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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书籍经典13篇 优秀作文大全图片热门20篇

曹操是非常有谋略的一个人,下面小编要为大家介绍历史典故书籍经典13篇 优秀作文大全图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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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头如新历史典故精选_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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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汉代)邹阳《狱中上书自明》。

【释义】白头:头发白了,代指老年;新:新交。互相认识的时间虽久,却跟刚认识一样。形容交朋友彼此不了解。

历史典故

邹阳是西汉时期的齐国人,他听说梁孝王礼贤下士,就到梁国来游学,并上书给梁孝王,纵谈天下大事,以展示自己的才华。羊胜和公孙诡都是邹阳的朋友,他们也都是有才之人,但是羊胜嫉妒邹阳的才华,几次在梁孝王面前说他的坏话,终于有一天,梁孝王信以为真,下令将邹阳关进监牢,准备处死。

邹阳十分激愤,他不甘心就这样被人陷害,于是,在狱中给梁孝王写了一封信,信中列举事实说明:待人真诚就不会被人怀疑,纯粹是一句空话。他写道:“荆轲冒死为燕太子丹去行刺秦始皇,为燕国报仇,可是太子丹还一度怀疑他胆小畏惧,不敢立即出发;卞和将宝玉献给楚王,可是楚王硬说他犯了欺君之罪,下令砍掉他的双脚;李斯尽力辅助秦始皇执政,使秦国富强,结果被秦二世处死。俗话说:‘有白头如新,倾盖如故。’意思是:双方互不了解,即使交往一辈子,头发都白了,也还是像刚认识一样;真正相互了解,即使是初交,也会像老朋友一样。相知与否,不在于相处时间的长短。”

梁孝王读了邹阳的信后,很受感动,立即把他释放,并奉为上宾。

【成长心语】

友情是一种不能完全用理智去对待的情感。两个人之间的友谊,与地位无关,与年龄无关,与时间亦无关。有些人,你即使与他相处一生,他也无法了解你内心深处的想法;但有些人,你们即使只是初相遇,他也已经可以看出你心底最深处的渴望。朋友也是要讲究缘分的!朋友是人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你不仅要知道财富为何物,还要善于创造财富,善于从茫茫人海中找到那个知你心的朋友,并及时将那些永远无法沟通的人从朋友行列中驱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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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周朝的.历史典故故事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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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武王姬发灭商建周后,将东方的土地分封给有功之臣和周王室的子孙,又向各边远地区派出大批使者,以宣扬自己的文治武功,希望他们都归顺于周室。

于是,许多远方的小国和部族便派使者送来贡物,以示臣服。其中有一个部落送来一只叫做獒的狗。这只狗身上的毛呈黄褐色,身体较大,尾巴较长,四肢比较短,性格凶猛,善于搏斗。同时,它又很有灵性,在武王面前匍匐在地,好像是在行跪拜之礼一样。武王对此很是喜欢,便重赏了前来进献獒的使者,然后就高兴地逗起獒来。

召公知道这件事后,作了一篇名叫《旅獒》的奏章,呈给周武王。奏章的大意是:如果沉湎于侮辱和捉弄别人,就会使自己丧失崇高的德行;如果沉湎于所喜爱的事物,就会使自己丧失积极进取的志向。周王朝的建立很不容易,不能让它立刻灭亡啊!读了这篇奏章,周武王觉得召公的话很有道理,颇受感动,想起了从前纣王荒淫无度,导致商朝灭亡的惨痛教训,就下令将贡物分别赏赐给各位功臣和各国的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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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舌战群儒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4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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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战群儒出自明代罗贯中所著章回小说《三国演义》。下面是小编分享的舌战群儒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曹操拥兵百万南下,意在一举消灭刘表、刘备、孙权等割据势力,统一全国。荆州刘表新亡,其继承人幼子刘琮望风而降,暂依刘表的刘备在诸葛亮的辅佐下,虽然用计火烧博望、火烧新野,小胜了两阵,但最终还是因兵微将寡难以抵敌,不得已弃新野,走樊城,后来到江夏与刘琦(刘表长子)会合。

曹操大兵压境、虎视眈眈,在这危急关头,诸葛亮自请出使东吴,意在促成孙刘联盟,共同抵抗曹操。这样,就发生了《三国演义》中著名的“诸葛亮舌战群儒”的精彩的外交场面。一次成功的外交活动,使联吴抗曹的统一战线得以形成。

“诸葛亮舌战群儒”是口才、学识的较量,也更是敏捷的思维和胆识的较量,这一段对话非常精彩,经常被后人津津乐道。可以说是“三寸不烂之舌,强于百万之师”的有力佐证!

“诸葛亮舌战群儒”,其实是诸葛亮说服孙权抗击曹操的一个序曲。当时在东吴的阵营中,对于曹操的百万雄兵压境,文臣武将有两派主张,即投降派和主战派。投降派的代表人物就是张昭、顾雍、虞翻、步骘、薛综等,要说服吴侯孙权,不说服这些整天在孙权耳边散布曹操威胁论、散布曹兵不可战胜论,并吵嚷着要投降的一班文臣谋士是不行的。但要说服这些满腹经纶的人物,也决非是一件易事!且看诸葛亮是怎样一步步取得论辩的胜利的!

第一个上来发难的是东吴谋士中的一号人物张昭,这个人是孙策手下的老臣,当是孙策临死时,嘱咐孙权“内事不决问张昭,外事不决问周瑜。”可见这个人物在东吴的地位!

张昭的发难尖刻而锋芒毕露,简直就是一个下马威!虽然他的言辞带有羞辱和人身攻击的特点,但仍不失儒生的礼仪和客套,他采取诱敌深入的策略,一步步逼迫孔明承认自己无能,最终达到羞辱孔明、杀一杀孔明傲气的目的。他和孔明斗了三个回合,但最后不得不甘拜下风,弄了个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被孔明含沙射影地讽刺了一通,只能暗暗地喊肚子疼。

第一个回合:张昭先以言挑之曰:“昭乃江东微末之士,久闻先生高卧隆中,自比管;乐。此语果有之乎?”孔明曰:“此亮平生小可之比也。”

张昭先投石问路,听说阁下经常自比管仲乐毅,是这样吗?张昭的试探之语,如果换了别人来回答,大概会说,不敢当!哪里哪里!那都是别人瞎说的,我怎敢自比管仲乐毅啊?但诸葛亮毫不客套、毫不退避,沉着应答,将话锋接了个正着,是啊,这只是我的小可之比。看来诸葛亮的口气很大,底气也十足!

张昭暗自高兴,这正是他需要的回答。心想,果然不出所料,孔明这小子还是年轻啊,看来这个小子一下子就进套了、中计了,于是他步步紧逼,开始了第二个回合的发难。

昭曰:“近闻刘豫州三顾先生于草庐之中,幸得先生,以为如鱼得水,思欲席卷荆襄。今一旦以属曹操,未审是何主见?”

答曰:“吾观取汉上之地,易如反掌。我主刘豫州躬行仁义,不忍夺同宗之基业,故力辞之。刘琮孺子,听信佞言,暗自投降,致使曹操得以猖獗。今我主屯兵江夏,别有良图,非等闲可知也。”

这一次,张昭说到了当前的政局,想以当前刘备失败的事实逼迫孔明承认自己无能。不是吗?刘备得了你孔明,说他如鱼得水,准备大展宏图于天下,但却连自己驻扎的荆州也守不住,如今已被曹操夺去了,不知你们高层是怎么策划和决策的?

但孔明仍然底气十足,十分沉稳,是的,我们暂时处于不利形势,但那些失利都是客观原因造成的,如果要胜利那还不是易如反掌吗?至于我们暂时屯兵江夏,那是为了别有良图,至于下一步采取什么策略,这是军事机密,不是等闲之辈可以知道的。恕我无可奉告!

两个回合下来,张昭越发得手,他暗自得意,心想孔明你小子还是年幼无知,你已不知不觉已经进了我的圈套。既然你已经承认自己曾经自比过管乐二人,那我就将管乐二人的在历史上建立的丰功伟绩和你目前的狼狈状况作一番比较,我看你接下来怎么答复,看你不出洋相才怪呢?!

昭曰:“若此,是先生言行相违也。先生自比管、乐,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国天下;乐毅扶持微弱之燕,下齐七十余城:此二人者,真济世之才也。先生在草庐之中,但笑傲风月,抱膝危坐。今既从事刘豫州,当为生灵兴利除害,剿灭乱贼。且刘豫州未得先生之前,尚且纵横寰宇,割据城池;今得先生,人皆仰望。虽三尺童蒙,亦谓彪虎生翼,将见汉室复兴,曹氏即灭矣。朝廷旧臣,山林隐士,无不拭目而待:以为拂高天之云翳,仰日月之光辉,拯民于水火之中,措天下于衽席之上,在此时也。何先生自归豫州,曹兵一出,弃甲抛戈,望风而窜;上不能报刘表以安庶民,下不能辅孤子而据疆土;乃弃新野,走樊城,败当阳,奔夏口,无容身之地:是豫州既得先生之后,反不如其初也。管仲、乐毅,果如是乎?愚直之言,幸勿见怪!”

言辞如此尖刻,观点如此咄咄逼人,羞辱和人身攻击并用,如疾风骤雨一般向孔明袭来!

且看孔明如何应答。

孔明听罢,哑然而笑曰:“鹏飞万里,其志岂群鸟能识哉?譬如人染沉疴,当先用糜粥以饮之,和药以服之;待其腑脏调和,形体渐安,然后用肉食以补之,猛药以治之:则病根尽去,人得全生也。若不待气脉和缓,便投以猛药厚味,欲求安保,诚为难矣。吾主刘豫州,向日军败于汝南,寄迹刘表,兵不满千,将止关、张、赵云而已:此正如病势尪赢已极之时也,新野山僻小县,人民稀少,粮食鲜薄,豫州不过暂借以容身,岂真将坐守于此耶?夫以甲兵不完,城郭不固,军不经练,粮不继日,然而博望烧屯,白河用水,使夏侯惇,曹仁辈心惊胆裂:窃谓管仲、乐毅之用兵,未必过此。至于刘琮降操,豫州实出不知;且又不忍乘乱夺同宗之基业,此真大仁大义也。当阳之败,豫州见有数十万赴义之民,扶老携幼相随,不忍弃之,日行十里,不思进取江陵,甘与同败,此亦大仁大义也。寡不敌众,胜负乃其常事。昔高皇数败于项羽,而垓下一战成功,此非韩信之良谋乎?夫信久事高皇,未尝累胜。盖国家大计,社稷安危,是有主谋。非比夸辩之徒,虚誉欺人:坐议立谈,无人可及;临机应变,百无一能。诚为天下笑耳!”这一篇言语,说得张昭并无一言回答。

这时候,孔明还是不躁不怒,不温不火,沉着冷静,谈笑自若。孔明淡淡地一笑,先是打了一个比喻,表明自己的心胸和平生抱负,把话题轻轻荡开,使僵持的充满火药味的气氛有所缓和,也为自己换回了很大的面子:大鹏鸟展翅翱翔万里,它的志向岂是那些小鸟们能知道的?

然后,孔明用比喻论证自己的观点,证实了自己的非凡的谋略和军事才能,证明自己与管乐二人比较,有过之而无不及。随后又用事例论证,指出刘备集团暂时失利的原因,和预期取胜的希望;最后孔明反客为主,反戈一击,含沙射影地指责像张昭之流只是夸辩之徒,虚誉欺人之辈,虽然坐议立谈,无人可及;但是临机应变,百无一能。

三个回合下来,张昭被弄了个无言以对,自取其辱。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斗败了张昭,孔明已经取得了一大半的胜利,接下来,谁会出来发难呢?这个人就是虞翻。他说:“今曹公兵屯百万,将列千员,龙骧虎视,平吞江夏,公以为何如?”孔明说:“曹兵乃蚁聚乌合之众,虽百万不足惧也。”虞翻接着说,你们累战累败,还说什么不惧,这不是吹牛,说大话吗?!

其实,孔明已经看出了他是持“曹兵威胁论”的一个谋士,于是他抓住这一特点,一针见血,直指他的痛处,指出他的指导思想上的空虚和谬误:“刘豫州以数千仁义之师,安能敌百万残暴之众?退守夏口,所以待时也。今江东兵精粮足,且有长江之险,犹欲使其主屈膝降贼,不顾天下耻笑。由此论之,刘豫州真不惧操贼者矣!”虞翻不能对。

是的,我们在抵抗曹兵中曾经失败过,但我们几千人的微弱兵力都不怕曹操的虎狼之师,你们江东兵精粮足,还有长江的天险在屏障,但却人人怕得要死,个个都在唆使主子屈膝投降,你们这样胆小如鼠,还有什么脸面在世间为人?!虞翻当然无话可对。

第三个上来发难的是步骘,他直接讥讽孔明是苏秦张仪之流,是一个只会舌辨的谋士。孔明没有辩驳,接住话锋,说,就是苏秦张仪,还有匡扶人国之谋,也不像你们这些怕死鬼只知道投降,你们有什么资格嘲笑苏秦张仪之流?!把这个步骘说的无言以对,满面羞惭!

第四个发难的是薛综。其实这个薛综持的是“王朝兴衰论”,指出汉室的灭亡、曹操的兴盛是不可阻挡的历史规律。所以东吴不可逆历史潮流而行事。言下之意,那就是只有投降才是上策!

平心而论,这一观点是有道理的。孔明是何等聪明之人,他怎会不知道这个王朝兴衰的道理?他在隆重对策时不就分析了曹操的实力了吗?——“此诚不可与争锋”,但这时候孔明是不能就范的!于是孔明抛出了王朝正统观点论,不仅仅是反唇相讥,我看几乎是诅咒和辱骂:“薛敬文安得出此无父无君之言乎!夫人生天地间,以忠孝为立身之本。公既为汉臣,则见有不臣之人,当誓共戮之:臣之道也。今曹操祖宗叨食汉禄,不思报效,反怀篡逆之心,天下之所共愤;公乃以天数归之,真无父无君之人也!不足与语!请勿复言!”薛综满面羞惭,不能对答。这一骂,骂的有理有据,骂得痛快淋漓!而且又极符合当时的儒家正统学说,当然薛综无言以对,只有白白地挨骂了!

第五个上来发难的是陆绩。他的观点是“等级门第论”。他说什么曹操是相国曹参之后,而刘备乃是织席贩履之夫,怎能与曹操相抗衡?

看来这个陆绩是想用等级观念来羞辱刘备、诸葛亮。诸葛亮轻而易举就将它的观点驳倒了,并以事实论证,指出这是狗眼看人低的小儿之语:“曹操既为曹相国之后,则世为汉臣矣;今乃专权肆横,欺凌君父,是不惟无君,亦且蔑祖,不惟汉室之乱臣,亦曹氏之贼子也。刘豫州堂堂帝胄,当今皇帝,按谱赐爵,何云无可稽考?且高祖起身亭长,而终有天下;织席贩屦,又何足为辱乎?公小儿之见,不足与高士共语!”

第六个上来发难的是严畯,他批驳孔明强词夺理,谈得不是正论,并质问孔明平时治何经典。看来是想用“学院派”来标榜自己,并批评孔明没有什么学识。第七个上来发难的是程德枢,他批评孔明好为大言,爱吹牛,大概并没有多少真才实学。这两个看来都是“学院派”的,都是想用经典和学问来压倒孔明。

没想到孔明的一番话,用雄辩的不可反驳的语言反击了那些只有书本知识,没有实践经验的“世之腐儒”、“小人之儒”,说他们只知道“寻章摘句,唯务雕虫,专工翰墨、好后穷经,笔下虽有千言,胸中实无一策”。说的这两位学院派的人物无言以对!

欣赏完了诸葛亮舌战群儒,再说说诸葛亮出使江东的真正意图。虽然孔明口口声声说什么刘皇叔是汉室之胄,领导的军队是匡扶汉室的正义和仁义之师,而且面对曹操的百万雄师是如何如何的不畏强敌,是如何如何的勇敢,是多么的视死如归,但冷静观之,这只是外交上的辞令,是言不由衷的蛊惑人心之语,因为他内心里却打着另外一个如意算盘。那是什么呢?

诸葛亮自有他自己的不可告人的秘密。作为刘备的军师,他自然要为刘备集团着想,要抓住有利战机,在曹操与孙权的南北军的战争中渔利!因为他也知道自己的军队和兵力只有几千人,将领也只有关、张、赵等人,而关羽的一万人,也是他借人家刘琦的。其实,所以诸葛亮的阴谋目的在于:“亮借一帆风,直至江东,凭三寸不烂之舌,说南北两军互相吞并。若南军胜,共诛曹操以取荆州之地;若北军胜,则我乘势以取江南可也。”

也就是说,诸葛亮的用心是险恶的!他其实是想说服孙权,想让他与曹操大战一场,自己则坐山观虎斗,然后于中取事,坐收渔翁之利!这就是诸葛亮的本来面目,这与他舌战群儒时使用的外交辞令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总之,诸葛亮舌战群儒就像交响乐的一个雄壮而华丽的序曲,是他出使东吴的外交活动的一个序幕,但这一序幕的出色上演,是诸葛亮才学的又一次出色表现,使诸葛亮在三国中的知名度更高了!诸葛亮通过分析天下形势,分析敌我的军事实力,以雄辩的口才舌战群儒、智激吴侯孙权和都督周瑜,最终促成了孙刘联盟,促成了孙刘联合抗曹的统一战线,因此诸葛亮这一次外交活动是非常成功的,也是非常具有战略意义的!

[舌战群儒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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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典故故事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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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堵物”的创始人,是六朝时的夷甫。他是当时士大夫阶层中清高得无以复加的代表。一向对钱十分不齿,视之为俗不可耐的东西。无论在怎样的场合,如何避无可避,都绝口不提一个钱字。

有一天,家人趁他熟睡之际,将钱把他的睡榻团团围住。心想他要起床,必然会唤人把钱搬走,不然他就下不了床。那样,他一开口就一定得说到这个钱字,再也无法回避。不料,翌日他醒来以后,却唤仆人道:快把“阿堵物”搬走。

实际上,这个阿堵物,是他在急切中随意找的代名词而已,跟“这个东西”没什么区别。也许这人颇有点来历,他随口一说,钱就平白无故多了一个别号了。

钱这个东西,常有人议论它到底是好东西还是坏东西。有人说是金钱万能,视之为至亲至爱之物,对它爱之入骨;有人则说是金钱万恶,是万恶之源,恨得咬牙切齿。

古今中外,众说纷纭,世人没为它少磨口舌。众所周知,原始社会是没有钱这个东西的,大家和睦相处,有了可以果腹可以遮体的东西大家享用,没有就大家挨饿受冻。后来因分工不同产生了物物交换,再后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化,为了便于交换,钱就应运而生了。慢慢地,它就变成了人在社会上安身立命不可或缺的东西。

没钱寸步难行,一钱逼死英雄汉。有了钱,可以过上富足幸福的生活。然而,人的欲望是个填不满的窟窿,有了想多,多了想更多,对金钱的追求就欲壑难填,无休无止。便生出许多是非来,为了钱,闹得兄弟反目有之,夫妻成仇有之,六亲不认,对簿公堂者有之,铤而走险杀人越货者也有之。

于是,钱就成了万恶之源,众矢之的,清高之人视之为粪土,不屑于提它。凡事本来是清的,雅的,正的,一提钱就成了俗的,邪的了。

因一度时期的钱是用铜做成的,于是就称有钱人为满身铜臭。反正肆意践踏,一言以敝之。

以往那个火红的年代对我们的教育,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不是为人民币服务。一字之差,充分显示灵魂高尚。反正,钱这个东西,一向为正人君子所不齿,是不争的事实。然而,说一千道一万,人在世上活着,没钱还真是不行。试想,上面说的这个“阿堵物”的创始人夷甫,倘家里没几个钱,老婆孩子等着他养家糊口,他能如此这般地清高么?

[历史典故:阿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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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七月十五上坟的传说典故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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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焦作一带有个习俗,每年农历七月十五这一天,家家户户都要上坟为死去的亲人烧纸祭奠,俗称“鬼节”。这个习俗来自一个民间传说

传说明朝末年,朝廷昏庸,官吏腐败,贪官污吏横行霸道,鱼肉乡里,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中,艰难度日。

乱世多灾,老天爷也来祸害百姓了。一年夏天,瓢泼大雨一连下了数日未见停歇,沁河水暴涨,眼看要漫过河堤了。管理沁河河道的官员叫赵捏,他站在河堤上,看着逐渐上涨的河水,心中乐开了花。他奸笑着对手下人说:“马上张贴布告,家家户户都要出钱出物来抢修河堤。”

老百姓本来就生活艰难,哪里还有钱财可出,但是赵捏不管这些,领着一帮家丁挨家挨户搜抢财物,见什么拿什么,有什么抢什么,猪、马、牛、鸡大小牲畜,小麦、玉米、小米、高粱五谷杂粮,都被赵捏抢进了府中。然而,赵捏并未用这些东西来抢修河堤,而是把这些东西变卖后,把银子装进了自己的腰包,然后在高台上听曲饮酒,哪里管百姓的死活。

河水终于冲垮了河堤,似猛兽般向四周村庄冲去。庄稼被淹,房屋倒塌。小孩冲走,大人淹死,到处哭爹喊娘,家家戴孝出丧。

有一个姓王的后生,血气方刚,疾恶如仇,目睹眼前的惨状,便找了几个人,准备造反。他对众人说:“当官的抢走了我们的财物,却没有来抢修河堤,致使河水淹没了我们的家园。当官的哪管我们的死活,他们只顾着自己吃喝玩乐,我们与他们拼了吧!”

众人纷纷响应,很快就聚集了上千人。他们拿着铁锨,扛着锄头,举着钉耙,高喊着:“打死贪官赵捏,为亲人报仇。”向赵府冲去。不料,赵捏早有防备,他招集了许多家丁,个个刀出鞘,箭上弦。百姓们和家丁一场恶战,死伤无数,血流成河,王后生也在这次战斗中献出了年轻的生命。然而,正义必能战胜邪恶,百姓们还是杀出了一条血路,冲进了赵府,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赵捏,一把火烧了赵府。

据说这一天是农历七月十五,百姓们为了纪念在洪水中和战斗中死去的亲人,便在每年的这一天,都要上坟烧纸祭奠亡灵。久而久之,形成了习俗,在怀府八县流传开了,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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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围魏救赵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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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魏救赵,讲述了一场战国时期经典的战役,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围魏救赵的历史典故,一起来看一下吧。

【出处】(西汉)司马迁《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释义】原指战国时齐军用围攻魏国的方法,迫使魏国撤回攻赵部队而使赵国得救。后指袭击敌人后方的据点以迫使进攻之敌撤退的战术。

【历史典故】

齐威王三年,魏惠王想一泄失去中山的仇恨,便派大将庞涓前去攻打。魏将庞涓认为中山不过弹丸之地,距离赵国又很近,不如直接攻打赵国的都城邯郸,既能解旧恨又能削弱赵国,可谓一举两得。于是,魏惠王调拨五百战车,由庞涓率领,直奔赵国。

庞涓治军有方,军队战无不胜,很快便包围了赵国的都城邯郸,赵国形势危急。第二年,赵国迫于无奈只得向齐国求救。齐威王任命田忌做主将,孙膑做军师,领兵前往救援。

田忌与孙膑率兵进入魏赵交界之地,田忌本来打算领军直接去赵国与魏军作战,孙膑制止说:“如今魏赵两国相互攻打,魏国的精锐部队必定在国外精疲力竭,老弱残兵在国内疲惫不堪。你不如率领军队火速向魏国的国都大梁挺进,占据它的交通要道,冲击它军备空虚的地方,魏国国都被围困,魏王肯定会下令庞涓放弃攻打赵国而回兵自救。我们再在庞涓回师的必经之路,中途伏击他,必定可以大获全胜。这样,我们不但可以一举解救赵国之围,而且可坐收魏国自行挫败的成果。”

田忌听取了孙膑的意见,出兵围困魏国的都城大梁,魏王果然下令庞涓回军自救。庞涓收到魏王的命令后,丢掉粮草辎重,星夜从赵国撤军回国。孙膑预先在魏军回国的必经之地桂陵设下埋伏,当魏军经过时,齐军突然出击,大败魏军。齐国军队大胜,赵国的危机也相应解除了。

【成长心语】

两点之间直线最短。这样的定理在科学研究领域,是成立的,但它并不一定适用于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身陷困境时,与对手发生正面的冲突,以此来解决问题,固然是一种方法,不过绝不是最聪明的方法。身处困境之中,只要我们不被自己的处境吓倒,静下心来,认真寻找对手的软肋,绕过对手的正面攻击,从其软肋下手,一样可以摆脱困境,甚至还有可能转败为胜。所以,有些时候,两点之间“曲线”最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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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田忌赛马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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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忌赛马说的是战国时期,齐国军事家孙膑帮助齐国大将田忌在和齐威王赛马时转败为胜的故事。下面是小编分享的田忌赛马的历史典故,一起来看一下吧。

【出处】《史记》。

【释义】田忌用孙膑的计谋在赛马中赢了齐王。表现了孙膑细致的观察能力和运筹能力。

【历史典故】

齐国的大将田忌,很喜欢赛马,有一回,他和齐威王约定,要进行一场比赛。

他们商量好,把各自的马分成上,中,下三等。比赛的时候,要上马对上马,中马对中马,下马对下马。由于齐威王每个等级的马都比田忌的马强得多,所以比赛了几次,田忌都失败了。

田忌觉得很扫兴,比赛还没有结束,就垂头丧气地离开赛马场,这时,田忌抬头一看,人群中有个人,原来是自己的好朋友孙膑。孙膑招呼田忌过来,拍着他的肩膀说:

“我刚才看了赛马,威王的马比你的马快不了多少呀。”

孙膑还没有说完,田忌瞪了他一眼:“想不到你也来挖苦我!”

孙膑说:“我不是挖苦你,我是说你再同他赛一次,我有办法准能让你赢了他。”

田忌疑惑地看着孙膑:“你是说另换一匹马来?”

孙膑摇摇头说:“连一匹马也不需要更换。”

田忌毫无信心地说:“那还不是照样得输!”孙膑胸有成竹地说:“你就按照我的安排办事吧。”

齐威王屡战屡胜,正在得意洋洋地夸耀自己马匹的时候,看见田忌陪着孙膑迎面走来,便站起来讥讽地说:“怎么,莫非你还不服气?”

田忌说:“当然不服气,咱们再赛一次!”说着,“哗啦”一声,把一大堆银钱倒在桌子上,作为他下的赌钱。

齐威王一看,心里暗暗好笑,于是吩咐手下,把前几次赢得的银钱全部抬来,另外又加了一千两黄金,也放在桌子上。齐威王轻蔑地说:“那就开始吧!”

一声锣响,比赛开始了。

孙膑先以下等马对齐威王的上等马,第一局输了。齐威王站起来说:“想不到赫赫有名的孙膑先生,竟然想出这样拙劣的对策。”

孙膑不去理他。接着进行第二场比赛。孙膑拿上等马对齐威王的中等马,获胜了一局。齐威王有点心慌意乱了。

第三局比赛,孙膑拿中等马对齐威王的下等马,又战胜了一局。这下,齐威王目瞪口呆了。

比赛的结果是三局两胜,当然是田忌赢了齐威王。

还是同样的马匹,由于调换一下比赛的出场顺序,就得到转败为胜的结果。

【成长心语】

选择是理性的取舍,是有所为有所不为,正确选择了,才能正确做事;正确选择了,才不会多走弯路或误入歧途。放弃是另一种更广阔的拥有,放弃是为了更好的选择。敢于放弃者精明,乐于放弃者聪明,善于放弃者高明。什么都想得到,往往什么都得不到,舍掉小我成就大我才是上策。这也正是“田忌赛马”带给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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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成语鸣鼓而攻之的故事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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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míng gǔ ér gōng zhī

典故】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 《论语·先进》

【释义】比喻宣布罪状,遣责或声讨。

【用法】作谓语;指公开声讨

【近义词】鸣鼓而攻

【押韵词】穷通得失、倒行逆施、称物平施、费尽心思、抓拿骗吃、剿抚兼施、如醉如痴、力竭声嘶、命若悬丝、玩法徇私、......

【英语】convictanddenounceinpublic

成语故事】春秋时期,鲁国的季康子主张改革农田制度,承认私人可以拥有土地,想试行按亩征税,他的属下冉求是孔子的学生,就让冉求去征询孔子的意见。孔子反对改变王法,冉求支持季康子的改革,孔子就号召他的其他学生敲着鼓去进攻冉求

【示例】此秀才中之异端,尔其鸣鼓而攻之!但念在天色已晚,可与同居中国,速领他到西小房去! 清·李百川《绿野仙踪》第七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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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越王勾践剑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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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历史故事,已经是尽人皆知了。这个历史故事说的是:传说在春秋时期的一场战争中,吴国打败了越国,吴军把越王勾践包围在会稽山上,致使越王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忍辱求和。从那以后,越国成为吴国的臣国,并受控于吴国。越王勾践像奴隶一般在吴国宫中服役3年,后来吴王免去了勾践的罪,让他回国去了。为了不忘亡国之痛、报仇雪恨,勾践在屋顶上面吊了一个苦胆,无论是出是进、是坐是站,就连吃饭睡觉,也要尝一尝苦胆之味,用来激励自己的斗志;他还既不用床,也不用被褥,累了,便睡在硬柴堆砌的“床”上,以此锻炼自己的筋骨。越国最终灭了吴国,就是因为勾践这十多年的磨炼并实行了各种得力措施。

闻名于天下的不仅仅是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还有1965年12月出土于湖北省江陵望山的一号楚国贵族墓的越王勾践青铜剑。考古工作者在挖掘的时候发现在墓主人身体的左手边,有一柄装在黑色漆木箱鞘内的名贵青铜剑。青铜剑与剑鞘吻合得十分紧密。拔剑出鞘,寒光耀目,而且毫无锈蚀,刃薄锋利。试之以纸,20余层一划而破。剑全长为55.6厘米,其中剑身长45.6厘米,剑格宽5厘米。剑身满饰黑色菱形几何暗花纹,剑格正面和反面还分别用蓝色琉璃和绿松石镶嵌成美丽的纹饰,剑柄以丝绳缠缚,剑首向外形翻卷作圆箍,内铸有极其精细的11道同心圆。专家通过对剑身八个鸟篆铭文的解读,证明此剑就是传说中的越王勾践剑。

现代的击剑运动用的剑则与中国古代的宝剑有很大区别,它比的不是剑的锋利程度,而是用剑技巧。为了满足人们对击剑的爱好和需要,又不至于伤害生命,剑身一般较短,并且是呈菱形或长方形的钝头,分为重剑,花剑和佩剑三种。运动员穿戴击剑服装和护具,在击剑场上以一手持剑互相刺击,被先击中身体有效部位的一方,为被击中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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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姽婳将军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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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四娘原本是秦淮歌妓,后又成了衡王朱常庶的宠妃,虽然平生只参加过一次战争,却因此而被人们称为“姽婳将军”。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关于姽婳将军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红楼梦》第七十八回中,贾政讲述了“姽婳将军”林四娘的故事。当年一位恒王出镇青州,他“好武兼好色”,令一班美女习战斗攻拔之事,其中林四娘“姿色既冠,武艺更精”,恒王让林四娘统辖诸位美女,称为“姽婳将军”。

当然了,这位恒王是一个真正的“须眉浊物”兼草包,竟被“流贼”杀死。文武官员纷纷要献城,“不期忠义明闺阁”,林四娘带领众美女夜袭贼营,力战不支,殉王报国……有人考证,曹雪芹并非杜撰,历史上确有其人其事。林四娘是明末崇祯年间的秦淮歌妓,后成为衡王朱常庶的宠妃,平生只参加过一次战斗,在战斗中香消玉殒,被人们称为“姽婳将军”。

到了清代,蒲松龄还把林四娘写进了《聊斋志异》。

此事的考证是否可靠不得而知,但是历史上层出不穷的“姽婳将军”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她们不爱红装爱武装,不系明珠系宝刀,艳李浓桃临战场,让婀娜和娇媚在刀光剑影里亮丽着。她们上马杀敌,就是将军;下马后娴静美好,是为“姽婳”,称之为“姽婳将军”,用《红楼梦》中的说法,是“妙极神奇,更觉妩媚风流”。

我国有文字记载的第一位“姽婳将军”是妇好,她是商王武丁的妻子。甲骨文中有关她的记载有二百多条,她曾率领一万多人的军队去攻打前来侵略的鬼方,并大胜而归,因功勋卓着而深得国民的爱戴。

后来,她的墓中出土了带有“妇好”铭文的“钺”,是妇好生前曾使用过的武器,重八点五公斤。另一件虎纹铜钺重九公斤。妇好使用如此重的兵器,可见她武艺超群,力大过人。

在历史中,虽然这些巾帼英雄不让须眉,屡立功勋,但正式被皇帝册封,列入国家编制的女将军只有一位,她就是明末的女帅秦良玉,她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封侯的女将军。

秦良玉是一位苗族姑娘,她骁勇善战,足智多谋,自幼从父习文练武,善骑射,通诗文,战功卓着。她统帅的“白杆兵”更是威名远扬,这也是她自己独有的一支部队。

崇祯二年十二月,清兵绕道喜峰口,直抵北京城下。崇祯皇帝匆忙下诏征调天下兵马勤王。秦良玉闻讯,火速“出家财济饷”,率“白杆兵”兼程北上。当时各地赶来的十余万官军互相观望,畏缩不前。唯独秦良玉率先奋勇出击,收复永平、遵化等四城,解除了清兵对北京的威胁。

为此,崇祯皇帝召见了富有传奇色彩的女将军秦良玉,封其为一品夫人,充总兵官,加封少保。崇祯感慨万千,写下四首诗赐给了秦良玉,夸赞她的功绩。其中“世间多少奇男子,谁肯沙场万里行”这一句是非常值得体味的。在国家危在旦夕的时候,崇祯皇帝对男人们也许是不抱什么希望的,他们是靠不住的。明末的男人们也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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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算命瞎子智破旅店奇案的典故

全文共 1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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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初年,一个秋天的傍晚,北京城郊的一条大道上兴冲冲地走来两个人。这是两个布贩子,一个叫王心魁,一个叫孙宝发,刚从河南贩布归来。这一趟生意颇为顺利,两人大赚了一笔,心情愉快,一路上边走边说笑。路边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地上放着两个大箱子,正坐在扁担上用草帽扇风,远远看见了王心魁和孙宝发,就迎了上去,操着外地口音问:“两位大哥,就近可有旅店?”王心魁是个爽快人,伸手一指:“向前再走一里多路好像就有一家兴来客栈。正好我们也要住店!你不识路就跟我们走吧。”大汉赶紧谢了,挑起箱子跟着布贩子向兴来客栈走去。

一路上,三人东拉西扯,互通了姓名。大汉自称刘三,老家在山西一个很偏僻的穷村子里,一直在北京一带跑生意。前天突然接到老家捎来口信,说他老父一病不起,要他赶紧回去。他想老家什么都没有,就准备了两大箱东西,急匆匆往家赶。布贩子少不了又安慰了他几句。

不多久三人到了兴来客栈。因是一路,便被一齐安排在了东厢房住宿。东西放好以后,三人一路辛苦,洗了把脸,早早地就睡下了。

且说在他们隔壁住着两个人,一个是卖砂壶的,另一个是人称“京城一卦”的算命瞎子,人们只知道他姓陈,都叫他陈一卦。卖砂壶的知道陈一卦的盛名,逮住这个机会,有一搭没一搭地跟瞎子闲扯,要瞎子不收钱给自己卜一卦。这一闹便闹得很晚,卖砂壶的倦意涌上来,头一歪便睡着了。陈一卦灭了灯也准备睡下,可是因为人年纪大了,刚才又被卖砂壶的纠缠了一阵,一时半会儿怎么也睡不着。就在陈一卦迷迷糊糊要进入梦乡的时候,隔壁东厢房里突然传来一阵古怪的轻微的响动。

瞎子听觉极为敏锐,被这声音一刺激,翻身起来,把耳朵贴在墙壁上,好像是斧子从空中挥过的风声,接着是人的呻吟声!接着是一阵奇怪的声响,再听,就什么动静也没有了。

陈一卦倒吸了一口凉气想了一会儿,摸到卖砂壶的床前,悄悄推醒他,附在他耳边说:“坏了,东厢房出了命案!”卖砂壶的先是大惊,继而不信。陈一卦说:“我假装把你的砂壶打碎,你和我吵架,声音弄得越大越好,以便观察东厢房几人的动静。”说着,他点上灯!操起一把砂壶砸在了地上。卖砂壶的破口大骂,他又回骂着,吵架声在深夜里显得格外刺耳。整个旅店里的人都被吵醒了,各房间都亮起了灯。东厢房里的三人先推门进来,询问原委。卖砂壶的说瞎子无故砸我的壶,瞎子说我丢了钱。东厢房里的三人好言劝解,但二人仍然不依不饶。

这时旅店的老板也来了,对卖砂壶的说:“既然你没偷瞎子的钱,就把你的东西给他看看吧。”卖砂壶的同意了,东厢房里的三人主动帮陈一卦搜了一阵,却毫无所获。陈一卦放声大哭:“我是个瞎子,靠给人算卦好不容易积下了几串铜钱,今天半夜丢失,在这里住店的都有嫌疑。和我同屋的没搜到,那就应该从离我这个屋子最近的人开始一个一个搜!搜不到,我就不活了!”东厢房里的三人大怒:“你这瞎子真没道理。我们一片好意帮你,你不但不领情,还反咬我们一口!”

这时候旅客越聚越多,看着陈一卦那副寻死觅活的可怜相,纷纷劝道:“就从你们三人搜起,搜不到再把我们挨着个儿搜,让瞎子死了心也好。”说着,众人便涌进了东厢房。三人没办法,只好打开包裹等物品,没有。众人要他们把箱子也打开,刘三连忙说:“这里面都是我准备回去奔丧的丧葬用品,太不吉利!恐怕冲了大伙的财气。”陈一卦坚持要打开,刘三神色大变,旅客们越发怀疑是他偷了钱,纷纷要求开箱。刘三等人汗如雨下,企图夺路而逃,早被大家拉住。旅店老板亲自打开箱子,里面是几个沾满血污的油纸包,解开一看,竟是两个遭肢解的死人!

原来,刘三挑着的那两个箱子里藏着他的两个同伙,半夜里等两个布贩子睡熟以后,他们从箱子里爬出来,手持利斧将布贩子砍死在梦乡里,然后分置箱中,准备等天未亮时离店。因为住店时是晚上,出店时天未亮,三人相貌无人注意,即使注意了匆忙之中也分不太清。再加上住店是三人,出店也是三人,数相符,不会引起别人怀疑。本以为事情做得天衣无缝,谁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却败在了一个算命瞎子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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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说曹操曹操到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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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汉献帝和李催与郭汜军队正在作战,而汉献帝已经突围成功了,但是李催与郭汜仍然率领军队对汉献帝穷追不舍,情况危急,汉献帝需要外援的军队来增援他。此时,有一位随从的将领便向汉献帝推荐曹操,说曹操英勇善战而且很有计谋,汉献帝可以让曹操来救驾,加上曹操曾经平定了青州的黄巾军,从这件事情完全可以看出来曹操是有力的人选。汉献帝听到部下的意见,认为曹操的确是位不可多得的人才,便让信使出发,前去通报消息让曹操前来救驾。就在此时,李傕和郭汜的军队已经杀来了,汉献帝慌了阵脚。眼看信使还未出发,正准备和俩人的军队火拼之时,夏侯惇来了,他是奉曹操之命前来增援汉献帝。汉献帝看着曹操部下来了,心中的石头就落地了。夏侯淳将汉献帝解救出来随后又将李傕和郭汜的军队击溃了。后来,汉献帝对曹操军队的建设和作战精神有了强烈的认同感。并且,还大肆的嘉奖曹操,对他加官进爵。后来,在说起这件事情后,都很感慨曹操料事如神,以及速度之快,便有了说曹操,曹操到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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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历史典故:鸿门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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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门宴"这个故事发生在陈胜吴广起义后的第三年(公元前206年)。 陈胜吴广起义后,各地云起响应,其中有楚国贵族出身的项梁、项羽叔侄,有农民出身的刘邦。陈胜吴广起义失败后,项梁扶楚怀王的孙子名叫熊心的人作了楚王,刘邦也投靠了项梁。公元前207年,项梁战死,怀王派项羽等去救援被秦军围困的赵国, 同时派刘邦领兵攻打函谷关。临行时,怀王与诸将约定,谁先入关,便封为关中王。

项羽大破秦军后,听说刘邦已出咸阳,非常恼火,就攻破函谷关,直抵新丰鸿门。这时刘邦的左司马曹无伤暗中派人告诉项羽说刘邦想在关中称王。项羽听了,更加恼怒,决定第二天发兵攻打刘邦。

张良向刘邦分析,不宜和项羽硬拼,刘邦只得退出咸阳,回师霸上,更知道自己军力不及于项羽四十万大军,刘邦更把在咸阳所得一切,原封不动的送到项羽营中,更说愿让项羽称关中王。范增已觉出刘邦必成大器,便命项羽设下"鸿门夜宴",一心诛除刘邦,但此事为项伯知悉,项伯顾念和张良故人之情,向刘邦大军报讯。刘邦知道这鸿门宴是去不得的凶险之地,但张良却表示不去便只有死路一条,赴会也许能有生机,刘邦无奈只得应约前往。

鸿门宴当日,范增早已布下天罗地网,定要把刘邦人头留下,谁知刘邦竟以一跪化解了项羽之怨恨,范增便再命"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一心要在席中把刘邦刺死,可是还是被项伯和樊哙给刘邦解了围,刘邦终于更借往如厕而逃遁而去。回到军中后立即将曹无伤诛杀。

[历史典故故事:鸿门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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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白牦牛的传说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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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以稀为贵,天下牦牛多为黑色和杂色,而生存于天祝这块神奇高原的白牦牛,就自然成为世界牦牛珍稀畜种。“天下白牦牛,唯独天祝有”。白牦牛这一广告因而闻名于世。成为天祝高原奉献给人类的一件稀世珍宝。

关于天祝(亦称华锐)白牦牛,在民间曾有这样一个传说

说是古时候,华锐人的祖先华秀居住在西方遥远的巴颜喀拉大雪山下,牛羊众多,草原就显得不够用了。华秀和哥哥阿秀商量,去寻找新的草场。于是华秀告别哥哥,祈祷山神给他和部落指出一条路。

这时,一个身穿战袍,骑着白骏马的神灵出现在天空中,他在半空中随一朵五彩云向东方飘动。华秀便告别故乡,带领部落的男女老少赶着大群牛羊向彩云飘去的方向出发。当部落和牛羊快要走出一个石峡时,那些黑色的牦牛们,叫出了一阵阵非常痛苦悲切的声音,人们都知道这些牲畜和人一样,对故土难舍难分。当时,整个牛群叫成一片,谁也不愿前行。牧民们见此情景,也禁不住泪流满面,放声大哭。

正在这时,从身后那巍峨的雪山深处出现了一头白牦牛,它像雪一样洁白,十分漂亮、威武,就像一团洁白的云。白牦牛大吼着,向石峡口奔去。说来也怪,看见了白牦牛,其它牛停止了哀叫,随着白牦牛一齐向峡口奔去。整个部落便又开始前行。

当人们尾随着牛群走出峡口时,眼前却一片惨景。其他的牦牛全倒下了,那头白牦牛正和一条黑色巨怪角斗,斗得大地沙石飞扬,天昏地暗。人们非常惊恐和紧张,都在为白牦牛担心。突然,黑色巨怪惨叫一声,不知去向。白牦牛用它的勇猛和尖利的犄角战胜了巨怪。

一头受伤的小牛不停地哀叫,白牦牛看见了,走过去用舌头,一下又一下舔着那可怜的小牛,舔着舔着,黑色的小牛突然变得通身雪白。

这时,天空中传来骏马的嘶鸣,大家仰头看时,那穿白袍的神灵重新出现在头顶。痛苦绝望的华秀和部落的牧民们,便又继续前行了。走啊走,不知经过多少艰难险阻,也不知走了多远、走了多长时间。有一天,天空中的山神和白马突然降下地面,人们面前便横亘起一座雄伟壮丽的雪山,这就是马牙雪山。华秀对大家说,这雪山下就是我们的家乡!

大家便不再前进,永远在这儿定居下来。

这儿草场广袤,草盛林茂,溪水潺潺,山泉叮咚,确实是一块驻牧的好地方。从此,华秀和他的部落便很幸福地生活在这里,那喝了马牙雪山泉水的牦牛更白了,一群又一群,像天上飘荡的白色云朵。

天祝便成了白牦牛的故乡,白牦牛更是天祝(华锐)人的骄傲。白牦牛的美名扬天下,它被正式命名为“天祝白牦牛”,作为世界牦牛稀畜种,由畜牧科研部进行保种选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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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孝顺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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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顺父母是每一位子女的责任,下面小编为你介绍一下关于孝顺的历史典故,希望大家喜欢!

一、涌泉跃鲤

姜诗,东汉四川广汉人,娶庞氏为妻,古代孝敬父母的故事。夫妻孝顺,其家距长江六七里之遥,庞氏常到江边取婆婆喜喝的长江水。婆婆爱吃鱼,夫妻就常做鱼给她吃,婆婆不愿意独自吃,他们又请来邻居老婆婆一起吃。一次因风大,庞氏取水晚归,姜诗怀疑她怠慢母亲,将她逐出家门。庞氏寄居在邻居家中,昼夜辛勤纺纱织布,将积蓄所得托邻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其后,婆婆知道了庞氏被逐之事,令姜诗将其请回。庞氏回家这天,院中忽然喷涌出泉水,口味与长江水相同,每天还有两条鲤鱼跃出。从此,庞氏便用这些供奉婆婆,不必远走江边了。

二、闻雷泣墓

王裒,魏晋时期营陵(今山东昌乐东南)人,博学多能。父亲王仪被司马昭杀害,他隐居以教书为业,终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晋臣。其母在世时怕雷,死后埋葬在山林中。每当风雨天气,听到雷声,他就跑到母亲坟前,跪拜安慰母亲说:"裒儿在这里,母亲不要害怕。"他教书时,每当读到《蓼莪》篇,就常常泪流满面,思念父母。

三、乳姑不怠

崔山南,名,唐代博陵(今属河北)人,官至山南西道节度使,人称"山南"。当年,崔山南的曾祖母长孙夫人,年事已高,牙齿脱落,祖母唐夫人十分孝顺,每天盥洗后,都上堂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婆婆,如此数年,长孙夫人不再吃其他饭食,身体依然健康。长孙夫人病重时,将全家大小召集在一起,说:"我无以报答新妇之恩,但愿新妇的子孙媳妇也像她孝敬我一样孝敬她。"后来崔山南做了高官,果然像长孙夫人所嘱,孝敬祖母唐夫人。

四、卧冰求鲤

王祥,琅琊人,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父爱。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带侍候,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继母食后,果然病愈。王祥隐居二十余年,后从温县县令做到大司农、司空、太尉。

五、恣蚊饱血

吴猛,晋朝濮阳人,八岁时就懂得孝敬父母。家里贫穷,没有蚊帐,蚊虫叮咬使父亲不能安睡。每到夏夜,吴猛总是赤身坐在父亲床前,任蚊虫叮咬而不驱赶,担心蚊虫离开自己去叮咬父亲。

六、扼虎救父

杨香,晋朝人。十四岁时随父亲到田间割稻,忽然跑来一只猛虎,把父亲扑倒叼走,杨香手无寸铁,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尽全身气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终于放下父亲跑掉了。

七、哭竹生笋

孟宗,三国时江夏人,少年时父亡,母亲年老病重,医生嘱用鲜竹笋做汤。适值严冬,没有鲜笋,孟宗无计可施,独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扶竹哭泣。少顷,他忽然听到地裂声,只见地上长出数茎嫩笋。孟宗大喜,采回做汤,母亲喝了后果然病愈。后来他官至司空。

八、尝粪忧心

庾黔娄,南齐高士,任孱陵县令。赴任不满十天,忽觉心惊流汗,预感家中有事,当即辞官返乡。回到家中,知父亲已病重两日。医生嘱咐说:"要知道病情吉凶,只要尝一尝病人粪便的味道,味苦就好。" 黔娄于是就去尝父亲的粪便,发现味甜,内心十分忧虑,夜里跪拜北斗星,乞求以身代父去死。几天后父亲死去,黔娄安葬了父亲,并守制三年。

九、弃官寻母

朱寿昌,宋代天长人,七岁时,生母刘氏被嫡母(父亲的正妻)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神宗时,朱寿昌在朝做官,曾经刺血来书写《金刚经》,行四方寻找生母,得到线索后,决心弃官到陕西寻找生母,发誓不见母亲永不返回。终于在陕州遇到生母和两个弟弟,母子欢聚,一起返回,这时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

十、涤亲溺器

黄庭坚,北宋分宁(今江西修水)人,著名诗人、书法家。虽身居高位,侍奉母亲却竭尽孝诚,每天晚上,都亲自为母亲洗涤溺器(便桶),没有一天忘记儿子应尽的职责 。

十一、拾葚异器

蔡顺,汉代汝南(今属河南)人,少年丧父,事母甚孝。当时正值王莽之乱,又遇饥荒,柴米昂贵,只得拾桑葚母子充饥。一天,巧遇赤眉军,义军士兵厉声问道:"为什么把红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开装在两个篓子里?"蔡顺回答说:"黑色的桑葚供老母食用,红色的桑葚留给自己吃。" 赤眉军怜悯他的孝心,送给他三斗白米,一头牛,带回去供奉他的母亲,以示敬意!

十二、扇枕温衾

黄香,东汉江夏安陆人,九岁丧母,事父极孝。酷夏时为父亲扇凉枕席;寒冬时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褥。少年时即博通经典,文采飞扬,京师广泛流传"天下无双,江夏黄童"。安帝(107-125年)时任魏郡(今属河北)太守,魏郡遭受水灾,黄香尽其所有赈济灾民。著有《九宫赋》、《天子冠颂》等。

十三、埋儿奉母

郭巨,晋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十四、怀橘遗亲

陆绩,三国时期吴国吴县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科学家。六岁时,随父亲陆康到九江谒见袁术,袁术拿出橘子招待,陆绩往怀里藏了两个橘子。临行时,橘子滚落地上,袁术嘲笑道:"陆郎来我家作客,走的时候还要怀藏主人的橘子吗?"陆绩回答说:"母亲喜欢吃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给母亲尝尝。"袁术见他小小年纪就懂得孝顺母亲,十分惊奇。陆绩成年后,博学多识,通晓天文、历算,曾作《浑天图》,注《易经》,撰写《太玄经注》。

十五、行佣供母

江革,东汉时齐国临淄人,少年丧父,侍奉母亲极为孝顺。战乱中,江革背着母亲逃难,几次遇到匪盗,贼人欲杀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迈,无人奉养,贼人见他孝顺,不忍杀他。后来,他迁居江苏下邳,做雇工供养母亲,自己贫穷赤脚,而母亲所需甚丰。明帝时被推举为孝廉,章帝时被推举为贤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将。

十六、刻木事亲

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黄河北)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十七、卖身葬父

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上工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言毕凌空而去。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十八、戏彩娱亲

老莱子,春秋时期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麓。他孝顺父母,尽拣美味供奉双亲,70岁尚不言老,常穿着五色彩衣,手持拨浪鼓如小孩子般戏耍,以博父母开怀。一次为双亲送水,进屋时跌了一跤,他怕父母伤心,索性躺在地上学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十九、鹿乳奉亲

郯子,春秋时期人。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饮鹿乳疗治。他便披鹿皮进入深山,钻进鹿群中,挤取鹿乳,供奉双亲。一次取乳时,看见猎人正要射杀一只麂鹿,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现身走出,将挤取鹿乳为双亲医病的实情告知猎人,猎人敬他孝顺,以鹿乳相赠,护送他出山。

二十、芦衣顺母

闵损,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孔子曾赞扬他说:"孝哉,闵子骞!"(《论语·先进》)。他生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

二十一、百里负米

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父母死后,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国去,随从的车马有百乘之众,所积的粮食有万钟之多。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他常常怀念双亲,慨叹说:"即使我想吃野菜,为父母亲去负米,哪里能够再得呢?"孔子赞扬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孔子家语·致思》)

二十二、啮指痛心

曾参。字子舆。事母至孝。参曾采薪山中。家有客至。母无措。参不还,乃啮其指。参忽心痛,负薪以归,跪问其母。母曰:“有客忽至。吾啮指以悟汝耳。”后人系诗颂之。诗曰:“母指方缠啮,儿心痛不禁;负薪归未晚,骨肉至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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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袁世凯与元宵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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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是农历的元月,古人称夜为“宵”,所以称正月十五为元宵节。正月十五是一年中第一个月圆之夜,也是一元复始,大地回春的夜晚,人们对此加以庆祝,也是庆贺新春的延续。元宵节又称为“上元节”。

中国民间有过元宵节吃元宵的习俗。元宵由糯米制成,或实心,或带馅。馅有豆沙、白糖、山楂、各类果料等,食用时煮、煎、蒸、炸皆可。起初,人们把这种食物叫“浮圆子”,后来又叫“汤团”或“汤圆”,这些名称与“团圆”字音相近,取团圆之意,象征全家人团团圆圆,和睦幸福,人们也以此怀念离别的亲人,寄托了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愿望。

据传,袁世凯在篡夺了辛亥革命成果后想复辟登基当皇帝,但又怕人民反对,终日提心吊胆。一天,他听到街上卖元宵的人拉长了声调在喊:“元——宵。”他觉得“元宵”乃“袁消”谐音,这不是要消灭他袁世凯吗?他坐立不安,十分恼火地悍然下令:从1913年的正月十五起,元宵这种食品只能称“汤圆”或“粉果”,但他如此避讳,到头来,元宵仍然流传不衰,而他自己却“袁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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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历史典故:一诺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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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末年,在楚地有一个叫季布的人,性情耿直,为人侠义好助。只要是他答应过的事情,无论有多大困难,都设法办到,受到大家的赞扬。楚汉相争时,季布是项羽的部下,曾几次献策,使刘邦的军队吃了败仗,刘邦当了皇帝后,想起这事,就气恨不已,下令通缉季布。这时敬慕季布为人,都在暗中帮助他。不久,季布经过化装后到山东一家姓朱的人家当佣工。朱家明知他是季布,仍收留了他,后来,朱家又到洛阳去找刘邦的老朋友汝阴候夏候婴说情。刘邦在夏候婴的劝说下撤消了对季布的通缉令,还封季布做了郎中,不久又改做河东太守。有一个季布的同乡人曹邱生,专爱结交有权势的官员,借以炫耀和抬高自己,季布一向看不起他。听说季布又做了大官,他就马上去见季布。季布听说曹邱生要来,就虎着脸,准备发落几句话,让他下不了台。谁知曹邱生一进厅堂,不管季布的脸色多么阴沉,话语多么难听,立即对着季布又是打躬,又是作揖,要与季布拉家常叙旧。并吹捧说:“我听到楚地到处流传着‘得黄金千两,不如得季布一诺’这样的话,您怎么能有这样好的名声传扬在梁、楚两地的呢?我们既是同乡,我又到处宣扬你的好名声,你为什么不愿见到我呢?”季布听了曹邱生的这番话,心里顿时高兴起来,留下他住几个月,作为贵客招待。临走,还送给他一笔厚礼。后来,曹邱生又继续替李布到处宣扬,季布的名声也就越来越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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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古人尊师重道的典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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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师重道”,意为“尊敬师长,重视老师的教导”。这一成语出自范晔《后汉书孔僖传》,要求学生的言行举止体现出对老师的尊敬和礼貌,更要从内心敬重老师。教师节来临之际,讲一讲古代名人尊师重道的小故事,把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承下去。

程门立雪

理学家杨时:程门立雪尊师典范  “程门立雪”这一成语家喻户晓。它出自北宋著名理学家杨时求学的故事。杨时,将乐县人,四岁入村学习,七岁就能写诗,八岁就能作赋,人称神童。他十五岁时攻读经史,熙宁九年登进士榜。有一年,杨时赴浏阳县令途中,不辞劳苦,绕道洛阳,拜著名理学家、教育家程颐为师。  时值冬季的一天,杨时因与学友游酢在对某问题有不同看法,为求正解而一起到老师家请教。他们顶着凛冽寒风来到程颐家时,适逢先生坐在炉旁打坐养神。杨时二人不敢惊动打扰老师,就恭恭敬敬侍立在门外,等候先生醒来。  过了良久,程颐一觉醒来,从窗口发现侍立在风雪中的杨时和游酢,只见他们通身披雪,脚下的积雪已一尺多厚了,赶忙起身迎他俩进屋。此后,“程门立雪”的故事就成为尊师重道的千古美谈。

子贡结庐

儒商始祖子贡:尊师至诚孝道楷模  子贡,孔子杰出弟子。后弃官从商,成为孔子弟子中最富有者,商界历来公认他为“儒商始祖”。  公元前479年,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圣人孔子溘然长逝。孔子死后,众弟子皆服丧三年,相诀而去,独有子贡结庐墓旁,守墓六年,足见师徒情深,尊师之诚,实属中华尊师孝道楷模第一人。后人感念此事,建屋三间,立碑一座,题为“子贡庐墓处”。因子贡为孔墓所植为楷树,后世便以“楷模”一词来纪念这位圣徒。

为师穿鞋

军事家张良:访贤求师终获真传

张良,秦末汉初时期杰出的军事家、政治家,汉高祖刘邦的谋臣,“汉初三杰“(张良、韩信、萧何)之一。  张良年轻时,曾计划要刺杀暴君秦始皇,失败后,为躲避官府通缉,潜藏在下邳。有一天,张良闲游到一座桥上,遇见一位穿褐衣的老翁。那老翁见张良走近,便故意将鞋坠落桥下,让张良下桥去捡。张良很不高兴。等张良把鞋捡上来交给老翁时,老翁又让他帮着把鞋穿上。于是,张良跪着帮老翁穿上了鞋。老翁没客气,笑眯眯地离开了。临走时留下了一句话:“小子可教矣!5天后黎明时分在这里等我。”  张良按老翁的指示,5天后天刚亮,他就来到桥上,不料老翁早呆在那里,见了张良便怒斥道:“跟老人约会迟到,岂有此理。过5天再早些见我。”说完就离去了。  又过5天后,鸡刚打鸣,张良便匆匆地赶到了桥上,可是不知怎么的,他还是比老翁来得晚。老翁这回更不高兴了,只是重复了一遍上回说的,就拂袖而去了。这下张良可点急了,又过了5天,他索性觉也不睡了,在午夜之前便来到桥上等着。一会儿老翁来了,见着他便点头称是。从袖中拿出一本书,很神秘地说:“你读了这本王者之书,就可以做帝王的先生了。10年之后,兵事将起。再过13年,你到济北,可以与我重逢,谷城山下的那块黄石,便是我的化身。”

说完飘扬而去。天一亮,张良打开书一看,原来是太公望兵法书。张良特别高兴。后来,张良认真研读黄石老翁授给的那部兵法书,真的当上了汉高祖刘邦的高级参谋,帮助汉高祖刘邦统一了全中国,开创了历史上有名的大汉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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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狐狸和兔子的民间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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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兔子在林子里偶然相遇,它们各自都感觉找到了知己。于是,狐狸便提议大家发誓为盟,结为朋友。

有一天,它们合计着同去打劫一些财物。

它们来到一座山上,见满山遍野,盛开着各种各样的花儿。绿莹莹的草里钻出一只野鸡,向它们望了望,畏惧地朝远处飞去。山涧里,传来泉水冲击岩石的声音。春天的山野景色非常迷人。

它们便决定在这里休憩,等候机会。

刚坐下不久,对面山上摇晃着走过来一个挑担子的货郎哥。

兔子建议:狼和狐狸躲起来,由它先把货郎哥骗到远处,然后,狼和狐狸挑走担子,最后大家到狼洞聚会。狼和狐狸点头同意,就躲了起来。

等货郎哥过来时,兔子就轻轻跳出来,用最婉转的嗓子唱道:

满山遍野舞动的

那是花儿吗

还是玩耍的小姑娘

山涧里响着的

那是泉水吗

还是孩子们在鼓掌

草丛里钻出又飞去的

那是野鸡吗

还是一道彩虹

啊,啊,货郎呀

告诉我吧,货郎

兔子唱罢,两只前腿向空中伸了伸,好像在说:“快说吧,货郎!”货郎哥听了确实很惊疑,因为这声音太动人了,尤其是出自兔子之口,这简直是天下的奇事。

货郎哥卸下担子,就朝兔子奔去。但是兔子看见他走近了,就匆忙逃了。看见货郎哥停下了,兔子就又用前腿向空中伸了伸,好像在说:“你跑得再快一些,就可以捉住我了。”货郎哥就又朝兔子飞一般地追去。

可是他追得快,兔子逃得快。最后追到很远的一个山沟里,就再也寻不见兔子了。

于是,货郎哥气呼呼地跑转来,回到原处一看,不好了!自己装得满满的货担没啦。这一惊非同小可,他连忙往各处去寻找。

原来,兔子将货郎哥骗走以后,狐狸挑上担子,狼跟着就一块儿往狼洞里去了。到了狼洞,狐狸煽惑狼道:“狼大哥呀!这担子是我挑来的,可是你是我们的大哥,应该给你一半东西。”狼听出狐狸的意思是想叫它合谋霸占了这担东西。

不分东西给兔子,狼也愿意。不过狼想的是要独占这份财物。正发愁没有借口,听了狐狸的话,就计上心来,把脸一沉,骂道:“狡猾的狐狸!我们三个是好朋友,你倒说出这样的话,今天若不把你除去,日后你必然继续惹是生非。”于是狼扑了上去,把狐狸吃了。

兔子回来一看,狐狸被狼吃了,非常害怕。赶紧凑上前恭维道:“狼大哥!我能够和你交朋友,真是太荣幸了。因为从古到今,谁也没有听过兔子能和尊贵的狼交朋友,所以我愿把这担子里的全部财物献给你,作为我的一点心意。”

本来,狼也想借口吃掉兔子,但听了兔子的这番甜言蜜语,心想,这倒霉的兔子早晚都是自己的美食,况且自己刚刚才吃了狐狸,肚子还饱着呢。于是,就叫兔子去看守东西,自己睡觉去了。

坏人有坏主意,坏兔子也有坏办法——兔子悄悄打开担子,发现有一包糖,就在这一包糖上想出了一个阴险毒辣的计策。兔子暗暗把糖藏起来,挤着一只眼睛,喊叫起来:“啊呀!太好吃了,太好吃了!”狼被惊醒,很生气地对兔子说:“不守规矩的东西,你喊叫什么?”

兔子用最温柔的腔调说:“我只知道世上吃的东西,甜不过果子,可不知道世上最甜的却是自己的眼睛。我吃了一颗,满嘴都是甜的,满身都是甜的,甜得心也怦怦跳起来了。这么好的发现,我怎能不告诉尊贵的狼大哥呢?要是狼大哥吃了自己的眼睛,将会享受到这种福气。”

狼听了这话,因为睡意还未退,糊里糊涂地就信以为真了。狼连忙叫兔子帮着挖掉自己的眼睛。兔子眼尖爪快,迅速地用双爪将狼的双眼挖出,然后将一些糖塞入眼珠。狼吃了觉得果然甜,连连称赞兔子聪明。

可是当狼发现看不见以后,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没有了双眼。于是,就追问兔子。

兔子笑着说:“这好办,你跟我走,喝点泉水,眼睛就能看得见啦。”这时,狼只好跟着兔子走。

到了万丈高的悬崖上,兔子对狼说道:“狼大哥呀!你看前面的泉水多清呀!再往前走几步,快喝吧!”双目失明的狼哪知是计,双足向前一迈,就跌入山涧摔死了。

狼死后,兔子指着山涧骂道:“贪婪的狼呀,你想独占这些财物吗?告诉你,这些财物是我兔子的,现在还是让我享受吧!”

骂罢,就回转狼洞打开担子,欣赏里边的东西。翻着,看着,唱着:

狡猾的狐狸呀!你来看看吧

这串戒指正闪烁着金光

贪婪的恶狼呀!你也瞧瞧吧

这串手镯正散发着银光

啊,啊,你们快来看吧

这又是一包雪一般的白糖

太好了,太好了

这是“胡大”给我的犒赏

得意忘形的兔子把一包白色的闹狼药误认为是白糖,就顺手捏了一撮,放进嘴里吞了下去。不一会儿,毒性发作,兔子就在惨叫声中死去了。

结果,贪婪的恶狼、狡猾的狐狸和阴毒的兔子,谁也没有享受到这些东西。

第二天,货郎找到狼洞,又把担子挑走了。另外,还得了一张狐皮和兔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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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狗吃太阳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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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傈僳(Lìsù)族一个十分古老的神话。

从前有个小伙子,他找了一个媳妇,结婚不久,他们生了一个女儿。有一年,这个小伙子得了麻风病,因为麻风病是传染很厉害的病,所以他就被隔离在离村子很远很远的一个石洞里,根本就没有人到那里去。小伙子养了一只,日日夜夜陪伴着他。他在石洞里度过了一个月又一个月,生活得很清苦寂寞。

有一天,他到洞外的森林里去散步,在茂密的草丛里看见了一条大蟒蛇,这条蛇头大如斗,口大如盆,十分可怕。他偶然看见在大蟒蛇的嘴里有一颗宝石。这条大蟒因为闻到了人的气味,经常爬到洞里,但是小伙子不敢去惹它,总是离它远远的。

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和小伙子日夜相伴的狗死了。他心里非常难过,但是他舍不得埋葬它,就把它停放在洞里面。

小伙子想:一定是蟒蛇咬死了他的伙伴。因此,小伙子下定决心要制服或杀死那条该死的蟒蛇,但是要想出一条妙计,而且不能伤害自己的身体。于是他想啊想,终于他决定把尖刀埋在地上,要埋得深一点,刚刚露出一寸左右,当蟒蛇爬过时就可以把它的肚皮从头到尾划开,它就注定要死的。主意已定,于是,他就把尖刀埋在蟒蛇经常出入的地方了。结果没有多久,那蟒蛇就死了。

小伙子从蟒蛇的嘴里取出了那颗宝石,在自己的身上擦抹,然后又在狗的身上擦抹,嘿,狗还真的活了。小伙子特别地高兴,因为他经常用那颗宝石擦身,他的麻风病也好了,人长得也胖了。于是,他带着狗回到了村子里。

到家以后,媳妇都不认识他了。她说:“哎呀,很久没有相见,都不认识你了,因为你长得比以前胖多了。”小伙子说:“我住在石洞里,杀过一条大蟒蛇,从它的嘴里取出了一颗宝石,拿这颗宝石擦身,我的病就好了,人也长胖了,还救活了这条狗的命。”媳妇又向他细问宝石的事,他就说了。

过了几天,丈夫出去了,媳妇知道了宝石的秘密,她一定要看一看宝石,但是,又怕丈夫突然回来,所以只好拿着宝石到外边去观赏。也正好这天晴空万里,阳光灿烂,她到外面刚打开包着宝石的手绢包包,宝石一眨眼就不翼而飞了。

等丈夫回来,媳妇又不敢隐瞒,只好把丢宝石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丈夫。丈夫说:“这是一个无价之宝,一定是太阳神把它给收回去了。我们必须想办法把它找回来呀!”

小伙子准备了很多的竹竿,把竹竿一根一根地接起来,直到够着太阳的旁边。他准备和他的伙伴———狗,一起爬到天上去找太阳要回宝石。

在离别的时候,他再三地叮嘱媳妇:“我带狗到天上去寻找宝石,你必须每十天给竹竿浇一次水,不然它会干,也会被虫蛀掉,就会断。”吩咐完了以后,就领着他的狗,顺着竹竿一节一节地往上爬。

不知爬了多少天,狗先爬到天上。一天,小伙子爬上半空时,他的媳妇忘了给竹竿浇水了,竹竿被晒干了,又被虫蛀了,“啪啪啪”就断了。于是,小伙子从高空中掉了下来,摔了个粉身碎骨,尸体也找不回来了。

小伙子的狗住在太阳旁边,每隔一段时间,想起主人和他的宝石,就狠狠地咬太阳一口。这时候,人们在地上看到狗吃太阳,太阳只剩了一部分了,天就变黑了。地上的人怕狗把太阳吃掉了,就“唔唔唔”地叫狗不要咬(其实,这是日食)。狗听到喊声,以为是主人要给它送饭来了,就不再咬了。这样,太阳才慢慢地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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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扬州二十四桥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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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桥”的芳名,之所以流传千载,得益于杜牧的一首名诗。下文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说到扬州二十四桥,就无法回避一个千古之谜:它究竟是一座桥,还是二十四座桥?至今未能解得开。

二十四桥得名

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相传唐代有人在一个月光如水、清风徐徐的夜晚,见到24个风姿绰约的仙女,身披羽纱,酥手托箫,鼓着粉腮,轻启红唇,飘上一座小石桥,于是那舒缓柔美的旋律,便从24支箫管中缓缓地流淌出来。

上个世纪50年代末,在扬州出西门向北行3-5里处,有一石桥和一木桥,两相近桥头的距离约24步,村里的长者都认为这儿就是“二十四桥”。在他们幼小的时候,都有被长辈牵着小手“数数过桥”的经历:跨过一座桥,从一个桥头走向另一个桥头,“一步、二步……”一般都是二十四步。照这种说法,“二十四桥”是两座桥的统称。

二十四桥猜测

其实从宋代起,“二十四桥”便成了一宗众说纷纭而无定论的疑桉:有人说是一座桥,有人认为是指二十四座桥。历代的辞典、诗词注解也都兼收两派之说,而不敢轻易取舍。

南宋词人姜白石在一个初冬来到扬州,写下了《扬州慢》这一千古绝唱:“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从词的具体语言环境来看,“二十四桥”似乎是指一座桥。

有人认为大名鼎鼎的二十四桥是子虚乌有的东西,实际上从来就不存在,它只是唐代扬州桥梁的总称。最早对此作出解释的是宋朝大科学家沉括,他认为“扬州唐时最为富盛。旧城南北十五里一百五十步,东西七里三十步,可纪者有二十四桥。”并在卷中从城区的汶河茶园桥起,到东面的山光桥止一一列出了桥名,但算来算去仅有21座桥的名称。也有人认为杜牧诗中的“何处”二字,清楚地传递着这样一个信念:二十四桥绝不是一座桥。

二十四桥争论

二十四桥的姿那麽美?二十四桥的月那麽妙?历史上有没有二十四桥?二十四桥究竟指的是什麽?古往今来,多少风雅人士试图探个究竟,至今未有令人信服的结论。综合起来,大致有如下种种:

1、“二十四桥”就是一座桥,只因传说隋炀帝时,有24个美人月夜在桥上吹箫,故名“二十四美人桥”,简称“二十四桥”或“廿四桥”。到了清代,人们逐渐倾向于那原是一座桥的名称。清代扬州人李斗在《扬州画舫录》中写道:“二十四桥即吴家砖桥,一名红药桥,”“跨西门街东西两岸”。

近来,扬州的一位青年作家,从语言上、地理位置上对“二十四桥”作了大量的论证:扬州“二十四桥”为“阿师桥”的谐音,并考证沉括记载的阿师桥,为今城北的螺丝湾桥。根据《汉语音韵学导论》一书拟唐音“二”、“十”、“四”、“桥”分别与“阿师桥”音同。若从扬州方言观之,“二十四桥”与“阿师桥”之古音也相近。因“阿”古音为a(见王力的《汉语语音学》),“二”古代的北方方言也为a。

2、“二十四桥”就是遍布扬州地区的24座桥梁。沉括对二十四桥循名责实一一以求,但只凑成21座。南宋的王象之在《舆地记胜》中则记载:“所谓二十四桥者,或存或亡,不可得而考。”

3、“二十四桥”是古代扬州桥梁的编号。在古诗中以序号称桥的不乏其例,就唐代扬州而言,对桥的编码也是有桉可稽的。唐朝施肩吾《戏赠李主簿》诗有“不知暗数春游处,偏忆扬州第几桥”之句。唐人张齐《寄扬州故人》诗中有“月明记得相寻处,城锁东风十五桥。”

4、“二十四桥”在诗文中是虚指而非实指,故“二十四桥”既非24座亦不是一座,不过是泛指扬州小桥多罢了。杜牧常常喜欢用数字入诗。如《江南春》绝句有“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赠别》一诗中有“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谴怀》的诗句中有“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等等。由此可见,杜牧喜欢用数字,又特别喜欢用约数。因为它为约数,即不是实数,更不是专名。

当然,也有人指出“二十四桥”借指扬州,泛指扬州的繁华或是专指扬州美人,这些似乎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二十四桥”的最终解释权,恐怕还得归杜牧。

扬州二十四桥现状

今天,念四路中段东面,五亭桥西边的景区就叫二十四桥景区。其主建筑熙春台东面有毛x东手书杜牧《寄扬州韩绰判官》诗碑。在熙春台东北80米的地方,有一座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建的公园中常见的那种小卑桥,宽2.4米,两头各有二十四层台阶,两边各有二十四根栏杆,叫它二十四桥。桥的西北有一座简洁的亭子,宛在水中央,叫吹箫厅。这算是为外地游客建的,就好比今人在鲁迅故居百草园里种了一块菜来和散文对应一样。建这么一座“二十四桥”,也表明比较可信的是指一座桥。这座现代的“二十四桥”不是古代的二十四桥的复制,品味不怎么高,有些俗气。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扬州二十四桥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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