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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读书笔记(经典20篇)

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如何写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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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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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大家一定读过吧,最近,我又一次品读了一遍这本书。

作者吴承恩通过大胆丰富的艺术想象,创造了一个神奇绚丽的神话世界,成功塑造了孙悟空这个超凡入圣的理想化英雄形象,曲折地反映出世态人情好世俗情怀,表现了鲜活的人间智慧。让我对着本书爱不释手。

我看完这本书后对人物评价是:孙悟空,正直勇敢,神通广大,对师父忠心耿耿;猪八戒,贪财好色、憨厚可爱,对师父忠心耿耿;沙僧,勤勤恳恳,敦厚朴实,对师父忠心耿耿;唐僧,有些啰嗦,但心地善良,一心向佛。

这本书中有许多精彩的故事,我印象最深的是《隐雾山除豹子精》。故事中,豹子精并不强大,连猪八戒都打不过。之所以它能成功抢走唐僧,是因为它懂得逐一击破,将悟空三人引走,再捉走唐僧。是呀,在生活中我们不也应该这样吗?将一个大目标,分成几个小目标,每次完成一个小目标,这样,小目标完成了后相当于也完成了大目标,目标难度也减小了,不是很棒吗?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自己有了巨大的感悟:生活中,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像唐僧师徒那样,不畏艰险,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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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雷雨读书笔记高中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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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雷雨下了三十多年,这些年的血泪史,足矣淹没一个人的本性,足矣改变人的一生。

这声雷惊天动地,他展现出来旧社会对解放思想的不屈呐喊,这场雨弥漫世间,他用自己的血肉去证明新思想的顽强与不可抵抗,天地被雷雨覆盖,这场斗争注定要洗刷一切的旧事物,去让新鲜的阳光照耀大地,让改革开放的春风去沐浴无数沉浸在黑暗中的人民,当真是雷霆撕天破乌云,暴雨喷洒浴众生啊!

周朴园,他因为家族的压力而放弃了感情,伤害了一名纯洁女子的无瑕之心,他的一生不是自己在活着,即使娶妻生子也无法改变他那木偶一般的人生,一名没有思想,没有个人支配权利的生命,他定然是不完整的,是有缺憾的,纵然他有华丽的外表,奢侈的家族。

所以,命运的到来是无可改变的,这场雷雨是他命中应有的,鲁大海的工人运动正像是一口警钟,他不光是敲开了无产主义的路途,更是狠狠地向资本主义发出了挑战,鲁大海尽管作为周朴园的儿子,不过自小受尽资本主义的压迫,那种生活是未经者不可接受的。

雷雨,不仅仅撕开封建的黑暗,他更多的是将农民朋友的泪水全部倾泻下来,让那些资本者瞧一瞧,这些用血肉换来的泪水是多么的猛烈,多么的富有冲击震撼力。

当站在工地的工友正在挥那锤头敲打钢筋之时,那来自灵魂深处的雨水突然让他们明白,这个社会应当平当,应该共和。死亡不是可怕的,可怕的是人活着的时候心却死了,侍萍,这位生活在周家的仆人,作为最底层的她没有任何的话语权,当周朴园夺取了她的贞洁并将其抛弃的时候,她的心已经死了。

不过,天无绝人之路,鲁大海的出世到改革的运行,给这名身在中老年的妈妈带来希望,那是雷霆撕裂乌云背后的光明,尽管很少,但足够她怀着这个希望活下去。

相比而言,周朴园一直站在家族的巅峰,那种荣耀足矣让他自吹自擂,可是事实呢,自己的老婆和亲生儿子居然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在面对侍萍的瞬间居然想到用金钱去弥补那道无法愈合的伤口,当真是悲天悯人自作多情,其后的那道雷声彻底的将他变成了活死人,而接下来的暴雨一直下到他发出绝望的同时。

雷雨,他不单单净化了这个世界,他最可贵的是将其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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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昆虫记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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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一个树荫环绕的灌木丛边,你就会听见一阵又一阵的音乐声,这是在欢迎你的到来,在里面,昆虫这是多种多样的,深入它的腹地,你就会看见一个很大很大的树桩子,我坐在它的上面打开了《昆虫记》。

当第一缕阳光穿透那厚实的树荫来到我的面前,它亲切的和我打着招呼,然后就坐在书页上的每一个字聊着天,早上的太阳是充满活力的、温柔的,它没有像中午时的烈日炎炎,但没有像下午时的困倦与炎热。

昆虫记的作者是 让-

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他被誉为“昆虫界的荷马”。他是法国人,他的一生都用在了昆虫研究的这一方面,他把昆虫们生动形象的比喻成各种各样的人。他曾经对其他昆虫学家说:“你们是在碎尸场上工作着的,你们把昆虫变成一种既恶心又可怜的东西,而我却在大自然里在研究,在昆虫活着的时间里观察的。”

在他的笔下,“屎壳螂”是一个勤劳的搬运工,为他们的孩子准备食物,“切叶蜂”是一个无比智慧的建筑学家,他能在叶子上剪下一个和洞口大小差不多的圆形叶片。“螳螂”是一个弱肉强食,但又不缺乏母爱的一种动物。

在法布尔笔下,所有的昆虫都是有身份的,有价值的,在这个小小的灌木丛里,所有的昆虫都是有价值的,绿色的蝈蝈、纺织娘、知了、还有蛐蛐,他们在树上和树下组成一支庞大的乐队。

他们唱出了原生态的乐章,他们的乐曲让我听得如痴如醉,我躺在地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我看见了一只蝉,他也看见了我——这个不速之客。

他伸出了吸管在树上戳了一个小细孔,开始享用起那甘甜的汁液,我立即跳了起来,用手把蝉拉了出来,我看见那一个小洞口,洞口向外涌着甜美的汁水。

《昆虫记》是生物界的史诗,同样让- 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也是生物界的荷马。

在昆虫记中我明白了在任何的事物中,只要脚踏实地的去干,任何事都会成功的,任何事情都会有成就的。是从昆虫那里学来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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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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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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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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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丑小鸭》这篇故事。故事的讲述了丑小鸭因为长的丑所以在农家院里、在芦苇丛中、在灌木丛中、在沼泽地里,在农家小院的它处处被嘲笑、被受欺负,最后长天鹅的故事。

可是我觉得丑小鸭是一只心地善良、有智慧、坚强的小鸭。因为它没有被被嘲笑而灰心丧气,它始终不屈不挠地奋斗,最终靠自己有力的翅膀飞向了自己美丽的未来,成为了一只美丽的天鹅。

通过读这篇故事,使我懂得了凡事不能以貌取人,不能嘲笑别人,我也应该学习不屈不挠和乐观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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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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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大部分认为贾宝玉为了爱情而出家的人的想法不一样,我觉得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的离开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

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地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

天是无法改变的,老天说这样,你不能那样。可我觉得,贾母那是不相信宝玉,不相信黛玉。不然为什么要这样——活生生的拆散宝黛俩人。这是为什么呢?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的都不一样,而且还清清楚楚的、对比鲜明,尤其是林黛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他的写作方法呀!

不愧是中国的四大名著,读完这本书觉得自己的知识又丰富了许多。还有三本我想着以后我一定会慢慢看完,细细去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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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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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丑小鸭》,它讲了:丑小鸭刚生下来,长得非常丑陋,人们和动物都非常讨厌它。在寒冷的冬天里,它受尽了折磨,幸亏被农夫救了,最后丑小鸭变成了一只漂亮的白天鹅。

读了《丑小鸭》的故事,使我想起,每当我在生活中遇到什么困难,总是让妈妈来帮助,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去解决,通过这件事情,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不要怕自己笨,不要怕自己做不好,只要用心去学习去做,就一定能成功,我坚信,无论今后遇到任何困难,我一定会像丑小鸭一样,通过自己的努力“飞”起来,飞向那向往的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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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一的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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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是清代小说家吴敬梓出在哪工作的一部小说,全书以一位正直文人王冕的故事为引子,接着写了周进、范进中举的故事,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有很多的感受,对封建社会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周进是个老童生,一生之中科举不得意,直混到给商人管帐的地步。在商人的资助下,他捐了个监生,又先后中了举,成了进士,官至广东学道。在南海主考时,他拔了五十四岁的老童生范进。范进中举后,竟发了疯病,被丈人胡屠户一巴掌打醒。范进中举后,书中这样写:“他笑了一声,道:”噫!好了!我中了!‘说着,往后一交跌倒,牙关咬紧,不省人事。灌醒过来,竟发了疯,一边叫’我中了!一边往门外飞跑,一脚踹在塘里,挣起来,头发都跌散了,两手黄泥,淋淋漓漓一身的水。此时竟需要他平日害怕的胡屠夫打他一巴掌,他才清醒过来。“他周围的人在他考中前后也俨然两副嘴脸,其中尤以胡屠户表现得最为典型:先前的”现世宝穷鬼“一下子变成了”贤婿老爷“,连”尖嘴猴腮“也顿时变成了”体面的相貌“这个故事揭示了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及整个社会毒害之深。

《儒林外史》之所以广为流传,其主要优点有三:其一是小说的讽刺艺术:《儒林外史》讽刺的矛头虽然直接落在某一个人的身上,却始终使人感到人身上的罪恶归根到底是社会的产物,是当时的科举制度造成的罪恶。比如像周进看见号板一头撞倒,范进听见中举忽然发疯,马二先生游西湖无心赏景,只是大嚼零食,留意于自己所选八股文的销路,都使人感到是那个社会造成的。其二是《儒林外史》在讽刺上并不排除夸张:像严监生临死为两根灯草不肯咽气,周进撞号板,范进中举其母快乐得一命呜呼都是。但作者的夸张并不使人感觉虚假,而是从现实生活中提炼出来的。其三《儒林外史》的结构独特:它没有贯穿全书的中心人物和主要情节,而是分别由一个或几个人物为中心,其他人物作陪衬,组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故事。每个故事随着有关人物的出现而展开,又随着有关人物的隐去而结束。

《儒林外史》以封建士大夫的生活和精神状态为中心,揭露了科举制度对士人的毒害,进而讽刺了封建官吏的昏聩无能、地主豪绅的贪吝刻薄。附庸风雅的名士的虚伪卑劣,以及整个封建礼教制度的腐朽和不可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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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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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学了课文《丑小鸭》,主要讲一只丑小鸭的成长过程。丑小鸭从一出生就长得又大又丑,毛灰灰的,嘴巴大大的,身子瘦瘦的。哥哥、姐姐咬他,公鸡啄他,主人讨厌他,小鸟讥笑他……大家都不喜欢丑小鸭。经历种.种磨难,冬去春来,丑小鸭变成了美丽的白天鹅,他有雪白的羽毛,长长的脖子,真是惊喜!

由此,我想到英国伟大的科学家牛顿,幼年的他并不聪明,在学校里,他学习成绩很差,因此常受到歧视和欺侮。但是他热衷于研究一切事物,经过他的努力,他成功地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力学三定律,他对光学、数学、化学的研究,为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彩虹”,当我们面对困难时,要勇敢地前进,不久的将来,也许我们也能变成“白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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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李昱锦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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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我和妈妈逛书店发现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塔顶上的猫》。我一看名字就被吸引了,我感到很纳闷,塔顶上也有猫吗?这只猫为什么会在塔顶上?这塔很高吗?猫是怎么上去的呢?那只猫是什么猫……脑海里冒出了一连串的问题。赶紧叫妈妈买了下来。

一回到家里,我便迫不及待地翻开了这本书。书里面的主人公有:笑猫,杜真子,地包天,马小跳,老老鼠,虎皮猫,靓猫,酷猫,乌云盖雪,雪里拖枪等等。故事是这样发生的:笑猫和一只京巴狗“地包天”在草地上讨论春天是哪一天到来的时候无意中发现塔顶上居然有一只猫。于是关于塔顶上有猫的事情就传开了。而且笑猫,地包天,靓猫,酷猫,乌云盖雪,雪里拖枪等猫们还为此不停地开会,大家都在讨论塔顶上猫的事情,他们都觉得塔顶应该属于自己的,自己才是“资格猫”,而那只塔顶上的猫,一身乱七八糟的杂毛,还爬得那么高,像什么话?只有笑猫,非常羡慕塔顶上的猫,非常佩服那只塔顶上的猫,因为它真的曾经去爬过那座白塔,想爬到塔顶上去。可那座白塔的塔壁是用汉白玉做的,光滑如一面镜子,爪子根本抓不牢。所以笑猫真的是非常佩服那只有真功夫的猫。可是,那些“资格猫”们除了用语言攻击那只塔顶上的猫以外,最后竟然拿出了“炮弹”射向塔顶上的猫,想把它射下来。看到这里,我的心都快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非常紧张。而那只虎皮猫根本就不知道那些“炮弹”正射向它。

我突然觉得那些所谓的“资格猫”们就像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人一样,嫉妒心太重了。自己没办法、没能力爬到塔顶上,就不许别人也爬上去。 不仅这样,那些人还要伤害有能力的人。我可不想做那样的人!都说嫉妒是心灵的毒药。

《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让我知道了做人不能心胸狭窄,更不能伤害别人。我们一定要向那些有能力的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大家互相学习,你追我赶,共同进步,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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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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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拇指姑娘》。使我深受感动。

写了美丽、善良的拇指姑娘对友谊的追求。拇指姑娘先是差点嫁给癞蛤蟆的儿子,把他急得大哭;后来又碰到鼹鼠要和它成亲,虽然他很富有,但拇指姑娘讨厌他;再后来她碰见了安琪儿,他们相爱,很快成亲。作品还描写友谊,如,拇指姑娘从癞蛤蟆的儿子那儿逃了出来,是小鱼们帮助了她;寒冬,田鼠引她进温暖的房子;拇指姑娘救活昏死的燕子,小燕子又把她从鼹鼠那儿救出来。这种无私的友谊,是文章的主旨,也是作者对人间高尚友谊的追求。

拇指姑娘这种友谊,也是我们同学之间所要做到的。所以,我们同学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并且发扬光大。

在现在的社会中,如果人与人之间能够相互帮助、团结友爱,那这个社会将是一个温暖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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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书笔记边城

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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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上读了几遍节选,颇为不过瘾,便于暑假买此书重读。

开篇,便被书中主要的故事发生地点的景色陶醉:“小溪流下去,绕山阻流,约三里江入茶峒大河。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的差异。小溪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或静静地小溪或深致一篙不能露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计数。”山间小溪,清纯可人,好一幅自然画卷。如此美丽的景色当然培育着同样自然无雕饰的翠翠:“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为人天真活泼。”好山水养好人。在繁华嘈杂的都市中,此般人物,恐怕难觅其影吧!可惜,这样清纯动人的姑娘有着不该有的命运。

山间的偏僻与隔绝,至使她对一切外来事物充满着极大的好奇,当她听见未曾听爷爷说过的事物时:“翠翠必争着做渡船夫。站在船头,懒懒的攀缘缆索让船缓缓过去。花轿到岸拉,又必跟着走,直到很远,且独自学习羊叫,采野花敷在头上,肚子装扮新娘。”

“茶峒地方凭水依山筑城,近山的一面,城墙如一条长蛇,缘山爬去。临水一面则在城外河边留出余地设码头,湾湾泊小小蓬船。”又有军旅人士多驻扎于此,又使其城中人诚实勇敢,爱利仗义,不拘救人救物。书中男主人公亦有相同的性格。

每逢端午,就不同与往日,擂鼓打锣,龙船竞渡,岸上呐喊助威……翠翠也会与爷爷进城,看龙头上好生俊朗的二巷。恰巧,两兄弟同时爱上自然纯朴的翠翠。

此后,便有二老月明之夜的歌词,又软又缠绵,把灵魂轻轻浮起,使翠翠舒适而睡。

一切都好似圆满,媒人来往于两家。而正当时大老溺水。家中逼迫二老洗礼碾坊的姑娘。翠翠又有什么呢?

白发苍苍的爷爷心中最放不下的就是翠翠的婚事。但二老杳无音讯,却在雷雨交加的夜里没放下又走了。

繁琐礼俗致使有情人没能终成眷属。爷爷的心愿没了就走了。不知翠翠独守船至何时。

沈从文的家人大多是军籍,躲在年年不变的无聊的工作岗位,所以就不再接触文学。故写了此篇。

该文有许过美丽的自然风光描写,就如展现在眼前,身临其境。对于小说,环境描写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作者仅几句,便可勾勒出。可见其文学功底的深厚。还有许多具有特色的语言描写,致使人物更加生动,性格更为鲜明。塑造许多令人难忘的角色,鲜活的走向脑海,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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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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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这本漫画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自从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之后,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真是百看不厌。书里的漫画故事如救火、失败的音乐会和会走的箱子等等,每次看到都能让我喜不自禁,开怀大笑。

救火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儿子放学回来,看到从家里的窗户里冒出滚滚黑烟,以为家里着火了,就赶紧去打来一桶水从窗户里泼了进去,想把火扑灭,谁明白一桶水下去,黑烟没有了,却看到爸爸浑身湿乎乎的、像个落汤鸡一样拿着他的烟斗从窗户里怒气冲冲地探出头来。原先那滚滚黑烟是爸爸在家里抽烟抽出来的,儿子的这一桶水全浇到了爸爸的身上。哈哈哈哈!真是太好笑了!

书里诸如此类的幽默漫画一篇之后一篇,笑的我肚子都疼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除了它的幽默之外,关键是书中父亲和儿子的善良、乐观、遇到困难从不绝望的品质感动着我,他们一向过着许多人向往的温馨而快乐生活,表现出了人类最无私的亲情。我喜欢这本书,但我更喜欢书里的父亲和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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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蓝色的兔耳朵草》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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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杨红樱写的《蓝色的兔耳朵草》这本书之后,我很被笑猫的执着所感动。

虎皮猫是笑猫心爱的猫,虎皮猫在钟楼敲钟为人们祝福,耳朵被钟声震聋了。笑猫为了治好虎皮猫的耳朵,去蓝山上摘一颗蓝色的兔耳朵草,一路上危机四伏:

巨大的山蜘蛛,它要把笑猫做午餐;母老虎把笑猫给自己的孩子做学具;残暴的公花豹把笑猫当玩具,抛到空中再用嘴接住;还有那湖怪,把笑猫做猎物。笑猫义无反顾,克服了种.种困难,在猫头鹰的帮助下,终于拿到了蓝色的兔耳朵草,可是被贪吃的小兔子偷吃了。绿毛龟对笑猫说:”只要心中有爱,奇迹一定会出现。“从此,笑猫天天陪着虎皮猫,不厌其烦地讲去蓝山的遭遇,奇迹终于出现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只要一心一意的做一件事,一定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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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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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说小仲马的著作《茶花女》是一本不错的书,我也眼馋了,真奔书店买下了就回家如饥似渴的汲取着知识。

茶花女,一位出身贫苦的美丽少女玛格丽特被诱骗到巴黎,沦落风尘。青年阿尔芒的真挚情感打动了她,她便义无反顾地抛弃已民经拥有的一切虚荣和奢侈,甚至变卖一切帐产,与阿尔芒租一间清净的小屋,过上普通人的生活。然而,命运对她是如此不公平。阿尔芒的父亲为了儿子的前程,强行拆散了这对恋人,她一病而去。

茶花女,是巴黎交际界当时的第一交际花。但她是善康的,一直在追求真挚的爱情,因为自身贫穷,不得不当交际花,来维持生活。但她善良的心是,你我所想不到的。例如:阿尔芒的妹妹的未婚夫,因认为未婚妻的哥哥和交际花相恋,风声不好,就要求阿尔芒马上与茶花女分手,玛格丽特真的善良的答应了。就是因为分手她才病逝了。

请问你会为了别人的幸福,牺牲自己吗?你不会。我知道,也没有几个人会。所以当时阿尔芒的父亲就夸了:“你宁可牺牲自己,来成全别人的幸福,一定会感动上帝的。”“一定”多坚决啊!如果真的有上帝,一定会被感动的。

我被感动了,这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女人,茶花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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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一的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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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儒林外史》,这本书是清朝的吴敬梓写的。在我看第一章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

第一章写的是王冕画荷花。王冕的母亲靠手工活赚钱,来供王冕上学。几年靠这些手工钱远远不够交学费。于是就到秦大爷家放牛,早上给钱买一点点心,中午在秦大爷家煮些腌鱼腊肉,他总是舍不得吃,用荷叶包了回家孝敬母亲。每天给的点心钱,他总是舍不得花,合攒一个月,他就掏空去买两本书。白天牛吃饱了,王冕就坐在柳树下看书。不知不觉三四年过去了,王冕也懂了不少知识。一天,正值黄梅时节,天气闷热,王冕放牛累了,便在绿草上坐着。转眼间,一场大雨过后天空中黑云边上镶着白云,阳光透出来了,照的水通红。山上青一块,紫一块;山下树木葱茏,青翠欲滴,树枝像水洗过一般,绿的可爱。湖里有十来枝荷花,花苞上雨水点非常美丽。古人说:“人在画里一点不错,可惜没有一点画工,天下哪有学不会之事?’’王冕想了想便拿起笔画了起来,以后王冕每攒一个月就去买纸和颜料。起初画的不好,过了三四个月后,王冕画的荷花形态逼真。后来他就靠画荷花,几年他不在给秦家放牛,而是卖画,这让母亲十分欢喜。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要学习王冕孝敬母亲,勇敢挑战、吃苦好学的精神。几百年后的今天,再次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因为现在科技发达有一些人忘记了这些虽然科技发达但我们还是不能忘记吃苦耐劳的精神。所以要传承古代人吃苦好学的精神,这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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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水浒传六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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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以传奇的故事、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炉火纯青的语言艺术描绘了北宋年间的社会生活画卷。一百零八位好汉先后聚义于水泊梁山,劫富济贫,屡败官军,闹得轰轰烈烈,惊心动魄。

我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里面有许多盖世英雄,他们个个武艺超群、计谋卓越、个性鲜明。例:谦恭仁义的宋江、粗中有细的鲁达、勇猛率性的武松、鲁莽胆大的李逵。我特别喜欢里面的武松,他非常厉害,在景阳冈,他赤手空拳就把屡屡伤人的猛虎给打死了。如此超人的神威和武艺真是令人佩服。

从这些英雄们的身上,我还懂得了男子汉做事要敢作敢当,光明磊落;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这本书真的很好看,写得很精彩,非常吸引人,值得我们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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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灰姑娘读书笔记 王程远

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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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里的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那就是《灰姑娘》,接下来就让我给你们讲讲自己的感受吧!

从前,有一个姑娘,他妈妈早早的就离开了她,他妈妈告诉她,无论别人怎样刁难你,你都要学会宽恕,这样上帝就会保佑你,我也会保佑你的,说完,母亲“走”了。

后来,他爸爸娶了个女人,那女人有两个女儿,她们虽然长得漂亮,但心肠很坏,他们时常刁难灰姑娘,可灰姑娘还是一点也不计较。

有一次,皇宫举办了一场舞会,灰姑娘也参加了,她穿上了妈妈留个她的水金鞋,和用金丝昨晨那个的衣服,最后王子去了灰姑娘,他们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我从中明白了,做人要善良,对待别人能宽恕别人则宽恕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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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笑猫日记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读书笔记 千寻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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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这本书,是选自于杨红樱的《笑日记》里的其中一本。这本书讲的是笑猫的儿子胖头整天无所事事,他们来到一所宠物特技学校,希望胖头在这里找到自信与心中的光亮。胖头学会了钢琴,可胖头遇见了一个患有孤独症的小男孩,他仿佛是一个外星球来的孩子,胖头走进了这个小男孩,用音乐让他变得快乐,胖头也一直陪在他的身边。

这个故事令我十分感动的地方是胖头把自己的一生都想给了小男孩,他愿意都在孩子的身边,一直陪伴着他让他快乐,同时自己也快乐,他的父母也都赞成他这么做,这样胖头才能放心的永远陪在孩子身边。

读了这个故事我受到了启发,胖头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这个孩子,我们也要把自己所有的精力都用在社会的上面,我们只有现在好好读书,以后长大了才能为社会做出贡献。如果你真正想成为一个有用的人,现在就好好读书,天天向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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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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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逆境中对生命的追求

活着》这本书其实很简单,它就告诉我们两个字——活着!

书中的主人公福贵有着一个坎坷的命运,从年少时的少爷,再到后来的落魄,看着亲人一个又一个地离开自己,直至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依为命,面对着这些悲伤,主人公坚持活了下来。

在一开始的部分中,主人公变成了一个农民,地位的变化悬殊并没有使他放弃生命,他逐渐适应了贫穷而又辛苦的生活,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其实在现在的社会中,经常有人会因为企业破产倒闭而终此一生,但是失败衰退又能怎样呢?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句话说得好,古人对于生命的珍惜热爱从中而出。生命,其实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即使世界上有着无数的生命,即使地球上有几十亿人类,即使你只是其中最不起眼的那些人中的一员,也不要看轻自己的生命。对于生命的热爱,应是来自于内心深处的呐喊,是灵魂的呼唤!

作者为了写出“活着”的思想,为了写出对于生命的热爱,不仅设置了重重的苦难,还添加了许多与福贵相对比的人物来突出生命的重要。在战场上,主人公小心翼翼,唯恐被打死打伤,而很多士兵都战伤,但那些把他们运到后方阵地的人,只是把他们扔到地上,不给于救治。这就是对于他人生命不敬,是对生命的亵渎与轻视,是一种最可恨的行为,由此,我们在意识到生命重要性的同时,也不能仅仅自私地保护自己的生命,还要尊敬别人的生命,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尽可能挽救别人的生命。因为生命是等价的,挽救了别人一条命,就等于自己救了自己一命。但在书中,当家珍对想轻生的春生说出:“你还欠我们一条命,你就拿自己的命来还吧。”时,她在劝诫春生要活着,但是他还是上吊死了。确实,所带来的苦难是人难以承受的,毕竟在那个、没有公平正义的年代里,人的生命在那些疯狂的“革命者”眼里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有很多的著名作家和科学家都自杀在那个悲伤的年代,如老舍先生。但是也如食指在《相信未来》中诉说的那样:朋友,坚定地相信未来吧,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在逆境中,我们更要珍爱生命,相信终有一天真理终会站到自己这一边。真理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而如果连命都没有的,哪能看到太阳升起的时刻!

另外,作者书中所用的语言也很有地方特色,带有山东地方特色的粗犷,文中的语言更加贴合实际,读起来更加真切逼真,让人感受到一股扑面而来的地方特色,感受真真切切的农村气息,这对于描述一个农村的背景拥有着巨大的作用。

当我们看完,合上书时,心中就不由自主地升起了一种悲伤感,对于福贵坎坷命运的悲悯之情是由内心发出的,而在旁人看来的无比悲痛,在主人公眼中和言行之中只能隐约透出一丝怀旧的忧伤。

他就那样孤独,忧伤地活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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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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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家看过《穆斯林葬礼》这本书,记得当时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我,我躲在床上偷偷地用一个晚上就看完了整本书,很清楚地记得当时还因为开夜车看书给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可能是当时看得太快有些囫囵吞枣吧,《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书中的基调有些压抑伤感,但情节却引人入胜,你总想着看完它。《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也成了我的一个读书情结,每当有人提起它时总想再细细地看一遍。这次去图书馆借书时看到有《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第一个就把它放进了怀里。回宿舍在周六的午后捧着书痴痴地看了起来。

虽然我是一个回民,但是关于回族,我明白的很少,我只明白作为回族人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戴着一顶医务工作者那样的白帽;北京有一条牛街,里面住的都是回教人,还有教堂(清真寺),如此而已。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一次看时因为有了大体模糊的印象所以看的比较快。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故事发生在一个穆斯林的家族中。伊斯兰教和他的信徒穆斯林对我们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事物,所以这也成为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文中看到了一个个描述细致的宗教场面,了解了有关穆斯林的许多风俗。作者本人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在书中她并没有故意神化宗教,而是用一种清新流畅的笔触缓缓的记叙描绘,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十分纯净的感觉。同时书中的另一个背景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和玉器有关的家族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玉是风雅高洁的象征,古人多以玉来形容比喻自己的品德、气节。例如有“君子比德于玉”。所以全文中隐隐流露出一种雅致宁静,与世无争的气息,但是玉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君子爱其品质,当然也会有人因为其价值而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文中作者分别用“月”“玉”为线索,分别描述了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和到结束社会复苏的两个时期跨越六十年的历史。在这段复杂纷乱的历史中,不管是对两类人物冲突的正面描述还是侧面描述,都流露出作者本人鲜明的爱憎之感,同时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

响着读者的情绪。动荡的社会中容易产生杯具,六十年中家族兴衰变迁,三代人命运沉浮,最终是一个个令人痛惜的感情杯具。读后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情绪,但却触及读者的心灵,令人有荡气回肠的舒畅,同时使人产生对历史对社会深沉的思索。

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书里每一个细节,我都很“陌生”,只有书中小主人公新月在北京大学生活的那一段,因为北京大学的校园就是燕京大学的故址,我对燕大校园的湖光塔影,还是熟悉而且有极其浓厚的感情的。

回来再讲这本小说,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这“效应”之广之深,大家明白得比我还多,我就不必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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