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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婚刺的结局介绍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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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疯狂天后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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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天后》电视剧正在热播中,该剧是一部女尊题材,这是第一部可以播出的女尊剧情,剧情中男子还可以怀孕。

21世纪的奋发努力好姑娘董意勇敢地追逐梦想,一腔热血却在冰冷残酷的现实中日益消磨,勤勤恳恳的她混迹于剧组多年仍是一个打杂的小剧务,所幸她也慢慢学会在平凡日子中寻找乐趣——比如像一个小迷妹一样默默花痴自己的男神。

然而生活总是在不经意间改变轨迹,在一次与导演的争执中,董意不小心落水,醒来后意外发现自己穿越到一个架空的王朝,更神奇的是,这还是一个“女权至上”的国度,而自己则是“天后”,这个国家的帝王般的存在。

董意本来是一名演员,因为有一次和导演吵架,逃跑的时候掉进河里,史书记载凡是坠入天河的人,醒来后必性情大变,朝纲必大乱,天河之灵,天花所在,一月一开,阴阳交会,灵魂交换。

董意是通过灵魂交换变成天后的,但是灵魂交换,实属异象,所以会有所时限,书上记载天花三十日开放一次,不过也随性,一旦开放,穿越极现,花一旦不开,魂飞魄散。

在知道自己真正身份之后的天后是离开这个女权的世界,还是回到自己的时代,时间已经不多,天后最后应该是借助天花的力量回到现代。

掉河穿越灵魂互换之后的天后虽然有后宫30个男宠,但是最爱的还是被囚禁与冷宫中的天爵,两人一起在女儿国后宫谱写一段传世恋情。

小说结局

天后董意最后是离开这个女权的世界,回到自己的时代,时间只有一个月,天后最后应该是借助天花的力量回到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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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择天记结局

全文共 8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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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择天记是由猫腻连载的一本非常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择天记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讲述了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改变自身命理,求一线生机,怀揣一纸婚约入帝都,与各方强者周旋成长的故事。以下是小说择天记结局,欢迎阅读。

回到离宫,再次谈起王破离开的事情,徐有容说了一句类似的话。

“死国矣。”

王破放弃了向大周皇朝要公道的想法,放弃了向陈氏皇族复仇,这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在精神层面上,这与为国牺牲没有什么差别。

陈长生深以为然,然后又想到了师兄最后说的那句话。

“在合适的时候离开,是非常美好的事情。”

任谁来看,这句话都是在说商行舟。

陈长生也不否认这一点,却又总觉得这句话与自己有关。

“我可能……会离开一段时间。”

他有些犹豫说道。

徐有容说道:“理由?”

理由有很多,比如刚才那句话,比如师兄教小师弟练书法的时候那么严厉,让他想起了师父。

比如,很多大臣与百姓都在称赞,说师兄与太宗皇帝越来越像了。

但这些理由都说不出口,因为都是他的猜想,没有任何证据,而且这种猜想,真的很不负责任。

他没有说,但徐有容知道。

她说道:“也许你想多了。”

“是的。”陈长生看着她认真说道:“但太宗皇帝在做出那些事情之前,也不见得就是我们知道的太宗皇帝,他是所有人都称赞的齐王,后来的杀兄弑弟囚父,也许都是他被逼无奈做的选择。”

徐有容说道:“所以?”

陈长生说道:“我不想他成为第二个太宗皇帝,所以……我想离开。”

“如果只是这个理由,我不支持,因为这完全是被动的借口。”

徐有容说道:“活着,应该是主动行为的集合。”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自己也想离开。”

徐有容再次说出那两个字:“理由?”

陈长生说道:“我想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

从十岁那年开始,他便在死亡的阴影下生活。

天书陵那夜天海圣后帮他逆天改命,他终于不用再每天考虑死亡的问题,有资格考虑别的一些问题。

生死问题之外,人生最重要的问题就是那三个。

你是谁?

你从哪里来?

你要到哪里去?

想要解答第三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前面两个问题。

与魔族的战争还没有完全结束,但已经不用再他做些什么。

商行舟、黑袍说他来自圣光大陆,他想去那里看看。

“我接受这个理由。”

徐有容说道:“但时间不要太久。”

陈长生有些意外说道:“你不准备和我一起去?”

徐有容很认真地说道:“我是在京都出生的。”

陈长生回到了西宁镇。直到这个时候,他还在想与有容最后的那番谈话,然后他想起来很多年前,在京都李子园客栈里,唐三十六对有容的评价那是一个让人无话可说的女人。

这个答案让陈长生稍微欣慰了些,却忘了唐三十六对他的评价也是如此。

他这个教宗忽然离开,不说不负责任,也确实让人无话可说。

深冬时节,溪畔的花树已经变秃了,水面没有花瓣,旧庙里也没有了书。

陈长生在旧庙里睡了一晚,第二天清晨五时醒来,用溪水洗脸,便向那边走去。那边是越来越深的雾气,到最浓时便成了云,云里有溪水,有蔓藤,有容易受惊的小鹿,还有很多影影绰绰、不知来历的野兽。

这些都他很熟悉的环境,没能让他的脚步有任何停留,直到走到那座孤单的高峰脚下。

一只独角兽出现了,通体洁白,仿佛灵物。

陈长生与它静静的对视着。

他知道这只独角兽一直在等自己,已经等了很多年。

“不用一定要和谁在一起,自己便很好。”

陈长生看着它摇了摇头,微笑说道:“去吧。”

独角兽有些不舍地离去,走十几步便会回头看他一眼。

陈长生静静地看着它,没有转身离开,直到它消失在浓厚的云雾深处,才继续自己的旅程。

孤峰被云雾终年包围,表面很是湿润,到处都是青苔,还有不绝的流水。

但对圣域强者来说,这些算不上困难,就像平地一样。

九天之前,太阳落入云墓里,再也没有出现。

第十天,陈长生来到了孤峰之上。

除了云海,这里什么都没有,特别冷清,令他生出孤寂的感觉。

他坐在峰顶的石头上,取出一个果子,缓慢而认真地吃掉。

剑鞘里有很多东西,包括食物,那是吱吱亲自准备的,份量很多,但他什么都没有要,就吃了一个果子。

就像他选择攀爬,而不是别的方式来到峰顶,这可能是他需要的仪式感。

吃完果子后,他抬头望向天空,发现天空就在眼前。

他伸手摸了摸,发现天空的触感不错,不像想象中那般坚硬,很光滑,有些弹性,就像有容的脸。

他闭上眼睛。

三千剑呼啸而出,在云海之上来回飞行,显得无比欢愉,大概它们也知道,即将去往别的世界。

陈长生到了天空的那边,然后摔到了地上。

并不是很疼,因为地面上是如茵般的青草,很是松软。

这是一片数百丈方圆的草原。

陈长生回头望去,只见被破开的空间晶壁正在缓缓合拢,天空的颜色变得越来越淡,直至要消失无踪。

他看得非常清楚,在中土大陆直抵天空的孤峰,在这边看起来却是正对着他。

原来两个大陆并不是平行的,而是垂直的。

中土大陆对于这里来说,就像是一道墙。

那片草原真的很小,只是片刻便走了出去。

草原外面,便是荒漠,白色的沙砾,构成了如白海一般的世界。

九个太阳光线是那般的耀眼。

陈长生随意选了一个方向行走。

一步便是数里。

很快他便遇到这片大陆的原住民。

越来越多的原住民。

没有人来询问他的来历,更没有人敢阻拦他。

原住民们敬畏地看着他,像潮水一般分开,直至露出那个祭台。

天气真的很热,那个身穿白衣的僧侣却坐在祭台上,任由阳光曝晒。

当年,陈长生曾经随天海圣后的神魂,在西宁镇溪边见过他。

“我快要死了,气血枯竭,所以有些冷。”

白衣僧侣向他解释道。

陈长生说道:“这里确实有些冷。”

白衣僧侣说冷还有道理,他为何也觉得这里冷?

要知道天空里的那九个太阳都是真的。

“你是来接我们回家的吗?”

白衣僧侣问道。

听到这句话,祭坛四周的数十万民众,如潮水一般跪下,带着哭声祈道:“莫不为家园。”

陈长生望向这些民众,沉默不语。

僧侣说道:“你师父曾经答应过我。如果你不同意,我会等着你师弟来做这件事情。”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能回来,会认真地考虑这件事。”

僧侣明白了他的意思,说道:“你想看来时的路?”

陈长生说道:“是的。”

僧侣说道:“你应该清楚,这里并不是圣光大陆。”

陈长生点点头。

很久以前他就已经知道,这里并不是圣光大陆。

如果圣光大陆如此之近,中土大陆上只怕早就被那神明奴役。

这里是曾经的主体文明大陆,如今的遗弃之地。

那些炽烈的、灼热的、看似充满能量的光线,并不是真正的圣光,只是假象。

这座大陆已经失去了所有能量,生机正在不停地流失,随着时间,不停衰败。

“当年,我们把叔王的三滴血通过祭台送去了圣光大陆。”

白衣僧侣说道:“然后才有了你。”

他说的叔王,便是陈玄霸。

陈长生沉默了会儿,问道:“圣光大陆的人可以通过祭台来到这里?”

“这座祭台只能传输非生命的物体。”

白衣僧侣摇了摇头,说道:“叔王的血并没有活性,遮天剑也不是活物。”

陈长生说道:“但我是活的。”

白衣僧侣说道:“难道你现在还没有明白?你被送回来的时候,只是一颗果子。”

陈长生再次沉默了会儿,说道:“那我是怎么生下来的?”

白衣僧侣说道:“同样也是十月怀胎。”

陈长生明白了,带着一线希望说道:“她还活着吗?”

白衣僧侣有些怜悯地看着他,就像看着二十几年前那个少女。

“你出生的时候,她就死了。”

陈长生沉默了很长时间,说道:“你们都是坏人。”

这句话里的你们指的是白衣僧侣、黑袍,还有他的师父商行舟。

“圣光大陆一直想通过这个祭台,打通空间通道。”

白衣僧侣说道:“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十几年前,他们等着商行舟用你发动神罚,或者用我的神魂为引。”

直到这个时候,陈长生才知道,圣后娘娘当年对战三位圣人的时候,为何会对西宁镇溪边僧侣的神魂最为在意。

他看着白衣僧侣的眼睛说道:“如此说来,你是最坏的那个。”

白衣僧侣沉默片刻后说道:“我没有去过圣光大陆,但曾经感知过神明的力量,那不是我们能够对抗的。”

陈长生说道:“即便如此,也不能为敌前驱。”

白衣僧侣说道:“如果不是圣光大陆通过祭台向这里补充能量,这座大陆早就已经彻底荒废了。”

陈长生说道:“如果不是圣后,中土大陆也已经荒废了。”

白衣僧侣说道:“我一直觉得天海圣后没有死。”

陈长生想起来当初在西宁镇,圣后娘娘曾经对这名僧侣说过,她自有传承。

天海圣后的传承究竟指的是什么?是余人和陈长生,还是徐有容?

遗弃之地,到处都荒漠。

在荒漠的边缘,距离原住民们生活的绿州数十万里的地方,有一片大海。

这片大海里没有任何活着的生物,就像是一片死海。

但再如何荒寂的世界,也会有些非常不一样的生命存在,或者那已经不是生命,而是死灵。

海面生起巨浪,寒风呼啸。

一只十余里长的幽冥骨龙,在风浪里不停穿行。

这只幽冥骨龙并不是想向天地炫耀自己的力量,也不是想向神明诉说自己的绝望,而是被逼无奈。

一只松鼠蹲在骨龙的眼睛里,就像是一个黑点。

它看着扑面而来的浪花,根本没有害怕,不时发出快活的叫声。

原来这只幽冥骨龙是在陪它玩耍。

海边,一只黑羊静静地看着天空,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要去圣光大陆。”

“我没去过圣光大陆,也去不了。”

“苏离是怎么过去的?”

“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应该是通过伽蓝寺去的。”

听到这句话,陈长生很是吃惊。

他知道王之策与吴道子一直在伽蓝寺里,应该是在试图修复当年的壁画,重续佛宗传承。

所有人都以为,伽蓝寺肯定是在某个极为偏僻的深山里,谁能想到,伽蓝寺居然不在中土大陆,而是在遗弃之地。

走进伽蓝寺,吴道子还在墙壁上画画。

然后,他看到了王之策。

王之策满头白发,横笛轻吹,不知道是在想念谁。

陈长生没有歉意,但有敬意。

原来这些年,王之策一直在替人族看守最重要的通道。

如果伽蓝寺可以通往圣光大陆的话。

“这里有一空间裂缝,非常不稳定,需要时刻修补。”

王之策放下笛子,对他说道:“吴先生做的便是这件事情。”

吴道子盯着墙壁上的画冷笑说道:“当初在离宫里,也不知道是谁把我打的那般惨,现在知道我有多重要了吧?”

王之策说道:“我没有太多时间精力去管别的事情。”

自从知道王之策还活着,关于他有很多不好的评价。

不理世事,便是不负责任。

陈长生有过类似的想法,直到今天才知道,这些都是误会。

伽蓝寺太过重要,与此相比,中土大陆那些权力争斗,生死搏杀,真的都是小事。

“既然这里有空间裂缝,神明为何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陈长生问道。

王之策说道:“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陈长生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

王之策说道:“你去了那边便知道了。”

陈长生说:“您去过那边吗?”

王之策说道:“我还没有做好与对方见面的准备。”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苏离与我这样做,是不是有些不负责任?”

王之策说道:“好奇心是我们生而为人最美好的禀性,值得为之冒险,甚至付出所有。”

陈长生说道:“我该怎么去?”

王之策把他带着壁画前。

墙上画着很多景物。

有尖顶的建筑,线条里天然有着一种神圣的意味。

有草场与白云,有散落的小屋,有热闹的市场,还有看似阳光明媚、实则阴森的斗兽场。

从建筑风格上来看,这些与雪老城很相似。

壁画上还有很多与人族不一样的智慧生命。

有些像工匠般的生命就像低等魔族,只是更加矮小,有些生命则是十分美丽,很像避居大西洲的秀灵族人。

陈长生看的越来越入神,直到听到钟声,才醒过神来。

放眼望去,是青色的草场,碧空上飘着白云,前方的教堂传来钟声,一幢四方的建筑里传来喊声。

那种语言与魔族语言非常接近,陈长生能够听懂,应该是上课的意思。

原来他已经来到了圣光大陆。

新国三十三年春,发生了很多事情。

首先是大周皇帝陛下颁布了一道旨意,要求离宫尽快推选出一位新的教宗。这件事情引发了轩然大波,没有几个人知道,在颁布那道旨意之后,皇帝陛下坐在皇位上发呆了很长时间,然后让师弟给圣女峰写了一封信。

太平道上也很热闹,中山王因为炸酱面的味道不对把新来的厨子骂成了牛屎。不远处的薛府,在大朝试里拿了第二名的薛业谨,出了天书陵第一件事情便是被母亲带着到处相亲,每天夜里长吁短叹。薛府旁边那座周通的秘宅则是被莫雨暗中收了过去,最近下朝后她最爱做的事情便是与娄阳王在这里研究酸萝卜怎么做才好吃,看来她是真的怀孕了。

前浔阳城奉圭君一直留在雪老城,据说是在学习歌剧的唱法,魔族的文明成果被大周王朝毫不客气地举世共享,最珍贵的通古斯大学者的研究笔记由朝廷与离山各自拿了一半。到现在为止,苟寒食已经三年没有离开过主峰,日夜与那些研究笔记相伴,秋山君则只是看了三天,便不顾父亲的苦苦恳求,单身离开,去往遥远的寒冷的雪原。待关飞白知道消息从汶水赶回来后,已经看不到他,也没有机会再问大师兄当年写给梁半湖的那封信里究竟是什么内容。

没有人知道秋山君去了北海,在那里他找到了伊春山人与镜泊山人。他没有隐瞒自己的意图,直接告诉两位山人,他准备在北海边生活很多年,等到对方自然老死,然后会拿着通古斯大学者的笔记解剖研究他们的身体,希望找到让魔族继续繁衍下去的方法。两位山人没有生气,也没有觉得他是个疯子,笑了笑便同意了他的要求。

第二天清晨秋山君看到南客,才知道她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只是看起来她的病没有好,反而有些加重。

他微笑说道:“巧了,我最近学一首剑曲,你要不要听?”

世间一切都很好,唐三十六不怎么好。

在汶水城再如何嚣张也显不出本事,回京都又受不了折袖与七间那对狗男女秀恩爱的模样,老太爷身体健康,明显几十年里还死不了,父亲的毒已经全解,至少还能再活个几百年,他能做些什么呢?

他去了城外的桃花山,进了那家桃花庵,要了一杯桃花茶,一坐便是三个秋天,却始终没能得到回音。

落落过的也不好。春天的时候,她被正式封为太女,但那对她的生活没有太大影响,除了读书练功画梨花之外,她最常做的事情便是看云海,手指下意识里搓着那颗石头,神情寂寥。

轩辕破没有继续领兵,也没有跟金玉律去种地,做了落落的侍卫官。

落落站在圆窗边看着云海发呆的时候,他也在看着她发呆,他知道殿下不会在这里停留太长时间,因为殿下的修行真的很刻苦,而到了越过那道门槛的那一天,殿下便一定会去那个世界找陈长生。

暮色下的桐江如金带一般美丽。

小镇上的生活还是那样安宁而悠闲。

翠绿的竹牌倒在牌桌上,引来一阵惊呼。

清一色。

徐有容静静看着竹牌,忽然说道:“感觉不错。”

妇人与另外两个牌客正准备迎合两句,忽然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她的这句话好像说的并不是牌。

终年缭绕圣女峰的云雾忽然散开,难以计数的珍禽异鸟从大陆各处飞来,如朝圣一般。

一场秋雨洗桐江,世间各处都有感应。

王破站在梧桐树下,望向南溪斋方向,感慨说道:“了不起。”

他很清楚,当年徐有容没有随陈长生一道离开,不是因为南溪斋事务多,或是天下大局未定。

她只是不服气,她要自己离开。

当年陈长生在雪老城里破境入神圣,有各方面的原因,过程无法重复。

真算起来,徐有容进入神圣领域的年龄才是最小的。

离开之前,徐有容收到了京都寄来的一封信。

字迹很干净,和陈长生有些像,和余人也有些像。

信里的内容,是余人的原话抄录。

有人比徐有容更早离开这个世界,她也是去找陈长生的。

黑衣少女走出深渊,望向前方那座雄伟至极的冰雪要塞,听着城墙上传来的喊声,满脸不解。

如果她没有听错,那些人喊的是龙骑士,但是风雪里飞来的不是一群蜥蜴吗?

陈长生蹲在溪边,用手帕仔细地擦拭干净水珠,起身穿过树林,越过栅栏,向着远处那座建筑走去。

头发已经剪短,微微卷着,乌黑茂密,没办法再梳道髻,但看着也很清爽。

他穿着的衣服洗的一尘不染,和别的魔法学徒形成鲜明的对比。

或者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无论是学院里的教授,还是牧场里的那些大妈都很喜欢他。

陈长生现在是一名普通的魔法学徒。

在灰堡公国里,像他这样的魔法学徒有数万名之多。

他不担心会被人发现自己的秘密、知道自己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哪怕这个学院有很多优秀的魔法师,甚至还有两名魔导师。

在魔法学院里,他表现的非常普通,无论是魔力波动还是念力强度,都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如果他愿意的话,那些微弱的魔力波动都可以随时消失,变成真正的普通人。

就算神明看到他,应该也无法发现他的真实身份,因为他真正做到了神隐于内。

当他来到圣光大陆的那一刻,发现这里的天地间到处都是圣光。

那些圣光与他身体里的圣光本来就是相同的事物,二者自然交融,这也意味着他真正的做到了与天地相合。

是的,他现在是神隐境界,也就是天海圣后当年的境界。

别的人类来到圣光大陆,应该不会像他这样得到如此可怕的提升,但也应该会变得强大很多。

天地之间到处都是能量。

数年前,苏离能够一剑斩断空间通道,想来也与此有关。

在中土大陆的时候,他的剑虽然也很厉害,但应该强大不到这种程度。

当初在遗弃之地时,他曾经有过疑惑,既然伽蓝寺是空间裂缝,为何神明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王之策对他说,那是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现在他明白了原因。

神明在害怕。

他害怕人类来到圣光大陆。

暮色落在窗户上。

陈长生走到窗边,望向学院外围的草坪。

草坪上,有很多老师与学生正在去吃晚饭,看见窗边的他,都热情地打着招呼。

看着人们,他忽然生出一些不舍。

到了离开的时候。

这几年他在学院里非常认真的学习,整个大陆的历史、魔法知识、地理与人文相关的记录,都已经掌握的非常充分。

而且按照他的推算,有容应该快来了。

世界这么大,他担心她找不到自己。

他曾经打听过苏离的行踪,却一无所获,就连碰巧被他制住的一位红衣大主教都没有听说过。

能如此完美掩去行踪与消息的人只能是那位刺客首领。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教廷在刻意**消息。

他决定去一趟圣城,看看教廷的情形。

最重要的是,他确定徐有容一定会去圣城。

因为教皇在那里。

神圣皇帝与教皇是圣光大陆最有权力的人,谁也无法确定,谁的权力更大。

可以确定的是,教皇是圣光大陆的最强者。

他被称为最接近神的男人。

从绿弓郡到圣城,如果用最快的马车,需要一个半月,可以说得上是漫长的旅途。

很多旅客习惯在拉罗塞尔修道院稍做休整,补充一些食物。

陈长生看着盘子里的土豆泥与硬硬的黑面包与炸鱼,前所未有的开始想家。

很随便地吃完晚餐,他回到房间里认真的洗漱,十点钟的时候准时躺上床,开始睡觉,等待着五时醒来。

奇怪的是,不知道是因为窗外的月亮太过惨白,还是秋蝉最后的鸣叫太过凄厉,他始终没有睡着。

看着床前如霜般的月色,他决定接到有容,陪她在这里到处转转,然后就回去,不等落落她们了。

做出了决定,却依然不能平静,他还是睡不着觉。

陈长生没有挥手把修道院四周所有的秋蝉全部杀死,也没有召来一片阴云挡住月亮,披了件衣服去院外散步。

不知不觉,他走到了修道院的最深处,那是一座石堡,没有任何灯光,显得格外阴森。

对神隐境界来说,没有不知不觉这种事情,他早就已经觉察到了问题,只不过不想理会。

除了教皇等极少数存在,这个世界没有谁能够威胁到他,陷阱与埋伏更没有意义。

石堡地底有一座阵法,野草里到处都是无形的魔力线,即便是大主教与圣骑士这种层级的强者,都无法越过。

陈长生听到了呼救声。

呼救声来自地牢,拨开野草才能看到一个很小的通气孔。

地牢里没有点灯,但他能把里面看得清清楚。

关在地牢里的人,头上戴着被焊死的铁面具,穿着破烂的衣裳。

当惨白的月光落在铁面具上时,更是显得恐怖至极。

铁面具的缝隙里,生着杂草。

也不知道这个人被关在这里多少年了。

那个囚犯看到了陈长生,狂喜至极,甚至有些疯颠,不停地用铁头撞着墙壁。

陈长生静静看着他,等着他冷静下来。

“老师,救我!”

铁面人趴在通气孔上,用颤抖的声音哀求道。

陈长生问道::“你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是奥古斯都。”

陈长生说道:“你在等我?”

很明显,修道院里被人做了手脚,刻意引着陈长生来到这里。

能够悄无声息影响陈长生的判断,必须要说,那个人的境界高深难测。

陈长生更是从这种安排里闻到了某种熟悉的味道,所以他这时候心情不错,愿意听听对方准备说些什么。

“一位自称旅行者的先知曾经告诉过我,只要我耐心等等,真诚祈祷,您便会来收我为学生,救我出去。”

铁面人明显没有撒谎。

自称旅行者,也只有那位才会闲的无聊做这种事情。

“你怎么判定那个人就是我?”

陈长生问道。

铁面人有些激动说道:“完全无视黎塞留那个恶贼设下的禁制,那就必然是您!”

陈长生记得,那位叫黎塞留的红衣大主教是神圣皇帝的支持者。

“你到底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确实叫奥古斯都,曾经被封圣骑士,是神圣皇帝的孪生弟弟,已经被关在这里很多年了……”

说到最后,他的声音再次颤抖起来,显得非常痛苦,充满了怨毒的情绪。

他的目光里自然没有这些情绪,满是希冀与紧张,害怕陈长生就这样离去,隐有泪光。

很简单的一句话,便能推演出来一个很常见的宫廷故事。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要去圣城,我们可能不顺路。”

铁面人焦急说道:“一定会顺路!一定会顺路!就算您要去地狱,我也会毫不犹豫跟随您的脚步!”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要去的地方是神国呢?”

(全文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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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他来了请闭眼2小说结局

全文共 14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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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五六点钟,橙黄的夕陽从玻璃透射进来。水晶灯下,两个男人各据长桌一端,正在用餐。

“你有什么打算?”谢晗问。

薄靳言抬眸看他一眼:“俄罗斯怎么样?”

谢晗想了想,点头:“我喜欢。 和毒品 的天堂。一起去。”

两人相视一笑,遥遥举起红酒杯:

“ToRussia.”

“ToRussia.”(敬俄罗斯。)

这时,熏鲑鱼头盘吃完了,仆人将主菜端了上来。谢晗为自己铺好餐巾,抬头笑望了薄靳言一眼。

薄靳言面前,是一份五成熟牛排,肉质红嫩,隐隐还有血丝。

他眼中迅速闪过讥讽的笑意,慢条斯理给自己铺好餐巾、拿起刀叉,动作优雅的开始切牛排。叉起第一块时,他瞥一眼谢晗,神色波澜不惊的吃了下去。

谢晗眼中笑意更深。

很快,一整份牛排就吃完了,沙拉和甜品端上来。

谢晗起身,理了理自己的西装,绕过长桌,走到薄靳言身旁:“我不吃这些,请允许我先离开准备一下,晚上我想带你参观庄园。一会儿会有佣人带你去房间。”

薄靳言正将一小块蛋糕送进嘴里,闻言头也不抬的答:“OK.”

谢晗转身刚要走,忽然间眼角余光一闪,便感觉到一股大力朝自己袭来。他心中一惊,抬手便挡——晚了!脖子上传来微凉的金属寒意。薄靳言已经站了起来,一只手牢牢揪住他的衣领,另一只手的餐叉死死抵在了他的咽喉处。

四目凝视,薄靳言的眼里没有半点笑意,只有冷酷的轻蔑。

半晌后。

“不要再做幼稚的考验。”他忽的松开他,放下叉子,坐下来,“我的耐性有限。”

谢晗的脖子被戳得隐隐有点疼,可他半点没生气,反而笑了:“OK,OK.我承认不是在考验你,只是很想看你吃红肉的样子。”

薄靳言没搭理他。

他扬了扬手,刚刚两人对峙的刹那,从窗外射在薄靳言身上的数个红点,也同时消失——那是远处各个方向的狙击手。

——

是夜,行动指挥室中。

已经临近子夜,但是没有人松懈。所有IT专家依旧神情紧绷的端坐着,FBI探员们和一名军方代表则对着地图,仔细部署兵力和攻击计划。

傅子遇到底伤重,被医生强行要求回房休息。简瑶则不肯,她怎么可能放心得下?靠在椅子里打了个盹儿,猛的惊醒,盯着显示屏,里头依旧是陌生的房间,陰暗的天花板。

那是薄靳言所处的庄园里的卧室,他明显还没睡,偶尔会翻个身喝口水,呼吸沉稳均匀。

与谢晗用完晚餐后,两人在庄园里又转了一圈,欣赏了谢晗的一些不堪入目的战利品,还有被他关在地下室的十多个活着的受害者,蔺漪陽也在其中,只是面容削瘦而惊恐。看到薄靳言,他明显非常意外紧张,但什么也不敢问。

谢晗当时说:“明天一起玩。”

薄靳言淡笑答:“好。”

两人一路简直可以用“相谈甚欢”来形容,无论对什么事,话都不必说太多,已是默契十足。到了薄靳言卧室门口,谢晗还亲自带他进去参观,得到他满意的微笑表情,才同样含笑道了声晚安离开。

不过薄靳言也真是淡定。都在这种环境下了,还不紧不慢的去洗了个澡,然后就一直在床 上躺着。

他能听到里,这边指挥中心对他说的话。但他却不可以讲话,因为这个房间里肯定有摄像头 和。

简瑶又盯着画面看了一会儿。虽然看不到他本人,但是能看到他的视野,这令她的心伴随着他的一举一动,始终紧绷着。

这时,旁边却有一名探员走了过来,在她身旁坐下——是负责整个行动指挥的中年白人。

简瑶朝他笑笑,他的神色极为真诚稳重:“Jenny小姐,我想向你的勇敢和聪慧表示敬意。身体还好吗?”

夜深人静,他的话令不少人都抬头看过来。简瑶微微一笑:“我还好,谢谢。其实我也想感谢你们,整个计划我已经知道了,你们投入非常大,也非常冒险。”

岂止是冒险?舆论、FBI、军方、犯罪心理专家……几乎全都配合薄靳言设这个局。为什么之前简瑶对于薄靳言的双重人格也会产生一丝怀疑,就是这个局太大了,大到令人无法不怀疑它的真实性。

可这位探员听到她的话,却笑了。他非常认真的说:“Simon曾经为这个国家做出巨大贡献,现在要对付的又是本世纪最穷凶极恶的罪犯——我们尊敬他,并且没有理由拒绝他的任何要求。”

——

夜色,更深了。

简瑶没想到,又有人来找自己。

是安岩。

这位天才年轻人大概多日操劳,清秀的面容看起来很是疲惫,眼睛里也有血丝。但那表情却依旧是淡淡的。他悄无声息的走到她身旁,把一个看起来像对讲机的东西,放到她面前。

“他可以听到你讲话,摁红色的键。”丢下这句话,他就转身,坐回自己椅子里。

简瑶有点发怔的盯着他的背影,再看看面前的通话设备,然后拿了起来。

“喂,靳言。”她的声音压得很低。

话音刚落,坐在监视设备前的其他IT人士们,都露出了微笑,有人朝她看过来。

简瑶根本没注意其他人,只盯着画面。果然,过了一秒钟,就见薄靳言抬手,摸了摸自己的挺直的鼻梁。

那是示意听到了。

简瑶的心头一阵,有点欢喜,有点难过,但更多的,是无法言喻的牵肠挂肚。她静了一瞬,只低声说了最简单的两个字:“加油。”

旁人都没什么声响,画面中的薄靳言,也是静静不动。

片刻后,镜头骤然倾斜——他站了起来。

简瑶微怔,所有人也盯着画面,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却见光线亮起,他打开了灯,然后一步步走向洗手间。

灯光柔白,洗手池上方的椭圆形镜子明光可鉴。简瑶的心弦微颤,便见薄靳言离那镜子越来越近。

站定,镜中映出男人清俊淡定的容颜,修长隽黑的眉目正湛湛的盯着……

盯着她。

他是……想要让她看到他啊。

简瑶下唇,望着他俊逸挺拔的模样。而他低头,不紧不慢的洗了把脸,再用毛巾擦干,最后双手撑在盥洗台上,盯着镜子,露出了淡淡的微笑。

——

次日清晨。

简瑶到底体力不支,与薄靳言“打过招呼”后,紧绷的精神仿佛也松弛了不少,被探员送回病房睡觉。她叮嘱护士 第二天早晨叫醒自己。但天亮的时候,傅子遇却告诉护士 不用,让她好好睡一觉。

因为如果薄靳言在,怕是不想让她看到他冒险的吧!好好睡一觉,睡醒,他就回来了。

指挥室内。

负责行动指挥的探员、军官以及安岩等人,开始对表。

“5点20分。”探员沉声说,“Simon,15分钟后,我们会展开全面进攻,救援直升机会直接抵达你的位置,带你离开。”

画面那头,薄靳言已经起床 ,站在冬晨的暮霭里,从陽台俯瞰庄园里大片的绿地。他没有说话,只用修长手指敲了敲大理石扶手。

的确是有惊无险的计划,薄靳言只需将时间拖至这天色将明未明时分,剩下的,便是战斗。

薄靳言站了一会儿,低头看了看表:5点26分。他转身走进屋内,刚拿起杯水喝了一口,却传来敲门声。

“咚咚——咚咚——”清脆而有节奏。

薄靳言长眸轻敛,而画面外监视的众人,也是心头一凛。

“要不要提前发动攻击?”有人低声问总指挥官。

指挥官没回答,眼睛紧盯着画面。

薄靳言只静默了几秒钟,就走过去,打开门。果不其然是谢晗,穿一身米白的运动服,倚在门边,淡笑望着他:“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我打算去活动活动,你一定也有兴趣。”

薄靳言倏的笑了。

——

庄园顶层,瞭望台。

登上这里,视野更加开阔,庄园后整片绿地、山坡,还有森林,都一览无遗。而瞭望台边沿,架着两具狙击槍。

谢晗的五名贴身保护人员,站在离他们十余米远外的地方。而谢晗拿起其中一把狙击槍,对着地面瞄了瞄,转头看向薄靳言:“L115A3,我的最爱。”

薄靳言唇畔笑意加深,抓起另一把,眼睛凑过去,淡淡答:“也是我的。”同时眼角余光瞥向手表:5点32分,还有2分钟。

……

画面外,指挥官沉吟片刻,转头看向安岩:“他的安全系统是否已经全面侵入?”

安岩镜片后的双眼,露出极淡的笑意:“当然。”

“OK.”指挥官沉声下令,“计划不变,2分钟后发起进攻。猎人1号战斗机首先支援Simon.”

……

这些短促有力的对话,清晰落入薄靳言耳里。但他没有半点表情变化,只是盯着瞄准镜里地面的一根根绿草,忽然就想起了简瑶。

快了,我的女人。

就快回到你身边。

“挑你喜欢的。”谢晗轻笑的嗓音就在耳边。薄靳言从瞄准镜前移开目光,便见地面多了十多个衣衫褴褛的囚徒,从高空望去,就像黑色蚂蚁在挪动着。

显然,是谢晗从地窖里驱赶出来的“活靶子”。这是一场狩猎游戏,以活人为目标。而且以他的态度看,显然已经这么玩了很久。

薄靳言盯着那些“猎物”,唇角微勾:“噢……难度太低。”

谢晗的俊脸上笑意也更灿烂。

这时,忽然听到楼下数声槍响,间杂着男人们的笑声,然后就见那十多名“猎物”全都惊恐的奔跑起来。

“这样……是不是有趣一点?”谢晗望着薄靳言。

薄靳言看他一眼:“试试才知道。如果你不介意,我开第一槍。”

“当然不介意。”

薄靳言微弯下腰,双手握紧槍柄,眼睛再次移到瞄准镜前,同时扫一眼手表。

还有十秒钟。

既然安全系统已经被安岩侵入,他们应该已经到了很近的位置。

他在心中倒数:“10、9、8……3、2、1!”

引擎声。

阵阵的、隐雷般的引擎声,带着呼啸的风声,忽然从瞭望台下方某个地方传来。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薄靳言手托狙击槍骤然转身,精准的锁定了谢晗的心脏。

然而谢晗的反应也是极快,在听到引擎声那一刻就察觉不对,立刻掏槍。

四目凝视,近距离,两个男人,两把槍。

薄靳言的槍头抵住谢晗的胸口,而谢晗的瞄准了他的额头。周围的贴身保镖们面无表情,反应却也奇快,全都掏槍对准了薄靳言一人,低声喝斥:“扔掉槍!”

一时僵持。而庄园里四处,竟传来而密集的槍声。

清晨明净的陽光里,薄靳言只冷冷盯着谢晗,表情如冰封般沉寂。而谢晗亦死死盯着他,在这一瞬间,他眼中闪过许多情绪,最终,嘴角浮现一丝讥讽的笑意。

“Ohshit!”他低骂了一声。

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薄靳言耳朵里响起个沉厉的声音:“Simon趴下!”

话音刚落,薄靳言的身体同时下沉。而谢晗已扣动扳机,一槍打在狙击槍上,子弹极其凶险的擦过薄靳言的脖子,发出尖锐的破空声。与此同时,数排火力十足的机槍扫射,“突突突”无比密集落在瞭望台上。

烟火弥漫。

薄靳言只往下躲了一瞬就抬头,将瞭望台上的境况一览无遗——槍声响起时,那几名保镖全抬槍还击。然而他们如何是突施奇袭的武装直升机的对手?更何况地面和各个岗哨的火力,已经被海军陆战队控制。

顷刻之间,他们中槍倒地一片。而谢晗反应最快,也学薄靳言身形一矮,迅速窜到身后一张方桌旁。而他的右腿鲜血淋漓,竟是已中了一槍。

薄靳言哪有迟疑,抬槍就朝他射去!

薄靳言的反应速度和观察力虽然很好,但论单兵独斗,却不如真正浸~婬犯罪多年的谢晗。他冷冷一笑,身形往后隐得更深,举槍还击,一时互为牵制、无人占据上风。

然而谢晗深知,再不逃脱便来不及。他一抬头,环顾槍声硝烟四起的庄园,猛的站起来,完全不顾头顶还有架武装直升机,敏捷的朝下楼的通道跑去!

只要下了楼!他就可以搭乘专属电梯直至地下密室,通过地道逃出包皮围圈!

狡兔三窟,他永远为自己留了后路。只可惜这一次,竟错信了他!

然而今天,他的如意算盘终于落空了。

第二架武装直升机,骤然从楼舍背后拔起,巨大的旋风刮得他瞬间站立不稳,而黑洞洞的槍炮口,瞬间将他锁定。

而第一架直升机紧随其后,封住了他的后路。与此同时,瞭望台的门“哐当”一声被推开,数名陆战队员端着槍迅猛的跑了进来,一下子就将他包皮抄。

而他身后不远处,薄靳言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土,抬眸望着他。

大势已去,走投无路。

引擎声、风声、槍炮声,在庄园上方交 织成喧嚣的声浪。可这一刻,瞭望台上却显得格外的静,无数把槍对准了谢晗。众目睽睽之下,他却只是微微一笑。

那表情有些苍白,可又似乎很放松,眼睛里透着种异样的明亮。

“放下槍,蹲下!”一名FBI探员喝道。

他扔掉了槍,双手抱住头,却没像探员期望的那样蹲下,而是转身,步步往瞭望台边沿后退,同时望向了薄靳言。

薄靳言亦神色冷峻的望着他。

他忽然笑了,一边摇头一边笑。

“Simon,Simon,Simon——原来你什么都不明白。你沉沦 于拯救这些平庸的世人,你为他们耗费人生和时光。可是他们哪有一天懂过你?谁懂真正的你?你这么寂寞,却选了条最蠢的路活下去。”

他已经退到了瞭望台边沿,有人低声请示薄靳言是否开槍射击,薄靳言微不可见的摇了摇头。

“Simon,今天我死在这里。而你的人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结束。”他似乎又恢复了平日轻快含笑的模样,“你没有赢,我们在地狱相见,我的……薄靳言。”

话音刚落,他突然就伸手,撑住了瞭望台边沿,眨眼间一跃而出,跳了下去!

所有人心神一凛,齐齐快步追过去。薄靳言也快步冲到边沿,却只见一个人影直直下坠,如同石块沉入水底,如同落叶飘向泥土里……

“嘭——”一声震天的巨响,火光骤起,那下坠的人竟变成了一个炽烈的火球,热烈的起浪瞬间自下而上,朝众人脸颊扑来!

所有人下意识都往后一躲,但又立刻探头——却只见楼舍下方,空空荡荡,仅余硝烟和一阵疾雨般的粉末,落在地面上。

没人出声。

谢晗身上,或者体内就埋有炸弹。正如薄靳言之前所料,他绝不可能被生擒,临死之前,他把自己炸成了灰烬。

身后的探员和陆战队员快速行动起来,薄靳言站在人流中,抬眸望去,太陽已经出来了,整个庄园披上金黄的霞光,远处的森林、河流、小镇也变得翠绿而明亮。而槍声间歇,遥远的地面上,有横七竖八的尸体,也有探员们正将受害者一个个救出。

他静静的站了一会儿,转身走向凌空盘旋着的直升机。

直升机立刻调头,全速朝数百公里外,简瑶所在的医院飞去。

84V章防盗章欢迎购买,10月13日替换为字数更多的正文大结局

这是一具切割得非常整齐的尸体。

十五六岁的少年,赤条条躺在河畔草地上,脸色惨白,双眼紧闭。当然,他也永远不可能再睁眼了——他的、大、小腿肚位置,被人整整齐齐切了三大刀。花季男孩还在发育的、充满活力的,就这么成了一堆大大小小的尸块。

陶小桑蹲在离尸体半米远的地方,左手拿着袖珍笔记本,右手握着袖珍圆珠笔,正快速在本子上记录着尸体特征。她是如此全神贯注,周围人来来回回、喧嚣吵闹,仿佛都与她无关。她已经进入她和尸体的世界。

冷不丁背后有人问:“你是哪个分局的?”

陶小桑头也不回的答:“城西分局,我是新来的。”

过了几秒钟,她忽然反应过来——不对,这声音很耳熟啊!她把本子往口袋里胡 乱一塞,站起来就想跑——晚了!后领一紧,已经被人提了起来。

“陶、小、桑!”那人一字一句低吼出她的名字。陶小桑一回头,就看到李熏然淌着汗水的俊朗容颜,那乌黑漂亮的眼睛,正严厉的望着她。

“熏然哥哥熏然哥哥!”陶小桑满脸堆笑,讨好的抱住他的胳膊,“你先放我下来,别生气啊!”

周围还有其他警察,李熏然抬头四处看了看,见无人发觉,这才将她往后面空地上一丢,板着脸训道:“陶小桑,你敢动尸体?”

“我没有绝对没有!”陶小桑连忙摆手,“我是等法医鉴定完,才过来的。而且我只看,没有碰……”

她老老实实交代,李熏然的目光却落在她胸口的挂牌上,浓眉再次蹙起,一抬手,将那牌子扯了下来。只见上面写着“城西分局,陶小桑”,还贴了她的照片,甚至还有警员编号。他再拿起自己胸前别着的警官证一对比,乍一看还真分辨不出真假。

“这证件 哪儿来的?”他举着她的“假证”问。

陶小桑头垂得很低:“……我自己做的,打印啊、调色啊、再用鱼豆腐刻个章……”话没说完,她突然伸手,想要把“假证”抢回来。她动作是快,可是李熏然早有防备,手轻轻巧巧一偏,她就扑了个空,反倒是胳膊被他牢牢抓住。

“证件 还我!我花了好几天才做好的!”她在他怀里挣扎,而他沉着脸,不为所动,把她往警戒线外撵。

陶小桑眼睛一转,又换上软巴巴的语气:“不还也成。那你放我进去再看看!多少年才有一次的奇案大案啊,你就让我再看看吧!”

正说话间,迎面走来两个人,是刑警队长陈辰和另一名老刑警,都是看着她长大的。她立刻不挣扎了,服服帖帖偎在李熏然身边,朝他们点头微笑:“陈叔叔、张叔叔。”

陈队蹙眉说:“小桑怎么来了?你一个小姑娘来命案现场干什么?”

李熏然马上答道:“对不起陈队,她是来找我的,我马上送她走。”

虽然李熏然仗义的替她扛下了,可陶小桑还是不甘心就这么走啊!眼看就要被送出警戒线外了,她干脆大喊:“我发现了重要线索!让我留下!”

话音刚落,陈队两人全都停步,转头看着她。陶小桑喜上眉梢,李熏然再次皱眉:“别胡 闹,人命关天,赶紧走。”

小桑冲他翻了个白眼,理直气壮的说:“我没胡 闹。陈叔叔,尸体会说话,他已经告诉我们,凶手是什么人了!”

“让她说。”陈队忽然开口,神色严肃的走到她面前,“小桑,如果你真的有发现,我们洗耳恭听。”

陶小桑的脸色顿时也变得肃然而神圣,一挥手,挣脱李熏然的束缚,用力朝陈队点点头。而李熏然……暗叹了口气,退到了一边。

——

此时正值午后,陽光将小河照耀得波光粼粼,丛生的草地上亦是碎光点点。尸体就躺在这些漂亮的光芒的,比之前看起来更僵硬,尸斑也越来越多,看起来灿烂又狰狞。

陶小桑将手背在身后,目光深沉的望一眼尸体,这才看向陈队等人,不急不缓的开口:

“首先,他的脚掌、手掌,都有厚茧。请注意他手上茧的位置,不是拿笔、玩电脑造成的,城里孩子不会有这样的茧,而且他的肤色也晒得挺深,所以他应该是农村孩子。”

陈队和老张都点点头,这一点他们当然一早就发现了。陶小桑观察入微,倒叫他们刮目相看。李熏然虽然之前很反对她参与案子,此刻倒是安安静静听着。

陶小桑又说:“第二,现在是四月,学校都在上课,他却出现在这里。这里是城郊,附近都是市场、工厂。所以他很可能是初中辍学,就到城里打工来了。”

其他人依旧点头赞同。这时也有年轻刑警凑过来,问老张:“这是谁啊?分析得挺好。”

老张低声答:“看过局里的烈士纪念墙吗?她是陶成泽的女儿,现在在B市念大学。”

年轻刑警“啊”了一声,目光多了几分敬意,又问:“那她怎么没当警察?”

老张叹了口气:“老陶就留下这一个宝贝女儿,她妈妈不让。”

“……哦。”

……

这边,小桑已经讲得越来越投入:“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就是他身上的伤口。”她又在尸体面前蹲下,指着血肉模糊的横切面,“你们看,刀口多么工整,简直就像艺术品!普通人不会有这么精致的刀法。所以——”她用高深莫测的目光环顾一周,然后下了定论:“凶手是个外科医生!”

大伙儿全都一愣,陈队的眉头微微蹙起。

之前的年轻刑警用胳膊捅了李熏然一下:“听说她是你青梅竹马?你没告诉她?法医说了,这刀口根本不可能是人力造成的。”

所以现在刑警队的初步推测是——孩子很可能是被某种机器切割的,考虑附近都是工厂,有可能是误伤,也可能是蓄意杀人,最后弃尸在此。但无论如何,是扯不到小小的解剖刀的。

李熏然无奈的摇摇头:“她一向天马行空——而且她不喜欢法医学,嫌繁琐。”

可小桑没注意到,她精神奕奕的继续说道:“医生为什么要杀进城务工的青少年呢?你们看,这个男孩是不是长得挺好看的?虽然是黑了点,但是很秀气——我们要找的医生,很可能是个恋童癖,死者是他的病人,他*上了自己的病人,最后由*生恨杀了他。所以,凶手很可能是这一片区域的儿科医生,最好的儿科医生!”

大伙儿都沉默着,小桑讲完之后,就期盼的望着陈队,眼睛亮晶晶的。

陈队面无表情转头看向李熏然:“你还是送她走吧。”

李熏然:“是!”

小桑:“啊?”

——

这次,李熏然果断的将她丢出了警戒线外,而且外围的警察都得了命令,严防死守陶小桑又溜进来。小桑在包皮围圈外晃了一会儿,眼见潜入无望,拍拍,回家吃饭。

小桑家就住在警察大院里,不少人跟她打招呼:“小桑还没回学校呢?”

小桑中气十足的答:“这学期没课了,暑假再回去上班。”她今年大四,工作也找好,这学期回家乡实习 。说是实习 ,其实是挂了个单位,开个实习 信,几个月疯玩。不过今天早上听说发现了尸体,她的全部注意力就到这上面了。

一踏进家门,就见母亲坐在桌前摘菜,看到她皱眉:“怎么才回来?饭都凉了。”

小桑径直走进里屋:“我去跟熏然哥哥玩了。”

母亲眉头皱得更厉害:“你已经这么大了,不是小时候,又不是男女朋友,少呆在一起。”

小桑吐吐舌头——母亲不喜欢她跟任何“警察”的事沾边,包皮括李熏然。她索性装傻不答。窗户边的墙上,端端正正挂着父亲的遗像。她双手合十拜了拜:爸,你要保佑熏然哥哥、陈叔叔早点抓到凶手。当然,如果我也有份参与就更好了。

母亲走到门边,看到她的动作,目光变得柔和。小桑许完心愿,瞟见桌上放着一大袋水果——母亲昨天刚买了水果,放冰箱里还没吃完,这水果当然不是她买的。

她顿时狭促的笑了:“陈叔叔又送水果来了?”她说的陈队,就是陈辰大队长,父亲的老搭档。

母亲神色微窘:“嗯,他买给你的。”

小桑“嘿嘿”一笑,挽着母亲的手在沙发坐下:“妈,其实我觉得吧,陈叔叔挺好的,他*人死了也有好几年了,隔三差五就往我们家送东西,一把年纪了,看到你还会脸红……”

“小桑!”母亲脸上没了笑容,“不要胡说。”

“我没胡说。”小桑看着母亲的眼睛,倒没了平日嬉皮笑脸的模样,“妈,我已经这么大了,你不用考虑我,你可以再寻找幸福。”

母亲被她说得有点失神,沉默片刻,摸摸她的头发,柔声说:“小桑,我一辈子守着你爸就可以了。今后这样的话,不要再说了。”

陶小桑听得一怔,转头看着墙上父亲的遗像,一时也没说话。是啊,如果换成她,将来能遇到个像父亲那样,顶天立地的好男人真爷们儿,就算生离死别,她也舍不得找别人的吧?

她正愣神,母亲又笑了:“倒是你,马上毕业了,也该找男朋友了。别整天看侦探小说,跟妈妈说说,有没有男孩子追你?”

陶小桑读的是外语学院,陰盛陽衰到令人扼腕叹息的地步,随便一个歪瓜裂枣的男孩,都能追到系花级别的女孩。母亲的话,令陶小桑脑海里浮现出上学期跟她表白的男孩的模样:三角眼、塌鼻子、厚嘴唇,嘴边还有颗黑黝黝的大痣……就这,还是全系仅存的单身男人,金贵得很!

呃……小桑一阵恶寒,非常坚决的看着母亲:“妈,女儿立业再成家,工作稳定了再谈恋*!”

——

下午,母亲照例午睡。小桑躲在房间里,把今天在凶案现场的笔记和照片整理好,藏到柜子里。最后又拿出父亲生前的笔记本,翻到关于凶杀案的经验记录。

第一条就是:要找到凶手,必须先深入了解受害人。

小桑读了几遍,顿觉浑身都是劲儿。抬头一看,窗外陽光正好,碧空万里。

如此明媚好春光 ,找什么男朋友?找凶手才是王道!

她把笔记本一收,拿着照相机笔记本手套等等“侦查工具”,又跑出门了。可是她这时没想到,几天后,真的让她撞见“嫌疑犯”了。

简瑶这一觉,睡了很久很久。

这是她被囚禁这些天来,第一个安稳觉。在没有骤然亮起的刺目灯光,没有迷离 的幻觉和谢晗的轻笑声。只有一室柔和宁静的灯光,陪伴她入睡。

但也不是特别安稳,在那漆黑无边的梦境里,她一直在一个人行走、寻找。她不知道在找什么,但心中的渴望,却那么清晰而强烈。直至她睁开眼,看到灿烂的陽光从窗户病床 上,满室金黄朦胧,她才明白,自己在找什么。

抬头看了看墙上的钟,她有些不可思议——上午十点了。心也紧紧提起来,立刻按下床 头的铃——尽管已逃脱险境,她却比以往更谨慎小心,召唤护士 或者探员过来,陪她去作战指挥室。

然后她起床 ,稍作洗漱。冬日天气清寒,凉水冲在脸上,带来冷冽的气息。简瑶定了定神,望着镜中脸色苍白的女人,心情没有半点轻松。

很快就有人来了,病房的门被推开,带来外头的一阵凉意。简瑶正背对着来人在洗脸,拿起毛巾擦了擦:“稍等一下,我马上好。带我去指挥室。”

那人在门口停了一瞬,“噔”一声门被他干脆的关上了,然后响起了脚步声。步伐略快,沉稳有力朝她走来。

简瑶整个身躯仿佛都倏的定住了。还没等她转身,腰间已经多了一双手。他从背后抱住了她,将她深深圈进怀里。

简瑶的呼吸在这一刹那停滞了,几乎是立刻转身,紧紧搂住了他的脖子。

男人熟悉的气息将她包皮围。他的大衣上还沾染着外头的凉意,和陽光的气味,甚至还有硝火的味道。而墨黑的短发下,是他俊美而清冷的容颜。他定定的望着她,眼神澄澈幽黑。

简瑶的心几乎都要碎了,狂喜、心疼、柔肠百转千回,所有压抑忍耐了许多天的情绪,统统漫过心头。

“靳言……靳言……”她完全是下意识的低唤他的名字,在呼吸缠绕的距离里。仿佛这样,就能进一步确定他的归来,她的死里逃生,此刻的缱绻相拥。

薄靳言什么话也没说。一低头,吻住了她,将她所有气息和抽泣,都占据。

重新纳入自己的羽翼下。

室内静悄悄的。床 头的医用监护设备,屏幕上的数字图案还在不断闪动。门外传来稀疏的脚步声。

唯有两人相拥的身影,在陽光中投下安静的剪影。简瑶整个人被他紧扣在怀里,纠葛间,呼吸微微颤抖着,铺天盖地都是他清冷温 柔的气息。而她闭着眼,他却睁着,在索吻的同时,修长黑眸不放过她每一寸轮廓,沉默凝视。

他注意到她的衣领里,脖子上,还有红色的伤痕。而袖口里,那纤细白皙的手腕,亦有未褪的青紫痕迹。这令他动作一顿,暂时松开了她。简瑶睁开迷蒙的眼,依赖的望着他。他却已将她打横抱起,放到了病床 上。

“我睡够了。”她小声说。

“你需要休息。”薄靳言在床 边坐下,目光几乎不留痕迹的,快速滑过那些隐约露出的伤痕。最后又回到她脸上。

“嗯。”简瑶牵着他的手不放。

薄靳言也舍不得放,自然而然脱掉外套,在她身旁躺下。比起刚才那个有些急促的吻不同,这一次,他几乎是小心翼翼的把她抱进怀里。简瑶心头一酸,抬手擦了擦眼睛里的泪水。薄靳言将她的动作尽收眼底,低头吻去她的泪痕。

她没有去问谢晗、抓捕、营救……那些事,他也没兴趣说。外头走廊里脚步声越来越多,薄靳言直接起身,反锁了房门,而后两人继续这么安静的抱着。

清澈的陽光下,他紧扣她的十指,颀长的身躯覆盖包皮裹住她。然而沿着她的长发、她的额头、鼻子、嘴唇,还有脖子、每一根手指……一寸寸的吻。简瑶的眼眶始终是湿的,可脸上却挂着笑。在他一遍遍的触碰里,原本还有些惶然不定的心,慢慢的沉浸,再沉浸,沉浸到他固执而温 柔的*意里,沉浸到只有他们两个人的世界里。仿佛一切都没有变,他*她,她*他,什么都不用怕。一切黑暗无边,一切痛苦记忆,都会被他阻挡抹去。

——

傍晚的时候,傅子遇实在等不下去了。

薄靳言一下直升机,就没搭理任何人,风驰电掣的进了简瑶病房,然后再没出来过。这家伙刚经历了与谢晗的对决,甚至都没让医生检查一□体。而且FBI也等着见他。

探员把傅子遇的轮椅推到房间门口,敲了几下,没人应答。傅子遇让探员先走,自己拿钥匙,轻轻推开了门。

一室寂静,傅子遇微微一怔。

那两人就挤在一张狭窄的病床 上,安静的相对而卧。薄靳言高挑修长的身躯,几乎占据了大半张床 ,而简瑶就蜷在他怀里。

日落的余光清清浅浅,照在他俩相拥的身体上,像两端紧密相贴的圆弧,又像两个互相取暖的孩子。

傅子遇静静看了几秒钟,没出声,又缓缓带上门,退了出去。

转动轮椅,望着走廊窗外的海湾和晚霞,他不禁笑了。

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急什么呢,就让他俩好好呆一会儿,不要任何人打扰。

——

傅子遇一出去,简瑶就被这模模糊糊的动静惊醒了。睁眼望去,才发觉两人竟这么抱着睡了一下午。

转头想要看向薄靳言,却正对上他隽黑清亮的眼眸。原来他也醒了。

简瑶动了动,把脸更近的贴到他的胸口。而薄靳言看到她温 柔的姿态,内心却又涌起那熟悉的、滞闷的感觉。

这感觉从她失踪第一天起,就一直伴随着他。那感觉很陌生,就像站在一面深黑而宁静的湖水前,却只能看到他一个人的倒影。薄靳言知道,这感觉还会伴随自己很长时间。这种感觉,叫心疼。

“他们是不是都在等你?”简瑶抬眸望着他,“你要不要先去处理下?”

薄靳言大手一收,将她搂得更紧,淡淡的答:“我的工作已经做完,我的人也救出来了。他们难道这点眼力都没有,看不出你对我有多重要?”

简瑶忍不住笑了。过了一会儿,伸手摸向他的脖子,低声问:“你的嗓子……还能恢复吗?”

薄靳言看她一眼,知道她是心疼了。于是他神色疏淡的说了个慌:“当然能。”

简瑶果然松了口气,谁知又听他说:“不过我不打算恢复。”

简瑶:“……为什么?”

他瞥她一眼:“你不认为这样的嗓音更有特色?”

——

一个月后,B市机场。

还有几天就是除夕,寒冷的郊区机场,也热闹得仿佛要过年一般。薄靳言搂着简瑶,目不斜视走在前面。傅子遇和安岩推着行李,慢悠悠跟在后头。而蔺漪陽和尹姿淇那对未婚夫妇,也在美国团 聚,这次没有跟他们一起回国。

一出接机口,就见到几个熟悉的面孔。简瑶心情一阵激动,立刻离开薄靳言的臂弯,快步迎了上去。

“妈妈!小萱!熏然!”她跟母亲和妹妹紧紧拥抱在一起,李熏然站在边上,英俊的脸映着灯光,温 柔而俊朗。

薄靳言几个也跟上前站定,熏然跟他们逐一拥抱一番,简短寒暄几句,一起看她们母女三人。

简瑶还算好的。经历了那么多风浪,再次见到以为要永别的母亲和妹妹,虽然掉了泪,但更多的是欣喜。可母亲和简萱却几乎哭成一团 ,上上下下看着她,怎么看怎么痛心。

母亲拉着她,问哪里受伤,失踪到底是怎么回事……她问一句,简瑶就轻描淡写的答一句。但到底心里委屈,泪水也掉得更凶了。

薄靳言站得离她最近,看着她这些日子全是笑颜,今天却掉了这么多泪。那股熟悉的滞闷感又涌上心头。

不过现在,他已经习惯了这种感觉。因为烦闷之余,又有种莫名的满足感。

他眼里只有简瑶,一旁的傅子遇和安岩却一副看好戏的姿态,瞄着他。因为傅子遇跟简萱多多少少也算熟了,电话里三两句话就套出来,简瑶妈妈对他傅子遇很中意,对薄靳言却没什么兴趣。

等了一个月,终于等到薄靳言拜见未来岳母大人了。

然而薄靳言脑海里,怎么会有“岳母大人是否中意我”这个问题?

怎么可能不中意?

所以,等母女三人擦着泪松开彼此,看向他们后,他只从容一笑:“伯母,简萱,你们好。”

母女俩都微怔了一下。其实简瑶早跟她们讲过跟薄靳言恋*,但亲眼看到这个曾经清高又古怪的破案专家青年,将来会成为自己的女婿(姐夫),感觉还是有点不适应。

“大神姐夫好!”简萱最先乖巧改口。

薄靳言心里顿时异常愉悦,尽管什么也没说,俊脸上的笑容却更加璀璨优雅。

简母则立刻嗔怪的看一眼小女儿,再望向薄靳言,心里终究是叹了口气,点点头:“你好,多谢你照顾简瑶。你们都好好的,就好。”

傅子遇和安岩都有些讶然——这话等于是承认薄靳言的身份了,想不到这一关他竟然……直接通关?

所以果然低情商有低情商的运气么?遇到个女友这么温 柔体贴,连女友的妈妈都不给他们一点为难?

简瑶倒是微笑立在一旁,像是早料到母亲会接受他。

薄靳言则全然没在意众人的情绪起伏,继续理所当然又礼貌彬彬的对简母说:“我们非常相*,也非常合适,你完全不用担心。”

简母楞了一下:“……好、好。”

简瑶立刻扯了一下薄靳言的袖子,其他人则全都含笑不语。

——

聪明的女人,从不把矛盾留到必须直面的时候,才去解决。其实在回国之前,简瑶就已经跟妹妹商量,做了很久母亲的思想工作,基本已经给她做通了。

简母虽然不想让女儿找这样的男人,这次还遇了险。但瞎子也看得出来,简瑶有多*他,以她执拗的性子,绝不可能放弃他。再加上简瑶反复跟她保证,大对头已经死了,今后的罪犯都是小菜一碟,根本连他们的衣角都碰不到。简母到底心疼女儿,其实呢,也有种命中注定的感觉,最后还是同意了。

这晚,傅子遇和安岩各自回了B市的家。简瑶一家人、薄靳言、李熏然,则直接转机,回了潼市。

不过一抵达家乡,薄靳言才微微察觉自己失策——因为简瑶要回自己家过夜。

对于薄靳言这种高智商脑力劳动者来说,睡眠习惯和质量是非常重要的。曾经,他习惯性的“笔直平躺睡眠姿势”,现在已经完全被“抱着简瑶入睡的姿势”取代。所以,如此悠闲假期,却竟然要一个人睡,他是不太喜欢的。

但他完全理解,简瑶这是人之常情,亲情天伦。简瑶也觉得很正常,微笑跟他说:“明天见。”

薄靳言面不改色的答:“我不习惯跟你分开睡。我想你也不会习惯——我可以去你家住。”将她的腰一搂,朝简母微笑点头:“走吧伯母。”

母女三人全怔住了,简瑶的脸颊更是微微一烫。

现在的年代,简母虽然思想开明,但他们到底没结婚,她咳嗽一声,看了眼简瑶。简瑶脸更热了,低声说:“妈你们先走前面,我跟他再说会儿话。”

简萱吃吃笑笑,挽着妈妈的手走前头去了。简瑶立刻瞪了他一眼:“不要在我妈面前乱讲!”

这晚,薄靳言还是自己回了别墅。但简瑶回到家,母亲理所当然问起婚事:“你们也……住到一起这么久了,结婚……有打算吗?”

简瑶的脸又是一红,答:“再过一两年吧。”

她才24岁,对结婚没那么热切。而且跟薄靳言在一起,什么时候结婚好像也不太重要。

在美国时,就有FBI探员问他们什么时候结婚,当时薄靳言非常坦然的答:“我已经在准备了。”搞的她面红耳赤。

但她记得很清楚,两人交往之初,薄靳言就极其有规划的开始准备、定婚戒了。所以她想,他所谓的“准备”,应该也还要些时间,一两年估计差不多。

——

除夕这天,薄靳言被邀请到简瑶的母亲和继父家做客。一家人中午高高兴兴吃了团 年饭,虽然以薄靳言的性格,与大家实在算不上“相谈甚欢”,但好歹也是一表人才文质彬彬,再加上有简瑶在旁适时“管教”“提点”,表现还算不错。

等吃完饭,简瑶把他送下楼,他却杵着不动,盯着她:“今晚去我家?”

简瑶的脸微微一红,点了点头。

她当然也是这么想的——除夕夜怎么能让他一个人,对着空房子过。

两人回到别墅,自是缠绵亲昵了一番。尤其这段时间清闲无事,薄靳言自然也可以十分投入和享受。到了下午三四点钟,简瑶浑身都跟散了架一般,他的脸上却始终挂着愉悦的笑容,还不忘叹息道:“噢……这真是个美好的除夕。”

简瑶拿枕头砸他:“天都没黑呢!”

薄靳言却微笑望着她,眸色似乎有些深沉,但又湛湛分明:“去钓鱼吧。”

简瑶忍不住笑了。不过想到他许多年除夕啊、圣诞节,可能都是一个人过的,她心里就产生了很想要满足他的念头。既然……那方面已经满足了他,现在当然也要满足他的口腹之欲。

“好。”简瑶从床 上坐起来,“不过今天温 度这么低,怕是钓不到多少。”

他却慢条斯理的答:“一定能钓到。”

谁知到了水边,刚坐了一会儿,薄靳言就起身,淡淡的说:“我走一走。”

简瑶也没太在意——她早知道他对钓鱼兴趣全无,刚刚也根本就是坐在边上看书,两根钓竿都扔给她。

听着他的脚步声渐远,周围安静下来。夕陽斜照在波光熠熠的水面,浮标静静躺在水面,一如她此刻宁静美好的心情。

不过鱼是当真少,钓了半天也只有两条小的。这时天色已经暗下来,虽然冷,天气倒是很好,银白的月亮已经挂在墨蓝的天空上。简瑶听到身后不远处的脚步声,头也不回的笑着说:“我看还是算了,回家看春晚吧。”

陪他看春晚,也是很有里程碑意义的啊。

“简瑶。”他却在她背后,轻唤了一声。

简瑶微怔了一下。这语气……似乎有些凝重深沉。她放下钓竿,起身回头,眼前的一幕叫她愣住了。

皎洁的月光下,薄靳言就站在距离她五六步远的一块绿色的山坡后。他不知何时换上了笔挺的黑西装、衬衣,还极难得的打了条亮色的领带,显得整个人挺拔清朗。

而他手里,是一捧鲜红的玫瑰。乌黑清亮的眼眸,牢牢的锁定了她。

简瑶的心怦怦直跳。而他脸上挂着似有似无的笑意,一脸笃定的样子。

而更加不容忽视的,是两人之间的草地上,一只硕大的乌龟,正是“沉默”无疑,正一步步向她爬过来。它的背上放着个黑色丝绒盒子,盒子里是一枚璀璨晶莹的钻戒。

然后薄靳言也跟在它身后,缓缓的向她走来。

简瑶凝视着他的双眼,浑身的皮肤,仿佛也慢慢变得起来。

谁知他刚走了两步,就停下脚步,低头扫了眼地面。简瑶也循着他的目光望去,不禁失笑——她面前是个小小的上坡,“沉默”卡在那里,爬不上来了。短小的四肢乱抖了几下,随即连同脑袋一起缩回壳里,罢工了。

薄靳言微蹙眉头,保持手持鲜花的姿势不动,非常干脆的抬起腿,轻轻一勾,就将沉默“踹”上了坡,言简意赅的下令:“继续爬。”

虽然他的动作已经很温 柔了,但简瑶还是哭笑不得,立刻上前两步,把沉默抱起来,佯怒:“你踢它干什么!”

薄靳言却已经迈着大步,走到她跟前。也不说话,只盯着她。简瑶抱着乌龟和戒指,即使低着头,也能感觉到他两道灼灼的目光盯在她脸上。

月光如水铺撒大地,原野间是草木和清雪的芬芳。而她的心,仿佛也随着这夜色,随着他幽沉的目光,沉沦 到某个无边无际的温 柔永恒的地方。

“嫁给我,简瑶。”

嫁给我,心*的简瑶。

我唯一的女人,令我怦然心动的女人。

我的人生曾经寂寥。我曾经身处茫茫人海,却宁愿孑然一身。

直至遇见你。

温 柔的你,无与伦比的美好的你。

言语无法表达。如果一定要概括,那就是——我*你,以我全部的智慧和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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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亮剑小说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1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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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亮剑》是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出品、发行的一部战争类电视连续剧。由陈健、张前执导,都梁、江奇涛编剧,李幼斌、何政军、张光北、张桐、童蕾、王全有、由力等联袂主演。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亮剑小说人物结局,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亮剑小说各人物结局

李云龙:

曾在红四方面军任团长,八路军时任386旅独立团团长,解放战争时候任中原野战军新二师师长。解放后调任福建省军区某海防军军长,组建了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军队——梁山分队。该分队曾潜入金门,为解放军炮击金门提供地形坐标。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武装抢夺火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于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

李云龙的妻子。二人在淮海战役时相识,当时她是当时解放军医院中的护士。结婚后曾去中央军事学院俄语系就读,毕业后分到了福建军区政治处工作。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又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长。后在得知丈夫的死讯后在狱中自杀徇情。

赵刚:

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李云龙的生死之交。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他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遭到迫害,最后自杀。1978年平反。

冯楠:

赵刚的妻子,田雨的好朋友,北京大学讲师。在李云龙夫妇的介绍下与赵刚结婚,对丈夫的工作十分支持。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托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抚养。后与丈夫一起自杀。

丁伟: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一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期间率军出师东北,在辽沈战役中屡建奇功。解放后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调任边防某军任司令。1958年因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二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期间参加中原反攻,1950年率军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5年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任东北边防某军军长,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

黄浦军校第五期学生,抗战时期任晋绥军358团团长,曾与李云龙交往甚厚。1945年入陆军大学学习,毕业后升任国军第89师师长,在淮海战役的时候与李云龙交手,后负伤。1949年初逃到台湾。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1968年李云龙去世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二、剧情简介

故事内容是讲述优秀将领李云龙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从他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直到他在1955年授予将军为止。“面对强大的敌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句话就是李云龙,这位“战神”式将军的一生写照 。电视剧只拍到李云龙解放后授少将军衔,小说后半部金门炮战、李云龙自杀等都没有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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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锦绣未央》李长乐角色结局介绍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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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未央的大姐。京城第一美人。父亲是当朝尚书,母亲是世家之女。显赫的家世纵出她自负自傲、自私冷酷的性格,她认为天下间没有女人能胜过她!可就在这时,李未央出现了,明明处处不如她,却能得到拓跋浚的另眼相看,这让她产生了危机感,她一心想要这个隐隐有超越之势的妹妹自她眼前消失!

她对拓跋浚一往情深,自见他第一面起便梦想嫁给他,可是拓跋浚却喜欢上她的仇敌李未央,这个认识让她痛苦,也让她嫉恨,而拓跋浚因为李未央而对她产生了排斥,这更让她伤心难过。她发誓,不管用什么方法一定要得到拓跋浚,一定要得到自己的爱情。为此,她不惜丧尽天良,不择手段!可是,她又有她身为世家女的骄傲和自尊。

当她有一天发现她所爱的人一直在有目的地欺骗她,他对她的那些好都是虚假,他只是在利用她,她在他的心中远远不及李未央重要时,强烈的骄傲和嫉恨让她爆发了,如果得不到,如果用尽一切办法都得不到,那就,一起毁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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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亮剑小说最后结局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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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自从2005年开播,至今已经走过了12年岁月,经久不衰。由李幼斌扮演的李云龙和六小龄童扮演的孙悟空等角色共同成为“改革开放三十年最受欢迎的三十个银幕形象”。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亮剑小说最后结局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电视机《亮剑》只有三十集,并没有把小说真正拍完,而小说中的人物都在文革中受到迫害,未得善终。

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  个“红卫兵”的非法武装抢夺武器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在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文革时期,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造到迫害。最后自杀名志!1978年平反

解放后调任边防某军任司令。1958年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援助过遭到迫害的李云龙,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在80年代初离休。

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1968年李云龙去世的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田雨的父母,政协委员。58年的时候遭到迫害,并下放到农场劳动,田墨轩在农场病故。沈丹红被孔捷保护起来,文革结束后平反

在红四方面军的一批善战猛将中,王近山是一位有名的喜欢“撒疯”的“疯子”。在抗战期间,他又归于刘伯承129师旗下,任386旅772团副团长,谁知他“撒疯”3次巧写驰名中外的三部战曲,震惊四方,不仅受到了刘伯承的赞赏,也受到了毛泽东的赏识和两度接见。

真的希望《亮剑》后半段能够拍出来,小说虽然虚构,但是很接近当时的现状,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多少功勋将帅没有战死沙场,却被国人无端迫害。了解历史,尊重历史,才能真正警示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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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特工皇妃楚乔传小说结局

全文共 9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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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的制度必然被摧枯拉朽的毁去,让新的大厦在灰烬中得到重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特工皇妃楚乔小说,希望对你有帮助。

【小说原文结局

蔷薇的香气消散在夜风里,什么声音都没有了,她站在高高的城墙上,目光穿越层层森冷的兵甲,停驻在那个人的身上。岁月的洪流从她的耳边一忽而去,发出呜呜的声响,像是旷野里的飓风,呼啸着,如同山巅的雄鹰。

漆黑的战旗在燕洵的头顶迎风招展,漆黑的夜如同一团浓墨,苍穹低压,星月无光,成千上万的火把猎猎燃烧,恍在脸上,好似被蒙上一层血光。燕洵站在黄金打造的战车之上,手挽金弓,一身墨色战袍,双眉如剑,斜飞入鬓,微微扬起头,眼眸修长,静静的注视着那个记忆中熟悉的身影。

整个战场上一片死寂,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唯有那一声声战鼓,如同大地的心脏,一下一下的,敲打在人的脊梁上,让血脉中的血液,也一丝丝的沸腾起来。

时间就那么凝固了,他们默默的看着对方,视线交错,在半空中凝结一处。

终于,潮水般的大军冲上去,一场生死一战,终于展开。

刹那间,骑兵齐刷刷的亮出了弓箭,嗖嗖的尖锐风声中,箭排空,如雨点般倾斜在士兵们的头顶。无数人冲上去了,战役在最初就显示出了可怕的残忍,令人脊背发凉。

惨叫声、哀嚎声、命令声混成一片。

战马狂拽,滚石如雷,战刀雪亮,乌云遮住冷月,连天地都为这一场残酷的战役闭上了眼睛。

经过了一日一夜的拼杀,东边城门突然打开,苦战了一夜的秀丽军趁着燕北军调换军阵的时机策马奔出城来。一路冲至铁线河江畔,此地道路狭窄,不堪大军冲击,燕北军不得不弃马冲过去,可是等他们追赶至河边的时候,却见秀丽军的士兵们撑起羊皮筏子,竟从这河流最喘急之处横渡大江。

“大人小心!”

“陛下小心!”

几乎同时,燕洵和楚乔各自端起弓弩,箭矢穿破虚空,向着对方而去,叮叮两声同时响起,箭矢并没有射空,引来了周围亲卫兵的一阵惊呼。

大江之上,楚乔站在筏子上,远远的望着燕洵。

她知道,这一站只是做个样子,燕洵不可能真的阻拦她。

燕洵和靖安王妃是盟友,不得不替她把守邯水,可是一旦靖安王妃真的攻进唐京,让靖安王的后代登上皇位,那么他的后路就必会为人所断,是以这一仗他不能赢,但是也不能输的难看。

他还需要自己来拖住这场卞唐内战,来为他留下唐户关的门户。

一排排火把蔓延在江面上,黎明前的黑暗仿若是狰狞的魔鬼,将嗜人的利爪插入人的双眼,天地间都是血红的,风呼呼的吹过,扬起漫天的火苗。

燕洵骑坐在马背上,战马不安的刨着蹄子,他的背脊仍旧挺拔,浑身上下充满了帝王的威仪,像是黑暗世界的天神。他的目光锐利而悠远,越过宽阔的江面,停驻对面那个纵然瘦弱却永远坚强的身影上。夜风吹来,扬起她鬓角的头发,染血的铠甲在火光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辉,她骑在战马上,隔着滔滔江水、熊熊烈火,默默的望着他。

那一刻,燕洵回忆的冰面突然裂开了一条缝,他甚至能够听到细微的声响,一些凌乱的画面,就那么咔嚓咔嚓的,从汹涌的水里冒出头来。

多久之前?太久了,好像上辈子的事,久到他几乎记不清了。

也是这样的夜晚,也是这样厮杀之后的死寂,也是同样的一双眼睛,隔着脉脉江水,静静的望着她。真煌城的大火在施虐着,无止尽的喊杀声畅快的回荡在荒原上,年轻的他们各自决绝的回头,向着自己的方向,去做自己觉得对的事情。

也许吧,在很久很久以前,一切就已经注定,他们如两颗南北背驰的流星,纵然曾因为诸多原因有过短暂的交错,终究还是要走上分离的道路,沿着各自的轨道而行,越走越远。

楚乔持刀站在河堤上,亲眼看着最后一支军队度过邯水,浩瀚的江面如同天坠,将他们隔绝在东西两侧,千万个生命和灵魂沉入大江之中,天地为熔炉,万物为薪碳,火上燃烧着的,是无数黎民的鲜血和希望,还有他们截然相反的信念。她望着燕洵,一时间千百个念头尽皆归于尘土,十万铁甲军消泯于视线之中,只剩下那个一身黑袍的男子孤傲的站在天地之间,眼神诺狼,好似很多年前他从九幽台上一步一个血印的爬起来,纵然身后没有一个人,却有着足以毁灭天地的肃杀。

“大人!”

平安一身狼藉,眼眶通红的跑上来,扬起头说:“这一战,我们死了六千多名弟兄。”

楚乔低下头去,只见年轻人的脸上还有未干的血迹,多年来生活在和平环境的孩子已经长大了,经历了这鲜血的洗礼,他的眼睛已经不再纯洁了。

“平安,任何目的的达成,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秀丽军的将军坐在马背上,默默的看着点着火把的长龙,过来许久,才声音低沉的说:“真正的和平,始终要通过战争来获得。”

平安似懂非懂的皱起眉,喃喃道:“真正的和平?”

“是的,我看不到,也许你也看不到,但是,终究有人会看到的。”

楚乔扬起头来,最后向着邯水的那一侧望去,大火已经逐渐熄灭,河面上滚动着层层的青烟,在极远处的东方地平线下,隐隐有一丝金色的辉光,那个人穿着一身墨色战甲,身后的披风在夜风中猎猎的飘着,尽管看不清眉目,可是她却可以清晰的想象出他的表情和轮廓,一如很多年前的那个午后,他坐在马上向他射出一箭,就此,他救了她一命,她陪了他十年。

她伸手握住自己的右臂,那里,有一只玄铁打造的护臂,即便是弩箭也不能射穿。

那是赵嵩送给她的礼物,共有一对,她分了一只给他。

她毅然转过头去,没入滚滚大军之中,扬鞭策马,再也不向来路看上一眼。

邯水以西,燕洵调转马头,部下的将领跑上前来问道:“陛下,不追吗?”

燕洵一言不发,径直越过他的身边,走了好远才淡淡说道:“退兵。”

大军潮水般而去,地平线下旭日初升,一道霞光静静的播撒在大地上。那背驰而去的两路大军,终究渐行渐远。

空旷的大帐中,一身铠甲的将军跪在地上,他已经这样跪在这里很久了,太阳渐渐的落下去,黑夜莅临,大帐内漆黑一片,唯有那张镶嵌这东珠的金黄貂皮上有着微弱的光亮,隐约的照亮那个人的轮廓,如同一座山峰。

那个人一直没有说话,从铁线河归来之后,他就一直坐在那里,好似忘却了周遭的一切。帐外的青草轻轻的摇曳着,在夜风中招展着希望的味道,五月的卞唐已经是盛夏,夜里有清脆悦耳的蝉鸣,荒原上的草长得有半个人多高,不知名的虫子游曳在半空中,翅膀上有微弱的磷光,星星点点的闪亮着。

大帐里太静,身穿铠甲的将军不敢动,连大气都不敢喘,甚至不敢去点灯。他并不是燕北军最初的元老,更不是燕皇的旧部,实际上当初跟随燕皇起兵的旧部已经不剩下几个了,如今军中的这批人,都是一刀一枪拼回来的。陛下虽然阴郁难测,但是赏罚分明,且极重军功,只要你敢杀敢打,就不怕没有出头的机会。

将军姓穆,祖上也是书香门第,虽然到他这一代没落了,可是也是识文断字,略通兵法。靠着这点见识,他一步步的高升,短短几年间,就已经成为了燕北军中首屈一指的将领。

和其他人不同,将军觉得陛下并非是传闻中的那样暴戾。是的,他曾经杀了自己的老师,杀了自己的妹妹,杀了辅助他多年的大同会一群人,可是那又怎么样?也许身在其中的人会觉得陛下忘恩负义,会骂陛下狼子野心,可是他们这些普通人却看得清楚,大同会不通军事不懂政务,内部盘根错节,彼此争权夺利,内斗派系极其严重,他们占据燕北多少年却毫无建树,北有犬戎侵扰,东有大夏管制,他们无力保护燕北臣民,却硬是要在朝政上指手画脚。对于这样的人,如果陛下不以雷霆手段震慑打压,只会在燕北大地上再次扶植出一个派系混乱的大同政权。

成大事者,杀几个人算什么?

自古以来的权势之争,哪一次不是血流成河了?

一个成功的帝王和普通人的差别就是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是顾全大局,还是顾念私情?

所以,对于曾经的那位秀丽将军,穆将军实在没什么好感,按照他的想法就是,女人,实在难以成就大业。

“穆闻,”低沉的嗓音突然响起,大帐内空旷,尾音隐约还带着一丝回声。穆闻闻言,连忙直起身子,就听上面的人继续说道:“传信给程远,让他分兵松原渡口,严密把守,秀丽军既然这么想进去,那就让他们进去,靖安王的军队还等在里面呢。”

“是。”

“另外,告诉他不要攻打赵(十四,字打不出来),全力进攻赵彻,务必要捣毁赵彻的粮草,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

“是。”

穆将军连忙答道:“属下这就派人到白芷关传信。”

燕洵摇了摇头,黑暗中也看不清他的面容:“不必了,明早再去就行,不着急。”

穆闻微微一愣,军情如火,怎会不着急?不过燕洵这样说,他也不敢反驳,只是静静的跪在那里,不敢说话。

“来,陪我喝一杯。”

燕洵微弓着腰,低头倒酒,微弱的珠光下显得有几分颓废的落拓。穆受宠若惊,连忙起身小步的走上前去,接过酒杯,也不敢坐。

燕洵随手指着一旁的座位,说道:“坐吧,别杵在那。”

穆小心翼翼的坐下,一饮而尽道:“多谢陛下赐酒。”

燕洵也仰头饮下去,穆连忙为他倒酒,听他淡笑道:“好久没人陪我喝酒了,以前是环境所迫,不能饮酒,如今环境好了,能陪我喝酒的人却都不在了。”

穆手挽轻轻一颤,他是个聪明人,从昨夜燕洵下令停止追杀秀丽军起,他就觉得有些不对,此刻听了燕洵的话,他越发觉得自己听了不该听的话了。

“来。”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洵似乎已经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吱声了。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大帐内又安静下来,静的能听到极远处军人们轻轻哼唱的燕北长调,就那么悠扬的回荡在夜空之中,带着凄冷的味道,一圈圈的环绕着。黑暗中的男人睁开眼睛,那双漆黑的眸子清醒如水,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醉意。

又至剩下自己了。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洵似乎已经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吱声了。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大帐内又安静下来,静的能听到极远处军人们轻轻哼唱的燕北长调,就那么悠扬的回荡在夜空之中,带着凄冷的味道,一圈圈的环绕着。黑暗中的男人睁开眼睛,那双漆黑的眸子清醒如水,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醉意。

又至剩下自己了。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燕询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酒杯在穆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上,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下,不一会,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询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问穆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里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着问他军妓营里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阆心神剧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询,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询似乎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知声了。穆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大帐内又安静下来,静的能听到极远处军人们轻轻哼唱的燕北长调,就那么悠扬的回荡在夜空之中,带着凄冷的味道,一圈圈的环绕着。黑暗中的男人睁开眼睛,那双漆黑的眸子清醒如水,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醉意。

燕询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酒杯在穆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上,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下,不一会,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询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问穆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里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着问他军妓营里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阆心神剧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询,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询似乎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知声了。穆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燕询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酒杯在穆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上,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下,不一会,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询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问穆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里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着问他军妓营里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阆心神剧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询,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询似乎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知声了。穆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又只剩下自己了。

四周都是空旷而冰冷的,没有一个人,外面的风呼呼的吹着,明明是醇暖的,可是吹进帐里,不知为何,却透着几丝清冷。他一个人躺在宽阔的软塌上,锦被华裘,玉枕珠帐,香炉里的团香一层层的盘旋上扬,清淡怡人的香气飘满帐内,吸进鼻腔,有着令人安神的效用。

可是,这样华丽的高床软塌,这样静谧的暖春良夜,却终究只有他一人。就好像很多年前的那个晚上一样,她被人带走,乘坐着巨舟,一路南下,他站在北朔关城楼上,眺望着那条白练,莽原堆雪,江山似铁,她终究脱离了他的掌控,离他而去。

其实早在很小的时候,他就已经预料饿日后的局面。

她从来都是正义而善良的,不管处在何等危局和困境之中,哪怕满身伤痛,也从不会放弃对未来的期待和希望。开始的时候,还是他在不停的鼓励她,可是渐渐的,就变成她在支持着他,她为他描绘他们的未来,她告诉他她的理想和抱负,她对他所她的政见和希望,不管遇到何等危难,她总是能坚强的找到解决的办法,教他刀法箭技,教他军法政略,乌道崖名义上是他的老师,可是他从她那里学到的,却远比别处要多的多。

她是他的良师益友,是他的亲人依靠,更是他这辈子,唯一爱过的女人。

可是,越是如此,他越觉得不安,越发担忧害怕。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突然意识到也许终有一日他们会分道扬镳,终有一日她会离自己而去。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也许是在她同情奴隶的时候,也许是在她和赵嵩关系日益密切的时候,也许是在她为他讲解未来社会的安定繁荣的时候,也许更早一点,他记不清了。他只是隐隐的知道,也许在未来的某一日,他终究会让她失望,他终究会伤害她,他终究会打碎那一份珍贵的信任和依赖。

于是,他想方设法的排挤她,想让她脱离军政,不想让她看到自己满手的血腥,不想让她看到自己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狰狞和残忍。

他并非是折断白鹰翅膀的猎人,而是一只注定要行走在暗夜里的夜枭,当漫长的永夜过去之后,天地开始有了黑白之分,他就开始害怕了。

黑暗里响起一阵低沉的笑声,他的眼神带着淡淡的迷醉,他突然记起小时候,没有安全感的少年一遍遍的询问:

“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吗?”

女孩子笑容灿烂,仰着头问他:“你会欺负我吗?”

女孩子笑容灿烂,仰着头问他:“你会欺负我吗?”

你会欺负我吗?你会欺负我吗?你会吗?

闭上眼睛,那清脆的声响突然响起,燕询解开右臂的环扣,银色的玄铁护臂脱落下来,掉在地上,微弱的珠光照在上面,有着琉璃般的光华。

那是赵嵩送给她的,共有一对,她分了一只给他,一带,就是十几年了。

“当我决定启程的时候,我就知道,你这一生注定不可能属于我。你是为光明而生的,而我却有太多血腥的理想,所以我想要你臣服于我,听命于我,一生追随于我,可惜,我最终仍旧失败了。

他于黑暗中无声的笑。

任何目的的达到,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他,已然付出了。

“没有人希望一生平庸,问题是,当一个机会摆在你面前的时候,你是不是真的敢要。”

黑暗中,男人的声音低沉沙哑,像是经历了几世轮回的老者,他躺在金黄的裘皮卧榻上,醇美的酒浆泼洒桌案,发出醉人的香气,他锦袍华服,于黑暗中无声的裂开嘴角,笑容像是一个单纯的孩子。

“诸葛玥,你敢不敢要?”

“我做不到。”

诸葛玥看着面前的男人,目光坚韧,语调沉静的沉声说道。

诸葛穆青满头花白,鹤发鸡皮,只是短短的几年,就已经耗费了这个老人的所有青春,他如同一潭死寂的水,再也没有半点生机,只是带着最后的疯狂,双目血红的盯着他的儿子。

“赵彻已经兵败,赵汤也坚持不了多久,现在整个大夏境内,只有你一个人能扭转局面。只要我诸葛家现在离弃赵玚,他定然兵败崩溃,到时候你振臂一呼,天下云集响应,到时候你就是大夏第一人,十年之后,我诸葛氏就能击溃燕北,登上九鼎至尊!”

诸葛穆青双眼通红,如同一只发狂的野兽,直直的盯着他的儿子,双手抓住诸葛玥的肩膀,大声叫道:“玥儿,大夏的前程和命数,我诸葛氏的未来,全在你的一念之间!”

诸葛玥静静的看着他的父亲,久久的没有说话。

父亲老了,再也不是当初那个高瞻远瞩虎视风行的家族领袖了,他变得虚荣,变得愚蠢,变得疯狂。

这一生,他似乎从未与父亲如何亲近。从极小的时候起,他就失去了母亲,年幼的日子里,他独自一人行走在偌大的诸葛大宅里,安静的好像树的影子。直到他渐渐长大,渐渐依靠自己的努力在同辈兄弟中出类拔萃,才让这个拥有太多女人太多儿子的父亲多看几眼。

可是后来,他跌倒了,受伤了,九死一生的活下来,家族却毫不容情的将他遗弃了。

直到他再次掌权,为家族从新带来荣耀,可是他们还是选择了他的兄长,预至他于死地。这就是他的家族,他的亲人。

然而,他却还是无法彻底的怨恨他们。

正如魏舒烨所说,即便有多么的厌恶和排斥,他们终究是门阀子弟,自小享受着门阀带来的一切荣耀,同样的,他们也需要背负门阀的责任。

他终究是他的父亲,是生养他,教导他,为他的成绩开心过,为他的进步高兴过的父亲。尽管他曾经绝情狠辣,却仍旧给了他安宁富裕的童年,在他还小的无法保护自己的时候,他站在身前,保护着他,保护着整个家族。

“父亲,我做不到。”

诸葛玥退后一步,对他的父亲低下头,深深的施了一礼。

“人的手只有这么大,握不住所有的东西。”

烛火噼啪作响,火光照在他的脸上,有着淡金色的辉光,他平静的望着老父,静静的说:“感激父亲的养育之恩,但是这件事,我做不到。”

“大夏没了我,还有其他将领,父亲没了我,还有其他儿子,而星儿若是没了我,就没有了希望。”

他再次弯腰,对着生他养他放弃他杀害他的父亲,目光沉静,面色平和。

“父亲,您保重。”

诸葛玥转身而去,烛火照在他的背影上,显得那般挺拔和坚韧。诸葛穆青呆呆的望着自己的儿子,目光有若死灰,嘴唇半张着,双手仍旧保持着抓他肩膀的姿势。

这一刻他突然意识到,也许从今天开始,他就要永远失去这个儿子了。

失去这个被他看好,被他寄予厚望,却一再辜负他的期待,被他鞭打,被他抛弃,被他逐出家门,被他派人暗杀的儿子了。

岁月的年轮在这对父子之间流淌而过,风从帐外吹来,扬起他花白的头发,吹过他佝偻的背脊,他突然间就那么老去了,只能徒劳的伸着手,却拉不回那无情逝去的光阴。

诸葛玥一步一步走的很慢,他知道,当他转过身之后,他就再也回不去了。出了这扇门,一切都将陷入血肉白骨与烈火之中,骨肉离散,挚爱分离,家破人亡,霸业倾覆,但是他还要义无反顾的走下去。他要让这个天下所有的鲜血来告诉她,他在乎的,究竟是什么?

不是王图霸业,不是名留青史,不是登上那绝顶之巅孤家寡人的俯视苍生。

他要的,只是她活着,在他看得到的地方,好好的活着。

因为有想要守护的东西,所以一再的告诉自己要强大起来,可是如果想要守护的东西都不在了,那么他所做的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他这一生,绝不做令自己后悔之事。

大帐的帘子被撩开,他的脚踏在被月光笼罩的军营里,冷风吹在脸上,让他突然间有着前所未有的清醒。

天下可以丢弃了再夺,军队可以溃散了重组,而人死,却无法复生。

赵彻临行前的话再一次回荡在耳边:“认清你自己真正想要的,为自己活一次。”

他的朋友,在被兄弟出卖之后,腹背受敌,一路溃败,却仍旧在这样的状况下万里迢迢的来见他这一面,为的,只是说这样一句无关大局的话。

营外的军队已经集结完毕,所有人都已经整装待发,诸葛玥深吸一口气,大步上前,翻身跃上马背。

“出发!”

百草飞扬,马蹄声声,向着遥远的古老卞唐,迅速而去。

万里江山、赫赫皇权,一切尽在眼前。

他不是不敢,而是不愿。

北地最后的关卡,即便已是五月,这里仍旧被茫茫大雪所覆盖,凄厉的北风一忽一忽的刮着,吹在人的脸上,好似冷冽的刀子。

“走吧。”

赵彻对着魏舒烨微微一笑,即便是在这样的窘境之中,仍旧充满了自信的光辉。

魏舒烨形容消瘦,他抬头看着仍旧信心满满的赵彻,不由得一阵疑惑。

燕询发疯的来劫掠粮草,以人海战术疯狂的消耗兵力。赵场因为在抗击燕北一战上没有太大的兵力消耗,反而在这个时候被猪油蒙了心的来攻击赵彻的后军,并阻断诸葛玥的粮道,致使赵彻陷入危局,兵力大损,丢掉了中部十三个行省。

等到他们筹集了兵力准备反扑的时候,已经陷入四面楚歌之境,再也无力回天。

那一天,赵彻站在残亘废墟上沉默许久,百战的皇子将军颓然的放下了战刀,回过头对他说:“我们输了。”

那一天,所有跟随在他身后的将领都哭了,就连他,这个向来高高在上的门阀少主,也流下了愤恨的泪水。

不是没有胜利的机会,不是没有光复的实力,他们一路拼杀,在一片颓废低迷的国土上转战,他们拥有随时随地地慷慨赴死的决心和勇气。

可是他们还是败了。

不是败在对敌的战场上,而是败在同室朝歌的暗算里。

他们遭遇了史上最最强大的敌人,却也同样面对着百年来最最衰落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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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一粒红尘小说结局

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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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昭觉养自己、养男友、养妈妈,天赋秉异,倔强生长。供养着追求艺术理想的男友简晨烨。在机缘巧合下,她邂逅了齐唐,并进入“尘世”珠宝。与初恋男友因价值观的不同渐行渐远,不得不以分手告终。

叶昭觉与简晨烨的感情始自高中,也有过青葱纯白的曾经,只是那些美好一旦遭遇张牙舞爪的生活就变得如此不堪一击。随着闺密邵清羽的情感变故、泼辣女生乔楚的疯狂追逐让她们的青春变成了一个旋涡,吞噬了所有人的悲喜……

小说中叶昭觉结局和齐唐走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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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各人物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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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半生里罗子君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女性,听信了老公的话不去工作,导致陈俊生跟他离婚,她自己本身有责任,但是过错更多是在于她的另一半身上,不是陈俊生说让他在家好好做全职主妇的话,她能有今天不思进取的样子?这不是很正常的吗?吃多了会胖,安逸了就怎么舒服怎么来,为什么还有人说就怪她自己自作自受?说到底男人要出轨怎么也要出轨,不出轨,即使你一直在家呆着也是不会出轨的。

陈俊生这种男人其实娶谁,他都不会快乐,谁都不会幸福。这种男人超级多,可他们自己却没意识到出轨都是自己的原因。这是一个具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剧,安全感是家里的亲人,卡里的余额,身边的朋友和一个人面对生活的勇气。

在《我的前半生》最新剧情中,唐晶和贺涵的感情正式宣告结束。唐晶和贺涵的关系正如薇薇安说的那样,在一起那么多年还没有结婚那问题自然是出在了自己身上。两个同样冷静骄傲的人,原本的关系就显得有些若即若离,再加上唐晶的安全感极低,贺涵也不可能时时妥协。两人的感情终究是一团迷雾,没有人知道自己还有多少个十年来耗,所以虽然不曾说出分手,但是无论是亲近的人还是他们自己都明白这段感情结束了,即使不舍,但结束就是结束。

贺涵和唐晶的分手虽然令许多网友感到非常可惜,但是却是在情理之中的,唐晶和贺函这样势均力敌、旗鼓相当的两个人,而且两人也已经谈了十年的恋爱但是都不知道对方想要的是什么。在唐晶贺涵分手之后,贺涵也被离婚之后罗子君的坚强所打动,贺涵更是想把罗子君培养成第二个唐晶。贺涵和罗子君两人在相处的过程中从对方身上学习了很多,最后两人喜欢上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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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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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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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逆鳞小说原文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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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羊重登绝巅,俯视天下苍生。

他目光冷咧,望着那群背弃弃义的无耻小人。

他们害怕,瑟瑟发抖,眼中有无尽的恐惧以及……悔恨。

如果你以为他们的悔恨是因为对龙族挥动屠刀那就大错特错了。

他们恨,为什么没有早一点发现,为什么没有早一点杀了李牧羊。

陆契机一身白衣胜雪,绝美而灵动,觉醒凤凰之心的她,更加出尘,美艳不可方物。

“人类已经知错,付出了那么多人命的代价,龙族已经复活,这些已经够多的了,龙王,你还要再斗下去吗,还不停手吗?”

黑龙王,不,现在应该称他为黄金龙神。

“这些就够了吗?不,这些还远远不够,我要让他们死,让九国的领导人,还有这些道貌岸然的所谓人族精英,人族大英雄,全部都要死。”

陆契机高飞九天,化身为凤。

“龙王,万载的已经过去,你已经被仇恨磨灭了心智,放下吧,放下心中的仇恨,让那些都过去吧。”

李牧羊双目血红,他咬紧牙关,一字一顿道

“放下?

你要我放下……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那如山的仇,那似海的恨,你要我放下!!!

你问问那怒江之中的英灵,你问问我身后的弟兄,一句而今复活,便将所有磨灭,那你可知道,这万年他们是怎样过来的吗,你又知道,这万载以来,我……又是怎样过来的?

呃啊……”

龙王一怒,天摇地动。

“欠我的,欠我族人的,我要他们十倍,百倍,千倍,万倍的偿还……”

天地苍穹下,有惊雷炸响,天地间,下起了大雨,。

龙王怅然,翻手为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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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老九门》内容介绍

全文共 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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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九门短篇集》是南派三叔的个人作品合集。主要讲述的是关于老九门的九位盗墓者的故事。

内容介绍

南派三叔在《盗墓笔记》中多次提及了老九门,但却未深入的介绍他们的故事与传说。三叔在《老九门》中重新揭示了盗墓笔记中有关老九门的秘密和这九个盗墓家族的背景。

老九门是指老长沙的九个盗墓家族。又称九门提督。

老长沙的九门提督,外八行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些盗墓贼家族,势力庞大,涵盖文物走私的所有环节,几乎所有的明器,流出长沙必然经过其中某一家。

为何称呼为九门提督有多种说法,其中最被认可的是,因为古代大城都有九个城门,来往的客商进出城必须选择其中的一个,而老九门取的就是这个意思,在长沙城里做买卖,你只能在这九大势力中选择一个,没有其他路可以走。------出自《吴邪的私家笔记》

盗墓笔记老九门分别是指上三门、平三门、下三门上三门:1、张大佛爷(张启山)后代:董灿(化名)张起灵

2、二月红后代:有三个儿子 ,教过陈皮阿四、小花(解雨臣)

3、半截李后代:李四地(猜测)平三门:

4、陈皮阿四后代:陈文锦

5、吴老狗(狗五爷)后代:吴一穷,吴二白,吴三省吴邪

6、黑背老六后代:老九门中唯一一个无后代下三门:

7、霍仙姑 (七姑娘)后代:霍玲霍秀秀

8、齐铁嘴后代:黑瞎子(猜测)、齐羽(后根据《盗墓笔记老九门之奇门八算》可见齐羽就是他自己,详见齐羽)

9、解九爷后代:解连环,小花的父亲小花(解雨臣)另外,出现在西沙考古活动中的人张起灵,李四地,陈文锦,吴三省,霍玲,齐羽,解连环,姓氏分别是"张、李、陈、吴、霍、齐、解"跟老九门的姓氏完全相符,这不会只是个偶然……

作者介绍:

南派三叔,本名徐磊,男,浙江人,现居杭州。被称为中国最会讲故事的小说家,激荡想象力剧情的推崇者,著有《盗墓笔记》系列、《大漠苍狼》、《怒江之战》等,并主持南派小说堂会,策划多部畅销作品。现居杭州。 他的《盗墓笔记》系列堪称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神作,长期占据国内各大图书销售排行榜榜首,获得百万读者狂热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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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匆匆那年小说方茴结局

全文共 1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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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那年》是作家九夜茴继《弟弟再爱我一次》和《风不飘摇,云不飘摇》后的又一力作。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匆匆那年小说方茴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匆匆那年小说方茴结局

陈寻和晓棠过纪念日很甜蜜,方茴却很失落,她也憔悴了很多,回寝室的时候更是听到室友讲陈寻和晓棠同居的事情。不仅如此,方茴某天还在大学校园里亲眼目睹了两人的亲昵,她一直尾随着两人,看见他们走进了同一座楼。方茴坐在楼下的长椅上,耳边响起了曾经陈寻写给他的歌。嘉茉给赵烨送来很多就业资料,但是赵烨为了不拖累她把他给气走了。

苏凯也经常出入赵烨工作的地方,他的所有生活本身的父亲都给安排好了,在这里和富二代官二代打好关系是他生活的一部分。苏凯劝赵烨去寻找本身的梦想,他做不到,他希望他能够做到。在苏凯转身离开的时候,赵烨终于忍不住喊了他队长,苏凯愣了一下还是转身走了。宋宁来找嘉茉,嘉茉告诉她本身曾经也像他一样默默喜欢过一个人,但是正是因为这样她错过了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宋宁告诉嘉茉本身只是希望她能够快乐。

花花公子邝强来到陈寻寝室炫耀本身终于找到了一个处女,陈寻因为要来拿衣服所以也在。大家问他是谁,邝强说是管理系的方茴,就是躺在床上跟个死鱼一样。陈寻崩溃了,他要打邝强,邝强觉得莫名其妙也和陈寻扭打了起来。寝室的人赶紧把他们拉开,宋宁把邝强拉到外面告诉他方茴是陈寻的初恋。邝强愣住了,大吼了一声,我的初恋还不知道给办了?

陈寻很难过,他去找方茴。方茴说本身没事,陈寻问她怎么能这么糟践本身?方茴说他能和沈晓棠上床同居,本身也可以。陈寻告诉她本身和晓棠是因为本身爱她,而方茴呢?她爱邝强吗?方茴问陈寻他们能回到过去吗?陈寻没办法给她承诺。宋宁去找赵烨,告诉他嘉茉一直在等他。赵烨便去找了嘉茉,两人关系终于好转了。

乔燃要回来了,嘉茉和赵烨决定在聚一聚。聚会的时候陈寻把晓棠也带来了,在吃饭的时候,方茴一阵反胃,陈寻知道她怀孕了。陈寻很痛苦,大家也问方茴怎么回事,方茴说本身怀孕了。陈寻说孩子是本身的,晓棠难以置信给了陈寻一巴掌和陈寻分手了。陈寻和一干好友陪方茴去做手术,手术结束后,陈寻哭着抱着方茴出来。但是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看到过方茴了,他找了很久,方茴似乎消失在他的世界了。

很多年后,陈寻他们又故地重游,来到曾经许下诺言的树下。赵烨和嘉茉要结婚了,嘉茉说本身的伴娘永远只有一个,气氛一下子很伤感。嘉茉跟陈寻讲,方茴会回来的,陈寻想一个人待着,大家就先离开了给他独处的空间。陈寻在那里等了一夜,他看着走来的学生,仿佛看到了以前的他们,还有那个纯洁开心的方茴。

匆匆那年小说经典语录

1.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2.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美。

3.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4.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5.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6.方茴说:“我真的很爱过,也真的很恨过,可是那些爱啊恨啊就那么匆匆过去了,现在想想我其实并不后悔,如果再让我选择,我还会这么来一遍……”

7.如果不知道是谎言,不是就会活得轻松点么?真相对我而言没什么特别的意义,与其被欺骗之后,因为清醒的知道真相而痛苦,倒不如糊涂的一直被欺骗下去。

8.没什么如果当初。”陈寻望着喧嚣热闹的大街说,“不管重来多少次,人生都肯定会有遗憾。”

9.方茴说,一个人的快乐,快乐有可能是假的,一群人的快乐,快乐已经分不出真假。他们尽情挥霍着自己的青春,恨不得就此燃烧殆尽,那架势,就像末日前的狂欢。

10.所有男孩子在发誓的时候都是真的觉得自己一定不会违背承诺,而在反悔的时候也都是真的觉得自己不能做到,所以誓言这种东西无法衡量坚贞,也不能判断对错,它只能证明,在说出来的那一刻,彼此曾经真诚过。

11.他们以为用自己的力量握住彼此就等于握住了未来,殊不知未来其实是谁也握不住的东西。

12.原以为不管多少次的爱,总是会把曾经珍藏在心的,但事实却是,新的爱寄长在旧爱之上,吸取其中的养分完成之前所有成长的同时,盛开出更加鲜艳的花,而过去随之凋零,变成枯萎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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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明末工程师小说结局

全文共 2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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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工程师》是米酿写的历史军事的小说。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明末工程师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听到李植的话,朱由检愣了好久。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李植点了点头,说道:“澳大利亚的东方、南方和东南方向水草丰美,最南地方气候和北京差不多,不过更加温润多雨。那里现在满是森林,还有一些草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里藏着一个储量相当惊人的金矿。”

“不说别的,光说那澳大利亚东南地区,装整个大明的人口都没有问题。”

“现在我们的船队已经在秘鲁的西部沿海岛屿开发鸟粪资源。保守估计,这些岛屿上的鸟粪足够我们汉人使用三十年。三十年后,我们日本的化学基地应该就能大规模供给化肥了。所以我们有把握把粮食亩产提高一倍。”

李植越说越有兴致,看着朱由检说道:“现在小麦的亩产很低,算上投入的种子,每亩小麦收益不过**斗。因为每亩麦地都会耗费一定的人力,灌溉水源,所以农业收益很低。如果我们能利用肥料把小麦亩产提高一倍,那么农民的实际收入将提高数倍。”

“举例来说,现在我们在澳大利亚雇佣当地土著耕作,每人每月给四斗粮食做报酬,每个土著可以照看十亩地。这样下来一年地主的亩均利润大概就是三斗。而在鸟粪产业的扩大后,甚至有了化肥后,澳大利亚地主的亩均利润可能可以提高到一石。”

“如果是大规模的庄园动辄百亩,只要管理得当利润是十分可观的。当然,大型庄园雇佣的土著超过十人,这就很需要管理能力,要能够让这些土著安心干活,为自己和汉人劳动创造财富。”

朱由检听到李植的话,突然间有些向往起来。

这三年,朱由检的帝王雄心已经被惨淡的现实渐渐磨平了。实际上,朱由检早已经看不到任何复兴大明的希望。天下的民心已经完全站在李植这一边,只有极少数士绅还在偷偷怀念明朝,但他们的影响力也渐渐被识字的中学生取代。

大齐的开拓进取惠及每一个汉人,外族在汉族面前不堪一击,没有任何一个力量能够帮助朱由检复国。完全不存在任何希望。

朱由检早就接受了大明结束,新朝代牢不可破的事实。

实际上朱由检现在作为一个罪人,除了担心李植毒杀他,就是担心自己的子女。因为除了朱明太子朱慈被封为承恩侯,其他的皇子公主如今都是庶民。而一些地方官甚至因为崇祯的子女是朱明皇室子弟而歧视他们,各种有利的政策都不照顾崇祯的家庭成员。

周围的百姓都越来越富,而朱由检的子女却谋生不易。这么下去的结果就是朱家的儿子失去婚配的资本,最后一个个孤独终老,女儿则草草嫁人,一辈子受夫家嫌弃。

然而李植如今开口,说要让朱由检去澳大利亚做地主。

朱由检嘴巴有些干,舔了舔嘴唇说道:“圣…圣上,庶民已经老了,倒是没什么期许。只是庶民的儿子女儿有不少颇为贫困,圣上若是…若是仁德,庶民恳请圣上允许庶民的子女出海,在海外的殖民地占据百亩土地。”

李植看了看朱由检,点了点头。

他上去扶了扶朱由检的肩膀。在李植有力的双臂中,这个曾经统御十三省的帝王有些单薄,李植甚至觉得朱由检的身子有些发抖。

时代已经完全不同了。

李植说道:“你说的我很理解。你放心,你所有的子女以后都不会被人歧视,都将被地方官一视同仁。如果有任何人敢区别对待你的子女,子孙,我李植第一个要惩处这样的地方官。”

顿了顿,李植说道:“好,你的几个儿子只要愿意出海的都可以出海垦殖,朱家的儿子都受过良好的教育,我看管理一些土著也没有问题。我会提醒移民官员注意,让他们把朱家儿子分配到土著比较多,需要管理才能的地区去!”

听到李植的话,朱由检脸上一阵白一阵红。

王承恩茫然地看着李植,眼睛里越来越恍惚。显然,朱由检已经完全接受李植的恩德了,开始融入大齐的社会秩序,并在这个秩序中努力争取自己的地位。

然而对于身体残疾,除了尊严什么都不剩的王承恩来说,这样的结局无疑算不上喜剧。

李植突然看向了王承恩,喝问道:“王承恩,你可有不满?”

王承恩在地上身子一抖,脸上又流下两道泪水,颤声说道:“奴婢不敢。”

李植冷笑了一声,淡淡说道:“朕料你也不敢。你便随你老爷一起出海吧。”

转过头,李植缓缓朝朱由检说道:“那便这样吧,你召集子女筹备筹备,地方官不会刁难你的。你把你儿女的名字报到澳大利亚南部和南美洲的名单上,选个日子便搭船出海吧!”

朱由检长长地吸了一口气。

对于一个当了二十多年皇帝的人来说,为了几个农庄这样的小事感激李植实在有些难堪。但同时,对于一个被废了的皇帝来说,能够不被毒杀,能让自己的子女能够得到良好的归宿,这又是十分难得的。

朱由检脸上一红,然后又渐渐白了。他朝李植拱手作揖,恭敬地说道:“庶民谢过圣上,圣上胸怀仁德,实乃天下黎民之幸。庶民衷心恭祝圣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听到朱由检的话,李植哈哈大笑起来。

他拍了拍朱由检的肩膀,再次笑了起来。

对于朱由检这样身份的人,李植并不准备折辱他。李植并不希望朱由检诚惶诚恐跪在地上给自己磕头,毕竟朱由检也曾是皇帝,也有他最后的骄傲和自尊。朱由检能朝自己作揖,喊一声万岁,李植觉得很足够了。

“你这么说,朕很高兴!很高兴!”

听到朱由检的唱拜,门外的李老四也有些欣慰,开心地笑了起来。

不知道怎么回事,门外负责拱卫李植的禁卫军似乎也听到了朱由检的唱拜,竟齐齐大声喊了起来。

“圣上万岁!”

“万岁!万岁!”

“万万岁!”

唱了几句,这些人又齐声喊道:“大齐万岁!”

“大齐万岁!”

“大齐万万岁!”

几百人齐声大喊的声音响彻大地,不知道传出去多远。那一声声欢呼,让三年来都无比寂静的小院子突然间变成了沸腾的舞台,仿佛变成了庞大帝国的绝对中心。

李植点了点头,不再停留在这个特殊而普通的小院子。他一甩前襟,大步走出了屋门。

朱由检拱手长揖,送李植离开。

就连地上的王承恩也不敢再托大,朝李植作出了跪拜的姿势。

“李老四!回去准备!”

李老四笑了笑,问道:“东家!准备什么?”

听到李老四喊自己“东家”,就好像崇祯七年李植起家时候的样子,李植诧异地回头看了看他。当他看到李老四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上依旧有一双少年人才有的明亮眼睛时候,又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太多东西要准备了!”

“通知郑晖,准备建设贯通南北、横贯东西的四条铁路动脉!”

“通知崔昌武来,准备发展负责立法并监督政府的机构!”

“让李兴从新大陆回来!开始征兵!我们再准备二十万兵马,两年后朕要亲征波斯和奥斯曼!西伯利亚!然后是非洲!朕要让这个天下的每一寸土地,都属于汉人。”

“让李欢在全国建二十所大学,建立两百个物理、机械和化学的高等实验室。”

李老四跳上吉普车,大声喊诺。

李植站在吉普车的外面,摸了摸吉普车的车身,大声说道:“朕是汉人的头号工程师,朕要用自己的一生,给汉人建设一个最美的未来。”

坐上吉普车,李植大声喊道:“李老四!我们永远在路上!“

”我们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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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北京北京》大结局

全文共 3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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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长城酒家的店面真的很长,五张长条桌子从东到西连续摆成长长的一溜,周围坐满了三十多个各色男女,丝毫不影响酒家其他客人进进出出。

这个二零零一年春节前夕的大酒局是一个做电子书的网站组织的,请的都是知名作家,我一个都不认识。二零零零年春节,网站正火的时候,他们春节团拜的酒局是在人民大会堂办的。一年下来,旧钱烧得差不多了,新钱还没到来,于是强调做事要低调,找了一家公司写字楼附近的小馆子。

前两年我在美国上MBA的时候,百无聊赖,写了我第一个长篇小说,内容和小红、小白、辛荑没有多少联系。我辗转托人找到这个网站的主编王含,他看了说,好东西,绝对大气象,这个电子书网站正在转型,要走网上和网下结合的道路,他说,他决定把出版我这本小说当成公司转型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王含主编邀请我春节前见面,签合同,顺便吃个饭。一桌子三十多个人,他是我唯一一个认识的。其他的人,男的基本都挺老,女的基本都挺小,我想都是吃文字饭的吧,介绍时,无论男女,我一一点头或者握手,叫,老师,说,久仰久仰。

酒局从下午五点钟开始,现在已经是十点了。吃残的饭菜撤掉,新的菜还在陆续地上来,川粤鲁淮阳湖南贵州,什么菜系的都有,都像味精一样鲜美,都像鸡精一样鲜美。空啤酒瓶在旁边已经堆了四箱,和某些小个儿女作家的胸口一样高。

因为谁也不认识,不知道聊什么,我在和左边一个中年白圆胖子以及右边一个中年黑圆胖子闷头干小二锅头。这是四年以来,我第一次重沾烈酒,发觉二锅头还是只适合干杯用,把人迅速搞高或者搞倒,迅速分出彼此抗酒精击打能力的高低,如果慢慢品,二锅头比福尔马林更难喝。

左边的白圆胖子说二十年前他上大学读英语专业的时候,是个清癯的白衣少年,对面坐着喝酸枣汁的一个浓妆少女表示严重不信,白圆胖子从裤裆里掏出钱包,过程中露出比脸更白的肚皮,微微带毛。钱包里的确有一张旧彩照,和他的身份证在一个夹层,里面一个麻秆一样的少年,戴大黑眼镜,穿发黄的白衬衫。我从不主动看电视,好像还是在电视里见过这个白圆胖子。

他的广告有一个特点,看过之后,对他的印象非常深刻,但是从来记不住广告试图推销的是什么。其中有一个广告,他好像演一个中年男人,表情极其庄重,好象急于证明没有和演妈妈或是演女儿的演员有过任何不正当关系似的。另一个广告,他好象跑到一个巨大无比的胃里去折腾,他穿一身紧身衣,饱满而灵动,特别是一脸坏笑,怎么看怎么觉得是一个精虫。

右边的黑圆胖子比白圆胖子害羞,刚坐下来的时候几乎不说话,小二锅头让他慢慢从壳里钻出来。一个小二锅头之后,他的表情开始舒展,两个小二锅头眨眼睛,三个小二锅头哼小曲,四个小二锅头开始抓旁边坐着的姑娘的手。姑娘误以为他喝高了,也不恼,也不把手抽出来,任由黑圆胖子抓着。

黑圆胖子把喝空的小二锅头瓶子整齐地在他面前摆成一排,我问,我们为什么不喝大二锅头呢,反正你我几乎已经喝掉了两瓶大二锅头。黑圆胖子反问,你为什么用避孕套而不是大塑料袋?我说,真有道理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我也把我喝空的小二锅头瓶子在自己面前摆成一排。

透过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我看到长长的酒桌对面,男男女女的脸,有些变形,眼睛越过他们,我看到酒家的玻璃窗户,窗户外的麦子店西街。街上偶尔职业女性走过,她们穿着纯白色的羽绒服、白色袜子、白色的皮靴,像是一根奶油雪糕,在北京的冬夜里非常耀眼,她们真的很甜美吗?她们冷不冷啊,她们要不要喝几口小二锅头,这么晚了,还有人吃雪糕吗?

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是我的望远镜,绿色的水晶球。

我的眼睛沿着东三环路,看到麦子店以南的一个叫垂杨柳的地方,我出生在那里。从我出生,我从来没有在那里见到过一棵飘拂着魏晋风度和晚唐诗意的垂柳,杨树爬满一种叫洋剌子的虫子,槐树坠满一种叫吊死鬼的虫子,满街游走着工人阶级,衣着灰暗眼大漏光,怎么看怎么不像这个国家的主人。苦夏夜,男的工人阶级赤裸上身,女的工人阶级大背心不戴奶罩,为了省电,关掉家里噪音巨大的风扇,或坐或站在杨树槐树周围,毫不在意洋剌子和吊死鬼的存在。我每天走354步到垂杨柳中心小学上学,走354步回家吃饭。

我小学二年级的一天,学校组织去人民印刷机械厂礼堂看《哪吒闹海》,从垂杨柳中街一直走到垂杨柳南街的最东端,作为小朋友的我们两两手拉手走,整整1003步,真是遥远,我的手被拉得酸痛。电影散场,我站在垂杨柳南街上看旁边的东三环南路,当时还没有任何立交桥,三环路是好大一条河流啊,一辆辆飞奔而过的212吉普、130卡车都是一团团的河水,河的对面是人民印刷机械厂的厂房,像个遥远的另外的城市。

海要比这大河更凶猛,我想,龙王真是可恶,哪吒的脑子也一定被驴后蹄子踢了,怎么能闹得过海。我长大了,仰面躺下,成为一条木船,xxxx竖起,内裤就是风帆,西风吹起,我就扬帆而去,横渡这大河,脱离北京。

我的眼睛沿着长安街,看到麦子店以西的东单北大街,我的xxxx在那里生长成粗壮的帆船桅杆。我听见辛荑狂敲我干面胡同那间平房的门,他狂喊,秋水,你在吗?这两个星期你都去哪儿了?小红在屋里吗?你知道小红在哪儿吗?你别不开门,我不是校领导派来的,我不是抓奸的,我祝福你们。小白也没跟着我,我一个人。

小红,你在吗?小白说,你不和他好了,你爸心脏病发作了,在仁和医院CCU(心脏重病监护室)呢,你妈要跳楼,她问过小白好几次了,要多高才行。小白说,四楼以上,摔死的几率是一样的,保险一点,找个十楼阳台吧。

我听见小红一声大哭,我的小红,我的小人鱼,甩掉鱼尾,穿上双腿,套了件圆领衫就跑出去了。剩给我半箱康师傅,一打红皮鸡蛋,两个避孕套,一打脐橙,十瓶红星小二锅头。

我听见小红对我说,三天三夜,她爸终于救过来了,他拒绝和小红说话。她妈总担心,再高的楼也不能一下子摔死,终于没跳。

她妈说,秋水那样的人你也敢要?就你,什么也不会干,脾气又大,就这张脸还能看,将来不能看了怎么办?小红说,咱们算了吧,我胆子小,我怕别人伤心。我说,好啊。小红牵我的手来到四楼东侧的楼道,夜里三点了,小红说,我想最后吃吃它。我说,它同意。

我听见,在东单三条的自习室,小红向我走过来,“怎么了”我问。“我怕自己来烦你,我自己一个人在东单王府井附近走了一圈。”

“那你现在还想走走吗?”

“好。”

我们手牵手,走过长安街、东华门、午门、北长街、角楼、景山前街、五四大街、王府井、灯市口、东单。我们走过燕雀楼酒家,我望见小白、辛荑、杜仲、大鸡几个在室外的一张桌子上喝酒,吃松花皮蛋和煮五香花生。我牵着小红的手,低头走过,小白拎着一瓶啤酒跟了过来,说,我喝多了,我想听听,你们两个说些什么。

我说,小红,你送他回酒店吧。小白说,我喝多了,我要尿尿。小红说,回酒店尿吧,我送你回去。小白说,我喝多了,我要尿尿。

我说,好,尿尿,街边找个停着的车,到车后面去尿,找个好车啊。

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是我的望远镜,绿色的水晶球。

我对面一个长得酷似煮五香花生米的中年男子在十一点钟的时候跳到桌子上,在我六个小二锅头之后跳到桌子上,他反复朗诵两句诗,“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我说,下去,是你做的诗吗?他说,我和你决斗,我和你喝酒!我说,怎么喝?你是啤酒,我是二锅头。

白圆胖子和黑圆胖子一起说,半个小二锅头相当于一瓶啤酒!

又两个小二锅头之后,“五香花生米”还在桌子上诗歌朗诵,我听不见了,我也看不见绿色的水晶球了。

我的手撑着椅子,我的头重重地压在桌面上,胃中半消化的食物从嘴的两边汩汩涌出。

我听见王含主编在耳边喊,你手机呢,你手机呢,我不认识你家啊。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找个人送你过去,找个人送你过去。

我说,你按我的手机,按1,快捷键1,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红,接电话,为什么和小白结了婚不好好过呢?婚礼隆重吗?照婚纱照了吗?好看吗?我给你准备了礼物,我的七种气体,但是一直没给你,这么多年了,封口的胶皮也老化了,气体都不在了,都跑了。你和小白不是都过了快两年了吗,为什么要离婚啊?为什么要在美国那个没有麻辣火锅没有美男的地方呆啊?小红,接电话啊,别吃抗抑郁药,Prozac是毒药。小红,接电话啊,别化了妆之后,呆在家里,一晚上,一个人喝两瓶红酒。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另找个人,另找个人。

我说,我的手机,按2,快捷键2,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白,接电话,在上海还是北京?无论在哪儿,找鸡要小心啊,小心仙人跳,兜里不要带两百块以上啊。

小白,接电话啊,我知道你苦,出来喝酒,我还有燕京啤酒,你先喝完,然后用酒瓶子砸我。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再找个人,再找个人。

我说,我的手机,按3,快捷键3,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黄,辛荑,我是小神,接电话,快回北京吧,我想你啊。听说妖刀为了工作面试把婚礼教堂的预订都取消了?教堂不是牙医啊,取消了不吉利啊。小黄,接电话啊,哈佛都念到博士了,想不明白的事情就忘掉或者当成公理好了,别自己和自己较劲了,你有再多想不清楚的问题也不要信邪教啊。

没有一个人接电话,我完全忘记手机上其他快捷键都是谁了,我听不见王含主编在喊什么了,我最后听见的是麦子店西街上救护车的鸣叫声,我放心地失去了全部意识。

2005年4月至2007年3月,旧金山,纽约,北京,香港,上海,青城山,哈瓦那,大理,吉隆坡,阿姆斯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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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奇怪的苏夕小说结局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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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女主角——苏夕大小姐的家庭苏氏财团遭遇破产。

为了还清家里留下的债务,无奈之下苏夕当了一个普普通通的服务员。

路上的时候被以前的求爱者夺走了爷爷遗留下来的玉佩,为了寻找玉佩,她独自来到了传说中最恐怖的164号鬼楼,却从窗边直坠而下。

明明应该死去的她却死而复生的拥有了两个灵魂,正式的故事就此开启!

曾经的天之骄女,如今的破产女孩....

一个身体,两个灵魂.....

坠楼少女死而复生的秘密,

只在——

最恐怖的164号鬼楼内,那个放着棺椁的诡异房间里出现的——他(幽灵先生)。

剧情讲述了女主角苏夕大小姐的家庭遭遇破产,自己在某天踏入了164号鬼楼之后从高楼坠下死而复生拥有了第二个灵魂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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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择天记小说落落的结局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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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天记》曾经是很火的连载小说,现在也被改变成了电视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择天记小说落落的结局,希望大家喜欢。

择天记落落结局如何

在剧中落落是一个妖族公主,她开朗乐观,为人善良大方。因为经脉异常,最终被长生指点,被陈长生所救,所以落落拜了陈长生为师父,在与陈长生的相处时,落落总是故而撒娇卖萌抱大腿,让陈长生很是拿她没办法,可是随着与陈长生长期的相处,落落发现了自己喜欢上了师父陈长生,虽然陈长生的心中只有徐有容,但落落还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陪伴在陈长生的身边,帮助陈长生完成逆天改命。

择天记落落结局和谁在一起

在小说中落落的结局并不是很好,在小说中落落因为自己母亲的去世,而心情很失落,为了救自己心爱之人陈长生,所以她选择牺牲自己,为陈长生续命。但《择天记》的小说和电视剧在情节上有很大的改变,所以电视剧落落的结局和小说的结局将会不一样,据悉,在电视剧中落落最终和轩辕破在一起了,不知这样的结局对于落落来说是不是最好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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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东野圭吾小说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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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野圭吾的小说玩的大都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招数,看多了不免感到同质化,但依然吸引我一本接一本,废寝忘食地看。这几天一连看了《分身》、《黑笑小说》和《嫌疑犯X的献身》,今晚在网上又将《嫌疑犯X的献身》的视频拿下,边看边抖豁:

1、《嫌疑犯X的献身》中受害人遇害的日子是12月2日,今天恰好也是12月2日。早不看晚不看偏偏今晚看,吊诡伐?12月2日星期四农历10月27,80%逢双,应该蛮吉利的呀;

2、白日里闲来无事在网上乱逛,看见韩寒生女的消息,还有他的老婆叫金丽华——又是一个“丽”字辈!(关于“丽”字辈的故事以后详谈。)又瞎逛,陡见郭敬明搬家,不管三七二十一闯进去瞧瞧,看到这个自诩为优秀商人的暧昧写真,以及他的女友痕痕,挺漂亮,但没金丽华清纯。接着打开郭的博文《我只在乎你》,突然我的博客电台响起邓丽君的同名歌曲,一首老掉牙的情歌竟然唱得我鸡皮疙瘩锡粒锁落掉了一地~~~此为吊诡之二;

3、1不过2,2不过3,我不由得检视今天一天里发生的所有的事。老公10点半出发去医院配药,1小时不到就全部搞定,因为他持有专家门诊预约券;而我的舅妈大清早去同一家医院排队,辗转普通门诊、专家门诊,终于在正午之前得到一沓化验单以诊断究竟得了什么病。同一时间去同一家医院看病,因为是亲戚吊诡之说似乎牵强,但事先毫无通气,365天单单是今天、全市几十家三级甲等医院偏偏同一家却也是不争事实。

人的一生总会碰到几件吊诡之事吧?表面现象的底下究竟隐藏着什么,穷极所有也许也找不到答案,成为又一个斯芬克思之谜。《嫌疑犯X的献身》中的罪犯——一个天才数学家说“看上去是几何问题,实际上是函数问题”,也许道出了其中的奥秘和精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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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小说余罪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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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第二季结尾那个手势的意思应该是以打手势的方法告诉那些警察事情,因为纸条写了只让他一个人去,那就不能和那些警察直接说,所以打手势告诉他们。 余罪第三季还没开拍,官方也为回应是否有第三部,但是张一山微博都确认有第三季。

余罪第三季安嘉璐被谁绑架了 第三季余罪会和林宇婧在一起吗

《余罪》第二季的结尾可以看到,傅国胜被抓了,余罪也从他的口中知道了沈嘉文的真实身份,于是余罪和林宇婧开着快艇,极力抓捕沈嘉文,当他们发现了沈嘉文的船时,林宇婧立马跳上渔船,和毒贩搏斗。在情急之下,沈嘉文拿出了自制的炸弹,想要和余罪谈条件,放了自己,她就放了林宇婧。

最后沈嘉文选择乘坐渔船离开,余罪只好紧追其后,两支船相撞爆炸,沈嘉文却再一次失踪了。在欢迎余罪归队的时候,所有人就等着余罪走过去,这时候有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划过,余罪收到了一张纸条和秘密信物,纸条上写着:安嘉璐和我在一起,想救她,自己一个人来。

因此,在第二季的大结局中,安嘉璐被沈嘉文绑架了,她不但没有死,还绑架了安嘉璐来威胁余罪,余罪选择去救安嘉璐,在结尾的时候打了一个手势,意思就是告诉那些警察,他还不能归队。这次的网络剧《余罪》的上线方式不是采用以往的季播模式。

因此,在第二季的大结局中,安嘉璐被沈嘉文绑架了,她不但没有死,还绑架了安嘉璐来威胁余罪,余罪选择去救安嘉璐,在结尾的时候打了一个手势,意思就是告诉那些警察,他还不能归队。这次的网络剧《余罪》的上线方式不是采用以往的季播模式。

余罪小说的结局:余罪和大胸姐在一起 当上警察 走上人生高峰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就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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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锦绣未央原著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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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电视剧《锦绣未央》遭到了原着粉们的吐槽,电视剧改动太大完全看不到原着小说的影子啊!那么《锦绣未央》是根据哪部小说改编的?小说讲述了什么样的内容呢?

电视剧《锦绣未央》改编自秦简同名小说(又名《庶女有毒》),潇湘书院秦简所着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相府庶女李未央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凤临天下。

但不曾想到夫君拓跋真一直喜欢的却是长姐李长乐,于是废她皇后之位,杀了她的亲生儿子,将她双腿斩断,打入冷宫整整十二年,受尽无边的折磨。最后被赐毒酒,然却涅盘重生,报复了所有的仇敌,最终与元烈(李敏德)在一起的故事。

那么《锦绣未央》跟原着小说的差别大吗?电视剧小说差异盘点!小说中的男主元烈在电视剧中变成一个无足轻重的喜欢未央的堂弟角色。

这小说女主本身就是李未央重生,电视剧改为代替李未央报仇的冯心儿。从男女主的设定可以看出来从历史背景到人物设定基本都修改了。

电视剧《锦绣未央》和小说《锦绣未央》对比!

1、类型

锦绣未央原着小说是本重生复仇文,而改编后的电视剧成了古装爱情剧。

2、朝代、前世

由于锦绣未央是重生文,朝代是虚构的,审核的时候不好过,所以电视剧改编成了朝代为北魏,而女主也不再是重生,而是成了被皇帝满门抄斩下的遗孤,她替代李未央的身份,决心复仇。

3、归处

李未央曾经说过”绝不入宫,誓不为后“,而电视剧简介竟然是成为了一代贤后,先是替皇帝选秀后又帮元烈纳妃,然后未央的大度尽显,因而皇帝更疼她。

4、女主

原着中的女主心狠手辣,不论对敌人还是对自己都丝毫不留后路,擅长计谋,前世后世加起来算计了几十年,前世受尽背叛欺辱被喂毒而死。

重生后,发誓不再动情,绝不容忍男人左拥右抱,更曾发誓“绝不入宫,誓不为后”。单看如今爆出的预告片,女主入宫,容忍皇帝左拥右抱,屡次被害,明显与女主本身性格多有差异。

5、男主

锦绣未央小说中的男主是:原着中的男主元烈可谓是古代好男人的典范了,不骄不躁,不卑不亢,容貌一绝,武功高深,一生只娶一妻,只深爱一人。知道未央厌恶皇室的权谋,放弃皇位。

为了保护未央,把保护自己的暗卫调给未央,爱成为郭嘉的未央而爱屋及乌,保护郭家满门,哪怕与那皇位上的父亲反目,也不松开未央的手,知道未央复仇,不去反对,不愿离开,而是成为她的支柱,让她依靠,从不对未央隐瞒任何事。

而在电视剧中,男主不再是元烈,而是皇子拓跋浚,不仅出生即为皇子,更是再后来当上皇帝,登上地位。

6、结局

《锦绣未央》小说结局是:李未央是相府庶女三小姐,因生于二月被视为不祥之女被送到乡下抚养,后代替长姐李长乐嫁给三皇子拓跋真,一心扶持丈夫登基。

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却被姐姐设计陷害,被自己相公砍断双腿最后死掉重生。而元烈又名李敏德小时候被大夫人害死却被李未央救起,元烈深爱着李未央。

之后揭秘身世为裴后之弟裴渊与栖霞公主的儿子,宫殿着火,李未央和元烈在暗道里时李未央正式同意与元烈在一起。最后李未央和元烈在一起并且结了婚,婚后生了一双儿女。

《锦绣未央》电视剧结局:化名李未央的心儿不仅要与仇敌蒋氏一族斗智斗勇,还意外卷入与北魏皇子的情仇纠葛。苦难与坎坷没有将她打倒,反而赋予她无上的智慧与心胸,她历尽艰险磨难,终为父系一族正名,同时也收获了曲折感人的美好爱情。

所以说电视剧只是披着小说外衣,关于千古一后冯太后的故事。可以说男主深情,女主狠辣多谋的人设全部崩塌,如果只是一部复仇爱情剧还有可圈可点的,可是把大IP改的面目全非就是找虐,可以预见一大波原着党即将开炮。

如果你是看过原作的粉,当看到改编电视剧成了这个样子一定会一脸懵B吧。在原着小说里,女主重生后复仇,带有玄幻色彩,所以改编后的女主是北燕王国公主冯心儿,也就是历史上的冯太后。

说好的庶女竟然变成了公主,最后还成了妃子!而真正的小说女主李未央却变成了炮灰,一开始就挂掉了。不过既然有黑化的糖糖看,还是十分令人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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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欢乐颂小说第二部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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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第二季五美的结局相对来说都是比较完美的,唯一有争议的可能就是邱莹莹了,因为应勤的处女情结邱莹莹被抛弃,但是最终两人还是结婚了,邱莹莹还辞去了咖啡馆的工作成为了一名家庭主妇。这让网友非常担心如果再次被抛弃,邱莹莹该如何解决自己的生计问题。

其他几位结局相对比较好,安迪虽然未婚先孕,又有一个刁蛮的婆婆,但是对冰雪聪明的安迪来说这都不是事,和小包总幸福的在一起了。而小妖精曲筱绡和赵医生也是修成正果啦。

另外关关在第二季中的性感逆袭也是一个很大的亮点,虽然最后还是单身,但是关关却勇于改变了自己。而我们的小美最后和王柏川还是以分手告终,但是后面会有一位高富帅在追求她,一切结果都是在《欢乐颂》第三季揭秘。

电视剧《欢乐颂2》正在持续热播中,精英阶层的安迪有小包总追求,富二代曲筱绡生活恣意,小康之家的邱莹莹和关关有父母疼爱,只有樊胜美仍然被家庭所累,生活在深渊里。《欢乐颂2》樊胜美与王柏川恋爱,但因为家庭种种原因,结局最终分手,大结局樊胜美和谁在一起了?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欢乐颂2》的五美结局。赶快来看看吧!

《欢乐颂2》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结局和谁在一起?

电视剧《欢乐颂》第一季结尾,樊胜美和王柏川来到王柏川家中,王母对着樊胜美细细地打量,盯得樊胜美浑身不自在“小樊,我只有一个儿子,做妈的要求不高,不求儿子出人头地,只求儿子生活舒坦。我刚打听到你的家庭。”“小樊,你这么漂亮,外面大把富翁会帮你养家,我儿子事业才起步,养不起你家。你若跟我儿子,你受委屈,我儿子一辈子苦不到头,两败俱伤,何苦呢。求求你放过我儿子,有什么要求,你跟我提,我尽量满足。”

虽然王柏川父母不同意儿子与樊胜美交往,但是最后他们俩个分手并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后面樊胜美哥哥一直需要钱,而她爸爸因中风药费也很贵,王柏川最终承受不了。《欢乐颂2》中樊胜美的追求者,现实生活中的宠妻狂魔《欢乐颂》中的樊胜美初见时给人一种俗不可耐,攀附权贵的偏见,随着剧情的推进,你会心疼起蒋欣这个角色的人设。一直被父母兄长拖累,后又被极品渣男曲连杰欺骗感情,好不容易和王柏川走到一起,却不为王柏川母亲善待!

《欢乐颂》小说结局显示,最后樊姐接受了曹律师的爱意(电视剧里没有曹律师,只有陈家康律师,是由陈龙饰演的)。樊胜美与王柏川分手,一方面是因为家庭原因,另外一方面则是因为房产证加名字问题,因为王柏川担心樊姐家再度出事,导致连着自己不光是赔了钱房,连着自己唯一的一点寄托都付出东流。

所以最后,这两人并没有在一起。樊胜美虽然和王柏川分手,却通过对自我的挖掘成功逼退了其哥嫂的各种“绑架”,还受到了陈律师的青睐。在《欢乐颂2》中,陈龙饰演的陈家康热烈追求蒋欣饰演的樊胜美。

近日,据官方消息《欢乐颂2》已经拍完了,《欢乐颂2》是由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出品发行,侯鸿亮制片,简川訸、张开宙执导,刘涛、蒋欣、王子文、杨紫、乔欣、王凯、杨烁、张陆等人主演的都市女性励志电视剧。继第一部之后,继续讲述居住在欢乐颂小区22楼五个性格各异而又相亲相爱的女孩身上所发生的一连串有关友情、爱情、亲情、职场和理想的故事。

最终呢,据《欢乐颂2》小说,安迪因包奕凡有可能迎来新感情,也要面对自身身世及包家内部矛盾带来的新困扰;樊胜美尝试新生活,却仍难摆脱家庭泥淖,对王柏川事事紧逼;曲筱绡与赵医生差距仍存,矛盾不断,曲家看上去稳定的家庭关系其实危机四伏,文静女关雎尔看似一幅乖乖女形象,其实非常有主见,与一个警察一见钟情,但可惜两人最后分开了;傻姑娘邱莹莹与一个理工男相恋,中途因嫌弃其不是处女而分手了。  电视剧中最后与关雎尔相相恋的人不是一个警察,而是一个摇滚青年。至于其他的你们等着看吧,这部电视剧由刘涛、蒋欣、乔欣、王子文、杨烁、杨紫、王凯等主演的《欢乐颂》第二季暂定2017年5月15日首播,6月13日大结局,共55集。影迷们期待吗?

据说:十年修得赵启平,百年修得王柏川,千年修得包奕凡,万年修得谭宗明。你们修炼到第几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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