周围的战士们说:“你们哪个的枪法最准,快打只乌鸦下来,让大家饱餐一顿吧!”

战士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肯开枪打乌鸦。他们有的是怕枪法不准,当面丢脸;有的是不愿在总参谋长面前卖弄武艺。

这时,其中一个年轻、调皮的警卫员,跟刘伯承开玩笑说:“总参谋长,你文武双全,是全军出了名的神枪手,今天就请您给我们来个‘神枪打乌鸦’吧!”

“好蔼—”

“欢迎——”战士们不约而同地拍起巴掌来。还不停地欢呼着:“参谋长,来一个!”

刘伯承略一沉思,哈哈大笑,回答说:

“你们还给我来个‘将军’?好吧,就让我来试试看。”

说着,他不慌不忙地从腰里拔出手枪,看也不看,也不用瞄准,手一举,“啪”的一声,一只乌鸦“扑棱棱”地落下来,黑光闪闪的翅膀还在不停地抖动。树上的乌鸦“轰”的一声,全都吓得飞走了。

“好枪法!”

“好!真是神枪手!”

战士们异口同声地欢呼称赞。那位警卫员却依然半信半疑地说:“树上那么多乌鸦,不是撞到一只的吧?”其他战士听了,都默不做声地看着刘伯承,怕他生气。

但刘伯承听了毫不动怒,只是笑了笑说:“也许是吧,不妨再考考,看到底及格不?就麻烦你去给我找个鸡蛋来。”

那个警卫员不知道他要搞什么名堂,就跑到炊事班要来了一个鸡蛋。刘伯承叫他用力朝天上扔,能扔多高就扔多高,他立刻明白了,用最大的力气把鸡蛋朝天上抛去。

鸡蛋飞向天空,越飞越高,看上去就像一粒黄豆。此时,刘伯承把枪一举,“砰”的一声,鸡蛋随着枪声四分五裂,蛋壳、蛋黄、蛋白纷纷洒落下来。

战士们都连声叫好,那个调皮的警卫员连忙伸出大拇指,夸赞刘伯承是神枪手。

战士们纷纷要拜刘伯承为师,请他教练枪法。刘伯承谦虚地说:“什么神枪手,业精于勤嘛!不说什么老师、学生的,我们互相学习好了。枪法准,才能更好地消灭敌人啊!”

从此,刘伯承就挤时间给战士们讲习枪法,没过多久,红军队伍中让他训练出一大批神枪手。

红军这种官兵平等,其乐融融的军队气氛,不仅得到红军战士们的一致好评,使许多人都愿意来当红军,连敌人也十分羡慕这种关系呢。

长征后期,包座战役取得胜利时,曾经抓了几百个俘虏。红军对待俘虏从来都是很宽松的,讲过道理后,愿意留下的就留下,不愿意留下的,发放路费让回家。

当时,几百个俘虏兵中,有三成是想回家的,红军领导们就把他们编成了两个连,准备依照他们各自家乡的远近,发放路费。

趁着等候的时间,几位红军领导,到俘虏的队伍里去谈话,了解情况。俘虏们可打开了话匣子。

一个士兵说,他们原来的十九路军战败时,死伤很严重,许多营、连级的干部都战死了,只有一个被俘虏的。

团长和副团长见大势已去,都跳河自尽了。

红军领导接着问:“为什么跳河?”

士兵说蒋介石宣传的红军很可怕,动不动就要杀人,俘虏更是不要想着活下来,还要受折磨。

“那现在怎么样?受了什么折磨?”

“没有啊!给饭吃,还给钱回家。”士兵低下头:“我劝团长别跳的……”又一个士兵站出来:“蒋介石不相信我们十九路军,在国民党那里,每天都有人监视着我们。”

“是啊,红军这里挺好的,长官没有架子。”

这时,有几个十几岁的孩子,吃饱了饭,挤在一起聊天打闹。见红军领导来了,都围了上来。抢着说:

“我要当红军!我不回家了!”

“我给你当勤务兵,我以前就是勤务兵。”

“你待人真好啊,整天笑笑的。不像我们长官,那么凶。”

……

“好,都留下。”红军领导微笑着回答。

这时一个领导拉住一个孩子的手,问他:“红军好不好?”

“好。”

“为什么好?哪里好呢?”

“红军不打人。”

“还有什么好?”

“官兵平等。”

“还有?”

“官兵都是吃一样饭,穿一样衣服,我们长官要吃小灶的。”孩子想了想,很肯定地说。其他孩子都跟着点头。

“还有吗?”

“还有教我们读书。”

“还有?”

“好玩儿。”孩子歪着头,顽皮地笑了笑。

领导也笑了笑,这还是一群真正的孩子呀。

最终,要走的人中,又有一半留下来当红军了,毕竟这里官兵平等,亲如一家,也不用受“长官”的气了。

为人亲切,替战士们考虑,平易近人,这是红军将领们普遍具有的品质。朱德、毛泽东、陈毅、贺龙、刘伯承、聂荣臻……比比皆是,他们都是这种品质的突出代表。

长征中,正是这种同甘共苦,亲如一家的官兵关系,才让红军战士互相帮助,最终战胜了困难,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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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何仙姑得道成仙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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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传统文化稍有了解的人,就一定对“八仙”的说法不会陌生,所谓“八仙”是指汉钟离、张果老、铁拐李、曹国舅、吕洞宾、韩湘子、蓝采和、何仙姑八位仙人,他们都是凡人出身,苦修积善才修炼成仙。八仙中唯一的女性就是何仙姑,她在八仙中好似万绿丛中仅有的一点红,因而也就格外引人注目。

何仙姑原名何琼,唐高宗开耀元年出生于零陵一户普通的庄户人家。当地人说,在何琼出生那天,一团鲜艳祥瑞的紫气笼罩在何家茅屋的上方,一群仙鹤在紫气中上下飞舞,不一会儿,一只硕壮的梅花鹿驮着一个头扎小辫、身系红肚兜的女童飞奔闯入何家,就在这时,何母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女婴。

何仙姑得道成仙

提起何琼的家乡零陵,可是一个山清水秀的风水宝地,它位于潇、湘二水汇合的地方,北望南岳衡山,南依巍巍五岭,是楚粤之门户。零陵郡西有一座云母山,山上盛产五色云母石,云母石是古代服食求仙的上药;一条清澈蜿蜒的小溪由山上奔流而下,称为云母溪,何琼家就在秀美的云母溪畔。

喝云母水长大的何琼,出落得美丽灵秀,她自小就喜欢一人在云母溪边嬉戏漫游。十四岁那年,她在云母溪畔遇见了一位白发苍苍的长胡子老翁。老翁向她询问了一些当地山水的情况,何琼都伶俐地一一作答,老翁非常高兴,从自己的背囊里取出一枚鲜灵灵的蟠桃送给何琼。何琼接过,谢了老翁,然后三下五除二地把蟠桃吃下了肚。老翁看着她吃完,满脸笑容地点点头,转身就不见了。回家后,何琼一连几天都不感饥饿,因而也就不想吃东西,精神却比以往更旺盛。一个月之后,何琼又在云母溪边遇到了那位老翁,这次老翁把她带到云母山上,教她如何采集云母以及怎样服食云母。何琼按照他的话,每天到云母山上采食云母,渐渐感觉到自己身轻如燕,往来山顶,行走如飞。此外,她还能辨识和采摘山中的各种仙草灵药,为附近的百姓治疗各种疾病,且能预测人事,因此周围的人都称她是“何仙姑”。

何琼得道成仙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越传越远,最后竟传到京城皇宫武则天耳中。

当时武则天是唐高宗的皇后,却把持着朝廷实权。武则天自小受母亲的影响信仰佛教,及至做了皇后,她又极力在宫内和全国上下推崇佛教,想以此压倒李唐王朝所尊奉的道教的势头,并利用某些佛经作为她篡位称帝的理论根据。佛教“法相宗”宣扬“二空”,就是说要把自我与万物都看成是空泛虚无的,这样才能达到宇宙万物与我合而为一的高渺境界。通俗地说,就是用心感悟,做到物我两忘,那么就能白昼飞升、腾云驾雾、长生不老了。武则天对这一点十分信服,当她听说零陵地方出了一个何仙姑,能够不食人间烟火,自由往来于山岳之巅,很感兴趣,特地派人前往探视,并赐予何仙姑一袭朝霞服。何仙姑接受了朝霞服,兴致勃勃地穿戴起来,周围的百姓闻讯从四面八方赶来观瞻,只见何仙姑身上霞光万道,光彩夺目,好像神仙下凡;乡亲们见状大惊,不由自主地齐齐跪倒在地,朝何仙姑顶礼膜拜。何仙姑心中颇感自得,然而她母亲却大感恐慌,心想:“这样的女儿,谁家还敢娶她呀!”

果然不出何母所料,何仙姑十八岁时,她母亲急急地请媒人为她择婿。虽然何仙姑出落得鲜花一样漂亮,但因本事太大,竟没有谁家敢娶。何母忧心忡忡,何仙姑自己却若无其事,整天出没于山野乡村,忙着给人采药治病,过得十分充实。

一天,何仙姑进入云母山密林深处采药,遇到两位神奇的人,他们中有一个瘸腿的老汉,手拄铁拐,身背硕大的酒葫芦,衣着褴褛,形似乞丐;另一个着一身整洁的蓝布衫,手持药锄,肩背药筐,神态甚是俊逸。这两人在何仙姑前面不远的地方,一搭一唱,口中念念有词,不一会儿,竟腾空而去,倏忽不见踪影。这两人乃是八仙中的铁拐李和蓝采和。何仙姑留意着他们的样子,念叨着偷学的口诀,居然也能够像他们一样,凌风驾云,飞越山谷。从此以后,她常常一人悄悄来到深山中修炼,身法愈来愈熟练,也飞得越来越远。她利用这种功夫时常飞到遥远的大山中,朝去暮回,带回一些奇异的山果给家人品尝,家人吃了觉得香甜可口、精神倍增,但终究不知是何种果实。

见她每日早出晚归,何母心生疑虑,盘问她到何处去干什么了,何仙姑拗不过母亲,就说每日往名山仙境与仙佛谈论佛道去了。渐渐地,何仙姑通晓佛道的消息又传开了。武则天听说后,派使者前往零陵,备妥车马,召请何仙姑前往东都洛阳论佛道。众官员与何仙姑一同跋山涉水来到洛阳城外,在等船渡洛水时,众人突然不见了何仙姑的踪影,使臣大为恐慌,连忙命人四处寻找,却没找到一点蛛丝马迹。众人吓得坐在洛河边发呆,薄暮时分,何仙姑翩然凌空而降,不急不忙地告诉使者:“我已前往禁宫见过了天后,你们可以回朝复命了”。

使臣将信将疑地回到洛阳宫中,一打听,果然何仙姑当天来拜见过武后,并和她在宫中作了半日长谈,使臣们为之惊讶不已。

武则天为了酬谢何仙姑的一番美意,特下令零陵地方官吏在零陵城南的凤凰台,建造了一座雄伟的会仙馆,作为何仙姑讲道弘法之处。何仙姑在讲道之余,常坐在馆前的石阶上,剥食一种圆形的仙果,并随手将果核四下抛去。后来,会仙馆的四周长出一株株荔枝树,这些树上结出的荔枝竟都是翠绿的青皮荔枝,人们称为“凤凰台上,荔枝挂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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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历史典故:凿壁偷光

全文共 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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凿壁偷光,是一个成语。出自西汉大文学家匡衡幼时凿穿墙壁引邻舍之烛光读书,终成一代文学家的故事。现用来形容家贫而读书刻苦的人。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凿壁偷光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凿壁偷光:照亮求知路的“小桔灯”

【出处】《西京杂记·卷二》。

【释义】西汉匡衡凿穿墙壁引邻舍之烛光读书,指勤奋学习。

凿壁偷光的【历史典故】

西汉时候,东海郡有一个大学者,叫匡衡。他读了很多书,学识非常渊博。但他的成功并不是因为他是个天才,而是因为他的执著与勤奋。

他出身于一个贫苦农民家庭,自幼就很想读书,可是因为家里穷,没钱上学。后来,他跟一个亲戚学认字,才有了看书的能力。但是当时的书价都很高,家里根本买不起,那些家中有书的富人们又不肯轻易地把书借给别人。于是,匡衡就在农忙时节,给有钱的人家打短工,不要工钱,只求人家借书给他看,那些有钱人自然是乐意之至。这样,匡衡便可以读很多书。

但是,新的问题出现了,他一天到晚在地里干活,只有中午歇晌的时候,才有工夫看书,所以一卷书常常要十天半月才能够读完。匡衡很着急,心里想:白天种庄稼,没有时间看书,我可以多利用一些晚上的时间来看书。可是匡衡家里很穷,点不起油灯,怎么办呢?

有一天晚上,匡衡躺在床上背白天读过的书。背着背着,突然看到东边的墙壁上透过来一丝亮光。他站起身,走到墙壁边一看,原来从壁缝里透过来的是邻居家的烛光。于是,匡衡想了一个办法:他拿了一把小刀,在墙壁上挖了一个小洞,在邻居家掌灯的时候,烛光从小洞中透过来,他就借着透进来的灯光,读起书来。书得来不易,烛光也得来不易,因此匡衡非常珍惜难得的读书机会,他以惊人的毅力博览群书,终于成为一名知识渊博的学者。

凿壁偷光的【成长心语】

任何外在条件都无法阻挡我们追求知识的脚步,匡衡便是最好的例证。当然不只是匡衡,历史上有成就、有作为的人,无不具有刻苦的精神,而一个人只要下定决心,不言放弃,总会获得成功。贫穷的出身,不是我们自己可以选择的,但如何继续自己的人生,选择权却在我们自己手中。贫穷使我们受到了许多的限制,但正如匡衡克服重重困难一样,我们也可以用其他的一些方式或工具,来取代我们无法获得的东西。灯泡在黑夜中可以给人以光明,同样的冰心笔下简易的“小桔灯”也一样可以照亮求知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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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历史典故之丝绸之路的故事

全文共 2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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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探险家、大外交家张骞在汉武帝初年做郎中时,匈奴中有人投降了汉朝,他们说敦煌(在今甘肃敦煌西)和天山当中有个月氏(rùzhī)国,恨匈奴,想报仇。汉武帝想跟月氏联合起来切断匈奴跟西域各国的联系。他下诏征求精明强干的人去联络月氏,张骞应征了。有个投降过来的匈奴人叫堂邑父,还有一百多个勇士都愿意跟着张骞一块儿去找月氏国。

公元前138年,汉武帝派张骞为使者,带着一百多人从陇西(治所在今甘肃临洮南)出发。陇西外面就是匈奴地界。张骞他们走了几天,终于给匈奴兵围住,做了俘虏,只好住在那边,一住就是十多年。别人都分散了,只有堂邑父跟张骞在一起。日子久了,他们说话、做事,跟匈奴人没有什么不同,匈奴人对他们的看管也放松了。

有一天,张骞和堂邑父带着干粮,趁着别人不留心时,骑上两匹快马逃了。他们要到月氏去,又不知道月氏在哪儿,只往西走。他们跑了几十天,逃出了匈奴地界,闯进了一个叫大宛(在今中亚细亚)的国家。

大宛在月氏北边,是出产快马、葡萄和苜蓿(mùsù)的地方。大宛是匈奴的邻国,懂得匈奴话,张骞和堂邑父都能说匈奴话。大宛人向国王报告,大宛王早就听到过在很远的东方有个中国,地方很富庶,吃的、穿的、住的讲究得没法说,金银财宝、绸缎布帛多得用也用不完,这会儿听到汉朝的使者到了,连忙欢迎。

张骞见了大宛王,要求国王派人送他们去月氏。大宛王就派人送张骞他们到了月氏。张骞见了月氏王,说汉朝愿意跟月氏联合起来共同去打匈奴。

可是,月氏王不想这样。原来月氏老王被匈奴杀了以后,月氏人立他的儿子为王。新王率领着全部人马和牲畜往西逃,一直到了大夏(今阿富汗北部)。月氏人打败了大夏,就建立了一个大月氏国,月氏王不想再去跟匈奴作战,只是很有礼貌地招待汉朝使者。

张骞和堂邑父在月氏住了一年多,没法叫月氏王去打匈奴,只好离开了月氏回国,经过康居(约在今巴尔喀什湖和咸海之间)和大宛,到了匈奴地界,又给匈奴逮住了。他们只好又在那边过了一年多。匈奴的太子和单于争夺王位,国内大乱。张骞同堂邑父就逃回来了。汉武帝见了十三年未见的张骞,拜他为太中大夫,封堂邑父为奉使君。

张骞还想再到西域去。他向汉武帝说:“我在大夏看见邛(qióng)山(在今四川)出产的竹杖和蜀地(今四川成都)出产的细布。大夏人说是买卖人从身毒(juāndǔ)——天竺(今印度)买来的。大夏在长安西边一万二千里。大夏人从身毒买到蜀地的东西,可见身毒离蜀地不远。我们要是从蜀地出发,走西南那条道儿,经过身毒到大夏,就不必经过匈奴了。”

汉武帝听了,打算用礼物和道义去跟这些国家联合起来对付匈奴。他再一次派张骞为使者,从蜀地出发,带着礼物去结交身毒。这次,张骞把人马分成四队,从四个地点出发,走了两千里地,有的给当地的部族打回来,有的给杀害了。往南走的一队人马绕过昆明,到了滇国(今云南南部)。滇国的国王原来是楚国人,很客气地招待使者,愿意帮助使者找道儿去身毒,但昆明人不让过,张骞只好回到长安。汉武帝认为这次在南方结交了一个从没听到过的国家,也很满意。

后来西域一带有许多国家看到匈奴被汉朝打败,就不愿意再向匈奴进贡、纳税。汉武帝趁这个机会,再派张骞去通西域。张骞说:“匈奴西边有个乌孙国(在今新疆)。皇上不妨先结交乌孙王,跟他和亲。乌孙以西的国家,像大宛、康居、大夏、月氏,就容易结交了。”

汉武帝派张骞为使者,拿着汉朝的使节,带着三百个勇士,每人两匹马,还有牛、羊一万多头,黄金、钱币、绸缎、布帛等价值几千万的礼物动身了。

到了乌孙,乌孙王出来迎接。张骞把一份很厚的礼物送给他,对他说:“要是大王能够搬到东边来,皇上愿意把那边的土地封给大王,还把公主嫁给大王做夫人,两国结为亲戚,共同对付匈奴。这对咱们两国都有好处。”

乌孙王请张骞暂时休息几天,自己召集大臣们商议商议。乌孙王和大臣们都害怕匈奴,商议了好几天,决定不下来。张骞就打发他的副手们拿着使节,带着礼物,分别去联络大宛、康居、大月氏、大夏、安息(古代波斯)、身毒、于阗(tián)(今新疆和田一带)等国家。乌孙王还派了几个翻译帮助他们。许多使者去了好些日子还没回来,乌孙王就打发张骞先回去,他借着送张骞回去,派了几十个人到长安去探看一下。

张骞带着乌孙的使者来见汉武帝。汉武帝见了他们已经很高兴了,又瞧见乌孙王送给他的几十匹高头大马,喜欢得了不得,格外优待乌孙的使者。

过了一年,张骞害病死了。又过了几年,张骞派出去的那些副手们都带着各国的使者陆续回来了。汉武帝非常高兴,他知道了西域有三十六国,他们害怕匈奴,只好把自己的奴隶和财富交给匈奴。这会儿汉朝跟这些国家交好,他们不必纳税,都很很乐意地跟汉朝结交。

乌孙王不愿意搬到东边来,汉武帝就在那边设立了两个郡,一个叫酒泉郡(今甘肃酒泉),一个叫武威郡(治所在今甘肃民勤东北)一年到头有官员和兵士守卫着,不让匈奴南侵。

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西域三十六国都知道张骞心眼好,够朋友。因此,在很长一个时期,汉朝和西域的友好关系就建立起来了。汉朝从西域那边得到了高头大马、葡萄、苜蓿、胡桃、蚕豆、石榴等几十种物产;西域各国从中国得到了丝和丝织品,学会了耕种、打井和炼铁,发展了生产。张骞走通西域的这条路促进了中外文化交流,后来人们就叫它“丝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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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历史典故:不食无主之梨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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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所谓不食无主之梨,就是不吃无人看管的梨。比喻一个人能排除外界的干扰和诱惑,恪守自己的行为和操守。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个历史典故故事吧!欢迎大家阅读!

【历史典故】

南宋末年有一个年轻人名叫许衡,因聪明勤奋而在当地颇为知名。一次,许衡独自赶路,当时正是炎热的夏天,烈日像火球一样炙烤着大地。许衡由于长时间赶路而汗流浃背,口干舌燥。走着走着,他遇到了几个商贩在一棵大树下乘凉,那帮商贩也都又热又渴,但却没有水。这时,远处走来一个人,他怀里捧着一堆梨子说:“前面有梨树,大家快去摘来解渴。”商贩们一听,赶忙收拾东西去摘梨,许衡却没动。有个商贩奇怪地问:“你为什么不去摘梨呢?”许衡问道:“梨树的主人在吗?”商贩们都说:“梨树的主人不在,但天气这么热,摘几个梨解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许衡认真地说:“梨树现在虽然没有主人看管,难道我们自己的心也没有约束吗?我心有约束,不是自己的东西,又没经主人允许,我是绝不会去偷的。”商贩们不理会许衡,纷纷去摘梨。许衡见状,只好无奈地独自走了,他忍着炎热和口渴继续赶路。而那些吃到梨的商贩们则纷纷讥笑他是个愚人,不懂得变通。许衡恪守自己的原则,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坚持刻苦学习,终于成为宋末元初著名的学者。

【成长心语】

人需要自律,需要有原则。一个没有原则的人成不了大事。人只有时时检讨自己的行为,约束自己的欲望,才能在不断完善自我的过程中获得对自己有价值的东西,不断提高。

[历史典故:不食无主之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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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中国历史经典典故二:只要功夫深,铁杵磨绣针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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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曾这样评论过大诗人李白写的诗,“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意思是说,李白要是提笔写诗,风雨都惊动了,诗写成之后,连鬼神都感动得哭泣。

那么,李白是不是天生就那么聪明?是不是他从小就懂得刻苦学习?都不是。李白小时候很贪玩,经常逃学。

有一天,李白在学的路上,看见一位老妈妈正在磨一根很粗的铁棒,李白很奇怪,不明白老妈妈磨这根铁棒干什么,于是他就走上前很有礼貌地问:“老妈妈,您磨这根铁棒干什么呀?”老妈妈头也不抬,还在一个劲地磨:“我的绣花针丢了,我要把它磨成一根针!”李白一听吓了一跳,说:“这可太不容易了!”老妈妈抬起头来:“铁棒磨成针是不容易,可是,时间长了就可以磨成针了”。

铁杵磨成针,李白想到了做学问。只要肯下功夫,再难的事也做得到。只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自己的学问就一定会有长进和建树。以后,李白再也不逃学了,他每天苦读诗书,终于成为中国诗歌史上最伟大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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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狗吃太阳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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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傈僳(Lìsù)族一个十分古老的神话。

从前有个小伙子,他找了一个媳妇,结婚不久,他们生了一个女儿。有一年,这个小伙子得了麻风病,因为麻风病是传染很厉害的病,所以他就被隔离在离村子很远很远的一个石洞里,根本就没有人到那里去。小伙子养了一只,日日夜夜陪伴着他。他在石洞里度过了一个月又一个月,生活得很清苦寂寞。

有一天,他到洞外的森林里去散步,在茂密的草丛里看见了一条大蟒蛇,这条蛇头大如斗,口大如盆,十分可怕。他偶然看见在大蟒蛇的嘴里有一颗宝石。这条大蟒因为闻到了人的气味,经常爬到洞里,但是小伙子不敢去惹它,总是离它远远的。

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和小伙子日夜相伴的狗死了。他心里非常难过,但是他舍不得埋葬它,就把它停放在洞里面。

小伙子想:一定是蟒蛇咬死了他的伙伴。因此,小伙子下定决心要制服或杀死那条该死的蟒蛇,但是要想出一条妙计,而且不能伤害自己的身体。于是他想啊想,终于他决定把尖刀埋在地上,要埋得深一点,刚刚露出一寸左右,当蟒蛇爬过时就可以把它的肚皮从头到尾划开,它就注定要死的。主意已定,于是,他就把尖刀埋在蟒蛇经常出入的地方了。结果没有多久,那蟒蛇就死了。

小伙子从蟒蛇的嘴里取出了那颗宝石,在自己的身上擦抹,然后又在狗的身上擦抹,嘿,狗还真的活了。小伙子特别地高兴,因为他经常用那颗宝石擦身,他的麻风病也好了,人长得也胖了。于是,他带着狗回到了村子里。

到家以后,媳妇都不认识他了。她说:“哎呀,很久没有相见,都不认识你了,因为你长得比以前胖多了。”小伙子说:“我住在石洞里,杀过一条大蟒蛇,从它的嘴里取出了一颗宝石,拿这颗宝石擦身,我的病就好了,人也长胖了,还救活了这条狗的命。”媳妇又向他细问宝石的事,他就说了。

过了几天,丈夫出去了,媳妇知道了宝石的秘密,她一定要看一看宝石,但是,又怕丈夫突然回来,所以只好拿着宝石到外边去观赏。也正好这天晴空万里,阳光灿烂,她到外面刚打开包着宝石的手绢包包,宝石一眨眼就不翼而飞了。

等丈夫回来,媳妇又不敢隐瞒,只好把丢宝石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丈夫。丈夫说:“这是一个无价之宝,一定是太阳神把它给收回去了。我们必须想办法把它找回来呀!”

小伙子准备了很多的竹竿,把竹竿一根一根地接起来,直到够着太阳的旁边。他准备和他的伙伴———狗,一起爬到天上去找太阳要回宝石。

在离别的时候,他再三地叮嘱媳妇:“我带狗到天上去寻找宝石,你必须每十天给竹竿浇一次水,不然它会干,也会被虫蛀掉,就会断。”吩咐完了以后,就领着他的狗,顺着竹竿一节一节地往上爬。

不知爬了多少天,狗先爬到天上。一天,小伙子爬上半空时,他的媳妇忘了给竹竿浇水了,竹竿被晒干了,又被虫蛀了,“啪啪啪”就断了。于是,小伙子从高空中掉了下来,摔了个粉身碎骨,尸体也找不回来了。

小伙子的狗住在太阳旁边,每隔一段时间,想起主人和他的宝石,就狠狠地咬太阳一口。这时候,人们在地上看到狗吃太阳,太阳只剩了一部分了,天就变黑了。地上的人怕狗把太阳吃掉了,就“唔唔唔”地叫狗不要咬(其实,这是日食)。狗听到喊声,以为是主人要给它送饭来了,就不再咬了。这样,太阳才慢慢地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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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关兰陵王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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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王高肃(约541-573),字长恭,生于北齐王室。

北齐是历史上一个奇葩的王朝,仅仅存世28年,历任6朝皇帝,其中有3位是亲兄弟。这个被后世称作“禽兽家族”的高氏皇室,不仅后宫生活淫秽不堪,而且丝毫不体恤骨肉亲情,兄弟叔侄间的血腥虐杀,手段无比野蛮和残酷。在这样黑暗的生存环境中,兰陵王高长恭如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灼灼莲花,妖艳绽放,又阖然凋落。

高家男人从高祖皇帝高欢起,一直保持着美貌的优良基因。当高欢还是个落魄的守城小卒时,在贵族小姐娄昭君眼里却是“目有精光,长头高颧,齿白如玉,有人杰表”。高欢的长子高澄,十二岁就娶了东魏皇帝的妹妹为妻,是“神情俊爽”之人。

高澄有六个儿子,老大河南王高孝瑜不但长得“容貌魁伟,精彩雄毅”,而且“谦慎宽厚,兼爱文学,读书敏速,十行俱下,覆棋不失一道”,可谓才貌双全。老二广宁王高孝珩也颇有才情,“爱赏人物,学涉经史,好缀文,有伎艺”,而且政治头脑高明,北齐的皇帝走马灯式地变换,可他却一直都位居高官,辛苦地支撑着北齐摇摇欲坠的高氏江山。老三河间王高孝琬虽说才干不如两位兄长,也是性格率真,胆识过人。

虽然祖父兄辈皆伟貌,但到兰陵王高长恭横空出世,余者便不值一提了。高长恭美到什么程度呢?《北齐书》说他“貌柔心壮,音容兼美”;《旧唐书·音乐志》中说他“才武而面美”;《隋唐嘉话》中说他是“白类美妇人”。可见兰陵王确实有着不同于一般男子的超凡脱俗的俊美容貌,这大概跟他是汉、鲜卑、胡等多重混血有关。

这样一个花样美男,上起战场却毫不含糊。传说这位王爷因为太过俊美,每次冲锋陷阵时,都会戴上一副狰狞的面具。崔令钦在《教坊记》里记载:“兰陵王长恭,性胆勇而貌妇人,自嫌不足威敌,乃刻木为假面,临阵著之。” 而在段安节《乐府杂录》里,进一步演绎“以其颜貌无威,每入阵即著面具,后乃百战百胜。”

据正史记载,公元564年,北周联合突厥共十万大军包围了北齐重镇洛阳,北齐皇帝高湛急忙诏令段韶、斛律光、兰陵王为帅,领精骑1000,解洛阳之围。段韶和斛律光都是北齐最杰出的重臣名将,功勋卓著,战绩赫赫,年轻的兰陵王能与他们一起统率三军,其军事才华自然非同小可。在军事配置上,段韶率200骑为左军,斛律光领300骑为右军,兰陵王独统500骑为中军。这一千“甲骑具装”的重装骑兵,就如“钢铁猛兽”的“古代坦克”一般,具非凡的威慑力和杀伤力。

北齐采用了诱敌后包抄的战术,冲乱北周军阵脚,使之于慌乱之中“投坠溪谷而死者甚众”。然后兰陵王趁机率500精骑杀入重重敌阵,以锐不可当之势,直奔洛阳城下。当时北齐军服尚红,北周军服尚黑。试想一下,500红袍金甲的铁骑,如一股红色的怒潮,在“四合如黑云”的北周军重阵里席卷而过,那阵势是怎样的震撼。洛阳城墙上的守兵开始还在发楞,直到“长恭免胄示之面,乃下弩手救之,于是大捷。武士共歌谣之,为《兰陵王入阵曲》是也。”又有史书记载:周军“丢弃营寨,自邙山至谷水,三十里中,军资器械,弥满川泽。”正是这次“邙山大捷”使兰陵王一战成名,由并州刺史晋升为尚书令,从此登上北齐的政治舞台。

这样又貌美又战神的兰陵王,还有着无比的低调、谦逊和宽厚。《北齐书》中说他“为将躬勤细事,每得甘美,虽一瓜数果,必与将士共之”。邙山大捷后,武成帝赏其功,为他买来美妾20人,他却不过“唯受其一”,照旧专情于王妃郑氏。《北齐书》还记载了这样一个细节,说他某次上朝时,“仆从尽散,唯有一人,长恭独还”。事后,兰陵王不以为意,“无所谴罚”。可见他平时对待下人是非常宽和的。即使是对自己的“政敌”,他也能够做到宽厚以待。当初长恭在瀛州时,行参军阳士深上表告发他贪赃枉法,长恭因此被免官。等到高长恭东山再起,引兵进攻定阳时,阳士深刚好在高长恭营中听命,因此非常害怕高长恭会借机报复杀害自己。为此,高长恭安慰他说:“吾本无此意。”可阳士深心中仍不踏实,非要央求惩罚。高长恭只好找了一个小过失,打了阳士深二十板子,好让他安下心来。在北齐那样动辄杀人砍头的疯狂时代,兰陵王宽厚仁和的风范尤其显得难能可贵。

纵然如此风华绝代,如此军功显赫,如此仁厚低调,仍然改变不了兰陵的悲剧式宿命,只因他出生在北齐这个疯狂得近乎变态的帝王家族,他虽没有争王之心,却终因太过出色而逃不脱猜忌。

其实他已经够低调谨慎的了,甚至在出任司州牧、青瀛二州刺史等地方官时“颇受财货”,这心思被一个叫相愿的下属看穿:“岂不由芒山大捷,恐以威武见忌,欲自秽乎?”长恭曰:“然。”相愿曰:“朝廷若忌王,于此犯便当行罚,求福反以速祸。”长恭泣下,前膝请以安身术。相愿给他出主意,要他装病在家,“勿预事”。从此,长恭故意“有疾不疗”,以求借此避祸。可惜北齐能征善战的将领已经被皇帝渐次杀光,能依靠的也只有他了,因此“未能退”。一次,江淮寇扰,兵事告急,他害怕再次拜将,竟埋怨自己:“我去年面肿,今何不发。”一代王将竟畏缩至此,可悲可怜之甚。

就算如此战战兢兢委屈求全,终难改变悲剧的命运。早在邙山大捷时,后主高纬曾故作关切地问道:“入阵太深,失利悔无所及。”兰陵王一听,深受感动,说:“家事亲切,不觉遂然。”这句表忠心的话却触到了高纬的忌讳。高纬开始猜忌兰陵王想把“国事”变成“家事”,取而代之。573年五月的一天,高纬派使者看望皇兄,送来的礼物是一杯毒酒。兰陵王悲愤至极,对王妃郑氏说道:“我忠以事上,何辜于天,而遭鸩也!”郑妃劝他:“何不求见天颜?”兰陵王心里却很明白,向皇帝讨个说法根本没用。他想起一年前,和自己一起出生入死的重臣老将斛律光,无缘由地被后主引诱入宫,被人用弓弦残忍地勒死。如果他贸然入宫,还不知是怎么一个死法。横竖都是死,还不如选择有尊严地死去。这样卑鄙残酷的君王,他不想见,也没必要见。万念俱灰的兰陵王,扔下一句“天颜何由可见”,遂将鸩酒一饮而尽,决然离开了这个悲情人世。时年仅3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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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马齿苋异名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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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齿苋”系草本植物,各地都有野生。味酸,性寒。入胃、大肠经。清热利湿,凉血解毒。主治细菌性痢疾,急性胃肠炎等。说起其异名叫“长命菜”、“长寿菜”,那恐怕就陌生了。其实,这些异名的由来流传着既凄惨,又生动的故事。

相传古代,一年的夏秋之际,北方农村,久旱无雨,赤日炎炎,灾情严重,田间禾苗都枯焦而死。且疫痢流行,饥病交加,老、弱、病、残者相继死去。皇上、地方官吏,对农村的灾荒、人民的疾苦,视若无睹,漠不关心,百姓的生死存亡,只有听天由命。少数壮年力强者,勉强支撑,外出寻觅树皮野草充饥。说也奇怪,他们惊喜地发现,田埂路边有一种野草还茂盛地长着。观其全草,光滑无毛,肉质肥厚,心想:这草一定可以充饥,于是把它连根拔出,采集了一大堆,带回家给全家充饥。吃完后,再去寻觅。吃了几天后,居然大家觉得精神顿起。特别怪的是,所患的“拉肚子病”,也逐渐好了。这个好消息不胫而走,于是村里的人们都去田野寻觅。之后,村民就尊称该草叫“长命菜”、“长命苋”,也有的称它“长寿菜”,“马齿苋”的异名,一一被记载在《本草纲目》、《中国药植志》、《中国药植图鉴》等典籍中。近代编写的大型巨著《中药大辞典》也记载了“马齿苋”的异名。

将“马齿苋”连根拔出后置于烈日下曝晒,多日后仍久盛不衰,再经入地载种,仍能存活。夏秋季节花开成熟,民间大量采集,洗净,欲其贮存,四季常食,则必须将“马齿苋”全草放锅内,经沸水烫过,然后日光下曝晒多日,才能晒得干燥,贮存备用。可见,“马齿苋”的生命力,确实坚强无比,真不愧为“长命菜”、“长命苋”、“长寿草”的美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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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历史典故:衣带里的密诏

全文共 1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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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迎汉献帝到许都的那年,徐州牧刘备,受到袁术、吕布的夹攻,失败了,来投奔曹操。

刘备是河北涿郡(今河北涿县)人,原来是西汉皇室的后代。他从小死了父亲,家境很贫苦,跟他母亲一起靠贩鞋织席过日子。后来,靠同族人的帮助,才拜老师读了一点书。可是他不大爱读书,却喜欢结交豪杰。有两个贩马的大商人经过涿郡,见了刘备,很器重他,就出钱帮助他招兵买马。

当时,有两个壮士到涿郡应募,一个名叫关羽,一个名叫张飞。刘备见关羽、张飞两人武艺高强,又跟他志同道合,就待他们特别亲切。日子一久,三个人的感情真比亲兄弟还密切。因此,民间传说他们三个人曾经结拜为把兄弟。

刘备投奔曹操以后,曹操和刘备一起去攻打吕布,消灭了吕布的割据势力。回到许都,曹操请汉献帝封刘备为左将军,并且非常尊重刘备,进进出出,都要刘备陪他在一起。

刘备见曹操这样尊重他,心里反倒不安,因为他有自己的雄心大志,生怕遭到曹操的猜疑。

曹操表面上看重刘备,暗地里也在防备他。他派人去看看刘备在家里干什么,只见刘备在自己园子里种菜浇水,没有什么可疑,也就渐渐放心了。

这时候,朝廷里出了一件事。因为曹操的权大了,汉献帝嫌他太专横,要外戚董承设法除掉曹操。他写了一道密诏缝在衣带里,又把这条衣带送给董承。

董承接到衣带中的密诏,就秘密约了他的几个亲信,商量怎样除掉曹操。他们觉得自己力量不够,认为刘备是皇室的后代,一定会帮助他们,就秘密找刘备商量,叫刘备去一起干。刘备同意了。

没多久,曹操邀请刘备去喝酒。两个人一面喝酒,一面有说有笑,谈得很融洽。他们谈着谈着,很自然地谈到天下大事上来了。

曹操拿起酒杯,说:“您看现在那么多人在争夺天下,有几个算得上英雄呢?”

刘备谦虚地说:“我说不上来。”

曹操面露笑容,从容地对刘备说:“依我看,当代的天下英雄,只有将军和我曹操两个人。像袁绍这号人,算不上什么。”

刘备为了跟董承同谋的事,心里正在七上八下,听到曹操这句话,大吃一惊,身子打了一个寒战,连手里的筷子也掉了下来。

就在这节骨眼上,天边闪过一道电光,接着就豁喇喇响起一声响雷。刘备一面低下身子拾筷子,一面说:“这个响雷可厉害,把人吓成这个样子。”

就这样,他总算把惊慌的神情掩饰过去,没让曹操看出破绽。

喝完酒出来,刘备再三捉摸曹操的话,觉得曹操把他看作唯一的敌手,将来不会轻易放过他。打这以后,他一面和董承他们联络,共同设法除掉曹操;一面找机会离开许都。

凑巧袁绍派他儿子到青州去接应袁术,要通过徐州。曹操认为刘备熟悉那一带的情况,就派他去截击袁术。

刘备巴不得趁早离开,一接到曹操命令,就飞快地和关羽、张飞带着人马走了。

曹操的谋士郭嘉等听到曹操放走刘备,赶快去找曹操,说:“刘备有野心,不能放他走呀!”

经郭嘉一提醒,曹操也有些懊悔了,马上派人去追,刘备已经走远了。

刘备打败了袁术,夺取了徐州,决定不回许都去了。徐州本来是刘备做过州牧的地方,附近的郡县都响应他,背叛了曹操。

曹操一听到刘备背叛他,气得要命。到了第二年春天,有人向曹操告发了董承和刘备在许都合谋反对曹操的事。曹操把董承和他的三个心腹都杀了,并且决心亲自发兵征讨刘备。

那时候,袁绍已经兼并了幽州(在今河北北部,辽宁大部分)拥有几十万人马,扬言要进攻许都。

曹操部下的将领劝阻他说:“现在跟您争天下的主要是袁绍。听说袁绍正想打过来,您却往东打刘备。万一袁绍从北面打过来,我们怎么办?”

曹操说:刘备是个有能耐的人。现在不趁早消灭,将来后患无穷。”

郭嘉也说:“刘备刚起来叛变,归附他的人不多,立刻打过去,一定能把他打败。袁绍的性子犹豫多疑,即使要来进攻,也没有那么快。”

曹操就决定把一部分精兵守住官渡(在今河南中牟东北),防备袁绍进攻。他亲自带领大军进攻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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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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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此地无银三百两比喻想要隐瞒掩盖某些事,但反而暴露。此话来源于一个故事。以下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历史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拼音】此地无银三百两 cǐ dì wú yín sān bǎi liǎng

【释义】比喻想要隐瞒、掩盖真相;因手法拙劣;反而彻底暴露。

【出处】 民间故事:有人把银子埋藏地下,并在地面留字写道:“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偷走了银子,也留字写道:“隔壁王二不曾偷”。

【用法】复句式;作主语、分句;比喻打出的幌子正好暴露出来

【近义词】欲盖弥彰、不打自招

【历史典故

从前有个人叫张三,喜欢自作聪明。他积攒了三百两银子,心里很高兴,但是他也很苦恼,怕这么多钱被别人偷走,不知道存放在哪里才安全。带在身上吧,很不方便,容易让小偷察觉;放在抽屉里吧,觉得不妥当,也容易被小偷偷去,反正放在哪里都不方便。他捧着银子,冥思苦想了半天,想来想去,最后终于想出了自认为最好的方法。

张三趁黑夜,在自家房后,墙角下挖了一个坑,悄悄把银子埋在里面。埋好后,他还是不放心,害怕别人怀疑这里埋了银子。他又想了想,终于又想出 了一个办法。他回屋,在一张白纸上写上“此地无银三百两”七个大字。然后,出去贴在坑边的墙上。他感到这样是很安全的了,便回屋睡觉了。

张三一整天心神不定的样子,早已经被邻居王二注意到了,晚上又听到 屋外有挖坑的声音,感到十分奇怪。就在张三回屋睡觉时,王二去了屋后,借月光,看到墙角上贴着纸条,写着"此地无银三百两"七个大字。王二一切都明白了。他轻手轻脚把银子挖出来后,再把坑填好。 王二回到自己的家里,见到眼前的白花花的银子高兴极了,但又害怕了起来。他一想,如果明天张三发现银子丢了,怀疑是我怎么办?

于是,他也 灵机一动,自作聪明地拿起笔,在纸上写到“隔壁王二不曾偷”七个大字,也贴在坑边的墙角上。

〔注〕:后来人们根据这个民间故事,把这句话“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不曾偷”当作一个成语,用来比喻自作聪明,想要隐瞒,掩饰所干的事情,结果反而更加暴露明显了。这句成语,被简化为“此地无银”了。 “此地无银三百两”,本来的意思就是这个地方没有三百两银子。后来人们用这个成语比喻由于做事愚蠢,想隐瞒的事情反而被彻底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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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戚继光巧树军威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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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隆庆二年,着名的抗倭英雄威继光被调往蓟州担任总兵,负责守卫大明的边境。

被委以重任的戚继光怀着兴奋又喜悦的心情到蓟州走马上任。可是,到了蓟州,戚继光就傻了眼,朝廷派他来这里带兵,可是这里的兵哪是兵呀,完全是一群乌合之众,不但不会拉弓射箭,骑马格斗,就连简单的操练.,也提不起一点精神来。把这样的兵,拉到战场上,真刀真枪地对敌作战,那还不等着吃败仗吗?

看着这群散兵游勇,戚继光又气又急,茶饭不思。身边的谋士看不过眼,给戚继光出主意说:“将军何不拿出您抗倭时的气魄,来个杀一儆百,震慑一下他们!”

听了谋士的话,戚继光却摇头叹息说:“那样做,是会起到一点效果,可是恐怕也要把不少兵士吓得当了逃兵啊!”

经过反复思考,一个可以整顿军威的好方法在戚继光的头脑中闪现了出来。

那天早上,大雨滂沱,雨水溅起泥水,天地混沌一片。这种天气,人们巴不得能待在屋里,可是一大清早,戚继光就传令下去,无论是他带来的戚家军,还是原来蓟州的兵员,都到练兵场集合。

接到命令,所有的兵将都集合到练兵场上,在暴雨的袭击下,蓟州的兵员缩着头,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可是跟随戚继光的戚家军却在雨中有板有眼地操练起来。雨下了一天,戚家军就在雨中站了一天,练了一天。

看着脸上淌着雨水,身上裹着湿衣的成家军在雨中操练一天,还依然是一副精神抖擞的样子,蓟州的兵员们都从心底里对戚家军产生了一股敬意,这才叫兵啊!他们虽然没有说出来,可从他们一个个饱含崇敬的眼神中绝对可以看出,他们被戚家军的军威震撼住了。

从那天起,蓟州的兵员们也都学戚家军的样子,听从戚继光的指挥,认真操练,不久就练成了另一支英勇善战的戚家军。

戚继光面对散漫的蓟州军,没有采取强硬的治军措施,而是巧用戚家军给蓟州军立了榜样,既没有让蓟州军失了军心,又在全军树立起了军威,看来这位大英雄,勇猛之外,也不缺乏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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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营疆》海盐中药热敷包历史典故

全文共 1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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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鹊(前407年—前310年),战国时著名医学家。姓秦,名缓,字越人,号卢医,世人尊称他为扁鹊,善用“针石”、“服汤”、“熨”等治病。由于医术高超,时人借用黄帝时神医“扁鹊”的名号来称呼他。

公元前361年,扁鹊到了赵国的都城邯郸。当地百姓很重视妇女,所以他便做带下医(妇科医生)。扁鹊深悉带下之症给妇女带来的痛苦,巧施妙手为妇女治疗病痛。但礼法和民俗限制,只能对患病妇女采取针石汤药治疗,对因寒症带来的脘腹冷痛,经寒不调,宫冷不孕,风湿疼痛等带下症,不便施以熨法治疗。由于时代条件和民俗风情所限,扁鹊一时陷入困惑。

公元前357年,扁鹊到达齐国的都城临淄(今山东临淄县)。至齐后,扁鹊既震撼于齐国的富饶与强大,又深感百姓疾病缠身之苦。齐国临海,空气湿重,寒气入体,百姓多风湿之症。缓解风湿病痛的简便方法是持续热敷,扁鹊一直在寻找一种有效的熨法,但一时不得其法。

齐国富强的一个原因得益于发达的海盐业,是天下海盐的最大集散地,临淄更是齐国海盐集散的中心。一日,扁鹊游览临淄繁华的坊市,忽见一家海盐商铺的伙计正在用锅炒盐,非常奇怪,走过去询问原因。伙计回答说:“湿气入盐,当热炒,利储存,减水气,示诚于民。”热盐装入麻袋,热气持久不散。扁鹊如醍醐灌顶,欣喜若狂,大呼:“熨法得矣!”

扁鹊终于找到了后世被命名为海盐热敷的熨法,通过改良,在海盐中加入治疗风湿病痛的药物,共同炒热,以麻布袋裹之,置之患处,实现了病灶部位的持续热敷。齐国之民亦因此得益。同时,海盐热敷法的出现,困扰扁鹊多时的妇女带下之症治疗存在的困难也迎刃而解。

田齐桓公(田午)召扁鹊入宫问疾,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扁鹊见蔡桓公。桓公讳疾忌医,不肯承认自己疾病在身,三十五天后,病入骨髓,“桓公体痛,使人索扁鹊,已逃秦矣,桓侯遂死”。

扁鹊逃离临淄后,于公元前354年到了魏国的都城—大梁(今河南开封市)。公元前350年,到达秦国的都城咸阳,以后又回大梁。大约于公元前317年,又到达周都洛阳( 河南洛阳),听说当地的人民很敬重老人,因此,为“耳目痹医” (耳聋眼花四肢痹痛),用海盐热敷法疏通经脉,解决了诸多老年病症。

公元前310年,扁鹊再度来到咸阳,因咸阳的百姓很爱小儿,所以他就做了“小儿医”,用高超的医术,结合海盐热敷法治疗小儿风寒、消化不良、腹泻腹痛等症,受到咸阳百姓的爱戴。

同年,秦武王即位。秦武王生而有神力,勇武好战,喜好跟人比角力。秦武王与武士们比赛,伤了腰部、疼痛难忍,吃了太医李醯的药,也不见好转,并且更加严重。有人将神医扁鹊已来到秦国的事告诉了武王,武王传令扁鹊入宫。扁鹊很快治好了武王的伤痛。武王大喜,想封扁鹊为太医令。李醯知道后,担心扁鹊日后超过他,派了两个刺客,想刺杀扁鹊,却被扁鹊的弟子发觉,暂时躲过一劫。扁鹊只得离开秦国,他们沿着骊山北面的小路走,李醯派杀手扮成猎户,半路上劫杀了扁鹊。

扁鹊及其弟子不辞艰辛,行程四千余里,周游列国,济世救人。他“随俗为变”,到邯郸时,闻知当地人尊重妇女,就做治妇女病的医生;到洛阳时,闻知周人敬爱老人,就做专治耳聋眼花四肢痹痛的医生;到了咸阳,闻知秦人喜爱孩子,就做治小孩疾病的医生。他随着各地的习俗来变化自己的医治范围,成为医、药、技非常全面的“全科医生”,受到后世医者的无比尊重。

“熨” 是中医外治法之一,即用布包裹炒热的药物,借助药性及温暖作用,直接作用于患处或有关部位,使气血通畅,以达到治病或缓解病痛的作用,通俗地讲就是现代医学上的热敷。

又方:治阴证伤寒,腹痛吐利,唇青面黑,身背强,四肢冷,脉沉细,咽喉不利。

上用沧盐一斤,炒焦大热,布绢二重作囊,包裹盛之。熨阴脐间,亦同葱熨法。

【摘录】明·方贤著《奇效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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