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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那句话的作文【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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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忘不了的谎言作文

全文共 2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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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没有念过一天书的女人,却倾尽一生的爱编织了那么多谎言,用她独有的方式塑造了我现在的幸福……

1

3岁那年,我被送到小镇上她的身边。

她一个人住在小小的老房子里,靠摆小烟摊为生。她穿着破旧的黑衣服,脸上皱纹很多,走路慢而细碎,我对这样的老太婆充满了好奇。最让我好奇的是她那双像粽子一样尖尖的小脚,竟比我的大不了多少。

她洗脚的时候,我看到那五只脚趾都朝内蜷成了一团,看不到脚丫。我歪着头问她,你的脚怎么和我不同呢?

她抚着我的头说:“奶奶小时候喜欢踩蚯蚓,就烂成这样了。”那双脚真丑啊,我可不想长成那样。于是我不再踩蚯蚓,不再踢小鸡,我走路的时候仔仔细细。有一次我不小心踩死了几只蚂蚁,吓哭了。她告诉我:“真心实意向蚂蚁说对不起,蚂蚁会原谅你的。”于是我向蚂蚁说了对不起,坦然轻松地和她回家了。

这是她给我的第一个谎言。这个谎言骗了我很多年。在那些年里,我养成了一颗善良的心,懂得了人与人之间的礼貌,以及做错了事就要勇于认错的勇气。

2

刚上幼儿园的我,当然不懂得她的贫苦。每一次她饿着肚子给我添满饭,我却把饭粒撒得满桌都是,并且趁她不注意时偷偷把饭倒进下水道,然后骗她说我吃完了。

有一天她突然问我:“丫丫,你想知道为什么天上会打雷吗?”我睁大了眼睛看着她,我最怕的就是打雷了,我当然想知道。她说:“因为雷公公时刻在天上看着呢,他最恨别人浪费粮食,只要他一发脾气就会打雷下雨,他昨天晚上还在梦里告诉我,如果再看到谁倒饭,就会把雷劈到那个人身上。”

我听得毛骨悚然,小小的心里满是恐惧。为了不被雷劈到,我每天都把饭碗扒得干干净净,掉在桌上的饭粒都重新捡到碗里。我慢慢长胖长壮实了,也很少生病了。

这个谎言又骗了我好几年,让我养成了艰苦朴素、绝不铺张浪费的好品质。

3

小学的时候,我同桌的小燕身上总有怪怪的气味,难闻死了,特别是出汗以后。

和她讲起,她连忙问我和小燕说了没有。我说还没有。她轻轻吁了一口气道:“还好,还好。”然后一脸郑重地告诉我,“丫丫,千万不要当着小燕的面说她身上臭,也不能当着她的面捂鼻子啊,这种气味只要当面说出来或者捂鼻子就会被传染的,那么你也会和她一样臭了。还有,你要把小燕当成其他的同学一样,她的臭就会慢慢消失,你的鼻子也就没那么难受了。”

我听了她的话,对小燕热情起来。有时听到同学们说她臭,我就做个“嘘”的手势,然后把她告诉我的话神必兮兮转述给同学们。都是些不到10岁的孩子,和我一样被唬住了,从此再没有人嘲笑小燕,大家也都肯和小燕一起玩游戏了。小燕的学习成绩很快提了上来,性格也变得开朗大方。

这个小燕,成年后做了除腋臭的手术,成了我最好的闺中蜜友。因为对我的感激,每每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她总是第一个伸出援手。

仍然是她的谎言,让我收获了朋友,养成了不取笑别人缺陷、乐于助人的优点。这使得我在如今这个人人为己的社会里,像一株出淤泥而不染的莲,清新脱俗,别样美丽。

4

初二的夏天,我开始懂得爱美了。

她给我买了裙子,但没有长丝袜。我知道她穷,有裙子给我穿她就已经很努力了。但那种白底红花的长筒丝袜,配在裙子下面别提有多好看,我一连数天的梦里全都是它。我很羡慕班上的一个女同学,她爸爸是当官的,可以给她买很多漂亮的长筒袜,女同学有些得意洋洋,经常在我们面前炫耀显摆。

有一天我们上完体育课,那位女同学满头大汗回到教室就把袜子脱了,一股汗臭扑鼻而来。她用两只指头拎着袜子,准备放回书包时停下来想了想,然后扬起来大声叫:“哎,谁要这袜子?还是新的呢,我懒得带回去洗了!”“给我吧。”我竟然脱口而出,说完脸就红到了脖子根。

晚上回家,她在我的书包里发现了,问我哪来的。我实话告诉了她。她摇了摇头说:“傻孩子,你差点酿大错了,别人穿过的衣服袜子是不能要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体气,别人的体气在你身上你就会生病,穿得越久病越重。”

我沮丧地扔掉了那双袜子。她却突然弯下身子,从床底下的好几个破瓷碗下搜出几个零币,塞到我手里说:“旧袜子还给人家,明天你去买双新的。记住,要别人施舍的东西是会生病会慢慢死掉的,不管是吃的穿的还是用的。”

在她的恐吓下,我成长为一个有骨气的人,不受嗟来之食,不贪图小便宜。因此,我赢得了许多的尊敬与欣赏。

5

我上高中了,父母便结束了多年的打工生涯,把我接回了身边。

我成绩优异,性格又好,男生女生都喜欢我。我星期天上她那儿,很骄傲地告诉她这些。她先是夸我,然后说:“有件事我必须早点告诉你。你现在长大了,要注意不能和男同学有亲密接触,比如搂搂抱抱呀,比如亲嘴呀。”我问她如果那会怎么样,她一本正经地说:“那会怀孕的。你应该知道,如果这么小就怀孕,所有的人都会看不起你,那个男生也会抛弃你。”

我心虚地低下了头,她怎么像有千里眼一样呢?情窦初开的我,就在前一晚还和帅气的班长拉过手,心跳得小兔子似的,那种感觉很新鲜。那个年代,我们没学过很正规的生理知识,于是她的话吓坏了我。我再也不敢理那个班长了,每天把头埋在深深的书堆里不看他。日子渐长,他也不再找我了,我们的一点朦胧情愫淡了下来,精力都重新放到了学习上。

知道怎么样才能怀孕时,已是大学时的事了。笑过之后我顿然觉悟,庆幸自己被她蒙骗,我才在迷茫的青春期里懂得了一个女孩该有的自尊自爱。

6

从念大学到走上工作岗位的期间里,我很少有时间再去看她。父亲说她身体很不好,一直挂念着我。我给她打电话,她的耳朵已经很背了,需要我大声叫喊才听得见。她说不到两句话就开始咳嗽,吭吭哐哐像拉风箱一般,上气不接下气。问起来,她总说是老毛病了,没事。

她老了,而我长大了。我的心里有些酸。

终于有一天,借着出差的机会,我回到那个生活了十多年的小镇。她听说我要来,早就把屋子拾掇得干干净净,坐在屋门口等我了。我给她带了很多治疗支气管炎和止咳的药,她接了过来,感动得老泪纵横。她抱着那些瓶瓶罐罐说:“我孙女对我可真好,这把老骨头死了也值了。”

说完这句话她又开始咳嗽,像要把五脏六腑都咳出来。我扶着她到洗手间吐痰,却赫然看到里面有丝丝的红色。我大惊,还没开口问,她就一边冲水一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指着茶几上的一盘草莓说:“这人年纪越大越贪吃,刚才咽得急,草莓都呛鼻子里去了,咳出来现在舒服多了。”我悬着的一颗心放了下来,叮嘱她以后慢一些吃。坐了一会儿,有朋友打电话约我去喝咖啡,我匆匆向她告辞了。

只是我永远也没有想到,真的没有想到,她这么老了还能骗到自以为成熟的我。那是她一生里给我的最后一句谎言,她已经到了癌症晚期,一直咳血,所以她才故意摆了一盘红色的草莓。如果我像她爱我一样地爱她,用心去观察她,就应该想到她不是贪吃的人,也该想到长年累月的咳喘怎么会没事呢。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啊,她养育了我13年,我却只陪了她半小时……

跪在她的坟前我泪流满面。我小的时候她总是对我说,不要哭,眼泪多的人眼睛会长得像金鱼一样,所以我一直很坚强,遇到挫折从不轻易掉眼泪。可是这一次我无法听她的了,我所有的坚强都在失去她的悲痛中分崩离析,因为没有她也就没有我的今天。这样一个没有念过一天书的女人,却倾尽一生的爱编织了那么多的谎言,用她独有的方式塑造了我现在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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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忘不了诸葛古镇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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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在汉中,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地方。那里有许多的名胜古迹,例如:武侯墓、定军山、武侯祠……但最令我难忘的却是“诸葛古镇”。

诸葛古镇始建于二零一五年九月,收工并开放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在这将近一年的时光,创造了一个辉煌。大家可能就会问了“诸葛古镇有些什么好玩的呢?”别着急,等我慢慢给你讲。

诸葛古镇的名字,取决于汉蜀汉丞相忠武侯诸葛亮之姓,所以其内全是关于诸葛亮的故事。最让我忘不了的便是里面的“空城计”这一景观。“空城计”景观多为三国时期的古城墙,其次便是诸葛孔明与司马仲达的对战景。当时,司马仲达二十万大军兵临城下,可城内却只有八千民夫,大家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就在危机关头,诸葛亮突然灵机一动,他突然想起到司马仲达原来是曹操的手下,所以他俩都曾生性多疑。想到这里,诸葛亮开心了,于是他立即叫人把古琴搬上城头,又急忙命令军士们换上农夫的衣服,把城门大敞,让他们拿着清洁用具去打扫卫生。一切安排完毕后,诸葛亮自己坐到城头悠闲地弹起了琴。司马仲达以为城内有伏兵,不敢冒失杀入,便垂头丧气地回城了,这便是空城计的由来。诸葛古镇里面还有更多的三国历史,如果你还想知道更多,快快亲身去畅游体验吧!

两汉三国,真美汉中。这就是我永远忘不了的“诸葛古镇”,这就是最令我难忘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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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那一次久久忘不了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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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了,树叶悠悠落下,有的却不服气,在空中飘飘忽忽,始终不肯落下。天地间一片沉寂。

“好疼,好疼呀!”一个女孩双手捂着腮帮子,痛苦的呻吟着。这个女孩就是我。原来在不久前,我的一颗虫牙严重影响了我的日常生活。于是,妈妈“大义凛然”的把我“连哄带骗”的拉到了医院。要知道我最怕钻牙了!望着“牙科”这两个字,我的双腿彷佛都颤抖了起来。见我又想打退堂鼓,妈妈拉住我的手,一下把我拉了进去。

不容我多想,那名医生指着一把专门用于看牙的躺椅,对我说:“来,坐上去!”见我迟迟不做出反应,妈妈一把把我推到躺椅跟前,对我小声说:“快,坐上去。”霎那间,我竟然有一种被人遗弃的感觉。医生在我嘴里用各种奇怪的仪器反复折腾了老半天。之后随手拿起令我万分恐惧的小钻子,天哪!要钻牙了!我强忍住内心的恐惧,张开嘴巴,眼睛死死地闭住。而医生却轻轻松松的在我牙上用钻子“跳舞”。万幸万幸,不疼。可是,如果下一会疼怎么办?唉——又开始胡思乱想了。我强迫自己先平复心情,心里默默念叨:“妖魔鬼怪快离开,妖魔鬼怪快离开……”果真,被我视为:“妖魔鬼怪”的钻子马上就离开了。没等我喘口气,医生又取出清洗牙的工具,对那个钻开的大洞猛得一喷——“啊!好痛呀!”我急忙一口吐出冷水,像鱼一样用嘴呼吸。“没关系,一下子就不疼了。”医生安慰道。万幸万幸,我只要把炎症消下去之后,就可以把大洞补住了。

回家的路上,天晴了,太阳露出了灿烂的笑脸,我的心里,也将雨过天晴。

那一次,久久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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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学作文:忘不了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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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回忆、笑声、背影我都还记得……转眼间,离开母校已经数月,但是哪里的一草一木,我还依旧留在记忆里,一刻都不曾抹去。

那些年携手一起走过的朋友,还是那么熟悉,还是那么亲切。

依稀记得毕业那天,校园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亲切,看着小同学无忧无虑的奔跑,心中就由感慨万千。好羡慕,他们还可以多在母校待几年。

好几个月了,老师,您还好吗?我永远忘不了,这六年中,您为我们操碎了心,秀发逐渐被岁月之手染白,您从没喊过累,六年了,您从没掉过一滴眼泪,但是在毕业那天,您哭了,您对我们讲了好多好多。

班长,你还好吗?你是最好的班长,你严谨,认真,为了同学们付出了一切。我还记得,那是一个坏天气,狂风夹着暴雨,班里有同学感冒了,你义无法顾的去校医室那药,你感冒了,那位同学感谢你,你只是笑一笑,说:这是我的责任!

熟悉的母校;敬爱的老师;可爱的同学,我忘不了你们,我永远都记得,在我最开心的小学日子里,有你们陪我一起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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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亲情作文800字亲情,永远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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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是我永远忘不了的词,一直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

亲情,就像迷茫中的一块指路牌,为你指引前方的道路;亲情,就像一盏灯,照亮你应走的人生;亲情,就像一杯茶,可以温暖你的心灵

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那天晚上我正在复习,妈妈敲门走进来说:孩子,你别太辛苦了,小心累坏了身子,我特意炖了一碗鸡汤,给你补补脑子。妈妈微笑着关切地说。

可是我却不领情,不耐烦的对她说:我连复习的时间都快没有了,还有时间喝东西吗?我不想喝了,拿出去吧!我不冷不热的对她说。

养好了精神再去考试,这难道不好吗?妈妈依然是很温柔的语气,喝完汤就睡吧!养好精神来妈妈的语气中带着一丝焦虑。

我好像是别人越对我好,我就会厌烦的人。出去出去,你打扰我看书了。我朝妈妈大吼。气氛一下子变得很死寂,很尴尬。

你你这孩子,你自己看着办吧!我不管你了!她甩出这句狠狠的话,就立刻跑出了我的房间。妈妈就像没有甲壳的乌龟一样被我扎得遍体鳞伤。我知道妈妈是关心我的,我也知道,我伤害了妈妈。其实,我真的不想说那些尖利、刻薄的话,可不知为什么,一张口,这些话就像连珠炮一样射了出来。听着妈妈走去的声音,我恨懊丧、很后悔;我为什么要跟妈妈吵架,她明明是为了我好,可我却

我准备去想妈妈道歉,走到妈妈的房间,却听见爸爸在安慰妈妈说:你就不要伤心了,她怎么做还不是为了好好学习,你因该为她感到自豪呀!对不!你以前不是期盼她这样呀!不是,你是没看到她那刁蛮样,真是快把我给气死了!我真后悔养他这个女儿呀!你看你,现在还在说气话

我想,我因该进去了,我敲敲门,就进去了,妈妈,我妈妈扭头不看着我,我就坐到她的身边,妈妈,对不起,我不因该说那些话气你,这次是我错了,你原谅我好吗?妈妈还是不理我,这时,爸爸在旁边也替我求情:你看,孩子都来给你道歉了,你还不知足呀!妈妈是个很要强的人,也不好说怎么快就答应了。就用爸爸当借口了,看在你爸爸的面子上,我,原谅你了。

好的,谢谢妈妈。,我欢喜的对妈妈说

你只要以后不惹我生气了就可以了

没问题,放心吧!

哈哈哈,全家笑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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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亲情永远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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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是我永远忘不了的词,一直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

亲情,就像迷茫中的一块指路牌,为你指引前方的道路;亲情,就像一盏灯,照亮你应走的人生;亲情,就像一杯茶,可以温暖你的心灵……

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那天晚上我正在复习,妈妈敲门走进来说:“孩子,你别太辛苦了,小心累坏了身子,我特意炖了一碗鸡汤,给你补补脑子。”妈妈微笑着关切地说。

可是我却不领情,不耐烦的对她说:“我连复习的时间都快没有了,还有时间喝东西吗?我不想喝了,拿出去吧!”我不冷不热的对她说。

“养好了精神再去考试,这难道不好吗?”妈妈依然是很温柔的语气,“喝完汤就睡吧!养好精神来”妈妈的语气中带着一丝焦虑。

我好像是别人越对我好,我就会厌烦的人。“出去出去,你打扰我看书了。”我朝妈妈大吼。气氛一下子变得很死寂,很尴尬。

“你…你这孩子,你自己看着办吧!我不管你了!”她甩出这句狠狠的话,就立刻跑出了我的房间。妈妈就像没有甲壳的乌龟一样被我扎得遍体鳞伤。我知道妈妈是关心我的,我也知道,我伤害了妈妈。其实,我真的不想说那些尖利、刻薄的话,可不知为什么,一张口,这些话就像连珠炮一样射了出来。听着妈妈走去的声音,我恨懊丧、很后悔;我为什么要跟妈妈吵架,她明明是为了我好,可我却……

我准备去想妈妈道歉,走到妈妈的房间,却听见爸爸在安慰妈妈说:“你就不要伤心了,她怎么做还不是为了好好学习,你应该为她感到自豪呀!对不!你以前不是期盼她这样呀!”“不是,你是没看到她那刁蛮样,真是快把我给气死了!我真后悔养他这个女儿呀!”“你看你,现在还在说气话……”

我想,我应该进去了,我敲敲门,就进去了,“妈妈,我……”妈妈扭头不看着我,我就坐到她的身边,“妈妈,对不起,我不应该说那些话气你,这次是我错了,你原谅我好吗?妈妈还是不理我,这时,爸爸在旁边也替我求情:“你看,孩子都来给你道歉了,你还不知足呀!”妈妈是个很要强的人,也不好说怎么快就答应了。就用爸爸当借口了,“看在你爸爸的面子上,我,原谅你了。”

“好的,谢谢妈妈。”,我欢喜的对妈妈说

“你只要以后不惹我生气了就可以了”

”没问题,放心吧!”

哈哈哈,全家笑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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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忘不了门前的竹林初二作文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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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成长,渐渐事情多起来,再不能像儿时那样无忧无虑地玩耍了,心中不免有一些失望,但看看儿时最熟悉的地方,心中又是一阵甜蜜、亲切。

门前高挑的竹子正是我儿时最好的玩伴,那里不只有竹子、小溪、石子路,还有一些野花、小昆虫,它们都是我最可爱的伙伴。

春天,门前的几丛竹子陆陆续续抽出了新叶子,嫩嫩的、绿绿的、清新的气息充盈在鼻间,那总是让人心旷神怡。这时,我抱着枕头唤上小狗,一起到竹林下早已铺好的凉席上睡觉,微风带着自然的气息吹拂而过,竹叶摇晃在风中起舞,伴着自己新学会的歌,声音在竹林中回荡,渐渐便睡下了……

夏天好玩得就多了,扁竹叶开花了,一朵大大的,蓝白相间的花朵,盛开的一片翠绿之中,还有笋子虫(竹象虫),我觉得它好坏,每次都会把刚长出来的笋子钻出一个洞,而这个笋子不久之后也会死掉,打它,它也不下来。于是,我便找一些手套,戴上用手去抓,抓下来喂狗,反正狗狗也喜欢吃,刚开始的时候,狗狗怕它脚上的钩,后来便不怕了。如果吃腻了,就用脚刨个坑,把它扔进去,然后看着竹子快快的成长,我心里也高兴。

秋天和夏天交接的时候,竹子的脚下还会长出很多蘑菇,把这些蘑菇拿去炒或者煮汤都很香,只用简单放些盐就很好吃了。

秋天和冬天没什么好玩的了。小溪里的螃蟹也走了。于是,我便抬一个小椅子,放一些好吃的在兜里,把水果皮、落叶都放在竹子的根部。听说,这些东西可以让在冬天沉睡的竹子醒过来陪我玩耍,好期待。

其他的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觉得,我现在也可以抽时间去陪它,找回我丢失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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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作文

全文共 1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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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第一次学自行车,忘不了第一次做饭,忘不了第一次写作文,忘不了……这些事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可是,它记录着我们的点点滴滴,见证了我们的成长历程。其中,有一件事,触动了我的心灵,使我受益匪浅,永远忘不了。

那是发生在读小学六年级时的事了。那天是星期天,我和朋友相约一起去书店看书。带着愉悦的心情踏进店门,我被琳琅满目的书深深吸引。

我精心挑选了一本作文书,找到一个靠窗的椅子坐了下来,在满屋书香里,心满意足地看起来。读完一篇,正当我暗自夸奖作者的语言优美时,突然,我的手边传来“嘶”的一声,这声音在安静的书店里听起来是那么的刺耳。我忐忑地朝书的右下角看去,糟了,这一页被我撕了一个洞!看着这完美的一页被我不小心毁了,显得那么格格不入,愉快的心顿时沉了下来,我显得很不安。坐在身边的朋友,抬起头疑惑地问我:“怎么了?”我连忙用手把那个洞捂住,支支吾吾地说:“没什么,快看书吧!”“哦。”朋友脸上显出释然的表情,又低下头继续看书,沉浸在书中。

可是,因为这个意外,我发现似乎有无数双眼睛在看着我,我再也无法静心读书。于是,我站起来,对朋友说:“我肚子不舒服,要先回去了!”“不要紧吧?”朋友关切地问。“没什么,你继续看吧!”我说。“嗯,那好吧!我还要看会儿。”朋友说。

下楼后,我匆忙地跑回家中。

回到家,我尽量不往那事上想,平复了一下心绪,开始做作业。可是,却老是出错。看书吧,却又总是心不在焉。我的心,再也无法安宁。

思来想去,我还是决定到书店去,给老板讲明原因,承认错误。但是,如果老板骂我怎么办?罚款怎么办?骂就骂吧,罚款就罚款吧,错了就错了,不能逃避。做错了事,就得付出代价。

我拿出储钱罐,将把平时节约下来的零花钱取了出来,数了数,足够买那本作文书的钱。我揣着钱,立即向书店跑去。

来到书店,书店里的老板,正忙着整理架上的书籍。看见满头大汗的我,亲切地问:“你要买什么书?”我擦了擦头上的汗,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告诉了老板事情的来龙去脉。然后,掏出一大把零钱,歉然地说道:“你看够不够?我赔你。”

老板没有接钱,而是从抽屉里拿出那本作文书,赞许地看着我说:“你是一个善良诚实的孩子,你喜欢,就送你了,算是我对你诚实的奖励!”这真是让我喜出望外。我双手接过书,连声说着“谢谢”。

我捧着书,如释重负,满心欢喜地走出店门。

这件事虽小,却触动了我的心灵,让我深深明白:犯错不可怕,但要勇于承认错误,积极改正错误。诚实是道德之本,我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那本书,至今还放在我的案头。那页被我无意撕破的洞,我精心地进行了修补。我常常翻开它,让它提醒我,怎样对待自己的错误和别人的错误,诚信做人,宽以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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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匆匆那年小说 第一卷 忘不了

全文共 8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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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茴对我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1)

之所以选择出国留学是因为大四那年的第一场招聘会把我吓着了。

其实我条件挺不错的,至少我自己坚持这么认为。

北Y大不算什么一流大学,但是足够我在写简历时不用遮遮掩掩。大一时曾借机混在学生会里,以帮忙搬桌椅之名和同系女生搭讪,所以在学校工作一栏,我理直气壮的冒充了下外联部长,把几个听上去挺响亮其实总共不超过50人参加的活动包圆在自己帐下。专业课成绩虽然偶有岌岌可危的情景,但在我软磨硬泡百般讨好不择手段牺牲色相的努力中,老师们都很配合的在期末给了我60分的合格。所以成绩表不算亮眼,但至少一片蓝色。外加上我不够英俊潇洒,但还勉强风流倜傥的外貌,我还真比较自信。

“月薪3000以下根本不考虑!单位给配车我还得问问索纳塔还是帕萨特!年终奖至少够万才能和我谈,否则,没戏!”

这是那天我去参加招聘会前跟同屋放的话。虽然比较搞笑,但还证明我曾经万丈豪情过。

我的自信在排了2小时队仍没能进入会场时已经几近消失。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深的论述了一遍人口论,社会发展论,独生子女生存现状,中国就业问题等等。

想当年我们刚出生的时候争床位,入幼儿园的时候争小红花,入少先队的时候争第一批,小生初争保送名额,初升高的时候1:8,高考时1:4,找工作的时候1:N!真是在独木桥上成长,在战火中前进啊!

最后我得出结论:我们真TM的不容易!

好不容易进到会场内,我以为终于可以大展拳脚,那想到挤身接近展台都困难。满地传单简历,满处吆喝叫喊,放眼望去各色人等纷纷使出绝招前进。

一男生鄙视身边某联大学生,递简历时大声说:“我是北科的!”

联大败退。

另一男生马上站出来:“我是北航的!”

北科败退。

又一男生推开他说:“我是北大的!”

北航败退。

就在他得意洋洋傲视群雄时,身后有一声音响起:“我也北大的,研究生。”

众本科生皆败退……

此情此景让我想起《报菜名》那相声完全可以改为《报校名》来娱乐大众。

再往前走看见很多女生挤在一展台前,她们的简历封皮上最醒目的不是毕业院校,不是专业水准,而是几乎5寸大的靓照,让我以为自己误入超级女生选拔赛现场。

两个女孩从我身边走过。

甲说:“你觉得有戏么?”

乙说:“悬,那几个二外的看着还行。那经理都对她们笑出皱纹了!”

甲叹气:“她们是弄得挺好看的。你知道一班XX么?她提前3月拉的双眼皮,看着就自然。XXX前两天才拉,明显假。还描眼线,哎哟。”

乙说:“所以她才照380一套的那种照片,掩饰一下呗!”

我惊愕地看着她们,心想就业问题果然拉动内需,整容市场和写真市场就这么被扩大了。

终于找到一个我还符合条件的单位,就在我想介绍一下自己优势的时候,一个大叔走了过来,递上一份简历给负责人。

“您看看我这个,我有相关工作经验!”他谄媚的说。

我上下左右的看都不觉得他是22岁左右的大好青年,于是打断他:“那个……叔叔,今天的招聘会不是面向毕业大学生么?您……”

“我也是毕业的大学生呀!看看,这是证书复印件!比你没早几年!”他一脸义正言辞。

我心想这人怎么这么不懂事,跟孩子辈的抢饭碗,还排队加塞理直气壮,笑笑说:“您不能这么说,还是早那么几年的。您领第一份工资的时候,我估计刚刚呱呱落地。你驰骋商场的时候,我正和泥拍画儿。您结婚洞房的时候,我刚戴上红领巾加入少先队。您壮志未酬和我相遇的时候,我刚正式成为祖国花朵打算为社会主义奉献终身。怎么着我还得管您叫叔叔呢,是不?”

他叹了口气:“没错,所以我上有老下有小急地没辙的时候,你还溜达着边玩边找工作呢!”

这下我没得说了,看看他一脸沧桑,那也是天涯沦落人啊!

“你在S公司做过助理?”负责人突然问。

“啊对对对。”大叔点头如捣蒜,“所以相应业务还是很熟悉的!您可以进一步考察!”

眼看人家对我没什么兴趣了,我顺势作出牺牲,要回了自己每份价值5.5元人民币的简历,在会场转悠了两圈就出去了。

那时候我就决定,条条大路通罗马,工作这事,看来要曲线自救!

(2)

其实找找家里关系,安排个工作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难事。只是当时我高估了自己,所以压根没想走这条路。现在感觉到形势严峻,又不想凑合了事。于是我选择了出国留学。

最近这几年确实很流行留学,留学回来身价就高了,先不管你之后是海归海待,总之带了个海字,比土特产就金贵点。不过说实在的,出国留学不见得是多出息的事。家里有权的,孩子都当公务员了。家里有钱的,孩子都直接继承家族产业了。家里有权有钱的,孩子在我未知的想象不到的领域自由发展。家里没钱没权的,孩子都考研了,如果不争气点就去服务大众了。家里有点小钱小权的,不太缺孩子这份工资,又对未来有美好的设想,对未知的高级世界有憧憬的,就像我一样,飘洋过海了。

公平的愿望是美好的,现实的表现是残酷的。我们很幼稚,但我们明白事理。

后来我报了新东方,考了雅思,和同学吃了散伙饭,带上老爸老妈的血汗钱,收拾了大小行李箱,在鞋磕里装上黄连素和牛黄解毒丸,穿着羽绒服所有兜都塞的满满的,飞向了地球另一边。

那个时候我并不能看清未来,我想可能同代的我们都这样,从选文理科开始,一直到选专业留学,我觉得我没能掌握自己的人生,是人生在掌握我,他蒙着脸向我招手,我就懵懂的跟去。因为看不清他的表情,所以我不知道前方到底是劫是缘。

初到澳洲的日子五味陈杂。我迷过路,丢过包,最惨的时候每天吃三个面包却不想再伸手向家里要钱。上课不敢开口说话,下课急匆匆的打工,站在明媚的阳光下仰望蓝天,看着现代都市看着不同种族的人悠闲走过,觉得自己很茫然,很悲哀……

现在回想那时,我也不会抱怨遗憾,至少我没趴下,没去骗别人的钱,没待在华人的圈子里沉沦,没被学校赶出去,没丢脸。有些矫情,但这也是一种PRIDE。

也许长大就在一瞬之间。

之所以认识方茴,是因为欢欢。

欢欢是我女朋友,比我早一年到澳洲。其实留学生谈恋爱挺简单的,异国他乡好象就更需要人陪伴,所以爱情也顺理成章的速食,从认识到同居,我们总共花了28天的时间。

欢欢已经有了自己的朋友圈,我的生活随之丰富多彩了起来。那天我们和她几个朋友一起去钱柜唱歌,唱到半截的时候,又来了两个人。

“AIBA!你们怎么这么慢啊!”欢欢说。

“狗没拿伞!(日语,对不起的意思。)”那个叫AIBA的仿佛是日本人的女孩说,“塞车塞车!”

其实形容AIBA的这几个词当时我是拿不准的,因为她虽然头一句说的是很标准的日语,但后来的中国话也特别利索,还有,在她没张嘴之前,我还以为她是男孩呢!

AIBA个子很高也很瘦,穿了件大花T恤,工装裤,还带着顶歪歪的棒球帽,不仔细看绝对认为她是个俊俏的小男生。以至于后来我看到李宇春,顿时觉得特亲切。

“这就是你新找的那个啊?”AIBA坐到欢欢旁边打量着我说。

“对,这是AIBA和方茴,这是我DARLING,张楠。”欢欢笑着介绍。

这时我才注意到在AIBA身后进来的那个女孩。

第一眼看方茴的感觉,我说不清楚。

她长发披肩,耳朵上戴了一对大银环,不是漂亮的扎眼的女生,但仿佛又有本事让人过目不忘。我印象最深的是她那天穿了件鲜红的长裙,裙摆很大,到脚踝,把她纤细的腰和完美的臀线尽显无遗。

“你好。”方茴冲我笑了笑,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很有风情。

“HI!”我挥了挥手。

她们没再理我,上另一边点歌去了。

AIBA插播了几首日文歌,方茴坐在一旁,静静的听。

因为方茴装扮特殊,我又偷瞄了她几眼,她身材娇好,眉目妩媚,但不知道为什么,浑身却有一种禁欲的味道。

“嘿!看什么呢?”女生最敏感,欢欢很快发现了我的眼神有异。

“没。”我忙说。

“看上人家啦?”她掐了我一把。

“哪儿呀!”我搂过她说,“谁看上她了!有你我一生足以!”

当时我真谈不上看上方茴,就觉得这女孩骨子里透着一股和别人不一样的劲儿。

“切!看上我也不怕,你,没戏!”欢欢笑了笑,笑得很有内容,让我隐隐感到不寻常。

“人家喜欢女的,她和AIBA是一对儿。”

欢欢得意的看着我。

“啊?”我大叫一声。

方茴往我们这边瞥了一眼,我急忙别过了头。

就算我对她有点想法,在那一刻,也立马烟消云散了。

(3)

方茴的事,本来我以为这就是我留学生活中的一段小插曲,这在留学生中不算什么稀罕事,比她邪乎的有的是。有的出来的孩子岁数比我们小的很多,他们甚至不能分辩是非,不知道年轻既是资本也是危险,所以总会发生些不可思议的事。对于方茴,我听听也就过去了,估计以后也不会再有交集。女同这种东西,虽然我不特别排斥,但心里多少有点格硬。

那成想没过多久,我们居然住在了同一屋檐下。

起因是欢欢和我们的胖房东闹翻了。其实之前她们就一直互相看不顺眼,欢欢经常背地说她又老又蠢,丈夫是酒鬼加色鬼,儿子长得像名人——《哈里.波特》里的达利。而胖房东也经常用一种侦探特有的目光从上至下瞄着欢欢,向她不怎么象正派人的老公耳语几句。

就这样,由一袋垃圾,彻底引发了中澳大战。欢欢操着一口带四川味的英语和胖女人骂了个痛快,可是她虽然痛快了,那胖女人却使出了杀手锏,坚决的命令我们“GOOUT”,所以我们只好卷铺盖走人。

正在我们踌躇懊恼的时候,上帝发威了,他特仗义的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给我们开了一扇窗。恰巧AIBA和方茴的邻屋回国,我们月底就搬了过去,欢欢非常得意,说这叫天无绝人之路,让丫胖房东得不了逞。

而我就没有那么高兴,说实话我没觉得胖房东多可恶,她对我还挺好的,有时候欢欢的确太挑剔了,在人家屋檐下你就得低头嘛。而且现在这房子比我们原来的租金高了些,离我学校更远了。最重要的是,隔壁住着对蕾丝边,我还是有点障碍,生怕听见什么特别的声音,看见什么特别的场景。

好在,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AIBA很喜欢出去玩,打工也好几番,一般在家的时候少,出去的时候多,有时还趁方茴不在,带另一个女孩回来。让我大呼同性恋间也有第三者云云。

而方茴,很安静,甚至安静的让我产生隔壁没住人的错觉。她好像格外喜欢红色,总是穿着红色的外套,裙子,还有披风。偶尔碰见她,那鲜艳的颜色和她淡然的神情总形成一种独特的对比,就像用色块分割了空间,猛然让我恍惚一下。

慢慢的时间长了,我觉得和她们在一块还挺方便的。她们来澳洲的时间比我和欢欢都长,哪买菜便宜,假期去哪玩的,哪个餐厅打工给的多,她们都知道。尤其是AIBA,其实这人除了性向有点问题,哪儿都挺好,热心、爽快、还风趣。我和她是同一所学校的,所以早上经常一起上学。

有一次,我们坐车,检票的时候出了差错。她和我用的都是过期的颜色票,AIBA说,老外根本不怎么查,所以能省一澳是一澳,反正他们赚的都是侵略压榨我们先辈的,跟他们不用客气。结果没想到我们点背,让人给查出来了。

现在想想,那会我还是纯良少年,脸皮薄,在检票员的询问之下什么都说不出来了,用AIBA的话说,我当时就像初次偷腥的小寡妇,红着脸低着头玩命往后蹭,就差没揪起衣角抹眼泪了。

AIBA就不像我,她马上装出天真无邪的少女模样,双眼含泪的说:”I’msorry……WecomefromJapan……WejustleaveinAustrliatwomothes.Wecan’tspeakEnglishverywell.Wecan’tfindthestation.I’amverysorry……”然后她就一边鞠90度躬,一边操着她流利的日语“狗没拿伞”了,我则在她身边把嘴张成了O型。

那检票员显然被AIBA蒙晕了,他很热心的告诉了我们应下车的站台(我们估计比他知道的还清楚),也没让我们补票。AIBA挥着手“阿丽噶朵狗宰你妈死”(日语:谢谢)的和他道了别,我也很配合的鞠了鞠躬。

开出站台,我拍了她一下,笑着说:“你干吗说咱们是小日本啊!”

AIBA皱了皱眉说:“澳洲人对日本人都客气着呢,再说,丢脸也不能丢咱中国人的脸呀!”

“你丫不哈日么?”我说。

“你丫才哈日呢!”AIBA瞪了我一眼,“我呀,就是倒霉!人生是一出比莎士比亚还莎士比亚的悲剧!当年我是多直的女生啊,企盼能谈个轰轰烈烈的恋爱,嫁个男人养只狗,从此幸福的生活下去。结果好不容易喜欢个人,靠,她居然是日本人!更靠的是,她居然还是女生!我有什么办法,命运跟我开玩笑,我难道能说你哪来的回哪儿去吧,奶奶我不玩了!?”

“日本人?方茴是日本人?”我惊讶的问。

AIBA白了我一眼:“你们不是上次说过都是从北京来的吗!”

“哦对对对!那你……你说喜欢的人……是日本人。”我声音越来越小。

AIBA白了天一眼:“欢欢个小娘皮就胡说八道吧!她跟你说我和方茴是那什么对不对?”

我猛点头。

AIBA笑了笑说:“你以为方茴真是同性恋?”

我犹豫的点了点头,其实我觉得她什么恋都不是,看她的神情就压根没有恋谁的欲望。

“她不是同性恋,她是爱男人爱惨了的,和我住一块就是为了不给自己机会再去爱谁了。”

AIBA望着窗外叹了口气。

(4)

那天之后,方茴在我心里又重新定义了。

我对她很好奇。因为我怎么也想不通她为什么把自己置于这样一个无爱无欲的境界,按AIBA的说法大概是失恋,可失恋就至于如此么?要真这样那世界人口早控制住了!我也就不用大老远的来澳大利亚镀金了。然而其他的原因,我又猜不透。

晚上我问欢欢:“我要把你甩了,你会不会一气之下去找AIBA那样的?”

欢欢掐了我一把说:“哼!如果你把我甩了,我就卧薪尝胆,早晚找一又帅又有钱的男人,气死你!”

我抓住她的手说:“就不会觉得身心俱疲,宁可和女同性恋一起搞同,也不想再爱男人了?”

欢欢把手抽出来说,两眼一瞪说:“张楠,你要是有想法了直说,不用把我往同性恋那推!告诉你,我就是找个有残疾的男人,也不会找女人!”

我赶紧搂住她说:“我逗你呢,我就是想看看你有多在乎我,唉,看来想让你为我守身是没戏啊,要是我那天出师未捷身先死,估计我尸骨未寒你就红杏出墙了!”

欢欢扭了扭,“咯咯”的笑着说:“要不我明天找AIBA去试试,看有没有为你成为同性恋的可能?”

我翻身压上她说:“别别别,您大小姐还是别去同性恋的世界搅和了,老老实实在咱‘成人’的世界里折腾吧!”

欢欢的确没去同性恋的世界搅和,她上人外国人的世界搅和去了。

简单的说,就是她跟一老外跑了。

分手的时候,欢欢还显得挺难受的。她说她其实更爱我,但是来澳洲以后才发现,有很多事特现实。比如华人就是低人一等,她就得被胖房东那样的人欺负。她一个人能力有限,不可能改变整个华人世界,让同胞们挺胸抬头活出自尊,但她不想过这样的生活了,而什么能改变现状呢,那就是找个老外,融入到他们的生活中去。这样她就可以理直气壮和胖房东吵架,而不害怕被轰走了。所以,作为一名华人为了能平等的在澳洲生活,她舍弃了和我的儿女私情,为中华之崛起而选择了一个她并不怎么爱的老外。

我沉痛哀悼了我们的爱情,并对欢欢的做法表示了深切的理解和支持,我也没办法不支持,我一个一穷二白的留学生拿什么让欢欢在澳洲立足?拿什么让她用四川味英语和澳洲人理论?

说归说,我还是懊恼了一阵,尤其晚上的时候,身边少了个人的感觉实在不很爽。

AIBA很同情我的际遇,所以虽然欢欢搬走了,我和她们还一样是朋友。不仅如此,我还多了与方茴接触的机会。

那天,是方茴主动找我的,在她一向平淡的脸上出现了少见的慌张,她敲开我的门,有些局促的说:“张楠,你……能过来看看么?”

我赶紧跟着她去了她们的房间,一进屋我就惊呆了,一股臭味冲门而出,整个地板被某种恶心的液体加少量固体侵占了。

她站在我旁边红着脸说:“我回来就这样了,好像是厕所的管道裂了,AIBA又不在,所以……你看怎么办?”

我一把拉住她,往外走了两步说:“你快别在这待了!上我那屋等着去!”

她挣开我的手,疑惑地看着我。

“啊,不好意思!”我赶紧手背后说,“我弄吧,你甭管了,快去快去!这屋没法待人!”

“那谢谢了。”

我以为方茴会有点感动什么的,没想到她又恢复了淡漠,扭头就走了。我琢磨着肯定是我刚才的一伸爪让她别扭了。

和租房中介联系了之后,我进行了短暂的抢救。那些澳产新鲜XX总不能让方茴收拾呀!当然,我估计她也不会收拾,但凡她有办法,绝不会来找我。

我趁机观察了下方茴的房间,想看看有没有她过去的蛛丝马迹,但一会我就放弃了。一是我实在没看出什么特别的,二是那味道实在不适合我继续搜索。

总算弄了个大概,我一刻都不想待的往外走,结果在马上走出门口的时候我滑了一下,顺手带翻了旁边一个小花瓶,一块小石头就转呀转的滚到了我脚下。

我捡起来看,那是某一年代北京小摊上随处可见的署名石,用金粉银粉在上面画上歪歪扭扭的名字,比如“贝贝”“帅帅”什么的,我曾经也有一个,早就不知道扔到哪去了。

“给我。”方茴大概听见了响声,走了进来。

“啊?”她的神色很严峻,很强烈的压迫感,让我发愣,

方茴没再说话,她看都没看我一眼就一把抢过来了那块石头,就好像那是什么宝贝似的。

我还没来得及洗手,那石头必然已经脏了,我甚至可以清晰的看见她白皙的手染上了一些不洁净的东西,可是她却仿佛丝毫不在意,只是紧紧的攥着,呆呆地蹲在我身边,眼神飘忽。

“那个……脏……”我不知道怎么办,只好说了这么一句。

她颤了颤,好像回过了魂,“噌”的站了起来径直走到窗边,打开窗户挥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把它扔了出去。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她的背影,终于感觉自己找到了要找的关于她的故事。

那块石头上有一个名字:陈寻。

(5)

后来吧,方茴就没再搭理我。

但是我对那件事的印象很深。像她那样的人,你放一干干净净的澳洲大海螺在她面前她都不一定抬眼。可是她竟然会不顾一切的抢块脏了的石头,而抢过来之后居然又给扔了,简直匪夷所思。光那个画着名字的破玩艺就足以让她情绪的失控了,可见陈寻对她而言很不一般。

本来方茴的神秘往事让我暂时缓解了失恋的痛苦,可是时间一长,我也就没什么兴趣八卦人家的生活了。转眼到了我生日,之前欢欢还兴致勃勃的说要送我限量手表,去酒店来个浪漫一夜,现在却只剩下我一个人,落差产生的效果,比我想象的要猛烈。

回家的时候路过一个蛋糕店,橱窗很漂亮,架子上摆满了各种花式蛋糕。我站在门口看了看,有一种樱桃芝士的,做得非常让人有食欲,是欢欢最喜欢的口味。但那会我们谁也舍不得花钱买,她说等我过生日时一定要买来尝尝。

里面胖胖的蛋糕师隔着玻璃冲我笑了笑,我咬了咬牙径直走进去,指指那个蛋糕说,我要这个。

和蛋糕师随便聊了聊,他知道是我的生日,便很慷慨的送了我蜡烛和并以促销价卖了我一小瓶桃子汽酒。然而,独自拎着包装精美价格不菲的蛋糕走出来,我却发现自己更加可怜了。那个谁说过,寂寞面前,温馨只是种苍凉的掩饰。

在公寓楼道里我遇见了方茴,若是平时我肯定迎上去说说话,可我那天情绪实在低落,仅仅点了点头,于是方茴脸上的奇妙表情,便被我错过了。

“今天你生日?”她看着我手里的蛋糕和蜡烛问。

“嗯。”我一边掏钥匙一边说。

“8月29日?”她仿佛不相信似的。

“对。”我打开门,随口说:“进来坐坐?”

没想到方茴真的跟了进来,这倒让我有点不知所措了。好在还有蛋糕掩护,我拆开丝带说:“一……一起吃吧,我自己吃不了这么多。”

“樱桃芝士?”方茴看着蛋糕眼睛闪了闪。

“哈,女孩子都喜欢这个吧。”我笑着说。

“也有男生喜欢。”她拿出蜡烛说。

“嗯,我也喜欢。”我说,而她又用那种特别的目光看了我一眼。

“那你还喜欢什么?”她笑着问。

她从未如此温柔待我,因此我也就来了精神。

“我是万金油,永远跟不上潮流,不会来事儿,喜欢的都特土。当年看圣斗士,人家都崇拜星矢,可我就觉得他是打不死的小强,结果我们班女生都不借我书看了。再说男孩都不喜欢吃甜的吧,可我就喜欢,还老老实实跟别人说……还有啊,现在特流行喝这种汽酒吧,你知道我喜欢什么吗?”

“百事?”她挺认真的问。

“那多洋气啊!我告诉你,你可不许笑。”我摆了摆手神秘的说:“冰红茶,统一的。”

方茴深深的看了我一眼,让我竟然有点不敢回望。

“今天我也流行一把,桃子味儿,来点么?”我摇摇手里的小酒瓶,遮挡自己的忐忑,方茴的眼睛随着淡粉色的玻璃晃来晃去,终于还是盯住了我,那种注视让我茫然,我不知道是自己做了什么还是怎样,总之今天的方茴对我有些……特别。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她却垂下了头,轻轻的说:“好,给我一杯。”

我拿出两只马克杯把酒到了进去。其中一只是欢欢的,她没带走我也没丢掉,人原来对过去都有不可思议的执念。

方茴已经把蜡烛点燃,整个屋子被微微一点光晕笼着,浪漫而不真实。

“不好意思,偷吃了樱桃。”方茴指了指残缺以下快的蛋糕俏皮的笑了,那个时候我以为自己看到幻像。

我也捡起了一只樱桃扔进嘴里,努力几下吐了出来,樱桃梗漂亮的打了个结,是我舌头的杰作。

“如果能把樱桃梗打结,就说明很会接吻!”我不知所谓的说着,面对这样的方茴我不知道该怎么做,该怎么说。

因为不一样,真的不一样。

可惜那只打了结的樱桃梗没能让我脱离尴尬,相反的,它起了到现在我也说不清是好是坏的作用。

方茴平时略显苍白的脸颊泛起了微微粉色,两只眼睛雾蒙蒙的,她透过樱桃结,看着我,举起杯,嘴唇一张一翕的说:“生日快乐!”

桃子酒一饮而尽,或许甜香的东西最易蒸发,她的眼角滑出了一点眼泪。

继而她哭出声音。

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

今夜的方茴,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可爱的小动作,每一次微笑,每一滴泪,都不是给我的。

我默默等她的肩膀停止颤抖,然后问她:“今天,也是陈寻的生日么?”

方茴抬起头,刚才存在的那副生动面孔已经消失不见,这才是在我面前真正的方茴。

奇怪的是,发现了这点之后,我有些难受。

“你相信么?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就算时间再久,躲的再远,也不管用。心里放不下,只一点点,就够了。”她握着欢欢的马克杯轻轻地说,“你们一天生日,8月29日,处女座……”

后来,在我和陈寻生日那天,方茴在我的澳洲小屋里缓缓的讲了很长的一个故事,长得我站在海这一头却看到了那一头,长得我和他们一起重新过了那年那月,长得TM跨越了足足十年时光,长的让我看见青春突然白发苍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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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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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十年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令我难以忘怀的事,最让我忘不了的是我第一次学骑车。

记得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妈妈带我到广场去学骑自行车。到了广场,我刚上自行车就紧张地说:“妈妈你千万别松手,我害怕摔下来”。“怕什么,摔下来有地等着。”妈妈风趣地说。“妈!”“好了,好了。咱们言归正传吧。”妈妈一本正经地说:“宝贝,你身子坐直,眼睛看前方,大胆地骑,千万不要害怕。”我按照妈妈的方法做,可是车子像跟我作对似的东倒西歪。就这样绕着广场的花园我骑了一圈又一圈。每一圈我都提心吊胆,吓得我手都流汗了。妈妈在后面给我扶车子,也累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

我们休息了一会儿,又开始练习了,妈妈说:“孩子,你可以自己试着骑一骑。”“不行,我还没学会。”妈妈又开始扶着车,我又骑了几圈。妈妈偷偷地把手拿开,让我自己骑,我还以为妈妈还在后面呢!我越骑越带劲,妈妈在后面不停地鼓掌说:“思源,加油!加油!你是最棒的!”这时我心里美滋滋的高兴地喊:“我终于会骑车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鸟儿在枝头欢快地歌唱,好像在为我欢呼。风儿在我耳边悄悄地说:“你真是太棒了,我太佩服你了!”好像今天的一切都为我高兴,为我自豪。我抬起头来仰望天空,心里想:今天的天真蓝啊,云真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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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忘不了的谎言作文

全文共 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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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中有许许多多值得刻骨铭心的话语,有关心的、真诚的、感动的、鼓励的话,然而,最让我忘不了的却是——外婆的谎言

外婆,还记得吗?小的时候,每当过六一儿童节时,学校便会发给每人一份小礼物,里面全都是好吃的。但是我也只会尝尝味道,把它留起来等到放学后带回家,给弟弟妹妹吃。可拿回家后不到五分钟,便被他们两个小馋猫给偷吃光了,呵呵,幸好我还“藏”了您最喜爱的麦芽糖。可当我用手喂您时,您却说:“我不喜欢吃这个,又不是什么好东西,你们吃吧!我只喜欢吃好的,等会儿我自己煮鱼吃,你们都别想吃!”我信了您的话。于是我们三个在享受的同时将麦芽糖吃的毫无颗粒。但奇怪的是,整个下午,我也没见到您吃鱼。这才知道,您说谎……

外婆,还记得吗?在那个夜晚,天气十分地寒冷。被子又单薄,而且仅有一床棉被。睡梦中,我模模糊糊地看见您瘦小的身躯吃力地抱着一大床棉被过来,给我们盖上。我醒了,睁开眼睛问您:“您给我们盖了,您不冷吗?”“我盖得比你们的还要厚哦!快点睡,明天不是还要上学吗?”说完,外婆便又蹒跚地回到小屋去了。第二天一大早,我起床后便觉得纳闷:往常都是外婆起来给我们煮饭啊,怎么今天…?我便走到小屋一看,简直惊呆了!外婆的身上仅仅盖了一张单薄的被子。我过去摇醒外婆,呀!怎么那么烫啊?天哪!外婆发烧了!可是您却支支吾吾地说:“哪有那么严重,睡一觉就好了,你快去上学啦,要不就迟到了!”在您的再三催促下,只好走了。这才知道,您说谎……

外婆,还记得吗?有一次妈妈告诉我,让我陪您一起去买衣服。我还没把话说完,你就“插嘴”说:“买什么?家里多的是!再买就把衣柜撑破了!那就不需要买衣服,得买衣柜了!”我听后不禁大笑,可又说不过您,但还是强拉您去了。到了那儿,我正在精心地为您挑选衣服,可您却在另一旁看有没有适合我穿的。终于选到了一件值得让您满意的,可您却说:“这哪适合我穿?这都是那些年轻人穿的。要我穿这个,还不让人笑死啊?”说完,您又拉我到之前那边去选我穿的衣服。最终,您用您买衣服的钱却给我买了一套漂亮的衣服。嘴里还不停地说着:“嘿嘿!买的真值!”脸上还不时地洋溢着灿烂的笑容。我回家后打开您的衣柜一看,哪有什么像样的衣服?全都黯淡褪色了。这才知道,您说谎……

您的“谎言”让我一生难忘。我如今才体会到,这是爱,是一种隐形的爱,更是一种善意的谎言:

我最忘不了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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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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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的脚步总是那么匆匆,匆匆,仿佛就在昨天。我们就像一只只快乐的小鸟,唧唧喳喳的飞进美丽的校园,当身边的小树增添了六道年轮时,我们就不得不飞离这美丽的校园,不得不踏上人生中的第一条起跑线。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虽然说人的记忆是有限的,但有些感情却是一辈子都难以忘怀的,忘不了父母的养育之恩,忘不了朋友间的深厚友谊,忘不了与自己并肩作战的“战友”,忘不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这份特殊的感情,更忘不了生活了六年的母校。快要和小学生活说“再见”的我,心中对母校充满了不舍之情。舍不得与同学的分离,舍不得与老师的分开,舍不得这里的一草一木,舍不得这里的郎朗书声,甚至舍不得母校的一块砖、一块瓦……这里是我的第二个家,同学是我的兄弟姐妹,老师是我的父母。在这欢乐的海洋里,我可以尽情徜徉,在这知识的天空中,我可以自由翱翔。我就像一棵幼苗,吮吸着知识的甘露,茁壮成长;我就像一只雏鹰,学会本领,掌握知识,待到羽翼丰满时,展翅翱翔……

老师们,谢谢你们含辛茹苦、不辞劳苦的把无穷无尽的知识传授给我们;谢谢你们奋战到深夜,批改作业、制作课件;谢谢你们敬业的上好每一节课,让课堂充满笑声;谢谢你们带领着我们学生去叩响那知识的大们,谢谢你们为我们做的点点滴滴,我们都铭记在心,你们的身影会时时刻刻牢牢地刻在我们的脑海里,永不磨灭!等以后我们有出息了,我会骄傲的说:“我是您的学生!”

同学们,那么多年的相处,你们已经深深的印在我的心中,我忘不了你们赞许的掌声,忘不了你们嘹亮的歌声,忘不了你们甜美的笑声。也许,在以前,我们会吵会闹,会羡慕会嫉妒会怨恨,但是,在这快毕业的时刻,我的鼻子是不是都会酸酸的?以前做过的不好行为是不是都冲淡了?等到毕业那天,不管是放声痛哭,还是强忍泪水,不管是紧紧的拥抱,还是不舍的挥手,我都希望你们斩钉截铁地说一句:“友谊万岁!”

我忘不了,忘不了我的老师。忘不了我的同学,更忘不了我的母校的一草一木。在这我要对母校所有的老师说上一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对母校所有的同学们说“童年的脚印留在校园的小路上,笑语欢歌留在花坛的馨香中,母校的每一个角落,都珍藏着我们的友情,播种着我们的梦想。”对即将离开的母校说上一句“谢谢你,让我在你的怀抱中种下一颗童真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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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有关留恋的作文600字:忘不了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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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楼到四楼的距离原来只有三年……”“啪”拿在手上的饼干毫无预兆的掉在了地上,我慌忙弯下腰把它捡了起来。

沙,沙,沙,天空下起了小雨,“啊,糟了,雨伞忘记带了。”我懊恼的拍拍脑袋,“怎么了?”我抬起头,苦涩的从脸上挤出一丝笑容:“没事。”又担忧的向窗户外看去,雨像是不喘息一样,没有意思要停下拉的样子。“该死”我低低的坑骂了一句,“咦,你在说什么?”他疑惑的看着我,然后又向我看的方向望去,“哦”他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我明白了。”“明白了又能怎样?”我淡淡的看了他一眼,又独自想着下课后该如何回家。

轰隆隆,雨下得越来越可怕,大片大片的倾泻下来,我被外面的雨弄的心神不宁的,他转过头淡淡的对我说:“不要开小差。”田埂安乐,一束紫色的光铺天盖地的朝着边打过来,几个男生饶有兴趣的看着外面的瓢泼大雨。而我却苦恼做着者试卷。

轰隆,灯忽然微微暗了下来,跳闪了一下,又恢复了原来的光亮,班中有几个女生尖叫起来。他拍拍我的肩膀,安慰我说“没事的。”“叮零零”自修课结束了,大家背起书包向教室外走去,我更加焦急的跺跺脚,他转过身,“要不我照你吧?”我顿了一下点点头。跟在他的身后,走下楼梯。等他撑开伞,招手让我过来,我灵巧的钻到雨伞下。他微微的把雨伞向我这边偏,,我惊讶的抬头看着他,他咧开嘴对我笑笑。到了校门口,我左顾右盼始终没看妈妈的身影,我的眼睛慢慢黯淡下去。他穿着雨衣,推着自行车走过来。“要不我陪你把?”我摇摇头,,“没关系,你还是快回家吧”他停下车,“没关系”

一会儿,一辆电瓶车慢慢的向我行驶过来“快看,是不是你妈妈?”他向我指指,我点点头,向妈妈跑去,我感觉到柔细的雨像柔丝一样腻在皮肤上,是轻微的凉,尽管如此,我的心却是热呼呼的。他一脚跨上自行车,“那我先走了。”渐渐的,那骑在自行车上地少年消失在朦胧的雨中。

忘不了,那个倾盆大雨有个少年撑伞把我送到校门口;忘不了他那模糊的身影,慢慢的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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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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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连于有你的世界,回忆一起的岁月,不论时间如何流失,你都在我心里留痕,为我的天空留下一程又一程美好的想象。

似乎有你存在的时光,显得越发匆忙,还未来得及体味,便已悄然而去,唯有你那爱笑的眼睛,一直刻在我的梦里,不被惊扰。

奔赴人生的路上,兜兜转转间,你的决绝,荡漾开这壶世俗的水,迷离了这场茶靡的花季,断了我所有念想。

多情而又萧索的夜,纷飞的思绪,夹杂着心碎的祝愿,透过如墨的夜色,寄向属于你的远方。你若安好,是不是晴天已不重要。

多少次不经意的回首,想把你我的故事写成一篇千古流传的剧本,尽管我只是你生命中一个姗姗来迟的配角。戏里,你在我的心里寻觅。戏外,我在你的心里寸步难行。我写的出剧情,却怎么也写不出结局的悲欢。

时间染白现实的面纱,将你我的距离划分。而我还留在原点,细细咀嚼你给的伤痛。徘徊那条熟悉而又陌生的街道,你一如当初那般凝眸涉水而来。路过我单薄的身影,于寒风凛然中,擦肩一个轮回。

都说,相遇容易,相识不易,相知的彼此更需要莫大的运气。让人遗憾的是相识的过程是那么简短,逝去的让人错愕。假如可以重来,你会不会留住我们之间的感动?会不会在意我没有你后的感受?山和水可以两两相忘,日与月可以毫无瓜葛,不知你我是不是注定了该相忘于江湖。

阔别多年,关于曾经早已物是人非。只是风雨还是那一场,唯独少了当年撑伞的人,道路还是那一条,少了那年行走的你。山野上刻在青竹上的生辰历经洗礼愈发沧桑。恍然想起,那是我们曾经信誓旦旦的承诺啊!绢秀的字迹还在,飘逸的清香犹存,而关乎它的成长却少了有你的痕迹。

我假想了无数次重逢的情形,是在古老破败的街巷,还是在残枝叶落的秋天。若是按照意料中的情况发生,那该多好。到时或许还能一起完成还未完成的承诺。也不会留有遗憾!

守在相思的渡口,等一季没有结果的伤春悲秋。让记忆化作繁星,一遍又一遍的数着共同的故事。

我只是世间最平凡的一位背包客,收拾起零碎的行囊,整装待发,为的是去赶赴一场有你的难忘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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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这件事,我真忘不了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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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是蝴蝶的蜕变,成长是动人的歌谣,在我的成长故事中,学做针线活让我记忆犹新。

那是我上四年级的一天,妈妈说要教我针线活,我高兴极了。我们来到客厅,做好准备,我一边听妈妈讲解要领,一边仔细观察妈妈怎样缝制。只见妈妈手里的针上下飞舞,像一个欢快的小精灵,一会儿功夫,一朵鲜艳、娇美的花就缝好了。摸着妈妈缝好的花,心想:这么容易就缝好了,那不就是小菜一碟嘛!我迫不及待地从桌上拿起了针,穿线,可不管我怎么弄,这线就是穿不过,突然,我想起妈妈刚才说的要领,用线一端沾上水,再用大拇指和食指拧紧,线凝结在一起,变得细、硬了,我再试一下,线终于穿过了针眼。“穿针可真不容易”!

我长嘘一口气,把线打结,对分,接下就缝花瓣了,就这样往返来回,一瓣花叶雏形已成,正当得意之际,“哎哟!”随即换来我的一声惨叫,得意忘形让我付出了“血”的代价。我吮吸了一下伤口,贴上创口贴,还真不敢大意了,拿着针小心翼翼的缝着,生怕再被针“咬”上一口。时间一分分过去,我也越来越娴熟了,缝得也快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缝好了,“花”儿咧着嘴笑朝我笑。虽然没有妈妈缝的漂亮,但我还是很开心,我终于学会做针线活啦。

这次学做针线活,让我忘不了,它让我明白:看上去简单的事,做起来并不那么容易,做任何事都不能盲目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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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忘不了我家的狗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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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佳是我的一只宠物,它是一只贵宾犬,一身雪白的绒毛,头戴一顶小礼帽,系着领结,穿着崭新的马甲,显得格外神气。

佳佳不仅相貌堂堂,而且机敏聪慧,嗅觉过人。

有一次,我把卧室里的五个玩具球给佳佳看,我给一个球做了标记,给它嗅了一次那个球,之后信心满满地走开了。

我把球藏到各个角落,让佳佳去找那个被标记的球。佳佳很快找出了五个球,并从中找到了被标记的球,我一看,球上有一个小小的“X”,但是,我却失望地摇了摇头,转过脸去。

佳佳明白我的意思,这次它用了很长时间去分辨,这一次,它又停在了那个球上,并充满期待地看着我。

我仍然摇头,又生气地瞪了它一眼,努努嘴,示意它继续去找,它那快活的小尾巴垂在了地上,但它没有放弃,重整旗鼓出发了。这一次,它在每个球前都停留了一会,试图从我的脸上捕捉到蛛丝马迹。终于,它停在了一个球旁:我微微笑了一下,接着,它把这个球叼了出来。

当然,这是错的。

我一阵大笑,当佳佳意识到这是一个骗局时,泪水从他那明亮的双眸中溢了出来!突然,它头也不回地冲了出去。

“你……去……哪?”我还是在笑,以为它是与我赌气,很快就会回来的。没想到,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一周过去了……它再也没回来。我变得孤独起来,没有佳佳陪我的日子,生活变得无聊乏味。

它用自己的行动狠狠地惩罚了我,它告诉我:“尊严重于生命,哪怕是条狗,也是有尊严的。”从此之后,这条狗就永远留在我的记忆中,挥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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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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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吟诵着这首诗,我的思绪又飘回了那个下午。

那个下午,天,碧蓝;云,无痕;风,狂野。阵阵裹挟着青草气息的狂风拂动着纯白的窗帘,窗帘在空中飞舞,释放出无比的热情,感染着这个世界……

正看着飞舞的窗帘发呆,你拿着两只风筝跑到我身边,你的脸上脏兮兮的,汗珠不停地从额头上滚落下来。你兴致勃勃地对我说:“姐姐,我们去放风筝吧!”看着你充满期待的双眼,我不忍拒绝。

你拉着我的手来到附近的公园。公园里绿草如茵、花团锦簇,你将我拉到一片空旷的草坪上,然后举起线轴绕着草坪奔跑起来,你累得满头大汗,风筝依旧没有飞起来,你却一点都没有泄气,拖着几乎着陆的风筝玩得不亦乐乎。

性格内向的我静静地站在一边看着你快乐地玩着。出生几个月后,忙于工作的爸爸妈妈便把我送到保姆家生活。陌生的环境,再加上缺少亲人的关爱,我的性格变得非常内向,很难在他人面前露出笑容。

过了一会儿,你回到我身边,睁着那双灿若星辰的双眼问道:“姐姐,你怎么不跑呀?”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你似乎看出了我的窘迫,紧紧抓住我的手飞快地跑起来。刚开始,我还有些束手束脚,但是很快就被你的热情所感染,罕见的笑容在脸上绽放。我完完全全地放开手脚,徜徉于花海之间。

你塞给我一只风筝,教我放飞。也许是运气好,我只试了一次就将风筝放上了天,你羡慕得要命。过了一会儿,你的风筝也放上了天。你我互不相让,你那张稚嫩的小脸上透出的是不服输的坚定。一会儿你的风筝领先,一会儿我的风筝领先。急于求胜的我一下子放出好长的线,纤细的线没有经得住狂风的考验,断了。我急忙伸手去抓,可一切都是徒劳的。看着渐渐消失的风筝,我不禁有些落寞。

这时,你抓住我的手,认真地说:“姐姐,风筝飞走了,也带着烦恼飞走了,你以后要多笑,你笑起来很美的!”那一刻,手中的温暖还有你真诚的话语深深地感动了我;那一刻,我的心中似乎有什么东西挣脱了枷锁,远离我而去。

“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那个蜕变的下午,我永远永远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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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依然忘不了你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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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的庭院,明丽的妃嫔,沉寂的粉蝶,慵懒的梳妆。一切仿佛都是那么无聊与寂寞。一位名叫王昭君的俏佳人,在百无聊赖中憔悴。

寂寞无聊犹如蛇一般,死死地纠缠着她那颗孤独的心;犹如宝马香车的车轮,在她心里缓缓碾过,令她窒息,令她心碎。

进宫已有时日,却迟迟不见皇帝的影子。珠玉金钗,散落一地,铜镜里再也不是少女明丽的笑靥了,一腔愁绪,再也掩埋不上。

昏暗迷茫的灯光下,一只单薄的飞蛾竟一头撞向欢快跳动的灯焰,继而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昭君拔下鬓发上的玉钗,挑动灯芯,试图将蛾儿救出来。

这时传来和亲的消息,如春日里的一声惊雷,划破了天空,昭君两手猛烈地颤动着,那坚强的小精灵毫不畏惧烈焰,从摇曳的火光中振翅高飞,如离弦之箭一般,但又很快地摔在了地上,烈火将它粉嫩的外衣烧得疮痍斑斑,却没有击垮它不屈的意志,它挣扎着,努力扇动着残缺的双翅,歪歪斜斜地飞向高高的宫墙,飞到属于自己的天地。

看着它,昭君惊呆了,这一夜昭君独对孤灯无眠,她想到了后宫的阴森、猜忌、倾轧,也想到了异域的寂寥、冷清、孤独……这一切如一道寒光的匕首刺向她的胸口,让她心痛,想到和亲后,两国和睦相处,百姓安宁……不知不觉,昭君的香帕被浸湿了,不知是汗水还是泪水。第二天早晨,黄门奉旨来召选和亲的嫔妃,他们一遍遍地陈说着皇帝的厚赏:以公主的身份出嫁,有华贵的嫁妆……可是,当嫔妃们想到戈壁大漠的风沙与凄凉,远离故土的孤独,不禁个个噤若寒蝉。黄门失望地将要回复皇帝,却迎面走来了一位淡妆素面的少女,浅浅一笑,一如当年明丽。

昭君出塞,留给后人一座青冢和无限的遐思,且将尘封的记忆碾碎,蘸着历史的露水,解读昭君的心事……

北国风光,万里雪飘,千古以来,也许人们会将你遗忘,但我,却依然忘不了你。而被封存已久的芳香,也不被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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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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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刻——公元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

在这一刻,大地颤抖,一场特大的地震灾害降临到了一个在地图上毫不起眼的四川汶川县这个小县城。

这突如其来的大灾难,震撼着千千万万个中华儿女的心灵,为了支援地震灾区的同胞们,社会各界人士尽自己的所能,发起了赈灾的大行动。虽然如今距汶川大地震以经过了好几个月的时间了,但人们始终还记得当时那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瞬间。

据说这场地震灾害额度遇难人数将近七万人,这是一个多麽令人痛心的数字呀!这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竟然在顷刻间丧生。当人们在破旧的废墟中挖出一具又一具的尸体后,不禁使人潸然泪下;当老师看到自己学生的尸体后,就大声痛苦起来;当父母们得知自己的孩子已经遇难的消息后,一阵阵撕心裂肺的哭声震撼着天空……

我记得曾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一个报道:一位叫谭千秋的教师在地震发生时正在给学生们上课,危急时刻,他用手臂将四名学生紧紧地掩护在身下。13日晚上,当人们从废墟中将他扒出来时,他的双臂还张开着,趴在课桌上,手臂上伤痕累累,后脑袋被楼板砸得凹了下去,而那四名学生,则在他的保护下成功获救。多麽伟大的一位人民教师呀,为了自己的学生,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这场特大灾难给中国留下了一个巨大的疤痕,也许永远也抹不掉,但我坚信,无论是什么样的灾难都不可能把中国这个伟大的国度压垮,因为中国人民是坚强的!四川同胞们的家园虽然已经没有了,但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就一定能够创造出更加美好的家园!

[我永远忘不了作文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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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那个忘不了的乐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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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哭过,我们笑过,晚上我们抬头仰望天空中星星还亮着几颗,你是否还记得那个充满童趣的乐园?那一张张快乐的童年的脸?

不必说那片绿油油的菜地,那间令人毛骨悚然的鬼屋,那个堆满大石头的空地,也不必说那个十字路口的分歧,那个做工精致的纸飞机,那个在水中漂泊的小船,单是那棵大杨树,那片星海便足以让我们欢喜不止。

那个夏天,蝉鸣吱吱,烈日炎炎,我们便会“抱”成一团——王良、荣坤我的好发小!大约正午的时候,逗留在树荫下,树上的很多的毛毛虫不知是睡着了还是啥原因,从树上掉下来,“炒鸡”吓人,走一步就掉下来几只,掉在身上十分恶心,可谓是步步惊心。而那时的傻小子可不那么想,我们用脚去踩虫子,踩出虫子体内绿糊糊的东西为止,这也算为民除害吧。王良踩一个,荣坤踩一个,他们一步等于我三步我怎么比得过他们!当泪珠将要乘滑梯而下时,荣坤大叫:“瑞磊,那有一只,那是俺的”。转头看时,一只大大的头发红就在我脚旁,我当时以为荣坤“唬”我,可我现在才明白他是为了不想让我伤心,不想让我纠缠他,不想让我出口成脏。

还记得夏天的晚上,树上趴着许多瞌睡虫———知了,打开自备的强光手电筒,我们三个用力踹或摇晃树,便会有知了从树上顺着光飞下来,我们扑过去,缓缓打开手掌,如果有知了,把翅膀一揪,塞入瓶子里。白天,当那炸熟的知了卷入大饼里,人间美味呀!

忘不了那片星海,棒子(玉米)刚青春期,借着星光我们去“偷”棒子,一人拿两个,这时不能扒皮,然后拿一堆石头堆成一个灶台,学习贝尔生火!不存在的步步高打火机——哪里不着点哪里!生完火后一片狼烟,将木棒杵进棒子里,在灶台上烤一会,不到两分钟便过火了。虽然吃不成了,但是抬头仰望星空,只见墨蓝的布绢上有几颗摇曳的明星,我们三个便美滋滋的,露出快乐的笑脸,一溜烟跑回家。

一遍遍回忆,一遍遍留恋,一遍遍抬头望天空,一遍遍觅着那消逝的明星,“再见”一词献给那群傻小子,献给我们的乐园,更献给我们那一去不复返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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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忘不了的谎言

全文共 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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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中有许许多多值得刻骨铭心的话语,有关心的、真诚的、感动的、鼓励的话,然而,最让我忘不了的却是——外婆的谎言

外婆,还记得吗?小的时候,每当过六一儿童节时,学校便会发给每人一份小礼物,里面全都是好吃的。但是我也只会尝尝味道,把它留起来等到放学后带回家,给弟弟妹妹吃。可拿回家后不到五分钟,便被他们两个小馋猫给偷吃光了,呵呵,幸好我还“藏”了您最喜爱的麦芽糖。可当我用手喂您时,您却说:“我不喜欢吃这个,又不是什么好东西,你们吃吧!我只喜欢吃好的,等会儿我自己煮鱼吃,你们都别想吃!”我信了您的话。于是我们三个在享受的同时将麦芽糖吃的毫无颗粒。但奇怪的是,整个下午,我也没见到您吃鱼。这才知道,您说谎……

外婆,还记得吗?在那个夜晚,天气十分地寒冷。被子又单薄,而且仅有一床棉被。睡梦中,我模模糊糊地看见您瘦小的身躯吃力地抱着一大床棉被过来,给我们盖上。我醒了,睁开眼睛问您:“您给我们盖了,您不冷吗?”“我盖得比你们的还要厚哦!快点睡,明天不是还要上学吗?”说完,外婆便又蹒跚地回到小屋去了。第二天一大早,我起床后便觉得纳闷:往常都是外婆起来给我们煮饭啊,怎么今天…?我便走到小屋一看,简直惊呆了!外婆的身上仅仅盖了一张单薄的被子。我过去摇醒外婆,呀!怎么那么烫啊?天哪!外婆发烧了!可是您却支支吾吾地说:“哪有那么严重,睡一觉就好了,你快去上学啦,要不就迟到了!”在您的再三催促下,只好走了。这才知道,您说谎……

外婆,还记得吗?有一次妈妈告诉我,让我陪您一起去买衣服。我还没把话说完,你就“插嘴”说:“买什么?家里多的是!再买就把衣柜撑破了!那就不需要买衣服,得买衣柜了!”我听后不禁大笑,可又说不过您,但还是强拉您去了。到了那儿,我正在精心地为您挑选衣服,可您却在另一旁看有没有适合我穿的。终于选到了一件值得让您满意的,可您却说:“这哪适合我穿?这都是那些年轻人穿的。要我穿这个,还不让人笑死啊?”说完,您又拉我到之前那边去选我穿的衣服。最终,您用您买衣服的钱却给我买了一套漂亮的衣服。嘴里还不停地说着:“嘿嘿!买的真值!”脸上还不时地洋溢着灿烂的笑容。我回家后打开您的衣柜一看,哪有什么像样的衣服?全都黯淡褪色了。这才知道,您说谎……

您的“谎言”让我一生难忘。我如今才体会到,这是爱,是一种隐形的爱,更是一种善意的谎言:

我最忘不了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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