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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第三章读书笔记好词好句读后感【通用20篇】

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在读书时,写读书笔记是训练阅读的好方法。以下就是开学吧给大家收集的关于狼王梦第三章读书笔记好词好句读后感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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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狼读书笔记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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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中我读的第二本书是《天》,这本书的作者是刘学林,刘学林作家为我们讲述了一段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这段故事的情节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这本书的大意是:一个来自看管“鬼跳崖”监狱的警犬——雪虎,为了救已经困在监狱中的老主人——杜伯,犯下了大错。它明白:自己如果不逃出“鬼跳崖”的话,就一定会死路一条。

于是,自己就和和老主人跑到了一个山林中,中途分手了,他们依依不舍得离开后,雪虎又在路中遇到了一只名叫珍珍的母狼。这只母狼凶猛无比,雪虎用尽了在警犬学院中学到的一切,也未能打败这匹狼。最终它们打了个平手,雪虎由于筋疲力尽,所以渐渐的晕倒在了雪地上,幸运的是被一个叫杜仲的好心人留了下来……

可是,这个名叫杜仲的猎人杀害了珍珍的母亲和外祖母,所以,珍珍为了报仇,常常到杜仲家骚扰,因为狗的职责就是保护主人家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所以,就这样一场狗与狼的大战就开始了……

虽然,这本书讲的虽是狼与狗的战争,但是,流露出的感情,流淌出的情感却是爱,“爱”是一个很大的主题,这个世界上处处都充满爱,每个角落都充满爱,说也说不完,讲也讲不尽,这本书中讲到爱的就有:对子女的母爱、对主人的忠爱、对同类的关爱、对……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不仅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一个深刻的道理——爱,是无处不在的,只有爱才能化解一切。还因为,这本书作者完全拟人化了,把它们动物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都把它当作人写,十分贴近小学生的心灵。并且,读这本书的时候就感觉融进这本书一样,越看越想往下接着看,也许这儿可能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

这本书给我留下最深印象,最深记忆的一个内容就是“鬼跳崖救主”,这一个故事充分的体现了狗类的忠诚,是啊!忠诚是一种多么美好的品德啊!为了自己的老主人,不惜一些。忠诚其实也是一种爱,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同于其他爱,忠诚往往表现在狗对人的养育之恩作为报答。但是,“忠诚”也是一种人类所应该具有的品质,不应该像我们所说的那样:过河拆桥、忘恩负义……是啊,难道别人帮助了你,你就不应该忠诚的去回报别人,感激别人吗?希望我们都能够做一个忠诚的人。希望我们都能够拥有这种高尚的品质。希望在我们这个社会上处处都充满爱……。

这是我在“书香”寒假中读的其中一本书。你又读了哪些好书哪?和我共同分享一下吧!希望我们能够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快乐!

[天狼读书笔记作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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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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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仑曾经说过,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我想说,不想当王的狼不是好狼。暑假里,我看了许多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沈石溪的《狼王梦》。

成为狼王是每一匹狼梦寐以求的事,母狼紫岚也不例外,她生下了五匹小狼,其中一匹在瑟瑟寒风的残酷欺凌中冻死,生存就是这么残酷,弱者就会被淘汰。紫岚养大了四匹狼,三匹公狼,一匹母狼,其中三匹公狼都惨遭不幸而亡。紫岚也拖着一条断腿与金雕同归于尽。而小母狼媚媚生下了两匹公狼,希望这两匹中的一匹能成为狼王。

在狼的世界里奉行的是弱肉强食。每一匹狼在狼群里都有一个位子,每当捕到食物时,地位由高到低,依次进食。在配偶时,只有优秀的大公狼才能和美丽的母狼配偶。公狼的优秀与否,会影响到它们的狼宝宝的优劣,能决定狼宝宝未来是优秀的大公狼,还是劣等的草狼。所以书中紫岚为了不让媚媚和草狼吊吊配偶,把吊吊杀害了。

在狼的世界里,处处有着生存的危机。首先,人会伤害狼;其次,别的动物会伤害狼;再次,狼会伤害狼。而且狼还会饿死、冻死……狼会遇到很多的危险,我们人类却没有那么多。可是狼却能坚强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这是为什么?我想,主要是狼有强健的体魄,有群体的力量,并且狼群中地位分明,生活井然有序。最重要的是,狼因为生活的巨大压力,让它们的意志变得更加顽强。是压力磨练了它们的意志,是冰天雪地打磨它们的铮铮狼骨,是炎炎烈日让它们的血更加滚烫。狼正是将生活的压力变成了动力,才能继续生存下去。

对于我们现在的学生来说,生存的压力几乎没有,目前我们唯一的压力,只是学习的压力。有些同学就像温室里的花朵,非常依赖父母,学习不努力,而且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有些同学还未具备生活的自理能力,导致离开父母就不能生存。我想,我们应该勇敢地去面对学习的压力,读好书,做好人,努力学习各项知识和技能,长大后为建设社会主义强国贡献自己的力量。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主动适应社会的竞争,勇于挑战,用勤劳的汗水浇开绚丽的成功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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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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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阅读的“旅途”中,有很多“风景”,但我最喜欢的一个“景点”是由日本作家黑柳彻子写的《窗边的小豆豆》。它讲述的是像小豆豆那样不被普通学校所接受的一群特殊的孩子,在巴学园幸福、快乐的学习时光。这段童年的学习时光虽然非常短暂,却对这群孩子的一生产生了重要影响。

在《窗边的小豆豆》一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校长独特的教学方式和与众不同的办学理念,让每一个孩子找到属于他们的灿烂童年。特别是有一次他带领孩子们上的一次突然决定的游泳课。大家都光着身子一起玩耍,像泰明那样曾经患过小儿麻痹症的孩子,对自己身体的羞耻感也不知不觉地消除了。这虽然是一次普通的游泳课,但在校长先生“无论怎么样的身体,都是美丽的”的引导下,每个孩子都无拘无束地玩耍,快乐占了上风。他们对自己的身体不再自卑,自信自己的身体是美丽的,谁都不会怀有自己比不上别人的“劣等意识”。

自信让这些孩子健康地成长,虽然他们当中很多人像高桥君那样身体上有残疾,但心灵是健康的,并且在长大以后都很有成就,包括小豆豆。如果没有这样的一段学习经历,他们可能不那么自信,更不用说以后的成就。在这本书中,看到了自信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事。

记得我以前一年级的时候,学校组织合唱比赛。我担任班级合唱团的指挥。我从来没有做过小指挥,心里一点儿底都没有。虽然外婆给我紧急培训了一下,但毕竟是业余的,我对自己的指挥水平还是缺乏信心。比赛开始了,高年级的哥哥姐姐都指挥得有模有样。我不禁更加担心起来。终于轮到我们班上台了,当音乐响起时,我机械地挥动我的手臂,身体僵硬得很。这样下去,我们班的名次肯定会受到影响。这时,我的脑海中突然出现了《窗边的小豆豆》一书中的画面,那些身体有缺陷的小朋友都能那样自信地对待自己的身体,我为什么不能克服这样一点点的紧张呢?于是,我将头略微向上抬高,努力保持微笑,随着音乐的节拍,自如地挥舞手臂,手臂渐渐地感觉轻松了,自己感觉动作也渐渐优雅起来,我仿佛觉得自己走进了音乐的情境之中。当我们班表演结束时,教师和同学们报以热烈的掌声。我们获得了年级段第一名的好成绩,我也获得了“最佳小指挥”的称号。这些荣耀都归功于自信的力量。

现在,我已经是一名五年级的学生了,在我一次次的学习和成长过程中,是那样一群小豆豆们的自信一直激励着我,并一次次让我看到自信的力量。身边的人时时为我身上所散发着自信的气息而赞赏,它将伴着我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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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皇帝的新装二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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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看了《皇帝新装》这本书,觉得这本书非常有趣。

这本书介绍了一位愚蠢的国王,他非常爱穿漂亮的衣服。来了两个骗子,说能做出世上最美丽的衣服,愚蠢的人看不见国王穿上了这种衣服。国王信以为真,给两个骗子许多钱财。两个骗子装模作样地做衣服,其实什么也没做。后来,皇帝穿上他们做的“衣服”在大街上游行,一个小男孩揭穿了骗局,皇帝出尽了洋相。

故事中的皇帝太愚蠢,爱虚荣,整天想着穿华丽的衣服,什么事也不管。骗子太狡猾,利用皇帝的弱点骗取钱财。大臣们也太虚伪,为了讨好皇帝不敢说真话。只有小男孩最勇敢,大胆地揭穿骗子的骗局,他是最诚实,最聪明的人。

由此,我也想到了自己,我要做一个诚实的人,不该有虚荣心。在学习上更来不得半点虚假。只有勇敢地面对自己的缺点,不断地改正,才能取得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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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背影》读书笔记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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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想,我那时真是太聪明了。”相信有读过〈背影〉一文的人,一听到这句话就能知道它的出处。这是朱自清对于他对父亲所说的话感到后悔,全文充满着父子亲情,也是这文章令我喜欢的原因。

文中的朱自清原是一位不懂得体谅父爱的人,认为爸爸坚持要送他搭火车,令他丢脸;认为爸爸说话的技巧拙劣,连杀个价钱都花费那么久的时间,直到他看见父亲为了他爬月台买橘子的背影,让他深受感动,眼中的泪水也一涌而出。

当我读完一遍又一遍的文章时,心中反复思考,我是否成了年轻时的朱自清?不懂父亲的爱及关怀,甚至不把父亲的爱当作一回事。然而,在一次的机会中,听到了学校里,演讲者正在解说〈背影〉这文章,又令我思索再三。没错,“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我们如同文章结尾,不能等到父亲行将就木了,才体会到父亲的爱,那时已经太晚了。

于是回到家中,正想问爸爸以前是否体会得到父亲的爱,却看到了父亲满头大汗的煮着菜的背影,我不明白,明明只是看见父亲辛苦的背影,却让我杵在厨房门口五分钟。当我回过神时,是爸爸叫醒了我,一时惊慌失措不知该说什么好,于是我问候了爸爸,然后快步的跑上楼。

我思索了一整晚,是不是要当上了父亲才能体会父亲为什么可以无怨无悔的付出?那天晚上,我又把〈背影〉读了一遍,这文章给我的启发,不单纯只是懂得父亲的爱而已,同时也让我思索到为什么父亲可以无怨无悔的付出又毫无保留,这就是我喜欢此文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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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论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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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口气买下了宋代大儒朱熹之《四书集注》、钱穆老先生的《论语新解》和杨伯峻先生的《论语译注》,准备要好好的读读《论语》。不是为了其他的,以前南怀瑾老先生的《论语别裁》和于丹大姐《论语心得》也都读过,只是想了解得更深入、更系统些。

记得梁启超老先生在讲到读国史典籍一个很重要的方法就是要善于做学案,学案的浅层次就是读书笔记,所以便欣然从之,既算是对学问的一种自我领悟,也是对坚持的一种自我历练。我人生第一本真正好处上的读书笔记正式开始(颇有些感叹为时已晚,自愧啊)

1·1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上学以来,我们就一向朗诵着,但是我们很多同学往往只记住了前两句,而把最精髓的一句给落下了,这句就是:“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能够说,此段既有学习方法的阐述,又有学习态度的思考,更有学术境界的提炼,切不可肤浅析之。

从学习方法言,学习务必“时习”,即“当日复日,时复时,年复年”,反复不已,老而不倦,个性是此中之“习”,不能简单理解为温习,其还有“演习”之意,因为孔子个性要求所学务必与当时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密切结合,即学习务必与实践相结合,不能是空洞的理论、说教。

从学习态度言,一为“说”“乐”,即务必对学习感兴趣,学为乐,在学习中感觉到快乐,把学习读书当做是一件快乐之事,有兴趣才能有所成,有所成才能“有朋自远方来”,钱穆老先生就说:“学者惟当牢守学而时习之初境,斯可有远方朋友来之乐。”二为“不愠”,即学习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不是为了扬名天下,让人“知”,不是为了追求功利,成为谋生手段,而是为了成为“君子”,何为“君子”,乃成德之名。

从学习重要性言,朱熹老夫子在其《四书集注》中有云:此为书之首篇,故所记多务本之意,乃入道之门、积德之基、学者之先务也。”而首篇之第一段,也是全书的第一段就将学习之要,由此可见学习对于做人做事的重要性。孔子一生重教,孔子之教又重在学,孔子教人以学,又重在学为人之道。列此为篇首,实有深义。

从学习境界言,在此余颇同钱穆老先生言,其曰:“学而时习,乃初学事;有朋远来,则中年成学后事;不知而不愠,达于最高境界。”解之,“朋”之义,不仅仅仅是指“朋友”,更多所指"“求学者”或“弟子”;“不知”之义,乃指学日进,道行越深,至于别人已不能领会,就像孔子自己所言:“知我者其天乎。”此段实乃叙述一理想学者之毕生经历,实亦孔子毕生为学之自述。

由此所感,《论语》的确博大精神,半部《论语》治天下在此就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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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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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获益匪浅。

主人公鲁滨逊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他航行到过伦敦,到过非洲,还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奴隶,但最后终于化险为夷。一次,他在去往非洲购买奴仆的航行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他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在苍凉寂寞的荒岛,鲁滨逊以他勇于冒险、敢于创造的精神,独自一人与困难和艰险斗争,终于创造出了自己的一片天空。在荒岛上,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了房屋、篱笆,还学会了做衣服、器具等生活必须品。他把还把山羊、鹦鹉等野生的动物圈养起来,用剩余的一点种子经过反复的播种,吃到了自己的粮食。他还搭救了一名年轻的土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终于,他把原本荒凉的小岛建造得美丽而富饶,自己非但没有被困境压倒,反而过上了自得其乐的生活。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这个故事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它详细地讲述了鲁滨逊在荒岛上整整生存了28年的离奇经历,展现了一个人艰难的生存处境,以及孤独无助和时刻渴望获救的心情。

鲁滨逊在岛上最大的问题,就是克服孤独和恐惧感了。不过后来他结识了一个野人,称他为"星期五",他们相处融洽,后来鲁滨逊和星期五之间建立了一种充满温情的友情。

我从他的事迹中,感受到鲁滨逊具有强烈的开拓进取和冒险的精神;他勤劳,勇敢,机智,并且具有顽强的毅力;他虔诚,仁慈,而且还知恩图抱。鲁滨逊的每次航海和冒险都有着明确的商业目的,不断计算着自己的财产和利益;他还将自己生活过的那个孤岛当做自己的领地。这样也表现了鲁滨逊有高智慧的经济头脑,令我十分佩服。

我看了这本书,不仅可以从曲折离奇的故事中得到乐趣,让人紧张,投入。还可以从鲁滨逊荒岛求生的故事中认识到劳动对人类生存的重大意义,从而获得许多有益的启蒙。

我们应该学习主人翁鲁滨逊为生存而拼搏的聪明才智和顽强毅力。

看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学习鲁滨逊的品质,顽强,努力,拼搏,仁慈。可以让我们每个人都受到不小的启迪啊!

假期里看一本好书,是一件很享受的事,一本好书能让我们得到许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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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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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红楼梦》的思想,我觉得《红楼梦》的思想有几个重要方面,一个贾宝玉所代表的是什么样的思想,从小说故事来讲,贾宝玉年龄也不大,说的话疯疯癫癫,有时是你听得明白的,有时弄不明白,究竟什么意思呢?譬如说他自己一辈子什么也不想干,就想跟姐姐妹妹在一起,混这一辈子,自由自在,死了以后化做一阵青烟散了就完了,看起来好像弄不清楚什么意思,但是其中有一条不肯读书,反对仕途经济。他本来跟薛宝钗还不错,有一次薛宝钗跟他讲话,就提到你也该读读书了,年龄也不小了,要准备考试了,要走仕途经济的路了,结果他就马上把脸翻了,你给我出去吧,我这个地方没有你的地方,我这个不懂仕途经济的,你们赶快出去。一点不含糊,弄得薛宝钗下不了台。

那么把这些内容跟他的自己无所作为的人生思想结合在一起,实际上他是通过这个情节写贾宝玉反对当时的科举制度,反对走仕途经济道路,你们读书我就不读书,要读书《西厢记》还可以,挺有意思,读读,什么其他的《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四书五经,它都是杜撰的,杜撰的话讲得很凶,讲得很厉害的,但实际上你要看指什么杜撰的呢?主要是程朱理学,你们都是胡编的,孔夫子的话是不是值得一试很难说,你们硬说是这样,你们来杜撰的。贾宝玉绝对不走仕途经济的道路,也不去求什么其他的名,我就要跟大家姐姐妹妹在一起,高高兴兴自由自在的过一辈子就行了,实际上他宣传的是一个什么呢?从当时阶级安排的道路来讲,他是对抗统治阶级安排的道路,因为当时知识分子读书就是做官,就是参加科举考试,没有第二条路,他坚决不走这条路,他自己的路,就是跟姐姐妹妹们在一起,过自由自在的无拘无束的生活,实际上他是宣扬那种自由人生的道路。因为那个时代毕竟离我们太远了,他找不出另外别的路,他不可能想出更好的道路来,问题是不走你安排好的读书做官的路,我走我自由自在的,我想怎么就怎么,这样一个自由人生的道路,这一个思想那么比过去的所有的不做官的人的思想就不一样了,五十年来,论证的时候有一种看法,认为贾宝玉不肯做官,这个也没什么了不起,嵇康、阮籍都不愿意做官了,陶渊明也不愿意做官的,觉得没有什么稀奇,这个不能这么比,嵇康和阮籍的时代跟曹雪芹的时代完全不是一回事,两种不同的做官的行为,它的内涵完全不一样,《红楼梦》里说的不做官,是跟仕途经济对抗的人来说,否定读书人做官考举的道路,这对清代的许多知识分子是一个另外的诱导,封建王朝要把读书人都诱导到参加科举考试做官,然后呢,帮他来巩固统治政权,《红楼梦》里主导的思想叫他不要走这个路,完全是相反的道路,就是《红楼梦》第一个方面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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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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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完《丑小鸭》这篇文章后,我觉得丑小鸭活的很顽强,鸭妈妈骂它丑把它赶走了,野鸭骂它“你丑的厉害”,大雁骂它“丑的可爱”,它自己嘲笑自己“谢谢老天爷,我丑的连猎狗都不想吃我”里面的语言很好笑,还有一句是“有一个残破的房子,一天刮大风了,一下北风,一下南风,把那个房子吹的不知该往哪边倒,所以就没倒。”

后来丑小鸭看到了一群美丽的白天鹅,它想办法接近它们,它觉得接近它们,它们肯定会把我杀死,因为我太丑了,可是它想这样也比被鸡啄死,被别人打死好一些,却让它惊奇的是,它看到了水中自己的影子,它变成了一只白天鹅,所有的动物都很欢迎它,说它是最年轻,最漂亮的白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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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王梦读书笔记怎么写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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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仅仅是一本长篇动物小说,我却阅读了一遍又一遍,感慨万分。

我对狼的认识彻底改变了。人们常说狼十分狡诈,“狼狈为奸”就常用来形容狼的本性。但如今,我却不这么认为了,书中的紫岚不是很伟大吗?它作为一个母亲,含辛茹苦地把自己的狼崽养大,教会他们狼生存应该掌握的本领;它为了让孩子们成为一匹顶天立地的“狼”,实现让孩子成为狼王的梦,不惜自己瘦成皮包骨头,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作为母亲,它出色地履行了它的职责。

动物亦然,何况于人。天下所有的妈妈,从她们的孩子出生开始,就满怀着一个神圣的梦:希望自己的儿女们,成为一个聪明、优秀的孩子!

我的妈妈,也是如此。从小望子成龙心切的妈妈,不仅在生活上给了我无微不至的照顾,还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带我或鼓励我到处旅行,行千里路,长见识;妈妈还会设法给我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让我敞开买书,汲取精神食粮是妈妈给我最大的“权利”;炎炎夏日,妈妈还会盯着烈日,满头大汗地送我去一个又一个的兴趣班、假日活动,每次回答家里,我总能感受到妈妈已经是筋疲力尽、腰酸背痛,可是,她从来没有说过一句累、道过一字苦,却总是笑呵呵地看着我每一个细小的进步。

母爱,是天底下最无私的爱!《狼王梦》书中的故事,现实中一则则的故事,让我更明白了这两个字的真谛。妈妈是母爱的源泉,母爱从妈妈这里奔泻而出,母爱,就好像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寻找未来的路;母爱,就如同清晨的露水,浇灌着我们成长,使得我们从小草长成参天大树;母爱,就好像一首悦耳的乐曲,温暖了我们的心房……

读懂母爱,让我们去试着理解每个母亲对于孩子神圣的梦,试着让我们跟母亲们一起,努力去实现自己和母亲对我们的梦,让每一个母亲的梦能实现,让每一个母亲为我们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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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灰姑娘读书笔记 王程远

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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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里的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那就是《灰姑娘》,接下来就让我给你们讲讲自己的感受吧!

从前,有一个姑娘,他妈妈早早的就离开了她,他妈妈告诉她,无论别人怎样刁难你,你都要学会宽恕,这样上帝就会保佑你,我也会保佑你的,说完,母亲“走”了。

后来,他爸爸娶了个女人,那女人有两个女儿,她们虽然长得漂亮,但心肠很坏,他们时常刁难灰姑娘,可灰姑娘还是一点也不计较。

有一次,皇宫举办了一场舞会,灰姑娘也参加了,她穿上了妈妈留个她的水金鞋,和用金丝昨晨那个的衣服,最后王子去了灰姑娘,他们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我从中明白了,做人要善良,对待别人能宽恕别人则宽恕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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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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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皮皮鲁传》。这本书分为15章。这本书主要讲:皮皮鲁和幻影号的故事。

在这里面,我最喜欢第九章。它主要讲:

足球教练带着他的队员去打世界杯,他原以为皮皮鲁会帮他打赢得,可是,皮皮鲁不想帮他这种小人。“从这,我可以看出皮皮鲁是个正直的人”那个教练得知后,很生气,马上打电话给交警,告诉他,那个闯车祸的人是皮皮鲁。“从这,我觉得他是个卑鄙小人”。

读了这一章,我认为我们应该向皮皮鲁学习,要做个正直的人,不要向那个卑鄙教练学习,他只知道这样做可以神官发财,不知道只是在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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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活着》读书笔记作文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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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的时候,这个“活着”还有意义吗?

我想很多人看完余华的《活着》的时候,想到福贵,很难不发出上面的疑问。

其实,这不是福贵的一生。福贵的一生很丰富,他赌钱、好色,一个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曾经有过又“福”又“贵”的生活。我一直想,家珍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心态和他生活?在过去,这也许是“从一而忠”极好的解释。在今天,它就是那句话“婚姻就是阴差阳错”的开端,又是冯小刚的那句话“婚姻就是将错就错”的结束。不管怎样,是这个女人给了他生活的支撑,这种支撑既是他“福”、“贵”之时的仗恃,也是他“落魄”之时的依靠。

生活就像一罐巧克力糖,你永远也不知道下一块是什么味道。福贵不知道家珍会得了软骨病瘫痪在床,也没想到儿子有庆献血会死,那个医生如此麻木无情,余华的笔好冷漠,短短几句话,就让我感到了一种彻骨的冷。替福贵冷,为这个世道而冷;可是还不够冷,女儿凤霞生孩子大出血去世,媳妇家珍紧接着去世,不再只是冷,我感到了一种悲凉,无声的悲凉;当我看到女婿在工地意外地去世,小外甥被豆子撑死的时候,再也读不下去了,无声,无语,无助。这是小孩子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悲剧,更是福贵的人生悲剧。还有比福贵还悲惨的吗?福贵的活着还有意义吗?

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人当然应该不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每一个读书人都会说这样的话,每一个现代的小孩都会这样认为。我们应该追求更有意义的生活,比如说,实现自身价值、创造社会价值、传递普世价值……似乎有价值才有意义,有意义才有生活,有生活才应该活着。这样的逻辑听起来如此完美。

我小的时候在农村长大,我知道老一辈的爷爷奶奶们佝偻着腰还在捡豆子;儿媳妇每天站在门口指桑骂槐地说他们的时候,他们依然在等待给他们做的那口饭;我知道因为没有钱,一些人到老死也孤身一人;我知道因为身患重病,没钱医治,但依然瞪着混浊昏黄的眼睛四处求生……他们的“活着”有意义吗?

你看那些跳楼的学生,学业压垮了他们;那些混沌度日的人们,奋斗压垮了他们;那些贪官,清正廉洁压垮了他们;那些遁入空门的人,思绪压垮了他们……

所以真正面对生活的人,就如福贵一样,接受生活苦难的人,才是真正的勇者,这样的“活着”才是“活着”的真正意义。如你也被它的表面蒙蔽,你觉得它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你一定不曾观察过生活的百面,你一定不曾体察过生活的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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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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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葬礼》展现起义而又古老的民族风情,和栩栩如升的人物品性,是值得大家共同鉴赏的一本好书.

在这本书里,你会找到两条不同的人生道路,虽然他们最终归结到了一齐,命运却是如此的相似。我真的想用我的眼泪来祭奠白纸黑字里的主人公,正义,你为何而生,为何而灭?有许多这样的故事,公平不在正义的一方,而《穆斯林的葬礼》里的正义就在主人公的身边,可它是那样地微弱,以至于产生了谁也不想看见的结局。复仇使人性失去理智,在遥远的未来,宿命同样落在下一代的身上,时代的悲哀已将一切掩埋,没有人理解这样的家庭。

穆斯林,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个熟悉而陌生的名词。而在这个词的背后,更多的是宗教。而宗教这两个字,更容易让我们联想起那奇怪的仪式。于是,人们对它的葬礼似乎更会产生一种神秘感。于是,作者从一开始就把我引入了他的圈套,我在这穆斯林葬礼的描述中一步步领略了人生的哀歌。韩子奇从流浪而来,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朝拜者把他送到了故事的中央;新月也在流浪中诞生,是命运将她送别在一段动人的感情故事里;新月的母亲也在结束流浪之后,才找寻到一点往昔的生活痕迹。而对于任何人来说,流浪本来就意味着哀愁。流浪,在书里最终以葬礼为终点。或许谁也不明白,葬礼的哀歌究竟为谁而唱,为谁而息?

一条是恩怨分明的不归路,一条是爱恨情仇的死胡同。在老玉匠死去的那一刻,韩子奇就注定要为此而演绎一段感人肺腑的故事。家恨与国宝联系在一齐,即使在那些宝玉漂流国外,遭受二战洗礼的时候,家,仍在积聚起更多的恨来。我是十分同情新月的,但我也同情韩子奇。有些东西是无法预料的,新月的诞生就像我们的某些时代一样,也许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然而,新月却又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是一个容不得浪漫的时代,她的师生之恋只有走向死亡。生命在命运面前似乎有些微不足道,而哀歌却由此而来。我在韩子奇说要投向仇人的时候就闻见了哀歌的味道;而在新月临死的时候,我已经为这生命的哀歌而流泪了。从头到尾,我捧着书,我一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我真的好久好久没有这样被一本书感动了。

我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让新月的母亲做一个逃避者,因为在我看来她既然有勇气打破世俗的常规,又为何会没有勇气应对女儿与现实?我是一口气读完这本书的,我发现我读完之后绝对做不到豁然放开。这样的一本书,以一段很冷清的描述让新月的母亲再次出场,这但是是让我们的心中更添几分哀愁的阴云而已。我一向记着那段描述,有时我在许多地方找到类似的语段,就如余华的《祖先》:“如今一切早已不复存在,就像一位秃顶老人的荒凉,昔日散发着蓬勃绿色的山村和鸟鸣一齐销声匿迹了,粗糙的泥土,在阳光下闪耀着粗糙的光芒,天空倒是宽阔起来,一望无际的远处让我的父辈们看得心里发虚。”是啊,许多事情已经过去,再找回来的但是是早已失去的那部分生命所鸣出的绝唱罢了。《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是想哭的冲动和无限的感动。读罢之余,我在日记里写下了一段话:如果有人不明白人生的好处,就能够看一看《穆斯林的葬礼》,它唯一能够教会我们的,就是那一份纯真的感动。

哀歌为谁而唱?哀歌为你我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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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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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一眨眼的功夫就看完了著名女作家“杨红樱”写的《亲爱的笨笨猪》这本书。真是让我回味无穷 。

这本书从主角——笨笨猪和小伙伴玩秋千时舍己为人;帮鸭妈妈卖鸭蛋;在一次野餐中不计前程的将自己的食物全部分享给大家:帮残疾的鹿妹妹又重获自由;让以前凶恶的大灰狼和狐狸一家和别的动物们成为朋友的一些事。反映了主人公“笨笨猪”那种乐于助人。善良。宽容。舍己为人的高尚品质,还有乐观的优秀品质。

记得有一次,在考试时,我忘了带圆规了,就向我前面的同学借了一下。那个同学很乐意借给我,我也很是感动。从那以后,一有人向我借东西,我也会借给他(她)。因为我知道,当自己需要帮助时,别人帮助了我,那就是雪中送炭。如果别人没有帮助自己,我的心情会很失落的,所以我也要学习“笨笨猪” 乐于助人。善良。宽容。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同学们你们也要学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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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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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我的印象中狼是一种凶猛而又狠毒的野兽,但是自从读了沈石溪先生写的《狼王梦》之后,我对狼有了新的看法。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产下了四只狼崽,为了让其中的三只公狼崽成为狼王,紫岚费了很大的心血,最后三只公狼崽还是不幸死去了。

虽然狼十分凶恶,但它们在对自己的孩子时却让人感动。因为它明白在狼群的社会里,既没有世袭也不存在禅让,是要靠血腥的拼斗才能争夺到狼王的位子的,这就必须有特别健壮的体魄和出众的胆略。表面上母狼紫岚对待孩子非常严厉,但它至始至终都是爱孩子的,它用它独特的方式爱着它的孩子们,因为它明白,如果溺爱这些小狼,不严格要求这些狼崽,这样的狼崽最终成为不了狼王,会在激烈的竞争中淘汰。要不断的训练它们,它们才会更加强大!我不禁想起了生活中我的同学常常会抱怨自己的父母太严格、太没人情味,抱怨父母不理解他们,甚至认为父母根本不爱他们。

父母用他们认为的方式,不顾一切的去锻炼我们,请不要误解你的父母,他们的出发点都是希望你能更加茁壮的成长,让我们成为一只真正的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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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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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王梦》这本长篇动物小说。我曾经对狼的认识是:狼是贪婪的、自私的,所有的狼跟狐狸一样是狡猾的,跟受伤的大象一样是不顾死活的。但是这本书却给我展现了狼的另一面:她们有梦想、有坚持、有伟大的爱。

主人公紫岚是一只模样漂亮的母狼,它终其一生,呕心呖血,为了孩子们能够登上狼王宝座而不停地奋斗。紫岚冒着生命危险产下了五头小狼,但是不幸的是其中一头小狼在暴雨之夜夭折了。紫岚没有因为失去孩子而精神萎靡,她还是尽心尽力地去照顾剩下的四个孩子。她有梦想,她觉得自己的长子黑仔长得很像自己已经死去的丈夫黑桑,便把登上狼王宝座的愿望寄托在他身上。所以她有点偏爱长子,每次打猎回来,她都把上好的肉给他吃。她用激将法使黑仔的狼格本性暴发,重塑王者品格。但是,因为紫岚早早让还没有长大的黒仔跨出石穴,蹅进充满危险的丛林,引来金雕抓走了自己几个月以来精心培养的“超狼”,紫岚的努力白费了。

接着,她又陪养次子蓝魂儿。蓝魂儿虽然也成长得很快,变成了一只强壮的大公狼。每次蓝魂儿都是猎食的领头人,在前面猛扑猛咬,处处带头。在猎食狗熊时,她能够做到成年大公狼也难以做到的引熊出洞,创出了奇迹。然而,紫岚太大意,没有教给蓝魂儿如何避开猎人的陷阱方法,在他猎食山羊时,不小心跌进猎人的陷阱,魂断捕兽夹。

紫岚一度心灰意冷,然而,她终究还是不肯向命运低头,她很坚强,又开始训练第三个儿子,也是她最后的希望--双毛。为了重塑双毛王者品格,她假戏真做,付出自己的健康。她为了激发双毛优秀的狼格,自己也摔断了腿,一幅失魂落魄的样子,使自己提前衰老了。可是双毛却在与狼王决斗中的最后一刻不敌狼王,被狼王和狼群活活咬死。

最后只剩下女儿媚媚,媚媚是一只母狼,无法继承王位。紫岚面对一次次竹蓝打水一场空,她只好把希望寄托于狼孙身上。紫岚不去计较媚媚把她赶出石洞的不敬,不去计较媚媚抢走了自己的心上人卡鲁鲁。在媚媚生产的时候,为了保护自己未曾见面的狼孙们,为了媚媚和卡鲁鲁的幸福,紫岚选择了咬死当年抓走黒仔的金雕,与其同归于尽。

为了孩子们,紫岚怀抱梦想、用她的坚持、全部的母爱耗尽了自己的一生。正是《狼王梦》这样一本书,使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她们所以凶残、贪婪、自私、狡猾,那是因为她们为了能够在大自然中生存下去的生存之道。通过《狼王梦》这本书,让我看到了紫岚伟大的母爱、博大的胸怀,也看到了她的坚持,看到了她为了梦想不求回报、无私地为孩子们的奉献付出,直至最后用自己的生命谱写赞歌。我由衷地赞叹她们,她们不仅是智慧的精灵,更是大自然的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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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大名著之《水浒传》读后感_六年级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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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小时候的我酷爱《三国》,《三国》中刘备军团的一个个武功盖世的英雄深深印在我心里。可到了中学我爱上了《水浒》,百读不厌。

《水浒》中虽然没有赵云千里单骑救主的豪气冲天,但作者却在细节中用细腻的笔触表现了各个英雄的个性特点。作者在《水浒》加入大量市井语言描写,从中更好的突出水浒人物分明的特点。让108个好汉几乎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性格,也让我被其中人物深深吸引了。

初读《水浒》,我就喜欢上了作者所描写的性格豪爽、仗义疏财、粗中有细、心地善良的鲁达。《水浒》中的鲁达在愤怒中三拳打死郑屠户,一边骂“你诈死,洒家和你慢慢理会”一边开溜,短短一句形象生动地写出了鲁达的性格特点,让我对鲁达这个英雄冲满了敬佩之情。性格刻画特别的好汉还有许多,如足智多谋的吴用、谦逊沉稳的宋江、粗鲁豪放的李逵等等。都在作者的细节、语言刻画下活灵活现。也正是这些性格特别的人物,才使《水浒》成为百读不厌的书。

《水浒》中刻画了许多正直英勇、不拘小节、谦逊沉稳的英雄人物,而现代社会中缺少了这些优良品质。在学校尚不知人心险恶,但我常在报纸、电视上看到有关欺骗、敲诈、偷东西的报导。有些人因为社会竞争激烈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从此一去不回头。当然社会上也有像鲁达一样助人为乐、仗义疏财的好人,他们一直默默无闻地奉献着。我想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和水浒人物一样尽己所能助人为乐。

《水浒》是一本百读不厌的好书,我相信反复品味它,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独特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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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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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老师常说的一句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这个暑假里,我读过几本精彩的故事书,《窗边的小豆豆》就是其中之一。

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著名女作家黑柳彻子。小豆豆其实是黑柳彻子儿时的昵称。故事中的主人公小豆豆很活泼,原来学校的老师觉得她太调皮就让小豆豆退学了。于是小豆豆来到了一所奇怪的学校——巴学园。巴学园的校长小林宗作是第一个愿意听小豆豆讲四个小时话的人,在小林校长细心的呵护和耐心的引导下,她学会了乐于助人,关心他人,因此她结交了许多朋友:泰明、小林校长、高桥君、美代等等。在巴学园里,她由一个“怪怪”的小女孩变成了大家都能接受的学生。读到这里,我实在是佩服小林校长那独特的教育方法。

继续往下读着,使我更加了解巴学园,这所学校里的自由又有趣的学习方式真令人向往。同学们可以先从自己喜欢的课程学起,学校的学习一般都在上午进行,到了下午,老师和同学们一起去郊外散步,一起做游戏……

可是在最后几个故事里,就不在是欢乐的了,因为小豆豆的朋友泰明去世了,之后她最忠实的牧羊犬洛基也死了,最后就连改变她一生的巴学园以及同学们的笑声也消失在战争的硝烟中。读到这里,我的泪珠不停的往下掉,我的心也像是被谁撕扯着,好痛!那一刻,我体会到了真正的伤心。

故事结束了,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痛恨战争,祝愿世界和平。我向往自由自在的生活,要像小豆豆一样乐观。我要珍惜同学之间的友情,希望拥有一所美好的巴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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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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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拉,宽恕我们这些人,活着的和死了的,男人和女人,老人和孩子。安拉,你让谁生存,就让他活在伊斯兰之中,你让谁死去,就让他死在信仰之中。----------------葬礼悼词

第一次听说《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是听至交好友介绍的。()说这本书的资料很丰富,也很感人,曾感动了一辈人,当然也感动了我的这位好友。鉴于她的强烈推荐,我不禁有种立刻要看的冲动,但更有几许怀疑,这书真有他们传的那么好么?说她好,她到底好在哪呢?书拿到了,粗粗一看封面,很平常,简单的文字和几笔图画,一弯月牙一行回文,看不出有何奇特,感觉是很普通的一本书,洋洋数十万字,也没有感到什么奇特地方。匆匆粗略看完这本书,才在脑海构成一个大概格局,但我再次欣赏此书时,却得到了更多的感触,惊叹于回族女作家霍达的笔触,能够让人陶醉在那样的意境里,让我真实地感觉到和主人公进行一次零距离接触,为他们欢乐,为他们痛哭,当一个个的送他们离开人间的时候,也为他们生死离别折磨的痛彻心肺。默默地,我流着泪,以特有的方式向已逝去的人表示我最沉痛的哀悼!

玉,象征着财富、身份、地位。

月,象征着纯洁、善良、明净。

这本书巧妙地将玉与月作为线索贯穿整部小说,讲述了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资料却又交错扭结的感情杯具,读来着实让人心动!韩子奇是梁君璧、梁冰玉的父亲梁亦清收留的孤儿。为了师傅临终的遗憾,也为了他自己爱玉如命的嗜好,他和梁家的大女儿梁君璧结成了连理,并成了梁家的主人。随后,他透过自己的努力,选取了和他师傅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也成就了他在这一行业的顶尖地位。然而,抗日战争爆发了。为了他心爱的玉,他背井离乡,携带了他的全部玉器来到了英国。而战争的硝烟同样弥漫到了英国。在痛苦与绝望中,韩子奇与相依为命的梁冰玉相爱了,他们在绝望中努力找到了期望。并有了感情的结晶——新月。在国外飘泊了数年后,还是为了玉,韩子奇回到了妻子的身边,带着女儿,守住了他的玉,继续做着玉的奴隶。

六十年代初,韩新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北大的西语系,也就是她亲生母亲梁冰玉以前就读过的燕京大学的前身。在北大,新月和他的年轻英文老师楚雁潮深深地相爱了。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命运偏偏就是如此的残酷,新月,一个十七岁的姑娘却在他风华正茂的岁月被检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那是一种不治之症。在楚雁潮的支持、鼓励下,新月勇敢地与病魔作着斗争,即使病魔缠身,她还是用心、乐观地生活着。想着等到病愈那一天重新回到校园。而另一方面,对于新月来说,最渴望得到的就是母爱,从他记事起就似乎没怎样受到过母爱,一位母亲该担心的,该操心的事,全是由疼爱自己的姑妈所代替,似乎姑妈更像妈妈。每当新月看到写字台上那张六寸大小与母亲的合影时,才会感受到隐约的母爱。她不明白,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当新月了解到了事实的真相后,她微弱的心脏难以承受如此沉重的打击,和楚雁潮的真挚感情也最终没能留住她的生命。新月带着无尽的遗憾闭上了眼睛……

几年后,当新月的亲生母亲梁冰玉到女儿坟前看望女儿时,发现了一位中年男子,矗立在亲人坟前,用小提琴深情地拉着《梁祝》……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看到穆斯林我们想到最多的还是伊斯兰教、清真寺;关于回族,我明白的也很少,只明白回族人都很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头上都戴一顶小白帽,而女人则是头戴黑纱,仅此而已。《穆斯林的葬礼》的确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作品,在这部长达五十余万字的长篇小说里,作者以自己独特的视角,真挚的情感,丰厚的容量,深刻的内涵,回顾了中国穆斯林漫长而艰难的足迹,揭示了他们在华夏文化的撞击和融合中独特的心理结构。以及在政治、宗教的氛围中对人生真谛的困惑和追求,塑造了梁亦清,韩子奇,梁君璧,梁冰玉,韩新月,楚雁潮等一系列栩栩如生,血肉丰满的人物,展示奇异而古老的民族风情及充满矛盾的现实生活。作品清新流畅,质朴无华;以细腻的笔触探测人的心灵,读后荡气回肠,留下深沉的思索,让我们看到了更多有关穆斯林的精神生活。

和新月的坎坷命运相比较,想想其实我们还是就应感到十分幸运和满足的。生活在此刻这个和平社会,有父母的疼爱,更有追求幸福的权力。当看到当新月在病榻上还念念不忘学习她所钟爱的英文时,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现代人所要学习的地方吗?人啊,是就应学会满足,正所谓知足长常乐,当经历了生离死别,当看透了悲欢离合,我们最就应学会的是放下看似重要东西。因为放下更是一种美,而人生就是一个不断进取、知足常乐的过程。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以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无声有时胜似有声。读过不少的小说,也有一些情节个性引人入胜的,读之不愿放下的,却没有一本像路遥的绝笔之作——《平凡的世界》那么深入我心的。看其中一个个平凡世界中平凡的人物,就如他们正生活在我的身边。读《平凡的世界》后,我感到了自己的微不足道,以前的抱怨、愤世不公是多么的幼稚。与主人公的经历比起来,我们是多么渺小,从小学一路走来,没有经历什么挫折,而我们称道的是考试失败,感情失落等等,与少安、少平相比较我们又算什么呢?相信自己能飞!

这是读完《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后,我的第一个感觉。在这部被誉为“第一部全景式描述中国当代城乡生活的长篇小说”的巨著中,作者围绕着主人公孙少安与孙少平兄弟俩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不断超越自身的局限,最终获得生活上的成功,谱写了一曲充满活力的生命之歌,向人们揭示了人生的自强与自信、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并以一幕幕催人泪下的苦难所展现出的人物的顽强坚韧的信念告诉人们:苦难与挫折只是个躯壳,真正广阔的生活好处在于我们对生活理想所持的生生不息的虔诚与热情中所体现的坚强的信念——“相信自己能飞!”

少平与少安两兄弟同为黄土地的儿子,在“平凡的世界”中,他们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探索着人生。《平凡的世界》能够说是作家倾注了毕生精力的作品。他把写作的焦点放普通人的生活上,表达了强烈的平民意识与抗争意识。少平与少安都不是轻易向命运妥协的人,他们相信自己的双手可能改变命运,他们在一次次苦难中得到锤炼与升华。

常常出现这种状况,每当人们在看完一部小说后,而置身于故事人物其中,情绪也久久受故事人物的影响,这也许就是作者在用自己的心,或自己的生命去写的缘故吧。他们并不是为了赚别人的眼泪,那也是他们自己的情不自禁。一个好的作家在写作时,并不急于下笔,而是经过想当长地一段“孕育”之后,他们应对文学,有着宗教般的虔诚,写作在他心中就应是神圣的,来不得虚伪,欺诈和装腔做势,也容不得肮脏和居心不良。因为一颗丑恶的心是写不出真善美的好文章的,也不会让人泪流满面的。难道你不是这样认为的吗?

穆斯林的葬礼,埋葬了无尽的爱恋,又给世间生出了多少痴痴的思念?在这一刻,一切都渐成虚幻,只留那淡淡的影,轻轻的声,徘徊飘荡于天地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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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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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们,你还在为爸爸妈妈的严厉斥责而生气吗?请跟着我一起来读读沈石溪的作品——《王梦》这本书吧!这本书惊心动魄。

一只名叫紫岚母狼爱上了一匹名叫黑桑的公狼,黑桑一心想成为狼王,可是没有实现,不幸身亡于鬼谷。紫岚将希望寄托给了后代,下定决心培养出一匹出色的狼儿,夺走现在狼王洛嘎的地位。

长子黑仔一身黑毛,跟黑桑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于是紫岚首选了黑仔。可是黑仔被金雕啄食。紫岚又把目光投向蓝魂儿,它的确比其他有狼更灵敏,但是还是中了猎人的圈套;双毛胆小畏惧,根本没有狼王的我行我素,胆大妄为,完全是狗的德行,但在紫岚的精心培育下,它完全的爆发了自己的狼性,站上了与狼王对抗的绝地。但还是没有成功,成为了其他狼的美餐。紫岚只希望媚媚的后代可以登上狼王的宝座。为了不让媚媚的狼崽再次被金雕啄食,紫岚与金雕搏斗,和可恶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感叹动物也有这么震撼人心的母爱,一个母亲不惜一切代价都要把孩子培养长大。我顿时想到了妈妈为我做饭时不小心用刀切到了手,我问妈妈手痛不痛,妈妈淡定地包扎伤口说一点都不痛,还继续煮饭给我吃。

一只母狼,虽然本性是凶狠残忍,但毕竟也是一位伟大的母亲,不论何时,也会为自己的儿女后代着想啊。我觉得紫岚的意志力非常强,为了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而坚持不懈。也让我明白了狼虽然无情,但也像人一样,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也会奋战到底,甚至丧失生命。

晚上睡觉路过妈妈的房间,听到妈妈小声地喊着手好痛。原来妈妈是怕我担心,故意说不痛的。我的泪水一直在眼眶里打转,湿润了眼睛。

记得还有一次,妈妈感冒发高烧,却仍然和往常一样照顾我。那时侯我还不知道妈妈发高烧,只知道让妈妈照顾我,后来是爸爸发现妈妈不对劲,赶紧把妈妈送去医院,结果发现妈妈烧出肺炎了,之后我知道这件事,自责难过了好久。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妈妈,谢谢您!以后我不会写字拖拉慢啦,我以后要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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