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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推荐一本书的方法【汇总20篇】

读书笔记指读者将自己在阅读时获得的资料或者心得体会记录下来的一种笔记文体下面是相关的读书笔记,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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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精选五年级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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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放暑假,可外面的雨下个不停,我从包里拿出了那本前几天在学校图书馆借的《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是历险小说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的著作,他的著作《鲁滨逊沉思集》、《辛格尔顿船长》和《罗克萨娜》很受读者的欢迎,他还博得了“英国和欧洲小说之父”的称号。

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从小就痴迷航海,为了实现他的航海梦,他不顾父母的反对与劝诫,毅然出走,最终寻找机会踏上了航海的路途,他也因此让自己陷入了苦难的深渊。在一次海难中,他被巨浪送到了一座荒岛之上。

从此,就开始了历险28年的孤岛生涯。他自己动手,丰衣足食——造房屋、制器具、种粮食、养牲畜等等,克服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在荒岛上以顽强的意志生存了下来,以勤劳的双手和超人的毅力创造了孤岛生存的奇迹。他独自生活了多年以后,遇见一些土人到岛上来举行人肉宴。他从中救出一个土人,收为自己的奴隶,取名“星期五”。他在岛上生活了28年,最后帮一名船长制服叛变的水手,乘船返回。他得到了冒险积累的财物,成为巨富。并派人到他经营的岛上继续垦殖。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些道理:只要有持之以恒的努力,每个人的梦想都可以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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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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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项“绝活”,有人能用左手和右手同时写字,有的人能在敌方球篮的旁边就投进篮中,有人能在一分钟之内通关“华容道”,有人能在醉酒的情况下弹奏出优美的曲子,有人能在吐出舌头的一瞬间作出一道十个数学家一天也作不出的难题,有人……

那么,我的拿手好戏呢?

是编程?不是;是画画?不是;是抓石子?不是;是跑步?不是;是做六阶数独?怎么可能!

难道我没有拿手好戏吗?难道我什么能力也没有吗?思来想去,好像只剩下读了。

为什么会说是读书呢?有这样的“绝活”吗?你一定会这样问。当然,虽然我没有看过多少名著,但是《恰同学少年》、《哈利。波特》、《左传》、《论语》等也是略读过一二的。况且,敢在数学课和老班的课上边看书,边把笔记一字不落地写在书上,边做练习,边做看书笔记,这样“一举四得”的人有多少?而且我也不是“死啃书”而把成绩落下,恰恰相反,我的成绩位居中上游,读书量也是在年级里数一数二。可“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当然也免不了在课堂上看书被老师发现后批评的悲惨遭遇。

有一次,我的印象特别深刻。我在语文课上偷偷看起了书,语文课上看书,好像没什么问题。可是,我的运气有点背。早不看,晚不看,恰好在校长巡查的时候看,而且我还坐在最后一排。在我看完准备翻页时,余光瞥见了校长的衣角

。当时,我的第一个想法是:天啊!我完了!书要被没收了!这可是借的书啊!30多元钱!天啊,我完了!可是,当校长看见书名以及我的笔记和练习时,把书又放下,转身走了。

我长嘘一口气,却被刚才还在写字的老师转身看见了,被她狠狠批了一阵。之前我还庆幸老师是个近视眼呢!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有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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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生活虽无字,常读便是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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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一本,包含了无数的知识与奥秘,需要我们去细细地口味。

品味到“书””中的快乐、幸福、风雨。——题记

我们轻轻地,轻轻地打开了“书”的第一面。那是我们天真的笑容。我们与父母玩耍,与太阳嬉戏,与浪花戏水,我们无忧无虑的玩。父母手拉着我们的小手,教导我们走路,慢慢地;慢慢地。我们生活在了幸福之中,只有快乐与自由。

然后,我们翻开了“书”的第二面。我们已经不再是婴孩时的无忧了。学习如同一座大山,狠狠地压在我们身上,我们哭闹、放弃。但又在黑暗中寻求出一丝光明。我们死死抓住它们,让自己一次又一次地重生。慢慢地,我们尝到了艰苦中的一抹甘甜,在一次懂得了人生中的道理时,我们会兴奋不已。这是生活中的苦,但终有一天会苦尽甘来。

风雨,是无法避免的,但总会有人在我们身后推着我们,我们是一只小船,他们是一阵大风。也许,我们会失去希望吧!生活的压力源源不断,它狂狠地打着我们,我们倒下,又一次次地站起来。终于,我们向它示弱,我们天真地以为它会放过我们时,它一口将我们吃掉,我们已无力挣扎。我们痛苦不已,生活就像一只恶魔,玩我们,让我们绝望。这时,又有一群天使来救我们,使我们已失去动力的心重新跳动起来。这时,我们又领悟出了一个生活的大道理——生活,不可能十全十美,它必定有风雨的追打,我们迫不得已,只能战斗,去打败它,战胜它!

过后,我们又满怀着胜利的喜悦打开了“书”的第三面。因为不久的胜利,我们欣欣然地觉得生活的压力根本没有什么了不起!自大狂妄!却不知,真正的考验才正式开始,生活就与我们捉迷藏。我们被玩得团团转,不但找不到它,也失去了自己的初心,忘了自己本该干嘛。当我们再一次向天使们求救时天使们已经动不了了。只有在一开始便清醒的人,才能走到最后。这时,生活又送给了我们一段启示:只有保持清醒的大脑,不忘初心,才能活到最后。一直失败的人,也无人可帮他们了。因为只有靠自己才能走到最后,走进考验的下一关。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我们不知翻了多少页。每一页都是生活这一书给我们带来的知识。

其实,生活本无字,因为这本书便是我们自身的体验,每个人都不同、每个人认识、得到的也不同。我们只有细细品味这本“书”,才能懂得所有的知识。

生活虽无字,常读便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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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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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捧着本津津有味地看呢,我一进到故事当时就被一大喝打断了:“快睡觉!”然后“啪!”的一下我的眼前便漆黑一片了,我只好极不情愿地合上书本。

我从小就受到书香的熏陶,早早学习汉字,在5岁就步入绘本,6岁看小说,从此对书本爱不释手。在我家,有满满两个书架的书本外,茶几上也有我珍爱的书本,只要我喜欢的书本,我读的时候总是融入了情节。名家的作品也不少,杨红樱、郑渊洁、沈石溪、曹文轩等作家的书也曾读过。

我家的书虽然很多,但是我还是要往图书馆跑。一个周三,我跑去图书馆看书,从茫茫书海中寻找要看的书准备借下时,突然发现没带卡下楼,于是又冒着大雨回去,又飞奔回来。这么两来回,我浑身湿淋淋的书却一点不湿。我拿着书,差点亲了它一口,我实在太喜欢这些书了。我知道,知识就是力量,读了一本好书,离真理又进一步,知识的楼梯又上了一块砖。

回到家,妈妈一边拧着我的衣服,一边苦笑:“你这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虫!”可我却不在乎妈妈的话。

怎么样,相信你已经认识我了吧,一定喜欢和学识渊博的人一起,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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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与书相伴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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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在青春中都有一个纯真生动的意境,是罗曼蒂克的纯髓,可以说在青春的舞台上,少年们个个都是艺术家的胚、诗人的料、侠客的种……但,青春将近,纯真的本钱渐渐消失,生活的魔鬼蹂躏着我们的内心---人情世故、勾心斗角、人心险恶……将我们折磨的不堪重负。渐渐地,少年们青春时内心的轻盈、清澈消失了踪迹,唯剩戾燥干涸。这时,我们叹息:我们终是活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

若想在青春告罄仍保持内心的澄澈、透明,唯有与诗相伴。清澈的内心唯有在诗词的浸润下才不会被阡陌红尘的污秽污染,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

夜,一片寂静,唯有雨滴拍打屋檐发出清脆的“滴答”声,演奏着动听的乐章。床头的灯散发着橘黄的光芒,我,翻开古老的诗卷,在诗词湖畔解开古树的细缆,荡舟离岸,越千年风雨,寻觅诗词那情意萧瑟的朦胧背影……

残月下,他双手轻抚琴弦,清风微微吹过脸颊,扬起的发丝缓缓落下,轻轻拨弄一下,一声清脆的声音萦绕在耳畔,与这轻灵的夜色交相呼应。他那双漆黑的眸子中充满了悲伤,他的眼中似乎出现了一个美丽的少女,她为他而舞,舞姿动人,却转瞬即逝,独留三尺白绫。想到这,他痛苦地闭上了眼,口中吟诵着:“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这是他对她最深的思念。

晚秋,南浦旁,西风袅袅,他于此送别友人,万分不舍。友人已荡舟离岸,却频繁回头,身影踽踽,面容愁苦,眼眶中闪烁着泪光。离别无可奈何,他唯有写下“一看肠一断,好去莫回头”来抑制双方无法控制的情感。

年幼的的他写下了“曲项向天歌”的千古名句,殊不知,从这一刻起他那高昂的头颅就不再低下。出生于世家贵族的他,宁可马革裹尸,也不愿尸位素餐,于是他不顾众人劝阻,执意征战沙场。他是宁可战死也不愿与这肮脏的世界同流合污。论其一生可谓“平生一顾重,意气溢三军”。

……

忽然,远处传来悠扬的笛声,我从诗词的世界中醒来,它那青衣潇洒的背影渐渐消逝……

青衣不再,内心却仍从容与清澈。

青春已逝,唯有与诗书相伴,方可使我们在风雨沧桑中拥有不骄不躁的心怀。收纳纷扰和安逸,然后一一过滤,只留淡然于心中,得内心丰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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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书是我的好朋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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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物品吧,有人喜欢充满芳香的花草,有人喜欢活蹦乱跳的动物,而我喜欢的是非常普通的——

书,它给我带来快乐,不仅可以让我了解世界的奥妙,也可以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更可以让我释放心中的喜怒哀乐。童年时,我读的第一本课外书是《安徒生童话》,每次我都依偎在母亲身边,让母亲给我讲故事,讲的过程中,我总笑得乐开了花。慢慢长大后,我开始阅读起了中国名著,从中领略武侠的奇妙异事,每次看的时候,都会被书中人物的技巧所迷住,甚至是忘记了吃饭。直到现在,我由于爱好,一直看书,现在看小说、漫画,常常会被逗得哈哈大笑。就这样,书陪伴我成长,一直与我形影不离。还记得有一次,我在看小说时,突然看到精彩处,在我眼前突然出现一只“魔爪”,嗖的一声,就把书抢走了,顿时,我火冒三丈,一扭头,一看是妈妈,我拿起手,想要夺回书,却让妈妈打了一个耳光,还说:“作业没写完,不准看闲书。”还外加一句:“休想吃‘天鹅肉’。”这时,我只得像老鼠见了猫一样,乖乖去写作业……

我最喜欢的物品是书,我爱它,也赞它,它是我终身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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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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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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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推荐一本好书作文500字5年级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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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对我们有很大帮助,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绿野仙踪》。

这本书是美国作家莱曼·弗莱克·鲍姆所写,龚勋翻译,2016年1月由北京日报出版社出版的。

故事的主人公多萝茜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在美国的堪萨斯州的大草原,她和小狗拖拖被龙卷风刮到了一个神奇的国度——芒奇金国。那里风景优美,人民热情,比大草原好得多。可多萝茜宁愿回到灰暗的家乡,因为在她的心目中哪也不如家乡好。为了回到家乡,多萝茜历经千辛万苦,最后依靠银鞋子的魔力实现的了愿望。

整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多萝茜以及伙伴们和邪恶的西方女巫展开了正面交锋,西方女巫没占到便宜,气急败坏之下,女巫动用秘密武器,杀害了铁皮稻草人,抓住了狮子和多萝茜。在多萝茜在为自己的命运担忧时,多萝茜想到办法把西方女巫消灭了的故事。它让我懂得了,做任何事情只要坚定信念,勇往直前,才能梦想成真。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很多:每个人都有缺点和不足,只要我们不低估自己的能力,做事畏手畏脚,凡事都勇敢去面对,最终总能够战胜困难,达成所愿。而且,这本书语言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想象,情节也很有趣,冒险的经历陪伴了我们无数孩子的成长。

这就是我推荐的好书,你是不是也想读一读这神奇而又美丽的故事呢?那就赶紧一起来遨游书海,和多萝茜一起来一次勇敢的冒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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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推荐一本书五年级最新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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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好朋友,在茫茫的书海中推荐一本书,实在太难了,如果非要推荐一本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它的作者是吴承恩。

我最喜欢里面的孙悟空了,他会七十二变,有火眼金睛,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斩妖除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经成功。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情节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第一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村姑,被孙悟空用火眼金睛识破了,用金箍棒打死了白骨精,最后白骨精还是化作一缕青烟逃走了。白骨精不服气,第二次又变成了一个老奶奶来骗唐僧,又被孙悟空识破了,打死了白骨精,白骨精又幻化作一缕青烟逃走了。唐僧很是生气,数落了孙悟空一顿,就让孙悟空不要在滥杀无辜了。第三次,白骨精依然不罢休,变成了一个老爷爷来骗唐僧,说是来找家人的,白骨精的小把戏又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了,孙悟空气恨不过就又把“老爷爷”打死了,可是还是让白骨精逃走了!这下看不出真相的唐僧更生气了,一直念紧箍咒来罚孙悟空,后来和孙悟空断绝了师徒情意。

孙悟空被赶走以后,回到了花果山继续当它的猴子大王,白骨精趁火打劫抓住了唐僧,在猪八戒和沙僧的再三请求下,孙悟空终于答应了救唐僧。救下唐僧之后,唐僧也为自己当初的行为懊悔,原谅了孙悟空,重归于好,师徒四人又踏上了取经之路,孙悟空的善良与忠诚使我感动!

我相信听完我的介绍,一定很好奇其他情节吧,快来和我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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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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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所以热爱读书的人很多,当然,每一位热爱读书的人都会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这本书,作者是元末明初的罗贯中。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三国时期魏、蜀、吴、的故事,其领导人分别是曹操、刘备和孙权。三国之所以混乱,是因为东汉末年出现许多割据势力,其中魏国、蜀国和吴国是最具有实力的割据政权,他们相互制约,明争暗斗,让东汉以最快的速度灭亡,从而出现混乱的三国时代。

这本书读起来的心情是紧张的,我还懂得了人心险恶,读起这本书,仿佛自己也进入了书里的战场上,读了这本书,我们不仅能了解历史,还能使自己的写作水平提高许多。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片段是第四十六回片段草船借箭,这一回主要是说周瑜因妒忌诸葛亮的才干,便想设计陷害诸葛亮。让诸葛亮在十天之内造好十万支箭,诸葛亮却说只需三天,于是诸葛亮在第三天大雾天的时候前往曹军水寨,利用自己晓天气、懂地理、识人心的本领成功从曹操那里借到了十万支箭。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也是诸葛亮,因为他足智多谋、心胸宽广、顾全大局,我也要向他学习。《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会把这本书珍藏好,将来让我身边的更多人去知道和了解到这一本书,同时,我也很感谢罗贯中创造出了这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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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推荐一本书年级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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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源泉,它可以让你增长性知识书,就像每一个人心中的宝藏,只有你细心挖掘,才会找到属于你的宝藏。

《淘气包马小跳》是杨红樱阿姨的代表作,它讲的是由调皮的马小跳,大嘴巴张达机智的毛超等等等等,在童年中发生的故事。

《淘气包马小跳》,每一本都描述了一个很长,但很有意义的故事!我们仿佛身临其境!《淘气包马小跳之天真妈妈》中的家庭新闻,写的就是马小跳向大家讲述自己的妈妈。马小跳虽然是一个成绩差,调皮捣蛋的孩子。可他是个童年的胜利者,也是一个富有孩子气的人。

所有的父母都希望望子成龙,但马小跳父母,他们却不是这样的,马小跳的爸爸爱玩,妈妈很爱哭,但是他们不会希望马小跳需要有多好,补习班就只给马小跳报了个奥数,兴趣班马小跳自己选,马小跳最后选了个游戏班。

老师可为马小跳操了不少心,但是老师还是像对待自己孩子一样,百般关系马小跳包马小跳补习功课给他讲解,不懂的地方马小跳也会关心秦老师,有一次请老师病了,他就让大伙一起去看老师,并保证绝不会调皮,老师在生病时最担心的也是班上那四个捣蛋鬼,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老师在讲台对我们的教诲,在台下对我们的呵护和关怀,让我们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读了《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后,我了解了更多的是:童年是一生最纯真,最有意义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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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优秀作文500字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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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今天向大家推荐一本畅销全球的书——《长腿叔叔》。

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韦伯斯特写的,是吉林美术出版社出版。《长腿叔叔》被媒体评价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好书”,被欧美15所著名大学评为“影响我成长的十本书之一”。《长腿叔叔》是一部最温馨、最浪漫、最诙谐有趣的成人童话经典之作,美国最脍炙人口的文学经典,被翻译成数十种语言,畅销全球。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乔若莎在孤儿院长大,对孤儿院的生活感到厌倦,渴望美好的生活。因为自己写的一篇文章,她受到孤儿院一位匿名董事的资助上了大学。乔若莎没有见过这位董事,只是偶然看见董事修长的身影,并戏称他为“长腿叔叔”。后来当她爱上了杰夫。平来顿时,她又向“长腿叔叔”倾诉,正当她考虑一下向杰夫·平莱顿表达爱意时,这位长腿叔叔露面了……

《长腿叔叔》是中英文对照,按照书信格式进行创作的。

读了这本书,我体会了乔若莎对杰夫·平莱顿的爱慕之情,知道了乔瑞沙明白长腿叔叔是谁的那种心情。这本书用诚挚的情感提醒了生活在爱中的人们,在享受幸福和快乐时,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不论是获得还是给予,要心怀感激之情。

这本书的内容新奇,语言优美生动。《长腿叔叔书》中写了76封信,但是长腿叔叔一封回信都没有写,充满神秘感。

你想知道长腿叔叔到底是谁吗?你想知道信中称谓有什么不同吗?你想知道书中有趣、曲折的故事吗?那就打开《长腿叔叔》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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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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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饥饿时享受的丰盛晚餐;书,是我寂寞时陪伴我的好友;书,在我少年时代对我循循引导,将我引入正确道路,让我懂得许多深刻而又耐人寻味的哲理。

“妈妈,书!”这是妈妈记录在我的成长册里我说的第一句话。那时的我,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虽然我不识字,但我还是喜欢看着图片,幻想着故事里的情节。“咔嚓”一声,我一副小大人的模样,被家人用照相机拍摄下来了,成为永恒的瞬间。

长大的我,已经认识许多字了。一天,我去雅玲家,雅玲家还真是书香阁第,我找了许久才找到一本我没“啃”过的《三国演义》,于是,我迫不及待地带这个新朋友回家了。

“姚岚,把门关上,怪冷的。”妈妈对我说。“哦。”我漫不经心地回答了一下,继续沉浸在《三国演义》的世界里。过了一阵子,妈妈见我没动静,便催我:“快点啦!”我雷打不动,岂能那么容易放下心爱的书?“你别催我,等我把这一小节看完了。”我的口气里带着厌烦。老妈见我那么痴迷,吼了起来:“老妈跟你说的话,你没听见啊?找扁啊?”声音估计超过了100分贝。尽管我心里一万个不情愿,但我又放不下书,只好一边看书,一边关门。突然,我喊了起来:“啊!”原来是我的手指被门夹到了,疼痛感立刻刺激我的大脑,把我从《三国演义》那精彩世界里硬拽回来。Oh my god!皮都掉了一层,鲜血只往外渗。妈妈连忙拿来创可贴贴在伤口上,才止住血。老妈教训起我来:“叫你做事小心一点,不要三心二意,看看!都是书惹的祸,手指被夹到了吧?”说完,用手指刮了一下我的鼻子。

哎,在我的世界里,看书的时间总是不够!爸妈催我睡觉的时候,我总是说:“只剩下最后一点点了,让我看完吧!帅哥老爸,美女老妈。”为了多争取点看书的时间,我总是昧着良心这么讨好地说着。有一段时间,我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看书的时间那么少,后来才知道,是我把自己的感情都融入到书中的世界里了,所以才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书!不是我的生命,胜似我的生命。我与书不做好朋友,而是要做更好的、更亲密的终生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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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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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蜡烛,照亮着我们前进的道路;书是灯塔,为我们指引前进的方向;书是信念,向我们提供前进的动力。我们每天都沐浴在书的海洋里,感受墨海的气息。今天我就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古典名著————-《-西游记》。

《西游记》这本书,大家或许再熟悉不过了。故事是这样的,孙悟空大闹天空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后,被唐僧所救。为了报答唐僧的恩情,它一路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途中还帮唐僧收了两个徒弟————猪八戒、沙和尚。他们一路向西,跋山涉水,经历了一个又一个的磨难,最后,他们终于到西天取得了真经。

在这些人物中,我最敬佩的就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他护送唐僧西天取经时忠心耿耿,对妖魔鬼怪也是毫不留情,看见妖怪欺负平民百姓时,更是大义凛然,为人间打抱不平。面对危险,它毫不畏惧,勇往直前。在我心中,它就是一个机智勇敢、重情重义、嫉恶如仇的大英雄。它敢于反抗天宫,能上天入地、呼风唤雨,翻一个筋斗就是十万八千里,更别说火眼金睛了,他的火眼金睛能识破妖怪的一切计谋。多少次它濒临绝境,孤立无援,甚至被妖魔缴去金箍棒,但他从不气馁,从失败中汲取教训,计上心头,重新抖擞精神,继续作战,最后绝处逢生,赢得了胜利。他这种不畏艰险、前仆后继的精神令我敬佩。

《西游记》是一部规模宏伟,结构完整,作者吴承恩运用了幻想的形式反映社会现实,有幸看过它的人,都会对它赞不绝口,曲折起伏的情节会时时萦绕在你的脑际。我从这本书中找到了自信、坚强和乐观。它如一桌盛宴,带给我们无尽的享受,所以我向你隆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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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书中有个我高一作文

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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泠泠雨落下,终是渗透青石板,洒落了满地的思潮。记忆也愈渐地浓墨重彩,斑驳的回忆里风雨雷电,形形色色的人儿匆匆而过卷起遍地风尘。一卷卷里,激扬文字写尽了那酸涩抑或甜蜜的往事。就在这交织旋舞的零零落落的人事物里,惊鸿一瞥间,恍惚我看到了自我。

依稀记得,我是一场空空旧梦里红楼深处纨绔而温文的公子;依稀记得,我是大漠风烟弥漫里长吁短叹孤烟太直的诗人;依稀记得,我是空落落的金屋里独念断愁肠的落寞的妃子。依稀记得,好像千百年前的这一天,我是这个人。这一天,我又是这个人。

生活中,我确不是这些千古传奇的人物,但若在孑然一身的想象之中,在无边际的卷卷书中,我是他们,就是他们。

最深刻是李后主的诗集。喜欢他那惆怅得凋落了满地桃花的浓愁和笔力,喜欢他一身文雅儒生气却做了一亡国之君的无可奈何,喜欢他南唐后主李煜的字字皆血。

妄想挣脱了眼眶前冻结起的悲切,耳畔仍是阵阵杀伐不歇。多年后史书页中,会把这页全全撰写了进去么。王城姓氏,从此改写。“李”字的飘扬旗帜,被外夷的战马铁蹄踏碎,尘土艳烈。逝去江山冰冷,飘零世事了结。

永远难忘。何其俊俏的美男子无言,只独上西楼。依稀是旧时节,城门上下一弯弦月,夜色清冽。见一抹月色如钩,神往着飞到天边的月儿那里去,心神倏地吸拢,才蓦然发现眼前深不见底的深林苑囿里,清寒凄秋,几株萧索梧桐倒锁住了我一辈子似锦年华,故国的哀戚于天际回响,久久落在南唐的大地上,眼前朱栏砌玉,黛纱镶珠,凭栏处亦有夜风吹满了襟袖。却长叹一句往事多少。

茶饭不思,如鲠在喉,却听见几度彷徨,人嫌憔悴,衣带宽陋。

长夜未央,酒乐欢愉,却添演三分假象,倒作足了,凄凄惶惶。

心如死灰。生在帝王家,我本非一治国治世之材,末了,竟毁了故国旧土多少万里。多情温润的李煜,终落得毒酒灌肠,南唐覆灭。生于七夕,亦死于七夕,注定的每年乞巧,那年遥叹月如钩的人儿,如今你是否在广寒宫里头看着呢,看你万古流芳的文字。

不知觉,泪满衫。竟也是满心痛,痛地透彻心扉死去活来,刀枪武力,毒药死亡,却永远杀不死李煜的诗词,杀不死文学。他的文学。

不知觉,心激荡。竟是文思泉涌,思绪贯彻一瞬深沉冥想,失败挫折,不喑世事,却永远灭不了我的一腔热血,灭不了文学。我的文学。

心绪倏忽涌动。眼角滚烫,似是有什么温热的液体流经面庞。一瞬间以为自我是那亡了国的人,记忆混杂不清,好似书里的人,全是我,全全是我的人生,我的思绪。

这万卷书,万个人里头。我坚信,我断定。万书万人中,总会有一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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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本有魔法的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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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有一本有魔法,如果你想要什么东西,只要念一条咒语,就可以得到。想要得到这本书,就要从一个住在地狱的老巫婆手上夺取,而且还要打败她。

有一个叫勇敢的人,他非常想要那本书,因此他花了一千个金币得到一个情报,想要打败这个巫婆就必须得到三样东西,第一样就是用冰之兽和火之兽合成一滴血,这滴血必须滴在火里炼七七四十九天,打铸成一把钻石剑,第二样东西是怪兽森林里面的地核套!据说地核套不但防火,还耐冰,最重要的是地核套可以防巫婆的魔法,简直就是能上天入地的神器,第三样东西是冰山内部的冰之盾,冰之盾不但防御力强,而且还可以反弹敌人的攻击。

于是勇敢找到一位干了几十年的老铁匠,并付给他一万个金币,五十天后,老铁匠给了勇敢一个盒子,然后神秘地说:“这个盒子里是你要的东西,小心一点,这把剑非常锋利,所以不要轻易拿出来”。

勇敢来到了第一个地点,炎热峡谷那里非常热,勇敢来到火之兽所在的地方,他和火之兽大战了九百九十九个回合,第一千回合的时侯,勇敢抽出宝剑以最快的速度刺中了火之兽的心脏,然后取了一小瓶火之兽的血液。

勇敢来到了第二个地点,寒冷峡谷那里非常冷,可是这里跟炎热的峡谷有点不一样,因为这里有非常多的骷髅,走到尽头的时侯,他被冰之兽吓了一大跳,因为冰之兽正在津津有味地啃着人肉!这时勇敢流下了同情之泪,接着说道:我要为这些可怜的百姓报仇,然后他的剑闪了一道金光,勇敢一剑把冰之兽的头给砍了下来,取了一点冰之兽的血之后,又跑到了冰之兽的山洞里面拿到了第三样东西冰之盾。

最后,勇敢去了怪兽森林,可是那里的杀气太重了,所以勇敢的警惕性提到极致,勇敢到尽头的时侯,突然,不知道哪个神秘人说了一句:“听说你杀了我的三弟和二弟,所以这里就是你的葬身之地”,说着那个神秘声音的人来了,过了好一会儿,他们两个大战了一天一夜,勇敢还是打败了那个神秘人,取到了地核套。

勇敢把火之兽、冰之兽还有那个神秘人的血液加在了一起,他就来到了地狱,他一来地狱就和老巫婆打起来,他们一共打了十几年,他才把老巫婆杀死。

勇敢得到了那本书,这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成就,他回到了现实世界,这件大事被国王知道了,国王就让他当了王子,这了几年国王去世了,王子继承了王位,从此,这里的百姓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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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有关书的初三作文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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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叫做《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是由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写的。他从事写作几十年,他一共写了包括《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查理和大玻璃升降机》在内的十八本书,深受小朋友的喜爱。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讲述了一位巧克力制造商,发明家威力·旺卡先生要在全世界范围内邀请五位小朋友来参观他的巧克力工厂。这座工厂号称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它非常的神秘,没有人看见有工人进出,那么巧克力究竟是谁生产的呢?通过获取巧克力中的金色邀请券,主人公查理和来自俄国的奥古斯塔斯、英国的维奥莉特,爱嚼口香糖的维奥莉特来自美国的麦克五位小朋友将一起去参观这座神秘的工厂。

工厂门前,一位头戴黑色高顶礼帽,身穿桃红色天鹅绒燕尾服,手拿一根金色的手杖的人在门口迎接他们,他就是工厂的主人威力·旺卡先生。大家跟随他一起参观工厂。小朋友们被工厂里的景象所震惊,有牛奶糖堆成的山,巧克力瀑布,棕色糖浆流成的河,还有向小精灵一样的奥帕伦帕人。在参观的过程中,也发生了一些有趣的事,因为不守规则,贪吃,奥古斯塔斯掉进了巧克力河,因为任性,不听劝告维奥莉特变成了蓝莓,因为不讲道理,骄纵维奥莉特滑进了垃圾槽,因为不谦虚,自以为是的麦克被电视机传送成了手掌大小的小人。

最后只有查理留下来了,参观完了整个工厂。同时,因为他善良,聪明,讲文明,守规矩,谦虚自律。旺卡先生把这座工厂赠送给了他。我们都要向查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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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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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而孜孜不倦,可清气,可育德行,可导人生。

谁能把用读书把空虚填满,谁就比前人聪明十分,就比别人站的高,看的开,走的远,行的顺。就能比别人更能承受苦难,经历伤痛。就能比比别人成功的把握更大。就能比比别人胜利的基石夯砌的更加坚固,更加深厚阔广。就能比别人更快速的取得成就。就能比别人幸福百倍,快乐无限。能活出一种独特的绚丽和精彩。

如果无聊,请读书。历史会告诉你,人生应该怎样度过;先人会指导你,怎样做一个有用的人;大师们会给你讲他们成功的经验;伟人会教给你如何制造奇迹。时间会告诉你,本来他公平地属于每一个人,但有人却总在悲叹人生苦短,而有的人却成就了永恒。

如果空虚,请读书,至少可以知道一条人生格言,懂得别人之所以能成就一番事业,登上人生的峰,是因为他们从未停止攀援,滑下去从头再来。而有的人却一直在谷底徘徊,因为他们一跌倒就躺下不愿起来,苟且度日,得过且过,或者养上半年伤,_天,怨天尤人。

如果孤独,请读书。用一段时光来换一点智慧,不让时间之水,匆匆地从灵魂流过,也不让冷清一口口啃蚀伤残的心思,抽取出长长的无谓的自恋和私怨。结出离群的苦果索居的烦愁。

如果寂寞,请读书。书会告诉你为什么你会寂寞,并教你怎样就不再寂寞。收藏家从不寂寞,艺术家从不寂寞,求知者从不寂寞,寂寞的人是闲适的人,是无所事事的人,是游手好闲的人,是虚度年华的人,是浪费生命的人。

如果有闲,请读书。书会告诉你,有的人会用闲暇打捞知识,有的人用这空白编织平庸,为什么有的人时间不够用而有的人时间多得用不完?告诉你:奇迹虽然来自瞬间,但瞬间却是持之以恒这条线上的一个端点。假如把一生栓系在别人的事业上,那么收获的只能是蔑视与无奈。假如只想着昨天的悲苦和明天的甜蜜,那么就又输掉了今天。

如果苦闷,请读书。书会告诉你,伟人也曾苦闷过。只是很快就拨开了黑暗,找到了光明。豪杰也曾迷茫过,只不过能迷茫中尽快冲了出来。英雄也曾卑下过,只不过不被卑下拖进泥淖。有些事身不由己,但有些事全在乎自己。每次苦难都是一次淬火,假如你拒绝,一次成钢的机会你又将错过。

读书能医愚,读书能治穷,读书能励志,读书能致远,读书能练达,读书能聪慧,读书能够让人知道怎样识人,怎样交友,怎样谈吐,怎样实干,怎样为人,怎样入世,怎样活着才身心有价,怎样活着才不累,怎样才能彰显人生价值,怎样才能明白什么样的人才能称得上完美无憾。

谁能把用读书把空虚填满,谁就比别人聪明十分,就比别人站得高,看得开,走得远,行得顺。就能比别人更能承受苦难,经历伤痛。就能比别人成功的把握更大。就能比别人胜利的基石夯砌的更加坚固,更加深厚阔广,就能比别人更快速的取得成就,比别人幸福百倍,快乐无限,活出一种独特的绚丽和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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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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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的世界精彩无比,我和书的故事也是五彩缤纷。

有一次,我正斜躺在床上看我最喜欢的书——《阿衰的故事》,这时妈妈气冲冲地走进来,大喊道:“潘俊丞,怎么才考了75分?给我过来!”说着就把我拉起坐正,指着试卷跟我滔滔不绝地讲解起来。而我呢,心不在焉,时不时想想《阿衰》里的内容,想想下一页阿衰可能会发生什么。就这样,妈妈把试卷讲完了,时间已指向晚上12:46。哦no!明天七点还要出去吃我最中意的早餐呢!我就赶紧关灯,可内心还是抵不住书的诱惑,又打开灯,窝在被里继续看《阿衰》。看了一本又一本,直到看完我才关灯。

第二天六点了,妈妈进来叫醒我,可我困死了,就是起不来。妈妈只好带弟弟他们出去吃早餐了。我呢,在家继续做我的春秋美梦。

我醒来的时候,妈妈已经回来了。她故意大声地绘声绘色地对我说:“那个云吞可好吃了,手抓饼好香啊!”又说还吃了根冰棍,爽死了!我听得肚子更加扁了,饿得咕咕直叫!我讨好地说:“妈,我有吗?”妈妈说当然有了,说着就拿出一块干巴巴的面包:“这面包太干,还有点焦糊,特别硬,不好吃。”说完就往我手里一塞。

那一天的中餐,我吃了足足五碗饭!原因是那面包我只咬了一口就扔了,真的太硬了,像石头一样!

晚上偷看书也有罪,下次再也不偷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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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好书伴我成长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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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这句话出自于《三字经》,孟子小的时候整天不好好学习,他的妈妈很生气,有一次就当着他的面把织布机上织好的布剪断了,最后孟子很受触动,从此以后他牢牢地记住了妈妈的教诲,努力上进,后来成为了有名的思想家。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学习如果不努力,就永远也学不到知识。

读着《三字经》,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妈妈也常常夸我懂事多了。有一次,我肚子不舒服,妈妈就说:“孩子,今天你身体不舒服就不要去读了,在家休息吧。”“妈妈,如果我今天不去上学的话明天会补很多作业的,还有今天的知识就学不到了哇。”我急着回答道。妈妈抚摸着我的头说:“好孩子,先把药吃了,在学校注意身体啊,有事报告老师。”我“哦”了一声就去上学了。还有每次我和爸爸去商场的时候,我都会吵着爸爸买书,爸爸都会陪着我帮我买一些适合我看的书,我已经看了很多书了,有《少年儿童百科全书》、《三字经》、《时代广场的蟋蟀》、《灰姑娘》、《伊索寓言》等等。

读着一本本好书,让我懂得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更加懂事、上进,以后我将会读更多的好书,让它们陪伴着我一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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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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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里有颜如玉、有黄金屋。书带给我们知识、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给我们前进的力量;书让我感到快乐,书让我冷静思考;书让我知道世界需要爱,书让我开阔的视野。

我爱书,我更爱读书,我愿意徜徉在书的海洋。在我的书柜里,有不下两百课外书,历史、物理、数学、作文,还有很多推理小说和漫画书,因为巧虎教学的原因,我认字比认拼音早,所以,我从很小就拿起书自己看。《丁丁历险记》、《皮皮鲁》、《格林寓言》、《数学冒险岛奇遇记》、《一千零一夜》、《地球引力》,叶圣陶文学选集等等。

但是有一本书对我的吸引力最大。我不夸张的说,我基本上一个月必须看一遍,有点着魔的感觉。第一次读《阿米:星星的孩子》,我就心情澎湃,当我再书上看到危险的时候,就会跟着一起紧张;看到相互伤害的时候,就会跟着一起叹息;当看到每个人都充满着正能量,充满爱的时候,我就会感到快乐,我的心情总是与书里的内容跌宕起伏。书上说:“太阳、银河、宇宙……万事万物都有变化、进化。现在的我是我付出努力与犯下的错误的集合,无论好坏,我喜欢我这样的自己。”虽然,我还是不能完全领略这句话的含义,但是我喜欢这本书里诠释的一种叫‘爱’的东西。‘爱’是宇宙基本法则;‘爱’是一种神奇的物体。我希望我的世界里没有仇恨,没有嫉妒,没有贪婪,只有那单纯的爱。

书的能量无限大,所以我也会根据我的年龄段,我的需求科学的进行筛选,优中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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