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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书笔记【实用20篇】

导语:《红岩》这本通过真实历史创作的小说,它描写了众多的革命英雄:成岗的临危不惧,视死如归。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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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猫日记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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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从外星球来的孩子》的书,它是《笑日记》系列其中的一本。内容讲的是胖头整天闲的没事干,球球老老鼠和笑猫就陪着胖头来到了一所宠物特技学校。在刻苦学习钢琴的日子里,笑猫和胖头在银杏林里遇到了一个小男孩 —— 一个仿佛是从外星球来的孩子。渐渐地,胖头走近了这个小男孩,踏上了一段神奇而温暖的成长之旅。

胖头继承了虎皮猫专注的优点,虽然它的先天条件不如二丫和三宝,但他还是坚持、努力地学习钢琴。我们要学习胖头这种专注的优点和坚持不懈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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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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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星期我读了安徒生童话,我觉得里面《皇帝新装》很好笑。故事是说:有两个骗子,来跟国王说自己能织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衣服:如果是傻子,就看不到这件衣服,聪明的人才看得见这件衣服。皇帝便给他们很多

钱,让他们给自己做这件衣服。

我觉得这里面的国王又傻又笨,脑子一点也不会想,就轻易相信骗子,还亏了这么多钱。而且,这位皇帝还穿着这件独一无二的衣服去参加游行,结果被人给嘲笑了。

小朋友们,我们可不能像这位皇帝一样轻易的相信别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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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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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中国四川省儿童作家杨红樱写的——《亲爱的笨笨猪》。

书中的笨笨猪真的很笨,总是无心办一些意想不到的坏事,却又在不知不觉中做了许多助人为乐得好事。它总爱捅娄子、闹笑话,它能给朋友们带来无穷的快乐。同时,自己也能收获很多的乐趣。

笨笨猪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对扇子似得耳朵耷拉在左右两旁,一个粉红粉红的鼻子镶嵌在大脸中央,两个鼻孔大的几乎可以插进二个小蜡烛。可爱极了。

在小熊的生日宴会上,笨笨猪因为太贪吃,吃光了蛋糕和所有的毒蘑菇,因此救了来参加宴会的小动物们。天气越来越冷,因为上了年纪的驴伯伯没有房子,笨笨猪和小熊就准备给驴伯伯盖一座温暖而又舒服的家。可是,他们却因此拆掉了驴伯伯辛辛苦苦搭建的窝棚。笨笨猪听猫咪咪说减肥可以变美,当笨笨猪咬牙坚持减肥后,自己结果变得又瘦又丑难看极了。通过这些事,我感觉笨笨猪虽然笨的可爱,但缺乏遇事思考沉着冷静的态度。总是听信别人的意见,自己不动脑子不善于观察,是不会发现生活中的道理的。我们小学生也一样,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养成善于观察,养成勤于动手又动脑的好习惯。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简单的道理,聪明不一定能收获快乐,如果能给身边的人带来乐趣。那么自己才会更快乐。

《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亲爱的笨笨猪》这本书中主要讲的就是笨笨猪和它的小伙伴们之间发生的一切事情。笨笨猪有一双大大的耳朵和长长的鼻子非常可爱,它那肥嘟嘟、圆溜溜的肚子使他成为欢乐村庄中最胖最肥的人。在这本书中作者杨红樱把笨笨猪讲述的非常笨,可是非常可爱、好玩、有趣。

有一次,笨笨猪刚开学。第一节是语文课语文老师是鼎鼎有名的鹦鹉。鹦鹉在黑板上写了个a,老师让笨笨猪念,笨笨正准备念“啊”肚子却先叫了一声“咕”自己才念“啊”。鹦鹉说:“那到底是啊还是咕。”笨笨猪又准备念“啊”,肚子又先念了一声“咕”,自己才念啊,鹦鹉老师说小猪啊小猪你怎么就这么笨呢,全班同学都笑了。从此以后大家都叫他笨笨猪。

还有一次上游戏课,玩捉迷藏。是狗汪汪抓,大家都藏好了,狗汪汪很聪明,他知道小猪笨,就叫了一声藏好了,没有小猪马上叫到“藏—好—了”。狗汪汪顺着声音找到了笨笨猪……

笨笨猪很笨,但他过得比谁都快活。在小熊的生日会上,他因贪吃,吃光了所有的毒蘑菇,却因此救了参加生日会的所有动物;他睡觉打呼噜像打雷,居然吓跑了想来吃兔子的大灰狼……相反,笨笨猪一点都不笨,它常常在无意中帮助了别人,

因为给别人带来太多的快乐,所以笨笨猪快乐。这种快乐的品质,就显得尤为可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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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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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动物中一般都是雄性称王,可是,有一匹沈石溪笔下的母狼,创造出了奇迹。

那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的伴侣黑桑不幸被野猪的獠牙咬穿了头颅。黑桑去世前告诉过紫岚他想当狼王。他死后,紫岚便专心辅导她们的孩子。然而,她的孩子因为各种原因并没有当上狼王,于是她又努力地想让她的孙子当上狼王,最后,她为了孙子当上狼王,与凶猛的金雕同归于尽。

在这篇文章中,我知道了有些事情不一定是雄性才能做到的,有些事情雌性也能做到,而且雄性做地没她们好。文中的紫岚,是匹充满母爱的狼,她聪明、勇敢。她虽然没有看到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但她努力了,为后代付出了,她可以毫无遗憾地离开了。

我们要学习紫岚坚持不懈地精神。可能我们完成一件事十分困难,但如果你努力,付出了,你就会在你的一生记上“成功”这两个字。我们也要学习紫岚身上的“花木兰”精神。只要努力,女生也能做得比男生好。在夏令营,我变成了22人中的王者,在领袖班,我当上了副队长……这也证明了古代著名的女将军花木兰说的一句话:谁说女子不如男?

另外,紫岚身上的母爱使我感动,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她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呵护我……

如果大家想认识坚持不懈、内心强大的紫岚,请来看《狼王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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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狼图腾读书笔记3000字

全文共 4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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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腾》,姜戎著。1971年起腹稿于内蒙古锡盟东乌珠穆沁草原,这是一部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一部以狼为叙述主体的小说。该书在中国大陆发行300余万册,连续6年蝉联文学图书畅销榜的前十名,获得各种奖项几十余种。该书在中国出版后,被译为30种语言,在全球110个个国家和地区发行。

用这个标题做文章的题目,我犹豫了很久。因为首先《狼图腾》这本经典之作,早已在众多读者手中久经传阅,很多人都比我更早的读过它,享用过它。我 之所以能与它结缘,也亏得好友推荐。而我作为这本书千百万读者中最普通的一员,按现在我能拥有的文学素养和所掌握的文学知识,在此,我不想对本书的内容和故事做任何蹩脚的叙述和愚钝的评论,因为,我恐浅薄了这部经典著作的厚度与重量。也恐浅薄了作品对灵魂深处那种超强的震撼。所以也就有别于真正意义上的读书笔记或是读后感。然而,我又必须用此作为此篇的题目,因为正是《狼图腾》这本书和姜先生笔下对狼的描写,对原始蒙古草原的款款深情,对《狼图腾》精神的深度挖掘,对腾格里的无限崇拜和景仰,也唤起了我一种从未有过的思考,也明朗了许多我长久以来的一些困惑。解开了很多缠绕自己许久的谜团。让我突然间茅塞顿开。《狼图腾》和狼开阔了我精神领域里沉匿已久的辽阔草场,思绪如脱缰骏马般奔向遥远的自由草原。让我对自己三十多年来年轻的生命进行一次掷地有声的拷问。那么便不枉我读过此书了!

我是蒙古族,出生在吉林省通榆县曾有的三个蒙古族乡之一的西艾力!西艾力便是蒙古族语“喜讷,艾了”一词的汉字谐音,意思是“新乡”!(在两千年左右,国家为了整合资源,勤俭持政,开始启动乡镇合并政策。西艾力在乡领导几经努力下,仍然没能保留下来,而是合并到了百里之隔的另一个蒙古族乡——向海)当然,在我出生的时候,或者我想在我爷爷奶奶甚至太爷爷太奶奶出生时,或者比那更久以前,我们的家族早就已经不再游牧了;或许,我的先祖是在若干年前从遥远的草原游牧到了这里,而后定居;或许是随着蒙古骑兵征战南北时遗落此处的一支游牧族后裔;……或许这一切只是我的想象罢了,关乎于我们这样的不是很纯粹的生活在汉族地区的少数蒙古族人,如何由来,如何繁育的生存历史似乎是模糊的,或者即便有,那大概也是我才疏学浅未曾追溯过。但我的确是蒙古族。

记忆中,我呀呀学语时,奶奶常常教给我“吃饭,睡觉”这些简单的蒙古口语。因为奶奶爷爷那时都是用蒙语交流的。说汉语是很困难的。后来,随着杂居人口的不断增多,接触到了更多的汉族人,乡亲之间为了更加便于交流和沟通,也为了不断扩大人际交往的范围,本来就是在汉族大环境里安营扎寨的族人们,接触汉文化,学习汉文化也是大势所趋了。到我父亲这辈时,很多蒙古族年轻人就很少能说蒙语了。父亲又在外地当兵四年,即便掌握一点儿蒙语,也终没有发挥之地吧。但父亲和母亲几乎所有的蒙语都能听的懂,只是很少说,很少用。而我和奶奶学的入门级的那几句,也终因缺少适应的语言环境而全部忘在了脑后。后来奶奶爷爷过世了,家里懂蒙语说蒙语的人更是几乎没有。我的五个舅舅倒是精通蒙语,但后来除了老舅以外均都和汉族通婚,娶了四个汉族舅妈。这或许就是对姜戎先生在书中所提到的“汉化”一词的最典型的论据吧。虽然此时和书中所描写的纯蒙古牧民相比,我们半汉半蒙的定居生活,半农半牧的生产方式,已经是被农耕文明汉化的淋漓尽致后所剩下的瘦弱单薄的模样了。但仅存的这点蒙古族血统仍旧还在一点点的继续被酌蚀,被软化。

大概因为自己毕竟还手持蒙古族乡这一名片的缘故吧,虽然平时用蒙语的时候很少,但那时学校还是专门开设了蒙语课程。小学三年级起,每个蒙族孩子是都要学习蒙语,而此段时间,班级里的汉族学生是可以自由支配的。而到了中学阶段,学校便分蒙汉两个班级,这时选择班级则是按个人意愿而定了。其实说是蒙班,也还是和小学一样多开设了一科蒙语课而已。当然蒙语成绩是和数语外共同纳入主科行列,在中考时是要计入总分的。我自然是继续选择蒙班,因为要向我唯一的理想学校,那所培养了我乡百分之九十小学教师的圣地——前郭蒙师(全名前郭尓罗斯蒙古族师范学校)而努力奋斗。那个时候,或许对于大部分人来讲,我敢说包括乡领导,校领导,或者教师,家长很少有人会想到文化传承这么重要和深远的讨论和认知的。而对于一向胆小,听话的我来说,似乎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生在蒙古族乡,身为蒙古族人,又要考蒙古族学校,那就必须乖乖学,这是没什么异议的事情。我也从来没想到过我这种半生不熟的夹生蒙古族血统到底会对未来的自己有何影响。而弟弟却思想明确,他不喜欢蒙语,他的目标是县里的重点高中,于是他早早的便摒弃了蒙语学科,全力以赴不用学习蒙语的通榆一中。从此好像要证明他是蒙古族人,那只有在户口本或身份证上才能确定。而我,虽然仍旧把蒙语当作一门外语来学,但学的还很认真,中考蒙语考出了一百一十多分的好成绩。而考入蒙师,我又多了与蒙语为伴的四年时间。又多了与蒙古族师生朝夕相处的四年。但我仍旧不会流利的驾驭蒙语口语,无法进行口语对话与交流。也正因为如此,这四年里我一度的因处在这种民族的边缘而倍感压力和折磨。甚至有一段日子里,鄙视和厌倦过这种名族边缘的处境,惶惶不安。这一切还要从当年的故事说起。

前郭尓罗斯(以下简称前郭),是一个蒙古族自治县,相对于我们蒙古族乡来说,民族文化和民族氛围要浓郁很多。县里有蒙幼,蒙小,蒙中和蒙师四所蒙古族特色学校。而在我就读于前郭蒙师的时候,学校为了生存发展,早已扩招了更多的汉族学生。后来,前郭县又和只有一江之隔的扶余两县合并,改名为松原市,我们的学校也随之更名为“松原师范”。(到2012年左右,听松原的同学说,我们这所学校早已不复存在,合并的合并,取缔的取缔,校址早已变成了商品房住宅小区)学校每个年级大概设有十个班级。包括音乐班,体育班,美术班,英语班,而这些班级均为汉族学生。而真正属于蒙古族学生的只有两个班级。普师班和幼师班。足见蒙汉学生的比例差距。而在我所就读的普师班中,还存在着十分明显的蒙语程度差异现象。班级里有一部分学生是来自前郭本县的,由于他们的名族文化保护要强于我们,所以这些同学都可以讲一口流利的蒙语。而蒙班的教师又大部分来自内蒙古。也是蒙语好于汉语表达的。于是,从感情上来讲,老师们似乎更喜欢会蒙语的学生,他们之间也更容易沟通交流。而对于我这样的半汉半蒙的孩子而言,沟通的障碍让我们和老师之间掘起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每次听到纯蒙师生们聊的热火朝天时,我们似乎总是鸭子听雷,总有种被后妈遗忘在角落了的感觉。而我的这些纯蒙古族同学,也都传承了蒙古族独有的优良血统。能歌善舞,性格豪爽,耐酒力。每次学校有演出时,蒙古族同学们嘹亮悠远的草原歌曲和蒙古族舞蹈都会深深的把我吸引,常随着歌声舞姿浮想联翩,貌似自己化身为了美丽的牧羊姑娘,轻举鞭儿,骑在马背上,遥望牛羊遍山坡;也常被美丽的蒙古袍迷恋的如痴如醉。只是这些,我没一点儿参与的能力。我既不会唱歌也不会跳舞。不会拉马头琴,更不会喝酒,总之蒙古族独有的特长我点滴没能继承。我甚至自己也曾怀疑,到底是怎样和蒙古族搭上的干系。于是每到此时,我便纠结于我的民族归属问题。当然,这绝对不该是我的过错吧。

而对于人数远远超越普幼两班的汉族学生和一些汉族老师们是带着有色眼镜来看待蒙班学生的。在他们认为,蒙班学生粗鲁,野蛮,甚至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当然不可否认,蒙班学生打架的次数要远远高于汉班)。他们把蒙班学生的实在,憨厚,直爽,仗义的性格也视为愚笨。其实现在想来,那正是蒙古族人骨子里狼的精神、游牧的精神、骁勇善战的精神。正如姜先生在文中所讲,它更是一个民族的脊梁,是民族崛起的精神。是蒙古族先人曾叱诧疆土的豪情气概。而那时,这种自豪感我是不曾拥有的。汉族学生在原本属于蒙古族辉煌过的蒙师地盘中充斥着对蒙古族学生的歧视和嗤之以鼻。而我,处在对外蒙汉相斥的大立场,和对内纯萃与不纯萃的小立场这样一个边缘的处境,进退维谷。甚至到今天,每当提到民族之事时,有人便说:你是蒙古族啊?那你会说蒙语吗?你应该很能喝酒才对啊。我都只有苦笑的份儿。我说蒙语也不会说酒也不能喝。有的朋友开玩笑道:那你真给蒙古族丢脸。虽然说者无心,但听者有意。有时我真会觉得,枉称蒙古族了。也的确辱没了蒙古族老祖宗的颜面。而直到读到了《狼图腾》,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找回了我的民族归属感,我是蒙古族的后代是毋庸置疑的,我的身上流淌的仍旧是纯粹蒙古族的血液,只是我们是被汉化了以后的蒙古族后代。于是我就会情不自禁的说:我也是草原的孩子,虽然已不能用母语来诉说,但我相信,草原母亲会接受我和很多我这样的蒙古族后代的。仁慈的腾格里之父也是不会怪罪于我的。

后来结婚,爱人是汉族,但两个孩子的民族都随了我,虽然,已经不能再淡的蒙古族血液再次被稀释,但换个角度来思考,在蒙汉大融合的时代里,我还能把自己身上仅存的这点蒙古族血液继续传输下去也是一件幸事了。儿子也常骄傲的告诉别人,他是蒙古族。而我到底如何才可以让孩子们真正的了解蒙古族人的气概,蒙古族的豪情,蒙古族可歌可泣的凌云壮志;又该怎样描绘蒙古族先祖曾生活过的壮丽草原,大河浩荡?如何让他们体会和领悟蒙古族人与天地共融的人文情怀?又如何能让他们继承下来一点、哪怕就一点点蒙古族的优良血统?或许我想的远了一点。但我觉得这也正是我所缺失的一种民族精神。而《狼图腾》启发了我,唤醒了我。我而今急切的、乐此不疲的给孩子们讲述《狼图腾》里人和自然,人和狼的故事;告诉一些我仅知的蒙古族文化礼节,除此以外,我能做的似乎微乎其微。但我和孩子们约定,有一天,我一定要带着他们踏上遥远的草原,去寻找一寸民族的根,去追寻一缕民族的魂。

而《狼图腾》除了解开了我内心多年的一种民族情结以外,也让我对狼这一动物有了崭新的认识和全新的理解。颠覆了一直以来人们对狼凶狠残忍十恶不赦的印象。文中,主人公入狼洞,掏狼仔,养狼,研究狼,宠爱狼,崇拜狼的一系列的故事,除了体现出狼勇猛,机智,隐忍,团结,不屈不挠,不卑不亢的精神外,我更迷恋的是狼对自由的追求,以及为了自由而永不放弃的品格。数以千年来,蒙古族族人信奉狼,尊敬狼,崇拜狼,以狼为自己的生存导师,军事导师,精神导师,甚至在百年以后都要以己之身来喂狼,以此做到魂归腾格里。在蒙古族人眼里,狼就是长生天派给草原和草原人民的守护神。狼与人既相互制约,更相互依托。这或许也是生物届中最别样最奇特的一条生物之链吧。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我的蒙古族朋友常把草原狼做为自己的昵称,为什么对狼图腾有如此深厚的情感。

而拜读了《狼图腾》,通过对狼故事狼精神了解,我最大的收获还在于,我终于明白了何为信仰。一种信仰又会对一个人一个民族拥有怎样的力量和意义。有人曾说过,现今的中国人缺少信仰。我觉得这并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对于我自己而言,我可以惭愧的说,我就没有一种信仰。虽然我也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地,拥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对人对事也拥有热情的态度,但灵魂深处始终是缺少一面精神旗帜的支撑的。每当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也就缺少了一种强有力的指引,时常让人萎靡前行,颓唐不堪。而姜先生在文中所提到,蒙古族人信奉长生天,信奉狼图腾,正因为如此,蒙古族先辈们才得以在艰苦残酷的游牧生活中,能够以博大的胸怀,乐观的精神,无畏的勇气,世代繁衍生息;才得以与广袤的草原和平相处,荣辱与共。也就因秉承着这一信仰,才开辟了中国历史上最大的领土疆域,统治中国一百多年的盛世,谱写了震惊世界的辉煌史诗。虽然,蒙古族最灿烂的鼎盛时期早已淹没在历史长河中一去不返,但蒙古族文明始终是悠悠华夏五千年文明当中最闪光耀眼的一颗明珠,她将永远璀璨。

只是而今,我还是一个没有信仰的人,如果我斗胆也把蒙古族的腾格里作为我的信仰,他会不会同意收下我这个虔诚的蒙古族后裔孩子。我想,我对蒙古族精神和蒙古草原那深深的眷恋之情,腾格里是会看得见的,我想他也同样不会拒绝一颗真诚的赤子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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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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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给我带来知识,读书,也可以给我带来快乐。

“乱蝉嘶夏木”的长长暑假,正是阅读经典好书的美好时光。丹尼尔笛的《鲁滨逊漂流记》是这个假期看过的书中非常喜欢的一本。

鲁滨逊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用他父亲的话说,这样的阶级最适合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但他却不听父母的忠告选择去航海。果然,父亲的话灵验了。在其中的一次航行中,他们的船遇难了。只有鲁滨逊幸存了下来,被流落在荒岛上。但他并不放弃,而是乐观开朗,用他的智慧才智刻服了困难,并用自己的双手,把荒岛绘成了世外桃源。在岛上生活了整整二十八年之久。最终他在星期五和船长的帮助下重返故乡。

故事中鲁滨逊做瓦锅和烤面包的经历最是让我心悦诚服。

当时鲁宾逊上小岛上已经两周年了,他一直在用“我决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来鼓励自己向前进。在这期间里,鲁滨逊不仅收获了自己种的麦子,还赶走了偷麦小偷们,获得了大丰收。现在,他打算开始制作与他久别两年的面包了。可是做面包在他那样的窘况下又谈何容易。于是,他打算从做烤面包用瓦锅开始做起。在这过程中,他首先用陶土来做瓦锅,然后尝试用阳光把来晒硬它们,但没想到的是,强烈的阳光把它们晒裂了,这让鲁滨逊万分沮丧。后来,鲁宾逊为了防止再次晒裂,把它们放在大柳条筐里,虽然这次没有裂,但还不是鲁宾逊想要的。终于有一天,他发现,火堆里有烧过的陶器碎片,像石头一样坚硬,比阳光晒得要好上一千倍,他喜出望外。于是,他用火把瓦锅烧的无比坚硬。之后又历尽千辛万苦做了烤面包需要的炉子和筛子,最终,终于做出了在他看来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面包。之所以最美味,一是他太久没有吃面包了,二是因为这是他亲手制作的。此外,他还经常用大米做糕点和布丁呢。有了这些,毫无疑问,鲁滨逊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了

在我看来,他所拥有的这一切都是他凭着坚定的意志努力所换的。不管是做面包、耕田还是打造独木舟,在这样工具匮乏的孤岛上实施起来都是困难重重,但他在面对这些困难的同时,拥有一颗乐观坚持不懈的心,这也使得他能在岛上生活28年,并最终获救。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不是如此吗?当一件事情对你而言十分不幸时,其实你已经很幸运了,因为别人有可能比你的处境更糟。遇到困难要积极乐观,最终将摆脱困境。

读完这本书已经许久啦,可书中的每个故事情节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生活中,鲁滨逊的精神常常激励着我。面对困难时,要开朗乐观、要努力前进、要不言放弃。正如郭沫若所说:“环境越是困难,精神就越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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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狼王梦读书笔记怎么写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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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由此可见,书对人们是多么重要。在我们所读过的书中,大部分都表达了一个个深刻的道理。我们来看看沈石溪动物小说中的《王梦》告诉我们的道理吧!

《狼王梦》讲的是一只名叫“紫岚”的雌狼在一次意外中失去了它的丈夫“黑桑”,但“黑桑”当狼王的梦想却并没有同它一起永远消逝:“紫岚”把它的亡夫黑桑的梦想交给了刚出生的儿子们来完成。“紫岚”先是选了酷似其父的老大“黑仔”来重点培养,给了它比别的幼狼多出三倍的奶量,并在它该吃肉时将好吃的内脏全部给了它,而自己却只吃骨头。

因为“紫岚”的重点培养所以让“黑仔”成长的尤其快,迅速超过了别的同龄幼狼,在它还不到半岁时就已经可以去捕猎小野兔了。当“紫岚”认为狼王宝座很快就会得手时,意外就在这时发生了,尽管“紫岚”已经十分谨慎动物的来袭,但还是被钻了空子:一只金雕当“黑仔”在外面捕捉小松鼠时叼走了它,将它当成了食物吃了。

可是“黑仔”的离去并没有让紫岚放弃梦想,反而让“紫岚”让儿子得到狼王宝座的梦想更加强烈了。于是,它将得到狼王宝座的梦想又放在了老二“蓝魂儿”身上。它又把好吃的内脏全给了“蓝魂儿”,让它顺着“黑仔”已经给它做好榜样的路继续走下去。

虽然“蓝魂儿”一直十分强壮,但好景不长,它最后也走了它大哥的路: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因为“蓝魂儿”太过饥饿,所以中了一个猎人的陷阱,并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可“紫岚”还是不灰心接着又将当狼王的梦想放在了老三“双毛”身上。

当“紫岚”好不容易才帮助懦弱的“双毛”重塑王者之心,又把它喂养的十分强壮后。但因为一次意外它也走了两个哥哥的路,倒在了获得狼王宝座的前面。尽管如此,它还是没有灰心丧气,沉浸于失去三个孩子的痛苦中,又将获得狼王宝座的梦想放在了自己孙一辈中仅剩的两只雄狼身上。

“紫岚”百折不挠,永不放弃培养狼王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它望子成王的心理更是无比高尚。我们要学习”紫岚”精神,有了目标就要去不停努力争取,不能半途而废,让自己变得更加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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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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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拇指姑娘》。使我深受感动。

写了美丽、善良的拇指姑娘对友谊的追求。拇指姑娘先是差点嫁给癞蛤蟆的儿子,把他急得大哭;后来又碰到鼹鼠要和它成亲,虽然他很富有,但拇指姑娘讨厌他;再后来她碰见了安琪儿,他们相爱,很快成亲。作品还描写友谊,如,拇指姑娘从癞蛤蟆的儿子那儿逃了出来,是小鱼们帮助了她;寒冬,田鼠引她进温暖的房子;拇指姑娘救活昏死的燕子,小燕子又把她从鼹鼠那儿救出来。这种无私的友谊,是文章的主旨,也是作者对人间高尚友谊的追求。

拇指姑娘这种友谊,也是我们同学之间所要做到的。所以,我们同学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并且发扬光大。

在现在的社会中,如果人与人之间能够相互帮助、团结友爱,那这个社会将是一个温暖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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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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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鲁传》已经被我看了两遍了,第一遍看完了以后,毫无感觉,第二遍看完了,才印象深刻。

看第二遍的时候,我对《世界末危机》的印象很深刻,因为里面讲的是:宇宙里,有一座比地球还科学进步的星球——沙星,沙星人的目的是征服地球,他们决定把地球人全变成动物,他们做实验时,选中了皮皮鲁的爸爸,在12:05分变成狼,令人心惊胆战。

随后,皮皮鲁失踪了,被沙星人带走了,皮皮鲁最后知道了沙星人的阴谋诡计,原来他们准备在22世纪把地球人全变成动物。最后,地球人预防了沙星人的征服。

最好玩的是,皮皮鲁失踪后,警察来了,警察说:“有一个地方能破这案子”,皮皮鲁的爸爸问:“哪儿?”,警察说:“神经病院”。警察差点被打一个耳光。

这就是我读《皮皮鲁传》之《世界末危机》。怎样?很精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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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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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王梦》,想知道原因吗?那就听我给你介绍一下吧。设问,引出下文,激趣。 《狼王梦》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扣人心弦,书中主要讲,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黑桑未了的心愿,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费尽了千辛万苦。

可是,马上就要成功的时候,它的孩子都因为意外死去,它万分悲痛,在它快要死的时候,也要和老雕同归于尽,保护自己的子孙。读着这本书,我仿佛置身在狼群之中,我的心也跟着紫岚一家的祸福而起伏。我被紫岚妈妈那博大无私的母爱所打动!是啊,紫岚妈妈为了这个梦想的后面,又有怎样的付出!为了把她的狼儿培养成狼王,她又花费了多少心血!她把爱都注入到孩子们身上,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的几颗门牙在营救蓝魂儿时被捕兽夹夹断了,为了培养小儿子双毛脚被摔跛了,胸前还永远留下了一道深深的伤疤。她为了孩子们把自己变成了丑狼!她承受着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即使在她活着的最后一秒,她也要和老雕同归于尽,为自己的子孙消除一个隐患……她默默地奉献着,不断为儿女着想,多么伟大的母爱啊!我的母亲也为我付出了很多,可我总是理所当然,毫不犹豫地接受,有时还在她面前不高兴。读了这本书,让我想到当母亲在默默地为我叠床单时,那是母亲对我的爱;当母亲流着汗水为我洗衣服时,那是母亲对我的爱;当母亲每天为我端出香喷喷的饭菜时,那是母亲对我的爱……

读了这本书,让我体会到母爱无处不在,我明白了“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夹叙夹议,揭示盛赞母爱的主题,遣词造句,处处体现。段尾又联系自身,表达获得的读后感触,点题,拓展了文意。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懂得了母爱的伟大!简洁有力,亮明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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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王梦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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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的眼中似乎充满了罪恶,但你知道吗?狼也有母性的光辉,也懂得爱孩子。虽然,它们野性十足,但并不是冷血动物,它们之间也有爱的存在。

在书中我认识了一位母亲,她一心想实现“狼王梦”,她叫紫岚。故事发生在辽阔的尕玛尔草原,紫岚在绝境中生下了四只小狼,希望它们能成为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四只小狼相继死去。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一开始,我不明白紫岚为什么为了“狼王梦”付出了生命,后来我明白了,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的存在: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时不顾一切地咬捕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梦想,她才回与金雕同归于尽;因为有梦想,她才会以生命换取狼王的梦想……在紫岚伤心、绝望时,是爱和梦想支撑着紫岚,让紫岚勇敢地面对。渐渐地,“狼王梦”变成了一种渴望。紫岚却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受苦受累,但想到丈夫黑桑,她就让自己的孩子不间断地训练。为了完成丈夫的心愿,紫岚丢弃了爱情、丢弃了颜容、甚至丢弃了一条腿……

生活中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伟大的科学家诺贝尔为了发明性能更好的炸药,失去了弟弟,也失去了父亲的双腿,但诺贝尔没有放弃,直至成功;美国总统奥巴马年轻时曾说过要当美国的一位参议员,为了完成梦想,他曾当过受人轻视的小职员……这些不都说明了拥有梦想是可贵的吗?

《狼王梦》是一个关于爱、关于梦想的故事。为了让世界更美好,让我们一起付出自己的爱,拥有自己的梦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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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王梦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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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姥爷推荐我读了一本叫《王梦》的好书,它是动物故事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最著名的作品之一。这本小说讲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培育自己孩子成为狼王的故事,读完这本书,我学习到了很多关于狼这种动物的许多知识,同时也被伟大的母爱深深的感动了。

紫岚是一只失去了丈夫的母狼,它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牺牲了自己的感情和生命来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她一共生育了四只狼崽,三只公狼黑仔、蓝魂和双毛,一只母狼媚媚。

其中公狼黑仔最象她早已过世的丈夫黑桑,她最宠爱这只狼崽,结果这只狼崽还没有培养成狼王就因为擅自外出而被金雕吃掉了,读到了那里,我深深为紫岚感到惋惜,本来黑仔是最具备狼王气质的一只狼崽,结果因为太宠爱,反而葬送了黑仔的生命;

黑仔死后,紫岚将蓝魂作为第二个狼王的培养对象,蓝魂因为缺乏生活经验,葬送在了猎人的陷阱里面,当蓝魂被猎人的铁夹子夹住后,作为母亲的紫岚并没有随狼群离孩子而去,而是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想办法救出蓝魂,但是天就要亮了,大批的猎人就要来了,蓝魂只有死路一条了,紫岚只有忍着失去孩子的痛苦选取咬死蓝魂,把他给安葬了,而不是眼睁睁的看着猎人将蓝魂的狼皮剥掉,读到那里我真的落泪了,为失去两个孩子的母亲而悲哀不已,而更为悲哀的是紫岚失去了两个精神支柱。

但是紫岚并没有放下自己的理想,开始专心的培养最没有狼王气质的双毛,为了激发双毛的狼性,不惜折断了自己的一条腿,双毛成为了一只优秀的的大公狼,并且完全具备了争夺狼王宝座的潜力,可惜的是在和老狼王争夺狼王位置的斗争中,他内心最深处的自卑感葬送了他的前程,成为了狼王洛嘎的食物。

读到那里,我简直是太为紫岚感到难过了,她连续失去了三个儿子,上天对她太残酷了,三个儿子不光没有成为狼王,就连生命也失去了。其实紫岚完全能够选取嫁给卡鲁鲁,过上安逸的生活,但是她为了培养孩子甚至放下了自己的感情,选取了最艰苦的生活来成全孩子的狼王前程,也只有母爱才能做出如此伟大的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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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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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哲学是什么,可能并没有一个让人完全信服的定义,但书中一个比喻很有意思。一个神奇的魔术师能从帽子中变出小白兔,这只小白兔就是世界,而我们就处在兔子皮毛的表面,努力爬到毛发的顶端以期看清整个世界,这大概就是哲学。

一直以来提到哲学,好像就是白胡子老爷爷,神经质似的念叨着,我是谁、我从哪儿来、我要到哪儿去……以前的我也持有类似的印象,尊重哲学的同时,总感觉哲学如雾里看花般朦胧飘远,又如玫瑰般只可远观不可近玩。直到我接触到这本书《苏菲的世界》,严格的说这是一本写给青年人的哲学入门书。

以故事来串起哲学史大概是这本书最大的特点,期间不见啰嗦的说教,看到的只是对话、聊天,以及看似荒诞最终恍然大悟般的情节,完全摘除了以往哲学刻板、严肃的标签,引起读者强烈兴趣的同时如涓涓细流般将哲学历程娓娓道来。

回忆全书,一个个鲜活的场景仿佛就在眼前。一道闪电划过,最早的先民在寺庙前祈祷跪拜,口中渐渐有词;朴素主义哲学家眉头紧锁,思考泥土和水缘何能造就青蛙;古希腊广场中,苏格拉底向每一位经过的市民诉说着明白无知才是聪明的理念;柏拉图站在几十个一模一样的饼干前,构建着自己的理型世界;亚里士多德发出“吾爱我师吾更爱真理”的宣言;犬儒学派在木桶中找到快乐源泉;伊壁鸠鲁在花园中追寻心灵家园;传教士手捧圣经宣示上帝的到来;笛卡尔以手抚腮说着我思故我在;史宾诺莎说,只有一个上帝存在;休姆说,除了我能感受到的,其他都不存在;康德说,遵循道德准则,才能收获真正的自由;黑格尔站在湍流边说,河水怎么看取决于两边的石岸;祁克果说,落水的人最关心的是如何得救,而不是会不会淹死的思考;大胡子的马克思说,哲学家不仅要诠释世界,更应该改变世界。

哲学的可贵正在于对于一切持有好奇的心态,看到身边人如同见到外星人一般,其实每个人也正如外星人一般独一无二,有生命、会思考,这正是令人惊讶的事实。

哲学不能带来物质,却能吹散人生成长的迷雾;哲学不能带来快乐,却能查寻令人不快的源泉;哲学不能创造美好,却能擦亮发现美好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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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鲁滨孙漂流记》初一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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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是一部好名著,我读了一遍又一遍,仍舍不得放手。回想鲁滨孙那坚强的意志,像一把钢锁一样,牢牢地扣住了我的心。我渐渐地陷入了沉思之中。

本故事的主人公鲁滨孙,不安于父母中产阶级的平凡生活,决定开船去远航,去闯一闯世界。但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鲁滨孙在巴西的果园做生意,后来买了一艘船去做买卖,没想到这竟是不幸的开始。他们在船上遭遇了海上暴风的袭击,最后,只有鲁滨孙活了下来,但却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上。在后来的28年里,鲁滨孙开荒、打猎、造房子、养牲口,靠自己的力量来维持自己的一些生活需要。利用一些余下来的时间,把那儿变成了一个世外桃源,又从一些叛逆者手中把一艘船夺了回来,回到了欧洲。回到欧洲后,他变卖了自己的财产成了一名百万富翁。

读完以后,我的心情像海上波涛一样,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因为我被鲁滨孙那种永不服输的精神所感动,他是多么的坚强、多么的伟大,对于困难,他毫不退缩,而是勇敢面对种.种到来的困难。

他是一个有愿望的人,他的愿望就是能去远航。经过他的努力,他终于实现了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了这个伟大理想。从他的言行中,我体会到,鲁滨孙想要完成这个愿望,他是多么努力,有着钢铁一样的意志。我也体会到了一个人生道理---个人,要想达到自己的梦想,就要努力去实现它,不管你遇到多少困难,都不能放弃这个梦想,都要努力、勇敢地向前冲,突破困难。

啊,《鲁滨孙漂流记》,你真是我的好伙伴,因为,你不但让我读到了好看的故事,还教育了我应该如何面对生活中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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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背影》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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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读了朱自清先生的《背影》。

这篇文章没有特别华丽的词语,它用简单的语句把在站台上的那个背影写得具体生动,触动我们的心灵。父亲为“我”买回了“我”爱吃的橘子,使作者泪如雨下。由此,我想到了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平时话并不多,也不像妈妈那样天天教育我。但是父亲却像一座大山一样,保护着我,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

记得有一次,小罗邀请我去参加他周末举办的生日宴会。我开心地答应了,并和妈妈一起,积极地挑选生日礼物送他。他可是我最好的朋友呢!

可是,周三老师突然说小记者可以去黄山玩。这下我可左右为难了:到底去哪儿呢?

小罗是我的好朋友,他的生日宴会是早就约好了的。可是,我从来没有参加过小记者活动,真想好好去游玩一番啊!我自以为聪明地想到了一个“绝妙”的方法:让小罗把生日宴会延期,不就两全其美了嘛!

我开心地把这个想法告诉了父母。妈妈还没有说话,爸爸的脸却已经沉了下来。他严肃地说:“答应别人的事情一定要做到!而且小罗是你最好的朋友,你不能因为出去玩而抛弃朋友。爱动脑筋是好事,可是,一旦把‘小聪明’用在朋友身上,你就会失去朋友的信任!”

父亲的话让我非常惭愧,也使我明白了:友谊的花朵是娇嫩的,需要我们共同保护它、珍惜它,才能长久地开放。

我的父亲就像朱自清先生的父亲一样,虽然他们平时并不唠叨,但是他们的爱并不比母爱少,他们的爱深沉而内敛,一点一点地浸润到我们的成长过程中,让我们永难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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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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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本感人至深的好书。我看了它以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主要讲了:保尔·柯察金生活在一个贫苦的家庭里。他在饭店打工时,经常遭到老板的毒打;在当电工时,受到别人的歧视和侮辱。他曾偷过俄国人的手枪……后来,保尔参了军。在战争的途中,他的身体不太好,经常昏倒、发烧,有时烧到40度昏迷不醒。结果,保尔的双腿瘫痪、双目失明,但是保尔并没有因为受到病魔的折磨而失去信心,他依然以顽强的意志与病魔做抗争。而且,还在病床上写出了一本书——《暴风雨所诞生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千千万万个和保尔一样的与病魔做抗争的人,比如——岑海伦。那时在岑海伦比较小的时候,突然发高烧了,并且留下了后遗症——双目失明、双腿瘫痪。但岑海伦并没有因为她的病而失去勇气,她还想再继续学习。岑海伦就自己自学了初中、高中、大学、研究生等的各科课程。最后,岑海伦成了赫赫有名的女作家。

这样的不幸,如果落在其他人身上,多半会自暴自弃,把自己局限于幽静而又沉寂的房内,而他们却不是。他们虽然被病魔折磨着,但是,他们并没有被病魔吓倒。

对于我来说,我是一个完完整整的人,我的智力并不差,能够学好自己的文化课。虽然,我不能背起刀枪保卫祖国,也不能在熊熊大火的战场上抛头颅洒热血。但我可以把我所学的知识,贡献给人民,为祖国的建设献出一份力量。有了奋斗的目标,有了学习的榜样,我以后要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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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灰姑娘》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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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妈妈去二十一世纪童书馆。那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有关于恐龙的书,还有《脑筋急转弯》等很多书。

我看了一本《格林童话》的图书。我最喜欢《灰姑娘》这个故事。里面说一个小姑娘,故事里的灰姑娘非常可怜,她失去爸爸妈妈,跟继母和两个姐姐生活在一起 ,经常被后母和两个姐姐虐待,灰姑娘每天在厨房干粗活,她每天都是满身灰尘。所以就叫灰姑娘。

一天皇宫里面举行舞会,仙女帮助灰姑娘参加舞会,还送给了她一双水晶鞋,帮她成为了公主,惩罚了她的后母和两个姐姐。

我读完以后觉得感动,希望灰姑娘和王子过得幸福。

今天我读了灰姑娘这篇童话故事心里的感想很多:以后我要向灰姑娘学习。

不管别人对自己多么不友好都要以善良的心对待他们,这样以后才可以有更多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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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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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们都想过哲学性的问题,却并不一定每个人都会成为哲学家。由于种种理由,大多数人都忙于日常生活的琐事,因此他们对于这世界的好奇心都受到压抑。对于孩子们而言,世上的种种都是新鲜而令人惊奇的。对于大人们则不然。大多数成人都把这世界当成一种理所当然的存在。

————题记

我本来认为哲学是比较枯燥乏味的,但《苏菲的世界》一书带给我的感觉却截然不同。

读这本书时,我仿佛又回到了古希腊聆听苏格拉底的教诲。犹如置身于中世纪的古堡,见证黎明前的黑暗。我们尽情沐浴文艺复兴的和煦日光,沉醉于巴洛克强烈反差的艺术氛围之中。忘却了尘世的喧嚣,只觉真理的伟大和艺术的魅力。随后,穿梭于资产阶级革命的硝烟中,体味现代哲学的曙光。飞速发展的工业推动着历史的车轮驶入了崭新的轨道;时代的更替造就了更多的哲学巨人。黑格尔、康德秉承了日耳曼人的理性,也把法兰西人的浪漫发挥到了极致。

这本书记述了一个14岁的少女苏菲某天放学回家,发现了神秘的信,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就这样,苏菲每天都会收到这种神秘的信,她在信中的神秘导师的指引下,走进哲学,开始思索。

从古希腊到康德,从祁克果到拂络伊德;从复兴时期的达芬奇的绘画,莎士比亚的戏剧,古登堡的印刷机,到涉及艺术,科学,建筑,数学等许多方面。

笛卡尔说:“我思,因此总和。”这个少女也在一些神秘信件的带领下开始在哲学这个世界中徜徉着,思索着。世界起源的纱幕一层层被掀开,但是新的疑团却又接踵而来。席德,苏菲,艾伯特;席德佳,苏菲亚,大艾伯特;树林中无人的上校的小木屋,祖母从吉普赛妇人那里买来的一面“魔镜”每件事物都是线索,每件事物也都是新的谜团。

苏菲边走边想,一个个新的哲学天地展现在她的面前。事情的真相,原来竟是如此……

果真是我思故我在。

苏格拉底,柏拉图,亚理斯多德,中世纪,文艺复兴,浪漫主义,弗洛伊德……一千年,两千年,一个世纪,两个世纪,一种思想,另一种思想都在这本书里被引述伸展得恰到好处。

像另一个爱丽丝漫游仙境一样,如梦如幻,却又无比真实。在这个缺乏梦境缺乏哲学的时代,我在这本书里找到了他们两者之间最完美的统一。

有时候我会想起自己走过的路,其实生命真的有很多不可思议的地方,可是由于自己已经“习惯”这样生活,也就不曾明了宇宙的浩瀚和生命的伟大。

世界太大,而我太小,我没有办法以自己如此微弱如此渺小的生命去探究和断定这么浩瀚这么伟大的世界。可是我知道,终有一天,我可以站在世界的顶端,仔细审视与我平等的“魔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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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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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世界里,描写人物的一个小小细节都能品味出不同的味道,而且是多面立体的,不是线性,单一的。这些人物描述,展示出差异化的性格。而每一个性格背后,作者都无比耐心地描述了各自的来龙去脉和背景。而基于这样的背景和来龙去脉,不同个性的个体,背负着自己的宿命,在各自生活的轨迹上演绎各自的生命故事。

着眼并遵循这样的视角,宝玉,金陵十二钗,甄士隐,倪二,贾琏,贾芸,卜世仁,丫头小红,平儿,贾政,焦大,贾环,等等,这些人物都因此得到了理解,包容,甚至是同情。简单的批判和否定荡然无存。

人是一种很特别动物,有时候云淡风清,可以捧着一杯茶发呆,什么也不想,可以活得很简单。但有时候,人性在不同诱因不同环境不同条件下,又可以变得很复杂。立体的,而不是扁平单一的去体现人性,这正是红楼梦的魅力所在。

借助曹雪芹的启迪,我们可以想象,可能我们身边的某个人,在某种场合,就是黛玉。在某种场合,我们会遇到王熙凤,再换一个场合,我们可能又会遇到妙玉。于是,我们的身边,来来往往的人群中,就不乏冷子兴,贾雨村,薛蟠,贾芸等等这些《红楼梦》里出现的人物,或者我们熟悉的一个人身上,他(或她)可能就同时集中了红楼梦里几个人物的不同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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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张春阳

全文共 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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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皮皮鲁传》,我更加了解了他的耳朵,因为从顺风耳这个词里也能体现出来。

皮皮鲁是一个天真可爱、善良的一个小男孩儿,他经常还帮助别人,给别人一种幸福的感觉。一个小女孩,她从她妈妈的肚子生出来就到天堂生活,那里没有学校,没有作业。她每天趴在云层里望着地下,希望能看见爸爸、妈妈一面,可是他一直看不见。一只小精灵说:“在你过生日那天你就可以看见父母了。”她一直等着,这一天终于来到了,但是,她没有看见爸爸、妈妈,而是皮皮鲁。皮皮鲁拿着生日礼物向小女孩走了过来,给她过一个快快乐乐的生日。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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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茶馆》读书笔记以及心得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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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叫做裕泰的茶馆里。

这部话剧主要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在时代的变迁中逐渐走向破灭的故事。历经了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时期的裕泰茶馆,在当权者和小人的谋划下最终被改成了“花花联合公司”。而一生守护着茶馆的王利发掌柜选择了在他的茶馆里自杀。《茶馆》该剧可以说是很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而恶人不一定有恶报。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败被赤裸裸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让人唏嘘不已。

先谈谈这幕话剧中的人物吧。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自杀。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再谈谈这部话剧的特殊之处。《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一个人的性格全体现于他的每一个字眼中。“语言大师”老舍先生的语言功力令人叹为观止。《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有生活气息却意味深长。在戏剧结构上,《茶馆》可以说是“形散,神不散”。整部话剧虽年代跨度大,没有主线故事,但毫不显得零散难懂。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故事虽松散但有了连贯性。其次,故事中人物父子相承,虽然年代变化了,但每个人物所代表着的群体依旧存在,并随着时间的迁移有了细微的变化。令故事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最后,每个人物都扮演着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

有人评论说《茶馆》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也是一曲挽歌。《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而老舍先生仅仅用一些个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我想当你合上书本的一瞬,你会感觉到你和那些小人物一起度过了漫长艰辛的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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