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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书笔记【经典20篇】

导语:《红岩》这本通过真实历史创作的小说,它描写了众多的革命英雄:成岗的临危不惧,视死如归。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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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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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爱?在现在的社会中人们所认为的爱往往是人们之间的喜爱,但是真正的爱却在《傅雷家书》中淋淋尽致的体现,望着前方炎炎烈日,聆听着蝉儿“吱吱”的鸣叫,翻开面前的书本,借着翻动的纸张从字里行间中侧面感受一位海外留学的游子的爱。

文章从不断的书信中讲述着傅聪的海外留学的成长之路,父母通过书信告诫傅聪要有一颗爱国之心,不论获得了多大的荣誉都不能自傲,要懂得谦卑,在傅聪失恋时,傅雷鼓励傅聪应该做到心理平衡,分析原因勇于面对,并且吸取教训,而在傅聪得奖时从信中表达出了一种激动与欣慰之情,又在日常生活中教会了傅聪如何理财,把全身心投入艺术,正因有了这位严厉与温和的父亲理解他,教导他,他才能在国外取得成功,在艺术上卓有成效。

在毎封信中,傅雷在傅聪失恋时,借太阳过于强烈,会把五谷晒焦,雨水过猛,也会淹死庄稼,告诫他要爱自己,控制自己的情绪,达到心理平衡,才能不因回忆而痛苦,借这种心态才能茁壮成长,在不为人知的尘世中才能变得坚强,又在信后告诉他倘若认为这些话是正确的,有作用,当再次遇到痛苦与困难时,拿出信来读几遍,每当写信之时,傅雷都苦心孤诣地教育孩子,严格要求孩子,只为儿子能够理解他的一番苦心,懂得爱父母,理解父母的爱,将父母的爱传达到心灵深处,在任何时候都能想到他们的教诲,同时在傅聪获奖后,傅雷与他的母亲都为此十分激动。

但是谁能想到他成功的原因正是因为傅雷不断地教育他要有一颗赤子之心,心怀祖国,因为祖国是生你养你的地方,正因为心怀有赤子之心,所以傅聪在外国不断奋斗之余依然想着祖国,在他寄给父亲信中,他总向父亲诉说他十分喜爱读诗,尤其是李白杜甫的诗,这些短短小诗随无多大用处但是这正能体现傅聪热爱民族文化,这些民族文化在他成功的道路上起着重大的作用。

再回想一下,如今的社会中,人们是否有真正理解爱呢?如今的人们只是懂得情侣之间的一种爱,却很少有过真正的对祖国,父母,民族文化的爱,似乎他们也不曾理解爱,正因此所以在中国的乐坛中没有再出现任何名人,如果我们没有爱,我们就是行尸走肉,在肉体上没有灵魂。

用爱来温暖自己让自己的生活与灵魂变得更加充实,用自己的温暖传达爱,温暖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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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王梦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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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们,你还在为爸爸妈妈的严厉斥责而生气吗?请跟着我一起来读读沈石溪的作品——《王梦》这本书吧!这本书惊心动魄。

一只名叫紫岚母狼爱上了一匹名叫黑桑的公狼,黑桑一心想成为狼王,可是没有实现,不幸身亡于鬼谷。紫岚将希望寄托给了后代,下定决心培养出一匹出色的狼儿,夺走现在狼王洛嘎的地位。

长子黑仔一身黑毛,跟黑桑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于是紫岚首选了黑仔。可是黑仔被金雕啄食。紫岚又把目光投向蓝魂儿,它的确比其他有狼更灵敏,但是还是中了猎人的圈套;双毛胆小畏惧,根本没有狼王的我行我素,胆大妄为,完全是狗的德行,但在紫岚的精心培育下,它完全的爆发了自己的狼性,站上了与狼王对抗的绝地。但还是没有成功,成为了其他狼的美餐。紫岚只希望媚媚的后代可以登上狼王的宝座。为了不让媚媚的狼崽再次被金雕啄食,紫岚与金雕搏斗,和可恶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感叹动物也有这么震撼人心的母爱,一个母亲不惜一切代价都要把孩子培养长大。我顿时想到了妈妈为我做饭时不小心用刀切到了手,我问妈妈手痛不痛,妈妈淡定地包扎伤口说一点都不痛,还继续煮饭给我吃。

一只母狼,虽然本性是凶狠残忍,但毕竟也是一位伟大的母亲,不论何时,也会为自己的儿女后代着想啊。我觉得紫岚的意志力非常强,为了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而坚持不懈。也让我明白了狼虽然无情,但也像人一样,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也会奋战到底,甚至丧失生命。

晚上睡觉路过妈妈的房间,听到妈妈小声地喊着手好痛。原来妈妈是怕我担心,故意说不痛的。我的泪水一直在眼眶里打转,湿润了眼睛。

记得还有一次,妈妈感冒发高烧,却仍然和往常一样照顾我。那时侯我还不知道妈妈发高烧,只知道让妈妈照顾我,后来是爸爸发现妈妈不对劲,赶紧把妈妈送去医院,结果发现妈妈烧出肺炎了,之后我知道这件事,自责难过了好久。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妈妈,谢谢您!以后我不会写字拖拉慢啦,我以后要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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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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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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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父与子》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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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给大家讲一个课本上的一张笑话,其中讲的是:一个大家庭里生活着三口子,其中有,妈妈、爸爸、和儿子,他们一家到了吃饭的时间,饭厅里还飘逸着浓浓的饭香,母亲看这么好的菜,可母亲发现自己的儿子不在时,让父亲去叫了,父亲刚走进门,发现自己的宝贝儿子正趴在地上,饶有兴趣的读着手里的那本书,而且有时还不停的笑着,父亲看到这种场景,叫上儿子去饭厅吃饭。

等儿子出了门,父亲却俯下了身子看了看那本让孩子迷住的书,儿子到了饭堂,可看见爸爸并没有跟着上来,妈妈又让儿子再去叫自己的爸爸,儿子还没有进屋,就一脸很不高兴的表情,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让他自己惊讶的是,他看见了自己的父亲跟自己原来一样,趴在地上,有时还抬腿放腿,有兴趣的看起来。

欣赏了这么多,也该介绍介绍这篇文章的作者,他就是德国著名的漫画家,埃·奥·卜劳恩。在文章中写了民间父与子之间的有趣的故事,讲了爸爸,慈祥、和蔼、幽默,讲了儿子,调皮、聪明、可爱。虽然没有一个字,但很容易懂,这就是不经易间可以让人发出会心的微笑。这就是父与子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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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与感悟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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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曾读过《海底两万里》?当我读完这部作品时,我的感触颇深。这本科幻小说讲述的故事真可谓大胆至极。凡尔纳以第一人称写了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和仆人康塞尔以及加拿大人尼德,误进“诺第留斯”号后的种.种经历。尽管凡尔纳没有下过海,但在他的文章里丝毫看不见虚伪的痕迹,反而真实而惊险的冒险会让人喘气。

凡尔纳是一个极其聪明的人,他巧妙地将科学与幻想结合起来,将水下的生物描绘得淋漓尽致。潜艇在大海中任意穿梭,海底时而险象丛生,千钧一发,时而景色优美,令人陶醉。美妙壮观的海底世界冲满了异国情调和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我赞叹不已!

撇开别的不谈,就来说说资料情节吧!开头小说就让我走进了它所描述的世界,什么飞走的巨礁啊,巨大的怪物啊,让我看了感到刺激不已,法国人阿龙纳斯、康塞尔以及捕鲸手尼德兰进入神秘的“诺第留斯”号之后和尼摩船长一起在海底作类似的环球旅行,海底的世界十分巧妙。我记得“海底森林”那一章,虽然没有真正的树林,但是海里柔软的珊瑚礁让我极为享受,闭上眼睛似乎也能看见,那飘动的海底生物。

在人生的道路上,总会有遇到困难的时候,使人“跌到”,但是,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应对困难,我们就要像阿龙纳斯一样,绝不唉声叹气、怨天尤人,也不自暴自弃、一蹶不振。而是要千方百计去克服困难。还要做到在哪里跌到就在哪里站起来,坚持到底,那么就是成功的开始。

《海底两万里》这部小说为我们营造了一个极其惊险的氛围,给我们以视觉上的享受。这真的是一部值得我们阅读的作品,有兴趣的人能够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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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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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中午,该吃饭了。香喷喷饭上来了。可还是不见儿子。妈妈就着急了。妈妈就让爸爸去找儿子。爸爸在房间里发现了儿子。原先儿子在看书。

爸爸就让儿子去吃饭,儿子极不情愿的离开了。爸爸看了下书,就感觉这本是很好看。就趴下来看了。妈妈问儿子:“爸爸去呢了?”儿子摇摇头的说:“不明白。”儿子就去找爸爸了。儿子看到爸爸和自我一样在看书。儿子就生气了。就叫爸爸吃饭。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父子心永远在一齐。就像这幅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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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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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苏菲世界》的朋友一定会这样认为:它是一本简单而又深奥的小说。它曾经一度地使我拿起,一度地使我放下,它一会使我兴趣十足,一会又使我失去耐心,我便在这矛盾中断断续续地读完了整本书。

14岁少女苏菲收到的陌生来信带她走进了一个她几乎从未接触过的世界,引导她的思维走进了人类更深、更本质的思考。

这本书从哲学的角度向人们解释了世界和大自然等的形成与发展,告诉人们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是一个怎样的世界。本来我认为哲学是比较枯燥乏味的,但《苏菲的世界》一书却截然不同。它向读者讲述哲学的同时,运用了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使读者阅读时产生一种像读侦探小说般的心情。文中的苏菲她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这致使她走上了通往解开世界谜团和哲学的大门。并且,苏菲她还具有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一点是十分值得我们学习的。只有有了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精神,我们才有机会去做好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书中的一段话令我记忆深刻:世界就像魔术师变出的白兔,人类生活在白兔皮毛的最深处,把所有一切都当作理所当然,而哲学家们都是充满好奇心的孩子,他们不断攀登白兔的毛发,目的是为了看清魔术师的真面目,也就是看清世界,看清人生的意义。《苏菲的世界》一书使我觉得世界上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们去探索,大自然的秘密使永远也揭不完的,从前的哲学家为我们解开了不少世界之谜,使后人变得聪明起来;我们不也应该向他们学习,运用哲学的观点揭开自然与人类社会的奥秘,也为我们后人做一点事吗?

《苏菲的世界》就是一部深入浅出的人类哲学史。它不仅能唤醒人们内心深处对生命的敬仰与赞叹、对人生意义的关心与好奇,而且也为每一个人的成长——使生命从混沌走向智慧、由困惑而进入觉悟之境,挂起了一盏盏明亮的桅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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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骆驼祥子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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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完书的最后一页,不禁深深叹了一口浊气。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彻底的悲剧,一个曾经勤劳坚忍的淳朴农民到最后却沦为社会垃圾。

从前的祥子对生活有些骆驼样的积极坚韧。他不安于现状,一心要改变自己的生活去活的更加精彩,他宁愿冒着很大的风险去多赚多一点钱,来实现这个梦想。可最终他也没有完成这个在那个时代算得上奢望的理想。

祥子所展现的人生无时无刻都建立在利益上,包括他和虎妞的爱情。也是因为利益而慢慢变质。其实准确的说,那不叫爱情,只是两人在黑暗世界互相依靠,互相取暖而已罢了。祥子的理想也如这样慢慢变质,这或者是现实,它们不能调和,却很神奇的出现在了一起。就如同栓在一根脐带上的婴儿。现实也绝不会因为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人们能做的,只有奋斗,可是就算有的时候不停奋斗,理想也会随着现实改变。所以,保持本心才能改变现实,祥子终究也没有保持本心不变。

对于祥子,更多可能还是遗憾。他那么努力,可还是被生活打败了。说到底,农民出身的祥子因为自卑而承受不了理想一次次破灭而失去了生活的本来意义,所以,他还是一个懦弱的人。

作品本身也写到:“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中。”祥子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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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最新《鲁滨孙漂流记》初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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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是英国的着名作家笛福的代表作。我感觉这本书编得非常精细,书中配有精美的插图和简介,生辟字还标注着拼音和解释,让我的阅读变得更加从容和畅快!

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让我真正感受到了什么是坚持和坚强:鲁滨孙的父亲一直希望他学习法律,因为那样的话,他就能过上富裕而幸福的生活。可是鲁滨孙却一心向往航海探险,父亲的意见、母亲的恳求、朋友的劝告都没能阻止住他对出海远洋的坚持!

但鲁滨孙也为自己的坚持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会独自一人漂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好在他没有气馁,他自己一个人建住所、制器皿、驯野兽、耕土地,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不但解决了自己的温饱,还渐渐过上了舒适的生活;他不仅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坚强打跑了野人,还救了一个俘虏,并教给他说话、做事,成为了自己的忠实奴仆,鲁滨孙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他凭借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王国。就这样,鲁滨孙在孤岛上坚持了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后才得以有机会重返家乡!

读完这本书,我常常想:读这本书前,假如我是鲁滨孙,独自一人漂到一个荒岛上,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吗?不,我从小就没有那份胆量。如果我是他,我会像他那样在遭遇了第一场海上风暴后再次选择远航吗?不,我也不会,我没有勇气再去接受那种困难、挫折和生死体验!我更不会像他那样在遇到野人杀自己的同伴时挺身而出,勇敢解救,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

可是读完这本书后,鲁滨孙的坚持、坚强、勤劳、勇敢和智慧深深打动了我也影响了我:我感觉现在的自己比以前胆量大了很多,也变得比以前自信了很多,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我会用鲁滨孙的坚强和智慧激励自己,不再像以前那样只是一味的垂头丧气和逃避,而是努力想办法去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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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海的女儿》 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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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海的女儿》这本书。虽然小时候就听过这个故事,但是现在读起来却有了更深的理解。

故事讲得是在海底王国有一位国王,他有七个可爱的人鱼女儿,小人鱼只有等到十五岁才能浮出水面看到外面的世界。最小的女儿满十五岁了,她终于看到了向往已久的外面的世界。

有一天,她在暴风雨中救起一位王子,并深深的爱上了他。小人鱼这了能和王子在一起,她付出了声音的代价,并忍受了巨大的痛苦。最后终于变成了人,并和王子在一起了。可是王子并不爱她,却和别人结了婚。小人鱼的姐姐们为了救她,让她杀死王子,只有王子的血滴到小人鱼的脚上,小人鱼才会重返大海。可是,小人鱼太善良了,她没有那样做,她宁愿牺牲自己,也不愿伤害她心爱的王子。最后小人鱼跳进大海变成了泡沫。

看完这个伤感的故事,我为小人鱼这了爱情不顾一切的精神所感动。她为了能与心爱的人在一起,竭尽所能的去争取。虽然没有成功,但如果她不争取,那么一辈子也不可能见到王子了。所以我明白了,不论有什么梦想都要去努力争取,也许不会实现,但如果不争取连实现的机会都不没有。

可同时我又觉得她可怜又可悲。王子不爱她,她明白之后就应该离开,可为什么要死呢。她不想想,爱她的父母、姐姐和朋友们该有多伤心。她应该多替别人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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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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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笛福所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讲述了: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一次出海航行时,途中遇上大风,其他水手都丧生了,只有他活了下来,并漂流到一个荒岛上,他自己搭帐篷、打猎、捕鱼、养羊、种麦子。一次,他救下并教化了一个野人“星期五”。他就这样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一天,他发现一艘英国船上发生了叛乱,他和星期五救下了船长,船长带他们回到了英国。

读完这本小说后,鲁滨逊那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凭着顽强的毅力,积极乐观的态度,完成了一次长达二十八年的旅行。他是一个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在这荒无人烟的岛上,他什么事都必须自己做,他必须和死神作斗争,这样才有活下来的希望。

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丰衣足食,要什么,就有什么,也不会感到饥饿,受到一点点小挫折就需要大人的安慰。

如果,在和我们一样的生存环境里的一个人,也漂流岛了一个荒岛上,他会怎么做呢?是会像鲁滨逊一样凭着顽强的意志力活下来,还是整天愁眉苦脸,什么事也不做,等待死神的降临?我想,大多数人应该是第二种结果。因为在这荒无人烟的岛上,什么吃的都没有,什么住的地方也没有,而且,也不懂得面对困难。

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用剪刀割破了手,疼得立刻哇哇大哭起来,我动都不敢多动一下,生怕更疼。那时,爸爸妈妈正好出门了,我本来想包创可贴,但站起来时,手不小心擦到了地上,顿时,我又疼得哇哇大哭起来。这回,我可不敢再起来了,生怕手更疼。我就这样一直在地上坐了半个多小时,直到爸爸妈妈回来后才给我包好了创可贴。

我那时只是割破了手就疼得哇哇大哭,但想想那些在地震中受伤的孩子,他们有的被压断了手脚,那是何等痛苦啊!但他们十分坚强,一直坚持着。

一次,我看到一则报道:两个妈妈在教各自的孩子学走路。她们一起走到离自己的孩子十米远的地方,让孩子走过来。两个孩子才刚迈出一步,就都摔倒了,他们哇哇大哭起来,一个妈妈见了,连忙跑过去,把她的孩子扶起来,而另一个妈妈则待在原地,微笑着,用眼神告诉她的孩子:“加油,你可以的!”这个孩子似乎领会了妈妈的意思,立刻止住了哭声,爬起来继续走。就这样,两个孩子走一步,摔一次,两个妈妈用自己的方法使孩子坚持下去。最终,那个自己爬起来的孩子学会了走路。在生活中,我们不仅自己要坚强,而且家长也要让我们自己尝试,那样才会成功。

现在我知道了,我们遇到什么挫折,一定要勇敢,坚强,才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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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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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忙碌的学习生活中,我抽空阅读了《简 爱》。

《简 爱》是一部外国名著,是一个出身低微、相貌平凡却自尊自爱的女子与不公平的命运作斗争的故事。

主人公简爱年幼失去父母,在临终的舅舅要求下,舅母收养了她。但简爱在这寄人篱居的生活下受尽舅母、表兄妹的轻视与欺凌,在经历多次欺凌后简爱忍无可忍,不顾一切地反抗。后来被送去一家教会学校,任由她自生自灭,大概在简爱十八岁时,她离开了炼狱般的学校,到一家庄园做家教。在此之间,她爱上了这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正当他们举行婚礼之际,得知罗切斯特已有一个夫人,且是个疯子时,简爱伤心离去,被一户兄妹所收留,隐姓埋名做学校临时教师。后来发现简爱与三兄妹是表兄妹关系,并得到死去亲人的大笔遗产。寻回亲情,拥有财富的简爱悄悄回去看罗切斯特,却发现罗切斯特在疯妻纵火下,受伤成了盲人。最终简爱重回没有束缚的罗切斯特身边,开始了幸福生活。

小说情节波澜起伏,由始至终,简爱自尊自爱、坚毅倔强的性格贯穿全文。她的性格也深深地震撼了我。在教会学校,她在如此艰辛的条件下,顽强地生活着,学习着,在这种恶劣环境下提升了自己的修养,会书会画会缝会奏,在学校逐日显露出来的坚毅、倔强不禁让人敬佩万分。

在爱情前面,她自尊自爱。面对绅士——罗切斯特,她没有妄自菲薄,而是勇敢地去追求自己所向往的感情。在得知罗切斯特已婚,原配尚在人间,即使她有多么爱罗切斯特,她仍选择维护自己尊严,不顾罗切斯特再三恳求,毅然离去。这种面对诱惑却坚定维护自己尊严不被迷惑的品质最让我震撼。

在金钱方面,她更是有自己的原则。在罗切斯特为她装扮,购买繁多珍贵的装饰物、衣物,她坚持不让罗切斯特大费钱财置办这些,只希望从简。在获得叔叔遗产时,她立即将大部分遗产转赠给贫困的表哥、表姐。她这种淡泊利禄、关心他人的品质也是我值得学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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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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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但当你不珍惜他的时候,生命将变得毫无意义。”这句话说的多么确切呀!这是我看了法国作家小仲马的成名之作《茶花女》之后悟出的道理。

《茶花女》这本书的主要写的是:一个出生在法国巴黎的美丽少女玛格丽特。哥杰被诱骗成为交际花,人称“茶花女”。她由于环境而堕落得了肺病。她曾经三次立志要把病治好,重新做人。但最终都失败了。第一次是因为受不了环境的诱惑;第二次是为了不让自己心爱的亚芒受到牵连;第三次是因为病已经到了晚期,终于离开了人世。

读过这本书的人可能都会同情书中主人公茶花女命运的悲惨,或是对那个冷酷的社会表示不满。可我觉得书中的茶花女也有错。因为她把生命看得太没意义了。就算她的命运十分悲惨,那也不应该如此糟蹋生命;就算她第二次失败是情有可原,那也不能用这种自暴自弃的方法让亚芒离开她呀!

保尔,不仅全身瘫疾,而且双目失明了,可是他没有放弃生命。因为他知道活着就是一种希望,更知道人应该活着才能实现人生的意义。后来他以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战胜了病残,终于成功地写出了《钢铁是这样炼成的》这部巨作。再想想我们中国的张海迪,她胸部以下完全失去知觉,可是她并没有失去生活的信心,而是以坚强的毅力战胜了病魔,学完了小学到高中的全部课程,翻译了许多外文著作。

保尔、张海迪,他们的一生都在努力着,拼搏着,奋斗着,生命在他们那里是如此精彩;而茶花女却把生命看得如此没有意义,这是我们替她惋惜的地方。生命的价值如何是由自己选择的。让我们都来珍惜生命,感受生命的价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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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朝花夕拾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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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店闲逛时,偶然发现了《朝夕拾》这本书,我很好奇,于是我就翻看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鲁迅原名周樟寿,字豫才,后改名为树人,浙江绍兴人。

这本书主要是写了作者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这本书一共被分为篇作品,每一篇资料都十分精彩。例如:《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这本书的淳朴吸引了我,我想:淳朴也正是鲁迅老先生的性格特征,我们也就应像鲁迅老先生那样,拥有这样的性格特征。

这本书正是由于它的淳朴,而使它让很多人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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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图腾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2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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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特别喜欢人与动物之间发生的故事,所以特意买来姜戎所著51万字的长篇小说《图腾》,花了4天时间断断续续地读完了。书写的很精彩,特别是对草原生活完全陌生的我来讲。

我记得在人类学学过:图腾,其实是一种宗教符号,代表了一种信仰,一种精神崇拜。而把狼作为图腾崇拜的蒙古草原游牧民族,他们敬拜的是狼的那种智慧、力量、坚忍、团结、狡猾、宁死不屈的精神。虽然狼每年都会吃掉牧民大量的马驹和羊群,会使用疲劳战术把人狗折腾的精疲力竭再进攻,也会诱使人中圈套而逃跑,但这些却使当地牧民更尊敬草原狼。因为人可以制服草原的一切生物,除了狼以外。有了狼,草原和草原上各种食肉、食草动物才能保持均衡发展,可以迫使马群羊群保持健康的数量和质量,同时也给他们不断带来动物肉、皮、毛、油等各类副产值。所以蒙古人不是把它视为一般的动物,而是草原的守护神,狼值得每个人敬畏,因为狼是有灵性的。小说中德高望重的蒙古族毕利格老人说:“草原上唯有狼是冲着天嗥,为啥?狼是腾格里(天神)的宝贝疙瘩,狼在草原上碰见麻烦,就冲天长嗥,求腾格里帮忙。草原万物,只有狼和人敬腾格里。”所以,狼被视为几乎是与人的灵魂同样高贵的生物。他们甚至把狼供起来,活着的时候学狼,死了还把自己喂狼,这样他们的灵魂才能被腾格里接走。后来当毕利格老人知道汉族知青陈阵偷偷养了一只小狼崽时,非常愤怒地说:“你咋能要把阿爸的灵魂带上腾格里的狼养在狗窝呢?腾格里兴许就不要你阿爸的灵魂了,把我打入戈壁下面又呛又黑的地狱。”(P.173)可悲的是,被陈阵当作高贵宠物养着的小狼,最终还是死于陈阵自己的棍棒之下。

按照作者的描述,传统蒙古人是有神,灵魂,地狱等概念的,对自然神也充满敬畏,认为狼是神差派的天使。可惜,他们把狼性看得过高,甚至把神性也放置在狼身上,认为狼代表了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独立和尊严,所以死后也愿意像草原狼的灵魂那样自由飞翔。但他们却没有认识到狼其实只是神放在草原食物链中的一环,不是它们有高瞻远瞩、胜过其他生物的智慧来守护草原,而是神在使用它们来制衡食物链的发展。它们的一切本领,都只是蒙神所赐,他们出于本能地捕杀马群和羊群,保存和储备食物。如果它们是高智慧的灵性生物,也不至于被人抢杀并驱赶出草原。所以很可惜,蒙古人没有去敬拜创造狼的神,反而去敬拜被造的狼。或许是因为他们经常眼目所见、与之交战的,就只是活生生、充满神秘力量的狼,而不是以灵存在的神吧。正如罗马书所说:他们用必朽坏的人、飞禽、走兽和昆虫的形象,取代了永不朽坏的神的荣耀。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尊他为神,也不感谢他,反而心思变为虚妄,愚顽的心就迷糊了。(罗马书1:20-23新译本)

作为社科院研究员的作者姜戎,在小说故事结束之后,专门写了篇幅长达42页的关于狼图腾的草原民族性对整个中国文明的深入影响。由此可以推论,作者写这本书最想表达的,不只是一个知青下乡的回忆录,也不仅仅是试图解释蒙古草原沙化引起北部环境污染的原因,而是在证明:以草原狼为图腾的个性文化,正是蒙古族(以成吉思汗为代表)曾经叱咤风云、横扫欧亚大陆,也是帮助华夏民族成就五千年不衰文明的重要原因。作者意指:中华民族要想腾飞发展,需要重视和发展以狼图腾为代表的个性和文化。

没错,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整体个性会影响其历史发展。不过,不管是狼个性还是羊个性,狼文化还是羊文化,任何一种个性和文化都有其自限性,需要平衡和中和,需要向那位至善公义的神来求智慧。如果说清朝末期因软弱的羊个性导致灭亡,那么认真、严谨、坚强的德意志民族和智慧、团结、自强不息的日本民族却在20世纪先后都走上了法西斯道路,影响和祸害了整个人类,而他们从某种意义上都是有着让人敬畏的狼的个性。所以,若单方面高举一种个性或文化都是很危险的,因为人自身的受造就决定了人的不完美,软弱和有限。而人因着从始祖亚当夏娃而来的罪性,也注定了每个民族都有其贪婪、悖逆、掌控、靠自己的个性。

习惯了靠人马的智慧和力量与狼、狐、鼠等斗智斗勇的草原游牧民族,很自然地以为要想胜利必须靠人的智慧和车马的勇力而得胜。但圣经却说:“君王不能因兵多得胜;勇士不能因力大得救。靠马得救是枉然的;马也不能因力大救人” (诗33:16-17)有人靠车,有人靠马。但我们要提到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诗20:7)那么依照作者提出的问题:五千年中华文明延续下来的秘诀是什么?我认为不是靠狼图腾的强者个性和文化。那么是因为中国人比其他民族人都聪明吗?未必。每个民族都有智慧之人。是因为中国人口基数大所以不容易消亡吗?也不是。当初巴比伦帝国古文明也是人口众多却依然消失了。其实人类在面对重大瘟疫疾病或战争时都非常脆弱。

那么什么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推动力?是那些历史英雄人物吗?是人类的生存欲望或创造力吗?这些都是,但这些因素同时也是使今日世界自然和人文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主要推动力。圣经说“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罗11:36)神才是整个人类历史发展的主因,而人是神造在地上管理一切的有灵的生命。所以自然环境是否改善,社会是否良性健康发展,其根本,不是一套政治民主制度和教育体制就可以解决的。因为这些有限的制度无法遏制人的贪欲,无法使人拥有超越国家民族和地区限制的眼光和协作,无法使人因敬畏神而有智慧。根本的解决之道,还是在于个体的人,是否被福音所拯救和更新,是否明白这世界被造的目的,明白人活着的目的,按着神的心意去想去做。如果政府团体和民间团体的成员都有这些基本的价值观和共识,只要他们在一起,共同寻求上面来的智慧,才能合理使用神所赋予人类一切的权柄和资源。既不把有着神的形象的人看得过高,也不会过于贬低。既为“神用祂全能的命令托住万有”而感恩,也知道“行事为人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如此,我们才可以正确解读和解决这个世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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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背影》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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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的文章《背影》,一直是颇负盛名,今,终有幸拜读,读后便深有感……

朱自清写背影那一年,是混乱而又群英毕出的时代,或许在历史上,军阀们光彩夺目,但是普通的老百姓,终是难以维持生计的流离失所。那一年冬天一定冷入骨髓,而此时,祖母又死去了……父亲失业了……

我感觉受到他的悲哀与无奈,短短四个字之下,他哭过多少遍呢?

他和父亲一同回家奔丧,而后回北京去读书,在浦口车站,父亲为他买橘子去了。那一年,20岁的朱自清望着父亲那肥胖的背影,忽而流泪满面。

不同于祖母,一个生命的溘然逝世固然残酷,却不曾带来望见父亲那颓唐肥胖不复往日意气风发的背影时,窜上心头那一抹悠长缠绵无法摆脱的无助与哀愁。

而那个时候,父子俩之间的恩愁远没有之后那么激烈而锋利。“聪明过分”的朱自清,那时看得见却不明白;好久之后,13年冷战,期中,他或许明白了父亲迂回的爱,却看不见了。

父亲肥胖的背影,爬上了月台。他带回了朱红色的橘子,是那样鲜艳。不管是否应该,他终要自己的孩子完全安稳妥帖。在他离去之后,少年的朱自清也会不舍害怕,与君一别终成永别。

后来,又过了好久。

朱自清接到了父亲的来信,顽固、固执的父亲,终于放下了自己那“绝对”的家长权威了。

朱自清又哭泣了,父亲啊,那一心关爱自己的父亲啊!两年不见,十年的冷战。他肥胖的身影却一直占据自己内心。不然,八年之后,怎么会记得一个外人看来再普通不过的冬?

说了‘大去之期不远矣的父亲啊!

朱自清无助又悲哀,他悔恨,为什么——!

何时能再见?天南水北各一方,何时再相逢?三年之后,父亲读到了这一篇文章,他与他之间终于结束了冷战。

是啊,我们该要怎么好好对待父母。古人曾云:“子欲养而亲不待,”珍惜吧,这一点一滴,这一日一月——

不要做朱自清,八年之后再将爱镌写

爱是世间最美的风景,是人间最好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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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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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故事任何时候看都会得到不一样的启示,《皇帝新装》这个童话我又读了一次,他来自同学们耳熟能详的《安徒生童话》。

这篇文章讲了皇帝爱穿新衣服,一天来了两个骗子,自称织出的衣服不但漂亮,而且能看出哪些大臣是笨或不称职,为了表示自我聪明,称职大臣都装做看见了,皇帝给了骗子好处,穿上‘衣服’出去了。百姓都夸耀皇帝的新衣,一个孩子的一句话让皇帝明白自我被骗了。

又一次读完这篇童话,我又一次不禁问自我,作为一国之君怎样会被骗呢?又一次毫无疑问全是因为虚荣心,全天下的百姓、大臣甚至皇帝都心甘情愿地被别人骗,也心安理得地骗别人,骗子之所以得逞,是因为他们看清了人们心中的弱点……甘愿被别人利用,为的只是满足他们可怜的虚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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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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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一个悲惨的故事。主人公简爱从小生活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里。承受着非人的待遇:舅妈的嫌弃,姐妹的蔑视和表哥的虐待和毒打,最终被送到寄宿学校。在那里,他遇到了一个很好的教师,和一个很好的朋友,虽然生活并不好,但给她了短暂的温暖。在好朋友得瘟疫死后,最好的老师也从这里嫁出去了。她在读完教程后,又在这里当了三年教师,就毅然离开了。在新的家教工作中,她与她学生的监护人,也是她所工作的这座大宅子的主人:罗切斯特摩擦出了爱的火花。在婚礼上有人证明罗切斯特在15年前结了婚。这使两人都非常痛苦,于是简爱离开了。简爱最终回到了这里,大宅已成了废墟,罗切斯特也受伤致残。他们两个重拾爱情,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简爱》的确使我很悲痛,甚至有时傻傻的站起来喊;“怎么这样!”为简爱揪心,这个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给我带来了太多悲痛。简爱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受尽磨难。我们为她的悲惨生活哀叹,也为她的倔强,纯洁和一如既往的勇气赞赏。她在追求个人幸福的过程中,表现出不寻常的纯真,朴实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没有因为仆人的地位而放弃追求幸福,并且追求的是纯洁高尚的幸福,他对罗切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整本书其实表达了幸福的意义,还有在那个年代对人人平等的呼吁。《简爱》的确是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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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稻草人》三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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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阅读了一本书名叫《稻草人》。《稻草人》是由人品和作品都堪称楷模的大作家叶圣陶先生创作的,主要内容是:稻草人一心想帮助受苦受难的人却无能为力;他努力扇动扇子却是徒劳,最后他终于倒在田野里……

读了这本书,我十分感动。我明白了稻草人也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一种人,一种默默无闻而无私奉献,平平凡凡却又不平凡的人。他们是值得尊敬,值得敬仰的人,同时更是我们的人格追求,我们做事的榜样。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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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图腾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1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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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试过一本书阅读后能让我心灵上得到如此震撼的感觉了,即使是读完后整个人仍然沉迷其中久久不能自拔。诚如刘涛先生所说的,《图腾》这确实是一部“奇书”。“一部因狼而起的关于游牧民族生存哲学重新认识的大书。它直逼儒家文化民族性格深处的弱性。”

从伏在一旁偷偷观察狼群捕猎到回忆误入狼群的惊险经历,《狼图腾》这部小说一开篇在草原上的紧张刺激的生与死的较量气氛就足以把读者震慑住了。对于我这种从小看见蟑螂蜘蛛就吓得满屋躲的人来说,这种场景让人看得简直要紧张得几乎窒息,也许就像毕利格老人说的那样,“你们汉人就是从骨子里怕狼”。凶狠是《狼图腾》带给我对蒙古狼的第一印象,但也是《狼图腾》颠覆了我过去对蒙古狼冷血残暴形象的认定。“蒙古狼是草原人肉体上的半个敌人,精神上至尊的宗师。”作为农耕民族的汉人,受以龙为图腾观念的先入为主的影响,对狼这一类杀伤力极大的物种自然是深恶痛绝,恨不得人类能将其一网打尽,使其不能再危害人类的生活与生命。蒙古人却把这严重威胁自己生命的天敌——狼作为自己的图腾,这是我们以龙为图腾的农耕民族所不能理解的,因为我们想到的更多的是自己,之所以以龙为图腾,是因为我们期望着龙能保佑国家风调雨顺,而只要是会危害到自己利益的生命都是不值得存在的,这也是小说的发展到最后,农耕民族进入草原后,蒙古狼受到大规模捕杀,最终落得几近灭绝的悲惨结局的原因。

说到狼,相信很多人都会和我一样,将其与老虎,野豹等,凭靠凶狠的野性称霸的动物同起来。但事实上,这蒙古的草原狼,老虎野豹是远远不能与之匹敌的。优胜劣汰,物竞天择的大自然生存法则指的不仅仅是力气上的优势,一个人仅靠蛮力也许能击败敌人,却永远不能征服敌人。聪明,勇敢,果断,理智,团结,顽强,尊严,骄傲,自由,有远见,具备杰出的军事才能,我不知道在一个动物身上原来可以匹配这么多似乎是人类专属的褒义词,而且这些词看上去除了蒙古草原狼没有谁更有资格能够同时拥有它们了。

具备着凶狠的秉性、坚守着极强的团队作战精神、与生俱来着聪敏的智慧;能准确判断天气,利用天气和地形作战;目光长远,对猎物从不赶尽杀绝;自尊心极强,宁愿轰轰烈烈地自杀也不要眼睁睁看着自己落入敌人的手中……狼,确实是一种能使人着迷的动物。每一次人与狼的战斗都是勇士之间的决斗,都是勇气与智慧的较量。每一次战斗都是血淋淋的生死对决,懦弱儒顺的农耕民族在这里是根本无法立足的。在千百年来在与草原狼力量与智慧的斗争中,草原人一直以狼为师,他们对狼既恐惧着,又敬畏着。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不得不对狼充满敬畏,而内心真正被其征服的,是看到那从小被带离母亲,在人类铁索下生活的小狼崽那一次次对束缚的铁铮铮的狼性的抗争。被当做“狗”一般用铁链锁起来生活的小狼,一出生就被残忍地剥夺了像真正的草原狼一般捕猎的生活权力,纵使错误的环境使它曾经错误地认知自己的身份,然而它身体里流淌着狼家族里世世代代流传着的神圣的“自由,独立和尊严”的血液。“囚犯”般的生活不能剥夺去它生来就具备的狼性,宁死不屈的精神早已雕刻在骨子里。纵使被项圈勒破喉咙,纵使挣扎得全身血肉模糊,也不愿跟着铁链的牵引往前走半步。一次次血的抗争,宁愿像勇者般在战斗中死去也不要摇尾乞怜,苟且地活着。

随着人类私欲的膨胀,农耕民族人口的恶意增长,“人类的文明”开发到了蒙古草原上。人类的汽车开进了这片蒙古草原,蒙古狼的速度到底还是比不上猎枪子弹的速度,一批又一批狼倒在了枪口之下……《狼图腾》的结尾是戚悲的,是作者对曾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过去的怀念,是对人类自私自利而又无穷无尽的欲望的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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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父与子》读书笔记 劳煜来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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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父与子》是我看得最久的漫画书,我记得第一次看它是在寒假的时候,老师推荐我们买,我就立即把它买回了家,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一边吃东西,一边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我一看封面,咦,就很有意思。画面上的三个人,有一个坐在木马上的小孩,还有一个长得像甘蔗的人和一个长得像皮球的人,其中:“皮球”在倒立,“甘蔗”在扭着头,给小孩子剪头发。而且“皮球”的屁股上还顶着一顶帽子。我一下子明白了,坐在木马上的是儿子,那根“甘蔗”是理发师,而倒立着的就是孩子他爸了,于是我津津有味地翻开书看了下去,我发现,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更好看,每一页都有一个真实发生的故事。

《雪人的反击》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太过分;《会走的箱子》告诉我,人不要动歪脑筋;《我们还缺少的晨报》告诉我们要敢于创新。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失败的音乐会》。一天,父亲和儿子想办一场音乐会,于是,父亲买了一把萨克斯,儿子买了一把小号。两个人回到家,滴滴滴地开始练习。可是,两个人都认为对方吹的不够好,所以最后只是各自坐在一边生闷气,音乐会最终也没有举办。后来,他们两个盯着自己的乐器看了很长时间,父亲发现自己的萨克斯像个大烟斗,儿子觉得自己的小号像个平常玩的吹泡泡玩具,于是父亲倒了几盒烟丝在萨克斯的斗里,点上火,美美地抽了起来;儿子拿来一大桶泡泡水,把小号的口泡到里面,吹起泡泡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东西都不是绝对的只有一个功能,要学会开动脑筋,开发出新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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