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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皮皮鲁传这本书作文【精彩20篇】

放飞心灵,是陶渊明那“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恬静,是李白那驭一骑白鹿“五岳寻仙不辞远,一生好入名山游”的洒脱,是陆游那“楼船夜雪瓜洲渡,铁马秋风大散关”的大气;更是岳飞那“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旷达。下面是相关的作文范文,快来看看吧。本文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推荐皮皮鲁传这本书作文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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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书才精彩初三作文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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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地翻开,捏住书角,细细的品味书中的味道。书香如一坛老酒,醇馥幽香;如一杯清茶,清冽芬芳;如一杯清水,虽索然无味,但有益于身心。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在当今高速发展的时代,没有书带给我们的营养,没有书给我们带来的精神食粮,我们不会有丰富的知识和过硬的技术,正是无数的作者用他们的笔,传播出各种各样的知识和技术能让我们学习与运用。

通过读书,我们懂得了“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的治国道理;通过读书我们了解了刘胡兰“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英雄事迹;通过读书,我们理解了司马迁“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人生追求。阅读,让我们了解更多,懂得了更多,它教会了我们用知识来武装自己的大脑。

一个下午,我坐在椅子上阅读曹文轩的《大麦地》。字字句句如清水,将五脏六腑涤荡得妥帖舒畅。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笼在了书页上,文字的构建的美妙意象和感觉瞬间渗入全身,心在字里行间跳跃飞舞,喜悦漫溢出来。窗外,天蓝如洗,云作奇峰,这景被窗户框成了画,清新至极。因为阅读,匆忙枯燥的时间被文字的墨细细地研磨了,书香适意怡人。这个下午也变的安静美好,有了无穷的回味。

当我在追寻梦想的路上跌倒,事事不如意时,我总会想起书中的:“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想想古往今来,多少风流人物在逆境中坚守自我,相比于他们,我这点痛又算得了什么。这十几年里,书一直陪伴我成长,并教会我点点滴滴做人的道德,使我在青春这条道路上越走越宽。

阅读走进我的青春,改变我的青春,丰富了我的青春。与书为友,我将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比别人看得更高更远;与书为友,我将展翅翱翔在蓝天之上,搏击长空。热爱读书吧!让书香来净化你的心灵,因为它会使你的青春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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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五年级推荐一本书优秀作文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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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智慧的翅膀,生活的方向盘。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一部儿童小说《秘密

花园》今天我就把它推荐给大家。

我推荐这本书的原因是在这本书里我学到了:要改变自己的人生,要靠努力,要靠自信。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故事的主人公是玛丽是个任性霸道的怪孩子,但是她经历了许多事情之后从一个瘦弱阴暗、自私自利的怪孩子,到开朗活泼、关爱他人的好女孩——玛丽完成了人格的升华。在她身上,许多原本不为人知的优秀品质也被挖掘和展现出来,宛如一块落满灰尘的翡翠,经过雨水洗礼之后,渐渐闪现出人性的光辉。

在读这本书之前,当我看到题目时,就感到了神秘感。当看到玛丽的父母被瘟疫带走时,我也感到了淡淡的悲伤;当我看到辽阔的荒原时,我的心情就变的非常宽阔;在看到玛丽在种植球根、蝴蝶花等植物时,我感到非常新鲜有趣;在看到玛丽对身体虚弱的克林说呼吸新鲜空气的好处时,我感到周围仿佛有许多的清新空气,令我心旷神怡;当我看到克林在玛丽等好朋友的帮助下身体慢慢康复时,我在心里默默为他祝福;当我看到通过他们的不懈努力,终于唤醒了沉睡了十年的古老花园时,我的心情是多么欢乐呀!

《秘密 花园》就是洞悉成长秘密的金钥匙,玛丽正是再次得到了的成长。读完了故事你一定可以在心里开辟出一座属于自己的秘密

花园。那里一定是百花齐放,幸福永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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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写给皮皮鲁的一封信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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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皮皮鲁

你好,我是江阴市实验小学三七班的孙奕,在“皮皮鲁总动员”系列从书里认识你。你经常丢三落四,上课时,语文书忘带了,就用数学书来冒充,你趁老师不注意,开小差,跟同学讲悄悄话,不过你也有好的方面.你给全城的孩子们讲精彩的故事,让人们都精神抖擞,讲了4小时后,你很累,但你知道只要一停下来,孩子们又会生病,所以你默默的鼓励自己,依然坚持不懈,过了几小时,你实在不行了,舌头也不听使唤了,最后你的好朋友连忙端来一杯水,让你把舌头伸进水里泡了5小时,舌头才又能拐弯了。你抖抖身子,在纸上写下了精彩的小说,大约写了40多本,手酸了,你就敲了敲小手,继续写了很多本童话故事,然后拿给小朋友读。你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一件事,小时候我最喜欢看书,可我不喜欢读,上幼儿园时,老师要求我们每个人讲一个小故事,同学们想了,都举起手来,一个一个轮着演讲。轮到我了,我的心“怦怦怦”不停地跳动着,好像要从嘴巴里跳出来似的。我紧张得话不成句。过了许久,故事终于讲完了,我刚刚舒了一口气,又一件事让我紧张了,要投票评选了,我想:刚刚讲得并不好,会不会没投到,果然我被一票否决,我伤心地回到家,妈妈捅捅我的肩膀,宝贝,没关系,加油!可我当作没听见,哭着跑向了房间,我停下脚步,脑海中想起皮皮鲁给B城的小朋友讲4小时的故事后舌头变直了,还泡了5小时!你是那样的坚持不懈,而我却因为讲的不好而哭,第一遍不好,第二遍一般,第三遍较好,直到第四遍,我终于把故事讲得很动听了。第二天,我又上去讲故事了,这次我放松了心情,讲得有声有色,还不时的做动作,票数最多。我更开心的是“翻越了这方的大山”这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想要成功,必须坚持不懈,聪明的皮皮鲁是你让我明白了这个道理,谢谢你。

祝你笑口常开!

想和你做好朋友的孙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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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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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自己的故事,可是,说来说去都是关于的,让我来讲给你们听吧。

我从教室后面的书吧里借了一本书,名叫《我把班长变小了》,我大概的翻了一下,觉得这本书不错就把它借走了,晚上,回到家里,作业做完后,我拿起《我把班长变小了》这本书看了起来,因为我每天都有做完作业看会书的习惯,前面我看到主人公为了报复班长,就在班长经常放学来的奶茶店,在班长爱喝的朱古力味的珍珠奶茶里放了一些东西,班长喝下去之后,就慢慢的变小了……哇!竟然能变小,真厉害,如果我能变小就好了,不如我也来做一做这杯奶茶,好,说干就干……

我家里有从超市里买来的珍珠奶茶,不是朱古力味,但能喝就行了,我按照胡掓粉,鸡精,嫩肉粉……,终于调好了,我高兴的笑了一笑,咕咚,一口吞了下去,不是我变小,反倒是我奔上卫生间把东西吐了出来我生气的说:“这书骗人,我以后再也不看书了。”说完就哭了起来,妈妈听到了,连忙出来说,这到底是这么回事,我一五一十的讲给妈妈听,妈妈给我讲了很多道理,我终于懂了。

妈妈讲完后,给我倒了一杯水,我也乖乖睡觉了,妈妈高兴的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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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是个书谜初三作文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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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迷,一个忠实的小书迷。这不,我又在看书了。

我白天看书,晚上看书,几乎只要有时间我就会捧起书,没心没肺地看,一本书总能让我为它痴迷。

一次,我写完作业,捧起《封神演义》津津有味地看着呢!看到周军的将领被捉住,我就觉得惋惜;看到周军大获全胜,我也会兴高采烈;看到众仙破阵时,我十分期待。心情也会随着故事的发展,变的时而高兴,时而悲伤,妈妈总笑我是怪人。正当我看到非常惊险的一章时,突然眼前一黑——停电了,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把书放起来。

还有一次,我正在看一本小说,我看得正入戏时,连妈妈叫我吃饭也没听见,随着一声怒吼:“顾文皓!”我才想起该吃饭了,一转身,发现爸爸妈妈在后面,吓得魂都没了,心想:“这下可完了呀!”我想得完全正确,因为——我马上就挨批了。

我就是这么一个任性的小书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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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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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因为它的故事有趣又惊险。

之所以喜欢这一段,是因为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也是因为他很坚强,为自己的族群增添光彩。我来介绍一下里面的故事,以及为什么喜欢这本书的内容。

狼王头盔为了救女儿,很多公狼都想得到狼王的位置,但是年纪最大的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续争吵,让紫葡萄继任狼王,因为他在紫葡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势。紫葡萄一开始不想当狼王,但又不想让她的狼群吵架,只好当狼王。

紫葡萄成为狼王后,尝尽了酸甜苦辣。他们很久都不想当狼王,但是他不想让他奶奶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只有四五只母狼,六只幼狼,一只公狼。你想知道他们是怎么生活的吗?下面的故事更精彩!

只剩下十几只狼,然后又遇到了另一群狼。紫葡萄想起这个狼群是他救的。在冰雪中,他们打败了杀死狼王头盔的老虎。两只狼合二为一,紫葡萄继续做狼国的女王。我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我很想告诉你一件我喜欢的事。

《狼国皇后》是沈写的。他大部分关于动物的书我都特别喜欢,但我就是喜欢这本书,他在书中讲述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和母爱的力量。它不仅讲述了紫葡萄带领狼的惊心动魄的故事,也展示了紫葡萄对他们五个孩子的爱和宠爱,尽管他们自己的宝贝一个接一个地从他身边经过。然而他还是想让自己的狼族过上更好的生活。最好不要提醒自己他们的事情,否则他会后悔一辈子的。紫葡萄用这样的东西让他的狼族长得更好。

听了我对这本书的介绍,我希望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它或者关心每本书,因为每本书都有自己最珍贵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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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书真好初三作文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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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生活中有一位伙伴,它也是一位无言的老师,它们有一个总称——。说起书来,大家并不陌生。书在生活中充当着必不可少的角色,它是我们生活中的必需品。下面给大家讲讲我与书的一天吧。

清晨起来,古诗书映入我的眼帘。“一天之计在于晨”,清晨记忆力最好,这大好时间我可不能浪费。有人把风景比喻“如诗如画”,可这风景哪及这诗中美:田野、瀑布、青山、碧波荡漾……不知不觉中,我便沉醉于诗的世界里……

到了中午,我又拿起名著开始翻阅。无意间找到了《西游记》。正好,回味一下经典吧。看到“悟空三打白骨精”的片段,我看的又气又急:悟空的神情、动作描写的惟妙惟肖,仿佛就出现在我的面前。看着看着,我便进入了梦乡。在梦中,我仿佛见到了他们:师徒四人走在黄昏的路上,悟空在最前面,左跳右跳,看这看那,一会不闲着;唐僧骑着马,猪八戒扛个耙子左摇右晃的说:“猴哥,你慢点儿走,老猪我走不动了!”而沙河僧挑着两大包东西说:“二师兄,快点儿走吧!不然师父一会又好说你了。”而悟空则大骂到:“八戒,你这个呆子”……

在下午,我就会看些小说、寓言故事,像《伊索寓言》、林海音的《城南旧事》、鲁迅的《朝花夕拾》……每本书中都隐藏着一只小精灵,使我对书爱不释手;每本书都有一个美丽的故事,让我对美好的明天有了全新的认识。

书——我们不能没有书。没有书的日子像鱼儿没有了水,鸟儿没有了翅膀,孔雀没有了羽毛……书,是我生活中的伴侣,它没有华丽的外表,但它有缤纷的内容,有助我成长的真谛。有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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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与书之间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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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比较晚,第一次完整的看完一本书已经是初一了,注定了我与书相处的时间短,可这短短的时间真的收获不到吗?

第一次看课外书,还是初一时老师推荐的,大冰的《乖,摸摸头》。虽然时间已久,但记忆犹新。起初买来只是看个热闹,读起来就被书中的生活所吸引,这本书像是一本游记,记录了旅途中的生活琐事和那些朋友之间的来来往往。初读,便被书中“老不死”的形象所吸引,大冰写的“老不死”极其有趣,描写他惨不忍睹的样子更有画面感,当时每天晚上闭上眼都会浮现出老兵的样子。

“温故而知新”,课外书也是如此。又在一个假期拿出了大冰的这本书,再读才发现书中“老不死”实则令人心酸,无论是他经历过战争的“破裂”的身体,还是他的种种悲惨的经历,就连一个微笑都让我看起来那么心酸,那么令人心疼。我亦读出了大冰与老兵之间密切的关系,一切感受都与第一次读截然不同。

进入初三,中间夹杂着《亲爱的安德烈》的柔情,《边城》的悲情以及《明朝那些事》的历史,但印象中最深的还是汪曾祺的《生活,是很好玩的》。

汪曾祺的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的,不仅是因为读的时间最近,还因为这本书中的内容对我的口味,好似美味的甜点,入口即化,令人心情舒畅。如果说前部分写食物有些“浮夸”,那后面的写生活,就真的是接地气了。它更像是随笔或者是日记,至少是我那么觉得。看似轻松悠闲地文笔,却又充满作者的用意,这可能就是写作的最高水平吧。

和蔼的沈先生,爱花的老舍先生,造型奇特的金先生,哈哈笑的林斤澜……这些形象栩栩如生,几乎每个符号中都有着特殊的含义,所以即使我做了大篇大篇的批注,也不感到浪费时间。这本书,值!

我与书,相处时间虽然短,但收获到的一点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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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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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的爱好,我可是一个小虫啊!有一句话叫:“书中自有黄金屋。”那时我还小,听了这句话,我想都有黄金屋了,会不会有糖果屋、饼干屋、还有牛奶屋呢?于是我就看起来了。谁知这一看,虽然没找到糖果屋、饼干屋、还有牛奶屋,但我却真正体会到了“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的含义,也看上了瘾。每次早读课的时候,我就不知不觉地沉入书中,连课本都忘了准备。直到上课铃响起时,我才从书的世界里钻出来。

有一次,妈妈带我去图书馆看书,我随手抽出两三本,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两三本书很快就被我看完了,我抱怨道:“怎么这么少啊!”于是我又去大人图书馆借了几本金庸的书看。时间过得飞快,不一会儿,就下午四点了。妈妈看了看手机,说:“竺星语,我们该回家了。”“哦!“我极不情愿地站了起来,揉了揉早已麻掉的屁股,只好跟着妈妈回家了。

怎么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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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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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化”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一个词。可是,你知道吗?“进化”这个词在150前年随着《物种起源》的第六次出版才广为人知的。

因为这本的出版,犹如给150年前的西方社会投放了一枚重磅炸弹!作者“达尔文”认为:人类是由猴子进化来的,并不是被“神”创造的,直接推翻了西方人信奉了几百年的宗教信仰——《圣经》。

说起《物种起源》,许多同学可能会认为:这样的大部头书籍,我们怎么会看得懂呢?其实,“进化”就是指一种现象:如古老的鹿群体,在旱季时,发现长脖子的鹿因为能吃到更多的食物,就把长脖子基因传给下一代,而短脖子鹿渐渐消亡,如此反复,经过漫长的演化,就有了现在的长颈鹿。

《物种起源》这本书中还有大量的科学知识,描述了变异、自然选择、生物的本能与演化等多种自然规律。例如书中提到一个“猫多即花多”的有趣现象:猫影响老鼠的数量,老鼠因为破坏蜂巢,影响蜜蜂的数量;蜜蜂将直接影响花朵的数量,所以猫多即花多。

《物种起源》告诉我们:万物都是自然选择的结果,适者才能生存。学习也是这样,你不进步,终会被社会淘汰。这本书值得我们每个人细细品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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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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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丹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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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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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高尔是一个推销员,他为了帮父亲还债而被迫每日辛苦工作,甚至还想要送妹妹去音乐学院学习。他那薪水使他受到了全家人的尊敬。

一天早晨醒来,格里高尔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于是,噩梦般的命运降临到他的头上。没法工作,不能赚钱了,全家人对他的态度发生了巨大的转变。没有人为他请医生,家人都憎恶、嫌弃他,最后他孤独地死去了。

这是奥地利作家弗兰兹·卡夫卡创作的中篇小说《变形记》,卡夫卡被誉为现代派小说的鼻祖,被公认为是具有病态才华的世界文坛巨匠。

这篇小说将现代文学与寓言融合在一起,具有二十世纪文学创作的一大显著特点,寓言化。作者用夸张的手法、巧妙的题材,刻画出一个小人物的悲剧人生。使得《变形记》成为其系列作品中最精彩、最典型的一篇。

格里高尔睡的房间拥挤狭小,象征了压迫、禁锢人们的社会;格里高尔的身体变了形,而当时那个世界当中的人,不是身体变形,却是心被扭曲、改变。在这种黑暗的社会中,格里高尔体会到的世态炎凉,与世界上千千万万人所体会到绝望比起来,只是九牛一毛。而格里高尔的死亡,也是那些生活在底层的小人物结局的缩影。人们追求钱财,一切甚至是亲情都被金钱踩在脚下。《变形记》在表面上显得十分荒诞,卡夫卡正以这种描绘的手法,揭示、暴露了当时社会对人的摧残,反映了生活在世界上的很多人的无奈与悲哀。卡夫卡让当时世界中扭曲的灵魂得到了全面的展观!

《变形记》还有更多奇妙的思想与深刻的道理,希望你们也去其中探索一番,欣赏这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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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我与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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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开始接触籍,是在我7岁的时候,那时我并不识字,爸爸从远方给我带回来一本童话故事,我特别喜欢里面的图画,一遍又一遍的翻看都看不腻,仿佛里面有可口的糖果、美味的巧克力、鲜美的草莓一样,拿着爱不释手,那似巧克力般浓郁的香味从书中散发出来,也许,那就是书香。渐大,我识字了,读到的第一篇童话就是《海的女儿》,那时,我根本不懂,只是觉得特别喜欢,被里面帅气的王子,漂亮的公主所吸引。看到公主看着自己心爱的王子和别人结婚,她却无法说话……忍不住大哭起来,但却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心痛什么,只是感到特别惋惜。有一回在梦中,我见到了小公主,我问她,为什么那么傻,她却说:“我用三百年的生命,只为求得他炽热的爱情,永恒的灵魂,尽管他不爱我,我也因此失去了300年的生命,却体验了作为人鱼永远不能了解的感情。”

每天除了爸爸妈妈老师同学,陪伴我最长时间的就是书了,吃饭时想看书、上厕所时还想看书,只要我已有空闲时间,就会情不自禁的看起书来。读书让我感到快乐,让我忘记所有烦恼。在书中,我和李白一起作诗、和孔子一起学习、和尼尔斯一起旅行、和碧吉、帕特里克、路克一起破案。

看书时,我专心的读好每个字,每个句子和每段话,认真的体会书中所说的道理,用心的理解每本书中所表达的意思。从书中,我能知道许多许多有趣的事情,有些在学校,在家中,在托管里不知道的事,或许在书中,我能知道。每当我读完一本好书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又长大了,又懂得了许多知识。

读了安徒生童话,我的想象力更加丰富了。读了伊索寓言,我又懂得了许多道理,比如说做人不要太自大那样可能会让人们看不起你。读了成语故事后我又知道了不少成语的来历。比如说做事不能三心二意,要专心致志的做好每件事情。读了冒险小说,我又增加了分析能力还明白了团结才是力量要互相帮助。

读了不同的好书,让我学到了各种各样的知识。我感觉我的生活离不开书就像我每天离不开水一样,我愿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我终于明白:短暂的生命,充实的活过。不求天长地久的拥有,只想得到一瞬的感动。不论结局是永恒或是幻灭,那曾经体验过的将是一生的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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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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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最亲密的朋友。书,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旅行;书会伴随我一生。

小时候不识字,每天晚上就请月经来给我讲故事。我妈妈经常给我们买一些故事书。每次听一个故事,只听剧情,听不懂意思。即便如此,故事中主人公的遭遇总是让我担心。

虽然点点滴滴源源不断,但我也认识了越来越多的汉字,理解了越来越多的词汇,也开始逐渐读更多的书。从小学课本上学到了更多的知识,接触到了很多课外书,比如《笑猫日记》,《红楼梦》,《小屁作文孩日记》等。每次积累了很多好的单词和句子,书读的越多,积累的知识就越多。

这学期我们的第一单元是倡导我们的阅读。研究了所有的课文,我学到了一个道理。多读书才有意义。那些贫困家庭买不起书,但他们尽最大努力学习。既然有钱了,为什么不珍惜青少年的这段美好时光,好好学习呢?

书,像天使一样,时刻温暖着我;书,像一个拥抱,可能会突然触到我;书就是要一碗饭丰富我的精神世界。总之,一本书是我心中最甜蜜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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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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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一棵小树,就是滋润我的雨露;如果我是一只小鸟,书就是给了我快乐的树林,书就像是我亲密的伙伴,给了我许多不同的感受,有快乐、喜悦、激动和感动。

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读书给我听,我每次都听得很认真,还能回答出妈妈的问题。上一年级后,老师给我们介绍了许多书,从短篇童话到长篇故事,再到小说,我每次都津津有味地读。我读过的书有《木偶奇遇记》、《笨狼的故事》、《小海蒂》、《爱丽丝漫游仙境》、《狼王梦》、《一百条裙子》、《妈妈走了》、《汤姆叔叔的小屋》······。

在书中,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也收获了许多。从《笨狼的故事》中,我认识了傻得可爱的小笨狼,每次看到笨狼可爱的地方,我都被乐得前俯后仰,还拉着妈妈讲给妈妈听,妈妈也乐了;从《狼王梦》中,我体会到了母子情深,理解了母爱,也让我想到妈妈对我的百般宠爱;从《小海蒂》中我和天真活泼、乐于助人的小海蒂成了好朋友,我要像我这个好朋友学习,开朗的生活,热心的助人。

书就像是我的知心朋友,在我的成长道路上一直陪伴着我,时而让我大笑,时而让我感动,时而让我充满激情,我爱我的伙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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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与书相伴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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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在青春中都有一个纯真生动的意境,是罗曼蒂克的纯髓,可以说在青春的舞台上,少年们个个都是艺术家的胚、诗人的料、侠客的种……但,青春将近,纯真的本钱渐渐消失,生活的魔鬼蹂躏着我们的内心---人情世故、勾心斗角、人心险恶……将我们折磨的不堪重负。渐渐地,少年们青春时内心的轻盈、清澈消失了踪迹,唯剩戾燥干涸。这时,我们叹息:我们终是活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

若想在青春告罄仍保持内心的澄澈、透明,唯有与诗相伴。清澈的内心唯有在诗词的浸润下才不会被阡陌红尘的污秽污染,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

夜,一片寂静,唯有雨滴拍打屋檐发出清脆的“滴答”声,演奏着动听的乐章。床头的灯散发着橘黄的光芒,我,翻开古老的诗卷,在诗词湖畔解开古树的细缆,荡舟离岸,越千年风雨,寻觅诗词那情意萧瑟的朦胧背影……

残月下,他双手轻抚琴弦,清风微微吹过脸颊,扬起的发丝缓缓落下,轻轻拨弄一下,一声清脆的声音萦绕在耳畔,与这轻灵的夜色交相呼应。他那双漆黑的眸子中充满了悲伤,他的眼中似乎出现了一个美丽的少女,她为他而舞,舞姿动人,却转瞬即逝,独留三尺白绫。想到这,他痛苦地闭上了眼,口中吟诵着:“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这是他对她最深的思念。

晚秋,南浦旁,西风袅袅,他于此送别友人,万分不舍。友人已荡舟离岸,却频繁回头,身影踽踽,面容愁苦,眼眶中闪烁着泪光。离别无可奈何,他唯有写下“一看肠一断,好去莫回头”来抑制双方无法控制的情感。

年幼的的他写下了“曲项向天歌”的千古名句,殊不知,从这一刻起他那高昂的头颅就不再低下。出生于世家贵族的他,宁可马革裹尸,也不愿尸位素餐,于是他不顾众人劝阻,执意征战沙场。他是宁可战死也不愿与这肮脏的世界同流合污。论其一生可谓“平生一顾重,意气溢三军”。

……

忽然,远处传来悠扬的笛声,我从诗词的世界中醒来,它那青衣潇洒的背影渐渐消逝……

青衣不再,内心却仍从容与清澈。

青春已逝,唯有与诗书相伴,方可使我们在风雨沧桑中拥有不骄不躁的心怀。收纳纷扰和安逸,然后一一过滤,只留淡然于心中,得内心丰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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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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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数不胜数的,书就像大海一样广阔无垠。在这个世界上,书是永远也读不完,看不完的,但是我们是可以选择自己所喜爱的、感兴趣的书来看,这样以来,不仅乐趣无穷,而且开阔了视野,陶冶了性情。而我最感兴趣的书,那就是《鲁滨逊漂流记》,因为这里面内容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接下来就由我来介绍故事的情节吧!

这里的主人公是“鲁滨逊”他是一个聪明机智、勇敢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并且他还能在恶劣的环境下长达28年的历险生存下来。

鲁滨逊从小就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的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遭遇到船底,唯一的只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上。他以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性格坚强的鲁滨逊在岛上独立生活了28年。在荒岛上劳作生息,并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地与孤独伴,克服了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圣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凭着惊人般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后来,他搭救一个士人,称他为“星期五”,把他收做仆人。一直到算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荒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这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收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但他念念不忘“领地”,还专程回去“视察”他“领地的居民”,并给岛上带去一些必需品,使荒岛兴旺繁荣起来。

我很喜欢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因为,这本书内容不仅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它还教导我们不要害怕危险,危险的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害怕危险的心理,让人学会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所以我要向你推荐这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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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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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紧,没有时间发文章了。或许太忙,再忙,也不会抛弃文学。毕竟重要,对我来说,一个爱文学的人不一定要有什么文献,但一定要有坚持。多次比赛经验总结:""练习"为最者路径。"人的一生没有什么捷径可走,需得踏实。

冰心老人y次强调:读书好,多读,读好书。对后人启发深远,我也例不了外,但一个人要是投入书中,那真的就没有办法拔出来了。因为曾有所感,看书以至于忘记吃饭,这并不是恶劣,如果你叫上九头大象拉我吃饭,我一定是被书中磁铁吸住了,在这个时候你千万不要活拉或者活扯,否则我会休克。

我也喜欢朱自清先生的文章,那是身处其境了,感受颇深,我独爱他的"春",把自然绘得亲近,景色怡人,心中缓缓慢慢持静......

"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带着甜味,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花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

“吹面不寒杨柳风”,不错的,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润湿的空气里酝酿。鸟儿将窠巢安在繁花嫩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的喉咙,唱出宛转的曲子,与轻风流水应和着。牛背上牧童的短笛,这时候也成天在嘹亮地响。

雨是最寻常的,一下就是三两天。可别恼。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树叶子却绿得发亮,小草也青得逼你的眼。傍晚时候,上灯了,一点点黄晕的光,烘托出一片这安静而和平的夜。乡下去,小路上,石桥边,撑起伞慢慢走着的人;还有地里工作的农夫,披着蓑,戴着笠的。他们的草屋,稀稀疏疏的在雨里静默着。"让人意境未觉......

告诫大家: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真的,对自己有用的。

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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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向大家推荐一本书九年级作文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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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杨红樱写的校园小说—神秘的女老师。

故事是这样的:红宫学校是一所美丽的学校的寄宿学校。一天,一阵龙卷风过后,学校里来了一位叫蜜儿的女老师。她的教学方法令学生们欣喜若狂:她把学生们带到了荒郊野地里,给他们的不快乐举行了特别的葬礼;她扮作女探长到学生家里去探察,谁的家长是:“爱心杀手”;上晚课时,她让学生去“童心城堡”找回自己的童年;让整个校园充满快乐……

我为什么要向大家推荐这本呢,原因是我很羡慕红宫学校六年级的学生。他们有一位这么棒的好老师,带他们进入了一个童心的世界,可是我们呢?在大城市里生活的我们是有很大的学习压力。

我们为了要考一个好初中,不停地补课,做作业,复习,读书。连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都成了一个“学习机器”。我觉得蜜儿有一句话说得对:为了分数和名次,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把自己变成学习机器。他们感受不到天高云淡,对于大自然的美丽,视而不见。他们不要阳光,不要温情,他们只要分数和名次,这一群迷失了自己的孩子们。

我觉得这一本书写得很好、很真实,体现了在孩子心目中的学习。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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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最爱的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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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读好书的人。如果这辈子没有书看,我会像断奶的婴儿一样营养不良。每当我遇到一本好书,我都会尽力去借它看一眼。书籍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前两天突然想到家里的书看完了,就冲到我们班的书柜前借了这本书《如果你给我三天光明》。我只用了一天就完成了。由于没有新书,我忍不住翻了一遍又一遍。

这本书是海伦·凯勒·亚当斯的自传。可怜的海伦只拥有了19个月的“多彩世界”。她原本是活泼健康的,但无声无息的世界给海伦带来了太多的恐惧。然而,安妮·莎莉文老师的到来改变了海伦的命运。从此,海伦充满自信,与命运抗争,一步一步勇敢前行。最后,她努力帮助自己。海伦熟练地掌握了英语、法语和拉丁语。试想一下,不经历风雨怎么能看到美丽的彩虹?试想,海伦的成功背后付出了多少汗水?通过不懈的努力,她突破了黑暗与孤独的封锁,谱写了一首不朽的奋进之歌。

饱经风霜的战土,可以驰骋在辽阔的草原上;沐浴在风雨中的海盐,可以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上自由飞翔;只有被萧独自杀死的雄鹰才会在乌云中翱翔;当我遇到一本好书时,我发现沙漠里有一股甘泉。在生活中,我不仅要爱读书,还要读好书,善于从书中获取知识养分,用自信写成功,用努力创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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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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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读过一本书——《笑猫日记》。是当代有名的中国作家:杨红樱。曾经被誉为“中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书中,我十分欣赏一个人物——笑猫。它会笑,精通各种动物的语言,还听得懂人说话。而且,它帮助好人,惩罚坏人,在翠湖公园里生活。

我为什么喜欢《笑猫日记》呢?因为整本书都是以一只猫的口吻讲述的,没有深奥难懂的哲理,全部都是通俗易懂的语言。还让我知道了猫的思想、猫的一些奇奇怪怪的行为。还在里面加入了一些天马行空的想象,什么都闻到孩子味的绿毛龟啊……有时里面又会出现一些人生大道理。有感人的、伤心的、幽默的,总能时不时地给我一个惊喜大礼包,唤来我的情绪。

我最喜欢的是《马拉松赛跑》这一章。讲了土猫人成熟稳重,水猫人有读心术;风猫人有三心二意,容易分散注意力;火猫人骄傲自大,还老顶着一个大皇冠……比赛时,火猫人还遥遥领先,土猫人被甩在后面,但后来,火猫人力气都用完了,土猫人趁机加速,超过了火猫人。可风猫人却追起了蝴蝶。比赛结果当然是土猫人第一,水猫人第二,风猫人不见踪影,火猫人累得生气不接下气,也不肯摘下皇冠。这也让我知道了做什么都不能太骄傲,否则只会适得其反。

听了我的介绍后,你想去了解骄傲自大的火猫人和会读心术的水猫人了吗?想了解就快去看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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