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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解除行政记过处分申请书(优秀19篇)

导语:民警随后在某直播平台上发现了现场的视频,虽然只是拍摄,但视频中的男子手舞足蹈,大喊大叫口吐脏话,给周围的乘客和车厢秩序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相关时事素材,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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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垃圾处理工厂的梦想作文

全文共 1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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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是一个平凡的打工人,今天我向你们申请建设一个垃圾处理工厂。主要用城市垃圾和生活垃圾来用于发电,建筑的砖,还有农业的肥料。当今社会大家都知道火可以发电,我们就把可以燃烧的垃圾,比如塑料,胶袋,泡物。可以用来燃烧发电。把建筑的废料比如烂砖,烂水泥土,可以用来做成建筑的砖再一次使用。把烂水果,蔬菜,粪便做成农业肥料。这样的工厂投资需要2千万,面积8万-10万平方米。每天可以摧毁垃圾300-500吨,需要工人50-100人。我们是人工分类,首先我们是用水清洗垃圾的臭味,先选可以燃烧的垃圾,选好用水洗,风吹,晒干,收藏用于发电。再选建筑的垃圾,比如水泥土,烂砖,烂瓦,烂玻璃,我们可以打碎它再用水泥混合打砖,还有烂水果,蔬菜,和粪这些不可以燃烧,也不可以做砖,我们用水冲到水池发哮,水池底用沙子过滤水到沙井再一次使用水。发哮后的垃圾打碎经过高温用来农业化肥。

这样我们就可以把城市的垃圾变成电,砖,化肥,得到的经济效益可以说是有目共睹,原料方面除了要用水泥打砖,其它都是城市的垃圾。我相信如果我成功了,有可能全国甚至全世界都会用我的方法处理垃圾,因为大家都希望地球的明天会更美。现在国家每年话几十亿,甚至上百亿资金处理处理垃圾,难道投资一个不到十亿的垃圾处理工厂都不可以吗?我们有没有利润就要看处理的垃圾够不够多,垃圾越多我们就越赚钱,我会把赚到的钱用清理河道,让我们不再看到有黑水河。我相信,有我们的努力,明天会更加美好。我说的不是新的发明,是把废物变成宝物,可以再一次使用。

现在我介绍处理垃圾工厂,机器和运转,我们把放在只定的地方,用人工分选垃圾,先用高压水喷洗,这样能减少垃圾的臭味。先找出可以燃烧的垃圾,比如塑料,胶袋,衣服,只要是可以燃烧的,选好出来再晒干放进仓库,用来燃烧发电。再把用水难冲走的,水泥土,沙,石,烂砖选出来用来打砖,剩下的冲进水池发孝,等它烂完了,我们在用来做肥料。污水方面请大家放心,我们会在水池的下面留一条数十米长的沙子水管通到沙井,也就是说水会经几十米的沙过滤到沙井,就连我们的日常用水,也是这样流到沙井。

机器方面,我们的发电机现在的火力发电是一样的,只是我们是烧垃圾,他们是烧煤,要改的是烟筒要比他们的高,采用气车的蜗轮技术把烟喷到水再从烟筒排出,这样可以减少污染,垃圾要把大的砍小,小的捆起来像西瓜一样大,就可以放进燃烧发电。我们的成本比用煤的发电厂成本还要底,他们要用钱买煤,我们就是用多了几个人选垃圾。砖厂的方面,我们的机器和现在的水泥砖厂不一样的是,砖的大小要改,砖要相现在沙砖一样大,厚6厘米,高12厘米,长24厘米,碎石机是一样的,搅拌机是和建筑用的水泥搅拌是一样的,滚筒式的搅拌机,这样可以减少劳动力,打出来的砖和传统的砖一样,不用担心销售问题,成本方面每块转的水泥要在0。1元左右,加上人工和电费是。12左右,现在的市场价砖是可以卖到0。26-0。3元,打砖我们是利可屠的。肥料的机器更简单,就是把它经过高温紧押过出来就可以了,因为垃圾的原理很都已经有了可以做肥料的基础,我们用水发孝过。这样我们的人工的包装一起的。100公斤成本还不到20元。

我只要申请2千万和一块可以建厂的十万平方米的地,要承担责任是还贷款+利息,地租,交税等等,经济效率是发电,生产砖,生产肥料,和处理垃圾总的来说只要有垃圾东西给我们加工,我们就有利润。我们做法就实现现在政府的要求,节约用电和保护环境,如果政府只知道叫人节约用而不准我们发电和卖电吗?最后我想说的是,我们的梦想是在保护地球,这不是我一个人的梦想,是所有生活在地球的人都有的共同梦想。的同时产生经济效益,增加就业机会,减少失业人事。

最后留下我的联系方式白天上班电话***2找廖贵梁,我的QQ***,以上所说只是个人梦想,请大家慎重考虑再给于支持。谢谢大家!!!凡事在于尝试,试未必得,但不试就肯定不得,就算是风云争斗,也可以看到兄弟情深。有志者事竟成,我要实现我的日志里的理想垃圾处理工厂,希望能得到你们的支持,有心帮我的朋友可以加QQ群***,真诚的我和你们一起去实现梦想,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企业开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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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全文共 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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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报告应重点阐述项目的外部性、公共性等事项,包括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众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内容。编写项目申请报告时,应根据政府公共管理的要求,对拟建项目从规划布局、资源利用、征地移民、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为有关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核准提供依据。至于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内容,不必在项目申请报告中进行详细分析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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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前台文员转正申请

全文共 1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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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首先在这边要感谢您给我机会到******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前台文员这一职务,前台文员转正申请。这一职务教会了我很多东西,让我受益匪浅!作为一个应届毕业生,初来公司,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做为一个新人,刚刚加入公司时对公司的运作模式和工作流程都很生疏,多亏了领导和同事的耐心指导和帮助,让我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了前台的工作内容还有各公司部门的职能所在,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职员的转变。

在实习期间,我在生产制造部有做过一段时间。虽然时间并不长,却让对事后工作的观点大有改观。这才发现任何职业任何工种都需要一定的基础知识。就好比插件来说,看着是挺简单的,但做起来又并非如此。插件最注重的是效益和质量。这是一个熟能生巧的细致活,不是说你有多懂它的结构和性能就能无所事事了。我们一些平常不注重的手法和技巧。怎样在小小的孔插上细细的二极管能又快又准呢?还得靠平时的经验积累!进入前台时,充满天真;就那么单纯的认为前台就只是接接电话和接待客人。通过深入了解才发现其实也挺复杂的。前台做的工作需要很好的耐心。硬硬头皮做下去一切都会变天明,当初就是抱着这样的想法接手了此职务。这才恍然大悟过来,一切事物都是自己说着容易做着难。就拿接听电话来说,要注重语气、语调的平缓以及说话的速度,不宜过快也不宜过慢;声音要不大不小,也不要刻意修饰自己的语调;主要注重亲和力!

办公用品的管理方面:

第一要知道公司职员需要什么和不需要什么,

第二要知道仓库物品数量和类别,

第三要了解领取办公用品的工作流程,

第四要妥善管理办公用品的申购

对于前台文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我觉的有必要成立一些新的制度。比如说办公用品领用的管理制度、物品申购的统一性,仓库的规划和调整。初入职场还不了解工作的真正含义,有时候难免会犯些小错误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处理问题的经验方面有待提高,团队协作能力也需要进一步增强,需要不断继续学习以提高自己处事能力,转正申请书。这段时间的工作历程让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公司的的迅速发展,我深感骄傲,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努力提高自己修养和内涵,弥补工作中的不足,在新的学习中不断的总结经验,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发挥自己的潜力为公司的建设与发

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前台是公司对外形象的窗口,近段时间让我对这句话有了新的认识和体会。前台不是花瓶,一言一行都代表公司,接待公司来访的客人要以礼相迎,接听电话要态度和蔼,处理办公用品的事务要认真仔细,对待同事要虚心真诚……..点点滴滴都让我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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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奖学金申请导师推荐信

全文共 1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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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Sir:

It is my pleasure to recommend Mr. Fu-ping Wang for his application to graduate studies in your school.

Mr. Wang has been my research assistant of the National Science Councils project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United Nations Financial Crisis: The Role of U.S. Congress" since September 1997. His major responsibilities include information collecting, analyzing and translating. He is an enthusiastic and progressive young man with extremely high potentiality. Mr. Wang is not only quick at learning and good at solving difficult problems, but also with a logical mind that enables him to effectively analyze difficulties. All the work handed to him was completed satisfactorily. Actually, he is so reliable that I assign him with heavy responsibilities. With his help, I have been able to spend more time in writing the research paper. I really consider myself very fortunate to have such a capable assistant.

I am certain his diligence, coupled with a good competence and pleasant personality, will assure him of academic achievements in his future academic pursuits. I strongly recommend his admission without any reservation.

Sincerely yours,

Chung Wei-kuo

Research Fellow and Professor

The Institute of European and American Studies

Academia Sin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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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陈满蒙冤23年申请国家赔偿966万最新

全文共 1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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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陈满的代理律师王万琼处获悉,陈满申请国家赔偿一案,今日上午将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听证。昨日,陈满和代理律师已经赶赴海口。

3月14日,王万琼赶赴海口代表陈满向海南高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海南高院决定予以受理。3月22日,海南高院决定,3月30日对陈满申请国家赔偿一案进行听证,并于同日向陈满及代理律师发出书面通知。

1992年12月25日夜,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发生一起杀人放火案,46岁的物管人员钟某某遇害。案发后,曾在此租住过的陈满被当地警方锁定为凶手,后被羁押、逮捕。后历经一、二审,1994年11月22日,陈满被判死缓。从1992年至2016年2月1日被宣判无罪当庭释放,陈满失去自由23年,累计8437天。

高院院长案件纠错是法治在进步

3月13日下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海南团审议“两高”报告间隙,列席会议的海南省高院院长董治良就陈满案首度作出回应。董治良说,陈满案是中国司法进程中的一个痛点,当年造成冤案结果,令人痛心。回过头看,整个政法系统需要认真反思和汲取教训。

董治良表示,这个案件纠错,整体来讲,是国家法治进步。从过去的疑罪从有、疑罪从轻、疑罪从化,到现在的疑罪从无、证据确定,这个是司法理念的进步。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陈满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你不交来,我们立不起案,我也就没有依据。待收到国家赔偿申请书,我们将依据国家赔偿法,组织合议庭审理之后,该怎么赔依法来裁断,依法来赔。”董治良表示,而对于冤案的追责,这个案件都还没有办完,现在说还早,一切按照程序来。

对于宣判当天,为何副院长前往法庭鞠躬道歉,董治良表示,是他安排去的。“错了就要道歉,你不能说这个是过去90年代的事,跟我没有关系,人民法院是连续性的。不能说以前90年代的事,我们现在就不管了,这个说不过去。”董治良说。

陈满律师法院要在两个月内答复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今年2月2日,经四川省人民医院全身检查,陈满被查出患上了严重的胃溃疡、肛裂及双下肢体麻木。陈满告诉记者,这段时间他正在调养身体,“检查结果出来了,需要长期治疗。”

陈满最近还买了电脑,正在学习上网。至于是否要在互联网方面创业,陈满的大哥陈忆说,现在还说不到那一步,“调养身体,电脑入门了再说吧。”对于国家赔偿,陈满说,他已全权委托王万琼律师办理。

据了解,13日下午,王万琼已抵达海南海口,将于今日向海南省高院递交陈满的国家赔偿申请书。王万琼说,“根据相关规定,他们会在两个月内给出答复,是否赔,赔多少,都要作出回应。”

陈满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中,列出了包括侵害人身自由、误工费、精神损失赔偿等在内,共计966万多元。具体包括: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53777.64元,赔偿误工费3707555.28元,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10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万元,赔偿23年申冤费用支出计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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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王永康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全文共 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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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里的古城西安,一场数十万人参与的美化城市、净化环境、重塑旅游形象大行动正在火热开展。

时间还原到2016年12月24日下午16:30至晚上19:45,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王永康暗访城墙景区时,一路上捡了游人随意丢弃的27个烟头。

一时间,“书记捡烟头”成为众多媒体关注的焦点。随后,负责城墙景区运营的曲江新区立即开展了“捡烟头大擦洗”活动,工作人员在多个景区、街区、社区、商圈进行环境卫生大清理。

同时,西安城墙景区面向市民及景区游客,开展了“烟头不落地·城市更美丽”赠礼活动。游客凡持10枚烟蒂即可以在西安城墙游客服务中心兑换礼品。此次活动从去年12月24日开始,将一直持续到今年2月28日。西安电视台《每日聚焦》栏目也聚焦城市公厕和公共区域的烟头,探访西安主城区公共卫生和环境管理状况。

2016年12月31日,王永康到雁塔区调研,当场给雁塔区布置了几个作业:第一个是做好“烟头革命”,提升街头市容环境;第二个是做好“厕所革命”,改善公共厕所卫生;第三个是抓好“行政效能革命”,解决好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要当好“店小二”,用五星级服务标准、一流的服务营造一流的环境。

王永康说,“小小的烟头,反映出干部作风建设的大问题;小小的厕所,反映的是管理水平能力的大问题。凡大事都要从小事做起,积小胜为大胜,小事做不好、大事也做不成。这两个都是西安作为旅游城市,改善投资环境所需要做到的。”

看到全市上下快速掀起的“烟头不落地,古城更美丽”环境整治行动,陕西省中国旅行社总经理高举说,市委书记亲自抓“烟头革命”,是一件大好事。西安是国际旅游城市,不少外国游客对城市历史文化赞不绝口,对环境细节却常有抱怨。现在的整治从小处着手,对西安旅游形象的提升大有好处。

1.深化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2.2017机关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3.有关开展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4.西安市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5.王永康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6.关于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7.浅谈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8.2017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9.推行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10.西安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11.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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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行政前台实习周记

全文共 1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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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习

在企事业单位办公室学习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熟悉整个企事业单位工作过程通过实践学习使所学理论知识得到验证培养灵活运用书本知识能力并且学到许多书本上学不到东西增长和扩充知识面增加对社会接触为在毕业后能快速地融入社会打下基础

二、实习

XX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三个月

三、实习单位

博兴县文化馆

四、实习内容

实习刚开始时我指导教师根据我专业特点给我分配了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初步学习会计实践从学校到社会大环境转变身边接触人也完全换了角色老师变成老板同学变成同事相处之道完全不同

在这巨大转变中可能彷徨迷茫无法马上适应新环境也许看不惯企业之间残酷竞争,无法忍受同事之间漠不眼神和言语

很多时候觉得受到领导重用所干只是一些无关重要杂活应该从小事做起一步脚印逐步积累起经验“在

大学里学不是知识而是叫做自学能力”参加工作后才能深刻体会这句话含义除了英语和计算机操作外课本上学理论知识用到很少很少我负责办公室工作平时在工作只是打打电话处理文件几乎没用上所学专业知识

就连以前学过会计基础知识也应用在这个信息爆炸时代知识更新太快靠原有一点知识肯定是不行必须在工作中勤于动手

由于现在还住校所以每天7点不到就得起床去挤公交车就算再寒冷再差天气只要不是周末都得去上班必须克制随心所欲地不想上班就不来而在学校可以睡睡懒觉实在不想上课时候可以逃课自由许多

每日重复单调繁琐工作久了容易厌倦象我每天坐着对着电脑打打字显得枯燥乏味但是工作简单也马虎必须具备坚忍不拔个性遭遇挫折时绝就此放弃犯错遭领导

一直以来都是依靠父母收入而有些人则是大手大脚花钱也许工作以后才能体会父母挣钱来之不易而且要开始有意识地培养理财能力

五、实习体会

踏上社会与形形色色人打交道由于存在着利益关系又工作繁忙很多时候同事不会象同学一样对你嘘寒问暖而有些同事表面笑脸相迎背地里却勾心斗角不择手段踩着别人肩膀不断地往上爬因此刚出校门很多时候无法适应

影响人工作态度每天只是在等待着下班早点回去陪家人生病时轻轻一句慰问都有助于营造齐乐融融工作环境

心情好大家工作开心效率高在电视上不止一次看到职场险恶公司里同事之间是非我想我能做“多工作少闲话”且在离毕业走人仅剩几个月更加珍惜与同学之间相处

我是学管理在书本上学过很多套经典管理理论

似乎通俗易懂但从未付诸实践过即使在办公室中也很难处理一些令人措手不及事情转贴于

也许等到真正管理公司时才会体会到难度有多大;在老师那里或书本上看到过很多精彩谈判案例似乎轻而易举也许亲临其境或亲自上阵才能意识到能力欠缺和知识匮乏

实习这两个月期间我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体验到社会竞争残酷而更多是希望在工作中积累各经验为将来走上工作岗位做好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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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第五章处分的程序

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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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任免机关对涉嫌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调查、处理,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经任免机关负责人同意,由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调查;

(二)任免机关有关部门经初步调查认为该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需要进一步查证的,报任免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立案;

(三)任免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对该公务员违法违纪事实做进一步调查,包括收集、查证有关证据材料,听取被调查的公务员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有关工作人员以及所在单位监察机构的意见,向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并形成书面调查材料,向任免机关负责人报告;

(四)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被调查的公务员本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对其所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记录在案。被调查的公务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予采信;

(五)经任免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对该公务员给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六)任免机关应当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分的公务员本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七)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应当将处分决定归入受处分的公务员本人档案,同时汇集有关材料形成该处分案件的工作档案。

受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程序,参照前款第(五)项、第(六)项和第(七)项的规定办理。

任免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将处分决定或者解除处分决定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 监察机关对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调查、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十一条 对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应当由2名以上办案人员进行;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

严禁以暴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收集证据;非法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第四十二条 参与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回避申请;被调查的公务员以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其回避:

(一)与被调查的公务员是近亲属关系的;

(二)与被调查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被调查的公务员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第四十三条 处分决定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处分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其他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人员的回避,由处分决定机关负责人决定。

处分决定机关或者处分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可以直接决定该人员回避。

第四十四条 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自批准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决定;案情复杂或者遇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办案期限可以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第四十五条 处分决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被处分人员的姓名、职务、级别、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

(二)经查证的违法违纪事实;

(三)处分的种类和依据;

(四)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五)处分决定机关的名称、印章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解除处分决定除包括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五)项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原处分的种类和解除处分的依据,以及受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的表现情况。

第四十六条 处分决定、解除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到开除处分后,有新工作单位的,其本人档案转由新工作单位管理;没有新工作单位的,其本人档案转由其户籍所在地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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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行政文员实习周记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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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刚开始时,我的指导教师根据我的专业特点,给我分配了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初步学习会计实践。从学校到社会的大环境的转变,身边接触的人也完全换了角色,

老师变成老板,同学变成同事,相处之道完全不同。

在这巨大的转变中,我们可能彷徨,迷茫,无法马上适应新的环境。我们也许看不惯企业之间残酷的竞争,无法忍受同事之间漠不关心的眼神和言语。

很多时候觉得自己没有受到领导重用,所干的只是一些无关重要的杂活。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一步一个脚印,逐步积累起经验。“在大学里学的不是知识,而是一种叫做自学的能力”。参加工作后才能深刻体会这句话的含义。除了英语和计算机操作外,课本上学的理论知识用到的很少很少。我负责的办公室工作,平时在工作只是打打电话处理文件,几乎没用上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

就连以前学过的会计基础知识也不能很好的应用。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知识更新太快,靠原有的一点知识肯定是不行的。我们必须在工作中勤于动手。

由于现在还住校,所以每天7点不到就得起床去挤公交车,就算再寒冷再差的天气,只要不是周末,都得去上班,我们必须克制自己,不能随心所欲地不想上班就不来,而在学校可以睡睡懒觉,实在不想上课的时候可以逃课,自由许多。

每日重复单调繁琐的工作,时间久了容易厌倦。象我就是每天就是坐着对着电脑打打字,显得枯燥乏味。但是工作简单也不能马虎,必须具备坚忍不拔的个性,遭遇挫折时绝不能就此放弃,犯错遭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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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员工加班费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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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公司领导:

2014年3月1日至4月17日,因××××、××××××,长期加班,节假日没有休息,晚上天天加班,有时甚至加班通宵,每天平均工作时间超出12小时,特申请将予以加班费补贴×××××元。

附注:相关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50%*日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200%×日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00%*日工资报酬)

加班计算:平均日工资4170元/31天=135元(没有扣除法定休息日,如要扣除为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平均小时工资135元/8小时=17元 节假日:7天×135元×150%=1418元 清明:2天×135元×300%=810元

平常加班以12小时计算:(12小时-8小时) ×48天×17元×150%=4896元

以上合计加班费7124元,因本人在企业时间比较久,对企业已存在一定的感情,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特此提出予以加班费补贴2000元。

特此申请,请予批准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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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美欧解除伊朗有关制裁热点

全文共 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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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英国广播公司16日报道,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称伊朗已履行去年7月签署的伊核问题全面协议的承诺,欧盟外交和安全事务高级代表莫盖里尼和美国国务卿约翰·克里相继宣布,撤销对伊朗的经济制裁

另据《华盛顿邮报》报道,撤销制裁前夕,伊朗和美国终于达成换囚计划。伊朗于16日释放了4名伊朗裔美国人,其中包括《华盛顿邮报》前驻伊朗记者贾森·礼萨安(Jason Rezaian),以此换取美国释放7名在美关押或受到指控的伊朗人。此外,伊朗还释放了一名美国学生,他本不在换囚计划内,现已在返美途中。

撤销对伊朗的国际制裁意味着,伊朗数十亿美元资产将被解冻,同时伊朗石油也得以在国际市场售卖。

在国际原子能机构证实伊朗履行了伊核问题全面协议承诺后,伊朗总统哈桑·鲁哈尼在社交网站发文表示祝贺。

此外,美国和伊朗方面均透露,国际刑事警察组织将撤销对14名伊朗逃犯的“红色通缉令”。

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天野之弥16日宣布,国际原子能机构当天发布报告,证实伊朗完成了开始执行伊核全面协议的必要准备步骤。这意味着伊核全面协议当天将开始正式执行,国际社会将解除针对伊朗的相关制裁。

天野之弥在维也纳联合国城对媒体说,这份报告是国际原子能机构地面核查人员核实伊朗履行了伊核全面协议进入“执行日”所要求的所有措施后发布的。报告已经递交机构理事会和联合国安理会。

他说,伊朗和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关系如今进入一个新阶段,对国际社会来说,这是重要的一天。

天野之弥说,按照承诺,伊朗将临时履行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签署的核安全保障协定的附加议定书,加之伊核全面协议其他与核相关的措施,这将增加国际核查人员监督伊朗核活动的能力。

伊朗外长扎里夫、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莫盖里尼和美国国务卿克里当天在维也纳举行会谈,解决伊核全面协议执行前的最后分歧和细节问题。

伊朗与伊核问题六国(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中国和德国)于去年7月14日达成伊核问题全面协议。10月18日协议“生效日”后,伊朗政府着手拆除大部分铀浓缩离心机,削减浓缩铀储量,并改造阿拉克重水反应堆。12月15日,国际原子能机构通过决议,结束对伊朗是否秘密研发过核武器等问题长达12年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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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学习依法行政心得体会最新

全文共 2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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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把必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到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盛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地位。这不仅是中国共产党人经过五十余载的执政实践而吹响的越发成熟的坚锵的号角,也是代表全体中国共产党人的一种强烈心声,一种坚定的信念。

这个纲领性《决定》,既全面综述了中国共产党五十多年执政的成功经验,又针对新时期面临的挑战和情况,提出了执政能力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使我们更加看到了中国共产党灿烂辉煌的未来,也看到了中国改革发展的美好前景。同时也使我们每个中国共产党员——执政党员和处于执政岗位的党的干部感到,未来的肩上所赋予的担子更重了。我们不但是面临着未来的任务更远大、更重、更光荣;也更加看清了努力的方向,即做一个合格执政党的一员的努力标准更高。学习这个《决定》,我体会到党在加强和提高执政能力方面做的事太多了,要适应这个新的任务和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是当前乃至今后在加强和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

一、要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认识。

新时期、新形势下推进和加强依法行政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根本要求,务必高度重视。

1、坚持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行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许多规定主要是通过行政机关来执行的,担负着依法治国和确保长治久安的重大责任。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我们党领导人民掌握政权,通过立法把党的正确主将和人民的共同意愿结合起来,变为国家的法律,我们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必须做到“有法必依”。

2、坚持依法行政,是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根本要求。“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八个字,廉洁是第一位的,所有公务人员都必须廉洁自律;勤政,就是尽职尽责,勤勤恳恳不能失职;务实,就是要讲实话、办实事,使下情能够通畅上达,中央的政令能畅通,不异虚作假;高效,就是办事讲求质量和效率,不能互相推诿,拖拖拉拉.做到这“八个字”,归要到底就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从严治政。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这“八个字”,是从根本上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于人民的具体体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发生了一系列深刻变化。比如,经济成份和经济主体越来越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越来越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形式越来越多样化,社会经济生活的不断调整促使利益格局也在发生发展变化,等等,这些都比以往更加需要用法律、法规来规范和调整。要靠政府机关正确运用法律杠杆发挥职能作用,以使我们的行为,更加符合社会改革和发展的要求,更贴近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

二、要切实加强科学化、**化决策.《决定》要求各级坚持“集体领导、**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党内议事和决策制度,这不仅是充分调动全党的积极性,推进人民**发展的要求,也是保障重大决策不至失误的有效制度。

过去乃至现阶段,我们的一些党委政府机关,为了追求“轰动”效应和政绩、不顾全局和长远利益,不顾社会方面的协调发展,不讲决策方式,不经过决策程序,仅凭少数个别领导的意识决策事项.所作出的决策事项,即使是经不起科学的认证和检验,也被堂而皇之地贯彻执行,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的浪费.老百姓称这是"瞎指挥,瞎折腾".时间长了,这样的事多了,群众对此要么不关心,因为没有考虑他们的利益或者没有倾听他们的意见;要么意见很大,因为有的直接触及或者侵犯他们的利益。如何确保我们的决策,更加**,更加科学,更加贴近实际,以致不被形成“烂尾工程”和“空中琼楼”。不仅反映了社会的这一方面文明进步程度,更直观体现了我们的执政能力。因此,要使决策的科学化和**化,须从四个方面认识和把握。一是要遵从社会经济发展规律。要从预测性前瞻性和引导性等方面全面调研,衡量决策的可行性。二是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根据自身的改革和发展能力进行决策。三是要发扬**和听取群众的呼声,尊重专家的意见。切切实实实行**集中制。四是要讲求决策程序,不搞少数个人说了算。要通过公开和切合实际的决策程序,坚持**监督,将应当决策的事项置于制度化、程序化决策之中。

三、要提高运用法律法规解决行政问题的能力。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方略深入到社会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人民群众在改革和发展中,要求我们各个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办事能力以及标准方面要求更高更多。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触及的领域越来越广泛.有法可依的局面得到很大改观。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和途径,将管理社会事务方方面面的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从理论概念上说,法律是体现国家统治阶级意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同时,也是社会在不断发展的进程中,综合社会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宏观规律的体现,尊重这些规律和要求去管理社会各项事务,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实际工作中不可以违背这些规律和要求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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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行政前台实习周记

全文共 1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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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的雨带来五月的花。这一真理预示光明会从黑暗中迸发。这正如我们公司企业文化中的《信念》所阐述:“海浪因暗礁的冲阻碍而澎湃激越,生命因逆境的淬炼而坚韧沉稳,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超越极限,无所不能,相信自己。”通过四月份又一个月份的实习工作,更加加深了对原本所积累到的知识进行巩固和修饰,防止于产生“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现象。故然会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面,去总结所做的事情,有什么事做的好的,有什么是不足之处,明白该如何扬其所好,避免再次走进去误区,避免再一次摔翻斗,更重要的是反思自己是否提升了自己,真正得到了锻炼。现把在一下的工作中所得到的一些体会总结如下:

四月份的工作内容和三月份的工作有所不同,从主要协助行政人事主管的工作转重点到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工作内容的临时性较大,事务不确定,也由于自己的经验上的不足,没能够好好实践一个较好的时间ABCD管理原则。但也会按照之前所学的知识做一个工作日志,以防止日常事务的漏缺,真正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主要也有以下几项工作任务:招商部门每天沟通量的统计,做业绩报表;接听电话、接待客户,为客户倒水;帮部门同事、客户订购酒店和火车票;在赶集网上刷新简历,通知面试;打印资料,包括加盟合同、赠送清单;协助各个部门的工作,例如做网谈登记表、客户来访登记表等。

在对于每周末清洁总经理、前台的的卫生。前台和总经理办公室的卫生问题上只是需要清洁一下茶具和倒垃圾,虽然简单,但是相对于我们前台的工作来说若不是去注意到的一些死角,可能会使公司的形象在客户的心中造成不好的印象。

而每月一次到两次清点办公物品、以及购买办公物品。在清点办公用品时,制作新的办公物品盘点表格清单,全新分类,分别分为ABCD类别:A办公本册、B桌面用品、C办公用笔、D文件夹册等四种类别。从物品最详细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安全库存数量、需采购数量、备注等要素去清点办公物品。虽然主管没有相关的要求,但是我想主动一点去制作一个表格,不管怎么说,在一定的程度上还是提高了自己的工作效率以及对物品的认识,在往后的办公物品的管理上可以比较方便地查询、领取、和购买具体的物品。

其中对于统计每天登陆官网的留言信息以及分配信息的资源。这项的工作涉及到一个公平性,同时也是关于到同事利益关系的问题。一个客户的资源就代表着可能会有成交的概率。而且对于统计客户的来源,只有主动去了解招商部门的运作情况,主动去询问,去学习客户来源有哪些的途径,以及明白一些途径之间是否存在着关联,所以做好资源的分配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

凡是预则立,不预则废。做任何的事情都要有前奏。工作做得好与坏,就要看前奏自己的准备的如何。是否自己都有做事情的一套原则,不管如何,先好好搜集相关的资料。主动去发现细节,主动去发现和完成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有些事情也许并不是可以用工资来衡量的,一直也都谨记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同时也是在给自己争取留给同事和上司一个好的印象,争取一些适当的机会,好好地表现自己,也争取赢得他人的认可。例如我们公司招商部门新来的一位招商部门的女同事,在一次的会议上,她主动提出了一些问题和建议,声音洪亮,语气中肯,提出了值得每一个与会人员的商讨。她抓住了这一次的机会,让老总记得她,而且她也有相关行业的经验,自然而然地在她们部门组长的离开之后升任为小组长的岗位。这是一个机会,这也让自己体会到了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我们常常在自我描述的时候,总是会说:“我是一个主动地人”。真的是主动吗?怎么样去衡量一个人的主动性是怎么样的呢?主动去完成一件事情,提高自己的执行力问题。主动去做、主动去问、去学习,这样子才能步步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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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试用期员工转正申请

全文共 1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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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给我到公司从事景观设计工作的机会,对此,我感到非常的荣幸及由衷的感谢。我一定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好好表现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为公司明天的发展,贡献自己全部的力量。

我是苏州基业集团的景观设计师助理仲俊蓉 , 于 2014年2月17日成为贵公司的试用员工,来到贵公司是我人生的重大转折,也是我人生的一种机遇,更是一种挑战。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在公司任景观设计师助理一职。到今天已经近 3个月,试用期将满。我深知一名设计人员,不仅需要有耐心、细心,还要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在工作中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为公司的发展打开一个更加广阔的渠道。我深信自己一定能做到这些。在这段时间里,我主要的工作是景观方案的设计,通过锻炼,我已基本上能够完成领导交给我的任务,在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同时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虽然在工作中我也出现了一些小的差错和问题,但是领导都能及时地给我指出,促进了我在工作上的成熟性。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公司的工作也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

我们的设计任务很重概念、设计、效果表现到方案深化都需要我们来执行,我们的团队成员就一起研究和探讨,各尽其能来为我们这个团队为公司服务。所以每天都有设计任务,虽然工作累一点,经常加班,但是看到我们自己设计出来的作品,心里的喜悦超过了苦和累。那么我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一谈我来到公司这两个月的感受:

一、良好的办公环境

公司给我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我们良好的办公环境。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办公桌、电脑还有很好的手绘板、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等办公设施齐全,还给我们配备了笔记本、绘图笔、绘图纸等这些办公用品,每个月初还会发放办公用品供大家使用。有了这么好的办公环境我们的工作热情会更加高涨。

二、好的领导

我们的领导为了公司的发展每天都是勤勤肯肯、兢兢业业的工作。设计总监和组长也经常和我们一起加班,每天工作到很晚,甚至熬夜还在修改方案。不但在工作上帮助我们进步,在生活上,思想上也不断的开导我们、关心我们、激发我们自身的潜力和创造力,使我们能有充分的精力更好地为公司服务。有这么好的领导带领我们,我相信我们的公司会逐渐壮大。

三、同事之间能够和睦相处

人际交往、同事之间的相处是我们大家工作的需要。每天早上来到公司,同事之间问声“早上好”、微笑着点点头,这样一天的工作都会有个好的心情。同事生病了,端上一怀热水、送上一句温暖的祝福,那么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是热乎乎的,少了那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多一些理解和关怀。这样我们每个人就会得到更多的温暖,更多的爱。

四、团队精神

工作中少不了交流和沟通、少不了共同合作。虽然我们每个项目小组的组员也许有所不同,但经过短暂的磨合期也已经共同完成了几个项目的设计与深化,例如南滨湖路改造。所有的项目靠一个人的力量是不能完成的。这里需要前期策划、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深化、直到最终确定方案打印成册;这都是公司每个人的相互合作共同完成的成果。所以说每个人的力量都是不可或缺的。

一个设计团队是否优秀,首先要看它对设计的管理与分配,将最合适的人安排在最合适的位置,这样才能发挥出每个人的优点。团队精神非常重要,大家在共同商讨的过程中很容易就能碰出新的闪光点,使策划项目更加的完备,也能更好的开展工作,从而使事半功倍。所以一个优秀的团队、一个精英的团队,要有不怕苦、不怕累、敢于创新、敢于拼博的精神。我们会一起努力,打造出我们联点文化自己最响亮的品牌。

五、热爱自己的工作

我们无论在哪里工作,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必须要喜欢这份工作。来到公司的这段时间,领导和同事都非常的热心,我们就像是一家人一样,我已经彻彻底底的爱上了我的这份工作。并不是职位越高,层次越高,我们就越快乐。我们需要的是在工作中有充分的自由空间来发挥和展示我们的能力,对每一个挑战和机遇我们都能够有自信和想法去接受,并经过自己的勤奋和努力去实现它。实现自我价值。我想这样的满足感和成就感才是我们最大的快乐。

人的一生就那么几十年,如果我们每天都能够充分的利用好时间,认真的对待我们身边的每一件事情,当我们老的时候回想起来,我们不会有任何的遗憾。我们作为基业的一名员工。严谨的工作态度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作为一名设计师,不断地开拓设计思路更好的与市场融合,是我们目前需要改进和加强的,所以我会和公司一起努力,为公司的不断壮大,更好的发展,来尽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最后,祝我们的公司能像巨龙般腾飞,像磐石般坚强稳固,也祝愿每一个人身体健康,幸福快乐!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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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俞敏洪:28岁被北大处分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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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里,拎着糨糊,满大街贴招生广告

1990年秋天,因兼职搞培训捞外快,北大给了俞敏洪通报处分,并在校园广播高调宣布了处分决定。离开了北大,俞敏洪彻底没有了生活来源。为了养活老婆孩子,他决定下海。

虽然留学失败,俞敏洪却对出国考试和流程了如指掌,对英语培训也十分熟悉,他决定加入培训行业。

俞敏洪在中关村二小租了间平房当教室,那是一间10平米、漏风漏雨的屋子。外面支一张桌子,再放把椅子,“东方大学英语培训部”正式成立,员工只有两个人——他是一把手,妻子打下手。

开班初期生源少,俞敏洪常常一个人骑车,拎着糨糊桶,满大街贴招生广告。冬天里,俞敏洪手中的糨糊经常冻成一块,不贴广告的时候,他就和妻子待在“教室”里虔诚守候,盼着来报名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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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机关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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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革命,首先转变工作思想观念

镇江市总明确提出:“效能革命首先要转变工作思想观念!”要走出机关到生产一线,以职工视角谋划工作、寻求突破。自4月份起,市总领导班子成员开始新一轮的“进企业、当工人、同劳动”,今年的主题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企业和职工的影响”。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领带队走访船山集团、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4家重点企业,到生产一线与职工同劳动,准确掌握生产作业条件和劳动保护实际情况;到职工食堂与工友同用餐,了解职工伙食条件、收入变化、社会保障、生活状况;在车间休息室、在“职工之家”与职工、工会干部攀谈交流,记录对工会机关提升效能的意见建议。通过30余次走访调研,市总工会共征集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3大类14条,明确了“及时化解疏导职工因经济下行带来的迷茫焦虑心理,完善职工劳动纠纷中的维权需求,开展劳动竞赛推动劳动者技能提升,精准服务帮扶困难职工”等下一步工作重点,为市总深化“效能革命”找准了方向。

维权预警,职工维权的有效工具

今年5月,京口区保安严师傅带着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疑问来到市总工会寻求解答。市职工维权律师团专业律师详细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为严师傅理清法理、出谋划策。最终,在职工维权律师的帮助下,严师傅和单位在劳动仲裁庭上当庭达成调解,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这一切源于严师傅看到了五一前夕《镇江日报》上刊登的维权预警信息。

今年以来,市总工会结合时间节点,先后在《工人日报》《镇江日报》《江苏工人报》《京江晚报》等媒体同步发布《农民工返城务工高峰期谨防五类侵权隐患》《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要“特事特办”》《职工休息休假权“刚性”要增强》《高温下撑起职工劳动保护的“遮阳伞”》等4期维权预警信息,为广大职工提供通俗易懂的学法教材,也为职工提供有效的维权工具。每期维权预警信息发布后,电话、现场咨询不断,不少职工拿着报纸前来咨询或寻求帮助。通过提前预警、靠前服务,切实将职工可能遇到的矛盾纠纷提前化解,促进劳动关系和谐。这一创新做法被全国总工会书记处领导两次批示肯定,在全国工会予以推广,成为镇江工会响当当的服务品牌。

在供给侧改革中体现工会担当

经济新常态下,镇江不少企业面临下行压力,职工经济利益受到一定影响。为此,市总工会强化精准帮扶力度,做实“有难工会帮,助困、助医、助学、助业显真情”服务品牌。“在效能革命中彰显工会形象,在供给侧改革中体现工会担当。”市总副主席卫锁宏告诉记者,市总党组成员分别带队前往煤矿企业、公交公司等,专项慰问大病职工、单亲职工、农民工、特殊行业职工。在帮扶中,市总注重实地大走访,掌握实际状况和真实需求,确保困难信息不留盲点、走访慰问不漏一户、帮扶救助不留空白,实现“精准帮扶”。截止目前,市总共筹措帮扶物资800余万元,走访慰问全市5400多户困难职工、农民工,为621名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免费两癌筛查,并为筛检出癌症的两名女职工送去大病救助金。同时,针对困难职工不同致困原因和帮扶需求,市总积极推出爱心诊疗救助、互助互济保障、职业培训介绍等特色活动。不仅为困难职工“输血”,更注重为他们“造血”,为下岗失业职工、农民工、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再就业(创业)培训2000人次以上,通过职业介绍、举办专场招聘会,推荐就业岗位5000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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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主审法官被处分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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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2年5月10日,唐山中院曾将落款日期为2012年3月6日的判决书送达诉讼各方当事人,认定冯亚宏、华泽远公司与高某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随后,高某提出撤诉申请。2012年6月4日,唐山中院再次下达民事裁定书,准许高某撤回起诉。7月4日,唐山中院“重发”《(2011)唐民初字第110号》判决,判定双方合同生效。

事实上,两份编号同为“(2011)唐民初字110号”的民事裁定书版本也有不同,落款日期都是2012年6月4日。第一个版本裁定书的“裁定如下”内容是:“准许原告高某及另一人撤回起诉。”第二个版本变成了:“准许原告高某及另一人撤回上诉,双方均按原判决执行。”

就这样,唐山中院民二庭,在半年多时间内,以同一个案号先后下发了7个不同版本的判决书及2个裁定书,且原被告手持的判决书、裁定书在不少细节上存在差别。

2012年7月4日,在判决书送达后,高某提出上诉申请。2012年11月29日,河北省高院提出,由于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故裁定撤销《(2011)唐民初字第110号》民事判决,发回唐山中院再审。

正是因为出现7个版本的判决书和2个版本的裁定书,此案主审法官翟某于2014年5月接到唐山中院领导通知,称他因在审理高某与华泽远公司、冯亚宏案件时“存在重大瑕疵”,给予撤职并严重警告的处分。据了解,翟某曾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河北省法院职业素养标兵、唐山市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并于2012年12月升任唐山中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12月18日,记者多次致电翟某,对方手机始终关机。记者又向唐山市中院咨询关于“一个案号7份判决”的事情,政治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翟某受到处分后,已被调离审判岗位,任宣传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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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最新发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

全文共 18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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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该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条例》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适时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第三条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五条 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六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七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八条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改组;

(二)解散。

第九条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一条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二条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三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五条 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十八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

(二)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三)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条 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二十一条 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 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 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条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六条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条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第三十一条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四条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五条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六条 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第三十七条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八条 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第四十条 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第四十一条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十三条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编 分 则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四十五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第五十四条 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第五十八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条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未完待续)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六十三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四条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五条 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六条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九条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条 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

(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

(四)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党组织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第七十三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四条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八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九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十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四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六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一条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三条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四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九十九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第一百零三条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第一百零六条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第一百零九条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条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

(二)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三)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第一百一十六条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第一百一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二十条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编 附 则

第一百三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者单项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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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领导干部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3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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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纪委的部署要求,我们分四个阶段进行了认真学习,知晓了条文内容,明确了纪律要求,受到了深刻教育,对加强纪律制度建设和强化制度刚性执行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有了新的提高。

一、两个法规的颁布有着现实而深远的重大意义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工作,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习近平同志强调说:“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他要求要抓紧完善反腐倡廉的基本法规制度,既要注意体现党章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也要同其他方面法规制度相衔接,使实体性法规制度和程序性法规制度、综合性规定和专门性规定、下位法规制度和上位法规制度相互协调、相辅相成,提升法规制度整体效应。

十八大以来中央一直高压反腐,据有关资料,仅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3085起,处理7174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646人。全国有18万多“老虎”“苍蝇”被打,国外428名境外潜逃罪犯被“猎狐”,中纪委公开通报被查高官491名,副国级官员有4名,省部级以上42名,特别是徐才厚、苏荣、周永康、令计划等贪腐案件,让人触目惊心,有家族式腐败、家奴式腐败、山头式腐败,每一桩窝案都隐藏着大老虎的“影子”。

由此可见,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党面临着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在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严重削弱了党的执政能力,动摇了党的执政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已成为党的建设的现实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期盼。正如王岐山同志所说:“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我们党一贯重视和坚持组织、制度创新,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较为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对于实现党的历史使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很有必要进行修改。为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中央修订颁布了《准则》《条例》,这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两个法规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又从严

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准则》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示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修订后的《准则》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将适用对象扩大到全体党员,要求党员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二者相互贯通、浑然一体。

修订后的《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突出党纪特色,使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警示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我们通过认真学习可以看到此次修订的《条例》有几个重要特点、亮点。一是内容做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原《条例》共3编、15章、178条、2.4万余字,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7万余字,新增、去除、修改条文比例高达近90%,有的章节达100%,可谓是“脱胎换骨”。二是“纪法分开、纪法各表”。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一方面使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使纪委和司法部门的工作更加分明,避免了工作上的重复交叉、纪委成了党内的“公检法”。三是遵照党章要求细化了纪律。《条例》全面梳理党章,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明确规定违反党章就要依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并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四是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五是首次提出“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要相应给予处分的要求。以往我们强调的都是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现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要求更高,不仅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要落实到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立党、组织建党、人才兴党等管党治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坚决防止组织软弱、队伍涣散、党风退化、纪律松弛等问题。

三、要认真学习和坚决执行两个法规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在立德,围绕党纪戒尺要求重在立规,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我们要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使廉洁从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教育。我们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学习内容,与学习党章,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领会,掌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列入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学习、纪律教育月学习,强化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要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查找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联系自己的职责,遵守纪律,廉洁从政,做好本职。

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章第37条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我们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实际行动上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使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要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紧盯“四风”新动向,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发挥长效机制的作用,带动社会风气好转。要强化党内外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土壤。

要扎实抓好贯彻执行。要对照党章和《准则》《条例》的要求,修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落实执行的督促检查。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克服“无关思想”、“麻痹思想”,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底线意识、自律意识,事事处处注意遵守纪律,崇德向善,不踩红线。特别是我们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敢于负责,敢于较真,坚决同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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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设备更换申请设备更换申请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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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

××大学南校区第二实验楼自2010年3月投入使用,在学校各级××的关怀支持下,我院实验室搬迁及建设工作圆满完成。但是由于不同实验室设备的不同,所以在某些方面还是遇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并行计算机实验室,为了今后更好的学习和研究,希望得到校××的支持,申请完善实验室低压配电设备的更换。 申请理由如下:

1. 并行计算机实验室机房(c216)有并行计算机机柜4台,每台有20节点服务器,同时还有5台微机及空调2台,稳定工作额定功率可达45000w,额定电流为205a,同时考虑到开机瞬间冲击电流的影响(冲击电流是稳定电流的10~20倍),最大冲击电流可达4000a,在尽量不同时开机的情况下,一台机柜的最大冲击电流也有1000a,而目前实验室低压配电设备的额定电流才100a,远远低于实验室的用电要求,同时并行计算机终端室(c214)和微机构与微力实验室(c210)也存在类似额定电流过小问题。若不及时更换配电设备,轻则并行计算机不能工作,影响学生学习和科研工作的进行,重则导致配电设备因过载烧坏,甚至发生火灾。

2. c203室除了日光灯照明外没有任何接入电路设备(如低压照明箱),以致该办公室不能使用任何用电设备。

更换建议:

1. 把并行计算机实验室机房(c216)、并行计算机终端室(c214)、微机构与微力实验室(c210)低压照明箱换成最大工作电流为1000~1200a的低压照明箱,其中c214室为1200a,c216室和c210室为1000a。

2. 给c203室安装标准低压照明箱。 再次希望并感谢校××能批准我们的申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不断的努力,不断创新,争取把实验室工作做的更好!

申请部门:机械工程学院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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