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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皮皮鲁传这本书作文精品20篇

放飞心灵,是陶渊明那“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恬静,是李白那驭一骑白鹿“五岳寻仙不辞远,一生好入名山游”的洒脱,是陆游那“楼船夜雪瓜洲渡,铁马秋风大散关”的大气;更是岳飞那“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旷达。下面是相关的作文范文,快来看看吧。本文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推荐皮皮鲁传这本书作文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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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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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的精神食粮,在我欢乐时与我一起分享喜悦,在我伤心时帮助我忘掉不快,让我沉浸在诱人的故事中,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接下来发生什么。

我读的第一本书是《幼儿画报》。那时我还在上幼儿园,每天被红袋鼠、火帽子、跳跳蛙带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书里面发生在幼儿园的有趣故事,让不爱上学的我也喜欢上了学校。

从那时起我开始明白,原来和小朋友们一起玩耍是多么有趣的事。于是一回到家,就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一起分享我在学校的“发现”:谁吃饭把食物弄得满脸都是,谁睡觉时打呼噜等等。

上了小学,我便看起了图画与文字相结合的四大名著,为劫富济贫的好汉们拍手叫好,惊呼孙悟空神通广大,夸着诸葛亮的足智多谋。至于《红楼梦》,我并没有什么兴趣,因为看不懂,直到现在,我对巜红楼梦》还是有点儿偏见,不喜欢读。

到三四年级,我逐渐看一些中外名著。那时看《百万英镑》,似乎并不怎么透彻,只是单纯地看一遍而已。并没有品味出什么韵味。但是从那时起到现在,我一直对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情有独钟;我也很好奇,那些故事是不是真实的,心想:难道他能听明白动物语言?还是他有读心术?

五、六年级时我对小说产生好奇心,有了些兴趣。什么修真小说,玄幻小说,让我逐渐认为确实还有那样的世界。那时学校流行写小说,我当然也参加进来,利用课余时间创作属于我的一“巨著”。我写的小说被同学传看,因为是玄幻的,所以很受欢迎。在这一两年里,我的写作水平似乎提高了不少。

曾经还梦想像小说里的武侠一样仗剑走天涯,现在才知道,现实中这样做保不齐被城管抓走,则不那么喜欢这种不切实际的小说了。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确实是这样,我在书的陪伴下一路成长,随着我的长大,从书中获得的知识也在“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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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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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书是人类的宝贵物资。“一日可以不吃饭,不睡觉,但是不可以不读书。”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的书是—《男生日记》。它是杨红樱写的校园系列的小说。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坚强男孩吴缅的故事。他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由于父母的感情不和,他对父母说:“你们要是合不来就离婚吧!”父母离异后,他选择与母亲生活在一起,他常以男子汉的身份照顾妈妈。每当同学遇到困难,他总是慷慨相助。也正是因为他身上的品质吸引我。

从这本书中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我们不论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遇到问题,一定要勇敢面对,勇于挑战,找到解决的办法战胜困难,吴缅虽然在单亲家庭中长大,但他并没有感到自卑,而是锻炼了他坚强不服输,乐于帮助他人的性格。

我推荐这本书的原因是:书中有很多好词佳句可以积累,提高你的写作水平,而且可以让你的阅读理解能力得到提升。

多读书,读好书,修养内涵,提高素质,同学们赶快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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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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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如命一样。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这句话说的很对。

我爱读一本书,他是一位好朋友,我很喜欢他,他就是我的第五本小说《海底两万里》。他是一本科幻小说,写了一位教授和伙伴在尼罗船长的鹦鹉螺号中的曲折探险,而我跟他的故事也很曲折。2年级时学校让学生每人从学校挑选的小说里买一本,许多同学都挑了书。我挑时,眼里看见了一个《会飞的教室》我挑了他,可过了几天,老师说那本书没了,让我再挑,我再挑时眼睛转向了他:《海底两万里》“我要他了,老师!”我说到,这样我也没有想到这样曲折地认识了一位“好友”。我当初看了看这本书觉得没什么意思,就把他封印在岁月的书架里,直到那天……

4年级一天放假,我早早的把作业写完了。我看见了这本书,觉得很奇怪,“妈—这书哪来的?”惊奇地问。“谁知道,不是你的事谁的。”我妈妈喊道。我拿出书,上面已布满岁月的灰尘和时光的皱纹,“这不是那本海底两万里吗?怎么成这样了?我使劲擦了擦擦,把他擦干净了。他在书架上静静地躺了1年半,很孤独寂寞。我拿下来看看,当时读书的兴趣已经浓厚了,所以在看觉得他别有意思、好看。一直到晚上,我都在看,晚上熬夜的拼命看他,“这太棒了!”我赞叹道,我津津有味地看着,没有停歇,我终于结识了这个好友。我还对朋友推荐呢!

渐渐地,因为我看的书是改编过的,适合一二年级的,我见郝家兴有本厚的,他看不懂。我想了个法子:我俩交换,他读了我的,我读了他的,这很适合。我尽情地享受着这个美好的书本世界,我在这个世界里享受着“好友”给我的美好特权:使我的作业写得很棒,使我的知识更加的丰富!

莎士比亚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句话太对了。不亏是书,你们赐予我了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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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小书虫初二作文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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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有一个小虫,他个子很高,还戴着一副眼镜,关键是他可喜欢看书了。

他吃饭的时候要看书,上厕所的时候也要偷偷看书,总之,他不管什么时候都要看书。他的爸爸妈妈都劝他吃饭或上厕所的时候别看书了,可他就是忍不住要看。

有一次,他生病了,爸爸和妈妈带他去医院,他还给妈妈的包里偷偷塞了一本书。到了医院,他从妈妈的包里拿出那本书。医生给他打上了点滴,他的爸爸和妈妈都走了。他右手打点滴,左手拿着书看。过了一会儿,医生给他的左手打点滴,他又用右手拿着书看。

下午的时候,爸爸和妈妈来接他,他还在看书。妈妈让他别看了,他说这本书还有五页就看完了。没办法,爸爸妈妈只好让他看完这五页。

回到家里,他开心地给爸爸和妈妈说:“我的病好了!”妈妈问:“为什么病这么快就好了?”他说:“这本书太好看了,我的病一下就好了。”

他看书特别入迷,我们都叫他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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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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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陈柏宇

星期日早上,妈妈一大早就煮好了一桌子美味的饭菜。因为爸爸等下就要去远方工作。吃饭的时间到了,爸爸就要拿筷子了,才发现还没见儿子的影子妈妈指着房间说:“去叫儿子出来吃饭吧!”爸爸轻轻地打开门,发现儿子正在专心致志地趴在地上看,爸爸对儿子说:“儿子、吃饭了哦……”儿子才缓过神来飞快地跑到餐桌上。

爸爸想看一下儿子的书有什么吸引力,让他看得废寝忘食呢?儿子和妈妈在餐台等了又等,见爸爸还没出来吃饭,又叫儿子去房间找爸爸,他轻手轻脚地推开门,看见爸爸和自已刚刚一摸一样地趴在地上看书。儿子急着说:“爸爸,你不是要出差吗?还不赶快出去吃饭,“爸爸一听,像兔子一样奔跑到餐桌上吃饭去了。原来好看的书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都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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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是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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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所以这本书要我自己写。我会写天上的每一片云,地上的每一棵草,我要趴在一棵树下,树叶筛下斑驳的阳光映在书上。热?不要紧,自有树捧着蓊郁为我遮阳,自有清风,擦去我脸上的汗珠。春天,树上有花,花落下,悄无声息,花落在书上,而洁白的纸上也正开出一朵朵绚丽的花,我要把那棵树也写进我的书中去。

我写遇到的每一个人,世上最沉痛的相遇,莫过于相见不相识。也许我曾经与我命中的贵人擦肩而过,从现在起,我要对我遇到的每一个人微笑,能相遇,哪怕是我生命中的过客,就是有缘人,相视一笑,天涯海角的陌生都成熟稔。

我写一年四季风霜雪雨的轮回,写每一个老师,每一个同学,每一场风。别小看风,它是这世界上最不朽的。世界上每一场花开,每一次下雨,风都知道。

我遇到的每一个熟人将是这本书的读者,也将是这本书的演绎者,他们的出现,成就一个章节的圆满。

翻到空白的一张纸,我突然下定决心要写尽世上的美好,不过世事正如张晓风所说,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我在,你还要怎样的好?即使无情的尘世让你变得一无所有,你还拥有满天的星星,拥有宝贵的生命,世上还有那么多花在为你开,我们都是富有的,因此没有理由气馁。人生这本书,没有人知道它有多厚,但它必定会教会你学会乐观,学会坚强。人生还教会我怎样感恩,怎样欣赏。虽然我不是被岁月偷走年华的老妪,人生已经教会了我许多。

再回首,翻阅人生这本书,无论谱写的是什么,终究是我自己的人生画卷,无论是油画的雕缋错采,还是山水的清水芙蓉。无论是刷子的恣意涂染,还是毛笔的纵情挥洒,都证明了我曾经的存在。

我就是不一样的那本书,慢慢走,慢慢读。握住剩下的盛夏和青春,努力演绎属于自己的精彩。唯有努力,不负青春,不负时光,不负人生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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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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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伴,我可以从沸腾的地心岩浆,跳到广阔无垠的宇宙太空;从史前社会读到未来文明。我与书,就像一对形影不离的伙伴,也像一团解不开的结。

我与书的故事,是从一岁半时翻开了第一页。那时候妈妈经常给我念书听,慢慢我就开始一个人捧着抱着有我一半高的书,连蒙带猜地读着。慢慢地,也有了自己喜欢的书。

一年级时钟情《哈利。波特》,二年级迷上《简。爱》,三年级爱上金庸全集,四年级喜欢沈石溪……最近,我又一头扎进了福尔摩斯的世界。

期末考试前一周,妈妈给我买了一套精装版福尔摩斯全集,说提前屯粮,考完再看。望着那三大本大厚书,幻想着里面的精彩故事,让身为“书虫”的我口水直流,真是可望而不可及呀!

我心痒无比,想出了一个计划。

首先,我趁爸妈没注意,一本一本地,把书悄悄搬运到自己房间里。一切准备完毕,一个周五的晚上,行动开始!

当“啪嗒”一声关上灯时,我没有去和周公相会,而是睁着眼睛,一听到动静就闭上装睡。

等到确定所有人都睡着时,我关上门,打开灯,拿出准备好的零食,迫不及待地叼着棒棒糖,跳进伦敦贝克街221号B的房间,去经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正在看《蓝宝石案》的我注意到已经5点50了,爸爸妈妈就要起床了。我立马把零食包装纸丢掉,装作早起看书,名正言顺地又继续看了起来。

这次行动虽然实施得天衣无缝,但是——我一整天都顶着黑眼圈,成了名副其实的“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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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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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路遥,大家肯定不陌生,在他四十二年的生命中,留下了无数的优秀作品。我最喜欢的一本,便是作家路遥所写的《平凡的世界》,这部书在1988年出版以后,被抢购一空,获得了无数读者热爱。

这部书主要描写的是孙少平和孙少安兄弟俩。

孙少安是一个农民,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让他帮家里去砍柴。他的头脑十分灵活,所以在十七岁时,孙少安便当上了生产一队队长。也因为他的能力和智慧,一队的产量要多得多。但是孙少安并不满足,他和妻子秀莲建了一个砖场,生意兴隆之后,他们把全村生活困难的人都招过来,给他们工钱,改善了双水村的经济生活,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成为一个不再为生活发愁的成功人士。

弟弟孙少平读完高中后,因为家庭的经济问题便没有上大学。但是他不愿白白受别人的恩惠,所以当孙少安叫少平来砖场帮忙时,孙少平断然拒绝,独自跑去工地干活。少平十分喜爱读书,虽然干活十分辛苦,但他空闲时分,都会读书。也因为他喜欢读书,经人介绍后,他去了大牙湾煤矿,当上了矿工。在矿工生活中,他品味了更多的人情味儿,也明白了更多的道理。

读完《平凡的世界》,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平凡的生活中,只有自己敢于奋斗,才会让自己变得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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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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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炎夏的凉阴,是严冬的炭火,是治狂医骄的良药,是灵魂的伊甸园。在我幼年时,我就和书结缘了。要说我和书的故事,那可是说上三天也说不完的。

在两年前,我跟着妈妈去书店买卷子,妈妈先让我自己看书,我便左看看,右看看。终于,我的目光落在了郑文光的《飞向人马座》,可是我刚翻了几页,妈妈就买好了卷子。于是,我便请求妈妈让我再看五分钟,妈妈答应了,我便飞快地跑到了我看书的地方,拿起书,如饥似渴地看着这本书。可是对一个正沉溺在书海里的孩子,时间是多么地快。五分钟过去了,妈妈便把我从书海中的小船拉走了。回到家里,我还在回味着这本书,妈妈看着正在发呆还不吃饭的我,有些奇怪,便 在我眼前晃了晃:“喂,怎么不吃饭呀?”我回过神,说:“妈妈,我可以买一本书吗?”妈妈回答:“可以是可以,不过等两个月以后,因为你这个月已经买过书了。”我哀求道:“妈,求你了,只要你给我买书,干什么都可以。”“真的吗?”妈妈说。“真的,不骗你。”“那你给我做半个月的家务就可以。”“好,一言为定。”我答应道。

半个月后,已经快把骨头累断的我终于买到了《飞向人马座》。我开心地叫到:“太好了,我成功了。”在一旁的妈妈也笑了。

从此以后,我每几个月就买一本书,而且,我的作文水平也提高不少,我终于知道了“知识就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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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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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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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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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许多知识。

书如一叶小舟,载着我们在书中遨游;书如一把金钥匙,打开了想象的大门;书如一缕阳光照耀着每一寸土地……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前进的动力,支撑着我向属于我明日坚持不懈的奋斗,让我们的生活更精彩。

属伴随着我走了十几个春夏秋冬。在春天,书像一阵阵雨水,滋润着祖国的大地;在冬天,你能够搬一把椅子,拿一杯热茶,翻动书籍,感受作者的思想感情,时而开心,时而愤怒,时而悲伤。

书是人生美妙的境界。书会使人微笑,使你流泪,使你不由自主的发出深沉的叹息,一切都会使人陶醉。假如生活是一片晴朗的天空,那么书就是天上的云霞,它们时而洁白如雪,时而五彩缤纷,如果没有他们那么天空会多么无聊。

读书就要读好书,例如:《西游记》、《鲁滨逊漂流记》、《水浒传》……读书时要思考,不思考,犹如吃饭不消化。读书不能走马观花,随便翻。我们读书时,要学会品味,学会深入,把自我思想融入书里。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们除了老师,书籍也是我们的老师。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许多知识。

书如一叶小舟,载着我们在书中遨游;书如一把金钥匙,打开了想象的大门;书如一缕阳光照耀着每一寸土地……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前进的动力,支撑着我向属于我明日坚持不懈的奋斗,让我们的生活更精彩。

书是人生美妙的境界。书会使人微笑,使你流泪,使你不由自主的发出深沉的叹息,一切都会使人陶醉。假如生活是一片晴朗的天空,那么书就是天上的云霞,它们时而洁白如雪,时而五彩缤纷,如果没有他们那么天空会多么无聊。

读书就要读好书,例如:《西游记》、《鲁滨逊漂流记》、《水浒传》……读书时要思考,不思考,犹如吃饭不消化。读书不能走马观花,随便翻。我们读书时,要学会品味,学会深入,把自我思想融入书里。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们除了老师,书籍也是我们的老师。

啊!好书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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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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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们看过许多各式各样的书,从无字书到绘本,从绘本到童话,从童话到小说,又从小说到传记……在数不胜数的书中,总有一本使你爱不释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萤王》。

这本书十分感人,它讲的是:一个小男孩为了抓一只豆娘,不幸在高高的芦苇荡中迷了路,他在漆黑的夜晚中无助地走着,边走边掉眼泪,就在他要绝望的时候,一道美丽的亮光从远方连了过来,他跟着亮光走,这才走了出去;那亮光是成千上万只萤火虫连起来的,为了报答它们,男孩一辈子都在保护萤火虫;到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天,所有的萤火虫都来了,落满了他一身;他的儿子按照他的愿望将骨灰洒在萤火虫常出没的小溪边,就在他儿子将骨灰撒向空中的那一瞬间,萤火虫如礼花绽放一般在空中出现,星星点点一直亮着,向远处飘散,好像在为他送行……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男孩在芦苇荡中被萤火虫带出来的那个部分,萤火虫在男孩最无助的时候出现在了男孩身边,为男孩带来了光明,带来了希望,并带着他走出了黑暗,走出了绝望。这让我感受到人与动物美好、充满善意的感情。

我最喜欢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曹文轩笔下的《萤王》十分纯美、简单;里面的人物更是刻画得栩栩如生,他们的性格各不相同,都很有特点;里面的内容很贴近事实,讲的都是乡村里的美好生活;主角的经历总是曲曲折折,不会一帆风顺;故事情节不会平淡无奇,很耐看;最重要的是,这本书真的很感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都能看看《萤王》这本书,并从中体会人与动物美好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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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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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人生道路上,是我不可缺少的一个亲密伙伴。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认为书是一位良师。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

有时候,书是一盏铮亮的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让我明白了世间的善恶美丑;有时候,书是一对洁白的翅膀,带我飞到云海深处,一览山河的壮丽美景;有时候,书是一叶坚固的小舟,带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任凭风吹浪打也不回头。

小时候,我常看见妈妈在闲暇之余手不离书,让我充满着好奇,便缠着妈妈吵着要和她一起分享书中的乐趣和奥秘。那时候,由于年龄的关系,我通常读一些幼儿类的连环画刊。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学会了阅读一些文学作品,不再满足于图画故事书。现在,我迷恋上了一些世界名着,甚至连妈妈书柜里珍藏的《红楼梦》也成了我爱不释手的书籍。书,就是这样成了我最亲密的伙伴。

我爱读书,常常废寝忘食的读着书。书中精彩的情节往往让我忘记了一切,整个身心都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当书中的主人公胜利时,我会高兴的手舞足蹈;当邪恶没有受到惩罚时,我会气得直跺脚;当英雄牺牲时,我的眼泪会顺着脸颊“吧嗒吧嗒”往下流。

为什么我的生活变得这么充实?为什么我感到生命是如此的精彩?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如果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将是多么的寂寥空虚,我们的生命将是多么的暗淡无光。

书,陪伴我走过了无数风雨,它见证了我的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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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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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儿童节到了,妈妈让我选择一套喜欢作为节日礼物。我高兴地来到汉唐书店,精心地挑选了一套很有意思的彩色绘本,书名叫《法布尔昆虫记》,是法国著名的生物学家,动物学家法布尔写的。

这套书每一幅图画都栩栩如生,每一个故事都生动有趣,在故事中能不知不觉的了解很多昆虫知识。当我阅读时,就像走进了法布尔的昆虫世界,做了一次次惊奇的探秘旅行。那里有充满爱心的毒蜘蛛,残忍的杀手泥蜂,用生命歌唱的音乐家蝉,可怜的奴隶蚂蚁,吃掉新郎的螳螂新娘,伪善的杀手萤火虫,铁嘴铜牙的天牛,还有一只快乐的推着粪的圣甲虫……它们的生命虽然很短暂,但一生却很精彩。

读完后,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则是《闪电飞行员---蜻蜓》。文中讲道:红蜻蜓千木是蜻蜓家族中的佼佼者,他勤学苦练梦想成为一名闪电飞行员。在选拔赛这天,千木为了救一只掉入淤泥中的小蜻蜓,错过了一生只有一次的选拔比赛,再也无法实现飞行员的愿望,可他没有后悔救小蜻蜓,仍然每天坚持练习飞行。一天,食虫芒袭击蜻蜓家族,千木发现后,拼命飞行赶回报信,并疏散同伴,救了大家,最后成为了闪电飞行队的一员。故事中的千木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喜欢《法布尔昆虫记》,它让我更加热爱昆虫,更加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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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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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化”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一个词。可是,你知道吗?“进化”这个词在150前年随着《物种起源》的第六次出版才广为人知的。

因为这本的出版,犹如给150年前的西方社会投放了一枚重磅炸弹!作者“达尔文”认为:人类是由猴子进化来的,并不是被“神”创造的,直接推翻了西方人信奉了几百年的宗教信仰——《圣经》。

说起《物种起源》,许多同学可能会认为:这样的大部头书籍,我们怎么会看得懂呢?其实,“进化”就是指一种现象:如古老的鹿群体,在旱季时,发现长脖子的鹿因为能吃到更多的食物,就把长脖子基因传给下一代,而短脖子鹿渐渐消亡,如此反复,经过漫长的演化,就有了现在的长颈鹿。

《物种起源》这本书中还有大量的科学知识,描述了变异、自然选择、生物的本能与演化等多种自然规律。例如书中提到一个“猫多即花多”的有趣现象:猫影响老鼠的数量,老鼠因为破坏蜂巢,影响蜜蜂的数量;蜜蜂将直接影响花朵的数量,所以猫多即花多。

《物种起源》告诉我们:万物都是自然选择的结果,适者才能生存。学习也是这样,你不进步,终会被社会淘汰。这本书值得我们每个人细细品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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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我与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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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开始接触籍,是在我7岁的时候,那时我并不识字,爸爸从远方给我带回来一本童话故事,我特别喜欢里面的图画,一遍又一遍的翻看都看不腻,仿佛里面有可口的糖果、美味的巧克力、鲜美的草莓一样,拿着爱不释手,那似巧克力般浓郁的香味从书中散发出来,也许,那就是书香。渐大,我识字了,读到的第一篇童话就是《海的女儿》,那时,我根本不懂,只是觉得特别喜欢,被里面帅气的王子,漂亮的公主所吸引。看到公主看着自己心爱的王子和别人结婚,她却无法说话……忍不住大哭起来,但却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心痛什么,只是感到特别惋惜。有一回在梦中,我见到了小公主,我问她,为什么那么傻,她却说:“我用三百年的生命,只为求得他炽热的爱情,永恒的灵魂,尽管他不爱我,我也因此失去了300年的生命,却体验了作为人鱼永远不能了解的感情。”

每天除了爸爸妈妈老师同学,陪伴我最长时间的就是书了,吃饭时想看书、上厕所时还想看书,只要我已有空闲时间,就会情不自禁的看起书来。读书让我感到快乐,让我忘记所有烦恼。在书中,我和李白一起作诗、和孔子一起学习、和尼尔斯一起旅行、和碧吉、帕特里克、路克一起破案。

看书时,我专心的读好每个字,每个句子和每段话,认真的体会书中所说的道理,用心的理解每本书中所表达的意思。从书中,我能知道许多许多有趣的事情,有些在学校,在家中,在托管里不知道的事,或许在书中,我能知道。每当我读完一本好书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又长大了,又懂得了许多知识。

读了安徒生童话,我的想象力更加丰富了。读了伊索寓言,我又懂得了许多道理,比如说做人不要太自大那样可能会让人们看不起你。读了成语故事后我又知道了不少成语的来历。比如说做事不能三心二意,要专心致志的做好每件事情。读了冒险小说,我又增加了分析能力还明白了团结才是力量要互相帮助。

读了不同的好书,让我学到了各种各样的知识。我感觉我的生活离不开书就像我每天离不开水一样,我愿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我终于明白:短暂的生命,充实的活过。不求天长地久的拥有,只想得到一瞬的感动。不论结局是永恒或是幻灭,那曾经体验过的将是一生的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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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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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它的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是一本新奇有趣、语言优美生动、情节曲折离奇、人物个性鲜明,思想会给人带来启迪的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1909年获得诺贝尔奖奖金。拉格洛夫生于瑞典西部的一个陆军中尉家中,幼年时下肢瘫痪,但她爱文学自强不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她的代表作品有:《有形的锁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等。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他之前是一个爱欺负动物又不太听父母话的调皮男孩,动物们都很讨厌他,父母也对他感到失望。在一次奇特的际遇下,尼尔斯见到了传说中无所不能的小精灵,他顿时有了捕捉小精灵的邪恶想法。就在他正得意自己的计划时,小精灵先发制人的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小得连动物们都瞧不起他。

在后来的日子里,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会了帮助其它动物,跟动物们交流谈心。他和大雁们经历了种种困难,受到了真正的锻炼,改正了他以往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的缺点,最后以完美的成长回到了父母身边。

其实,书中的小精灵就是人们心中的小恶魔,来提醒人们不能做什么,也是人们心中的小天使,来帮助人们该如何选择。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尼尔斯,因为他年纪虽小,却很勇敢。有一次,他被老鹰捉住了,老鹰说要把他吃掉,尼尔斯却没有害怕,反而冷静的待在洞里想办法怎么逃出去。他先给老鹰的`小宝宝们讲故事,等小宝宝们睡着后,尼尔斯就让老鹰去找食物,等老鹰飞远后,他就趁这个时机偷偷逃出去了。

与此同时,尼尔斯非常乐于助人,动物们受伤时,有困难时,他都能解决。比如,有一只松鼠它去找食物,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手给划伤了,尼尔斯看见了,就赶紧去安慰它,一边安慰还一边帮它包扎伤口。这让动物们非常的喜欢他,这也是让我喜欢他的一幕。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当中,人类和动物都应该互相尊重,生命都应该珍惜,世界才会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的美好与幸福。

你们喜欢这本书吗?这是一本成人和学生都可以看的童话哦!喜欢的话,就赶紧去书店买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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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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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因为它的故事有趣又惊险。

之所以喜欢这一段,是因为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也是因为他很坚强,为自己的族群增添光彩。我来介绍一下里面的故事,以及为什么喜欢这本书的内容。

狼王头盔为了救女儿,很多公狼都想得到狼王的位置,但是年纪最大的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续争吵,让紫葡萄继任狼王,因为他在紫葡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势。紫葡萄一开始不想当狼王,但又不想让她的狼群吵架,只好当狼王。

紫葡萄成为狼王后,尝尽了酸甜苦辣。他们很久都不想当狼王,但是他不想让他奶奶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只有四五只母狼,六只幼狼,一只公狼。你想知道他们是怎么生活的吗?下面的故事更精彩!

只剩下十几只狼,然后又遇到了另一群狼。紫葡萄想起这个狼群是他救的。在冰雪中,他们打败了杀死狼王头盔的老虎。两只狼合二为一,紫葡萄继续做狼国的女王。我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我很想告诉你一件我喜欢的事。

《狼国皇后》是沈写的。他大部分关于动物的书我都特别喜欢,但我就是喜欢这本书,他在书中讲述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和母爱的力量。它不仅讲述了紫葡萄带领狼的惊心动魄的故事,也展示了紫葡萄对他们五个孩子的爱和宠爱,尽管他们自己的宝贝一个接一个地从他身边经过。然而他还是想让自己的狼族过上更好的生活。最好不要提醒自己他们的事情,否则他会后悔一辈子的。紫葡萄用这样的东西让他的狼族长得更好。

听了我对这本书的介绍,我希望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它或者关心每本书,因为每本书都有自己最珍贵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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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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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我扑在籍上,就像街的人扑在面包上”,我便是如此。

记得,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最美的夏天》这本书。一回到家,我便开始疯狂的看了起来,我的心情随着里面的人物起伏不定,里面的人物快乐我也快乐,里面的人物伤心我也伤心,当妈妈走上来叫我吃饭时,我问妈妈为什么不在下面叫我,而要上来叫我?妈妈回答说:“我都在下面叫了你好几遍了,结果你回都不回我一声,我才上来的。”“哦,原来如此啊。”我说完边走边翻开书继续看,谁知,在走楼梯的时候我一脚踩了个空,直接“飞”了下去,但是有了这次的教训之后,我还是不知悔改。在吃饭的时候,我吃鱼刺卡在喉咙里了,喝汤呛到了……于是,妈妈实在忍不住把我手里的书拿了过去说道:“你这个‘小书虫’,你给我好好吃饭,再不好好吃饭的话,我就把这本书撕破。”听了这话我便不再看书好好吃饭了,吃完了一大堆的饭菜,我就趁着妈妈洗碗的时候悄悄地把书拿走,继续疯狂地看了起来。

这就是我,一只“小书虫”这就是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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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推荐—本书初中作文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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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全人类的营养品;书是五彩缤纷的百花园,红、橙、黄、绿任你欣赏……

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位高尚的智者在交谈。今天我就向你推荐一本本书,它是我国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狼王梦》。

这本书的封面非常引人新奇。瞧,一只狼在草原上嚎叫着,好似在呼唤着什么。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一本书,读着读着,我就像受到一股强磁力似的,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恨不得一口气全读完。

书中讲述的是一只母狼和它的儿女之间发生的故事。情节非常感人。本来,我以为狼在我们心目中是残忍的,但读完了内容,我十分佩服母狼紫岚,它梦想让自己的孩子能成为狼王,无私奉献地养育它们,可以说是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不幸的是它的孩子们一个个死去,成为狼王的梦想一次次的落空。最后只剩下了女儿媚媚,即使这样,母狼紫岚也没有放弃梦想,她梦想女儿媚媚的后代能继续完成当狼王的梦。可是,就连最后的这一丝希望也没成实现。可恶的黑雕杀死了黑仔,最后,母狼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

读到这里,我的眼眶里不禁流出了感动的泪水,母狼紫岚为儿女们奉献了一切,最后,变得十分瘦弱,身上的到处是伤口,但它居然还在拼搏,这种精神怎能不让人感动呢?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明白了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爱是人间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同学们,书也是人间不可缺少的,就像"开卷有益"如果你对《狼王梦》感兴趣,不防也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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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读科普书有感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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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爸爸妈妈为了丰富我的暑期生活,专门给我买了一套学生探索百科全。全书共分三卷,分别是自然探索、科学探索和历史探索,害得我用了整整一个假期才看完。读过这套书后,我深深的感受到了科学的力量!

首先在第一章的自然探索中,我了解了来自宇宙深处的信息、漫长的生命之旅。在第二章的科学探索中,我了解了无处不在的黄金分割、四色之迷、寻找“幽灵粒子”、我们能不能穿越时空……等等,这些知识又使我了解到了科学,学会了科学的方法,科学的理论,科学的发展,科学的分析这些重要的东西,并且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奇闻异事,我也可以通过科学说法来解答他,这些知识都丰富了我的生活经验,让我不断的健康成长。

在第三章的历史探索中,我了解到了丝绸之路、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起源、埃及艳后、金字塔工程……等等。历史使人明智,因为了解历史,可以学习前人的正确做法,并且改到自己的错误作风,这样可以使人们在成功的路上少一些坎坷,为自己铸造一条相对平坦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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