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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游筑书巢与陋室铭对比【汇总20篇】

《庄子秋水》中,秋水时至,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尽在己。顺流东行,遇北海若,河伯望洋兴叹吾非至于子之门则殆矣,自身的渺小也暴露无遗。以下是“陆游筑书巢与陋室铭对比”,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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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看书九年级作文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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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旧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与自知。”读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知识也好像砂石下的泉水,掘得越深,泉水便越清。而我,正是这么一个被缕缕书香环绕心头的女孩。

书中的春——

丝丝春雨如此清凉,慢慢的,轻轻的,洗涤着我的心灵……捧起一本书,我便被那书香迷的如痴如醉。杜甫的“江汉春风起,冰霜昨夜除。”不正写出了春风的威力吗?细看金湖畔的柳枝,便想起贺知章的美句:“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或是无意,这柳枝和春风成了密不可分的伙伴,在春天中飒飒飞翔。

书中的夏——

伴着荷花的不染淤泥开放,炎热的夏日已来到。艳阳当空照得人烦躁,走进房间避暑消气。又打开书本,品赵师秀的“黄梅时节家家雨,青草池塘处处蛙”心绪便平静了。再读王安石的“晴日暖风生麦气,绿阴幽草胜花时”就豁然开朗,不再烦躁。

书中的秋——

金秋时节,瓜果飘香,我与父母来到乡下外婆家。放眼望去,阴山阳山藏丰收之喜悦,果树枫树片片艳红如火。只听农民们笑声爽朗,眼里泛起欣喜的泪花。这时,我便想起杜牧的《山行》:“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书中的冬——

寒风呼呼,阵阵刺骨。我无心再做其他事,就钻到暖暖的被窝里,拿起一本诗集细细品尝。突然,妹妹闯进来,让我在这大冷天带她到公园玩儿,她说,那儿的梅花都开了!是啊,“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这就是我,喜欢天天以诗为伴,以书为友的我,一个随时随刻,都被缕缕书香环绕于心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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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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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陶醉在的海洋中时,一种奇妙的感觉充溢着我的心房。我似乎听到自己的心底发出了由衷的感叹:读书真好!

很小的时候,我就有缘结识了书,那是布满彩图和拼音的世界。在书中我发现了一个又一个的秘密:猿是人类的祖先,恐龙十分高大可怕,地球上有陆地和海洋原来世界这么奇妙,我了解的多了,觉得自己好伟大啊,是读书让我这个“丑小鸭”变成了众人眼中的“白天鹅”。

书读多了,举目望去,仿佛就能看到北京的八达岭长城,埃及的金字塔,北极的冰川,每次合上书,总有种爱不释手的感觉,脑海里依然是各种画面在浮动,心里好似吃了蜜一般的甜,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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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我与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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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开始接触籍,是在我7岁的时候,那时我并不识字,爸爸从远方给我带回来一本童话故事,我特别喜欢里面的图画,一遍又一遍的翻看都看不腻,仿佛里面有可口的糖果、美味的巧克力、鲜美的草莓一样,拿着爱不释手,那似巧克力般浓郁的香味从书中散发出来,也许,那就是书香。渐大,我识字了,读到的第一篇童话就是《海的女儿》,那时,我根本不懂,只是觉得特别喜欢,被里面帅气的王子,漂亮的公主所吸引。看到公主看着自己心爱的王子和别人结婚,她却无法说话……忍不住大哭起来,但却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心痛什么,只是感到特别惋惜。有一回在梦中,我见到了小公主,我问她,为什么那么傻,她却说:“我用三百年的生命,只为求得他炽热的爱情,永恒的灵魂,尽管他不爱我,我也因此失去了300年的生命,却体验了作为人鱼永远不能了解的感情。”

每天除了爸爸妈妈老师同学,陪伴我最长时间的就是书了,吃饭时想看书、上厕所时还想看书,只要我已有空闲时间,就会情不自禁的看起书来。读书让我感到快乐,让我忘记所有烦恼。在书中,我和李白一起作诗、和孔子一起学习、和尼尔斯一起旅行、和碧吉、帕特里克、路克一起破案。

看书时,我专心的读好每个字,每个句子和每段话,认真的体会书中所说的道理,用心的理解每本书中所表达的意思。从书中,我能知道许多许多有趣的事情,有些在学校,在家中,在托管里不知道的事,或许在书中,我能知道。每当我读完一本好书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又长大了,又懂得了许多知识。

读了安徒生童话,我的想象力更加丰富了。读了伊索寓言,我又懂得了许多道理,比如说做人不要太自大那样可能会让人们看不起你。读了成语故事后我又知道了不少成语的来历。比如说做事不能三心二意,要专心致志的做好每件事情。读了冒险小说,我又增加了分析能力还明白了团结才是力量要互相帮助。

读了不同的好书,让我学到了各种各样的知识。我感觉我的生活离不开书就像我每天离不开水一样,我愿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我终于明白:短暂的生命,充实的活过。不求天长地久的拥有,只想得到一瞬的感动。不论结局是永恒或是幻灭,那曾经体验过的将是一生的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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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最新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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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为大家推荐一本《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笛福,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位英勇无畏的漂流者——鲁滨逊。

在一次航海中,鲁滨逊所乘坐的巨轮突然遭到海水猛烈的袭击,大部分人都被海水冲走,幸运的是鲁滨逊没死,而是被冲到一个小岛上,从那时候起,他开始了长达二十八年的野人生活。在小岛上,恐慌、孤独、食物、住宿等困难威逼着鲁滨逊,但鲁滨逊并不畏惧,而是凭着自己顽强的意志力生存下来。他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并将船上有用的东西都搬到帐篷中,他也是一个聪明机智的人,学会了制作粗糙的面包,并在岛上种植大麦、水稻等粮食。为了不让自己孤独,鲁滨逊养了一只鹦鹉作伴,后来他又救了一个俘虏,取名“星期五”,从此,他们俩便在岛上无忧无虑地生活着。二十八年的时光弹指一挥间,有一天,一艘英国轮船将他们带回了文明社会。

我十分敬佩鲁滨逊那大无畏的冒险进取精神,我们要学习他,学会生存,学会坚强,学会面对困难不畏惧!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个人都应学会自立,我们不能总依靠父母的保护,一朵温室里的花永远经不起风吹雨打,学做一个勇者!战胜一切困难!

我推荐这本书,对每个人都有很大的帮助的,希望你们都来读读这本书,从中获得的启示可不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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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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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的承载,有不可磨灭却沉重庄严的历史沧桑,有深邃遥远又充满神秘的未知宇宙,有属于文人散乱而坚定的思绪精华,也有属于青年一代跌跌撞撞的成长呓语。白纸上鲜明的黑字,方方正正地记录着跳跃的真实。无可比拟的符号,无可取代的横竖撇捺,却在新时代的今天,开始摇摇晃晃。

一行行端正的楷体字,轰然沦陷在一幅幅七彩斑斓的图画里。他们的身影正在乌云的聚拢中渐渐失去往日的光彩。朱自清先生笔下父亲,此刻,离开站台,却没有蹒跚地向真实的我们走来。他的背影,在视线里模糊。忘记了那深沉纯朴的父爱,忘记了朱自清先生用略微颤抖的双手告别父亲时的神情,忘记了那属于父亲默默的一举一动。这些遗忘,在不远的前方正以汹涌的姿态朝新时代的人们大步跃进。彩色的画面,横档着我们的视线,一无所知,将替代那最初的晶莹。无法描述的,是文字下细微的心理变化与动作神态;无法描述的,是白纸黑字上字字入心的感情。究竟有谁,能用剔透敏锐的心,细致体味那原始的感情。父亲的背影,重叠着荷塘月色下的幽静与浓浓的生命气息,笔墨上淡淡水痕的扩散,是无处不在的清新。

张爱玲笑笑而潦潦写下:“书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点是使我近视加深,但还是值得的。”;钱锺书《写在人生边上》一书里的序中悠悠写道:“人生据说是一部大书。但是,世界上还有一种人。他们觉得看书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写书评或介绍。他们有一种业余消遣者的随便和从容,他们不慌不忙地浏览。”;高尔基谆谆不忘给后世留下提醒:“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卡莱尔深沉地低语着:“书中横卧着整个过去的灵魂。”……

而如今,目光浮在表面的浅浅跃过,匆匆在思绪里留下模糊的轮廓。丢弃了文字给予的深邃,丢弃了怀抱文字的激情。总是以没有充足的时间静心阅读为借口,总是选择抵抗力最小的阅读路径悠然而过。为何不伫足细细品味林语堂写在《生活的艺术》中那段“我们对于人生可以抱着比较轻快随便的态度:我们不是这个尘世的永久房客,而是过路的旅客。”的文字?为何不在午后的暖阳跃过窗台的惬意中,沏一壶清茶,留点空余的思绪跟随被誉为“文学界的白衣天使”的毕淑敏走近她关于体悟,关于审视,关于触摸的精神世界?在黑色字迹下的种.种灵魂,轻快地追随阳光的步调,在生命的轨迹上时刻陪伴着我们温暖的成长。这是无法用寥寥几笔的勾勒,便可描绘的感动与美好。

书籍,正是那历史长河里一直伫立的守候者。它的泥石板上,刻的便是雪泥鸿爪,无论过去,现在,抑或是遥远无尽的未来。必定要珍惜美好生命,在冗长的轨迹上与精神的智者为伴,浇灌且悉心守候自己葱郁的心灵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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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小书虫初二作文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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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还在读《格林童话》的时候,我已经开始读《孙子兵法》了,到现在我究竟读了多少,我自已都记不清。我第一次接触书本是我在四岁的时候。那次,妈妈带我到少儿图书馆,我东望望,西望望,我好奇极了,抓起一本《十万个为什么》就看,结果差点忘记了回家。

从此以后,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有一次,我借了一本《青铜葵花》看,书中感人的情节令我不禁潸然泪下,一直从早上十点看到中午十二点,妈妈心疼我,劝我别看了,我犟着不听,把“饭”端来一边吃一边看,结果刚吃一口,就辣的不行了,我连喝了几杯水。责怪妈妈菜烧的太辣,妈妈看见我这狼狈样,笑得前仰后合,活像一只老母鸡。可不是吗,我定晴一看,这哪里是饭啊,手上端的明明就是妈妈事先倒到碗里的辣酱调味品,看到这儿,我也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妈妈说,书就是我的命,没有书,我肯定会闹翻的。其实不然,“书中自有黄金屋”,看书就是学习,能在书中挖到多少“黄金”、多少“宝藏”,全取决于你的好学之心。在我的印象里,书给我快乐,书给我知识,书将我带到知识的海洋,在这“海洋”中我领略了美丽的风景,学会了做人、做事……它陪我度过了酸甜苦辣的六年时光,让我品尝了读书的乐趣。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做舟”,不管以后在学习的道路上有多少艰难险阻,我都会充满信心地走下去。我会做一个勤劳的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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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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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充满神奇色彩的童话故事——《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引人入胜,让人百看不厌,回味无穷。今天我就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玛·阿希·季诺夫人,由团结出版社出版。这本书主要讲了代表新兴市民阶级的列那狐在面对狮王的强权、公狼的霸道、雄鸡的弱小无助时,总是能以自己的聪明机警左右逢源。它一方面欺压平民百姓,一方面同强权豪门勾心斗角,最后乃至战胜强大的对手。

这本书行文流畅,情节跌宕起伏,作者描写禽兽的行动及性格特点,使之如真的一般。它还引进了许多古代的寓言,如熊的被骗,紧夹在树缝中;狼的低头看马蹄,被马所踢……而能够自由地运用,使之十分的生动。

书中人物个性鲜明,有的阴险毒辣,有的品格高尚,有的也公平公正。令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这只狡猾而富有智慧的狐狸列那狐。书中有一处提到:列那狐因为杀害小雄鸡而被告,狮王派熊去抓捕它,结果列那狐却欺骗熊说道:“我家有最好吃、吃不完的蜂蜜。”熊说:“世界上没有我吃不完的蜂蜜。”说完,就一头扎进树缝里找蜂蜜,出不来了。村民们以为它是小偷,所以用刀叉杀死了它。就这样,列那狐躲过追捕,化险为夷。在困难绝境中,它都能保持沉着冷静、镇定自若的心态。我喜欢它的聪明机智,喜欢它的不怕困难,它让我在生活中变得更勇敢。

列那狐就是那么神奇,书中还有很多关于列那狐的有趣的故事,同学们和我一起加入读书的行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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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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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西游记》,它是我读过的四大名著中的第一本。

小时候,奶奶教我唱:“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孙悟空,跑得快,后面跟着个猪八戒……”。那是我3、4岁的时候就听奶奶哼唱的儿歌,直到现在,朗朗上口的旋律,节奏分明的短句,憨态可掬的八戒,鬼怪精灵的悟空,憨厚老实的沙僧,老好人唐僧,都在童谣里上蹿下跳。等到我学会了识字,第一次捧起大部头《西游记》 时,我是又惊又喜,终于要跟童谣里的主角们见面了,你们还好吗?

这本书果然对得起我的惊喜,我常常看得忘了形,学悟空转动如意金箍棒,学八戒啃西瓜糊满嘴。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在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的保护下,骑着白龙马去西天取经,途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真经的故事。我最喜欢其中的孙悟空,因为他有一根金光闪闪的金箍棒,一路上斩妖除魔,保护团队去往西天取经。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章节有: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大战红孩儿等等。特别是大闹天宫,精彩极了,我甚至都可以倒背如流了:孙悟空被册封为弼马温之后,不知道头衔的大小,还以为自己是个很大的官,结果玉帝只是让他看守天庭的马匹而已,当他得知王母娘娘宴请各路神仙,却没有他的份时,一气之下偷吃了仙桃,戏耍了神仙,仅凭一人之力就把天宫掀了个底朝天。这只猴子怎么就这么胆大包天呢,真是让人佩服。每次我读得手舞足蹈,将精彩的情节讲给妹妹听时,三岁的妹妹都拍手叫好。她也跟在我后面学起了童谣 ,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

这本书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我常常想,是不是真的有这么一个美猴王,能上天入地,然后就被吴承恩看见了,想出了这么一个神奇的故事呢?爸爸说,不是的,里面有些是现实中存在的,唐僧在唐朝叫唐玄奘,到古印度取来佛经,这个是真的,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这些呢就是想象虚构出来的。我真有点失望,还想着能找孙悟空借金箍棒来耍一耍呢。不过这个作家想象力可真丰富呀,故事情节像坐过山车一样刺激,还有他们说话夸张又好笑,我经常被逗得捧腹大笑。从此,我一有空就拿起这本书来反反复复地阅读。

我也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分享《西游记》,刚开始,爸爸妈妈说不懂得这本书的内容,我就一字一句的读给他们听。在爸爸妈妈的引导下,我渐渐地能背下一部分精彩章节,在整个分享阅读的过程中,爸爸读,我来背,书房里充满了郎朗的的读书声。

这本书不仅仅情节精彩,更让我懂得了要想办成事情就要有排除万难,必达目的的决心和勇气,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也要像唐僧和他的三徒弟,再苦再难也要咬紧牙关,不达目的不罢休。

书是引领我们前进的阶梯,虽然我还只是站在最低的那一级,但我相信,每天前进一点点,我一定会站到塔顶,看到一个美妙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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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书真好初三作文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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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翁森一句,道出了书中的无尽奥妙,一本好的书往往家喻户晓,成长为经典后又接着影响下一代。我总会不自觉的被书中的精彩所吸引,以致于忘却周遭的一切,沉浸书香而不自拔。每当我读完一本好书,内心深处可谓是幸福指数满满。每每品味,总能有如觅知音的感觉,那时我总会发自内心的感慨一句“有书真好啊!”

陆放翁曾言“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确,书再有味,终归起到的也只是一架架桥梁的作用。如果想要通过桥梁到达目的地,还需要亲身实践才行。这时书便成了为我们启发思路,指引方向的重要伙伴。书中的智慧指导着我们,虽不能让我们事事成功,却会让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少走许多弯路。

“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桥梁已固,苏轼的千古名句已然告诉我们——“打铁还需本身硬”。尽管我们出生各异,书却能做到一视同仁。好的书籍能陶冶一个人的情操,增长他的学识,进而开阔视野,拓宽胸襟,丰富情感,最终渗透到人生中的方方面面。可见读书的好处是数不胜数的。与书中人神交,追随先贤步伐,聆听圣人教诲,潜移默化,书已然开始改变着我们。

宁静致远。当我们戒去尘世的喧闹浮躁以最诚恳的态度去读书,如书虫般孜孜不倦地吸食书中的精华。放眼所有的阅览室,想必那时定然能听到“沙沙”的翻书声。窗外阳光明媚,屋内把酒言欢,当细碎的阳光透过纱窗照到书页上时,书中人的热切与现实的诚恳一道,构成了多么和谐的一幕。透过书本,我已然明白:“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惟愿书籍相伴一生,不朽名篇传递永恒。有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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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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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那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小虫”—————孟愉培。

镜子常在我不在的时候自己叽里呱啦的说:“小主人可真爱读书啊,怪不得小主人的眼睛还是那么水汪汪的,高高的鼻梁让小主人显得特别有气质。”我最喜欢穿一件棕黄色的大衣,每当我穿上它爸爸妈妈总会连声夸赞:“漂亮,真漂亮!”。我穿上它去上学同学们都会围上来问培培这件大衣在哪里买的呀?这么漂亮啊!”每当我听到爸爸妈妈的夸赞,看到同学们羡慕不已的的样子,我心里就会得意洋洋。我是属于一个中等身材,我的性格是活泼开朗的,我不管是遇到什么事都会很开朗而不会娇滴滴地求大人。

我是一个很爱看书的人,所以我有一个外号,就是“小书虫”。我每天至少抽出30~60分钟来看书。书每天被我“啃”,都没有耐心了。记得有一次书对我大声地说:“小主人啊,你每天都把我“啃”不累吗?”

这就是我,一个爱读书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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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推荐一本书精选五年级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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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看过金字塔,就不算来过埃及;没有看过万里长城,就不算来过中国;没有看过《猫武士》就不算真正了解猫。

《猫武士》这本,多多少少和文学著作《哈利。波特》有一些相似。这本书成功地描绘了一个个各性鲜明的、生龙活虎猫的形象。有忠诚可爱的灰条;有爱抱怨的长老鼠毛;有优秀的老族长蓝星;有鲁莽的巫医叶池;有为了让族群找到一块新领地而不惜在外流浪的黑梅掌、松鼠飞、褐皮、暴毛、羽尾和鸦羽。当然,也有残暴的虎星等。主角当仁不让是火星,他原来是让族群都厌恶宠物猫,但为什么被归为族群呢?因为一句预言:“火星将拯救族群。”果然,他不负重望,干出了别的猫不能想象的事:击退血族,重建星族,打败黑森林。

有四大族群:分别是雷族、河族、风族。影族和人们敬仰的星族。火星是最优秀的族长之一。然而,在火星勇猛的光环下,黑梅掌的坚定和耐心还是能显现出来。他与父亲虎星一样,聪明、勇敢,而他又与父亲不同,他比父亲多了一样优点-忠诚!所以,他为了救火星,不惜杀死了同父异母的弟弟-鹰霜。因此,他得到了火星的重用,成为了副族长。在火星与虎星同归于尽后,他成为了一位伟大的族长-黑梅星。

这本书与《哈利·波特》一样,都是用爱和血谱成的生命之曲,讲的都是正义战胜邪恶,普通猫脱变成英雄的故事,告诉人们只要努力,一切皆有可能。

《猫武士》是我最爱的一套书,郑重介绍给每一个爱猫的朋友,希望大家能跟我一样爱上《猫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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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五年级推荐一本书优秀作文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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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中午,爸爸带我去新华店买了一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书的作者是海伦·凯勒。这本书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坚持,永不放弃。今天我就来说说吧!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讲述了作者海伦·凯勒患了重病,导致自身失明和失聪,但是因为她不屈不挠的精神,挺过了这个打击,并顽强地生活,迎来了美好的未来。

在海伦·凯勒小的时候,她的父母为她请了一位家庭教师,叫伊莉文。她教会了海伦·凯勒许多知识,使她在黑暗中坚强地活着,能在黑暗中找到另一种光明。

本身当聋哑人的家庭教师就不是件容易事,可伊莉文却不厌其烦地教导着海伦·凯勒,她不断地鼓励着海伦“加油,加油。”海伦也从她那儿学到了许多,写出了《霜王》和其他作品。看到这些片段,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诗,“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这就是老师,他们孜孜不倦地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我们,就像园丁浇灌着花花草草。所以我们也要好好聆听老师的教诲,用成绩来回报老师。

海伦·凯勒是一个身残志坚的人,她虽然身体上有缺陷,但却取得了惊人的成就,让我感到震撼。我们要坚持,要坚强,要有不屈不挠的精神,即使身体残疾,也能在心灵中继续活着。即使身处黑暗,也能靠自己找到光明。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有也有所心动呢?快去读读这本书吧,我相信它一定会使你终生受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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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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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儿童节到了,妈妈让我选择一套喜欢作为节日礼物。我高兴地来到汉唐书店,精心地挑选了一套很有意思的彩色绘本,书名叫《法布尔昆虫记》,是法国著名的生物学家,动物学家法布尔写的。

这套书每一幅图画都栩栩如生,每一个故事都生动有趣,在故事中能不知不觉的了解很多昆虫知识。当我阅读时,就像走进了法布尔的昆虫世界,做了一次次惊奇的探秘旅行。那里有充满爱心的毒蜘蛛,残忍的杀手泥蜂,用生命歌唱的音乐家蝉,可怜的奴隶蚂蚁,吃掉新郎的螳螂新娘,伪善的杀手萤火虫,铁嘴铜牙的天牛,还有一只快乐的推着粪的圣甲虫……它们的生命虽然很短暂,但一生却很精彩。

读完后,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则是《闪电飞行员---蜻蜓》。文中讲道:红蜻蜓千木是蜻蜓家族中的佼佼者,他勤学苦练梦想成为一名闪电飞行员。在选拔赛这天,千木为了救一只掉入淤泥中的小蜻蜓,错过了一生只有一次的选拔比赛,再也无法实现飞行员的愿望,可他没有后悔救小蜻蜓,仍然每天坚持练习飞行。一天,食虫芒袭击蜻蜓家族,千木发现后,拼命飞行赶回报信,并疏散同伴,救了大家,最后成为了闪电飞行队的一员。故事中的千木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喜欢《法布尔昆虫记》,它让我更加热爱昆虫,更加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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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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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妈妈常说:“中自有黄金屋。”但我不太懂这句话。现在在我长大了,我经常因为写不出作文而烦恼。妈妈说这是因为我读的书太少了。为了培养我读书的兴趣,妈妈就经常带我到书城去读书。

一进书城里,我就融入到了书的海之中。我从《冒险小虎队》一书中看到了三个智慧少年知难忘 而这、无惧无畏的精神;在《三国演义》中,我为诸葛亮的雄才大略钦佩不已。我最喜欢看“火烧赤壁”这个片断,诸葛亮运用他丰富的天文知识而打败了曹操,使我十分佩服。渐渐地,我就喜欢上了看书,并从书中体会到了人生的酸甜苦辣。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整套的《明朝那些事》,虽然是本史书,但我看得津津有味。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从1344年至1644年这300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事情,以史料为基础,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语言幽默风趣。其中,最让我佩服的还是是朱元璋,他赤手空拳、单枪匹马,凭着自己的勇气和决心建立起了庞大的帝国。

读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快乐,更让我知道了怎样为人处事,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了我的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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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好书伴我成长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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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读一本好,就像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知识就像帮助我们学习的法宝,每当你看完一页书,你的知识就会增加。

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西游记》的名著。里面的故事又详细又逼真又精彩:三打白骨精;偷吃人参果;真假美猴王……每一次大战都是对四人的考验,没打完一个敌人、帮助一个朋友,他们和我们就会懂得更多道理,变得越善良,越友好。

读书还会教你一些道理,告诉你许多事情的正确做法与选择,会教你做一个诚实、听话,对待每一件事都严格认真的人。

在《西游记》里有一个坏人,它是白骨精。有一次它假扮成一个老婆婆假装给唐僧送食物,孙悟空一下子就看出了它是妖,想打死它,可是唐僧阻止了悟空。唐僧是人,看不出白骨精,悟空刚想打,唐僧就念起了紧箍咒,悟空打不了,最后白骨精差点害死了唐僧,幸好徒弟三人合力打死了白骨精,救回了师父。读到这一段时,我时而眉头紧皱时而屏住呼吸……这说明看人不能看外表,不能以貌取人。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是我们的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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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一本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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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程星瑜

呆妈、呆爸、小呆一家三口一起准备吃中午饭。呆妈一会把饭做好,端到了餐桌上。呆爸坐在餐桌前刚想吃饭时,呆妈说:“儿子还没有来呢?你想吃先去叫儿子来吃饭。”

就这样,呆爸委屈地来到小呆的房间门口,他把门打开了。看见儿子趴在地板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呆爸好奇地自言自语地说:“儿子以前不是不喜欢看书吗?”呆爸叫了儿子几句,儿子没有听到。这时呆爸拍了小呆的肩膀。小呆吓了一大跳,说:“我可是练过功夫的。”呆爸说:“你什么时候练过功夫呀?”小呆说:“原来是呆爸啊!”呆爸说:“快点去吃饭,马上饭都凉了。”

小呆说:“好的。”呆爸看着小呆看得书,渐渐被书吸引了,他也像儿子一样津津有味地看着书。

现在,母子俩坐在餐桌前,但是呆爸却不见了。呆妈说:“呆爸不是去叫你去了吗?”

呆妈又叫小呆去叫呆爸来吃饭。

小呆打开门看见呆爸像自己一样趴着,小呆叫呆爸几句,呆爸没有听见。小呆打了呆爸一下,呆爸吓了一跳。小呆和呆爸都看起来这本迷人的书。而呆妈也偷偷地来到小呆的房间里看起了这本迷人的书。他们一家子都在看这本书。

结果,他们一直到晚上才看完,他们连饭都忘了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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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与朱元思书写成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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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徐微风渐渐停住了向前的步伐。空中的雾气也慢慢的散去。高大巍峨的山脉悄无声喜的揭开它神秘的面纱。广袤无垠的天空如同海洋一般,碧绿澄澈。空中飘动的白云,洋洋洒洒的点缀着空中的蓝缎绸而山与天空是一样的颜色都是苍翠欲滴的浓绿,还没来得及散尽的雾气如同淡雅的丝绸一缕一缕缠在腰间。

我独自一人坐在小船上,随着湍急的流水,任意飘荡,居无定所,只是沉醉于山水之间,无法自拔。从富阳到桐庐100多里航程,一路上神奇秀美的山峰与奇异的水都是天下最绝妙的。

湖水都是青白色的清晰地映出蓝的天,白的云,绿树红花。游动在细石之间的小鱼也扭动起自己的身子随着急流舞蹈。一层层水花随着急流,拍打着两岸与船身,伴着跳跃的阳光,也伴着我的心。风早已平静,但水流却比箭飞的还快,翻滚的巨浪就如同飞奔的马。

富春江两岸的高山奇峰突兀高,高入云端,雄伟古朴,高大巍峨,山上各种树木高大挺拔,绿树成荫,又有花儿映衬把山峰打扮的分外妖娆。山峦凭借着高峻的地势奋力向上长,就像在比赛似的,都争先恐后的向更高的更远的地方伸展,直插云天,形成了无数高大的山峰。

清澈见底的泉水,淙淙地流淌着,在明丽的阳光下,就如同一条银龙在翻滚,越过巨石发出清脆的声音。美丽的小鸟飞上枝头,围成一圈,叽叽喳喳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就如同一首小曲,朗朗上口,和谐动听。船边的树丛里几只蝉长久不觉的叫着,高山上的猿也叫个不停。

这样美丽的景色,恐怕那些追求功名利禄的人看到了就会平息自己的虚荣心;治理政务的人看到了就会流连忘返吧!横斜的树枝遮挡着天空,在白天也犹如在晚上,稀疏的枝条相互掩映,有的时候才能见到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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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小书虫”同学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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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雨欣

在我们班有一个同学,他的学问很大,看过的很多,他就是我们班的同学彭泽宇,人送外号“小书虫”。

课间休息是时,吃过饭后,你无时无刻都能看到这只“小书虫”在看书呢!他看书看得很入迷,好像都要钻进书里去了。

我记得有一次,这只“小书虫”看到某本书最精彩的部分时,上课铃叮铃铃地响了起来,中午老师让我们睡觉,可是“小书虫”总是想着那本书最精彩的部分,他心里就像有人在挠他痒痒一样,终于,“小书虫”忍不住了,他把被子蒙在头上,在被子里看书,他细心的同桌发现了,并没有告诉老师,她对“小书虫”轻声说:“你不要再看书了,会对眼睛不好的。”“小书虫”听了她的话,才乖乖爬下来睡觉了。

唉!这可真是一只钻进书里的“小书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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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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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说到这里,你们一定都会问:“爸爸怎么可能被装在口袋里呢?”这一点我刚开始看的时候也很疑惑,但现在我明白啦,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是著名作家杨鹏的代表之一,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杨鹏发明的身体调换机,这样杨歌和他的爸爸都可以随时和别人交换身体。在这本书中,杨歌的妈妈只要一吵杨鹏,杨鹏就会缩小一尺,一直到现在,一米八的爸爸便成了只有拇指大小的人啦!

我特别羡慕杨歌,有一个这么小的老爸,可以随时随地都带着他,这样杨歌就有一个可以陪着他玩的小伙伴啦。而他的老爸有一个身体调换机,杨歌就可以随时和别人调换身体了,如果我也有一个这么小的老爸,并且还有身体调换机的话,我就想变成《王者荣耀》的创使人,把这个游戏给黑了,这样就没人再玩了,没人日夜沉迷于游戏了,那是多么的好啊!

这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也告诉了大家,杨歌的爸爸不能把身体调换机发布出来,虽然大多数人是善良的,但是还有一小部分的人还是很自私的,他们为了钱财,什么事都做的出来,不然世界会是非常不和平的。

杨鹏有一颗永远长不大的童心。而且他还非常幽默,他虽然已经四十岁了,但他那瘦小的身子,把它显得还没有杨歌大的岁数似的。并且它变小了显得他更加淘气、不懂事,就像个三岁小孩儿似的,就年比他大十几倍的杨歌也有几分怕他,杨鹏可真是一点也不安分啊!

这本书就像是一个令我终身难忘的好友!它让我拥有奇妙无比的想象力,让我沉迷在书的世界里呢!它可真是很有趣,希望你们也能找来给看一看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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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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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小乔治的神奇魔药》,作者是罗尔德·达尔。这本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叫乔治,他非常讨厌自己的姥姥,因为大多数姥姥都是很慈祥、很好的,可是,他的姥姥只知道虐待乔治,因为这个姥姥觉得乔治好欺负,所以,就在爸爸妈妈出门的时候,她就故意吓唬乔治,说毛毛虫和鼻涕虫能给他脑子,乔治被吓得云消雾散,他已经忍无可忍了,决定给姥姥爆炸性的打击,可是,怎么办呢,经过一番冥思苦想,决定自己配一瓶魔药,他那里洗发水,喷雾剂,牙膏,清洁剂,防冻剂,汽油,治猪病的药,治鸡病的药,治牛病的药,还有治狗病的药,把他们放进了锅,乔治又想了想:“姥姥的药是棕色的,如果这药不是棕色的,姥姥会起疑心。”想完了,乔治就跑到放油漆的地方,把一罐棕色油漆倒进了那锅杂烩,然后,把他们又炖了一会,给姥姥喝下去之后,不断地长高,最后穿破屋顶,成了一个老巨人,然后,爸爸看到了,立刻又研制出了灵药二、三、四号,看到了灵药的魔力,有的让脖子变长……

好了,我就讲到这里,希望你们能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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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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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郑美婧

中午,妈妈做好热乎乎的饭菜放在饭桌上。爸爸用手指着对面的椅子,奇怪的问:儿子呢?妈妈说:儿子可能还待房间里呢,你去叫他吧!

听了妈妈的话,爸爸急匆匆地来到儿子的房间,爸爸推开门看见儿子趴在地上正津津有味地看呢!爸爸大声的说:你这臭小子,还不快去吃饭。儿子只好放下书,离开房间去吃饭,儿子离开房间后爸爸回过头弯着腰好奇地想到底是什么书这么好看,让儿子都忘了吃饭。

儿子回到饭桌上,他和妈妈左等右等也不见爸爸过来吃饭。妈妈生气的说:你爸呢不会还在你的房间里吧!快去叫他过来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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