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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弱点》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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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们讲了赢得他人喜爱的两个方面:记住他人的名字和真诚的微笑。今天我们继续来讲怎样获得他人的喜爱。

1、你会说话吗?

我们每个人都能说话,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会说话。从“能说话”到“会说话”这段距离有多远呢?我觉得只有一步之遥。每个人内心深处都渴求被关注,抓住这一点,然后真心诚意的去关注他人想说什么,他想让我们听什么。这就是一步之遥的距离。

2、谢谢你懂我

婴儿时期,父母最懂我们。现在作为母亲的我,也最懂自己的孩子,可以从他不同的哭声中分辨出他的需求,然后做到及时满足。青春期,闺蜜最懂我们,我们一起分享自己内心的小秘密,一起互相为对方保守秘密。成家后,爱人最懂我们,你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对方就会明白你要做什么。为什么他们能懂你,而其他的人不懂你呢?因为他们愿意花用完就不会再有的时间去听你唠叨、听你抱怨、甚至甘愿听每一句你说的,但对于他来说不那么重要的话。

世界上最公平的就是时间,而时间又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你会拒绝一个认真听你说话,而你说的话对他不那么重要的人吗?

3、意外的收获

文中讲了纽约电话公司的一位调解员成功结束了一位难缠的客户与公司的持久战的故事。在调解过程中,这位调解员从始至终就做了一件事---听,耐心地听,带着同情和赞同耐心地听。

我们总是忙着表达,不停地想找机会说,我们忘记了聆听的样子,而聆听的力量是无形的,是温柔的,但却是有用的。所以,下次想要急于表达的时候,先奉上你的双耳,先聆听吧。

总结:多关注他人,多聆听,你会获得意外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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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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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只叫“紫岚”的狼,已经快生宝宝了。以前他的愿望就是自己的老公能当上狼王,可它的愿望破灭了,因为紫岚的老公不久便死了,所以他又把希望放在即将出生的孩子身上。

紫岚产下五只狼宝宝,因为它几天没吃什么东西所以没有奶水,这样下去五只狼宝宝都得饿死,这时,他看到身体很虚弱,几乎活不成的老五,于是,它就狠下心来把老五吃了。这样,它就有足够的奶水喂其它孩子吃了,还给它们起了名字:老大叫黑仔,老二叫蓝魂,老三叫双毛,老四叫媚媚。紫岚把当狼王的梦想先放到黑仔身上,因为黑仔勇敢,机智,但有一天黑仔正在玩耍时被一只金雕叼走了。于是,它有培养蓝魂儿。蓝魂儿有勇无谋,有一次上当被捕兽夹夹住,后来也死了。紫岚又把希望放在老三双毛身上,起初双毛比较懦弱,胆小,紫岚就用激将法,经常让双毛寻找猎物但不让它吃,一次又一次的让恼怒,目的是把它培养的强壮,勇敢。在与狼王的决斗中,双毛表现得很好,就在快要赢的时候,它犹豫了一下,结果狼王发出吼叫,狼群跑过来一块咬死了双毛。只剩下媚媚了,紫岚又给它找一个勇敢,优秀的老公,为了让它的孩子更优秀,实现它的“狼王梦”······

紫岚一次又一次的梦想,一次又一次的破灭,但只要心中有梦想,我相信总有一天会实现;就像我们,心中如果没有梦想和目标,永远都没有实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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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格林童话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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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童话》我并不陌生,小时候听爸爸妈妈讲过,自己也看过一些,但是《格林童话全集》我没看过。这次,我终于弥补了这个缺憾。

首先介绍一下我买的版本,这是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出的《格林童话全集》,分三册,一共有210个故事。书的装帧很雅致,特别是里面的几百幅插图,都是从国外原版书上复制的,非常的精美。这套书可真的算得上是图文并茂了。

《格林童话》闻名世界,哺育了一代代的儿童。这本好书是怎样诞生的呢?它的创造者是德国的格林兄弟,他们俩原本都是语言学家,还曾编纂过《德语语法》和《德语词典》。从1806年开始,他们凭着为了子孙后代恢复和保存民间文学遗产的信念,花了八年的时间,完成了《格林童话》第一卷和第二卷的搜集整理工作。在这过程里,他们不知作了多少艰难跋涉。打听到哪儿有善讲故事的老奶奶或老大爷,他们就一定赶过去,去说服、去恳求、去聆听人家讲述,同时一字一句、完整忠实地记录下来。他们将记录下的故事再进一步地加工整理,再整理成册。《格林童话》的诞生不单蕴藏着千万人的智慧,更凝聚着格林兄弟的无数心血。想一想吧,白雪公主、睡美人、灰姑娘、小红帽、青蛙王子……我们应该感谢格林兄弟,是他们为我们的童年增添了这么多的快乐。

我发现,《格林童话》中时常会有一些重复的套路。比如,童话的主人公以两种居多:一种是一位帅气的小伙子(他可能是普通的手艺人,也可能是富贵的王子),在经历了千辛万苦后,解救了被魔法控制的公主(或成功完成了求婚的任务),并和公主举办了盛大的婚礼;另一种主角是一位善良可爱的女孩,她被自己的继母和姐姐虐待。后来,女孩总是碰到需要帮助的人,并会热情地给予帮助,最后得到了美好的回报(也有可能是解救了一位英俊的王子,最后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故事中也经常出现小精灵、小侏儒,他们有善有恶,恶的会绑架公主、陷害好人,善的会帮助主人公完成一次次的任务。书中还时常出现动物报恩的情景,这些动物总能让主人公成功地渡过难关。

《格林童话》还有一个鲜明的特点。俗话说:事不过三,这在格林童话里反复得到了验证。几乎每个童话里的考验、获救、奇遇等,都要来上三次,甚至故事中兄弟或者姐妹的个数,大部分也是三个。虽然看多了有点俗套,但反反复复地描述,还是挺有趣的。

《格林童话》影响了很多作家。例如,我家里有一本《普希金童话诗》,我发现里面好几个童话诗就是从格林童话里借鉴的。我很喜欢的日本童话作家安房直子,她最喜欢的书就是格林童话。正如我看的这本《格林童话全集》的前言中评价的:《格林童话》是德国浪漫主义文学时代留给历史的一部重要作品,是格林兄弟为人类留下的一份宝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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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万个为什么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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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里面可以让我知道关于许多人类与动物和大自然的有趣的知识。比如说为什么阳光会使人感到温暖?谁是太阳系的老大?地球会发生爆炸吗?这些问题都可以在《十万个为什么》里揭晓答案。

让我最感兴趣的是《人有第三只眼睛吗? 》其实,人是有第三只眼睛的,只不过第三只眼睛已经退化了深深地埋在大脑里了,它位于丘脑上部。它的名字叫松果腺体,松果腺体对太阳光十分敏感,并通过神经纤维与眼睛相连。当太阳光十分强烈的时刻,松果腺体受阳光抑制,分泌的松果激素就会减少,反之就多。松果激素有调节人体内其它激素含量的本领,人从生到死,松果腺体都在积极的起着作用。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我感到知识非常有趣,所以,我要经常读《十万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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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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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亲爱的笨笨猪》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只要有一颗正直善良的心去对待身边所有关爱你的人,就会得到别人的帮助,书中主要讲述了笨笨猪和他的朋友,在一起生活、玩耍和上学。

笨笨猪真的很笨,总是捅娄子或者闹笑话,但是他有一颗温暖而善良的心,因为他给别人带来了很多快乐,所以最后自己也很快乐。

在小熊的生日会上,他因为贪吃,吃光了所有的毒蘑菇,却因此救了其他动物;他睡觉打呼噜像打雷,居然吓退了想来吃掉兔子的大灰狼;他见市场上盐蛋好卖,就让鸭妈妈喝盐水生盐蛋,结果被鸭妈妈啄肿了屁股;他和乖乖熊想帮助驴伯伯盖房子过冬,结果却拆掉了驴伯伯辛辛苦苦在树林里搭好的窝棚······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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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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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获益匪浅。

主人公鲁滨逊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他航行到过伦敦,到过非洲,还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奴隶,但最后终于化险为夷。一次,他在去往非洲购买奴仆的航行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他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在苍凉寂寞的荒岛,鲁滨逊以他勇于冒险、敢于创造的精神,独自一人与困难和艰险斗争,终于创造出了自己的一片天空。在荒岛上,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了房屋、篱笆,还学会了做衣服、器具等生活必须品。他把还把山羊、鹦鹉等野生的动物圈养起来,用剩余的一点种子经过反复的播种,吃到了自己的粮食。他还搭救了一名年轻的土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终于,他把原本荒凉的小岛建造得美丽而富饶,自己非但没有被困境压倒,反而过上了自得其乐的生活。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这个故事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它详细地讲述了鲁滨逊在荒岛上整整生存了28年的离奇经历,展现了一个人艰难的生存处境,以及孤独无助和时刻渴望获救的心情。

鲁滨逊在岛上最大的问题,就是克服孤独和恐惧感了。不过后来他结识了一个野人,称他为"星期五",他们相处融洽,后来鲁滨逊和星期五之间建立了一种充满温情的友情。

我从他的事迹中,感受到鲁滨逊具有强烈的开拓进取和冒险的精神;他勤劳,勇敢,机智,并且具有顽强的毅力;他虔诚,仁慈,而且还知恩图抱。鲁滨逊的每次航海和冒险都有着明确的商业目的,不断计算着自己的财产和利益;他还将自己生活过的那个孤岛当做自己的领地。这样也表现了鲁滨逊有高智慧的经济头脑,令我十分佩服。

我看了这本书,不仅可以从曲折离奇的故事中得到乐趣,让人紧张,投入。还可以从鲁滨逊荒岛求生的故事中认识到劳动对人类生存的重大意义,从而获得许多有益的启蒙。

我们应该学习主人翁鲁滨逊为生存而拼搏的聪明才智和顽强毅力。

看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学习鲁滨逊的品质,顽强,努力,拼搏,仁慈。可以让我们每个人都受到不小的启迪啊!

假期里看一本好书,是一件很享受的事,一本好书能让我们得到许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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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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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全神贯注地读了《父与子》,这本书是埃。奥。卜劳恩画的。

这本书画的是父亲和儿子的故事。

其中一个故事的名字是《差透了的家庭作业》,讲的是一天,儿子不会写家庭作业,父亲看到了就帮儿子写。第二天,老师检查家庭作业,老师对儿子说:“你的作 业也太差了!”就去找父亲算帐,问父亲为什么家庭作业写得那么差。父亲不吭声,于是老师就扔掉作业本打父亲的屁股,父亲看了看地上的作业本,才知道自己写 的和老师要求的不一样。

我觉得这本书很幽默,看起来让人捧腹大笑、前仰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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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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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讲的是爱丽丝在梦境中变成了小人,她遇到了一些奇怪的动物,它们有名字、会说人话。在这些动物身上发生了很多怪异和与众不同的事情。这些事情听起来有时候很残忍,比方说:“王后总是在打球的时候说,砍掉他的头。”有时候听起来有很可笑,比方说:“用红鹤当球棒,用刺猬当球。”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是个坚强、机智、勇敢、果断、善良的女孩子。

这本书的作者刘易斯卡罗尔是个富有想象力的人,他其实是个数学家,却因为幻想小说出了名,他讲的这个故事给我的感觉,有时候像不易理解的散文,有时候像情节紧密的小说。我也是个爱幻想的男孩,但要像他一样多看书、多写作,才能像他一样写出奇妙、有趣儿的小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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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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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套书,叫《狼王梦》,这套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用漫画谱写了一曲草原狼的生命悲歌……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母狼紫岚和她的四个孩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紫岚为了实现公狼黑桑的狼王梦,而培养她的四个孩子成为狼王的过程。

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是:小狼黑仔被金雕叼走了,黑仔本来是紫岚最喜爱的小狼,因为他勇敢、霸气,成为狼王的可能性很大,所以紫岚放心地让他在洞外玩耍和练习捕猎,紫岚为勇气付出了代价,这时,空中飞来一只金雕,他一整天都没有找到什么食物,这时他发现了独自一人的黑仔,于是他猛冲过去,但是黑仔是胆魄出众的小狼,遇到危险时也会勇敢地反击,可是黑仔毕竟是小狼,他还是被金雕叼走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经过爸爸妈妈的同意,不能自己出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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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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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一本根据对昆虫的习性、生活详尽、真实的观察而写成的一本不可多得的书。书中记述的昆虫的生活习性等各方面真实情况,而且作者描写手法轻练清晰,文笔幽默搞笑,因此,该书被称为“昆虫的史诗”,作者本人也被赞誉为“昆虫的维吉尔”。

打开这本,我首先看见的就是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和我国的文学巨匠鲁迅先生对这本书的称赞。这引发了我强烈的好奇心,是怎样的一本书能让这二大巨匠做出好评呢?我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

法布尔利用业余时间对昆虫进行细心的观察和研究,所以他笔下的小虫子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了灵性,让人看了觉得十分可爱,就连一般人讨厌的食粪虫也让人看了觉得妙趣横生。在所有的昆虫里面我最喜欢豌豆象,它长的小头、大嘴、身着褐色斑点的灰衣裳,长着扁平鞘翅,尾腿部有两个大黑痣,有个和它实际极不相符的名字“象”。每年五月的上半月,它们就开始活动,碗豆象产妇开始产卵。八月小碗豆象从碗豆里爬了出来,它的天敌小蜂在它的头顶上飞来飞去,小豌豆象最后成活率很低,只要给小蜂叮上,把卵产在豌豆象的身上,豌豆象就变成小蜂的粮食,最后生存下来的豌豆象都是斗智斗勇的胜利者。另外松树鳃角金龟也让我感到很神奇,它的正式名称叫缩绒鳃金龟。嘻嘻!一个小昆虫有两个名字够奇怪吧!

希望大家和我一起来读一读这本书,它可以让你增加有关昆虫方面的知识,也可以让大家了解作者那种似散文诗般的写作方式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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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西游记》读书笔记1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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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西游记》里《美猴王出世》一章。

故事里讲:有一只猴子,是从石缝里蹦出来了,被称作石猴。石猴来到了花果山,他和别的猴子没什么两样,很普通。有一天,猴子们发现了一个瀑布,大家都想知道瀑布后面是什么,可是没人敢进去看。一只老猴子说:“哪一个有本事的,钻进去看看,又不伤身体,我们就拜他为王。”石猴勇敢地跳了进去,发现了一个山洞,名叫花果山水帘洞,最后他就当上了美猴王。

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一个道理:要做一个勇敢、自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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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一的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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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是清代小说家吴敬梓出在哪工作的一部小说,全书以一位正直文人王冕的故事为引子,接着写了周进、范进中举的故事,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有很多的感受,对封建社会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周进是个老童生,一生之中科举不得意,直混到给商人管帐的地步。在商人的资助下,他捐了个监生,又先后中了举,成了进士,官至广东学道。在南海主考时,他拔了五十四岁的老童生范进。范进中举后,竟发了疯病,被丈人胡屠户一巴掌打醒。范进中举后,书中这样写:“他笑了一声,道:”噫!好了!我中了!‘说着,往后一交跌倒,牙关咬紧,不省人事。灌醒过来,竟发了疯,一边叫’我中了!一边往门外飞跑,一脚踹在塘里,挣起来,头发都跌散了,两手黄泥,淋淋漓漓一身的水。此时竟需要他平日害怕的胡屠夫打他一巴掌,他才清醒过来。“他周围的人在他考中前后也俨然两副嘴脸,其中尤以胡屠户表现得最为典型:先前的”现世宝穷鬼“一下子变成了”贤婿老爷“,连”尖嘴猴腮“也顿时变成了”体面的相貌“这个故事揭示了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及整个社会毒害之深。

《儒林外史》之所以广为流传,其主要优点有三:其一是小说的讽刺艺术:《儒林外史》讽刺的矛头虽然直接落在某一个人的身上,却始终使人感到人身上的罪恶归根到底是社会的产物,是当时的科举制度造成的罪恶。比如像周进看见号板一头撞倒,范进听见中举忽然发疯,马二先生游西湖无心赏景,只是大嚼零食,留意于自己所选八股文的销路,都使人感到是那个社会造成的。其二是《儒林外史》在讽刺上并不排除夸张:像严监生临死为两根灯草不肯咽气,周进撞号板,范进中举其母快乐得一命呜呼都是。但作者的夸张并不使人感觉虚假,而是从现实生活中提炼出来的。其三《儒林外史》的结构独特:它没有贯穿全书的中心人物和主要情节,而是分别由一个或几个人物为中心,其他人物作陪衬,组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故事。每个故事随着有关人物的出现而展开,又随着有关人物的隐去而结束。

《儒林外史》以封建士大夫的生活和精神状态为中心,揭露了科举制度对士人的毒害,进而讽刺了封建官吏的昏聩无能、地主豪绅的贪吝刻薄。附庸风雅的名士的虚伪卑劣,以及整个封建礼教制度的腐朽和不可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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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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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界有很多香:有饭菜香、有书香、有鲜花香、有亲情香、有情谊香……有种书香让人陶醉。

书,我曾与你一起品味“纤云弄巧,飞星传恨;”曾与你一起领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曾与你一起遐想“马作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曾与你一起感受“采摘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你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融入进了我的生活。

仍记得那天,与你邂逅的场景。

酷热的夏日,连同手里拿张考卷都火辣辣地烧灼着我的心。被风轻轻吹拂的树叶,轻轻晃动着,在卷子鲜红的分数上,留下了一片影子,我的心里也蒙上了一层阴霾,像是一棵小树经历了风吹雨打,变得颤颤巍巍,失魂落魄。

我回到家,趴在桌子上一动也不想动。无意中,我看到角落里放着一本书,他安安静静的躺在那儿,像是被人遗弃的孩子。我小心翼翼地将他拿起,打破了他的沉寂。不知为什么,看着他,我有种同病相怜之感,我们好像是被整个世界遗忘了。我轻轻地放开,淡淡的墨香味扑鼻而来,就是在这个时刻,我第一次认识了他——《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当我翻开第一页,哇,好香啊!我急急忙忙地看了起来,原先的不经意渐渐变成相见恨晚。

我被文中的保尔的毅力所折服,为那些革命自我奉献所感动,为侵略者的横行霸道所愤恨。我沉浸在这样一个世界里。我看着一旁的考卷,也许我应该勇敢面对他。比起文中的保尔所遇到的重重困难,我的一次次失败又算得了什么?哇,好香啊!我应该勇敢的面对他,去超越自己。是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应该不灰心不气馁,努力需找解决困难的办法。哇,好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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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海的女儿》 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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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海的女儿》这本书。虽然小时候就听过这个故事,但是现在读起来却有了更深的理解。

故事讲得是在海底王国有一位国王,他有七个可爱的人鱼女儿,小人鱼只有等到十五岁才能浮出水面看到外面的世界。最小的女儿满十五岁了,她终于看到了向往已久的外面的世界。

有一天,她在暴风雨中救起一位王子,并深深的爱上了他。小人鱼这了能和王子在一起,她付出了声音的代价,并忍受了巨大的痛苦。最后终于变成了人,并和王子在一起了。可是王子并不爱她,却和别人结了婚。小人鱼的姐姐们为了救她,让她杀死王子,只有王子的血滴到小人鱼的脚上,小人鱼才会重返大海。可是,小人鱼太善良了,她没有那样做,她宁愿牺牲自己,也不愿伤害她心爱的王子。最后小人鱼跳进大海变成了泡沫。

看完这个伤感的故事,我为小人鱼这了爱情不顾一切的精神所感动。她为了能与心爱的人在一起,竭尽所能的去争取。虽然没有成功,但如果她不争取,那么一辈子也不可能见到王子了。所以我明白了,不论有什么梦想都要去努力争取,也许不会实现,但如果不争取连实现的机会都不没有。

可同时我又觉得她可怜又可悲。王子不爱她,她明白之后就应该离开,可为什么要死呢。她不想想,爱她的父母、姐姐和朋友们该有多伤心。她应该多替别人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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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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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朝花夕拾》 ,是鲁迅写的。听说鲁迅写得书独是一无二,我倒要看看有多好!

鲁迅曾住在百草园里,所以就写了一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篇。

鲁迅的百草园面积很大,鲁迅小时候在那儿获得许多乐趣,比如说,鲁迅翻开了断砖,看见了斑蝥,脊梁上一按,后窍喷出烟雾;下雪了,如果雪比较厚,鸟儿们无处找食,闰土就带着鲁迅捉鸟……但到后来卖给了朱熹的孙子,从此很少去百草园。读到这,我觉得非常可惜,一个多好的百草园!可惜,就这样卖了!多可惜呀。

或许我们的童年早晚有一天会离去,《朝花夕拾》却可以了解一下鲁迅的童年,体会童年的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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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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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父与子之美味天降,内容如下:

有一天,父亲带着儿子去买烧鸡,回来的路上,想着马上就能吃到美味的烧鸡,父子两个的脸上写满了幸福,不由自主地加快了步伐。

真是忙中出错,走得越快伞兜起来的风也越大,结果大风把伞连同烧鸡一块刮走了。父亲和儿子大惊失色,跟着雨伞赶忙追了过去。真是太凑巧了,烧鸡连同伞不偏不倚正好落入了一户人家的烟囱里。父子两人透过窗户看去,脸色渐渐沉了下来。屋内一家六口人围在灶台前看着母亲做饭,锅里只有一点点的青菜。“看来他们是一户很穷的人家,也许他们的午饭就是这些了。”儿子嘴里嘟囔着。

烧鸡突然从烟囱里落了下来,正好落进锅里,屋里一家人的脸上写满了诧异,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看到一只油乎乎的烧鸡确实在锅里时,全家人沸腾了,孩子们围着烧鸡是又蹦又跳,爸爸妈妈不停的在胸前画着十字,嘴里念着:“感谢上帝······”。显然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过肉了。

一家人围坐在餐桌前,看着母亲把热气腾腾的烧鸡端上来,孩子们兴奋的脸上泛起了红润,手里挥舞着刀叉,等着享受这美味的大餐。

窗户外的父子俩看着这一幕,眼睛也湿润了。他们默默的相互看了一眼,便悄然离去了。走着走着,他们幸福的吹起了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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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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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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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图腾读书笔记九年级

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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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是对世界苛求太多,我的眼睛里总闪烁着被挫折打败的泪光,然而,在的眼睛里永远看不到失败的气馁,它们是真正的王者。

此时此刻,正有一对绿色的眼睛注视着我,它是谁?我顿时开始好奇起来,也让我来享受这“狼图腾的精神盛宴”。

主人公陈阵从北京到边境牧场插队,他住在了毕力格老人的家中,之后他与毕力格老人,牧民们一起与蒙古狼创造了刻骨铭心的回忆。

还记得第一个镜头便是陈阵要把文件送往大队,他骑上大青马急冲在路上,他没有听毕力格老人的话,抄近路到大队。可等着他的却是杀气腾腾的蒙古狼,此时的他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此时,狼王正在布置袭击马群的计划,聪明的大青马假装没看到狼群,陈阵也学大青马镇静的撑着身架,可离狼群越来越近了,狼探子紧跟了过来,在紧急关头,陈阵在心里呼唤腾格里,又轻轻呼叫毕力格阿爸。突然,他想起狼最怕套马杆和铁器,之后他便用马镫狠狠敲打,狼群在狼王的率领下纷纷逃去。最让人佩服的地方不是陈阵脱险,而是狼群的撤退,狼群撤退时还保持着队形,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此时此刻,陈阵也看呆了。草原狼身上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他们的团队精神和智慧值得让人敬佩,他们便是是游牧民心中的“狼图腾”。

问什么说他们是真正的王者呢?我还记得一个精彩的片段,至今想起,眼前就会出现当时的情景,是那么的激烈壮观。早已策划好的狼群正埋伏着准备猎杀黄羊,狼群们知道黄羊是草原上跑得最快的,因此他们准备在黄羊吃饱时搞偷袭,打仗时,狼比人聪明,他们知道怎么布阵,怎么设陷阱。陈阵与毕力格老人在一旁埋伏着准备坐收渔翁之利。直至狼群开始总攻了,在狼王率领下,狼群从东、西、北三面向黄羊群进攻,队伍中都是沉默的,也许他们知道自己终究会成功。撑的跑不动的黄羊们看到这阵势,吓得四处逃窜,尖利的狼牙已沾满鲜血,可见他们这可是大丰收啊,在一旁的陈阵可领教了草原狼的厉害。他们是草原上的王者,更是我心中的王者。

有时,总是会用泪水缓解自己心中的压力,即使自己一无所有,但我有勇气,我想去像草原狼一样寻找、发现、追求、获得。

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是王者,狼可以被人敬仰,人有着比狼还要发达的头脑,为何不去尝试一切,看到草原狼为了获取猎物竭尽全力,为何有着很多机遇的我们不去行动起来。我们不妨尝试一下向狼学习,拥有顽强的求生意识,坚强的灵魂,去适应社会的发展。

我愿意以狼为师,有自信的接受自己的成功,把挫折当作磨练,抹去眼中的泪,勇敢向前,当一个王者。

让我们一起大声喊出来“我是王者,我可以去征服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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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论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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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蝴蝶飞到我身旁,我好奇地想要抓住它,正要伸手,蝴蝶却飞走了。不知不觉中,时光回到了20__年9月1日的清晨,我和妈妈作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学习《论语》。经过近一年的努力,我学完了《论语》,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小君子”。

我喜欢《论语》里的孔子,一个长相并不出众,但很有文化的君子。孔子的儒家思想,充满智慧,教会了我如何成为一位谦谦君子。《论语》中记载了孔子留下的许多经典句子,每个句子里都蕴含着许多哲理,其中我最喜欢:“言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这句话的大意是:一个人如果不讲信用,那么就没什么值得肯定的了。在我们班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做清洁时,同学们却发现班里没有扫把了,班长说:“我去买吧,你们等等我。”同学们相信了,但直到第二天,班长仍然没有把扫把买回来,有位同学忍不住问班长,班长大笑着说:“你们真信哪?我骗你们的!”同学们这才知道被班长骗了,从此,大家都知道了班长是个不守信的人,改选时大家再也不推荐他了。

我非常喜欢《论语》,《论语》中有非常多的智慧,如:“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里谈到,君子的为人处世法则:礼、义、仁、智、信、温、良、恭、俭、让。《论语》还教会我们,交朋友的原则:“益者三有,损者三有。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拉矣。”我便照这这样的方法去交朋友,并传播这种方法。《论语》还教会我们善思,我便多多思考,并将其发扬光大。从《论语》中,我还认识了富有却尊敬师长,把老师当父母的子贡,认识了十分孝顺的曾子……

《论语》中还有一些被人们错误理解的话,比如:“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但众人只记住了“父母在,不远游。”好像远游的儿女都不孝顺了似的。这句话的完整意思是:父母在时,儿女尽量别远出,如果必须出去的话,一定要告知父母自己所处的方向位置,免得父母担忧。

虽然我把《论语》学完了,但是他书中的知识我还没有学透,我要用一辈子去学习、练习《论语》里的智慧,争取成为大家公认的第七十三位“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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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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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这个词,我们可以轻松用笔在几秒钟之内写完,而真正的意义,却要用一生去诠释。我固然相信“人定胜天”这个说法,但是很多时候,人力在命运面前是显得那么微不足道,甚至于每一次的挣扎却是推向更深的深渊的魔手。

他们,是的一部分;他们,进行着爱与恨、情与理的冲突;他们,或压抑,或挣扎,或抗争;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奏着生命之歌。

《家》给我们塑造了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接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最让我同情的不是投湖自尽的鸣凤,也不是守寡病死的梅芬,而是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的觉新。他爱着一个人,却同另一个人结婚生子;而后陪着与自己相守的人,又放不下爱着那个人。从始至终,除了最初他和梅芬的那些相处,我看不到他真实的灵魂。不是不想逃,不是不想任性,不是不想挣扎,只是身份将他压在了无形的五指山下,所以,他不能。觉慧口口声声称他的哥哥为“无反抗主义者”,却不知大哥注定是十字路口上最艰难的徘徊者,时代的牺牲者,他上承高老太爷的威严,下启羡慕着觉慧的勇敢与追求。如果他处在觉民觉慧的位置,他断不会再这样压抑着自己。他很清楚地明白若自己放下了这些担子,这个腐烂、溃败的封建大家庭只有走向灭亡的道路了,这对一个骨子里还很传统,舍弃不了“大家”的男人是无法容忍的。于是他选择放弃自己的幸福,埋葬自己的感情去成全这个家庭。我们没有权利去批判他的选择是对是错,只能说这个看似可以选择的题目,其实只有一个选项。最终,他只能将自己的愿景寄托于觉慧,希望他享受不到的可以由自己的弟弟去领略,这不是他的放弃,恰是他的希望,让别人替自己幸福也是一种无奈的幸福。

这是一个默默承受,不懂反抗的人,那么反抗的人有什么结果呢?

作为高府丫鬟的鸣凤用死亡控诉了这个吃人的封建的社会。最初,她以为可以用自己的方式爱着高高在上的觉慧,她不求相守,只愿可以一直远远望着,不奢求,不指望能进一步靠近,出乎意料的是觉慧竟也爱着她。看似毫不费力就可以满足的愿望,鸣凤却不能,因为她只是一个丫鬟,丫鬟没有过自己想过的生活的权利,从被主人买下的时候开始,她就没有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权利。只是她太晚才看清。鸣凤久久等着希望的火光,她单纯的以为和覚慧的爱情可以改变她的命运,仍摆不脱命运的安排,她被要求嫁给一个老头子,尽管她怎样恳求,也逃不了,绝望中她只能选择长眠地下。湖水成了她的最终归宿,这是一个悲剧,也是美好的结局,没有屈服,而是自已选择归宿这就是很勇敢的,在那个年代来说。觉慧开始让我认为他是爱着鸣凤的,而后我越来越怀疑,那是爱吗?有那种爱,即使爱的人死了,却只有叹息,而没有多少悲痛表现的吗?我本以为在鸣凤死后,觉慧会哭天抢地,甚至于撕心裂肺的“殉情”,哪知他会那么淡定,然后渐渐淡忘,又去追逐自由。其实这只是一种小青年的反抗心理吧,不想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追求一种新鲜的感情,并非什么爱。只可怜了鸣凤,死心塌地换来一场空。悲哉!

小说中一个又一个的人物,向我们控诉着封建礼教对人生活的残骸,想说不能说,想爱不能爱,有的是无止境的约束和看不到光明的未来,不挣扎不甘心,挣扎了又是徒劳,怎样都是错,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就一个字可以形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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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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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暇之余,重新阅读了著名作巴金的《家》,感触颇深,一个个人物的形象再现我的脑海。顺从的觉新,谦逊的觉民,激进的觉慧……他们在封建主义的黑暗中挣扎、反抗,在黑暗中寻找着那份渺小的希望……

《家》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述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化、溃败的历史,写出了封建大家庭高家公馆从最初的繁华到逐渐的没落。歌颂青年一代的反封建斗争以及民主主义的觉醒。

书中令人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主人公——觉慧。他是整部作品中最具有批判和反抗意识的典型新青年。他痛恨着自己大哥觉新顺从而导致自己与所爱之人分离的做法,与志同道合的朋友开报社办报纸宣传新思想,与自己的爷爷——高老太爷对着干,并且爱着与自己的身份天差地别的鸣凤。当最终理想破灭时,无法忍受而离开了这个家。

觉慧是一个典型的“人道主义者”。他平等地看待每一个人,更爱上了与自己不同阶层的婢女——鸣凤。但在封建社会下,他们两人的爱情最后也无疾而终。当他们二人表述了各自的心意之后,高老太爷却要将鸣凤送给冯乐山做妾,鸣凤却始终心系觉慧,不愿做他人之妾。可当她来到觉慧的房中,觉慧却因赶稿为而让鸣凤改日再说。最后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鸣凤只能选择跳湖自尽来阻止自己嫁作他人之妾。自此觉慧一直活在对鸣凤的自责中。最后两人的爱情还是破灭了,虽然是意料之中,但却也让人感到无比惋惜。

在经历了爱人鸣凤、表姐梅和大嫂瑞钰的死去之后,觉慧终于忍无可忍,离开了这个令人窒息的高公馆。而此时没了高老太爷的高家,也终于成为了一具空壳,逐渐没落。

觉慧是一个大胆而幼稚的叛徒,并没有回避旧家庭和少爷的地位带给他的负担,而是令人信服地展现了他逐步摆脱这些负担,走向新生活的过程,从而塑造出一个深受青年人喜爱的勇敢背叛旧家庭和追求新生活的新青年的典型。他是“五四”时代封建家庭、封建制度的叛逆者和新生活的勇敢追求者。他始终是封建社会里的反抗者们的榜样和鼓舞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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