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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故事满分作文(实用20篇)

启明星渐渐隐没,东方出现了瑰丽的朝霞,屋顶上飘着缕缕炊烟,空气中弥漫着轻纱似的薄雾。小编收集了乡村的早晨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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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故事作文500字五年级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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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读书呀,老爸也真是的,每当我正读的津津有味的时候,一个刘婧的声音就在我的脑子里不停晃荡。

“刘婧叡,帮我去买块豆腐。”“刘婧叡,帮我去买几个鸡蛋。”“刘婧叡,去买皮蛋。”“刘婧叡,刘婧叡,刘婧叡……”我一点都不能安心地看书,真是烦死了,头都要爆炸了。而妈妈却不一样,她一看到我在看书,点儿都不打扰我,连走路的声音都没有。其实,爸爸他并不知道我在看书,如果他看到我在看书,也不会叫我去的。

有一次,我拿着书一边看一边去买豆腐,看着看着入了迷:一老鼠领先,所以老鼠就排在第一,而牛就排在第二。看到这里时我撞到了一块玻璃,我以为是人抬头看了看,并不是人,而是把豆腐包围起来的玻璃。唉!我真糊涂怎么看着看着头都给撞了,我连忙摸摸自己的额头,起了个大胞。我赶紧借了钱跑,把豆腐提着跑回家去。哎呦,我一不小心摔跤了,被一个石头给绊倒了,一下就摔下去了。“哎呦,好痛哟,好痛哟,我再也不跑了。”我伤心的说。 豆腐提进家去,递给妈妈,便又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所以12生肖就是这么来的。

“这怎么回事呀,摔跟头了?”妈妈不解的问着。 我把妈妈的话当作耳边风,继续看我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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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名人惜时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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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溥字天如,号西铭,太仓人,生于明朝末年,是明代著名的文学家。

张溥自幼刻苦自励,勤奋好学,每次读书,定要先亲手抄一遍,抄完后朗读一遍,然后焚化烧掉。接着再抄、再读、再焚,一篇经典文章非得如此六、七次后,才肯罢休。因为每一篇文章张溥都要抄七遍,他右手握笔的地方,指头手掌都结成厚茧了。冬天气候寒冷干燥时,手指皮受冻干燥而裂开,他就用温水暖一下手再抄,一天总要用温水暖好几次。

后来他就把自己的书斋命名为“七录斋”,一生的著作也称为《七录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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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长征———前所未闻的故事》读书笔记

全文共 1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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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偶然的机会我听到了一首老歌《十送红军》,使我又想起了伟大的长征。

一次听到长征应该是在中学的课堂上,毛主席的那首诗:

七律·长征 一九三五年十月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

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

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

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

从此以后,长征的事迹就深深的刻印在我的脑海里。后来又偶然看了哈里森·索尔兹伯里哈所著得《长征-前所未闻的故事》,里面记叙了我们前所未闻的长征故事,这让我更深切感受到了红军长征的伟大。读过哈里森·索尔滋伯里的《长征——前所未闻的故事》再回味毛主席的诗,那一幅幅波澜壮阔,铿锵壮烈的画面再次浮现……也只有读过《长征》一书才能对毛主席这寥寥数字的诗有更深的感慨。

长征的故事总有这样一种力量,让人一旦想起便感动不已。正如埃德加·斯诺就这场“激动人心的远征”说过的:“它过去是激动人心的,现在它仍会引起世界各国人民的钦佩和激情。” 但是斯诺没能写出长征的全过程,他有个遗愿:“总有一天会有人写出一部这一惊心动魄的远征的全部史诗。”这一天一直等到一九八五年十月,这一人便是哈里森· 索尔兹伯里。像斯诺一样,在他眼中“长征是一篇史诗。这不仅是因为纯朴的战士及其指挥员们所体现的英雄主义精神,还因为长征实际上成了中国革命的熔炉。它锻造了在毛泽东的领导下打垮蒋介石、夺取全中国的整整一代人和他们兄弟般的革命情谊。”他在书中还写道:“它将成为人类坚定无畏的丰碑永远流传于世。阅读长征的故事将使人们再次认识到,人类的精神一旦唤起,其威力是无穷无尽的。”

长征的精神的光芒永远闪耀着,但也永远褪不去那血腥的悲壮,那饥寒的艰苦,那亲友的生离死别。长征就是一部红军艰苦斗争的史诗。长征的斗争不仅仅是与国民党战略战术、枪林弹雨的斗争,与大自然冰天雪地、草地沼泽的斗争,与饥寒劳累、人类极限的斗争,更关键的是共产党内部领导人与领导人一种方针政策与另一种方针政策之间的斗争。毛泽东与张国焘两种路线的分歧至少造成了四方面军五万人的损失。足见最后一种斗争关乎红军内部的团结,关乎革命道路的选择,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

哈里森·索尔滋伯里是优秀的记者。1984 年哈里森·索尔滋伯里以七十六岁高龄和自己七十岁的妻子及好友用了 74 天时间沿当年的红军长征路实地考察。“只有亲身走过这段路程的人才能以现实主义的方式描绘出长征中的战斗和艰难困苦——特别过雪山和草地。”索尔兹伯里以他的热情,坚持,努力完成了《长征》,完成了他多年的素愿。他让我感受到了一位记者的职业精神,一位外国友人的关切之情,一位老人的热情执着。哈里森·索尔滋伯里在某些程度上可以说是不幸的,因为他不能直观感受那个时代,直接询问那些主角。这是他写《长征——前所未闻的故事》的艰难之处。然而庆幸的是虽然长征已过去了半个世纪,一些叱咤风云的人物已经逝去,但是还有一些人仍然活着,他们是长征最鲜活的历史。

不仅仅感动于索尔滋伯里的记者精神,也佩服他采写能力。在采访前,他做足了功课,在北京查找长征的资料,咨询专家,比如中国军事博物馆的馆长、长征历史专家秦兴汉将军。在北京他还对幸存下来的高级将领、党的重要人物及其遗孀进行“旋风式”的采访。在重走长征的路上,他采访仍然健在的老红军,曾经摆渡过红军的老船工等等。并且把这些数百次采访以及从文件和档案中搜集来的庞杂的资料有机的组合在一起,详略得当。在叙述长征的主线中,适当的嵌入背景资料,不失时机的把目光拉回现实的中国,精妙的摆出历史事实和现实状况,发人深思。叙事总体基本客观平衡,能看出其对中国红军长征的敬意和肯定,但是没有煽情的言词,并且很客观的写到了一些负面的事实,比如写到了红军俘获传教士,地主的上了年纪的亲人以威胁交赎金,但是他们经受不住长征的艰苦,导致死亡。并且写作态度认真严谨,多达六十多页的注释不仅注明了引用的出处,历史资料的详解,甚至还包括出于哪段采访。最为难得的是作为外国的记者,他深谙中国历史文化,社会状况,能从更深的层次理解长征,并把它付诸笔端,让更多的人了解长征的故事。

这陡然间的转变,让我无法接受。仿佛一架经历了狂风暴雨的飞机终于成功的完成了一段航程之后,在下一段航行的开始便从内部开始暴乱,不得不迫降。那一段历史的主角竟然以这样的结局退出历史的舞台。很难有人说得清为什么。幸好,不倒的小平爷爷还在,中国,再次起航。

索尔滋伯里说长征也是党内一路斗争的征途,这之后党内的斗争依然存在。历史给出了党内团结的结果——长征的胜利,也给出了党内恶性斗争的结果——文革的破坏。党内必须团结,才能团结大众,正确引导大众。长征中那种摒除矛盾,精诚合作,生死与共的精神必须回来!我们要让这种精神融入血液,让我们血肉相连的同胞团结一致,继续长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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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读书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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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一桌,一灯,一书,一个人。我手捧《看见》灯光摇曳着书影,细细品读,感受柴静对社会,对自身,对岁月的思索。沉寂带领我沿着记忆的溪水,逆流而上。

从小时候坐在妈妈怀里。听她手捧小书,讲给我一个个小故事开始,我就对妈妈手里那个方方正正的东西产生了好奇。

后来,我初识文字就拿着《西游记》,一个字一个字地指着慢慢念,虽似懂非懂,但脑海里总有些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英勇神武。手持金箍棒瞪着火眼金睛。傲视一切的身形,然而,当时所理解的也只是一个一个生动的故事。直到我四五年级时再次阅读时,才能模糊的意识到孙悟空口说“皇帝轮流做,今年到我家时”作者对当时社会的反思。

我在六年级暑假时阅读了《基督山伯爵》一书,十分入迷,躺在床上看上课下课也看。一旦看起来就忘了时间。一次,我在课间看这本书,心里满是伯爵独守黑牢。法利亚长老给他生命带来一丝光明……直到听到老师说:“现在开始做成乘方例五。”我才意识到已经上课一段时间了,而我竟然没有听到老师宣布上课。经此一事,我便格外注意自己的“读书选择性失聪”症,不能因读书而错过了上课。

《基督山伯爵》所带给我的,不仅是对他的智慧与坚韧的震撼,听他谈吐,纵观古今历史,横览异国风情,是一场精彩的文化之旅。

从此,我迷恋上古代文化开始不断了解古代英雄豪杰,文人墨客,诗意而又雄壮的一生。我开始大量背诵古诗词,从“大江东去,浪涛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情壮志,到“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晓来风急。”的似水柔情,从“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的纷乱时代。到“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繁华天下,从“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的政治远见,到“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园风情,这些诗词给我的生命带来一份宁静,让我在喧嚣中内心仍保持着安静如流水一般,悄然滑过。

乘着这流水,目光再次集中到眼前的书上。夜已深,灯光下,一桌,一椅,一书,一个人,一份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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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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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你上杨红樱阿姨的书后,在梦中,我也在要求你妈妈给我买书,我盼星星,盼月亮也要得到这本书,终于,妈妈为了不影响我的学习,就在新华书店给我买了一套杨红樱的书,回到家后,我急忙打开盒,哇!好多漫画,小说,散文呀!我连吃饭也顾不上,急忙翻开书,看了起来。

夜深了,我还在咬文爵字到十点,妈妈叫我上床睡觉,我躺在床上,脑子里都是书的内容,我只好又打开灯,把书拿到被窝里,接着看,看到大约是十一点时,只见妈妈的脚步声来了,我的心里像小兔子一样跳着,原来妈妈去书房呀!凌晨1点到了,我实在熬不住了,只好关灯,睡下了。

直到现在,这件事都还印在我心里,我以后要学会分配时间,有计划的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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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二年级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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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读书,一天不读书,我就难受,因为读书使我快乐,所以我喜欢读书,我读过好多书,有了不起的《纳米小超人》,《井蛙历险记》等等。我今后还会努力读书的。

因为我非常喜欢读书,所以经常一读书就忘了时间。有时候,到了吃饭的时候,妈妈叫我吃饭,我还喜欢得不想放下,只能让我把书带到餐桌上,到了餐桌上不想把书放下,妈妈没说。

有时候我来做训练营,非常早,在仿佛一座大山中的海堆里找书看。在那里面我看到一本《井蛙历险记》,看到这个题目就非常有疑问,井蛙是井底之蛙吗?井蛙还能冒险,井蛙是怎样冒险的?一大堆的问题从我的脑袋里蹦出来,我看了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情节非常有趣,我喜欢这本书,这本书是王燕老师写的,也是教我们作文的老师,作文教的也非常好。

书非常的有营养,书的营养一点也不雅于饭菜,说读书还能滋润我的身体呢,所以我喜欢读书,我还要和书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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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笔尖流出的故事满分作文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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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开满丁香花的校园里传来“淘气包”张明的歌声,大摇大摆的走去教室。这时,班长王寒冰拿着一支笔与一个本子走来。

张明大大咧咧的走到号称“小辣椒”的班长王寒冰面前,看了看班长手上的一支笔,以为是自己的笔,心想“真是活见鬼!没想到班长居然拿别人的笔。这次我一定要让全班同学知道这是一个怎样的班长!让他天天在我面前秀!”王寒冰喵了一眼张明,就走过了张明身旁。可张明一把抓住了王寒冰的手。大声哄道:“我们的班长怎么乱拿别人笔呀。”班长听到后,死死地盯着张明,生气的说:“这是我的笔我没拿你笔请不要胡说八道。”说完便生气的甩开了张明的手。

突然,班主任来了。“干什么?干什么?怎么那么吵……”“王寒冰拿了我的笔,还在那里狡辩。”“我没拿,你有什么证据?”班主任说道:“张明,你看见王寒冰拿你的笔了吗?如果你没看见的话,俗话说凡事要讲证据。”张明嘟嚷:“老师,我虽然没有看见他拿我的笔但是我有证据。我的这支笔上面有一个刮痕。张明刚说完,就抢过了王寒冰手上的笔。发现笔上并没有刮痕。

怒气冲冲的王寒冰大发雷霆:“我都说了,我没拿你笔,这是我自己的笔。”张明大惊失色:“我……我……”班主任看见心平气和的说:“还不快向王寒冰同学道歉。”“对不起,班长,我不应该在没弄清情况下就说你拿我的东西。”“嗯,没事,下次一定要注意啊。”这个误会终于解开了。

“小辣椒”和“淘气包”和好了,校园的丁香花盛开的更旺了,香气更浓了!他们的友谊也像丁香花的香气一样浓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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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读书故事征文获奖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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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悠闲的午后, 慵懒的阳光下,我靠在椅边,手捧一本散文集,心情也随之愉悦起来。

我在这泛黄的书页里,品味作者细腻的情感,我也在作家的回忆中,想起了我快乐的童年。

小时候,我在昏暗的灯光下,捧着一本绘本津津有味地读着,两只小猪的深刻友谊,国王与小女孩的承诺,有时会逗得我哈哈大笑,有时又会因主人公的悲惨遭遇而哭泣,一本本有趣又美丽的绘本串起了我(如诗)如画的童年。当幼儿园的午休铃响起时,许多小朋友都会抱着洋娃娃入睡,而我,则会怀抱一本未看完的绘本进入梦乡。

当我能识更多的字后,母亲便买来许多的拼音图书,一字一句地领着我读,那白纸与黑字让我第一次体会到了文学的神圣感,每一个字都渗入我的心里,每一个标点就像一次深呼吸,带来下一段的更多乐趣。我在朗读中寻找主人公纯洁的心灵,海蒂的善良,爱的教育里许利亚的孝顺,许许多多的小人物用他们点滴的真情感动着我,引导着我,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当我到高年级后,浅显易懂的故事书并不能再引起我的兴趣,当爸爸将一套《纳尼亚传奇》放在我面前时,我的眼睛不由得一亮,从此我便迷上了魔幻小说,从《哈利波特》到《魔戒》,每一本小说都让我看得津津有味。有时偷偷藏一本小说在被窝中,被母亲发现了她便狠狠责骂,但我仍会偷看小说,即使那小说页角已翻得起皱了,我还会沉醉于哈利在魔法学院的奇特生活,能言马与男孩的深刻友谊。我在故事中寻找虚幻的美好。

而如今,我的书柜里满是素雅清新的散文集。读毕淑敏的《非之爱》,我读懂了亲情与友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情感,读迟子建的《寻石记》,我感悟到了志向的坚定不移。这一篇散文作品,是给读者内心最柔软却最心动的触摸。我在散文中读到作者生命最深刻地感悟。

我生活中一段段的悠长时光,被那一张张泛黄的纸页,被那一段段优美的文字而占据了,我的思绪回到眼前————阳光依旧,闲适依旧,回想了我的读书生活,也觉颇有趣味,也难免有流年逝水的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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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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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本书——书上没有一个字,却处处都是学问;书上没有内容,没有作者的姓名,没有题目,没有……但每个人都是书的作者。这本书的名字叫“生活”。”善于读者本书的人,不仅会从中有所发现,得到启示,还会为这本书增添更新更美的篇章。

说起我的读书故事,还是一个记忆犹新的读书故事,那天我和妈妈一起去瑞安新华书店,( 吴江市震泽亿龙红木 -

我一到门口,望着上面这四个大字,心中默默地想着:书啊!我来了!想完,我迫不及待的跑进书店,到故事栏马上如饥似渴的阅读。我读了一本又一本,《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明白如果不卖掉这些火柴,回家就得挨骂,她是多么想得到家人的呵护,读到这里,我是多么想帮助她,让她回家,不让她在那寒风刺骨的风雪中卖火柴;《海的女儿》告诉我她宁愿再多看一眼在陆地上的王子,也不惜把自己变成泡沫。《傻老太和她的眼镜》告诉我可怜的傻老太戴上放大镜就以为拥有了一个广阔的世界,但是这一切都是虚幻的。《牧鹅姑娘》告诉我们虽然谦和的公主成为了一个牧鹅姑娘,但是她超凡脱俗的气质是不会被掩盖的,而凶狠的侍女即使飞上枝头也成不了凤凰,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善良是多么重要呀!《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告诉我们……。忽然,我听到有人在叫我,我这才从书中醒悟过来原来是妈妈在叫我回家呢!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恋恋不舍地离开书店。

我以后和书的故事会继续增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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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读书故事作文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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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是一个不太爱读书的人。但后来,我又不禁爱上了读书。这要从一个痛苦的阶段说起了……

大概是五年级的上学期吧,老师让我们去读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当时我就想,哎,买一本囫囵吞枣的随便看几眼就行了。没想到,老师后来跟我们说,还要写《城南旧事》读后感,这下糟了,那本书从我买回来,我就原封不动的的放在书柜里,一次也没看过,让我写读后感?我是一概不知呀!好吧,我是不得不乖乖地读了。那几天我每天只要一写完作业就立马捧起那本《城南旧事》,马不停蹄地看,起初,对于我这个根本就不爱读书的人来说,这一篇篇自己根本就不感兴趣的东西,还有强“咽”下去,那真是一件痛苦而又无聊的事情呀。当你面对一个自己根本就不喜欢或不感兴趣的事物时,还要强硬去面对,是十分痛苦的。但后来,我找到了一个能让自己全身心都投入到这本书中的“对象”——宁静的夜晚。每每晚上,我会坐在书桌前,伴着醉人的月光,伴着闪烁的星星和宁静的夜,我静静地读着,静静地,安静下来,我就投入到了这书的世界里,真的是越读越起劲儿,感觉这书真的很有趣,在那个年代的话有些读不懂的,我会有意识的去多读几遍,感觉好玩儿的地方也会跟着笑笑……果不其然,过了大概三,四个星期,我们就写了读后感,我呢,早就津津有味的看完了一整本书,顺顺利利的将一篇读后感呈现出来了!此后,我也爱上了读书,尝试着去读各式各样的书籍,享受了每一本的“书世界”,目睹了每一本书的背后,行驶在浩瀚的书海当中……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千真万确,就在那个学期,我的作文有了很大的进步,提高了很多很多,连我们的老师也夸我呢。因此现在我也有机会和那些作文水平好的同学一起去比赛,参加各种的作文活动。

我还看过这样一句话:读书永远不恨其晚。晚,比永远不读强。所以,如果现在还没有爱上读书的你,不要着急,可以先去读一读你感兴趣的课外读物,总会有你喜欢,感兴趣的书籍出现的,就像我,对读书没有一点兴趣的人,不是也渐渐走进了缤纷的“书世界”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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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青春的故事中学生满分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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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带走了我的寄托,我把梦,留给了你……

--题记

还未来得及脱下童年的新衣,时间的列车便把我推向了青春的驿站,我有点措手不及。梦想像星星点缀在了十七岁这个如花季一般的青春的岁月上。此刻,青春在飞扬,听,青春还在歌唱呢!

十七岁赋予青春以幻想。幻想着"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幻想着"你是人间四月天的倾城绝恋,幻想着江南雨巷里那个撑着油纸伞的小姑娘的忧伤情怀……青春,一个美妙的季节,一切事物都是如此的曼妙。我有幻想,我有梦。我把我的梦留给了青春,我让青春带着我的梦去飞翔,越远越好……

十七岁赋予青春以张扬。朋友,你可还记得被那雨水淋湿着的痛快?你可还记得奔跑在绿茵场上的兴奋?那是一种怎样畅快淋漓的感觉啊!那是一种青春在飞扬啊!青春,我们张扬,我们高调,我们无所畏惧。我时常享受这被那雨水琳湿着的乐趣,雨水把我焦躁的心洗礼了一遍,让我有自信的动力!如果你问我,为什么这么享受雨水,我想说的是:那是青春搞的鬼!

十七岁赋予青春以信念。虽然没有像海明威那样遥望乞力马扎罗,但我的青春充满着坚定的信念。我一直坚信,会有那么一天,我会在远方找到属于我的彼岸。我一直坚定,被信念包裹着的青春,还会被一时的阴天乌云所淹没,我不会因为头顶的乌云,而放弃追求彩虹的执著。因为这是青春,因为青春在飞扬!

十七岁的我,选择把青春编织成坚强。海燕,只有在坚强的带领下才找到了自己归途方向;而雏鹰也经过了顽强的拼搏,最终才有了搏击翔空的勇气。而我,只想让青春载着我的梦想、让坚强作青春的航帆,勇往直前地驶向彼岸。

"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会用我的坚强,让青春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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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有趣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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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可以满足读书者对知识的渴望,读书就像和知识丰富的长者约会。不过,读书也可能引出一些笑话和故事

放学了,我坐上了车回到家里准备写作业,突然想大便,我便拿出从同学那里借来的一本童话故事书。这本书可好看了,好不容易才从同学那里借来的,今天在教室的时候我已经迫不及待的看了一些了,趁着大便的时间,我又看了起来。我看着看着,这本书可真好看啊,每一个童话故事都那么吸引人,我一定要多看一会。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我已经陶醉在书的故事里了,“吃饭了!”姥姥说。这时我才发现我已经在马桶上坐了半个多小时,腿都有些麻了。

夜晚来临了,我在睡觉前又打开了那本书,看了起来。妈妈告诉我:“平平,该睡觉了。”我回答:“再看一会。”又过了一会,妈妈又说该睡觉了,我还沉浸在童话故事中,没有回答,妈妈为了让我早点睡觉,就关了灯强迫我睡觉,我没有办法继续看书了,只能乖乖的躺下睡觉了。在睡梦中,我变成了童话故事中的主人公,拥有无穷的魔法,保护我的城堡和臣民。

多看书没有坏处,但是如果无止境的看和不分场合的看那就不好了,也不能囫囵吞枣,这样急切的看就会不接受里面的所有意思,那就会没有用处了,但也不能只看一两分钟,这样就更没有效果了。我认为读书应该做一个计划,这样才能在读书的时候学会更多知识,记得更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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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童话类故事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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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完安徒生写的“拇指姑娘”,我觉得她是一个勇敢的小姑娘,无论她遇到刮风还是下雨的时候,她都能坚持地向前走着。比如当金龟子抛弃她的时候,她孤单了。她想:“我要坚持。”

拇指姑娘遇到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时,她也靠自己的努力来应付。比如当金龟子的朋友嘲笑她时,她很沉默。我们也要这样应付比如嘲笑、讥笑、瞧不起……我们还要学习她遇到难关自己解决不了时,努力向别人求救。如当她饿得头晕脑涨时,她向田鼠妈妈要食物。当自己遇到难关自己不能解决时,要请别人帮忙。最后还要学习燕子的善良,如当拇指姑娘实在不想跟鼹鼠伯伯结婚时,燕子要带她走,它知道拇指姑娘不想跟鼹鼠伯伯结婚而主动来帮她。

大家也要像拇指姑娘那样,多苦多难也要坚持,干对自己有用的事情。同学们记住坚持就是胜利呀!我说到的这几点大家记住了吗?不要光说在嘴上还要做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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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成语故事读书笔记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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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在赵国都城邯郸,每个人走路的姿势都很优雅,个个风度翩翩。有个小伙子住在燕国寿陵,他想去邯郸学上几招,回来显显本领。他终于到了邯郸,看见没个人走路的姿势都很优美,之后他就每天上街学人家走路。总是这次觉得这个人走路好看就学这个人走路,一会儿觉得那个人走路好看又学那个人走路。最后什么都没学会,就连自己本来怎么走路的都忘了,只好爬着回家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学东西不能三心二意,如果机械的去模仿别人,不但学不会别人的长处,反而会把自己原有的技能丢掉。

这一次,我就跟这个小伙子犯了一样的错误,我爸爸教我学毛笔,叫我先练横,我才练了三天,就想练竖,连着连着就又想练点,最后什么都没学会,爸爸生气的说;“做什么事都这么三心二意,这样能学好什么?”我跑到小房间把门用力的一关,趴到了床上,嘴里嘀咕着;“只不过是一个毛笔吗,有什么好计较的,切!”

就这样,我跟爸爸僵持了一天没说话了,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就跑去像爸爸道歉爸爸也原谅了我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之后我们又开始学毛笔,听了爸爸的话,我的毛笔字写得越来越好了。

我一定会好好学,把毛笔学会,不会再三心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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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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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毛爷爷曾经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书,像沙漠里的指南针,又像黑夜里的北极星,时时刻刻都默默地为人们导航,为人们指引正确的方向。

小时候,我爱听妈妈讲故事,每天晚上都要听半小时才能睡着。正因为我小时候爱听爱看故事,所以上幼儿园中班时就认识了几百个字。如今,书已经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只要一有空,就会拿起来如饥似渴地读着。那童话多有趣,那诗歌多浪漫,那小说多感人啊!

在我们家书柜里、书桌上、茶几上,到处都是书,家里的每个角落都能看到书的踪影。书的品种也是五花八门:有工具书、英语书、漫画书、故事书……

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读《西游记》了,因为从《西游记》中我知道了做人要勇敢、善良,要像孙大圣那样敢于承担责任,勇于克服困难,这样做什么事都会迎刃而解的。

长大了,我爱自己看书,我爱看书的程度可以用“废寝忘食”来形容。每天晚上睡觉前看会儿书早已成了我的习惯,只要不看书,我就睡不着。好像有美味可口的点心放在眼前,可就是吃不着,心里痒痒的。妈妈要求我每天在9:30分必须睡觉,可有时候功课较多,我要到9:30分才能上床,就没时间看书了,那怎么办呢?我自有办法。我问妈妈:“我能不能看书啊?”她总会勉强地回答:“已经很晚了,明天还要上学呢,只准看五分钟。”“看十分钟吧!”我跟妈妈一番讨价还价,终于讨来了宝贵的十分钟。于是,我就乐颠颠的,飞一样地奔到床上,看起书来。可是,看书的时间过得总是太快,十分钟一晃就过去了,妈妈来催我睡觉,我正看得入迷,就死磨硬缠地求妈妈让我看完这一页。等这一页看完后,我还会“得寸进尺”,继续往后看。不等妈妈发出最后通谍,我“决不罢休”。我现在功课越来越多,晚上能看书的时间越来越少,妈妈心疼我,想让我早点休息。我呢,不想放弃看书。所以,经常会和妈妈上演的“时间争夺战”。

正如古人所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严如玉。我还发现:从爱读书的家庭中走出来的孩子都是懂事的好孩子。

读书真好!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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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照片里的故事初中满分

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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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黄的照片,但可看到树叶上的点点光斑,笑容映在他俩的脸上,有腼腆,又高兴,也有不舍。站在他们栽的树下,树荫踩在脚下,那是午后的时光,那是他们的岁月,那是他们的故事

照片上的两人,是我的爷爷和奶奶,这张照片摄于1980年,那时候的他32岁,她30岁,身着白衬衫,站在老屋前的那棵桂花树下。那天他即将离开已经居住十年的地方,这是他们第一次在这里拍照片,也是最后一次。而这棵桂花树,就是他们在这里生活的见证者,1970年他们来到了这里,在小屋的门前,有一个石圈,石圈里可以种植一些植被,他们的意见却都不一致。我的外曾祖父是一名重高校长,他喜欢月季花,他说这月季花为花中皇后,多姿多彩,花荣秀美且四时常开,为中国十大名花第五名。而爷爷听了眉头紧锁,心里十分矛盾,他想种一棵树,但不知道该种什么树,于是他俩儿在整个镇中每家每户的门口走了一圈,他们发现每户家庭种的都是花姿容贵,品貌都极其端庄的花种。回到了门口,爷爷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这些的花都贵在表面,而四季轮回,有开总有谢,而开一时却无用,只能将绝美的姿色传给大家,我们应该种一棵能为一个季节带来些什么的的树。”“那就种桂花树吧!”奶奶脱口而出。他俩第二天就去了花木市场,买了一棵桂花树苗,种在了石圈之中,那树苗又挺又直,好似什么都不怕一样。

有一年的冬天,那天晚上雪下的很大,白雪压在枝头,那纤细的手臂就快被折断,寒风中它站的并不稳,但仍然坚持,好像知道会有人来陪他,忽然一个身影从房屋里冲出来,身上的衣服十分单薄,神色中带着一丝紧张,嘴下念叨着:“诶呀诶呀!”好像自己的孩子摔在了地上,心疼得快滴血似的。双手在半空中挥动,爷爷的脚步声十分急促,在雪地中留下一个又一个的脚印,就这样他在雪地中陪了它很久,直到雪停了才回了屋,鼻子早已被冻的通红,却发出爽朗的笑声。

阳光洒在树叶上,倒映出点点光彩,满怀不舍,不能再看一次它开花的模样,心中有一丝遗憾,他们在那个夏天离开了那儿,离开了那棵自己亲手种的桂花树,开启了下一段时间为他们留下的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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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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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主人翁是金铃。

金铃是个活泼开朗、善解人意的阳光女孩。

金铃自从上了六年级,就参加了邢老师的强化班,因为区教育局不准这么干,所以邢老师一再叮嘱金铃她们不准对同学们说。

这天是星期三,放学后金铃的同桌尚海用讨好的语气对金铃说:“我们去看画书吧?”“真的?”金铃背上书包就跟尚海走,金铃突然停下脚步说:“我得回家做作业,晚上要去邢老师宿舍补课。”话才出口,她吓得捂住了嘴,天哪!怎么把这事说漏出来了!就这么一传二,二传三,几天之内强化班的孩子增加到十五六个。

今天晚上强化班好不热闹。李小娟、胡梅、刘娅如为了一些小事,就把垫子扔得“满天飞”连瓷娃娃也不放过。

邢老师第二天就问于胖儿是谁挑起的事端,于胖儿撒谎说是金铃和尚海。邢老师问金铃和尚海后,金铃很恼火,吃过午饭后金铃在路上遇见了于胖儿,一把把他给揪出来,押到老师办公室,承清了事实。回家后金铃把整件事清清楚楚讲给了妈妈听,妈妈很欣赏金铃的做法。

读了这人故事我知道了做人要做一个正直的人,要诚实不能包庇别人。遇到事情要冷静,不能急躁,要学会忍耐。

现在社会上像金铃正直的人已非常少,要是国家没有贪官吏,何愁国家不兴旺发达、繁荣富强。金铃的的冷静是值得我们非常学习的。爱迪生在试灯丝的时候,用过几万种做过材料,都没有达到他的要求,但是他从不急躁,而是冷静地去面对,如果爱迪生像别人做了一点就急躁不安的话,有可能至今还未走出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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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笔尖流出的故事满分作文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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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村子着火了,熊熊烈火烧着村子,更慢慢烧着人们的心,铁蛋和表哥从房子里跑出来,可他们的父母已被烈火吞没,铁蛋看着眼前的房子,悲痛地喊着:“爸……妈妈……”

这火,烧走了表哥,烧走了爸爸妈妈,烧毁了这个家。

爷爷和铁蛋相依为命,渐渐地,铁蛋长大了,他变得孤独,他渴望上学。

爷爷生病了,可铁蛋已经十岁了,他看着别人背着书包,往返在学校与家之间,他想哭,因为别人走的路,像踩在他心上似的。

铁蛋听爷爷说表哥要来了,并告诉他什么时候上学,铁蛋一下子乐开了花。他开始盼着表哥的身影出现在村头,他盼着、盼着……

铁蛋盼,不停地盼,他甚至开始幻想:他在草地上跑,幻想着他在操场上与同学打闹,他拿着石子在地上乱画,想象着在老师的教导下写字……

可铁蛋等了半年,表哥还是没有来,他开始不相信了。另一边,爷爷的病情也逐渐恶化。

日复一日,铁蛋不相信表哥会来了,爷爷的病越来越严重了。

一天夜里,铁蛋从外面回来,路过村头,看见了一个人——是表哥!铁蛋笑了。

表哥说:“你再过三个月就可以上学了。”可铁蛋却没有笑——爷爷要走了。

三个月终于过去了,表哥和铁蛋一起去上学了,两人虽然一个不说话,一个上课听不懂,可是依然很开心。两人回家时爷爷已不再有呼吸,身体微微的上下晃动,两人对视,一下子哭了……

夜深了,雪浓了,一座被雪覆盖、洒满月光的新墓碑前跪着两位少年——一个哑巴,一个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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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张之路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1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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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的阅读视野挺窄的,可看的书奇缺,基本处于抓到什么就看什么的状态。但家里一直有一种敬惜字纸的氛围,比如爸爸用毛笔写稿时我总是静静地走开,不闹,就经常被大人夸奖为懂事。妈妈经常给我讲民间故事,爸爸讲华盛顿的故事、瓦特的故事,讲北京的赵登禹路的由来,这大概是我认字以前读的无字书吧。那会儿一切都学苏联,我还为蒸汽机究竟是苏联人发明的还是英国人瓦特发明的和爸爸争论呢。

说起识字,常来我们胡同捡破烂的老头儿在一沓用各色废纸裁的方块纸上写了毛笔字,送给我的母亲,成为我的启蒙教材。那老头不知什么来历,毛笔字写得好极了,因为我妈妈常给他点馒头煎饼什么的,他有一天就送来这么一沓纸。我妈妈用一个类似胭脂盒的小铁盒装着,教我认字,于是我有了一套独一无二的识字卡片。

印象中我的大量阅读开始于我们家胡同口的小书摊。那儿的书大部分是武侠小说,坐在那儿花一两分钱就能看一本,《儿女英雄传》、《三侠五义》、《七侠五义》、《小五义》都是在那儿看的,当然也有些现代内容的书,但现在已经没有印象了。

我的另一个阅读起点是父亲的朋友李大叔寄存在我们家的一个柳条箱。那箱子老放在走廊里,我路过它时总有一种发现秘密的好奇心,有一天我终于把它打开了:里面全是书!

英文的数学课本,《北京风物志》,还有好多神怪小说。

我们住的院子很大,有一个邻居是发明制造蜂窝煤机器的教授,我们一群小孩看他用模型做出的“迷你蜂窝煤”,还以为是玩具呢。他家有很多书和期刊,《小朋友》、《儿童时代》、《连环画报》我都是从他家借来看的。现在还记得里面的好多故事,如《活人塘》、《白毛女》,还有一个故事说一个富人大吃大喝把家底折腾光了,后来一个和尚送给它一筐救命的米,却是用他原来倒掉的剩饭晾干的。这个故事中蕴涵的人生道理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父母亲似乎没有刻意要求我读什么书,我上四、五年级时狂热地喜欢《水浒传》、《说岳全传》、《说唐》。《水浒》当中108 将的姓名和绰号全能背下来,还特别愿意背给大人听,但往往背到四、五十个时就被打发走了。

上中学时把《唐诗三百首》背会一多半,也纯粹是出于兴趣。父亲买了一本《臧克家诗选》让我读,爸爸说我们山东诸城老乡中有两个名人,一个是刘墉,另一个就是臧克家。所以我上小学以前就会背臧克家的《有的人》,懵懵懂懂中,“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的诗句,似乎给我的人生价值观奠定了基础。

有意识地阅读是在大一些的时候,跟着哥哥姐姐看前苏联的《古丽雅的道路》、《卓娅和舒拉》,高尔基的作品,以及《铁流》、《家》、《春》、《秋》等名著。上中学以后,《爱因斯坦传》、《居里夫人传》等伟人传记和《红岩》、《林海雪原》、《青春之歌》等红色经典成了我最爱读的书。在那段世界观形成的时期,我把这些伟人当作自己钦佩、学习的对象,并对书里那些英俊的少年英雄尤其喜爱。比如现代的少剑波,古代的岳云、罗成、赵子龙,念着赵子龙的名字比念赵云要响亮的多……

我深深地感到,读书给我的人生带来了快乐!

如今,我们已经进入了网络时代,读书还应该是一种我们应该倍加珍惜的爱好和活动,不论你用什么方式读书。

[读书的故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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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二年级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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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是我生活中的一大乐趣,书桌上、沙发上、茶几上,随处可见一本本的书。绘本故事、童话故事、百科全书,我无所不读。吃饭看、坐车看,甚至上厕所的时间我也不放过。妈妈不高兴了,怕我看坏眼睛,但我还是偷着看,为此,我没少挨妈妈的骂。

书不仅给我带来了快乐,而且还带给我自豪。记的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爬山,当我们走到半山腰时,只见路中间躺着几条长着很多条腿的虫子,它们一身黑色,样子很难看,妈妈被吓得大惊失色,尖叫一声:“这是什么呀?”我走上前去一看,不由的暗暗发笑;“这东西都不知道啊,这就是《百科全书》上说的“千足虫”呀,全球有10000多种,喜欢生长在松树上……”我滔滔不绝地介绍了起来,妈妈听的目瞪口呆,我心里像吃了蜜一样,可得意了。

书,陪伴我成长,给了我无穷的快乐和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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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名人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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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人车胤,年幼时好学不倦,勤奋刻苦。他白天帮大人干活,夜晚便捧书苦读。但就是由于家境贫寒,常常没钱买油灯,书也读不成了。他为此十分苦恼。

一个夏夜的晚上,车胤坐在院子里默默回忆着读过的书上的资料,忽然发现院子里有许多萤火虫一闪一闪地在空中飞舞。他忽然心中一动,要就是把这些萤火虫聚集在一齐,借它们的光不就能够读书吗?于就是,他开始捉萤火虫,捉了十几只,把它们装在白纱布缝制的口袋里,挂在案头。从此,他每一天借着萤光苦苦地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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