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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动物小说狼王梦在线阅读最新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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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阅读第1章

全文共 12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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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我们保中女子中学的排球队一行八人,由教练老文康率领,到泰国集训。我在芭提雅第一次看到面包树,树高三十多公尺,会开出雄花和雌花。雌花的形状象一颗圆形的钮扣,它会渐渐长大,最后长成像人头一样的大小,外表粗糙,里面塞满了像生面包一样的果肉。将这种果实烤来吃,味道跟烤面包非常相似。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

八六年,我读中七。我和朱迪之、沈光蕙是在中二那一年加入排球队的,我们被球队那套红白间条制服迷死了!而且五十岁的老文康教练在学校非常有势力,他喜欢挑选样貌娟好的女孩加入排球队。当时能够成为排球队队员,是一份荣誉。

跟我们同时加入球队的,有韦丽丽、乐姬、宋小绵、叶青荷和刘欣平。韦丽丽是一个例外--她长得不漂亮,健硕黝黑,头发干硬浓密卷曲,活脱脱象一块茶饼。中二那年她已经身高五尺七寸,后来更增到五尺十一寸,她那两条腿,粗壮得象两只象拔。她是天生的球员,老文康找不到拒绝她的理由。

乐姬是校花。她的确美得令人目眩,尤其穿起排球裤,那两条粉雕玉琢的美腿,真叫人妒忌!也许因此,她对人很冷漠。

我叫程韵。

在保中七年,我们没有见过什么好男人。连最需要体力的排球队教练,都已经五十岁,其他男教师,更是不堪入目。

朱迪之比我早熟。她喜欢学校泳池新来的救生员邓初发,他有八块腹肌和一身古铜色皮肤,二十岁,听说从南丫岛出来。

为了亲近他,迪之天天放学后都拉着我陪她去游泳。

为了吸引邓初发的注意力,迪之买了一件非常暴露的泳衣。穿上那件泳衣,会让人看到乳沟--如果主人胸部丰满的话。可惜,读中二的迪之,才十四岁,还未发育,穿上那件泳衣后,我只看到她胸前的一排肋骨。那个时候,我们几个女孩都是平胸的,除了韦丽丽。她发育得早,身高五尺七寸,曲线也比较突出,她又不戴胸围,打球的时候,一双乳房晃动得很厉害。我猜想她不大喜欢自己的乳房,所以常常驼背。我和迪之、光蕙、小绵、青荷、欣平私底下讨论过一次,我们不希望乳房太大,那会妨碍我们打球。

到了冬天,学校泳池暂时关闭,邓初发放寒假。我不用再陪迪之在乍暖还寒的十月底游泳,暗暗叫好。迪之虽然有点失落,却很快复原。少女的暗恋,可以是很漫长的。

那个寒假,发生了一件大事。宋小绵在上英文课时,第一次月经来了。她把浅蓝色的校服弄得一片血红,尴尬得大哭起来。她们说,她第一次就来这么多,有点不正常。第一次通常只来很少量。这件事很快传开,小绵尴尬得两天没有上课。

「我希望我的月经不要那么快来。每个月有几天都要在两腿间夹着一块东西,很麻烦!」我说。

「听说月经来了,就开始发育。」迪之倒是渴望这一天,一旦发育,她便名正言顺恋爱。

终於,来了!

迪之在上历史课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第一次月事来了,乍惊还喜地告诉我。当天正是星期三,放学后要到排球队练习,迪之到总务处借了卫生巾,又大又厚,非常不自在。我暗里庆幸自己的麻烦还没有到。怎知道在更衣室沐浴时,我的第一次月事也来了。

「程韵来月经啦!」迪之在更衣室高呼。我难堪死了!迪之常说,我们是在同一天成为女人的。也许因为这个缘故,后来我们曾经误会对方,也能够和好如初。

我和迪之住在同一条街,父母都不大理我们。月事第一次来的晚上,我们一起去买生平第一包卫生巾。那时是一九八一年,超级市场不及现在普遍,买卫生巾要到药房。药房里都是男人,有些女人很大方地叫出卫生巾的牌子,但我鼓不起勇气向一个男人要卫生巾,迪之也是。那天晚上,我们在药房附近徘徊了两个多小时,药房差不多要关门了,我们才硬着头皮进去买卫生巾。由于「飘然」卫生巾的电视广告卖得最多,我们选了「飘然」。后来,又轮到沈光蕙。到暑假前,青荷、欣平、乐姬都有月事。这时,韦丽丽才告诉我们:

「我小学六年级已来了!」

我们目瞪口呆,小学六年级就来?真是难以想象!

听说现在的女孩子,六年级来月经并不稀奇。有些女孩十二岁已经有性生活。我们十四岁才有月经的这一代,也许因此比她们保守,仍执迷于与爱并存的性。

后来,我和迪之都有勇气自己去买卫生巾。许多许多年后,迪之还可以叫男朋友去替她买卫生巾。但,我不会。我看不起肯替我买卫生巾的男人。

朱迪之说得对,女孩子的第一次月事来了,身体便开始发育。每次练习结束后,我们躲在体育馆的更衣室里,讨论大家的发育情况。

「我将来一定是平胸的,我妈妈也是平胸的。」小绵有点无奈。

「我喜欢平胸!平胸有性格,穿衣服好看。」青荷说。

青荷是富家女,住在跑马地,父亲是建筑商。她的家有两层高,单单是那个平台,也比我们的体育馆大。她是家中幺女,两个姐姐在美国读书,父母最疼她。我们参观过她的衣柜,衣服多得不得了,全是连卡佛的(是一九八一年的连卡佛!)。如果拥有这几个衣柜的衣服,我也愿意平胸。

「平胸有什么好?」沈光蕙揶揄她。

光蕙对青荷一直有点妒忌。青荷家里的女佣每天中午由司机驾着酒红色的平治送午饭来给她,我和迪之时常老实不客气要吃青荷的午餐,只有光蕙从来不吃。

刘欣平家里也有女佣,但气派就不及青荷了。欣平的母亲余惠珠是学校的中文老师,父亲是政府医院的医生,家住天后庙道。

那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虽然是好同学,却有很大的距离。光蕙不喜欢青荷,也许是她对这种距离,比我敏感。数年前,有一个男人追她,人不错,她就是不喜欢。后来我才知道,他住在屯门。对她来说,嫁去屯门太不光彩,最低限度,也要嫁入跑马地!

宋小绵长得比较瘦小,八百多度近视,除了打排球时显得非常勇猛,其余时间都很斯文。

她父母在西营盆经营一间云吞面店。

小绵的父母都很沉默,尤其她母亲,是个很干净骨子的女人。她很会为儿女安排生活和朋友。我看得出她最喜欢小绵跟青荷和欣平来往,她很想把自己的女儿推向上层社会。

韦丽丽住在铜锣湾,我上过她的家多次。一次,她母亲刚好回来,我简直不相信那是她的母亲。韦丽丽的母亲长得年轻漂亮,衣着摩登,她有一头浓密的曲发,丽丽的头发也是遗传自她,但丽丽的象一块茶饼,她却象芭比娃娃。她和丽丽同样拥有高佻身段,笑容灿烂迷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丽丽的父亲。怎么说呢?她的家,当时是连一点男人的痕迹都没有的。没有父母亲合照,没有全家福,没有男人拖鞋。浴室里,也没有属于男人的东西。

夏天来了,泳池开放,邓初发也回来了。朱迪之再次穿起那件性感的泳衣,已不是露出一排肋骨,而是露出深陷的乳沟。

我不明白迪之为什么会看上邓初发,他不过泳术很出色而已,而且据说是两届渡海泳冠鍕。

「他的蝶式游得很好。」迪之说。

「喜欢一个男人,就因为他的蝶式游得好?」我惊叹。

「就是这么简单,爱情何需太复杂呢?」迪之说。

「我认为爱情应该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我说。

「程韵,你将来要爱上什么男人?」迪之问我。

「我不知道,总之不是一个只是蝶泳游得好的男人,也不是去参加渡海泳,跟垃圾和粪便一起游泳的傻瓜。」

「我知道邓初发打算参加下个月举行的渡海泳。」迪之说,「我准备跟他一起参加,这是一个接近他的好机会。」

「二十五公尺你都力有不逮,还说渡海泳?」

「我已经决定了!我们一起参加。」

「我才不要!要渡海,我不会坐渡海小轮吗?」

「那我自己去!」

朱迪之果然说服邓初发带她去参加渡海泳。

比赛在浅水湾举行,真的有许多傻瓜参加,迪之跟在邓初发后面,不时向我们招手,还借故拉着邓初发的手。

比赛开始,邓初发首先带出,迪之努力地前进,我们高声为她打气。想不到迪之为了一个男人,可以置生死于度外。海里的人太多,大家又戴着同一款式的泳帽,很快便不见了迪之的踪影。海里突然有人呼救,救生艇上的救生员立即跳下水救起一个女子,好象是迪之。

被救起来的女子真是迪之,她不是遇溺,她是给一只大水母炸伤了整个臀部!她被救生员送上岸时,伏在担架上,痛苦地哭叫。

邓初发仍在海里,迪之被送去医院,医生替她涂了药膏,说没有大碍。她要伏在病床上跟我们说话。

「你这次真的是为爱情牺牲!」我说。

「邓初发不见得也喜欢你,我看你别再一厢情愿了。」光蕙劝她。

「我的屁股会不会有疤痕?」她忧心。

「邓初发不会介意吧?」我揶揄她。

「朱迪之,你没事吧!」邓初发捧着奖杯冲入病房,他看来很着急。

「我伤得很重。」迪之装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没想到她演技精湛。

「我来背你。」邓初发把奖杯交给迪之。

「你拿了冠鍕?」迪之问他。

邓初发点头:「送给你。」

迪之伏在邓初发背上,温柔地说:「谢谢你!」

迪之和邓初发就这样相恋,二十一岁的邓初发,原来也是初恋,恋爱在保中女中,是一项禁忌。训导主任王燕是一个脸上长胡子的中年女子,三十六岁还未嫁,她对中学生谈恋爱,深恶痛绝。每天放学时间,她会站在学校大门监视,不准男孩子来接女生放学。

如果她知道邓初发和保中的女生谈恋爱,一定毫不犹豫立即把他辞退,并肯定会在早会时向全校公告这件事,痛心疾首,义正辞严地告诉我们,恋爱是洪水猛兽。再以她个人为例,她就是一直放弃许多恋爱机会,才有今天的成就。我们一直怀疑,这些机会是否确曾出现。

这件事也不能让教练老文康知道,他一直细心挑选学校里最出色的女生加入排球队。她们样貌娟好,成绩中上,玉洁冰清,如果有一个队员,十四岁开始谈恋爱,且跟学校泳池的年青救生员恋爱,他肯定会大发雷霆。保中女排,是他的。

我一直也觉得,迪之不象保中女生,她完全不是那种气质的人。保中女生忠心、勤奋、合群、听话、任由摆布,是很好的追随者,决不是领导人。迪之有主见,不甘被摆布,也不肯追随。当然,我也不象保中学生,我不合群,也不肯乖乖听话,老文康曾说:「程韵,我真不知道将来有什么工作适合你!」

后来,我才知道,是恋爱。

邓初发把迪之霸占了,从前是我和迪之、光蕙三人行,如今只剩下我和光蕙两个人,一个海滩或一个泳池,才有一个救生员,她一个人便等于一个海滩。

我不是看不起邓初发,只是我常常觉得,一个男人,选择去做救生员,是否比较懒惰呢?

「他不过暂时做救生员。」迪之说,「他最大的理想是成为香港游泳代表队,参加奥运。」

「参加奥运?他廿一岁,是不是老了一点?」我说。

我不是故意瞧不起邓初发,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我只是觉得,他霸占了我的迪之,所以不喜欢他。

多个月后的一天,迪之兴高采烈跑来告诉我:「邓初发不做救生员了!」

邓初发有一个朋友在湾仔经营一间体育用品公司,找他到店里帮忙。

「好呀!以后买球鞋有半价。」我说。

暑假后,邓初发离开保中。我们买球衣和球鞋,果然也有半价优待。星期日不用上课,迪之会到店里帮忙,俨然是老板娘。

那时,我以为她会一直跟邓初发在一起,他们看来很幸福。后来,我才知道,迪之不是一个想安定的女人,幸福不是她追求的目标,也许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中五和预科的那一批球员,相继因为升学离开,老文康决定集中训练我们。当然,我们也知道,老文康的所谓训练,不会十分严格,他自己都五十三岁,才没有那么多精力训练我们。集中训练的意思,是学期结束前,在我们当中挑选两位正、副队长。

能当上保中女排队长,自然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我们这批人之中,以韦丽丽的球技最好,但韦丽丽肯定不会被选为队长,因为她长得不漂亮。

剩下来的,只有我、迪之、光蕙、青荷、乐姬。乐姬的技术,在这两年间进步了很多,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我们都担心她会当选。她是那种一旦让她做了皇后,她便会排除异己的人。最想当选的,是光蕙,她时常希望能用一些事情证明自己,尤其向叶青荷证明。

那一年,中国女排拿了世界杯女排冠鍕,香港掀起一片女排热。我们都各有偶像,韦丽丽的偶像是郎平。我和迪之、光蕙的偶像是周晓兰,她是最漂亮的一个。那时,我已经明白,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中五这个学期开始后的第一次排球队练习,老文康向大家宣布他已决定由沈光蕙和我出任正、副队长。迪之、小绵、青荷、欣平、丽丽都热烈鼓掌,我注意到乐姬眼里充满妒意。她就是那种女孩子,以为她这么漂亮,不应该失去任何东西。

老文康选光蕙的原因,我很明白。光蕙的球技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她这个人比较有组织能力,比较理智。但,我猜想最重要的,是老文康喜欢光蕙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她并非很漂亮,却是娴淑的小家碧玉,脸蛋圆嘟嘟,腰肢也浑圆,象个听话的小媳妇。

老文康的小儿子和我们差不多年纪,他常常想找个小媳妇。我们常常这样取笑光蕙。光蕙也喜欢老文康,她最崇拜他。

至于我,我不崇拜老文康,也不听话。老文康选我,是某一程度的修理。

会考到了,我们应付得很轻松,还可以每星期回去练习一次排球。

放榜那天,成绩最好的,是青荷,她拿了七个a ,我也有四个a。老文康请我们吃了一顿潮州菜作奖励,那时,我觉得他很疼我们。直至中七,我才发现他并非我想象那样。

预科第二年上学期的一个下午,我本来约好光蕙一起去找老文康商谈订造新球衣的事,临时不见了光蕙,我唯有先去找老文康。敲门敲了很久也没有人应门,我以为他不在,掉头走了一段路,回头竟看见光蕙从他的房间走出来。光蕙和我在走廊上看见对方,她没有跟我说话,从另一边离开。我把这件事告诉迪之。

「你是说教练他--不会吧!他都五十五岁了!而且,他那么正直。」迪之说。

「我也这样想,也许光蕙有心事要向老文康倾诉吧!她一向崇拜他。」我说。

这件事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光蕙也若无其事地跟我们一起玩。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们相约在湾仔一间清吧喝咖啡,光蕙也来了。

「老文康喜欢我。」光蕙告诉我们。

「我知道!他很疼你。」我说。

「不!不是这样。他……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不是男女之情那么世俗,是爱情,是一种升华了的爱情,他爱我,我也爱他。」光蕙甜蜜地说。

我和迪之都吓呆了。

「你跟老文康搞师生恋?」我有点难以置信。

「可以这样说。」光蕙说。

「但,但老文康已经五十五岁,你……你才十九岁,也比你大三十六年!他可以当你的爷爷!」迪之说。

「年龄不是问题。」光蕙说。

「你怎知道他爱你?」我说。

光蕙说:「你们要发誓不告诉别人,他吻了我。那天,在他的办公室里,他说,我不久便要离开保中了,他想吻我一下,我点头,我以为他会吻我的额头,但他吻我的嘴唇,接着,他吻我的胸部。」

「什么?你和他做这种事?」迪之吃惊地望着光蕙。

「什么这种事,我们没有做过什么。」光蕙说。

「还说没有什么?你们接吻!」我说。

「你们接着又怎样?」迪之问她。

「他脱去我的校服,抱着我很久。」光蕙说。

我真的很吃惊,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男女之情并不涉及肉体。

「迪之,我想问你,一个男人是不是喜欢一个女人才会吻她的。」光蕙问迪之。

「应该是的。但,光蕙,你和老文康是不正常的。我真是不敢相信,他会跟你做这种事,你是他的学生呀!他最小的儿子年纪也比你大。」

光蕙说:「迪之,爱不是这样的,我不计较他的年龄和背景,我觉得我和他之间,象父亲和女儿,他吻我,也是象父亲吻女儿。」

「父亲怎会吻女儿的胸部!」迪之说。

「所以我和他的爱情,象父女,也象男女。」

「怪不得那天我看见你从他的房间走出来。」我说。

「你们要发誓,不告诉任何一个人。」光蕙说。

当时的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迪之会比我清楚,她和邓初发一起五年了,光蕙把事情说出来,是想听听迪之的看法。

那一夜,我们喝咖啡直到凌晨,光蕙比蜜糖还要甜,她觉得自己正在开始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

当老文康再次在我们面前,义正辞严,痛心疾首地批评如今的学生不懂得尊师重道,我有点鄙视他,由他来说「尊师重道」?

我和迪之的看法一致,老文康和光蕙之间,绝对不是什么父女之爱,师生之恋,而是男女之情。

一天,我和迪之一起下课,迪之对我说:「我问过邓初发,他说一个男人吻一个女孩子的胸部,绝对不会没有企图。」

「什么?你把事情告诉邓初发?你答应过光蕙不告诉任何人的。」

「怕什么!邓初发又不是外人,况且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那你该告诉光蕙,别再跟老文康继续下去。」

「程韵,你到底懂不懂?一个女人决定要爱一个男人的话,谁也没法拦住她!」迪之说。

「这就是爱情?」我说。

「直到目前为止,我比你了解爱情。」

是的,那时的我,凭什么跟迪之争论爱情呢?她有五年恋爱经验,而我,什么都没有。对于爱情,我只有幻想,而且因为看小说看得多,以为爱情都是玉洁冰清的。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直到目前为止,我也比你清楚。」迪之接着说。她脸上露出一种骄傲的神色,以示我不必跟她争辩。

这却令我狐疑:「什么男女之间的事?你跟邓初发……」

迪之尴尬地回答我:「没什么,别乱猜!」

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床上去的。我在当时也告诉自己,光蕙的想法也许是对的,她和老文康的爱情,超脱、浪漫而痛苦。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

迪之跟邓初发是一双令人艳羡的小情侣,而光蕙和老文康的秘密,不为人知,剩下我,可以全心全意应付a-level 。a-level结束以后,我们便可能各散东西。光蕙最不舍得老文康,因为这个缘故,她向大家提议举行最后一次集训。

青荷、丽丽、小绵、欣平都赞成,连一向漠不关心的乐姬也同意。

地点选了邻近的泰国芭提雅,因为旅费比较廉宜,又是热带地方,有点艰苦训练的味道。集训当然不能缺少老文康。除了青荷和欣平已经去过美国迪士尼乐园,我们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出门,家人都来送机,我又看到丽丽漂亮的母亲。光蕙的家人没有来,我想是她叫他们不要来,她不想他们看到老文康。但,老文康的妻子来了。

老文康的妻子穿了一套朴实的套装,薄施脂粉,可是,站在我们之中,她显得太老了,即使她比老文康年轻,也已经五十开外。那时,我觉得老真是罪恶。现在,我觉得认为老是罪恶,才真是罪恶。

老文康的妻子,外表贤良淑德,可是,我留意到她的目光闪烁不定,她不断打量我们八个女孩子,她花了较多时间留意乐姬,她是最漂亮的。她并没有把光蕙放在眼里。妻子是最聪敏的,她了解她丈夫,了解老男人可能受不住少女的诱惑。但,妻子也是最愚昧的,她错认了目标。

飞机抵达芭提雅,我们住在一间拥有海滩的酒店,开始为期七天的集训。我和迪之同住一间房。

集训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着一瓶白葡萄酒来到我和迪之的房间。

「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间找他。」

「你找他有话说吗?」迪之问她。

「我快要离开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他。」

「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

我吓了一跳。

「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

「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

「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干杯!」迪之站起来。

「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干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

「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

「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处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干了,昏昏沉沉地入梦。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

「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们躺在床上,大家都脱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

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操,光蕙也这样想。

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日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露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颜色。脸上久经日晒,堆满皱纹,腰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肉,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

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

我举杯说:「友谊永固。」

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 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说。

「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

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

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

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

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勃勃,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镜一样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象给林正平迷住了。

「听说他是同性恋的。」我说。

「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

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

「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干什么?」

「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

「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

「那邓初发怎么办?」

「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操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肉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股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馀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逼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事?」我问她。

「我看过邓初发写给我的信,很感动。」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邓初发却不明白。他以为我替他写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转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个男人相处五年,竟无法分辨他有没有写那封情信的才情。

邓初发的情信只能换到最后一次见面。邓初发约迪之在铜锣湾那间简陋的马来亚餐厅见面,那是他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他期望用旧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浅水湾餐厅、雅谷和卡萨布兰卡,两个人吃饭,要数千元。迪之不再喜欢那种马来亚餐厅,人不能走回头路。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骚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馀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光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光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光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象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象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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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外国现代小说的阅读与鉴赏

全文共 2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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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中学语文教材为了拓展学生的多元文化视野,更全面地了解世界各国文学,在新教材中新增加了不少的外国现代小说篇目,如卡夫卡的《变形记》、斯特林堡的《半张纸》、约翰尼斯·延森的《安恩与奶牛》等等,不仅如此,近年来这类外国现代小说也开始走进我们的中高考语文试卷,如2011年的安徽卷和辽宁卷的文学类文本阅读题。这些外国现代小说无论在内容还是表现形式上都和古典小说有着很大的不同,给我们的阅读欣赏带来了新的挑战。要提高阅读欣赏这类小说的能力,关键是要提高以下几方面的素养。

首先,要了解现代小说产生的背景

捷克现代小说家米兰·昆德拉在《小说艺术》一书中这样写道:小说研究的不是现实,而是存在,凡是发生的事情都属于现实,而存在则是关涉人生在世的基本境况。小说的使命不是陈述已经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而是要揭示存在的尚未为人所知的方面。从这个意义上说,西方现代小说在其思想和理论基础上已经完全颠覆了古典小说的传统。在古典小说的传统中,小说曾经被等同于讲故事,小说家则等同于讲故事的人。在古典小说中,小说家通过真实或虚构故事来描绘生活,解释生活,对生活作出一种判断。读者对小说的期待往往也是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读者也以故事是否吸引人来评定小说的优劣。而西方现代小说产生于传统的形而上学崩溃的哲学背景之下,现代哲学陷入了意义的迷茫,传统的形而上学对生活的一切清晰的解说都成了问题,于是,像卡夫卡、乔伊斯这样的现代小说家的作品在哲学上也几乎完全陷入了一种困惑和迷茫之中,在他们的作品中,以往对生活的一切清晰的解说都成了问题,生活成为了不再是一个具有确定意义的对象,而是成为了一个未知的领域,而这些小说家们的职责就是要用他们的小说去对人的意义进行形而上的思考,去引领人们探索和思考人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存在?

其次,要把握现代小说的几个特征

一是逻辑的解构。现代小说认为,正是因为我们太习惯于用逻辑的方式去理解生活、推演生活,从而使真实的生活无法进入我们的视野,成为被永远遗忘的存在。所以,在西方现代小说家的笔下,他们认为导致生活中某一结果的发生,原因其实是无限的,而且几乎不存在任何逻辑上的确定的因果关系。所以,现代小说家的本领就在于谋划设计一些看似不重要,因而容易被忽视的一些细节,然后在可能的限度内进行深度的挖掘,复原生活的真实过程。

二是道德判断的悬置。人类有两种根深蒂固的习惯,一个是逻辑的推演,另一个就是道德的判断。因为从逻辑推演出发,我们认识事物总习惯于寻找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往往造成对因果关系之外的广阔现实却视而不见,因此而失却了对生活中真实的把握。从道德判断出发,我们总习惯于对人和事情做善与恶的判断,因此,而对善与恶之外真实生活却熟视无睹,由于这两种习惯都阻碍了我们对真实生活的认识与判断,所以,现代小说在追问人究竟是怎样的存在?的问题上,从根本上是抛弃逻辑与道德判断的,更讲究细节和人内心世界的真实。

三是反抒情性。西方现代小说对情感持的是一种研究而非颂扬的态度。米兰·昆德拉就曾批评浪漫主义小说家用夸张的言辞,渲染人物的爱和恨。现代小说家认为,感情的浮夸其实质是企图用华美的言辞掩盖思想的平庸,用激情的语言就是企图弥补感觉的贫乏。现代小说更追求从浪漫浮华的激情中走出来,用冷峻犀利的眼光还原人的平常和基本的生活真实。

四是主题多元、结构自由和游戏精神。西方现代小说家认为,小说家创作就像是在进行一场自己喜欢或入迷的游戏,根本不需要考虑为了满足小说主题或形式的需要,而强制离开写他们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东西。小说家有离题的权利,在小说创作中,他们可以自由地写使自己入迷的一切,所以,这就使得现代小说的主题根本就不是唯一的,而是多元的,小说的结构是自由的、活泼的、多变的。

第三,要掌握欣赏现代小说的基本方略

一是对小说主题做形而上的思考。

米兰昆德拉在《小说的艺术》中说,小说的内容永远是生活,但小说家的使命却不只需要对生活进行描绘、再现、加工和解释,而是要担当起认识生活真相的艰难使命。因此,西方现代小说为了担当起揭示生活真相的使命,将一切都作为主题,小说往往多主题或在元主题的广阔背景前展开。现代小说虽然看似写的只是小题材、小细节,有的或者只是撷取的生活中的一个小小的片断,但透过小说情节、人物和事件,却意蕴丰厚,蕴含着深刻的哲理,迸发着思想火花。所以,阅读西方现代小说时,我们必须读出小说深处的思想意蕴,学会用形而上的哲学眼光思考人究竟应该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和生活的本质究竟是什么?

二是对小说表现的内容进行动态的心灵体验。

现代小说家认为小说是表现与创造,不应是现实的再现与模仿,应该是表现人物的心理的真实,表现人物的意识与潜意识。而人物内心的真实往往是看不见、摸不着,并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读者要认识这些必须靠丰富的内心体验。为了表现人物某一瞬间的感觉、印象和精神状态,现代小说家们还经常在形式上进行大胆的探索与创新,使小说在形式结构上也呈现出多变化、多突兀、多层次,需要读者不断地用心揣摩、体验和领悟。

三是要了解现代小说常用的几种表现手法。

1.象征的手法。象征手法原是象征主义创作的重要手段,现代小说家们也普遍喜爱使用这种手法。在他们的笔下常常用具有物质感的形象表现微妙、隐秘的思想和情感,用具体的形象表现抽象的概念。而且这种象征突破了传统象征手法对象明确的特点,如太阳象征光明,玫瑰象征爱情等,现代小说中的象征往往具有极强的主观色彩,表现为复杂多变。

2.意识流的手法。美国哲学家威廉·詹姆斯在其《心理学原理》一书中说:意识并不是片段的联结,而是流动的,用一条河或一股流水的比喻来表达它是最自然的了。因为现代小说家注重表现人物的主观世界,重视人物的心理描写,意识流的手法成了现代小说家广泛使用的一种表现手法。他们往往运用内心独白和自由联想来表现人物复杂微妙不断变化的心理活动。

3.时空倒错的手法。在西方现代小说中,小说家还常常将时间顺序颠倒,将空间界限混淆,把过去、现在和未来融合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使得每一个时空都包含着过去、现在和未来,运用这种时空倒错的手法,打破时空的界限表现人物内心深处的秘密和多层次的复杂心理活动,使得小说的情节结构和人物的个性特征具有多层次性。

4.荒诞离奇的手法。在现代小说家笔下,荒诞常常表现为人与物的变形和解体,如卡夫卡的《变形记》格里高尔由人变成了一只甲虫的荒诞情节。变形为人物的语言行动的怪诞反常,如约翰尼斯·延森的《安恩与奶牛》中安恩将牛牵到集市上却不卖牛;再比如《城堡》,近在咫尺的城堡,人们耗尽所有的精力却总不能到达等等荒诞离奇的情节。小说家们正是通过这些极度离奇古怪的荒诞手法来透过事物的表象,揭示出了事物的本质特征。

当然,尽管外国现代小说无论在内容、主题方面,还是艺术形式、表现手法方面,与传统小说有着很多的不同,但只要我们不断提高这方面的素养,用文学欣赏的方法去揣摩、体验和感悟,我们就一定能够接近小说艺术的本质,也一定能够更全面、更深刻去理解它、鉴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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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类阅读答题技巧

全文共 3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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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情节是在小说提供的特定环境中,由于人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人与环境间的矛盾冲突而产生的一系列生活事件发生、发展直至解决的整个过程。如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小说类阅读答题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一、小说的三要素

人物:主人公

刻画人物的方法:语言描写、动作描写、心理描写、外貌描写、细节描写、正面描写、侧面描写(间接描写) (环境描写衬托对比等)

环境:自然环境——渲染气氛、烘托心情;社会环境——交代时代背景

情节:序幕、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尾声

二、小说的命题基本上围绕着五个关键词:

环境:分析小说中环境描写的作用

情节:着重于情节的概括、情节的特点分析、情节的高潮或结尾作用理解、情节的合理性探究。

人物:人物个性特征分析、主要人物形象的辨析 、人物性格发展的合理性探究。

主题、探究:着重小说意蕴主旨的全面理解或小说主旨某一侧面的归纳、合理性探究。

三、小说阅读考查的一般设题角度

(一)自然环境描写的作用(品味精彩语句的表现力、分析表现手法)

(二)故事情节及其特点赏析(分析作品结构,分析作品体裁的基本特征、分析表现手法)

(三)人物的性格特点及塑造人物的艺术手法赏析(欣赏作品的形象,赏析作品的内涵,领悟作品的艺术魅力)

(四)小说主题的赏析(概括作品主题)

(五)对小说社会意义或表达技巧的探究(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发掘作品的丰富意蕴、对作品表现出来的价值判断和审美取向作出评价)

环境描写

1、自然环境——人物活动的具体场景,如地点、气候、时间、景色、场面等。

作用:

(1)提示时间、季节和环境特点;

(2)渲染气氛,为后边刻画人物作铺垫;

(3)烘托人物性格,或某种心理;

(4)展开、推动情节发展;

(5)深化主旨;

(6)象征和暗示。

2、社会环境——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

作用:

(1)交待人物活动及其成长的时代背景,揭示了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

(2)交代人物身份,表现人物性格,或影响或决定人物性格;

(3)揭示社会本质特征,揭示主题。

3、环境类试题的答题思路:

①环境本身(交代……时间,交代……背景,营造……氛围,渲染……气氛)→②情节(推动/暗示/铺垫)→③人物(烘托/映衬)→④主题(表达/寄托/暗示/揭示)。

根据要求还可以这样来组织语言表达:XX具体描写了……景色,营造(创设)了一种……气氛;渲染(定下)了……的抒情基调;烘托了人物的思想感情;为下文……情节展开作了铺垫,推动……的情节发展。

故事情节

1、把握好故事情节,是读懂小说的关键,是欣赏小说艺术特点的基础,也是整体感知文章的起点。大致包括以下三种题型:

(1)用一句话或简明的语句概括故事情节;

(2)文中共写了哪几件事,请依次加以概括;

(3)以填空的形式概括小说的部分内容。

2、情节归纳方法:

1、把握场面,一般一个场面可以概括为一件事

2、学会按何时何地何人做何事的格式加以概括

3、情节的作用:

(1)交代人物活动的环境;

(2)设置悬念,引起读者阅读的兴趣;

(3)为后面的情节发展作铺垫或埋下伏笔;

(4)照应前文;

(5)线索;

(6)刻画人物性格;

(7)表现主旨或深化主题。

4、情节安排基本技巧:

(1)倒叙——不按时间先后顺序,而是把某些发生在后面的情节或结局先行提出,然后再按顺序叙述下去的一种方法。造成悬念,引人入胜。

(2)插叙——在叙述主要事件的过程中,插入另一与之有关的事件,然后再接上原来的事件写。对主要情节或中心事件做必要补充说明,使情节更加完整,结构更加严密,内容更加充实丰满。

5、情节类题目的答题思路:

明确情节构思为表现人物的宗旨,结合情节的一般作用,然后根据题目要求,结合文章作答:

①情节(使情节波澜再起,引出另一个情节,制造悬念,情节更突出,照应前文情节)→②人物(丰富人物,表现人物性格)→③主题(深化某种主题,突显某种主题)。

根据要求组织语言表达:XX情节(事物)在文中有……作用,突出了……,表现了……

人物形象

1、揣摩人物形象,大致包括三种题型:

(1)指出小说对人物进行描写的具体方法;

(2)概括指出人物的性格特征;

(3)对文中人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析(包括作者自身对人物的态度和读者对人物的评价)。

2、表现人物的手法:

(1)正面描写——直接描写:肖像描写、语言描写、行动描写、细节描写、心理描写等。

(2)侧面描写——间接描写:概括地说就是通过其他人物的言行,间接写主人公,如用环境描写衬托或烘托。

3、形象刻画基本技巧——各种描写手法的运用与作用

(1)肖像、神态、动作描写:更好地展现人物的内心世界及性格特征,使形象刻画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2)语言描写:言为心声,人物的语言也体现着人物的思想性格。

(3)心理描写:直接表现人物思想和内在情感(矛盾/焦虑/担心/喜悦/兴奋等),表现人物思想品质,刻画人物性格,推动情节发展。

(4)细节描写:更细腻地展示人物某一特征。其作用如下:

①典型的细节可以刻画人物性格。

②典型的细节可以深化主题。

③典型的细节可以推动情节的发展营造一种氛围。

④典型的细节可以渲染时代气氛、地方特色。

⑤典型的环境可以渲染人物心情/心理活动。

4、人物类试题答题思路:

通过人物的描写(语言、行动、心理、肖像、细节)分析人物的性格特征,然后根据题目要求作答。:

①人物(自身的性格特点,与另一个人物烘托、映衬、反衬)→②情节(人物性格决定情节发展)→③主题(突显某种主题)

根据要求组织语言表达:XX是一个……的人物形象。作为什么人,他怎么样,表现了他怎样的性格(思想品质)。

主题内容

小说的主题是小说的灵魂,是作者的写作目的之所在,也是作品的价值意义之所在。主题的深浅往往决定着作品价值的高低。概括主题内容的方法有:

1、从小说的情节和人物形象入手;

2、联系作品的时代背景及典型的环境描写,认识人物形象的思想性格上所打上的时代烙印,把握住人物形象所折射出的时代特征——达到揭示小说主题的目的;

3、抓关键句

写作技巧

质量上乘的作品,离不开精妙的写作技巧,这是因为写作技巧是作家驾驭文学语言,运用多种艺术表现手法、及表达方式、修辞手段等,来构思文学作品塑造文学形象时所表现出的熟练而又独具特色的艺术才能。

从整体上把握小说在艺术构思上的特点,我们只要知道一些常见的精妙技巧:

1、情节曲折生动,结局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2、细节描写(人物塑造)生动细致。

3、场面(环境)描写真切感人。

4、……手法的运用。

主题探究

1、对作品表现出来的价值判断和审美取向作出评价

评价方面:小说思想是否积极,健康,深刻,与时代精神是否合拍;作者观点是否正确,是否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批评力量;作者的感情是否真挚,是否符合时代精神和审美习惯。

2、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发掘作品的意蕴、人文精神等

意蕴:在于故事情节,人物形象,主题思想,语言表述

人文精神: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的维护,追求和关切,对精神文化的珍视,对理想人格的肯定和塑造。

3、探讨作者的创作背景和创作意图

(1)创作背景:

宏观:政治格局,审美情趣,价值取向

微观:作者的心境,影响心境的因素

(2)创作意图:挖掘作品意蕴,民族心理和人文精神

4、对作品进行个性化阅读和有创意的解读

(1)答题指向不是单一的,是多向的;不是单层次的,是多层次的

(2)答案不是唯一的,需发现作品的丰富内涵和深层意义

(3)试题是半开放的,有一定的开放性,但不是漫无边际

环境描写

环境描写是小说艺术的一个重要内容,分析环境描写是全面理解小说的重要环节。环境是形成人物性格、促使人物行动的指定场所和范围。小说中的环境描写,有 时是为了表现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社会条件,用于烘托人物活动的时代意义;有时是为了渲染气氛,从侧面表现人物的性格,它是整个作品中不可分割的构成部 分,对于增强故事的真实性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在分析人物形象的时候也要分析环境,要连带写景的部分一起分析。

⒈环境分类及作用

环境是人物活动的舞台,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小说的环境描写跟人物的塑造与表现主旨有极其重要的关系。阅读中始终把环境、情节和人物联系起来,才能把握小说创作的真谛。

⑴社会环境——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

作用:

①交待人物活动及其成长的时代背景,揭示了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

②交代人物身份,表现人物性格;或影响或决定人物性格;

③揭示社会本质特征,揭示主题。

⑵自然环境——人物活动的具体场景,如时间、地点、气候、景色、场面等。

作用:

①自身的、独立的审美价值:表现地域风光,提示时间、季节和环境特点;

②渲染气氛,为后边刻画人物作铺垫;

③烘托人物性格,或某种心理;

④展开、推动情节发展;

⑤深化主旨;

⑥象征和暗示。

2.命题指向

⑴在文中准确地找出描写环境的句子;

⑵就指定的环境描写说出其作用;

⑶找出文中描写环境的句子,分析环境描写对塑造人物或表现主题所起到的作用;

⑷依据文章内容发挥想像续写一段环境描写。

4.答题指要

⑴解题思路 明确环境描写必须为主题服务的宗旨,结合环境描写的作用:

①交代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

②暗示社会环境(背景、习俗、思想观念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等);

③揭示人物心境,表现人物身份、地位、性格;

④渲染气氛、奠定基调;

⑤推动情节的发展或作为情节线索;

⑥揭示或深化主旨;

⑦象征暗示,对比烘托

然后根据题目要求,结合文章作答。

⑵答题规范 环境+人物+情节+主题

⑶环境类试题的答题思路:①环境本身(交代……时间,交代……背景,营造……氛围,渲染……气氛)——→②情节(推动,暗示,铺垫)——→③人物(烘托,映衬)——→④主题(表达,寄托,暗示,揭示)。

根据要求还可以这样来组织语言表达:XX具体描写了……景色,营造(创设)了一种……气氛;渲染(定下)了……的抒情基调;烘托了人物的思想感情;为下文……情节展开作了铺垫,推动……的情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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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沈石溪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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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听起来就是讲狼的故事,没错,里面讲的是一只母狼抚育四只幼狼的故事。那只母狼叫紫岗,四只幼狼分别叫黑子、蓝魂儿、双毛、媚媚,因为紫岗偏了心,一心抚育黑子,黑子不久被秃鹰杀死了,有抚育蓝魂儿……就这样子,她由于偏心造成了“全军覆没”。

故事告诉我们要有狼拼命向上永不言败的精神,也要有狼那护子的拼命精神还有狼那坚强而勇敢的精神。

我发现了狼为何被我们看成一头邪恶、贪腻、凶猛、可怕、霸道、可以杀掉亲人的可怕动物呢?因为在狼群聚集的时候是冬季,而狼群分散的时候分别就是春、夏、秋这三个温暖时刻,在这三个季节的时候,因为狼群不在了从此让狼缺少团队意识。更何况,狼单独在养成了一个个对付猎物残忍的手段,使狼慢慢走向邪恶、残酷、凶猛……等恶的象征。才会使狼感到世界是怎么样。所以狼才会被我们人类看成是邪恶的化身。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狼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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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阅读答题技巧详解

全文共 1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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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说概念:是以刻画典型人物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人物活动着的环境的描写来反映复杂的社会生活。

2、小说种类?

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小小说

3、小说三要素?

人物、环境、情节

4、环境的种类及作用?

(1)自然环境

交代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人物活动的空间,衬托人物的心情。

(2)社会环境

交代事件发生的社会背景、时代特征,衬托人物性格,推动情节发展,

揭示文章主题。

5、情节由哪几部分构成?

(序幕)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尾声)

6.续写小说结尾。

按照小说故事情节发展的规律续写,要简洁含蓄,富有哲理,引人深思。

二、考点及答题技巧

〈一〉整体感知类题型及答题要点。

1.用短语或句子概括情节,写在空格内。

2.概述故事内容(特别注意情节双线发展的内容概括)

3.局部内容的理解

〈二〉人物形象分析的题型及答题要点

1.你认为主要人物是一个怎样的人?

2.结合内容具体分析人物的性格特征。

这类题的答题步骤:

①.答出描写人物的方法。(肖像、语言、动作、心理;侧面描写)

②答出这些方法的具体内容(找最能表现人物特点的重点词语和句子。)

③针对具体内容分析人物特点,注意从外在的肖像特点到内在的心里想法,再到精神品质。要分析全面,具体,不可泛泛而谈。

3.发挥想象,补写人物心理活动。

①心理活动的作用:揭示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人物的思想感情,刻画人物性格,深化作品主题。

出现问题:

①.缺要素

②.心理活动不符合人物性格。

原因分析:

①.答题时随意,说的话不符合人物性格。

②不注意联系上下文,忽略了文中人物的潜台词。

这类题的答题方法:.通过语言、神态、动作分析人物的心理过程。

〈三〉环境描写的题型及答题要点

(节气、天气、气候、风物、景色)

环境描写的作用1.交代背景。2.推动情节。3.渲染气氛。4.刻画人物形象,衬托人物的性格、情绪。5.使故事情节更为生动、真实。6.使主题更为突出、深刻。7要表现一定的新鲜感受或微妙情绪,做到情景交融,能够给人以感染、启发和美的享受。

〈四〉理解标题的含义。

1.以主要内容或主要事件拟题。

2. 以贯穿全文的线索拟题。

3. 以有象征意义又暗含中心的的实物为题。

4. 以主要人物为题。

5. 以特定环境为题

分析标题的答题注意事项

①注意分析标题中的中心语和修饰语的含义。一般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内容概括,二是主题概括。

②.如果小说标题就揭示了中心,那就结合小说结尾答出文章中心。

〈五〉关于评价、体验、感悟、启示的问题。

这类题往往是考查学生们对文学作品内涵的把握。并结合自身经历谈体验、感悟等。

启示——领悟的道理。(结合人物、主题答)

体验——亲身经历或通过实践对周围事物的认识。

感悟——有所感触而领悟。

评价——对人、事的看法。

〈六〉关于写法的问题。

1.题材与主题的关系。

题材——表现主题的材料:人物、环境、事件

丰富人物性格,增强情节发展的真实性,艺术形象的可感性以及整个作品的艺术感染力。

2.倒叙、插叙的作用。

一般来说,倒叙的作用是设置悬念,为下文铺设,吸引读者。

3.伏笔——叙述的一种手法。对作品中将要出现的人物或事件,预先作出提示或暗示,以求前后呼应。其作用是有助于全文达到结构严谨,情节发展合理的效果。

4.悬念——作品使欣赏者所产生的一种关于事件发展和人物命运的紧张心情,这种心理活动叫作悬念。其作用是引起读者兴趣,

加强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具有引人入胜的艺术效果。

(七)对关键性词语含义的理解

一般来说,这类题目结合上下文,根据文章所提供的语言环境来理解词语在这个环境中的比喻义、象征义、指代义或者其所具有的内涵和外延,此知识点在湖南益阳的《白蝴蝶花》中就有考查到。在做题的过程中可借助“代入法”将自己的理解代入文中,检验一下这种理解与上下文的意思有无不协调,甚至冲突的地方。

(八)对主旨的把握

小说的主旨是文章的核心,只有主旨把握正确了,人物、环境才有章可循。概括中心的关键在于对文章中的人、物、事的整体性思考,要把重点集中在反映出来的社会现象上,人物在社会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思想情感上和通过在对人命运的考察中领悟到的哲理上等等。还要多注意抒情议论式的句子,作者的观点往往隐于其中。再者,主旨的卷面表达也要注意其规范性,一般的模式为“通过____事表达一种_____现象(思想、品格)。

(九)刻画人物形象的方法

小说是以塑造人物为中心的,人物塑造的方法有①正面描写。也叫直接描写,即通过直接地描写人物的肖像、行动、语言、心理、神态来揭示人物思想品质及性格特点,反映作品主题。②侧面描写。也叫间接描写。即通过他人的言行间接写主人公。例如:《多收了三五斗》中米行老板的描写正烘托了“旧毡帽”的悲惨命运。③细节描写。通过分析人物的具体细微的肖像、动作、语言、心理、环境和场面的细枝末节的描写来表现人物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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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剧狼牙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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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锐的这声吼叫让哨兵们都跑了出来手里紧紧抓着抵着肩膀的95自动步枪,随即脚步都停下了。他们惊讶地看着林副大队长抱着一个穿着白色裙子的女孩旋转着,笑着哭着。

“徐睫——我可等你回来了!”林锐紧紧抱住她,“这次你不走了吧?”

“我不走了。”徐睫笑着流泪。

“她退出一线了。”王斌一脸坏笑,“按照我们的规定,她应该被妥善安排到一个安全的地方。部里面考虑再三,可能还没有比特种部队更安全的。——当然,是在我的建议下。”

“什么你的建议,是征求我的意见以后…”徐睫笑着说。

“啊——”林锐不顾徐睫的尖叫横抱起来她高喊,“徐睫,我们结婚吧——”

哨兵们都惊了,然后发出哄笑。

林锐抱着在挣扎的徐睫就往大队里面跑:“我现在就带你去找旅长!”

哨兵们想拦,但是互相看看都算了。王斌拿出警官证晃了一下,他们就都笑着看抱着女孩跑过去的林副大队长。

王斌苦笑:“我早说过——你要控制自己的情绪。”

直升机在空中飞翔,后门已经拆掉。舱里站着背着伞包的战士们,他们都看着面对他们站着的大队长张雷上校。

“翼伞的跳伞不是那么简单的。”张雷强调,“你们都是第一次跳翼伞,现在我先来做个示范。”

“张大队,找你的。”驾驶舱开了,机长探头说。

张雷走过去戴上耳机:“我是闪电,讲。”

“闪电,我是利剑。你现在听我命令,目标——着陆场正中的一辆伞兵突击车。重复一遍,着陆场正中的一辆伞兵突击车。完毕。”刘晓飞的声音从电台里面传来。

“我不明白。”

“重复我的命令。”

“目标——着陆场正中的一辆伞兵突击车。”张雷重复。

“好,你现在可以开始。”刘晓飞有笑声,“如果拿不出来你的手段,跳错了位置,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张雷很纳闷,但是还是摘下耳机戴上伞盔走到舱门口。

刘晓飞坐在伞兵突击车的驾驶座上点着一支烟,抬头看天空。

一个黑影跳出舱门。

张雷在空中看见了那辆伞兵突击车,他默默数着秒数,打开背后的翼伞主伞。红白相间的翼伞一下子打开,他在空中调整方向直接就奔向伞兵突击车。他的技术很好,风速也不大,所以距离伞兵突击车越来越近。

“哪儿那么容易?”刘晓飞坏笑着倒车。

张雷撑开翼伞追逐着伞兵车。

一只白皙的手拉了伞兵突击车的手闸,伞兵突击车一下子停住了。刘晓飞笑着转过脸:“我操!果然是一夜夫妻百日恩啊!”

张雷的双脚稳稳落在伞兵突击车的前鼻子上,翼伞飘落在他身后。他敏捷解开伞扣:“刘晓飞你搞什么名堂?!”

刘芳芳在副驾驶的座位上站起来,眼中流着热泪。

张雷睁大眼睛。

“张雷…”刘芳芳含着热泪。

张雷一下子彻底解开背上的伞扑到车前玻璃上抱住刘芳芳。

“我回来了…”刘芳芳哭着说。

“我爱你。”

张雷的嘴唇覆盖在她的嘴唇上。

“*,老子不当电灯泡。”刘晓飞跳下车跑了,回头喊:“我说,这个干爹我当定了!”

“干爹?”张雷转头看刘晓飞的背影。

“拉姆措尿了!”

张雷抬头看去,刘勇军抱着一个孩子在着陆场旁边着急地喊。

刘芳芳立即要跑过去,张雷一把拉住她:“我的孩子?”

“还能是谁的?!”刘芳芳含着泪就要抽他,张雷挡住了。

“我的孩子?!”张雷高喊着。

“你放开我,拉姆措尿了!”刘芳芳着急地说。

张雷敏捷地翻身到驾驶座位上,利索地发动突击车。突击车极其麻利地原地掉头,直接就冲向刘勇军。

吱——

张雷飞身跳过车前玻璃,踩着车头就过去了。

“我的孩子?”张雷含着眼泪慢慢接过拉姆措,吻着她娇嫩的脸蛋,抚摸着她衣服胸口的闪电利剑标志。

刘芳芳走过来,手放在张雷肩膀上。张雷一把抱住妻子和孩子:“你们都是我的,谁也不许走了…”

“我说了你先写报告!”雷克明好不容易才把林锐按在沙发上转身拿起钢笔,“好,我签字——你告诉我签哪儿?”

徐睫红着脸站在边上:“雷旅长,您别介意,林锐就这个脾气。”

“我介意什么啊?”雷克明拿着钢笔笑,“我高兴还来不及呢!不过凡事都得有个程序不是?你没报告我怎么签字啊?”

王斌在一边乐了,看林锐脸红脖子粗就捂住嘴咳嗽两声。

“我这儿有纸笔,你就跟这儿写吧。”雷克明苦笑。

林锐稳定一下自己,从胸口的兜里取出一个信封打开。

徐睫睁大眼睛诧异地看着他。

林锐慢慢抽出一个叠好的信纸打开,摊在雷克明办公桌上。

雷克明看着结婚报告:“好你个林锐啊!怎么你未卜先知啊?“

“我每个月都写。”林锐说。

徐睫眼中涌出热泪。

“我一直在等你回来,我的朱丽叶。”林锐转向徐睫用英语说。

雷克明二话不说当即签字。

“林锐——”徐睫哭喊着抱住林锐。

头发几乎全白的萧琴坐在沙发上看照片,满茶几都是照片。她拿着放大镜在一张一张看,都是刘勇军个人照片和全家的合影。

有车声,萧琴没有起身。

门铃响,她很奇怪地抬头:“小岳啊,去看看是谁?”

小岳开门,惊喜地:“芳芳姐!”

萧琴一下子站起来,腿都软了往门口跑。她摔倒在门口,向着门口伸出手老泪纵横。

“妈——”刘芳芳跑过来抱住萧琴。

萧琴张着嘴说不出话,流着眼泪抚摸女儿的脸。

张雷抱着拉姆措站在后面不说话。

萧琴转向张雷,急促地呼吸着跪起来磕头。刘芳芳抱住萧琴哭喊着:“妈——”

“我有罪…”萧琴哭着喊出来,“你们让我赎罪吧,不要不给我机会…”

张雷低下头,萧琴看见拉姆措伸出双手。张雷低头把拉姆措给她,萧琴抚摸着拉姆措的脸亲吻着,她哆嗦着站起来拉着刘芳芳进来。刘芳芳看见满桌子的照片流着眼泪,萧琴把拉姆措给她,自己颤抖着打开身边的柜子。

里面都是小孩衣服。

萧琴拿出一件来比着拉姆措,不合适,赶紧又拿出一件来。正好,她笑了,给拉姆措穿着衣服。

张雷掉开自己的脸,不让眼泪掉下来。

“妈!”刘芳芳抱住萧琴哭着说,“这么多天,你都在看照片做衣服?”

“让我赎罪吧,芳芳…”萧琴抱着拉姆措拉着女儿,“让我赎罪吧,不要不给我机会…”

刘芳芳转向张雷,张雷不说话摘下军帽长叹一口气:“杀人不过头点地…过去了…”

萧琴大哭一声对着张雷跪下,张雷急忙拉住她。萧琴看着张雷老泪纵横,哭得说不出话。

刘勇军慢慢走进来,看着萧琴。

“老刘,我有罪啊…”萧琴又要跪下,刘芳芳和张雷急忙架住她。

“你给我机会…”萧琴拼命想往下跪,“给我最后一次机会啊,我想赎罪…”

刘勇军看着曾经年轻丰韵的妻子已经彻底失去了魂魄,不说话。

萧琴挣脱张雷和刘芳芳,跪在刘勇军跟前张大嘴却哭不出声音。

刘勇军不看她,萧琴绝望地低下头。

一只粗糙的手抚摸在她的头顶,萧琴抬头抱住这只手哭起来。

“哇——”拉姆措哭起来。

“又尿了!”刘芳芳抱着孩子喊,“张雷赶紧去车上拿尿布!”

“这里有这里有!”萧琴跑向柜子,打开翻出一厚沓做好的尿布,“我都准备好了…”

张雷和刘勇军站在门口,看着萧琴和刘芳芳忙活着。

小岳小心地站在刘勇军身后:“首长,给您和张大队长也备饭吧?”

张雷看刘勇军,刘勇军长叹一口气:“可以。”

“是!”小岳兴奋地跑向厨房。

军区总院的草坪上,小兵兵苦着脸被陈勇拉着练马步:“爸爸,我不想学武术…”

“屁话!”陈勇脸一黑,“当兵的哪儿有不练武的?”

“我没当兵呢!”小兵兵说,“我才7岁!”

“生在兵家,就是当兵的!”陈勇黑着脸,“给我练!”

“妈——”小兵兵转向正坐在草坪上在打毛衣的方子君,“你看爸爸!”

方子君苦笑:“你爸爸那是把你当少林小和尚了!陈勇!”

“到!”陈勇转身立正。

“你几岁开始学武的?”方子君问。

“8岁!”陈勇说。

“那兵兵八岁开始练,现在休息。”方子君头也不抬继续打毛衣,守着旁边的婴儿车。婴儿车里面是个还在学步的女孩,呀呀叫着。

“妈妈真好!”小兵兵被解放了,跑向方子君从背后抱住妈妈撒娇。

陈勇无奈苦笑。

张雷和刘芳芳抱着拉姆措站在草坪上,方子君抬起头逗女孩,看见他们俩站起来。

“芳芳!张雷!”方子君惊喜地笑。

陈勇也笑了:“芳芳回来了?!”

“张叔叔!”小兵兵飞跑过去,“我要跟你坐直升机!”

张雷把小兵兵抱起来:“坐直升机啊——嗖嗖——”他把小兵兵扔起来,小兵兵欢快地笑着:“不够高!再高!”

方子君走到刘芳芳跟前,惊喜地看着拉姆措:“这是你们的孩子?”

“女孩,八个月了。”刘芳芳笑着说。

方子君抱过来:“兵兵,来见见妹妹!”

“又一个妹妹啊!”小兵兵从张雷肩膀跳下来,“这是小妹妹,那是大妹妹!”

“小雨的孩子?”刘芳芳眼睛一亮。

“嗯。”方子君点头。

刘芳芳走过去抱起这个女孩:“真漂亮,和小雨一样!”

“这下我们三姊妹的孩子都齐了啊!”方子君笑。

“多快啊。”陈勇看着三个孩子感叹。

张雷点头:“是。”

“好像都在昨天一样,也好像在上个世纪。”陈勇感叹。

“本来就是上个世纪的事情啊!”张雷一拍他肩膀,“陈大队长!你过糊涂了啊?”

林锐和徐睫手拉手跑过来:“哟!你们都在啊,我给你们介绍一下——”

“不用介绍!”陈勇一挥手,“我知道是谁?”

徐睫一阵紧张,看林锐。林锐也纳闷:“我没跟你们说过啊?”

“你睡觉老念叨,海训住一个帐篷晚上也叫人家名字!”陈勇指着徐睫说,“我知道你的名字——你姓朱,叫朱丽叶!对吧?”

徐睫哈哈大笑,其他人反应过来也哈哈大笑。

“我说的不对啊?”陈勇纳闷,“你晚上是叫这个名字啊?”

“对对对!”方子君擦着笑出来的眼泪,“走吧,都来齐了我们去看小雨!”

几个人抱着孩子走到病房门口,从观察窗看见刘晓飞坐在病床前。方子君示意大家安静,拉到一边:“他们见一面也很不容易,我们等会再进去吧。”

刘晓飞笑着坐在小雨床头:“小雨,你又漂亮了。”

何小雨静静躺在病床上,脸上似乎有笑容。

“医生说你情况很好。”刘晓飞握着着何小雨的手,“你要安心养伤,很快你就会恢复的。”

何小雨的眉毛动了一下。

“看,你现在眉毛会动了,手指也能动了。”刘晓飞抚摸着妻子的脸,“他们都说你很快会好起来的。”

何小雨的食指在刘晓飞手心里轻轻滑动着。

刘晓飞吻着妻子的手:“小雪会说话了,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妈妈。”

一滴眼泪流出何小雨紧闭的眼睛。

“我给你唱首歌儿吧。”刘晓飞擦去妻子的眼泪,“我知道我唱得不好听,不过你肯定喜欢。”

他吻了妻子的眼睛一下:“是你最喜欢的那首《闪亮的日子》,我们一起走过的闪亮的日子…”

刘晓飞轻轻咳嗽两声,缓缓开始唱:

“我来唱一首歌,古老的那首歌。

我轻轻地唱,你慢慢地和。

是否你还记得,过去的梦想,

那充满希望灿烂的岁月。

你我为了理想,历尽了艰苦,

我们曾经哭泣,也曾共同欢笑。

但愿你会记得,永远地记着,

我们曾经拥有闪亮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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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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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讲述的是一部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

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大师兄孙悟空。他原来是一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他是一个天真烂漫、调皮任性的无拘无束的“野猴”。他夺走老龙王的镇海之宝——定海神针;游乐地府撕碎“生死簿”;大闹天宫,偷吃仙桃仙丹,不把玉皇大帝放在眼里,还自封“齐天大圣”。用他的七十二变大闹天宫,惹怒了如来佛祖,便被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唐僧救了他,他便跟着唐僧西天取经。为了师傅的安危奋不顾身的他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反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各路神仙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其次是二师兄猪八戒。他贪财好色,有着一身毛病,好吃懒惰,爱占小便宜,怕困难,总是退缩,还特别爱吃,每次孙悟空叫他去找食物,他总是打着找食物牌子,却总是在半路睡觉,或者是找到了食物在回来的路上也吃得一干二净了。它相对来说小脑筋比较多,我很清晰记得有一集,某条河流结了冰,但这样马就不容易前行了,当大家都在困扰之时,猪八戒立即就说可以给马蹄裹上布,增加摩擦力。虽然他很贪吃,但是也非常护主,丝毫不比孙悟空差,一旦唐僧有危险也会那把九齿钉钯奋不顾身的去救他。

然后是三师弟沙悟净。他心地善良、安于天命,他的本领更比悟空,八戒是弱一些。他淳朴憨厚,忠心耿耿,总是挑着行李默默跟在身后,任劳任怨,憨厚和淳朴的形象生动的展现出来。

最后是师傅唐僧。他胸怀天下,惠及黎民百姓,善良闵城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为了求取真经而不惜远行,而且他心思缜密,能注意到事物的细节,自我要求严格,坚持原则,规范严谨,善于发现问题,低调不张扬,遵守时间。

就是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又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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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花千骨小说全文阅读1水鬼拦路

全文共 2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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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没有星子更没有月亮漆黑得像一个大洞让人有些颠倒分不清上下似乎一失脚就要坠进去。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一个莫约十二三岁的小孩孤零零一个人在路上急的走着。右手握着一小串佛珠碎碎的念左手提着个油皮灯笼。

与其说她是走不如说是在跑因为那些东西一直在后面跟着她只是因为佛珠的原因不敢太靠近。周围漆黑一片只看得见灯笼荧荧鬼火一般在半空中飘移着。四野寂静得有些诡异连流声虫鸣声都听不见。

马上就要到村子里了进了村就好了小孩不断提醒自己苍白着脸冷汗直往下掉。腾出右手把身上披的八只黑狗皮拼制成的披风裹得更严实一点妄图不让自己的气味更多的散出去。

可是走到村头的小石拱桥上小孩还是傻那里了。一个打着纸伞的女人站在桥上正对着她伞面上绣的是红得耀眼的桃白色的衣裙上也是。伞打得很低看不见脸。明明是炎热酷闷得没有一点风可是那裙袂却激荡的上下翻飞着。

小孩吓得停在那里双腿直打颤完了遇上鬼拦路了。

“南无阿弥陀佛……”她继续低声念着侧过身子想从桥另一边过低下头装作没看见她。却现她眨眼间又站在了她的面前。精致的白色绣花鞋上沾满了泥脚边是一滩的水还有各种绿色的水藻和贝壳。这时她才看清那裙摆上的哪是桃花分明是溅染的鲜血。

突然手中灯笼本应该温柔的黄光开始诡异的从青色变成红色好像也被血染过了一样。空气里满是刺鼻的河里的膻气与血的腥臭。

“南无阿弥陀佛……”硬着头皮把佛珠举到前面那女鬼退了两步小孩又前进两步那女鬼又退两步。快到桥头时却听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响起。

咣的一下面前的女鬼散裂了开来肢体断作无数截仿佛被硬生生砍碎一样一地都是血和蛆虫。

小孩吓得差点扔了手中的佛珠还有灯笼就往回跑两条腿抖个不行。

却见有个圆圆的东西骨碌碌的从伞下滚了出来滚缠着黑色的长竟然是那个女人的头。小孩浑身上下如被冰冻半点都动不了了。一个声音不停的在心底喊快跑快跑可就是移不动一点步子。

那头皮球一般s型的左右乱串撞到桥栏又反弹回来一会儿就蹭到了小孩的脚边吓得她差点没整个瘫软的坐在地上。

静止了片刻小孩瞪着脚边那个突然不动的头心都快从喉咙里跳出来。却见突然那个头一下翻转过来小孩这才看到她的脸脸上黑乎乎的两个大洞眼睛竟然被硬生生抠去。一只不知道到哪里去了另一只由一些血管、神经和组织牵连着半挂在脸上晃来晃去白惨惨的眼珠还飞快的转着向上直瞪着她。嘴唇似是被河里的鱼都咬烂了残缺不全得瑟瑟哆嗦似是要向她说些什么却只出风吹木头门一样嘎嘎的响声。

小孩忍住呕吐的冲动跨过那个头就往前跑顾不得正踩在一地的残肢上。突然间腿被抓住是一只半截的右手手指在水里泡涨了腐烂而白手臂肉端处可以看见森森的白骨。

惊恐当中现那个脑袋又飞快的像自己弹了过来张开大嘴就咬到了自己的右腿小腿上剧痛之中更加伴随的是刺骨的阴冷瞬间传遍了四肢百骸。

小孩挥舞着佛珠向那头上打去然后听见一阵仿佛生肉放在烧红铁板上的嘶嘶响声好一半天那个头才松口脱落。小孩拔腿就跑却突然听见什么破裂的声音脚底下什么东西硌着自己。抬起来一看竟然是那女鬼的另一只眼球不小心被自己踩爆了正流出滚滚的脓水和蛆虫。

小孩一边干呕一边飞也似的逃下桥现那只手竟然还抓在自己腿上而那个脑袋还在桥上蹦呀蹦呀上下牙齿互相敲打着叫着“手手手……”声音又凄惨又恐怖只是下不了桥无法追来。惨死在水上的人灵魂只能永远困在那里。

小孩使劲把那残臂从腿上扯了下来用力的抛回桥上。然后转身不要命的往前跑。脸上早吓得半点血色都没有了。

村子里的人此时都睡了安静得连声鸡鸣狗叫都听不到。小孩在一家药店前疯狂敲门整村人却仿佛都在睡梦中死去一样没有半点反应没有一家灯亮。小孩拼着命的敲了好半天里面才有了一点动静。

“谁啊……”

“张大夫张大夫我是小骨!快救救我爹他快死了!”叫小骨的孩子心急如焚的大声叫道。

“哦哦小骨啊你别急等我穿好衣服收拾好马上马上……”

不一会儿一个半白头的老男人提着药箱出来了和她一块匆匆往回赶去。

“你怎么晚上一个人出来了啊!没遇上什么吧?”

“刚刚在桥上有……没办法爹突然病得很重……”小骨拉住张大夫的衣服躲在他身后一瘸一拐的走着身子依然不停的抖。慢慢的走近小桥时偷偷探出头来却现刚刚那一地的残尸还有自己踩碎的眼球全都不见了。好像什么都没生过一样。

她的八字太轻阴气太重天煞孤星百年难遇。出生时即伴随着母亲的难产而死满城异香明明盛春时景却瞬间百花凋残于是取名叫花千骨。

父亲是个屡次落第的秀才因为命硬倒也一直抚养她到如今。但是因为花千骨体质太易招惹鬼怪给村里惹下不少麻烦只好单独领她住在村郊小河边随意搭建的木屋里。

花秀才请了游方的高僧来给花千骨驱鬼改命格和尚也只是摇头给了花千骨一串随身携带多年的佛珠还有让用八只黑狗的皮做披风掩住花千骨身上普通人闻不见只有鬼怪能闻到的异香。并嘱咐太阳落山后便不要让她出门这才安然活到了十二岁。

张大夫怜惜她小小年纪就受如此多的惊恐和磨难。一向对他父女俩多加照顾。他是医生手上握过太多人的命宿沾染过太多人的生死身上阳气和煞气都比较重一般小鬼不敢来招惹。牵着花千骨的手回到他们住的地方一路倒也没遇上什么麻烦。

只是花秀才病得很厉害和花千骨长期生活在一起总是难免有各种的邪气缠身不到四十的年纪却苍老衰弱的像五六十。张大夫一个劲的摇头叹息怕是熬不过今晚了。

花千骨跑进跑出的烧水煎药给花秀才抹身擦汗。不敢让自己闲下来心里隐约知道所以一直担惊受怕。这是她世上唯一一个亲人了。

花秀才终于还是没能挨到天亮弥留之际担心的仍是自己死后花千骨一个人该怎么办。张大夫安慰他说会收养照顾千骨花秀才却一不想牵连他二也怕他保护不了千骨多久。于是交代花千骨等他死后去传说中的茅山拜师学艺。等学有所成就再不怕妖魔缠身了。

花千骨握着父亲逐渐冰凉的手心里凄芜荒凉一片连父亲都走了自己孤孤单单一个人留在这世上又有什么意义?努力的逼迫自己不要哭不要哭从小到大父亲唯一对她严厉的时候就是不准她哭。她知道一是因为她一流泪必定天有异相二是知道自己不能一直陪着她逼着她努力的学会独立和坚强。

张大夫帮她把腿上的伤处理了一下挤出黑的浓血洒上些许香灰又涂了点药膏包扎好。只是一点尸毒倒也并不严重。

第二天张大夫和村里几个热心人帮着她把丧事简单的办了。张大夫认为她年纪还太小不能一个人便外出去闯荡希望先收养她最起码先把腿上的伤养好。她却下定决心立马启程听从父命上茅山去学道。张大夫拗不过她只好帮她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变卖了然后又资助了她些许银两。

第二日晚花千骨裹着狗皮披风听着屋外的大风还有鬼哭狼嚎在空荡荡的木屋中光光的床板上睁着双眼躺了一整夜。脑中蓄满了悲伤和对未来路途的迷惘。翌日大清早便告别村里人向着茅山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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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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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书名是《黑熊舞蹈家》,作者是沈石溪

我翻开了书本,看了几页后,我被这本书深深吸引住了。《黑熊舞蹈家》这本书里包含着许许多多的故事,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篇《北极熊飘逝的母爱》。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只名为珍宝的熊产下了一只熊崽,它每天寸步不离地呵护着熊崽,向我们展示了母爱的典范。过了不久,珍宝又产下了一头熊崽。

为了避免照顾熊崽而给珍宝更大的压力,好心的饲养员就帮珍宝照顾熊崽,让珍宝好好休息。虽然熊崽长得越来越大,但是珍宝的母爱却渐渐地淡去了。当饲养员把熊崽捧到它面前让它宠爱时,她却把熊崽推开到了一边。终于有一天,惨不忍睹的事发生了:小熊崽不小心滑到水池里去了,珍宝见了,想去救它。突然,它看见有一只鸟在它面前飞过,她竟然为了捉鸟而丢下小熊崽。过了不久,小熊崽不幸死亡了。

这个故事有很深的哲理,它告诉了我:有时候,不要过于好心。不然,随时可能好心办坏事。在生活中也是这样,比如:一位同学没有做作业,他的同桌处于好心就把作业给了那位同学抄,最后,那位同学的成绩一落千丈。于是,这句活时时提醒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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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狼图腾读后感

全文共 1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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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这本书源于我的老师,在一次课外话题中,无意提了这本书,由于好奇心,驱使我买下了这本书,于是,就踏出了我对认识的第一步。

起初,我并不了解狼,只是常从电视或书籍中看到狼常为反面人物出场,就会觉得狼是一个无恶不作,残忍杀害动物的卑鄙种群,“豺狼成性”“狗肺狼心”“杯盘狼籍”等成语都是比喻人或社会像狼一样的邪恶,所以,自古以来,狼在人们心里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但事实恰恰相反,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受颇深……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竟想不到我穿越了,穿越到了文革时期的内蒙古大草原。湛蓝的天空下,一望无际的油油碧草。成群结队的草原狼、悠闲自得的旱獭。远处白色的蒙古包和那袅袅炊烟构成了一幅美丽洁白的画卷。

远方那个是主人公陈阵吗?我真的在这个山美水美的额仑草原上吗?我真的要去窥视狼群狩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狼灾吗?我和陈阵跟随睿智、崇尚腾格里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我们在这个与狼共生存的环境里,仿佛看见了一个勇敢、智慧、顽强、忍耐、谨慎、有冒险精神的一个似乎有形却无形的灵魂。这灵魂让我们着迷,让我们不停的探索狼的奥妙。

当我们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睿智的狩获大量的猎物时,我们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群种种奇怪的举动所迷惑;当我们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我们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那幽幽的眼睛就会告诉我们它们的智慧无人能比,它们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还有它们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仿佛与身俱来!它们是团结的,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从不产生逆反心理,忠于狼王,因而团结,他们团队合作意识强,所有事情都是有规划,有计划地去做。

它们懂得知己知彼,在每次攻击前都会去了解对手,而不会轻视它,所以狼一生的攻击很少失误;狼,懂得同进同退,虽然通常独自活动,但却是最团结的动物!它们虽然凶残,但是母狼却是母性最强的动物之一。可以为了孩子放弃猎物,可以为了孩子饥肠辘辘,可以为了孩子不惜一切甚至是舍弃生命!为什们成吉思汗带领了一小部分人,却能征服地域西达中亚、东欧的黑海海滨?因为狼,就是因为他们,使得成吉思汗从中获取狼的精华及一身,所以他能成功。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狼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众多品德的化身。而并不是所谓的“残忍种群”。

而真正残忍的却是人类,故事的最后,狼被残忍无情的人类大面积捕杀,原因就是那些不懂生态规律,却自我感觉良好的那些人;原因就是那些所谓值钱的狼皮大衣,人类啊,你们已经被奢侈的生活和肮脏的金钱蒙蔽了双眼!醒醒吧!看看那些动物被扒去皮毛后无助害怕的眼神!摸摸自己身上穿的大衣,是不是那些用生命为你构造出美丽的无辜亡灵!看看自己手上是不是已经有了属于自己同胞的片片血迹!“棕熊”“巴里虎”“斑驴”等等等等这些以血为代价的警钟还不能敲醒属于我们真正的灵魂吗?放下那些残害生灵的斧子吧!请记住,上天能够给与我们的东西,他同样也能收回……

图腾仍在飘扬,狼已成为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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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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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活着》的时候,落日酡红的脸蛋恰好沾上了地平线,那一片黄土便愈发迷蒙,让我仿佛看到了福贵与牛。福贵蹲靠在光秃秃的树干下,一杆烟袋冒着丝缕白烟,老牛许是倦了,耷拉着脑袋,不知在思索还是睡着了。阳光扫过略有雾气的黄土地,将镂刻的剪影慢慢投射过来,印在了我的心上。

福贵的爹是掉下粪缸死的,或许还要更早。在福贵败光了家产后,福贵的爹便已经没有了奔头,生的念头没有了,人也就算死了,不管他是否还是如常吃饭、睡觉、蹲粪缸,行尸走肉与死有什么分别呢?这让我想起了春生。春生的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到底他们是没有看透,有什么能比活着更美好呢?老子曰: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龙二设下赌局骗光了福贵的家产,可下场呢?龙二死前说了一句: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是福是祸,当真难以定论。

福贵的娘是病死的,家珍也是病死的。要说唯一的不同,就是福贵的娘临死没能见上福贵一面吧。生老病死,谁又能左右呢?她们最欣慰的,可能也就是福贵娘死前一遍遍重复的话:福贵是不会去赌钱的。是的,经历了浮沉,钱财再多又能怎样呢?

家珍应该说是福贵的福星了。婚礼上他们常说: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都毫无保留的爱他,对他忠诚?家珍从来没有接到这样的提问,却成为了“我愿意”这三个字忠实的践行者。家珍的心栓在整个家上,拴住有庆和凤霞的身上,直到有庆和凤霞全都走了,她也便跟着去了。

有庆死于抽血过多,凤霞死于生孩子。有庆这个善良的孩子,却死于他的善良,让人唏嘘不已;凤霞为了一个生命的诞生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让人愈发感受到生命的可贵。读后感·两个人都死于医院,这让福贵对医院产生了深深的恐惧。那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也暗暗锻磨了福贵的生存意志。

二喜放不下的或许只剩苦根了。凤霞死后,他所有的生存意念都放在了儿子身上。可造化弄人,他还是死了。临死前那把胸膛都喊破的苦根,像极了另一个版本的《呐喊》,只不过这个呐喊的主题是活着。

苦根也死了,整个家庭唯一的香火死于穷苦。因为穷苦,他连豆子都很少吃,结果一次性吃了很多豆子,撑死了。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只剩下孤零零的福贵。

不,还有一头同样年迈的老牛。

夕阳渐渐沉下了地平线,福贵起身,牵着老黄牛渐渐走远。我不敢猛然合上书本,怕把最后一抹生命夹死。扉页的“活着”二字愈来愈显眼,我却突然想起了《红楼梦》,想起了那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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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佳期如梦结局章节阅读

全文共 3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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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上海又留了两个礼拜,阮正东的情形时好时坏,因为病情持续恶化,不得不服用大量的止痛剂,很多时候他都是昏昏沉沉睡着的。

医生并没有太多办法,这医院有全国最优秀的肝胆外科医生,可是也只是尽力。因为肝癌晚期,全世界的医学界都束手无策。

只能用镇痛剂减轻痛苦。

佳期去看他,静静的呆在病房里,江 西默默的离开,而她也只是坐在那里,安静的看着病床 上,他的睡容。

偶尔他醒来,剧烈的疼痛令他满头大汗,可是见到她还是微笑:“你走好不好?”

她知道他不愿意让她看见,于是总是点头,默默走开。

他一直让她走开,可是她真的舍不得,哪怕多留一天也是好的。

他却一直让她走开。

她一天天捱下去,因为每一分,每一秒,都如此痛苦,都如此珍贵。

最后一次她去医院看他,他的精神实在不错,很难得的下床 走动了一会儿。

他已经很瘦很瘦,体重剧减,虚弱的依靠营养液维持,已经有好几天没能下床 了。

但今天他精神出奇的好,在病房里走动了一会儿,又打开窗子透气。

佳期陪他站在窗前,他看窗外太陽很好,暖暖的,仿佛春天已经来了。

他说:“真快,上海今年的春天,仿佛来得特别早。”

她说:“是啊,花又要开了。”

他微笑:“还是冬天呢,正月都还没有过完,等到再过一个月,才是真正的春天了。”

上海的春天会比北京早。

时光在这里,总是特别的匆忙。

每一分,每一秒,都特别的匆忙。

他说:“你今天走吧,我给和平打电话,让他去机场接你。”

她说:“我明天再走。”

他说:“你昨天就说了,今天走,怎么说话不算数呢。”

她说:“我明天走。”

他说:“一定哦。”

她说:“一定。”

他微笑伸出手来:“拉勾。”

这样小孩子气的动作,有很多年没有做过了。她微笑着伸出手来与他拉勾,他的手很凉,因为体重急剧下降,所以瘦得指骨分明。

她的尾指终于勾住他的尾指,轻轻的摇了一摇。

他低声说了句什么,她似乎并没有听见。

第二天她终于离开,江 西开车送佳期到机场,在一路上,她们两个人都是沉默的。

直到最后,江 西才说:“佳期,认识你我很高兴。”

佳期说:“我也很高兴。”

江 西反而笑了:“你瞧,我们还算是有缘份,不过这辈子好像缘份浅了一点,所以不能做一家人。”

佳期努力微笑,可是抑制不住,总仿佛想要流泪。

“我真的觉得很幸运,和平他教会我,怎么爱一个人。哥哥他教会我,怎么样用另一种方式爱一个人。”

“爱一个人不仅仅是独一无二。爱一个人还希望她比自己幸福,比自己快乐。佳期,一度我很嫉妒你,可是现在我觉得,我一定可以找到我的那个人,爱我就像和平或者哥哥爱你一样,那样独一无二,那样坚定,不管能够得到什么,可是执着而无悔的付出。”

她轻松的笑起来:“你放心好啦,我会照顾好哥哥的。哥哥他也很坚强,早晨我去医院看他,他还说了,叫你走的时候别哭,还有,结婚的时候别忘了他的请柬,他给你们预备了一特别惊喜的大红包。还有,将来你们的孩子,一定要认他当干爹,还有,他还叫你一辈子都别忘了他,好叫孟和平吃一辈子的醋。真是罗唆,对吧?”

佳期想像着阮正东说这番话的样子,笑得眼泪哧哧的掉下来。

江 西说:“哥哥不让你去医院看他,也没别的原因,就因为早上他要做化疗,他说做化疗太难看了,不愿意让你看见,真的。”

佳期一直点头:“我知道。”

机场终于到了,江 西把车停在停车场,说:“我就不送你进去了,我最害怕侯机厅送人那种场合,我怕我会哭的,我可是公众人物,知名女主播,哭起来会上小报花边新闻的。”

佳期一直点头:“我知道。”

江 西张开双臂,用力的拥抱她:“替我向和平哥哥问好,你们要保重。”

“我知道。”

“佳期,再见!”

“再见。”

江 西看着佳期走进机场,一直看着佳期渐渐的消失在玻璃墙内,她整个人仿佛一下子被抽空了力气,软绵绵的,靠在车内,连手指都无法再抬起来。她竟然能够做到,她一直以为,自己没有办法做到,自己会在任何一秒钟,忍不住放声大哭。

电话一直在响。

她终于接听。

“江 西,我是张秘书。你是不是回医院一趟,很多后事要跟你商量办理。还有东子的一些遗物,要处理一下。从今天凌晨到现在,首长一直十分悲痛,滴水未进,我真担心首长的身体也会一下子垮下去。希望你能劝劝他。”

凌晨时分,她和父母守在哥哥的病床 前,他最后一句话是:“不要让她知道。”

她一直点头:“我明天会去送她,哥哥,我答应你,绝不让她知道,让她安心离开。”

佳期走进机场,嘈杂的侯机厅,无数人来人往,广播里在播放着登机启事,有小孩子的笑声,还有推车滑过地面的声音,那样嘈杂,那样热闹,这个世界,一如既往的熙熙攘攘。她低头极快的走着,一直低着头。

佳期很快的办完手续,然后登机。

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来,一直等到起飞。

当滑行由慢至快,当机身仰起的一刹那,当飞机脱离地心引力的瞬间,她终于抬起头。

相邻座位上是一位年轻的母亲,和她的孩子,小男孩大约才四五岁,解开安全带后,就爬上爬下,好奇的打量四周,没有一刻肯安份。

最后,小男孩稚嫩的声音,压得极低,偷偷问自己的母亲:“妈妈,你看那个阿姨,她为什么一直哭,一直哭?”

年轻的母亲低声哄着:“乖,阿姨一定是很疼,所以哭了。”

他不想让她知道,她就不知道。他想让她安心的走,她就安心的走。

他让她安心,她也要让他安心。

她永远也不能忘记,那一天晚上在医院里,她站在病房门前,从两三寸阔的缝隙里望进去,窄窄如电影 的取景,他整个人深深的陷在沙发里,只能看见他的侧脸,他一定坐在那里很久了,因为他嘴里含的那枝烟积了很长的一截烟灰,也没有掉落下来。她几乎不敢动,只能顺着他的目光望出去,茶几上放着她那只保温 桶,鹅黄色的桶身,上头还画着两只绒绒的小鸭子,在落地灯橙色的光线下,温 暖如两只小绒球。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直起身来,只是掐熄了烟头,重新拿了一枝烟,划火柴点燃。

一点小小的火苗,照着他的脸,幽蓝的一晃,又被他吹熄了。

他伸出手去,用食指触摸那保温 桶外壳上画的两只小鸭子,动作很轻,仿佛那是两只真正的小鸭,指尖顺着那小绒球的轮廓摸索着,小心翼翼。过了一会儿,也不知想起了什么来,自顾自微笑。

他笑起来很好看,眼角深斜飞入鬓,唇线抿起,弧度柔和。

她将头抵在门侧,忽然落泪。

他说:“你怎么又回来了?”

她说:“我没有等到你。”

其实他一直在那里,他始终都在那里,只要她回头,她就能够看见的。

他一直在等她。

过了这么久之后,她才知道,原来早在那一刻起,她遇见他。

他的字迹飞扬流畅:“佳期,终于等到你回家。”

他说:“我这辈子不可以了。所以,下辈子我一定会等着你,我等着比所有的人都早,早一点遇见你。”

她却不能说,她其实已经遇见他,在他等着她的时候,她其实已经爱上他。

这么多年,她花了很漫长很漫长的时光,才学会结束,才学会重新开始爱上一个人。

可是他却不能在那里,他却没有时间给她。

在最后的时候,他以为她爱的并不是他,所以,他安心的离开。

就这样,她让他安心的离开自己。

当我终于爱上你,我却永远也不会告诉你,因为怕你觉得来不及,怕你觉得对不起。

怕你会对我内疚,怕你会觉得不安心。

你一直等着我,而我,会用这一生来记得你。

当他的尾指勾住她的尾指,他说:“一百年,不许变。”

他和她约定了一百年,她不会变,她会一直记得,一直记得,一百年。

泪如同小蟹,狰狞的爬过每一寸脸颊。

她会一直记得。

她与他的一百年。

小男孩忍不住,歪着头看着。过了好一会儿,突然想起来,从自己口袋掏出半包纸巾,递给佳期:“阿姨你别伤心了,我妈妈说,如果你伤心的话,疼爱你的人会更伤心的。所以我每回我摔跤的时候,虽然很疼很疼,可是我从来不哭,因为我怕我一哭,我妈妈会更伤心。”

佳期接过纸巾,流着眼泪,却努力想要微笑:“谢谢你。”

她一定会照顾好自己,因为如果她伤心,那么疼爱她的人,会比她更难过。

她一定要过得幸福,不管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都要幸福。

她答应过他,一定要让自己幸福。

幸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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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不吃白兔的灰狼童话作文_动物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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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庙里住着一直大灰。这只大灰狼不像别的大灰狼那样爱吃小白兔和肉,在这个森林里,大灰狼是最温柔慈祥的动物。它会抚摸小白兔的毛发,会给沿途的小鸟欢迎的节目,会让别人觉得这一切都是多么美好。

又有人问它以前怎么样,它以前是一只名副其实的狼,有这大尾巴,有这吓人的聊呀。张开嘴的时候,也是熏人的恐吓。小白兔远远的看见它就得飞奔着逃跑,以保全性命。然而在那天大灰狼正为着自己空空的肚子筹谋的时候,它又把目光瞧上了小白兔,这种防御力不强,而且跑步速度尤其慢的动物是最好的食物,一想到白兔鲜美的嫩肉。大灰狼的嘴里冒出了从喉咙里升起来的津液。小白兔仿佛就在它面前。用自己的腿,勾引着它去品尝。

正在这时,猎人也在前往,他想要捕住这只大灰狼,回去做个披风,现在市场上面卖的披风可贵了,他读完夫人正怀着身孕,大冬天的需要有温暖的狼毛披风,他四处寻找大灰狼的方向。可是,在这茫茫大地里,怎么寻找啊。他忽然间想到一个办法。大灰狼肯定逃不脱小白兔的诱惑。于是他偷偷的走下半山腰去,捉了一直农家的小白兔。他把小白兔的脚上吊了一个透明的线,然后就把小白兔放在一处,自己在后边的草丛里,悄悄的观察小白兔周围。大灰狼果然看见了小白兔他隐隐约约好像发现小白兔的脚上系了个什么东西,小白兔跑的姿势有点奇怪。事实上,小白兔只是在玩耍,这只家养的小白兔还不知道什么是危险呢?他看见大灰狼的前进,还有些高兴的跟他打了声招呼,把八瓣嘴笑得开怀。

正当灰狼走过去要吃了小白兔时,猎人悄悄逼近。小白兔瞧见猎人的枪指着大灰狼,用动物世界的语言叫灰狼快跑。大灰狼心里还有些纳闷,到处一望,看见了一个黑洞洞。糟糕他的死期要到,大灰狼飞奔着离开,可惜猎人的枪也已经打出,小白兔洁白的毛上,都是血红的颜色。大灰狼回头看见这一幕,伤心地哭了。

从此,他不再吃小白兔,温柔的摸着小白兔的毛发,只盼望小白兔再也不会开出血红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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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动物小说中动物形象特点的研究报告[500字]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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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寒假期间,我认真阅读了作家沈石溪所写的动物小说,这本书准确地表达了人与动物、动物与动物之间的深情厚谊。沈石溪在云南西双版纳时领养和观察了许多的动物,并对它们进行了仔细的观察,最终写下了这本动物小说。在书中他对动物的形象特点做了非常生动的描述,读后让我受益非浅。在此,我对以上两点做了一个小小的研究

首先我研究的是动物形象:在小说中沈石溪都是通过了动物的样貌而取下了各种各样的名字,如雪豹雪妖、狮子红飘带、豺王白眉儿、母狼紫岚……作者为什么给它们取这个名字呢?那是为了让我们更加直观地了解动物的模样以及动物身上的特性,侧面是为了让我们更容易记住它们。

接下来我最主要的是研究了动物的特点:例如一只被人养大的熊想要把它放回森林非常难,因为熊已经和饲养它的人建立了很深的感情。还有一只失去父母的小老虎非常可怜,而软心肠的熊猫妈妈却收养了它,直到小老虎长大。从这些就能看出,虽然人和人之间主要靠感情来维系,而人与动物、动物与动物之间其实也是有感情的。如果我们残忍地杀害了那些小动物,那么小动物的父母能不伤心吗?

通过对这本书的研究让我深深明白:我们要珍惜与动物们相处的美好时光,时刻都要保护好身边的动物,也要及时阻止他人捕捉、猎杀动物。否则,许多动物都有濒临灭绝的危险,不要因我们的贪婪和残忍而毁灭地球。只有人类与动物和平相处,我们的世界才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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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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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爱上了一本动物小说——《图腾》,它以有趣的写作手法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书里有北京知青陈阵,热情好客的蒙古族人民,还有令人敬畏的老猎人,更有那称王称霸的草原狼,勇敢机智。

这本书是作者姜戎30年的心血,他细致地描绘了俩个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蒙古额仑大草原,在一次掏狼崽的任务中收养了一只小狼,通过他们与小狼的朝夕共处,产生生死之情。

狼生性凶狠毒辣,为了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用其超常的智慧才能捕食猎物。其中“狼与老兔决斗”这一片段当我胆颤惊心。小狼看到又肥又大的老兔,先亮出狼牙,使其畏惧三分,接着伸出前爪,试探动静。老兔也不甘弱抬起强有力的后腿像重炮一般,猛地一击,差点踢瞎小狼的左眼。小狼立刻退后三步,绕着老兔转圈试探几回,终于发现它的弱点,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老兔的面前,张开强有力的双爪,抓住兔头,使劲一拉,发现那对巨炮并没有伤害它,再用更大的力气往身边扯,等老兔气力用尽,无力挣扎时,用锋利的牙齿无比精准地咬住老兔的气管,直至于死亡,最后张开血盆大口,把老兔咀嚼的只剩下几颗牙齿。在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只有强者才能存活。

大草原上的狼追求自由独立,拥有不屈不挠的高贵灵魂。小狼拒绝被人类用铁链牵着走,每次主人要牵它时,总会遭到他的极力反抗,露出狼牙,好像在告诉人们,我要自由,要想用铁链拴着我走,就给你颜色看看。即使人们强制套上铁链,它会一动不动趴着,哪怕脖子上已经勒出一条血痕,也可忍受死亡绞索的疼痛,仍然不放弃尊严。这是它们与宁愿被牵的动物最大的区别。

狼也除人类以外天下第一兵家,对近战、野战、奔袭站、游击战和运动战都了如指掌,很早就发现低音比高音传递更远……

狼的力量、机敏、纪律性等于或大于人类,这是狼称霸草原的原因。

读完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以前以为它们是残暴的侩子手,其实无论食与杀,都不是它们的目的,而是为了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独立和尊严。作为人类也一样,要活的自由,活的独立,才能在社会上获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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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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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对动物的兴趣不减,永远!

一听说《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出版我便苦苦哀求妈妈给我买一本。妈妈经不住我的苦苦哀求便带我去书店,一进书店,凭我“泡”书店的本领:对书摆放的位置了如指掌,我一晃就没了影。不一会我大喊:“妈妈,在这里。”我顿时便呆住了封面上的图画栩栩如生;书内精美的图画;大大的,饱满的字。令我吃惊,一看我便深深地被吸引住了。

我满怀欣喜地抱着书走回家,一打开我便被小狼的形象深深地吸引住了。主人公陈阵与小狼之间的亲情与友情带给我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看着看着我的心不自觉出现这样一段话:这本书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来让人扼腕叹息,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小狼小狼》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它们的精神值得我好好的去学习,这使我想到书中的一段话:牧民们把羊圈用石头盖得很高也很结实,人翻不过去,他们认为狼也翻不过去,于是牧民们都安心睡觉去了。可没想到第二天早上一看,羊死了一大片,血滩了有二指厚。他们仔细察看了羊圈才发现,原来是昨天晚上有一群狼在狼王的带领下袭击了羊圈。有头最大的狼在墙外站起来,后爪蹬地,前爪撑墙,用自己的身子给狼群当跳板。然后,让一条饿狼从几十米以外的方向冲过来,蹬上大狼的背,就“飞”到了羊圈里。等这只狼吃饱了以后就会再当跳板,把里面吃饱了的狼再送出来。最后一只吃完的狼,它硬是叼来死羊一只只都摞起来,搭成羊梯。“噌”的一声也就顺利“飞”走了。看到这里我不禁敬佩起狼的团结精神,心想:这不正是我们需要的精神吗?

我不自觉的想到我们的拔河比赛:拔河比赛的哨声吹响了,我们全力以赴想让中间的绳索到我们这边来,可它却不听话的向着那边去了。结果可想而知——我们输了。可我们并不团结,去寻找输的理由,反而你怪我,我怪你的,把我们的团结都扔了!我们不正需要狼的团结精神吗?

看完这些我不由的认为狼的智慧与才能、狡猾、很有团体精神。狼的自由自立,狼的强悍卓越……都是无人能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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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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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爱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母爱是世界上最美、最温暖的一种爱。——题记

我们人类总是认为动物是没有感情的,可是这种说法是正好相反的!

沈石溪写的《红豺》里面母豺火烧云把母爱表现的淋漓尽致。这个故事讲了一条狼杀了火烧云的两个孩子,正好狼被捕兽夹夹住了。火烧云杀他的一个孩子,留一个叫甜点心就是饥饿时的一顿饭。可是火烧云怎么也下不了心。后来火烧云痛失前腿,由甜点心照顾,最后火烧云为甜点心而死!母爱的力量是伟大的,是什么让火烧云吃吃舍不得杀甜点心呢?是母爱!是什么使火烧云冒着失去尾巴就一个狼呢?是母爱!是什么让火烧云离开了他精挑细选的公豺呢?还是母爱!是母爱是母爱让火烧云冒险去救一个狼。母爱是所有的爱都比不上的!在生活中,妈妈对我的爱也是很好的!妈妈为了我付出了很多很多。

我很对不起我的妈妈,我总是言而无信,让妈妈大发雷霆!让我们默默的感受母爱的魅力吧;让我们默默体会母爱的美丽吧;让我们默默倾听母爱的呵斥吧!让我们一起喊:“妈妈,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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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动物小说作文:青蛙的冠军梦

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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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作者对社会生活进行艺术概括,通过叙述人的语言来描绘生活事件,塑造人物形象,展开作品主题,表达作者思想感情,从而艺术地反映和表现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裁。下文是小编整理的动物小说作文:青蛙冠军梦,欢迎阅读参考!

“两年一度的森林运动会就要开幕啦!”喜鹊把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传遍了整个森林。霎时,森林里热闹起来,动物们议论纷纷,猜测谁能夺得冠军;运动员们也在做着最后的准备,其中包括一只准备参加跳高比赛的青蛙。

这是一只具有很大运动天赋的青蛙,他自己也酷爱体育,特别是跳高。从小就不停地蹦跳,使他小小年纪就已是青蛙家族史弹跳最好的青蛙了。10岁那年,他第一次参加森林运动会,身负众望的他竟得了个倒数第一,但他没有灰心,这让他看到了自己与其他动物之间的差距。他把家搬到了陆地上,每天都不断地训练。之后,他又连续参加了三次林运会(森林运动会的简称),虽然都未赢得冠军,但他取得了长远的进步,直到上届林运会,他终于得了个第三名,获得了第一枚奖牌。这次已是他第五次参加林运会了,他下定决心,一定要夺得冠军。

在林运会的开幕式结束后,跳高比赛终于开始了。参加这一项目的运动员,除了有跳蚤等青蛙的老对手之外,还多了长颈鹿,袋鼠等高大的运动员。结果不言而喻,虽然青蛙跳出了自己的最好成绩,但前三名都被那些身材高大的运动员包揽了,他再次与奖牌无缘。

这次失败使青蛙彻底绝望了,他一跃而起,却不小心掉进了水里。他大喊道:“天啊,我怎么这么倒霉啊!”但更令他吃惊的是,他仿佛背上了千斤重的石头,正一点点地往下沉。青蛙真不敢相信这个事实―他忘记了游泳。

“救命啊!”青蛙喊了起来。

这时,两只鱼游了过来。“瞧,这不是那只想成为跳高冠军的青蛙吗?”

“是啊,他想冠军真的想疯了,连自己的本能―游泳,也忘记了。”

“我们把这可怜的家伙救起来吧。”

青蛙获救后,终于醒悟了,他想:就算我当不成跳高冠军,我也要当一个游泳冠军。他把家搬回了河边,每天不断地练习游泳。

两年之后,青蛙再次站在了林运会的赛场上。他也凭借着自己出色的弹跳力和发达的四肢肌肉,一举夺得游泳冠军,登上了最高领奖台,圆了自己的冠军梦。

评价:这篇动物小说想象丰富,巧妙设置悬念,制造波澜,青蛙一次又一次失败,终于醒悟了:就算我当不成跳高冠军,我也要当一个游泳冠军。两年之后,登上了最高领奖台,圆了自己的冠军梦,故事寓意深刻,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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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西游记》长篇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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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寒假开始阅读西游记》,《西游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终于到西天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里塑造了许多生动的人物形象,有人、有神仙、有妖怪,我真佩服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其中唐僧师徒四人的形象尤其鲜明。这四个人物外貌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唐僧是一个诚心向佛、非常善良的人,不愿伤害任何一个人,所以经常上了会骗人的妖怪的当;孙悟空,是最重要的角色,他忠诚勇敢、本领高超,在取经之路斩妖除魔,立下了大功。他对自己的师傅、师弟非常忠诚,虽然有很多次唐僧因为过于善良,不但没有认清妖怪,还念紧箍咒让孙悟空无法降妖。但是孙悟空始终记着唐僧救了他,观音菩萨让他帮助唐僧,所以对唐僧不怨不恨,尽自己的力量帮助唐僧;猪八戒则是个最有趣的角色,长得很丑还贪吃好色,经常怕苦怕累,但他很善良,在降魔的时候也很勇敢,在最困难的时候也没丢下唐僧;沙僧,正直无私、任劳任怨,是非分明,在三打白骨精的时候,没有因为美色而被吸引,而保值清醒的头脑,坚持帮助孙悟空,他的本事没有孙悟空高,但他的忠诚不比任何人差。

这师徒四个人性格截然不同,能力相差很大,但是他们会合作、互相信任、取长补短,所以克服了一个有一个困难。这让我们想到了,一个能力再强的人,他也需要别人的帮助;一个能力再弱的人,只要他愿意,他也能发挥自己的特长,起到关键的作用,所以能力不在大小,而在他是否可以得到发挥。

《西游记》这本书讲了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其实唐僧师徒的取经之路就像我们的生活,有喜有忧,肯定会有很多困难,只要我们能够坚持不懈,不怕困难,那就能像唐僧师徒一样最后走向成功。学习唐僧的善良,学习孙悟空的忠诚,学习猪八戒的乐天,学习沙僧的正直,不畏惧任何的困难,那成功还会远吗?

书中充满幻想的故事情节: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智斗二郎神等,虽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但作者笔下那精彩的打斗场面却能让我身临其境。

我想,我们在生活中,也应像他们这样团结,因为只有团结才能取得成功。如果不团结,就会成一盘散沙终究会被瓦解。如遇困难,我们应该像孙悟空坚持不懈。就算被指指点点我们也应该像沙僧不卑不亢,要坚持自己,来证明是谁在说谎。

读了《西游记》后,我深有感触。它不像有些书那样枯燥无味,西游记中斩妖除魔的情节让我着实喜欢。《西游记》这本书真好看,我喜欢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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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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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现实中开始一段迷幻的旅行,我想阅读是最好的方法。年少的我,经过阅读《海底两万里》这部极具科幻艺术的小说,从一个方面讲,就是经历了一场壮美、勇敢的旅行。从自我陌生的地方——海洋,开始的一段充满想象的旅行。如今自我已经摆脱了过往的稚气,可是偶有时间,还是会回味一下这本充满奇幻的小说。在回味的同时,依旧能感受到那种奇幻的美丽。

十分佩服的是他们都不自私自利,我佩服阿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

“鹦鹉螺”号艇长尼摩又是个身世不明之人,他逃避人类,蛰居海底,而又隐隐约约和陆地上的某些人有一种特殊联系。凡此种种,都给小说增加了一层神秘色彩。既是小说,人物当然是虚构的,作家给“鹦鹉螺”号艇长取的.拉丁文名字,更明白无误地指出了这一点——“尼摩”,在拉丁文里是子虚乌有的意思。

但这并没有妨碍作者把他描述成一个有血有肉、让读者觉得可信的人物尼摩船长的热于创造、遇事镇冷、遇到困难不屈服的精神是值得我去学习的,可是他那种要与世隔绝的思想,我想我们都不能去学,可是假如尼摩船长不于陆地隔离的话,说不定一些海底奥秘就会有答案,我必须要像尼摩船长的优点学习,说不定将来我也能造一些令人震惊的东西。

此刻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敢于建造、发明的人越来越少,一些富翁游手好闲,有的竟骗取国家财产……他们万万没有意识到自我能够创造一样东西,为国家为社会贡献一点别人不能做到的好事。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阿尤纳斯教授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得的勇敢都是我们该学习的。

《海底两万里》确实是一本经典名著,而在现代,却很少见到这样的经典的名著,那些浮华的东西倒是很多,真是可惜得很!来吧,让我们一齐去探索,一同走进《海底两万里》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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