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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芳不自赏》白娉婷的小说结局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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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作文

327

小说亮剑中张白鹿的结局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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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龙和田雨都是哪种有些傲气的人,李云龙的傲气在于,老子能打仗,老子敢亮剑,老子看到不公平的东西就是忍不了,就是敢教训你孙子。田雨的傲气在于,她出身的家庭,她受过的教育,她的心性。

这种傲气,加上他们的刚硬的性格,使得他们不懂妥协,更不懂低调和隐忍。而田雨比李云龙还要命,她的那种艺术细胞和知识分子的傲气,使得她在那个时代注定要被孤立、被打倒。

张白鹿不一样,这是一个有政治智慧的女人,更是一个高情商的女人:几句话就能和晋西北铁三角打成一片;有艺术细胞,受过良好教育,但是不嫌弃工农干部,能和那个时代的主流融入在一起。

当然,她的苏联血统,会让她在69年之前很受益,但是在69年中苏关系破裂之后遭到排斥。不过话说回来,大部分党的高级干部,如刘少奇、彭真这些,都是在66—69年文革刚开始这段时间被整死的,挺过69年之后,被整死的概率会大大降低,所以张白鹿的苏联血统会让他们在69年之后遭罪,但不会致命。

所以综合来讲,张白鹿比田雨情商高、有政治智慧、且更能和那个时代的主流打成一片,她能够帮助李云龙躲过后来不少政治斗争的枪林弹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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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1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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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电视剧《芈月传》正在热播,剧中人物结局也引起了观众注意,以下为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简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众所周知,电视剧《芈月传》根据同名小说而改编,主要讲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太后芈八子的传奇一生。

以下是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介绍!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芈月:

作为剧中最大的boss,芈月成功当上史上第一太后的背后自然是历经艰辛、费尽周折。

芈月爱过三个男人,春申君黄歇、秦惠文王嬴驷以及义渠王翟骊。

可是,所谓高处不胜寒,芈月没能与他们白头到老走到一起,虽然芈月最后当上了皇太后,但是却也算是孤独了一生。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芈姝:

秦惠文王赢驷死后,这时的芈月芈姝已经反目,芈姝儿子嬴荡得势将芈月母子发配燕国后举鼎而亡,芈月回到秦国平定内乱,芈姝死于宫中。

不过在历史上关于芈姝一人的死法各有其说。

其一:善终而死

据《史记·穰侯列传》记载,惠文后在秦武王未死之前便已去世。

其二:政变被杀

据《史记·秦本纪》记载,秦昭襄王二年(公元前305年),庶长壮和大臣、诸侯、公子作乱,叛乱平息后,叛乱者都被诛杀,而惠文后不得善终。

而据《史记索隐》引纪年记载,秦武王死后,秦国内乱,惠文后与公子雍、公子壮都被杀。

《史记索隐》又载:秦武王死后,惠文后支持公子壮僭立,而在魏冉的支持下秦昭襄王得以继位,而后诛杀公子壮与惠文后。

其三:忧郁而死

《史记索隐》记载:秦武王死后,惠文后想立公子壮为君,到公子壮被诛杀后,而惠文后忧郁而死。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芈茵

芈茵嫁入燕国做了王后,最后在战乱中了为了保全性命又嫁给了年老的郭淮为妾,最终被郭淮所杀,一生凄惨。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南后郑袖

作为楚国的红颜祸水,郑袖的结局下场自然是不得善终,死于非命。

据历史记载,郑袖与屈原有着暧昧的关系,楚怀王因此流放了屈原,而楚怀王昏庸的一生多半以上都和郑袖有着密切的关联。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楚怀王

小说中楚怀王远远要比电视剧中昏庸的多,小说中是写楚王把向氏当成普通宫女调戏,而没有想到向氏是他庶母。

楚威后因此将向氏赶出宫并把向氏强嫁给魏甲,后向氏自杀。

芈月恨透了楚怀王,等秦国强大以后,秦楚会盟,把楚怀王扣下来了,攻破郢都。楚怀王被困在秦国自杀。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楚威后

楚威后的一双儿女芈姝与楚怀王最终都不得善终,楚威后绝望之至,下场凄惨。

女儿芈姝一直与芈月争斗最后失败,而儿子即位后几乎把楚国断送在手里。随着她的一对儿女的消亡,威后老境孤独,国家也走到存亡之秋,最后落得国破家亡的凄惨下场。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黄歇

在小说中,黄歇对芈月的感情从至爱到至恨,两人青马竹马的感情不得善终,令人惋惜。

更虐心的是——

芈月登上太后宝座后,黄歇在秦国为质期间芈月想把他留在身边,但他的心属于楚国,为保楚国,黄歇两次入秦都为人质与初恋情人芈月斗志斗法,甚至不惜对芈月设计陷害。

他对芈月说:你要灭楚,我要保楚。两个站在权力顶端的情人,却因为理念不同,结果至爱成为至敌,情仇爱恨纠结一生,相爱相杀从开始到最后。

黄歇最终被楚怀王所杀,一生钟情于芈月。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秦惠文王赢驷

秦惠文王一生知人善用、慧眼识珠、任贤用能、甄拔人才扩充疆土,是一代铁血君王。喜欢芈月,对芈姝也算是喜欢。

在小说以及历史中,秦王赢驷(秦惠文王)是病死的,也就是现在的过劳死,秦王一生探谙人性,深沉内敛,在历史上是一代明君。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义渠君翟骊

这个有着痞子气质的男人是芈月一生中挚爱之人,义渠君翟骊比秦惠文王更为铁血,对芈月一见钟情。

后来芈月下嫁到义渠,两人的感情是不可置疑的。

可惜芈月的人设天生是小霸星,肩负着一统天下的重要使命,不得不利用义渠君翟骊平定秦国内乱。

芈月宣后后,义渠君翟骊抹脖子而亡,死的壮烈。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玳瑁

芈月得到秦王的宠爱后玳瑁多次对其进行陷害,最终被芈月赐死,自己拔刀剖腹,芈姝因此与芈月正式翻脸开撕。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葵姑

芈月芈戎魏冉成人后,葵姑灯枯油尽,悄然而亡。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魏琰

魏琰内心诡计多端,关键时刻能狠心也能舍弃。可惜魏琰一生为国,却被自己的国家所抛弃,最终死的凄凉悲惨。

其余与芈月作对的秦宫姬妾们的结局大多都死了,助芈月谋权的大臣们大多都升官发财人生得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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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东宫的结局

全文共 5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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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一出关,就是西域诸国的地界,李承鄞哪怕现在当了皇帝,如果硬要派追兵出关去,只怕也会让西域诸国哗然,以为他是要宣战,到时候真打起仗来,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正因为如此,玉门关内亦张贴了缉拿钦犯的海捕文告,我和阿渡扮成男人的样子赫然被画在上头,不过名字可不是我们俩的。

说实话,那画画得可真像,李承鄞只见过一次我穿男装,难为他也能命人画得出来。

不过现在我和阿渡都是女装,海捕文告上通缉的江洋大盗可是男人,所以我和阿渡就排在了过关的队伍里。只是我们没有过关的文牒,怎么样混出关去,却是一桩难事。

我并不紧张,我包里有不少金银,阿渡武功过人,真遇上什么事,先打上一架,打不赢我们再用钱收买好了。

没想到这次我们既打不赢,也没法子收买。

我瞧着关下的将军。

裴照。

我觉得李承鄞真是狡猾,我便是绕着全天下跟他兜个圈子,仍旧得从玉门关出去,才能回去西凉。现在他派裴照来守住玉门关,挨个挨个盘查,就算是阿渡武功过人,试图硬闯,这玉门关常年驻着数万人的大军,真要打起来惊动了大军,我和阿渡只怕插着翅膀也飞不出去。

我对裴照笑了笑,裴照也对我笑了笑。

我说:“裴将军,你怎么会在这里呢?”

裴照道:“末将受殿下差遣,来这里追捕逃犯。”

我竟然还笑得出来:“裴将军乃是金吾将军,统领东宫三千羽林,不知是何等逃犯,竟然惊动了将军,一直追到玉门关来。”

裴照不动声色,淡淡地道:“自然是钦命要犯。”

我又笑了两声:“钦命要犯……”

阿渡微微一动,关隘上头的雉堞之后,便出现了无数兵甲,他们引着长弓,沉默地用羽箭指着我们。

我叹了口气,对裴照说道:“反正我今日无论如何都要出关去,你若是想阻我,便将我乱箭射死在关门之下吧,反正这样的事你也不止干了一次了。”

裴照却道:“太子妃误解殿下了,殿下待太子妃,实在是一片痴心。”

我道:“什么痴心不痴心,我和他恩断义绝,你不用再在我面前提他。”

裴照道:“承天门失火,并不是灯烛走水。”

我微微一惊。

“上元万民同欢,实在没有办法关闭城门,殿下忧心如焚,唯恐刺客将太子妃挟制出城,再难追捕,所以狠心下令,命人暗中放火,烧了承天门。”裴照语气仍旧是淡淡的,“殿下为了太子妃,可以做出这样的事情,为何太子妃,却不能原宥殿下。”

这消息太让我震惊,我半天说不出话来。承天门乃是皇权的象征,自从承天门失火,朝中议论纷纷,皇帝为此还下了罪己诏,将失德的责任揽到自己身上。我做梦也没有想过,那不是偶然的失火,竟然是李承鄞命人放的火。

裴照道:“殿下身为储君,有种种不得已之处。那日射杀刺客,误伤阿渡姑娘,乃是末将一意孤行,太子妃若要见罪,末将自然领受,太子妃不要因此错怪了殿下。”

我虽然没什么心机,却也不是傻子,我说道:“你休在这里骗我了。”

裴照道:“末将不敢。”

我冷冷地道:“你有什么不敢的,不是君命难违么?没有他下令,你敢调动羽林军围歼?没有他下令,你敢叫人放箭?你将这些事全揽到自己身上,不过是想劝我回去,我再不会上你们的当。裴照,三年前我在忘川崖上纵身一跳,那时候我以为我再不会见到你们。这三年我忘了一切,可是你大约从来不曾想过,我竟然会重新想起来。李承鄞做的那些事情,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你今日不放我出关,我便会硬闯,要杀要剐随你们便是了。”

裴照神色震动地看着我,他大约做梦也没有想到我会想起一切事来,他怔怔地看着我,就像是要用目光将我整个人都看穿似的。我突然觉得心虚起来,这个人对李承鄞可不是一般的忠心,他今天到底会怎么做呢?

裴照沉默了好久,忽然道:“不会。”

我觉得莫名其妙:“什么不会?”

他抬起眼睛来看我:“那日太子妃问,若是刺客抓着您,末将会不会也命人放乱箭将您和刺客一起射死?末将现在答,不会。”

我突然地明白过来,我朝阿渡打了个手势,阿渡拔出刀来,便架在我脖子里。

我说:“开关!”

裴照大声道:“刺客挟制太子妃,不要误伤了太子妃,快快开关。”

关门被打开,沉重的门扇要得数十人才能一分一分地推动,外头刺眼灼人的烈日直射进来,白晃晃的,晒在人身上竟微微发疼。

玉门关外的太阳便是这般火辣,我按捺住狂喜,便要朝着玉门关外策马奔去。

突然听到身后马蹄声大作,一队骑兵正朝这边奔驰过来。迎面旌旗招展,我看到旗帜上赫然绣着的龙纹,来不及多想,等再近些,那些马蹄踏起的扬尘劈头盖脸而来,我眯着眼睛看着这队越驰越近的人马,才发现为首的竟然是李承鄞。

我心猛然一沉。

我和阿渡催马已经奔向了关门。

我听到远远传来大喝:“闭关门!殿下有令!闭关门!”

那些士卒又手忙脚乱开始往前推,想把关门给关上。

眼看着沉重的关门越来越近,中间的亮光却越来越少,那些人拼命推着门想要关上,越来越窄,越来越近,只有一匹马的缝隙了,眼看着来不及了。阿渡的马奔在前头,她回过头想要将我拉上她的马,我却扬起手来,狠狠地抽了她的马一鞭,那马儿受痛,长嘶一声,终于跃出了关门。

关门徐徐地阖上,我看到阿渡仓惶地回过头来看我,她兜转了码头想要冲回来,可是沉重的关门已经阖上,她的刀本来已经插进门里,但是什么也改变不了了。关门关了,铁栓降下来,我听到她拼命地想要斩断那铁栓,徒劳的削砍只是溅起星星点点的火花,她不会说话,也不能发出任何声音,我看着那刀尖在门缝里乱斩着,可每一刀,其实都是徒劳。

大队的羽林军已经冲上来,我转身朝着关隘奔去,一直奔到了城楼上。我伏到城堞之上,弯腰看到阿渡还在那里孤伶伶捶打着城门,那样固若金汤的雄关,凭她一人,又如何能够撼动半分?我看到她咧嘴在无声地哭泣,我忽然想起赫失,他将我托付给了阿渡,又何尝不是将阿渡托付给了我。如果没有我,阿渡也许早就活不下去了,正如同,如果没有阿渡,我也早就已经死了。

突厥已灭,阿渡比我孤苦一千倍一万倍,二十万族人死于月氏与中原的合围,可是这样的血海深仇,她却为了我,陪我在中原三年。

事到如今,我只对不起她一个人。

羽林军已经奔到了关隘之下,无数人簇拥着李承鄞下马,我听到身后脚步声杂沓,他们登上了关楼。

我倒没有了任何畏惧,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

李承鄞的颈中还缚着白纱,其实我那一刀如果再深一点点,或许他就不能够再站在这里。

他独自朝着我走过来,而他每进一步,我就退一步。我一直往后退,直到退无可退,一直退到了雉堞之上。西风吹起我的衣袂,猎猎作响,就好像那天在忘川之巅。我站在悬崖的边上,而我的足下,就是云雾缭绕的万丈深渊。

李承鄞看着我,目光深沉,他终于说道:“难道你就这样不情愿做我的妻子?”

我对他笑了笑,并没有答话。

他问我:“那个顾小五,到底有哪里好?”

我的足跟已经悬空,只有足尖还站在城堞之上,摇摇欲坠。羽林军都离得非常远,沉默地注视着我。而李承鄞的目光,有着错综复杂的痛楚,仿佛隐忍,亦仿佛凄楚。

我仿佛做了一场梦,一切都和三年前一般,这三年来浮生虚度,却终究是,分毫未改。

我说:“顾小五有哪里好,我永远也不会告诉你。”

李承鄞忽然笑了:“可惜他已经死了。”

是,可惜他已经死了。

他说道:“你跟我回去,我既往不咎,还是会对你好。不管你是不是还惦记着那个顾小五,只要你肯跟我回去,我便再不会提起此事。”

我对他笑了笑,我说:“只要你答允我一件事,我就死心塌地地跟你回去。”

他脸上似乎一点儿表情也没有,只是问:“什么事?”

我说:“我要你替我捉一百只萤火虫。”

他微微一震,似乎十分费解地瞧着我。我的视线渐渐模糊,我却仍旧是笑着的:“忘川之水,在于忘情……忘川的神水让我忘了三年,可是,却没能让我忘记一辈子。”

眼泪淌过脸颊,我笑着对他说:“像你一直都忘了,多好啊。”

他怔怔地瞧着我,好像根本不懂我在说什么,我也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我明明是在对他笑的,可是却偏偏又在哭。我说:“这一次,我是真的要忘了。”

我回转身,就像一只鸟儿扑向天空,就像一只蝴蝶扑向花朵,我毅然决绝地纵身跃下。我明明知道,这里再无忘川,下面是无数尖利的碎石,一旦跌下去,便是粉身碎骨。

我听到无数人在惊叫,李承鄞情急之下,抢上来抽出腰带便扬手卷住我。一切的一切,几乎都像三年前的重演。我整个人硬生生被他拉住悬空,而他也被我下冲的惯性,直坠到城堞边。他一手扶着堞砖,一手俯身拉住我,手上的青筋因为用力而暴起,他脖子里的伤口,开始渗出鲜血,大约已经迸裂,可是他并没有放手,而是大叫:“来人!”

我知道一旦羽林军涌上来帮他,便再无任何机会,我扬起手来,寒光闪过他的眼前,他大叫:“不!”

我割裂了他的腰带,轻薄的丝绸撕裂在空气中,我努力对他绽开最后一个笑颜:“我要忘了你,顾小五。”

我看到他眼中错愕的神情,还有颈中缓慢流出的鲜血,他似乎整个人受到什么突然的重创,竟然微微向后一仰。我看到血从他伤口中迸溅而出,落在我的脸上。我笑着看着他,他徒劳地似乎想要挽住我,而是只差了那么一点点,他的指尖只能挽住风,他凄厉的声音回响在我耳边:“是我……小枫……我是顾小五……”

我知道他终于想起来了,这便是我对他最大的报复。三年前他主持的那场杀戮,湮尽我们之间的情感;三年后我便以此,斩断我们之间所有的一切。

我看到他合身扑出,也许他想像三年前一样跟着我跳下来,可是这里不是忘川,跌下来只有粉身碎骨。我看到裴照拉住了他,我看到他反手一掌击在裴照的胸口,他定然用尽了全力,我看到那一掌打得裴照口吐鲜血,可是裴照没有放手,更多人涌上去,死死拖住了他。

天真蓝啊……风声呼呼地从耳畔响过,一切都从我眼前渐渐恍惚。

我仿佛看见自己坐在沙丘上,看着太阳一分分落下去,自己的一颗心,也渐渐地沉下去,到了最后,太阳终于不见了,被远处的沙丘挡住了,再看不见了。天与地被夜幕重重笼罩起来,连最后一分光亮,也瞧不见了。

我仿佛看见围观的人都笑起来,好多突厥人都不相信白眼狼王真的是顾小五杀的,所以他们仍旧存着一丝轻蔑之意。顾小五捧着那张弓,似乎弹琴一般,用手指拨了拨弓弦。弓弦铮铮作响,围观的人笑声更大了,他却在那哄笑声中连珠箭发,射下一百只蝙蝠。

我仿佛看见无数萤火虫腾空飞去,像是千万颗流星从我们指端掠过,天神释出流星的时候,也就是像这样子吧。成千上万的萤火虫环绕着我们,它们轻灵地飞过,点点萤光散入四面八方,就像是流星金色的光芒划破夜幕。我想起歌里面唱,天神与他眷恋的人,站在星河之中,就像这一样华丽璀璨。

我仿佛看见自己站在忘川之上,我的足跟已经悬空,山崖下的风吹得我几欲站立不稳,摇晃着随时会坠下去,风吹着我的衣衫猎猎作响,我的衣袖就像是一柄薄刃,不断拍打着我的手臂。他不敢再上前来逼迫,我对他说道:“我当初错看了你,如今国破家亡,是天神罚我受此磨难。”我一字一顿地说道,“生生世世,我都会永远忘记你!”

我仿佛看见当初大婚的晚上,他掀起我的盖头。盖头一掀起来,我只觉得眼前一亮,四面烛光亮堂堂的,照着他的脸,他的人。他穿着玄色的袍子,上面绣了很多精致的花纹。我在之前几个月,由永娘督促,将一本《礼典》背得滚瓜烂熟,知道那是玄衣、纁裳、九章。五章在衣,龙、山、华虫、火、宗彝;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织成为之。白纱中单,黼领,青褾、襈、裾。革带,金钩暐,大带,素带不朱里,亦纰以朱绿,纽约用组。黻随裳色,火、山二章也。

他带着大典的衮冕,白珠九旒,以组为缨,色如其绶,青纩充耳,犀簪导,衬得面如冠玉,仪表堂堂。

那个时候,我以为我是第一次见到他。却不知道,我们早就已经见过,在西凉苍茫的月色之下。

我最后想起的,是刚刚我斩断腰带的刹那,他眼底盈然的泪光。

可是迟了,我们挣扎了三年,还是爱上了对方。这是天神给予的惩罚,每个饮过忘川之水的人,本来应该永远远离,永远不再想起对方。

我安然闭上眼睛,在急速的坠落之中,等待着粉身碎骨。

下落的力道终于一顿,想象中的剧痛还是没有来临,我睁开眼睛,阿渡清凉的手臂环抱着我,虽然她极力跃起,可是世上却没有人能承受这样巨大的下挫之力,我几乎能够清晰地听见她骨骼碎裂的声音,她硬生生地用她自己的身躯,当成了阻止我撞上大地的肉垫。我看到鲜血从她的耳中、鼻中、眼中流出,我大叫了一声:“阿渡!”我双腿剧痛,根本没有办法站起来,我挣扎着爬起,手足无措地想要抱起她,可是些微的碰触似乎便是剧痛,她神情痛苦,但乌黑的眼珠看着我,眼神一如从前一般安详,丝毫没有责备之意。就像看到我做了什么顽皮的事情,或者就像从前,我要带她溜出去上街。我抱着她,喃喃地叫着她的名字。

我明明知道,西凉早就回不去了。我明明是想要她先走,可是我对不起她,我明明知道,她不会将我独自撇在这孤伶伶的世上。而我也知道,我不会独自将她撇在这孤伶伶的世上。阿渡已经阖上了眼睛,任凭我怎么呼唤,她也不知道了。

我听到城门“轧轧”打开的声音,千军万马朝着我们冲过来,我知道所有人都还是想,将我拉回那痛苦的人世,将我带回那座冷清的东宫。可是我再也不愿受那样的苦楚了。

我对阿渡说:“我们一起回西凉去。”

我拾起阿渡的金错刀,刚刚阿渡拿着它砍削巨大的铁栓,所以上面崩裂了好多细小的缺口,我将它深深插进自己的胸口,却一点儿也不痛。也许这世上最痛苦的一切我都已经经历,死亡,还算什么呢?

血汩汩地流出来,我用沾满鲜血的双手握住阿渡的手,慢慢伏倒在她的身旁。我知道,我们终究是可以回家去了。

一切温度与知觉渐渐离我而去,黑暗渐渐笼罩。我似乎看到顾小五,他正策马朝我奔来,我知道他并没有死,只是去给我捉了一百只萤火虫。

现在,我要他给我系上他的腰带,这样,他就永远也不会离开我了。

我带着些微笑意,咽下最后一口气。

大地苍凉,似乎有人在唱着那首歌:

“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瞧着月亮。噫,原来它不是在瞧月亮,是在等放羊归来的姑娘……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晒着太阳……噫……原来它不是在晒太阳,是在等骑马路过的姑娘……”

原来那只狐狸,一直没能等到它要等的那位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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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幻城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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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族与火族是远古传说中的两大神族。在一次百年大战之后,小编收集了幻城小说结局是什么,欢迎阅读。

樱空释死掉了,卡索为了救他去了迷雾森林,最终见到了莲姬,莲姬给了樱空释复活的机会,但是要樱空释和卡索见面的时候樱空释才会恢复前世的记忆。然后樱空释转世为火族最强大的王子罹天烬,罹天烬依旧有着和前世一样的想法,但是他失去了记忆,他唯一知道的就是想要攻打冰族,因为模糊的觉得那个冰族的城堡困住了什么东西,罹天烬很强大,为了守护冰族,月神,还有那个人鱼,以及陪着卡索去过迷雾森林的那些人都一个一个的死去,最后罹天烬攻到了城楼底下,卡索自杀了,罹天烬在抬头看见卡索的时候突然想起了前世的种种,然后他叫了卡索 "哥,沵为什么要抛下我" 卡索才明白了,原来罹天烬就是他的弟弟,他攻打冰族的原因就是因为前世今生的愿望,还卡索一个自由。最后樱空释抱着卡索自杀了,最后还有一句"哥,请沵自由的。。"真的好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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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北京北京》大结局

全文共 3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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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长城酒家的店面真的很长,五张长条桌子从东到西连续摆成长长的一溜,周围坐满了三十多个各色男女,丝毫不影响酒家其他客人进进出出。

这个二零零一年春节前夕的大酒局是一个做电子书的网站组织的,请的都是知名作家,我一个都不认识。二零零零年春节,网站正火的时候,他们春节团拜的酒局是在人民大会堂办的。一年下来,旧钱烧得差不多了,新钱还没到来,于是强调做事要低调,找了一家公司写字楼附近的小馆子。

前两年我在美国上MBA的时候,百无聊赖,写了我第一个长篇小说,内容和小红、小白、辛荑没有多少联系。我辗转托人找到这个网站的主编王含,他看了说,好东西,绝对大气象,这个电子书网站正在转型,要走网上和网下结合的道路,他说,他决定把出版我这本小说当成公司转型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王含主编邀请我春节前见面,签合同,顺便吃个饭。一桌子三十多个人,他是我唯一一个认识的。其他的人,男的基本都挺老,女的基本都挺小,我想都是吃文字饭的吧,介绍时,无论男女,我一一点头或者握手,叫,老师,说,久仰久仰。

酒局从下午五点钟开始,现在已经是十点了。吃残的饭菜撤掉,新的菜还在陆续地上来,川粤鲁淮阳湖南贵州,什么菜系的都有,都像味精一样鲜美,都像鸡精一样鲜美。空啤酒瓶在旁边已经堆了四箱,和某些小个儿女作家的胸口一样高。

因为谁也不认识,不知道聊什么,我在和左边一个中年白圆胖子以及右边一个中年黑圆胖子闷头干小二锅头。这是四年以来,我第一次重沾烈酒,发觉二锅头还是只适合干杯用,把人迅速搞高或者搞倒,迅速分出彼此抗酒精击打能力的高低,如果慢慢品,二锅头比福尔马林更难喝。

左边的白圆胖子说二十年前他上大学读英语专业的时候,是个清癯的白衣少年,对面坐着喝酸枣汁的一个浓妆少女表示严重不信,白圆胖子从裤裆里掏出钱包,过程中露出比脸更白的肚皮,微微带毛。钱包里的确有一张旧彩照,和他的身份证在一个夹层,里面一个麻秆一样的少年,戴大黑眼镜,穿发黄的白衬衫。我从不主动看电视,好像还是在电视里见过这个白圆胖子。

他的广告有一个特点,看过之后,对他的印象非常深刻,但是从来记不住广告试图推销的是什么。其中有一个广告,他好像演一个中年男人,表情极其庄重,好象急于证明没有和演妈妈或是演女儿的演员有过任何不正当关系似的。另一个广告,他好象跑到一个巨大无比的胃里去折腾,他穿一身紧身衣,饱满而灵动,特别是一脸坏笑,怎么看怎么觉得是一个精虫。

右边的黑圆胖子比白圆胖子害羞,刚坐下来的时候几乎不说话,小二锅头让他慢慢从壳里钻出来。一个小二锅头之后,他的表情开始舒展,两个小二锅头眨眼睛,三个小二锅头哼小曲,四个小二锅头开始抓旁边坐着的姑娘的手。姑娘误以为他喝高了,也不恼,也不把手抽出来,任由黑圆胖子抓着。

黑圆胖子把喝空的小二锅头瓶子整齐地在他面前摆成一排,我问,我们为什么不喝大二锅头呢,反正你我几乎已经喝掉了两瓶大二锅头。黑圆胖子反问,你为什么用避孕套而不是大塑料袋?我说,真有道理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我也把我喝空的小二锅头瓶子在自己面前摆成一排。

透过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我看到长长的酒桌对面,男男女女的脸,有些变形,眼睛越过他们,我看到酒家的玻璃窗户,窗户外的麦子店西街。街上偶尔职业女性走过,她们穿着纯白色的羽绒服、白色袜子、白色的皮靴,像是一根奶油雪糕,在北京的冬夜里非常耀眼,她们真的很甜美吗?她们冷不冷啊,她们要不要喝几口小二锅头,这么晚了,还有人吃雪糕吗?

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是我的望远镜,绿色的水晶球。

我的眼睛沿着东三环路,看到麦子店以南的一个叫垂杨柳的地方,我出生在那里。从我出生,我从来没有在那里见到过一棵飘拂着魏晋风度和晚唐诗意的垂柳,杨树爬满一种叫洋剌子的虫子,槐树坠满一种叫吊死鬼的虫子,满街游走着工人阶级,衣着灰暗眼大漏光,怎么看怎么不像这个国家的主人。苦夏夜,男的工人阶级赤裸上身,女的工人阶级大背心不戴奶罩,为了省电,关掉家里噪音巨大的风扇,或坐或站在杨树槐树周围,毫不在意洋剌子和吊死鬼的存在。我每天走354步到垂杨柳中心小学上学,走354步回家吃饭。

我小学二年级的一天,学校组织去人民印刷机械厂礼堂看《哪吒闹海》,从垂杨柳中街一直走到垂杨柳南街的最东端,作为小朋友的我们两两手拉手走,整整1003步,真是遥远,我的手被拉得酸痛。电影散场,我站在垂杨柳南街上看旁边的东三环南路,当时还没有任何立交桥,三环路是好大一条河流啊,一辆辆飞奔而过的212吉普、130卡车都是一团团的河水,河的对面是人民印刷机械厂的厂房,像个遥远的另外的城市。

海要比这大河更凶猛,我想,龙王真是可恶,哪吒的脑子也一定被驴后蹄子踢了,怎么能闹得过海。我长大了,仰面躺下,成为一条木船,xxxx竖起,内裤就是风帆,西风吹起,我就扬帆而去,横渡这大河,脱离北京。

我的眼睛沿着长安街,看到麦子店以西的东单北大街,我的xxxx在那里生长成粗壮的帆船桅杆。我听见辛荑狂敲我干面胡同那间平房的门,他狂喊,秋水,你在吗?这两个星期你都去哪儿了?小红在屋里吗?你知道小红在哪儿吗?你别不开门,我不是校领导派来的,我不是抓奸的,我祝福你们。小白也没跟着我,我一个人。

小红,你在吗?小白说,你不和他好了,你爸心脏病发作了,在仁和医院CCU(心脏重病监护室)呢,你妈要跳楼,她问过小白好几次了,要多高才行。小白说,四楼以上,摔死的几率是一样的,保险一点,找个十楼阳台吧。

我听见小红一声大哭,我的小红,我的小人鱼,甩掉鱼尾,穿上双腿,套了件圆领衫就跑出去了。剩给我半箱康师傅,一打红皮鸡蛋,两个避孕套,一打脐橙,十瓶红星小二锅头。

我听见小红对我说,三天三夜,她爸终于救过来了,他拒绝和小红说话。她妈总担心,再高的楼也不能一下子摔死,终于没跳。

她妈说,秋水那样的人你也敢要?就你,什么也不会干,脾气又大,就这张脸还能看,将来不能看了怎么办?小红说,咱们算了吧,我胆子小,我怕别人伤心。我说,好啊。小红牵我的手来到四楼东侧的楼道,夜里三点了,小红说,我想最后吃吃它。我说,它同意。

我听见,在东单三条的自习室,小红向我走过来,“怎么了”我问。“我怕自己来烦你,我自己一个人在东单王府井附近走了一圈。”

“那你现在还想走走吗?”

“好。”

我们手牵手,走过长安街、东华门、午门、北长街、角楼、景山前街、五四大街、王府井、灯市口、东单。我们走过燕雀楼酒家,我望见小白、辛荑、杜仲、大鸡几个在室外的一张桌子上喝酒,吃松花皮蛋和煮五香花生。我牵着小红的手,低头走过,小白拎着一瓶啤酒跟了过来,说,我喝多了,我想听听,你们两个说些什么。

我说,小红,你送他回酒店吧。小白说,我喝多了,我要尿尿。小红说,回酒店尿吧,我送你回去。小白说,我喝多了,我要尿尿。

我说,好,尿尿,街边找个停着的车,到车后面去尿,找个好车啊。

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是我的望远镜,绿色的水晶球。

我对面一个长得酷似煮五香花生米的中年男子在十一点钟的时候跳到桌子上,在我六个小二锅头之后跳到桌子上,他反复朗诵两句诗,“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我说,下去,是你做的诗吗?他说,我和你决斗,我和你喝酒!我说,怎么喝?你是啤酒,我是二锅头。

白圆胖子和黑圆胖子一起说,半个小二锅头相当于一瓶啤酒!

又两个小二锅头之后,“五香花生米”还在桌子上诗歌朗诵,我听不见了,我也看不见绿色的水晶球了。

我的手撑着椅子,我的头重重地压在桌面上,胃中半消化的食物从嘴的两边汩汩涌出。

我听见王含主编在耳边喊,你手机呢,你手机呢,我不认识你家啊。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找个人送你过去,找个人送你过去。

我说,你按我的手机,按1,快捷键1,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红,接电话,为什么和小白结了婚不好好过呢?婚礼隆重吗?照婚纱照了吗?好看吗?我给你准备了礼物,我的七种气体,但是一直没给你,这么多年了,封口的胶皮也老化了,气体都不在了,都跑了。你和小白不是都过了快两年了吗,为什么要离婚啊?为什么要在美国那个没有麻辣火锅没有美男的地方呆啊?小红,接电话啊,别吃抗抑郁药,Prozac是毒药。小红,接电话啊,别化了妆之后,呆在家里,一晚上,一个人喝两瓶红酒。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另找个人,另找个人。

我说,我的手机,按2,快捷键2,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白,接电话,在上海还是北京?无论在哪儿,找鸡要小心啊,小心仙人跳,兜里不要带两百块以上啊。

小白,接电话啊,我知道你苦,出来喝酒,我还有燕京啤酒,你先喝完,然后用酒瓶子砸我。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再找个人,再找个人。

我说,我的手机,按3,快捷键3,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黄,辛荑,我是小神,接电话,快回北京吧,我想你啊。听说妖刀为了工作面试把婚礼教堂的预订都取消了?教堂不是牙医啊,取消了不吉利啊。小黄,接电话啊,哈佛都念到博士了,想不明白的事情就忘掉或者当成公理好了,别自己和自己较劲了,你有再多想不清楚的问题也不要信邪教啊。

没有一个人接电话,我完全忘记手机上其他快捷键都是谁了,我听不见王含主编在喊什么了,我最后听见的是麦子店西街上救护车的鸣叫声,我放心地失去了全部意识。

2005年4月至2007年3月,旧金山,纽约,北京,香港,上海,青城山,哈瓦那,大理,吉隆坡,阿姆斯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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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明末工程师小说结局

全文共 2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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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工程师》是米酿写的历史军事的小说。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明末工程师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听到李植的话,朱由检愣了好久。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李植点了点头,说道:“澳大利亚的东方、南方和东南方向水草丰美,最南地方气候和北京差不多,不过更加温润多雨。那里现在满是森林,还有一些草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里藏着一个储量相当惊人的金矿。”

“不说别的,光说那澳大利亚东南地区,装整个大明的人口都没有问题。”

“现在我们的船队已经在秘鲁的西部沿海岛屿开发鸟粪资源。保守估计,这些岛屿上的鸟粪足够我们汉人使用三十年。三十年后,我们日本的化学基地应该就能大规模供给化肥了。所以我们有把握把粮食亩产提高一倍。”

李植越说越有兴致,看着朱由检说道:“现在小麦的亩产很低,算上投入的种子,每亩小麦收益不过**斗。因为每亩麦地都会耗费一定的人力,灌溉水源,所以农业收益很低。如果我们能利用肥料把小麦亩产提高一倍,那么农民的实际收入将提高数倍。”

“举例来说,现在我们在澳大利亚雇佣当地土著耕作,每人每月给四斗粮食做报酬,每个土著可以照看十亩地。这样下来一年地主的亩均利润大概就是三斗。而在鸟粪产业的扩大后,甚至有了化肥后,澳大利亚地主的亩均利润可能可以提高到一石。”

“如果是大规模的庄园动辄百亩,只要管理得当利润是十分可观的。当然,大型庄园雇佣的土著超过十人,这就很需要管理能力,要能够让这些土著安心干活,为自己和汉人劳动创造财富。”

朱由检听到李植的话,突然间有些向往起来。

这三年,朱由检的帝王雄心已经被惨淡的现实渐渐磨平了。实际上,朱由检早已经看不到任何复兴大明的希望。天下的民心已经完全站在李植这一边,只有极少数士绅还在偷偷怀念明朝,但他们的影响力也渐渐被识字的中学生取代。

大齐的开拓进取惠及每一个汉人,外族在汉族面前不堪一击,没有任何一个力量能够帮助朱由检复国。完全不存在任何希望。

朱由检早就接受了大明结束,新朝代牢不可破的事实。

实际上朱由检现在作为一个罪人,除了担心李植毒杀他,就是担心自己的子女。因为除了朱明太子朱慈被封为承恩侯,其他的皇子公主如今都是庶民。而一些地方官甚至因为崇祯的子女是朱明皇室子弟而歧视他们,各种有利的政策都不照顾崇祯的家庭成员。

周围的百姓都越来越富,而朱由检的子女却谋生不易。这么下去的结果就是朱家的儿子失去婚配的资本,最后一个个孤独终老,女儿则草草嫁人,一辈子受夫家嫌弃。

然而李植如今开口,说要让朱由检去澳大利亚做地主。

朱由检嘴巴有些干,舔了舔嘴唇说道:“圣…圣上,庶民已经老了,倒是没什么期许。只是庶民的儿子女儿有不少颇为贫困,圣上若是…若是仁德,庶民恳请圣上允许庶民的子女出海,在海外的殖民地占据百亩土地。”

李植看了看朱由检,点了点头。

他上去扶了扶朱由检的肩膀。在李植有力的双臂中,这个曾经统御十三省的帝王有些单薄,李植甚至觉得朱由检的身子有些发抖。

时代已经完全不同了。

李植说道:“你说的我很理解。你放心,你所有的子女以后都不会被人歧视,都将被地方官一视同仁。如果有任何人敢区别对待你的子女,子孙,我李植第一个要惩处这样的地方官。”

顿了顿,李植说道:“好,你的几个儿子只要愿意出海的都可以出海垦殖,朱家的儿子都受过良好的教育,我看管理一些土著也没有问题。我会提醒移民官员注意,让他们把朱家儿子分配到土著比较多,需要管理才能的地区去!”

听到李植的话,朱由检脸上一阵白一阵红。

王承恩茫然地看着李植,眼睛里越来越恍惚。显然,朱由检已经完全接受李植的恩德了,开始融入大齐的社会秩序,并在这个秩序中努力争取自己的地位。

然而对于身体残疾,除了尊严什么都不剩的王承恩来说,这样的结局无疑算不上喜剧。

李植突然看向了王承恩,喝问道:“王承恩,你可有不满?”

王承恩在地上身子一抖,脸上又流下两道泪水,颤声说道:“奴婢不敢。”

李植冷笑了一声,淡淡说道:“朕料你也不敢。你便随你老爷一起出海吧。”

转过头,李植缓缓朝朱由检说道:“那便这样吧,你召集子女筹备筹备,地方官不会刁难你的。你把你儿女的名字报到澳大利亚南部和南美洲的名单上,选个日子便搭船出海吧!”

朱由检长长地吸了一口气。

对于一个当了二十多年皇帝的人来说,为了几个农庄这样的小事感激李植实在有些难堪。但同时,对于一个被废了的皇帝来说,能够不被毒杀,能让自己的子女能够得到良好的归宿,这又是十分难得的。

朱由检脸上一红,然后又渐渐白了。他朝李植拱手作揖,恭敬地说道:“庶民谢过圣上,圣上胸怀仁德,实乃天下黎民之幸。庶民衷心恭祝圣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听到朱由检的话,李植哈哈大笑起来。

他拍了拍朱由检的肩膀,再次笑了起来。

对于朱由检这样身份的人,李植并不准备折辱他。李植并不希望朱由检诚惶诚恐跪在地上给自己磕头,毕竟朱由检也曾是皇帝,也有他最后的骄傲和自尊。朱由检能朝自己作揖,喊一声万岁,李植觉得很足够了。

“你这么说,朕很高兴!很高兴!”

听到朱由检的唱拜,门外的李老四也有些欣慰,开心地笑了起来。

不知道怎么回事,门外负责拱卫李植的禁卫军似乎也听到了朱由检的唱拜,竟齐齐大声喊了起来。

“圣上万岁!”

“万岁!万岁!”

“万万岁!”

唱了几句,这些人又齐声喊道:“大齐万岁!”

“大齐万岁!”

“大齐万万岁!”

几百人齐声大喊的声音响彻大地,不知道传出去多远。那一声声欢呼,让三年来都无比寂静的小院子突然间变成了沸腾的舞台,仿佛变成了庞大帝国的绝对中心。

李植点了点头,不再停留在这个特殊而普通的小院子。他一甩前襟,大步走出了屋门。

朱由检拱手长揖,送李植离开。

就连地上的王承恩也不敢再托大,朝李植作出了跪拜的姿势。

“李老四!回去准备!”

李老四笑了笑,问道:“东家!准备什么?”

听到李老四喊自己“东家”,就好像崇祯七年李植起家时候的样子,李植诧异地回头看了看他。当他看到李老四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上依旧有一双少年人才有的明亮眼睛时候,又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太多东西要准备了!”

“通知郑晖,准备建设贯通南北、横贯东西的四条铁路动脉!”

“通知崔昌武来,准备发展负责立法并监督政府的机构!”

“让李兴从新大陆回来!开始征兵!我们再准备二十万兵马,两年后朕要亲征波斯和奥斯曼!西伯利亚!然后是非洲!朕要让这个天下的每一寸土地,都属于汉人。”

“让李欢在全国建二十所大学,建立两百个物理、机械和化学的高等实验室。”

李老四跳上吉普车,大声喊诺。

李植站在吉普车的外面,摸了摸吉普车的车身,大声说道:“朕是汉人的头号工程师,朕要用自己的一生,给汉人建设一个最美的未来。”

坐上吉普车,李植大声喊道:“李老四!我们永远在路上!“

”我们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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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老九门原著盗墓笔记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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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派三叔作品《盗墓笔记》[1] 中提到的老长沙的九个盗墓世家,称为老九门,又称九门提督。《老九门》即讲述吴邪等人祖辈的故事,以平和简短的风格,讲述各自人物的日常片段,最早发表于《超好看》。

尹新月是北平鼎鼎有名“新月饭店”老板的掌上明珠,心有城府,也不乏活泼可爱。从小在父亲的耳濡目染下,心思机敏,精明能干,最令人喜爱的,不单是那绝顶聪明和倾国之貌,而更在于她那般敢爱敢恨的魄力。身边有耳力超群的听奴和棍术精绝的棍奴。虽然在《盗墓笔记》和目前已连载更新的《老九门》故事中,都暂时并无对尹新月一角的刻画,但南派三叔在剧透中提到尹新月是原著人物,张启山的夫人,在原著中有张启山为其点天灯求亲的情节,在电视剧和小说中都会重点表现。

老九门的故事的核心场景,是长沙外一座矿山下的古墓,这座矿山从清朝开始开采,到民国前期被日本人收购,根据当年日本人的鸠山报告,在这座矿山深处的古墓中,藏有一颗陨石。

这一颗陨石是由一颗巨大的陨石分裂成三块而成,一块掉落在长白山,一块掉落在西王母国,还有一块掉落在长沙附近。皆被修建成特殊的古代建筑。

这块陨石有着巨大的力量,可以让人进入到陨石之内,看到亡者的世界。

老九门原著和电视剧肯定一样的,因为电视剧是由原著作者南派三叔亲自监制的呀,老九门迷们还怕什么。而且在选角方面,选用男神陈伟霆和人气花旦赵丽颖来作为男女主角,颜值方面大家就不用担心了啦。

但是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如果张启山就是“它”组织的一个重要领导的话,那么非常可能所谓的05年吴家老宅毛先生的棺材被烧,然后一切都结束了的原因就是张启山在那一天死了。

老长沙的九门提督,外八行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些盗墓家族,势力庞大,涵盖文物走私的所有环节,几乎所有的明器,流出长沙必然经过其中某一家。为何称呼为九门提督有多种说法,其中最被认可的是,因为古代大城都有九个城门,来往的客商进出城必须选择其中的一个,而老九门取的就是这个意思,在长沙城里做买卖,你只能在这九大势力中选择一个,没有其它路可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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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那年青春我们正好》的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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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婷,从小到大因为出众的外貌被封为校花,身边总是不乏各种男生的追求,全校的男生几乎有一半都在暗恋明恋着刘婷。刘婷是美术生,一直在坚持学画画,梦想着考入理想中的美术院校,成为一名出色的服装设计师。刘婷自始至终也没有放弃过自己的梦想,并且一直在为此坚持着。

肖小军,非常典型的叛逆少年,同学眼中的小霸王,老师眼中的坏孩子。肖小军对无数男生心中的女神校花刘婷,一见钟情,并且展开了猛烈的追求攻势,两人在彼此的接触中慢慢的走到了一起。

郭海兵,剧中男二,同时也是肖小军昔日的好哥们,兄弟俩爱上了同一个女人,郭海兵一直都对刘婷一直穷追不舍。为了刘婷,可以一改往日的小混混面貌,发奋刻苦,努力学习只为了博得女神刘婷的青睐。只可惜的是,刘婷自始至终心思都没有在郭海兵的身上,哪怕最后嫁给了郭海兵,心里还是惦念着肖小军。

韩露,整部剧中最悲情的一个人物角色,同时也是女主刘婷的好闺蜜,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性格不同于刘婷的温柔大方,韩露直率洒脱,敢爱敢恨,一直深爱着肖小军。为了得到肖小军最后与好姐妹刘婷也撕破了脸。

令学生家长都头疼的叛逆学生肖小军对学校里公认的学霸校花刘婷一见钟情。肖小军身上洋溢着青春狂野的气息,勇敢无所畏惧,成功地吸引了乖乖女刘婷的注意力,两人最终展开了一场火辣辣的热恋。

同时肖小军的好哥们郭海兵也爱上了刘婷,两人在发现对方爱上的都是同一个女人之后,两人之间的兄弟情义开始产生了缝隙,再后来的一次矛盾中,两人最终爆发了起来,为了刘婷大打出手,两人从此分道扬镳。

而刘婷的好姐妹韩露呢,一直钟情于肖小军,毫不掩饰对肖小军的爱意。甚至于在发现肖小军爱的是自己的好姐妹刘婷的时候,为了努力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还强求刘婷退出这场错乱的三角关系。是个敢爱敢恨,为了得到肖小军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刘婷和肖小军这对两情相悦的苦命鸳鸯最终因为家里上一辈的恩怨被硬生生的拆散了,两人带着对彼此的牵挂在毕业以后各奔东西。再次相遇,两人的身份地位,已经截然不同,有了很大的悬殊。

肖小军没有身份没有背景,想要在社会上混出来个人样,从给人当司机开始做起,两个人多年以后的初次邂逅,就是在肖小军如此窘迫的情况下,肖小军深知以自己现在的经济实力和地位根本配不上刘婷,不能给刘婷物质上的保障和依靠,肖小军虽然内心还深爱的刘婷,但是肖小军还是违心的拒绝了刘婷的主动示爱。

直到肖小军终于凭借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往上爬,混成了自己理想中的样子,肖小军想要找回刘婷的时候,刘婷已经成为郭海兵的妻子了。郭海兵在婚后完全变了一个人,因为一直介意自己的妻子心里还有别的男人,变的暴戾,患得患失,对刘婷的态度忽冷忽热,甚至于还对刘婷动用家暴。刘婷最后忍无可忍,两人最终还是离婚了。

肖小军和郭海兵两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更加恶劣,两人为了刘婷拳打脚踢。郭海兵因为得不到刘婷的心,变得丧心病狂,想尽一切办法要毁掉肖小军和刘婷,变的麻木不仁,成了彻头彻尾的反面角色了。

郭海兵为了自己心中的邪念,最终还是把自己给毁了。而肖小军和刘婷两个人之间再没有牵绊,两人最终确定了彼此的爱意,最后结局走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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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结局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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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福晋告诉若曦十三爷之所以被囚禁是因为若曦之前告诉八爷要小心的人的名单后,八爷才对付四夜和十三爷的。若曦情绪崩溃流产了,她告诉四爷十三爷被幽禁的原因,四爷很生气,就没理她。若曦很痛苦,就求十三帮她向十四说句:我愿意。十四知道了,就拿着康熙没死之前写给他和若曦赐婚的圣旨在朝堂上要求完婚,若曦就跟了十四走。若曦身体本来就很差,跟了十四走不久就差不多油尽灯枯了,在差不多死的那几天她写了封信给四爷。后来,在桃花树下,若曦死在十四的怀里了,也没说四爷有没有去看她。后来四爷知道若曦死了,去十四的府上把若曦骨灰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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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逆鳞小说原文结局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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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羊重登绝巅,俯视天下苍生。

他目光冷咧,望着那群背弃弃义的无耻小人。

他们害怕,瑟瑟发抖,眼中有无尽的恐惧以及……悔恨。

如果你以为他们的悔恨是因为对龙族挥动屠刀那就大错特错了。

他们恨,为什么没有早一点发现,为什么没有早一点杀了李牧羊。

陆契机一身白衣胜雪,绝美而灵动,觉醒凤凰之心的她,更加出尘,美艳不可方物。

“人类已经知错,付出了那么多人命的代价,龙族已经复活,这些已经够多的了,龙王,你还要再斗下去吗,还不停手吗?”

黑龙王,不,现在应该称他为黄金龙神。

“这些就够了吗?不,这些还远远不够,我要让他们死,让九国的领导人,还有这些道貌岸然的所谓人族精英,人族大英雄,全部都要死。”

陆契机高飞九天,化身为凤。

“龙王,万载的已经过去,你已经被仇恨磨灭了心智,放下吧,放下心中的仇恨,让那些都过去吧。”

李牧羊双目血红,他咬紧牙关,一字一顿道

“放下?

你要我放下……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那如山的仇,那似海的恨,你要我放下!!!

你问问那怒江之中的英灵,你问问我身后的弟兄,一句而今复活,便将所有磨灭,那你可知道,这万年他们是怎样过来的吗,你又知道,这万载以来,我……又是怎样过来的?

呃啊……”

龙王一怒,天摇地动。

“欠我的,欠我族人的,我要他们十倍,百倍,千倍,万倍的偿还……”

天地苍穹下,有惊雷炸响,天地间,下起了大雨,。

龙王怅然,翻手为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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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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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现在又甜有美丽的电视剧,那就是胡一天、沈月主演的《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了,那么,小说《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结局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

擦完了我的眼泪后江辰无奈地看着自己衣服前襟那一大滩泪迹,“陈小希你属水龙头的啊?”我抽着鼻子回答:“十二生肖里面没有水龙头的。”他似乎已经被我磨到没有了脾气,苦笑着说,“你就在这个病房待着休息,我已经帮你请了假,我得去上班了,下班我过来找你。”他出去的时候还臭着脸把天花板上那三个胶手套气球扯了出去,他的解释是:“得处理掉,被别人看到了不好。”我还听见他还小声地嘟囔了一句“浪漫个鬼啊浪漫”。下午还是断断续续地睡觉,梦很多,也有把自己哭醒的那种梦。但有一个特别可怕,因为我不记得了,不记得的一定最可怕,因为记忆自动把它屏蔽了。

这里要提一下一件事,在我睡觉的中途苏医生来看过我,她进来得很匆忙,像是身后有鬼在追。“你快点听我的声音。”她说。我从床上弹起,她的声音又尖又细,像是动画片里坏女人的配音。“哈哈哈,我的声音多有趣。”她说,“我刚刚用针戳破了江辰的手套气球,我特别喜欢感受气流从针孔吹进鼻孔的感觉,没想到江辰里面灌的是氦气,哈哈哈哈。”虽然我也觉得她的声音很好笑,但我还是不懂,“为什么你的声音会变成这样?”“人吸入氦气声音会变尖细啊,因为声音传播的介质改变了,声音震动的频率改变了,哈哈哈,我的声音好好笑啊。”她自己边解释边捧腹大笑,“哎哟,笑死我了,我特地跑来分享给你听的,我对你多好啊,哈哈哈哈……”我嘴角抽搐了一下,“是啊,谢谢你。”直到她离开很久,我的耳朵里还萦绕着她又尖又细的笑声,像是白雪公主的后母跑到我耳朵里拼命奸笑似的。江辰大概不到五点就来了,手臂上搭着外套,偷偷摸摸的样子很可爱,他说我们溜回家吧,主任说要开一个很无聊的会。我愣愣地问他,“可以回家吗?”他边脱白袍边说,“可以,就是一个关于元旦联欢之类的会,没事的。”“可是,我不用住院吗?”我问。他脱衣服的动作停了下来,疑惑地看了我一眼,“你为什么要住院?”我也疑惑地看回去,“我不是生病了吗?”“就一个多喝点水就会好的小感冒也要住院?”他说,“你那么喜欢医院?”我用力地眨了眨眼睛,努力地转动因为睡太多而特别钝的脑袋,然后突然抓住他的衣服说:“苏医生!苏医生下班了没?”“不知道,她又不跟我一个科室。”他拍开我的手,把白袍脱了下来。我二话不说拔腿就往外跑,横冲直撞地找到了骨科,苏医生正趴在桌子上摆弄着几根骨头,见我来,挥舞着骨头地招呼我,“小希,你看这是胫骨,就是小腿上的骨,不知道这人死了多久,来给你摸摸。”我默默地后退了两步,“我有事问你。”“什么事?”她曲起食指敲那块骨头,“不知道炖汤还有没有味。”我又默默地后退了两步,虽然我知道这动作一定能引来她哈哈大笑说“开玩笑的”,但我实在是忍不住……她果然哈哈大笑说“哎呀这是塑料的我怎么会拿去炖汤”。我配合地扯了一下嘴角,决定单刀直入地问她,“我中午在厕所听到你和你爸爸在打电话,说要把苏锐送出国的事。”“是啊。”她挠了挠头,“怎么了?”“为什么要把他送出国?”“因为小希快死了,怕他难过。”呐!重点就在这里了。“谁是小希?”我追问,因为讲话速度太快还差点闪着了舌头。苏医生显得很困惑,“苏锐养的宠物蜥蜴苏小蜥啊,你不是见过吗?苏锐还说你和小蜥很合得来。”啊!呀!哇!噢!哈!呵!我用力地的抱了她一下,然后转身奔回刚刚的病房,江辰已经换了外套,正盘腿坐在床上吃着什么东西。我尖叫着扑向他,“江辰江辰——”他被我压得一声闷哼,为了撑住不往后倒,手里的东西撒了一地。“你搞什么?”他说,“红枣都掉了。”我搂着他的脖子又想笑又想叫,最后实在不知道要怎么表达我那种死而复生的兴奋,只好冲着他脖子狠狠地咬了一口……计程车上。

我一边哼歌一边吃着红枣,红枣是江辰的病人送的,说是自家种自家酿的。江辰捂着脖子离得我远远,还不时用幽怨地小眼神瞅我两眼。我不好意思地给他陪不是,“哎呀我不是故意的,你坐过来一点,我不会再咬你了。”他不理我,捂着脖子别过头。我挪过去抱住他的手臂,“对不起嘛,不然我让你咬回来?”江辰白了我一眼,“你属狗。”回家之后我把自己闹的大乌龙自嘲地跟江辰说了一遍,他听完之后并没有如我所料地骂我白痴或者嘲笑我,只是沉默一会儿之后拨开我搂着他脖子的手说:“我去洗澡了。”他洗完澡出来也不搭理我,坐在电脑前噼里啪啦地把键盘敲得很响,我说了一句“别把我键盘敲散了”,换回他一个凌厉的眼刀。

我洗完澡回来的时候江辰坐在床沿,一付很深沉地思考着什么的神情,那眼神不知道落在哪里的若有所思模样美好得像是某个电影里精心设计好的场景。不过这样的神情如果发生我在身上就会有一个比较通俗易懂的词语来形容——发呆。我爬上床,从背后搂住他的脖子,“你在想什么?”他侧头看了我一眼,“想如果没有你。”我一愣,然后逼自己装出嬉皮笑脸的样子,“那你就可以找个比我高一点,瘦一点,漂亮一点,聪明一点,温柔一点,懂事一点的女孩子了啊。”说完我觉得很后悔,实在是显得我有太多需要提高的空间了。江辰伸手拍拍我压在他肩膀上的头,“是啊。”他这两个字又彻底摧毁了我的泪腺,我觉得我今天担心受怕了一整天,怕不能陪他一直到老,怕再也不能爱他,怕他在这个世界上孤单……但在于他,却只是“没有了你我可以找更好的人”而已。“怎么又哭了?”他语气很无奈。我趴在他背上,又是眼泪又是鼻涕地往他衣服上蹭,边蹭边骂,“你这个没有良心的混蛋,我做鬼也要缠着你一辈子,混蛋。”他想站起身,我紧紧勒住他的脖子不放,他也不管,就让我用一种八爪鱼的姿势半挂半夹地粘在他背后。“你要去哪里啊?”我抽噎着问他,努力不让自己从他身上掉下来。他不理我,半背半拖着我径直走向浴室,挤了牙膏在牙刷上,邀请我:“要不要刷牙?”我挂在他背上,义正言辞地拒绝:“不要,你混蛋。”他抬眼从镜子里瞟了我一眼,“你骂够了没有?”“没有。”我说着又想哭,一边哭一边骂一边用头撞他的背,“你没良心,你不是人,你要找更好的你现在就去找,你去找去找去找,不用等我死掉。”江辰叼着牙刷,满嘴泡沫口齿不清地说:“我快内伤了这位太太。”“你王八蛋啊,我都在哭了。”我说着下意识松了一只手想去揉眼睛,手一松另一只手的力气吊不起我整个人的重量,于是又手忙脚乱地要去勒江辰的脖子。

为了避免被我勒死或者我把自己摔死,江辰只好丢了牙刷来托住我,一阵手忙脚乱之后,除了他被我勒出一道红痕之外,我们彼此都性命无忧。我闹了这么一出以后有点怕惹毛他,就乖乖地下了地,发现因为刚刚是挂在江辰身上过来的,所以我是赤着脚的,冬天的瓷砖地板踩起来不是一般的冷,我垫着脚尖咻一下窜回房间跳到床上,裹着被子在床上滚了一圈,把自己包得像个粽子似的就觉得很心安。江辰进房时手里拿着一条湿毛巾,硬是把我的脑袋从被子卷里抽出来,把毛巾盖我脸上使劲地揉搓了一阵,“哭得眼睛跟核桃一样你就高兴了啊。”我被卷在被子中间动弹不得,只好让他用可以把我五官搓平的力度替我抹脸。

他用完毛巾之后随手一扔毛巾就挂在了椅子背上,我捧着被他搓得生疼的脸抱怨,“皮都快破了,你想找新的也不用毁我容啊。”江辰把被子一抽,我顺着被子骨碌滚了几圈,失去了被子冷空气立马彻头彻尾包围了我,我忍不住缩成一团,正好就被江辰团成一团塞进了他抖好的被窝里。我还没躺好他就把灯关了,我说我还没刷牙呢,他说你常忘记刷牙。我抗议说可是我现在没有忘记啊。他说那你怎么老是忘记我很爱你?我很爱你,所以虽然这个世界上的确是有比你高比你瘦比你美比你聪明温柔懂事的女孩子,但是都不关我的事。

黑暗中我用力眨眼,逼回已经盈在眼眶的泪意,我说江辰同学下次最重点话你放在最前面说好伐?

我哭那么久也是会累的啊。

还有啊,这个世界上才没有比我高比我瘦比我美比我聪明温柔懂事的女孩子,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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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苍耳小说结局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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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古用尽花言巧语一直骗许暖,他爱的已经不是许暖了,他只爱自己,爱自己的名利,孟谨诚后来也死了, 那一夜,庄毅让赵赵怀孕了,但是庄毅好说好商量让赵赵把孩子打掉,这事传到了孟古耳朵里,他派手下打了一顿赵赵,并且还口口生生说是:“我们庄总。”

这更加误会了她和庄毅之间的关系。之前是因为她知道了赵小熊是她的弟弟,但是却被庄毅踢傻了,在双重压力下,她把目标放在了许暖身上,一次许暖在赵小熊家照顾小熊,赵赵趁她不注意将硫酸泼到她身上,因为小熊还记得四年前那夜,也是某个(用“某个”是因为他根本不记得是谁)女孩也为她挡下了从一种像瓶子一样的东西里流出的东西,所以小熊奋不顾身的挡下了硫酸,小熊被烧伤,而许暖的胳膊、胸前也被烧伤,这让庄毅很是心疼,于是他就将自己的皮肤活生生的移植到许暖身上,许暖的发炎症状也减轻了(因为之间用的是死人皮)可是之后庄毅就没出现在许暖的病房里,庄毅一直为许暖付出着,也包括小蝶的病,孟谨城死的时候,许暖以为是被庄毅害死的。

于是许暖要将庄毅告上法庭 ,可后来许暖并没有 参加那次开庭,在一个圣诞夜,那是一个下着跟四年前一样大的雪,庄毅想起刚见到许暖的情景,他买了一枝花,插在了雪里,隐隐约约的他是在等许暖,可是他后来还是走了,只留下那一朵花。。。长长的脚印。后来 ,许暖也经过这条路,她好奇的沿着这脚印,看见了那只花,心想:谁在这午夜里,丢失了他的花。谁又在城市里,丢失了她的爱情。

她没有一直沿着那个脚印走下去,因为孟古一直给她打电话,她不想回去,因为她觉得那不是家,家是有爱的,她的手摸到了口袋里庄毅家的那串钥匙。许暖哭了、那一刻,人世间 他和她 两个相爱过的男女,脚印重合过 却终究分开来,留在雪地上,像一个无奈的“人”字。后来许暖和庄毅也并没有在一起,但是至少他们是相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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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如懿传的结局

全文共 3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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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后宫·如懿传》是2012年中国华侨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流潋紫。《后宫如懿传》全书共六册,主要讲述了《后宫·甄嬛传》的后续故事:乾隆即位,乾隆后宫嫔妃青樱(乌拉那拉·如懿)、高佳·晞月、富察·琅嬅、金玉妍以及魏嬿婉之间的明争暗斗  。2016年该小说被改编为电视剧,8月份开机拍摄  。2017年7月12日,《2017猫片 胡润原创文学IP价值榜》发布,《后宫·如懿传》位列78位

夜风沉缓地吹拂,空气中绵密的花香软软地缠上身来,与酒意一撞,皇帝更觉得心中沉突,整个人醺醺欲睡去。

总管太监李玉的步子迈得又快又稳,一壁轻声督促着抬轿的小太监们,“稳着点儿,别摔着了皇上。”

皇帝朦胧中扶着头,含糊地问:“到哪儿了?”

李玉含笑答道:“皇上,到西六宫的长街了。”

皇帝轻轻“哦”了一声,“是西六宫。李玉,朕仿佛有点儿醉了。”

李玉忙恭谨道:“皇上安心,您一早翻了惇贵人的牌子。奴才已经去通传了,这个时候惇贵人已经备下了醒酒的汤药在承干宫等着您了呢!”

皇帝“唔”了一声,缓缓道:“停下!”

李玉满心托异,却不敢多言,忙着甩手中拂尘,示意抬轿的太监们放落了桥辇。李玉凑上前,“皇上,这儿离承干宫还有一段路,还是让奴才们抬着您走吧。”

皇帝伸出手,李玉忙伸手扶住,皇帝道:“朕觉得酒劲儿上来了。李玉,你扶着朕走一会儿。”

李玉忙躬身道的声“是”,悄悄儿朝后脸一扬。后头跟着的四个小太监会意,变隔了十步之遥,轻悄跟在二人后头。李玉稳稳扶助皇帝的手臂缓缓往前。

皇帝不说话,李玉更不敢说话,也知道皇帝想去哪里,只好默然跟着。月色澄明如清波,温柔浮溢四周,连长街两侧的朱红高墙,也失了往日的沉严肃穆,显出几分娇柔。

皇帝抬头望着月亮,似乎是自言自语:“今儿的月亮真好。”

李玉忙笑:“皇帝是天子,今儿是您的万寿生辰,当然连月亮也要来助兴,格外高亮些。”

皇帝微微一笑:“是啊,今儿是朕的生辰,再过两天就是八月十五中秋,人月团圆,都是好日子。”

李玉见皇帝凝神望月,嘴角仍带着笑意,不知怎的,心里一突,便有些不自在起来,于是赶紧劝道:“皇上,时辰不早,您今儿高兴多喝了点酒,仔细被风扑着,伤了龙体。”

皇帝摇摇头:“酒酣耳热,朕不会凉着。”

李玉悄悄看了皇帝一眼,奓着胆子劝道:“皇上,颖妃娘娘在养心殿等着您哪!”

皇帝冷淡道:“让她等着。”

李玉暗暗吶罕,颖妃巴林氏蒙古贵女,入宫数载,颇得皇帝恩幸。便连皇贵妃魏氏所生的女儿七公主,也交由她扶养。尤其是乌拉那拉皇后过世之后,寻常嫔妃难得见皇帝一面,这位颖妃却常能陪皇帝说话,宠遇可见一斑。而今日皇帝这样抛弃下她不顾,却是从来未有之事。

李玉见皇帝信步往前,环视周遭一眼,忽地想起一事,心中没来由地一慌,脚下都有些踉跄了。

皇帝漫不经心地道:“叫跟着的人都退下,朕见了心烦。”

李玉不敢怠慢,忙回头扬了扬拂尘,四个小太监便躬身后退下去。

李玉上前扶住皇帝的手,皇帝慢悠悠走着,兀自说:“今儿是朕的生辰,朕真高兴。”

李玉忙接口:“高兴高兴。”

皇帝含着笑意,“朕有那么多阿哥、公主,一个个活泼泼的,又聪明又伶俐。”

李玉道:“更难得的是阿哥和公主们都有孝心,尤其是几位阿哥,特别出息。十一阿哥文采风流,写得一本好书法,今日为皇上献上《百寿图》,可真是十一阿哥的一片孝心;就是十五阿哥,虽然年纪小,可当真是志气,能把皇上的御诗一字不差地背下来,啧啧…真是能干。”

皇帝微瞇了眼,“那不是十五阿哥能干,是他的额娘太能干。”

魏氏身为贵皇妃,位同副后,主理六宫,又子女双全,若不是得了这心悸病身子虚弱很多,只怕也有封后的指望了。

李玉眼珠一转,只装作不懂,笑吟吟道:“可不是,皇上的万寿节都是皇贵妃撑着身子一首操持,不可谓不能干。”

皇帝轻嗤一声,带了几分嘲讽之意,“是啊。朕有那么多嫔妃,个个貌美如花,聪明能干。”

李玉不知皇帝何意,只赔笑说:“皇上的嫔妃们不仅貌美贤慧,而且今日万寿节都为皇上进歌献舞,当真才貌双全。”

皇帝闭上双眼,“可不是?个个都顺从着朕,体贴着朕。只有颖妃还直爽些。”

皇帝晃一晃头,脚步有些不稳,李玉急道:“皇上,皇上您当心着。”

皇帝摆了摆手,“顺从体贴自然是好,可朕怕啊,怕这顺从体贴下面是说不吃口的腌臜心思,污秽手段。朕想一想,就觉得恶心。”

李玉忙笑道:“皇上多虑了,后宫的小主们怎么会是这样的呢?哪怕真有一两个心术不正的,皇上圣明,也一早处置了。”

皇帝低头看着自己的影子,“所以,朕喜欢年轻的女人,心眼儿干净,清透,都说什么自然会说。哪怕有点儿小心思,也藏不住。”

李玉忙忙点头,“皇上说得是。”

皇帝缓步走着,李玉赔笑道:“皇上,再往前就是翊坤宫,旁边的宫里庆妃娘娘和诚贵人都在,再不然,还有几位贵人常在,也都住着。皇上要不要去坐一坐…”

皇帝瞥了他一眼,淡淡道:“李玉,你跟了朕几十年,如今倒越发会当差了。”

李玉膝盖一软,连忙跪下,“皇上恕罪,皇上恕罪。”

皇帝轻哼一声,也不理会,径自向前去。李玉跪也不是,站也不是,眼见皇帝越走越远,他咬了咬牙,奢着胆子小跑着跟了上去。

四下里的甬道太过熟悉,连每一块引他向重华宫的青石板上的花纹,他都烂熟于心。皇帝怔忡地走着,越走越快。等到“翊坤宫”三个金漆大字清晰地出现在眼前的时候,皇帝才猛然剎住了脚步。酒意沉突涌上脑门,皇帝只觉得心口一阵一阵激烈地跳着,脚步却凝在了那里。

恍惚还是帝后情睦的岁月,如懿初为皇后。过了那么长的时光,越过了那么多人,她终于走到和自己并肩的地方,成为自己的妻子,而非面容鲜妍而模糊的妾室中的一个。这是他许她的。在自己还是阿哥的时候,他太知道自己虽为帝裔,却出身寒微,连亲生父亲都隐隐看不起自己,对他避而不见。所以他有了熹贵妃这位养母,所以他拼命孝顺这位他带来荣耀家世的养母。他费尽心力用功读书,只为争得属于自己的荣耀。

那个时候,他有出身名门贵族的嫡福晋富察氏,也有了大学士之女、温柔婉妹的高氏。那修高贵而美里的女子,那些深受家中宠爱的女子,他在欢好之后只觉得疏离。她们跟自己的心,到底是不一样的。只有如懿,那时她还叫青樱,是被自己的哥哥瞧不上,才被熹贵妃要来送给他做棋子的女人。连熹贵妃都说:“你可以不宠爱她,却一定要娶了她,善待她。”不错,青樱是可以作为她和三哥弘时争夺地位的一步好棋的。青樱,她也有显赫的出身,她是先帝乌拉那拉皇后的侄女。这重身分,却在后来的日子,成了她的最大的尴尬。

因着先帝乌拉那拉皇后的晚年凄凉,因为乌拉那拉皇后败在当今太后手中,所以青樱入宫后的日子,很不好过。她被冷落了些年,直到那时,他才真正爱上青樱。因为那样的青樱,伴随他多年,深知彼此心性,又真正和自己一样,是富贵锦绣林中心底却依然孤寒之人。

所以他加倍地给予她荣耀,给予她皇后之位。

曾经,也有过琴瑟相谐。而最美好的最初的时光,都停留在了翊坤宫的岁月。

那时,她与他是多么年轻。人生还有无数明灿的可能,他们都真诚地相信,可以一起走到岁月苍老的那一日。

皇帝伸出手,爱惜地抚摸在翊坤宫的大门上。

触手扬起的轻灰令皇帝忍不住咳嗽。他仔细看去,才发觉门上红漆斑驳,连铜钉都长出了暗绿的铜锈。墙头恣意生长的野草,檐角细密的蛛网,都是那样陌生而寥落。

曾经恩深情重的翊坤宫,曾经住着天下之母的翊坤宫,竟也破败如此了么?

其实,也不过这些日子而已。

可以宫廷的冷落,他最清楚不过了。万人之上的他,坐拥天下的他,何尝不也是在年幼时受尽白眼,若不是乳母庇护,又有了熹贵妃的抚育,他何曾能有今日?

所以,他太清楚如懿的骄傲,太清楚该如何挫磨她的骄傲。

哪怕是皇后,也要屈膝在皇帝之下,俯首恭谨。

可是如懿,她有那样锐利的眼神。恰如她断发那一日,如此决绝而凄厉。

万事,终于不可再回转。

皇帝静静地伫立在门前,良久,只是默然。

月亮渐渐西斜,连月光也被夜露染上几分清寒之意。

李玉跪在皇帝身后不远处,连膝盖都麻得没有感觉了,只依稀觉得冷汗流了一层又一层,仿佛永远也流不完一样。

他是不该看见的,就好像,皇帝也不该过来这里。

翊坤宫,应该是皇帝最厌弃的地方;翊坤宫里的人,应该是皇帝最厌弃的人。可是偏偏,在这样普天同庆的万寿节里,在即将花好月圆的中秋夜前,皇帝却在翊坤宫的门前,迟迟徘徊,不愿离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夜露浸染了云鬓,李玉才觉得有些凉意。他犹豫了半日,终于咬着牙膝行到皇帝跟前。李玉拼命磕了两个头,方敢极低声地说话:“皇上,已经二更了。”

皇帝只是默默不动,仿佛整个人都定在了那里。

李玉眼见皇帝的袍角已被露水浸湿,心中更是惊惧,立刻俯首在地,“皇上,宫中人多口杂,万一…快中秋了,您要伤了龙体,太后和皇贵妃问起来,奴才胆当不起。”

他不敢再说下去,只是叩首不已。

片刻,皇地叹了口气。那叹息极轻微,像一阵轻风贴着墙根卷过,连李玉自己都疑心是否听错了。皇帝轻声呢喃:“人月两团员?呵,团圆?”

李玉吓得不敢抬头,终于听轻皇帝说了两个字,“回去。”他顿了顿,“将翊坤宫拾出来,给惇贵人住吧。”

他挣扎着站起来,也不顾膝头酸痛,忙扶着皇帝的手去了。

墙头的野草清幽幽地晃着,好像只有风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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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夏有乔木小说网络结局

全文共 16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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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舒雅望在房上网,舒妈推门,端着一杯热牛奶进来,舒雅望结果牛奶对着母亲微笑:“谢谢妈。”

舒妈坐到她旁边的床上,静静的瞅着她,舒雅望喝了一口牛奶,转头问:“看着我干吗?”

“我看我闺女不行吗?”

舒雅望笑:“你看你看。好看吗?”

舒妈笑,抬手摸了摸舒雅望的头发:“好看,我闺女能不好看吗。”

舒雅望摇着头笑,也就只有在母亲眼里,她才是最好看的。

舒妈问:“你真要跟夏木结婚?跟他去美国?”

“嗯,真的。”

舒妈沉默了一会儿:“你真心想跟他去吗?”

“嗯,真心。”

舒妈叹了一口气:“我知道你这孩子从小就这样,做了决定就不会改了,只是这婚姻大事你要想清楚啊,夏木那孩子现在是喜欢你,可他比你小六岁,等他到你这个岁数了,你就老了,万一到时候他变心了……”

“妈,”舒雅望好笑地打断她,“在这点上你一点儿也不用担心,夏木不是这样的人。”

“好吧,不说这个,那他现在大学也没上,什么也没有,你得等他多久他才能养家啊?在说去了美国你也没工作,他也没工作,你们两个用一分钱还得找他家里要,这日子你过得了吗?”

“妈,你到底怎么了?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舒雅望皱眉,“你不喜欢夏木?”

舒妈抱怨地哼了哼:“我怎么敢不喜欢,自从他来了之后,我敢说他一句不好,你和你爸都能把我吃了……”

“妈!”舒雅望无奈地再次打断她。

“反正你爸欠他们家一条命,你又欠他们家一份情,你要拿自己去换我也阻止不了你,妈就是舍不得姓唐的那孩子。那孩子多好,对你一心一意啊,妈一直想把他当我们家的女婿,妈知道你心里也还惦记着他……”

“妈,你别再说唐小天了。”舒雅望扭过头,不想再听。

舒妈叹了一口气:“你看你,妈说两句都不让说,要是以后在大院里遇上了,你怎么办?转身就跑?”

“不会遇上的,他现在在云南,根本不可能回来,等到他回来了,我早就已经到美国了。”舒雅望低下头,双手轻轻握起,轻声道:“我和他的缘分早就到头了。”

“雅望啊,你真的想好了?”舒妈握住她的手,还是不赞成女儿的决定,在她心里,只有唐小天才能给女儿幸福,她希望女儿能嫁一个会照顾她、体贴她、让她依靠的好丈夫,而夏木字她眼里,只是一个需要女儿照顾的孩子。

舒雅望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抬头,笑着望着母亲:“妈,我想好了,这个决定我反复考虑了六年了,不会错的,夏木表面上虽然很冷漠,但他真的是个很温柔的人,他真的很好,真的很爱我,我一定会幸福的。”

“妈妈说不过你,你自己觉得好就好吧。”舒妈摇摇头,站起身来走了出去,“早点睡,别玩太晚。”

“知道了。”舒雅望点头答应,静默了一会而,捧起桌上已经冷掉的牛奶一口一口地喝着,电脑屏幕微弱的光芒照亮她的脸颊,她的嘴角微微上翘,带着淡淡的笑容,有些僵硬,有些固执。

有些话不能说得太满,舒雅望说她和唐小天不会再见面,可事实上,第二天她一出家门就遇见了他,就在离家不远的十字路口。舒雅望愣住了,完全没有反应,只是呆呆地看着他,唐小天穿着一身笔挺的07式新款军装,修长挺拔,丰神俊朗,轻易就能让人意乱神迷。

唐小天也没想到会遇见她,他紧紧地看着她,目光近似贪婪,他有多久没见过她了?

很久很久,久到自己都不愿意去计算……

唐小天情不自禁地上前一步,伸手握住她的手,舒雅望清醒过来,微微用力将手挣开,不着痕迹的退后一步。

唐小天有些尴尬地收回手,舒雅望低下头懊恼地咬了咬嘴唇,将手插进大衣口袋,抬头,带着有些僵硬的微笑问:“你怎么这个时间回来了?”

唐小天望着她说:“部队里有些事要回来办。”

舒雅望点点头:“哦。”

“你呢?”唐小天看着她问,“你怎么回来了?”

“我陪夏木回来的。”

“哦,这样啊。”

舒雅望望着地面,没有说话,唐小天也不知道说些什么,两人就这样相对无语地站着。

明明那么想见面的两人,可见面了却连对方的脸都不敢看。

“啊,对了,张靖宇约我明天见面,你要不要一起来?”唐小天用有些期待的眼神看着她,“靖宇他说……很想你。”

舒雅望的手在大衣口袋里紧紧握住:“不了,我明天就要回W市了,公司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

“那,今天也可以,我打电话和他说。”唐小天说着就要给张靖宇打电话,舒雅望抬手拉住他,无奈地抬起头,悲哀地看着唐小天,“小天,算了吧。”

“为什么算了?”唐小天也悲哀地看着她,“为什么你要和我算了?”

舒雅望低下头,快速地说:“我要和夏木去美国,然后和他结婚。”

舒雅望说这些话的时候一直低着头,不管过了多久,她都没办法面对唐小天,没办法看着他受伤害,可最可笑的是,每次伤害他的人,都是她自己!

唐小天半天没说话,过了好一会儿,他依然盯着他:“你决定了?”

“嗯。”舒雅望紧紧地盯着地面,无法抬头看他。

“挺好的,去美国对夏木来说,是个好决定。”唐小天的眼睛有些红,他勉强笑着点点头,“我还有些事,先走了。”

“嗯。”

唐小天低着头,从她身边走过,她听见他轻声说:“再见,雅望。”

舒雅望死死地看着前方,眼泪就这样刷地掉下来:“再见,小天。”

在擦身而过的瞬间,他们好像都想起,十八岁那年夏天,在这个路口,那空中飞舞的红花,那年少时的承诺……

女孩说:“我会等你回来。”

男孩说:“我一定会回来。”

可到最后……

一个等了,却等得太早;

一个回来了,却回来得太晚。

怪只怪那缘分太浅,未满千年。

舒雅望要着嘴唇,低着头往前走,前方忽然出现一双运动鞋,她抬起脸,泪水将视线模糊,她眨了一下眼,泪珠滑落,然后看清了眼前的人。

“夏木……”

夏木看着她,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终究还是忍了回去,一个大步走上前去,抓起舒雅望,用衣袖粗鲁地将她脸上的眼泪擦掉,然后一把抓起她的手说:“回W市。”

舒雅望懊恼地皱眉,偷偷地看着他的脸色,想道歉,却又不知道从何道歉起,只能任他拉着快步往前走。

夏木冷着脸拉着舒雅望往前走,转弯的时候,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只见唐小天站在原地,一脸悲伤地看着他们。他们的目光相遇,唐小天的目光里有着恳求,他希望他能好好对她,夏木却躲开他的视线,他讨厌他,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一直讨厌,永远讨厌!

因为他爱的人,是那么地爱他,即使将她牢牢的牵在手里,他还是觉得,那么地不安,他很怕,她会甩开他的手,跑回他的身边,所以,他只能紧紧的拉着她离开这里。

唐小天望着他们转过弯道,再也见不着踪影,苦笑着低下头,转身慢慢的走着,掏出口袋里的手机,拨了个号码,接通后,他笑着说:“靖宇,出来喝酒吧。”

电话那头的男人很爽快地答应了:“好,老地方见。”

唐小天走到车库取车,还是那辆父亲退休之后给他的老式越野车。他打开车门坐了进去,发动车子,漠然地望着前方,熟悉的道路不断地后退,唐小天开着开着,停了下来,愣了半晌,忽然伏在方向盘上号啕大哭。

他知道他是男子汉,他不可以这样哭,他知道他是军人,他不可以这样哭,可是,她要走了,她真的要走了,离开家,离开军区大院,离开S市,离开中国,走得远远的,远到他再也见不到她,再也见不到了……

见过唐小天的当天晚上,夏木就拉着舒雅望去了W市,一路上夏木都沉着一张俊脸。舒雅望有些慌,却不知道说什么,一直到下了飞机,夏木的脸色才稍减缓和。

到达W市的时候已经半夜十二点了,舒雅望提起精神,笑着将夏木拉回到自己住的地方。门一打开,舒雅望愣住了,屋子里很凌乱,沙发上到处丢着女生换下来的衣服,泡沫地板上满是从超市买回来的零食,茶几上放着没吃完的饭菜和没洗的碗筷。

舒雅望叹了一口气,摇头道:“竹子这家伙,我一不在就把房间弄成这样。”

夏木没说什么,只是抬脚向房间里走去。舒雅望连忙拉住他,怎么能让夏木待在这么脏乱的环境呢,她转身从厨房里搬出凳子,用抹布将上面的灰尘抹去,然后拉着他坐下,温和地笑道:“你先坐这儿,我收拾一下。”

夏木拉住她,低着头,沉默良久之后,抬起头望向她,轻声问:“你一定要这样小心翼翼地照顾我吗?”

“呃?”

“雅望,我已经长大了。”夏木将她的手紧紧的握在手心,紧盯着她的眼睛,用低沉悦耳的声音说,“我不想,再当那个被你捧在手心呵护的男孩。”

舒雅望愣住,她没想那么多,她只是想让他在最干净最舒适的环境里,她不想他有一点点不适的感觉。这样做,会让他不高兴吗?

舒雅望不知道说什么,只能无措的看着他。夏木站起身来,将她拉过来,安在椅子上,让她坐下,然后转身开始收拾房间。沾满油迹的碗筷被他抬手端到厨房水池里;餐桌上的白色垃圾饭盒被他丢进垃圾筐里。舒雅望有好几次想站起来去帮他,可都被他默默的瞪了回去。

她又急又好笑的看着他在房间里来回打扫着,当他向竹子那一堆堆脏衣服“进攻”的时候,舒雅望再也忍不住的站起来,一把拉住他:“夏木。”

夏木转身看她。

舒雅望微笑着说:“你别收拾了。你说让我别小心翼翼地照顾你,你也一样啊。收拾房间这种事,本来就应该女生来做的。”

夏木摇头,语气还是像往日一般平淡:“没有什么应该,你在我身边,什么都不需要做。”

舒雅望微愣,低头笑了一下,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心中忍不住感觉甜蜜,那种往外冒的甜蜜让她连心都颤抖了,她知道,这并不是什么甜言蜜语,因为夏木不会说甜言蜜语。正因为这样,这句话,才更让她感动和心动。

舒雅望感动得说不出话来,只能上前一步,紧紧的抱住他,很用力的拥抱着他,想将自己的心情传达给他,想告诉他,夏木啊,她也是,她也舍不得他做任何事,舍不得他有一点点不开心。

夏木抬手,也紧紧的抱住她,将俊美的脸庞埋在她的肩膀上,问着她熟悉的发香。

他们相拥了很久,从站着拥抱,到最后站累了,他抱着她坐在黑色的皮沙发上。两人静静的相拥,他修长的手指轻轻得绕着她的发丝,她温顺的靠在他的怀里,听着他的心跳。

他眷恋她的味道,她的温度,舍不得放手。

她迷恋他的怀抱,他的温柔,舍不得离开。

他们偶尔会交谈,她会轻声的问:“夏木,你还记得学校后面那片桃花林吗?”

夏木会说:“记得。”

她说:“你知道吗?你站在桃花中间的样子特别好看。”

夏木问:“你喜欢?”

她轻声说:“嗯,喜欢。”

当她说喜欢的时候,他的嘴角又轻轻地抿了起来,深邃漂亮的眼睛里满是闪闪的亮光,与平日的淡漠很不相同。

两人都睁着眼睛,望着窗外。窗外是明亮的星空,月色很美,很迷人。

第二天清晨,当舒雅望睁开眼睛的时候,竹子正凑在她面前,那戴着眼镜的眼睛里,慢慢的都是贼贼的笑意,舒雅望伸手打开她的脸,嘟嚷道:“干吗笑得那么贱?”

竹子望着上方挑眉,舒雅望转头一看,发现自己枕在夏木的腿上睡着了,夏木是倚着沙发睡的,他的眼里一片清明,看样子已经醒了很久了。

舒雅望坐起来,看着夏木笑:“醒了?”

“嗯。”

舒雅望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也不知为什么,好像经过昨天晚上,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似乎他们彼此贴近了很多。

“夏木,你还记得我不?”竹子笑着问。

夏木点头:“袁老师。”

竹子眯着眼睛笑,好像被夏木记得是天大的喜事一样:“哈哈,不愧是我的学生,记性这么好。”

“你别臭美了。”舒雅望指着凌乱的屋子道,“你把房间搞这么乱,还不赶快给我收拾。”

“我本来是想收拾来着,不过现在又不想收拾了。”竹子无赖地笑道,“为了让你们俩能更甜蜜地共度二人世界,我决定搬出去住。”

竹子双手合十,发出清脆的响声,点头笑道:“当然,为了感谢我,你们得替我收拾屋子。”

舒雅望摇头:“你想得美,要走可以,先把房间收拾干净。”

竹子耍无赖:“那我不走了。”

“随便,我无所谓。”

就在两个女人吵吵闹闹的时候,夏木已经起身,开始收拾房间了。

竹子哈哈大笑道:“哇,夏木等不及赶我走呢。”

夏木的动作微微一顿,脸上淡漠的表情未变,只是有些僵硬,他闷了一会儿,想解释什么,犹豫了一下,又没说。

竹子指着夏木笑:“看,默认了。”

舒雅望拍了竹子一下:“你别欺负夏木不喜欢说话。”

“看,心疼了。哇哈哈哈哈!”

“行了啦,房间我来收拾,你快走吧。”

“哦,雅望也等不及我走了。”

舒雅望举拳:“忍耐是有限度的!”

竹子哈哈大笑地跑进房间,拿了几样东西,又哈哈大笑的走出来,走之前还对着舒雅望贱贱地眨了两下眼。

那像阵风一样的家伙走了以后,房间里变得有些安静,舒雅望顺了一下长发,想接过夏木手上的扫把,可被夏木躲过了:“我来扫。”

舒雅望见他这么固执,也就不和他争了,笑着说:“那你好好打扫,我去做早饭给你吃,好不好?”

夏木望着她点头。

舒雅望揉揉眼睛,很欢快地走进厨房,打开冰箱,看了看里面的食物,除了成堆的泡面之外,还有一些米、鸡蛋、杂菜和牛肉罐头,以及火腿肠。

舒雅望想好做什么之后,就将米舀出来,洗干净,再兑上水,放在电饭锅里煮,然后拿了几个鸡蛋开始煎起荷包蛋来。就在她忙来忙去的时候,客厅里的夏木已经停下了动作,他的目光随着她的动作打转,如墨的眼珠里倒映出她的样子,她低头的样子,她被油烟呛着轻轻咳嗽的样子,她翻动锅铲的样子……

晨光轻轻地洒进这温暖的小屋,厨房里的舒雅望正为早饭而忙碌着,而夏木,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到厨房门边,靠着门墙,静静地看着她,嘴角轻轻扬起的弧度,透露着他那淡淡的幸福。

舒雅望有些奇怪地转身问:“你站在这儿看我干什么?”

夏木没说话,她伸手推了他一下:“你别站这儿,身上都有油烟味了。”

他没动,还是沉默地望着她。

舒雅望无奈地笑了,笑容里带着温柔,带着宠溺,她轻声问:“饿了?马上就能吃了。”

说完,她转身想走,他却一把拉住她,然后,闭上眼睛,在她嘴角落下一个轻柔的吻。

她满脸通红地愣住,一直到锅里的糊味将她唤醒。她慌忙转身,拿起锅铲,手忙脚乱地将已经糊了的鸡蛋装进盘子里,一边装还一边忍不住偷看他,当看见他微微抿起的嘴角时,她也忍不住眯起眼睛,轻轻的笑了。

夏木要就读的美国学校那边还有些手续没有办好,所以暂时还不能过去。舒雅望想,既然这样,那她就把自己手头上的工作做完再辞职也不晚。

因为夏木没有地方住,舒雅望也舍不得夏木离开,于是,两人便别别扭扭地生活在一起了。夏木每天接送舒雅望上班,暂别时两人都是依依不舍的眼神,偶尔回头相望一眼,然后满足地微笑。下班后回到家,就是两个人的温暖空间,他们时常依偎在沙发上,捧着杯子,开着电视,闲闲的聊着天。舒雅望经常下厨,每次都会煮满满一大桌菜,一脸笑容地看着夏木一口一口地全部吃下去。

每天晚上舒雅望都会给夏木晚安吻,每天早上吗都会温柔地叫醒赖床的舒雅望,然后开始平静的一天。

她经常会坐在书房的大转椅上,满面笑容地和他说着她的设计,公园的湖边种一排柳树,还要建一个漂亮的八角亭;公园的中心要铺上翠绿的草坪;游乐场建在公园的南边;北边要建一个华丽的喷泉广场,喷泉不远处的花圃里要建一个鸽笼,在里面要养很多很多的白鸽,当人们走过去的时候,白鸽会飞起来,会有天使一般的羽毛从天空飘落……

舒雅望每次说着她的设计时,眼睛总是亮亮的,那时的她像极了当初那个可爱的女孩。

有一次,舒雅望坐在大转椅上,一脸开心地问:“夏木,你喜欢什么花?”

夏木放下手中的书,想了想道:“桃花。”

“桃花?”舒雅望皱着眉,有些苦恼地说,“可这是杏花公园耶!”

夏木不忍看她失望,浅浅的笑着:“杏花我也喜欢。”

舒雅望看着电脑屏幕想了一会儿,眼睛一亮,似乎有了主意,她开心的亲吻着夏木的脸颊,一脸神秘地说:“等公园建好了,你一定要去看哦!”

“好。”

舒雅望笑:“一定会让你大吃一惊的!”

夏木看着她灵动的双眼,满面的笑容,心里满满的爱意忽然就这么爆发了,俯下身去,吻住了她柔软的嘴唇。她大吃一惊,有些僵硬的站着,睫毛一颤一颤的,嘴唇瞬间变得滚烫,脸一直红到耳根。夏木的眼睛里染上一丝笑意,闭上眼睛,缓缓地加深了这个吻。

过了一会儿,他才离开她的嘴唇,舒雅望垂着眼睛,有些不好意思看他,她的眼角带着一丝醉人的羞涩,夏木的嘴唇轻轻抿起,他抱紧她,用好听的声音在她耳边说:“到时,一起去看吧。”

舒雅望红着脸,轻轻点头。

夏木抿着嘴唇,浅浅的笑着,将她又拥紧了些。

两人无声的拥抱着,谁也没有先动。舒雅望睁着眼睛,安静的靠在夏木怀里,双手轻轻的抱着他,她垂下眼,忽然出声:“夏木……”

夏木轻声应她:“嗯?”

舒雅望张张嘴巴,她好想问他,夏木,你幸福吗?和我在一起,觉得幸福吗?

可最后,她咬了咬嘴唇,还是没问,轻笑着说:“我就想叫叫你的名字。”

夏木又简短地应了她:“嗯。”

舒雅望失声笑了,夏木还是这样,一点儿也没改变,总是嗯,嗯,嗯的,不喜欢多说一个字。

可就是这样一个淡漠冰冷的少年,让她无时无刻不希望,他能得到幸福。

生活就这样平静的过下去,平静的生活,简单而恬淡,夏木有时候觉得,就这样过一辈子的话,那就是幸福了吧。

可有一天,夏木在帮舒雅望找忘记带到单位的资料时,从书房的抽屉翻出了一个纸箱子。箱子的外表有些破旧,夏木也没多想,打开箱子一看,是慢慢一箱子的信。那些信连一封都不曾打开过,他随便翻看了一下,同样的信封,同样的笔迹,同一个人。夏木盖上箱子,有些狼狈的别转过头,心沉沉的下坠。

他想把箱子放回去,却又忍不住拿起一封,看着上面的字。这字迹他很熟悉,记得以前,舒雅望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下楼看信箱,信箱里总是有她的信在等她,她总是一脸笑容地拿出来,捧着信蹦蹦跳跳地上楼,回到房间,将信看上好几遍才舍得放手。那时,她也有一个箱子,漂亮的粉红色箱子,她将他的每一封信,细心地编上号码,小心地放入箱子。

她没事的时候总喜欢将箱子里的信全部拿出来,一封一封的数着,一遍一遍的数着,而他,总是站在门外,沉默的看着她数,那时的她,真的离他好远,她脸上的笑容,眼里的神采,心里的情意,总是透过那些信,飞向很远很远的地方,飞向那个叫唐小天的男子。

夏木坐了下来,将箱子里的信全部拿出,一封一封的数着,那些信杂乱无章地散落在桌上,就如他现在的心情。

就在这时,竹子正好回到家中,书房的门没有关,她笔直地走过去,看见夏木,很亲热的笑着:“夏木,你在家啊?”

竹子走近,看见夏木手里的箱子,忽然吃惊道:“啊!这些信……”

夏木将信放下,转头问:“怎么?”

竹子嘟着嘴巴,抓着头奇怪的说:“这信你没来之前,雅望叫我帮忙扔掉的啊,奇怪,我明明扔到楼下的垃圾车里了啊,怎么又跑回来了啊?”

夏木的身子猛然一顿,眼睛忽然微微地湿润起来,呆滞地望着她。

“你在数啊?不用数了,1089封,雅望几乎天天都数,光数又不看,真是奇怪的人……”竹子低头拨弄了下桌子上的信,忽然感觉有些不对,抬眼就看见了那样的夏木,像是掉入了绝望的深渊,那浓浓的忧伤,像是快要哭了。竹子不知所措地退后一步,小心翼翼地问:“夏木,你怎么了?”

夏木没理她,竹子有些心虚地看着他,自己好像说错了什么……

“没事的话,我先走了。”她硬着头皮回到房间里,拿了自己的东西,慌张地逃离。

舒雅望在公司等了夏木半天,还是不见夏木过来,有些不安地给他打电话,可他居然连电话也没接。舒雅望很担心他是不是出了事,急忙和公司请了假,跑回家去。

打开房门,看见夏木好好地坐在书房里,这才放下心来,皱着眉问:“你怎么了?人也不去,电话也不接,想急死我啊?”

夏木低着头没说话,舒雅望奇怪地走上前去:“夏木?”

当她看见书桌上的那些信时,连忙跑过去想将信收起来,她慌张的解释:“那个,这些是……这些是……这些是我准备丢掉的。”

“丢掉了,再偷偷地去捡回来?”

舒雅望停下动作,咬着嘴唇,笑着装傻:“你在说什么啊……”

夏木难过地说:“你还是爱唐小天,舒雅望还是爱唐小天啊。”

舒雅望使劲的看着他说:“不……不是。我,我喜欢……你。”

“你在说谎!”夏木望进她的眼里,一字一句满是伤痛,“你爱他,你永远都爱他,你只爱他!我知道,不爱唐小天的舒雅望,就不是舒雅望了。”

“夏木!”舒雅望大声叫他的名字,眼泪落下来,她上前一步,紧紧的握住夏木的手说:“夏木,我喜欢你,真心喜欢你,我想和你一起生活,想给你幸福我真心这么想的。”

“那么雅望,你的幸福呢?”夏木看着她,轻轻的问:“我可以给你幸福吗?”

“可以!”舒雅望固执地望着他,“你可以。”

夏木没说话,紧紧地皱着眉头,一脸难过。

“夏木……”舒雅望急了,按着他的双臂,看着他说,“够了,已经够了,我们都吃了苦头,所以让我们在一起,嗯?这些日子不是很好吗?我们难道不是很幸福吗?你为什么要这样呢?你为什么不相信我?我真心想和你在一起!你为什么不相信我呢?”

舒雅望难过地哭了出来,夏木走上前去,轻轻抱住了舒雅望,眼神渐渐暗下:“别哭,不要哭。雅望,别哭,知道了,我们在一起,我们在一起。”

舒雅望紧紧地回抱住他,在他怀里使劲的哭着:“对不起,对不起,你别生我的气,我一定会丢掉的,这次真的会把它们丢掉。”

夏木没说话,他知道,她能狠下心来丢掉这箱信,可她真的能丢掉心里的那个人吗?

她真的能吗?

这样勉强和自己在一起,她真的会幸福吗?

第二天,没有人唤醒沉睡中的舒雅望,夏木还是离开了,就连舒雅望脖子上的接吻鱼项链也不见了。舒雅望慌张地寻找他,只看见桌子上放着一封信,信上写着:放爱自由——夏木。

舒雅望拿着信纸不停地说:“为什么要走?为什么不相信我?为什么?”

舒雅望拿着信纸颓然地跌坐在地上,这次她没有哭。

她不哭了,再也不哭了,因为那个对她说,你一哭,我就想杀人的男孩已经离开她了。

竹子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舒雅望,沉默的坐在客厅的角落里,无声无息到她从她面前走过都没注意到她,等她从房间拿完东西出来的时候才看见她。竹子吓了一跳,拍拍胸口道:“你干吗呢?坐在那儿和鬼一样,想吓死人啊?”眼神四处瞟了一圈,疑惑地问:“夏木呢?”

舒雅望沉默半晌,然后说:“他走了。”

“走了?为什么?”

“他说放我自由。”舒雅望闭上眼,痛苦地将双手插进头发中,紧紧握住,“自由?什么才是自由?我根本不需要他放我自由。”

竹子叹了口气,走过去,蹲在她身边很认真的望着她问:“雅望啊,你是因为内疚,是因为想补偿夏木,所以才和他在一起的吗?”

“我……”

“不要着急否认,你好好想想,你是真心爱夏木吗?比爱唐小天还爱吗?”

舒雅望使劲地闭了下眼睛,死死地皱着眉头。

“雅望,如果你不够爱他,那就放他走吧,其实,你也应该放他自由。”竹子看着舒雅望。舒雅望茫然地看着她,长发顺着脸颊散乱的垂下来。

“难道你不认为,夏木他应该得到一份真诚而完整的爱吗?”

“对,他应该得到。”舒雅望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掉下来,“他本来就应该得到光明的前程,梦一般的爱情,温暖的家庭,他的人生应该是最美好的……”

“雅望……”

“我知道我应该放他走,可是……”雅望低下头,喃喃地道,“可是,我爱他呀,为什么你们都不相信?”

“我真的爱他呀。我真的想和他在一起。想每天早上一睁眼就能看到他,想每天晚上都能和他说晚安,想给他一个温暖的家,我想让他幸福……我爱夏木!真的爱他……”

她怎么可能不爱他呢?从她看见他拿着枪站在血泊中的时候,从他打开救护车将自己救出来的时候,从他告诉她可以打掉那个孩子的时候,她的心,早就一点一滴地被他的爱渗透了,蚕食了,吞并了,她早就在不知道什么时候爱上他了。

对,她是内疚,她怎么可能不内疚?她毁掉了他六年光阴。

对,她是想补偿他,可她有千万种办法可以补偿他,可她却选择和他在一起。如果不是因为爱他,她绝对不会这么做的,因为她也知道,骄傲的夏木,是不会接受这种愧疚一般的爱。

她是忘不掉唐小天,唐小天对她来说是生命力重要的人,她真的忘不掉,可是那种爱他的感觉,她已经渐渐忘记了,也许再过一段时间,她就可以完全忘记他,坦然地面对他了。

是她不好,是她表达得不够清楚,是她做了让他误会的事,她真是活该。

“那你去找他!和他说清楚。”

“他不相信,他不相信我。”

“那你就说到他相信为止,雅望,你不是说要给他幸福吗?那就去啊!”

舒雅望抬起头来:“对!我要去找他,要和他说清楚,再也不会让他偷偷地跑掉了,不管他去哪儿,我都要跟着他。”

“加油!支持你。”竹子握拳,给她加油打气。

舒雅望给郑叔叔打了个电话,求他告诉她夏木的下落,郑叔叔一开始不愿意说,舒雅望求了半天,郑叔叔才告诉她,夏木现在住在W市的一家五星级宾馆里,将搭乘明天早上十点的飞机去美国。

舒雅望挂了电话,穿上外套,冲出门去!

她想清楚了。

这次,她不会再犹豫,

她会紧紧牵住他的手,

她会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对他说“我爱你”,一直说到他相信为止。

第十七章:这一生,你不来,我不老

有的时候,一旦错过便是一生,

再次遇见,可有来生?

晚上,霓虹灯在城市中闪烁着,空气微凉。夏木漠然地站在天桥上喝着啤酒,看着车流从天桥下穿过。他喜欢这样,在夜晚的霓虹灯下,一个人安静地站在街头看着马路上的车水马龙,这样会让他觉得很平静,平静到就像时间也停止了一样。

他抬手,喝了一口啤酒,微微地有些苦涩。

离开她才一个小时,他已经开始后悔了……

清晨的时候,他看着她的睡脸,他真的不想走,一步也不想离开,他在她床头站了一个多小时,他想着,她要是醒了,他就不走了。

他转身离开的时候,多么希望她能睁开眼睛叫住他,留下他。

原来,自己是个这么不干脆的男人。

夏木苦笑了一下,又喝了一口啤酒,皱起眉头想,是他太贪心了,记得小时候,他只要能留在她身边就好,只要能每天看见她就好。

可现在呢?他不停地想要更多,温柔的笑容,甜蜜的亲吻,这些都不能满足他了,他想要她的心,她的灵魂,想要她完完全全地属于自己。

明明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却还是去强求。

夏木垂下眼睛,喝完易拉罐里的最后一口酒,将瓶子捏得哗哗作响。他直起身子,走下天桥,将空瓶扔进垃圾桶里,双手插在口袋里,垂着头往前走着。

夜风吹散了他的酒意,他很清醒,可他不愿意这样清醒。前方不远处的一个高档酒吧的彩灯吸引住了他,他没有多想,转身走了进去。酒吧里的灯光很暧昧,三三两两的男男女女围着桌子,坐在沙发上轻声耳语,夏木挑了一个角落坐下,点了几罐啤酒,沉默地坐在哪儿。

离他不远处的一张桌子坐着五个人,两男三女,一个女人正对着夏木坐着,他一来女人就着迷地盯着他的脸看,她身边的男伴不满地推了她一下,“看什么呢?”

女人说:“那个男人好俊俏。”

“哪个?”男人不爽地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然后又不爽地收回视线,“哼,不就是一个小白脸吗?”

女人着迷地说:“他要是小白脸,我愿意倾家荡产去他!”

坐在她侧面的男人好笑地转头看去,好奇是什么样的男人,能只一眼就将女人迷到愿意为他倾家荡产。

可当他看清楚时,他的笑容忽然僵住,低下头来,无框眼镜的玻璃片反射着白光,让人看不清他的眼神。他握紧双拳站起身来,沉着脸,全身散发着恐怖阴冷的气息,单手插入裤袋,拿出手机,最后转头瞥了一眼酒吧里的夏木,然后缓缓消失在黑暗之中。

夏木喝完几瓶啤酒,又在酒吧里坐了一会儿,当酒吧的摇滚乐响起来的时候,他皱着眉头走出酒吧。

出了门,已经深夜十二点多了,喧嚣的城市已经安静下来,马路上也没有行人。夏木走了几步,忽然感到猛地一阵冷风从身后向他袭来,他伸手去挡,“咔”一声,是铁棍敲在骨头上的声音,夏木感觉到一阵钻心的剧痛。

还没等夏木反应过来,又是一阵银色的闪光,夏木抱着手臂,侧身躲过,他猛地向后退了两步,看清了前面的情况,四个高大的男人拿着铁棍将他包围在中间,一步一步地向他逼近。不远处的角落里,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手里的烟正慢慢地燃烧着,他踩着优雅的步子走来,嘴角扬着邪恶的笑容:“夏木啊,今天我们要好好算算旧帐。”

夏木站在包围圈中冷冷地看他:“曲蔚然,你还没死。”

曲蔚然摇摇手指:“你不死,我怎么可能会死?”

夏木对他的伤害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他想报仇想地快疯了!他当初如何废了他,他现在就要如何回报他!

曲蔚然冷笑着将他手里的烟蒂丢在地上,用脚踩灭,狰狞地命令道:“给我废了他。”

拿着铁棍的男人们听到命令,一窝蜂地向夏木袭去,一瞬间,夏木被铁棍打中好几下,鲜血从他的嘴里流出,疼痛使他闷哼出声。一根铁棍狠狠地打在他胸口上,他喷出一口血水来,接着又是一棍下来,猛地击中他的头部,他眼前一花,被打得半跪下来,流淌着的鲜血流过眼睛,世界变成一片血红色,他睁着眼睛,看着远处的曲蔚然,他正冷笑着看着他,那眼神,像是在享受一般:“慢慢享受吧,夏木,从明天开始,你也是个废人了。”

又是一棍打来,夏木吐出一口血,忽然他猛地伸出手,硬是抢过一根铁棍,站起身来,从四人包围圈中打出一个缺口,向曲蔚然冲过去!

他的身后跟着三个拿铁棍的男人,他们的铁棍不时地打在夏木单薄的脊背上,一个男人眼看追不上他,便将手里的铁棍对着夏木猛丢过去,铁棍正好砸在夏木头上,夏木脚下踉跄着向前冲了两步,鲜血一瞬间流满他的半边脸颊,可是他却没有停下来,他像一只被逼到绝境的野兽,挥舞着利爪,凶猛地向曲蔚然扑去。曲蔚然有些慌张,君子面具再也戴不住了,他慌张地向后退。夏木的铁棒向他挥过来,他转身就跑,可刚跑出两步,一道刺眼的光线射过来,刺耳的刹车声加上沉重的撞击声,曲蔚然只觉得自己的身子飞了出去……

夏木停下脚步,冷冷地看着。他身后的四个人见到这种场面,慌忙扔掉了手中的铁棍,仓皇而逃。

夏木的额头不停地冒出鲜血,他拿着铁棍,冷冷地看着躺在地上睁着眼睛费力喘气的男人,这是第二次,第二次他看着濒死的他。

可就如第一次一样,他不后悔,一点儿也不。

曲蔚然也看着夏木,他的呼吸越来越困难,这是他第二次要死在他手上。他记得第一次的时候,那天他在主持一个会议,会议的内容已经记不清了,他浅笑着藐视着那些极力讨好他的人,是的,藐视。当父亲的第一个儿子没死的时候,那些人到底有谁正眼看过他?当他们帮着正室的大公子欺辱他的时候,也许没有想到,有一天,他能坐上继承人这个位子吧?

他微微地扬起嘴角,愉快微笑。会议室里的人都低着头,大气也不敢出。就在他刁难一个公司元老时,会议室的大门被推开了,一个一脸杀气的男孩冲了进来,他一眼就认出了他,因为他有一张让人很难忘记的脸庞。

那男孩的眼神很凶,像是要扑上来,准备将他撕成碎片一样!

可他不怕,甚至有些得意。他喜欢这样,喜欢别人极度憎恨他。男孩向他冲过来,他甚至准备开口调侃他:怎么,你真的想杀了我?

他甚至想,他要是想动手,那就给他打两拳好了,应该不会痛,也不会痒。

可没想到的是,那男孩并没有给他开口的机会,抬手就拿出一把,黑洞洞的枪口对着他。他那时的眼神和现在的一样,那像野兽一般的眼神,阴冷的,残忍的,想置他于死地的眼神。

当子弹穿过他的身体的时候,他并不觉得有多疼,只是没想到,没想到,他真的会毫不犹豫地开枪。

当年,他没死在他手上,却没想,今天还是……

忽然他笑了,笑得很苦,他说:“看来……我命中……注定……要……要死在……你……手上……呵呵呵呵呵呵……”

曲蔚然笑着笑着,缓缓地闭上眼睛,其实,他不怕死,他只怕死了以后,连一个为他流眼泪的人都没有。

听说,人将死的时候,眼前会闪现这一生最快乐的时光。

可为什么,当他闭上眼睛,却什么也看不见……

为什么?他什么也看不见?

站的笔直的夏木冷冷地看着他,看着他闭上眼睛,看着他再无声息,看着看着,他转过身,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着。手中的铁棍慢慢松开,掉在地上。额头的鲜血不停地流着,他蹒跚的往前迈步,他忽然很想见她,想回到她身边,他要回到她身边,回去,他离不开她。

他的脚步踉跄了一下,猛地跌坐在地上,他的嘴里不时的呕出大量鲜血,他俊秀的脸上已经满是鲜血;他的手脚微微地抽搐着,挣扎着要爬起来,却又无力地倒下;他清冷空洞的眼睛睁得很大很大,他的呼吸越来越困难,渐渐的,他不动了,他的眼神涣散,瞳孔开始放大,他像是一只濒死的鱼,嘴巴一张一合的,混合着血液,呢喃着:“雅望,雅望……雅望。”

他的声音渐渐弱了下来,他的眼睛轻轻合上……

眼前,像是电影里的黑白镜头一样,一幕一幕地放着。

那熟悉的军区大院,那二十分钟的上学路,那灿烂的艳阳天,那三层楼的别墅,那次初见,那一个深爱的人。

他觉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那年夏天,那次初见,他扶着古木栏杆,顺着楼梯向下走,她听到响声,抬起头来,望向他,扬起嘴角,柔柔微笑,清雅淡丽。

于是,他也笑了,缓缓地牵动嘴角,轻轻地望着她,笑了。

她说:“你好,我叫舒雅望,你可以叫我雅望姐姐。”

那是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可他从未叫过她姐姐,从未……

深夜,

安静的城市里,

昏黄的灯光下,

鲜血遍地,触目惊心。

离事发地不远处的五星酒店里,一个清秀的女子满眼坚定地站在大厅里等待着,等他回来,等他站到她面前,然后紧紧地抱住他,告诉他:“夏木,我爱你,很爱你,没有假装,没有勉强,就是爱你。”

她想,当他听到这些话的时候,一定会笑吧,那珍贵又温柔的笑容,她会再一次看见吧。

那大厅的门开了又关,关了又开,陌生的面孔从她眼前来来往往地走过,她等得急了,就走到酒店外面张望。两辆救护车从她面前开过,警笛声鸣得她心乱,她皱了皱眉头,莫名地心慌。

二十二岁那年的记忆像是压抑不住似的往脑子里冒,她全身止不住得微微颤抖,她用力地呼吸了几下,告诉自己不要乱想,没事的,没事的。

她坐立不安地在酒店门口来回踱步,紧紧地望着远方的马路,她等了很久很久,直到遥远的天际漫出淡淡的灰白,她终于等到了,那是一通电话,是个陌生的号码,她看着震动着的手机,不知道为什么,她不敢去接,可最后,她还是接了,电话里的声音是冰冷的,说出来的话,是可怕的。

“你好,这里是W市人民医院,你的朋友夏木,于今夜凌晨一点送入我院救治,因脑部被硬物击打多次,抢救无效,于凌晨四点十六分确认死亡。”(我打字的时候又哭了)

舒雅望拿着电话,呆呆地听着,完全没有反应,只是一直维持着拿电话的姿势。她不哭,也不闹,她没听见,她什么也没听见,她只是等得太累了,所以她做梦了,梦到一个神经病给她打电话,说夏木死了。

夏木怎么可能死呢?

她有多少话要和他说呀,她有多少情要和他诉呀,她要给他全天下第一的幸福,要给他天下第二的幸福,要给他一切的一切,倾尽全力,像他爱她一样爱他……

“舒小姐请你现在来一趟医院,有些手续……”

舒雅望慌忙地挂了电话,取下电池,她不要听,她不相信!

她慌张地跑回家里,紧紧地关上房门,拒绝接听任何电话,不理睬任何人的敲门声,她不想听到任何人在她面前说起夏木!

竹子摇着她的肩膀让她冷静,让她面对,让她想哭就哭。

她拒绝,她尖叫着将她赶出去,她不要听,她不要冷静不要坚强不要哭!夏木没死!

没死没死没死没死!

可,即使她不相信,即使她不想听,事实就是事实,夏木死了,真的死了,他躺在冰冷的太平间里,满身伤痕。

两天后,舒爸将躲在W市出租屋里的舒雅望拉出来,让她去送夏木一程。舒雅望尖叫着,抗拒着,她不要去,她才不要去,哪儿都不要去,她就待在家里,就待在他们曾经幸福依偎着的地方,只要她在这儿,他就一定会回来。

她不相信夏木死了,绝不!他只是生她气了,他走了,去美国了,他还会回来的,因为她在这儿,所以他一定会回来的,他爱她,他离不开她。

就像她离不开他一样。

舒爸一巴掌打在她脸上,老泪纵横地吼:“你不去看看那孩子!你让他怎么闭眼啊。”

舒雅望捂着脸颊,跪坐在地上,愣愣地坐着,面无表情,她咬着嘴唇,微微颤抖着,眼泪像是开了闸的洪水,拼命地涌出来,然后她再也压抑不住,跪在地上号啕大哭起来。

舒雅望被爸爸扶着,来到市医院的太平间,她在那里再次看见了夏木。

舒雅望流着泪,踉跄地走过去,轻轻弯下腰来,仔细地看着他。那一生罕有笑容的孩子,在死后,嘴角居然带着一抹漂亮的笑容,他像是睡着了,做着一个美丽的梦,梦里有他经历过的最快乐的事,梦里有他最爱的人,他流连在那儿,不愿醒来。

抬手,轻轻地抚着他脸上的伤痕,抚摩着他嘴角的笑容,她看着他,说不出话来,眼泪一滴一滴地落下。她看见他脖子上的亲吻鱼项链,终于再也忍不住哭出了声音,她哆嗦地伸出手,将他脖子上的接吻鱼项链摘了下来,取下一只小鱼,牢牢地握在手心,将项链再次给他戴好,眼泪急速地往下掉着。

她握着手中的鱼儿说:“夏木,我会戴着它,一直戴着它,戴着它到老,戴着它进坟墓,戴着它到下辈子。”

“你也要戴着它,一直戴着它,戴到下辈子。”

“下辈子我们一定会遇到的。”

“那时候,我一定会等你。”

“那时候,你不来我不老。”

“那时候,你一定不要把我丢掉。”

她拉起他的手,轻轻地钩上他的小拇指,望着他,哭着说:“约定了,约定了哦。”

冰冷的太平间里,女子紧紧地钩着已经没有温度的手指,轻声哭泣着,悲伤像是没有尽头一般笼罩着她。

两天后,夏木的葬礼在S市举行,那天天很蓝,云很淡,天气出奇的好。

那天,来的人并不多,夏木的亲友本就不多。

那天,所有的人,都低着头,沉沉地哭泣着。

那天,舒雅望一个人在墓碑前站了很久,直到所有人都离开,直到老天终于开眼了,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舒雅望站在雨中,望着墓碑上的男子,静静出神。过了好久,她才发现有人站在她身后为她撑起了伞,她愣愣地转头看去,只见唐小天站在她边上,静静地陪她站着。

舒雅望转头,问:“你也来了?”

唐小天看着夏木的墓碑,眼睛微微地红了:“我来送送他。”

舒雅望点点头:“夏木会高兴的,他以前不喜欢你,是因为我喜欢你,现在我爱的人是他了,他应该不会讨厌你的。”

唐小天苦笑一下,蹲下身来,将手里的鲜花放在夏木面前,雨滴打在透明的包装纸上,发出沉闷的响声,他望着夏木说:“你小子终于成功地抢走雅望了,这下开心了吧?”

照片里俊美的男子,眼神是一惯的淡漠,唐小天看着他,忽然低头道:“对不起,夏木。”

“一直想和你说,对不起。”一切都是他的错,要不是他认识了曲蔚然,夏木也不会死,雅望也不会吃那么多苦,就连曲蔚然,他也不会死。

舒雅望望着他的背影,抬手在他的肩膀轻轻拍了一下,想说什么,最终又没有说出口。

过了一会儿,天色渐渐暗下来,唐小天站起身来问:“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舒雅望低着头说:“我会去美国照顾夏爷爷。”

唐小天问:“去多久?”

“不知道。”舒雅望摇头,抬头笑着问,“你不会等我吧?”

“我不会等你,因为我知道,你永远也不会回来了。”他太了解她,她的心已经完全从他这儿离开了,永远也不会再回到他身边。

“嗯。”

唐小天揉了揉舒雅望的头顶:“雅望,好好的,要坚强。”

“放心吧。”雅望点头,“我会的。”

“那。”唐小天停顿了一下继续道:“我先走了。”

“嗯。”

唐小天将雨伞递给舒雅望,她接过伞,他转身,快步地从墓地离开,这次,他没有回头,她也没有。

时间一晃,又是五年,舒雅望从国际机场走出来,郑叔叔亲切地为她打开黑色的轿车车门,舒雅望坐了进去。

郑叔叔扬声问:“雅望,老司令身体还好吧?”

“嗯。爷爷身体硬朗得很。”

“哦,那就好。”郑叔叔放心地笑笑。郑叔叔又问了好多问题,舒雅望都一一回答了,郑叔叔又说了很多军区大院里的事,一件一件,一桩一桩地说着。

舒雅望靠着车椅静静地听着,阳光照在她脖子上的接吻鱼项链上,很是耀眼。

一直沉默的舒雅望忽然说:“郑叔叔,开车去W市的杏花公园吧。”

她忽然很想去自己设计的公园看看,那时他答应她,会带她一起去看的,可惜他没机会看了,而自己,也一直没去过。

五月了,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舒雅望下了车,走进公园,看着满园的桃花开得正热闹。

她忽然轻轻地笑了,脑子里忽然想起多年前她和他的对话……

她问:“你喜欢什么花?”

他说:“桃花。”

“呃……可这是杏花公园。”记得当时自己很苦恼,要怎么在杏花公园里种满桃花呢?后来,为了给他一个惊喜,让他开心,她还是想尽办法,将公园设计成了桃花公园。

舒雅望漫步在公园里,公园很漂亮,像天堂一样,桃花杏花交错地开着,不时有风吹过,花瓣落了满地。她走过喷泉广场,广场上的孩子们追逐着白鸽笑得很灿烂,一个十几岁的女孩牵着一个七八岁的漂亮小男孩,从她身边跑过。她忍不住回头望向他们,美丽的白鸽飞起来,天使一般的羽毛从天空飘落,女孩的裙角飞扬,笑容灿烂。她停下来,抬手接住空中飘落的羽毛,坏心眼地在小男孩的脖子上挠着,小男孩捂着脖子,生气地瞪她,她笑呵呵地继续挠他,小男孩抬手还击,女孩转身就跑,两人在广场中央追逐着,单纯明亮的笑声传得很高很远。

舒雅望出神地望着他们,忽然想起她和夏木刚认识的时候,也是这样,她总欺负他,而他气鼓鼓地扑上来咬她,那时的他,真是可爱极了。

舒雅望转过头来,默默苦笑一下。

如果能守着童年的幸福,一天一天地慢慢长大,那该有多好啊。

公园里到处开着桃花,姹紫嫣红色彩斑斓,她沿着湖边慢慢地走着,远远地看见一座精致的八角亭,她走了过去,抬起头。

果不其然,那亭子的牌匾上写着:夏有乔木,雅望天堂。

舒雅望看着这牌匾久久不能言语,她的心紧紧地抽痛了一下。为什么?为什么他不能来看一眼,她为他设计的天堂?为什么他不能陪她来看一眼……只要一眼,他就能明白,她真的爱她,好爱好爱他,就像她自己说的,真心地想和他在一起。

为什么他不能来看一眼呢?

这美丽的天堂,没有他,又如何能称之为天堂?

“雅望。”

绚丽的桃花丛中,好像传来夏木清冷的声音。舒雅望猛地转头看去,像是看见了他站在桃花丛中望着她轻轻地抿起嘴角,就像从前那般。

舒雅望的鼻子微酸,眼泪唰地一下滑落。

郑叔叔紧张地上前问:“雅望,你怎么了?”

舒雅望咬咬嘴唇,轻声道:“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很想他。”

如果当年她能早些看清楚,如果当年他愿意相信她,如果当年他没有离开……

可,终究没有如果……

有时候,一旦错过便是一生。

再次遇见,可有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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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小说青蛇的结局

全文共 2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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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青蛇》,是李碧华著的小说。李碧华的《青蛇》以离经叛道、天马行空、颠覆传统的笔法,大胆演绎了史册传奇的荒唐真相。同名电影由著名导演徐克执导,张曼玉、吴兴国、王祖贤主演。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青蛇的结局,以供参考。

我不搭话。也不迫究了。从今后我要她只有我!

那清悠轻忽的钟声又传来,如缘份,在呜咽。我又再把身子辗转。

“妹妹——”

“哈丁’

“很久很久之前,你们是否相爱?”

“是!”素贞肯定道。

我呢?奇怪,我已不再跟他了。曾经有一天,他在我身边,在我身上,曼妙的接触,他的手在来回扫荡,我几乎相信,我也是爱过他的。

当时只道是寻常。

但原来已是最后。幸好我把他杀了,放他没机会遇上另一个新欢。他一生便只得两个女人。此刻这两个女人又再绞缠在一起。——我们是彼此的新欢。直到地老天荒。

但我有一个刻骨铭心的秘密,即使喝醉了也坚决不肯透露的,那是一个名字,叫做“法海”。我甚至不敢记得。

没有男人的生活,不是一样过得好吗?

我俩再也不肯对人类用清了。

那么委屈,可耻!不若安分做蛇上算。

从此素贞不看一切的伞,一切的扇,一切的瓜皮小艇,一切的男人……

感情一贫如洗。

我把自己的故事写下来,一笔一笔地写,如一刀一刀地刻,企图把故事写死了,日后在民间重生。

仲春。

阳气日盛一日,桃花绽红,鸟鸣调嫩,天地阴阳之气接触频仍,激荡中闪电特多,雷声乍响,又届“惊蛰”。

夜间,下过一场江南春雨后,星星月月,雾气索维,白堤上间中高举莲花灯,凄迷倒影在湖上。天还有点料峭。

渐近西冷心社,夜半无人私语时。

只听:

“小错,你放心,我在存钱。过一阵就可以买缝衣机、电冰箱,要不可先买电风扇。而且下个月我大表哥二表哥来,他们会给我捎来一台录音机,双喇叭的,和刘德华跟黎明的盒带。在香港是最红的了,你一定要听他们的歌。小价你嫁给我好不好?……”

西湖上的情侣,两个人两辆自行车,并驾齐驱的,选了一处柳荫深深,便在起誓。

“我一生一世,都待你好,请放心。”

良辰美景来何天。

忽地一阵凉风掠过,像一只手在发间轻扫。冷不提防,又下起雨来。

不大,但很密,轻飘而流曳,踏着碎步,款款过来。

“啊”

小小的惊呼声,不情不愿地受打扰,情侣们还未及把心底的话争先说尽,便又要踩着自行车离去,好觅个清静安全地带。幽幽的路上,也有拌嘴声。女的骂:

“叫你不要来啦,洗过澡,在弄口见面不好?又要踩来断桥。待会雨下大了,回去不又是一身湿透?”

“你弟弟偷听嘛!”男的委屈。

“‘明天不要上班,哦?死拉活批地来了,怪到我弟头上去。”

“你怎么这样蛮不讲理?”

“谁要讲理?你不是要谈情?谈个屁!”

二人僵持着,男的生气了,不肯上前议和。女的馨发一抖,自踩车回去。

素贞看不过:

“哎,浪费了这么美丽的晚上,诀别拌嘴了,快点和好吧/

我笑:

“与你何干呢?”

雨,无缘无故地大起来。

断桥附近的小亭,忽来了个避雨的男人。因雨实在太猛了,迷迷漆漆,隐隐约约,他只得暂进一阵才上路。

他拎着一把黑伞。一般老百姓总是用那种黑伞的。

——但他不是一般老百姓。

他是一个美少年。眉目清朗、纯朴、虔诚。穿着一件浅蓝色条子的上衣,捧着一大叠英语会话课本,和好些书刊杂志。为了维护他手中的文化,革命后嫩弱的文化,他才一心一德,静待雨过。

素贞不安定。嘿,一有男人在,她就木安定了!

“小青,”她说,“你看我这一身装扮多落伍,如今的女子已不作兴盘警扎辫子了。老土!”

“姊姊你又干什么来着?”

她赶忙地适应潮流。

一旅身,烫了发,额角起了几个美人钩。改穿一条宽脚牛仔裤。脚上换了丝袜,是那种三个骨肉色尼龙丝袜。高底凉鞋。上衣五彩缤纷,间有荧光色,在腰间以T恤衫下摆结了个蝴蝶结。手指上戴了指环,银的,粗的。耳环也是一般式样。脸上化好妆,涂上口红。虽然是雨天,上衣口袋中也带了个太阳眼镜——并没有把商标贴纸撕下来。

“你看我时髦吗?好看吗?”

还背了个冒充名牌的小皮包。

“姊姊,”我骇然,“你又要——”

“小青,生命太长了,无事可做,难道坐以待毙?”

“不,你忘了你受过的教训?”

“小青,我约他迪斯科跳舞去。你忙你的吧。再见,拜拜!”

“你的教训——”

她的心又去了。留也留不住。

这一回,真的,依据她受过的“教训”,她要独来独往,自生自灭。她根本并不热衷招呼我同行,免致分了一杯羹,重蹈覆辙。

遥遥见她过桥往小亭去。

低语,传情,雷题电闪般的恋爱,她又搭上这个男人。

他把伞撑起,护她上路。一切自伞开始,她不需要任何穿针引线的中间人了。——也许她此刻的身份是张小泉剪刀厂的女工。张小泉,杭州三百多年来的名牌。它的剪刀镶钢均匀、对口锋利、磨工精细、开合和顺、锁钉牢固、刻花新颖、式样美观、经久耐用。——不过,这么优秀的剪刀,剪不断世间孽债情丝。

那男子是谁?

他是谁?

何以她一见到他,心如轮转千百转?

啊,我明白了。——

如果那个是许仙的轮回,则她生生世世都欠他!

是他吗?是他吗?

我禁止自己心猿意马。

横竖素贞看中了,就让她上吧。

我要集中精神,好好写那发生在我五百多岁,时维南宋孝宗淳熙年间的故事。这已经足够我忙碌了。

我还打算把我的稿子,投寄到香港最出名的《东方日报>去。听说那报章的读者最多,我希望有最多的人了解我呢。

稿子给登出来了,多好。还可以得到稿费。不要白不要。

我在信末这样写:“编辑先生,稿费请支港币或美元。否则,折成外汇券也罢。我的住址是:中国,浙江、杭州、西湖、断桥底。小青收便可。”

万一收不到稿费也就算了,银子于我而言不是难题。我那么孜孜不倦地写自传,主要并非在稿费,只因为寂寞。

因为寂寞,不免诸多回忆。

——然而,回忆有什么好处呢?在回忆之际,不若制造下一次的回忆吧。

呀,我的心也去了。

淡烟急雨中,蓝衣少年,撑开一把伞——

还等什么呢?

我要赶上前。我依旧是素贞的妹妹,同是张小泉剪刀厂的女工。

我决定借了他的伞,着他明日前来取回。解放路、延安路、体育场路、湖滨路、环湖路……随便一条柏油马路的一家。

我一拧身子,袅袅地袅袅地追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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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小说陆犯焉识的结局

全文共 10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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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陆犯焉识》是严歌苓创作的长篇小说,后由张艺谋导演改编成电影《归来》。在该书中,严歌苓将知识分子的命运置放在20世纪中国历史和政治变迁这个大背景上,写出了一曲政治与历史夹缝中的人生悲歌。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陆犯焉识的结局,以供参考。

我祖母去世后,我的小嬢孃丹珏跟我祖父说,不如把陆家三楼上那间屋跟她自己的小单元合并,换成一套大些的公寓,把父亲接到她自己身边,这样方便她照顾父亲,也方便父亲照顾她。她马上就调皮捣蛋地戳穿自己,一面乜斜着眼睛朝父亲笑。

丹珏只有在这样笑的时候,才给焉识看到少年丹珏的影子。他的心头肉的影子。丹珏不容易,独挡好几面,又是教书,又是领导,又要做科普杂志的作者和编委,还要研究高端科目。

这样调换房子总是以吃亏为先决条件的。拿两套房换到的一套房在淮海路上,二楼是一间大屋,有三十平米,隔成了两间不小的屋子,还有一间十平米的小屋,在一、二楼之间。这套房子的厨房比较宽敞,可以兼作餐厅。大屋对着三八妇女商店,从陽台上能看到人行道上的人流稠浊得流不动。

空间大了,丹珏才能把男友带到家里来。男友叫刘亮,比丹珏小五岁,是个漂亮男人。丹珏告诉父亲,这么多年来,无数人给她介绍老少光棍或老少鳏夫,而电工刘亮是她真心想嫁的男人。丹珏喜欢漂亮男人,这是跟婉喻一样的弱点。刘亮和他老婆孩子一直住在他的父母家,老婆三年前在一次跟婆婆打嘴仗之后,发了心脏病。因此应该说刘亮丧妻后一直没有自己的房子。刘亮的三个孩子倒不让人操心,一个中学生两个小学生都是七十分的中流水平。上海男人都勤快能干,刘亮是上海男人里的上海男人。即便丹珏忙工作不回家,刘亮也会来替她照顾焉识。刘亮会自己做钥匙,所以做了一把钥匙给他自己用,每次不用打招呼,不用按门铃,直接用钥匙打开门,把预先做好的两饭盒菜一饭盒饭摆在未来的岳父面前。丹珏当着父亲的面就会摸摸刘亮的脸,或撸撸刘亮的头发,甜蜜蜜地说:“阿拉刘亮胸无大志。”刘亮也会甜蜜蜜地笑笑,那笑容的意思是:没错,我就是胸无大志。

胸无大志的人才会幸福,所以丹珏是想从刘亮那里沾点幸福的光。丹珏有时还要加一句:“一个家里都是胸有大志的人谁吃得消?”刘亮更加受到了夸奖,心满意足地看看未来的岳父,意思是:家里有丹珏这样一个胸有大志的人就够受了!

刘亮和丹珏在决定结婚之后,常常把三个孩子带来。每当孩子要来之前,丹珏就会通知父亲搞卫生。其实自从焉识搬过来和丹珏住,丹珏这里是非常卫生的,他拿出监狱里的大扫除精神,住到哪里把哪里扫除得如同外宾参观前的号子,有时他也会在马桶边挂一个装着樟脑丸的小布袋。刘亮的孩子造访之前,丹珏会到菜市场买一把鲜花,插在恩娘留下的一个水晶花瓶里,搁在红木高几上。丹珏在孩子们面前是温 柔慈爱的,烟也不大抽,仰天大笑也收起来了。她几乎是讨好这三个孩子的。她希望中外童话故事里所有的坏晚娘形象都能经过她的苦心和努力被纠正过来。三个孩子倒是规矩孩子,不问不答,有问必答,喜欢做大人的帮手,并且个个漂亮干净,有一种智力平平的人常有的随和与健康心态。

即便这样,在刘亮一家离开后,丹珏也会很知己地告诉父亲:“总算走了!吃力死了!”

在婉喻去世的一年里,焉识和丹珏之间变得非常默契和亲密。他们是通过婉喻亲密起来的。是通过回忆叙述婉喻,跟对方谈得无比投机的。也是通过爱婉喻,他们重新爱起对方来。父亲和女儿记忆里,都藏有婉喻的故事,而那些故事对于对方是全新的。就在刘亮离去后的那些深夜里,丹珏会突然说:“可惜爸爸你不能陪我到老。我老起来总得有人陪吧?”她这是要父亲原谅她跟刘亮的结合,以及刘亮一家对于陆家的殖民。随着刘亮三个孩子的常来常往,刘家的祖父祖母也出现了。那是一对走到哪里吵到哪里的老夫妻,随时吵随时好,好了之后就会就地摆开扑克牌相互赌烟卷或小馄饨。他们跟邻居们马上就熟,远比丹珏和焉识要熟。也是这老两口推广宣传了陆焉识:“我们亲家公会六国外国话哦!八国联军再来他一个人可以跟他们喊话!……人家二十几岁就当教授了!……”他们并不知道他们未来的亲家公当了二十多年无期徒刑犯,在监狱的绰号叫老几。

弄堂里的阿婆阿太们由于刘亮姆妈的推广宣传而对焉识投来爱慕眼光,马屁哄哄地叫他“陆教授”。她们当然也不知道,陆教授在家是个洗衣匠,儿子媳妇一个礼拜送一大包皮衣服来让他洗和熨烫。她们也不会知道,陆教授也是儿子女儿家的邮差,帮他们寄邮件,取邮件,有时候还帮着誊抄文件。她们更不知道,陆教授是儿子女儿家的大力士,搬家具抬煤饼都是他的活儿。陆教授还会腌咸菜,腌火腿,做腐乳,从他回到上海,儿子和女儿家的此类食品都是由他包皮圆,对此阿婆阿太们就更加一无所知,她们眼里的陆教授“文雅来!洋派来!多少有派头!”

刘亮姆妈推广的成效越来越大。焉识在弄堂里过往,阿太阿婆们常常拎着孙子的耳朵到焉识面前:“跟陆教授学,人家十八岁就考上奖学金出国留学了!”

“十、十九岁。”焉识总是笑眯眯地纠正她们。

阿婆阿太们背地里说:“陆教授有点吊子轮子(上海话:结巴嘴)。”

但是肯定会有一位对焉识了解深一点的阿婆或阿太站出来,为焉识雪耻:“人家讲起英文、法文来一点也不吊子轮子!”

阿太阿婆们真的把自己的外孙和孙子交 给了焉识做学生,学英语、法语、德语。那些孩子们的父母们都是在学校里只教毛主席语录和诗词的时候上的学,后来在江 西、云南、淮北插队落户回来,连毛主席语录给他们打下的那点语文基础都丢了。他们在心里常对孩子们说:你什么人都可以做,就是别做你爹娘这样的人。于是他们拿出自己站柜台、做车工铆工焊工的工资,付给焉识,作为他们孩子学外语的学费。焉识的十平米小屋就此成了教室。

由于刘亮父母的热情,子烨和爱月反而经常来妹妹家做客。子烨加上爱月,凑起来打一桌牌或一桌麻将,其乐融融,输了牌的人就到楼下馄饨摊子上买小馄饨回来请客。在焉识的小屋听起来,楼上充满世俗的温 暖和欢乐。

这天一个学生对陆教授解释的一个英文词汇提出了疑问,说字典上不是那么解释的。那个词是“Laziness”,学生指着汉英字典上的解释:“不劳而获的人的特性。比如地主,资本家……”下面紧接着的一个词是“lazybones”,其中一条解释为:“比如,地主周扒皮污蔑长工为lazybones……”

焉识把那本崭新的字典“唰”的一下扔了出去。然后他指着砸在地板上的字典对那个学生说:“不准用它,它要误人子弟的。”

学生们说学校的英文老师都用这个字典。

焉识告诉他们:“那些老师就是被这种乱七八糟的概念误了的子弟!现在他们会什么?会的就是误人子弟!”

不久另一个学生碰到另一个词“Revolution”。焉识看到字典上拿毛主席语录来定义:“……是,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行动。”

“革命怎么就不能文质彬彬呢?绣花也可以革命啊!”焉识跟学生们吵架一样,一手叉着腰,一手指着那本字典。这本字典跟上回那个学生的一模一样,也是一样地崭新。他想起来了,出版这本字典的出版社就是聘请他当主编的那家,并且让他编的就是这本字典。看来把这份荣誉谦让给他的美国老学弟够奸猾的,预见到在编此类字典时会碰上这样的定义争端。

他说:“革命就非要暴力?”

当时的三个学生都说,这是毛主席说的呀。

“毛主席又不是英文专家!”焉识说。

这个岁数的孩子对毛主席是隔代认识,隔代感情,所以陆教授这么吼叫他们也无所谓。但他儿子冯子烨吓坏了。子烨那天正好来做客,跟爱月拎着老大房的腐乳排骨准备参加刘亮父母举办的家宴。他们上楼到妹妹丹珏的房间必然要经过焉识的小屋,正好碰上焉识在跟小学生发大教授脾气,说毛主席不是专家。夫妻俩立刻对了个恐惧的眼神,都侧耳偏脸地站在那扇虚掩的门边 。两人越听越恐惧,这个前无期徒刑犯的父亲居然说:“要学英文,就按英国人美国人的学法来,英国美国没有毛主席!”

那天的家宴子烨和爱月都没有吃好。等到刘亮和三个孩子以及刘家老两口告辞之后,子烨来到父亲的小屋,一进门就说:“时候又要到了。”

焉识不明白儿子的“时候”指的是什么时候。

“把你捉去的时候又要到了。”儿子说。他并不恼怒,口气里有一种先哲的沉稳。“要我们陪你倒霉的时候又要到了。”

焉识还是不明白儿子在指什么。儿子便告诉父亲,偷听 的幸亏是他,要是刘亮的父母,人家肯定不敢娶冯丹珏做儿媳,任凭冯丹珏是多了不起的冯教授、冯主任、冯编委。

父亲便问儿子究竟偷听 到什么了。

“你疯了?!怎么敢说那么反动的话?!毛主席是可以随便评头论足的吗?英国美国没有毛主席,什么意思?英国美国没有毛主席,所以发达,赚钞票容易,上海人现在都想去,人家听起来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焉识否认他那句话有那么深广的意义,不过是就事论事。

“中国就没有就事论事的事情!目不识丁的掏粪的人,都晓得一句话不在表面上说什么,要看字面之下说的是什么。连烟纸店营业员都晓得看报纸要看词下之意,弦外之音,看几行字就晓得中央又把谁弄下去了,又要把谁弄上来了。我以为你劳改几十年,起码长了这点学问,现在看看,你是白白劳改了!”

子烨这样大声地“子教三娘”,把丹珏和学锋惊动了,都从楼上跑下来。

“你疯了?!这样跟你爹说话,淮海路上的人都听见了!”丹珏说。

“他才是真的发疯了,跟小孩子胡说八道,说毛主席不是英文专家……”子烨说。

“本来毛主席就不是英文专家嘛。”学锋说。不过学锋只敢用英文说这句话。

学锋的父亲没有听懂这句英文,所以没有像惯常那样请她闭嘴。子烨跟丹珏重复焉识对孩子们说的话,并且加上自己对那些话的潜台词的注释。丹珏陰沉沉地听着,既不赞同哥哥,也不袒护父亲。

“你讲这种话的时候,最好结巴一点!一个句子结巴几次,看看苗头,该不该把这句话讲完,也好给你自己留点余地。”子烨接着对父亲说。“你呢?讲得流利得要命!想打断你都打断不了!平时你为什么常常口吃呢?搞不清你什么时候是真,什么时候是假!”

焉识看着儿子。他一点也不怪罪子烨。几十年前他陆焉识以流利的口舌为自己辩护,申斥政府随便给他加刑,并让政府的代表人在加刑后的宣判书上签名,确保以后不得再次加刑。就是这样逻辑而雄辩的口舌招致了他的死刑。死刑导致婉喻东典西当地为他求情,终于求到无期,而无期却招致了子烨的致命失恋――咪咪的离去在他心上留了个永远填不上的大洞。无期还招致了丹珏的女光棍命运,人到中年,还得沾刘亮胸无大志的光享点民间幸福。

焉识说子烨说的都是道理,他不过是一时光火,忘乎所以了。自此之后,一定会吃一堑长一智。

第二天是星期天,上午下午都有两批学生来上课。焉识打扫了房间,拖了地板,洗完浴缸里泡的衣服和床 单,在桌上放了一本旧货店买来的民国三十年商务印书馆出的英汉大字典,然后坐在窗子前面,等着学生们的到来。他虽然严厉,这些九岁十岁的学生们还是买他账的。这些孩子跟子烨那一辈人不一样,心目中的英雄偶像变换过了,像陆老教授这样二十岁考上博士奖学金出国留学、会四种外语的人比较接近他们的偶像标准。

焉识看看表,过了开课时间已经半小时。学生们全都逃课了。等到十一点钟,第二批学生也该来了,但也都没有来。此刻他听见二楼的房间里传来电视机声响:丹珏起来了。礼拜天上午冯丹珏是专门用来睡懒觉的,谁都不可以打搅她,连刘亮都不敢打搅。刘亮会在午饭前出现,总是非常周到地先来敲焉识的门,问未来的老泰山一声安好,扯两句闲篇,再上楼到丹珏房里去。因为刘亮的周到,焉识就要搜肠刮肚地跟他闲扯。“黄鱼又涨价了。”“真、真的呀?”“今天卖野味的那家商店来了胸肉!”“那、那倒是稀有的!”……

焉识决定避开今天的闲扯。这样的闲扯似乎使他结巴加重,有时候两个肩胛骨都会酸疼难耐。紧张是心理现象,但严重了就会转化为生理现象。现在焉识的紧张只剩下生理现象了,因为他心理没有觉得紧张,只是他的结巴舌头和肩胛骨告诉他,他在紧张。自从婉喻去世后,他的失眠越来越彻底,脱衣 上床 闭眼只是尊重人类这个习 性而已。也是为了对他自己有个交代:睡不睡是态度问题,能否睡得着是水平问题。

他走到弄堂里,一个阿婆问他:“陆教授好点了?”

他不明白她的意思。一般不明白的事情微微一笑总是没错的。

阿婆接着说:“你儿子昨晚上说你身体不好,以后外文课不能教了。”

焉识愣住了。但他不能当着外人戳穿自己儿子,不能让别家人看到自家人闹不和,就又来了个微微一笑。

紧接着他就想到了一个问题:每个孩子交 的五元钱学费,不就被他贪污了吗?他一生中污点是有的,但这种污点从不曾沾染。

“明、明后天,病、病好点就上课。”他说。那些五块钱学费让他的老脸没处搁。

“你儿子都替你把学费退给我们了呀!说你从此以后不会再教了呀!”

焉识想,子烨容易吗?为了父亲的政治安全,大大地破费了呢!真是一片苦心。他对阿婆又是微微一笑,表示遗憾或表示“以后再说”。反正碰到任何解决不了的问题都是“以后再说”。国家、社会、家庭,“以后再说”解决了很多解决不了的问题。比如他陆焉识的彻底平反,恢复名誉,他听到的都是笑眯眯的“以后再说”。他做了二十多年的牢,究竟是谁的错,也是“以后再说”。丹珏跟刘亮要结婚,孩子们从郊区学校转市区学校的问题,也是“以后再说”。丹珏一共那么两间房,刘亮的大儿子已经十四岁,怎么个住法,只能过起日子“以后再说”。有天焉识问丹珏,什么时候把他做无期徒刑犯的事告诉刘亮,丹珏眉头一皱,说:“以后再说吧。”很可能这就是焉识见了刘亮紧张的原因。那段无期徒刑就像埋在这家里的地雷,总有一天会被踏响。

没有了学生,焉识干家务之外的所有时间都可以用来誊写他用记忆带出大荒草漠的书稿。也就是这个时候,他的视力退化了。诊断似是而非:神经性失明。好在这种失明是慢性的,他将一点点地从光明走入黑暗。进入彻底的黑暗也许需要两年,但如果他能很俭省地用眼的话,也许他还有五六年的视力。

焉识对医生笑笑说:“没关系,看起来是我先死,然后再失明。”

是学锋陪他去看眼科医生的。大学毕业后学锋被分配到一家文学杂志社当编辑,不用按时上下班,笼络好几个作者就行。并且,读那些知名作者的作品大长了她的志气,大增了她自己当作者的信心。她把这个抱负憋在心里,根本不跟父母说。父母催她以哥哥为榜样,出国读硕士、博士,她就用“以后再说”打发他们。

看了眼科医生出来,学锋很久不说话。她为祖父操心他的书稿。

“怎么不响呢?”祖父注意到了沉默许久的孙女。

“我来帮你抄稿子吧。”学锋说。

她没有想到自己会突然来这么一句。

祖父也没有想到孙女对他怀有这么多同情,对他的书稿如此心重。

“这些稿子肯定不会在你们的杂志上发表的。”祖父说。

“我晓得。”孙女说。

“那你说,我写它们做什么?”

“写给我的呀。”

“还有呢?”

祖父和孙女的年龄差距很大,导致他拿那种跟幼儿园小朋友的方式跟她讲话。

“是写给恩奶的。”

焉识笑了。小朋友真是善解人意啊。

从这天起,学锋每天都来帮祖父抄写书稿。祖父背诵他储存在记忆中的文字,学锋把它们如实写到纸上,标点都不改动。“感叹号。……等一下,还是句号吧,句号更好。”祖父会这样说。

时不时地,学锋会为祖父的叙述流下眼泪。也有一些时候,学锋被故事逗得咯咯直乐。

就在祖孙俩忙着誊写稿子的同时,二楼的大房里日新月异,搬进了新买的双人床 ,又搬进一套刘亮自制的“罗马尼亚式”家具。丹珏已经开始稀疏的卷发被染得乌黑,牙齿却被洗得煞白。冯主任也好,冯教授也好,最终还是做了刘太太。三个孩子中两个小的已经住过来了,暂时跟刘亮挤在丹珏隔壁的十五平方里。这天刘亮在晚饭前问丹珏说:“子烨不是说过,还是请爹爹跟他们去住吗?”他停止称呼焉识为“伯父”,改口为“爹爹”了。

丹珏眉头皱起说:“以后再说吧。”

刘亮还想说什么,但没有说出口。丹珏用眼光制止他了:当着老头的面,就谈重新安置他的问题,太穷凶极恶了吧?

这是丹珏和刘亮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的头天晚上。领了结婚证,他们要去到桂林度蜜月,这样可以躲过请客送礼闹洞房那一关。丹珏虽然分享了一些刘亮一家的通俗幸福,但闹洞房她还是玩命抵制。刘亮的父母当晚来了,带了几饭盒菜和两位表亲。焉识照本宣科地做了一个佛跳墙,子烨买了两个菜一瓶酒,这样就凑成了一个盛大家宴。学锋是最后一个赴宴者,看看八仙桌接纳不了她,便和刘家的三个孩子以及祖父一起到厨房另开一桌。丹珏问了子烨几次,钱爱月怎么还不来,子烨回答得含含糊糊。

“到底出了什么事?”丹珏把哥哥拉到厨房门口小声问道。

“没啥事。”

“要离婚啊?”丹珏笑嘻嘻的。她知道只要这样一激,哥哥的实话就会脱口而出。

“瞎讲!今天我不想带她来!”

“为什么?”

“我就是……我碰到咪咪了。”

丹珏不说话了。这个哥哥浑身老茧就是心上那一小块地方没长茧,为咪咪保持着鲜嫩滴血。丹珏很了解哥哥。她哥哥太爱咪咪了,那样多的爱就是给一百个女人也受用不完。跟咪咪的偶遇,往他心里的创面上撒了一大把咸盐加辣椒。咪咪的不变样不走形让他自惭形秽。咪咪迎面走来,旁边一个年轻姑娘一定是她的女儿。但咪咪更加漂亮动人。见了咪咪之后,他无法马上跟爱月相处,所以今天他要做一晚上独身者。子烨悲哀地跟丹珏感叹,自己走样走到什么程度了?连咪咪都认不得他了。而他愿意这样变吗?他变成这样不能怪他。要怪就怪他们这位父亲。

丹珏对他使眼色,叫他捏着点喉咙,父亲和刘亮的孩子都在厨房里吃饭。

“这有什么?我又不是背着他讲这样的话!我当面不知道讲了多少次!”子烨说。

丹珏不再理他,回到客厅招呼刘亮家的长辈去了。子烨稍微等了一下,想等情绪好转再进去,但他马上发现一个人站在两个门之间情绪越来越坏,也就跟着丹珏走进去。刘亮见子烨进来,一杯白酒“砰”地顿在他面前的桌面上。刘亮一喝起白酒就喝出工人阶级的本色来了,喝得豪放挥洒,吵吵闹闹,每喝一杯酒都跟对手斤斤计较:“你的不满!不算!……我干了,你没干!……你赖皮!喝半杯漏半杯!”

喝到大家都大度,都自顾自敞开来喝了,刘亮突然说:“子烨,你上次说要把我老泰山接过去住的,是吧?”

这时候丹珏恰好离席,到厨房去看看父亲和孩子们吃得如何。

刘家姆妈和阿爸都停下筷子,一声不吱,满嘴的菜原地搁置。

“怎么了?”子烨说。

“没怎么。就是丹珏不相信你答应过要请老太爷到你们家住。我跟她说,是你主动说的。”

“我是主动说的。”

“所以你跟你妹妹讲讲清楚。我没有赶老太爷的意思哦。”

刘家二老嘴里的菜还是原封不动地搁置在牙齿和牙齿或者上膛和舌头之间。

子烨的脸由红而紫,而黑。假如此刻是学锋兄妹在场,看见黑了脸的父亲一定撒腿就跑。这是父亲在打哑雷,紧接着拳头或斥骂就会如暴雨一样下来。子烨碍着两个七十岁的老人在场,也顾及到明天是妹妹的喜日――她活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嫁人,第一次摘掉老小姐的帽子,所以他忍了。又喝了两口闷酒,子烨还是子烨,还击开始了,只不过变个方式。

“我妹妹跟老太爷的感情好得很,我带老太爷走她是舍不得的。”他一张脸笑得稀里糊涂。

“你们家比我们家大呀!我们这么多孩子,老大都十四了,不能总跟两个妹妹住一间房间!”刘亮说。

丹珏刚刚从厨房进来。她是听到了他们刚才的话才赶过来的。她早就知道在刘亮眼里她的住房条件给她的脸减去了几根皱纹,但她没有料到,在刘亮看来房子比自己漂亮那么多。她喜欢刘亮,但憎恶刘亮的市侩内心。她但愿在以后的日子里,那份喜欢能战胜憎恶。

“小囡囡,你是不舍得老太爷住到我家去的。”子烨说。

子烨这种替人说话的腔调让刘亮火了。

刘亮说:“住到你们家,也省得你们把脏床 单脏衣服拎来拎去,不嫌重吗?”

“刘亮!”丹珏小声但厉声地呵斥。

子烨到底是陆家骨血,在这种场合还是要体面的。他对妹妹笑笑,表示刘亮不会得罪他,他和她几十年的患难兄妹,什么都有数,什么也离间不了。

子烨说:“我倒是想请老太爷帮忙照管一下家务。但是我们那个居委会不喜欢我们家老太爷。”

刘亮姆妈问:“为什么?”

子烨说:“整天盯着老太爷,连小孩子都汇报他。”

刘亮阿爸问:“为什么呢?”

子烨说:“有一次老太爷跟几个学生说,光学雷锋是学不到真学问的。居委会就到处调查老太爷的背景。你们都知道那些居委会神通有多广大。”

刘亮母亲说:“对呀,居委会是一级组织嘛,就像当年妇救会!”她自己就是这个组织的成员。

刘亮问:“居委会调查出什么来了?”

子烨说:“那你们最好去问她们。反正她们调查过后就不喜欢我们老太爷了。”

刘家的几个人一声不吭。

子烨说:“我们陆家原来是有房产的。我们老爷子为了我母亲把那套房产要回来一部分,调换到这里。所以千万不要搞错,冯丹珏这套房里有一部分是老爷子自己带来的陆家祖产。”

这句话说完,子烨就跟上完一节大课似的,大而化之地跟屋里所有人挥挥手,走了。楼梯上马上就是一串醉酒的脚步,轻轻重重地远去。

等到刘亮和丹珏结束了五天的蜜月,从桂林回到上海,刘亮的三个孩子也就成了丹珏的三个孩子,所以乘着一辆三轮货车搬着所有衣服被褥到了丹珏家。

这期间焉识和学锋关在小屋里,誊写回忆录和书信集。

焉识在大荒草漠上盲写那些稿子时,润色已经基本完成,所以他口述起来特别酣畅淋漓,就像话剧演员朗诵背得滚瓜烂熟的台词。三部书稿的整个誊写工作进行到1986年的7月中旬圆满收尾,一共才用了七个月时间。学锋从杂志社偷运回来十几本稿纸,现在那些细小的空格里填满了字迹,摞在桌上有两尺多高。当天晚上学锋给阿爷和自己来了个庆功会,买了一袋进口巧克力和人头马威士忌。学锋举杯时说:“阿爷,祝这两本书早日出版。”

阿爷问她有这可能没有。

“当然可能!”学锋说。“迟早。这个世纪不行,下个世纪一定能出版。”

阿爷那双视力正在减弱的眼睛转向一大摞稿纸。他不属于下个世纪。

“阿爷侬不相信?”

“我相信。就是等起来很讨厌,对吧?”

学锋想,阿爷等够了。等待某件事发生是难熬的,耗人的,等待把祖母婉喻也关在一个牢里。对于好事坏事的等待都是牢,都会剥夺你的自由 。

这时楼梯上传来三个孩子的脚步声。他们到外面乘凉回来了。刚来时三个孩子跟父亲亲密抱团 ,后来就只是他们三人亲密抱团 了。焉识心情好,打开门对孩子们说:“来,给你们好东西吃!”

三个孩子却不进来,一声不响地站在楼梯上。焉识便以他的大手抓了一大把巧克力,走出门,把巧克力放到男孩的两只手上,要他给两个妹妹公平分配去。

学锋告辞的时候是晚上九点。她走到弄堂里,见刘亮的三个孩子在紧张地交 谈。

“你们没看见他的手?看上去老龌龊!”大妹妹说。

学锋想,老阿爷的手因为高原日晒和几十年生冻疮确实很脏相的。这点不怪孩子们。

“你们知道吗?就是因为他是老罪犯!老罪犯都有一双大脏手!”哥哥说。

“我们不要吃他的糖!”小妹妹口不由心地说。

显然刘亮的父母已经去了子烨家邻里的居委会,搞清了他们亲家公的底细,并跟三个孩子交 了底。孩子们认为不管囚犯老爷爷是什么囚犯,让他们联想到的总是鬼魅陰暗,从这样一只鬼魅陰暗的手上接过的巧克力难免鬼魅。

学锋走过去,一脸的质问:“你们在瞎讲什么?”

三个孩子都看着她,脸上没有表情。背着他们的长辈,他们跟这个毫无血缘关系的“表姐”就做起完全的陌生人来了。两个妹妹都去看哥哥,让哥哥为她们当家。哥哥到底圆滑一些,过了一会儿便腼腆地笑了,话题马上切换。他跟学锋说了一声:“阿姐走啦?”两个妹妹跟着说了声“阿姐再会!”他们知道学锋是老阿爷的人,正如他们的继母丹珏也是老阿爷的人,说老阿爷坏话被学锋听到等于被丹珏听到。哥哥知道他们兄妹是父亲拖来的三个拖油瓶,在继母的领地切不可真实地做孩子,要做父亲的耳目爪牙,处处察言观色,见风使舵,使冯家天下顺利转换为刘家天下。他们甚至已经看出,尽管他们的继母顶戴这头衔那荣誉,人情处世上是个“没用场的人”。

我想这就是我太祖母冯仪芳说的“没用场”。一般此类“没用场的人”都有一身本事,误以为本事可以让他们凌驾于人,让人们有求于他们的本事,在榨取他们本事的同时,至少可以容他们清高,容他们独立自由 地过完一生。但是他们从来不懂,他们的本事孤立起来很少派得上用场,本事被榨干也没人会饶过他们,不知如何自身已陷入一堆卑琐,已经参与了勾结和纷争,失去了他们最看重的独立自由 。

我的太祖母冯仪芳说陆焉识“没用场”,正因为此。

学锋看见三个孩子回到楼里去了。她远没有想到刘亮的大儿子比她想的要圆滑得多。不止是圆滑,他已经看懂了他们这个新家庭的政治:架空冯丹珏是完成刘家当家的一个重要步骤。也许他不是有心看到这种政治的;家庭矛盾中幸存的孩子都非常早熟,养出一种畸形直觉,他那样做是直觉使然。

他领着两个妹妹上楼之后,把那些巧克力放在继外公陆焉识的门口。

让我来想象一下我祖父看到这些被退还回来的巧克力的感觉。他不相信世界上有不喜欢巧克力的孩子。孩子对他的嫌弃使他在打开的门口站了很久。楼梯上的灯泡本来瓦数就低,又蒙上了厚厚的尘垢,照在七八块包皮着锡箔纸的半圆形巧克力上,在他视力衰退的视野中晦暗地闪光。假如它们没有那一点光泽的话,他就一脚踏上去了。踏上去可能会摔倒。孩子们并没有把这种危险考虑到,他这样猜想着。他弯下腰,脊椎骨和膝盖又噼里啪啦地炸着小鞭炮,替刘亮搬运家具都没有这样响。他把捡起的巧克力放在桌上,发现它们还是软的,带着潮湿的温 暖,形状也变了,孩子们手心上的不舍都留在上面。

这个时候我父母和刘家老少成了死敌,我祖父在两条阵线之间。两条阵线不是争夺他而是推脱他。倒不完全为了房子居住,双方都怕老阿爷那不太漂亮的政治面貌经不住邻居的横看斜瞅。

1990年初春,一个年轻汉子找到我家来,说是要找陆焉识老师。年轻汉子有两个紫红的颧骨,跟老阿爷刚回到上海时的一样。我母亲打电话过去,告诉老阿爷有个姓邓 的人找过他,留了一个在上海的地址。老阿爷按照那个招待所的地址找到了姓邓 的汉子,两人在外面吃了饭。晚上阿爷来到我家,跟父母谈了一会,主要是让他们想开些,别为了陆家房产跟刘家老少计较。我父亲马上说:“我才不会跟你一样没用场!我一定要跟他们搞搞清楚的!”

陆焉识站起身,不再跟儿子理论。陆家到了子烨,总算出了个有用场的人。陆焉识在她孙女我的陪同下下了楼,走到弄堂里他说:“今天来的那个人是邓 指的小儿子,叫邓 三钢。我教他学英文,后来他考上了西北大学。这次他来上海出差。”

我说我已经猜到他是谁了。

阿爷说:“小三子现在又调回劳改农场里去了。做宣传科长呢。他爸爸生前最大的愿望就是让这个小儿子离开那里,离开得越远越好。他上大学的时候,找的爱人还是农场出去的。最近两人都调回农场了。小三子告诉我,他不会跟城里机关的人打交 道。他只能像他爸爸那样生活才舒服。”

那个大草漠上来的邓 三钢离开上海一个礼拜之后,我祖父陆焉识失踪了。

头天晚上,他的小女儿丹珏和丈夫刘亮吵了一架。为什么吵,谁也不清楚。一般来说,丹珏在做出一步退让时总会抗争一下,吵两句,但刘亮明白她最终自会听话。也许陆焉识是听见了这段争吵走开的,也许他早就蓄谋走开。清晨丹珏从房里出来上马桶间,发现父亲的房门开着,就走进去。一封信留在桌上,是给我的。信非常简单,告诉我他走了,要我转告我父母和丹珏嬢孃,他怕告辞太麻烦,所以没有告辞。以后万一在美国的丹琼嬢孃问到他,替他解释一句。随便怎样解释都行。我猜想是邓 指的小儿子给了他启发,让他意识到,草地大得随处都是自由 。

他把他的衣服带走了,还带走了我祖母冯婉喻的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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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琅琊榜小说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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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最近热播的《琅琊榜》掀起了观众的讨论热潮,下面我们来看看《琅琊榜》小说里各人物结局吧!

我总是喜欢看一些过去喜欢的电视剧,我再次把《琅琊榜》一分钟不差地全剧看完了一遍。不得不说,第二次虽然已经知道了剧情的发展还是觉得很好看,依旧是我们国家少有的良心剧作。并不是因为胡歌饰我的偶像我才这样赞扬这部剧的,因为看到这部剧的反响就知道了。

对于电视剧制作团队方面我什么都不懂,我只知道他们的团队非常的好,这是圈内人评价的。但是演员们的演技那是我们可以看到的,每个人都把自己的角色演绎得活里活现。

梅长苏,他的经历和饰演者胡歌本人有很多相似之处,他经历了“脱皮削骨”的蜕变,胡歌又何尝不是这样。所以胡歌把梅长苏这一角色诠释得非常到位。儿时的梅长苏也就是林殊几乎和胡歌以前演的角色一样,是个放荡不羁的英雄。然而经历了赤焰军那一次大战之后,他失去自己的容颜和矫健的身体。蜕变成为一个极具有智慧的谋士,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我会觉得梅长苏有时候还挺“狡猾”的,可是他为了自己的国家那都是智慧,而并非我之前肤浅了解到的东西。

整部剧中有两个地方戳中了我的哭点。第一个是梅长苏说:“这个李逍遥是个江湖人”。那一瞬间把我带回了《仙剑奇侠传》的时候,十年前的胡歌是御风而行的李逍遥,戏如人生,不管是胡歌还是梅长苏都已经作别了仗剑江湖的少年。我会感到对过去的怀念和遗憾,也或许是怀念当时的自己,所以没忍住眼泪往下流。另一个哭点就是最后一集霓凰郡主看信的时候,刘涛的演技太好了,情绪发挥得十分恰当,想到梅长苏和霓凰郡主挺让人伤心,霓凰郡主苦苦等待着林殊的归来,终于等到了蜕变后的梅长苏,可是还没团聚多久就永久失去了自己的心上人。在我看来,霓凰在剧中几乎从头到尾都是一个悲情的角色,还挺让人心疼的。另一个悲情角色还有靖王,靖王是最没有心机的皇子,他不为权位,一心向上只为能帮儿时兄弟林殊报仇,知道最后才得以和林殊相认。

《琅琊榜》几乎没有什么娱乐搞笑的戏份,多的只是让人思考的脱俗情节。可能以后我会看多次,也会觉得《琅琊榜》很有观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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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北上广不相信眼泪小说结局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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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广不相信眼泪》是由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北京壹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拉萨群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树菊影视文化工作室联合出品的都市情感剧,由李骏、李晓执导,马伊琍、朱亚文领衔主演。

该剧讲述了隐婚夫妻赵小亮与潘芸在充满压力的大都市,为事业和梦想奋斗的故事 。

该剧于2015年11月7日在北京卫视、浙江卫视播出 。

剧情简介

风趣幽默的IT男赵小亮事业受挫,个性强势的女友潘芸偏偏在最失意的时候提出结婚。婚后,赵小亮在机缘巧合下进了潘芸的公司。为了不影响双方的工作形象,两人约好隐瞒了夫妻关系,决心相辅相携在“北上广”的天地

奋斗一番。两人事业上有声有色,却也因为秘密夫妻的关系过得步步惊心,引发了一系列啼笑皆非的故事。他们各有追求者让彼此诚信危机逐渐加剧,然而最不可调和的矛盾是他们都想让对方回归家庭来成全自己的事业,但是双方都在事业奋斗的上升期,相互较着劲都不愿轻易做出妥协。尽管彼此深爱着对方,尽但在各自的现实的利益面前,两人却渐行渐远。潘云怀孕并没有很好让两人修复感情。夹杂在情感与职场之间,奋斗的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利益与情感孰重孰轻,最终爱的力量让他们做出了选择[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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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天眼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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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是一部连载在幻剑书盟上的网络小说,作者是景旭枫。小说起于2004年一个9旬老人的临终遗言,而故事则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东北,民间抗日志士与伪满政府一个为给亡妻报仇的神探因一件离奇的盗墓成为莫逆之交,一切皆由盗墓而起,却因为“天眼”而无法结束。那么结局是什么呢?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后记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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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如懿传小说每个人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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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装大戏在《甄嬛传》播出时引起一番轰动,随后就越来越多类似的剧情而今年也有一部类似的古装片《如懿传》,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如懿传小说每个人结局,希望能帮到大家!

作为《甄嬛传》姊妹篇的《如懿传》是改编自流潋紫小说《后宫·如懿传》,讲述乌拉那拉·如懿与乾隆皇帝爱新觉罗·弘历在宫廷里演绎了一段从恩爱相知到迷失破灭的婚姻历程。该剧由霍建华、周迅、张钧甯等人联合主演。从定妆照看果然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feel,也有不少网友调侃称周迅的定妆照不美怎么能比得过孙俪版的甄嬛呢,这就尴尬了,还没播出就遭此评论,求周迅的心里阴影面积。但其实周迅的演绎成绩并不少完全不行,在先前的预告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她那小眼神中满满的充满了戏像是要说明什么一样,至少在演技上还是值得等待的。

如懿不同于甄嬛“打怪升级”式的人生,机关算尽,仍难逃被废后的命运,追其原因,帝王无情是一方面,但如懿的悲惨结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没有得力的帮手。如懿从娘家带的侍女就是阿箬,那个蕊心是宝亲王府里面带进宫的,和叶心,茉心,莲心等人一样从了“心”字辈。那么这里就有个问题了蕊心会不会是皇后或者太后安插在如懿身边的奸细,或者是皇上安排的,后来的如懿断发会不会是她出卖如懿了或者与她有间接关系呢?

小说中写到阿诺穿的太张扬,如懿训斥她,还告诉蕊心提点一下她,阿诺去和蕊心抱怨,蕊心不仅不提点她还附和她,以后别在皇上面前穿就好,意思告诉她穿的没错呗,而且阿诺也说这身打扮先问过蕊心说没有不妥才穿的,一个奴才的打扮超越宫里的小主,蕊心会看不出来吗,她没有制止,还帮腔至少说明她对如懿不是百分百忠心的。

感觉不是惢心就是阿箬,这两个里面总会出一个叛徒的。如懿比甄嬛难太多了,没有温太医,没有崔谨夕,没有沈眉庄。。。纯嫔跟海兰都比她等级要低,不仅帮不上忙,还要被她们拖累反观《甄嬛传》,甄嬛身边不仅有流朱和浣碧,还有衷心耿耿,一心为她谋划的槿汐,难怪能赢得最后的胜利!

而乌拉那拉·如懿家道中落之继后,惜情却伤情之妻。少时骄傲任性,家道中落后日渐沉稳。入宫屡受磋磨,更习得谋略与手段,但始终不改倔强与真情。明知后宫难得一人心,仍渴望夫妻间的尊重与信任。也得乾隆珍重扶持,一路由冷宫走至继后。却在位居中宫之后,与乾隆渐行渐远,终至断发被废,独守青樱弘历的美好回忆而去。

爱新觉罗·弘历少不得志之帝,用情难专情之夫。出生丧母,备受父嫌,与养母相互利用而上位,一生难脱童年阴影。才华横溢,运筹帷幄,也自卑多疑,腹黑权谋。英俊潇洒,渴望情感,懂得欣赏不同女子的美丽,动情不动心,多情亦薄情。与如懿识于微时、相知相惜,排除万难将其扶上继后之位,却难逃帝后夫妻困境,摩擦渐生终至决裂。

各种方面相对比起《甄嬛传》你们觉得如何,在小编看来很难去反击《甄嬛传》,那已经成为了国人心中的经典又该怎样去颠覆人们心中的理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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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龙珠传奇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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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龙珠传奇易欢结局,龙珠传奇小说结局是什么?电视剧龙珠传奇除了杨紫和舒畅的演技还不错外,就属这个四角恋的故事引入关注了。以下是小编整理龙珠传奇小说结局是什么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杨紫所饰演的李易欢喜欢康熙,康熙将雪倾城纳为妃子,雪倾城却深爱朱慈煊,朱慈煊心中独爱李易欢。而这偶像剧一样的人物关系,让人看得非常的乱,在网上曝光的电视剧结局,李易欢和雪倾城最终翻脸互撕,当然这四角恋也没有什么好的结局。

龙珠传奇易欢结局

杨紫饰演的李易欢从小在明珠谷长大,身边有一群小伙伴,一起练功一起成长。然而李易欢由于爱偷懒,到了出谷的时候,小伙伴们都出去历练了,只剩下自己在谷里长蘑菇,机灵的李易欢自然不可能安分的待在谷里,最终男扮女装逃出来游走江湖,顺带遇上小危机被男主英雄救美。初次见到皇上的李易欢被康熙的气质吸引了,,瞬间拜倒在康熙的龙袍下。

李易欢放弃仇恨

李易欢为了完成复仇大业,潜进了皇宫,与朱慈煊以兄妹相称,康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李易欢变成了自己一生挚爱的女人。在最后,李易欢放弃了仇恨,最终易欢还是决定离开皇宫,与康熙相忘于世,想记于心。而且她还说服了小伙伴们放下仇恨,不要再引发战乱而危害百姓,朱慈煊结局应该也是放弃复仇了,雪倾城最终应该会离宫和朱慈煊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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