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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皮皮鲁传这本书作文【精彩20篇】

放飞心灵,是陶渊明那“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恬静,是李白那驭一骑白鹿“五岳寻仙不辞远,一生好入名山游”的洒脱,是陆游那“楼船夜雪瓜洲渡,铁马秋风大散关”的大气;更是岳飞那“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旷达。下面是相关的作文范文,快来看看吧。本文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推荐皮皮鲁传这本书作文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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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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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说我因为太爱看,害得一双好好的眼睛戴上了一幅厚厚的眼镜真是可惜了。而我却从不后悔,因为,我明白我心中对书的爱,已经到了离不开它的程度,简直就是个书狂!不相信?那就往下看吧!

镜头1:节假日的一天傍晚,我正在书桌上心不在焉地写着作业,心里一直惦记着这几天我正在看的《魔法灰姑娘》。“爸爸,我去上个厕所,等一下再做作业!”我说道。在经过老爸的允许后,我就一个箭步冲到卧室内,跑到床前,小心翼翼地从书堆里抽出《魔法灰姑娘》,像做贼似的看了看门外,在确定没有“探头”后,才满心欢喜地关上了厕所的门,将其反锁,坐在马桶上津津有味地啃咬起我可口的“粮食”来。

我一下子沉浸到了童话世界里,我觉得自己好像是童话中的女孩,怀着激动不安的心情走进夏蒙王子的假面舞会。“滴答滴答”,二十分过去了。爸爸起了疑心,在门外大叫起来:“喂!上个厕所都要这么多时间,你在干什么?”我含糊其词地应了一声:“哦!来了!”又一头钻进了书的海洋之中。“滴答滴答”,又二十分过去了。爸爸大概是真生气了,终于使出了可怕的狮子吼:“你是不是掉进马桶里了,快给我出来!”啊,糟糕!老爸肯定是发火了。“识时务者为俊杰”,我只好极不情愿地放下手中的“宝物”,慢吞吞地走了出来,低着头接受“管事”的处分。哦,我的天!

镜头2:一次暑假的深夜,四处一片寂静,只听见风婆婆吹得树叶“沙沙”作响,爸爸妈妈都熄灯休息了。我却还在微弱的灯光下,如饥似渴地翻阅着《哈利.波特秘密档案》,还不时发出阵阵“咯咯”的笑声。忽然,妈妈揉揉惺忪的睡眼艰难地爬了起来,看见我还在为那哈利波特手舞足蹈,顿时生了气:“你看看都几点了,三更半夜了还在看什么小说书。快给我睡觉……”这时我才发现已经凌晨一点半了,连忙闷闷不乐地钻进了被窝。在睡梦中,我还看见哈利、赫敏、罗恩正在和黑魔王伏地魔作最后的决斗呢!这可真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啊。

唉!为了这书,我可挨了不少老爸老妈的K了。但是对书的情有独钟却是越来越深。无论是智勇双全的小虎队,探案如神的福尔摩斯,还是快乐无比的马小跳,忠诚正直的三剑客,我都爱不释手。

书啊,我心爱的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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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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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是人类提高的阶梯;莎士比亚把书比作是营养品和阳光;海伦则把书看为是船只……而作为“书迷”的我,要把书当成我的良师益友。

正是这位良师益友,把我带入了写作的殿堂,让我领略到知识海洋的无边在幼儿园时,看的是连环画《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个个传奇的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我还明白了俗语“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肚子在唱空城计。”……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着《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

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失去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我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

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当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学海拾贝,童年生活多么欢乐;书中寻宝,精神世界多么完美同学们,行动起来吧!

让我们做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去书籍的万花丛中轻舞飞扬,去为冬天增添一些生机,去开始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一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我们的精神旅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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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书的力量500字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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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本世界”里珍藏了许多优秀的书籍,其中《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难以忘却。 I have treasured many excellent books in my "Book World". Among them, the book "Ribin Sun Drifting" impressed me and unforgettable.

这本书讲的是鲁滨孙在初次航海中遇险,流落在孤岛。他为了消除寂寞与想念之情,独自一人写日记,考察小岛。在这当中,他看见了凶恶的土人,残杀动物,吃死人肉。鲁滨孙设下陷井,引狼入室,用三枝枪加倍地装上弹药,向他们开火,然后用手枪和腰刀向他们冲杀,把他们全部消灭。

聪明能干的鲁滨孙保住了自已的生命,建造了房子,适应了生活,他在离群独居中苦中求乐,找到了伙伴,认识了友好的黑人和“星期五”他们。不过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危难总是在鲁滨孙身上发生,在海滩上,他进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恶战,险些丢失了性命。

当找到救星时,可好景不长,大船又被夺,但鲁滨孙不畏艰难地战斗着。最终,他以智慧和所掌握的知识回到了故乡,回到了阔别35年的故乡。在岛上生活了28年2个月19天。啊,多么长的时间,表明了鲁滨孙不轻言放弃、坚定地克服困难的顽强意志,是多么的不容易啊!

看完这本书,我从中理解了人在逆境中只有依靠自已的智慧和所掌握的知识,不向恶劣的自然环境低头,不轻言放弃,就能克服重重困难,最终到达胜利的彼岸。

朋友们,你们不妨也看看这本书,或许它会使你勇于面对困难,取得成就,也有可能会使你从失败中站起来,重新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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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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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伴,我可以从沸腾的地心岩浆,跳到广阔无垠的宇宙太空;从史前社会读到未来文明。我与书,就像一对形影不离的伙伴,也像一团解不开的结。

我与书的故事,是从一岁半时翻开了第一页。那时候妈妈经常给我念书听,慢慢我就开始一个人捧着抱着有我一半高的书,连蒙带猜地读着。慢慢地,也有了自己喜欢的书。

一年级时钟情《哈利。波特》,二年级迷上《简。爱》,三年级爱上金庸全集,四年级喜欢沈石溪……最近,我又一头扎进了福尔摩斯的世界。

期末考试前一周,妈妈给我买了一套精装版福尔摩斯全集,说提前屯粮,考完再看。望着那三大本大厚书,幻想着里面的精彩故事,让身为“书虫”的我口水直流,真是可望而不可及呀!

我心痒无比,想出了一个计划。

首先,我趁爸妈没注意,一本一本地,把书悄悄搬运到自己房间里。一切准备完毕,一个周五的晚上,行动开始!

当“啪嗒”一声关上灯时,我没有去和周公相会,而是睁着眼睛,一听到动静就闭上装睡。

等到确定所有人都睡着时,我关上门,打开灯,拿出准备好的零食,迫不及待地叼着棒棒糖,跳进伦敦贝克街221号B的房间,去经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正在看《蓝宝石案》的我注意到已经5点50了,爸爸妈妈就要起床了。我立马把零食包装纸丢掉,装作早起看书,名正言顺地又继续看了起来。

这次行动虽然实施得天衣无缝,但是——我一整天都顶着黑眼圈,成了名副其实的“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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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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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皮的春风挑逗着我凌乱的头发,而我的眼眶中饱含泪水,想有“脱壳而出”的欲望。细眼看,怀里抱着一本《城南旧事》。想知道我因什么而热泪盈眶吗?

那是因为我看见了《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我们渐渐长大,童年也将渐渐离我们远去;我们即将小学毕业告别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担负起生活的责任。

我非常喜欢里面的一句话:“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是呀!多么的矛盾,但我们内心不就是这样的矛盾吗?既想长大又怕长大后生活的坎坷。原本都是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转眼间就变成成熟稳重的毕业生,人生何尝不是这样的矛盾呢?

好想把时间停留住,可它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溜走了。散步的时候,日子从我懒散的步伐间跃过;休息的时候,日子从我的枕边流过;写字的时候,日子从我的笔尖跨过;回忆的时候,日子从往事中溜过……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初版1960年。全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相思,感染了一代又一代读者,可视作她的代表作。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它满含着快乐而略带忧愁的基调,多了些辛酸的味道,也多了些阳光明媚的色彩,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小英子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出现在文章中,当她发现大人们的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时,她天真善良的幼小心灵就愈发显得孱弱。缠绕在文章中那种无往不复的悲剧轮回也就更加令人触目和深省,这也正是本文显得丰富厚重的关键之笔。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我们又何尝不是想念着童年生活中的一切;想把它狠狠地抓在手中,可它却像沙子一样,抓的越紧它溜得越快。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时,总不忘带着一种淡淡的忧愁,但它总会告诫我珍惜时光。我现在把它介绍给你,希望你能从中有所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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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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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陈寿曾经说过一句话:一日无,百事荒芜。我对书的感觉也是如此地着迷,如此地“痴心”。

记得有一次,我就因为书,惹出了一个大笑话。如果你们感兴趣就听我慢慢道来。

那天下午,我正在津津有味地读着《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刚读到文中的点睛之笔时,厨房中的爸爸大喊道:“女儿,醋没了,去楼下小卖部买一瓶吧!”可我一心只在书上,根本就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后来,还是老爸把我的书收了,我才依依不舍地出了门。可等我到了楼下,又忘了老爸要我买什么了?不管了,随便买一样好了,好快点见到我的书呀!

就这样,我买了一瓶子酒就大步流星地向家走去。爸爸见了后是哭笑不得,可我早就已经躲进房间与我的老朋友叙旧了。

告诉你个小秘密,卫生间也是我的领地,每天早上都要与书这个伙伴共伴美好的晨间,也常常因为这个而上课差点迟到呢!不过我都不在意,因为书带来的欢乐大于忧愁。

毛泽东主席曾在打仗时,百忙之中都要抽出一些时间去看书,许许多多有成就、有出息的人都是在书的帮助下成长的。书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座在黑暗之中的灯塔,照亮了他们的人生道路。

而书,对于我来说是一位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是一个温暖而又温馨的家,也是一碗解渴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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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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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很多经典的小故事后,觉得《小故事大道理》这本,所阐述的道理简单实用,对指导我们待人处世的意义也很大。

书中有一个木桶法则的故事,说的是老国王给他的两个儿子一些长短不同的要木板,让他们各做一个木桶,谁的木桶装的水多,谁就可以继承王位。大儿了把桶做大,在最后一条档板时没有木材了。而小儿子使用长度均匀的木材,做出了一个看上去不高的木桶,结果装的水却最多,最终得到了王位。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多时候,我们的事情做得好与坏,恰恰取决于那块短木板,所以,我们应该时刻注意取长补短,把缺点转变为优点。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中,要多发现和改正自己的缺点,并变成好习惯和优势。

所以,《小故事大道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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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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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行万里路。这个暑假我就读了万卷书。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

也许是因为妈妈和我一起读的吧?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而且每天都读得很多也不会觉得乏味,每天读的时候我都会想一些问题和妈妈一起探讨。每天晚上,我都会梦见自己进入了书中的家庭里,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玩耍。

这本书主要讲了罗伯塔、彼得和菲利斯一家的故事。他们一家人以前生活的无忧无虑,住在一间豪华的大房子里。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闯进了他们的房间,把他们的爸爸带走了。从此,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们搬出了以前的大房子里,搬进了简陋的小房子,他们只有非常寒冷的时候才能烧火炉。妈妈只有投稿成功,获得了稿费以后,他们才能吃上心心念念的小面包。虽然他们的生活很艰难,但是他们仍然乐观、积极的生活。在这里他们用他们的爱心帮助了很多人。他们坚信,他们的爸爸一定会回来,最后他们的梦想成真了……。

我深深的被这三个孩子所打动,在他们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要勇敢地面对,乐观向上的生活,相信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来临。

暑假像一片汪洋大海,而书就像一艘艘小船。我觉得《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是最美丽的那艘小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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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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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快乐!

书是灯塔,能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书是蜡烛,能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书是信念,能提供我们前进的动力。书更是支撑我们活下去的一种不可缺少的元素,带给我们无限的动力,促使着我们插上光明的翅膀。古人云:“腹有诗书气自华”,不错的,书是我们精神的食量,正所谓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如果不趁着少年的大好时光多读书,就要白首方悔读书迟了。以前,我并不喜欢读书,我觉得书中的故事并不现实。它虽然来源于生活,但更多是高于生活。但是,我渐渐爱上了读书,是什么原因让我的变化如此之快呢?就听我细细道来吧!

有一段时间,学习压力大,并总会遇到困难,而朋友又不理会我。我很失落,觉的是我的缺点多,于是我努力改正,但没用。我只能站在门前,看他们在外面玩,我学会了独处,经常做事,让自己变得快乐起来,变得开朗些。

有一天在家,我看见我的作业桌上放本书,咦?这本书怎么没见过?旁边有张小纸条,写“最近看不见你,上哪去了?没有了你就少了快乐,希望这本书给你一些快乐......你的好朋友”。她朝我点点头,我看见她的眼睛说“没关系”。我便开始读这本书,它是杨红樱的《女生日记》,我觉得这本书与生活体贴,它讲的故事也熟悉,完全是与小孩子的视角来写的,在这本书上我也知道了很多我完全不知道的东西,同时也看到了他们纯真的友谊!

从此,我爱上了读书,现在,它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了,它是可以慰藉我心灵的一位朋友,也是一位无声的导师,你会从中找到你的身影,找到你的向往!

读书,真的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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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最爱的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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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成长路上总离不开的陪伴,每读一本书我们的知识更丰富,我最喜欢的是《西游记》。

西游记主要讲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唐僧师徒四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修成正果。脱胎换骨,各司其职,共享其乐。

我很喜欢这种拥有大胆的艺术想象力的书籍,对四位主角都深有研究。孙悟空身为大师兄,性格刚开始放荡不羁神通广大,后经历磨难,一心保护唐僧,功劳最大。猪八戒二师兄好吃懒做,却又在关键时候与大师兄团结一心,为保护唐僧做出很大贡献。沙僧三师兄任劳任怨,老实忠诚,没有太大本领,总是默默无闻走在最后。唐僧是师傅慈悲为怀,有时却不太明是非,常常被别人抓去,幸好有徒弟相救。

他们师徒四人,取长补短,互相扶持,经历了不少危险,几次想放弃都挺了过来,每次战争反而让他们更加厉害,团结一心。我觉得这就像我们的人生,每一次的挫折都使我们成长,那些妖怪就像人生的过客,告诫我们,留下回忆和启示。如果不向失败低头勇往直前,就会和唐僧他们修成了正果一样,拥有更加美好的人生。

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如果当初孙悟空一个筋斗云去西天,定取不到真经。

我喜欢这本书,更要铭记这本书带给我对人生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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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书虫爸爸

全文共 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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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雨荷)

我的爸爸很爱看,每天晚上都会坐在床上看书。每次爸爸看书都会入迷,一看就忘记了时间。

有一次,我跑过去问爸爸:“为什么你这么喜欢看书?”爸爸轻轻地摸着我的头说:“看英语书可以学习到其他国家的文字语言和文化。我们看历史书可以了解很多古老的事,看哲学书我们可以学到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总之,看书能够让我们学到很多知识,增加我们的见识。”

爸爸是我的榜样,我也要像爸爸一样爱看书,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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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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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非常讨厌,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我觉得书就是一个“恶魔”。

我喜欢玩,讨厌看书受到了父母的关注,有一次,我左顾右盼的,准备逃出去玩,结果被爸爸发现了,爸爸把我一把拉回了房间,丢给了我一本《知识大全》。我在房间里,无聊的发愁,只能极不情愿的拿起书看起来,不一会儿,我就被迷住了,里面优美的古诗让我觉得我就是一名诗人,在皎洁明亮下作诗,我幻想着幻想着,不知不觉就到了晚饭时间,从此我就爱上了看书。

现在,《西游记》、《三国演义》等书,让我如痴如醉。《童话故事》和《古典小说》也让我如痴如醉。

常常看书,使我的到了报偿,我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知识慢慢看书的过程中积累。一次参加知识竞赛,我轻松就获得了第一名,还有一只小熊作为奖赏呢。从中我想到了凯勒的一句话“一本书就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宽广的海洋。”

还有一次,参加学校组织的作文比赛,我分外激动的参加了,平时积累的成语和好词好句,像灵丹妙药般发挥了作用,我准备大显身手,奋笔疾书,最终获得了一等奖。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渐渐的我对书就像对待我老友一样,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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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写给皮皮鲁的一封信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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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皮皮鲁

你好!

我叫王宇翔,交个朋友怎么样?很高兴能有机会和你交谈。

听说你有许多宝贝,红桃老k、幻影号、五角飞碟……知道吗,我最喜欢你的幻影号了。假如我坐上幻影号,我就会将它开遍全世界,看看我们地球到底是个什么样;假如我坐上幻影号,我就会操纵机器,让这个世界变得和平又宁静,再也不会有战争,再也不会有地震与雪灾;假如我坐上幻影号,我就会开着它进入地球控制室,控制我们的地球,让她永远是绿树繁茂,水草肥美;假如我坐上幻影号,我就会开着它到处行侠仗义,让世上所有不公平的事全都消失,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欢笑。假如我坐上幻影号,我就会……

对了,皮皮鲁,你相有外星人吗?我相信。但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肯露面呢?我常想,要是他们来和我交朋友的话,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同意的。

好了,今天就聊到这儿吧。请求一件事:下次去探险,一定要叫上我呀!感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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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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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你们一定也有过和故事,其实让我最难忘的事这件事。小时候,姐姐非常喜欢看书,书多的都能满了一个大柜子她一天可以读3本书,但我对书没什么意思,我以为它是没有我想象那样美,没有那么精彩,经过这一次,我明白了书对我多么重要。

那天晚上,姐姐在客厅里看电视,我就偷偷地跑进了姐姐的房屋。走向书柜,随手拿了一本书,往我的屋里跑去。我坐在椅子上翻开那本书,心不在焉的读那本事,便没有什么意思了。我想要不玩叠纸吧,然后,就拿着尺子撕开了第一页玩起来了,反正姐姐还有许多书看呢!过了几分钟,我看姐姐快困了,又跑到姐姐的屋子把书放回去,就趴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我像一只大肥猪一样睡着,看姐姐早早的起床,坐在椅子上读书,就赶紧起床我想姐姐迟早被发现我的秘密,就走到了姐姐的旁边。就说:“姐姐,对不起,我我我昨天天晚上不小心,把你的书弄坏了。”话刚落,姐姐就长起来了说:“没事的,只要这次你改了,我就不会批评你了。”听完这句我感觉心里很愧疚。

从此,我便对书有了兴趣,原来书太贵重了,我一定要珍惜着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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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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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自己的故事,可是,说来说去都是关于的,让我来讲给你们听吧。

我从教室后面的书吧里借了一本书,名叫《我把班长变小了》,我大概的翻了一下,觉得这本书不错就把它借走了,晚上,回到家里,作业做完后,我拿起《我把班长变小了》这本书看了起来,因为我每天都有做完作业看会书的习惯,前面我看到主人公为了报复班长,就在班长经常放学来的奶茶店,在班长爱喝的朱古力味的珍珠奶茶里放了一些东西,班长喝下去之后,就慢慢的变小了……哇!竟然能变小,真厉害,如果我能变小就好了,不如我也来做一做这杯奶茶,好,说干就干……

我家里有从超市里买来的珍珠奶茶,不是朱古力味,但能喝就行了,我按照胡掓粉,鸡精,嫩肉粉……,终于调好了,我高兴的笑了一笑,咕咚,一口吞了下去,不是我变小,反倒是我奔上卫生间把东西吐了出来我生气的说:“这书骗人,我以后再也不看书了。”说完就哭了起来,妈妈听到了,连忙出来说,这到底是这么回事,我一五一十的讲给妈妈听,妈妈给我讲了很多道理,我终于懂了。

妈妈讲完后,给我倒了一杯水,我也乖乖睡觉了,妈妈高兴的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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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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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书是人类的宝贵物资。“一日可以不吃饭,不睡觉,但是不可以不读书。”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的书是—《男生日记》。它是杨红樱写的校园系列的小说。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坚强男孩吴缅的故事。他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由于父母的感情不和,他对父母说:“你们要是合不来就离婚吧!”父母离异后,他选择与母亲生活在一起,他常以男子汉的身份照顾妈妈。每当同学遇到困难,他总是慷慨相助。也正是因为他身上的品质吸引我。

从这本书中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我们不论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遇到问题,一定要勇敢面对,勇于挑战,找到解决的办法战胜困难,吴缅虽然在单亲家庭中长大,但他并没有感到自卑,而是锻炼了他坚强不服输,乐于帮助他人的性格。

我推荐这本书的原因是:书中有很多好词佳句可以积累,提高你的写作水平,而且可以让你的阅读理解能力得到提升。

多读书,读好书,修养内涵,提高素质,同学们赶快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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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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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我将书的界限模糊后又扩大,于我,实体的书自是毋容置喙,一阕诗词是书,一首歌谣,甚至一个人都是书。他们环绕着富有主观性极强的感情色彩,在我的体内碰撞出经久不息的震颤共鸣。

我在书浩渺的文字中寻到新奇的手法,在那儿惊奇着。《计数器少年》一书中形容他“螃蟹般的块状体格”,这比喻用得多妙!再如《追风筝的人》中“一具骷髅伪装成他,前来开门”,我眼前几乎映现出人物极度消瘦的身影了。梁遇春在其对徐志摩坠机身亡发表的悼文中回忆:“他的眼睛又好像希腊雕像那两片光滑的,含有无尽情调的眼睛。”岁月更替轮回,而文字的本质始终未曾改变,反而因时光的积累沉淀得越发厚重且韵味悠长。

我在书含情脉脉的描写中窥见其惊艳。京极堂说:“没有不好看的书,书都是有趣的。”于我而言,我更倾心于其中表达着或是沉重或是缱绻的感情的式样。百人一首中第十六首和歌“别君远赴因幡国,心似稻叶山顶松。天边若闻君相待,自当速速就规程”将其理解成阐释好似上杉景辉与直江兼续的铁一样的主仆关系的词固然可以,但若利用文字自身的灵活性稍加变通,表达了若兼续与石田三成般的深厚友情也未尝不可了。

而除了歌,诗也是极尽抒情之能事。有人这样评价:诗人的灵魂在彼此的分裂和仇恨中,穿越了宇宙,在那里凝视我们这个已经没有诗人的地球。这一方面显示出诗人与世俗格格不入的特例独行性,一方面显示出其在精神领域层面的开明者的地位。在读诗的过程中,我好像不再是我了,身体只是魂魄的暂驻地,我于书中与作者试图表达的心境融合,受到圣礼一般变得虔诚又纯洁,用湿润和孤独的眸子凝视着世界。

我有时也读人,人也是一本书。人们经常将老人的逝世叙述成一座图书馆的消失,其原因大概也在于此吧。《在路上》的主人公迪安,是“西部牛仔的原型和流传至今的拓荒精神的最好诠释者”他生活在社会边缘,穿梭在美国东西海岸间的公路上来往追寻他所向往的无限自由的美国梦。他作为西部夜晚英雄,生气勃勃,不可预测并且旋风般令人晕眩。此人葆有引人羡慕的魅力性格的同时,也像个普通人那样拥有或许可被缩放却无法消除的缺憾。通过读这个人物,我的确得以探视美国拓荒精神的再现以及一种想象的状态和一种醒悟的感觉。这些狂野漾着热量的文字和人物形象赋予我生活的激情与反抗,填充我以各种形状的爱,使我成长为一个更加全面的人。

我与书一直以来是我单方面受惠的交往形式有些令人自愧,然而若要我吐露心声,引用那句顾城写给妻子的话再合适不过“我将默默注视你,让一生都沐浴着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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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1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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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许多第一次,面对第一次必须去尝试,不能退缩。”《苦儿流浪记》这部小说就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雷米——一个身世不明的弃儿,被法国一家农户收养。雷米生性善良天真,在慈母的呵护下过着虽然贫穷但宁静的生活。凶恶的养父把他卖给了一位品德高尚身份神秘的流浪艺人,于是他一路与动物为伴,靠卖艺杂耍谋生。新主人遭怨入狱后,他邂诟了一位好心的贵妇人,过上了一段豪华的游艇生活。主人为培养他成为真正的人,把他领走,他又开始流浪。在一个风雪之夜,艺班的动物惨遭狼口,主人又冻死于绝境。后来他侥幸被一家花农收养。这个“避风港”不久也维持不下去了,他只得又加入了“黑煤子”的行列,偏偏又遭遇矿难,九死一生方见天日。他得知自己的身世后,寻亲紧急又误入有嫌疑的假生父之手。最终,他在好朋友的帮助下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原来她就是那位贵夫人。小说以大团圆结束。 The protagonist of the novel of the ministry is Thunder — an unknown abandonment of a life, and was adopted by a French farmer. Lei Mi is kind and innocent, and lives a poor but quiet life under the care of the mother. The fierce adoptive father sold him to a mysterious stray artist, so he was accompanied by animals and made a living by art. After the new owner was resentful, he criticized a kind lady and lived a luxurious yacht life. The owner cultivated him as a real person, led him away, and he began to wander again. On a snowy night, the animals of the art class were tragically wolf, and the owner frozen to death. Later, he was lucky enough to be adopted by a flower farmer. This "shelter" could not be maintained shortly after. He had to join the ranks of "black coal". After he learned his life, he was urgently and missed the suspected fake biological father. In the end, he found his biological parents with the help of a good friend. It turned out that she was the noble lady. The novel ended with a big reunion.

小说的作者是法国多产作家埃克多、马诺。《苦儿流浪记》家喻户晓,曾被译成英、德、日等多种文字,并被搬上银幕。在法国十九世纪文学遗产中,作为提高了的情节剧小说,《苦儿流浪记》具有重要的代表性。

这样好的小说,快去读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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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本好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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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如同交一位益友。知书可以识礼,读书可以怡情。良好的文化底蕴,长久诗书浸染,能陶冶人的情操,提高人的修养,改变人的性格,净化人的品质。

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书可以博采众长,取贤者之长补拙者不足,从而完善自我。培根说:“读书补天然之不足,盖天生才干犹如自然花草,读书然后如何知修剪移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可以充实心灵,丰富素养,提高写作水平。

“半部《论语》治天下。”读书可以晓人生之情,识天下之礼,可以引领我们大胆创新。追求真理,可以帮助我们安邦治国。

巴金曾经这样说:“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是时候,我就从文学作品中汲取大量的`养料。一篇接一篇,一本接一本,我如饥渴的读者平凡入物,日常生活纯真的感情,高尚的情操,激发了我的爱和同情。不知不觉中我逐渐改变人对事物的看法。优秀的作品给了我生活的勇气,使我看到理想的光辉。前辈作家把热爱生活的火种传给我,我也把火种传给别人,我更加热爱生活,热爱光明。”

从巴金所说的话我们可以知道,思想提高自身素养和审美情趣必须要多读文学作品。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思想,品格都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气质

我常常捧着厚厚的书,坐在操场或者教室的角落里,不知不觉走进梦一般的精神家园。读书忘情,往往被书中的柔软而真情的温情所打动,心也跟随主人公亦步亦趋,不知不觉中受其影响。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有玄幻的,科学的,历史的等。令我印象最深的有陆天明的《桑那高地的太阳》、史铁生的《命若琴弦》、李存葆《高山下的花环》,使我感慨于一个人对命运和信仰竟如此执着;周励的《曼哈顿的中国女人》、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激励着我在成长的过程中要不断努力永不放弃。

读一本好书就等于交了一位良师益友,书使我们更加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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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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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丹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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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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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黑暗中的一盏明灯,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我从书中获得了许许多多的知识,充实了自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书就悄悄地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为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如毛泽东主席曾经说过的那一句话:“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下面就让我来分享一件我和书之间的故事吧!

记得有一次,正值夏天的午后,树上的蝉被火热的太阳烤的直叫。这时妈妈走了过来,拿着钱叫我去买瓶酱油,我便起身出发了。来到楼下,我从书店旁走过,便想着进去看看,接着就发现了一本我一直很想要的书。这时我已经把买酱油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赶忙数了数手中的钱,正好够买这本书,我便飞快地奔向了收银台,买下了这本书。然后就兴冲冲的回家了。

不一会儿,我就到家了。一打开门,妈妈的声音从屋里传来:“回来了?快把酱油拿来吧!”这时我愣住了,才想起我是去买酱油。妈妈见我还未过去,便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然后看见我手上拿了本书,却不见酱油的踪影。便又喜又气的看着我,说道:“算了算了,你在家安心看书吧!还是我自己去买好了。”然后我就在书海中尽情的遨游。

我相信,书中自有黄金屋。只要我们认真读书,刻苦钻研,一定能取得属于自己的成就。让我们一起尽情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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