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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羽自刎乌江的典故【精彩20篇】

导语:西汉时期,邹阳受人诬陷被梁孝王关入死囚牢,他在狱中给梁孝王写信表明忠心。他列举了荆轲、卞和、李斯等事例,说"有白头如新,倾盖如故",双方不了解,即使交往一辈子,到老了还是像刚认识一样。梁孝王深受感动并释放了他。具体的故事我们还是一起来看看这篇文章吧!接下来开学吧为你们整理了一些关于项羽自刎乌江的典故优秀作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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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取豪夺成语故事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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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大书法家,大画家米芾的儿子米友仁(字元晖),家学渊源,也和他父亲一样,既写得一手好字,又长于作画,尤其非常喜爱古人的作品。有一次,他在别人的船上,看见王羲之真笔字帖,欢喜的什么似的,立即要拿一幅好画交换,主人不同意,他急得大叫,攀着船舷竟就往水里跳,幸亏别人很快把他抱住,才不致落水。他有一样很大的本颁,便是学会模仿古人的画品。他在涟水的时候,曾经向人借回一幅“松牛图”描摹。后来他把真本留下,拿摹本还给人,这人当时没有觉察出来。拿着走了。直至过了好多日才来讨还原本。米友仁问他怎么看得出来,那人回答说:“真本中的眼睛里面,有牧童的影子;而你还我的这一幅却没有。”可是米友仁模仿古人的画品,很少被人发觉他的模本是假的。他经常千方百计向人借古画描摹;而摹完以后,总是拿样本和真本一齐送给主人,请主人自己选择。由与他摹仿古画的技艺很精,把模本和真本模得一模一样,主人往往把模本当成真本收回去,米友仁便因此获得了许多名贵的真本古画。

米友仁是一个有才能的艺术家,值得人们敬仰,又是一个古画的爱好者和欣赏者,让人们更加知道古画的妙处和价值,可是他用那种摹仿的假本巧妙地换取别人真本的行为,却是叫人鄙弃和不耻的。所以有人把他这种用巧妙方法骗取别人真本古画的行为,叫做“巧偷豪夺”。后来的人又从此引伸成“巧取豪夺”这句成语,用来形容人以不正当的巧妙方法,攫取自己不应得的财物。“巧取”,骗取也;“豪夺”,抢占也。而用此种方法攫取财物,也往往利便又所得很多,故有“巧偷豪夺,故所得多多”见(“清波杂志”)之语,例如,以神物做幌子的神棍,常常巧立名目,假借做什么佛事,骗取无知的人的财物。攫取私有,这便是“巧取豪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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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典故故事:烂羊头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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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烂羊头,比喻滥授官爵,商人厨师皆得为官。下面我们一起来阅读这个典故故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注音】làn yáng tóu

【典故】灶下养,中郎将,烂羊胃:骑都尉,烂羊头,关内侯。 《后汉书·刘玄传》

【释义】比喻滥授官爵,商人厨师皆得为官。

【用法】作宾语、定语;用于比喻句

【结构】偏正式

【押韵词】士绅名流、同业相仇、知足无求、緑惨红愁、恶居下流、风马牛、归马放牛、宿怨深仇、供过于求、吞舟之鱼,不游枝流、......

【年代】古代

【成语示列】可羡当时张许辈,蒲萄宫里烂羊头。 元·王冕《秋夜偶成六首》其六

【典故故事】

更始纳赵萌女儿为夫人,很宠爱,于是把政事委托赵萌办理,自己日夜与妇人在后庭饮酒取乐。群臣有事想上奏于他,更始常常因喝醉了酒而不能接见,有时不得已,就命令侍中坐在帷帐内答话。诸将听出来答话的不是更始的声音,出来后都抱怨说:"现在成败还不可知,为何放纵成这个样子!"韩夫人尤其嗜好喝酒,每侍奉更始饮酒,见到常侍奏事,时常发怒说:"帝正和我饮酒,你为什么偏偏拣这个时候来奏事呢?"起身,把书案都捶破了。赵萌专权,作威作福。郎吏有的直言赵萌放纵的,更始怒,拔剑相击。自此以后没有人敢再讲话。赵萌仇恨侍中,带出来将他杀害,更始出面救他,赵萌不从。这时李轶、朱鲔专制于山东,王匡、张..在三辅横蛮暴虐。所封授的官爵,都是一些小人商人,还有伙夫厨师之流,许多人穿着绣面衣、锦缎裤子、短衣,或者穿着妇女的大襟上衣,在路上嬉笑怒骂。长安城有歌讽刺说:"灶下养,中郎将。烂羊胃,骑都尉。烂羊头,关内侯。"

[典故故事:烂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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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成语典故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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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后汉书·刘玄传》:“帝方对我饮,正用此时持事来乎!”

词语辨析

【举例造句】: 不想他那里来请,正中下怀。 ★明·兰陵笑笑生《金瓶梅词话》第五十回

【拼音代码】: zzxh

【近义词】:如愿以偿、心满意足、称心如意

【反义词】:大失所望、出乎意料

【歇后语】: 聋子看哑剧;打准腹部

【灯谜】:忠

【英文】: play into somebodys hands

【用法】: 作谓语、宾语;形容符合心意

【故事】: 卢俊义从梁山泊回来后被妻子与李固诬陷入狱,燕青搭救没成功。梁山泊拼命三郎石秀在刀下救得卢俊义,也因寡不敌众而入狱。北京官府梁中书担心宋江出兵围城,只好将他们两人打入死牢暂不处死,老头蔡福正中下怀,设法保护两位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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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亡羊补牢的经典故事

全文共 1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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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羊补牢比喻出了问题以后想办法补救,可以防止继续受损失。小编整理了亡羊补牢的经典故事,欢迎欣赏与借鉴。

【成语】亡羊补牢

【拼音】wáng yáng bǔ láo

【释义】表达处理事情发生错误以后,如果赶紧去挽救,还不为迟的意思。

【典故】

战国时期,楚国的楚襄王即位后,重用奸臣,国家一天天衰亡下去。楚国有一个大臣,名叫庄辛,看到这样情况非常着急,总想好好劝劝他,但是楚襄王只顾享乐,根本听不进别人说的话。

有一天,庄辛实在忍不住了。对楚襄王说:“你在宫里和一些人奢侈淫乐,不管国家大事,国家迟早有一天会灭亡啊!” 楚襄王听了大怒,骂道:“你老糊涂了吧,竟敢这样诅咒楚国,说这些险恶的话惑乱人心吗?”庄辛不慌不忙的回答说:“我实在感觉事情一定要到这个地步的,不敢故意说楚国有什么不幸。如果你一直宠信这个人,楚国一定要灭亡的。你既然不信我的话,请允许我到赵国躲一躲,看事情究竟会怎样。”就这样,庄辛见楚襄王不纳忠言,只好躲到了赵国。 庄辛到赵国才住了五个月,秦国果然派兵攻打楚国,楚国几乎没有什么抵挡就让秦国攻陷了楚国的都城郢城。

楚襄王惶惶如丧家之犬,逃到城阳城(今河南信阳市一带)。到这时,他想到庄辛的忠告,才觉得庄辛的话不错,于是,又悔又恨,便派人把庄辛迎请回来,说:“过去因为我没听你的话,所以才会弄到这种地步,现在,你看还有办法挽救吗?” 庄辛说:“主公果真有悔改之意吗?” 楚襄王说:“我现在太后悔了,不知道现在还迟不迟?” 庄辛说:“那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于是,庄辛就讲道:从前,有人养了一圈羊。

一天早晨,他发现少了一只羊,仔细一查,原来羊圈破了个窟窿,夜间狼钻进来,把羊叼走了一只。邻居劝他说:“赶快把羊圈修一修,堵上窟窿吧!”那个人不肯接受劝告,回答说:“羊已经丢了,还修羊圈干什么?”第二天早上,他发现羊又少了一只。原来,狼又从窟窿中钻进来,叼走了一只羊。他很后悔自己没有听从邻居的劝告,便赶快堵上窟窿,修好了羊圈。

从此,狼再也不能钻进羊圈叼羊了。 楚襄王一听到这个故事就明白了庄辛的意思,于是他接着对庄辛说:“庄爱卿,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呢?” 于是,庄辛给楚襄王分析了当时的形势,认为楚国都城虽被攻陷,但只要振作起来,改正过错,秦国是灭不了楚国的。楚襄王听了,便遵照庄辛的话去做,果真度过了危机,振兴了楚国。 “亡羊补牢”这句成语,便是根据上面约两句话而来的,表达处理事情发生错误以后,如果赶紧去挽救,还不为迟的意思。

【启示】

当一件事情已经做错,如果继续执迷不悟,一错再错,只能是自取灭亡。孔子曾经说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面对已经犯下的错误,最应该做的是及时改正错误,并依据发生错误的根源进行及时的补救。

无论是目前的学习还是以后的工作,我们的经验总是有限的,所以犯错在所难免,关键在于当我们已经发现自己的错误时,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我们可以任由其继续发展下去,直到“破罐子破摔”,但我们也可以及时地弥补自己的过失,吸取失败的教训,让它成为自己未来道路上的“警钟”。

很明显,后者对我们的人生来说,是更积极的,也是更有意义的。犯了错误不要紧,只要你用心地去弥补、去改正,永远都不晚。

[亡羊补牢的经典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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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历史典故:髀肉复生

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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髀肉复生表示虚度光阴,无所作为。小编整理了髀肉复生历史典故,欢迎欣赏与借鉴。

【释义】髀:大腿。因为长久不骑马,大腿上的肉又长起来了,形容长久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虚度光阴,无所作为。

[语出]晋·陈寿《三国志·蜀书·先主传》“荆州豪杰归先主者日益多,表疑其心,阴御之。”裴松之注引晋·司马彪《九州春秋》:“吾常身不离鞍,髀肉皆消;今不复骑,髀里肉生,日月若驰,老将至矣。

成语造句 因见己身~,亦不觉潸然泪下。(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三十回)

近义词 髀里肉生

成语英译 having put on flesh again on the thigh

成语用法 主谓式;作谓语、定语;形容虚度时光

【历史典故】

刘备在与曹操作战中失败后,丧失了地盘,只得投奔汉皇族刘表。刘表对刘备的为人处世很满意,所以就给刘备一千人马,叫他驻守在新野(现在河南省南阳市)一带。刘备在新野又开始养精蓄锐。

曹操一心想统一北方,不久,挥师北上,进攻袁绍。刘备连忙劝刘表去袭击曹操的老巢——许都。但刘表图安逸,没有接受刘备的建议。后来,曹操消灭了袁绍,又回师许都,刘表很后悔。对此,刘表从内心很佩服刘备。

几天后,刘表请刘备喝酒聊天。席间,刘表对刘备说:“上次没有听您的话,失去了一个好机会,真可惜!”刘备安慰他说:“如今天下分裂,天天有战事。上次失去机会,怎么知道今后不能再碰到呢!机会是没有尽头的。已经过去的事,就不必再后悔了。”两人交谈得很投机,又商量了以后的打算。过了一会儿,刘备起身上厕所,他摸了摸自己的大腿,发现大腿上的肉又长起来了,不禁掉下泪来。回到座上的时候,脸上还留着泪痕。刘表见了很奇怪,问他道:“怎么,您是不舒服还是有什么心事?”

刘备不好意思地说:“没什么。我以前一直南征北战,长期不离马鞍,大腿上的肉精壮结实,到这里来后,一晃就是五年,闲居安逸,用不着骑马,髀上的肉复长,又肥又松。一想起时光过得这么快,人都快老了,复兴汉室的功业一点也没有建成,因此心里非常难受。”

后人,便从这段故事中概括出“髀肉复生”这一典故,用它来表示久居安逸的环境中,虚度光阴,无所作为。

【启示】

一寸光阴就像一寸长的黄金那样珍贵,但是即使你有一寸黄金也无法买回自己流逝的一寸光阴,这句俗语正说明了时间珍贵。世界上最珍贵的就是时间,因为它一去永不回头。刘备正是感到时光飞逝、虚度光阴才伤心落泪,我们青少年一定要记住“时不我待”这句古训。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都很重要,我们每个人都应好好地珍惜时间,创造自己的生命价值。珍惜时间是要从一分一秒做起,不是只在口头上说说,而是要付诸实际行动。

[历史典故:髀肉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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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诸葛亮南征七擒七放孟获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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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亮南征,是225年蜀汉丞相诸葛亮为了平定叛乱而对南中蛮族发动的一场战争。下面是小编分享的诸葛亮南征七擒七放孟获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诸葛亮,字孔明,号“卧龙先生”,是位足智多谋、智勇双全、善于用兵的全能人才。诸葛亮也是一位军事家,他也曾带兵南征北战,在《出师表》中更是对当前的局势分析的头头是道,顺便还向刘后主刘禅提出许多中肯的建议。在文学方面,诸葛亮更是能够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还自己发明孔明灯、木牛流马,用于军事战场上。这些都是诸葛亮优秀的地方,好像诸葛亮能够随手就能想到计谋计策似的,诸葛亮的渊博是我们震惊,诸葛亮的计谋更是使用的出神入化,能够体现在各个方面。

诸葛亮可谓是很好的谋士,在政治上才能更加杰出,在陈寿的《三国志》中,更是对诸葛亮评价为“史官鲜克知兵,不能纪其实迹焉”,诸葛亮的军事才能也广受历代兵家的认可。

公元225年,诸葛亮率兵入南蛮。而此时南蛮内部刚经历内讧,高定军事政变杀了前首领拥护孟获称王。诸葛亮派马忠和李恢兵分两路攻打南蛮,自己率军击败高定主力部队,杀了叛军高定。孟获退回益州郡。五月,蜀兵渡过沪水,进入云南,于孟获交战,生擒孟获。

首次抓住孟获,诸葛亮好酒好肉招待,并且故意让孟获观看蜀军军队实力,孟获看了并不服。诸葛亮就放他回去。之后却找来孟获副将,称孟获把罪名全部怪在他身上。副将十分生气,诸葛亮故意把他也放了。副将回去后,心中愤愤不平,就把孟获绑了送至蜀营。孟获第二次被抓,心里更是不服,诸葛亮再次放他回去。这次孟获回去也想出一计谋,其弟孟优假装来蜀营投降。诸葛亮识破其计,故意灌醉孟优。等到孟获来劫营的时候,再次被诸葛亮擒住。这第三次擒拿孟获,孟获仍不服气,认为不过是遭人暗算被计谋陷害,并不臣服。诸葛亮仍然放孟获回去。第四次孟获以为诸葛亮独自出来堪察地形,带兵欲偷袭诸葛亮时候,又中计被抓。第四次孟获部下感恩诸葛亮宽厚,竟然灌醉孟获,亲自把孟获送至诸葛亮军营。第五次被抓的孟获仍然是觉得被内贼陷害,于是诸葛亮又放回孟获。

如此反复几番,孟获并不臣服,最后孟获投奔木鹿大王还有乌戈国国王,两个大王虽然兵力强势却仍然被诸葛亮打败,孟获最后终于下跪起誓,永不反叛,效忠蜀国。至此,几次三番和南蛮征战,终于收复南蛮人心,保障了以后蜀国南境安宁。

诸葛亮出战之前曾有部下阻止,称南蛮险恶之地,不宜一国丞相出师,以防意外。可是诸葛亮擅长外交权术,人心连结,当时诸葛亮就已有征服南蛮免除后患之心。在南蛮境内,诸葛亮闻之孟获在当地破有人心,于是想到制服孟获,以其来统领南蛮效忠蜀国。于是便有了诸葛亮南征七擒七放孟获的典故。

[诸葛亮南征七擒七放孟获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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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分道扬镳的典故

全文共 1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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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分道扬镳比喻人们分别发展和施展各自的聪明才智,或者比喻因志趣、目标不同而各走各的路。以下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成语】: 分道扬镳

【解释】: 分路而行。比喻目标不同,各走各的路或各干各的事。

典故

在现代成语中,我们把道不同不相与谋者的分手叫做分道扬镳。镳指马嚼子,扬镳即为驱马前行。分道指各走各的路或各干各的事。鲜为人知的是,这个成语产生于一个有趣的历史故事。

“分道扬镳”语出自北齐·魏收《北史·魏诸宗室·河间公齐传》的一个故事中的一段话:“……洛阳我之丰沛,自应分路扬镳。自今以后,可分路而行。”说这话的是大名鼎鼎的北魏孝文帝,其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东晋十六国之后,中国历史进入南北分裂、南北对峙的阶段,史称南北朝。北魏是南北朝时期北朝的第一个王朝,于十六国时期由拓跋鲜卑所建,前身为代国。前秦于淝水之战崩溃后,代王拓跋什翼犍之孙拓跋珪举兵复国,都盛乐,改国号为“魏”,史称北魏。

北魏孝文帝是北魏的第6位国君,他我国历史上一位杰出的政治家,他5岁登基,24岁时正式接替祖母文明太后执掌政权,紧接着便开始了“文治”政策。公元493年起,孝文帝以南征为名义,将都城从平城(今山西大同)迁至曹魏故都洛阳。在洛阳,他进行了许多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改革,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推行均田制、改革鲜卑旧俗、实行汉化政策等,大大促进了各民族的大融合。

成语分道扬镳的故事,便发生在这场大改革中的都城洛阳。

在孝文帝时期的北魏宗室中,有一个人原叫拓跋齐,后更姓改叫元齐,他颇富韬略,统兵有方,能征善战,曾建下了灭赫连夏、北燕等的不世奇功。孝文帝论功行赏,先封他为浮阳侯、浮阳公,后封他为河间公。元齐有一个儿子叫元志。他聪慧过人,饱读诗书,才华出众,能力超群。孝文帝很赏识这个元志,任命他为洛阳令,主掌洛阳地方政事。不久以后,孝文帝采纳了御史中尉李彪的建议,从山西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搬迁到洛阳建都。这样一来,洛阳地位陡升,贵为一国之都,洛阳令成了“京兆尹”。元志的权势自然也随之增大,年纪轻轻的他渐生骄气。

在洛阳,元志仗着自己的才能,对朝廷中某些学问不高的达官贵族,往往不放在眼里。一天,元志外出游玩,恰巧碰到一个叫李彪的官员乘坐马车从对面飞驰而来。这个李彪也很不简单,他字道国,儒生出身,精通典章,深得孝文帝信任,此时已经任职御史中尉,与尚书仆射游肇、幽州刺史常景等共同居住在洛阳东阳门外的昭德里,官位比元志高出许多。

按理说,官小的元志此时应该先让李彪过去,可他偏不让路,双方由此僵持下来。李彪见他这样目中无人,当众责问元志为何不让路,元志却说:“我是都城洛阳的长官,你不过是洛阳户籍中编入的一个住户,哪有长官给辖下住户让路的?”

两人互不相让,且争执不下,于是他们来到孝文帝那里评理。一见孝文帝,李彪先开口说话了,说他是“御史中尉”,官职比洛阳令大多了,洛阳令作为一个地方官怎敢同他对抗,居然不肯让道,真是岂有此理。元志丝毫不遑多让地说,他是国都所在地的长官,住在洛阳的人都编在他主管的户籍里,御史中尉也概莫能外,作为“京兆尹”,御史中尉李彪也是自己的辖下住户,应该是李彪给自己的属地长官让道才是啊。

宽厚的孝文帝听了他们的话,觉得他们各有各的道理,于是便笑着给他们提出了分路而行的解决办法,说:“洛阳是我的京城。我听了,感到你们各有各的道理。我认为你们可以分开走,各走各的,不就行吗?”

皇帝金口玉言,一言九鼎,两人听后连连称是。于是,元志和李彪从朝廷出来后就拿着尺子,将经常通行的道路进行了丈量,各取一半,从此各走各的道。此后,“分道扬镳”一语便逐渐流行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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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典故介绍

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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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之间交流,使用频率最高的词,当数谦辞了,要不为什么要说文人“酸”呢!文人最最要紧就是那个自恃清高,那个让人尊重,当然首先的是先尊重别人。这点在旧时代的文人间交流的函件中可以领略到。

诸如:台鉴、钧鉴、教正、指正、海涵等等,但是很少使用“斧正”一词的。

“斧正”一词源于《庄子·杂篇·徐无鬼第二十四》:庄子送葬,过惠子之墓,顾谓从者曰:“郢人垩慢其鼻端若蝇翼,使匠人斫之。匠石运斤成风,听而斫之,尽垩而鼻不伤,郢人立不失容。宋元君闻之,召匠石曰:‘尝试为寡人为之。’匠石曰:‘臣则尝能斫之。虽然,臣之质死久矣!’自夫子之死也,吾无以为质矣,吾无与言之矣!”

这段寓言故事说的是有一个郢人,刷墙时不小心在鼻子上沾了一个石灰点,象苍蝇翅膀一样薄。他知道另一个叫匠石的人会耍斧子的绝活,便让他“运斤成风”,也就是把斧子舞得象刮风一样,咔嚓一下把石灰点削掉,鼻子不会受伤,郢人“立不失容”,一点也不害怕。后来一个国家的国君(宋元君)听了这事很稀罕,闲极无聊想找点刺激,便在鼻子上弄点石灰,也让匠石来“运斤成风”。匠石回答说,“我过去是会这个绝活的,但现在玩不成了,因为与我配合的那个郢人已经去世了。”成语“运斤成风”就是说的这个故事。后人就以此引申到修改文章,称之为“斧正”。

从故事中我们不难理解,这个“绝活”需要双方配合,不但“斧正”者要“运斤成风”,还需要被“斧正”者的“立不失容”。但在“斧正”过程指的是双方应该是“技术水平”很高的人物中进行的,这就不难理解应该是“高手”间的切磋。如果今天我们使用在自己初学便要求较专业一点的人来“斧正”,一是根本不需要“斧正”的“斧正”,二是自己没有求教于人的虚心,人家如何指点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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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项羽之死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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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项羽,我最先想到的是“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勇猛和所向无敌。读完这篇《项羽之死》,我才真正的认识了他,发现了他既有优点,又不免有弱点。

项羽的军队垓下被围,听到四面楚歌,他乃大惊,自为诗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在濒临危险的时刻,项羽不仅为自己担忧,还为自己的军队,为自己的美人和宝马担忧。将自己的铁骨柔情展现的淋漓尽致,的确不失为一个重情义的人,不失为一个英雄。

我记得《明朝那些事儿》里有这么一句话:“所有懂得畏惧,并最后战胜畏惧的人都是英雄。”我认为项羽就是这样的英雄。东城之战中以八百骑士对战汉军千人,虽然知道胜利的希望十分渺茫,可还是不顾一切,勇往直前,杀出一条血路来。最后知道自己完全不可能成功击退汉军,已经必死无疑了,也要“必三胜之”。他认输,但坚决不服输。

他拼到最后,身边的原来的江东八千子弟没剩下几个。本来有机会能够渡过乌江称王,但是他却笑着说:“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他心胸坦荡,重情重义,他的弟兄去世了,他怎么会独活在这世上?他宁愿站着死也不愿跪着生。在苟且偷生和保全气节中,他选择了保全自己的气节,潇潇洒洒的了结自己的生命。这样高尚的人生价值观是被后世所崇拜的。故著名诗人李清照评价他说:“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虽然他被司马迁写入史记的只有帝王才能入的本纪中,可他这一生却并没有真正当过帝王。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欲以力征经营天下”、“奋其私智而不师古”。在东城之战中,项羽“所杀汉军数百人”。别的将军在打仗的时候都坐在大营中出谋划策,只有项羽冲在队伍的最前面,奋力杀敌,冲锋陷阵。根本不会知人善任,难怪田间的农夫都对他不满,在他迷路的时候故意给他指条错误的路。

他还有一个弱点就是心太软,有妇人之仁。虽然在这篇文章中并没有体现出来,但是在《鸿门宴》中却现了端倪。就是因为他的一时心软,才错过了杀死刘邦的最好时机,从而导致了他最终的悲惨的结局。

不管是武功盖世,铁骨柔情的项羽,还是犹豫不决,自矜功伐的项羽,他都是那个霸气侧漏的西楚霸王。就像司马迁说的那样——“位虽不终,近古以来未尝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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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历史典故:熟能生巧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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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时期,有个人叫陈康肃,号尧咨,他从小就喜欢射箭,整日练习,所以他的箭术十分精湛。他因此非常骄傲,常常夸耀自己的本领。

有一天,陈尧咨练习射箭,只见他举起了弓,搭上箭,一连发出十支箭,每支箭都正中红心。旁观人见他有如此高超的射箭本领,无不拍手叫好。陈尧咨自己也很得意,他环顾四周,发现一个卖油的老头只是略微地点了点头,有些不以为然的样子。陈尧咨心里很不舒服,不客气地问他:“喂,你这个老头也会射箭吗?你看我射得怎样?”老人很干脆地回答:“我不会射箭。你射得还可以,但并没有什么,只是手法熟练而已。”

陈尧咨听了有些恼火地说:“老头儿,你敢小看我射箭的本领,难道你有什么更高超的本事吗?”老人笑着说:“这射箭的本领我可没有,不过我可以倒油给你看看。根据我卖油的经验,知道你的射箭本领也是熟能生巧而已。”说完老人拿了一个盛油的葫芦放在地上,又在葫芦口放了一枚有孔的铜钱。然后舀了一勺油,眼睛看准了,油勺轻轻一歪,那些油就像一条细细的黄线,笔直地从钱孔流入葫芦里。倒完之后,油一点儿也没沾到铜钱。

老人谦虚地说:“这也是一种平常的技术,只不过是手法熟练罢了!”陈尧咨听了十分惭愧,从此更加努力地练习射箭,再也不夸耀自己的箭术了。

做什么事情熟练了,就能找到窍门。学习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它需要我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钻研。同时,人的大脑记忆功能有一个遗忘的过程与规律,我们所学到的东西如果不及时复习的话,很快便会忘记。所以,学习中不断地重复是必不可少的。读书学习还有一个把书变薄再变厚的过程,抓住重点,加以联想、引申、升华,掌握其中的精髓,逐渐转化为自己的知识与理论。在多次重复之后,我们便可以熟练地运用这个知识点或者是这项技能了。

[历史典故:熟能生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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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银川的传说典故

全文共 1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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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位于黄河上游宁夏平原中部,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1958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银川市为自治区首府,是自治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被誉为“塞上明珠”。

塞上明珠银川是一座漂亮的城市,它还有一个动听的名字——凤凰城。为什么又叫凤凰城呢?因为这里流传着一个美丽的传说

凤凰又叫火鸟、不死鸟。凤凰每次死后,周身会燃起大火,然后其在烈火中获得重生,并获得较之以前更强大的生命力,称之为“凤凰涅盘”。如此周而复始,凤凰获得了永生,故有“不死鸟”之称。据说凤凰是幸福鸟,哪里有凤凰,哪里就有幸福。凤凰七姐妹住在江南的一座高山上,常常为人们造福,所以江南很美,山清水秀,人杰地灵,人们过着富裕快乐的日子。而那时的宁夏,地薄人穷,长年干旱,住在这里的各族人民辛勤地劳作,还是改变不了贫穷。

幸福鸟的事情,传到了宁夏,百姓们日夜盼望凤凰飞到宁夏来为当地造福。大雁被大家的诚心所感动,便自告奋勇,飞向江南,将宁夏百姓的心声告诉了凤凰。凤凰知道这些情况后,坐在一起商量,最小的七妹决定要到宁夏去看看,姐妹们知道拗不过她,就同意了,希望她早去早回。七妹走时山林里的百鸟和江南的百姓一起来送行,还给宁夏的人们送了很多礼物。

凤凰七妹由大雁领路,驾着一朵红云,朝宁夏飞来。不一会儿,就飞到了六盘山。守在这里的百姓见天空中飘来了红云,认为这是吉祥到来的征兆,于是人们敲锣打鼓、载歌载舞地庆祝起来。

凤凰来到宁夏后,一刻也不愿停歇,一会儿飞到东,一会儿又飞到了西。她看着眼前的情景惊叹道:“啊!这么大一片平川,怎么会干得都裂开了缝啊?”于是她开始这儿划一道,那儿划一条,她划过的地方都变成了一条条淌水的渠道,渠口就连着黄河。

宁夏西夏王陵没久久,银川平原已经处处是花草树木,五谷庄稼;牛、羊、马、骆驼,成群结队地奔驰在草原上;六盘山换上了翠绿翠绿的新衣裳,贺兰山也变成了青山。

宁夏的山山水水变得和江南一样美丽了。凤凰心想:“这里的人民勤劳善良,我就留在这里不回去了。”她把宁夏当成了自己的家乡,和各族人民一起耕耘着土地,喂养着牲畜。

有一年,宁夏西部偏远的地方的异族部落的首领带领兵马,如狼似虎地杀进了宁夏山川。他们烧杀抢夺,横行霸道。凤凰情急之下把自己变成一座城,将宁夏的老百姓全都装在了城里,四面城门紧闭,敌人怎么也进不来。一连打了三个月,敌人断了粮草,就只好撤兵了。以后只要敌人一来,大家就躲进城里,敌人走了又出城继续生活。

凤凰变成一座城后,就托大雁给江南的姐姐们捎信,一是向姐姐们报平安,同时也告诉她们她不再回江南了。从此以后,大雁每年秋天飞向江南,送去七妹的问候;第二年春天再把六姐妹的思念带回北方的宁夏。

宁夏有一个心肠狠毒的大官,见钱眼开!他听说黑湖泉里有个金马驹,就想偷偷地弄到自己手里。他心想:“我把金马驹偷走了,恐怕瞒不住凤凰啊?怎么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呢?”大官眼睛一转,计上心来:“哼哼!要是趁人不注意杀了凤凰不就一了百了了吗?凤凰,别怪我心狠,人为财死嘛!”

第二天天没亮,他就带上宝剑,悄悄地来到凤凰居住的地方将其脖子砍断。可是风凰的心没死,她依然挂念着宁夏山川,挂念这里的百姓。她的鲜血流成了一条沟渠,灌溉着她心系的土地,养育着她热爱的人民。

人们为了纪念凤凰,为了记住她为宁夏山川所做的牺牲,就把她变做的银川城叫做“凤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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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短小励志的名人经典故事:有位姑娘在水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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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活了42岁,事业如日中天,终其一生,没有披过婚纱。

不是没有人爱她—她公之于世的恋情就有六段;她逝去十多年后的今天,红极一时的主持人坦白当年对她有“非分之想”;某歌星追求者干脆买下她的旧宅,无限缠绵地说:“我和她,总算是在一个空间里生活了。”

大多数人爱她,源于她的歌声。

她的歌声以“甜”著称,甜到极致简直是蜜—词人庄奴想到她的模样,一挥而就写下《甜蜜蜜》,这首歌形容她,日后也代表了她。

从艺三十余年,歌曲三千多首,她被传唱、翻唱的曲目不计其数。有人称,“有华人的地方就有邓丽君”,上一个类似的称赞,发生在一千年前,宋人推崇柳永。

在大陆,她的歌声像一个符号。

自口号、语录、样板戏中走来的人们久违了对歌声的审美,她温婉的嗓音如泉叮咚,滴滴都滴在人们久旱干涸的心田;她的出现无疑打开了一扇窗,心窗和眼窗。

一位大学教授回忆:“上世纪70年代后期,我们这些半大不小的小青年初次接触到邓丽君的歌,不知怎么就被迷住了。”“听惯‘革命歌曲’的我们,可以说是新奇得如雷贯耳……它似乎偷偷暗示人们,应该大胆地歌唱友情、爱情和极其个人化的生命体验,那才是人性的光辉!”

在台湾,她则被视为另一种符号。

有台湾作家分析她的走红与台湾百万老兵的关联—大陆回不去了,此生就要在这个孤岛了结,身世飘摇、悲欢离合的感慨汇集聚积,需要一个出口,邓丽君的出现,尤其她老兵女儿的身份、典型中国味的形象、温婉的歌唱,都给这些“孤灯照残影、几回梦中归故里”的老兵们,带来了女性的、乡愁的慰藉。

“慰藉”,人们提到她时,总会用上这个词。音乐人黄霑曾试图解释这种“慰藉”:“有时在海外,工作疲倦的时候,非常渴望听到邓丽君的歌声,她的歌声有一种能够抚平我们情绪的东西,一种难以形容的中国味……”

黄霑破解了她万千宠爱集于一身、让人哭也让人笑的关键—“中国味”。

多年前,她唱《人约黄昏后》,影像资料中,她盘发,鬓插珠花,着唐装,提红灯笼,吟唱着“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她与旧诗词仿佛本来就是一体,你完全可以想象她是小宛,是清照,是淑真,是一切让人念念不忘、印象深刻的中国古典女性形象。

不只形象,她的曲风也媚而不腻,哀而不伤,其含蓄、迂回、婉转的特质,恰恰是中国美的精髓。人们传唱她,称颂她,其实是温习一段“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东方美。在寸寸柔肠,盈盈粉泪,“梅花梅花满天下,愈冷它愈开花”中,游子拾得乡愁,青年发现美好,老者的皱纹被一双温柔的手轻轻抚过。

人们从未停止对她的怀念。

她逝世15周年的忌日,在天津,上百名粉丝用歌声向她致敬;在台湾,老中青三代歌手与她隔空对唱;葬她的筠园,鲜花不断,终日萦绕着她的经典歌曲。

“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她只活了42岁。也许我们应该庆幸,这是上天对她的恩赐;我们更该庆幸,有华人的地方仍在纪念邓丽君,原来爆炸头、RAP,“超女”中与纯爷们儿相逢,“快男”中一再遇见艳女郎,并不意味着温婉的、“中国味”的被彻底遗忘。

人们唱着她的歌,怀念她—“我愿逆流而上,依偎在她身旁”,“我愿顺流而下,找寻她的方向”。也许,每个华人心中都有一个“在水一方”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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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及第粥的由来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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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西关是老广州的城市中心,自唐代以来就是外埠商人集居地,商品的集散地,商业贸易相当活跃,各地饮食风尚和烹饪方法促进了西关饮食业的发展。文献记载:“广州西关,肉林酒海,无寒暑,无昼夜。”在这里产生了一大批极具特色的传统美食,其中“及第粥”代代相传、家喻户晓。

及第粥是三元及第粥的简称。相传,清朝时,广东林召棠中状元回乡拜祖,他每天都喜欢用猪肝、猪腰子和猪肚子煮粥而食。

有一天,一位退居广州的御史前来探访林召棠,刚巧林状元正在吃粥,林便连忙招呼老御史同吃。御史嗅到一股诱人的香味儿,便问他吃的是什么粥。林状元知道老御史常常盼望他儿子能科场高中,因此指着那粥恭敬地回答:及第粥。老御史闻之满心喜欢,也不讲客气,便与状无同食。粥白如凝脂,似醴酪,鲜香无比,味道很美,很受用。在科举取仕时代,状元、榜眼、探花为殿试头三名,合称三及第。林如棠便用猪肝、猪腰子、猪肚子三种猪内脏比作三及第。御史吃过及第粥后,回到家里便命厨人依法炮制,精心熬制及第粥给儿子吃。他的儿子果然高中状无。老御史大喜过望,逢人便讲及第粥的好处。因此,及第粥便广为流传开来。

如令,在广州吃及第粥依然是时尚。在西关当数伍湛记的及第粥最为有名。据说,伍湛记及第粥已有40多年的历史了,创始人为顺德人伍湛。他在文昌南路横街开了一家父子店。由于当时广州四大著名酒家之一的“文园”酒家就座落在文昌横街,伍湛记恰恰就在街口,去“文园”酒家的食客经过伍湛记的时候,都被香气扑鼻的及第粥所吸引,纷纷进去一品味道。伍湛记的及第粥色香味独具,食客趋之若鹜。十分有趣的是莘莘学子吃及第粥,高考前后更是络绎不绝,多为讨个吉利。还有为数不少的父母买及第粥拿回家中给子女吃,充满着无限爱心,寄托着“望子成龙”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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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洛阳纸贵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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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思出身寒微,不好交游。他的面貌丑陋,讲话口吃,可写的文章却很好,词藻壮丽。

他写了一篇《齐都赋》,花了一年的功夫。

他想继续创作都膨〉,麵三都,是指三国时的蜀都成都、吴都建业、魏都邺。他写了一篇《齐都赋》,花了一年的功夫。

他想继续创作《三都赋》,所谓三都,是指三国时的蜀都成都、吴都建业、魏都邺。在他酝酿创作的那一年,他妹妹左芬被选进宫中。左思趁这个机会,移家京师洛阳。

左思并没有去过蜀都成都,便去请教著作郎张载,采访成都及其周围的岷山,邛崃山的景色和风情。通过采访、回忆,开始构思。他非常重视语言的锤炼,每想到一句精采的句子,立刻便写下来。

在创作过程中,左思感到自己学问不多,所见不博,请求担任秘书郎的职务。秘书郎掌管图书经籍。他任职后,废寝忘食地阅读、摘抄,为自己的创作积累素材。

他前前后后花了十年功夫,终于写成了《三都赋》。左思家里的门户、庭院,甚至连厕所等地方,到处都放着纸、笔,以便一想到好句子,就可以写下来。

由于文章精采,不少学者为《三都赋》作序、注疏。司空张华看后赞叹说:“左思的《三都赋》可和班固的《两都赋》、张衡的《二京赋》媲美,读后余味深长,过一个时候再读,仍然觉得新鲜。”

著名文学家陆机本来看不起左思,读了《二都賦》后,不由得拍案叫绝。经这些名家们的推崇,很多豪门贵族都竞相传写左思的《三都赋》。

这样一来,使得洛阳的纸价也贵起来了。后来,人们就用“洛阳纸贵”来称誉风行一时、受到普遍欢迎的好文章。

洛阳纸贵的启示:

以文字为记录载体的传播学的一次革命,以及这场革命所必须具备的社会成因,包括社会整体掌握和运用文字的能力、使用文字的各种工具的成熟程度、畅通的传播渠道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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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国历史典故:司马睿重建晋朝

全文共 1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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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睿是晋宣帝司马懿的曾孙,琅邪武王司马伷之孙,琅邪恭王司马觐之子,晋武帝司马炎从子,下面是关于他重建晋朝的故事,一起来阅读下吧:

公元四世纪初,在内乱外患的双重打击下,西晋王朝的统治摇摇欲坠,都城一度由洛阳迁到了长安。但迁都并不能挽救它灭亡的命运。公元316年,匈奴人刘聪率兵攻下长安,晋愍帝司马邺被俘,西晋宣告灭亡。

西晋虽然灭亡了,但一些晋朝的旧臣并不甘心亡国的命运,况且南方还在晋朝官员手里,于是他们就在各地积极活动,准备恢复晋朝的统治。公元317年,琅琊王司马睿在流亡大臣与江南氏族的拥护下,在建康称帝,建立东晋,这就是晋元帝。

司马睿在西晋皇族中的地位和名望并不高,他所以能够称帝,完全是靠着他的幕僚王导和其堂兄王敦的扶持。事情还得从司马睿被派到建康作镇守讲起。那时,王导是他的府中参军,因为为人灵活机警、足智多谋,深得司马睿的信任,司马睿把他当作知心朋友。

他们一同来到了建康。原以为到这里会受到隆重的欢迎,可没想到江南有名望的大士族嫌司马睿地位低,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一个也不来拜见他。司马睿心里很不高兴,要王导想办法。王导也知道要在江南站住脚,没有这些大士族的支持是不可能的。堂兄王敦当时在扬州做刺史,很有点势力。王导就把王敦请到了建康,两人商量了半天,总算想出了个主意。

这年的三月初三,按照当地的风俗,百姓和官员都要到江边去求福消灾。这一天,王导让司马睿坐上华丽的轿子,高擎着琅琊王的旗号,并布置有仪仗队鸣锣开道,王导、王敦侍立两旁,北方来的大官、名士,也一个个骑着高头大马跟在后面,排成一支十分威武的队伍。浩浩荡荡开往江边,迤逦有一里多长。

司马睿、王导他们故意绕道走建康城里最繁华的街道,这一天,在建康城里看热闹的人本来就多,大家看到这种从来没见过的大排场,都轰动了,纷纷围观,人声鼎沸。江南有名的士族地主顾荣等听到这个消息,从门缝里偷偷张望。他们一看这个阵势,都被镇住了,又见王导、王敦这些有声望的人对司马睿毕恭毕敬,大吃一惊,怕自己怠慢了司马睿,都纷纷出来迎接,拜见司马睿。

这一闹,司马睿在江南土族中的威望大大提高了。王导接着又劝司马睿说:“顾荣、贺循是这一带的名士。只要把这两人拉拢过来,就不愁别人不紧跟我们。”

司马睿马上派王导上门请顾荣、贺循出来做官,两个人都很高兴地接受了官职,并开始在江南士族中大力推崇司马睿。打这以后,江南大族纷纷拥护司马睿,司马睿在建康也就站稳了脚跟。

北方大乱以后,北方的士族纷纷逃到江南避难。王导又劝说司马睿要及时救济他们,并把他们中间有名望的人都吸收到王府来。司马睿听从了他的建议,前前后后吸收了大量的北方士族,深得他们的欢心。就这样,司马睿靠着王导的安排,既拉拢了江南的士族,又吸收了北方的人才,他的地位更加巩固了。他非常感激王导,感慨地对王导说:“你就是我的萧何啊!”

公元317年,羽翼已丰的司马睿在建康即位,重建晋朝,史称东晋。登基那天,王导和文武官员都进宫来朝见。司马睿看到王导要给自己行大礼,赶忙从御座上站起,走下殿来一把拉住王导,要他一起到御座上接受百官朝拜。这个意外的举动,使王导和众大臣都大为吃惊。因为在封建时代,皇帝是至高无上的,哪有臣下与皇上同座的道理。

王导急忙推辞道:“这怎么行。只有太阳高高在上,万物才能得到它的煦照。如果太阳跟一般的生物在一起,生物还能得到它的照耀吗?”

王导的这一番吹捧,使司马睿听得十分高兴,他也就不再勉强,接受了大臣们的朝拜。

司马睿登基以后,为了感谢王导、王敦兄弟的大力扶持,对他们特别尊重。他封王导为尚书,掌管朝内的大权;又让王敦总管军事。王家的子弟亲信一时布满朝中。当时,民间流传这样着一句话,叫做“王与马,共天下”。意思是说东晋的江山是王氏与司马氏共同拥有的。

[中国历史典故:司马睿重建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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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项羽的初一作文600字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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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本《史记》,《史记》中的项羽让我深有所悟。

项羽是个英雄,是一个武艺高强的人,可以冲锋陷阵,转瞬之间就能杀敌上百。他用兵大胆,敢于“破釜沉舟”,置之死地而后生。我佩服他的胆略和勇猛,观看秦始皇出行时,他竟敢说自己可以取代。千古英雄,谁敢像他一样出此毫言?从这点看,项羽的确是英雄。

但是项羽也是个失败的英雄。

首先,我认为他不注重文化学习,只崇尚武力,他甚至认为读书无用,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就以足够了。可他没想到不学习有些方面就会无知。无论是带兵打仗,还是治理国家,无知是成为成功路上的绊脚石。

其次,我觉得他不善于用人,不能把握好时机,无知使他不知人,更不善用人。张良、韩信都曾经投奔于他,可他竟不能知人善任,自己被打得一败涂地。总算有个谋士范增为他所有,可他把范增也浪费了。要么不执行范增的刻划“项庄舞俭、,意在沛公”,绝好的机会呀!可项羽却偏偏痛失良机,要么不能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使范增离开了他,在疾病中逝世,使自己彻底失去了这位谋士。

项羽还是一位不善于总结自己失败原因的人。

项羽临死前曾说“天要亡我”他却不会自己找原因。项羽英雄盖世,却只逞匹失之勇,不能驾驭天下的英雄,到死也认识不到自身的弱点,只是自欺欺人的把失败原因归之于天,真是可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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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黄香公孝顺父母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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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香,东汉时期官员、孝子,是"二十四孝"中"扇枕温衾"故事的主角。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黄香公孝顺父母历史典故,希望对你有帮助!

黄香公简介:

黄香(约68年-122年),字文强(一作文疆),江夏安陆(今湖北云梦)人。东汉时期官员、孝子,是"二十四孝"中"扇枕温衾"故事的主角。他年方九岁时,便知事亲之理,名播京师,号曰"天下无双,江夏黄香"。后任郎中、尚书郎、尚书左丞。又升任尚书令,任内勤于国事,一心为公,晓熟习边防事务,调度军政有方,受到汉和帝的恩宠。后出任魏郡太守,于水灾发生时以自己的俸禄赏赐来赈济灾民。不久被免职,数月后在家中去世。其子黄琼、曾孙黄琬,都官至太尉,闻名于天下。

黄香公孝顺父母的典故

黄香9岁那年,母亲生重病医治无效离开了人世,黄香悲痛万分。在母亲的遗体前,他下决心要好好孝敬父亲。从此父子俩朝夕相处,相依为命。早晨一起床,黄香便到父亲床前请安。吃,先请父饭时亲入座,自己再坐,有好菜总请父亲先吃。寒冬腊月,房间里温度很低,晚上,黄香没有马上去读书,竟先钻到父亲的被窝里去睡觉。父亲看到了,吃惊地说:“香儿,你怎么那么早就睡到我的床上了?”

黄香笑笑说:“父亲,天气这么冷,孩子睡在您的被窝里,将席子温暖一下,待您睡觉时,不致于太冷。”这就是弟子规里:冬则温一说。

夏日炎炎,他为父亲摇扇驱蚊解暑,直到父亲入睡,方才回墓庐学习;严寒冬日,黄香总是先用自己的体温把被子焐热后,再请父亲入睡,唯恐父亲受凉。

这就是弟子规里:夏则清一说。

正如那句著名诗句: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百善孝为先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呀!黄香公孝顺父母的故事告诉我们要好好的孝敬最爱我们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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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一诗巧藏三十六计历史典故

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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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计相传为檀公所辑,系我国古代兵家计谋的总结和军事谋略学的宝贵遗产,要熟记三十六条妙计却非易事。有一位学子潜心钻研,终于悟出一法,在三十六计中每计取一字依序组成一首诗:

金玉檀公策,借以擒劫贼,鱼蛇海间笑,羊虎桃桑隔,树暗走痴故,釜空苦远客,屋梁有美尸,击魏连伐虢。

全诗除了“檀公策”三个字外,每字包含了三十六计中的一计,依序为:

金蝉脱壳,抛砖引玉,借刀杀人,以逸待劳,擒贼擒王,趁火打劫,关门捉贼,混水摸鱼,打草惊蛇,瞒天过海,反间计,笑里藏刀,调虎离山,李代桃僵,指桑骂槐,隔岸观火,树上开花,暗渡陈仓,走为上,假痴不癫,欲擒故纵,釜底抽薪,空城计,苦肉计,远交近攻,反客为主,上屋抽梯,偷梁换柱,无中生有,美人计,借尸还魂,声东击西,围魏救赵,连环计,假途伐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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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指鹿为马的历史典故介绍

全文共 3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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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指鹿为这个成语在生活很常见,它有什么成语典故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指鹿为马的历史典故介绍,欢迎大家参考!

指鹿为马的解释

释义:指着鹿,说是马。比喻故意颠倒黑白,混淆是非。

指鹿为马的成语典故

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赵高欲为乱,恐群臣不听,乃先设验,持鹿献于二世,曰:“马也。”二世笑曰:“丞相误邪?谓鹿为马。”问左右,左右或默,或言马以阿顺赵高。或言鹿者,高因阴中诸言鹿者以法。后群臣皆畏高。汉·陆贾《新语·辨惑》:秦二世之时,赵高驾鹿而从行。王曰:“丞相何为驾鹿?”高曰:“马也。”王曰:“丞相误也,以鹿为马。”高曰:“陛下以臣言不然,愿问群臣。”臣半言鹿,半言马。当此之时秦王不能自信自而从邪臣之说。译文:秦二世的时候,赵高驾着一头鹿随从二世出行,二世问他说:“丞相为什么驾着一头鹿呢?”赵高说:“这是一匹马啊!”二世说:“丞相错了,把鹿当做马了。”赵高说:“这确实是一匹马啊!(如果)陛下认为我的话不对,希望(陛下允许我)问一问群臣。”群臣之中一半说是鹿,一半说是马。这时,秦王不相信自己,却相信奸臣的话。

指鹿为马的成语故事

秦朝二世的时候,宰相赵高掌握了朝政大权。他因为害怕群臣中有人不服,就想了一个主意。有一天上朝时,他牵着一只梅花鹿对二世说:陛下,这是我献的名马,它一天能走一千里,一夜能走八百里。二世听了,大笑说:承相啊,这明明是一只鹿,你却说是马,真是错得太离谱了!赵高说:这确实是一匹马,陛下怎么说是鹿呢?二世觉得纳闷,就让群臣百官来评判。大家心想,说实话会得罪承相,说假话又怕欺骗陛下,就都不出声。这时赵高盯着群臣,指着鹿大声问:大家看,这样身圆腿瘦,耳尖尾粗,不是马是甚么?大家都害怕赵高的势力,知道不说不行,就都说是马,赵高非常得意,二世被弄胡涂了,明明是鹿,怎么大家都说是马呢?他以为自己疯了,从此越来越胡涂,朝政上的事都完全由赵高来操纵。

赵高暗中把那些说实话的人杀掉,又派人杀死二世,霸占整个朝廷,最后终于导致秦朝灭亡。

相关人物

赵高

胡亥做了皇帝后,赵高对胡亥说:“陛下要注意,诸公子和大臣们正在为沙丘之谋而蠢蠢欲动啊!”二世一听,马上紧张起来,忙问赵高如何应付。赵高见时机已到,便煞有其事地说:“万全之策惟有‘换血’,铲除祸患。这样,陛下就可尽情享受人间乐趣了。”二世一听,乐得手舞足蹈。于是,一场“换血”大行动开始了。大批朝臣先后被杀,连二世的骨肉兄弟和同胞姐妹们都惨死在屠刀之下。最后连李斯都遭五刑腰斩,合家灭门。李斯一死,赵高便顶替他做了丞相,其族人、亲信都安插到了权要部门。赵高当了丞相后,成了秦朝的实际独裁zhe。渐渐地,他就想踢开二世自己做皇帝,但又担心群臣不顺从,于是就导演了一幕“指鹿为马”的闹剧。从此,群臣更加害怕赵高了。

李斯

秦相李斯,楚国上蔡人,是秦代著名政治家。在中国历史上声名显赫,功绩卓著。公元前247年,李斯来到秦国,当上了秦王政的侍卫,后任命为长史,又拜为客卿,协助秦王吞并六国,统一天下。秦朝建立以后,李斯升任丞相。他继续辅佐秦始皇,在巩固秦朝政权,维护国家统一,促进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等方面屡建奇功。公元前210年,秦始皇死后,李斯为保全自己的利益,附和赵高伪造遗诏,立少子胡亥为帝。赵高篡权后又施展阴谋,诬陷李斯“谋反”,将其腰斩于市,并夷灭三族。

扶苏

扶苏,秦始皇长子,是秦朝统治者中最具有政治远见的人物。他认为天下未定,百姓未安,反对实行“焚书坑儒”、“重法绳之臣”等政策,因而被秦始皇贬到上郡监蒙恬军。秦始皇死后,赵高等人害怕扶苏即位执政,便伪造诏书胡亥,指责扶苏在边疆和蒙恬屯兵期间,“为人不孝”、“士卒多耗,无尺寸之功”、“上书直言诽谤”,逼其自杀。

秦二世,嬴姓,赵氏,名胡亥,在位时间前210年—前207年,也称二世皇帝。是秦始皇第十八子,长子扶苏的弟弟,从中车府令赵高学习狱法。秦始皇出游南方病死沙丘宫平台,秘不发丧,在赵高与李斯的帮助下,杀死兄弟姐妹二十余人,并逼死扶苏而当上秦朝的二世皇帝。秦二世即位后,宦官赵高掌实权。下令秦始皇后宫无子者皆令从死,在埋葬秦始皇时把全部工匠封死在了骊山陵墓里。征调材士五万人屯卫咸阳,令教射狗马禽兽。秦朝的暴政激起了公元前209年的陈胜、吴广起义。左丞相李斯与右丞相冯去疾、大将军冯劫纷纷请奏停止修建阿房宫,减轻各种苛捐杂税。二世听信赵高谗言,诛杀李斯,迫使冯去疾和冯劫自杀。二世三年七月,章邯、王离投降项羽,刘邦攻下武关,赵高惶恐。前207年赵高与其婿咸阳令阎乐合谋,逼胡亥自杀于望夷宫。临死前二世说只愿当万户侯,阎乐不准,遂自杀,时年24岁。以平民之礼葬。墓地在今西安市雁塔区曲江乡曲江池村南缘台地上,称胡亥墓。

指鹿为马的造句

1) 指鹿作马:比喻有意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同“指鹿为马”。

2) 指鹿为马,颠倒是非,是一些阴谋家的惯用伎俩。

3) 从中国历史上的赵高"指鹿为马",到建国以来的历次运动无一不表明。

4) 指鹿为马是领导干部的大忌。

5) 社会上多的是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的人,媒体报导不可不慎。

6) 秦朝末年,丞相赵高阴谋篡位,为了排除异己,他想出了一个"指鹿为马"的花招。此举既将皇帝秦世玩于股掌之上,又能将那些不阿权势敢讲真话的大臣识别出来,以便加以清除,可见其用心之深毒。

7) 在如今的社会中,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不被打破,员工们只能阿谀奉承,即使领导指鹿为马,他们也得应声附和。

8) 我们对待科学应该严谨一丝不苟,如果不懂装懂,就可能闹出指鹿为马的笑话。

9) 现代社会,颠倒是非指鹿为马的做法是行不通的。

10) 纵然是长官,也不可以要求部属指鹿为马,颠倒是非。

11) 所谓指鹿为马,今日是处处一现实。

12) 做事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可对那些指鹿为马的人和事明明心知肚明,却要随声附和,阿谀奉承。

13) 成语“指鹿为马”就是从这个故事来的。我们用它来形容那些故意颠倒是非的人。

14) 画饼充饥,指鹿为马,误导消费。

15) 你说的话虽不是指鹿为马,却也是以羊易牛。

16) 指鹿为马的故事流传至今,人们便用指鹿为马形容一个人是非不分,颠倒黑白。

17) 一些开发商听到某些"官话"后也拍案而起:"简直是指鹿为马,一派胡言"。

18) 明明是一只狮子,却被贴上了驴的标签,这不是指鹿为马吗?

19) 在正义与真理面前,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的人终究是要受到惩罚的。

20) 今天经理说话真是蛮横无理,居然指鹿为马,是非不分。

21) 你们"斧头帮"使出的招式叫"指鹿为马",自称京城水景住宅,"坐享清凉的河边生活",其实不过是一条污水沟,像老舍笔下的龙须沟。

22) 岂不知奴才发烧了可以指鹿为马,杀了皇帝,夺了天下。

23) 他竟然敢在大众面前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真是胆大妄为。

24) 后来人们根据这个时间引申出"指鹿为马"这句成语。比喻怀着恶意,有意颠倒黑白,混淆是非。

25) 环境科学家都支持设定行动的优先顺序;隆伯格指鹿为马,只不过因为他反对别人订定的顺序。

26) 真理只有一个,不可以指鹿为马,也不可以白马指为黑马。

27) 我们一定要彻底杜绝这种粉饰太平,指鹿为马的弄虚作假的恶劣风气。

28) 以前我不相信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看到余秋雨曾轶可莲花河畔,我相信了。

29) 他对机械根本就不认识的,不是在指鹿为马吗?

30) 他是当大官的人,他应该明辨是非。如果故意指鹿为马,混淆视听,终会让人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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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嗟来之食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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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写作文的时候,可以适当的利用一些历史典故作为素材,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嗟来之食的历史典故,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出处】

《礼记·檀弓下》。

【释义】

嗟:不礼貌的招呼声,相当于现在的“喂”。一个自尊的人,宁可饿死也不肯接受别人轻蔑的怜悯。通常指带有侮辱性的或不怀好意的施舍。

【历史典故】

战国时期,诸侯征战不断,百姓本就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如果再加上天灾,百姓就没法活了。这一年,齐国大旱,田地干裂,庄稼旱死了,穷人吃完了树叶吃树皮,吃完了草苗吃草根,只得到外面去逃荒要饭。

有个富人名叫黔敖,家里囤积了很多的粮食。他看着穷人一个个饿得东倒西歪,始终无动于衷。这时,他的一个家奴向他建议:如果在这个时候施舍给那些饥民们一点吃的,他们必定会感恩戴德,便可以获得一个好名声。于是,黔敖把做好的窝窝头摆在路边,施舍给过往的饥民。每过来一个饥民,黔敖便丢过去一个窝窝头,并且傲慢地叫着:“叫花子,给你吃吧!”有时候,过来一群人,黔敖便丢出去好几个窝头,让饥民们互相争抢,黔敖看着他们争抢,十分开心,觉得自己真是大恩大德的活菩萨。

一天,一个瘦骨嶙峋的饥民走了过来。他满头乱蓬蓬的头发,衣衫褴褛,一双破烂不堪的鞋子用草绳绑在脚上,从他摇摇晃晃的步伐便看得出他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黔敖看见他,便特意拿了两个窝窝头,还盛了一碗汤,对他大声吆喝道:“喂,过来吃吧!”语气中充满了得意。黔敖本以为这个饥民一定会感谢他的好意,谁知,那个饥民像没听见似的,没有理他。黔敖又叫道:“嗟,听到没有?给你吃的!”只见那饥民慢慢地走到黔敖的面前,仰起头注视着黔敖说:“收起你的东西吧,我宁愿饿死也不愿吃这样的嗟来之食!”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黔敖万万没料到,饿得这样摇摇晃晃的饥民还保持着自己的人格尊严,顿时满面羞愧,说不出话来。

【成长心语】

中华民族历来都崇尚有骨气、有志气的人。一句“廉者不受嗟来之食”,曾为多少仁人志士所赏识,也激励了许多人为免受“嗟来之食”而奋发自强,这其中包含了做人的气节和为人的骨气。但是,时下在市场经济求利的心理支配下,很多人却开始对这种精神嘲弄和鄙视。不要说真的贫困交加,就是衣食无忧,也要伪装成贫困的人来博取别人的同情心骗取钱财,心安理得地过不劳而获的寄生虫生活。人性的弱点是吃馋坐懒,一旦丧失了自立精神,就像一株缠树的藤条,再也没有独自生存的能力和勇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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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烟神和火神的典故

全文共 3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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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烟神和火神是一对夫妻,丈夫名叫雷豹,妻子叫作云仙子。雷豹夫妻百年好合的约定,与火有关,这也是雷豹被封为火神、云仙子被封为烟神的原因。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很厉害的魔王,据说他能呼风唤雨,排山倒海。但是这个魔王有一个软肋,就是火!因为魔王曾经在碰到火时,被火灼伤,这是它成为魔王之后不多的几次受伤中印象最深刻的一次。火看起来是那么的柔弱,偏偏威力那么大!魔王心中就对火产生了恐惧。

为了杜绝有人利用火来暗害自己,也为了自己能够继续称霸世界、为非作歹,魔王就下了大力气把火收到了自己的魔宫里。魔王甚至在魔宫专门用一个坚固的屋子来锁住火,让火无处逃窜,只能在这间封闭的屋子里艰难度日。

也因为魔王的霸道专横,从此人间也就再没有了火。这下,百姓们就惨了,大家再也不能吃熟食了,只能吃些生硬冰冷的食物,也没有热水可喝,甚至在大冬天也只能用冷水度日。许多人因此而生病,甚至死亡。人间再没有一丝活力,只剩下阴沉沉的气息。

天宫里善良的三公主在偶尔路过凡间时,看到了凡间的凄惨情况,非常吃惊。因为在她的印象里,凡间应该是其乐融融、安康幸福的,绝不是现在这般死气沉沉,阴冷得没有一点儿活力。三公主很惊诧,就去查这件事,在清楚了原委之后特别生气,对魔王的自私残暴也极其愤恨。于是,三公主就决定亲自去魔宫见魔王,把火夺回来,还人们以温暖的生活。

三公主正要上路,突然想到了自己的三儿子雷豹。雷豹已经成年,而且武艺练得也不错,但还是缺乏历练。于是三公主就决定把这项任务交给雷豹,希望他在与魔王交锋的过程中能够成长起来。

雷豹领了母亲的命令,信心十足地承诺自己一定能把火夺回来,不夺回火,决不回天宫。说罢,雷豹就带着自己的武器——一支银枪,来到了凡间。让雷豹犯愁的是,他找不到魔王的踪迹。除了在人间四处询问,雷豹别无他法。但是人间大都是凡人,他们只知道现在的生活里再也弄不出火来,对原因却一无所知。雷豹找得辛苦不已,却毫无进展。

这一天,雷豹来到一条小河边,恰好看到一位晕倒在河畔的阿婆。雷豹赶紧过去,发现这位阿婆是过度疲累又加上缺乏营养才晕倒的。于是雷豹赶紧用法术让阿婆醒过来,并把阿婆背回了家。阿婆的子女都已经因为食用生冷食物而染病过世,如今只剩她一个人,身体还很不好,雷豹不忍心撇下老人,就留下来照顾阿婆。

魔王一直都没有消息,雷豹对自己毫无希望的寻找感到很疲惫。在阿婆家里,两个人像母子一般相依为命,雷豹还认阿婆做了干娘。平淡的生活,让雷豹渐渐忘了自己寻找魔王夺回火的使命。

直到三年后,干娘看雷豹渐渐大了,就决定给他娶一房妻子。于是,阿婆就让雷豹去东山找雷爷爷,她说:“雷爷爷认识的人多,一定能帮你找个好媳妇的!”

雷豹听到干娘要给他娶媳妇,才想起自己神的身份,也想起了自己来凡间的任务,不由得一阵羞愧:怎么能这么轻易就把如此重要的任务忘了呢?难道要让百姓们一直这样辛苦地过日子吗?于是雷豹就谢绝了干娘的好意,说:“干娘,我明白您的心意,但是我本是神,来凡间就是为了帮大家找到火。任务还没有完成,我怎么能先想婚事呢?”

干娘听了,微微一笑,说:“傻孩子,干娘明白!但是你成亲不耽误寻找火啊!找到了好媳妇,让她照顾你,和你一起找火不是更好?去吧,你雷爷爷见多识广,一定能给你帮助的。”

雷豹还想说点什么,但是看着干娘脸上期待的微笑,只好点了点头,说:“好,我这就去,我不在,干娘您要照顾好自己。”看干娘慈爱地答应了,雷豹才拿上自己的武器,向东山出发。但是,雷豹绝不是为了让雷爷爷给自己找妻子,何况自己也不该跟凡间的女子成亲,他是因为干娘说雷爷爷见多识广,希望雷爷爷能给他一些关于魔王的消息。

经过一番长途跋涉,雷豹终于来到东山,找到了雷爷爷。雷爷爷的头发、胡须都雪白雪白的,却精神矍铄,看起来很有智慧的样子。雷豹看着雷爷爷,终于又燃起了一点儿希望。他赶紧拜见雷爷爷:“雷爷爷,您好,我干娘让我过来找您,希望您能帮助我,告诉我一些关于火和锁起火的魔王的消息。”

烟神和火神的故事

“嗯?”雷爷爷笑眯眯地看着雷豹,过了好半天,才问,“你干娘真的让我给你一些魔王的消息?”

雷爷爷虽然一副弥勒佛的模样,那眼神却看得雷豹心里发虚,他只好说了实话:“雷爷爷,对不起,我不该说谎。干娘让我来找您,希望您帮我找一个好媳妇。但是我答应我娘,要找到魔王夺回火的,连自己承诺的事情都做不好,我又怎么能娶妻呢?希望您能帮助我。”

“哦!”雷爷爷摸摸胡子,沉思了一会儿,才抬头对雷豹说,“这样,你先到后院里,那里有片竹林,你要把每棵竹子都爬一遍,而且都要爬到顶端,不许偷懒耍滑。如果你能做到,我就告诉你一些事情。”

雷豹听了有些无奈,但是又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好来到后院,开始爬竹子。竹子很多,但是雷豹为了能完成自己的承诺,就给自己打气,让自己能坚持下来。花了整整九天时间,雷豹终于把竹子都爬了一遍。疲惫不堪的雷豹赶紧去找雷爷爷,期待雷爷爷给自己一些提示。

雷爷爷笑眯眯地说:“小伙子不错,有毅力。你明天中午到西边的湖畔,那里有一棵大树,树上会挂着一些衣服,你把其中的一件粉红色的拿走,然后就坐到树后的坡上等找你要衣服的人。”看雷豹有些疑惑,雷爷爷哈哈一笑,说:“天机不可泄露,听我的话没错,去吧!”雷豹只好闷闷地回去休息,等着第二天的到来。

第二天中午,雷豹就在暖洋洋的阳光里来到了湖畔。这里果然有一棵大树,雷豹费了好大劲儿才找到放在密密匝匝的树枝间的衣服,他拿了那件粉红色的就要离开,却突然听到了银铃般的笑声。笑声清脆婉转,而且从湖里传来,好奇的雷豹忍不住观看,这才发现,湖里有好几位漂亮的女子在洗澡戏水。这些女子大约没料到自己会被偷窥,都玩得非常开心。雷豹立马想明白了,这些衣服一定是那几位戏水的美丽女子的。他知道自己不该看也不该偷走人家的衣服,但是想到这可能是寻找魔王的唯一线索,就咬咬牙,带着衣服躲到了树后的坡地上。

果然,在太阳西下的时候,那些美丽的女子都上了岸。只见她们身姿轻盈地飞上树,找自己的衣服穿戴好,就一个个飘飘然往天上飞去。原来都是仙女啊,难怪这么漂亮!雷豹想着,更加不知道自己做得对不对。

正想着,雷豹就听到有人在喊:“哎,那个人!你拿我的衣服做什么?快还给我啊!”

雷豹四处张望,终于看到了躲在树上的一位美丽女子。女子借着树叶掩盖身体,脸色通红地对雷豹说话。雷豹脸也红了,赶紧要把衣服给她,转念又想起,万一她穿上衣服也飞走了怎么办?自己承诺了母亲,在夺回火之前是不回天上的,肯定追不上她,必须先问她才行!

想到这里,雷豹站起来,紧张地说:“你先回答我,你知道锁住火的魔王吗?是否知道他的踪迹?”

“你问这个做什么?那个魔王很凶残,谁都不愿招惹!”女子奇怪地问。

“我是天宫三公主的三儿子雷豹,母亲派我到凡间找魔王夺回火,让人间能过上正常的日子。为了百姓们,我也一定要打败魔王,夺回火来。所以希望你知道的话,能够告诉我。我不是故意拿你的衣服的,现在我就还给你。”雷豹终究觉得自己做得不地道,就把衣服抛到了树上。

“哦,你就是雷豹啊!我并不知道魔王的消息,但是我知道,雷爷爷一定知道!但是魔王太强大,你一个人恐怕不行的。这样吧,我帮你一起去找魔王吧,多一个人,总归要好一些。对了,我是云仙子。”女子穿上衣服就跳下树,站在雷豹对面笑吟吟地说。

雷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自己冒犯了云仙子,她竟然还不计前嫌要帮助自己!激动之下,雷豹赶紧道谢,带着云仙子就回去找雷爷爷。

雷爷爷正坐在院子里喝茶,看到雷豹和云仙子一前一后地进来,就发出一阵爽朗的大笑:“嗯,好小子,把媳妇儿领回来了!”

雷豹一听就紧张得不行:“雷爷爷,不要说笑,云仙子答应帮助我打败魔王的。”再看向云仙子,却发现云仙子分明是一脸娇羞地看着自己,转而才向雷爷爷盈盈一拜:“谢雷爷爷赐婚。”

雷豹这才明白过来,这就是雷爷爷给自己找的媳妇儿!云仙子都同意了,自己对这样一位善良勇敢又漂亮的妻子还有什么可说的!当即,雷豹也赶紧拜谢雷爷爷。

雷爷爷满意地点点头,才收起笑容,对小夫妻说:“魔宫的地址我会告诉你们,但是魔王在魔宫里,是非常强大的。你们要小心相互照应,相互配合,才能战胜魔王,夺回火。这是地图,你们去吧!”说罢,雷爷爷就不见了,桌面上缓缓出现一张兽皮模样的地图。雷豹一阵大喜,飞快地展开地图看了一番,就带着云仙子上路了。

他们跋涉了整整一个月,终于找到魔宫。休整了一番,雷豹就当前锋,带领云仙子冲进了魔宫。魔王发现有人闯进来,自然非常愤怒,大吼一声就冲了过来,雷豹赶紧上去迎战,并嘱咐后面的云仙子照顾好自己。

魔王的确非常强大,就算是武艺出众的雷豹也应对得非常辛苦。开始因为有云仙子不时使出法术帮助,还能勉强抵抗。但是云仙子的力量很快就不足了,雷豹就只能被动地防御,不多时就受了好几处伤。

就在雷豹快要被魔王给压制住杀掉的时候,云仙子清脆的声音传来:“万恶的魔王,受死吧!”接着,一团火球就被抛过来砸在了魔王身上,魔王对火极其恐惧,看着这一大团火球立马吓得嘶吼起来,雷豹趁机一枪刺过去,杀死了魔王。

原来,刚才云仙子发现自己和雷豹两个人的力量并不能制住魔王,就趁雷豹还有力气的时候去寻找火。凭借自己对云烟气的敏感,云仙子很快找到火并取出来,这才救了雷豹。

夫妻俩高高兴兴地带着火回来,送给凡间,百姓们感激不尽,雷豹和云仙子看着幸福生活的凡人也非常开心。终于完成了任务,雷豹长吐了口气,带着云仙子回到了天宫拜见三公主。

三公主看着长大了的儿子非常高兴,更高兴儿子还找了这么好的媳妇儿,就封雷豹为火神,封云仙子为烟神。这样,才有了今天我们传颂的烟神和火神,他们都是善良勇敢、为百姓奋不顾身的神,值得人们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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