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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解除行政记过处分申请书【最新20篇】

导语:民警随后在某直播平台上发现了现场的视频,虽然只是拍摄,但视频中的男子手舞足蹈,大喊大叫口吐脏话,给周围的乘客和车厢秩序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相关时事素材,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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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是行政经理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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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承上启下,是连接公司各项工作的一个中心枢纽,对内,是公司的管家婆,对外,则是公司的形象大使。

行政工作涉及的内容很多,做领导的书记员,做公司各项事物(档案,证件,车辆,考勤,人员,各项物品等)的管理员,做公司内在部各种关系的协调员,做公司文化的宣传员等等,在此不一一详谈,浅谈一下关于公司文化建设及如何吸引优秀人才这一点。

老子云:治大国如烹小鲜。不仅要咸淡可口,更要缓慢适宜。目前,世界各国都在提倡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我国目前在以法治国的前提下,大力弘扬传统文化,以德治国,以孝治国。在我看来,一个公司就是一个微型王国,董事长是国家首相,总经理是国家总理大臣,而行政经理则是总理的秘书长,帮总理处理公司各项事宜。

企业分为软实力与硬实力两种,当今社会,经济技术飞速发展,当公司规模,技术,产品越来越越容易被超越时,企业软实力则成为公司发展至关重要的一环。

企业软实力不仅包含品牌价值,社会影响力,更体现在企业管理,团队建设,团队凝聚力,社会责任感等方面。

当前我公司是以军事化管理为主,品质为先,效率至上。而我认为,公司发展应在军事化管理的前提下,大力弘扬人性化管理,弘扬温情文化。从B2班的先进事迹中,我们可以看到温情管理带来的效果。一杯热茶,不仅暖了手,更暖了心。从B2班的先进事迹中,我们可以发现,我们中国人是有良心的,我们身边的人并不缺乏感恩之心。那麽,作为员工的衣食父母,听到的得到的却总是很多抱怨很多不满,人员的流动性很大,人才的流失率很高,这难道真的是因为我们的员工没良心吗?我认为完全不是这样的,关键在于我们从来没有真正的了解到员工的真正需求是什么,我们的员工究竟希望得到些什么,要怎样才能真正安心开心全心的在公司工作?这一块,将会作为我2014年的重点工作,21世纪,人才才是真正的竞争力。而温情文化,则从温暖人心开始。

我们公司作为一个家乡企业,民族企业,能够吸引人才的关键不仅仅是金钱,更多的一块是能够照顾家里的老人,孩子及实现自身价值。古话讲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现代人则说家和万事兴。如何让我司员工在家和工作之间有一个平衡点,能够按照工作进度安心努力工作,又能完美处理家事,和谐家庭,是我们需要关注思考的一点。

一个优秀企业,对于人才尤其是优秀人才的吸引不仅仅是金钱的吸引,而劳动报酬,也不仅仅是直接或间接的金钱。薪酬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津贴与补贴、股权等具体形式,支付方式除了货币形式和可间接转化为货币的其他形式之外,还包括终生雇佣的承诺(职业保障)、安全舒适的办公条件、免费的午餐、参与决策的机会、反映个人兴趣和爱好的工作内容、学习成长的机会和条件、引人注目的头衔和荣誉、充分展示个人才华的工作平台等等。我公司目前薪酬制度相对比较单一(工资加绩效),薪酬制度不够合理。如生产班组长,考核不够到位,无论资历技术工作情况,都是统一工资。加班费制度不合理等等,如何真正用好薪酬这一工具,吸引优秀人才,增强工作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这也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部分。

如何使薪酬管理这一管理工具真正得到有效使用呢?我有几点想法。

1、建立公平的绩效考核制度 建立一个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准确评估考核业绩,适当拉开不同级别的岗位工资,使薪酬管理具有积极的激励作用。

2、实施团队薪酬,创新薪酬制度结构 要培养高水平的团队,需要在保证团队成员流动性的同时,不影响队伍的士气,从招聘、培训、绩效回馈和薪酬激励四个环节一起入手,防止给员工带来太多的负担。

保证新的员工薪酬激励政策顺利执行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保证公司政策适当向工作在一线的人员倾斜,建立正确的营销效益理念和企业文化;第二;为了使下级能够理解支持新政策,要注意及时对新政策的进行沟通;第三;要保证业务指标设计科学合理,容易操作和可以实现,确保期指标可控。

如果我是行政经理,我想做及需要做的事情有很多,简单说几点我想做的几项改进。

1.立即给公司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给临时工签订临时用工协议。(劳动法规定,雇主在雇佣工人一个月内,必须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支付给工人双倍工资)。

2.设立医疗室,完善劳保设施。

3.改进食堂卫生条件及经营机制,改善员工伙食。

4.设立工会,让员工对于工作生活中遇见的问题及好的建议有处说,敢说。改善企业的沉默现状。对敢于提出建议的员工予以奖励。

5.改变目前管理现状,提高员工生产积极性及对公司忠诚度。(换位思考换位工作,让每个员工体验一天班组长的工作,让班组长重温员工的工作等。不仅有利于顺利开展生产工作,增强理解,促进上下级关系,更能发现及选拔培养储干及优秀人才)

6.弘扬公司文化,善用管理工具,吸引优秀人才,减少人员流失,降低公司人力资源浪费及人力成本。

7.建立虚拟培训,分发调查问卷,深入了解员工情况(工作情况,熟练度,公司满意度,是否需要公司帮助,需要哪些培训等),好钢用在刀刃上,将培训经费及时间真正用在需要的人身上,降低成本。(一对一培训,优秀者带薄弱者,扬长避短,将合适的人安排在合适的岗位,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提高团队合作及凝聚力,提高生产效率及生产质量)

8.改善公司考休制度,设立调休及分批休息等,保证公司生产进度,同时不影响员工休息。这样可以减少请假等影响生产进度的情况。改变加班制度,提高做事效率。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要我做”为“我要做”等。

9.发展公司品牌价值,弘扬公司文化。扩大公司社会影响力,担当社会责任,发展企业软实力,增强企业竞争力。

真正做到感恩回馈一方父老,和谐发展经济文化。

想法很多,想说的也很多,可能有些条理不够清晰,有些辞不达意,但这些都是我的真实想法,请见谅。

[假如我是行政经理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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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陈满坐冤狱23年拟申请国家赔偿966万元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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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2年12月27日被认定为杀人凶手被抓,至今年2月1日被宣判无罪当庭释放,今年53岁的陈满失去自由23年,8437天,是国内已知服刑时间最长的蒙冤者。

本月3月9日,陈满已决定申请国家赔偿966万余元。

在今年两会的“两高”工作报告中,陈满案也被提及。

不过海南高院院长董治良出席两会时表示,到目前为止,陈满的国家赔偿申请书还没有交到法院。

1992年12月,海南海口发生一起杀人焚尸案。

凶案发生几天后,四川籍青年陈满被锁定为凶手,并于1999年二审获判死缓。陈满坚称蒙冤,与其家人申诉。

2016年2月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

少年申请2088万国家赔偿 为近5年申请赔偿金最高案件

2007年,河南16岁少年宋争光被指涉嫌猥亵杀害9岁堂妹。

而后,周口中院两判无期,河南省高院两次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6年之后,检方撤诉。2013年12月,宋争光被取保候审。

今年1月26日,宋争光申请国家赔偿2088万元,获法院受理。据悉,这也是近5年来,申请国家赔偿金最高的案件。

宋争光父母在其蒙冤期间曾不断上访,分别于2009年、2015年被以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判刑坐牢。

目前宋争光正在广东东莞找工作,他的父母仍在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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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第五、加强制度建设,严格依法行政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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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结合价格认证、价格鉴证、复核裁定、车物定损、“双认定”行政许可、药品备案等工作实际,一是要坚持集体决定决策制度。所有重大决策,都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按规定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杜绝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断和滥用权力的现象发生,真正做到按制度和程序决策、科学民主决策。二是要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简化办事流程、规范办事程序、公开办事规定。三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完善机制和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到权责清晰、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监督有力。五是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处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效防治“懒、散、庸、拖、贪”等现象。六是严格依法行政,坚持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总之,通过这次警示教育,再一次警示我们,对加强党内监督刻不容缓,并且任重道远。千里江堤,溃于蚁穴。不论是工作或是生活,我们一定要从每件小事做起,树立良好的习惯。只有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认真算好经济、名誉、家庭、亲情、自由、健康“六笔帐”,才会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经得起考验,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得好、用得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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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行政文员实习周记

全文共 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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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知道我是在校实习生,所以在这周他带我参观了联运物流公司的仓库,客服等地点,跟我讲述了很多物流的流程,我很感谢他对我关怀。虽然只是在短短的实习,但是让我经验倍增。

借先进的技术、优质的服务、雄厚的综合实力,公司与长沙远大空调、三一集团、白沙集团、湖南丽臣、梦洁家纺等省市重点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因此得知联运物流有限公司是以大型货运为主的物流公司。

社会上的工作经验是难得的,是学校学不到的知识。工作之后,眼界更宽,看得更广,不再局限在小小的象牙塔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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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司试用期员工转正申请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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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于二Oxx年二月十八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担任文员一职,负责办公室内勤管理工作。

本人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平时利用下班时间通过培训学习,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目前正在电大就读专科,以期将来能学以致用,同公司共同发展、进步。

两个多月来,我在王总、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热心帮助及关爱下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综合看来,我觉得自己还有以下的缺点和不足:

一、思想上个人主义较强,随意性较大,显得不虚心与散漫,没做到谦虚谨慎,尊重服从;

二、有时候办事不够干练,言行举止没注重约束自己;

三、工作主动性发挥的还是不够,对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不够,离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四、业务知识方面特别是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的还不够扎实等等。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会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其他领导、同事学习,我相信凭着自己高度的责任心和自信心,一定能够改正这些缺点,争取在各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试用人员在试用期满两个月合格后,即可被录用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因此,我特向公司申请:希望能根据我的工作能力、态度及表现给出合格评价,使我按期转为正式员工,并根据公司的薪金福利情况,从20xx年5月起,转正工资调整为1800元/月。

来到这里工作,我最大的收获莫过于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与提高,也激励我在工作中不断前进与完善。我明白了企业的美好明天要靠大家的努力去创造,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企业的美好明天更辉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上进,希望上级领导批准转正。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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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申请书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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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题:第一行居中写明“申请”或“xxx申请”,加上标明性质的字样。

(2)称呼:换行顶格写接收申请书的单位名称或领导同志姓名,后用冒号。

(3)正文:另起一行空两格写申请内容。内容应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申请什么,要求批准什么;第二,提出申请的目的和理由;第三,表明自己的态度(或决心、愿望等)。

(4)结尾:写表示敬意之类的专用语。

(5)署名。

(6)日期。

申请书与请柬、感谢信、倡议书等属于专用信。申请书除第一行居中写申请名称外,其于部分与一般书信的格式一样。请求的事情一定要写明确,理由要充分,言辞也要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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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全文共 1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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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壮大,西安市进入全面“追赶超越”阶段,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王永康提出了“三项革命”:烟头革命、厕所革命和行政效能革命。西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未来五年,西安的奋斗目标是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要想通过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政府思维的转变是关键。要想实现这一转变,关键是要把新的思维“店小二”“五星级服务员”思想贯穿落实,避免走形式,特别是一线政府机构,归根结底还是要落实行政效能革命。

我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去落实行政效能革命,一是工作作风,二是廉政文化建设。

工作作风方面来看,首先就是要落实好各项规章工作制度,如上下班考勤制度、外出请假制度和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履行工作责任,严守工作纪律,严肃个人修养和行为习惯,这是落实好行政效能革命的基础。其次,就是要直面问题,有担当。对群众反映的困难问题不回避,不绕弯,敢于向顽疾痼疾开刀,彻底解决好“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不要在最好的位置上睡觉,把握现在,主动作为,用心服务,服务效能不断“提档升级”。第三,要付诸于实际行动,不能只停留在喊口号上面。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通过行政效能革命,让群众“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解决问题事不过夜、马上就办,上门办、主动办,办得了、办得好。马上就办体现的是我们的决心和态度;上门办、主动办,是满腔热忱,以人民为本、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得了、办得好,就是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大简政放权,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让群众满意,这是检验“行政效能革命”的重要标准。最后,行政效能革命是一项全新的行政管理理念,除了转变政府管理的观念,也应从技术的角度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我们也要尽快建立规范化的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将目前的各种绩效管理与评估措施纳入到法治化的轨道,切实加强对绩效管理与评估的立法保障工作,加强对政府绩效管理与评估的统一规划和指导,同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善政府绩效管理。落实行政效能革命,政府要全面提升网站管理能力,将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审批、办理等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时效等公布在网站,能在网站办理的就不要让老百姓跑路,有效的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

廉政文化建设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重要的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培育廉政文化是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目标,要充分发挥“大宣教”工作机制作用,真正把各方面的资源整合起来,力量凝聚起来,形成整体合力,在反腐倡廉实践中重视廉政文化意识,增强廉政文化的含量,营造廉政文化氛围,注重廉政文化规范建设,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进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深入开展。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可以在以下四个方面着力。

一是搭建社会宣传平台。以廉政墙报、板报、标语、广告、短信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廉政文化宣传。充分利用现有的广播、电视和政务公开栏,播出和登载廉政理论、法规、案例、标语等内容,引发人们对廉政的思考,引起人们对廉政文化的关注。

二是搭建廉政党课教育平台。利用各级的中心组学习、职工学习等会议适时插进廉政教育内容。特别是每年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到基层上党课,可以向领导干部提出建议,把廉政内容贯穿到党课讲稿中,既丰富了党课内容,又起到了宣传、教育的作用,一举两得。

三是搭建网络电化教育平台。要充分发挥这些设施的作用,适时安排一些警示示范教育片、廉政歌曲及其他廉政文艺作品的播放,开展廉政宣传,报道廉政动态。

四是搭建文艺宣传平台。综合运用文艺演出、展览、征文、座谈研讨等多种方式,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每年都有群众自发组织的文艺演出活动,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可以为他们提供一些素材,建议他们创作一些文艺作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廉政宣传教育。

只有搞好工作作风和廉政文化建设,才能保证政府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提高行政效能,真正将行政效能革命落到实处。

1.深化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2.2017机关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3.有关开展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4.西安市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5.王永康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6.关于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7.浅谈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8.2017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9.推行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10.西安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11.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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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第六章不服处分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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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因提出复核、申诉而被加重处分。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公务员复核、申诉的机关应当撤销处分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机关重新作出决定:

(一)处分所依据的违法违纪事实证据不足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三)作出处分决定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

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公务员复核、申诉的机关应当变更处分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机关变更处分决定:

(一)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务院决定错误的;

(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认定有误的;

(三)处分不当的。

第五十一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决定被变更,需要调整该公务员的职务、级别或者工资档次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调整;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决定被撤销的,应当恢复该公务员的级别、工资档次,按照原职务安排相应的职务,并在适当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

被撤销处分或者被减轻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工资福利受到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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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关开展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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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西安市政府“效能革命”,蓝田县政府成立“马上就办办公室”接收并督促落实上级批示件、查办件以及群众、企业投诉咨询事项及各类媒体反映曝光事项。

“马上办”的成立,表明了政府的态度。长久以来,机关单位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总能成为媒体和民众的“吐槽点”,不仅影响党政机关威信,也让“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难以落地生根。对这个问题,蓝田县政府并没有遮遮掩掩,反而积极应对,“马上就办办公室”的出现,体现了政府不护短、改作风的“自我革命”意识,值得肯定。

从部门职责来看,“马上办”或许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对老百姓而言也是好事一桩,但长远来看,仅仅靠成立一个办公室,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府工作效能低下的问题。

政府的组织构架是一个纵横交叉的系统,在职能上,“马上办”无法做到大包大揽,顶多也就起到一个督促和传达的作用。仅靠“马上办”促进“效能革命”,暴露出“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局限性,治标不治本。此外,在人员和编制难以大调整的前提下,成立一个新的办公室,难免存在人员交叉使用、职责相互重叠的问题,长久下去,恐怕又会引发新的效率低下,导致积重难返。另一方面,为什么其他科室的事需要“马上办”督促落实?难道除“马上办”,其他科室就可以坐等催促,继续“拖着办”?外力的刺激永远不如内在的自觉,“效能革命”缺的不是机构和组织,而是完善的制度设计和与之匹配的细则,是政府一抓到底的决心和行之有效的多项措施,是上级和相关部门长效的监督机制。

虽然“马上办”不能祛除“慵懒散”作风问题的病灶,但它的出现,却把关于“效能革命”的问题与思考再一次提上日程。问题出现的地方,就是政府未来工作的重点: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迫在眉睫。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厘清责任、强化考核、层层夯实;提升政府人员素质,增强办事能力,改善办事态度;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创新办事的方式方法,把改革决心落实到行动的方寸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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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领导干部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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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县纪委为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进行理论学习,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一名领导干部,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准则》和《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确定了标准、提供了“尺子”,是全体党员面向人民的道德宣誓,是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遵循。

一、学习领会到的主要精神

(一)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学习认识

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

导语部分:重申了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以体现修订准则的目标要求。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主要是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条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共八条,统称“八条规范”,其内容源自党章和党的几代领导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同时借鉴参考了一些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精华的箴言警句。

(二)对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认识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被不少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的党纪”。在十八大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背景下,该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就在于:要通过制度的刚性和建设性的力量,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这个新条例到底有哪些变化?又是如何突出体现党纪“从严”的要求呢?我个人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实现了纪和法的分开:修订后的新条例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核心精神。新条例删除了70多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例如,之前与《刑法》等重合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内容,就不再单独规定在党纪中。为什么要这样修改呢?因为过去一些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体现不突出,出现了“没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成‘阶下囚’”的现象。这次修订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行为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了纪律的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二是划定了新的纪律红线:这次修订的新条例将原有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进行梳理整合、科学修订为6大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对党员干部明令禁止的行为进行了调整,内容更加细化,可操作性更强,不仅告诫大家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也提出明确的处罚依据,使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其中一些新规定的内容就需要大家引起高度重视。比如: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就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组织或者参加迷信活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的违纪条款。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就增加了“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取得国(境)外居留权或者外国国籍;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等违纪条款。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增加了“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失管;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取得、持有和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离职或(离)退休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搞权权交易、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等违纪条款。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完善了“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故意刁难、吃拿卡要;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违纪条款;同时还增加了“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行为的违纪条款。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增加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追责条款;增加了“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泄露、扩散或者窃取涉密资料”等违纪条款。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增加了“生活奢靡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等违纪条款。

三是把十八大以来成果制度化,体现了从严治党常态化的要求。这次修订的新条例将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条例明确增加了一些违纪条款,例如,十八大以来,查处了不少党员干部大吃大喝、出入高档会所、打高尔夫等违反八项规定问题,而大吃大喝在以前的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具体明确的表述。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对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等相关责任进行处分,一旦违反将依条例严格查处,这对党员的约束力明显增强。

新条例修订后,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就提出:各级纪委要围绕“四种形态”,把执纪监督问责做深做细,这“四种形态”就是:第一是要使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是要使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是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形态是:因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总之,新的纪律处分条例让问责、执纪、监督有了新的靶心,也明确了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要点、标准、尺度和力度。

二、学习贯彻落实的主要措施

(一)认真学习,提高自身执纪能力

作为案件审理室主任,一是要带头深学《准则》、《条例》,坚持执纪者先学纪。要带头学、深入学、结合实践学,带着问题学,学思践悟,真学、真懂、真会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二是要督促、指导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特别是办案部门和基层纪委(纪检组),要做到各条各款熟记于心、于脑,准确运用。

(二)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党纪

一是正人先正己。为人做事时时对照《准则》、《条例》办,任何时候都不能越轨、不逾矩,不踩红线、不触底线、不碰高压线,自觉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以良好的形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带头维护《准则》、《条例》。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学深悟透、言行规范、敢于担当、树立形象,守纪律、讲规矩,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支撑,以严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三是坚持手握戒尺强化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指导好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三)领悟精神,贯穿纪律审查工作

一是要发挥《准则》、《条例》正面引领作用。通过采取多形式、全覆盖的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开展学习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知晓内容,领会精神,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二是要通过学习提高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要把《准则》、《条例》贯穿到纪律审查全过程。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最严的党纪更需要最严的执行。落实监督责任,以两项法规作为案件审理工作的遵循,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把党的纪律深深刻印在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心上。

(四)落实责任,增强敢于担当意识

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党员干部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心态,以高度的责任感正确对待职位和权力,认真履行职责,牢记自己肩负的使命,常思量自己工作岗位的来之不易,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工作兢兢业业,做到任何时候都不亏心、不自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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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优秀毕业生申请理由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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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xxx。时光如梭,岁月如流,转眼间四年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在各位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在同学们的热情帮助下,我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大的进步。我想申请“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先将我的个人情况汇报如下:

在思想上,我积极进取,追求上进,认真学习思想理论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党性修养。作为一名党员,我时时事事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我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党的安排,主动介绍表现优秀的同学加入党组织,为推进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学习方面,我态度端正,专心努力,顺利完成了学校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曾多次取得校奖学金和东风奖学金,并通过英语四级考试并成为上海海洋大学机械工程研究生。此外,我积极参加专业资格考试,通过了二手车评估师考试。 在生活上,我乐观开朗,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学校、学院分配的各种任务,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认可。

驻步回首,大学四年中,我收获颇丰,在思想、学习、科研等方面得到了充分的培养和锻炼。过去已成记忆,未来还需创造,我将会继续努力,克服自身的不足,不断提高自己,完善自己,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申请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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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浅谈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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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革命,就是要运用各种科学管理的手段、制度和载体,调动各级各单位机关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能力,提升为企业、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证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得以贯彻落实。

当前,三门峡正处在转型发展的新时期,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全市上下正在尽最大努力改善发展软环境,凝聚谋发展、促转型、惠民生、保稳定的强大正能量。但是,不能否认的是,个别干部在岗在位却不在状态,主动出击少、被动应付多,开拓创新少、按部就班多,与推进转型发展的任务还不相适应;有的干部因循守旧、消极畏难,不敢正视问题;个别部门在为企业、群众服务时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导致相关项目进展缓慢,群众满意度不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作风建设的成效,损害了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还直接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要彻底改变这种现状,努力提高机关的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发展软环境,让企业满意、让群众满意,必须深入开展效能革命。

深入开展效能革命,要求我们必须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在岗在位就要在状态,履职尽责必须敢担当。效能革命,剑指庸懒、重锤问效、铁腕追责,就是要把机关作风好坏作为检验部门工作成效、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力水平的重要尺度,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干”起来、“动”起来、“实”起来,通过锤炼党性、改变惯性、治理惰性,规范机关行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深入开展效能革命,要求我们必须解放思想,加快转型发展。小富即安、小进即满等落后思想,轻则降低部门的效率,重则影响全市的转型发展。开展效能革命,就是要解放思想,彻底打破落后的思想观念束缚,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因循守旧、作风涣散、怨天尤人等问题,及时更新观念、转变思想、改变状态,树立“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意识,以效率的提高、效能的提升为我市转型发展增添动力。

深入开展效能革命,要求我们必须提升服务,改善投资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良好的发展软环境能够吸引更多的资金和资本,在做大增量的同时优化存量,有利于我市的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深入开展效能革命,就是要拔掉“门好进、脸好看、事却不办”的“软钉子”,锤炼“马上就办、立说立行”的“硬作风”,深入企业和群众,坚持“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切实真抓实干,务求取得突破,以服务的提升带来投资环境的改善。

效能革命,剑指庸懒,催生活力。全市上下要振奋精神、提高效率,以“干”凝聚人心、以“干”推动发展、以“干”赢得荣誉、以“干”重塑形象。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入开展效能革命,真正硬起手腕抓、凝神聚力推、脚踏实地干,争取在较短时间内,让企业、客商、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全面展现出机关作风新气象、干事创业新活力、改革发展新作为,为转型发展凝聚更强更大的动力。

1.深化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2.2017机关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3.有关开展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4.西安市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5.王永康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6.关于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7.浅谈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8.2017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9.推行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10.西安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11.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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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主审法官被处分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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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2年5月10日,唐山中院曾将落款日期为2012年3月6日的判决书送达诉讼各方当事人,认定冯亚宏、华泽远公司与高某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随后,高某提出撤诉申请。2012年6月4日,唐山中院再次下达民事裁定书,准许高某撤回起诉。7月4日,唐山中院“重发”《(2011)唐民初字第110号》判决,判定双方合同生效。

事实上,两份编号同为“(2011)唐民初字110号”的民事裁定书版本也有不同,落款日期都是2012年6月4日。第一个版本裁定书的“裁定如下”内容是:“准许原告高某及另一人撤回起诉。”第二个版本变成了:“准许原告高某及另一人撤回上诉,双方均按原判决执行。”

就这样,唐山中院民二庭,在半年多时间内,以同一个案号先后下发了7个不同版本的判决书及2个裁定书,且原被告手持的判决书、裁定书在不少细节上存在差别。

2012年7月4日,在判决书送达后,高某提出上诉申请。2012年11月29日,河北省高院提出,由于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故裁定撤销《(2011)唐民初字第110号》民事判决,发回唐山中院再审。

正是因为出现7个版本的判决书和2个版本的裁定书,此案主审法官翟某于2014年5月接到唐山中院领导通知,称他因在审理高某与华泽远公司、冯亚宏案件时“存在重大瑕疵”,给予撤职并严重警告的处分。据了解,翟某曾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河北省法院职业素养标兵、唐山市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并于2012年12月升任唐山中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12月18日,记者多次致电翟某,对方手机始终关机。记者又向唐山市中院咨询关于“一个案号7份判决”的事情,政治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翟某受到处分后,已被调离审判岗位,任宣传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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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全文共 2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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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四条 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五条 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六条 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八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九条 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条 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

(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

(四)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党组织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第七十三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四条 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八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九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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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全文共 3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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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第五十四条 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第五十八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条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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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诉讼财产保全申请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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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财产保全申请

申请人:刘某某,男,汉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镇x号。

被申请人:王某某,男,汉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小区四区x号楼x单元x号。

申请事项:

立即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的其他财产。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已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争议向贵院提起诉讼。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财产的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房产(位于某市某区某某小区四区7号楼1单元601号,房产证号:xxx135600)。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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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申请志愿者自我介绍

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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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xxx,您好!

我叫xxx,在xx大学的法语系学习,有相当好的语言功底,和外教沟通很好,热情开朗,喜欢交朋友。我从小立志刻苦学习,将来一定要成为国家栋梁之才。我决心要成为一名世博会志愿者

我在中学学习期间不但是一名学习认真,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而且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交友家”。 此外,我的特长是英文,爱好是篮球,特别是在比赛场上更能表现我的不怕苦不怕累和团队精神。

世上最怕的就是“认真”二字,我是一个做事认真的人,总是执着地带着激情学习 。自我认为可塑性强,接受新知识新环境的能力强,可以认真地说,你教我什么,我懂什么,你让我做什么,我能做好什么,这就是我的可塑性。

尽管我煞费苦心把自己介绍给x,用意是不言而喻的:希望您能赏识我,接收我。如果您在录取的审核过程中,左右不定难以取舍的时候,请选择我吧,我会证明给你看:你选对了。 祝:您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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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国家税务总局:14项税务行政审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将不再保留

全文共 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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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取消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中,13项为根据国务院决定取消,“车辆购置税完税车辆不予登记的退税审核”1项行政审批事项为税务总局主动取消。而纳税服务规范2.1版,是在省、市税务机关推行的纳税服务规范基础上,吸收纳税人和各地税务部门意见建议后形成的新服务规范。下一步将分期分批提出拟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拟保留的审批事项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规范行政许可实施行为,同时全面落实“一个窗口”受理,逐步探索推行网上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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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全文共 6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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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四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六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一条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三条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四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九十九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第一百零三条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第一百零六条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第一百零九条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条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

(二)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三)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第一百一十六条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第一百一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二十条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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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第四章处分的权限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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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以下统称处分决定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决定。

第三十五条 对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的国务院组成人员给予处分,由国务院决定。其中,拟给予撤职、开除处分的,由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罢免建议,或者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免职建议。罢免或者免职前,国务院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

第三十六条 对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给予处分,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

拟给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人员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先由本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罢免建议。其中,拟给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员撤职、开除处分的,也可以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撤销职务的建议。拟给予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人员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先由本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罢免建议。罢免或者撤销职务前,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遇有特殊紧急情况,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也可以对其作出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同时报告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通报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七条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人员给予处分,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其中,拟给予撤职、开除处分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免职建议。免去职务前,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

第三十八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任免机关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

被调查的公务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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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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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外发布。中纪委指出,有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应该由中央和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

车辆在路上行驶是要讲纪律的,行人在路上行走是要讲纪律的,学生在课堂上的学习也是要讲纪律的。也就是说,世间万物都要守纪律,这是自然规律的必然。党员干部,是团结带领群众勤劳致富的中坚力量,其行为影响到了自己身边的无数百姓。所以,党员干部必须要把守纪律放在首位。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查处了一个又一个涉贪涉腐甚至违法乱纪的官员。被查处的官员们犯错误的花样翻新,有的在单位上搞“一言堂”,听不得不同的声音,有的害怕露富隐瞒个人财产,有的班子不团结搞“窝里斗”等等。其实,他们在执行党规政纪上打折扣,不把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放在首位,犯下无法弥补的错误也就成为了一种必然。

在相关会议上,相关领导一再强调,要懂规矩、守纪律,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做好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工作,要杜绝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等劣根。虽然大会小会开了一次又一次,但一些领导对此仍然无动于衷,对规矩和纪律不买帐。事实证明,凡是对党规政纪不买帐的,都是走上了违法乱纪不归路的,都受到了党规政纪的严肃处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规政纪就是党员干部的规矩,党员干部的所有行为都必须在党规政纪允许的范围内运行,所有党员干部的行为都要受到党规政纪的约束,这是我党站在群众的立场,从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提出来的。

当然,不仅是党员干部要懂规矩、守纪律,我们广大人民群众同样要懂规矩、守纪律。比如说司机要遵守道路交通法、教师在遵守教师法、公务员要遵守公务员法,参会的人员要遵守会场的纪律,买卖要遵守买卖的规矩等等。只是说,在懂规矩、守纪律上,党员干部要身先士卒、率先示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这样,群众才会信任你,才会跟随你,各项工作的开展才会越来越顺利,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才会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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