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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书笔记通用20篇

导语:《红岩》这本通过真实历史创作的小说,它描写了众多的革命英雄:成岗的临危不惧,视死如归。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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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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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学了一篇课文——《金钱的魔力》。文中的托德和老板在“百万英镑”面前显露出种种丑态,让我忍俊不禁,放声大笑,便找来原著,看了这本书。这一看,可真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了穷小子亨利身无分文,一对富有的兄弟给了他一张100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30天内能否凭这张钞票活下去而打赌。结果,亨利不仅活了下去,还发了一笔财,也成立了家庭。

看完之后,我很羡慕这位“幸运”的主人公,但我同时又在想:人们原本如此地冷落、嘲讽亨利,但后来又频频向他献媚,是为什么?为了钱。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那些人就是这样被钱的魔力牢牢套住,致使自己成为一个让人耻笑的守财奴。金钱,对于社会上一些拜金主义者,是万能的`。但我认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在这世间,比金钱可贵的东西有很多,例如财富,买不到深厚的友谊,买不到易逝的时间,买不到无私的亲情。

一个人,就算再富有,也不见得会比穷人更快乐。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人做得到清正廉明?一些官员,把国家法律视为虚无,贪污;一些黑心厂家,为了赚钱,在食品中添加各种国际明令禁止的化学成分。这些人,都是被利益糊了眼,蒙了心。当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行走时,应避开那些毒蛇般的利益,不做金钱的奴隶,不要因它而迷失了人生的方向。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永远做到不以貌取人、清正廉明,那该有多好啊!要知道,世界上还有好多东西比金钱可贵、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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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背影》读书笔记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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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的散文《背影》影响致很深,以致在中小学生的心中“朱自清”这三个字已经与《背影》成为不可分割的一体。

今天,我也领会了大师的手笔—《背影》。朱自清的《背影》一开头就使读者一下子就抓住了中心,体会到了作品的中心。他之所以能感动读者是因为他对父亲的回忆时,写出了真情实感,和许多读者一样,我印象最深的是胖胖的父亲蹒跚的穿过铁路,跳下去又爬上来,为的就是给儿子买橘子。在写信的内容中他写到,“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提笔,诸多不便,大约离大去之期不远矣。这些写得平静而又自然;而且都真实地描绘了作者内心对父母的喜爱,又因有这样的一位慈父而感到自豪,欢喜。

文章最后写到“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这表达了作者思念年迈的父亲写得凄切感人。回想,我们每人都有一位慈父,为何我们一定要等到父亲年迈时才懂得父爱呢,父爱也是伟大的,有一句话说“父爱如山”这篇《背影》虽然很平淡无奇,甚至过于拙朴,但是如果我们细细品味的话,却感到这篇文章蕴含着浓浓的父子情,其中蕴含着一股感人的力量。其实朱自清的散文本身就感情自然,语言朴素简洁,结构严谨细巧,语句婉转。《背影》是他前期的代表作,他后来的散文更是语句洗炼成熟,《匆匆》、《荷塘月色》……

我也同有一位慈父,我一次次见到他日渐消瘦,眼角皱纹渐多,父亲也曾费尽周折为我弄些我喜欢吃的食物,父亲却节省下来,有时我考试考砸了,他还不但不责怪我,反而安慰我。我长大了,我才愈加清晰地看到了这种人间极致的美。我不知这种亲情从何而来,父亲这种伟大从何而来?

我不知还有多少人被《背影》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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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残狼灰满读书笔记550字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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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写的小说真好看!真精彩!”这是我看了几本沈石溪小说后,忍不住发出的感叹。

最近我看了《残灰满》,我常常被里面精彩的情节迷住,一看就是个把小时。有时妈妈让我休息一会再看,我压根儿没听到,直到妈妈怒目而视,把书从我手中抽走为止。即使这样,书中那些动物的形象仍在我脑中一遍遍地浮现。

我先来介绍一下主角灰满吧!两只右脚的脚爪被子弹削掉了一块,当他站起看世界时,觉得是倾斜的。但它把两条残腿架在一匹很矮的母狼黄鼬身上看,才觉得世界又变成正常的了。为了生存,它决定和黄鼬练习世界上绝无仅有的“双狼并行”的行走方式。灰满和黄鼬经历成千上万次摔倒后终于练成了,而且它俩居然配合得天衣无缝,可以跟正常的成年狼一样捕猎了。他们还练就了飞奔、攀高等高难度技巧,受到狼族的尊敬。灰满是一个身残志坚的英雄,它那种勇敢的品质和坚强的毅力,令我佩服。

“豺狼当道”这个成语,让我对这两种动物产生了厌恶之情,可是发生在《残狼灰满》里关于一匹狼和一只豺的故事却令我很感动。

狼的名字叫乌凤,它十二岁,对于平均寿命大约十五岁的狼来说,它已经很老了。豺的名字叫赤莲。它俩常常一起配合着狩猎,它们的狩猎方法花样百出,配合默契,经常能顺利地捕到猎物。赤莲怀上了小豺崽,为了不让乌凤把它的豺崽吃掉,它决定离开乌凤,去安全的地方产崽。狼吃豺崽本是动物界的正常行为,但是乌凤想:有了赤莲的帮助它才能捉到了猎物,度过漫长的冬天,不至于成为雪豹等动物的美味,所以它放弃了吃赤莲的豺崽,于是它俩又开始配合着捕猎。整个冬天它们互帮互助,甚至它们都救了对方好几次性命,最后,赤莲为了救乌凤惨死在铁轮下。乌凤这匹狼不仅没有吃掉赤莲留下的一窝豺崽,居然把豺崽抚养长大了。我觉得乌凤真是匹仁义的狼。

我原先认为人类才是情感最丰富的动物,但这个故事里我知道了原来它们也和人类一样,不同属的动物的感情也居然这样深厚,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绝不亚于我们人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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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西游记》读书笔记1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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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西游记》,西游记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啊,讲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还有沙和尚,还有白龙马呢,一起西天取经的故事。妈妈说孙悟空和猪八戒都是从天上下来的,孙悟空被压在石头山下,猪八戒以前是元帅,后来就变成了猪!太有意思了!为什么这么多的妖怪呢,现在没有妖怪了呢。

我叫妈妈给我讲,为什么要取经呢,去哪里取呢?妈妈说是以前的一个和尚,取印度取经。妖怪多是因为吃了唐僧肉,就可以长生不老!

我要多看书,故事真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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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父与子》漫画读书笔记 鲍知秋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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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一共看了三本书,其中有一本十分独特,那就是漫画父与子》。这是一本生动、有趣、幽默、引人入胜的书,作者是德国的著名漫画作家:埃·奥·卜劳恩,我十分喜欢!

漫画书在我的印象中字本来就少,但这本书几乎是一个字都没有。但是在阅读时,你会情不自禁地读出你心中的故事!这本书令我爱不释手,里面的每一幅图画都是如此生动传神、栩栩如生,好像活的一样。我现在才突然觉得,原来图画是那么神奇,将生活中的一件件事儿表达出来。在远古时代,祖先们都是用手语和图画来表达事情与感情的。在看《父与子》时,我还把几个故事通过自己的想象将他写下来,变成一个完整的小故事。但我每次“翻译”完一个故事,总会想出第二种,第三种“翻译”方法。原来,图画是如此奇妙、多变,能有这么多的变化,让人不由的称赞道:“好!”我读了这本书后,感觉到了图画的神奇,也感受到了人们的智慧与思维是不可思议的!虽然每个故事只有几幅画,但还能描述出的故事,真神奇!以前是我小看了画!

读了《父与子》,我知道了生活中的一点一滴都需要我们去留心,生命就是这样被创造出来的,让我们做爱观察、爱创造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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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简爱》读后感_《简爱》中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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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伟大的着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十分蛮横无理。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她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然而通过这件事,简·爱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了。简·爱的身上到处都有闪光点。她善良而又宽容,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当今社会的人所应该学习的。

《简·爱》这本书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曾经失去的东西找回来。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且战胜困难,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丽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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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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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王梦》这本长篇动物小说。我曾经对狼的认识是:狼是贪婪的、自私的,所有的狼跟狐狸一样是狡猾的,跟受伤的大象一样是不顾死活的。但是这本书却给我展现了狼的另一面:她们有梦想、有坚持、有伟大的爱。

主人公紫岚是一只模样漂亮的母狼,它终其一生,呕心呖血,为了孩子们能够登上狼王宝座而不停地奋斗。紫岚冒着生命危险产下了五头小狼,但是不幸的是其中一头小狼在暴雨之夜夭折了。紫岚没有因为失去孩子而精神萎靡,她还是尽心尽力地去照顾剩下的四个孩子。她有梦想,她觉得自己的长子黑仔长得很像自己已经死去的丈夫黑桑,便把登上狼王宝座的愿望寄托在他身上。所以她有点偏爱长子,每次打猎回来,她都把上好的肉给他吃。她用激将法使黑仔的狼格本性暴发,重塑王者品格。但是,因为紫岚早早让还没有长大的黒仔跨出石穴,蹅进充满危险的丛林,引来金雕抓走了自己几个月以来精心培养的“超狼”,紫岚的努力白费了。

接着,她又陪养次子蓝魂儿。蓝魂儿虽然也成长得很快,变成了一只强壮的大公狼。每次蓝魂儿都是猎食的领头人,在前面猛扑猛咬,处处带头。在猎食狗熊时,她能够做到成年大公狼也难以做到的引熊出洞,创出了奇迹。然而,紫岚太大意,没有教给蓝魂儿如何避开猎人的陷阱方法,在他猎食山羊时,不小心跌进猎人的陷阱,魂断捕兽夹。

紫岚一度心灰意冷,然而,她终究还是不肯向命运低头,她很坚强,又开始训练第三个儿子,也是她最后的希望--双毛。为了重塑双毛王者品格,她假戏真做,付出自己的健康。她为了激发双毛优秀的狼格,自己也摔断了腿,一幅失魂落魄的样子,使自己提前衰老了。可是双毛却在与狼王决斗中的最后一刻不敌狼王,被狼王和狼群活活咬死。

最后只剩下女儿媚媚,媚媚是一只母狼,无法继承王位。紫岚面对一次次竹蓝打水一场空,她只好把希望寄托于狼孙身上。紫岚不去计较媚媚把她赶出石洞的不敬,不去计较媚媚抢走了自己的心上人卡鲁鲁。在媚媚生产的时候,为了保护自己未曾见面的狼孙们,为了媚媚和卡鲁鲁的幸福,紫岚选择了咬死当年抓走黒仔的金雕,与其同归于尽。

为了孩子们,紫岚怀抱梦想、用她的坚持、全部的母爱耗尽了自己的一生。正是《狼王梦》这样一本书,使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她们所以凶残、贪婪、自私、狡猾,那是因为她们为了能够在大自然中生存下去的生存之道。通过《狼王梦》这本书,让我看到了紫岚伟大的母爱、博大的胸怀,也看到了她的坚持,看到了她为了梦想不求回报、无私地为孩子们的奉献付出,直至最后用自己的生命谱写赞歌。我由衷地赞叹她们,她们不仅是智慧的精灵,更是大自然的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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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父与子》读书笔记 王翌州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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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们的语文寒假作业里有一项是读了《父与子》全集,妈妈把书买回来以后,我就把妈妈给我买的《父与子》全集读完啦!书里面的故事即搞笑又充满了温情,我是一边看一边忍不住哈哈大笑。这本书让我更深的体会到了爸爸的爱。

书里的父亲是一个胖乎乎的人,秃着头,慈爱而亲切,还有点童心未泯,儿子留着刺猬头,调皮而可爱。我非常喜欢那个顽皮,有点爱捣乱,却又透着机灵的儿子。

“一天,儿子在家里打球,一不小心打破了镜子,几块碎片掉在了地上。儿子害怕父亲批评,焦急的坐在地上冥思苦想。终于,他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先用球棒把镜面全部打碎,再用颜料在原来的在原先挂镜子的墙壁上画上父亲的样子。画好后,父亲正好来照镜子,儿子看着父亲,生怕他看出破绽。父亲一边照”镜子“里的自己,一边打着长长的领带,当他转身时,突然发现”镜子“里的自己是带着领结的,可他刚才明明是打领带的呀!儿子看到父亲疑惑的表情,急忙溜走了。”

“瞧,文中的儿子机灵吧!”

看 了这本书之后,不由感叹,人类的生活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人们的眼里是多么一样的美好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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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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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笔下的散文集《朝花夕拾》,这本书主要讲了鲁迅先生回忆童年、少年、青年的生活。

《阿长与》主要回忆保母阿长的善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而快乐的童年生活和在三味书屋里读书的日子;《琐记》主要写了鲁迅先生在南京读书的经历;《藤野先生》主要写了鲁迅先生怀念在日本留学时的老师藤野,写了作者弃医投文的经过。

鲁迅先生热爱并向往童年时期的生活,向往自由,向往大自然。

《朝花夕拾》写出了对逝去日子的回忆,对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

这本书会使我们跟着鲁迅先生去回忆童年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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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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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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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大学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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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可谓是人竟皆知的一本名著了,它是由有“人民艺术家”称号的大作家——老舍先生写的。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悲剧,祥子从开始的淳朴、热情、正直善良,到最后的狡猾、麻木、自暴自弃……

祥子来自于一个农村,到了北京后,成为了社会最底层的劳动人民——人力车夫。他一直有一个理想:一定要拥有自己的一辆车。祥子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每天赚一点点钱,终于买到了自己的第一辆车。可是才拉了不到半年,就不幸在城外连车带人被十来个兵捉了去。他从牢里逃了出去,还牵回了三匹骆驼,但却失去了车。祥子并没有因此灰心,从此加倍努力,刻苦地赚钱。等到他又攒够了买车的钱,所有的积蓄却又被孙侦探敲诈洗劫一空,可是祥子仍然没有向命运低头,他为了买车,也出于无奈的造就了一段畸形的婚姻--娶了虎妞,他又得到了自己的车。后来,虎妞由于难产死了,祥子为了安葬虎妞,又一次卖掉了车。之后他喜爱的小福子也因难以忍受屈辱而在林中上吊了。自此之后,祥子对生活再也提不起希望,彻底失去了好好生活的勇气,他不再想用自己的努力去改变命运,开始游戏起生活,吃喝嫖赌,出卖他人换钱,祥子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变成一具失去了灵魂的行尸走肉……

祥子奋斗过、努力过、拼搏过,可最终还是没能逃脱他最后的悲惨结局。

祥子究竟因为什么而堕落?是上天注定的命运,还是不堪打击的内心?祥子一开始虽淳朴、热情、正直善良,但他内心无法承受打击,终究战胜不了社会与自己,到头来还是被肮脏的社会给腐化了。之后的他失去了理想与目标,不努力进取。他在黑暗中已经懒得再站起来了,他甘愿与那黑暗的环境融为一体,彻底堕落为麻木不仁的行尸走肉。

生活中的有些人不也如此,受到了挫折后没有尝试努力过便放弃了。说实话,生活中有许多人都还不如祥子呢!老舍借《骆驼祥子》这本书把肮脏的社会风气和丑陋的人性毫无保留地揭开了,它告诉人们:在那样一个时代即便个人再努力上进,也终究难逃时代与环境的烙印和枷锁。但我们也不能像祥子一般白白浪费自己的大好时光。

《骆驼祥子》这本悲剧之书想让人们正视困难与挫折。它让我感悟至深,我相信这样的好书是会永远铭记在人们心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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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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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翠湖公园里有一座美丽的白塔,每天早上都会有一只虎皮蹲在塔顶上发呆,这惹怒了一群著名的“资格猫”。他们上不去的地方,绝不允许别的猫爬上去!于是这群“资格猫”开始开会咒骂虎皮猫:被太阳晒死,风吹死,雨淋死!这些疯狂的行为,受到了老老鼠的嘲弄,这让公园的老鼠们可乐坏了,因为他们可以不受这些“资格猫”的捕捉了,终于能在公园里兴风作浪了。

马小跳妹妹杜真子家有一只笑猫,还记得他吗?他是一只会笑的猫,他很同情虎皮猫,当然那群“资格猫”也很气愤笑猫有会笑的本领。

“资格猫”还想尽了办法攻击虎皮猫,但如何都制服不了他,可是虎皮猫防不胜防,还是中了那群“资格猫”的暗箭,多亏老老鼠告诉了笑猫,笑猫不顾个人安危背上虎皮猫以他最快的速度奔向宠物医院,虎皮猫得救了……

妈妈给我借了《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这本书,它是杨红樱阿姨写的。这本书非常好看,我第二天就看完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本领,看到别人比你强的时候,不能嫉妒、咒骂,更不能攻击,而应该向他学习,这样你才能慢慢赶上他,甚至超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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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二年级昆虫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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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法布尔写的红蚂蚁,我深深地被红蚂蚁的勇敢打动了,因为红蚂蚁这篇文章里清楚写到:“有一天,发现它们出去抢劫,排奋斗目标队在池塘砌栏内走着,北风使劲吹,从侧面向蚂蚁猛刮,把整整几行”士兵“都刮到水里去了。

池塘里的金鱼急忙游来,张开深如巷道的大嘴把”落水者“吞了下去。道路艰险,蚁队还没有越过天堑就死了许多,我想,它们回来时是不是绕道而行,远离致命的悬崖呢?不是的,衔着蚁蛹的队伍仍然走这条危险的路,金鱼得到了双份从天上掉下来的美味——蚂蚁和它的猎物。蚂蚁不愿换一条路线,而宁愿再一次被大量消灭。

所以,我想,我们在学习中不要一有困难就不做了,要向红蚂蚁一样坚持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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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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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获益匪浅。

主人公鲁滨逊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他航行到过伦敦,到过非洲,还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奴隶,但最后终于化险为夷。一次,他在去往非洲购买奴仆的航行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他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在苍凉寂寞的荒岛,鲁滨逊以他勇于冒险、敢于创造的精神,独自一人与困难和艰险斗争,终于创造出了自己的一片天空。在荒岛上,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了房屋、篱笆,还学会了做衣服、器具等生活必须品。他把还把山羊、鹦鹉等野生的动物圈养起来,用剩余的一点种子经过反复的播种,吃到了自己的粮食。他还搭救了一名年轻的土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终于,他把原本荒凉的小岛建造得美丽而富饶,自己非但没有被困境压倒,反而过上了自得其乐的生活。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这个故事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它详细地讲述了鲁滨逊在荒岛上整整生存了28年的离奇经历,展现了一个人艰难的生存处境,以及孤独无助和时刻渴望获救的心情。

鲁滨逊在岛上最大的问题,就是克服孤独和恐惧感了。不过后来他结识了一个野人,称他为"星期五",他们相处融洽,后来鲁滨逊和星期五之间建立了一种充满温情的友情。

我从他的事迹中,感受到鲁滨逊具有强烈的开拓进取和冒险的精神;他勤劳,勇敢,机智,并且具有顽强的毅力;他虔诚,仁慈,而且还知恩图抱。鲁滨逊的每次航海和冒险都有着明确的商业目的,不断计算着自己的财产和利益;他还将自己生活过的那个孤岛当做自己的领地。这样也表现了鲁滨逊有高智慧的经济头脑,令我十分佩服。

我看了这本书,不仅可以从曲折离奇的故事中得到乐趣,让人紧张,投入。还可以从鲁滨逊荒岛求生的故事中认识到劳动对人类生存的重大意义,从而获得许多有益的启蒙。

我们应该学习主人翁鲁滨逊为生存而拼搏的聪明才智和顽强毅力。

看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学习鲁滨逊的品质,顽强,努力,拼搏,仁慈。可以让我们每个人都受到不小的启迪啊!

假期里看一本好书,是一件很享受的事,一本好书能让我们得到许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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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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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别喜欢《木偶奇遇记》这本书,因此,我没事就喜欢看它,一共看了五遍。

匹诺曹一开始很不听话,很不懂事。他的爸爸非常穷 ,为了给他买一本识字课本,竟然卖掉了自己身上唯一一件大衣。匹诺曹虽然当时很感动,可是第二天在上学的路上为了看马戏,就把识字课本卖了,买了一张门票。从此以后,他遇到了很多奇怪的人和事。但是,他很幸运,一直有一个深蓝色头发的仙女在帮助他,让他最终又回到了爸爸身边,并由一个木偶变成了真正的孩子。

书中通过杰佩托、仙女、蟋蟀的话语让我知道:一个好孩子不能挑食,不能说谎,不能不听大人劝告……虽然我知道这是书中作者的想象,不是真实的,但我仍然害怕说谎后鼻子会变长;害怕每天贪玩,不学习,以后会变成一头小毛驴……

是的,匹诺曹就像我们一样:贪玩、不爱学习、挑食、懒惰、说谎……他身上有着每一个孩子都会有的毛病。但是,他在经历了一些苦难之后,终于改掉了那些坏毛病,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孩子。我要吸取他的教训,趁早改掉坏毛病,成为真正的好孩子。因为,我也不想去经历那些恐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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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关狼图腾读书笔记

全文共 1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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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时间拜读了姜戎的《图腾》,一改以前“畏狼如虎、憎狼为灾”的看法,姜戎笔下的草原狼,是生物的狼,也是人文的狼;是现实的狼,也是历史的狼。因之,这是一部狼的赞歌,也是一部狼的挽歌。

狼在农耕民族看来是危害人和家畜的坏蛋。我们小的时候都听说过狼外婆的故事,大灰狼是农耕民族谈之色变的危害极大的动物。以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可我看了,《狼图腾》一书后我的观点改变了。是啊!狼是陆地上生物最高的食物链终结者之一,由于狼的存在,其他野生动物才得以淘汰老、弱、病、残的不良族群,也正因为狼的威胁,奇特的动物(包括我们人类自己)才被迫进化得更优秀。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草原上没有了狼群,就要得“瘟疫”,所以,狼使生态相互于一种平衡状态,况且,狼是群居动物中最有秩序、最有的纪律的族群,狼的十大特点:卧薪尝胆、众狼一心、自知之明、顺水推舟、同进同退、表里如一、知己知彼、狼也钟情、授狼以渔,以及狼的“团队精神”都是值得现代人学习的,而最值得我们称赞的是狼的战斗精神、协同作战、顾全大局,为了胜利,不惜鞠躬尽瘁、以身殉职……

狼是游牧民族的图腾。比我们农耕民族的龙图腾有过之而不及。狼在游牧民族心中是神乎其神,无所不能。书中讲到了“狼的作战,生活,本领,母爱,及群之间的协作团结及狼在草原的巨大贡献。把狼看作了比人还要高尚,比人还要聪慧的动物。”

书中几十个狼的故事有机连贯,一气呵成。情节曲折紧张,场面宏大而神奇。有大青马勇敢镇定地独闯狼阵,狼口脱险;有蒙古女人和九岁小孩与狼徒手搏斗,生擒恶狼;有蒙古猎人坐山观狼群设伏黄羊,渔翁得利;有石圈里的飞狼之谜,惊人推断;有狼群与军马惨烈的生死决斗,同归于尽;有白毛风和蚊虫的天灾人祸,生死存亡;有狗和草原狼的你死我活,不共戴天;有人与狼的殊死较量,相存相依;有作者千辛万苦喂大的小狼,狼性不改;以及小狼非凡的命运和悲壮的一生……最后作者道出了对小狼的忏悔,对蒙古老人的忏悔,对草原的忏悔。震撼了我们现在已经不会轻意感动的灵魂,让我们在读过之后会不由自主地产生无尽地思索。

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挠,狼群的中的友爱亲情无不震撼着我们的心灵。狼在捕食时表现的确极为凶残,但狼只有在饥饿时才捕食,只有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会攻击牲畜和人。这比饱暖思淫欲,物欲横流贪得无厌的人不知要高尚多少倍了。狼天性怕火、怕光、怕人,唯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在这本书里狼性与人性的碰撞给了我很多的启示。

1、要有勇气和血性

身处草原,就会置身于这个巨大的食物链中,各种生物都摆脱不了吃或被吃的命运,要想占据食物链上端的有利位置,就必须在残酷的现实中磨练自己的神经,造就卓越的品质。草原残酷的生存状态就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生存的法则就是“弱肉强食”。

几千年过去了,草原狼顽强的生活了下来,靠的就是那股血性。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广告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工作中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体会成长的快乐。

2、要讲究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

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精致的表现了出来。另一个经典的战例就是草原狼全歼军马群了,狼群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自然胜利在握了。

天时,借白毛风肆虐的恶劣气候,发动闪电战;地利,将马群往大泡子里赶,与泡子地形成前后夹击的态势;人和,人们频繁的掏狼崽激怒了母狼、将狼群的黄羊偷走更是断了狼的退路,狼带着一腔的仇恨和怨气作战,自然格外的凶狠和残暴。

哀兵必胜,古来有证。草原狼的进攻,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其战术安排的严谨、对天时地利的把握、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颇有战略家的味道。甚至我们会忍不住想,如果我是一匹草原狼,那工作起来又会是怎样一番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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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父与子》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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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是风靡全球的一本好书。

父与子有时候聪明玲俐:有一次,父亲带儿子求兜风,可是,没开多远,车坏了,父亲仔细的检查了车前有检查了车轮,然后有检查了车底,可就是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于是,父亲又检查了几遍。过了几个钟头,儿子等得不耐烦了,“呼”地一声跳下了车,打开后备箱,拿出了一辆滑轮车,玩了起来。父亲见此情景,突然有了灵感,他双手握紧方向盘,一直交战在车上,另一只脚站在地上,和儿子一起玩了起来。

有时候,父与子的运气也是很好的:那天,父与子走在街上,他们发现了一个活动:只要大中鸟的中心,就可以那一辆摩托车。儿子对父亲说:“父亲,我们去试试看吧。”父亲说:“可以。”于是,他们就开始打了。过了一会儿,父与子满头大汗。又过了一会儿,父亲对儿子说:“儿子,看来是赢不了骑车了,咱们回家吧。”儿子转过身,把枪扛在肩上,一不小心,枪发出一枚子弹,正好打在把子上。父与子欢呼却越。

小朋友,你看过《父与子》了吗?我想,你一定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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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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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士本身并不是生孩子的人,她只是帮助接生而已。同样的,我的工作就是帮助人们“生出”正确的思想,因为真正的知识来源于人的内心,而不是得自别人的传授。同时,惟有出自内心的知识,才能使人拥有真正的智慧。

——题记

在哲学史上有一个著名的——苏格拉底式提问法,不过大部分的人喜欢将它叫做“打破砂锅问到底”。比如当别人问你:“正义的行为到底好不好?”,你就要学会像苏格拉底一样,先反问他:“你觉得什么是正义?”,如果他说:“正义就是借别人的东西,一定要及时还”,你就问他:“如果你管你的朋友借菜刀,用完还他的时候他神经病犯了,这个时候你还给他,就是正义吗?”

宗旨其实就是——就着别人的答案,不停地追问!不要停!可是大部分人就会想:这不就是抬杠吗?但是苏格拉底本人对自己这套提问法很满意,因为他认为他帮助你思考了,他管这个叫“精神的助产术”。

苏格拉底认为一切知识,均从疑难中产生,愈求进步疑难愈多,疑难愈多进步愈大。苏格拉底承认他自己本来没有知识,而他又要教授别人知识。他认为这些知识并不是由他灌输给人的,而是人们原来已经具有的;人们已在心上怀了“胎”,不过自己还不知道,苏格拉底像一个“助产婆”,帮助别人产生知识。

英文“教育”一词的拉丁文原意是“引出”,苏格拉底不直接传授知识,而是采用对话、思辨,一步步启发对方的思想,引导出智慧。他经常采用的“诘问式”的形式,以提问的方式揭露对方提出的各种命题、学说中的矛盾,以动摇对方论证的基础,指明对方的无知。

在诘问中,苏格拉底自己并不给予正面的、积极的回答,因为他承认自己无知。这种方式一般被称为“苏格拉底的讽刺”。在苏格拉底的讽刺的消极形式中存在着揭露矛盾的辩证思维的积极成果。

苏格拉底经常在街上找人们聊天,这个随处接生的助产婆喜欢跟车夫工人们聊天,一聊就是2、3个小时,经常使人误了工,而且他不停追问的方式让大家感觉到不厌其烦,哪怕是回嘴,也像一拳打在了棉花上,有劲无处使。这样有意思的人物,却因为被政敌宣称“弘扬新神论”处死,也令人唏嘘不已。

苏格拉底说过:“雅典就像一匹驽马,而我就是一只不断叮它,使它始终具有活力的牛蝇。”牛蝇被杀死了,而驽马也不出人意料的倒下了。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掉,

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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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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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灰姑娘》的故事,它使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从前,美丽的小女孩她的妈妈死了,她的爸爸给找了一个后妈和两个姐姐。他的两个姐姐很爱美,但是她们的心肠很恶毒。她们整天欺负灰姑娘,让她天天睡在厨房里,弄的满身都是灰,所以人们都称她灰姑娘。她在坟墓旁认识的小白鸽。有一天,王子举办了选妃活动,举办了三天三夜。灰姑娘最好被王子选上了,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透过这个故事我认识到了,人必须要善良要有爱心,只有这样人才活的开心,如果有一颗恶毒的心,就会活的不开心,结局是不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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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水浒传》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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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捧上手的《水浒传》是少儿版的,彩色的图,带着拼音的楷书,简短的文字,却还是让当时六岁的我看不懂,但是每当看到书中的好汉把“反派”打得落花流水,鼻青脸肿时,我总会拍手叫好。这个周末,我再次打开少年版的《水浒传》,却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豪爽感。

细细品读一遍后,我不禁哼上了那首耳熟能详的好汉歌:“大河向东流,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哇……”颇有一番梁山好汉豪放的气势。书里记录了一百零八个头顶,排定了“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的座次,《水浒传》里好汉聚集了四大高贵品质:忠、信、义、勇,让我崇拜得五体投地,以他们为榜样,故事中让我最喜欢的人物有:力大无比的鲁智深,机智冷静的林冲,英勇无畏的武松,还有千万人敬佩的宋江,因为他们都具备忠、信、义、勇!

最让我体会到好汉精神的情节是“景阳岗打虎”。 武松,人称“行者”, 他武艺高强,嫉恶如仇,又行侠仗义,好打抱不平。一天,他去镇上会哥哥,在景阳岗旁的一家小酒馆里喝酒,一碗又一碗,第四碗时,老板不让他喝了,毕竟这可是“三碗不过岗”的超烈性酒,可他执意又来了几碗,不听劝告,不顾旁人阻拦过景阳岗,遇上了白虎,借着酒劲儿,空手打死了凶猛的白虎,他为老百姓除了害。他当时的无畏,连白虎见了恐怕也会心虚。看到这儿,我不禁联想到了中国共产党党员们,他们就像无畏的武松,带领人民打倒一批批凶猛的白虎,毫不畏惧,勇往直前。

古往今来,有多少位好汉舍身取义,难道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我们也要学习好汉的精神,为国家做更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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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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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逆境中对生命的追求

活着》这本书其实很简单,它就告诉我们两个字——活着!

书中的主人公福贵有着一个坎坷的命运,从年少时的少爷,再到后来的落魄,看着亲人一个又一个地离开自己,直至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依为命,面对着这些悲伤,主人公坚持活了下来。

在一开始的部分中,主人公变成了一个农民,地位的变化悬殊并没有使他放弃生命,他逐渐适应了贫穷而又辛苦的生活,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其实在现在的社会中,经常有人会因为企业破产倒闭而终此一生,但是失败衰退又能怎样呢?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句话说得好,古人对于生命的珍惜热爱从中而出。生命,其实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即使世界上有着无数的生命,即使地球上有几十亿人类,即使你只是其中最不起眼的那些人中的一员,也不要看轻自己的生命。对于生命的热爱,应是来自于内心深处的呐喊,是灵魂的呼唤!

作者为了写出“活着”的思想,为了写出对于生命的热爱,不仅设置了重重的苦难,还添加了许多与福贵相对比的人物来突出生命的重要。在战场上,主人公小心翼翼,唯恐被打死打伤,而很多士兵都战伤,但那些把他们运到后方阵地的人,只是把他们扔到地上,不给于救治。这就是对于他人生命不敬,是对生命的亵渎与轻视,是一种最可恨的行为,由此,我们在意识到生命重要性的同时,也不能仅仅自私地保护自己的生命,还要尊敬别人的生命,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尽可能挽救别人的生命。因为生命是等价的,挽救了别人一条命,就等于自己救了自己一命。但在书中,当家珍对想轻生的春生说出:“你还欠我们一条命,你就拿自己的命来还吧。”时,她在劝诫春生要活着,但是他还是上吊死了。确实,所带来的苦难是人难以承受的,毕竟在那个、没有公平正义的年代里,人的生命在那些疯狂的“革命者”眼里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有很多的著名作家和科学家都自杀在那个悲伤的年代,如老舍先生。但是也如食指在《相信未来》中诉说的那样:朋友,坚定地相信未来吧,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在逆境中,我们更要珍爱生命,相信终有一天真理终会站到自己这一边。真理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而如果连命都没有的,哪能看到太阳升起的时刻!

另外,作者书中所用的语言也很有地方特色,带有山东地方特色的粗犷,文中的语言更加贴合实际,读起来更加真切逼真,让人感受到一股扑面而来的地方特色,感受真真切切的农村气息,这对于描述一个农村的背景拥有着巨大的作用。

当我们看完,合上书时,心中就不由自主地升起了一种悲伤感,对于福贵坎坷命运的悲悯之情是由内心发出的,而在旁人看来的无比悲痛,在主人公眼中和言行之中只能隐约透出一丝怀旧的忧伤。

他就那样孤独,忧伤地活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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