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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好的作文(优秀20篇)

一本好书让人受益一生,而一本富有感情的书却能让人去改变一生!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爱经典阅读征文,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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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的启示作文

全文共 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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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我是一个不爱读书的孩子,对于书本有着一种天然的抗拒,因此我也得到不了相关书本上的知识。可是这个世界没有绝对,当我上学以后遇到了陈老师,陈老师是我们班的语文老师,他非常注重我们的课外阅读

放暑假的时候,陈老师赠送给我一本课外读物《精彩故事100篇》。这本书很好看,其中不光是文字,还有很多彩色图片。因此,我在暑假期间经常翻出来看一看、读一读。

其中一篇故事讲到了钓鱼:从前两个人去河边钓鱼,结果都钓不上鱼,就只好去菜市场买鱼。可是一个人花10元钱买了一条鱼以后就回家吃了,另一个人就花10元钱买鱼,再花10元钱跟菜市场的渔夫讨论钓鱼经验,因此学会了一点钓鱼技巧。过了一阵子,两个人又去河边钓鱼,结果第一个人依旧空手而归,第二个人应该学习到了钓鱼技巧,钓到了5-6条鱼。

这个故事给我启发很大,让我明白了知识远远要比单纯的物质财富更加重要。啊!这就是课外阅读给我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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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阅读乐趣高二作文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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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能贯通古今,纵横万里。书中所表现的万千气象,会使人心驰神往,受益匪浅。从古到今出现了多少勤学好问、热爱读书学者,古有勤奋好学的孔子,现有喜欢读书的鲁迅。

知识是无有无尽的,只有多读15,读好书,才能攀登知识的高峰

最万卷”,才能“下笔如有神”。

从前,老师让我们写作文时,我总是会费尽心思,绞尽脑汁,写完后回头一读才发现错字满箱,词语贫乏,语句也不通顺。虽然是几大篇,但是基本上全是“流水账”。妈妈对于我的作文水平育苦恼,每天都强制让我读几个小时的课外书,刚开始我对书没有丝毫的兴趣。每天像完成任务一样走马观花地翻着书。

记得那个星期天,妈妈像往常一样带我到图书馆借同图书,阅读过程中,我意外地发现了一本名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我对这本书的名字非常好奇,于是急忙翻阅起来。在阅读过程中,我时而书声明朗,时而笑容满面,时而埋着头.思...此以后,当我看到一本好书时,我会随着作者的心情去经历情感,我的视野在阅读中变得开阔。

阅读,将我带进了美丽而多姿多彩的深海中,让我和那些多姿多彩千奇百怪的海洋生物一起去旅游:将我带进了奇怪的科学世界,让我坐上高科技游艇在浩瀚的宇宙中遨游。

阅读,给我带来了太多的快乐,让我在享受文字的美妙时,也懂得了人生道理:让我坐在椅子上懂得深刻的人生道理,靠在沙发上畅游书的海洋,吸取书中的精华。

阅读,不仅增长了我的知识,还使我的文水平直线提高,写作文时我早已奋笔疾书,同学们还在冥思苦想之中。果然,我的作文得了满分。

我爱读书,就像鱼对于水,就像阳光对于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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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阅读人生的经历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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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总是能给人带来惊喜。那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艺术气息,总是在不经意间熏陶着我们。

读书,乐也,趣也。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深深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因为自从我喜欢阅读后,我的词汇量越来越大,语言表达越来越流畅,作文水平也提高了不少。书给我的生活增添了不少色彩,它让我的生活更加有滋有味,它让我时时享受心灵的宁静。

通过阅读,我明白人生犹如划过夜空的流星,辉煌与黯淡都同样精彩。是星辰就不用羡慕皎洁的明月,因为自己的光辉同样耀眼;是小鸟就不用羡慕孔雀的华丽开屏,因为自己有同样动听的歌喉;是小花就不用嫉妒牡丹的艳丽外表,因为自己的芳香同样沁人心脾。

通过阅读,我明白了人生是一棵会开花的树,那树叶是信念,那树干是努力,那深入地底的根须,就是默默承受。人这一生,有这么一棵树,不管经历多少风雨,依然能凭借一缕馨香,从容到达幸福的彼岸。

阅读如一泓清泉,洗净人们心中的繁杂;阅读如一场甘霖,滋润人们的心田;阅读如一阵清风,吹散人们的疲倦。

阅读是快乐的,阅读是幸福的,它让我从幼稚走向成熟,从无知走向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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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中生阅读水浒传读后感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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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浒传》中,有许多的英雄好汉,其中我最喜欢武松。全书一共用了十回来描绘这个好汉。要想全书才一百回,用了整整十分之一的篇幅,所以我认为作者是非常敬佩武松的。武松自从景阳冈打虎开始,怒杀潘金莲、斗杀西门庆,再到义夺快活林、醉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最后逼上二龙山。他有一个缺点:太鲁莽,一生杀了不少人,可以说他的人生是用别人的鲜血点染的。

这个星期六,我和妈妈在一家餐厅吃饭。我们吃得好好的,不知怎么门口就有一阵嘈杂声。我探过头去仔细一看,是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和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不知怎么吵了起来。他们周围似乎有一阵药味在弥漫,好像随时都会打起来的架势。从他们的对话听出,原来是他向年轻人问路,年轻人不高兴告诉,他就火了,霎时间胡言__语不堪入耳。还好有个女的吧年轻人推走了,中年人乘势用手指着年轻人,脸上青筋暴涨,咆哮这:“年轻人跳什么跳!”妈妈低声对我说:“他们两个之中至少一个是素质低下或脾气暴躁的人。上次有个新闻就是这样,两个人为了一点小事打了起来,其中一个人死了。所以说以后不要随便和别人吵架。”我听了意识到冷静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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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之星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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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阅读,就不得不推荐我的朋友,吴文吉了。

吴文吉是一个非常爱看书的小男生,成天在书海中畅游,而且一看就很长时间。因此,他的知识也很丰富、广泛。

记得又一次,他正看雨果的巨著《悲惨世界》,看的那么入迷,老师喊他去参加科学竞赛几次了,都没反应。我过去对他说他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但是在竞赛中只要一有空闲,他都念叨着那本书。一回班,他又快速的拿出书阅览。

他上学看,自习课看,放学更看。一次晚自习,我们都在忙着记作业。吴文吉一点儿都不着急,手里捧着一本书,我很好奇,便大惑不解的问:“吴文吉,你作业记了吗?”他看得津津有味,根本没理我。良久,他才反应过来,焦急地说:“啊,我作业没记!”哎,真拿他没办法。

还有一次快放学时,他祈祷他妈妈今天不开会。我不知为何,一问,哭笑不得,原来他妈妈一开会就下班早,带他放学,在路上妈妈不肯他看书了。

看书能到如此痴迷程度,他真是厉害。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因大量阅读,在学校的阅读考试中取得全年级第一名的好成绩。

我推荐吴文吉为阅读之星,因为他极度热爱阅读,所以他是当之无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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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暑假阅读《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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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说说傅雷先生,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以为他是外国人,可他是我国著名文学翻译家和和艺术评论家,看来我真是孤陋寡闻这么著名人的我都不知道!

一开始听说《傅雷家书》的时候,就特别想看,就买了一本,可是里面的内容让我感到枯燥乏味,只是傅雷夫妇写给他们的孩子傅聪和傅敏的书信而已,没有什么吸引人眼球的部分。但是只要你仔细看傅雷先生及夫人所写的书信内容你会发现书信中包含着傅雷先生及夫人对两个孩子深厚的爱。

傅雷先生的教子方法独特,用书信的方式教育远方的儿子,当然中间透露出傅雷先生对自己孩子的牵挂和爱。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傅雷先生总是耐心在书信的指导孩子:把全部精力放在研究学问上,多用理智,少用感情。或许有的人认为这是一种唠叨,这不是唠叨,这是爱,是无私的父爱,是不求会好的父爱。父爱是沉默的,如果你感觉到了那就不是父爱了,父爱在无形中教你如何坚强、自立。

离别之时,父亲傅雷自责对儿子的管教严格,手段“残忍”。竟然成了自己的错误。哎,其实这是爱子情深啊!“少时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傅雷先生在儿子幼时,严加管教、一丝不苟,“残忍地虐待”了儿子傅聪。听来笑话,哪里有父亲虐待自己的亲生骨肉的呢?俗话说得好,棍棒底下出孝子,而傅雷老师用的是严父底下出才子。

傅雷先生对儿子孜孜不倦的教诲,是许多家长的好榜样。但我不希望家长不要只学傅雷先生的一个“打”字,那样光打孩子只会给孩子带来无尽的痛苦,要是“打”会有乐观的结果,那么孩子们还有什么生活的余地。我只希望家长能用平和的口气和的口和自己的孩子好好谈谈。平时,父母对我们实行“暴力”的时候,我们应该抱有理解的态度,我们要体谅父母的心急如焚。因为他们这么做是对我们好,也是恨铁不成钢。毕竟父母们都抱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愿望啊!

父爱是一座灯塔,远航时指引我们冲破迷雾找到正确的道路。父爱犹如母爱,是无言的付出,他默默的关注孩子的的一切,防止孩子迷失在远方。傅雷先生就是父爱的代表,濯洗我们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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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朝花夕拾阅读日记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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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散文集《朝夕拾》中的十篇文章记述了鲁迅童年时期的生活和青年时期求学的历程。书题中“朝花”是这些散文记述的对象“夕拾”是指记述者主体的写作时间与方式。当我静下来认真看这本书时,被它的魅力所深深吸引了。

这本书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朝花夕拾”、“荒凉中的自语”、“匕首与投枪”。“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最为著名的散文集,是对滋养过他的生命的人和物的深情怀念。语言清新、朴实、亲切感人,是现代回忆性散文的典范之作。“荒凉中的自语”选自鲁迅的散文读集《野草》,篇章短小精悍,结构精巧,具有音乐般的节奏性和流动感。在“匕首与投枪”中,《纪念刘和珍君》、《为了忘却的纪念》、《拿来主义》等作品,都是鲁迅最有分量的杂文代表作。

我希望本书能成为大家开启认识鲁迅、了解鲁迅的一扇窗,从而阅读更多鲁迅的著作,感受“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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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阅读作文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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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的世界里,我是一只小鸟,在无边无际的天空中自由翱翔,无论是风沙还是雨雪,都阻挡不了我的翅膀;我是一朵小花,沐浴着明媚的阳光,吮吸着甘甜的雨露,让我更加绚丽夺目,为辽阔无垠的大地增添一道风景;我是一只梅花鹿,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尽情奔跑,挑战困难和危险,让我经受磨练变得更坚强。我是一片云,越过一座座高山,一道道河流,一片片草原,饱览祖国的大好河山,领略世界的绚烂风华,让我更多地了解大千世界。

从小,我就与书结缘,在我五六岁时,被一本《神话故事》所吸引,手不释卷,日不离书。即使是黑夜,妈妈也读着《神话故事》伴我入睡。随着时间的流逝,岁月的增长,儿童图书已经满足不了我对书籍的渴望,我开始到书店看书,琳琅满目的书籍让我应接不暇,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成了我的囊中之物;罗贯中的百年历史大作《三国演义》;曹雪芹笔下的爱情小说《红楼梦》;施耐庵笔下的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起义的《水浒传》;吴承恩笔下唐僧四人经历磨难,取得真经的《西游记》都使我深有领悟,受益匪浅。

现在,我的目光转向了伟人的书籍:《周恩来选集》《邓小平文选》,《刘少奇选集》《毛泽东选集》等。通过阅读这些书籍,我懂得了是伟人的运筹帷幄,全国人民团结一心,努力奋斗才缔造了新中国,换来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我们要好好学习才能肩负起为祖国争光,为民效力的使命。

经典,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经典,是一首动人的歌曲;经典,是一杯醇香的美酒;经典,更是饥渴人的大餐。好书陪我度过了十三个春秋,他陶冶了我的情操,净化了我的心灵,改变了我的思想,充实了我的精神需求,也让我领悟了人生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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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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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好孩子与坏孩子》,它向我讲述了好孩子与坏孩子的不同之处,给我们全面的精神营养,用故事和比喻,使我们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

其中有篇文章,说的是从前有一个英猛的国王,他用自己的军队打了很多胜仗。有一次国王打猎回来,他对回家的路很熟,所以他就挑远一点的路走,同时他还带着一只猎鹰,他可以找到自己的家。走了一些路,国王口渴了,突然发现石头下有一丝细流。国王就用小银杯接水,接了一会儿,国王渴的厉害,实在忍不住了,正准备喝时,猎鹰一下子冲过来,把水打翻。国王也没去想为什么,再去接水想喝,猎鹰还是把水打翻,国王很生气,一剑把猎鹰杀死。水没有了,国王只好向水源上面走去,看见一条死去的毒蛇沉在面上。国王明白了,怪不得猎鹰屡次打翻水,国王后悔死了,为什么当时不好好地想想呢,自己害死了心爱的猎鹰!

这只是故事的其中一个,它教我们明白了一些道理,生活中要多想想为什么,学习中也要多想想为什么,决不能意气用事,到时候后悔也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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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水浒传的阅读笔记

全文共 1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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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我读完了《水浒传》这本书。《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施耐庵是元末明初时代的小说家。可以说这本书已经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水浒传》这本书是一部反映农民起义的长篇巨著。书中着重描写了我国北宋末年,奸佞当道、民不聊生的黑暗社会。概括了当时不同人们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从觉醒到反抗的斗争道路。故事情节环环相扣,引人入胜。

文中塑造了很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和紧张精彩的事件。如:忠厚纯朴的林冲、疾恶如仇的吴淞、才思敏捷的吴用……武松报杀兄之仇,鲁智深反恶霸,林冲手欺凌……这些人,这些事,生动的演义出了一场可歌可泣的传奇故事。

《水浒传》中有四个人物的性格是十分典型的。

一是鲁智深。文中以调侃口吻畅写三拳之下,开肉铺的郑屠,又开了油酱铺、彩帛铺,最终还做水陆道场“超生”自己。读罢之后,人们无不拍手称快,为作者为英雄鲁达热情赞颂的强烈爱憎所感染。他慷慨大方,重义轻财。比如他请史进,赠金老。一听说金老父女的苦情,把自己身边带来的五两银子全放在桌上,还向史进、李忠借钱来帮助他逃生。当李忠不爽利只摸出来二两银子时,便将这银子丢还了他。他嫉恶如仇,见义勇为。这一点可算梁山泊英雄的共同特点。鲁达拳打镇关西这一段充分说明这一点。

他性急如火,又心细如发。如他听到金老父女哭诉之后,不能忍受,马上就要去打死郑屠。但从他救助金氏父女脱身的安排,又是非常细心、周到的。从这里也反映出他焦急、暴躁的缺点,如在酒楼听到隔壁哭声,“便把碟儿盏儿都丢在楼板上”。

他勇而有谋,胆大心细。他救金父女,不顾风险;戏耍郑屠,不畏强暴;出逃避祸,颇有机智。这些都写得很生动。鲁达粗中带细,与李逵粗而兼蛮、武松粗而兼狠是不同的。种.种性格结合,使他成为了全书中性格最完美的人物。由鲁智深想到生活中,其实也有很多人需要帮助。虽然不需要人们像鲁智深一样拼命,但是,生活往往连一些像给老年人让座、扶盲人过马路类似这样的小事都会有人不愿去做。所以,我觉得鲁智深助人为乐的精神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二是李逵。比起鲁智深,李逵明显地带有全书人物的通性,就是粗。而且粗得彻底,粗得完全。但也就是这个特点,使他富于反抗精神,敢打敢拼,而且不顾一切。这就是使我觉得李逵莽得十分可爱。还有李逵的爱母情深和义气精神,又令我好生敬佩。

三是林冲。林冲的性格与李逵有明显的不同。林冲有明显的退让情绪。高衙内数次要霸占其妻,他也只是忍气让过。不是经过"风雪山神庙"一战,被迫上梁山,林冲也只会安安定定地在服役。因此,林冲就成了悲剧色彩最浓人物。

最后便是全书主要人物的头领的宋江。梁山泊起义的潮起潮落,差不多都取决于宋江的决定。宋江本着对别人的忠诚,令其他人对他也十分敬佩,推举他为首领,这给他作出的"受招安"决定可以打下基础。但他却一心只为朝廷效命,不知朝廷对梁山泊英雄好汉的仇恨,致使梁山起义悲剧收场。他的革命与妥协的两面性,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也使宋江成为了仅次于朝廷奸人后最令人讨厌的人。

《水浒传》揭露了人民与统治阶级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展现出了贫苦农民被迫聚义梁山,拿起武器,进行战斗的动人情景,反映了封建社会农民起义的局限性和悲剧性,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也看到了很多,使我联想到“平民动逐厉王”这个历史故事,也使我清楚的认识到蕴藏在民众中间的那股巨大的力量。开明的唐朝皇帝李世民说的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意思是水能托船,也能把船掀翻,只有对别人像对自己一样才能让更多的人敬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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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草房子》阅读心得400字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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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是世界的经典读物,让人百看不厌。读了《草房子》,我收获颇多!

在《草房子》里,我认识了聪明的桑桑、清目秀的纸月、个性十足的秃鹤等人物。

在《草房子》中,最特别的要数秃鹤了。他是一个光头,由于家境贫穷,十二岁才上学。显得有些与众不同,光头成为了同学嘲笑和取乐的对象。但是在面对一声声嘲笑中,他并没有低头。他是一个自尊的人,捍卫自己的尊严。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秃鹤是很有个性的男孩,他永远不会低头。秃鹤也是一个会把握时机的人,在一次演出演出时,他被老师冷落了。正好缺少秃子伪军连长,他便踊跃地写信,让他试试。老师答应了,秃鹤接受了它的角色回家就练习起来,后来学校得了一等奖,可多亏了他。

细马是一个孝顺的孩子。邱二爷和邱二妈没有孩子,到江南领养了一个孩子,那就是细马。他与油麻地口音不同,便很难沟通。有一天,邱二爷和邱二妈生病了,中药要有柳须子。找到了一棵柳树,用手挖出来给二老。尽管他的手出血,也浑然不知。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无穷。我明白了人要活得有尊严,要有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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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傅雷家书阅读笔记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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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座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大园林中,静静地躺着一座挺拔的墓碑----傅雷之墓。今天我们通过《傅雷家书》来重现了傅雷悲惨而又伟大的一生。

“哇……”一声啼哭响彻了这个山庄。父母怜爱地看着孩子,孩子哭得越来越响,于是父母决定给他取名为傅雷。

七岁的傅雷爱玩耍打闹。一天,父亲不幸被冤入狱。从此以后,傅雷的母亲开始为傅雷的未来作打算,用逼迫、自杀,不择手段让傅雷收起儿童爱玩的天性,把时间都花在学习上,这给傅雷造成了一个有缺憾的童年,但也让傅雷的未来生活少了许多挫折。

“赤子孤独了,会创造一个世界”。傅雷先生在儿子傅聪的信中这样写道。傅雷爱子,但更多是以他母亲的方式爱孩子。严厉的家规让傅聪傅敏从小就懂礼节、讲礼貌。在傅聪去波兰留学后,父亲才在信中对他展现父亲深沉的爱与期望。整整一本傅雷家书,傅雷不仅在教给儿子知识,更多是让儿子学会做人。

知识分子开始受到红卫兵的批斗,傅雷先生也未幸免于难。疯狂的“红色积极分子”冲入傅雷的家门,搜出了所谓的“罪证”----一面小镜子与发旧的蒋介石画报。于是傅雷先生被监押了三天三夜。傅雷先生只有两个选择:被红卫兵折磨或者庄严地用那化学药物结束生命。他终于做出了选择,以一个高尚的知识分子的身份优雅地保住了自尊。

傅雷死前几天,还在与儿子傅聪在信中交谈。这份爱子之心,天地昭见。当-结束后,儿子傅聪用尽心力还了父母一个清白。

傅雷,一代文学巨匠的故事,还在被我轻轻翻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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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一享受阅读作文600字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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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身边很多人都会让我们养成阅读的好习惯。在学校会举办经典名著阅读活动。在家父母会给我们买一些课外的读物。可见阅读是多么重要啊!

阅读最好从小养成,比如小时候吵着闹着让父母给我们讲睡前小故事。热爱阅读的人会从身心散发出一种温柔、学识渊博的气息。和他们说话会有一种很舒服的感觉。读书读多了知识面就多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无所不知。比如一群人在聊天,这群人里就我一个人不爱阅读,读的书少这样会没有共同语言,会说不上话,给我一种自卑的感觉。阅读可以丰富自己。就像我们中国古代诗词,我可以通过去阅读古诗词去了解古代中国文人是如何生活的,在无聊的时候是如何打发时间,是如何用几句话说尽自己身世愁苦的。

阅读对高中关系不大,这种说法是不对的。积累了一定的阅读量可以更快更好地去理解高考中的阅读题。阅读得多了读书的速度就上来了,一目十行这样可以大大减少阅题时间为答题争取了更多的时间。在阅读时可以提高大脑运转,当你看到一个情节时,你会想为什么会有?它的作用是什么?在日常生活阅读中,你就会有这样的思考习惯,那在高考就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了。阅读是一个慢慢积累的过程。若你热爱古诗文,去阅读它那在高考是非常有用的。万一你看过的古文它考了呢。哪怕没有考,要是有一样的字词要你翻译呢,你就可以把你阅读到的知识拿出来用了。所以阅读对高考不仅不是没有关系而且这关系还很大,因此可以看出阅读是多么重要啊!

对于那些学业过重顾不上名著阅读的同学,可以在晚上睡觉前床头放一本书,睡前当小故事看看。给自己定一个是看完一章还是看完几页的小目标。这样日积月累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把一本书看完了。虽然学业很忙,但阅读还是不能少的。哪怕一天只看十分钟,也要看看书,从书中也可以学到很多有趣的知识。

对于那些从小就没有阅读习惯的人来说,可以先试着阅读自己喜欢的书,例如我喜欢古代的文章可以去看有关这方面的文章来提升自己对阅读的习惯。再去读名著,这样有可能会更好一点。

阅读是人生中不可缺少的部分,阅读的好处无数,所以养成阅读的习惯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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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鲁滨孙漂流记》阅读有感心得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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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洛霍夫说过,人是为了自己的希望而活着的。

我不理解,为什么?难道人活着不是为了吃好睡好,有权利吗?但是,当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终于读明白了什么是希望。

鲁滨逊航海时遇到了风暴,船被摧毁了,他流落到了荒岛。他没有埋怨上帝给予的命运是多么的不好,也没有时间去抱怨,因为他要生存下去。他镇定,从容不迫,他想的是怎样活下去,回到自己的家乡。如果我是他,我也会和他一样不畏艰险吗?估计我不会,我肯定会被眼前的困难所吓倒,没有吃的,没有穿的,这叫人怎么活呀!我肯定会会痛不欲生,选择跳海。

他缺少食物,把捕来的山羊圈养起来,最后,有了成群的山羊。如果我是他,我会像他那样聪明,考虑长远吗?不,我不会。当我捕到时,我会立刻吃掉它来解一时之饥。

他遇到野人时,没有惊慌失措,而是过去和他去打招呼。他认识了一个野人,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星期五。他和星期五成为了最好的朋友,有一天星期五失踪了,他去找星期五。如果换作是我,我遇到野人,我早都一枪把他打死了,不会像鲁滨逊那样和他成为好朋友,然后过上充实的日子。

以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挫折与磨难,不久你就会看到光明。他独自一个人在荒岛上待了28年,最后终于回到了家乡,他的家人都不认识他了,都以为他死了。这样的鲁滨逊不正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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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阅读史记读书笔记六百字左右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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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本书,我觉得里面的故事样样精彩,而且每个故事都有深刻的含义在里面,把各国的兴衰都展现出来,让我知道古代的一些方方面面的事情。不仅这样,里面的人物刻画看得栩栩如生,让我知道每个人的谋略,每个人的性格。

短命的秦王朝,没看之前觉得秦朝不是很强大吗?它把另外几个国家全都统一了呀。势力不够大吗?看完后我知道了,这个秦王赢政小时候因他爸爸成了赵国的人质,所以在赵国尝尽了人间的苦难,他的城府渐深养成了不好的性格疑心。记仇。暴躁。

在还未统一六国时他有励精图治的目标,可是统一后不久,秦始皇就开始放纵自己了,不再像原来那样努力而是甩了手,原来百姓们还算幸福的,可是由于他用大量的金钱去建自己想要的王宫,百姓生活开始艰难起来了,可是正在享乐的秦始皇并没有意识到危险地来临依旧如此,并且脾气非常暴躁,一不顺心就残杀百姓。看到这里我真想大声告诉秦始皇“您就不能像以前一样发奋图强吗?要想让自己国家长久,一定要爱戴自己的臣民呀!”

鸿门宴的故事相信很多人都熟悉。刘邦为人很好很宽厚,喜欢结交好朋友,不管别人犯了什么错,都会以礼相待。而项羽呢?恰恰相反,很辣毒不爱交朋友,很阴险脾气也挺暴躁。不接受别人的建议因而丧失了绝好的机会,因而王位就跟他失之交臂。你在看看刘邦由于他的性格和举止赢得了别人的爱戴,大家都追随着他。用现代话说“人缘好”。从这就可以看出来,你对别人好,别人不会忘恩负义的。

刘邦建立了汉朝之后,他的妻子吕后心狠手辣,皇上渐渐没有喜欢她了,夫妻之情有些疏远了,刘邦像把戚夫人的儿子立为太子,吕后并没让戚夫人得到利益,还是让自己的儿子当上了皇帝,自己的儿子当上皇帝已经该心满意足了吧,可吕后并没有放过母子俩,并用最残忍的方式报复,用毒酒害死如意。砍掉戚夫人的四肢,挖掉她的双耳双眼,放在坛子里丢在猪圈里,这简直就太狠毒了。妒忌别人,今后也得不到好,心太狠会有报应的。

史记这本书使我受益无穷,对待别人要有一颗宽容的心,善待朋友,不要妒忌别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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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阅读名著《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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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指儒人、读书人。而“儒林外史”也就描写了清代读书人那些荒诞不经的故事。在这个寒假,我读完了手中这一本厚厚的古言白话书——《儒林外史》。这本书讲述了一群热衷科举、追求“功名富贵”的读书人的形象,讽刺了当时因残酷的科举制度而造成的极端虚伪的社会风习,在那个时代有着不同寻常的地位。

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对于我们学生来说,读书能让自己的知识拓展、思想开阔,更有“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样的名言,但是在这本书中,我却看到了一种极端的读书方式。为了财富,金钱和权力,读书人可以废寝忘食的读书,也可以从少年考到白发苍苍的老人。在这其中,范进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是一个明朝的老童生,直到五十四岁才考中秀才,中举以后竟然欢喜的疯了。在那之后,范进的官途顺畅,家中金银珠宝样样不缺。他的老母亲见到范进的财产后,也欢喜的一口气没上来,一命呜呼。正如这本书开篇所说:不过说人生富贵功名,是身外之物,但世人一见了功名,便舍着性命去求他,及至到手以后,味同嚼蜡。

即使知道结局是怎样,却还要一意孤行,享受功名带给他们的富贵。在残酷的封建统治下,书中的人们为追求功名富贵拼命读书、尽力读书,他们做着自己不愿做的事来追求虚无的利益。这种规则却很少有人打破。

当然,这个社会中也有坚守自己内心真正所想的人。王冕七岁丧父,在秦老家放牛为生。在如诗如画的风景中,王冕慢慢长大,练就了好画工。他厌恶官场之间的斗争和权势,最终选择退隐山林。我也从中感悟到生活的道理。要坚持自己所珍爱的,不为了利益而轻触底线,不为了权势而失去尊严。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王家三姑娘以身殉夫的故事。我惊讶于王玉辉那三声“死得好”,可在看到之后的转折后也感叹世事难料。面对女儿和老友的离世,这位老人仿佛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打垮。有些人和事总是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都说读书可以明目,可书中的人物眼前仿佛蒙上了一层肮脏的薄膜,只看得到眼前的功名富贵和脸面,根本看不到那些值得坚守的名节与操守,我感觉那个社会是悲哀的。

每读一遍《儒林外史》都会有不同的感受。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要敢于打破普遍的规则,开创自己的路线;要坚持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不因外界干扰而放弃自己的内心;要珍惜当下、坚守当下,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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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围城》读书笔记及收获

全文共 1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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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一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不恭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借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沉浮,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808046阅读《围城》读书笔记收获6 #808046 Read "Siege"Reading and harvest 6

早就听说钱钟书先生的语言幽默风趣,于是趁着这假期稍微空闲的时光,选读了《围城》一书。

看《围城》首先给人印象最深的便是里面人物语言的风趣睿智。整本书处处都有新奇形象的比喻,这些比喻或讽刺或幽默,总在适当的时候出现,给小说的叙述输入新鲜的血液,仿佛给那炸土豆条抹上番茄酱一般——令人百般回味。当然纯粹的搞笑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而《围城》语言的高明之处在于:它在给人一笑之后还可令人百般品味,在风趣的背后是丰厚的内涵。例如“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一句,乍一看读者脸上必定是一笑,然而细细品味之后,你会发现你不得不由衷地认同这一句话,越加品味便越能觉得其哲理之所在。

上头是初看《围城》时对文字的感触。而当看完了全文时,我又不得不对人物的命运有所思考。最终鸿渐的命运能够说是当时一些知识分子的命运的真实写照。他有着一种特有的淳朴。这能够从他买假文凭时候的心理活动中看出,虽然作假,可是却依然在心理上坚持着正直,以读书人的道德标准约束自我。而他买完假文凭之后,却不去使用它,所以只在三闾大学混到了个副教授的职位。相比之下,那些买文凭并且厚着脸皮拿出来的人的丑恶嘴脸可见一斑。不得不说这是对黑暗社会的一种真实写照。

而另一段反映现实的地方,则是他们去三闾大学路上的所见所闻,以及同行的人们的所作所为。公路站长的只认外表穿着,司机的暴躁,李梅亭的乘机倒卖药品,无不显示着社会的空虚,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落后与污浊。相比之下,鸿渐倒是有一种异常的可爱了。

而小说描述鸿渐在上海生活的两段,其中在战争之下,人们的思想却是麻木的,依然聚会玩乐,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腐朽,讽刺意味更为浓重了。

总之,初读《围城》一书,以上便是一些肤浅的感受,或许,其中有些更加深层次的含义,要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日后的细细品味才能够得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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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阅读是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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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族是我国的少数民族之一,也是我最喜欢的民族。

满族人孝敬长辈,注重礼节,在路上遇见长辈,要侧身微躬,垂手致敬,等长辈走过再行;不但晚辈见了长辈要施礼,在同辈人中年轻的见了年长的也要施礼问候。亲友相见,除握手互敬问候外,有的还行抱腰接面礼。过春节时要拜两次年,年三十晚上拜一次,为辞旧岁,年初一再拜一次,叫迎新春。

满族历史悠久,文化发达。其服饰高雅华丽,在中国民族服饰文化中独树一帜,并对中国的服饰文化发展产生过很大影响。

由于寒冷的生活环境和射猎生活的需要,过去满族人无论男女,均多穿“马蹄袖”袍褂。努尔哈赤建立八旗制度以后,“旗人”的装束,便成为“旗袍”(满语称“衣介”)。

清初,旗袍的式样一般是无领、大襟、束腰、左衽、四面开衩。穿着既合体,又有利于骑马奔射。出猎时,还可将干粮等装进前襟。这种旗袍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个是无领。努尔哈赤为统一衣冠,曾厘定衣冠制,规定“凡朝服,俱用披肩领,平居只有袍”。即常服不能带领子,只有入朝时穿的朝服方可加上形似披肩的大领;二是在窄小的袖口处还接有一截上长下短的半月形袖头,形似马蹄,俗称“马蹄袖”。平时绾起来,冬季行猎或作战时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起到了类似手套的保暖作用,又不影响拉弓射箭,故又称之为“箭袖”(满语称之为“哇哈”)。满族入主中原以后,“放哇哈”成为清朝礼节中的一个规定动作,官员入朝谒见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先将马蹄袖弹下,然后再两手伏地跪拜行礼。

二月二:俗称“龙抬头日”。当日晨,满族人家把灶灰撒在院中,灰道弯曲如龙,故称“引龙”。然后在院中举行仪式,祈求风调雨顺。全家人还要吃“龙须面”和“龙鳞饼”。妇女们这天不能做针线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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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乐趣作文300字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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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妈咪曾说过:“当你还是小婴孩时,常常陪你看绘本或翻翻书,当时的你,一看到书。就很兴奋的抢着翻书。”,直到现在,我都很喜欢阅读,阅读能够带领我看到不同的事物;阅读也能够增广见闻。

阅读是件相当有趣的事,例如很多故事内容中许多小动物会说话,或是有些神奇、充满想像的情节,让我觉得好像带我进入了魔幻国度探险,所以当我闲来无事时,可以看看电视,和弟弟玩,当然也很喜欢看看故事书,进入古埃及世界,进入兵马俑的世界,进入…,让自己来趟奇幻之旅,真是有趣!

除了故事书之外,还有很多增广见闻的书籍,虽然我不能到世界各国去游玩,可是前阵子却借由书本去过了加拿大、德国、非洲和澳洲四个国家,了解了这些国家的风土民情。另外也还有自然类的书籍及各种杂志,这些多样的书籍,可以让我们学习各种不同的事物,让生活更丰富。

阅读可以增广见闻,现在我已经四年级了,除了故事或绘本外,更应该多接触科学类或小说类的书籍,让我的之事更加丰富,也让我的阅读速度加快,使我除了课堂内的知识外。更可借由课外的阅读,成为博学多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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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学生阅读《青铜葵花》读书笔记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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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两个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却有着亲人般的感情的兄妹。哥哥为妹妹出生入死,妹妹也处处关心着哥哥。当妹妹葵花步入青铜一家家门时,就已经成了这个家的一分子,她和哥哥立刻变成了形影不离的一对,她有了新的家人,新的人生。

哥哥青铜是个哑巴,妹妹是孤儿,他俩一起挖野菜,一起玩耍。但他对妹妹的关爱是无微不至的,正当要盘算着谁才能去上学时,哥哥把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大公无私地让给了妹妹。当大水冲走自家的房屋时,青铜为了他最亲最爱的妹妹,离开了大麦地,去寻找该房屋的金茅草。当妹妹要参加文艺表演,需要一条项链作为配饰时,青铜不惜被划破脸颊,不惜劳累辛苦,为妹妹亲手制作一条汇聚着自己对妹妹的关爱的项链。当妹妹坐上大船已经启程准备到达遥远的城市时,哥哥用心的声音叫出了包含着浓浓的爱的二字“葵花——”

都说血比水浓,但这句话却在他们身上失效了,哥哥为了妹妹甚至付出生命都甘心,他全心全意对妹妹好,对他来说,妹妹早已比自己还要重要,这样的情意,就是放在有着血缘关系的人之间也说不上,这是人间里多么无私的爱,多么纯洁的爱啊!当青铜在冰天雪地里卖芦花鞋,有人想买他脚上的那一双时,他答应了!为了妹妹的一张彩色相片,须要这么做,他也愿意这么做。当冰冷无情的寒风袭击他的手脚,把他的身子冻红冻紫,甚至冻僵,一动也不能动时,他却毫无怨言,因为为了妹妹,他什么都愿意做……

看看这对兄妹,人们不禁要惭愧,两个并无半点血缘关系的孩子,却比许多身体里流淌着同样血液的`大人用有着更深的情意。他们只会为地位钱财勾心斗角,心生怨恨,犹如陌生人。在法庭里打官司的,又有几个不是亲人。

哥哥青铜,妹妹葵花,两个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孩子拥有则充满生机的爱与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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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阅读西游记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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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西游记》,这本书是明代吴承恩写的,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

书里面写东海上有一座山,叫花果山,山上有一块仙石,每天吸着日月之精华。忽然有一天,下起了大雨,一个闪电正好落在仙石上,把仙石劈成两半。石头里跳出一只猴子,两眼放金光,在欣赏着这个世界。金光惊动了玉帝,玉帝让两个仙人去看个究竟,才知他不是鬼怪。然后,小猴子成了这山上的大王,叫美猴王。美猴王去仙人菩提祖师那里学本领,祖师为他取名“孙悟空”。孙悟空学会了长生不老之术、七十二变、翻筋斗这些本领;又去东海要一个宝物,他拿了东海最强、最神奇的宝物——“金箍棒”。金箍棒听孙悟空的话,能大能小。龙王向玉帝告孙悟空的状,玉帝让天兵天将捉他,结果太上老君让孙悟空成了御马监。后来,孙悟空又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过了500年,孙悟空被西天取经的人唐僧救了,然后,保唐僧西天取经。他们一路上收了猪八戒、沙僧、白龙马。虽然路上有种种困难,但他们不怕,最后取得了真经。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我就是我们家的孙悟空。我每天晚上一上床,又跳又蹦还打滚,不过1分钟,整整齐齐的床准就成了猪窝乱;一吃饭,我就像没下巴一样,米粒、菜总往下掉,我的饭碗前、桌子下就有很多饭菜了。我妈便是唐僧,每天喊我“周子轩写作业啦”、“周子轩,写作文啦”、“周子轩,背经典啦”什么的,让我烦透了。爸爸就是猪八戒。吃饭时,我们才吃了一碗,他就把饭全吃完了;睡觉时,他的呼噜声让我们不得安宁。我妹则是白龙马,我让她干什么,她就干什么,非常听话。

这本书的道理是:要团结向上,才能取得真经。我也要努力,来取得自己的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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