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消费者权益日优秀作文【精选19篇】

导语: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兴起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紧密相连。下面是小编整理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文章,欢迎大家参考!

浏览

2063

作文

97

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876 字

+ 加入清单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 。这一国际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以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兴起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紧密相连。随着现代工业化生产的迅速发展和生产技术的日新月异,消费品的结构日趋精密复杂,使用难度增大,商品流通加快,竞争加剧,消费事故也大量发生。尤其是近年来,假冒伪劣商品在世界市场上泛滥成灾,已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社会公害。这迫使消费者组织起来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1960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等5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立了独立的、非政治性的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总部设在海牙。这一组织现在更名为国际消费者协会,拥有来自115个国家和地区的250多个消费者组织。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了这一非盈利性的国际组织。

国际消费者协会自成立以来一直为全世界的消费者奔走,它的宗旨是支持各成员组织的活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促进制定各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国际政策法规。该协会总结的消费者8条基本权利已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的准则。这8条基本权利是: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呼吁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以及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和工作的权利。

为使各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有一致的目标,1985年的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决议,确定了保护消费者的目标和一般原则,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和各国政府的责任,规定了消费领域方方面面的行为准则。

近年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也在不断发展。各国普遍采用加强立法、新闻、检验、标准化等手段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制定了有关食品卫生、消费品安全、质量和计量、工业标准化以及禁止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一系列法规,并采取了诸如设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专门机构和加大惩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措施。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2024年两会中考热点素材:老人要扶但要立法保护施救者权益

全文共 568 字

+ 加入清单

老人摔倒不敢扶等现象表明,救助人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我国亟待出台有关救助行为中的民事豁免法律条款。”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财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应立法保护无偿施救者权益,让人们做好事的时候避免后顾之忧。

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了各种版本的救助跌倒老人引发的民事诉讼案,引发了不少争议。今年2月,河南大学生孟瑞鹏为了救2名落水儿童献出了生命,而被救儿童的母亲害怕担责,称孟瑞鹏自己落水,后经警方调查才认定孟瑞鹏属“见义勇为”行为。

王金财认为,“好人做不得”现象,并不能简单地归因为道德问题。道德不是凭空存在的,它需要制度的依托。目前,我国尚缺乏救助行为中的民事豁免法律条款,救助人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王金财建议,全国人大尽快立法保护无偿施救者权益,使救助别人带来的风险通过法律得以化解,以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精神。

他认为,应将救助行为免责和被救助人负举证责任,作为立法的核心内容。同时,明确规定救助人无偿救助他人而遭到的损害应由谁给予赔偿或补偿,并明确相关单位应采取的法律援助、经济补偿、精神奖励等保护措施。此外还要明确规定,被救助人如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救助人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他建议,还应加入相应提倡科学救助的条款,例如,如果遇上交通事故、火灾、溺水等需要专业救助的事件,应提倡救助人报警,让专业人士来救助。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1121 字

+ 加入清单

消费者维权运动,指的是在近、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消费者为争取社会公正,维护自身权益,与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斗争的一种有组织的社会运动。

最初,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一些企业无视消费者利益,生产和销售劣质产品,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如美国就曾出现过在食品和药品中加入有害物质,危及消费者健康和生命的事件。正因为如此,有人提出了对食品和药品进行检验的主张。在与商家的较量中,广大消费者逐渐达成了共识,要与损害自身权益的行为进行斗争。同时,他们也认识到,单凭个人的力量是无法与有组织的企业对抗的,必须组织起来,团结才能产生力量。于是,消费者维权运动应运而生。

1898年,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诞生。1936年,全美消费者联盟成立。二次大战以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维权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维权运动成为全球性运动。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同时,选择这样 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罗达房.帕金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她又说:"每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应列入世界范围的为消费者权利的保障而斗争的行列。"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在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我国消费者维权运动的发展过程和现状;

1983年5月,河北省新乐县(现新乐市)成立了全国第一个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于1984年,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成为其正式会员。

1993年10月31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确立了消费者的权益和经营者的义务。通过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观念深入人心,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高。现在,全国有中消协,各省、市、自治区以及下属各地、市甚至县里都有消费者组织,消费者有了自己的家,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了申诉和讨公道的地方。

展开阅读全文

篇3:2024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资料

全文共 1823 字

+ 加入清单

2016年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yuwenm小编为带带来了关于消费者权益日的相关内容资料,供大家阅读参考。

2016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新消费 我做主

为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现称国际消费者协会)于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一日期的选定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的《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其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消费者有获得消费安全的权利;取得消费正确资讯的权利;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及合法申诉的权利。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认可,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1985年4月9日,第三十九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保护消费者准则》,大大促进了世界各国制定并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工作。

自1983年以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选择这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国际范围内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帕金女士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都组织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举办大规模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活动形式丰富多彩,声势大,影响大,效果好。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纪念活动包括:举行记者招待会或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情况,公布新的一年的工作计划,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做哪些工作;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传单或消费者刊物、电视节目、咨询和多种形式的展览等活动介绍“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内容,努力提高一般消费者的认识。

节日宗旨

⑴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⑵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⑶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⑷大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⑸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⑹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

⑺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简称IOCU)是一个独立的、非盈利的、非政治性的组织。1960年,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五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发起成立,在荷兰登记,总部设在荷兰海牙,亚太地区分部设在马来西亚的槟榔屿。

组织宗旨

在世界范围内协助并积极推动各国消费者组织及政府努力做好保护消费者利益工作;促进对消费服务进行比较、试验的国际合作;促进消费信息、消费教育和保护消费者方面的其它各种国际合作;收集、交流各国保护消费者法规及惯例;为各国家集团讨论有关消费者利益问题解决办法提供讲坛;出版有关消费者信息的资料;与联合国的机构及其它国际团体保持有效的联系,以起到能在国际范围内代表消费者利益的作用;通过联合国的机构和其它可行的方式,对发展中国家关于消费者教育和保护的发展计划,给予一切实际 的援助和鼓励。

组织结构

全体大会,由各个成员组织所推选的代表组成。 理事会由会议推选35名成员组成,理事会指定执行委员会。工作人员为十名领薪者。经费来源于会费和出售出版物。在联合国有关机构中具有咨询地位。这些机构是:联合国经社理事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消费者咨询理事会、欧洲保护消费者委员会。同时,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亚太经济与社会委员会、联合国国内妇女委员会中派有代表。 联系单位:国际电器技术委员会。

组织活动

设有小组委员会或工作组负责检测商品,进行教育、发展、法制、医疗等活动;在亚太地区设立顾问小组委员会,提供信息资料的专门来源。中央秘书处设有图书馆,以收集和传播与消费者利益有关的立法、技术、教育的资料。制订拉丁美洲和亚太地区经济与社会委员会管区内区域发展计划,支持并进行有关不完备商品标签、向第三世界倾销危险药品、 农药以及婴儿食品的监察等问题的研究。

展开阅读全文

篇4: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全文共 452 字

+ 加入清单

告诉大家一个小消息,今天是三月十五日。

三月十五日,什么节日哦?

呵呵,不知道了吧,今天可是大名鼎鼎的“打假日”!

打假日?什么大假日?

让我来告诉你吧,“打假日”就是专门打击假货的日子。这些年年年搞,特别是中央电视台,力度可大呢!简直比工商局都厉害,听说有个大地板厂,就是虚假宣传,搞假货,被中央台三一五晚会给报道了,结果很快就垮掉了呢!

这么厉害,为什么只打这一天呢?

这是为了宣传消费者权益,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所以不只是打这一天,而是在这一天集中宣传,让大家都知道,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对啊!要是以后没有假东西出现那该多好啊,就没有人在上当受骗了。我要对那些卖东西的人说:“超市的老板们,我希望你们不要给我们那些假的产品,不然的话,顾客们就会投诉你们的哦!所以我还要对那些说一句话:“害人终究害己啊!”不法商贩们不要做那些害人的事情,要诚实守信!”

展开阅读全文

篇5:2024年消费者权益日微信祝福语

全文共 2520 字

+ 加入清单

又到315,权益要维护,日常受侵害,及时来投诉,诚信是根本,时时要记住,小编收集了2017年消费者权益日微信祝福语,欢迎阅读。

1. 本短信已经ISO9001认证,国家免检产品,3.15协会指定诚信商标,老百姓信得过品牌。欢迎您使用。祝您万事如意,身体健康,平安相伴,幸福永存!

2. “我只用了一次你们生产的救生圈就学会了游泳。”“多谢夸奖。”“您真谦逊。这个救生圈一见水就撒气,我只好拼命游了。”

3. 假货复假货,假货何其多?日日卖假货,心情如乱麻!世人皆被假货坑,假货无穷到何时。忽见奸商灰溜溜,今天正值三一五。百万假货收几车?请君听我维权歌。

4. 今天是消费者权益日,教你维权好方法。1、知假买假,双倍索赔。2、微博爆料,众口铄金。3、辟谷养生,沉默是金。总有一款适合你,祝你维权成功。

5.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祖师爷是孙悟空。一双火眼金睛,让骗子无处遁形。一条金箍棒,把假货砸个稀巴烂。向孙悟空学习,祝你消费者权益日快乐。

6. 315维权日到了,请维护好健康权,身体强壮赚大钱;维护好平安权,糊口安定永团聚;维护好快乐权,每天快乐笑开颜;维护好幸福权,吉利如意过百年。

7. 3月15日,看看商家瞎胡闹。促销价格有门道,你可一定看清了;摄生专家有门道,一年绿豆成精了;产品包装有门道,花红柳绿看清了。大家消费有门道,保护自己权益记住了。

8. 又到315,权益要维护,日常受侵害,及时来投诉,诚信是根本,时时要记住,人人都步履,一起鼓与呼,假冒和伪劣,成为过街鼠。祝你315快乐!

9. 3.15打假了,我送你真情真意,真仁真义,我们的友谊真金不怕火炼,我的福真实可信,比真理还真,消费者权益日祝你:真好,真乐,真成功!!

10. 打假宣言:糊口不能渗假,智慧不能装傻,爱情不能买卖,朋友不能出卖,收入不做假帐,身体不能欠帐,幸福不能伪造,快乐不能假冒。举报电话12315

11. 又是一年三一五,各种假货无处躲,电视晚会来曝光,新闻报纸来揭露,山寨基地小作坊,别想让咱再上当!

12. 消费者权益日,走进美容院,只有美丽动人,没有高价消费;走到菜市场,只有新鲜美味,绝迹缺斤少两;走入电器城,只有满心欢喜,不见仿制名牌。收到短信息,感受深深祝福,少了烦闷心情!

13. 三月十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保护你的快乐,愿烦恼远离,保护你的健康,愿疾病远去,保护你的幸福,吉祥又如意,短信爱心传递送你。

14. 播一颗希望的种子,长出诚信的枝茎,开出公平的花儿,让承载着希望、诚信、公平的种子随着3.15的春风吹遍中国大地的每一个角落。祝朋友们消费快乐!

15. 3.15消费者权益日到了,各位男士要注意了,不要对你的老婆虚情假意,要真诚赞美,真正疼爱,诚心诚意的俯首称臣,要不就把你们和假货一起打击!一起销毁!

16. 早上起床,在花费了巨资所有权却不属于我的房子里散个步,穿冒牌衣服去买地沟油炸油条,啃几片塑化剂面包,再来几个染色馒头,冲杯三聚氰氨奶,然后精力充沛地上班。中午,在食堂打一份注水肉炒农药韭菜,吃几片饱含瘦肉精的猪肉,再来碗翻新陈米饭,品尝点膨大剂西瓜,泡壶香精茶叶。下班,买条避孕药喂大的黄蟮,喝杯甲醇酒。饭后买张盗版光盘,钻进黑心棉被,给你送去真诚的3.15问候。幸福的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17. 3月15日,祝你买到的食材“足斤足两”,祝你买回的房产“坚不可摧”,祝你买来的医疗“物有所值”,我的短信是“货真价实”:祝你315万事如意!

18. 这年头,怎一个假字了得!假烟假酒还搭上假广告,假情假意还带着假微笑,假人假事还拿着假钞票。还好朋友的问候是童叟无欺货真价实如假包换。“3.15”快乐!

19. 3.15消费者维权日,经过有关部门讨论决定,你要严格执行三有一无规章,即:工作顺利有票子,爱情甜蜜有爱人,开心健康有乐事,笑口常开无烦恼。

20. 今天是3.15,经消费者协会对我们的友情进行质量评估,评测报告居然是三无产品,无条件、无理由、无限期。没办法,就这么将就着用吧,别找消协了!3.15快乐!

21. 播一颗文明种子,生出纯朴的根;抽一对希望之芽,长出正直的茎;伸一片诚信的叶,开出真情花朵:3.15,文明从我做起!

22. 一年一度三一五,消费权益要维护,涉及生活与服务,关心衣食和行住,享受人生得幸福,快乐消费要记住,祝3.15快乐。

23. “能完好读出以下文字者聘为总经理特别助理。年薪20 万。醭歙艽穑魍旃偬彘硪鲥。” 3 .15 提示:这就是典型的虚伪广告。

24. 3.15消费者绝对信赖短信:问候家人,一定真挚深情;牵挂爱人,谢绝虚情假意;祝福朋友,绝不敷衍了事。该短信真材实料、品质保证,请放心转发。

25. 用火眼瞄了瞄你,你健康状况很好;用敏鼻闻了闻你,你快乐心态很好;用妙手摸了摸你,你的幸福指数很好;通过严格质量鉴定,你属于“三好产品”,消费者权益日,愿你成为“健康、快乐、幸福”的好人!

26. 用“理智的铲”铲除造假者的根源,用“智慧的彩笔”涂掉造假者的黑心,用“正义的手术刀”割掉造假者的毒瘤,维护自己的权益,祝3.15消费权益保护日,擦亮眼睛,消费快乐。

27. 3.15顶风送祝福,本短信内含“三无”成份:无限好运、无限快乐、无限成功。幸福强制消费,愿你薪水翻倍,收到请勿投诉,毕竟你我友情珍贵。

28. 又是一年三一五,希望做生产的能多点良心,做运输的能多点细心,做销售的能多点诚心,做售后的能多点耐心,做生意的要少点贪心,所有的人都多点爱心。

29. 3,15口号要吹响,防止假货,假币,上市场,对世人多付诚心,爱心,真心,帮助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祝朋友幸福永远,节日快乐。

30. 纯净水里见杂物,那叫原生态;吃饭菜里有灰尘,那叫农家菜;餐馆食物要过期,赶紧送外卖;购物发现质量差,我这叫山寨!三一五,商品质量要明白!

31.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祝福为你来维权,赶走烦恼,维护你的快乐权;驱逐忧伤,维护你的幸福权;打跑疾病,维护你的健康权;祝你健康不掺假,快乐到永远!

32. 今日3.15,是消费权益日,哥们儿,这条短信最可靠,不是无稽之谈,不是无理取闹,打假工程再狠也不怕,嘿嘿!就是我真的想你啦!

展开阅读全文

篇6: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全文共 402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是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我问妈妈:“什么是消费者权益日呀?”妈妈说:“就是在你进行消费时,受到欺骗或者你买的商品不合格过期等,可以拨打12315进行维权。”听妈妈这么一说,我一下子想起来前几天在报纸上看到的那一段故事。

今年1月份,家住唐邑镇的李凤梅阿姨再吃方便面时吃出了一个虫子,李阿姨当场就呕吐了。于是他找到卖方便面的商店要求赔偿,可是销售商不但不给她赔偿,反倒骂她没事找事,还侮辱她。李阿姨气得没法,就想法找到了厂家电话。生产方便面厂家知道后,不仅赔偿了她一定的经济损失,并且让业务员亲自找到李阿姨,当面道歉。还要带李阿姨去看病。厂家称,如果李阿姨吃方便面吃出了病,他们一定会承担全部责任。

小朋友们,这就是消费维权,不在乎你消费的多少,只要商品有问题,就可以拨打12315,拿出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哪怕是我们平时买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如果商品不合格,就可以维权。消费维权从我做起。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户籍改革:让群众公平享有合法权益

全文共 241 字

+ 加入清单

【百姓诉求】:“城里人拿的是户口,我们办的是暂住证,没有固定住所,扎根不易。”23岁的农村姑娘陈双在外漂泊五年,始终没有放弃在城市追梦。

【建议摘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点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说,户籍制度改革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群众切身利益。当前要在不断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覆盖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上下功夫。

展开阅读全文

篇8: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

全文共 1993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结合消费者对消费领域问题的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将2015年主题确定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一、“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涵义

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

二、确定“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依据

第一,安全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九项权利”,其中第一项就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为什么这么重视安全权呢?因为消费者只有在生命健康和财产不受到危害的情况下,才能顺利地进行消费活动,才能进一步实现所享有的其他权利。所以说,安全权是消费者享有的首要的、最基本的权利,是消费者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国际社会普遍对安全权十分重视。联合国《保护消费者准则》提出,要“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

第二,安全权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刚刚闭幕不久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调整优化需求结构,增强消费拉动力,重点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改善居民消费条件、培育新的消费热点”。这就需要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信心是扩大内需的保障,只有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消费者才能放心消费,才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第三,安全权是保障民生、维护人权的需要。消费安全与民生幸福息息相关,与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息息相关,与人权保障息息相关。目前,在与民生关系最重要的商品和服务方面,如住房、医药、车辆、家电、家居、旅游、金融、保险、公共服务等方面,危及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事件还时有发生。在文化消费领域,也存在一些暴力、色情等不健康问题。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情况还较突出,可能造成未来的安全隐患。关注消费安全,符合消费者的愿望和要求,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生活质量,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三、开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活动的目标

中消协开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活动的基本目标是:促使社会各界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重视消费安全的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

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呼吁立法机关进一步加强消费安全方面的立法工作;希望司法机关研究和健全保障消费安全、减轻维权诉累的相关制度;吁请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处理和预防消费安全事件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对涉及消费安全的重点领域进行抽查及监督;敦促行业、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准,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同时注意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出现安全问题后及时为消费者解决问题;呼吁有关社会组织、研究机构、新闻媒体关注消费安全问题,开展相关研究,加大有关教育活动。

四、消费者协会要开展的主要工作

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协组织计划明年主要开展七个方面的活动: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对年主题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安全的认识,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二是,组织对网络交易、化妆品安全、预付式消费等方面研讨,推动完善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三是,针对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中的“霸王条款”和消费陷阱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促进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行业规范的进一步完善,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四是,积极处理消费者关于消费安全方面的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五是,加强与安全有关的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对外发布有关消费安全的消费警示、提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产品和服务信息。六是,开展“消费安全”方面的消费教育,帮助消费者增长安全消费的知识。七是,加强与有关行业协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

中国消费者协会从1997年起,通过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的方式,开展“年主题”活动。

所谓“年主题”,就是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每年突出一个方面的内容,加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度,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中国消费者协会历年主题是:

1997年:讲诚信 反欺诈

1998年:为了农村消费者

1999年:安全健康消费

2000年:明明白白消费

2001年:绿色消费

2002年:科学消费

2003年: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04年:诚信·维权

2005年:健康·维权

2006年:消费与环境

2007年:消费和谐

2008年:消费与责任

2009年:消费与发展

2010年:消费与服务

展开阅读全文

篇9: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

全文共 727 字

+ 加入清单

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第十三条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7]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讲话稿

全文共 919 字

+ 加入清单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促进我市市场经济发展,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在3.15期间组织各有关部门,围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这一主题,开展大规模的宣传纪念活动,下面我就这次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活动由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牵头,成员单位有经贸委、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农牧、药品监督、卫生、城建、电信、防疫、公安、农机等部门,各部门要联合开展这次活动,执法单位要抽调精兵强将,协同作战,也希望全社会的广大消费者都行动起来,形成合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配合做好现场咨询,座谈会,集中拉网检查、宣传等各环节的工作,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在活动期间,以参加宣传活动的名义搞变相推销和展销商品,各单位也不得以拉赞助等形式,向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进行集资,宣传企业、个人商品,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宣传报道3.15活动,在3.15前后,集中时间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内容,主动采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打假维权、企业自律等有关消费者方面的信息,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是全力出击,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要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方案,各检查组要认真负责,全力出击,严厉打击市场中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同时要配合好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电视台XX年3.15专题晚会的宣传和值班工作,对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12358价格举报电话要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要亲自挂帅坐镇指挥,安排一定数量的执勤人员,以便及时处理晚会现场转办的申诉举报案件。

四是突出主题搞好活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就要保证我们每个人的消费利益不受损害。各部门各行业要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努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同时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消费行为和消费方式。

同志们,消费涉及千家万户,涉及每个人,事关各行各业能否有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事关影响我们的生命安全的大事。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打击欺诈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为建立我市良好的经济秩序,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做出应有贡献。

愿天天都是3.15

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558 字

+ 加入清单

众所周知的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家知道这一天是怎么来的吗?

下边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它的来历: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他提出的这四项权利逐渐被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与1983年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们中国也在1987年9月加入了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

我读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对穷苦夫妻,遇到自然灾害,种的玉米、小麦颗粒无收,一大家人等着粮食下锅吃饭,他们心理承受不了这么大的压力,于是他们买来敌敌畏,准备离开人世,这对恩爱的夫妻一起喝下了毒药,可是第二天却发现自己还好好的活着,就如平时睡醒时一样,二人悲喜交加,庆幸老天爷没有收留他们俩,于是买了小酒庆祝一下,然而喝完酒的夫妻俩却再也没有醒来······这个故事让我深思了许久,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愿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吧!

唉!现在的时代滥竽充数的商家有许许多多,假冒伪劣的商品数不胜数,如果再这样下去,不知会有多少悲剧发生呢,所以我们大家一定齐心合力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还我们一方净土!3.15就是教给消费者怎么维权,怎样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消费者自己的权益。

3.15是消费者的节日!我希望天天都是3.15!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1284 字

+ 加入清单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来临,为此我们将有关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内容做了一些整合,希望能给广大消费者一些有用的启示。

为了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一日期的选定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的《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获得 消费安全的权利;取得消费资讯的权利;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合法申诉的权利。

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组织的义务,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

我国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联以后,在1988年正式提出以纪念315为主题,在这之前86、87年3月15日都曾举行过,但那时候没有明确提出来纪念。直到近年,消费者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才让这个节日在中国真正的浮出水面。对于假冒农资,我国长期以来一直给予严厉痛击。3.15就是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日子。但是,3.15打假只能说是打假的一个缩影,在农资打假方面国家有很多相应政策,而最有影响的就是2004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农资市场的监管执法工作正式命名为“红盾护农”行动。2004年,针对农资价格大幅上涨,假劣农资充斥市场的状况,国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国家领导人对农资打假问题更是坚定不移。2004年4月1日,中央电视台曝光了湖南省衡阳市生产经营劣质化肥问题,第二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就此事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家质检总局直接查处并公布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对全国化肥市场立即部署一次普遍检查。

据不完全统计,在2004年“红盾护农”行动中,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顿各类农资市场达3.82万家;查处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违法案件31389件,案值4.4亿元,其中种子案件4953件、案值5334.51万,化肥案件14922件、案值25353.80万元,农药案件7022件、案值8689.22万元。通过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近2.56亿元。

为打击假冒农药、化肥等农资,使农资市场秩序得到根本好转,2005年,农业部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行动包括:(一)召开2005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动员暨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二)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三)组织开展农资质量抽检活动。(四)启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五)组织开展农资知识竞赛活动。(六)组织开展秋季农资打假联合督查。

2005年“红盾护农”行动的重点,是吊销一批严重违法经营者的执照,净化农资市场主体;扶持一批规范经营、诚信守法的龙头农资经销企业做大做强,使农资市场秩序初步达到规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发言稿

全文共 923 字

+ 加入清单

翻开日历,今天是3月15日,是消费者的节日。说到节日,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祥和、欢乐,即便是清明节祭奠先人,也充满着祝福的祥和。但是3月15日或许并不是这么的温馨,然而3月15日对于我们来说更像是一天德补习。

自从有了3.15,似乎教会了消费者如何维权,说白了,是本来就该用法律来维护消费者自己权益的一堂补习课。同样不否认有消费者的不懂法,但更大程度上,不光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产品生产厂商的强势地位和对利益的追逐,就不能不说是消费者的无奈了,所以才有了后来的遍及各地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机构出现。

今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消费与服务”。这一年主题主要强调的是消费维权工作要紧密围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做好服务工作。其中的“服务”,主要包含三方面涵义:一是服务广大消费者;二是服务经济发展;三是服务社会和谐。

然而这里的每一条都与我们密切相关。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就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这种需要,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消费者的消费需要。消费需要不断满足的过程,也是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不断进步的过程。服务广大消费者,首先要求我们采取各种措施,扩大消费,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消费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消费品种极大丰富,消费领域日益扩大,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人们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但是,与此同时,消费领域还存在着一些制约消费增长的因素,如:假冒伪劣行为和不平等格式合同依然大量存在,直接影响着居民的消费信心;有些行业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不衔接,抑制了居民的消费欲望;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还不健全,保护力度尚显不足;居民住房、教育、医疗等负担过重,影响了其他消费的支出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拉动内需,促进消费需求较快增长。这就要求我们要从政策制订、法制健全、价格调控、结构调整、行业规范、监督管理、宣传引导、纠纷处理等各个方面为消费者着想,为消费者解忧,为消费者服务。服务广大消费者,还要求我们不仅要关注消费者的现实利益,更要关注消费者的长远利益。要注意节能、环保,在生产和消费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证人类的永续发展。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552 字

+ 加入清单

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如果你买了假冒伪劣产品,可以打投诉电话12315投诉生产厂家,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说道3.15,我就想到前两天,姥姥在地摊上给我买了一瓶奶,打开瓶盖一喝,“这是什么味啊?怎么连一丁点奶味也没有啊”。这时,我才如梦初醒,知道这是假产品。请大家以后在正规商店买东西,不要在地摊上贪便宜。

还有一次,那是在上个月,我姥姥去影院听环保课。第一天,那个讲课的人发了很多小东西,只收了5块、10块的。第二天,又把这钱退给姥姥他们。姥姥他们心里美滋滋的,都觉得捡到了便宜,那个人见时机成熟,就推销起一种解毒机,他说解毒机可以将水果、蔬菜上残留的农药消除掉,还能将肉中的有害物质溶解掉,将他的功能说的神乎其神。并且还配合着做了一些实验,让人深信不疑。接着说一台解毒机原价1200元,现在只需600元,还赠给很多礼物。话音刚落,一群人蜂拥而至。那个人又说“我们这一点也不挣钱,只是给产品作宣传,不是每人都有,只有抽到奖才能买”。真是吊足了姥姥他们的胃口!我姥姥很“幸运”, 抽到了奖,买了一台解毒机,其他的人也同样“幸运”,如愿以偿。后来在网上一查,一台解毒机只有200多元。回去再找他,已经跑的无影无踪,所以我姥姥上当受骗啦。咳!真是贪小便宜吃大亏。传销和欺骗是社会上的毒瘤,我们必须除掉他。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短信祝福语

全文共 2117 字

+ 加入清单

3、15又来到,消费者权益受保护,不法商人无处逃,去消费,多留心,小编收集了2017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短祝福语,欢迎阅读。

1. 广大消费者注意了,3、15到了,一定要记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炼就一双“火眼金睛”,坚决抵制坑蒙拐骗,坚决杜绝假冒伪劣。祝你消费物超所值,生活幸福美满!

2. 3、15要维权,四个不要记心间:一 购物千万别攀比,货比三家要多问。二 上班挣钱不容易,促销广告你别信。三 上门推销别上当,地摊商品无三包。四 三无产品别购买,购物记得索发票。

3. 经过我层层把关,严格检验,已鉴定你为“快乐多,幸福多,挣钱多”的三多产品,315消费者维权日,愿你快乐多一倍,幸福多百倍,挣钱多万倍!

4. 我对你的友情,不含任何添加剂;我对你的祝福,纯绿色无公害。我要送你一份快乐,货真价实,我赠你一种幸福,品质优良,我要给你一袋好运,服务周到。消费者权益日,我可是“守法商贩”哦。

5. 一年一次三一五,消费权益都维护,关心衣食和住行,身体健康得幸福。无忧消费要记住,祝你3、15快快乐乐消费吧。

6. 3、15又来到,消费者权益受保护,不法商人无处逃,去消费,多留心,慧眼辨真假,留心生产期,讲诚信,保质量,这样的商人人人夸,共创诚信市场,幸福你我他。

7. 3、15到,消费者合法权益定要保,造假技术越来越高,买东西可要把眼睛擦亮了,低廉假货咱不要,消费环境越来越好,健康生活步步高!

8. 3月15又来到,商家促销好热闹,调价之前先提高,你可一定要看清了,产品包装有门道,早产出厂你别要,合理消费很重要,维护合法权益记住了。

9. 消费者和商家,该是并蒂两朵花,若是商家良心坏,举报投诉去揭发,坚决制裁不饶他。赔偿罚款令改正,不让世界有虚假,绽放消费幸福花。祝3、15快乐购物,开心回家。

10. 今天已经是3、15了,你到底检测好没有,在这样下去,我们都没有办法卖了。怎么我们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会不过关,我们的明明是正品,怎么在你手里会不合格。不对,我看你才是伪劣产品,要知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维权,要维护的不止是消费者的权益,还有我们商家的权益。

11. 一年一度3、15,保真时刻随时要,购物不可图钱少,货真价实才是好,雾里看花要看好,慧眼识真很重要。3、15到了,愿购物的你开心快乐……

12.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愿你通过幸福部门检验,生活中都是幸福优质产品,心情都是快乐最佳产品,永远没有烦恼次品,祝你人生充满吉祥免检产品。

13. 冷饮部广告售新品:“心痛的感觉”20元一杯。顾客好奇买了一杯,喝完突然有种心痛的感觉--原来就是一杯白开水。冷饮部广告再售新品:“绝对值”10元一杯。顾客好奇又买一杯喝,喝完一回味,嗯,绝对值--比上一杯便宜的白开水!

14. 315打假日,经过对你进行秘密跟踪调查发现,你居然是三无产品--美的无理由、帅的无条件、幸福的无限期,消协竟然也不管,那我只好祝你幸福永远!

15. 你漂亮如花,你温柔大方,你身材一级棒,你人见人爱,你无可挑剔,3、15提示你:以上全是‘假’话,呵呵,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愿你开心快乐,笑口常开。

16. 3、15消费者权益日,销毁“过期”的忧虑;掩埋“变质”的烦恼;丢弃“腐烂”的霉运;举报“超标”的压力。为了生活清新,打倒“生活垃圾”,吓跑虚情假意,祝3、15快乐。

17. 今日3、15,愿你的幸福经得起打假,生活处处都如意;快乐经得起检验,心情时刻无忧烦;祝你3、15用不着维权,幸福甜蜜每一天!

18. 霸王条款:本祝福取天地之灵气,采友情之精华,由兄弟公司垄断发行,不能修改,不能删除,务必于3、15这天,发给朋友们,接受友情质量验证!

19. 315打假日,经过对你进行秘密跟踪调查发现,你居然是三无产品--美的无理由、帅的无条件、幸福的无限期,消协竟然也不管,那我只好祝你幸福永远!

20. 315到了,经检测,你的伤心是“冒牌假货”,烦恼是“伪劣产品”,失败是“假币一张”,只有快乐和成功是“真金不怕火炼”,用“真心”祝你幸福!

21. 今天315,经消协对你进行鉴定,你的幸福都是正版的,烦恼都是山寨的,并顺带送你三包凭证:包你看后哈哈笑,包你事业步步高,包你前程无限好!

22. 315权益日,“三无”祝福出炉喽!祝你:生活无灾无厄无坎坷,工作无忙无累无加班,身体无病无痛无不适,心情无烦无恼无忧愁!

23. 315权益日,国家质量监视局对你我的友情进行了步步审核,在全国人民的见证下评为“国家免检产品”,保质期为:一生一世。

24. 早上,安详地起床,在花费了巨资所有权却不属于我的房子里散个步,然后喝一杯三聚氰胺奶粉,啃几片塑化剂面包,再来几个染色馒头,让我精力充沛地去上只加班不加薪的班。中午再吃几片饱含瘦肉精的猪肉,品尝点膨大剂西瓜。然后,幸福地给你送去质优情真的315问候。

25. 315权益日,我们的友情经由了雾里看花慧眼审查,又经缘分天使权势巨子鉴定,被赋予“爱无敌”免检产品;有效期为:天长地久!

26. 今天是3、15,我不山寨别人的思考,坚决捍卫你快乐好运的权利,坚决保证咱俩真诚友情的权利,坚决祝福你获得高质量的幸福。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2024年关于消费者投诉信格式

全文共 1126 字

+ 加入清单

上海市消费者协会:

本人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上海联通公司不明示消费者,强收通讯费的“霸王”行径,具体情况如下:

2011年1月,本人收到上海联通公司的缴费帐单,两千八百余元,惊愕之余向其查询帐单明细,才发现本人于2010年12月12日至17日赴新马泰旅游发生的国际长途漫游费。因为本人清楚地记得没有长时间的通话,怎么会发生这么多的话费?!联通公司客服人员的查询结果为:本人发生的高额话费是使用了卫星通讯,每分钟的收费近60元人民币!

本人向联通公司提出,在12月12日出国前,本人向联通公司提出开通短期国际漫游服务,其客服人员还特意提醒,替本人关闭转移呼叫、上网等相关容易发生高额国际漫游费用的项目功能,待回国后再开通恢复这些功能,本人为其为消费者着想的服务态度表示感谢;到达国外后,多次收到联通公司的短提醒,告知本人在所处地区的通话及短信资费标准,正因为这些周到的提醒服务,使本人在使用国际长途漫游功能时,心中有数。但本人此次旅行是乘坐皇家加勒比游轮公司的“海洋神化号”豪华游轮的海上旅行,在海上的通话资费变化并未得到任何的提醒,以致短短的几个通话,居然要发生两千七百多元的费用!本人表示对这种对消费者不进行明示告知的消费,联通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基于联通公司表示此项海上卫星通讯收费是代收代付的,本人表示愿意支付此次高额话费,但希望联通公司用赠送通话时间的方式,来补偿此次不愉快的事件,并希望联通公司今后能预先告知此项高额收费,或通过公众传媒的方式来温馨提醒,以避免先今流行的海上豪华游轮旅游,消费者很容易因不知情而发生此类高额海上通讯费用。

但经过两次与其客服人员的投诉建议,昨天本人接到联通公司客服的最后告知,联通公司对此事件不承担任何责任,要求本人限期缴纳此高额话费,并表示不会以任何方式向社会公众温馨告示。

本人认为,联通公司对此消费纠纷采取的态度极其恶劣,本人从联通公司成立前的国脉公司至今,一直是其大客户,在与其长达近二十年的商家与消费者的协议消费中,一直有着良好的关系,但此次的纠纷,让本人感受到和谐社会中的和谐消费正受到冷漠的践踏!今年6月11-14日我又将和两千多名游客在上海登上“海洋神化号”豪华游轮赴韩国济州岛,联通公司的不作为,势必又将会有不知多少不知情的消费者蒙受此类经济损失!

在日益兴起的豪华游轮海上旅游的热潮中,作为通讯行业中的弱势群体的消费者,因为这些通讯服务商的不负责任的态度,必将造成更多消费者的不明损失,并不断制造不和谐的社会消费矛盾纠纷。

为此,本人希望市消费者协会能与联通公司协调此事的正确处理方法,并通过有效的渠道告知消费者,帮助消费者减少此类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和谐社会创造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211 字

+ 加入清单

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1993年制定的。该法施行二十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尤其是网络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我国消费方式、消费结构和消费理念发生很大变化,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2013年10月25日,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简称“新消法”)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新消法有什么新亮点?对这部将于2014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施行的新法,本博试作以下解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发言稿

全文共 936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

阳春三月,惠风和畅。今天,我们在国家5A级景区,千年古镇——三河隆重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迎接3.15我们广大消费者自己的节日。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全县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战斗在消费维权一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向关心支持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我县以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消费必需品为重点,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全年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521起,受理办结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损失约438万元,消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市场秩序得到有序规范,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为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今天,是全国第3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新《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颁布实施的日子,也是三河5A创建成功后迎来的第一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次活动的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目的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希望各级各部门继续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与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相结合,以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徽省消费者保护条例》为契机,不断加大“新消费 我做主”主题活动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希望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密切配合,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各类市场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活动,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服务欺诈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希望全县各行各业和广大消费者加强自律,诚实守信,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构建“诚实、公平、法治”的社会环境,让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

同志们、朋友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各有关职能部门、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消费维权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更好的成绩!让我们继续携手、共同努力,不断开拓消费维权事业的新境界,为肥西加快发展、统筹发展、融合发展、转型发展,争创全国文明县城再立新功。

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售后服务是保证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障

全文共 251 字

+ 加入清单

企业向消费提供经济实用、优质、安全可靠的产品和售后服务是维护其本身的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虽然企业寻求差异化售后服务的水准越来越高,但是要做到万无一失目前尚无良策。由于消费者的使用不当或工作人员的疏忽,各种产品的问题时有发生,再优秀的生产企业都不能够保证决定没有错误发生或引起顾客的投诉,因而及时补救失误、改正错误,有效的处理客户的投诉等售后服务措施成了保证消费者权益的最有效途径。因此,我们可以说,售后服务是保证消费者权益与利益的最后防线,是解决企业错误和处理顾客投诉,提高客户满意度的重要有效措施。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