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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书为题目的作文(优秀20篇)

生活的目的,抑或生活的理想究竟是什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生活的目的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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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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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笔引来的误会为题目的作文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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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岁的时候,阿姨曾送给我一支笔,而且是从北京带来的呢。笔上有一只小熊,可爱极了。我非常喜欢。

我一直到现在还在使用这支笔,他陪着我过了五年。烦恼的时候,这支笔上的小熊的微笑令我欣慰,于是,我也会做和小熊一模一样的表情。

今天,我还是像往常一样熟练地从铅笔袋里拿出这支笔,流畅地写起字来。写好了之后,看着整齐的字,我不禁笑了起来。

可是好景不长,就在今天下午,就在下午的第四节课,就在第四节课下课的时候,我照例想从铅笔袋中拿出自动笔,竟然没有!!!我的脸立刻变得苍白,心里顿时划过一道闪电,

我再三地翻了笔袋,的确没有!。怎么会不见了呢?难道它长腿?我带着种种疑问求助旁边同学,可他们不是说“不知道”,就是说“没有见到过”。我全身变得僵硬,已经有气无力了。同桌说:“算了吧!不就是一支笔吗?有什么好找的?”

什么?你叫我不要找?不行!那可是我的生日礼物啊!但我已翻过书包、书桌,看来已经一丝希望也没有了,算了吧!筋疲力尽的我垂头丧气的坐回位子,眼泪含满了整个眼眶。回家的路上,我既生气又伤心。

我心爱的笔丢了,心情真是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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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寂寞是爱开的花为题目的600字作文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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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如酒,藏得愈久,其味愈浓。

每个人的内心深处总是寂寞的,想逃避,却始终忘不了。在红尘中醉生梦死,谁能逃脱尘世的羁绊,有时候,觉得人生若只如初见,该有多好。你还是你,我还是我,曾经真的很想握住你的手,可是不经意间,一切都从指缝间溜走了。曾经以为爱情可以排除万难,可是万难之后,还有万难。爱情只是输给时间,金钱和距离。想你的时候,觉得特别的寂寞,寂寞的时候只能望着天空,只因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

寂寞是一根长长的线,然后一圈一圈的缠绕,所以才让人如此的纠结,纠结成心痛。靠近你,就靠近了痛苦;远离你,也就远离了幸福。爱,也不容易,恨,更加不可以。缘分开始的地方,是多么的甜蜜;缘分结束的时候,是多么的心酸。走在一起是一种缘分,在一起走,是一种幸福,只是我们从来不曾在一起走过。

或许,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命运伸出手时,我们无能为力,不能放弃,就放下吧!放下才能得到真正的解脱。烟再绚烂,只一瞬间便销声匿迹,再美丽的爱情,绚烂之后,也只剩下荒芜。美好的东西总是稍纵即逝,荒芜之后,便是无尽寂寞。

千言和万语,只能汇成一句话,那就是祝福。前方的路还很漫长,我们要经历的还很多,从今后,你是沧海,而我早已不是鲛人。

天下乃无不散之筵席,有开始就会有结束,离别总是残酷的,“爱”是如此的深刻,寂寞是爱开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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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突破自己为题目的作文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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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说过:“鸡蛋,从外打破是食物,从内打破是生命。”而人生亦是如此,从外打破是压力,从内打破是成长。如果我们能从内打破,突破自己,就能够获得一种成长,一种新生。

突破自己,需要勇气。

众所周知,蛹化蝶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倘若有人好心帮助它们破蛹而出,蝶的翅膀就会皱缩在一起,难以打开。只有当它们自己突破自己,怀着勇气,忍痛挤过那窄窄的蛹道,翅膀才能够支撑起它们飞行,而人亦是如此。如果我们没有像它们那样怀着勇气,勇敢地迈出痛苦却不得不承受的一步去突破自己,就不会有够硬的翅膀支撑我们在天空中飞翔。因此,当我们怀着勇气去突破自己后,再遇见同样的困难也将毫不畏惧。

突破自己,需要毅力。

从小失明失聪的海伦·凯勒是凭借其顽强的毅力才有了今天的成就。她在小的时候也曾拒绝过学习盲文,但她最终选择接纳自己并自学了更多的语言和其他知识,成功地突破了自己。突破自己必然是一个艰难的过程,一个盲人学习的过程必然比健全人辛苦,然而无数像海伦一样活生生的例子正摆在我们的面前。因此我们要有坚定自己的信念,秉持超人的毅力去完成一个个未知的挑战,突破一道道难关,不断突破自己,超越自己,用自己的双手为自己撑起一片不一样的天空。这样当我们回首时,才会矫首昂视道:“我无悔!”

突破自己,需要思考。

鲁班造锯的时候最初无论如何也造不出理想的锯子,直到有一天他被带齿的的植物给划伤了。看着手上的出血口,他陷入了深思。随后,他创新地将这些齿融入了锯子中,果不其然令锋利的锯子锯开了木头。他的思考,他的自我突破令世界上又多了一个有用的工具,因此世人感激他。我们突破自己时也需要不断思考,从细微之处得到启发,刻苦钻研。但不仅仅是如此,我们固然要有一战到底的毅力、入微的观察、仔细的思考,但我们更应该偶尔驻足思考方向是否正确。要知道,路走对了才能成功,倘若错了,停下来就是进步,若能往回走,那我们离成功也就不远了。

突破自己,怀着勇气昂首前行!

突破自己,秉持毅力一战到底!

突破自己,仔细思考,让自己离成功更近!

突破自己,让自己获得一种成长,一种新生!

[突破自己为题目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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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以善良为题目的初一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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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片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听着这首歌我有很多的感触。

世界上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穷苦、贫困的人民呢?大街上又为什么会有很多要饭、祈求施舍的人呢?为什么有些人不能够有些爱心,来帮助那些有困难的人呢?或许每个人都献出一片自己的爱心就能够积累起来成为一种大爱,来成就一个幸福、和谐、快乐的大家庭。那样不是很好吗?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够行动起来:做家具生意的为那些山区的孩子送去一台灯?一个电暖扇?......那样山区的孩子不是就可以在灯光下学习,在温暖的环境下学习了吗?做木材生意的为孩子们送去桌椅、讲桌那样孩子们不是就可以坐在椅子上趴在桌子上学习而不是蹲在地上了吗?如果有人送上去一个黑板他们不是就可以在黑板上看老师教他们而不是在地上。

如果我们给那些在大街上祈求施舍的人一点关心他们还会那样吗?或许有的人认为,有的人是为了赚钱,他们并没有那么穷就去求施舍,行骗,让别人同情。的确是这样,那么希望这些人能够改正,你这样只会让那些有爱心的人犹豫——到底应不应该给予他们帮助呢?

善良,是在沙漠中的一杯水;善良,是下雨时的一把伞;善良,是寒冷中的一份温暖;善良,是人世间每个人的事。

人们,请行动起来吧!让善良走进我们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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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以父爱总如山为题目的作文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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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总是批评我这做得不好,那做的不对,我一直怀疑他不爱我,以致于怀疑不是他亲生的,父爱作文。但有一件事让我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那天,下着倾盆大雨。我没有带伞,好不容易跑回家时,全身都湿透了,很快就病了。

爸爸以前是医生的儿子,也略懂一些医学常识,但给我吃了药之后,病却丝毫没有好转的迹象。

爸爸只好带我去看医生,但当时天色已晚,而今天又停电了,外面一片漆黑,爸爸又背着我。他眼睛近视,走得匆匆忙忙忘记了带眼镜,所以走得异常艰难。

我在我爸背上因为喝了感冒药的缘故眼皮变得很重,沉沉得睡了过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醒了。坐起来一看,吊针“滴滴答答”的打着,爸爸坐在病床上望着我。一双无神又布满血丝的眼睛呆呆地望着我说:“快躺下吧!病了就是要好好休息。”说着,就扶着我躺下,把被角掖好。

这一刻我突然明白了父爱是什么。那就是,有时有,有时无,有时看不见,有时摸不着,却又实实在在存在的一种爱啊!

远不会忘记,是爸爸用爱教育了我要遵守交通规则,我会一生一世把父爱牢记在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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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抚慰自己为题目的作文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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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一个犹豫的权利,当事情令人寡断;给自己一个心痛的权利,当不幸令你断肠;给自己一个尴尬的权利,当现实令人难堪......

把自己交个自己......

纷繁的世界在选择中发展,在发展中选择。当我们已被这个世界选择的时候,我们就只有面对这个世界了。那么,就学会抚一慰自己吧,学会聆听生命底部的声音。

或许,我们需要这种精神,做一株小草,能屈能伸;做一扇小窗,能开能闭;当我们每一次摔倒爬起身一子的时候,我们学会了,一舔一舐一自己的伤口。

人,可以被消灭,却不可以被打败。其实,就怕我们自己不能打败我们自己,于是,我们在不断地超越中来完善自己。

抚一慰自己,时刻把自己看做一个面对大漠孤烟的旅者,面对的是生存,抑或死亡。我们的敌人和朋友都是自己,只有擎起生命之火,才能照亮永恒的新念。

把虚荣抛了,留给坦率;吧狭隘抛了,留给豁达,就这样面对自己。

抚一慰自己,不是呵护一个脆弱的灵魂,抚一慰自己,不是悲怜自己的命运,更不是离群索居。摔倒了,只有自己扶起自己,才能站得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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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以蒙眼捉小鸡为题目的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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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许老师带我玩了一个游戏叫:蒙眼捉小鸡

游戏开始了,第一轮是我来当老鹰,许老师先帮我蒙上眼睛;接着,同学们像脱缰的野马似的东多西窜;然后我想一个盲人一样到处摸索有的同学惊慌失措,好像不想被抓到似的。有的都已经藏在了一个角落边;有的同学都已经藏到桌子底下了。可是憨笨的我峰回路转在一行第二排是摸到一个同学,我挠了挠脑袋,绞尽脑汁想:这是哪个一个同学?可是又一个同学拉了我一把,说:"这是李**,这是李**!”我想:赌一把,听那个同学的。我指着那位同学大声说:“李**,绝对是李**。”最后,许老师帮我摘掉了红领巾。这一轮就画一个句号了。

第二轮是李**当老鹰。只见许老师三,二,一不许动时教室里鸦雀无声。同学们惊心动魄,一片狼藉,李**东摸摸,西摸摸,忽然,李**摸到谁了,“是一个男的”徐老师说:“他叫什么名字啊?”“是万**,李**猜对了。

游戏结束了,大家都津津有味,学到了许多知识,也很快记住了别人的名字了。

[以蒙眼捉小鸡为题目的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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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以独特的爱为题目的作文500字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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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便注定有人宠我;在蹒跚学步的那段时间,注定有人心急如焚;在我开口讲出“爸”“妈”时,注定有人欢天喜地,握着电话通报全世界。

所有的这一切感情,都来自一个人——我的母亲。有人说:母爱如水,父爱如山。可在我的心中,刚好相反。我的父亲很慈祥,还有点大小孩的感觉,事事迁就我。而母亲刚好相反。在我眼里,她不仅是很严厉,而且事事追求圆满,她和别的母亲是截然不同的。可就有那么一件事,从此改变了我的看法。

有天晚上,睡觉前我头昏脑胀的,以为自己在平时水喝得太少,便倒了满满的一杯水,放在书桌上,以备不时之需。晚上突然醒来,头痛明显加重了,我便拿起水杯一饮而尽,以浇灭身上那团“火”。喝完水便又躺在床上,感觉好了很多,便又迷迷糊糊地睡去。第二天,睡醒才发现有点头重脚轻,是不是……还没等我反应过来,眼前的阳光的便逝去,怎么又天黑了?过了一会儿,有个人在朝我走来,不知说了什么,头痛让我听不清她在说什么,可是我能看得出她非常生气。

我已经忘了自己是怎么在母亲的催促中换好衣服的,我也忘了自己看病的过程,只记得,一醒来“白大褂”正准备给我打针。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再次晕了过去。好香,闻到香味才发现自己已是肚皮贴着背,迷糊中看见一个天使拿着一碗不知名的东西向我走来,并且喂我喝下,接着天使越走越远,我想问天使她是谁,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总觉得天使的背影有点熟悉。是母亲!退了烧的我发现原来被我认为是天使的人居然是我的母亲……

现在的我遗忘了后来的情形,我只隐约记得,一向不请假的母亲因为我,破天荒的请了一次假,或许,母亲就是以这种形式来表达她对我的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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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以我的英语老师为题目的作文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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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英语老师姓张,她眼睛不大,戴着一副近视眼镜,高高的鼻梁翘起来,长长的头发飘起来,像一个仙女。听起来特别美吧!其实呀,英语老师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喜欢占课。

上周五,我们正在上语文课,张老师突然走进教室,和语文老师商量说:“我下周有事,这节课我来上吧!到周一我把课还给你。”语文老师只好走了。英语老师快步走上讲台,大声说:“大家把课本P2——67页全读一遍,然后我们玩一个游戏。”同学们一听,兴奋地欢呼着开始拼命朗读。(中 国 作文网_)

20分钟后,把课文都读完了的同学们,都满怀希望地期待着老师的游戏。可老师却又扯高嗓门说:“下面我们把单词和目录读一遍。”无奈,我们就只好又读了一遍单词和目录。可不知过了多少分钟,下课铃响了,我们也没玩成游戏,只好一个个沮丧地下课了。

到了周一,早上开完了晨会,英语老师就走进教室准备上课。同学们都议论纷纷,有的说:“不是说好换课吗?怎么还来上课。”还有的人说:“就连英语老师都不做好榜样,太不像话了。”这时,语文老师也来到了教室,看见了英语老师已经站在讲台上了,只好叹着气下楼了。

这就是我们的张老师,因为她给我们上课多,复习多,所以我们的英语知识掌握得特别牢,英语成绩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大家虽然都嫌弃她说话不算话,但是在心里还是很佩服她的,她是一个敬业的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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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心爱的“小女孩”为题目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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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写字台上居住着一个活泼可爱、具有顽强毅力的“小女孩”。

瞧!她头上戴着一顶尖尖的高帽子,五颜六色,是个圆锥形的,美丽极了!上面还有美丽的图案,非常逼真,跟镶上去的一模一样,那绿色就像翠绿欲滴的田野,那红的呢?像火一样。我无法形容对她的喜爱。

看!她那红红的小脸蛋正向你微笑呢!只要你一碰到她,她就会向你频频致意,不停地点头,使你觉得她是一位和气而又懂礼貌的小女孩,就会很自然地喜欢上她。她那双水灵灵的眼睛一眨一眨的,就像天上的星星,那双眼睛下面还嵌着一个圆圆的红鼻子,像一颗红宝石;那月牙似的小嘴又漂亮又可爱,脸蛋通红,显出一副害羞的样子,像不好意思迎接你的目光。

我非常喜欢这个小女孩,但那次我却对她狠狠地发了一次火。

那一次,我只考了85分,心情跌入低谷。回到家,我没地方出气,就来到房间里,看到了可爱的小女孩,当时我已经不觉得她可爱,于是就拿起来,使劲往桌上一扔,她立刻倒下去了,但又迅速顽强地站了起来,连续好几次,即使把她按下去,她也会一下子勇敢地站起来。

看到她,我便想到自己,我只是一次考得不理想就这么气馁,那下次怎么考好呢?我决定要像这位顽强的小女孩那样,虽然一次又一次倒下去,但一定要一次又一次地站起来。在这位小女孩的精神鼓舞下,在后来的考试中我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从心里感谢小女孩,感谢她给我的鼓励。

哦!对了,说了这么多你知道小女孩是谁吗?她就是我自己亲手做的心爱的不倒翁。

[我心爱的“小女孩”为题目的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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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冬菊为题目的作文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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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菊花。过去,因为经济条件差,房屋老旧,院子狭窄,爱菊花却没有养花的空间。

2012年暑期,随着经济条件的好转,我终于有了改造旧居的机会。院子面积变大了,其上方也笼罩了铝合金顶棚,很是适合一年四季来养花。

旧居改造后成为新居,不久,妻子从亲戚家移植来几株色彩斑斓的菊花,我临时找来几个旧花盆,将菊花植株安置了进去。起初,叶子有点萎缩,花儿有点蔫,我以为她们就将死亡,心存几许担忧。可过了数日后,晨起观察,生机再现——叶子翠绿,花儿鲜艳起来!

喜悦之余,我开始关护她们的成长。每隔几日,浇一次水;每隔数月,施一次肥。菊花也不负厚望,从暮秋到隆冬,一直花开灿然,芬芳尽显。我为自己的辛劳而自豪,为菊花的回报而欣慰。

菊花的根系发达,扦插的成活率也很高。为了扩大菊花的栽植空间,我将闲置已久的百年老屋作为菊花的发展基地,短暂几年,菊花就已很成规模。去年深秋时节,我特地从百年老屋移植到新居一株浅黄色的菊花,能天天欣赏爱菊,未尝不是人生的一大快事!

菊花与其它植物一样,都遵循其固有的生长周期。一般说来,她盛开在金秋,衰败于秋冬之际。但是,经过我们改造的家园,却似乎打破了时令的常态,这菊花竟然在隆冬时节依然灿烂地开放,显然,足可以称得上是一大奇观!

为了保持这一奇观,我将花盆搬到窗台前的向阳处,适时地浇水施肥,对她一直呵护有加。果然,这奇观就一直维持着。我想,这菊花与人类相似,只要爱,就必有回报。

穿越时空,菊花能在隆冬时节依旧鲜艳,让我不得不更加景仰她的超然与卓然,我也不得不倾尽心智赋予其新名——冬菊

我爱冬菊,因为冬菊像秋菊一样,隽美多姿,却不娇艳取媚;它素雅坚贞,却不依附名贵。或许这就是我爱菊之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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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飘香的野草莓为题目的作文

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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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的天,孩子的脸”,说变就变,昨天还阴雨绵绵,今天就晴空万里了。老天爷像是知道我们盼着去摘野草莓,特地为我们准备了这样的好天气。

我们像快乐的小鸟一样飞到了梵严寺旁边的田野。看我激动得像脱疆的野马,妈妈急忙说:“沿着田梗走,不要踩坏庄稼。”我迫不及待地去寻找。“哈,这里的野草莓可真多啊!”我兴奋地大叫,手忙脚乱地摘了起来。爸妈看我一边被刺扎得嗷嗷叫,一边还那么猴急,赶快过来帮忙。那一颗颗红玛瑙似的野草莓,馋得人直流口水。我拿起一颗放进嘴里,啊,甜丝丝的,美味极了!妈妈阻止我说:“野草莓生在野外,回家用凉开水洗后再吃才卫生。”我觉得有道理,只得把馋虫压了下去。

天气越来越热,火辣辣的太阳晒得我们汗如雨下,口干舌燥。看着这些又大又红的野草莓,我真想吃几个解解渴,可想起妈妈的话,又强咽了咽口水,心想:“等回家洗干净了,一定好好大吃一顿。”野草莓已摘得不少了,我们心满意足地往回走。

忽然,前面传来一阵稚嫩的哭声。我举目四望,只见前面一块田中站着一个小男孩,我连忙往前跑。到了田边,我才看见这田里有水,这个五、六岁的小男孩为摘田边的野草莓,脚陷进污泥里出不来,正吓得大哭呢!我赶快脱掉鞋子,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近小男孩,吃力地把他拉到田埂上。小男孩的鞋子已经沾满了污泥,黑不溜秋的,我对他说:“别哭了,哥哥带你去洗洗脚。”我带小男孩来到了溪边,帮他把鞋子上的污泥清洗干净。轻轻地问他:“你这么小,怎么会一个人来摘野草莓呢?” 小男孩抽抽噎噎地告诉我,他住在这附近的村子里,爸爸妈妈出远门去挣钱了,他自小跟随奶奶生活。这几天奶奶病了,他想摘野草莓给疼爱他的奶奶吃,没想到还没摘到野草莓,就陷进田里。我听了心里一颤:“多么乖巧、懂事的孩子啊!”

这时,爸妈已走过来了。我把这件事告诉了他们,又从妈妈手上拿过小篮子,把里面的野草莓一股脑儿都倒进小男孩的塑料袋里,说:“这些都给你,拿回去用凉开水洗干净后给你奶奶吃。”小男孩立刻破涕为笑,连声说:“谢谢,谢谢小哥哥!”我叫他快点回家,免得奶奶担心。小男孩高兴地蹦跳着走了。看着这一切,爸妈相视而笑。

捧着手里的空篮子,我心里虽有一丝的不舍得,但更多的是快乐!

[飘香的野草莓为题目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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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与假文盲行为告别为题目的作文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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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书上,我看到了一幅叫《假文盲》的漫画。漫画有着强烈的讽刺性和幽默性,令人深思。

在一个冬天的早晨,寒风呼啸,在车站的站点,立着一块醒目的大牌,牌子上写着五个大字“母子上车处”。原本应该是母子优先上车的地方,却被四个五大三粗身强力壮的男人霸占着,他们无视了牌子上的字。原本应该母子上车处排队的是母子却被挤到一边。母亲像是农村来的,衣着单薄,头上披着围巾,抱着一个小孩子,弱不禁风的身体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一脸胆怯和无奈。

在母子上车处等候的四个男人。第一个男人身材肥胖,头发散乱,穿着一件皮大衣,裤子和皮鞋都很讲究,看上去是个中年男人,应该是一个干部。他一脸无所谓,若无其事的站着。第二个男人,气势凌人,头戴军帽,身材军大衣,眼睛眯着,态度冷漠。第三个男人是个老年人,头戴鸭舌帽,身穿厚实的羽绒,脚穿油亮的皮鞋,戴着一副眼镜,像个知识分子。目光直直望着前方,不知在想什么。第四个男人,戴着口罩,穿着皮大衣,眼神透露着紧张不安。看上去是个医务工作者。

这四个男人看上去穿的很讲究,很有绅士风度,可谁又想到他们都是“假文盲”呢?穿的衣冠楚楚,却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内心龌龊,丑陋无比。他们为了可以优先上车而霸占了母子优先上车的地方,无视了标牌上的五个字。

在生活中也不乏这些假文盲,如草地上立着“禁止践踏草坪”的标牌,可人们依然去践踏草地。这是很坏的风气,可人们却屡见不鲜。

让我们行动起来,不做“假文盲”,不无视身边的社会规则,遵守社会规则,做个真正有文化、有素质的!

[与假文盲行为告别为题目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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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人生的激流为题目的700字作文

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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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花谢为谁悲,南来北往为伊人?鸿雁南去终归北,人生苦乐须轮回。

小时候,荣誉,名次,奖状,得到了,就会笑,失去了,就会哭。因为,那时懵懂,知道拿到那些东西,爸妈会很开心。后来才知道,那代表着一种肯定,一种追求。

长大了,却变得不在乎了,不在乎成绩,不在乎排名,不在乎未来。。。只一味按照自己的喜好过,原是学会了享受。就这样,懈怠,慵懒,无争,无求。渐渐地,麻木了,倒数第一,都味同嚼蜡。不知道是真的无谓还是面子在强撑。是那些外表在佯装镇定。所以装作不在乎,其实,人类潜意识中都是在竞争中的。

百无聊赖的生活就像在单方面的吃肥肉,没有瘦肉的掺杂,很容易腻的。。。于是你开始寻找刺激,抽烟,喝酒,打架,谈对象。这不会成为你比别人优越的资本,只是你无聊时空虚的填补。慢慢的,你懂得了,不仅仅都是好的,也许你的付出多余回报的不止一点点。你开始厌烦生活。

恍惚间,已到了人生的选择点,没有追求的你遵循了父母的旨意,像只机器人般完成着每天必要的工作量,这时的你出现了不拘于现状的表现,开始反抗,抵制,想按照自己的方式生存,接着便背井离乡,放下一切义务去追求你想得到的东西。开始辗转于各个城市之间,苦点累点的活,你不愿干,待遇好点的嫌你学历低。你无奈,在种种缴费单到来之前,你逃开了。

面对种种局面,只有两个办法,要不就委屈自己,干那些脏累差的工作,要不就回学校继续深造自己。。。思来想去,还是选择回学校。。

最后的最后,你还是坐回到了讲台前,进行着无数的测验。。。当你拿到A的时候,你笑了。当你考得不好时,那难过了,只是不再哭了。

人,终究要落地归根的,活到老,学到老。终究是在理的。人这一辈子,就是为自己而活。等百年之后,我们都公平的睡在地下。所以,人生在世,就应该活的精彩一点,成功的喜悦感是形容不出来的,就像登山一样,没到达山顶的人始终体会不到那份开心。。。。。。

无欲无求,是要留给年老的人,那叫享受生活。同样也是建立在良好基础上的。没有物质基础,拿什么做到无欲无求!

[人生的激流为题目的7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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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假如樊胜美嫁给曲连杰为题目的作文

全文共 2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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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价值判断是难以启齿,但是扎根在我们脑子里的。

比如昨天我们做了个小调查,《欢乐颂》五美里,你最喜欢谁,又最想成为谁,前一个答案五花八门,而后一个答案,最高票的是曲筱绡,紧跟其后的,是关关。

再比如说,我们潜意识里,认定“爸爸有钱”比“丈夫有钱”更稳妥,天生白富美比嫁入豪门的灰姑娘,更容易接近幸福。

还有比如,我们嘴上说爱情是一视同仁,却在择偶的时候,尽量想避开一些家庭过分破碎,生活过于动荡的人。

就算你不看这些,回家问问你妈,她介意吗?

甚至还有一个说法,你的伴侣送给你的礼物价值,一般是比你的日用品价值高百分之20,也就是说,你的原生家庭阶层,或多或少,都会左右你将来的伴侣属性。

好了。这话题看起来很狰狞,我们掉转头去,讨论另一个有意思的脑洞——如果樊胜美拿住了曲连杰,也不在意他的斑斑前史,两人顺利结婚了呢?她跟曲筱绡,会怎么相处。

曲筱绡先前对樊胜美的敌意里,很有一点“阶级仇恨”的成分,现实生活中真有类似的模板。

听说过一个女生宿舍,其中一个家里有厂房,另一个父母都是工薪阶层,但长得很美,跟一个富二代谈着一场正儿八经的恋爱。

前一个女生对她的敌视和轻蔑,已经发展得毛骨悚然——翻她挂在阳台上的衣服,说你看质量这么差,一看就是a货;翻她抽屉,把她的托福成绩单拎出来,还拍照传给别人看,说脑子那么笨,还想跟男友出国?不管她发什么餐厅的照片,都会嘲讽说:“哟,连这个都要拍啊,我都当食堂吃的好吧……真是没见过世面。”

起先我有点不理解,人为什么会花那么大力气,去讨厌一个,压根就不侵犯她利益的人。

后来渐渐明白,那个家境普通的女生,或许没有侵犯到她关乎利益的奶酪,却一定是损害了她的优越感。

优越感跟自尊心不一样,自尊是可以自己给的,优越感,却要靠凌空睬别人一脚来得到。

更糟糕的是,人有时候会混淆了两者,以为只有俯视,才能保全自己的位置。

在中国,真的存在 “old money” 和 “new money” 两种概念区分吗,郭敬明的《小时代》里,形容顾里弟弟Neil家境卓越,放的修饰语是,“从小穿 NIKE ”,而顾里的家境则是“穿上海产的小皮鞋”。

由此看,他笔下呼啸生风的人物,放在早二十年,父母也仍然是打拼阶段。

“old”跟“new”之间,可能只有一根,一厢情愿的分界线。

但人性有恶劣的一面。

有个笑话,说上帝允诺一个人达成任何愿望,但前提是,无论他获得什么,他的邻居都会比他多一倍。这个前提狠狠折磨着他,以至于他的愿望成了——砍掉我的一只手吧。

论语里说,不患寡而患不均。这是穷的时候,生怕你没有跟我一样穷。一旦口袋里有两块叮当响的银元,就盼望整条街上,只有他的口袋能发出声音。

对曲筱绡来说,樊胜美那些心术不正的“钓凯子”举动,一旦成了,就会让她迅速跨越阶层障碍,成为一个“看起来”跟她一样的人。

但我相信,如果樊姐嫁入了曲家,曲筱绡一定会有千百种方式,在大小场合,来提醒她:“虽然同属于这里,但怎么进来的,又决定了我们之间有细微差别。”

曲筱绡的优越感,一部分靠解救众生,另一部分,靠打压樊胜美得来,这种打压可以是假借道德之名,但实质上,对她这样一个混不吝的主来说,道德无非是器具,真正让她不安的,是樊胜美代表的那一簇人,有心机,有意志,好像就只等待,一口运气。

但曲筱绡的优越感或许来路不明,她的自尊心,倒是我所欣赏的。她身上最好的品质是,“身段柔软,贴地飞行”。

你看她多放得开——赵医生当着外人的面嘲笑她笨,她也不计较,直接挂他身上就当惩罚;跟安迪先前有芥蒂,一旦发现她用得上,就拿着果篮去道歉求援;甚至她跟邱莹莹、樊胜美闹得这么僵,她想和解,就能破冰,这是天赋。

我很看不惯一些情感类文章,教人怎么恋爱,永远是这么三板斧——健身读书经济独立。

当然没错啦,但是两性关系这么复杂有趣,无非是它探明了人性里各种不可言说的旮旯角落,绝对不止“提升自己”那么简单。

我观察过一些异性缘很棒的女生,发现她们的共同点,是自来熟。不是触犯他人隐私,随便喊人帮忙的那种熟,而是说,她很放松,不管多么纠结的场合,她都活得很松弛。

大多数人小时候,去别人家做客,爸妈都会叮嘱说,待会人家给你吃什么东西,喝什么东西,你千万别吃。要是临走了要送你礼物,也不能拿。

我们家也是这样的,看起来规矩很重。我每次做客,都像林黛玉初进贾府,小心观察主人家一举一动,生怕做错了哪一步。这直接导致了我讨厌见陌生人。

长大了以后,我开始思索父母的这种“规矩”。因为我发现,当我们是主人,招待前来的客人时,我们是真心诚意想让他们吃好玩好的,那些水果零食饮料,压根不是摆设。送客时,想送对方一些小礼物,也是诚心的,不是你来我挡的客套仪式。

那,为什么不直接大大方方接受呢?为什么要让做客像坐牢,吃饭像祭祀呢。

长大了,这种“做客”心态会波及到恋爱里。

我认识很多姑娘,在钱财上分得很清,不想占男生一点便宜,这固然是好事,但同时,又自尊心过重,男生说一句“你那么重我快要载不动你了”,就恨不得跳下车来走人,迷路时被笑话说“怎么那么笨呀”,脸就垮下来,蹲在原地,哪都不肯去。

表演下生气也就算了,有的人,可能是真生气了。

所以我后来有些想不通。

相处到最后,真是一笔糊涂账,不管是金钱上,还是感情上。你小心区分着你我,又计较着每一场玩笑里的得失,你以为你在掌握相处边际,但你的伴侣,可能觉得累了。

很多事情,都可以用三字真经打发的——至于吗?

买个布丁还要AA,至于吗?他吐槽你五音不全,就愤而走人,至于吗?

曲筱绡最好的一点,是知道自尊心长在自己心底,不长在一言一行的气焰里。她很松弛,不会觉得哪句话冒犯到她,也不在意这一时的面子,有没有挣回来。

年轻时我们常以为,恋爱是有公式可循,人的恋爱能量,是才华美貌家境这些的总和。起初这可能奏效,能开启一段感情,但决定走到哪的,真的只有一条——相处起来舒不舒服。

有人是抖M,越虐他越欢,有人天生爱竞赛,只喜欢追逐。但没有人喜欢一个成天较劲的人。一股绳子长年拿来拔河,一定断得比较快。

有人说,自尊心也不是凭空长出来的,需要一个据点。当你意识到自己的宝贵之处,就不会那么患得患失,要争每一座路过的城池了。这话有道理。虽然也有家庭内斗,但曲筱绡的安全感,确实比其他几个饱满。

但人的宝贵处,不局限于家庭,也可以是自己。你不是从一个美满的巢出来的,但你拥有一双更硬朗的翅膀,这也是优势。

崇拜是需要有一双手捧着的。

但快乐,永远可以自给自足。

[假如樊胜美嫁给曲连杰为题目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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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以父母的爱为题目的800字作文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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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母爱如水,父爱如山”,父母的爱无时无刻不包围在我的周围,荡激在我的心头。

记得有一次,我匆忙去学校忘记带语文书了。语文课上,老师教我们学习新课文,我心里焦急万分,屁股如坐针毡,生怕语文老师发现我没有语文书会重重地批评我。正当老师要求我们朗读课文的时候,教室门突然开了,门口出现了一个头发蓬乱的男人。呀!是我爸爸!只见他手里提着一把破旧的黑雨伞,全身被雨水淋透了,他竟然冒着大雨给我送书来了。只见爸爸向我招了招手,我立即跑出教室。站在爸爸面前,我看着他一脸的狼狈,脚穿着漏洞的筒靴,我的眼睛湿润了。这时,爸爸从衣兜里拿出了一个用塑料袋包着的东西递给我,里面是一本崭新的语文书,他对我说:“学习可不能没有书本呀,怎么能忘记带书了呢?拿着,赶快拿着进教室学习吧。”说完爸爸转身就走了,我也赶紧走进了教室。

记得有一天晚上,爸爸在外加夜班,我和妈妈在家,妈妈正忙着做饭,我在看书学习。突然我感觉头晕目眩,全身发热无力,终于支撑不住趴在了书桌上。妈妈见我这样,赶紧放下手中的活计,摸了摸我的额头,见我烧得厉害,顾不得解下身上的围裙,推着自行车拉着我就往医院赶。天那么黑,妈妈骑着自行车不时回过头来关照着我,叫我坚持住,让我抓稳车架子。乡村小路坑坑洼洼的,瘦弱的妈妈骑着车子艰难地行走着。遇着上坡的时候,妈妈也不让我下车,她咬紧牙关用力地把我推上去。大约骑了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才到了医院。此时妈妈已满头大汗,身上的衣服都被汗水打湿了,可妈妈没有顾着去擦擦头上的汗水,赶紧背着我去找医生。由于烧得较严重,只能熬夜打点滴。天亮了,当我醒来的时候,妈妈正望着我。看着眼里布满了血丝、一脸疲惫的妈妈,我知道为了照顾我,妈妈一夜没睡。见我醒来,妈妈摸摸我的额头说:“好点儿没有?”妈妈的话虽很少,但我却感觉到了无尽的心疼和关爱。

成长的道路上,我感受着父母无尽的爱,这种爱已经化作了一种动力,激励着我快乐健康地成长着。

[以父母的爱为题目的8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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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论青春为题目的700字作文

全文共 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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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这么大我唯一不会做的就是整理我的青春,人们口中所谓的青春要活出自己的范儿,在我眼里不过都是一样的,就是在等待,就是在浪费,所以我不反对李宇春说的:“在不疯狂,我们就老了。”。

不是青春就只是看一些流行的电影,看一些流行的电视剧和小说;不是随随便便的出来一个什么什么体,然后满世界都开始流行;不是那个歌星出来一首新的专辑之后大家都争着抢着去买去听,然后甚至掏出手机,插上耳机,单曲循环,一听一天;不是看见哪个让自己激昂的文字就开始奋起,之后三分钟热血,俩天不到就断了气儿;不是看见那个电视剧里演的自己的青春要自己做主,然后效仿着去哪个不知名的小山丘上看着荒草凉凉的平地像冲着全世界大喊:XX,我爱你,你爱我么?我真的想告诉你,孩子,你真的很有表白的勇气,只是这些应该冲着自己心爱的人深情的说出来,而不是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沙哑的嘶吼。

在歪脖出世的时候我们一帮开始都把头像换成歪脖,然后再看着不断有人在用着歪脖的头像和自己说话,只有一个女生和我说:“人类已经阻止不了歪脖的侵入了。”这个问题我真的考虑了很久,一个时代里有千千万万个特别的东西供人们满意的使用,然后时代一过谁都不会知道这个被时代淘汰的东西是那个人用多少的白眼和汗水还有灵感来换回来的,最后就用一句话否定了他所有的成果,因为时代,因为时代在变。

所谓青春自己做主,不过就是要告诉所有人我自己的青春谁都干涉不了,谁都不需要插手,我要我的青春没有悔恨,没有父母安排的宿命和唠叨,这样的青春或许真的有很多人向往吧。

可人生不只是只有青春啊,从打生下来那天起,你的命不是你的,是父母用命换来的。而你自己能决定的东西只有自己思想能自己决定。

我为什么说不是所有的青春都叫做青春,是因为看过太多都是打着我的青春我做主的旗子做着那些连自己的良心都违背的事儿,人就这一生,多说了一百年,少说了五十多年,能为自己活的时间又会剩下多少呢?要是真的不想让自己的青春有一丝的后悔,就去拼吧,做那些不放弃的事儿,做那些值得做的事儿,随着自己的心走但是不要忽视这个时代的现实,生活要的是真实,要的是价值,而不是为所欲为。

不是所有的青春都叫做青春。我爱我的青春。他让我知道很多我不知道的事。

[论青春为题目的7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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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以我喜欢冬天为题目的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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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一出门,就遇上了轻舞飞扬的雪,冷冷的柏油路和“高处不胜寒”的屋瓦,都被笼上了白色的外衣,雪像个设计师,将世界打造成白色童话的发生地。坐上去姥姥家的公交车,想着这雪将会给姥姥带来的困扰——我要带姥姥去打针,在这个路滑的下雪天。

下了车,急忙给姥姥打电话:“姥姥,血压还高吗?路挺滑的,一会儿我就上去了。外面冷,多穿点,戴上帽子啊! ”电话那头传来姥姥的轻咳:“怎么比个老太太还唠叨,知道了。”我走到单元门口,姥姥已经下来了,左手抓着一个尼龙黑布袋,右手扶着墙。我赶忙跑过去扶她,“姥姥,你怎么自己走下来了。”“哎呦,别跑,别跑,别摔着!”走在姥姥身边,看着她弯曲变形的双腿,心酸不已。“要考试了,他们都忙,我自己去就行了,就这么几步路,还要把你叫出来。”姥姥啧啧的说,我笑笑“哪有,你看路那么滑,我来给姥姥当拐杖的。”沉默了一阵,大家都意识到了什么“从前有你大姨,现在……”逝去的大姨扎起我们心中若隐若现,刺痛了心理的某个角落,看着这茫茫的白雪,越发的痛。“姥姥,别想了,小心走路,我陪着你不也挺好嘛。”姥姥怔了怔,摸摸我的手,“手怎么这么凉啊?你妈妈不能给孩子多穿点啊,我去年给你做的小棉衣,穿上!”说着,姥姥那布满皱纹的手从黑袋子里拿出一件衣服“姥姥跟不上潮流,做的土,别嫌弃。”“怎么会呢?姥姥说那里的话啊,我这就穿上。”那粉红的棉衣是很老中国的味道,旁边绣的花也很古老,我套上棉衣,将“耐克”遮严,挡上裤子上的花纹“真暖和。”“恩,好看。”姥姥轻声说道。

把姥姥送进诊所,看着大夫给姥姥打上针,让姥姥靠在我肩膀上睡着,看着“沟壑纵横”的姥姥的脸,抚着她肿大变形的腿,把头也移向她,感觉姥姥内心潺潺的清愁缓缓流入我的心中,我裹紧棉衣,抱着姥姥,这个冬天不太冷。

把姥姥送回家后,我又踏上了回家的路。穿着浅色牛仔裤和粉色复古棉衣的我,被当成路人的焦点,即使这样,我也不愿把它脱下,密密的针眼关注了姥姥对后辈的爱,穿着它,我才觉得这个冬天不太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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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以亲近自然为题目的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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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放假三天,我回家了。

我的家在吉林中东部长白山西脚下,山山水水环绕这个美丽的小村庄。记得小学、中学“五一”和“十一”放假都会回家干几天农活,后来上了大学离家远就不再回去干了,毕业后颠沛流离两年也没在农忙时回家劳动,现在离家近了,我就回家过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劳动节。

坐在车上,望着公路两旁的山,山坡上有很多人们都在耕种,远处的树林在春风的洗礼下越来越绿了,到处是一片生机盎然。看着这一切我陷入了深思与回忆。这片黑土地养育了我,并且父母用土地创造的财富供我生活和上学了很多年。尽管这么多年上学和工作在他乡,然而在内心深处我深深地热爱着和牵挂着这片森林和土地。就像艾青说的“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从小就生活在这片大森林里,这个地方留下了童年最美好的时光,这里四季分明,记得那时夏天捉蜻蜓,到河里捕鱼,去森林里游玩,蓝天白云青山绿水下不知不觉是在和自然做着最亲密的接触。冬天白雪皑皑,到处都是银装素裹,那时我们孩子玩得更Hing,堆雪人,打雪仗,坐着爬犁踩着竹条从山上滑下,晚上在河边点起篝火,尽情玩耍。

无论乡村还是城市中的人们似乎都对大自然有着某种热爱,这是因为人类源于自然,人来也离不开自然,当今城市的不断大力建设与开发也要做到和自然协调发展,因为人们知道如果没了森林和最基本的耕地土地,人类就不能长远的生存和生活下去。要知道大自然能造福于我们,但如果我们不合理开发利用她,不与她协调并进,大自然也会报复我们,所以大自然和我们是相互依存的。城市中的人们在建造公路与高楼时也不忘在公路两旁栽树,还在城市里建造公园以供人们闲暇时到公园里去放松,去亲近自然。记得在河北邯郸四年的大学时光,印象很深刻的就是那个历史文化名城的公路旁载满了梧桐树,很高很多很茂密,是因为那里属于平原,树木稀少,人们把城市装扮的像个森林,是净化环境,更是人们内心都想亲近自然,体现了人们更美好的生存和生活的愿望。然而这也不能满足人们亲近自然的愿望,每到节假日人们都会去自然风景名胜旅游观光,去洗刷紧张工作带来的身心的疲惫焦虑,去感受自然风光给予的身心的轻松舒适,这绝对不是人们一时的冲动,而是人类的本能驱使,因为人类来源于自然,身体里携带者自然基因,最后都要回归自然,自然与人类是统一的。

随着售票员的一句“***屯到了,有下车的准备”,我的思绪回来了,我怀着春天里欣喜和希望的心情,迈着春天里生机给力的步伐,准备和家人一起上山劳动,人类最根本的劳动也是社会发展所需的最基础的劳动,更重要的是去重温与自然的亲密接触,去亲近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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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何谓旧书初中作文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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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旧书?按照我的理解,通常不外乎两种:一是指出版时间久远的书籍,二是指书的品相新旧程度。

喜新厌旧是人们的普遍心理,同样,绝大多数读者恐怕都喜欢看新书,而对旧书特别是对所谓过时的旧书往往不屑一顾,甚至弃之如敝履。

应该说,喜欢读新书,接受新的知识、新的理念,没有什么不对,特别是我们正处在一个在知识不断更新、信息大爆炸的时代,新知识层出不穷,各种信息令人眼花缭乱,需要我们与时俱进,紧跟时代的步伐。但即便如此,也决不意味着就可以将旧书束之高阁,甚至一股脑儿扔到废品收购站。

其实,旧书中不乏经典,而且出版时间越是久远的书籍,越是经典,越是受用。相比较而言,很多经典的旧书往往比那种被称之为“快餐”的新书更有味道,也更有价值。事实上,书越久非但不会贬值,反而还可能增值,一如考古,越古老越值钱。须知,经典的东西永远不会过时。

一代伟人毛泽东就特别喜欢读旧书,读经典,他不仅读过二十四史等重要历史书籍,还读过很多外国名著。很多著作都是多次反复阅读,马克思的《资本论》就读了三遍。很多经典的书,不仅毛泽东自己爱读,而且还推荐给其他人看。据说,毛泽东就非常喜欢《何典》一书,在延安时期,他还曾两次寄书给在苏联求学的毛岸英和毛岸青。事实上,当自己读到一部好书,哪怕是旧书,如果能有知音共鸣一下,一如一个爱美的小姑娘穿了件新衣裳当即就找到了镜子,那种感觉实在太美了。

也许有人会问,当下,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人们的生活节奏普遍在加快,新书都读不过来,哪还有时间读旧书?这其实是陷入了一个误区。一方面,旧书和新书都是书,只要是有用的书,就是好书,都应该读;另一方面,很多人之所以只热衷于读新书,除了所谓的忙,没时间,在很大程度上不过是一种浮躁心理在作怪罢了。对很多人来说,忙其实是一种借口。道理很简单:为什么应酬有时间,打牌有时间,就是读书没有时间。

其实,对我们很多人来说,旧书不是多了,而是少了,正所谓:书到“旧”时方恨少。明乎此,我们应该树立一种“喜新而不厌旧”的读书观,在享受新书的同时,善待旧书,多读旧书,常诵经典,真正做到温故而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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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童年往事为题目的作文700字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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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一幅画,勾勒出生动有趣的故事;童年是一支短笛,演奏出纯洁美好的幻想;童年是一支笔,记录下已走过的路程。童年的趣事一串串,但有一件事令我记忆犹新!

在烈日炎炎的包古图沙漠里,人山人海,川流不息。远远望去,像一条五彩的长龙正摆动着自己长长的尾巴。远处,连绵起伏的山峰,非常壮观。在这美丽壮观的地方,怎能不使人心旷神怡呢?

我看见了山峰上的“巨人”(骆驼),拉着妈妈的袖子,对妈妈说:“带我去看“巨人”,带我去看“巨人””妈妈不解了,对我说:“巨人”是谁呀?”我指着骆驼,对妈妈说:“那个,那个呀”妈妈好像明白了,就带我向骆驼方向走去。

妈妈用蒙语跟骆驼主人说了几句,就把我抱上了骆驼。妈妈对我说:“这是骆驼,人称沙漠之舟,他可以三天三夜不吃一点东西,也不喝一点水。”听了妈妈的话,我疑惑不解,于是问妈妈:“他怎能三天三夜不出不喝呢”妈妈也答不上来了,于是就说:“总是问,总是问。”

回到家后,对骆驼总是念念不忘,年幼无知的我心里一直想着:骆驼可以三天三夜不吃不喝,人也可以吧。于是在第二天早上我也不吃饭,可是到中午,我已经饿得饥肠辘辘了,于是狼吞虎咽的吃了好多好多。

直至现在,我一旦想到这件童年的往事,我的笑声就永远不会停止了!

五年级:曲明春

[童年往事为题目的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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