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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动物小说狼王梦在线阅读(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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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调研:要建立起外国小说阅读鉴赏的新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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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自己在一年多前高二时使用这一教材时也有很多困惑,不少学生一开始更是感到很难进去。虽然自己一直比较喜欢西方现代派的文学,在五年前撰写《中国新时期文学悲剧论》写到马原、残雪、余华、格非、洪峰、莫言、叶兆言等先锋小说的艺术风格时,研读大量的西方从海明威、卡夫卡到辛格、卡尔维诺,从伍尓芙、福克纳到博尔赫斯、马尔克斯的作品,但教学又是另一种情况。当时我在学校里带的徒弟曲晓明是复旦大学中文系的硕士,她跟着我天天听课,我特意花了1500元买了一个索尼的录音棒,让她把我每节课都录下来,课后一起研讨,同事自己读了一些相关的研究书籍,印象较深的有《荒原上有诗人在高声喊叫》《二十世纪中西比较小说学》《中国叙事学》《二十世纪西方文论史》《小说叙事学》等十几本,边教边摸索。

十五六年前这之前我似懂非懂的读过我们慈溪籍的中国社科院外文研究所的袁可嘉先生主编的一套《外国现代派文学作品选》,一到四卷好像有十来本。这些作家好多是马原、残雪他们师傅,在他们的作品身上可以明显的感受到西方现代主义文学的味道。与我们教材中的课文作者有关主要流派:意识流、表现主义、黑色幽默、魔幻现实主义、新小说、新现实主义。为了给湖北老师讲课,这个暑假我研读了一些西方文化哲学专著我体会到要交好这些小说文本,准确理解小说内涵,特别要注重这些文学作品产生的社会文化哲学,我讲课中归纳了这样几点:

1、现代工业文明迅速发展:对物欲对身体欲望的推崇;

2、精神异变的世界:人类荒原上孤魂野鬼;

3、社会生存的重压:精神的漂泊者孤独者;

4、主体性的衰落:上帝死了,人的异化;

5、文化审美的扩张:颓废、反讽、怪诞;

6、文学视域的转化:从理性到非理性

7、叙述的抽象化: 非戏剧性、潜意识。

人教版原来的课文《变形记》和现在人教版选修教材《外国小说欣赏》中《墙上的斑点》《地洞》《在桥边》《骑桶者》《清兵卫与葫芦》《沙之书》《山羊兹拉特》《桥边的老人》《半张纸》《牲畜林》等小说在小说的主旨艺术特征方面无不同这些社会文化哲学背景有关。不了解这些,在教学中很难真正读通这些小说。

在一年多前给高二的学生讲《外国小说欣赏》时,我感受最大的是要改变我们老师与学生以往的小说阅读欣赏的观念与习惯,只重视故事情节。好的小说绝不只是故事情节,它必然于这个世界隐秘的精神联系途经,必须在世界和存在面前获得一种深度,而不是简单在文字在故事的表面滑行,这样的话,小说教学,尤其是西方经典小说的教学只能变成一种频发肤浅的皮相的学习。我想,这里特别要注重的是,在阅读中从传统小说的对人的外部表现到外国现代小说的对人的内部寻找,初步树立起外国现代小说欣赏的一种新的观念。我想,而且这观念不只是读出小说的主题,如变形记中社会对人的压迫,这些看看教参或一课一练里也有,关键是读出这种主题是在作品里怎样得以存在于呈现,运用了怎样的语言去加以传达。否则,我们看到的不是小说的艺术,而只是文章。我们要注重小说些什么,但多这些经典作品更重要的是我们要读出为什么这样写。我们的教学往往忽视作家怎么写,不关注艺术的特征。我打个比方,写什么像是一块布料,如果没有形式技术,就不可能是件衣服。衣服不是布料,正因为有了形式技巧,牛仔与西服,裙子与旗袍才又有了其各是的特征。西方小说的叙事伦理及美学品格,正是建立在形式对生活、对故事的加工提炼上。

一、从中国小说进入外国小说的阅读

树立外国现代小说的阅读观念,首先要指导学生懂得小说作为叙事作品的基本特征。其次要学生了解传统小说与现代小说的一些主要的差异,否则,学生是无法真正进入外国现代小说的阅读的。我在省内外听了一些老师的《变形记》《桥边的老人》《沙之书》《半张纸》等小说的公开课,对此有很大的感触,许多老师还是以习惯的阅读方法、传统的三要素概念去解读欣赏外国现代小说。有些小说虽然也是讲故事,但这往往是外壳或幌子,其内涵已经是不可同日而语了,所以教与学与现代小说的审美艺术很隔。现代主义小说有几个关键词:冷漠、异化、绝望、隔阂、荒诞。卡夫卡身上看到陀思妥耶夫斯基、鲁迅直面惨淡的人生,独立的个人立场,非道学的无拘无束的游走,还有那些骇世惊俗的想象。

1、关于小说作为叙事作品的虚构与真实的问题。 我觉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阅读鉴赏理念。作家王安忆说非虚构就是真实地发生的事实。谢有顺认为,好的小说家,往往能够把假的写成真的,所谓虚构,其实是到达一种更高的、想象的真实。而如何才能在小说中建立起一个可信的物质外壳,有时比在小说中建立起一种精神更难。生活中确实在发生着的事情,波澜不惊,但它确实是在进行。可它进行的步骤,几乎很难看到痕迹,引起我们的注意。这就是我们现实的状态,就是非虚构。非虚构的东西是这样一个自然的状态,它发生的时间特别漫长,特别无序,我们也许没有福分看到结局,或者看到结局却看不到过程中的意义,我们只能攫取它的一个片断,我们的一生只在一个周期的一小段上。而什么是虚构,它就是在一个漫长的、无秩序的时间里,要攫取一段,这一段正好是完整的。当然不可能正好是完整的,所以攫取这个词应该换成创造,就是你,一个生活在局部里的人,狂妄到要去创造一个完整的周期。非虚构是告诉我们生活是怎样的,而虚构是告诉我们生活应该是怎样的。非虚构是告诉我们生活是怎样的,而虚构是告诉我们生活应该是怎样的。如鲁迅的小说像《药》《狂人日记》《祝福》都是这样。

2、说听:中国小说最主要特征,也是学生阅读小说的一个心理图式。说与听之前还有一个演,所以中国古典小说经历了演看,说听,再到写这样一个过程。这个传统的形成与中国小说在发育生长期受说书艺术的深刻影响有关:说听。 这主要是宋元明时期的话本小说形成的传统,其创作目的与之前的唐传奇有有很大不同, 话本小说是为了满足听众的文化娱乐需要,引起听众兴趣。题材内容上几乎都是反映现实生活(尤其是作为听众的市民阶级的生活)的.。它是一种中国化的文化形式与传播途径,从道听途说 街谈巷语到瓦舍勾栏的舌粲生花,表达根据是在口语基础上加工精练而成的白话,通俗性是其最鲜明的特色。故事性很强,有头有尾,线索清晰,生动曲折。注意写人物,特别注意展示人物的命运。在结构形式和表现手法上,开头常有入话,中间或结尾常穿插诗词韵语.话本小说的题材内容:爱情婚姻,如《碾玉观音》,《快嘴李翠莲》;公案故事,《错斩崔宁》;英雄好汉的故事《宋四公打闹禁魂张》。

3、中国小说主要是通过人物的行动、抓住细节来表现人物形象,通过日常生活动来表现主旨。纳博科夫说,灵魂在细节处闪现。西方小说也有《欧也妮.葛朗台》《我的叔叔于勒》但不一样。

4、中国小说注重借助于环境来表现人物形象特征。

5、中国小说注重儒家思想,注重思想伦理。

6、中国小说注重天地神人,讲天道与世道、人道。

7、现实主义小说也常常写人物的心理人物意识,但同现代小说的有根本的差异。

这是一段人物的的心理描写,是整个故事情节的一个方面,一个插曲,是人物内心世界的一个侧影,属人物形象塑造的一种手法。而20世纪伍尔夫等的看似也是写心理,但已经不是插叙,而是情节本身。如意识流小说中人物的思想意识是变幻无端、纷繁复杂的流动体,他们摒弃情节。像《墙上的斑点》,小说让笔触始终追随着人物的意识流动,通过象征暗示、内心独白和自由联想来表现人的内心真实。又如 斯特林堡的《半张纸》,看来也是故事,但这故事已经不是一般小说的情节本身了。文章时间上只取了在寻找东西那两分钟时间上,但是有此却演绎了很长一段时间包括空间的故事或者人生经历。作为文章结尾,给人以提醒或者警醒作用。而留在你心中的悲伤,过多久才会散去呢?而下面海明威《永别了武器》一段看来也与《红与黑》中于连的心理描写像很相似,但要注意的是它则是整个小说的人的心灵轨迹的本身:

8、要让学生了解一些相关的小说的思想文化背景。

我们在教学中要学生理解,是外国现代派小说,更多的是作品的写作视野转向人的内部世界,对人的内部的关注与思考。除了我们课文之外,如卡夫卡《城堡》、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海明威《老人与海》、福克纳《喧哗与骚动》、博尔赫斯《交叉小径的花园》马尔克斯《百年孤独》、卡尔维诺《我们的祖先》等都有这种特点。我们要知道,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兴起的现代主义文学无不反映战争和现代工业带给人们的孤独、苦闷和无奈。人们生活理性的支柱崩塌了,陷入一种无法解脱的绝望之中(《品质》),叔本华的生命悲观主义、柏格森的生命的流动意识、尼采的上帝死了、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等理论,对当时的许多作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些作家开始了对理性精神的讨伐。他们以文学为武器,直刺人的心灵世界。许多小说弥漫着无奈、苦闷、孤独。我们将学习的主要是20世纪现代主义小说,这些小说的表现手法有着我们值得认真的学习和借鉴的许多东西,还有它的小说创作的美学观,它的独特的结构、语言、叙事技巧。用加缪的话说,卡夫卡是用普通事物表现悲剧,用逻辑性表现荒诞的。他总是以一种悲观的眼光看世界,他说:目的虽有,却无路可循,我们称作路的东西,不过是彷徨而已。比如在《饥饿艺术家》《变形记》《城堡》《诉讼》中都是人的困境,人的无路可走。在《城堡》中,K的希望是被城堡所接纳,于是他想方设法改变自己的身份,以解除那使他同村庄格格不入的奇怪的诅咒,在这个过程中,K每一次的行动,都逼真而合乎逻辑,但最后,整部小说却成了一个象征,一个荒谬的寓言。无论卡夫卡运用了多少奇异的、梦幻般的场景,他都能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和冷静的事实描述,将这些经验转化成卡夫卡式的寓言。

⑴精神荒原上灵魂呼唤:卡夫卡、伍尔芙毅然以一种头朝下的方式从传统的文学格局中出逃,由此,他从另一个角度看见了别人没有看见的人性景观。卡夫卡是个扭转文学乾坤的巨人。他的创作,告别了以抒情、浪漫、写实的文学时代,开创了以荒诞為基调的文学时代。他笔下的人,不是悲剧的主角,而是荒诞的存在。用悲剧论无法解释《变形记》、《审判》、《城堡》中的主人公,只有用存在论才能阐释这些存在主体。卡夫卡开拓的荒诞意识,发现人在现代社会中被消灭,发现人变成非人、变成甲虫,发现人创造了剥夺自身、奴役自身的概念、主义、工具、牢房,还发现人莫名其妙到处受审判、受追踪。一个生命个体好好的,什麼坏事也没有做,却无端地到处被拷问,為天地人所不容。而现实世界又恰如那个若有若无的城堡,说有,却进不去出不来;说没有,它又时时刻刻纠缠?你。卡夫卡用冷眼观察他的主人公,在社会上、家庭中都没有出路的生命体。他很了不起,在纳粹及其製造的奥斯威辛集中营出现之前就意识到现代人的这种困境。卡夫卡冷静地观看世界,他意识到这个世界的本质是无:无价值,无意义,无处安生,无处安神,无处可以安放自己的身体与心灵。

西方小说的哲学与宗教背景(反逻辑,反秩序)它是在种种复杂因素影响下,形成的一种反传统、反主流、反现成秩序、反规范的艺术本体观念。在内容上,以对人和人性的探询和追问,作为艺术的本体内容;在形式上,以对文体的实验和话语的制作,作为艺术的本体形式。意志主义、生命哲学和存在主义等非理性主义哲学便随之纷纷登场了。因而, 西方的所谓非理性主义与理性主义并无本质上的分岐, 而是对笛卡尔我思故我在原则的伦理,意义的越来越深刻的挖掘。

⑵生存的重压下的疯狂:从人的外部阅读转向对人的内部的阅读《变形记》《墙上的斑点》卡夫卡写给自己的好友马克斯勃罗德的信中,同一页纸上,卡夫卡还写下了我的路一点都不好,我必将(据我所见)像一只狗一样完蛋这样悲观的言辞。按照勃罗德的说法,后一种不幸是不能用社会的、理性的和经济的因素来解释的。而卡夫卡发现和承担的正是这种不幸:这种不可治愈的不幸根植于形而上的和浪漫的痛苦之中,它将会更沉重地压迫着他。卡夫卡终生的努力,就是试图把自己从这种不幸中解救出来,但他没有成功。他走到了深渊,却怎么也找不到向上腾跳的动力。他这样形容自己的处境:

和每日世界直接的联系剥夺了我看待事物一种广阔的眼光,好像我站在一个深谷的底部,并且头朝下。

如巴西罗萨德《第三条河岸》故事主题是:本分的父亲某天忽然异想天开,他为自己打造了一条结实的小船,挥手告别家人,走向离家不远一条大河。不是远行也不是逃离,而是独自一人驾舟河流上飘荡,只需儿子送来食物,别无他求。家人想尽办法让他重返故土,但他依然故我。最终,已经白发染鬓的儿子对他隔岸发誓:只要他回来,一定继承父亲未竞的事业。父亲兴高采烈向岸边靠近,可是儿子却实在无法忍受仿佛来自天外的父亲形象,在恐惧中落荒而逃。父亲从此再也没有出现。

杜拉斯有句名言,一本打开的书也是漫漫长夜。我们写作就是在这永不停止的时间长夜上穿行。写作是对时间缺席的挽留,是在河流第三条岸上寻觅出口。我们在尘世间孤寂、狂傲、不安的灵魂,渴求在写作里被施洗、被安抚。人世的一切像流水和时间在不断地丧失。我们独坐世界一隅,艰辛写作,在河流上寻觅。写作,是为了发现通途。我们要用写作的光,烛照自身孤独和黑暗。

寻觅河的第三条岸,是一种可能性的抉择。岸,也许不存在于三维空间,可它存在于五维、六维空间、存在于心灵、意愿、灵感和精神空间。那是灵魂梦境、是自由天堂。顺应心灵意愿荡漾在水光潋滟中,是一种生存乐趣和境界。

对此,我们有权尊重父亲的抉择,我们有权为精神而活;所以,我们相聚,虽然陌生,却早已熟悉。

⑶真实再现个人心灵体现:如《墙上的斑点》《在桥边》等。前者如:恩格斯称赞巴尔扎克的百部《人间喜剧》提供了社会各个领域无比丰富的生动细节和形象化的历史材料,甚至在经济的细节方面,我学到的东西也要比从当时所有职业历史学家、经济学院和统计学家那里学到的全部东西还要多。后者如:《墙上的斑点》我们学习外国现代小说还有重要意义,是代主义文学精神中那些闪光的东西,如它的存在主义哲学精神,直刺人物心灵深处的艺术追求,这都为人类精神世界的探索开拓新的领域。

⑷人物性格命运心灵深层意识。(前者举例高老头、老葛朗台等人物形象。后者如《墙上的斑点》《在桥边》《半张纸》《午睡二点时刻》

总之,教师与学生头脑中是否形成一个外国现代小说欣赏的一种观念?这很要紧,因为外国小说有其不同于中国小说的一些特点,只有形成大体的学习观念,了解一些外国小说的基本的思想哲学及艺术特征,才能真正走进这本《外国小说欣赏》,获得良好的教与学的效果。

二、外国现代小说阅读的技巧,提升对外国小说阅读的审美能力。

1、在小说语言的褶皱处抵达人的灵魂的阅读。

作家在本质上是把内心的语言翻译出来。西方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以市场垄断的竞争方式和技术理性的支配地位,无情地摧毁了传统宗教、理性道德的精神支柱,失落、空虚、荒诞就成了此刻普遍的精神状态。正如雅斯贝斯所说:无疑,人们普遍地相信:人类活动是徒劳无益的,一切事情都大可怀疑,人生没有什么东西能保持完美,生存无非是由各种意识形态造成的互相欺骗和自我欺骗的无休止的旋涡,他在领悟到毁灭这一结局的同时,也领悟到他自己的生存精神空虚。西方现代主义正是这种西方现代资本主义精神文化危机的产物,隔膜、孤独、失落、惶惑、荒诞、虚无、绝望等等,充斥于现代主义文学作品中,成为西方现代文化的一种精神符号。新时期以来陆续介绍到我国的萨特的《苍蝇》、《恶心》,加缪的《鼠疫》、《局外人》,卡夫卡的《变形记》、《城堡》,贝克特的《等待戈多》,尤奈斯库的《阿麦迪或脱身术》,海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塞林格的《麦田的守望者》,艾略特的《荒原》以及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略萨的《潘达莱翁上尉和劳军女郎》等,这些西方现代主义的代表作品,几乎莫不一律表现荒诞和虚无。

现实主义小说的成功与否就在于它在多大程度上描述一个可信的世界。像托尔斯泰、巴尔扎克、莫泊桑的作品长期来被认为是现实主义世界的透明的窗口,但这个窗口在20世纪被关闭了。外国主要的文学流派主要有:未来主义、表现主义、超现实主义、存在主义、荒诞派、黑色幽默、魔幻现实主义等作品,如我们读到的《变形记》《墙上的斑点》《半张纸》《午睡二点时刻》等,不但表现出对人物内心世界的高度关注,而且对于人物活动以外的世界也有着精确地记忆和缤纷的呈现,这些作品探究个体如何体悟周遭世界。

我个人非常喜欢伍尔芙小说,她认为,小说是想象生活的艺术,生活是人物的主观印象的总和。所以小说创作不要只停留在客观生活的表面,而要从深处里看,捕捉生活的重要瞬间。这是伍尔芙重要的创作观点。也就是伍尔芙认为,只有人的思想、主观情感是真实的,客观世界反倒是不真实的。我打个比方,同样这块黑板,在不同的同学眼中是不同的,同样是阴天,心情愉快的同学看起来是一个样,心情低沉的同学看起来是另一个样;同样是我老黄,在你的心里他的心里印象也是各各不同的。所以说,我们要关注伍尔芙在小说创作中一直在追求什么呢?追求精神的真实,寻求解答心灵的疑难,捕捉生活的一个个重要瞬间。这其实也是我们学习西方现代主义小说的一个重要经验,即从对人的外部阅读转向对人的内部的阅读。像意识流的另一代表作家乔伊斯多次强调:在《尤里西斯》中我力求接近真实。追溯到生活真相的最底层。伍尔芙、福克纳、乔伊斯的作品都证明意识流也,好心理小说也好,并不意味着作家关注世界的缩小,相反,因为多出了心理空间,作家的与作品的视野更加广阔、细致了。

2、精神真实心灵疑难生活瞬间,人的外部阅读转向对人的内部的阅读。

以前我们读如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项链》,巴尔扎克《欧也妮.葛朗台》,或者雨果的《巴黎圣母院》托尔斯泰的《复活》等19世纪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品,关注的是人的外部,即人物与社会的冲突,人的生存状态的矛盾,而伍尔芙们的小说理念关注的已经不是这些了,它思考的人的内心的存在纠葛意识流只是其中一个比较常见的创作方法。。

3、叙述者的全知视角限知、隐匿的视角(前者《红楼梦》等,后者《桥边的老人》、《素巴》《沙之书》客观时间叙述心理时间叙述(举例《半张纸》《墙上的斑点》等)

4、空间场景描写心理空间描写(举例前者《安娜卡列尼娜》,后者萨特的《墙》)海明威的冰山理论在这篇小说里有怎样的体现?海明威认为如果一位散文作家对于他想写的东西心里有数,那么他可以省略他所知道的东西,读者呢,只要作者写的真实,会强烈地感觉到他所省略的地方,好像作者已经写出来似的。冰山在海里移动很庄严宏伟,这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露在水面上。

英国评论家赫欧贝茨用另一个比喻形容海明威的文体如下:海明威是一个拿着板斧的人,砍伐了整座森林的冗言赘词,还原了基本枝干的清爽面目。

所以,他的小说往往只是截取故事的一个时间段或一个时间点,以集中反映重大的主题或历史事件,至于故事的经过和历史背景,则当作冰山的八分之七隐匿在洋面之下,但他又要让读者强烈地感到它的存在。他在谈到《老人与海》(1954年诺,桑提亚哥)的创作时指出:《老人与海》本来可以写一千多页那么长,小说里有村庄中的每个人物,以及他们怎样谋生、怎样受教育、生孩子等等的一切过程。但结果小说却被浓缩到只有五万多字,小说仅集中描写了老人在海上捕鱼的惊心动魄的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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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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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对动物的兴趣不减,永远!

一听说《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出版我便苦苦哀求妈妈给我买一本。妈妈经不住我的苦苦哀求便带我去书店,一进书店,凭我“泡”书店的本领:对书摆放的位置了如指掌,我一晃就没了影。不一会我大喊:“妈妈,在这里。”我顿时便呆住了封面上的图画栩栩如生;书内精美的图画;大大的,饱满的字。令我吃惊,一看我便深深地被吸引住了。

我满怀欣喜地抱着书走回家,一打开我便被小狼的形象深深地吸引住了。主人公陈阵与小狼之间的亲情与友情带给我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看着看着我的心不自觉出现这样一段话:这本书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来让人扼腕叹息,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小狼小狼》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它们的精神值得我好好的去学习,这使我想到书中的一段话:牧民们把羊圈用石头盖得很高也很结实,人翻不过去,他们认为狼也翻不过去,于是牧民们都安心睡觉去了。可没想到第二天早上一看,羊死了一大片,血滩了有二指厚。他们仔细察看了羊圈才发现,原来是昨天晚上有一群狼在狼王的带领下袭击了羊圈。有头最大的狼在墙外站起来,后爪蹬地,前爪撑墙,用自己的身子给狼群当跳板。然后,让一条饿狼从几十米以外的方向冲过来,蹬上大狼的背,就“飞”到了羊圈里。等这只狼吃饱了以后就会再当跳板,把里面吃饱了的狼再送出来。最后一只吃完的狼,它硬是叼来死羊一只只都摞起来,搭成羊梯。“噌”的一声也就顺利“飞”走了。看到这里我不禁敬佩起狼的团结精神,心想:这不正是我们需要的精神吗?

我不自觉的想到我们的拔河比赛:拔河比赛的哨声吹响了,我们全力以赴想让中间的绳索到我们这边来,可它却不听话的向着那边去了。结果可想而知——我们输了。可我们并不团结,去寻找输的理由,反而你怪我,我怪你的,把我们的团结都扔了!我们不正需要狼的团结精神吗?

看完这些我不由的认为狼的智慧与才能、狡猾、很有团体精神。狼的自由自立,狼的强悍卓越……都是无人能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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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搜读小说阅读器V2.0.9.2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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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相关阅读:描写动物的拟人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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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看,老黄牛边拉车边朝我们笑呢!

2、 蝴蝶在花丛里翩翩起舞。

3、 蝴蝶披着彩色绚丽的衣裳,盘旋飞舞在花园之中。

4、 蝴蝶初翻帘绣,万玉女、齐回舞袖。

5、 海底的动物常常在窃窃私语。

6、 春天到了,小燕子匆匆忙忙地赶回来报信。

7、 啄木鸟会替树木看病,好像是树医生。

8、 蜘蛛把苍蝇拖来拖去,等苍蝇累得筋疲力尽,蜘蛛才高高兴兴地享用了这顿美餐。

9、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

10、 鸭子扭动着他那笨拙的舞姿,发出优美的歌声!

11、 小猫还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瞳孔也能随着环境而忽大忽小。三角形的鼻子两侧长着许多胡子,闲着的时候它常在阳光下捋捋自己的胡子。

12、 我家的小乌龟高兴的时侯,它会在水里吹泡泡或是跳一跳乌龟舞,它跳舞的时侯真像一个顽皮的小妹妹,真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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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阅读第1章

全文共 12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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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我们保中女子中学的排球队一行八人,由教练老文康率领,到泰国集训。我在芭提雅第一次看到面包树,树高三十多公尺,会开出雄花和雌花。雌花的形状象一颗圆形的钮扣,它会渐渐长大,最后长成像人头一样的大小,外表粗糙,里面塞满了像生面包一样的果肉。将这种果实烤来吃,味道跟烤面包非常相似。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

八六年,我读中七。我和朱迪之、沈光蕙是在中二那一年加入排球队的,我们被球队那套红白间条制服迷死了!而且五十岁的老文康教练在学校非常有势力,他喜欢挑选样貌娟好的女孩加入排球队。当时能够成为排球队队员,是一份荣誉。

跟我们同时加入球队的,有韦丽丽、乐姬、宋小绵、叶青荷和刘欣平。韦丽丽是一个例外--她长得不漂亮,健硕黝黑,头发干硬浓密卷曲,活脱脱象一块茶饼。中二那年她已经身高五尺七寸,后来更增到五尺十一寸,她那两条腿,粗壮得象两只象拔。她是天生的球员,老文康找不到拒绝她的理由。

乐姬是校花。她的确美得令人目眩,尤其穿起排球裤,那两条粉雕玉琢的美腿,真叫人妒忌!也许因此,她对人很冷漠。

我叫程韵。

在保中七年,我们没有见过什么好男人。连最需要体力的排球队教练,都已经五十岁,其他男教师,更是不堪入目。

朱迪之比我早熟。她喜欢学校泳池新来的救生员邓初发,他有八块腹肌和一身古铜色皮肤,二十岁,听说从南丫岛出来。

为了亲近他,迪之天天放学后都拉着我陪她去游泳。

为了吸引邓初发的注意力,迪之买了一件非常暴露的泳衣。穿上那件泳衣,会让人看到乳沟--如果主人胸部丰满的话。可惜,读中二的迪之,才十四岁,还未发育,穿上那件泳衣后,我只看到她胸前的一排肋骨。那个时候,我们几个女孩都是平胸的,除了韦丽丽。她发育得早,身高五尺七寸,曲线也比较突出,她又不戴胸围,打球的时候,一双乳房晃动得很厉害。我猜想她不大喜欢自己的乳房,所以常常驼背。我和迪之、光蕙、小绵、青荷、欣平私底下讨论过一次,我们不希望乳房太大,那会妨碍我们打球。

到了冬天,学校泳池暂时关闭,邓初发放寒假。我不用再陪迪之在乍暖还寒的十月底游泳,暗暗叫好。迪之虽然有点失落,却很快复原。少女的暗恋,可以是很漫长的。

那个寒假,发生了一件大事。宋小绵在上英文课时,第一次月经来了。她把浅蓝色的校服弄得一片血红,尴尬得大哭起来。她们说,她第一次就来这么多,有点不正常。第一次通常只来很少量。这件事很快传开,小绵尴尬得两天没有上课。

「我希望我的月经不要那么快来。每个月有几天都要在两腿间夹着一块东西,很麻烦!」我说。

「听说月经来了,就开始发育。」迪之倒是渴望这一天,一旦发育,她便名正言顺恋爱。

终於,来了!

迪之在上历史课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第一次月事来了,乍惊还喜地告诉我。当天正是星期三,放学后要到排球队练习,迪之到总务处借了卫生巾,又大又厚,非常不自在。我暗里庆幸自己的麻烦还没有到。怎知道在更衣室沐浴时,我的第一次月事也来了。

「程韵来月经啦!」迪之在更衣室高呼。我难堪死了!迪之常说,我们是在同一天成为女人的。也许因为这个缘故,后来我们曾经误会对方,也能够和好如初。

我和迪之住在同一条街,父母都不大理我们。月事第一次来的晚上,我们一起去买生平第一包卫生巾。那时是一九八一年,超级市场不及现在普遍,买卫生巾要到药房。药房里都是男人,有些女人很大方地叫出卫生巾的牌子,但我鼓不起勇气向一个男人要卫生巾,迪之也是。那天晚上,我们在药房附近徘徊了两个多小时,药房差不多要关门了,我们才硬着头皮进去买卫生巾。由于「飘然」卫生巾的电视广告卖得最多,我们选了「飘然」。后来,又轮到沈光蕙。到暑假前,青荷、欣平、乐姬都有月事。这时,韦丽丽才告诉我们:

「我小学六年级已来了!」

我们目瞪口呆,小学六年级就来?真是难以想象!

听说现在的女孩子,六年级来月经并不稀奇。有些女孩十二岁已经有性生活。我们十四岁才有月经的这一代,也许因此比她们保守,仍执迷于与爱并存的性。

后来,我和迪之都有勇气自己去买卫生巾。许多许多年后,迪之还可以叫男朋友去替她买卫生巾。但,我不会。我看不起肯替我买卫生巾的男人。

朱迪之说得对,女孩子的第一次月事来了,身体便开始发育。每次练习结束后,我们躲在体育馆的更衣室里,讨论大家的发育情况。

「我将来一定是平胸的,我妈妈也是平胸的。」小绵有点无奈。

「我喜欢平胸!平胸有性格,穿衣服好看。」青荷说。

青荷是富家女,住在跑马地,父亲是建筑商。她的家有两层高,单单是那个平台,也比我们的体育馆大。她是家中幺女,两个姐姐在美国读书,父母最疼她。我们参观过她的衣柜,衣服多得不得了,全是连卡佛的(是一九八一年的连卡佛!)。如果拥有这几个衣柜的衣服,我也愿意平胸。

「平胸有什么好?」沈光蕙揶揄她。

光蕙对青荷一直有点妒忌。青荷家里的女佣每天中午由司机驾着酒红色的平治送午饭来给她,我和迪之时常老实不客气要吃青荷的午餐,只有光蕙从来不吃。

刘欣平家里也有女佣,但气派就不及青荷了。欣平的母亲余惠珠是学校的中文老师,父亲是政府医院的医生,家住天后庙道。

那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虽然是好同学,却有很大的距离。光蕙不喜欢青荷,也许是她对这种距离,比我敏感。数年前,有一个男人追她,人不错,她就是不喜欢。后来我才知道,他住在屯门。对她来说,嫁去屯门太不光彩,最低限度,也要嫁入跑马地!

宋小绵长得比较瘦小,八百多度近视,除了打排球时显得非常勇猛,其余时间都很斯文。

她父母在西营盆经营一间云吞面店。

小绵的父母都很沉默,尤其她母亲,是个很干净骨子的女人。她很会为儿女安排生活和朋友。我看得出她最喜欢小绵跟青荷和欣平来往,她很想把自己的女儿推向上层社会。

韦丽丽住在铜锣湾,我上过她的家多次。一次,她母亲刚好回来,我简直不相信那是她的母亲。韦丽丽的母亲长得年轻漂亮,衣着摩登,她有一头浓密的曲发,丽丽的头发也是遗传自她,但丽丽的象一块茶饼,她却象芭比娃娃。她和丽丽同样拥有高佻身段,笑容灿烂迷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丽丽的父亲。怎么说呢?她的家,当时是连一点男人的痕迹都没有的。没有父母亲合照,没有全家福,没有男人拖鞋。浴室里,也没有属于男人的东西。

夏天来了,泳池开放,邓初发也回来了。朱迪之再次穿起那件性感的泳衣,已不是露出一排肋骨,而是露出深陷的乳沟。

我不明白迪之为什么会看上邓初发,他不过泳术很出色而已,而且据说是两届渡海泳冠鍕。

「他的蝶式游得很好。」迪之说。

「喜欢一个男人,就因为他的蝶式游得好?」我惊叹。

「就是这么简单,爱情何需太复杂呢?」迪之说。

「我认为爱情应该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我说。

「程韵,你将来要爱上什么男人?」迪之问我。

「我不知道,总之不是一个只是蝶泳游得好的男人,也不是去参加渡海泳,跟垃圾和粪便一起游泳的傻瓜。」

「我知道邓初发打算参加下个月举行的渡海泳。」迪之说,「我准备跟他一起参加,这是一个接近他的好机会。」

「二十五公尺你都力有不逮,还说渡海泳?」

「我已经决定了!我们一起参加。」

「我才不要!要渡海,我不会坐渡海小轮吗?」

「那我自己去!」

朱迪之果然说服邓初发带她去参加渡海泳。

比赛在浅水湾举行,真的有许多傻瓜参加,迪之跟在邓初发后面,不时向我们招手,还借故拉着邓初发的手。

比赛开始,邓初发首先带出,迪之努力地前进,我们高声为她打气。想不到迪之为了一个男人,可以置生死于度外。海里的人太多,大家又戴着同一款式的泳帽,很快便不见了迪之的踪影。海里突然有人呼救,救生艇上的救生员立即跳下水救起一个女子,好象是迪之。

被救起来的女子真是迪之,她不是遇溺,她是给一只大水母炸伤了整个臀部!她被救生员送上岸时,伏在担架上,痛苦地哭叫。

邓初发仍在海里,迪之被送去医院,医生替她涂了药膏,说没有大碍。她要伏在病床上跟我们说话。

「你这次真的是为爱情牺牲!」我说。

「邓初发不见得也喜欢你,我看你别再一厢情愿了。」光蕙劝她。

「我的屁股会不会有疤痕?」她忧心。

「邓初发不会介意吧?」我揶揄她。

「朱迪之,你没事吧!」邓初发捧着奖杯冲入病房,他看来很着急。

「我伤得很重。」迪之装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没想到她演技精湛。

「我来背你。」邓初发把奖杯交给迪之。

「你拿了冠鍕?」迪之问他。

邓初发点头:「送给你。」

迪之伏在邓初发背上,温柔地说:「谢谢你!」

迪之和邓初发就这样相恋,二十一岁的邓初发,原来也是初恋,恋爱在保中女中,是一项禁忌。训导主任王燕是一个脸上长胡子的中年女子,三十六岁还未嫁,她对中学生谈恋爱,深恶痛绝。每天放学时间,她会站在学校大门监视,不准男孩子来接女生放学。

如果她知道邓初发和保中的女生谈恋爱,一定毫不犹豫立即把他辞退,并肯定会在早会时向全校公告这件事,痛心疾首,义正辞严地告诉我们,恋爱是洪水猛兽。再以她个人为例,她就是一直放弃许多恋爱机会,才有今天的成就。我们一直怀疑,这些机会是否确曾出现。

这件事也不能让教练老文康知道,他一直细心挑选学校里最出色的女生加入排球队。她们样貌娟好,成绩中上,玉洁冰清,如果有一个队员,十四岁开始谈恋爱,且跟学校泳池的年青救生员恋爱,他肯定会大发雷霆。保中女排,是他的。

我一直也觉得,迪之不象保中女生,她完全不是那种气质的人。保中女生忠心、勤奋、合群、听话、任由摆布,是很好的追随者,决不是领导人。迪之有主见,不甘被摆布,也不肯追随。当然,我也不象保中学生,我不合群,也不肯乖乖听话,老文康曾说:「程韵,我真不知道将来有什么工作适合你!」

后来,我才知道,是恋爱。

邓初发把迪之霸占了,从前是我和迪之、光蕙三人行,如今只剩下我和光蕙两个人,一个海滩或一个泳池,才有一个救生员,她一个人便等于一个海滩。

我不是看不起邓初发,只是我常常觉得,一个男人,选择去做救生员,是否比较懒惰呢?

「他不过暂时做救生员。」迪之说,「他最大的理想是成为香港游泳代表队,参加奥运。」

「参加奥运?他廿一岁,是不是老了一点?」我说。

我不是故意瞧不起邓初发,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我只是觉得,他霸占了我的迪之,所以不喜欢他。

多个月后的一天,迪之兴高采烈跑来告诉我:「邓初发不做救生员了!」

邓初发有一个朋友在湾仔经营一间体育用品公司,找他到店里帮忙。

「好呀!以后买球鞋有半价。」我说。

暑假后,邓初发离开保中。我们买球衣和球鞋,果然也有半价优待。星期日不用上课,迪之会到店里帮忙,俨然是老板娘。

那时,我以为她会一直跟邓初发在一起,他们看来很幸福。后来,我才知道,迪之不是一个想安定的女人,幸福不是她追求的目标,也许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中五和预科的那一批球员,相继因为升学离开,老文康决定集中训练我们。当然,我们也知道,老文康的所谓训练,不会十分严格,他自己都五十三岁,才没有那么多精力训练我们。集中训练的意思,是学期结束前,在我们当中挑选两位正、副队长。

能当上保中女排队长,自然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我们这批人之中,以韦丽丽的球技最好,但韦丽丽肯定不会被选为队长,因为她长得不漂亮。

剩下来的,只有我、迪之、光蕙、青荷、乐姬。乐姬的技术,在这两年间进步了很多,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我们都担心她会当选。她是那种一旦让她做了皇后,她便会排除异己的人。最想当选的,是光蕙,她时常希望能用一些事情证明自己,尤其向叶青荷证明。

那一年,中国女排拿了世界杯女排冠鍕,香港掀起一片女排热。我们都各有偶像,韦丽丽的偶像是郎平。我和迪之、光蕙的偶像是周晓兰,她是最漂亮的一个。那时,我已经明白,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中五这个学期开始后的第一次排球队练习,老文康向大家宣布他已决定由沈光蕙和我出任正、副队长。迪之、小绵、青荷、欣平、丽丽都热烈鼓掌,我注意到乐姬眼里充满妒意。她就是那种女孩子,以为她这么漂亮,不应该失去任何东西。

老文康选光蕙的原因,我很明白。光蕙的球技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她这个人比较有组织能力,比较理智。但,我猜想最重要的,是老文康喜欢光蕙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她并非很漂亮,却是娴淑的小家碧玉,脸蛋圆嘟嘟,腰肢也浑圆,象个听话的小媳妇。

老文康的小儿子和我们差不多年纪,他常常想找个小媳妇。我们常常这样取笑光蕙。光蕙也喜欢老文康,她最崇拜他。

至于我,我不崇拜老文康,也不听话。老文康选我,是某一程度的修理。

会考到了,我们应付得很轻松,还可以每星期回去练习一次排球。

放榜那天,成绩最好的,是青荷,她拿了七个a ,我也有四个a。老文康请我们吃了一顿潮州菜作奖励,那时,我觉得他很疼我们。直至中七,我才发现他并非我想象那样。

预科第二年上学期的一个下午,我本来约好光蕙一起去找老文康商谈订造新球衣的事,临时不见了光蕙,我唯有先去找老文康。敲门敲了很久也没有人应门,我以为他不在,掉头走了一段路,回头竟看见光蕙从他的房间走出来。光蕙和我在走廊上看见对方,她没有跟我说话,从另一边离开。我把这件事告诉迪之。

「你是说教练他--不会吧!他都五十五岁了!而且,他那么正直。」迪之说。

「我也这样想,也许光蕙有心事要向老文康倾诉吧!她一向崇拜他。」我说。

这件事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光蕙也若无其事地跟我们一起玩。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们相约在湾仔一间清吧喝咖啡,光蕙也来了。

「老文康喜欢我。」光蕙告诉我们。

「我知道!他很疼你。」我说。

「不!不是这样。他……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不是男女之情那么世俗,是爱情,是一种升华了的爱情,他爱我,我也爱他。」光蕙甜蜜地说。

我和迪之都吓呆了。

「你跟老文康搞师生恋?」我有点难以置信。

「可以这样说。」光蕙说。

「但,但老文康已经五十五岁,你……你才十九岁,也比你大三十六年!他可以当你的爷爷!」迪之说。

「年龄不是问题。」光蕙说。

「你怎知道他爱你?」我说。

光蕙说:「你们要发誓不告诉别人,他吻了我。那天,在他的办公室里,他说,我不久便要离开保中了,他想吻我一下,我点头,我以为他会吻我的额头,但他吻我的嘴唇,接着,他吻我的胸部。」

「什么?你和他做这种事?」迪之吃惊地望着光蕙。

「什么这种事,我们没有做过什么。」光蕙说。

「还说没有什么?你们接吻!」我说。

「你们接着又怎样?」迪之问她。

「他脱去我的校服,抱着我很久。」光蕙说。

我真的很吃惊,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男女之情并不涉及肉体。

「迪之,我想问你,一个男人是不是喜欢一个女人才会吻她的。」光蕙问迪之。

「应该是的。但,光蕙,你和老文康是不正常的。我真是不敢相信,他会跟你做这种事,你是他的学生呀!他最小的儿子年纪也比你大。」

光蕙说:「迪之,爱不是这样的,我不计较他的年龄和背景,我觉得我和他之间,象父亲和女儿,他吻我,也是象父亲吻女儿。」

「父亲怎会吻女儿的胸部!」迪之说。

「所以我和他的爱情,象父女,也象男女。」

「怪不得那天我看见你从他的房间走出来。」我说。

「你们要发誓,不告诉任何一个人。」光蕙说。

当时的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迪之会比我清楚,她和邓初发一起五年了,光蕙把事情说出来,是想听听迪之的看法。

那一夜,我们喝咖啡直到凌晨,光蕙比蜜糖还要甜,她觉得自己正在开始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

当老文康再次在我们面前,义正辞严,痛心疾首地批评如今的学生不懂得尊师重道,我有点鄙视他,由他来说「尊师重道」?

我和迪之的看法一致,老文康和光蕙之间,绝对不是什么父女之爱,师生之恋,而是男女之情。

一天,我和迪之一起下课,迪之对我说:「我问过邓初发,他说一个男人吻一个女孩子的胸部,绝对不会没有企图。」

「什么?你把事情告诉邓初发?你答应过光蕙不告诉任何人的。」

「怕什么!邓初发又不是外人,况且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那你该告诉光蕙,别再跟老文康继续下去。」

「程韵,你到底懂不懂?一个女人决定要爱一个男人的话,谁也没法拦住她!」迪之说。

「这就是爱情?」我说。

「直到目前为止,我比你了解爱情。」

是的,那时的我,凭什么跟迪之争论爱情呢?她有五年恋爱经验,而我,什么都没有。对于爱情,我只有幻想,而且因为看小说看得多,以为爱情都是玉洁冰清的。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直到目前为止,我也比你清楚。」迪之接着说。她脸上露出一种骄傲的神色,以示我不必跟她争辩。

这却令我狐疑:「什么男女之间的事?你跟邓初发……」

迪之尴尬地回答我:「没什么,别乱猜!」

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床上去的。我在当时也告诉自己,光蕙的想法也许是对的,她和老文康的爱情,超脱、浪漫而痛苦。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

迪之跟邓初发是一双令人艳羡的小情侣,而光蕙和老文康的秘密,不为人知,剩下我,可以全心全意应付a-level 。a-level结束以后,我们便可能各散东西。光蕙最不舍得老文康,因为这个缘故,她向大家提议举行最后一次集训。

青荷、丽丽、小绵、欣平都赞成,连一向漠不关心的乐姬也同意。

地点选了邻近的泰国芭提雅,因为旅费比较廉宜,又是热带地方,有点艰苦训练的味道。集训当然不能缺少老文康。除了青荷和欣平已经去过美国迪士尼乐园,我们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出门,家人都来送机,我又看到丽丽漂亮的母亲。光蕙的家人没有来,我想是她叫他们不要来,她不想他们看到老文康。但,老文康的妻子来了。

老文康的妻子穿了一套朴实的套装,薄施脂粉,可是,站在我们之中,她显得太老了,即使她比老文康年轻,也已经五十开外。那时,我觉得老真是罪恶。现在,我觉得认为老是罪恶,才真是罪恶。

老文康的妻子,外表贤良淑德,可是,我留意到她的目光闪烁不定,她不断打量我们八个女孩子,她花了较多时间留意乐姬,她是最漂亮的。她并没有把光蕙放在眼里。妻子是最聪敏的,她了解她丈夫,了解老男人可能受不住少女的诱惑。但,妻子也是最愚昧的,她错认了目标。

飞机抵达芭提雅,我们住在一间拥有海滩的酒店,开始为期七天的集训。我和迪之同住一间房。

集训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着一瓶白葡萄酒来到我和迪之的房间。

「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间找他。」

「你找他有话说吗?」迪之问她。

「我快要离开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他。」

「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

我吓了一跳。

「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

「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

「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干杯!」迪之站起来。

「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干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

「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

「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处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干了,昏昏沉沉地入梦。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

「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们躺在床上,大家都脱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

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操,光蕙也这样想。

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日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露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颜色。脸上久经日晒,堆满皱纹,腰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肉,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

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

我举杯说:「友谊永固。」

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 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说。

「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

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

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

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

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勃勃,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镜一样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象给林正平迷住了。

「听说他是同性恋的。」我说。

「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

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

「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干什么?」

「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

「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

「那邓初发怎么办?」

「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操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肉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股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馀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逼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事?」我问她。

「我看过邓初发写给我的信,很感动。」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邓初发却不明白。他以为我替他写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转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个男人相处五年,竟无法分辨他有没有写那封情信的才情。

邓初发的情信只能换到最后一次见面。邓初发约迪之在铜锣湾那间简陋的马来亚餐厅见面,那是他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他期望用旧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浅水湾餐厅、雅谷和卡萨布兰卡,两个人吃饭,要数千元。迪之不再喜欢那种马来亚餐厅,人不能走回头路。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骚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馀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光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光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光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象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象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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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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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6 Read the novel "Living" reading notes 6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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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如懿传小说阅读第4章_步步为艰

全文共 6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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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清晨起来,青樱匆匆梳洗完毕,便去富察氏宫中伺候。为了起居便于主持丧仪诸事,富察琅华便一直住在就近的偏殿。

青樱去时天色才放亮,茹心打了帘子迎了青樱进去,笑道:“小主来得好早。主子娘娘才起来呢。”

青樱谦和笑道:“我是该早些伺候主子娘娘起身的。”

里头帘子掀起,伺候洗漱的宫女捧着桎巾鱼贯而出。青樱知道富察氏洗漱已毕,该伺候梳妆了。

茹心朝里轻声道:“主子,青福晋来了。”

只闻得温婉一声:“请进来吧。”

两边侍女双手掀帘,半曲腰身,低眉颔首迎了青樱进去。青樱不觉暗赞,即便是国丧,富察氏这里的规矩也是丝毫不错。

青樱进去时,富察氏正端坐在镜前,由专门的梳头嬷嬷伺候着梳好了发髻。富察氏与皇帝年龄相当,自是端然生姿的华年。简单单一方青玉无缀饰的扁方,显得她格外清淡宜人,如一枝迎风的白木兰,素虽素,却庄静宜人。

青樱请了安,富察氏笑着回头,“起来吧。难得你来得早。”

青樱起身谢过,富察氏指着镜台上一盒盒打开的饰盒,道:“丧中不宜珠饰过多,但太清简了也叫人笑话。你向来眼力好,也来替我选选。”

青樱笑,“主子娘娘什么好东西没见过,不过是考考妾身眼力罢了。”

富察氏微笑不语。青樱拣了一枚点翠银凤含珠的步摇比了比,道:“今日是举哀的最后一日,明日就是正式的登基大典。主子娘娘虽是素装,也得戴些亮眼的首饰。这步摇凤带翠羽,凤凰的眼珠子也是蓝宝珠子,再配上几朵蓝宝的珍珠花儿,最端雅不过,也还素净。”

富察氏向梳头嬷嬷笑道:“还不按青福晋说的做。”

青樱退开一步守着,只在旁伺候着递东西。富察氏看在眼里,也不言语。待到梳妆完毕,才慢慢笑说:“好好的侧福晋,倒为我做起这些微末功夫,可委屈你了。”

青樱忙道:“妾身不敢。”

富察氏对着镜子照了又照,笑道:“你配的珠饰,真真是挑不出错处来。若凡事为人处世,都能无可挑剔,那也算是福慧双修的人了。”富察氏闭目片刻,正色道,“你这个人,终究是委屈了。”

青樱不知富察氏所指,慌忙跪下道:“妾身愚钝,不明娘娘所指,还请娘娘指教。”

富察氏看了她两眼,慢慢说:“你怎么嫁进王府成了侧福晋的,你自己清楚。”

青樱跪在地上,终究不知该如何说起,只好低头不敢做声。

富察氏看她一味低头,慢慢露出笑意,道:“你我姐妹一场,我才这样问你。你这个人,终究是成也萧何,最怕败也萧何。也难怪高氏要处处抢你的风头。”

青樱勉强微笑,“妾身与高姐姐一同伺候皇上,说不上谁抢了谁的风头。妾身若有不如人的,高姐姐合该指教。”

富察氏淡淡笑一声,“指教?从前在王府里,她敢指教你吗?如今时移世易,你又该如何自处呢?”

青樱闻言,不觉冷汗涔涔,轻声道:“主子娘娘……”

富察氏凝视她片刻,又复了往日端雅贤惠的神色,柔声道:“好了。我不过提醒你一句罢了,事情也未必坏到如此地步。”富察氏略略自矜,“到底我也是皇后,皇上的结发嫡妻,若是你安分守己,我也不容高氏再欺负了你去。”

青樱听得如此,只得谢恩,“多谢主子娘娘。主子娘娘一向对我和姐姐一视同仁,我能倚仗的,也只有主子娘娘了。”

富察氏的目光悠悠在她手腕上一荡,看青樱洁白的皓腕上除了一串翡翠珠缠丝赤金莲花镯外,别无其他饰物,不由得暗暗颔首:“你手腕上这串镯子,还是皇上为皇子的时候安南国进贡的珍品,一共只有一对。当时先帝赐给了咱们府里。我想着你和高氏是平起平坐的,便一人一个给了你们。既是让你们彼此间存了亲好之心,也是要你们明白,同为侧福晋,应当不分彼此,不要凡事计较。如今你倒还肯天天戴着。”

这一只镯子,原是安南国极稀罕的贡品。安南本出好翡翠,但如这一对的,真真是罕见。一串碧绿翡翠珠颗颗一样大小,通透温润不说,更难得的是竟然均匀得没有半点杂色,碧幽幽得恍若一汪流动的绿水。若拿到阳光下照着,便会出现一纹一纹水波似的莹白光痕,如同孔雀翎羽一般。因这翡翠珠碧色沉沉,所以特配了赤金缠丝花叶护着珠子周身,每颗翡翠珠的两端各用薄薄的莲花状金箔裹住,更是一分匠心独运。

当年还是四皇子的皇帝得到这对镯子,也是欣喜异常,虽宠爱两位新婚的侧福晋,但还是送给了嫡福晋富察氏。富察氏体念皇帝的心意,收下不过几天,便转赠给了青樱和晞月。

青樱低首,抚着镯子一脸安分随和,“主子娘娘说的是。真是感念娘娘这份心意,所以如娘娘当年嘱咐,时时戴着时时警醒。”

富察氏柔和道:“你是个懂事的。我看高氏也天天戴着,却也未必记得这层意思了。”她顿一顿,“唉,昨夜高氏僭越,我不是不知,只是从今以后你也只得让着她了。”青樱心想着海兰昨夜所言,正要说话,却听富察氏道,“你来之前皇上已经有了口谕,为高氏抬旗,抬的可是镶黄旗,又赐姓高佳氏。大清开国近百年,能得皇上亲口抬旗,获此殊荣的,只有高氏一人,且只有正黄和镶黄两旗是天子亲信,这里面的分量,你可掂量清楚了吧。”

青樱心中悸动,想要说话,却只惊异得口舌麻木,一字也说不出来,只得喏喏含笑。

富察氏回转头在首饰匣里闲闲挑出一双玲珑蓝宝坠耳环,口中道:“从前府中,你的地位自然比高氏矜贵,如今看来,她竟是要跟你比肩了。唉……你先跪安吧。”

青樱慢慢走出富察氏殿中,只觉得口干舌燥,仿佛从未如此烦恼过。连当初……当初被三阿哥弘时回绝羞辱,也不曾如此。

她脑中想到“弘时”两字,只觉厌烦,用力摆了摆头,扶了惢心的手慢慢出去。

炎夏暑期退散,偶尔一两阵风来,也隐隐有了清凉之气。前头隐约有人说笑着过来,青樱皱了皱眉,正要说话,却见高晞月与金玉妍亲亲热热过来。见了青樱,金玉妍倒还是如常退开半步,屈膝行礼,高晞月却只笑吟吟望着青樱,“妹妹好早啊。”

青樱自知情势不同往日,先与高晞月见了个平礼,方含笑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主子娘娘梳洗完毕,进去正好呢。”

晞月点点头,笑道:“入宫这几日,妹妹都还住得惯吗?”

青樱道:“劳姐姐费心,一切都好。”

晞月颔首,“住得惯就好。我生怕妹妹睡惯了王府的热炕头,不习惯紫禁城高床大枕,半夜醒来孤零零一个,冷不丁吓一跳呢。”

青樱眉心微微一蹙,面上倒还笑着,“高姐姐惯会说笑。皇上为先帝守孝,这些日都在养心殿住着,难不成姐姐还有皇上做伴吗?”

晞月居高临下瞥她一眼。“妹妹千伶百俐,以后可算棋逢敌手了。景仁宫的乌拉那拉皇后,大约会和妹妹一样有空,一同闲话家常呢。”她见青樱神色微微尴尬,走近一步低声道,“夹在皇太后和乌拉那拉皇后之间,妹妹与其有空争宠,不如想想该如何自处是好。”

高晞月向玉妍招了招手,亲热道:“杵在那儿做什么?还不跟我进去!”

玉妍答了声“是”,瞟了青樱一眼,得意地挽上晞月的手,亲亲热热进去了。

有风贴着面刮过。京中九月的风,原来有如此风沙隐隐的凉意,会吹迷了人的眼睛。

惢心待她们进去,扶住青樱的手慢慢往前走,低声愤愤道:“月福晋不过是和您一样的人,受了您的礼也不还礼,她……”

青樱淡淡道:“这样的日子,以后多着呢。我若连这点气都受不住,就白和她相处这几年了。”缓一口气,“何况,她到底年长我几岁,我敬她几分,听她教诲,也是应当的。只要她不过分也就是了。”

惢心欲言又止,青樱看她一眼,“你想说什么?”

惢心低眉顺眼,“小主这样说,也是知道晞月福晋那个人,不是我们让着,她就能不过分的。”

青樱眉毛一挑,沉声道:“知道的事一定要说出来么。讷于言敏于行是你的好处,怎么和阿箬一样心直口快了?”

惢心垂首不语,只伸出手来,“奴婢知错。小主,该去先帝灵前行礼了。”

这一日灵前哭丧,晞月理所当然跪在青樱之前。富察氏一句言语都没有,反而待高氏比寻常更客气。殿中人最擅见风使舵,一时间也改了昨日惊诧之情,待晞月更为恭敬。

过了辰时三刻,太妃们一一入殿,与新帝的嫔妃们分列左右两侧,戚戚举哀。殿中人虽多,然而一眼而去,皆是素服银器,白霜霜的一片哀色。仿佛再有魂灵的一个人,也成了那素色中单薄的一点。不过半个时辰,太后扶着福姑姑的手也过来了。因着连日举哀,太后的神色并太好。太后是先帝的熹贵妃,一向深得宠爱,养尊处优,于保养功夫上也十分尽心,望之如三十许人。如今因着心境哀伤,为着先帝过身伤心得数日水米未进,整个人顿时枯槁了许多。仿佛那红颜盛时,一朝就花叶零丁了。

琅华见太后进殿,忙领着众人行礼如仪。太后微微颔首,“行了。都是为先帝尽心尽孝的时候,也不必那么多规矩了。”

琅华忙应了“是”,起身搀住太后。青樱一向与琅华入宫觐见最多,便也踏出了一步想去扶住太后。哪知晞月往她手肘一撞,一步上前扶住了太后另一只手,婉声道:“太后连日来疲倦了,未免哀思伤身,也应当注意凤体。”

太后颔首,拍拍晞月手背,“你有心了。”

待得太后走近了,青樱才敢抬头看她。从前入宫相见,太后尚且是得宠的贵妃,虽有年轻的宁嫔与谦嫔后来居上,到底也陪伴先帝多年的可心人,总是脂光水腻的精致妆容,不见丝毫放松。如今细细打量去,到底岁月无情,伴着忧伤无声无息地爬过她的皮肤,在她眉梢眼角碾上了细细的痕迹。太后脂粉轻薄的容颜憔悴暗淡,仿佛再好的丝缎,经久了时光,亦染上了轻黄的岁月痕迹,不复光洁平滑。

因着先帝去世,太后的装扮也素淡了许多。服丧的白袍底下露着银底缎子绣白色竹叶的素服,最清淡哀戚的颜色,袖口落着精致绵密的玄色并深青二色丝线捻了银线错丝绣的缠枝佛手花。散缀于缺月形发髻上的玉钿色泽光华,越发衬得一把青丝里藏不住的白发如刺眼的蓬草,一丝丝扎着人的眼睛。

青樱心下恻然,随着太后与琅华跪在灵前,凄凄然哀哭不已。

哭灵的日子虽然乏倦,但真当自己是树在灵前的一支烛台,或是被金丝细绳扎进了饿素白帷幔,时光倒也过得快了许多。

到了午膳时分,因着绿筠诞育三阿哥未久,太后特意准了她回去照看。绿筠感激万分,立刻去了。便由着琅华、晞月和青樱到偏殿侍奉太后用午膳。

太后的午膳本是要回寿康宫中用的。本朝的规矩,新帝不能与先帝嫔妃同居东西六宫。所以先帝过世,匆忙将六宫中一众遗妃都挪去了寿康宫中安置。太后也暂居在寿康宫正殿,并未搬去本应由太后独居的慈宁宫中。而这一日,本是为先帝举哀的最后一日,太后不愿车辇劳动,情愿多些时候为先帝尽哀,便嘱咐了御膳房将午膳挪在了偏殿。

琅华本打算着趁着中午用膳去看看二阿哥,但太后在此,本着孝道,她也尽心侍奉,一丝不错。一时间膳食上来,琅华添饭,晞月布菜,青樱舀汤,伺候的人虽多,但一丝咳嗽声也不闻,静得如无人一般。

太后见琅华服侍在侧,不觉问:“二阿哥还年幼,怎么你不回宫照拂,还要留在这里伺候哀家?”

琅华端然一笑,“太后有所不知,臣妾为了能尽心照拂好后宫诸事,按着祖宗规矩,已经将二阿哥送去阿哥所由嬷嬷照拂了。”

太后微微一惊,似是意外,“怎么?你不自己先照拂他两天,也不怕他住不惯阿哥所?”

琅华眉目恬静,仿佛安然承受,“本朝的家法,一旦生下阿哥公主,若有旨意,低位的嫔妃所出交给高位的嫔妃抚养;若无旨意,则一律交由阿哥所的嬷嬷们照管,以免母子过于情深,既不能安心伺候皇上,也误了再诞育皇嗣的机会。臣妾不敢不以身作则,所以二阿哥和大阿哥都送去了。”

太后凝神片刻,缓声道:“那是难为你了。如此说来,苏氏的三阿哥也不宜留在身边教养了。福珈,吩咐下去,命格格苏氏尽快将三阿哥挪去阿哥所,也好让她专心伺候皇帝。”

福姑姑答应了一声,吩咐下去,又转回太后身边伺候。

太后用膳的规矩,一向是先饮一碗汤。青樱见桌上有一道火腿鲜笋汤,雪白笋片配着鲜红火腿,汤汁金灿,引得人颇有胃口,便用盛了如意头银勺舀了一勺在碗中,又夹了笋片递到太后身前放下。

太后喝了一口,微微颔首,“论到汤饮,没有比上好的金华火腿配了笋片更吊鲜味的了。这汤鲜是鲜,笋片也做得嫩。只是鲜味都在前头了,后头的菜再好,总也觉得食之无味了。”

伺候太后的福姑姑是经年的老嬷嬷了,忙笑道:“太后一向是喜欢这个汤的,但连日来为先帝哀思伤神,本就茶饭无味,如今鲜味一过嘴,后面怕更吃不下了。”

青樱吓了一跳,忙跪下道:“臣妾只惦记着太后素日喜欢,竟未察觉太后当下的胃口,实在是臣妾的过失了。”

晞月看青樱如此,忍不住冷笑一声,只作壁上观。

琅华亦道:“光是汤也罢了。笋片虽鲜嫩,但多食伤胃,于太后是不相宜的。”

太后摆摆手,倦怠道:“算了。你也是一分孝心,是哀家自己没胃口罢了。”太后瞟一眼桌上的膳食,懒懒道,“叫人撤下去吧。哀家看了也没胃口。”

晞月无声冷笑,徐徐道:“妹妹好一分孝心,太后这些日子饮食清减,好容易用些午膳,才喝一口汤就被妹妹败了胃口。今日下午还有好几个时辰的哀仪,妹妹是打算让太后饿着身子熬在那儿吗?”

青樱咬了咬唇,磕了头道:“还请太后恕罪,臣妾一时有失,不想连累了太后凤体。太后要责罚臣妾无怨无悔,但请太后保养身体,多进一些吧。”

太后神思懒懒,并不欲进食。琅华见状,忙舀了一碗熬得极稠的粥来,拿银匙舀了轻轻吹着,递到太后手中,“太后再没胃口,也请为了先帝着想,进一碗粥吧。”

太后扬眸看了一眼,又懒懒闭上眼睛,厌道:“哀家没有胃口。”

福姑姑微微蹙眉,轻声道:“主子娘娘,太后这几日胃口不好,顶多进些熬得极薄的粥水,这么厚稠的粥,太后实在是没胃口吃。”

琅华并不气馁,笑吟吟道:“这种熬粥的米是御田里新进的,粒粒饱满晶莹剔透,吃上去口感微甜,柔软却有嚼劲,最适宜熬得稠稠的,却入口即化。皇上这几日伤心先帝驾崩,又忙着前朝的事情,也是没有胃口。儿臣嘱咐了御膳房做这样的粥,皇上倒能吃几口。”

太后这才点点头,“你是皇帝的结发妻子,是该多多关心皇帝,免他操劳。”她顿一顿,“罢了,皇帝都在努力加餐饭,哀家再伤心,也得用一点了。就尝尝吧。”

琅华喜不自禁,看太后吃了两口,倒还落胃,便也放心些。晞月殷勤布菜,尽拣些清淡小菜,倒也看着太后将小半碗粥都喝了。

琅华方才露了几丝笑意,柔声道:“青樱妹妹的汤是鲜,配着淡粥小菜也能入口了,若是后面的菜还是浓鲜,那才真伤了胃口呢。”

太后回味片刻,“你们有心了。只是哀家喝着,这粥里有股淡淡的姜味,吃下去倒是暖胃,稍稍舒服些。”

琅华意料之外,实在不知,忙看了身后侍候的御膳房太监一眼,便问:“是什么缘故?”

太监打了个千儿,躬身答道:“娘娘的嘱咐是用御田新进的米做粥,但皇上从前儿夜里便有些胃寒。青樱小主知道了,特意吩咐奴才们加了少许嫩姜在粥里,可以温胃暖气。皇上用了一直觉得不错,所以今儿给太后进的粥也是如法炮制。”

太后轻叹一声,“我的儿!这才是用心用足了。”她看了青樱一眼,吩咐道,“在外头跪着,在哀家这里也跪着,也不怕伤了膝盖皇帝心疼,起来吧。”

青樱这才敢谢恩起身。太后扶了扶鬓边的银累丝珍珠凤钗,道:“哀家还想喝点汤,你选一碗给哀家吧。”

青樱不敢再轻举妄动,仔细斟酌了,才选了一碗“紫参雪鸡汤”舀了给太后。太后才看了一眼,眼圈便有些红了,“怎么选了这个汤?”

青樱谨慎道:“紫参提气,雪鸡补身,适宜太后凤体。而且先帝在时,臣妾侍奉先帝与太后用膳,便听先帝嘱咐过此汤适宜太后饮用。如今请太后再饮,只当是请太后顾念先帝苦心,善自保养。”

太后凝神片刻,拈过绢子拭泪道:“先帝在时,是最喜欢这道汤的,总说能提神补气,也常嘱咐哀家喝。如今看着,只是触景伤情罢了。何况先帝才走,这满桌的膳食,多半是荤腥,哀家哪里能入口?罢了吧。”

这几句话虽不是拒绝用膳,但却比方才更严重,青樱只觉得耳后根一阵比一阵烫,烧得头皮发痛,且御膳的汤饮,为怕凉了,都是拿紫铜吊子暖在那儿的。青樱捧着一碗滚烫的汤在手里,起先还觉得指尖又热又痛,如虫咬一般,渐渐失了知觉,捧着汤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十分尴尬。

晞月见机,忙殷勤夹了一筷子龙须菜在太后碗里,“这龙须菜还算清口,太后尝一尝,也是吃点素食,略尽对先帝的心吧。”

太后勉强吃了一口,拉过琅华与晞月的手叹道:“哀家也是看在你们的心罢了。其实一饮一食能有多大的讲究?无非是审时度势,别自作聪明罢了!”她瞟了青樱一眼,“好了,还端着那汤做什么?譬如那粥,皇帝适合添些姜,哀家却未必适合。用心是好,但别总拿着对旁人那一套来对如今的人,明白了吗?”

青樱本不知自己错在何处,但听得这句话,才知了原因所在,直如五雷轰顶一般,软软跪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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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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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到八戒,大家肯定是耳熟能详。他出自著名小说家吴承恩先生所写的《西游记》。本是一介天将,却因为做错事被贬下人间,又错投了猪胎,所以才变成现在这幅"卷脏莲蓬吊搭嘴,耳如蒲扇显金睛。獠牙锋利如钢锉,长嘴张开似火盆"的模样。

八戒他有一个坏习惯,就是——懒!每次妖怪来的时候,都是悟空上,没有悟空也有沙僧,而八戒呢?八戒总是在"后退",遇到事情就想逃跑。这可谓不好,男子汉大丈夫,遇到困难岂能有退缩之行!可能会有人说,八戒是实力弱,打不过那些妖怪。不不,可不是这样的。在高老庄时,他与悟空的那场战斗,他若是没些真本事,早在刚开始时就被悟空打成肉饼了。还有,他原为天蓬元帅,手下兵将数千万,如果他实力弱,不早就被赶下台了吗?所以,八戒不是弱,而是懒!

八戒还非常好色。在天庭时,他因"色胆如天叫似雷"调戏嫦娥被贬。到了凡间也不知悔改,不论人魔,是个美女就两眼发愣。就连唐僧也治不了他。在《四圣试禅意》中,嘴上对着母女四人说"出家人不结亲"却在背后一个又一个"娘"叫着。却不知这是菩萨为了考验他们而设的圈套,而他不幸上当了,被施与惩罚。有了教训以后,还是不思进取,在《三打白骨精中》,被那"村姑"迷住了眼,差点就吃了那所谓的斋饭。还有更荒唐的是,女儿国中,竟然说要留下来与美丽的女王做夫妻。一个出家人,能口不择言地作出这种事,可谓愚蠢!

在黄风岭时,八戒会勇敢的与黄风怪战斗,来保护师父。而且每次悟空去探路时,也总是会叮嘱八戒保护好师父。可是在《三打白骨精》的最后,在悟空被唐僧放逐时,孙悟空对沙僧说了什么?说要提防着八戒。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八戒的不靠谱。大概会有人嘲笑八戒,说他缺点好多,一点用也没有。但是,这不正是现代社会的很多人吗?懒惰,胆小,不告谱。也许,我们真的该好好的反思自己了,为何人的各种缺点在八戒的身上被无限地放大,值得让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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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女医明妃传小说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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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该剧讲述了明代著名女医谭允贤凭借对医学的痴迷和热爱,克服重重困难,开创并建立女医制度,最终成为一代女国医的经历。下面是yjby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1集 允贤俆府救人挨家法

大明中期,程朱理学兴盛,礼教苛严,女子地位地下,贵族女子不得抛头露面,即使生病,也要谨遵男女有别,以致于隐疾难治,而女子从医则更是容易被世人议论为“三姑六婆”,名声不雅。明英宗朱祁镇继为皇位,孙太后辅政,英宗年少荒诞,亲信东厂太监头目曹吉祥,孙太后以此为由迟迟不肯归政。徐侍郎家大摆寿筵为太夫人贺寿,实则是以贺寿为由为徐家公子挑选儿媳,各家小姐争相展现才艺,安和郡主汪美麟才艺出众,赢得众人喝彩,只有杭允贤一人不为所动。代父送礼的允贤被徐府院子里的一株药草铁皮石斛吸引,在采摘药草的时候,婢女紫苏被陌生男子挟持,允贤发现对方身中剧毒,性命垂危,不但不计前嫌,反而施以援手,将铁皮石斛赠给对方解毒。原来这名陌生男子是铖王朱祁玉,孙太后想将铖王立为新君,曹吉祥唯恐东厂地位因此受到撼动,遂背着皇上派人追杀铖王。东厂的人闯入徐府搜捕,混乱中,徐太夫人突然中风,众人皆手足无措,唯有通于医理的允贤镇定施救,施针放血,及时救回徐太夫人的性命。汪美麟在其父汪国公的授意下假装晕倒避人耳目,随后偷偷找到铖王,将其藏在自己的轿中带出徐府。救了人受到众人高度赞扬的允贤回到家却招来父亲的一顿家法,因允贤违反了“族人不得从医”的家训——谭家祖上为御医,却因被奸人陷害而遭遇灭顶之灾,允贤的爷爷为了庇护家人上吊自杀,以此谢罪,允贤的哥哥也在逃亡的途中不治丧命。谭家从此改名换姓,换为杭姓,允贤的父亲也因此入军职,以期立下军功早日晋升,在朝堂上为家族洗清冤屈。虽有家训如此,但允贤天资聪颖且热衷学医,允贤的奶奶亦不忍谭家医学自此失传,遂默许允贤自幼随其学习医理。

第2集 允贤皇上初遇 合力救人

奶奶得知允贤不但在俆府擅自施针救人,还给徐太夫人开了药方,奶奶让允贤背药方,发现允贤用药有所偏差,急忙示意紫苏到徐府,让徐府换掉药方,好在徐府早已采用新药方,允贤得以逃过一难。虽然并未铸成大错,但允贤还是为徐太夫人的病许久未好利索而感到自责。允贤到永庆庵祈福,教庵内尼姑以燕子窝和油帮人治恶疮,住持静慈师太见其妙手仁心邀其内坛进香。于家夫人小产,于大人虽与夫人情深意重,但却拘泥于男女有别而不肯为其夫人请男大夫看诊,于夫人的婢女遂来到永庆庵求救,得知前来进香的允贤懂医理便求允贤随她去救人,允贤不仅医者仁心,且十分敬重于大人的官品为人,欲前往救人,但又碍于父亲的训诫不敢贸然行事,纠结不已。这时,突然出现在庵内的纨绔公子元宝,却毅然决定出手相助,鼓动允贤同其驾马车前往于家救人。允贤一开始并不信任元宝为人,且碍于规矩礼节有所犹豫,静慈师太说服两人一同前往。见元宝一路嬉戏调笑,允贤点了他的麻经,元宝生气之下让随从停下马车,好似忘了要去救人,允贤愤而下了马车,打算徒步去救人。允贤用一番正义之辞指责元宝,被允贤的善良和正义打动的元宝更加坚定了去救人的决心,强行将允贤扛上马车。允贤为于夫人施针止血之后,开出药方,两袖清风的于大人因为其中的一味药材“阿胶”颇为昂贵而苦恼,见此情形,元宝随手给出一个金元宝让其解燃眉之急,而刚直不阿的于大人却一昧拘于旧礼,不但不受反而要开门送客。元宝、允贤同于大人这个“老顽固”据理力争,最终说服了于大人接受二人的帮助。 返回的途中,元宝为于大人受到孙太后最宠幸的太监压制打击而打抱不平,允贤误以为元宝是因犯了事而得罪了孙太后,建议元宝去请求汪国公这样的太后亲信去为其说情,元宝听了却异常愤怒。此时的允贤并不知道眼前的这个纨绔公子元宝就是那个世人眼中荒唐的皇帝,更不明白元宝心中对于太后的不满和厌恶。

第3集允贤祁钰互生情愫

救完于夫人,允贤同郑齐乘马车返回永庆庵,途中允贤的一番“劝解之辞”竟意外惹怒郑齐,郑齐不顾允贤弃马车而去,允贤只好打定主意自己架马车回去,不料马却突然受惊失控,允贤陷入险境,正巧路过的祁钰出手相助,蹿上马背,抱住马脖子,用手蒙住马的眼睛,使马镇静下来,助允贤脱离了险境。允贤欲谢救命之恩,祁钰却率先发现自己救的正是当日赠药草相助的善良女子,允贤也从祁钰手中的那株“铁皮石斛”记起当日情形。二人正巧都要前往永庆庵遂同行,允贤发现祁钰碰到伤口,于是将自己的丝帕赠予祁钰擦拭伤口。祁钰临时改变行程,与允贤别过,得知允贤姓“杭”,推测允贤是杭将军的女儿,并从丝帕上知道允贤名中有一“贤”字。祁钰拾到允贤摔坏的玉簪,问了随从京城中最好的珠宝铺子,打算送去修理或仿制。于大人携于夫人到访杭府,欲谢允贤救命之恩,允贤本担心于大人向父亲言明她再次私自行医救人的事实,非常紧张,但于大人此次竟比当日豁达开明得多,不仅帮允贤隐瞒了真相,还向杭父坦言想要认允贤为义女的意向,杭父应允,于杭两家自此结为通家之好。于夫人请允贤到于府做客,并将允贤以义女身份介绍给其闺阁好友,得知允贤懂得岐黄之术,众夫人小姐竟一番讥讽,但允贤心思聪颖,不仅不生气,反而巧用美容养颜的“七白膏”化解了尴尬,并答应给各位夫人小姐制作七白膏相赠。祁钰派小厮给允贤送回玉簪和丝帕,紫苏见此情形拿允贤与那位朱祁钰朱公子打趣,见祁钰如此赤诚,允贤也不免芳心萌动。太后私下见祁钰,并示明欲立他为新君的意图,而祁钰却感念于与皇兄朱祁镇的情谊以及恪守为人臣子的本分断然拒绝,太后因此大为恼怒,当即命人对祁钰施加了一顿皮肉之苦。

第4集

汪美麟得知祁钰被关担心不已,而曹吉祥在永庆庵没有接应到祁钰。徐侍郎上门与杭纲商议两家的亲事,允贤当面拒绝了徐侍郎,徐侍郎忿忿而去,杭纲亦是大怒。 王夫人慕允贤七白膏的美名前来讨要,谁知允贤非但说她不适合使用、而且还指出她体含诸多病症,王夫人讳疾忌医十分不快、忿忿离开。于夫人为允贤抗婚的事劝导了她,谁知徐夫人因为徐公子本不是她的亲子,并未因此而责怪允贤,相反热切地请她为自己看诊,并坚持要她写下了需要购买的药名。谁知徐夫人抓药服用后竟然一命呜呼,徐侍郎将允贤告上了顺天府。 程十三的侄子、刘平安的弟子程村霞从南京太医院归来,为了给他一个露脸的机会,程十三让他去庭上辅助庭审。 允贤被收监大牢,杭老夫人、于夫人前去狱中探望允贤。

第5集

在徐侍郎的安排下,允贤被换到了条件极差的牢房,周围尽是病人。允贤见不得狱友受苦,热心为她们诊治,却苦于狱卒刁难,没办法配药。送牢饭的罗大娘原是个医婆,她被允贤的侠义心肠所动,便教她救人,又传授了许多民间治病救人的奇特偏方,让允贤获益匪浅。她还提醒说,徐夫人可能服用过其他药理冲突的药草,这才身亡。案子开审时,允贤质疑徐夫人私自服用过其他药物,矛头直指太医院隶下的惠民药局。被软禁的祁钰得知允贤陷入官非却无力营救,十分着急,让吴太妃设法救助允贤,吴贤妃派人拿银子贿赂出庭作证的程村霞,遭到拒绝。原本程村霞要听从叔叔程十三的安排维护惠民药局的声誉,就更加以为允贤品性不端。程十三怕徐夫人之死一事连累到自己的名誉,让程村霞一定要把责任都推到允贤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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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沈石溪狼王梦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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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在暑假结束之前,我把沈石溪的著名动物小说《王梦》看完了。没看之前,一直觉得狼是一个凶恶的动物,因此,我一直都很讨厌它。可是当我看完了这本书,我才知道生命的伟大,狼也是有爱和梦想的,对命运的不屈服。

在辽阔的草原上,有一个母狼叫紫岚,她在大白狗的攻击下,艰难地产下五只狼崽,她一心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命运和她开了一个又一个的玩笑,她相继失去自己的孩子。然而,幸运之神就是没有眷顾到她的头上。最后,她绝望了,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上。可是不幸又悄然来临,她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在生命的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当上狼王,是狼的梦想,紫岚为这个梦想,付出一生的努力来完成狼的梦想。紫岚对孩子的母爱是潜藏在心里的。

在生活中,有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白天他们要辛苦地工作,晚上还要关心我们的学习,他们一直都在默默奉献着,不求我们回报,只要我们好好的学习和成长。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长大后我们一定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回报这份爱。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读懂了母爱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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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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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活着》的时候,落日酡红的脸蛋恰好沾上了地平线,那一片黄土便愈发迷蒙,让我仿佛看到了福贵与牛。福贵蹲靠在光秃秃的树干下,一杆烟袋冒着丝缕白烟,老牛许是倦了,耷拉着脑袋,不知在思索还是睡着了。阳光扫过略有雾气的黄土地,将镂刻的剪影慢慢投射过来,印在了我的心上。

福贵的爹是掉下粪缸死的,或许还要更早。在福贵败光了家产后,福贵的爹便已经没有了奔头,生的念头没有了,人也就算死了,不管他是否还是如常吃饭、睡觉、蹲粪缸,行尸走肉与死有什么分别呢?这让我想起了春生。春生的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到底他们是没有看透,有什么能比活着更美好呢?老子曰: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龙二设下赌局骗光了福贵的家产,可下场呢?龙二死前说了一句: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是福是祸,当真难以定论。

福贵的娘是病死的,家珍也是病死的。要说唯一的不同,就是福贵的娘临死没能见上福贵一面吧。生老病死,谁又能左右呢?她们最欣慰的,可能也就是福贵娘死前一遍遍重复的话:福贵是不会去赌钱的。是的,经历了浮沉,钱财再多又能怎样呢?

家珍应该说是福贵的福星了。婚礼上他们常说: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都毫无保留的爱他,对他忠诚?家珍从来没有接到这样的提问,却成为了“我愿意”这三个字忠实的践行者。家珍的心栓在整个家上,拴住有庆和凤霞的身上,直到有庆和凤霞全都走了,她也便跟着去了。

有庆死于抽血过多,凤霞死于生孩子。有庆这个善良的孩子,却死于他的善良,让人唏嘘不已;凤霞为了一个生命的诞生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让人愈发感受到生命的可贵。读后感·两个人都死于医院,这让福贵对医院产生了深深的恐惧。那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也暗暗锻磨了福贵的生存意志。

二喜放不下的或许只剩苦根了。凤霞死后,他所有的生存意念都放在了儿子身上。可造化弄人,他还是死了。临死前那把胸膛都喊破的苦根,像极了另一个版本的《呐喊》,只不过这个呐喊的主题是活着。

苦根也死了,整个家庭唯一的香火死于穷苦。因为穷苦,他连豆子都很少吃,结果一次性吃了很多豆子,撑死了。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只剩下孤零零的福贵。

不,还有一头同样年迈的老牛。

夕阳渐渐沉下了地平线,福贵起身,牵着老黄牛渐渐走远。我不敢猛然合上书本,怕把最后一抹生命夹死。扉页的“活着”二字愈来愈显眼,我却突然想起了《红楼梦》,想起了那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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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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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讲述的是一部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

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大师兄孙悟空。他原来是一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他是一个天真烂漫、调皮任性的无拘无束的“野猴”。他夺走老龙王的镇海之宝——定海神针;游乐地府撕碎“生死簿”;大闹天宫,偷吃仙桃仙丹,不把玉皇大帝放在眼里,还自封“齐天大圣”。用他的七十二变大闹天宫,惹怒了如来佛祖,便被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唐僧救了他,他便跟着唐僧西天取经。为了师傅的安危奋不顾身的他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反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各路神仙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其次是二师兄猪八戒。他贪财好色,有着一身毛病,好吃懒惰,爱占小便宜,怕困难,总是退缩,还特别爱吃,每次孙悟空叫他去找食物,他总是打着找食物牌子,却总是在半路睡觉,或者是找到了食物在回来的路上也吃得一干二净了。它相对来说小脑筋比较多,我很清晰记得有一集,某条河流结了冰,但这样马就不容易前行了,当大家都在困扰之时,猪八戒立即就说可以给马蹄裹上布,增加摩擦力。虽然他很贪吃,但是也非常护主,丝毫不比孙悟空差,一旦唐僧有危险也会那把九齿钉钯奋不顾身的去救他。

然后是三师弟沙悟净。他心地善良、安于天命,他的本领更比悟空,八戒是弱一些。他淳朴憨厚,忠心耿耿,总是挑着行李默默跟在身后,任劳任怨,憨厚和淳朴的形象生动的展现出来。

最后是师傅唐僧。他胸怀天下,惠及黎民百姓,善良闵城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为了求取真经而不惜远行,而且他心思缜密,能注意到事物的细节,自我要求严格,坚持原则,规范严谨,善于发现问题,低调不张扬,遵守时间。

就是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又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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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阅读小说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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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三国演义》。

在中低年级,我看《三国演义》时,它在我心中是一篇长篇历史小说,它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更让我记着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胆狭义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抬棺上战的庞德、阴险狡诈的曹操……

在小学高年级,再读《三国演义》时,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周朗、空城计、妙锦斩魏延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

可他也并非神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镇,一出祁山失败,自己上奏后主刘禅自贬三等,从中我么可以看出人也有失败的时候。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普通人。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要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考试的失利而灰心气馁,更不应该为自己取得的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的地方。

而我喜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经常喝醉,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投靠东吴的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赤壁之战”了。当时,曹操带领八十万大军与周瑜三万军士隔江相对。周瑜手下一员大将黄盖考虑到敌强我弱的情况下献计苦肉计和火攻结合在一起的计策。首先,黄盖假装要让周瑜投降,接着周瑜罚黄盖一百军棍,后来,黄盖写了一封诈降信。曹操接到信后高兴极了。不但没有防备,反而大摆宴席来迎接黄盖。结果被黄盖的计策骗得团团转。这个故事就是以少胜多的典范

随着我的成长,每次研读《三国演义》都有不同感受,《三国演义》真是伴我成长的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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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图腾读后感作文400字_动物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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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看了《图腾》这本书,收获良多。

《狼图腾》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陈阵掏了一窝狼仔后,饲养了其中一只小狼,在把小狼养成了大狼的过程中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并发现了狼的许多优点的故事,这本书令我感触最深的有以下两方面:

首先,是狼的忍耐力。当一只狼盯上黄羊时,在白天,狼会先不动。一直等到了天黑,并守候一夜,直到第二天……为了捕获猎物,狼可以从白天等到天黑,又从天黑等到天亮,这种忍耐力是非常惊人的。看到这,我突然想到了自己练琴的事。平常,我在练钢琴时,经常会才弹了一会儿,就觉得很累,或觉得曲子难,于是总爱找各种借口离开琴凳,去吃吃东西啦、喝喝水啦,就是无法坚持连续一个小时持续地弹琴。看来,我今后得以狼为榜样,学习狼的毅力,做事情能够做到坚持不懈。

其次,是狼的团体精神。狼在捕食时通常都是团体出动的,捕获食物时从不会自私独吞,而是与大家分享。故事里说到:当狼群进攻黄羊时,在最西边的两条大狼在一条白脖白胸的狼王的带领下,闪电般地冲向靠近黄羊群的一个突出的山包,以最快的速度抢占了这个山包。然后,其他憋足了劲的狼群从草丛中一跃而起,纷纷从东、南、北三面向黄羊群猛冲过去,最终形成合围,成功地捕获了许多黄羊。这个情节让我想起我们上数学课时进行的小组合作讨论,我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组员却丝毫不听,都只顾着自己做自己的事,结果我们这一组在课堂展示项目上成绩很一般。看了狼的故事,我觉得我们一定要学习狼的团体合作精神,既然要共同参加一个活动,就不能只顾自己做自己的事,而是要合作互助。

读完这本书,我特别欣赏狼超凡的忍耐力,紧密的团体合作精神。我要把它们运用到学习当中,这样才更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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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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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有幸拜读了姜戎先生的《图腾》这本书,《狼图腾》让我了解到了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之间的差异,在人与自然、人性与狼性、狼道与天道之间似乎存在着追求关注和焦点。

阅读此书,将是我们这个时代享用不尽的关于狼图腾的精神盛宴。因为它的厚重,因为它的不可再现。因为任由蒙古铁骑和蒙古狼群纵横驰骋的游牧草原正在或者已经消失,所有那些有关狼的传说和故事正在从我们的记忆中退化,而取而代之的则是人们对狼的误解。

这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史诗般的小说,给我们展示了在宽广、辽阔、深沉、静谧的蒙古大草原上,蒙古游牧民族对狼图腾的崇拜,演绎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价值,也从新的角度给我们探讨了狼性和羊性以至国民性的深刻哲理。

在环环相扣的“狼故事”的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的忠义、浓厚的亲情历历在目,还有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蒙古草原的游牧文化也是文明悠长。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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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相关阅读:描写动物的拟人句

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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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麻雀飞上枝头,吱吱喳喳的,好像在说:“快跑,有人来了!”

2、 懒狮子说:“我才不吃苦头呢!”

3、 看,老黄牛边拉车边朝我们笑呢!

4、 蝴蝶在花丛里翩翩起舞。

5、 蝴蝶披着彩色绚丽的衣裳,盘旋飞舞在花园之中。

6、 蜘蛛把苍蝇拖来拖去,等苍蝇累得筋疲力尽,蜘蛛才高高兴兴地享用了这顿美餐。

7、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

8、 鸭子扭动着他那笨拙的舞姿,发出优美的歌声!

9、 小猫还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瞳孔也能随着环境而忽大忽小。三角形的鼻子两侧长着许多胡子,闲着的时候它常在阳光下捋捋自己的胡子。

10、 我家的小乌龟高兴的时侯,它会在水里吹泡泡或是跳一跳乌龟舞,它跳舞的时侯真像一个顽皮的小妹妹,真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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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小说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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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读上了《三国演义》这本书后,我认识了许许多多的三国英雄也明白了很能多故事,如刘备、关羽、张飞、袁绍、曹操《刘关张桃园三结义》《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关羽温酒斩华雄》可是令我受益良多的,是《关羽温酒斩华雄》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说了,董卓在汉山横行霸道,有一次令华雄到袁绍寨前挑战,袁绍派名将俞涉、潘凤出击,谁知都被斩了。关羽请战,却因关羽只是马弓手被袁绍大骂。曹操却酾上温酒让关羽壮胆,关羽要求先战后喝。关羽果然斩了华雄,并且回到寨时酒还尚温,曹操大喜。

关羽温酒斩华雄这一段写的栩栩如生,仅用几个词就写出了当时的激烈场面,鼓声大震,喊声大举天摧地塌,岳撼山崩,是这段的点眼之笔。酾提掷更写出了关云长的英勇、大胆。这也正是云长停盏施英勇,酒尚温时斩华雄。可见关羽比那些认为厉害的人要强好多。

《关羽温酒斩华雄》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只看表面和他的职位定一个人的才能,并且不能只欣赏地位很高的人,因为他们不必须是最棒的,或者真正的人才。天才在一些不起眼的人群当中,可能他的才能比地位很高的人强记多了,却只是还没被人发掘出来。这个故事还告诉了我:做人就必须做像关羽一个勇敢、有胆识、有自信、雄心壮志,不能贪生怕死、胸无大志。让我们也来当上个小英雄!

曹操招兵买马,会合袁绍、公孙瓒、孙坚等十七路兵马,攻打董卓。刘备、关羽和张飞追随公孙瓒一同前往。董卓大将华雄打败了十八路兵马的先锋孙坚,又在阵前杀了两员大将,十分得意。十八路诸侯都很惊慌,束手无策,袁绍说:可惜我的大将颜良、文丑不在,不然,就不怕华雄了。话音刚落,关羽高声叫道:小将愿意去砍下华雄的脑袋!

袁绍认为关羽可是是个马弓手,就生气地说:我们十八路诸侯大将几百员,却要派一个马弓手出战,岂不让华雄笑话。关羽大声说:我如果杀不了华雄,就请砍下我的脑袋。曹操听了,十分欣赏。于是,就倒了一杯热酒,递给关羽说:将军喝了这杯酒,再前去杀敌。关羽接过酒杯,又放在桌上说:等我杀了华雄再回来喝吧!说完,提着大刀上马去了。

关羽武艺高强,没一会儿,就砍下了华雄的脑袋。他回到军营,曹操连忙拿起桌上的酒杯递给他,此时,杯中的酒还是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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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动物小说中动物形象特点的研究报告[500字]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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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寒假期间,我认真阅读了作家沈石溪所写的动物小说,这本书准确地表达了人与动物、动物与动物之间的深情厚谊。沈石溪在云南西双版纳时领养和观察了许多的动物,并对它们进行了仔细的观察,最终写下了这本动物小说。在书中他对动物的形象特点做了非常生动的描述,读后让我受益非浅。在此,我对以上两点做了一个小小的研究

首先我研究的是动物形象:在小说中沈石溪都是通过了动物的样貌而取下了各种各样的名字,如雪豹雪妖、狮子红飘带、豺王白眉儿、母狼紫岚……作者为什么给它们取这个名字呢?那是为了让我们更加直观地了解动物的模样以及动物身上的特性,侧面是为了让我们更容易记住它们。

接下来我最主要的是研究了动物的特点:例如一只被人养大的熊想要把它放回森林非常难,因为熊已经和饲养它的人建立了很深的感情。还有一只失去父母的小老虎非常可怜,而软心肠的熊猫妈妈却收养了它,直到小老虎长大。从这些就能看出,虽然人和人之间主要靠感情来维系,而人与动物、动物与动物之间其实也是有感情的。如果我们残忍地杀害了那些小动物,那么小动物的父母能不伤心吗?

通过对这本书的研究让我深深明白:我们要珍惜与动物们相处的美好时光,时刻都要保护好身边的动物,也要及时阻止他人捕捉、猎杀动物。否则,许多动物都有濒临灭绝的危险,不要因我们的贪婪和残忍而毁灭地球。只有人类与动物和平相处,我们的世界才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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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人控制动物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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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朋友们,你知道世界上有多少种动物灭绝吗?让我来告诉你吧,在过去的2000年内,有11046种动物灭绝,其中大部分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在云南,我游览过东巴谷,在通往出口的路上,我发现了有十来座墓碑,上面的十字架挂着保佑符。谁死了?我心中第一个疑问出现了。我仔细一看,碑上都是刻着一些动物的名称:巴厘虎、旅鸽、红鸭、华南虎、藏羚羊……我顿时恍然大悟,原来这些是来纪念已经灭绝或濒临灭绝的动物。我呆呆地站在碑前,眼中仿佛出现了人类在捕杀动物的残酷场景:一种种动物都死在了银光闪闪的屠刀下,一只只动物在临死前发出的惨叫声,又仿佛看到了动物们在天堂中哭泣,又听见了它们的控诉,红鸭、大海牛不约而同地大喊:“难道皮毛漂亮也是一种错?”巴厘虎疑惑不解问:“我全身是宝,猪也是全身宝啊!为什么就我灭绝?”旅鸽低下头,一边哭一边断断续续地说:“人,最后的晚餐送给你。”渡渡鸟说:“我不明白,人类为什么这么不友善?”还有许多灭绝的动物,围坐在一起,一边哭泣,一边诉说自己的不幸。

再回到这些墓碑前吧!侥幸活着的华南虎、藏羚羊、麋鹿的目光穿越天堂,远远地看着死去的同伴。一定在森林中,这同类的不幸消亡发出最悲惨的叫声,这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号声在森林中回荡,

人啊!不要再大量捕杀野生动物了。不然,有一天,动物将会在地球上消失,人类将失去所有的伙伴,那将预示着人类自身的毁来之日即将降临!

……

[关于人控制动物的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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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心灵的鸡汤在线阅读的作文素材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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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走出教室时,《放牛班的春天》这部电影里的情节仍浮现在我的眼前。

这部电影是以回忆为开头,拉开影片的序幕。它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有才华但遭受挫折的作曲家马修到一个叫“池塘之底”的学校里当班主任。那里的孩子有的是父母去世了的孤儿,有的是生活在单亲家庭里,还有的是……虽然这些因为自身遭遇而叛逆的孩子们刚开始完全不听马修的话,还戏弄他。但马修总是以宽容的心来对待他们,还让他们免受校长的惩罚。之后,马修发现孩子们很爱唱歌,便想到要用音乐去感化他们。而音乐本身就是一样神奇的东西,马修用它让每个人从中认识到了自己的价值,并用真诚、体谅和包容治疗了孩子们的心灵创伤。可好景不长,马修被校长逼迫离开了学校。但那些孩子们以后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是呀!我认为“真诚、体谅、包容”,它们融在一起,就是一碗很好的心灵鸡汤,它能治合心灵深处的伤痕。当我看到影片结尾那写满了爱的纸飞机飞满了整个校园,孩子们为马修送行时,我的心不禁深深地颤抖了一下,仿佛经过了一次“爱”的洗礼。

的确,爱是可以改变任何东西的。从现在起,让我们把爱溢满生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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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编动物寓言故事作文_[第四单元]寓言故事与科幻小说1000字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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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寓言故事【篇一】

从前,有一只小白兔。它跟别的动物没什么区别,也有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可是有一次发生了一件事情,使得小白兔乌黑的大眼睛变成了红色。

有一天,小白兔蹦蹦跳跳地去公园玩,当它走到半路时,看见有一群小动物围在一个角落里七嘴八舌地议论着。小白兔觉得很奇怪,就小心翼翼地走到它们的后面,竖起那一对长长的耳朵认真地听了一会,原来小动物们正在嘲笑自己的那条毛茸茸的短尾巴。

猴子笑嘻嘻地说:“小白兔的那条短尾巴都不能像我一样在树上荡秋千。”

松鼠有接着说:“对呀,对呀,也没有我的尾巴软,我可以当被子,它连当个枕头也不行,哈哈哈。”

听着大家伙的议论,可把小白兔给气坏了。它忍无可忍了,全身的毛发都竖得笔直,眼睛瞪得圆溜溜的,张开三瓣嘴气呼呼的大声到:“你们有完没完啊,我的尾巴短又怎么样,我不需要你们来管我。”动物们见小白兔在后面,拔腿就跑。过了两三分钟,小白兔的眼睛突然变红了,原来小白兔刚才生气,把眼睛里的红细胞给气炸了。所以眼睛才变成红色了。

因为生气导致小白兔的眼睛变成了红色,所以大家在生气时要想一想,要学会静心、要懂得分析,可千万别学小白兔哦!

编动物寓言故事【篇二】

在一个原始森林里,一条巨蟒和一头豹子同时盯上了一只羚羊。豹子看着巨蟒,巨蟒看着豹子,各自打着“算盘”。

豹子想:如果我要吃到羚羊,必须首先消灭巨蟒。

巨蟒想:如果我要吃到羚羊,必须首先消灭豹子。

于是几乎在同一时刻,豹子扑向了巨蟒,巨蟒扑向了豹子。

豹子咬着巨蟒的脖颈想:如果不下力气咬,我就会被巨蟒缠死。

巨蟒缠着豹子的身子想:如果不下力气缠,我就会被豹子咬死。

于是双方都死命地用着力气。

最后,羚羊安详地踱着步子走了,而豹子与巨蟒却双双倒地。

猎人看了这一场争斗甚是感慨,说:“如果两者同时扑向猎物,而不是扑向对方,然后平分食物,两者都不会死;如果两者同时走开,一起放弃猎物,两者都不会死;如果两者中一方走开,一方扑向猎物,两者都不会死;如果两者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时互相松开,两者也都不会死。它们的悲哀就在于把本该具备的谦让转化成了你死我活的争斗。”

生活中的悲哀也常常由此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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