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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书笔记(精选20篇)

导语:《红岩》这本通过真实历史创作的小说,它描写了众多的革命英雄:成岗的临危不惧,视死如归。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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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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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小小年纪就承受了别人无法想象的委屈和痛苦,但是她的个性是倔强的,不屈于外界的淫威,在暴力面前敢于抗争,苦难并没有把它击倒,反而孕育了她平等和自尊的意识。

舅妈里德太太把她送入洛伍德寄宿学校,这是一所半慈善性质的义校,这所学校里的姑娘不是失去爸或妈,就是父母双亡,所以这儿叫义校,是养育孤儿的,亲属们只付很少一些钱,不足的钱要靠捐款来补足。

在这所学校里,伙食低劣,生活条件恶劣。勃洛克赫斯特是这所学校的所有人,他伪善、苛刻。谭波儿小姐是这所学校的学监,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人,对于简爱的成长倾注了许多关爱,付出了不少心血。

次年春天,斑疹伤寒肆虐了这所学校。由于终日半饥半饱,学生体质普遍虚弱,斑疹伤寒造成大量学生死亡。这事受到社会公众对这所学校的关注,对这场天灾的起因作了调查,种.种事实逐渐暴露,从而激起了极大的公愤。学校有害的健康环境,孩子们伙食的质与量,做饭菜用的是咸味的臭水,学生粗劣的衣着和生活设施,全都一一被发现了。这些发现产生了一个积极的结果,使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大失脸面,却使学校获益匪浅。由于郡里几位富有而爱好行善的人物捐出了大笔款项,学校经过重建革新,终于真正成了一个有益的高尚机构。简爱在这所学校里生活了八年,六年当学生,两年当教师。在学生期间简爱始终成绩优良,教育确实改变了一个人,谭波儿小姐培养了简爱的各种兴趣,更培养了简爱的高尚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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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稻草人》三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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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阅读了一本书名叫《稻草人》。《稻草人》是由人品和作品都堪称楷模的大作家叶圣陶先生创作的,主要内容是:稻草人一心想帮助受苦受难的人却无能为力;他努力扇动扇子却是徒劳,最后他终于倒在田野里……

读了这本书,我十分感动。我明白了稻草人也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一种人,一种默默无闻而无私奉献,平平凡凡却又不平凡的人。他们是值得尊敬,值得敬仰的人,同时更是我们的人格追求,我们做事的榜样。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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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猪唏哩呼噜》读书笔记 周楷文

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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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小猪唏哩呼噜》。我觉得最好笑的故事情节是:猪先生数孩子的时候。因为他是这样数的:一二三五六八…猪太太都帮它改正过来了。

唏哩呼噜是其中的一只小猪,也是最小的一只小猪却非常聪明活泼。因为它曾经从狼口逃生熊口幸存。我们要学习它的聪明机智。

篇五:《小猪唏哩呼噜》读书笔记刘津源

星期五老师布置了阅读作业。昨天在家我读了《小猪唏哩呼噜》前三十页,原来他的名字是因为吃饭声音太大才被马小姐那么叫的。我觉得小猪唏哩呼噜吃饭的声音很难听。

读书的过程中,我有很多声调没读准,还有几个词语不知道什么意思比如蹑手蹑脚,我妈妈给我讲了它的意思。看来我以后得多多学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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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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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说小仲马的著作《茶花女》是一本不错的书,我也眼馋了,真奔书店买下了就回家如饥似渴的汲取着知识。

茶花女,一位出身贫苦的美丽少女玛格丽特被诱骗到巴黎,沦落风尘。青年阿尔芒的真挚情感打动了她,她便义无反顾地抛弃已民经拥有的一切虚荣和奢侈,甚至变卖一切帐产,与阿尔芒租一间清净的小屋,过上普通人的生活。然而,命运对她是如此不公平。阿尔芒的父亲为了儿子的前程,强行拆散了这对恋人,她一病而去。

茶花女,是巴黎交际界当时的第一交际花。但她是善康的,一直在追求真挚的爱情,因为自身贫穷,不得不当交际花,来维持生活。但她善良的心是,你我所想不到的。例如:阿尔芒的妹妹的未婚夫,因认为未婚妻的哥哥和交际花相恋,风声不好,就要求阿尔芒马上与茶花女分手,玛格丽特真的善良的答应了。就是因为分手她才病逝了。

请问你会为了别人的幸福,牺牲自己吗?你不会。我知道,也没有几个人会。所以当时阿尔芒的父亲就夸了:“你宁可牺牲自己,来成全别人的幸福,一定会感动上帝的。”“一定”多坚决啊!如果真的有上帝,一定会被感动的。

我被感动了,这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女人,茶花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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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200字]

全文共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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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和妈妈一起读了意大利著名作家卡洛。科洛迪的《木偶奇遇记》。

这本书主要讲了盖比希刻了一个木偶匹诺曹之后,匹诺曹叫盖比希爸爸,可是匹诺曹学会走路之后跑了,走的时候他带走了五个金币,狐狸和猫想尽了办法把匹诺曹的金币骗走了,后来匹诺曹慢慢的不骗人了,在天使姐姐的帮助下,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

《木偶奇遇记》告诉我们要做一个不说谎话,守信用的好孩子。只要你变得善良了,就能做真的自己。你曾经做过的让人生气的事儿,大家都会统统忘记,只记住了那活泼可爱,不说谎话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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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西游记》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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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改变了我的生活方式,要强,事事以自我为中心的我渐渐的从书籍中获得了做人的道理:“退一步海阔天空。固执、不懂得变通的我从书籍中懂得了灵活变通的重要性,懒散,拘泥于时事的我从书籍里明白了时间的可贵。”

暑假里我读了《西游记》这本金典小说。《西游记》以丰富瑰奇的想象,描写了师徒四人在去西方取经的路途上,和琼山恶水、妖魔鬼怪斗争的历程,并将所经历的千难万险形象华为妖魔鬼怪所设置的九九八十一难。以动物幻化友情的精怪。师徒四人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取回了真经。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聪明、有感、机灵,而且对师傅勤勤恳恳,即使他的师傅会用紧箍咒让他痛的死去活来,他也不会怀恨在心。

而我就不一样了。因为想下楼与同学们玩,所以把作业都乱写一通,就和他们一起去玩了。在奥数课上,老师因为这件事情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批评了我,并让我回家重写,因为这件事让我恨极了那位老师。早上我到教室,也不向她问好,上课时也心不在焉。现在想起来真后悔极了。老师对我提出这样的要求其实是为了我好,我不领情反而记恨她这样是不对的。

我想:我今后一定要虚心听取他人的建议,改正错误。就像孙悟空那样尊敬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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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茶馆》读书笔记以及心得

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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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先生不愧为大家。他的文章总给人一种扎根土里的稳重感。初读他的书是《骆驼祥子》,如今又读《茶馆》,先生书里带着老北京味儿的语言和描写的底层群众的生活又一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茶馆》讲的是在新旧中国交替期间,以戊戌变法、军阀争战、新中国成立前夕三个时代为背景,通过茶馆这一典型文化聚集地发生的人生百态与风云变化。老舍以细致入微的观察和生动的描写带我们走进了那个光怪陆离的时代,接近那样特别的芸芸众生。

王利发是裕泰茶馆的掌柜。他是那个时代老北京市民的典型,世故圆滑,心眼不坏,但有一点自私和贪财。他可以说是裕泰茶馆的化身。他是懂得变通的,这一点,可以从裕泰茶馆的翻新和长存看出。他也是胆小怕事的,他不敢为了朋友出头,裕泰茶馆也一直贴着“莫谈国事”的纸条。然而纵然裕泰茶馆再改良,再翻新请戏台子请招侍,旧事物也走向消亡,最终裕泰茶馆被强占,王利发也上吊死去。

松二爷和常四爷是好友,都是裕泰茶馆的老主顾。他们的个性,从他们一出场就可以看出。“松二爷文诌诌的,提着小黄鸟笼;常四爷雄赳赳的,提着大而高的画眉笼。”松二爷是旧文人的典型,他爱国善良又胆小怕事,有那么一点点文采,但是不知道用到何处。常四爷健康正直,然而固执,不懂变通,所以在后期只能挑菜材上街卖,勉强糊口。

秦仲义是维新时期民族资本家的代表。他是有着实业救国愿望的大心胸的人。他变卖祖产,耗尽心血,创办起不小的企业,自以为能使民富国强。然而在那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民族资本主义的道路根本行不通。最终秦仲义的工厂在日本和中国的双重压迫下,被强行没收。一生爱国的秦仲义最终只落得个卖花生米的下场。

还有《茶馆》里的其他人物们,代表底层农民的康六,小妞和乡妇;代表顽固旧势力的庞太监,庞四奶奶;代表军阀势力的沈处长等人,他们一起构成了那个时代中国的社会。老舍先生把这些人物,三个时代高度浓缩在裕泰茶馆之中,使得《茶馆》这部话剧成为一个不可超越的经典。无怪乎曹禺先生曾说,《茶馆》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1898年维新变法,1945年抗战胜利,中间大概近50年。50年发生了多少故事,数不尽的心酸。老舍《茶馆》的伟大之处,不仅在于它写尽了封闭的、妥协的、灰色市民的形形色色,点到了我们民族根性中最顽劣的一面,更在于他点明我们去深思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如何自处,以及珍惜现在美好,谨记过去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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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谷的孩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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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的孩子这一章中男孩那日苏和爷爷扎布在辽阔的草原上相依为命,他们有三只牧羊犬巴努盖、丹克、白雪。寒冷冬日的夜晚,饥饿的狼群一又一次偷袭他们的营地,为保护羊群,巴努盖咆哮着,将狼死死地压在身下,撕裂它的喉管……反复激战中,巴努盖被狼挖去了双眼。失去双眼的巴努盖跌跌撞撞地循着狼的气味又一次冲过去,一口咬住一头狼不松口,任由其他狼在自己的身上撕扯蹂躏。在扎布放了一枪后,只剩牧羊犬巴努盖与一头颈骨断裂的狼,瘫躺在雪地上。扎布把巴努盖大块伤口缝好后就睡着了。巴努盖醒了一步一步地挪到毡包门口,卧到毡包东南一个舒缓的雪坡上,就那样冻硬了。那日苏跟着扛着巴努盖的扎布到山顶,扎布把巴努盖放下,离开了……

春天到了,扎布让那日苏去讨要小狗。那日苏抱回了一只黑色的小狗,扎布给它取名巴努盖,和他们带去山顶那条死去的老狗一样的名字。一天夜晚巴努盖拖着勒勒车的木轮咬死了一头没有尾巴巨大的猫——猞猁。有一次,扎布陷进泥沼地,巴努盖一点一点地把扎布拽上来,因为在泥沼地里待了一夜,扎布着了凉,吃的越来越少。有一次,扎布在骑着黄马追赶黄羊时逝世了,他垂身低头地端坐着,仿佛只是睡着了。

塔拉的.家在“我”的隔壁。冬天狼进了村子,三头巨犬跳出院墙保护羊群,有一天,巴努盖与狼撕咬受了无法修复的重伤,死掉了。那日苏把白雪生的两只白色小狗送给了“我”,“两只是为了不让他们孤独,那日苏是这样说的”。某一天,有两个司机要求买那日苏的牧羊犬,他没有同意,其中一个便在撞坏塔那院子的铁门后开走了。那日苏骑上黑马追赶,不料卡车翻了,把黑马肚子里的油化了,肺炸了。那日苏在湖边刷洗黄马,回头看到了上次的那个司机,“那日苏竟然冲着那司机微笑,嘴角轻佻地挑起,像是挑衅般地邀请。”他骑上没有备鞍的黄马,和车赛跑,冲到了断面,因为没有马鞍,马跟着人一起摔了下去,黄马的两条前腿折断了,缩在马腹下的那日苏像是摔晕了。“我”带着那日苏送我的两只狗——阿尔斯楞和查干,去了火车站阿尔斯楞和查干没能上火车,直到火车开动了,他们还在奔跑,咆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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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鲁滨孙漂流记》初一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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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笛福。主人公鲁滨孙是一个敢于冒险、意志坚定的人。他从小喜爱航海,在长大后的一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船遇到了海难,除了鲁滨孙,船上的其他人都死了。鲁滨孙被海浪卷到了一座无人荒岛上,在小岛上,他以坚定的信念活了下来,最终回到了家乡。

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想到了自己:每当我遇到一些困难时,很容易就想放弃。比如我弹钢琴遇到难弹的章节弹不好时,我常常会对着爸爸妈妈大吼:“不弹了!不弹了!”然后重重地把琴谱扔在地上发脾气赌气;当我写作文想不出素材或者阅读理解不会做时,我总是借口自己“语文不好”,就指望着爸爸妈妈帮我。这种.种表现让我觉得自己和鲁滨孙相比很软弱,我觉得十分惭愧,所以暗暗下定决心要向鲁滨孙学习,改掉自己畏难的“坏毛病”。

八月份,我参加了孤岛求生夏令营。有一天,老师教我们扎竹筏,老师边教,我们边学,大家都认真地瞧着。老师教完后,各组的小伙伴们便分头动手开始扎。一开始,我扎得很带劲,但随着阳光越来越强烈,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开始一滴一滴往下掉,身上的营服也已经湿透,又热又渴的我开始心不在焉,一不留神手指被竹刺扎破出血了。这时,我心里打起了退堂鼓,想告诉老师自己受伤了,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去室内吹空调凉快凉快了。但转念一想,鲁滨孙即使流落到荒岛,也决不放弃,最终活了下来。而我怎么能够就因为受了点小伤就放弃扎竹筏呢?于是,我找到老师帮忙,把受伤的手指包扎后,继续完成我的任务。终于,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竹筏完工了。当我坐在自己动手扎的竹筏上漂流时,心里甭提多高兴了!

《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让我深受启发,使我意识到要做一个意志坚定,不畏困难的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会遇到各种磨练,如果一有困难就放弃,那我终将碌碌无为、一事无成。只有不畏惧困难,有勇气克服阻碍,才能收获最终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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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鲁滨孙漂流记》二年级读书笔记300字作文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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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中,讲述了一位叫鲁滨孙的英国人,在一次航海遇上了大风,船翻了,十二名人,只有他活着,他被漂到了一座荒芜人烟的小岛上。他站了种.种困难,还救了一名野人,还给他取名为星期五,还教他学英语。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多年,最后帮助一名船长把那些水手给制住。最后回到了英国

最让我震惊的是鲁宾素孙发疟疾,但他还是出去打猎,还打到了一只母山羊。他这样坚强,不想我们,只要稍微不舒服,就去医院打针、吃药,他不一样,那里没有医生,也没有药,但他用草药烟叶来治病,这是巴西人的偏方,但他只道,要换成我,谁知会怎么样?

鲁宾孙他不但坚强人、而且也十分的善良,他在几个野人的围攻的情况下救了其中的一个野人,还把那个野人当了自己的仆人,给他吃的、让野人住他那,不光这些,还给他取名、教英语。这要是我,我才没有勇气来救他,不要看我是男孩。

以后,我一定向鲁滨孙学习,做一个坚韧、顽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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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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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的记忆里出现了一位文学大家——巴尔扎克。这是一位不屈不挠的现实主义批判作家,在他的一生中,创作了著可等身的作品,其中最磅礴的要属西方红楼—《人间喜剧》。这是一部恢宏的史诗,这个假期,我有幸一气呵成地读完了他享誉盛名的一部作品:《欧也妮葛朗台》。

过去的人都说,在莫里哀之后没有人会在写吝啬鬼,可巴尔扎克却冒了这个险,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让小说中的主人公葛朗台成为了四大吝啬鬼之一。

这是一部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决斗的杯具。箍桶匠葛朗台在他应对金钱可耻的嘴脸下,一夜暴富,成为小镇上最富有的人,但他却仍不满足,裹着比乞丐还不看的生活。为的只是能在每一天晚上看着金子,在甜甜的入睡。葛朗台一切都斤斤计较:每一天用的蜡烛,全家人吃的面包都由他亲自分配;家里有客人,他从不加菜招待,最多只是用佃户送来的乌鸦熬汤招待;家里的炉火,只能在每年固定的月份点燃,不管天气多么严寒。妻子在他的冷酷无情中被慢慢地折磨死,但他最关心的是不能让女儿分了妻子的遗产。女儿因为把金币偷偷的送给了心上人,他的堂弟,老头的侄子,但父亲却破了产,把他交托给叔叔。老头明白后,对他平时最好的女儿发怒了,欧也妮关进了黑屋子,说是不认她了,只给她冷水和干面包……

为了金钱,葛朗台是那么的冷酷无情,但在他死后,却不能把一分一厘带走,他这辈子活的是那么的可悲,看似金钱的主人,却是金钱的奴隶。而欧也妮,一个善良单纯的女孩,在被感情伤害后,无味的活在父亲留下的一百七十万黄金下。

故事看完了,让我深切地感受到旧世纪欧洲的金钱关系,黄金战胜了一切,人与人之间感情淡漠。但回过头来想想,这是否是现世纪的可悲现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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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父与子读书笔记 陈锋

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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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本好书,就像是和许多高尚的人交谈。我对这句话深受感触,现在我就要分享我读一本好书的后感,那就是《父与子》

《父与子》是一本漫画书,里面有一个肥肥胖胖的光头爸爸,和一个长着刺猬头瘦瘦的儿子。爸爸既善良,脾气又好,儿子虽然调皮,但也深受爸爸的宠爱。《足球》这个片段更能体现出爸爸对儿子的爱,故事讲得是:一天早上,爸爸和儿子在楼下踢足球,突然不知道是谁把下水道的井盖给打开了,球滚到了下水道里。爸爸没有生气,而是准备到下水道里拿球,儿子很担心爸爸就在外面等了很久。过了一会,儿子担心地说:“爸爸你找到球了吗?”“找到了”。下水道里传来了爸爸的声音,儿子这才放松了下来。这个《足球》的小片段体现了爸爸为了让儿子快乐不惜牺牲一切的精神。

这本书讲了一对普通父子的一些平凡的事,又让我们在故事中明白了伟大的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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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鼹鼠的月亮河》读后感与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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鼹鼠米加是一只像丑小鸭的人,他与哥哥们长相相差很远。皮肤黑,生活日夜颠倒,不喜欢挖掘。幸好他的父亲是个很开明的人,认为他至少还是鼹鼠,应该把他养大。米加碰到了非常穷苦的魔术师咕哩咕,向他学习变魔术。由于他们合作默契,表演非常精彩,成了魔术明星。但它也有遇到困难的时候,可它从不向困难低头,一直做到成功为止。有一次,米加想把树叶变成铁,居然变成了一张纸。但它并没有放弃,变了再变,变了再变。终于,把树叶变成了铁。可我有时遇到困难,还会向它低头。

以后我在生活中,要向米加学习。它聪明,又爱动手,可有些人,聪明是聪明,但懒得做事,动脑不动手,再聪明也没用。米加它的意志力很强,无论遭受多少次失败都不后退,我们也一样,不管多难,只要能坚持不懈,相信自己,再困难的事也会成功。一个小鼹鼠都能坚持不懈地克服重重困难,我们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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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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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一直在读法布尔的《昆虫记》,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发。

法布尔在《昆虫记》中记述了很多昆虫的生活习性和特点。他这种善于观察善于思考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法布尔通过自己的细心观察,发现了许多其他人没有发现的奥妙。对一切事物都充满好奇,自然界中昆虫的一些细小的变化,都能够引起他的注意。看看法布尔,想想自己,我觉的和他的差距真是太远了。虽然老师经常要求我们要注意观察生活,这样写作文的时候才会有很多素材,但是我很少去留心观察生活中那些平凡的事物,不懂得正是平凡的事物才会有令人意想不到的发现。即使去观察,也很少能够详细的把自己看到的事物描写下来。所以我想要成为一个像法布尔一样热爱科学探索科学的人,一定要从小事做起,注意观察生活。有一句话说的好,世界上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只有多去观察大自然,才能发现它的神奇与奥秘。

《昆虫记》中描述了很多令我感动的昆虫。例如蝉这种小生灵,在地下苦苦的工作四年,才能享受到阳光下几个月的欢乐,但是它的歌声依然那么响亮,仿佛唱出了它对生活的热爱。我们作为人类,更应该热爱我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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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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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是19世纪意大利儿童文学家科洛迪的代表作,被誉为“意大利儿童读物的杰作”、“意大利儿童读物中最美的书”。它讲述了一个生动又有教育意义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老木匠樱桃师傅送给杰佩托一块木头,杰佩托把它雕成了一个既会翻跟头又会跳舞的木偶,并取名叫皮诺曹。皮诺曹一来到这个世界就到处乱跑,他爱搞一些恶作剧,做一些坏事,还爱撒谎。调皮的皮诺曹一不小心把脚放进了火盆,结果把脚烧没了。他爸爸杰佩拖又给他做了一双脚,皮诺曹非常高兴,答应爸爸以后一定要好好上学。杰佩托为了皮诺曹好好学习,不再贪玩,把自己的上衣卖了,买了识字课本送给匹诺曹。皮诺曹却把识字课本卖了换成木偶戏院门票,接着皮诺曹又遇到坏蛋狐狸和猫,差点被它们吊死,幸亏好心的仙女救了他,他答应仙女以后不再说谎。可是,皮诺曹还是管不住自己,和它的好朋友灯芯一起到了玩具国。因为皮诺曹非常贪玩,最后它变成了一头驴,在商人手里卖来卖去。最后他还是想办法逃走了,不幸的是他却被一头鲸吃了。在鲸的腹中,遇到了爸爸杰佩托,后来他们一起想办法逃了出去。遭遇了这么多事情以后,皮诺曹终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读完这个故事,我懂得了要做个好孩子,就不能自私、不能撒谎。在学习上我以后不能像皮诺曹一样贪玩,要好好学习,确定一个目标努力去实现。在生活中我要做一个懂事、听话、有爱心、有智慧的孩子。以后遇到困难不能退缩,懂得爱爸爸妈妈,尊敬老师同学,做个有责任心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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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鲁滨孙漂流记》二年级读书笔记300字作文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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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有幸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心潮澎湃,感想万千哪!

这本书讲的是:鲁滨逊因遭遇海风而被卷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学会了许多东西,还收了一个仆人,叫星期五。鲁滨逊在这个小岛上坚强地活了28年,终于逃出了小岛,回到家,然后努力工作。

鲁滨逊能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坚强不屈的意志,强烈的求生欲望使他不放弃生命,坚强的活了下来,后来过上幸福的生活。因为他不懈努力,不仅在荒岛上活了下来,还学会了很多人不会的本领。如,在野外生存的技能;如何在野外做面包,做划船,做一些家庭日用品;还学会了打猎等等。

鲁滨逊的生活是靠自己的双手打拼出来的。他愿意付出,所以才能得到回报,而我们现在的人是怎样做的呢?

例如:我身边的一些人整天不务正业,只知道赌、喝、吃、乐这四件事,总想着有一天会天上掉馅饼砸在自己身上。有的更夸张成天只想买彩票中大奖发大财,这些人都是愚蠢的。

因为只有靠自己努力劳动后收获的果实,你才会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但是像这种几千亿分之一才可能得到的东西,就算你得到了也会觉得心里空空的,仿佛缺了什么似的,感到浑身不自在。

对于这些不靠劳动想捡大便宜的人,我对你们有一些忠告:你们应该像鲁滨逊先生一样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出美好的生活,不要做一些无谓的事情,让自己的生命白白浪费掉,学会珍惜生命,在最短的时间里做一些最有意义的事,不要整天想那些几乎不可能实现的东西,做一些实在的事,要对生活充满信心,记住“绝处逢生”这句话,想想办法来解决,好好向鲁滨逊先生学习吧!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后,我终于明白了,幸福生活是靠自己创造出来的,要去打造幸福,要去创造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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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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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的时候,我很讨厌觉新的懦弱,讨厌他的“作揖主义”。为什么他不能像他弟弟那样勇敢一点,做一个封建礼教的叛徒呢?为什么要四面讨好,放弃自己的原则,做一个好好先生?为什么要一味的忍让再忍让,最终酿成梅和珏的悲剧?有时候,我很想能进入书中,骂醒他,打醒他。

现在,冷静下来,我对觉新竟然充满了同情。想想他做的每一个决定,他的每一次妥协,又有哪个不是经过深思熟虑,几次权衡(可能在我们眼里并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的结果。他比弟弟看得更透,他比弟弟更懂得这个家的恐怖和黑暗,因为他是这一切的最深刻的承受者,最大的受害者。

也因为他看透一切的心,使他做这些事情比任何都要难受,都要无奈。

既然觉新看透了这个腐朽的大家庭,那他为何不像弟弟一样,勇敢地离开这个死气沉沉的家,这个再也找不到一丝温暖的家?

因为一个身份,高家大少爷的身份使他比弟弟要担负起更多责任。作为长房长孙,他有神圣的使命:使整个家族昌盛繁荣。他对整个家族负有责任,或者说他是整个家族的奴隶,他屈服在整个家族之下,没有自我。在旧思想的教育下,觉新懂得了要孝顺长辈,听从长辈,服从这个家族生存呼吸的法则,不容越过雷池半步。他不仅仅是这个家族生理上的传播者,更是旧道德思想的传承者。他无法像觉慧那样走得如此洒脱,长辈们不会同意,整个家族不会答应,那深深植入他脑海的正统思想不会同意。他被深深困在这里,永远被束缚在这个垂死的大家族中,同生共死。

如果觉新只是受到旧思想的教育,那么他可能不会那么痛苦。五四给他带来了新的思想,他和弟弟一起阅读《新青年》等这些杂志。他渐渐明白了一个人的价值——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本来他是铁屋子里面熟睡的人,很平静地等待死亡的来临,现在被人叫醒,知道了自己的处境,他无法改变自己尴尬的位子,他更多是无奈和悲凉。

一次又一次的妥协,他明知是错,却依旧去做。他是长子长孙,这一切总要有人去承受的,他愿意为弟弟们挡去这些污秽,小心地维持着这个家庭两端的平衡,如履薄冰。可是弟弟不懂他,指责他是个“作揖主义者”。他无力为自己辩解,因为他深刻明白自己做的一切的错误之处:应该反抗却没有反抗,既不甘心维护旧制度,又没有勇气走新道路,由此成为封建制度的牺牲者。珏懂他,她为他辩解:“他不是这样的。”他有他的挣扎和矛盾,请不要过多的责难他。同时觉新的牺牲并不是一无是处的,他为弟弟们撑起一片较为自由的天空(帮助觉慧出逃;徘徊在爷爷和弟弟的斗争之中,尽量帮弟弟隐瞒;应酬四爸这些人,减少摩擦)。

出生给了他这样的身份,不是他选择的,所以我们不应该过多去指责他,设身处地地替他想想吧,他身上携带着多少我们无法承担的重量,在他还只有像我们现在一样大的时候。这样一个充满梦想的年华,他又在做什么?他已经走上了飘落的路,经历了多少人世的心酸。在别人还在花开结果的时节,而他在心情上已经衰老了。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

虽然,梅的死,珏的死,觉新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他同样也是受害者,他失去了他的青梅竹马,他失去了他的心心相印。从此,他只能在梅林里感慨,洞房中叹息,躲在楼上独自默默流泪。

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这一切全压在他的肩上,把他压了这许多年,给他夺去了青春,夺去了幸福,夺去了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两个女人。

高觉新的悲剧是封建社会造成的,也是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造成的。高觉新最终没能走向新生,是因为封建

思想的束缚,封建思想是如此沉重,以致他的反抗是微不足道的,是徒然的。他最终成了最无辜的牺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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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父与子》读书笔记 张梓骏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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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父与子》,它是由德国著名作家埃﹒奥﹒卜劳恩写的,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父亲和他的儿子生活中的趣事。

在书中,父亲长着一大把胡子,而且还是个秃子,挺着个将军肚,看起来模样非常滑稽。儿子留着刺猬头,穿着一件绿T恤和一条红裤子。

这本书是以漫画的形式分成一个个小故事来写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吸引人的书”这篇漫画了,内容讲的是有一次在吃饭的时候,父亲叫儿子来吃饭,结果叫了几遍儿子都没有回应,于是父亲便到儿子的房间里,发现儿子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小人书,父亲见状,就叫儿子赶紧去吃饭,可父亲却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住了,等儿子准备吃饭的时候,发现父亲没有跟来,儿子气冲冲的去叫父亲,可到他自己的房间时,被眼前的情景给呆住了,原来,父亲跟自己一样,趴在地上,不时地抬腿放腿,有兴趣的读了起来。

之所以我最喜欢的是这个故事,是因为他非常的贴近生活,还时不时用上夸张的手法来逗人笑,同时,也正是因为故事题材贴近生活,才能让这本书不同于其他漫画,并成为这本书闻名于世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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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父与子读书笔记 刘乘治

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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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实生活是一样的,遇到困难永不退缩,即使再大的困难也要战胜。

在这篇漫画里,我还感受到了父与子互相配合,心灵相通和沟通,最让我感受深刻的是他们的幽默。最主要的条件之一是沟通,沟通可以了解别人,化解矛盾,不无聊。

儿子总是在父亲的陪同下走好他的前半生,父亲总是在儿子的陪同下走完他的后半生。当父亲做成功了一件事,人们会说:“那是由于父亲的经验丰富,”当儿子做成功了一件事情,人们还会说“那是由于后生可畏,年轻有为”。如果父亲做失败了一件事情,人们会说:“那是廉颇老矣。”如果儿子做失败了一件事情,人们会说:“还太年轻,不成熟所至。”

人生的旅途总是要伴随着成熟和稚嫩、欢乐和懊恼、成功和失败,之所以这样才使得人生更加神秘和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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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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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匹母的名字叫紫岚,为什么叫紫岚呢?因为这匹母狼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可她的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像一片飘飞的雾岚。这样一想,紫岚是很美的。最近,紫岚的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跃动,看得出来,她怀孕了,而且也快要分娩了。

可是这段时间,紫岚的运气差得很,没捕到什么猎物,一直没抓到岩羊、马鹿这类美味可口的动物,有时候辛苦一整天也只能捕到些小分量的东西,有时候只能捉老鼠充饥。

是的,狼不是猫,所以很不欣赏老鼠那股怪味。

紫岚的丈夫黑桑已经死去一段时间了,要是现在还有黑桑在身边,那样哪还用这么多天吃不饱?黑桑的死,是因为争抢王位,现在的狼王是洛戛,虽然是狼王,但头脑简单,而黑桑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是更适合当狼王的。

黑桑为了当上狼王,便和紫岚计划商定,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紫岚装作被霹雳震得心惊胆战,往洛戛身上靠拢,洛戛一定会出于一种公狼的虚荣心,敞开怀抱来安抚她;就在洛戛注意力被分散时,黑桑借着风声和雷声的掩护,在洛戛的右腿上冷不防咬一口,结果黑桑在鬼谷的洼地被野猪的獠牙刺破脑颅,唉,一代狼杰,死于非命!

为了有些东西充饥,紫岚准备去鹿场偷一只小鹿。偷的过程中,结果被大白狗给盯上了,大白狗紧追着紫岚。

紫岚再也没有力气了,于是放下小鹿,在一个地方静静地坐着,啊,紫岚就要分娩了!紫岚为了不让大白狗怀疑,所以使出一系列的“招式”:打滚,摆出很多准备战斗的姿势。

紫岚实在没有力气了,可是大白狗离自己很近,如果稍微一个动作,说不定自己性命难保,连肚子里的狼宝宝也插翅难逃呢!可是任凭紫岚怎样故技重演,大白狗也再不信了,于是扑向紫岚,在紫岚的身上撕咬下了一块狼皮,随后,滚烫的狼血流了出来。

很快,五只狼崽终于都出来了。紫岚于是不再是那个默默挨咬的“倒霉蛋”了,紫岚扑向大白狗,大白狗深知自己处于劣势,于是夹着尾巴逃走了。

突然下起了暴雨,在这种地方很容易产生洪水暴发,现在应该把狼宝宝们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才行,但紫岚一次只能叼一只狼崽。叼了四只狼崽后,紫岚已经累得头晕眼花了,第五只狼崽也在这场暴雨中死了,紫岚就只剩下四只狼崽了。

这四只狼崽三公一母,长子长着一身黑黑的毛,起名叫黑仔;次子脊背上的毛色有点偏蓝,起名叫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上半身为黑色,腹部和四肢是褐黄色,起名叫双毛;唯一的母狼崽长着一身和她活脱活像的紫毛,起名叫媚媚。

经过一番经历后,黑仔、蓝魂儿、双毛都死了,只剩下了媚媚。媚媚也可以生狼崽,来寄托紫岚盼望她的狼种成为狼王。有一天,媚媚分娩了,天上的金雕又在打媚媚肚子里的狼崽的主意,可是为了媚媚的安全,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

天下的母亲都爱着孩子,虽然母狼紫岚的教育残酷,可却有一片苦心。天下的母亲多么伟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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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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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常会不由自主地想,活着的意义是什么?进一步来说,活着的定义是什么?在当今这个年代,我们所想的是如何让自己的生活更有意义,如何让自己的人生更有价值,这是我们对活着的理解。然而,当活着都成了一种奢望,当自己生命都不能把握的时候,正如本书作者余华所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以一个老人的视角娓娓讲述故事,讲述的是一段关于命运与死亡的斗争史。这位经历了亲人相继离世的老人,他内心微小的希望一次次地在现实中破灭,他生命中的温情一次次地被现实所剥夺,直到他唯一的外孙也离开了人世,活着成为了他人生最大的奢侈,他从此和一头垂危的老牛相依为命,故事也至此结束。他的活着是一种结局,同样是一种新的开始。在我看来,这位老人在人世经历了这般遭遇之后,他的灵魂早已没有了生命力,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躯壳,活着仅仅是在维持肉体的生命力。他看淡了世间所有活着之外的事,没有什么能再唤起他的灵魂。他甚至倦于死亡,只是静静地以一种活着的方式度日,不用思考,不用担忧,只是静静等候。我们很难想象与理解主人公当时的心境,但透过文字我们能感受他对生活的无力感,所有的感情融为了一种缓慢的活着方式,一种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生存方式。这种结果的出现必然与当时的社会背景密不可分,而主人公福贵正是大部分劳动人民在那个时代的缩影。一个兵荒马乱的时代总会给老百姓带来巨大的生存压力,为了活着,人们经历着层出不穷的逃亡和失去。为了活着,人们一次次失去了底线。我不禁认为,人本身一定是惧怕死亡的,人本身就是自私的,人越是活得艰苦,就越是艰苦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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