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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动物小说狼王梦在线阅读(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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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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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没看过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书,我可能到现在还不知道,以动物生活作为题材的书会这么感人,生动又有趣。

我第一次拿到沈石溪的书时,我以为会枯燥无味,可当我翻开第一页时,我就改变了想法。因为我看到了动物也同样有情有义,无论是凶残的狼,还是狡猾的狐狸,包括令人厌恶的乌鸦。我看到了母崖羊为保护幼崽不惜牺牲生命,与豹子同归于尽的生动场面;我听到了黄毛母狼失去公狼后悲痛欲绝的吼叫;我仿佛目睹了两只雄鹰成为朋友,共同捕猎的情形。在这本书中,哪一只动物都不自私,做的事都有这其中的道理。所有的动物都仿佛有了人的思想,也有了人的品德,仿佛都知道什么是友谊,什么是真爱。一件件一桩桩的小事在沈石溪的笔下生动起来,有了更深一层的含义。沈石溪用自己亲身经历的事写出了动物间的真情。

有一个故事是《沈石溪动物传奇》里的——再狐狸理骗一次。这个故事中告诉我们了一个道理。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流下了眼泪,这血染的父爱是多么伟大!我没要好好尊敬父母。

看完书后,我被书中所有的动物感动了,有些动物并不像我们许多人理解的那样阴险,狡诈。所有的动物都一样,都在为我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创造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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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相关阅读:描写动物的拟人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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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蜘蛛把苍蝇拖来拖去,等苍蝇累得筋疲力尽,蜘蛛才高高兴兴地享用了这顿美餐。

2、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

3、 鸭子扭动着他那笨拙的舞姿,发出优美的歌声!

4、 小猫还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瞳孔也能随着环境而忽大忽小。三角形的鼻子两侧长着许多胡子,闲着的时候它常在阳光下捋捋自己的胡子。

5、 我家的小乌龟高兴的时侯,它会在水里吹泡泡或是跳一跳乌龟舞,它跳舞的时侯真像一个顽皮的小妹妹,真可爱!

6、 鸟儿在树上欢快的唱着歌。

7、 麻雀飞上枝头,吱吱喳喳的,好像在说:“快跑,有人来了!”

8、 懒狮子说:“我才不吃苦头呢!”

9、 看,老黄牛边拉车边朝我们笑呢!

10、 蝴蝶在花丛里翩翩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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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动物小说作文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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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动物小说是完美无缺的。动物小说作者沈石溪已出版作品五百多万字,他的动物小说系列生动详细地介绍了动物的生活习性,比如《斑羚飞渡》中,斑羚被猎人包围,年轻力壮的斑羚借助老斑羚的力量飞到另一块悬崖上,最终化险为夷。斑羚顾全大局,牺牲小我,才使斑羚群免遭灭绝。再比如《红飘带狮王》讲述了狮子如何从低等狮子成为令人敬畏的狮王,它能登上狮王的宝座,是因为它有坚强的意志,遇到困难积极面对,不畏惧不退缩,成为笑到最后的赢家。

我眼中的动物小说是具有吸引力的。每当到书店,我都直奔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专区,缠着爸爸给我买,我成了书店的常客,新到的小说,我都会先睹为快,家中的藏书有五分之二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系列。因为我喜欢读书,尤其是动物小说,所以我的写作水平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我的文章多次发表在《博兴报》、《快乐日记》、《快乐作文与阅读》和《作文网》上,这也更坚定了我多读书的信念。

这就是我眼中的动物小说。

指导老师:李红芳

作文网专稿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我眼中的动物小说是真实的。作者沈石溪为了观察小老虎的生长发育,曾深入虎穴;为了观察母狼在生小狼时,没有公狼捕食和陪伴的情况下该怎么办,他曾披着狼皮进入狼穴;为了观察小熊,他曾冒着生命危险进入熊洞,……这就是沈石溪能把动物小说写得真实细致的原因。

读好书,好读书,我们才能增长才干。“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行万里路非常困难,但是读万卷书却相对容易,只有破万卷,才能下笔如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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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阅读第1章

全文共 12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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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我们保中女子中学的排球队一行八人,由教练老文康率领,到泰国集训。我在芭提雅第一次看到面包树,树高三十多公尺,会开出雄花和雌花。雌花的形状象一颗圆形的钮扣,它会渐渐长大,最后长成像人头一样的大小,外表粗糙,里面塞满了像生面包一样的果肉。将这种果实烤来吃,味道跟烤面包非常相似。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

八六年,我读中七。我和朱迪之、沈光蕙是在中二那一年加入排球队的,我们被球队那套红白间条制服迷死了!而且五十岁的老文康教练在学校非常有势力,他喜欢挑选样貌娟好的女孩加入排球队。当时能够成为排球队队员,是一份荣誉。

跟我们同时加入球队的,有韦丽丽、乐姬、宋小绵、叶青荷和刘欣平。韦丽丽是一个例外--她长得不漂亮,健硕黝黑,头发干硬浓密卷曲,活脱脱象一块茶饼。中二那年她已经身高五尺七寸,后来更增到五尺十一寸,她那两条腿,粗壮得象两只象拔。她是天生的球员,老文康找不到拒绝她的理由。

乐姬是校花。她的确美得令人目眩,尤其穿起排球裤,那两条粉雕玉琢的美腿,真叫人妒忌!也许因此,她对人很冷漠。

我叫程韵。

在保中七年,我们没有见过什么好男人。连最需要体力的排球队教练,都已经五十岁,其他男教师,更是不堪入目。

朱迪之比我早熟。她喜欢学校泳池新来的救生员邓初发,他有八块腹肌和一身古铜色皮肤,二十岁,听说从南丫岛出来。

为了亲近他,迪之天天放学后都拉着我陪她去游泳。

为了吸引邓初发的注意力,迪之买了一件非常暴露的泳衣。穿上那件泳衣,会让人看到乳沟--如果主人胸部丰满的话。可惜,读中二的迪之,才十四岁,还未发育,穿上那件泳衣后,我只看到她胸前的一排肋骨。那个时候,我们几个女孩都是平胸的,除了韦丽丽。她发育得早,身高五尺七寸,曲线也比较突出,她又不戴胸围,打球的时候,一双乳房晃动得很厉害。我猜想她不大喜欢自己的乳房,所以常常驼背。我和迪之、光蕙、小绵、青荷、欣平私底下讨论过一次,我们不希望乳房太大,那会妨碍我们打球。

到了冬天,学校泳池暂时关闭,邓初发放寒假。我不用再陪迪之在乍暖还寒的十月底游泳,暗暗叫好。迪之虽然有点失落,却很快复原。少女的暗恋,可以是很漫长的。

那个寒假,发生了一件大事。宋小绵在上英文课时,第一次月经来了。她把浅蓝色的校服弄得一片血红,尴尬得大哭起来。她们说,她第一次就来这么多,有点不正常。第一次通常只来很少量。这件事很快传开,小绵尴尬得两天没有上课。

「我希望我的月经不要那么快来。每个月有几天都要在两腿间夹着一块东西,很麻烦!」我说。

「听说月经来了,就开始发育。」迪之倒是渴望这一天,一旦发育,她便名正言顺恋爱。

终於,来了!

迪之在上历史课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第一次月事来了,乍惊还喜地告诉我。当天正是星期三,放学后要到排球队练习,迪之到总务处借了卫生巾,又大又厚,非常不自在。我暗里庆幸自己的麻烦还没有到。怎知道在更衣室沐浴时,我的第一次月事也来了。

「程韵来月经啦!」迪之在更衣室高呼。我难堪死了!迪之常说,我们是在同一天成为女人的。也许因为这个缘故,后来我们曾经误会对方,也能够和好如初。

我和迪之住在同一条街,父母都不大理我们。月事第一次来的晚上,我们一起去买生平第一包卫生巾。那时是一九八一年,超级市场不及现在普遍,买卫生巾要到药房。药房里都是男人,有些女人很大方地叫出卫生巾的牌子,但我鼓不起勇气向一个男人要卫生巾,迪之也是。那天晚上,我们在药房附近徘徊了两个多小时,药房差不多要关门了,我们才硬着头皮进去买卫生巾。由于「飘然」卫生巾的电视广告卖得最多,我们选了「飘然」。后来,又轮到沈光蕙。到暑假前,青荷、欣平、乐姬都有月事。这时,韦丽丽才告诉我们:

「我小学六年级已来了!」

我们目瞪口呆,小学六年级就来?真是难以想象!

听说现在的女孩子,六年级来月经并不稀奇。有些女孩十二岁已经有性生活。我们十四岁才有月经的这一代,也许因此比她们保守,仍执迷于与爱并存的性。

后来,我和迪之都有勇气自己去买卫生巾。许多许多年后,迪之还可以叫男朋友去替她买卫生巾。但,我不会。我看不起肯替我买卫生巾的男人。

朱迪之说得对,女孩子的第一次月事来了,身体便开始发育。每次练习结束后,我们躲在体育馆的更衣室里,讨论大家的发育情况。

「我将来一定是平胸的,我妈妈也是平胸的。」小绵有点无奈。

「我喜欢平胸!平胸有性格,穿衣服好看。」青荷说。

青荷是富家女,住在跑马地,父亲是建筑商。她的家有两层高,单单是那个平台,也比我们的体育馆大。她是家中幺女,两个姐姐在美国读书,父母最疼她。我们参观过她的衣柜,衣服多得不得了,全是连卡佛的(是一九八一年的连卡佛!)。如果拥有这几个衣柜的衣服,我也愿意平胸。

「平胸有什么好?」沈光蕙揶揄她。

光蕙对青荷一直有点妒忌。青荷家里的女佣每天中午由司机驾着酒红色的平治送午饭来给她,我和迪之时常老实不客气要吃青荷的午餐,只有光蕙从来不吃。

刘欣平家里也有女佣,但气派就不及青荷了。欣平的母亲余惠珠是学校的中文老师,父亲是政府医院的医生,家住天后庙道。

那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虽然是好同学,却有很大的距离。光蕙不喜欢青荷,也许是她对这种距离,比我敏感。数年前,有一个男人追她,人不错,她就是不喜欢。后来我才知道,他住在屯门。对她来说,嫁去屯门太不光彩,最低限度,也要嫁入跑马地!

宋小绵长得比较瘦小,八百多度近视,除了打排球时显得非常勇猛,其余时间都很斯文。

她父母在西营盆经营一间云吞面店。

小绵的父母都很沉默,尤其她母亲,是个很干净骨子的女人。她很会为儿女安排生活和朋友。我看得出她最喜欢小绵跟青荷和欣平来往,她很想把自己的女儿推向上层社会。

韦丽丽住在铜锣湾,我上过她的家多次。一次,她母亲刚好回来,我简直不相信那是她的母亲。韦丽丽的母亲长得年轻漂亮,衣着摩登,她有一头浓密的曲发,丽丽的头发也是遗传自她,但丽丽的象一块茶饼,她却象芭比娃娃。她和丽丽同样拥有高佻身段,笑容灿烂迷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丽丽的父亲。怎么说呢?她的家,当时是连一点男人的痕迹都没有的。没有父母亲合照,没有全家福,没有男人拖鞋。浴室里,也没有属于男人的东西。

夏天来了,泳池开放,邓初发也回来了。朱迪之再次穿起那件性感的泳衣,已不是露出一排肋骨,而是露出深陷的乳沟。

我不明白迪之为什么会看上邓初发,他不过泳术很出色而已,而且据说是两届渡海泳冠鍕。

「他的蝶式游得很好。」迪之说。

「喜欢一个男人,就因为他的蝶式游得好?」我惊叹。

「就是这么简单,爱情何需太复杂呢?」迪之说。

「我认为爱情应该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我说。

「程韵,你将来要爱上什么男人?」迪之问我。

「我不知道,总之不是一个只是蝶泳游得好的男人,也不是去参加渡海泳,跟垃圾和粪便一起游泳的傻瓜。」

「我知道邓初发打算参加下个月举行的渡海泳。」迪之说,「我准备跟他一起参加,这是一个接近他的好机会。」

「二十五公尺你都力有不逮,还说渡海泳?」

「我已经决定了!我们一起参加。」

「我才不要!要渡海,我不会坐渡海小轮吗?」

「那我自己去!」

朱迪之果然说服邓初发带她去参加渡海泳。

比赛在浅水湾举行,真的有许多傻瓜参加,迪之跟在邓初发后面,不时向我们招手,还借故拉着邓初发的手。

比赛开始,邓初发首先带出,迪之努力地前进,我们高声为她打气。想不到迪之为了一个男人,可以置生死于度外。海里的人太多,大家又戴着同一款式的泳帽,很快便不见了迪之的踪影。海里突然有人呼救,救生艇上的救生员立即跳下水救起一个女子,好象是迪之。

被救起来的女子真是迪之,她不是遇溺,她是给一只大水母炸伤了整个臀部!她被救生员送上岸时,伏在担架上,痛苦地哭叫。

邓初发仍在海里,迪之被送去医院,医生替她涂了药膏,说没有大碍。她要伏在病床上跟我们说话。

「你这次真的是为爱情牺牲!」我说。

「邓初发不见得也喜欢你,我看你别再一厢情愿了。」光蕙劝她。

「我的屁股会不会有疤痕?」她忧心。

「邓初发不会介意吧?」我揶揄她。

「朱迪之,你没事吧!」邓初发捧着奖杯冲入病房,他看来很着急。

「我伤得很重。」迪之装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没想到她演技精湛。

「我来背你。」邓初发把奖杯交给迪之。

「你拿了冠鍕?」迪之问他。

邓初发点头:「送给你。」

迪之伏在邓初发背上,温柔地说:「谢谢你!」

迪之和邓初发就这样相恋,二十一岁的邓初发,原来也是初恋,恋爱在保中女中,是一项禁忌。训导主任王燕是一个脸上长胡子的中年女子,三十六岁还未嫁,她对中学生谈恋爱,深恶痛绝。每天放学时间,她会站在学校大门监视,不准男孩子来接女生放学。

如果她知道邓初发和保中的女生谈恋爱,一定毫不犹豫立即把他辞退,并肯定会在早会时向全校公告这件事,痛心疾首,义正辞严地告诉我们,恋爱是洪水猛兽。再以她个人为例,她就是一直放弃许多恋爱机会,才有今天的成就。我们一直怀疑,这些机会是否确曾出现。

这件事也不能让教练老文康知道,他一直细心挑选学校里最出色的女生加入排球队。她们样貌娟好,成绩中上,玉洁冰清,如果有一个队员,十四岁开始谈恋爱,且跟学校泳池的年青救生员恋爱,他肯定会大发雷霆。保中女排,是他的。

我一直也觉得,迪之不象保中女生,她完全不是那种气质的人。保中女生忠心、勤奋、合群、听话、任由摆布,是很好的追随者,决不是领导人。迪之有主见,不甘被摆布,也不肯追随。当然,我也不象保中学生,我不合群,也不肯乖乖听话,老文康曾说:「程韵,我真不知道将来有什么工作适合你!」

后来,我才知道,是恋爱。

邓初发把迪之霸占了,从前是我和迪之、光蕙三人行,如今只剩下我和光蕙两个人,一个海滩或一个泳池,才有一个救生员,她一个人便等于一个海滩。

我不是看不起邓初发,只是我常常觉得,一个男人,选择去做救生员,是否比较懒惰呢?

「他不过暂时做救生员。」迪之说,「他最大的理想是成为香港游泳代表队,参加奥运。」

「参加奥运?他廿一岁,是不是老了一点?」我说。

我不是故意瞧不起邓初发,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我只是觉得,他霸占了我的迪之,所以不喜欢他。

多个月后的一天,迪之兴高采烈跑来告诉我:「邓初发不做救生员了!」

邓初发有一个朋友在湾仔经营一间体育用品公司,找他到店里帮忙。

「好呀!以后买球鞋有半价。」我说。

暑假后,邓初发离开保中。我们买球衣和球鞋,果然也有半价优待。星期日不用上课,迪之会到店里帮忙,俨然是老板娘。

那时,我以为她会一直跟邓初发在一起,他们看来很幸福。后来,我才知道,迪之不是一个想安定的女人,幸福不是她追求的目标,也许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中五和预科的那一批球员,相继因为升学离开,老文康决定集中训练我们。当然,我们也知道,老文康的所谓训练,不会十分严格,他自己都五十三岁,才没有那么多精力训练我们。集中训练的意思,是学期结束前,在我们当中挑选两位正、副队长。

能当上保中女排队长,自然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我们这批人之中,以韦丽丽的球技最好,但韦丽丽肯定不会被选为队长,因为她长得不漂亮。

剩下来的,只有我、迪之、光蕙、青荷、乐姬。乐姬的技术,在这两年间进步了很多,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我们都担心她会当选。她是那种一旦让她做了皇后,她便会排除异己的人。最想当选的,是光蕙,她时常希望能用一些事情证明自己,尤其向叶青荷证明。

那一年,中国女排拿了世界杯女排冠鍕,香港掀起一片女排热。我们都各有偶像,韦丽丽的偶像是郎平。我和迪之、光蕙的偶像是周晓兰,她是最漂亮的一个。那时,我已经明白,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中五这个学期开始后的第一次排球队练习,老文康向大家宣布他已决定由沈光蕙和我出任正、副队长。迪之、小绵、青荷、欣平、丽丽都热烈鼓掌,我注意到乐姬眼里充满妒意。她就是那种女孩子,以为她这么漂亮,不应该失去任何东西。

老文康选光蕙的原因,我很明白。光蕙的球技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她这个人比较有组织能力,比较理智。但,我猜想最重要的,是老文康喜欢光蕙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她并非很漂亮,却是娴淑的小家碧玉,脸蛋圆嘟嘟,腰肢也浑圆,象个听话的小媳妇。

老文康的小儿子和我们差不多年纪,他常常想找个小媳妇。我们常常这样取笑光蕙。光蕙也喜欢老文康,她最崇拜他。

至于我,我不崇拜老文康,也不听话。老文康选我,是某一程度的修理。

会考到了,我们应付得很轻松,还可以每星期回去练习一次排球。

放榜那天,成绩最好的,是青荷,她拿了七个a ,我也有四个a。老文康请我们吃了一顿潮州菜作奖励,那时,我觉得他很疼我们。直至中七,我才发现他并非我想象那样。

预科第二年上学期的一个下午,我本来约好光蕙一起去找老文康商谈订造新球衣的事,临时不见了光蕙,我唯有先去找老文康。敲门敲了很久也没有人应门,我以为他不在,掉头走了一段路,回头竟看见光蕙从他的房间走出来。光蕙和我在走廊上看见对方,她没有跟我说话,从另一边离开。我把这件事告诉迪之。

「你是说教练他--不会吧!他都五十五岁了!而且,他那么正直。」迪之说。

「我也这样想,也许光蕙有心事要向老文康倾诉吧!她一向崇拜他。」我说。

这件事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光蕙也若无其事地跟我们一起玩。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们相约在湾仔一间清吧喝咖啡,光蕙也来了。

「老文康喜欢我。」光蕙告诉我们。

「我知道!他很疼你。」我说。

「不!不是这样。他……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不是男女之情那么世俗,是爱情,是一种升华了的爱情,他爱我,我也爱他。」光蕙甜蜜地说。

我和迪之都吓呆了。

「你跟老文康搞师生恋?」我有点难以置信。

「可以这样说。」光蕙说。

「但,但老文康已经五十五岁,你……你才十九岁,也比你大三十六年!他可以当你的爷爷!」迪之说。

「年龄不是问题。」光蕙说。

「你怎知道他爱你?」我说。

光蕙说:「你们要发誓不告诉别人,他吻了我。那天,在他的办公室里,他说,我不久便要离开保中了,他想吻我一下,我点头,我以为他会吻我的额头,但他吻我的嘴唇,接着,他吻我的胸部。」

「什么?你和他做这种事?」迪之吃惊地望着光蕙。

「什么这种事,我们没有做过什么。」光蕙说。

「还说没有什么?你们接吻!」我说。

「你们接着又怎样?」迪之问她。

「他脱去我的校服,抱着我很久。」光蕙说。

我真的很吃惊,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男女之情并不涉及肉体。

「迪之,我想问你,一个男人是不是喜欢一个女人才会吻她的。」光蕙问迪之。

「应该是的。但,光蕙,你和老文康是不正常的。我真是不敢相信,他会跟你做这种事,你是他的学生呀!他最小的儿子年纪也比你大。」

光蕙说:「迪之,爱不是这样的,我不计较他的年龄和背景,我觉得我和他之间,象父亲和女儿,他吻我,也是象父亲吻女儿。」

「父亲怎会吻女儿的胸部!」迪之说。

「所以我和他的爱情,象父女,也象男女。」

「怪不得那天我看见你从他的房间走出来。」我说。

「你们要发誓,不告诉任何一个人。」光蕙说。

当时的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迪之会比我清楚,她和邓初发一起五年了,光蕙把事情说出来,是想听听迪之的看法。

那一夜,我们喝咖啡直到凌晨,光蕙比蜜糖还要甜,她觉得自己正在开始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

当老文康再次在我们面前,义正辞严,痛心疾首地批评如今的学生不懂得尊师重道,我有点鄙视他,由他来说「尊师重道」?

我和迪之的看法一致,老文康和光蕙之间,绝对不是什么父女之爱,师生之恋,而是男女之情。

一天,我和迪之一起下课,迪之对我说:「我问过邓初发,他说一个男人吻一个女孩子的胸部,绝对不会没有企图。」

「什么?你把事情告诉邓初发?你答应过光蕙不告诉任何人的。」

「怕什么!邓初发又不是外人,况且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那你该告诉光蕙,别再跟老文康继续下去。」

「程韵,你到底懂不懂?一个女人决定要爱一个男人的话,谁也没法拦住她!」迪之说。

「这就是爱情?」我说。

「直到目前为止,我比你了解爱情。」

是的,那时的我,凭什么跟迪之争论爱情呢?她有五年恋爱经验,而我,什么都没有。对于爱情,我只有幻想,而且因为看小说看得多,以为爱情都是玉洁冰清的。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直到目前为止,我也比你清楚。」迪之接着说。她脸上露出一种骄傲的神色,以示我不必跟她争辩。

这却令我狐疑:「什么男女之间的事?你跟邓初发……」

迪之尴尬地回答我:「没什么,别乱猜!」

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床上去的。我在当时也告诉自己,光蕙的想法也许是对的,她和老文康的爱情,超脱、浪漫而痛苦。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

迪之跟邓初发是一双令人艳羡的小情侣,而光蕙和老文康的秘密,不为人知,剩下我,可以全心全意应付a-level 。a-level结束以后,我们便可能各散东西。光蕙最不舍得老文康,因为这个缘故,她向大家提议举行最后一次集训。

青荷、丽丽、小绵、欣平都赞成,连一向漠不关心的乐姬也同意。

地点选了邻近的泰国芭提雅,因为旅费比较廉宜,又是热带地方,有点艰苦训练的味道。集训当然不能缺少老文康。除了青荷和欣平已经去过美国迪士尼乐园,我们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出门,家人都来送机,我又看到丽丽漂亮的母亲。光蕙的家人没有来,我想是她叫他们不要来,她不想他们看到老文康。但,老文康的妻子来了。

老文康的妻子穿了一套朴实的套装,薄施脂粉,可是,站在我们之中,她显得太老了,即使她比老文康年轻,也已经五十开外。那时,我觉得老真是罪恶。现在,我觉得认为老是罪恶,才真是罪恶。

老文康的妻子,外表贤良淑德,可是,我留意到她的目光闪烁不定,她不断打量我们八个女孩子,她花了较多时间留意乐姬,她是最漂亮的。她并没有把光蕙放在眼里。妻子是最聪敏的,她了解她丈夫,了解老男人可能受不住少女的诱惑。但,妻子也是最愚昧的,她错认了目标。

飞机抵达芭提雅,我们住在一间拥有海滩的酒店,开始为期七天的集训。我和迪之同住一间房。

集训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着一瓶白葡萄酒来到我和迪之的房间。

「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间找他。」

「你找他有话说吗?」迪之问她。

「我快要离开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他。」

「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

我吓了一跳。

「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

「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

「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干杯!」迪之站起来。

「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干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

「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

「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处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干了,昏昏沉沉地入梦。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

「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们躺在床上,大家都脱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

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操,光蕙也这样想。

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日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露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颜色。脸上久经日晒,堆满皱纹,腰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肉,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

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

我举杯说:「友谊永固。」

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 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说。

「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

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

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

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

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勃勃,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镜一样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象给林正平迷住了。

「听说他是同性恋的。」我说。

「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

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

「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干什么?」

「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

「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

「那邓初发怎么办?」

「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操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肉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股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馀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逼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事?」我问她。

「我看过邓初发写给我的信,很感动。」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邓初发却不明白。他以为我替他写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转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个男人相处五年,竟无法分辨他有没有写那封情信的才情。

邓初发的情信只能换到最后一次见面。邓初发约迪之在铜锣湾那间简陋的马来亚餐厅见面,那是他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他期望用旧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浅水湾餐厅、雅谷和卡萨布兰卡,两个人吃饭,要数千元。迪之不再喜欢那种马来亚餐厅,人不能走回头路。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骚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馀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光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光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光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象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象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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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外国小说阅读答题技巧

全文共 1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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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散文这种常考文体之外,小说也是最近几年尤其是新课程高考中非常热门的一种文体。由于湖南省语文新课程实施中必选了一门《外国小说欣赏》,从而凸显了外国小说阅读在今后湖南省高考中的地位,需要引起广大考生的高度重视。《外国小说欣赏》由叙述场景主题人物情节结构情感和虚构等八个话题知识组成,因而这些话题知识很可能就是高考出题的八个考点,试题一般以主观简答题的形式出现。所以

在外国小说阅读的复习中,考生宜紧扣教材的八个话题知识展开,细密梳理八个话题知识及掌握答题要领,规范作答话语。具体而言:

1.理解叙述角度、人称及其表达效果

【考点梳理】

叙述角度有全知视角和有限视角两种。全知视角大多见于传统小说,叙述者如上帝一般俯瞰人间,对所发生的故事、各个人物都了如指掌,有时候还跳到前台对人物评头论足。如雨果的《一滴眼泪换一滴水》。全知视角不受时间空间和人物的限制,方便读者了解故事的来龙去脉。

有限视角的特点是叙述讲究遮蔽作者意图,故意隐藏一些环节,留给读者自己去推理、判断与评价。完全依赖于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里的世界,完全靠叙述者带领读者走进情节的各个环节,让读者参与其中。这使得读者变得不像在阅读传统小说那样只是被动地听故事,而必须调动自己的知识、经验和想象力。如海明威的《桥边的老人》。

全知视角与有限视角无优劣之分,选择怎样的视角完全依照小说的具体需要。一篇小说可以通篇都用全知视角或有限视角,也可能有视角的转换。如鲁迅的《祝福》。

叙述人称主要有第一人称我和第三人称他。第一人称的叙述只能局限于叙述人的所见所闻,与有限视角一样会受到一定的叙述限制,但它能使小说显得真实亲切,拉近与读者的距离,同时便于抒发感情。相比较而言,第三人称叙述则更自由,与全知视角一样,对人物和故事无所不知,但它的叙述并不那么亲切没有距离感。小说家选择何种叙述人称完全是根据小说的具体叙述需要而定的,也无所谓孰优孰劣。

小说用第二人称你来叙述的情况很少见,严格上说不是一种叙述角度而是小说中的一个人物。用你,倾注的是叙述者对这个人物一种抒情目光,将之当作朋友,更加拉近叙述者与人物之间的距离,使得他们之间别有一种依恋和欣赏的意味。

【命题形式】

小说采用的是什么叙述视角(或人称)?这样的叙述视角(或人称)能够取到怎样的表达效果?等等。

【答题要领】

准确识别叙述视角与叙述人称,对叙述视角或人称的表达效果进行分点作答,要能结合文本进行具体分析。

2.把握场景的功能

【考点梳理】

场景这个话题主要应把握场景的5点功能:①如果场景在小说开头,那么其功能是给全篇定调。或者定下情感的基调或者定下叙述基调,使得叙述更舒缓自然或顺理成章。②营造特定的意境与渲染特定的气氛,以感染读者或人物。③如果场景出现在人物出场前,那么其功能便是导引人物出场。如果置于小说的某个情节,其作用可能是推动情节发展。④如果场景置于人物的描写之中,那么其功能是揭示人物的性格。⑤如果某个场景作为小说的主背景,那么其作用很可能是作为一种象征。如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中的大海,便是人生的象征,老人与海的斗争,是人与自己命运的斗争。

在大多情况下,小说中的某个场景的功能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的,这要结合具体的小说文本进行具体分析。

【命题形式】

小说的描写了某某的场景,这样写有什么作用?结合全文,请简要分析。等等。

【答题要领】

主要从场景对于氛围、情节和人物等角度切入思考,要结合具体文本的具体位置进行具体分析,最好分点作答。

3.探究复杂多义的小说主题

【考点梳理】

所有作品都是有主题的,生与死爱与恨美与丑等是小说家写不厌的母题,作家试图通过小说来表达自己对婚姻、家庭和爱情的体悟,对人性弱点的悲悯与失望,或者对真善美的讴歌与追求。这样的小说主要以思想的深度来展示其独有的魅力,我们称之为思想小说。有些小说则主要以讲故事为目的,其魅力在于故事本身的曲折、离奇或者故事讲述的独特技巧。这样的小说,我们称之为故事性小说。

但凡优秀的小说,它的形象大于思想,它靠形象来揭示蕴含其中的深刻思想。小说最忌讳主题鲜明,好的小说总是赋予读者丰富的解读空间,让读者见出其中复杂多义的世界。从而充分展示其无穷魅力。罗兰·巴特说:作品一旦产生,作者就死了。说的正是小说主题具有复杂多义的特点,这就使得小说主题具有丰富的探究性。

但是小说主题的复杂性和多义性并不是无边界的,读者对小说主题的把握应该相对合理而不能离谱地误读。尽管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读者读出的毕竟还应该是哈姆雷特。那么,如何把握小说相对合理而复杂多义的主题而不至于被认为是误读呢?

可以从三个方面去把握:一是从小说的情节和人物形象入手;二是联系作品的时代背景及典型的环境描写,认识人物形象的思想性格上所打上的时代烙印,把握住人物形象所折射出的时代特征达到揭示小说主题的目的;三是从小说的精巧构思中把握作品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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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英语原版小说的阅读技巧与策略

全文共 1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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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原版小说阅读技巧策略说实话,在原版小说的阅读方面,我不是高手,虽然有很多恩师淳淳教导,自己也买了借了很多原版小说,在我印象中,没有一本好好读完的,唯一的一本大16开的600多pages的原版教材,到是花了3个月的时间啃完了.

近来由于2外的需要,本人再次向原版小说进军.我把自己的一些3角猫的阅读技巧与策略祥述如下,希望各位高人指点在下…

1. why to read original edition novel

要想真正提高外语水平,阅读原版小说是必经之路,正如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外语高手一样,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有毅力读完N本原版小说的.(我特佩服门卫,能够把一本都上N遍,如果我有这种毅力的话,早就成为高手了…)

2. fundamental conditions

语法:系统准确的掌握语法. 基本上,如果是E,高中毕业以后这一点都达到了

词汇: 熟练词汇>2.5k, 认知词汇>5k

工具书:一本C-E,

一本E-E,或者用文曲星代替,但我偏好字典----词汇认知学指出,词汇的记忆效果与词汇的检索时间正相关(我现在读法文,由3本D, F-C,F-E,F-F)

3. 选材,仁者见仁,就我个人而言, 我偏好当代中篇作品(我现在选了一本Marcel Pagnol 写于1957年的, 280pages)

4. 前期工作: 查找百科全书或相应的工具书,了解到作者的生平,作品,世人的评价.

5. 阅读中的词汇学习: 每天阅读6 pages(6X225=1350字),在阅读过程中碰到new words先做标记,读完后再查D, 把生词记载在本子上,并及时背诵(我现在最怕的就是这一点,会不会半途而废???)

6. how to read

我准备默读, 这是我的习惯,朗读太费劲了,泛读也没有意义,介于精泛之间

7. read what

我主要研究其词汇搭配.词汇的用法是语言中最难的,比如,法语中最简单的一个介词à,用法不计其数,在大型D上有好几页,

为什么同样的词汇在名家手下就生龙活虎,到了我的手下就一潭死水呢?我认为这应该是读原版小说的最根本目的.

记得AS以前告诫我,要多学词法,少背词汇, 可惜一直没有好好的实行, 现在,我就以法语作为实验品吧…再次谢谢AS!!!

我准备把注意力集中在介词,连词,动词上面,因为名词和形容词的用法太简单了,不知这样是否OK?

8. how to digest

每读完一章写一篇读后感,相当于开卷考试,经常并及时背诵本子上的new words

9. 结语

方法人人都有,上面只是我个人的对策,真诚的希望大家对阅读原版小说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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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佳期如梦结局章节阅读

全文共 3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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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上海又留了两个礼拜,阮正东的情形时好时坏,因为病情持续恶化,不得不服用大量的止痛剂,很多时候他都是昏昏沉沉睡着的。

医生并没有太多办法,这医院有全国最优秀的肝胆外科医生,可是也只是尽力。因为肝癌晚期,全世界的医学界都束手无策。

只能用镇痛剂减轻痛苦。

佳期去看他,静静的呆在病房里,江 西默默的离开,而她也只是坐在那里,安静的看着病床 上,他的睡容。

偶尔他醒来,剧烈的疼痛令他满头大汗,可是见到她还是微笑:“你走好不好?”

她知道他不愿意让她看见,于是总是点头,默默走开。

他一直让她走开,可是她真的舍不得,哪怕多留一天也是好的。

他却一直让她走开。

她一天天捱下去,因为每一分,每一秒,都如此痛苦,都如此珍贵。

最后一次她去医院看他,他的精神实在不错,很难得的下床 走动了一会儿。

他已经很瘦很瘦,体重剧减,虚弱的依靠营养液维持,已经有好几天没能下床 了。

但今天他精神出奇的好,在病房里走动了一会儿,又打开窗子透气。

佳期陪他站在窗前,他看窗外太陽很好,暖暖的,仿佛春天已经来了。

他说:“真快,上海今年的春天,仿佛来得特别早。”

她说:“是啊,花又要开了。”

他微笑:“还是冬天呢,正月都还没有过完,等到再过一个月,才是真正的春天了。”

上海的春天会比北京早。

时光在这里,总是特别的匆忙。

每一分,每一秒,都特别的匆忙。

他说:“你今天走吧,我给和平打电话,让他去机场接你。”

她说:“我明天再走。”

他说:“你昨天就说了,今天走,怎么说话不算数呢。”

她说:“我明天走。”

他说:“一定哦。”

她说:“一定。”

他微笑伸出手来:“拉勾。”

这样小孩子气的动作,有很多年没有做过了。她微笑着伸出手来与他拉勾,他的手很凉,因为体重急剧下降,所以瘦得指骨分明。

她的尾指终于勾住他的尾指,轻轻的摇了一摇。

他低声说了句什么,她似乎并没有听见。

第二天她终于离开,江 西开车送佳期到机场,在一路上,她们两个人都是沉默的。

直到最后,江 西才说:“佳期,认识你我很高兴。”

佳期说:“我也很高兴。”

江 西反而笑了:“你瞧,我们还算是有缘份,不过这辈子好像缘份浅了一点,所以不能做一家人。”

佳期努力微笑,可是抑制不住,总仿佛想要流泪。

“我真的觉得很幸运,和平他教会我,怎么爱一个人。哥哥他教会我,怎么样用另一种方式爱一个人。”

“爱一个人不仅仅是独一无二。爱一个人还希望她比自己幸福,比自己快乐。佳期,一度我很嫉妒你,可是现在我觉得,我一定可以找到我的那个人,爱我就像和平或者哥哥爱你一样,那样独一无二,那样坚定,不管能够得到什么,可是执着而无悔的付出。”

她轻松的笑起来:“你放心好啦,我会照顾好哥哥的。哥哥他也很坚强,早晨我去医院看他,他还说了,叫你走的时候别哭,还有,结婚的时候别忘了他的请柬,他给你们预备了一特别惊喜的大红包。还有,将来你们的孩子,一定要认他当干爹,还有,他还叫你一辈子都别忘了他,好叫孟和平吃一辈子的醋。真是罗唆,对吧?”

佳期想像着阮正东说这番话的样子,笑得眼泪哧哧的掉下来。

江 西说:“哥哥不让你去医院看他,也没别的原因,就因为早上他要做化疗,他说做化疗太难看了,不愿意让你看见,真的。”

佳期一直点头:“我知道。”

机场终于到了,江 西把车停在停车场,说:“我就不送你进去了,我最害怕侯机厅送人那种场合,我怕我会哭的,我可是公众人物,知名女主播,哭起来会上小报花边新闻的。”

佳期一直点头:“我知道。”

江 西张开双臂,用力的拥抱她:“替我向和平哥哥问好,你们要保重。”

“我知道。”

“佳期,再见!”

“再见。”

江 西看着佳期走进机场,一直看着佳期渐渐的消失在玻璃墙内,她整个人仿佛一下子被抽空了力气,软绵绵的,靠在车内,连手指都无法再抬起来。她竟然能够做到,她一直以为,自己没有办法做到,自己会在任何一秒钟,忍不住放声大哭。

电话一直在响。

她终于接听。

“江 西,我是张秘书。你是不是回医院一趟,很多后事要跟你商量办理。还有东子的一些遗物,要处理一下。从今天凌晨到现在,首长一直十分悲痛,滴水未进,我真担心首长的身体也会一下子垮下去。希望你能劝劝他。”

凌晨时分,她和父母守在哥哥的病床 前,他最后一句话是:“不要让她知道。”

她一直点头:“我明天会去送她,哥哥,我答应你,绝不让她知道,让她安心离开。”

佳期走进机场,嘈杂的侯机厅,无数人来人往,广播里在播放着登机启事,有小孩子的笑声,还有推车滑过地面的声音,那样嘈杂,那样热闹,这个世界,一如既往的熙熙攘攘。她低头极快的走着,一直低着头。

佳期很快的办完手续,然后登机。

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来,一直等到起飞。

当滑行由慢至快,当机身仰起的一刹那,当飞机脱离地心引力的瞬间,她终于抬起头。

相邻座位上是一位年轻的母亲,和她的孩子,小男孩大约才四五岁,解开安全带后,就爬上爬下,好奇的打量四周,没有一刻肯安份。

最后,小男孩稚嫩的声音,压得极低,偷偷问自己的母亲:“妈妈,你看那个阿姨,她为什么一直哭,一直哭?”

年轻的母亲低声哄着:“乖,阿姨一定是很疼,所以哭了。”

他不想让她知道,她就不知道。他想让她安心的走,她就安心的走。

他让她安心,她也要让他安心。

她永远也不能忘记,那一天晚上在医院里,她站在病房门前,从两三寸阔的缝隙里望进去,窄窄如电影 的取景,他整个人深深的陷在沙发里,只能看见他的侧脸,他一定坐在那里很久了,因为他嘴里含的那枝烟积了很长的一截烟灰,也没有掉落下来。她几乎不敢动,只能顺着他的目光望出去,茶几上放着她那只保温 桶,鹅黄色的桶身,上头还画着两只绒绒的小鸭子,在落地灯橙色的光线下,温 暖如两只小绒球。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直起身来,只是掐熄了烟头,重新拿了一枝烟,划火柴点燃。

一点小小的火苗,照着他的脸,幽蓝的一晃,又被他吹熄了。

他伸出手去,用食指触摸那保温 桶外壳上画的两只小鸭子,动作很轻,仿佛那是两只真正的小鸭,指尖顺着那小绒球的轮廓摸索着,小心翼翼。过了一会儿,也不知想起了什么来,自顾自微笑。

他笑起来很好看,眼角深斜飞入鬓,唇线抿起,弧度柔和。

她将头抵在门侧,忽然落泪。

他说:“你怎么又回来了?”

她说:“我没有等到你。”

其实他一直在那里,他始终都在那里,只要她回头,她就能够看见的。

他一直在等她。

过了这么久之后,她才知道,原来早在那一刻起,她遇见他。

他的字迹飞扬流畅:“佳期,终于等到你回家。”

他说:“我这辈子不可以了。所以,下辈子我一定会等着你,我等着比所有的人都早,早一点遇见你。”

她却不能说,她其实已经遇见他,在他等着她的时候,她其实已经爱上他。

这么多年,她花了很漫长很漫长的时光,才学会结束,才学会重新开始爱上一个人。

可是他却不能在那里,他却没有时间给她。

在最后的时候,他以为她爱的并不是他,所以,他安心的离开。

就这样,她让他安心的离开自己。

当我终于爱上你,我却永远也不会告诉你,因为怕你觉得来不及,怕你觉得对不起。

怕你会对我内疚,怕你会觉得不安心。

你一直等着我,而我,会用这一生来记得你。

当他的尾指勾住她的尾指,他说:“一百年,不许变。”

他和她约定了一百年,她不会变,她会一直记得,一直记得,一百年。

泪如同小蟹,狰狞的爬过每一寸脸颊。

她会一直记得。

她与他的一百年。

小男孩忍不住,歪着头看着。过了好一会儿,突然想起来,从自己口袋掏出半包纸巾,递给佳期:“阿姨你别伤心了,我妈妈说,如果你伤心的话,疼爱你的人会更伤心的。所以我每回我摔跤的时候,虽然很疼很疼,可是我从来不哭,因为我怕我一哭,我妈妈会更伤心。”

佳期接过纸巾,流着眼泪,却努力想要微笑:“谢谢你。”

她一定会照顾好自己,因为如果她伤心,那么疼爱她的人,会比她更难过。

她一定要过得幸福,不管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都要幸福。

她答应过他,一定要让自己幸福。

幸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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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如懿传小说阅读第5章_而今识尽愁滋味

全文共 5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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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到晚来时分,青樱回自己殿中歇息,只觉得精疲力竭,连抬手喝茶的力气也没了。

惢心吩咐了一声,立刻便有小宫女上来,捶肩的捶肩,捏背的捏背。阿箬准备了热水正要给青樱烫手,惢心悄悄摇了摇头,低声道:“换冰水来吧。”

阿箬即刻换了水来,惢心已经从黄花梨的银锁屉子里找了一段清凉膏药出来,伺候着青樱浣了手,用银签子仔细挑了点药膏出来,小心翼翼地抹在青樱十指。

阿箬见青樱的十指个个留着绯红的印子,知道是烫的了,不觉柳眉倒竖,叱道:“惢心,你是跟着小主出去的,怎么小主的手会烫得这么红?你是怎么伺候的!”

惢心急得满脸通红,忙低声道:“阿箬姐姐,这件事说来话长……”

“说来话长……”阿箬轻哼一声,“无非是自己偷懒不当心罢了,这会子还敢回嘴!到底不是跟着小主的家生丫头,不知道心疼小主!”

阿箬是青樱的陪嫁,一向最有脸面,便自恃着是青樱的娘家人,说话做事也格外厉害些。惢心是潜邸里指过去跟着伺候各房福晋格格的,都是从了心字辈,虽然也是体面丫鬟,但毕竟比不上阿箬了,因此阿箬说话,她也不敢过多分辩。

青樱听着心烦不已,只冷冷道:“我没伺候好太后,弄伤了自己,午后已经上过点药了。”阿箬吃了一惊,立刻闭上嘴不敢多言,行动伺候间也轻手轻脚了许多。

青樱涂完了膏药,就着惢心的手喝了一盏茶,缓和了神色,阿箬方上来笑道:“今日是最后一日举哀。明儿个是皇上正式登基的日子,小主也该换点喜庆颜色的打扮了。”

阿箬见青樱点头,愈加笑起来,“奴婢听说前头定了皇上的年号是乾隆,真真是个兴隆旺盛,气象一新的好年号。奴婢们也跟着沾沾喜气,就等着皇上册封小主那一日了。”

青樱默默喝了口茶,“那又如何?”

阿箬喜气洋洋请了一安,“奴婢就等着娘娘册封贵妃的好日子了,这两日别的小主来探望您,她们身边的奴才也都这么说呢。”

青樱似笑非笑,只捧了茶盏凝神道:“你便看准了我有这样的好福气。那么阿箬,若是我只被封做答应,抑或被赶出宫中,你觉得如何呢?”

阿箬大惊失色,张口结舌道:“这……这怎么会?”

青樱敛容道:“怎么不会?有你这样红口白舌替我招祸,还敢与别人说这样的是非,我怎会不被你牵连。皇上要册封谁贬黜谁,那全是皇上的心意,你妄揣圣意,我问问你,你有几条命?”

阿箬吓得跪下,“小主,奴婢失言了,奴婢也是关心小主情切。”

青樱冷了冷道:“惢心,带她出去。阿箬言行有失,不许再在殿内伺候。”

阿箬惊慌失措,忙抱住青樱的腿道:“小主,小主,奴婢是您的陪嫁侍女,从小就伺候您,还请您顾惜奴婢的颜面,别赶了奴才去外头伺候。”

青樱摇头道:“你三番五次失言,来日皇上面前,难道我也能替你挡罪吗?”

阿箬哭道:“奴婢伺候小主,一直不敢不当心。小主喜欢多热的水多浓的茶,奴才都牢牢记在心里,一刻都不敢忘。还请小主饶恕奴才这回吧。”

青樱自知自己在潜邸里得意惯了,身边的人难免也跟着不小心,可是如今形势大变,不比往常,这心里的为难气苦,也只有自己知道。偏偏阿箬仗着是自己的陪嫁丫鬟,惯来无甚眉高眼低,自己有心要拿她做个筏子,却也狠不下心来。

半晌,青樱见阿箬兀自吓得伏在地上发抖,拼命哀求,也是从未有过的委屈,立时喝道:“还不出去!要再这样言语没有分寸,立刻叫人拖出去杖责,打死也不为过。”

阿箬闻声,吓得脸也白了,拼命磕头不已,还是惢心机灵,一把扶起了阿箬,赶紧谢了恩让她退下了。

这一来,殿中便安静了许多。伺候青樱的人都是见惯阿箬的身份和得宠的,一见如此,不由得人人噤声。青樱扬一扬脸,惢心立刻会意,打开殿门,青樱慢慢啜一口茶,不疾不徐道:“如今是在宫里,不比在潜邸由得你们任性,胡言乱语,信口开河。但凡我听到一句敢在背后议论主子的话,立刻送去慎刑司打死,绝不留情。”

她这句话虽无所指,但人人听见无不起了冷汗,齐齐应了声,不敢再多惹半句是非。

青樱扬一扬脸,众人会意,立刻都退了出去。惢心见殿中无人,方伺候了青樱卸妆梳洗。青樱由着她摆弄,自己只坐在妆台前,望着镜中的自己。镜里容颜是看得再熟悉不过了,她才不过十九岁,出自先帝皇后的母族,一路顺风顺水,得了庇护,也难免性子娇些。这一路走路不能不说是安稳,但若论万事真有不足,那也是数年前那一桩旧事了。

出身高贵,青樱知道自己的身份,这一世不论高低,哪怕不是选秀进宫为嫔妃,也是要嫁与皇亲国戚的。最好的出路,当然是成为哪一位皇子的嫡福晋,主持一府事务,延续乌拉那拉氏的荣光。

先帝成年的儿子,只有三阿哥弘时、四阿哥弘历、五阿哥弘昼。当时她要被许配的,是三阿哥弘时。可是弘时偏偏心有所属,并不认可自己做他的福晋。万般无奈之下,正逢上当时尚为熹贵妃的太后为四阿哥求娶,她才如获大赦一般,逃脱了被人指指点点的尴尬,做了四阿哥的侧福晋。

嫁入四阿哥府邸后,日子也还算顺畅。虽然先帝跟前,四阿哥一直不算是最得宠的皇子,她也安下了心思,陪他过着每一日看似平静却得仔细打算着过的日子。幸好家中还安宁,府中比她地位高的,唯有一个嫡福晋富察氏,她一心只念着为四阿哥开枝散叶,巩固地位,也少与她争执。这些年四阿哥虽然收了几个妾室,但待她也算亲厚。她虽然出嫁前性子被家中宠得娇惯些,又有夫君的宠爱,难免骄横些。可是先帝最后那几年,自己的姑母乌拉那拉皇后失宠,她也不敢不收敛了些许。如今先帝驾崩,自己的夫君一朝登上九五之尊的位置,她心中自然欣喜万分,为他骄傲不已。可宫中的生活,才这几日便已经如履薄冰,晞月的凌驾,皇后的冷目,太后的敲打,无一不警醒着她,从前无知无觉的快乐岁月,是一去不复返了。

青樱静静地坐着,看着镜中形单影只的自己。为着先帝驾崩,宫中虽然一切简素,也让她们暂居偏殿,但宫殿到底还是宫殿,富丽堂皇,金堆玉砌,一切都如同繁花拱锦绣,无一不华美炫目。只有她,她是一个人的,对着镜是一个人,影子落在地上还是不成双,如那锦堆里的一根孤蕊。

青樱伸出手,握成一个虚空的圈,才知自己什么都把握不住。她的人生里,从未有过一日如今日这般惶惑无依,仿佛所有的底气,都一朝被抽尽了。

正惶惑间,外头突然吵闹了起来,似乎有人声喧哗,惊破了她孤独的自省。青樱蹙了蹙眉头,还未来得及出声询问,外头守着的阿箬已经推了门进来,惊惶道:“小主,苏格格像是疯了呢,满脸是泪跑到咱们这里来,一定要闹着见小主。天这么晚了……”

阿箬话音未落,却见苏绿筠已经跑了进来。她想是准备歇息了,只穿着家常的玉色薄绸长衫裙,外头罩着浅水绿银纹重莲罩纱,跑得鬓发散乱。这样夜寒露冷的秋夜里,她居然跑得满脸是汗,和着泪水一起混在脸上,全然失了往日的娴静温懦。

青樱乍然变了脸色,大惊失色道:“绿筠,这是在宫里,你是做什么?”

绿筠的脸全然失了血色,苍白如瓷,她仿佛只剩下了哭泣的力气,泪水如泉涌下。良久,她终于“扑通”跪下,倒在青樱身前,放声大哭,“姐姐,姐姐,你救救我!主子娘娘派人带走了永璋!我的永璋,我的三阿哥!他才几个月大,主子娘娘就派人带走了他!”

青樱当下明白,皇后在太后跟前言及自己所亲生二阿哥永琏已经在阿哥所抚养,那么身为小小一个格格所生的三阿哥,更没有留在生母身边养育的理由了。

绿筠哭得头发都散了,被汗水和泪水混合腻在玉白的脸颊上,仿若被横风疾扫过一般。她伏在地上,哀哭道:“姐姐,我求求你,帮我去求求主子娘娘,让她把永璋还给我,还给我!”

青樱忙伸手扶她,哪知绿筠力气这般大,拼命伏在地上磕头不已,“姐姐,我人微言轻,主子娘娘不会理我!可是你不一样,你是出身高贵的侧福晋,以前在潜邸的时候,主子娘娘也只还肯听你几句,你帮我求求她,好不好!”

以前,以前是多久的事了。那是彼此身份地位的约衡,而非真心。

青樱使个眼色,阿箬与惢心一边一个半是扶半是拽地扶了她起来坐定。她见绿筠哭得声嘶力竭,心下亦是酸楚,只得劝她,“永璋是主子娘娘派人带走的,但不是主子娘娘能带得走永璋的,是祖宗规矩要带走永璋!”她顿一顿,“这件事,太后是知道的。”

绿筠登时怔住,双肩瑟瑟颤抖,“哪怕是祖宗规矩,可是永璋还那么小……”

青樱按着她的肩头,柔声道:“永璋是还小。可是你要是在宫里生下的永璋,从他离开母腹的那一刻,他就被抱走了,顶多只许你看一眼。”她缓一缓声气,低声道,“何况主子娘娘禀告了太后,她亲生的二阿哥已经在阿哥所了,她也不敢违背家法。”

绿筠身子一晃几乎就要晕去,青樱忙扶住了她,在她虎口狠狠一掐。她本留着寸长的指甲,这一掐下去绿筠倒是醒了许多,只痴痴怔怔地流下泪来。阿箬赶紧喂了绿筠一口热茶,“小主别这样,真是要吓坏我们小主了!”

青樱按住了她,低柔道:“你这个样子,吓坏了我也就算了。可要吓着了宫里其他人,被她们那些嘴一个接一个地传出去,那成了什么了呢?你不要体面,三阿哥也是要的。”她扬一扬脸,示意惢心取过自己妆台上的玉梳来,一点一点替她篦了头发,挽起发髻,“咱们一进了宫里,就由不得自己了。从前我还是混混沌沌的,到了今日也算明白了。你比我还好些,还有个儿子。不比我,外头看着还不差,其实什么也没有了。你的永璋,养在阿哥所里,有八个嬷嬷精心照顾着,每到初一十五,她们就会把孩子抱来和你见上一个时辰,为的就是怕母子太过亲密,将来外戚干政。这件事,你是求谁都没用了,只能自己受着。”

青樱的手摸到绿筠的脸颊上,脂粉是湿腻的,泪水是灼人的滚烫。绿筠的泪落到手上,青樱才觉出自己双手的凉,竟是一丝温度也没有。这些话,她是劝绿筠的,也是劝自己。事到临头,若是求谁都没用,只有自己受着,咬着牙忍着。

她读过那么多的宫词,寂寞阑干,到了最后,只有这一点顿悟。

绿筠的眼泪啪嗒啪嗒落到衣襟上,转瞬不见。她满眼潸潸,悲泣伤心,“那么以后,难道以后,我就只能这样了。只要生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就得离开我,是吗?”

青樱为她正好发髻,取过一枚点蓝点翠的银饰珠花,恰到好处地衬出她一贯的柔顺与温和。青樱扬了扬脸,示意惢心绞了一把热帕子过来,重新替绿筠匀脸梳妆。她侧身坐下,轻轻道:“绿筠,不管你以后有多少个孩子。唯有这些孩子,你才能平步青云,在这宫里谋一个安定的位子。如果你真的伤心,你就记着一个人。康熙爷的德妃,先帝的生母孝恭仁皇后,她生先帝的时候,自己身份低微,只能将先帝交给当时的佟贵妃抚养。可是后来她诞育子女众多,最后所生的十四王爷便是留在了自己身边。如今你刚刚在宫里,大家也是一同入宫的,交给谁抚养也不合适,送进阿哥所是最好的。往后,往后你一切平安顺遂,你也能抚育自己的孩子。明白吗?”

绿筠怔怔地坐着,由着宫女们为她上好妆,勉强掩饰住哭得肿泡发红的双眼,泪汪汪道:“姐姐,那我该怎么办?”

青樱拿过绢子,替她拭了拭泪。“忍着。忍到自己有能力抚育自己的孩子。所以,现在你不能出错,不能出一点点错。”她拉着绿筠的手起身,“你现在打扮得整整齐齐的,去皇后宫里,向她谢恩,谢她让阿哥所替你照顾三阿哥。你刚才哭,刚才跑到我宫里,是因为你伤心过了度,一时昏了头。现在你明白过来了,这是恩典,你都受着了。”

绿筠咬着嘴唇,凄惶地摇头,“姐姐,我说不出来。我怕我一说,就会哭。”

青樱安慰似的抚着她单薄的肩,“别哭,想着你的将来,三阿哥的将来,你还有别的孩子。流泪,是为了他们;忍着不哭,也是为了他们。”

绿筠死死忍着泪,点了点头,向外走去。庭院内月光昏黄,树影烙在青砖地上稀薄凌乱,静谧中传来一阵阵枝丫触碰之声,那声音细而密,似无数细小的虫子在啃噬着什么东西似的,钻在耳膜里也是钻心的疼。青樱看着绿筠的影子拖曳在地上,单薄得好像小时候跟着嬷嬷们去看新奇的皮影戏,上头的纸片人们被吊着手脚欢天喜地地舞动,谁也不知道,一举一动,半点不由人罢了。

今时今日的她与绿筠,又有什么不一样呢?

这一夜,琅华本就睡得不深,暂居的偏殿不是睡惯了的安稳的旧床,耳边没有永琏熟悉的儿啼,她怎么也睡不安稳。地翻个身,陪夜睡在地下的侍女茹心便听见了,起来点上蜡烛,倒了盏安神汤递到琅华跟前,体贴道:“都三更了,娘娘怎么还睡不安?”

琅华本无睡意,便支着身子起来,“二阿哥不在身边,我心里总是不安稳。”

茹心塞了个鹅羽软枕在她腰间垫着,温言劝道:“娘娘安心。奴婢早去问过了,三位阿哥都在阿哥所,那些奴才们对咱们的二阿哥最尽心了,生怕有一点照顾不到。那些乳母奶水养得又好又足,轮流喂着二阿哥,嬷嬷们也伺候得精细,一点都不敢疏忽。”

琅华叹了口气,郁然道:“祖宗规矩在那儿,我不能常去看,你一定要替我尽心着。”

茹心忙道:“那是自然了。咱们二阿哥天尊地贵,其他阿哥连他脚趾上的泥都配不上,底下没有一个人敢不尽心尽力的。”她轻笑一声,“今儿三阿哥也被送离了苏格格身边,奴婢才叫高兴呢。凭什么娘娘守着祖宗家法,她偏母子俩一块儿,奴婢就是看不过去。”

琅华就着茹心的手慢慢啜饮着暗红色的安神汤,随口道:“罢了,她也可怜见儿的,明明伤心成那样了,还硬忍着到我跟前来谢恩。听说她哭着跑去乌拉那拉氏那儿了,她也不敢陪着,赶紧送了苏氏出来。”

茹心高兴道:“就得这样!青福晋能帮她,奴婢才不信。她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今儿午膳的时候太后都给了她好大的没脸呢。”

琅华微微一笑,“本来乌拉那拉氏是太后为皇上求娶的侧福晋,又是先帝景仁宫皇后的侄女儿,我怎么也要让她三分。如今太后都给了这样的脸色,宫里的人就更有数了。”

茹心扬了扬唇角,甚是欢欣,“宫里除了太后,娘娘是唯一的主子娘娘。你要她们怎么着,她们就只能怎么着,就像那戏台上皮影似的,都得在您的手里。”

琅华抚着胸前一把散着的青丝,凝神片刻道:“是得都在我手里。所以茹心,你明儿就去阿哥所吩咐下去,一定要好好待三阿哥,比待我的永琏更好更精细。吃食由着吃不许约束,冷暖要注意着,一定要好好疼三阿哥,在襁褓里就尽着他玩尽着他乐。咱们皇家的孩子吃不得苦,好好宠着一辈子就是了。”

茹心虽不解其意,但听琅华这样郑重吩咐,忙答应了,取过她手中喝完的安神汤,重又垂下了珠罗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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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动物小说作文:青蛙的冠军梦

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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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作者对社会生活进行艺术概括,通过叙述人的语言来描绘生活事件,塑造人物形象,展开作品主题,表达作者思想感情,从而艺术地反映和表现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裁。下文是小编整理的动物小说作文:青蛙冠军梦,欢迎阅读参考!

“两年一度的森林运动会就要开幕啦!”喜鹊把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传遍了整个森林。霎时,森林里热闹起来,动物们议论纷纷,猜测谁能夺得冠军;运动员们也在做着最后的准备,其中包括一只准备参加跳高比赛的青蛙。

这是一只具有很大运动天赋的青蛙,他自己也酷爱体育,特别是跳高。从小就不停地蹦跳,使他小小年纪就已是青蛙家族史弹跳最好的青蛙了。10岁那年,他第一次参加森林运动会,身负众望的他竟得了个倒数第一,但他没有灰心,这让他看到了自己与其他动物之间的差距。他把家搬到了陆地上,每天都不断地训练。之后,他又连续参加了三次林运会(森林运动会的简称),虽然都未赢得冠军,但他取得了长远的进步,直到上届林运会,他终于得了个第三名,获得了第一枚奖牌。这次已是他第五次参加林运会了,他下定决心,一定要夺得冠军。

在林运会的开幕式结束后,跳高比赛终于开始了。参加这一项目的运动员,除了有跳蚤等青蛙的老对手之外,还多了长颈鹿,袋鼠等高大的运动员。结果不言而喻,虽然青蛙跳出了自己的最好成绩,但前三名都被那些身材高大的运动员包揽了,他再次与奖牌无缘。

这次失败使青蛙彻底绝望了,他一跃而起,却不小心掉进了水里。他大喊道:“天啊,我怎么这么倒霉啊!”但更令他吃惊的是,他仿佛背上了千斤重的石头,正一点点地往下沉。青蛙真不敢相信这个事实―他忘记了游泳。

“救命啊!”青蛙喊了起来。

这时,两只鱼游了过来。“瞧,这不是那只想成为跳高冠军的青蛙吗?”

“是啊,他想冠军真的想疯了,连自己的本能―游泳,也忘记了。”

“我们把这可怜的家伙救起来吧。”

青蛙获救后,终于醒悟了,他想:就算我当不成跳高冠军,我也要当一个游泳冠军。他把家搬回了河边,每天不断地练习游泳。

两年之后,青蛙再次站在了林运会的赛场上。他也凭借着自己出色的弹跳力和发达的四肢肌肉,一举夺得游泳冠军,登上了最高领奖台,圆了自己的冠军梦。

评价:这篇动物小说想象丰富,巧妙设置悬念,制造波澜,青蛙一次又一次失败,终于醒悟了:就算我当不成跳高冠军,我也要当一个游泳冠军。两年之后,登上了最高领奖台,圆了自己的冠军梦,故事寓意深刻,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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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术调研:要建立起外国小说阅读鉴赏的新观念

全文共 7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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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自己在一年多前高二时使用这一教材时也有很多困惑,不少学生一开始更是感到很难进去。虽然自己一直比较喜欢西方现代派的文学,在五年前撰写《中国新时期文学悲剧论》写到马原、残雪、余华、格非、洪峰、莫言、叶兆言等先锋小说的艺术风格时,研读大量的西方从海明威、卡夫卡到辛格、卡尔维诺,从伍尓芙、福克纳到博尔赫斯、马尔克斯的作品,但教学又是另一种情况。当时我在学校里带的徒弟曲晓明是复旦大学中文系的硕士,她跟着我天天听课,我特意花了1500元买了一个索尼的录音棒,让她把我每节课都录下来,课后一起研讨,同事自己读了一些相关的研究书籍,印象较深的有《荒原上有诗人在高声喊叫》《二十世纪中西比较小说学》《中国叙事学》《二十世纪西方文论史》《小说叙事学》等十几本,边教边摸索。

十五六年前这之前我似懂非懂的读过我们慈溪籍的中国社科院外文研究所的袁可嘉先生主编的一套《外国现代派文学作品选》,一到四卷好像有十来本。这些作家好多是马原、残雪他们师傅,在他们的作品身上可以明显的感受到西方现代主义文学的味道。与我们教材中的课文作者有关主要流派:意识流、表现主义、黑色幽默、魔幻现实主义、新小说、新现实主义。为了给湖北老师讲课,这个暑假我研读了一些西方文化哲学专著我体会到要交好这些小说文本,准确理解小说内涵,特别要注重这些文学作品产生的社会文化哲学,我讲课中归纳了这样几点:

1、现代工业文明迅速发展:对物欲对身体欲望的推崇;

2、精神异变的世界:人类荒原上孤魂野鬼;

3、社会生存的重压:精神的漂泊者孤独者;

4、主体性的衰落:上帝死了,人的异化;

5、文化审美的扩张:颓废、反讽、怪诞;

6、文学视域的转化:从理性到非理性

7、叙述的抽象化: 非戏剧性、潜意识。

人教版原来的课文《变形记》和现在人教版选修教材《外国小说欣赏》中《墙上的斑点》《地洞》《在桥边》《骑桶者》《清兵卫与葫芦》《沙之书》《山羊兹拉特》《桥边的老人》《半张纸》《牲畜林》等小说在小说的主旨艺术特征方面无不同这些社会文化哲学背景有关。不了解这些,在教学中很难真正读通这些小说。

在一年多前给高二的学生讲《外国小说欣赏》时,我感受最大的是要改变我们老师与学生以往的小说阅读欣赏的观念与习惯,只重视故事情节。好的小说绝不只是故事情节,它必然于这个世界隐秘的精神联系途经,必须在世界和存在面前获得一种深度,而不是简单在文字在故事的表面滑行,这样的话,小说教学,尤其是西方经典小说的教学只能变成一种频发肤浅的皮相的学习。我想,这里特别要注重的是,在阅读中从传统小说的对人的外部表现到外国现代小说的对人的内部寻找,初步树立起外国现代小说欣赏的一种新的观念。我想,而且这观念不只是读出小说的主题,如变形记中社会对人的压迫,这些看看教参或一课一练里也有,关键是读出这种主题是在作品里怎样得以存在于呈现,运用了怎样的语言去加以传达。否则,我们看到的不是小说的艺术,而只是文章。我们要注重小说些什么,但多这些经典作品更重要的是我们要读出为什么这样写。我们的教学往往忽视作家怎么写,不关注艺术的特征。我打个比方,写什么像是一块布料,如果没有形式技术,就不可能是件衣服。衣服不是布料,正因为有了形式技巧,牛仔与西服,裙子与旗袍才又有了其各是的特征。西方小说的叙事伦理及美学品格,正是建立在形式对生活、对故事的加工提炼上。

一、从中国小说进入外国小说的阅读

树立外国现代小说的阅读观念,首先要指导学生懂得小说作为叙事作品的基本特征。其次要学生了解传统小说与现代小说的一些主要的差异,否则,学生是无法真正进入外国现代小说的阅读的。我在省内外听了一些老师的《变形记》《桥边的老人》《沙之书》《半张纸》等小说的公开课,对此有很大的感触,许多老师还是以习惯的阅读方法、传统的三要素概念去解读欣赏外国现代小说。有些小说虽然也是讲故事,但这往往是外壳或幌子,其内涵已经是不可同日而语了,所以教与学与现代小说的审美艺术很隔。现代主义小说有几个关键词:冷漠、异化、绝望、隔阂、荒诞。卡夫卡身上看到陀思妥耶夫斯基、鲁迅直面惨淡的人生,独立的个人立场,非道学的无拘无束的游走,还有那些骇世惊俗的想象。

1、关于小说作为叙事作品的虚构与真实的问题。 我觉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阅读鉴赏理念。作家王安忆说非虚构就是真实地发生的事实。谢有顺认为,好的小说家,往往能够把假的写成真的,所谓虚构,其实是到达一种更高的、想象的真实。而如何才能在小说中建立起一个可信的物质外壳,有时比在小说中建立起一种精神更难。生活中确实在发生着的事情,波澜不惊,但它确实是在进行。可它进行的步骤,几乎很难看到痕迹,引起我们的注意。这就是我们现实的状态,就是非虚构。非虚构的东西是这样一个自然的状态,它发生的时间特别漫长,特别无序,我们也许没有福分看到结局,或者看到结局却看不到过程中的意义,我们只能攫取它的一个片断,我们的一生只在一个周期的一小段上。而什么是虚构,它就是在一个漫长的、无秩序的时间里,要攫取一段,这一段正好是完整的。当然不可能正好是完整的,所以攫取这个词应该换成创造,就是你,一个生活在局部里的人,狂妄到要去创造一个完整的周期。非虚构是告诉我们生活是怎样的,而虚构是告诉我们生活应该是怎样的。非虚构是告诉我们生活是怎样的,而虚构是告诉我们生活应该是怎样的。如鲁迅的小说像《药》《狂人日记》《祝福》都是这样。

2、说听:中国小说最主要特征,也是学生阅读小说的一个心理图式。说与听之前还有一个演,所以中国古典小说经历了演看,说听,再到写这样一个过程。这个传统的形成与中国小说在发育生长期受说书艺术的深刻影响有关:说听。 这主要是宋元明时期的话本小说形成的传统,其创作目的与之前的唐传奇有有很大不同, 话本小说是为了满足听众的文化娱乐需要,引起听众兴趣。题材内容上几乎都是反映现实生活(尤其是作为听众的市民阶级的生活)的.。它是一种中国化的文化形式与传播途径,从道听途说 街谈巷语到瓦舍勾栏的舌粲生花,表达根据是在口语基础上加工精练而成的白话,通俗性是其最鲜明的特色。故事性很强,有头有尾,线索清晰,生动曲折。注意写人物,特别注意展示人物的命运。在结构形式和表现手法上,开头常有入话,中间或结尾常穿插诗词韵语.话本小说的题材内容:爱情婚姻,如《碾玉观音》,《快嘴李翠莲》;公案故事,《错斩崔宁》;英雄好汉的故事《宋四公打闹禁魂张》。

3、中国小说主要是通过人物的行动、抓住细节来表现人物形象,通过日常生活动来表现主旨。纳博科夫说,灵魂在细节处闪现。西方小说也有《欧也妮.葛朗台》《我的叔叔于勒》但不一样。

4、中国小说注重借助于环境来表现人物形象特征。

5、中国小说注重儒家思想,注重思想伦理。

6、中国小说注重天地神人,讲天道与世道、人道。

7、现实主义小说也常常写人物的心理人物意识,但同现代小说的有根本的差异。

这是一段人物的的心理描写,是整个故事情节的一个方面,一个插曲,是人物内心世界的一个侧影,属人物形象塑造的一种手法。而20世纪伍尔夫等的看似也是写心理,但已经不是插叙,而是情节本身。如意识流小说中人物的思想意识是变幻无端、纷繁复杂的流动体,他们摒弃情节。像《墙上的斑点》,小说让笔触始终追随着人物的意识流动,通过象征暗示、内心独白和自由联想来表现人的内心真实。又如 斯特林堡的《半张纸》,看来也是故事,但这故事已经不是一般小说的情节本身了。文章时间上只取了在寻找东西那两分钟时间上,但是有此却演绎了很长一段时间包括空间的故事或者人生经历。作为文章结尾,给人以提醒或者警醒作用。而留在你心中的悲伤,过多久才会散去呢?而下面海明威《永别了武器》一段看来也与《红与黑》中于连的心理描写像很相似,但要注意的是它则是整个小说的人的心灵轨迹的本身:

8、要让学生了解一些相关的小说的思想文化背景。

我们在教学中要学生理解,是外国现代派小说,更多的是作品的写作视野转向人的内部世界,对人的内部的关注与思考。除了我们课文之外,如卡夫卡《城堡》、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海明威《老人与海》、福克纳《喧哗与骚动》、博尔赫斯《交叉小径的花园》马尔克斯《百年孤独》、卡尔维诺《我们的祖先》等都有这种特点。我们要知道,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兴起的现代主义文学无不反映战争和现代工业带给人们的孤独、苦闷和无奈。人们生活理性的支柱崩塌了,陷入一种无法解脱的绝望之中(《品质》),叔本华的生命悲观主义、柏格森的生命的流动意识、尼采的上帝死了、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等理论,对当时的许多作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些作家开始了对理性精神的讨伐。他们以文学为武器,直刺人的心灵世界。许多小说弥漫着无奈、苦闷、孤独。我们将学习的主要是20世纪现代主义小说,这些小说的表现手法有着我们值得认真的学习和借鉴的许多东西,还有它的小说创作的美学观,它的独特的结构、语言、叙事技巧。用加缪的话说,卡夫卡是用普通事物表现悲剧,用逻辑性表现荒诞的。他总是以一种悲观的眼光看世界,他说:目的虽有,却无路可循,我们称作路的东西,不过是彷徨而已。比如在《饥饿艺术家》《变形记》《城堡》《诉讼》中都是人的困境,人的无路可走。在《城堡》中,K的希望是被城堡所接纳,于是他想方设法改变自己的身份,以解除那使他同村庄格格不入的奇怪的诅咒,在这个过程中,K每一次的行动,都逼真而合乎逻辑,但最后,整部小说却成了一个象征,一个荒谬的寓言。无论卡夫卡运用了多少奇异的、梦幻般的场景,他都能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和冷静的事实描述,将这些经验转化成卡夫卡式的寓言。

⑴精神荒原上灵魂呼唤:卡夫卡、伍尔芙毅然以一种头朝下的方式从传统的文学格局中出逃,由此,他从另一个角度看见了别人没有看见的人性景观。卡夫卡是个扭转文学乾坤的巨人。他的创作,告别了以抒情、浪漫、写实的文学时代,开创了以荒诞為基调的文学时代。他笔下的人,不是悲剧的主角,而是荒诞的存在。用悲剧论无法解释《变形记》、《审判》、《城堡》中的主人公,只有用存在论才能阐释这些存在主体。卡夫卡开拓的荒诞意识,发现人在现代社会中被消灭,发现人变成非人、变成甲虫,发现人创造了剥夺自身、奴役自身的概念、主义、工具、牢房,还发现人莫名其妙到处受审判、受追踪。一个生命个体好好的,什麼坏事也没有做,却无端地到处被拷问,為天地人所不容。而现实世界又恰如那个若有若无的城堡,说有,却进不去出不来;说没有,它又时时刻刻纠缠?你。卡夫卡用冷眼观察他的主人公,在社会上、家庭中都没有出路的生命体。他很了不起,在纳粹及其製造的奥斯威辛集中营出现之前就意识到现代人的这种困境。卡夫卡冷静地观看世界,他意识到这个世界的本质是无:无价值,无意义,无处安生,无处安神,无处可以安放自己的身体与心灵。

西方小说的哲学与宗教背景(反逻辑,反秩序)它是在种种复杂因素影响下,形成的一种反传统、反主流、反现成秩序、反规范的艺术本体观念。在内容上,以对人和人性的探询和追问,作为艺术的本体内容;在形式上,以对文体的实验和话语的制作,作为艺术的本体形式。意志主义、生命哲学和存在主义等非理性主义哲学便随之纷纷登场了。因而, 西方的所谓非理性主义与理性主义并无本质上的分岐, 而是对笛卡尔我思故我在原则的伦理,意义的越来越深刻的挖掘。

⑵生存的重压下的疯狂:从人的外部阅读转向对人的内部的阅读《变形记》《墙上的斑点》卡夫卡写给自己的好友马克斯勃罗德的信中,同一页纸上,卡夫卡还写下了我的路一点都不好,我必将(据我所见)像一只狗一样完蛋这样悲观的言辞。按照勃罗德的说法,后一种不幸是不能用社会的、理性的和经济的因素来解释的。而卡夫卡发现和承担的正是这种不幸:这种不可治愈的不幸根植于形而上的和浪漫的痛苦之中,它将会更沉重地压迫着他。卡夫卡终生的努力,就是试图把自己从这种不幸中解救出来,但他没有成功。他走到了深渊,却怎么也找不到向上腾跳的动力。他这样形容自己的处境:

和每日世界直接的联系剥夺了我看待事物一种广阔的眼光,好像我站在一个深谷的底部,并且头朝下。

如巴西罗萨德《第三条河岸》故事主题是:本分的父亲某天忽然异想天开,他为自己打造了一条结实的小船,挥手告别家人,走向离家不远一条大河。不是远行也不是逃离,而是独自一人驾舟河流上飘荡,只需儿子送来食物,别无他求。家人想尽办法让他重返故土,但他依然故我。最终,已经白发染鬓的儿子对他隔岸发誓:只要他回来,一定继承父亲未竞的事业。父亲兴高采烈向岸边靠近,可是儿子却实在无法忍受仿佛来自天外的父亲形象,在恐惧中落荒而逃。父亲从此再也没有出现。

杜拉斯有句名言,一本打开的书也是漫漫长夜。我们写作就是在这永不停止的时间长夜上穿行。写作是对时间缺席的挽留,是在河流第三条岸上寻觅出口。我们在尘世间孤寂、狂傲、不安的灵魂,渴求在写作里被施洗、被安抚。人世的一切像流水和时间在不断地丧失。我们独坐世界一隅,艰辛写作,在河流上寻觅。写作,是为了发现通途。我们要用写作的光,烛照自身孤独和黑暗。

寻觅河的第三条岸,是一种可能性的抉择。岸,也许不存在于三维空间,可它存在于五维、六维空间、存在于心灵、意愿、灵感和精神空间。那是灵魂梦境、是自由天堂。顺应心灵意愿荡漾在水光潋滟中,是一种生存乐趣和境界。

对此,我们有权尊重父亲的抉择,我们有权为精神而活;所以,我们相聚,虽然陌生,却早已熟悉。

⑶真实再现个人心灵体现:如《墙上的斑点》《在桥边》等。前者如:恩格斯称赞巴尔扎克的百部《人间喜剧》提供了社会各个领域无比丰富的生动细节和形象化的历史材料,甚至在经济的细节方面,我学到的东西也要比从当时所有职业历史学家、经济学院和统计学家那里学到的全部东西还要多。后者如:《墙上的斑点》我们学习外国现代小说还有重要意义,是代主义文学精神中那些闪光的东西,如它的存在主义哲学精神,直刺人物心灵深处的艺术追求,这都为人类精神世界的探索开拓新的领域。

⑷人物性格命运心灵深层意识。(前者举例高老头、老葛朗台等人物形象。后者如《墙上的斑点》《在桥边》《半张纸》《午睡二点时刻》

总之,教师与学生头脑中是否形成一个外国现代小说欣赏的一种观念?这很要紧,因为外国小说有其不同于中国小说的一些特点,只有形成大体的学习观念,了解一些外国小说的基本的思想哲学及艺术特征,才能真正走进这本《外国小说欣赏》,获得良好的教与学的效果。

二、外国现代小说阅读的技巧,提升对外国小说阅读的审美能力。

1、在小说语言的褶皱处抵达人的灵魂的阅读。

作家在本质上是把内心的语言翻译出来。西方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以市场垄断的竞争方式和技术理性的支配地位,无情地摧毁了传统宗教、理性道德的精神支柱,失落、空虚、荒诞就成了此刻普遍的精神状态。正如雅斯贝斯所说:无疑,人们普遍地相信:人类活动是徒劳无益的,一切事情都大可怀疑,人生没有什么东西能保持完美,生存无非是由各种意识形态造成的互相欺骗和自我欺骗的无休止的旋涡,他在领悟到毁灭这一结局的同时,也领悟到他自己的生存精神空虚。西方现代主义正是这种西方现代资本主义精神文化危机的产物,隔膜、孤独、失落、惶惑、荒诞、虚无、绝望等等,充斥于现代主义文学作品中,成为西方现代文化的一种精神符号。新时期以来陆续介绍到我国的萨特的《苍蝇》、《恶心》,加缪的《鼠疫》、《局外人》,卡夫卡的《变形记》、《城堡》,贝克特的《等待戈多》,尤奈斯库的《阿麦迪或脱身术》,海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塞林格的《麦田的守望者》,艾略特的《荒原》以及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略萨的《潘达莱翁上尉和劳军女郎》等,这些西方现代主义的代表作品,几乎莫不一律表现荒诞和虚无。

现实主义小说的成功与否就在于它在多大程度上描述一个可信的世界。像托尔斯泰、巴尔扎克、莫泊桑的作品长期来被认为是现实主义世界的透明的窗口,但这个窗口在20世纪被关闭了。外国主要的文学流派主要有:未来主义、表现主义、超现实主义、存在主义、荒诞派、黑色幽默、魔幻现实主义等作品,如我们读到的《变形记》《墙上的斑点》《半张纸》《午睡二点时刻》等,不但表现出对人物内心世界的高度关注,而且对于人物活动以外的世界也有着精确地记忆和缤纷的呈现,这些作品探究个体如何体悟周遭世界。

我个人非常喜欢伍尔芙小说,她认为,小说是想象生活的艺术,生活是人物的主观印象的总和。所以小说创作不要只停留在客观生活的表面,而要从深处里看,捕捉生活的重要瞬间。这是伍尔芙重要的创作观点。也就是伍尔芙认为,只有人的思想、主观情感是真实的,客观世界反倒是不真实的。我打个比方,同样这块黑板,在不同的同学眼中是不同的,同样是阴天,心情愉快的同学看起来是一个样,心情低沉的同学看起来是另一个样;同样是我老黄,在你的心里他的心里印象也是各各不同的。所以说,我们要关注伍尔芙在小说创作中一直在追求什么呢?追求精神的真实,寻求解答心灵的疑难,捕捉生活的一个个重要瞬间。这其实也是我们学习西方现代主义小说的一个重要经验,即从对人的外部阅读转向对人的内部的阅读。像意识流的另一代表作家乔伊斯多次强调:在《尤里西斯》中我力求接近真实。追溯到生活真相的最底层。伍尔芙、福克纳、乔伊斯的作品都证明意识流也,好心理小说也好,并不意味着作家关注世界的缩小,相反,因为多出了心理空间,作家的与作品的视野更加广阔、细致了。

2、精神真实心灵疑难生活瞬间,人的外部阅读转向对人的内部的阅读。

以前我们读如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项链》,巴尔扎克《欧也妮.葛朗台》,或者雨果的《巴黎圣母院》托尔斯泰的《复活》等19世纪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品,关注的是人的外部,即人物与社会的冲突,人的生存状态的矛盾,而伍尔芙们的小说理念关注的已经不是这些了,它思考的人的内心的存在纠葛意识流只是其中一个比较常见的创作方法。。

3、叙述者的全知视角限知、隐匿的视角(前者《红楼梦》等,后者《桥边的老人》、《素巴》《沙之书》客观时间叙述心理时间叙述(举例《半张纸》《墙上的斑点》等)

4、空间场景描写心理空间描写(举例前者《安娜卡列尼娜》,后者萨特的《墙》)海明威的冰山理论在这篇小说里有怎样的体现?海明威认为如果一位散文作家对于他想写的东西心里有数,那么他可以省略他所知道的东西,读者呢,只要作者写的真实,会强烈地感觉到他所省略的地方,好像作者已经写出来似的。冰山在海里移动很庄严宏伟,这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露在水面上。

英国评论家赫欧贝茨用另一个比喻形容海明威的文体如下:海明威是一个拿着板斧的人,砍伐了整座森林的冗言赘词,还原了基本枝干的清爽面目。

所以,他的小说往往只是截取故事的一个时间段或一个时间点,以集中反映重大的主题或历史事件,至于故事的经过和历史背景,则当作冰山的八分之七隐匿在洋面之下,但他又要让读者强烈地感到它的存在。他在谈到《老人与海》(1954年诺,桑提亚哥)的创作时指出:《老人与海》本来可以写一千多页那么长,小说里有村庄中的每个人物,以及他们怎样谋生、怎样受教育、生孩子等等的一切过程。但结果小说却被浓缩到只有五万多字,小说仅集中描写了老人在海上捕鱼的惊心动魄的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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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花千骨小说全文阅读1水鬼拦路

全文共 2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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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没有星子更没有月亮漆黑得像一个大洞让人有些颠倒分不清上下似乎一失脚就要坠进去。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一个莫约十二三岁的小孩孤零零一个人在路上急的走着。右手握着一小串佛珠碎碎的念左手提着个油皮灯笼。

与其说她是走不如说是在跑因为那些东西一直在后面跟着她只是因为佛珠的原因不敢太靠近。周围漆黑一片只看得见灯笼荧荧鬼火一般在半空中飘移着。四野寂静得有些诡异连流声虫鸣声都听不见。

马上就要到村子里了进了村就好了小孩不断提醒自己苍白着脸冷汗直往下掉。腾出右手把身上披的八只黑狗皮拼制成的披风裹得更严实一点妄图不让自己的气味更多的散出去。

可是走到村头的小石拱桥上小孩还是傻那里了。一个打着纸伞的女人站在桥上正对着她伞面上绣的是红得耀眼的桃白色的衣裙上也是。伞打得很低看不见脸。明明是炎热酷闷得没有一点风可是那裙袂却激荡的上下翻飞着。

小孩吓得停在那里双腿直打颤完了遇上鬼拦路了。

“南无阿弥陀佛……”她继续低声念着侧过身子想从桥另一边过低下头装作没看见她。却现她眨眼间又站在了她的面前。精致的白色绣花鞋上沾满了泥脚边是一滩的水还有各种绿色的水藻和贝壳。这时她才看清那裙摆上的哪是桃花分明是溅染的鲜血。

突然手中灯笼本应该温柔的黄光开始诡异的从青色变成红色好像也被血染过了一样。空气里满是刺鼻的河里的膻气与血的腥臭。

“南无阿弥陀佛……”硬着头皮把佛珠举到前面那女鬼退了两步小孩又前进两步那女鬼又退两步。快到桥头时却听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响起。

咣的一下面前的女鬼散裂了开来肢体断作无数截仿佛被硬生生砍碎一样一地都是血和蛆虫。

小孩吓得差点扔了手中的佛珠还有灯笼就往回跑两条腿抖个不行。

却见有个圆圆的东西骨碌碌的从伞下滚了出来滚缠着黑色的长竟然是那个女人的头。小孩浑身上下如被冰冻半点都动不了了。一个声音不停的在心底喊快跑快跑可就是移不动一点步子。

那头皮球一般s型的左右乱串撞到桥栏又反弹回来一会儿就蹭到了小孩的脚边吓得她差点没整个瘫软的坐在地上。

静止了片刻小孩瞪着脚边那个突然不动的头心都快从喉咙里跳出来。却见突然那个头一下翻转过来小孩这才看到她的脸脸上黑乎乎的两个大洞眼睛竟然被硬生生抠去。一只不知道到哪里去了另一只由一些血管、神经和组织牵连着半挂在脸上晃来晃去白惨惨的眼珠还飞快的转着向上直瞪着她。嘴唇似是被河里的鱼都咬烂了残缺不全得瑟瑟哆嗦似是要向她说些什么却只出风吹木头门一样嘎嘎的响声。

小孩忍住呕吐的冲动跨过那个头就往前跑顾不得正踩在一地的残肢上。突然间腿被抓住是一只半截的右手手指在水里泡涨了腐烂而白手臂肉端处可以看见森森的白骨。

惊恐当中现那个脑袋又飞快的像自己弹了过来张开大嘴就咬到了自己的右腿小腿上剧痛之中更加伴随的是刺骨的阴冷瞬间传遍了四肢百骸。

小孩挥舞着佛珠向那头上打去然后听见一阵仿佛生肉放在烧红铁板上的嘶嘶响声好一半天那个头才松口脱落。小孩拔腿就跑却突然听见什么破裂的声音脚底下什么东西硌着自己。抬起来一看竟然是那女鬼的另一只眼球不小心被自己踩爆了正流出滚滚的脓水和蛆虫。

小孩一边干呕一边飞也似的逃下桥现那只手竟然还抓在自己腿上而那个脑袋还在桥上蹦呀蹦呀上下牙齿互相敲打着叫着“手手手……”声音又凄惨又恐怖只是下不了桥无法追来。惨死在水上的人灵魂只能永远困在那里。

小孩使劲把那残臂从腿上扯了下来用力的抛回桥上。然后转身不要命的往前跑。脸上早吓得半点血色都没有了。

村子里的人此时都睡了安静得连声鸡鸣狗叫都听不到。小孩在一家药店前疯狂敲门整村人却仿佛都在睡梦中死去一样没有半点反应没有一家灯亮。小孩拼着命的敲了好半天里面才有了一点动静。

“谁啊……”

“张大夫张大夫我是小骨!快救救我爹他快死了!”叫小骨的孩子心急如焚的大声叫道。

“哦哦小骨啊你别急等我穿好衣服收拾好马上马上……”

不一会儿一个半白头的老男人提着药箱出来了和她一块匆匆往回赶去。

“你怎么晚上一个人出来了啊!没遇上什么吧?”

“刚刚在桥上有……没办法爹突然病得很重……”小骨拉住张大夫的衣服躲在他身后一瘸一拐的走着身子依然不停的抖。慢慢的走近小桥时偷偷探出头来却现刚刚那一地的残尸还有自己踩碎的眼球全都不见了。好像什么都没生过一样。

她的八字太轻阴气太重天煞孤星百年难遇。出生时即伴随着母亲的难产而死满城异香明明盛春时景却瞬间百花凋残于是取名叫花千骨。

父亲是个屡次落第的秀才因为命硬倒也一直抚养她到如今。但是因为花千骨体质太易招惹鬼怪给村里惹下不少麻烦只好单独领她住在村郊小河边随意搭建的木屋里。

花秀才请了游方的高僧来给花千骨驱鬼改命格和尚也只是摇头给了花千骨一串随身携带多年的佛珠还有让用八只黑狗的皮做披风掩住花千骨身上普通人闻不见只有鬼怪能闻到的异香。并嘱咐太阳落山后便不要让她出门这才安然活到了十二岁。

张大夫怜惜她小小年纪就受如此多的惊恐和磨难。一向对他父女俩多加照顾。他是医生手上握过太多人的命宿沾染过太多人的生死身上阳气和煞气都比较重一般小鬼不敢来招惹。牵着花千骨的手回到他们住的地方一路倒也没遇上什么麻烦。

只是花秀才病得很厉害和花千骨长期生活在一起总是难免有各种的邪气缠身不到四十的年纪却苍老衰弱的像五六十。张大夫一个劲的摇头叹息怕是熬不过今晚了。

花千骨跑进跑出的烧水煎药给花秀才抹身擦汗。不敢让自己闲下来心里隐约知道所以一直担惊受怕。这是她世上唯一一个亲人了。

花秀才终于还是没能挨到天亮弥留之际担心的仍是自己死后花千骨一个人该怎么办。张大夫安慰他说会收养照顾千骨花秀才却一不想牵连他二也怕他保护不了千骨多久。于是交代花千骨等他死后去传说中的茅山拜师学艺。等学有所成就再不怕妖魔缠身了。

花千骨握着父亲逐渐冰凉的手心里凄芜荒凉一片连父亲都走了自己孤孤单单一个人留在这世上又有什么意义?努力的逼迫自己不要哭不要哭从小到大父亲唯一对她严厉的时候就是不准她哭。她知道一是因为她一流泪必定天有异相二是知道自己不能一直陪着她逼着她努力的学会独立和坚强。

张大夫帮她把腿上的伤处理了一下挤出黑的浓血洒上些许香灰又涂了点药膏包扎好。只是一点尸毒倒也并不严重。

第二天张大夫和村里几个热心人帮着她把丧事简单的办了。张大夫认为她年纪还太小不能一个人便外出去闯荡希望先收养她最起码先把腿上的伤养好。她却下定决心立马启程听从父命上茅山去学道。张大夫拗不过她只好帮她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变卖了然后又资助了她些许银两。

第二日晚花千骨裹着狗皮披风听着屋外的大风还有鬼哭狼嚎在空荡荡的木屋中光光的床板上睁着双眼躺了一整夜。脑中蓄满了悲伤和对未来路途的迷惘。翌日大清早便告别村里人向着茅山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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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芈月传小说在线阅读原版

全文共 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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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芈月传》根据知名美女作家蒋胜男同名小说(小说初稿题为《大秦宣太后》)改编,小说讲述了秦昭王母亲芈八子的传奇一生。据兵马俑上的残存“芈月”和阿房宫筒瓦上秦惠文王妃子“芈月”的合体陶文而来,人们推测芈八子名叫芈月。

八子是楚王的女儿,为楚王的妾所生。芈八子也称宣太后,相传芈八子城府极深,雄才大略,在秦国把持朝政、呼风唤雨近40年。中国历史上,太后这个称谓始见于她,太后专权亦自她而始,实为千古太后第一人。

芈月传剧情介绍:

战国时期,芈月是楚威王最宠爱的小公主,但在楚威王死后生活一落千丈,母亲向氏被楚威后逐出宫,芈月和弟弟芈戎在宫中躲过了一次次灾难和危机。芈月与楚公子黄歇青梅竹马,真心相爱,但最后还是被楚威后作为嫡公主芈姝的媵侍远嫁秦国。芈姝当上了秦国的王后,芈月成为宠妃。原本的姐妹之情在芈月生下儿子嬴稷以后与姐姐渐渐分裂,芈姝处处防范打压芈月,而芈月因其对政治的敏感和天份得到嬴驷的欣赏。诸子争位,嬴驷抱憾而亡。芈月和儿子被发配到遥远的燕国。不料芈姝之子秦武王嬴荡举鼎而亡,秦国陷入内乱。芈月毅然下嫁义渠王,借义渠王之力回到秦国,平定了秦国内乱。儿子嬴稷登基为王,史称秦昭襄王。芈月当上了史上第一个太后,史称宣太后。为了自己死后的安宁,71岁高龄的芈月下令将整个大秦的军队带到地下为自己陪葬,即秦兵马俑。

剧中除了讲述秦宣太后芈月(秦始皇高祖母)从命运坎坷的楚国庶出公主到称霸六国的大秦铁血太后,坚持商鞅变法,主张国家统一,让秦国走出内乱,把弱秦变成强秦的故事外,也会涉及芈月一生的三段爱情:春申君“黄歇”、秦惠文王“嬴驷”和义渠王“翟骊”,三个男人都是当世最强势、最精明、也最具权力欲的男人,芈月和他们彼此欣赏并深深相爱,但谁也无法令对方臣服,最后只能是不死不休,或者是天各一方。

芈月传背后的历史:

太后称谓,始见于她。宋代高承《事物纪原·卷一》云:“《史记·秦本纪》曰:昭王母芈氏,号宣太后。王母于是始以为称。故范睢说秦王有独闻太后之语。其后赵孝成王新立,亦有太后用事之说。是太后之号,自秦昭王始也。汉袭秦故号,皇帝故亦尊母曰皇太后也。”

太后专权,也自她始。宋代陈师道《后山集·卷二二》云:“母后临政,自秦宣太后始也。”她以太后身份统治秦国长达三十六年之久,而且大大发展了国力,“东益地,弱诸侯,尝称帝于天下,天下皆西向稽首”(《史记·穰侯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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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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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书名是《黑熊舞蹈家》,作者是沈石溪

我翻开了书本,看了几页后,我被这本书深深吸引住了。《黑熊舞蹈家》这本书里包含着许许多多的故事,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篇《北极熊飘逝的母爱》。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只名为珍宝的熊产下了一只熊崽,它每天寸步不离地呵护着熊崽,向我们展示了母爱的典范。过了不久,珍宝又产下了一头熊崽。

为了避免照顾熊崽而给珍宝更大的压力,好心的饲养员就帮珍宝照顾熊崽,让珍宝好好休息。虽然熊崽长得越来越大,但是珍宝的母爱却渐渐地淡去了。当饲养员把熊崽捧到它面前让它宠爱时,她却把熊崽推开到了一边。终于有一天,惨不忍睹的事发生了:小熊崽不小心滑到水池里去了,珍宝见了,想去救它。突然,它看见有一只鸟在它面前飞过,她竟然为了捉鸟而丢下小熊崽。过了不久,小熊崽不幸死亡了。

这个故事有很深的哲理,它告诉了我:有时候,不要过于好心。不然,随时可能好心办坏事。在生活中也是这样,比如:一位同学没有做作业,他的同桌处于好心就把作业给了那位同学抄,最后,那位同学的成绩一落千丈。于是,这句活时时提醒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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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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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对动物的兴趣不减,永远!

一听说《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出版我便苦苦哀求妈妈给我买一本。妈妈经不住我的苦苦哀求便带我去书店,一进书店,凭我“泡”书店的本领:对书摆放的位置了如指掌,我一晃就没了影。不一会我大喊:“妈妈,在这里。”我顿时便呆住了封面上的图画栩栩如生;书内精美的图画;大大的,饱满的字。令我吃惊,一看我便深深地被吸引住了。

我满怀欣喜地抱着书走回家,一打开我便被小狼的形象深深地吸引住了。主人公陈阵与小狼之间的亲情与友情带给我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看着看着我的心不自觉出现这样一段话:这本书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来让人扼腕叹息,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小狼小狼》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它们的精神值得我好好的去学习,这使我想到书中的一段话:牧民们把羊圈用石头盖得很高也很结实,人翻不过去,他们认为狼也翻不过去,于是牧民们都安心睡觉去了。可没想到第二天早上一看,羊死了一大片,血滩了有二指厚。他们仔细察看了羊圈才发现,原来是昨天晚上有一群狼在狼王的带领下袭击了羊圈。有头最大的狼在墙外站起来,后爪蹬地,前爪撑墙,用自己的身子给狼群当跳板。然后,让一条饿狼从几十米以外的方向冲过来,蹬上大狼的背,就“飞”到了羊圈里。等这只狼吃饱了以后就会再当跳板,把里面吃饱了的狼再送出来。最后一只吃完的狼,它硬是叼来死羊一只只都摞起来,搭成羊梯。“噌”的一声也就顺利“飞”走了。看到这里我不禁敬佩起狼的团结精神,心想:这不正是我们需要的精神吗?

我不自觉的想到我们的拔河比赛:拔河比赛的哨声吹响了,我们全力以赴想让中间的绳索到我们这边来,可它却不听话的向着那边去了。结果可想而知——我们输了。可我们并不团结,去寻找输的理由,反而你怪我,我怪你的,把我们的团结都扔了!我们不正需要狼的团结精神吗?

看完这些我不由的认为狼的智慧与才能、狡猾、很有团体精神。狼的自由自立,狼的强悍卓越……都是无人能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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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狼图腾读后感

全文共 1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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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这本书源于我的老师,在一次课外话题中,无意提了这本书,由于好奇心,驱使我买下了这本书,于是,就踏出了我对认识的第一步。

起初,我并不了解狼,只是常从电视或书籍中看到狼常为反面人物出场,就会觉得狼是一个无恶不作,残忍杀害动物的卑鄙种群,“豺狼成性”“狗肺狼心”“杯盘狼籍”等成语都是比喻人或社会像狼一样的邪恶,所以,自古以来,狼在人们心里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但事实恰恰相反,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受颇深……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竟想不到我穿越了,穿越到了文革时期的内蒙古大草原。湛蓝的天空下,一望无际的油油碧草。成群结队的草原狼、悠闲自得的旱獭。远处白色的蒙古包和那袅袅炊烟构成了一幅美丽洁白的画卷。

远方那个是主人公陈阵吗?我真的在这个山美水美的额仑草原上吗?我真的要去窥视狼群狩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狼灾吗?我和陈阵跟随睿智、崇尚腾格里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我们在这个与狼共生存的环境里,仿佛看见了一个勇敢、智慧、顽强、忍耐、谨慎、有冒险精神的一个似乎有形却无形的灵魂。这灵魂让我们着迷,让我们不停的探索狼的奥妙。

当我们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睿智的狩获大量的猎物时,我们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群种种奇怪的举动所迷惑;当我们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我们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那幽幽的眼睛就会告诉我们它们的智慧无人能比,它们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还有它们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仿佛与身俱来!它们是团结的,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从不产生逆反心理,忠于狼王,因而团结,他们团队合作意识强,所有事情都是有规划,有计划地去做。

它们懂得知己知彼,在每次攻击前都会去了解对手,而不会轻视它,所以狼一生的攻击很少失误;狼,懂得同进同退,虽然通常独自活动,但却是最团结的动物!它们虽然凶残,但是母狼却是母性最强的动物之一。可以为了孩子放弃猎物,可以为了孩子饥肠辘辘,可以为了孩子不惜一切甚至是舍弃生命!为什们成吉思汗带领了一小部分人,却能征服地域西达中亚、东欧的黑海海滨?因为狼,就是因为他们,使得成吉思汗从中获取狼的精华及一身,所以他能成功。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狼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众多品德的化身。而并不是所谓的“残忍种群”。

而真正残忍的却是人类,故事的最后,狼被残忍无情的人类大面积捕杀,原因就是那些不懂生态规律,却自我感觉良好的那些人;原因就是那些所谓值钱的狼皮大衣,人类啊,你们已经被奢侈的生活和肮脏的金钱蒙蔽了双眼!醒醒吧!看看那些动物被扒去皮毛后无助害怕的眼神!摸摸自己身上穿的大衣,是不是那些用生命为你构造出美丽的无辜亡灵!看看自己手上是不是已经有了属于自己同胞的片片血迹!“棕熊”“巴里虎”“斑驴”等等等等这些以血为代价的警钟还不能敲醒属于我们真正的灵魂吗?放下那些残害生灵的斧子吧!请记住,上天能够给与我们的东西,他同样也能收回……

图腾仍在飘扬,狼已成为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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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沈石溪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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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在暑假结束之前,我把沈石溪的著名动物小说《王梦》看完了。没看之前,一直觉得狼是一个凶恶的动物,因此,我一直都很讨厌它。可是当我看完了这本书,我才知道生命的伟大,狼也是有爱和梦想的,对命运的不屈服。

在辽阔的草原上,有一个母狼叫紫岚,她在大白狗的攻击下,艰难地产下五只狼崽,她一心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命运和她开了一个又一个的玩笑,她相继失去自己的孩子。然而,幸运之神就是没有眷顾到她的头上。最后,她绝望了,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上。可是不幸又悄然来临,她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在生命的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当上狼王,是狼的梦想,紫岚为这个梦想,付出一生的努力来完成狼的梦想。紫岚对孩子的母爱是潜藏在心里的。

在生活中,有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白天他们要辛苦地工作,晚上还要关心我们的学习,他们一直都在默默奉献着,不求我们回报,只要我们好好的学习和成长。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长大后我们一定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回报这份爱。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读懂了母爱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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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相关阅读:描写动物的拟人句

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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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麻雀飞上枝头,吱吱喳喳的,好像在说:“快跑,有人来了!”

2、 懒狮子说:“我才不吃苦头呢!”

3、 看,老黄牛边拉车边朝我们笑呢!

4、 蝴蝶在花丛里翩翩起舞。

5、 蝴蝶披着彩色绚丽的衣裳,盘旋飞舞在花园之中。

6、 蜘蛛把苍蝇拖来拖去,等苍蝇累得筋疲力尽,蜘蛛才高高兴兴地享用了这顿美餐。

7、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

8、 鸭子扭动着他那笨拙的舞姿,发出优美的歌声!

9、 小猫还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瞳孔也能随着环境而忽大忽小。三角形的鼻子两侧长着许多胡子,闲着的时候它常在阳光下捋捋自己的胡子。

10、 我家的小乌龟高兴的时侯,它会在水里吹泡泡或是跳一跳乌龟舞,它跳舞的时侯真像一个顽皮的小妹妹,真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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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喜洋洋灰太狼之家作文_动物作文700字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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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是喜洋洋和灰太之家,我妈妈妈爸爸都像扮演着动画片里的角色。

我的妈妈是一只红太狼,她最爱打扮,经常让爸爸去做事,她的武器是平底锅,老爸最怕妈妈了。

今天,妈妈和爸爸去超市买衣服和化妆品,走出超市,妈妈的所有东西都让爸爸拎,害得爸爸连路都不会走了。那是因为爸爸的两首,脚都被拎满了东西,连头上,脖子上也是。

半路上,爸爸把妈妈的香水弄破了,老爸肯定逃不过一碗平底锅炒肉了,唉,可怜的老爸,我真想帮帮爸爸。

有红太狼必有灰太狼,所以说,老爸是一只灰太狼,他非常胆小,最怕红太狼妈妈了。

一天,老妈对老爸说:“我要出去一趟,你把家里打扫一下,不许玩电脑!”“是,是!”老妈一出门,这可不,老爸立马冲进了书房,津津有味地玩起了电脑……过了两个小时,爸爸听到楼梯上有脚步声,立马关掉电脑,冲出书房,假模假样地做起了家务。“咔嚓,咔嚓。”妈妈一进家门就见了爸爸认认真真在做家务,便说道:“嗯,今天倒很乖,我去淘宝上买一下东西,你在这儿乖乖做家务。”说完便进书房了。“哎呀,怎么这么烫啊!”妈妈说完,便肯定道:“一定是你,我今天一定要揍死你。”老爸大喊道:“对不起啊,老婆大人,下次我不这样了。”

我是一个诡计多端的喜羊羊,可不想老爸一样,下面就是我做的“光荣事迹”。嘻嘻。

一天晚上,妈妈让爸爸洗脚,爸爸便答应了,正当爸爸把水,盆子拿来时,妈妈准备坐下,我把椅子拿掉,妈妈做下去的时候坐了个空,爸爸当众哄堂大笑,我也笑了起来,妈妈拿我没办法,就一把拿起平底锅,向爸爸扔去。

这就是我的喜洋洋和灰太狼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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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大好时光小说阅读_第一章

全文共 6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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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如手足,美女如衣服……谁穿我衣服我砍他手足,谁动我手足我穿他衣服!”

——张瑞对“兄弟如手足,美女如衣服”的解释********

五六月份,对于大学里面的世界,是个伤感的时段。整个校园都浸在这一种淡淡的伤感中。

东北栋梁大学的校园广播节目,栋梁之声,正在为送别这一届大四的同学们播放着一期的特别节目,喇叭里面传出的是一首熟悉而悲伤的乐曲。但是常看电影的人都知道这乐曲原本是来自一部著名电影,用在纳粹分子大规模屠杀尤太人的情景中,而在这里出现,伤感之外,多多少少又体现出了一些故作姿态的搞笑。

骆英还有一年才会毕业。本来这份伤感他现在是不该体会到的。不过他多多少少的还是赶上了。

“唉,学长,真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哪。”张瑞晃着脑袋说道。“想不到我做学弟的反而先走一步。”

张瑞和骆英原来是一个高中的同学,高考的时候骆英成绩不理想,于是复读了一年,第二年才考到了东北栋梁大学。不成想见到了当年的同学张瑞,而且已经是大二了。张瑞因为年纪比骆英实际上还小一些,更是口口声声以“学弟”自居,对应的,骆英自然就是学长了。

“你放心的走好了,你还有什么后事,尽管交代下来。” 骆英干了一杯啤酒,乐呵呵的说。虽然说朋友分别有些伤感,不过男生不是那么容易在表面上表现。

“恩,学长……说起来,我还真的是有点事情……”张瑞突然面带羞涩。继续道:“学长,你还记不记得那次我和你们班几个一起去棋盘山去玩?有个叫陈菲菲的女生……”

“她?那可是我的红颜知己啊?你……你小子要打她的主意么?”骆英心中一惊。

“哈,学长果然聪明伶俐~”张瑞倒也不隐瞒。

骆英突然间觉得自己好象已经喝多了,有许多事儿需要重新想一想,随口说道:“恩,我可以答应你告诉一声,不过人家的想法我可就管不了啦。”

“只要学长帮我这个忙,其它一切都好说。这顿饭当然我请,事成之后,必定更有厚礼送上!”张瑞满脸堆笑的样子,又敬上来一杯。

骆英自然是答应着,心里却是比较混乱。嘴里不住骂道:“你个臭小子,学了四年没混上个女朋友,马上毕业想起来了~你这不是害人么?”

“哪里是害人,这是好事啊!就你班那帮女生,拯救谁不是扶贫帮困的性质啊?”

“你他妈的什么人啊……”骆英当面骂他。其实心中已经混乱了,陈菲菲是她班上的女生,人长的很是标志,一直以来是他很要好的一个朋友。就因为张瑞和陈菲菲的关系,男寝的302和女寝的403才会结成友好寝室。当然了,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大家在一起游玩或者学习,并没有太多的单独相处的机会,两人只是更加熟悉一些,也没有太多的想法。可当骆英听到张瑞说喜欢陈菲菲,想要霸占之而后快时,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油然而生——如果这个活生生的陈菲菲从此以后只属于了某一个人,那生活该是多么的无趣呢。

两人各怀心事,却是依旧不停的推杯换盏,一直快到半夜的时候,骆英才轻手轻脚的回到了寝室,结果不小心踩翻了脸盆,发出了巨大的响声,居然无人惊醒,都睡死了吧。躺在床上,才发现自己醉得已经无法思考了,索性昏了过去。

第二天,在醉酒的头疼中,紧张忙碌的学习生活开始了。

在采矿馆的三楼,骆英的班级正在上课,课程是数字通信与逻辑。

“……那么这个波呢,我们就叫做‘基波’!这个‘基波’呀有这么几种需要记……”随着老师那清脆的声音,教室中充满了男同学那会心的微笑~。

“:)”陈菲菲也忍不住嘴角往上翘了翘笑了一小下,但还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低下了头,一瞥间见到旁边的骆英,正用直勾勾的眼睛盯着自己,居然没有笑的意思,感觉很奇怪。

“发什么楞呢?”陈菲菲小声问了句。

“啊?恩,是这样的……恩,有点儿事,我们下课说吧。”骆英支呜的回答。

“哦~”陈菲菲看见他那窘迫的样子,鬼机灵的笑了笑。

课间。

“什么事,说吧。”陈菲菲问。

“恩,是这样的,恩……我一个朋友托我问你……恩”骆英想起来了张瑞的嘱咐,第一个问题是:“你现在有没有男朋友啊?”

陈菲菲笑了,“啊,那个,算是没有吧……你这还不知道啊,我们还没这么不熟悉吧?”

“哦……”骆英松了一口气,也不知道是替谁松的。“那个,恩我有个朋友,想和你更熟悉些,比如一起吃个饭什么的,你能不能……”

“……呵,真的假的呀?”陈菲菲脸上也红了起来,停了停,道:“那得看是谁了,还有看他帅不帅……”

“恩,是挺帅的,人很好,你也很熟悉的……”骆英边说着,边想,张瑞确实挺帅的啊,他和陈菲菲,还真的是很相配呢……

“你说谁呢?不会是说你自己吧?”陈菲菲突然这样说,也许她见过了许多男生类似的把戏。

“啊!?你……我……!”骆英突然定住了,脑子里面飞快的旋转,转是转了,好象什么也没想。

“……多接触倒是没什么不可以,一个大男人想说就说贝,中午一起吃个饭,没啥大不了。”陈菲菲道:“不过我可没说答应你什么!……好了,上课了,回坐去。”说罢连拉带拽的把骆英弄回到座位上。

这时间过得真是慢啊,往常这无聊的没几个人能懂的课程也是显得很漫长的,可今天怎么就突然好象过不完了一样?

“我们去二食堂吃饭啊?”下课了,陈菲菲问道。

“好哇好哇。”骆英在坐在座位上痛苦的进行了思考,终于在第二秒钟屈服,作出了自己的决定,其中的思想斗争经过类似如下:

“敌人严刑拷打我,我没有招!后来敌人用金钱诱惑我,我依然没有招!再后来,狡猾的敌人使出了美人计!……于是我将计就计……”

美女当前,朋友,丫去死吧。

食堂中。

陈菲菲,骆英二人端然稳坐,空气中弥漫着紧张的气氛。

“你看我干什么,你吃啊~”陈菲菲道。

“你也没吃啊,我不好意思啊……”骆英紧张的道。

“哎~好了好了,那我先吃好了,你也吃吧”陈菲菲道。

“恩恩,好,我也吃了”……

……

……两个人就这样静静的吃着,骆英觉得这也不是个办法,于是决定缓解一下这个紧张的气氛,道:“你吃得不少啊?!”话一出口,立刻发觉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恩,所以我才长得高身体好啊!”陈菲菲似乎并不在意,她的身材确实很棒,个子也高,还是女生中不多的喜欢运动(篮球)的。

又是一阵无话。

“你怎么打了这么多汤啊?”陈菲菲问道。

“因为是免费的啊,所以多打,习惯了。”骆英回答。

“哦,那一定要喝掉哦,不然多不好意思啊。”陈菲菲笑着说。

“恩恩!你说的有道理!不全喝掉确实不好!”于是骆英开始全力喝汤。

静……

“恩,你有什么爱好吗?”陈菲菲早早就吃完了,放下餐具后,问道。

“好象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也就是听听歌儿,踢踢球,看看片儿什么的。”骆英端着汤碗,说道。

“那也没什么特殊的嘛。”

“哦对了,我有个表哥,他最大的爱好居然是雕刻鸡蛋!怎么样,够怪异吧?”骆英道。

“真的呀!?我有个同学也是最喜欢雕刻鸡蛋壳的!”陈菲菲回答。

“可是呢,我却觉得雕刻鸡蛋非常无聊!”

“我也是啊,我对那东西也是一无所知!”

两个人脸上的虽然表情高兴了好久,却谁也说不出第二句了。

“……如果他们两个能见面,一定有许多可聊的了……”骆英停了好久,喝下了最后一口汤,同时说道。

陈菲菲噗的一声乐了出来,笑容还没结束,却看见骆英表情怪异的用手从嘴里拿出了一个东西,仔细一看,是只可怜的小强。

陈菲菲看到这里,立刻觉得刚吃下去的东西马上就要涌出,用手捂着嘴跑到外面的刷碗池边吐了起来,骆英急忙跟着跑出去,在旁边吁寒问暖,若来众人许多怪异的目光。

慢慢的有一些吃完饭经过的同学停了下来,驻足围观。

“哎,你说这美女是怎么了?莫非是……”

“你多大了,这还不懂么?”

“那旁边的是?……”

“哎呀,弱智也看出怎么回事了……

“太不象话了,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别看了,身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怎么能这么不尊重别人捏~”

吐得差不多了,陈菲菲才看到周围已经有许多人在看着自己,隐约好象还有熟人,连忙拉着愣住了的骆英掩面夺路而逃。

“这好象是我们头一次两个人一起吃饭吧?”回寝室的路上,骆英小心翼翼的问。

“是啊。”陈菲菲手捂着嘴,又想起了那可怜的小强。

“唉……真是……说怎么呢!”骆英说都不会话了。

“真是经典啊。”陈菲菲喘了口气,平静的接到。

“那我们还有没有机会再一起吃饭啊?”骆英的语调中已经有哭腔了。

陈菲菲停了一会以加强气氛,然后严肃的表情突然转成微笑,道:“好吧,就再给你次机会。呵呵……”

骆英觉得这是他所见过的最灿烂的笑容,不禁心花怒放。

于是,一个又一个的经典就这样诞生了。:)

下午又是上课,下课后各自回到寝室,一路无话。等到骆英回到寝室好一番梳洗打扮,充分准备,心里突然想起了他的学弟。

“唉,张瑞,他要是来电话,我该怎么答复呢?说一直没有机会同陈菲菲说?不行,天天都上课啊,谁信……说陈菲菲不答应?那……那不是太缺德了?”

就在他战战兢兢的当口,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吓得骆英差点蹦起来。

他接起电话,却是陈菲菲打来的,说同寝的唐丽病了,其它人都有事情不在寝室,只好自己帮忙照顾,并且一再道歉说两人的约会延期到明天。

“命运啊!我一定要和命运赛跑!”骆英放下电话后,清楚的意识到此役一定要速战速决,不然恐怕日久生变,旁边的张瑞可还虎视眈眈呢!

晚上,骆英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啊,明天两个人再在一起的时候可不能象今天这样了,一定要有所突破。还不能破坏那美好的气氛!

骆英在上铺左滚右滚的,下铺的程远可受不了了,本来睡觉前就打了许久的游戏,大脑还处于兴奋状态中,上铺象茧蛹一样扭来扭去,总是把他从睡眠与清醒的纠节状态拉回来。

“大哥!你干什么呢,别人还睡不睡了?”

要说这程远,可绝对不是一般人。绝对的牛人一个,此人的种种先进事迹,在后文自有论述。骆英平日里对此人的态度,也是心服口服,外带佩服!突然想到,我的下铺可是程远啊,此人自称“有经天纬地之才,安邦定国之志,上马杀贼安天下,下马可以立万言。诸子百家,无书不读,三教九流,无所不会,上可以致君于尧舜,下可以配德于孔颜。仰面知天文,俯察知地理,熟读兵书,饱览战策,三略六韬,无所不晓,攻杀战守,抽撤盘环……(暂时写到这里,后面的骆英也背不下来了)”问问他如何接触女生,岂不是能够达到事半功倍之效果?

“程远啊,那什么……你说我和一个美女一起吃饭,想非常合适的表达出我对她的好感,应该跟她说些什么呢?”骆英说罢静静倾听,知道程远只要出手,必定不同凡响。

只听见一片寂静中程远迷迷胡胡的说道:

“别说没用的了,咱们睡吧……!”

骆英大惊失色。

第二天。是周六。骆英睡了没多久,早上醒的得确又很早。泡了个方便面,加了个火腿肠,吃到半路,看见仍然在睡觉的程远,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于是又泡了一碗。

程远一边呼鲁呼鲁的吃着面,一边淡淡的道:

“你这面啊,八成是白泡了,别看哥我有经天纬地之才,安邦定国之志,上马杀贼……”

“大哥,我求你别再背这个了,你说事儿好不好……”

“哦~我还以为你爱听这个呢……我别的东西可能比较牛,但是对与小女生啊,我是搞不太明白的。这个是世界啊,是物质的,万事万物都有其运行的规律,但是女生的所做所为,就我观察无论从任何角度看都呈现出一种混沌状态……混沌你知道么?”

“吃过。”

“不是那个。就是是无规律可寻,无道理可讲,无踪迹可差啊。……三无!。”程远摇着脑袋继续道:“比如你刚才说的,你们一起吃的那顿饭,确实够经典了。但是人家居然还同意和你再出去,这不是脑子被球闷了么?”

“是啊,是够衰的。”小强的味道,真是回味无穷。

“不过就我的逻辑判断来看,基本说明此女生要么脑子有问题,要么就是真的看上你了。她既然考上了大学,也不象是走后门近来的,智商应该没什么问题,我们还是应该相信教育部相信党嘛。也就是说……”

骆英听到这里不禁大喜。“她要真的喜欢我的话……”

“你也别美,近代量子力学认为事物的发展都是不可预测的,你要注意把握。看你们第一次吃饭的这个样来看,恐怕衰事还没完……”程远一边儿叭叽着嘴,一边道:“当然这么想有点不符合科学,不过就人们的感觉来说确实如此。……你有没听说过‘蛋糕落地猜想’?”

骆英摇头。

“这个著名的猜想,是我的同学白泉颐提出的,说的是蛋糕掉在地上的时候总是有奶油的那一面向下……形容的是事情如果变糟,那么往往会变的更糟的这样一种现象。”程远回答。白泉颐名字骆英也听程远提起过,好象他的高中同学。白泉颐现在好象是学医的,也是个不太正常的家伙。

骆英想了想,道:“我们正常人形容这个叫做‘祸不单行’。”

“恩是的,说的是一个事。”程远回答,突然他好象又想起了什么,继续道:“这个蛋糕落地猜想本来是没有证明的,不过后来有一天我突然感觉从物理的观点考虑是有道理的,因奶油蛋糕的直径多在12.5CM至29CM,而桌子的通常高度大约是82CM-110CM,蛋糕从桌子上掉下来的时候通常是由于滑动,在重力作用下使蛋糕相对桌面产生旋转,而蛋糕的直径和桌子高度以及重力加速度的共同作用使得蛋糕只有旋转180度的空间……”

骆英就这样在旁边张着嘴听着程远喷着吐沫星子在哪儿胡扯……

“行了行了……程导,可以了,我们还是说说应该陈菲菲聊些啥吧……我求您别再跑题了行不行啊……”

程远对讲学中突然被打断似乎已经习惯了,立刻停了下来,想了想道:“送你八字箴言:——无为而治,水到渠成。”

骆英差点晕过去,这不和没说一样么。

“唉,你要是故意去聊什么,一定会显得很僵硬的。就如同武功招式,如果有形,必有破腚!你既然这么没有目标,大概给你限定一下好了,比如聊聊她小时候的经历呀,家里的人啊。最好能把她一些感动的事挖出来,能哭出来效果最好!经历过这些女生才可能对你印象深刻啊……”

程远的乌鸦嘴果然说中,经典二次出现。

中午,陈菲菲的电话如期而至,由于二食堂上次发生了由小强导致呕吐事件,两人决定换到一食堂。

骆英接到电话后,就早早的就来到了楼下。过了一会儿,陈菲菲蹦蹦跳跳的从楼上下来。

“走,一食堂!”陈菲菲笑着道。

“好哇好哇。”骆英开心的应答着。忽然然发现寝室楼403寝窗子中,一个女生正看着这里,正是陈菲菲同寝的唐丽。她发现骆英看见了自己,招了招手,回报以夸张的微笑。

骆英急忙招手回敬,陈菲菲看见了,不好意思的说到:“快走快走……”

两个人打完了饭,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有两前次出丑的经验,再加上骆英在程远的指导下,已经不那么慌张。两个人已经可以高兴的交谈,渐入佳境。从骆英的出生地特产沟帮子熏鸡说起,说到了陈菲菲家乡的锦州小菜……

正当二人吃得高兴聊得火热之即,突然食堂中的大喇叭响起,起先是一片高亢的“吱吱”的噪音。正往嘴里送饭的骆英心立刻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正在进餐的同学们请注意!正在进餐的同学们请注意!请立刻停止!立刻停止!”

同学们全都楞了,包括骆英和陈菲菲。只听得大喇叭继续道:

“根据可靠消息,我校一食堂的一名工作人员赵某,参加了珐沦宫邪教组织,虽在校领导的百般教导下仍身陷迷途,不知悔改……由于其深度仇恨社会,意图报复,在很有可能在今天上午,在我校一食堂实施了投毒活动……”

整个食堂一片骚动,同学们大惊。

“同学们不要慌张!请已经就餐的同学们立刻到一寝的外面集合,将会有老师组织你们集体去校医院进行观察……”

骆英和陈菲菲痛苦的互相看了一眼,陈菲菲忍不住道:

“和你在一块儿怎么这么倒霉啊!”

“我……我冤死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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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动物小说作文500字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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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辽阔的大草原上,住着一位农民。那位农民养了许多牲口,如鸡、羊、牛、马,还有一头小黑猪。它很自卑。因为其他的动物朋友总是嘲笑它,看不起它,除了一头老母牛。于是,小黑猪每天除了吃饭、排泄和在泥地里打滚,就只会一声接一声地哀号。

也难怪其他动物会奚落它,瞧它那副样子,真是丑不堪言:一双棕色的猪眼失去了生气,显得昏昏入睡;两个猪鼻孔吊挂着鼻涕,让人感觉十分恶心;一张巨大的嘴一直张着,不时地流着口水;两只呈三角形的耳朵里塞满了耳屎。它浑身是泥,泥巴散发出一阵阵恶臭,你要是走进它身旁,准会被它身上那股臭味熏晕。

一天早晨,小黑猪睁开它那小小的眼睛,走向石槽时,看见一头老母牛向它走来,就是那头没有嘲笑过它的老母牛。小黑猪见它走来,恐慌地说:“你想干什么?”

“我想和你交朋友。”老母牛充满慈爱地说。

这话险些没让小黑猪高兴死。小黑猪疑惑地问:“我没什么特长,你为什么要和我交朋友!”

“哪里,你有一个我们大伙儿都不会的本事呢!你会在泥地里打滚,而我们都不会。”

“你说的是真的吗?哈,我要在大伙儿面前好好表演表演!”

于是,老母牛召集了所有的动物朋友,让它们来观看小黑猪的表演。

小黑猪跳进泥地里,给大家表演泥地打滚,还把水吸进鼻子里,向天空喷去。

大家都鼓起了掌。 小黑猪高兴极了,它的目光炯炯有神,耳屎和鼻涕也被洗掉了。

农民走过来,要给小黑猪洗澡。

洗好了澡,农民又抱了抱它。小黑猪心里乐开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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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动物小说作文500字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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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里贴出一张通知:订于月亮很圆很圆的晚上,举办快乐晚会,欢迎大家参加。

大象看见了:“噢,开快乐晚会,唱歌很快乐,跳舞很快乐。唱歌跳舞是小动物的事,我可不参加。这样吧,我去帮他们布置会场吧。”大象想到这里,就去为晚会做准备了。

大象把河边的草地打扫得干干净净,拔去杂草,搭起架子,挂上彩纸,还在四周种上了鲜花。他整整忙了两天,看看布置一新的草地,很满意,同时也感到很疲劳,便打了一个呵欠,躺下来睡着了。

晚上,月亮出来了,很圆很圆。噢!快乐晚会要在今夜举行。小动物们穿着漂亮的服装,纷纷来到小河边。

呀!他们发现大象睡着了。“得让他醒来,否则就不能参加晚会了。”小白兔着急地说。

“大象还没换衣服,他身上多脏。”松鼠说。

小动物们急坏了,现在到哪儿去为大象找一件特别大的服装呢。

“动动脑筋,我们会有办法的。”小狐狸边说边用他那毛茸茸的大尾巴,掸去大象身上的泥土。大象呼噜噜地睡得正香。

“我们为大象准备帽子。”小鸭们嘎嘎叫着,下河摘荷叶,扎一扎,把它戴在大象头上,大象还是睡得很香。

“我们为大象准备衣服。”小鸟飞进森林,衔来一片片绿叶,把它贴在大象身上,大象仍然没有醒。

小动物们商量得喊醒他了,就齐声大喊:“大象大象快醒来,晚会就要开始啦”

大象扇扇大耳朵,醒了。看看四周,是一群小动物;瞧瞧天上,圆圆的月亮正挂在当空。噢,今晚要开快乐晚会的呀。

“大象,你穿得这么漂亮,一定准备了很精彩的节目。”小动物们调皮地问。

大象看看自己身上,果然穿戴得很漂亮。啊,一定是小动物们帮他准备的。

“我不会演节目。”大象不安地说。

“没关系,和我们一起跳舞吧。”小动物们说,“只要你跳得开心,感到快乐就行,谁也不会笑话你的。”

大象真的和小动物们跳起来了,他扭着粗笨的身子,感到很别扭,可心里却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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