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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热门20篇】

导语:水,是人们的生命之泉,人们少不了它。可是近几年,水污染非常严重,就拿我家附近的一条小池说吧,刚开始,人们都很爱护它,所以里面的水非常清澈,一眼望去,水底的石头都看得清清楚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环境的作文,欢迎查阅与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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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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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台的3.15晚会明年必看,因为跟自己自身有关,我们都是消费者;也跟自己的专业有关,通过这个窗口我可以了解更多的信息。

因为3.15晚上临时有事,没有看到晚会的直播,昨天晚上的重播看到了。只能说感谢中央台这么用心地调查、拍摄,做了这样一期令人难忘的晚会。另外的就只有伤心和感叹了。

先不说网络黑客和违法者如何盗用个人信息进行诈骗,因为这个有些防不胜防,只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了。但是,就是个人隐私问题,也不是自己可以防备的问题,还是的依靠组织。其他的问题,如坑蒙拐骗、虚假广告、道路乱收费等等问题,似乎是愈演愈烈了,让人伤心,似乎又看不到希望。虽然今年晚会的主题是“有你更有力量”,我还是不能释怀,因为你我都不是专家,都是普通的消费者,无力也无能与这些违法的行为抗争。我以为,消费者权益保护,还是得依靠制度、依靠法律、依靠政府部门。

作为消费者,我们与商家永远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境地,要信息公开、公正,必须依靠公共权力,而不是你和我。尽管,你和我的力量也是不可小看,但毕竟有限。如果法律完备、制度健全、监督到位、惩罚彻底,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比如完善《广告法》,虽然《广告法》第38条有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姓名,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第37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做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新闻媒体、电视台等广告发布单位的连带责任的惩罚规定还可以更加具体,惩罚可以更加严格,这样才能让改革的发布者心有余悸,才能起到威慑作用。还有对广告中个人的代言的虚假广告,规定惩罚的民事责任,甚至严重的如故意隐瞒事实,骗取消费者的钱财重的行为则构成刑事犯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才能使广告代言人更加谨慎,如履薄冰。今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对广告代言的连带责任作了规定,但还不能够涵盖《广告法》的内容,所以,《广告法》要进一步完善对广告代言人的制约。有了法律,还必须有完善的监督制度和严格的执法程序,这样虚假广告和假冒伪劣产品才能慢慢销声匿迹。

关于乱收费问题,还得建立公共权力的约束机制,客服地方保护主义。对于乱用公共权力、以权谋私的现象,也要建立惩罚机制,对相关人员和领导下实行问责制。对于给公众带来的利益损失要进行赔偿,就如浏阳地区的收费站问题,到今天仍无人过问和整改,不仅要追究这8年间的相关人员的责任,也要追究现在的领导的责任。政府部门和收费站不仅要赔付司机过往的经济损失,还要依法上交非法所得,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没有真正的依法治国,还是行政命令,就无法解决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所以,我们的公共权力还要下大力气和加快立法步伐,讲治理纳入法制的轨道,才是解决问题的出路。依靠个人其力量还是太薄弱了。

希望明年,还有以后的3.15,我们的问题越来越少,我们的叹息越来越少,我们的笑脸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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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15消费者权益日征文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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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的时候,我看了一个电视,就是315,不过,我很快就认识到错误了,因为我看成了2012年的了,所以,我认识到了一个很大的错误,在看电视的时候,点一个节目是,关于近视的的,有一些人,他们是来查近视的,而且说:“要是太过近视的话,他们就送一张卡,这张卡可以免费得到一个镜片,我想,这一定是一个圈套,他们不可能免费送东西,果然不出我所料,得到镜片之后,还要再买一个镜架,而且这个镜架都几千多,所以我意识到他们都受骗了,虽然他们也是奉命行事,但也不能多赚别人的钱呀!这种人就是可恶。

第二次演的是麦当劳,他这几天的生意都特别的赚钱,记者就去调查了一下,到了里面,工员们虽然看着特别忙,其实松快得很,他们炸出来一些薯条,都过了保质时间,机器发生的低低的声音,可是他们可不顾那一些,继续把薯条放在保温箱里,还有一次,一个员工,他拿出了一些牛肉,但是不小心掉到了地上,他可不管记者怎么说,仍旧把掉到地上的牛肉给顾客吃,有一个大娘,他也在工作,他拿出了一些牛肉,已经过期了,记者全他扔掉,可是他非但不扔,而且还用来吃,真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那!

最后也降了一家商店,他什么都卖,不过,经过记者的几番调查,所有的过期食品都是记者做上记号了的,但是,他们照样把过期了的鸡胗卖给顾客,我们一看就想作呕,现在的人为了赚钱,不惜一切代价,有的还买毒药,所以,我们要警惕起来,以防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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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两会中考热点素材:老人要扶但要立法保护施救者权益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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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摔倒不敢扶等现象表明,救助人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我国亟待出台有关救助行为中的民事豁免法律条款。”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财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应立法保护无偿施救者权益,让人们做好事的时候避免后顾之忧。

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了各种版本的救助跌倒老人引发的民事诉讼案,引发了不少争议。今年2月,河南大学生孟瑞鹏为了救2名落水儿童献出了生命,而被救儿童的母亲害怕担责,称孟瑞鹏自己落水,后经警方调查才认定孟瑞鹏属“见义勇为”行为。

王金财认为,“好人做不得”现象,并不能简单地归因为道德问题。道德不是凭空存在的,它需要制度的依托。目前,我国尚缺乏救助行为中的民事豁免法律条款,救助人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王金财建议,全国人大尽快立法保护无偿施救者权益,使救助别人带来的风险通过法律得以化解,以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精神。

他认为,应将救助行为免责和被救助人负举证责任,作为立法的核心内容。同时,明确规定救助人无偿救助他人而遭到的损害应由谁给予赔偿或补偿,并明确相关单位应采取的法律援助、经济补偿、精神奖励等保护措施。此外还要明确规定,被救助人如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救助人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他建议,还应加入相应提倡科学救助的条款,例如,如果遇上交通事故、火灾、溺水等需要专业救助的事件,应提倡救助人报警,让专业人士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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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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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作家曾经说过:诚信是一本厚厚的日记,是一张不能背弃的人生契约。“诚信”是做人之本,如果我们不讲信用,在社会上很难拥有别人的信任。

我们现在每个人都有零花钱,我们会拿着这些钱去买一些吃的、用的、玩的,显然我们已经成为了一名消费者。再过几天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作为一名市民,作为消费者,我们必须要掌握消费常识。

消费者权益分为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九项消费权益。在很多商场超市会出现卖假猪肉等违法现象,导致很多消费者因吃的东西不干净而生病、打针,将苦苦挣到的钱都用在治病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本不应该发生的,可是,它却屡次出现在我们的身边。由此可见现代人的诚信素质多么差。

每年的3月15日晚上中央电视台播放的3.15晚会上总会反应一些社会上和现实生活中消费者经常遇到的欺诈等行为。

我也思考过,没有诚信的人,生活在世界上,就如同一颗漂浮在空中的尘埃,永远不会收获公众的赞美,还有内心深处的踏实和平静,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消费者,如果将来成了企业老板,更要以德服人、以诚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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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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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我和同学李翔、戴亮、钱靖相约在外海商厦门口等,一起到浙大去踢球。

我们几个见了面,可是谁也没有带足球。我想:反正过几天就要买一个足球,干脆今天就买了吧!于是我就跟李翔来到一家文体用品店,我挑了一只黑白相间的足球,买了下来。到了浙大,我们尽情地踢。

可是,不到40分钟,球的表面就裂开一条缝并且里面还爆出了一个“大包”。我们揿一揿,“包”就大一点,揿一揿,就又大一点。越揿越大,只听见“啪”的一声,足球终于“爆炸”了。

我们四个十分气愤,这球的质量实在太差了分明是欺负我们小学生嘛!我们快速骑车来到了那家“黑店”。原来笑容满面的阿姨顿时凶起来,对着我们又叫又骂,死活不肯给我们退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灵机一动想起了消费者投诉热线――“96315”。

我们在旁边的公共电话亭里,拨打了“96315”。接电话的是一位阿姨,当我们说完事情后,又告诉她那家店的地址。接着,阿姨告诉我们,他们的工作人员将在20分钟内赶到。放下电话,我们好像吃了一颗“定心丸”,稍稍得到了一定安慰。

我们大约等了15分钟,一辆蓝色印有“96315”的桑塔那轿车停在了我们面前。我们好似见到了“大救星”,领着三位叔叔来到了那家文体用品店。那女老板见来了“克星”慌忙变了脸色,忙着狡辩。那位叔叔不愧是来自“96315”,没听那老板狡辩,便对那家店进行了抽查,果然又查出了不少假货,老板只能对我们进行了赔偿,最后还查封了那家店。

通过这件事,使我认识到了“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这句话不能整天挂在嘴边,应该落实到行动上去。假货防不胜防,所以要时刻警惕,用合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让我很难忘,因为我第一次用法律的武器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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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书

全文共 1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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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宣传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名称及主题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活动。年主题是:“消费与服务”。

三、活动形式

1、设置“3.15”消费维权活动一条街。沿解放路两侧东至解放路与富强路交叉口,西至解放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由参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展台和咨询台、板面、宣传材料及宣传横幅,并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工作。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下午16时结束。活动中心及投诉现场设在解放路原市委、市政府门前。

2、“3.15”活动现场设置10部(12315)热线电话(由联通公司提供),人员由市工商局、市消协、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专业分局、驿城分局、高新分局人员组成,共40人。

3、3月15日晚上7点,在新世纪广场举行“3.15消费与服务”文艺晚会,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工商局、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驻马店市联通公司承办。

4、设3.15活动办公室、新闻中心。活动办公室由市工商局、市消协人员组成,协调“3.15”活动的有关事宜;新闻中心由省驻驻马店记者站、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第一、二、三频道、驻马店广播电台、天中晚报社、驻马店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人员组成。

四、组织领导

成立“3.15”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

五、参加单位

与消费者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和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均应参加。通过这次活动,展示行政执法部门为群众服务,为消费者维权的宗旨,共同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2015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一、 活动主题

消费安全进校园 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同学们的安全权利

二、 活动背景

近几年对于我们的广大消费者来说,大家都经历了很多很多。无论是毒饺子,还是毒奶粉,更不用说什么毒牛奶事件,都足以让每一个消费者心惊胆战。可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现在又泛起了蒙牛O·MP问题。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尤其在我们湖大没有围墙和校门的环境下,我们与外界接触的机会更多,换句话说,受坑害的几率也就大了,所以,能在这种环境下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尤为重要了。

三、 活动目的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非法传销者吸收的主要对象的问题,近年来发生在大学校园内的一系列传销事件,不仅扰乱了大学正常的教学秩序,也严重影响到大学生的身心健康。许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因此,严厉打击传销,依法阻断传销活动,让法律进入大学校园,防止传销活动对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侵害,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必须重视的一项重大课题。我们希望借助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的力量,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 活动形式安排

1、 电影展示

2、 权益知识展览

3、 签名活动

4、 发布倡议书

五、 活动前期宣传

1、 网络宣传:人人、QQ

2、 其他宣传:海报、横幅、传单

六、 活动具体安排

(一) 电影展示活动

1、 前期准备

(1)制作海报和传单,在各大教学楼及寝室张贴和发放

(2)制作展板,挂出横幅,对这一个活动进行适当的宣传。

(4)针对即将采用的活动形式,做必要的前期准备。比如申请场地、会场布置,主持人邀请等等。

2、活动时间

3月15日晚,具体的开始时间可视活动情况而定。

3、活动具体内容

(1)开小讲座:以“消费安全进校园”为主题,由主持人或工作人员担任主讲,与同学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宣讲内容可以包括:

A. 宣传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知识。

B. 对本次活动的目的及重要性讲解。

C.解答同学们日常消费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2)影视宣传:播放一部与消费者维权有关的经典电影,让大家从中受益,敢于站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默默忍受被坑。

(5) 现场咨询:互动时间可以接受同学们的现场问答。

4、活动后期阶段

(1)寻找有关部门在大学内为同学们维护权益提供一个有效的解决途径。

(2)与大学城里的其它大学性质与我们相同的部门取得联系,在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的帮助下,发起一场消费维权进大学城的活动,扩大这场活动的影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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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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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的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家知道这一天是怎么来的吗?

下边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它的来历: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他提出的这四项权利逐渐被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与1983年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们中国也在1987年9月加入了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

我读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对穷苦夫妻,遇到自然灾害,种的玉米、小麦颗粒无收,一大家人等着粮食下锅吃饭,他们心理承受不了这么大的压力,于是他们买来敌敌畏,准备离开人世,这对恩爱的夫妻一起喝下了毒药,可是第二天却发现自己还好好的活着,就如平时睡醒时一样,二人悲喜交加,庆幸老天爷没有收留他们俩,于是买了小酒庆祝一下,然而喝完酒的夫妻俩却再也没有醒来······这个故事让我深思了许久,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愿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吧!

唉!现在的时代滥竽充数的商家有许许多多,假冒伪劣的商品数不胜数,如果再这样下去,不知会有多少悲剧发生呢,所以我们大家一定齐心合力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还我们一方净土!3.15就是教给消费者怎么维权,怎样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消费者自己的权益。

3.15是消费者的节日!我希望天天都是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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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消费者权益日感想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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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真的是这样吗?我还是先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吧。

有一对贫穷的农民夫妻,因为买了假种子种到田里而颗粒无收还赔了本,夫妻俩越想越生气,便买了瓶毒药一饮而尽,但因为毒药也是假的,他们昏睡了一天后又醒了过来,夫妻俩认为自己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便买了瓶酒以示庆祝,谁知,这对夫妻喝完酒后再也没有醒来,因为他们喝的是假酒。

听到这个悲惨的故事。我禁不住想,现在世上有多少假东西呀!坑害农民的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危害病人生命健康的假药、有毒大米、苏丹红、人造鸡蛋······,这些假东西造成了多少受害者呀!而那些负有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的人,只管收钱,对造假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还为造假者通风报信。正是由于这些人的失职,才造成现在假货满天飞。

今天,又是3。15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兴奋地来到大街上,希望能听到有关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宣传。但大街上冷冷清清,没有宣传标语,没有宣传喇叭,人们冷漠地来来往往,世界消费日什么时候消失了呢?我心里不由得升起一丝疑问。这时,一阵风刮来,风虽不大,我却感到明显的凉意。它带给别人的是清凉,而此时带给我的却是忧虑和悲伤。

3。15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还有用吗?在大多数人心中,也许已经不重要了,也许已经没有用了,他们眼中能看到的,只剩下金钱、金钱、金钱……

人们哪!醒醒吧,不要为了金钱而疯狂了。我们不但要有诚信,更要有良心。让我们一起来打假吧,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假货的世界里!

这是我在今天消费者权益日的一些感想,如有偏激大家还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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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

全文共 1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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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结合消费者对消费领域问题的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将2015年主题确定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一、“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涵义

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

二、确定“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依据

第一,安全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九项权利”,其中第一项就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为什么这么重视安全权呢?因为消费者只有在生命健康和财产不受到危害的情况下,才能顺利地进行消费活动,才能进一步实现所享有的其他权利。所以说,安全权是消费者享有的首要的、最基本的权利,是消费者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国际社会普遍对安全权十分重视。联合国《保护消费者准则》提出,要“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

第二,安全权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刚刚闭幕不久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调整优化需求结构,增强消费拉动力,重点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改善居民消费条件、培育新的消费热点”。这就需要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信心是扩大内需的保障,只有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消费者才能放心消费,才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第三,安全权是保障民生、维护人权的需要。消费安全与民生幸福息息相关,与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息息相关,与人权保障息息相关。目前,在与民生关系最重要的商品和服务方面,如住房、医药、车辆、家电、家居、旅游、金融、保险、公共服务等方面,危及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事件还时有发生。在文化消费领域,也存在一些暴力、色情等不健康问题。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情况还较突出,可能造成未来的安全隐患。关注消费安全,符合消费者的愿望和要求,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生活质量,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三、开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活动的目标

中消协开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活动的基本目标是:促使社会各界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重视消费安全的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

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呼吁立法机关进一步加强消费安全方面的立法工作;希望司法机关研究和健全保障消费安全、减轻维权诉累的相关制度;吁请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处理和预防消费安全事件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对涉及消费安全的重点领域进行抽查及监督;敦促行业、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准,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同时注意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出现安全问题后及时为消费者解决问题;呼吁有关社会组织、研究机构、新闻媒体关注消费安全问题,开展相关研究,加大有关教育活动。

四、消费者协会要开展的主要工作

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协组织计划明年主要开展七个方面的活动: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对年主题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安全的认识,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二是,组织对网络交易、化妆品安全、预付式消费等方面研讨,推动完善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三是,针对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中的“霸王条款”和消费陷阱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促进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行业规范的进一步完善,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四是,积极处理消费者关于消费安全方面的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五是,加强与安全有关的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对外发布有关消费安全的消费警示、提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产品和服务信息。六是,开展“消费安全”方面的消费教育,帮助消费者增长安全消费的知识。七是,加强与有关行业协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

中国消费者协会从1997年起,通过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的方式,开展“年主题”活动。

所谓“年主题”,就是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每年突出一个方面的内容,加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度,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中国消费者协会历年主题是:

1997年:讲诚信 反欺诈

1998年:为了农村消费者

1999年:安全健康消费

2000年:明明白白消费

2001年:绿色消费

2002年:科学消费

2003年: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04年:诚信·维权

2005年:健康·维权

2006年:消费与环境

2007年:消费和谐

2008年:消费与责任

2009年:消费与发展

2010年:消费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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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发言稿

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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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

阳春三月,惠风和畅。今天,我们在国家5A级景区,千年古镇——三河隆重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迎接3.15我们广大消费者自己的节日。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全县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战斗在消费维权一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向关心支持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我县以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消费必需品为重点,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全年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521起,受理办结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损失约438万元,消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市场秩序得到有序规范,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为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今天,是全国第3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新《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颁布实施的日子,也是三河5A创建成功后迎来的第一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次活动的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目的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希望各级各部门继续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与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相结合,以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徽省消费者保护条例》为契机,不断加大“新消费 我做主”主题活动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希望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密切配合,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各类市场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活动,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服务欺诈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希望全县各行各业和广大消费者加强自律,诚实守信,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构建“诚实、公平、法治”的社会环境,让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

同志们、朋友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各有关职能部门、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消费维权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更好的成绩!让我们继续携手、共同努力,不断开拓消费维权事业的新境界,为肥西加快发展、统筹发展、融合发展、转型发展,争创全国文明县城再立新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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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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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篇作文的开头,我先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

有一对贫穷的农民夫妻,因为买了假种子种到田里而颗粒无收还赔了本,夫妻俩越想越生气,便买了瓶毒药一饮而尽,但因为毒药也是假的,他们昏睡了一天后又醒了过来,夫妻俩认为自己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便买了瓶酒以示庆祝,谁知,这对夫妻喝完酒后再也没有醒来,因为他们喝的是假酒。

听到这个悲惨的故事。我禁不住想,现在世上有多少假东西呀!坑害农民的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危害病人生命健康的假药、有毒大米、苏丹红、人造鸡蛋······,这些假东西造成了多少受害者呀!而那些负有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的人,只管收钱,对造假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还为造假者通风报信。正是由于这些人的失职,才造成现在假货满天飞。

今天,又是3.15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兴奋地来到大街上,希望能听到有关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宣传。但大街上冷冷清清,没有宣传标语,没有宣传喇叭,人们冷漠地来来往往,世界消费日什么时候消失了呢?我心里不由得升起一丝疑问。这时,一阵风刮来,风虽不大,我却感到明显的凉意。它带给别人的是清凉,而此时带给我的却是忧虑和悲伤。

3.15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还有用吗?在大多数人心中,也许已经不重要了,也许已经没有用了,他们眼中能看到的,只剩下金钱、金钱、金钱······人们哪!醒醒吧,不要为了金钱而疯狂了。我们不但要有诚信,更要有良心。让我们一起来打假吧,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假货的世界里!我相信,这是每一个孩子的愿望,也是每一个大人的目标。来吧,让我们找回诚信、唤醒良心,为彻底消灭假货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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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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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法》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名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号公布。正因为有了消费权益保护法才使得消费者们具有了维权意识,勇于拿起了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曾经听过这样一个事例:某消费者在商场买了一瓶廉价的染发剂,不曾想头发没染黑,反倒染成了灰色,他想讨个说法,却不知到哪里投诉。家人劝解:“几元钱的东西就忍了吧,和商场发火还把自己气出病来,实在不合算。”这话听似有理,可是我们先不谈自己的气能否忍耐,只说商场继续出售这样的染发剂会坑害消费者,这就说不过去了。所以,这位消费者决定通过12315向商家讨要说法,经过有关部门检验,确定此人购买的染发剂上的包装标示、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和公司名称有明显的印刷错误,属不合格产品。消费者如愿以偿地得到了退款。

通过这件事我们应该体会到三点:一,应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12315的作用,告知消费者12315这么一个消费维权平台的存在,让广大群众了解,信任和支持12315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12315真正成为广大消费者心目中的维权武器;二,通过事例告诉消费者在维权的道路上决不能容忍迁就,对危害消费者利益的事要坚决抵制、揭露、斗争。否则会兹长不良商家的侥幸心理,受害的终究是广大消费者;三,可以在相关媒体上开设“消费知识专栏”或“讲座”,向广大消费者介绍一些辩真识假的常识,深入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鼓励,支持消费者学法,懂法,用法,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些年来,虽然消费者维权的意识在不断觉醒,维权的呐喊在不断增强,维权的队伍在不断壮大。但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还在一幕一幕不停地上演着,有些甚至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消费维权的路还很长,有关部门的维权力度还有待加强,商业行为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还有待提高。希望广大消费者投入到消费维权的行列。拿起消费维权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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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口号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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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3、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4、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5、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6、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7、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8、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9、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0、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11、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2、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3、 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14、 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5、 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16、 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17、 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8、 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宣传贯彻好《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20、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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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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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雷锋纪念日到三八妇女节,从植树节到“三·一五”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三月除了带给我们转醒萌发的草木,也带来了诚信与责任对我们的拷问。

下面我给大家讲述一个行业背后的黑幕:在一个造纸厂院子里,堆放的垃圾纸足足有上百吨,不仅有回收来的旧书本,碎纸屑,还有药品包装盒,以及剩余的药物和粪便。工人们把这些垃圾纸直接放到加工容器里,再加入半袋烧碱,40分钟后这些黑色水泥状的纸浆慢慢变成白色。这些垃圾废纸在经过荧光增白处理之后,摇身一变就变成了我们餐桌上常用的餐巾纸。据统计,这样的不达标的餐巾纸可比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巾纸成本降低一半以上。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得到的答案是:在当今社会中,大多数人在金钱和诚信两者之间选择了前者。面对当今社会中种种诚信缺失的情况,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都应该认真反省并感到愧疚:这样损人利己、唯利是图的做法不仅仅是商业的耻辱,更是道德的沦丧。生命不可能从谎言里开出灿烂的鲜花,我们的生活也不可能从缺乏诚信的环境中得到幸福。

诚信是我们的做人之本,是和书本知识同样宝贵,不可缺少的人生财富。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意思就是:人不讲信用,不知他还能做成什么事;诚信也是一种美德,它比金钱更贵重,比知识更永恒。伴随着21世纪成长的同学们,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来珍惜美德吧,做一个问心无愧一诺千金的诚信少年!

相信,在不远的将来,美丽的诚信之花一定会开遍校园,飘洒锦城,走进各行各业,遍及天涯海角,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生长、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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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发言稿

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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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日历,今天是3月15日,是消费者的节日。说到节日,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祥和、欢乐,即便是清明节祭奠先人,也充满着祝福的祥和。但是3月15日或许并不是这么的温馨,然而3月15日对于我们来说更像是一天德补习。

自从有了3.15,似乎教会了消费者如何维权,说白了,是本来就该用法律来维护消费者自己权益的一堂补习课。同样不否认有消费者的不懂法,但更大程度上,不光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产品生产厂商的强势地位和对利益的追逐,就不能不说是消费者的无奈了,所以才有了后来的遍及各地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机构出现。

今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消费与服务”。这一年主题主要强调的是消费维权工作要紧密围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做好服务工作。其中的“服务”,主要包含三方面涵义:一是服务广大消费者;二是服务经济发展;三是服务社会和谐。

然而这里的每一条都与我们密切相关。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就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这种需要,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消费者的消费需要。消费需要不断满足的过程,也是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不断进步的过程。服务广大消费者,首先要求我们采取各种措施,扩大消费,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消费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消费品种极大丰富,消费领域日益扩大,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人们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但是,与此同时,消费领域还存在着一些制约消费增长的因素,如:假冒伪劣行为和不平等格式合同依然大量存在,直接影响着居民的消费信心;有些行业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不衔接,抑制了居民的消费欲望;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还不健全,保护力度尚显不足;居民住房、教育、医疗等负担过重,影响了其他消费的支出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拉动内需,促进消费需求较快增长。这就要求我们要从政策制订、法制健全、价格调控、结构调整、行业规范、监督管理、宣传引导、纠纷处理等各个方面为消费者着想,为消费者解忧,为消费者服务。服务广大消费者,还要求我们不仅要关注消费者的现实利益,更要关注消费者的长远利益。要注意节能、环保,在生产和消费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证人类的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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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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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使我对消费者权益维护有了深刻的认识,下面我把我的一些感受分享给大家。

在金鼎商厦门口“3。15”的活动现场我看见了装满好几辆车的假烟、假酒、假饮料、假药、假熏鸡,还跟现场工作人员学了怎样识别一些商品的真假,晚上在家又看了“3。15”晚会,使我认识了“地沟油”和“一次性筷子”,让我深有感触,那我给大家回顾一下吧。“地沟油”

大家都知道“民以食为天”,但偏偏有的饭店里却用的是一些地沟油,地沟油又是什么呢?地沟油是把用过的油倒在下水道(地沟)里,经过沉淀,油就浮上来了,泔脚就沉下去了,再把漂上来的捞上来再用。下水道,多脏呀!再说了你吃10顿饭,可能有一顿饭碰上的就是地沟油。地沟油从哪里来?来自泔脚。平时老百姓放油有限,大半个月凑不满一杯油,地沟油贩子集中捞油的地方大都是餐厅店门后的下水道(地沟)。

餐厅老板既是地沟油的主要买家,更是地沟油的主力供应者,油虽然有害顾客健康,但油多的食物口感好,色相佳。商家当然要用很多的,算算成本,买地沟油较合算。所以商家自然去买地沟油。饭店里那些东西又有什么好的!一点都不卫生。

商家用这种方式来牟利,虽然转到了钱,但是输掉的却是用钱买不回来的诚信和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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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15消费者权益日:合盘贷、国诚金融保障安全

全文共 1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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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还有几天的时间,一年一度的央视3.15的晚会即将上映,这期间p2p行业的问题平台成为3.15投诉的热点。作为一个新兴起来的行业,p2p发展有八年了,随着行业的发展p2p平台的增多,在行业缺乏监管的情况下,p2p平台鱼龙混杂甚至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国内著名P2P平台合盘贷和国诚金融,作为P2P行业内的佼佼者来为我们深入探讨一下,目前问题平台主要被投诉的情况有哪些?

一、虚假宣传,粗制滥造

有一些以圈钱为目的的不良平台,网页粗制滥造,或者直接复制其他平台。在2013年9月份上线的国诚金融,在业内和投资人中间拥有良好的口碑。包括国诚金融的CEO是资深网贷投资人“曾经”,拥有一批忠实的追随者。然而在2014年8月份出现了一个平台,创始人团队履历完全照搬国诚金融,只是照片和名称不一样。不过投资人的眼睛是雪亮的,在网贷第三方平台给予曝光,国诚金融官方也作出相应声明。

自2014年初其p2p网贷平台就以疯狂增长的姿态在发展,从原本几百家平台发展到现在一千八百多家,p2p平台在疯狂增长,平台之间的竞争就逐渐加大。目前为止p2p平台的市场准入门槛尚未确定,建立p2p平台的成本比较低,2015年p2p平台依然是一个疯狂增长的时代。在这种环境下,各大平台想要正确更多的投资者,纷纷以高额投资广告宣传推广。据了解,大多数的问题平台都存在虚假宣传的现象。国诚金融告诉大家不要被花里胡哨的广告,和较高的收益所迷惑。

二,平台自融

“自融的平台,从概念上已经偏离了P2P信贷中介的定位,这样的平台,其主要目的是为实业或关联企业吸纳资金,在项目的审核上难免有失公允,无法做到客观公正地审核项目,甚至存在一些道德风险。从这个角度讲,平台自融或多或少会影响项目的质量。”P2P合盘贷联合创始人分析指出。

与纯诈骗平台不同的是自融平台在发展良好的情况下,可以给投资者很多利益收获,不过就是风险非常大,因此平台自融具有非常高的隐蔽性。国诚金融金融分析师指出:“不管怎样平台自融终究是违法的,也是危害投资者的权益。”投资人一定要严格去审核平台的各项资质,不要被障眼法所蒙蔽,他们的关联企业最好也能去进行资质确认。

三,诈骗类的庞氏骗局

据了解,广大投资者们向3.15投诉最多就诈骗平台,也就是所谓的庞氏骗局。在网络上充斥这很多劣质p2p平台,这些平台的建立动机本身就不纯,隔着网络一层纱让很多不法之徒猖獗诈骗。利用p2p网贷平台实施诈骗,吸引大量投资者获得巨额资金。现在的p2p平台诈骗、违法的成本非常低,幕后黑手诈骗手段多样,即便是被被抓所收到的惩罚也非常小。

四,平台运营信息披露不足

p2p平台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个信息中介平台,作为一个信息中介平台其本职工作应该是信息披露,为投资者提供信息服务。但是很多不良平台信息披露不足,甚至以拆标的方式来迷惑投资者,让投资者无法把握风险,最后导致踩雷。p2p平台信息披露不足同样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被投诉的不良平台中很多都存在这个问题。

当然已有很多平台以“透明化”运营而得到投资人的口碑,比如国诚金融,比如积木盒子。

从以上总结的四点来看,p2p平台确实存在很多的问题,这与行业的监管问题有很大关系。行业缺乏政府监管,单靠行业自律很难维护投资者们的权益,在面对平台跑路、借贷者违约等状况维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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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幽默短信祝福语

全文共 1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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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送你三个“心”:买东西要细心,遇问题别担心,维权事来上心;小编收集了2017年3.15消费者权益幽默祝福语,欢迎阅读。

今天是315,送你一对联吧:上联:王海红了,方舟子红了,打假斗士全红了;下联:大爷笑了,大妈笑了,全国人民都笑了。横批:快乐打假打假快乐

3.15日我要投诉你,请客不叫我,侵犯我的知情权;不常联系我,无视公平交易权。根据消费者权益法,我享有求偿权,要么回短信要么请吃饭你看着办!

本短信已经ISO9001认证,国家免检产品,3.15协会指定诚信商标,老百姓信得过品牌。欢迎您使用。祝您万事如意,身体健康,平安相伴,幸福永存!

今天是3.15,经对我们的友情进行质量评估,发现它居然是三无产品,无条件无理由无限期。没办法,就这么用着吧,别找消协了!呵呵!

3.15,打假了,假情假意全挤掉,假仁假义一边靠。真格的,真人不说谎言,真金不怕火炼,我的祝福比真理还真,愿你真好运、真成功、真开心。

3.15顶风送祝福,本短信内含“三无”成份:无穷好运、无穷快乐、无穷成功。幸福强制消费,愿你薪水翻倍,收到请勿投诉,你我友情贵重。

号外,据传未来一年内,房价降至地平线,股市冲到一万点,汽油柴油免用度,薪水一月抵一年。3.15温馨提示:这就是典型的虚假广告。

315,送你三个“心”:买东西要细心,遇问题别担心,维权事来上心;送你一句话:消费者是上帝;送你五个字:维权要牢记!

洁白无暇的玉之所以让人喜欢,因为它没有杂质的点缀;清澈见底的溪水这所以让人留恋,因为它没有污水的修饰;绿色生态的食品之所以让人追捧,因为它没有化学的污染。三一五到,让我们去亲近生态绿色的大自然吧。

三一五,维权日,消费者,问题诉,食品事,排头位,三餐饭,不能缺,瘦肉精,地沟油,餐桌现,身体危,商家诚,何时现。

一个老农夫,买来种子播下,到秋天几亩地竟然颗粒无收,因为种子是假的。老农伤心欲绝,买来剧毒农药一瓶喝下,居然没死,因为农药是假的。一家人高兴啊,庆幸人没死!于是买了一瓶酒庆祝,结果全家人都死了,因为酒是假的........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健康,关注食品安全就是关爱你我的幸福,三一五,让我们共同呼吁,远离问题食品,狠打黑心厂家,抵制非法商户,还我食品安全。

买到假货不必委曲求全,受到侵害不可以偏概全。维权斗争需要万全之策,计划周详方可全始全终。祝你打假竭尽全力,维权运动大获全胜。消费者权益日幸福无限。

今天是消费者权益日,为了证明你对我的感情不是虚假的,不是无聊消费我的青春,趁315打假日,给你个表现的机会,晚上请我吃饭吧,让我肯定你的情意是不是能经过检验!

这年头,怎一个"假"字了得!假烟假酒还搭上假广告,假情假意还带着假微笑,假人假事还拿着假钞票。还好朋友的问候是童叟无欺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祝朋友们3.15快乐!

3.15,又刮维权风,维护亲人权,要常回家看看;维护爱情权,要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维护友情权,要珍惜友情岁月。。。多请我吃饭。

3.15,神马都可以促销,对你的友情不可以;神马都可以打折,对你的思念不可以;神马都可以假冒伪劣,对你的祝福不可以。小心珍藏,幸福绵长。

爱情不强买强卖,亲情不短斤少两,友情不短尺少寸,糊口不偷工减料,心情不掺杂使假,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愿快乐成为买方市场,糊口的烦恼统统召回!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质量监视局对你我的友情进行了步步审核,在全国人民的见证下,将其评为“国家免检产品”,保质期为:一生一世。

消费者权益日幽默短信:3.15短信也打假,忌友谊灌水,说话浮夸;问候虚假,承诺变卦;恭维肉麻,联络意假;快乐折价,幸福下滑。短信真意,绝对“假”不了!

打假宣言:糊口不能渗假,智慧不能装傻,爱情不能买卖,朋友不能出卖,收入不做假帐,身体不能欠帐,幸福不能伪造,快乐不能假冒。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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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条幅

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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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为了让我们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同时促进各国和各个地区的消费者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因此,我们都很保护消费者权益。那么,大家对于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标语有没有了解呢?

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3.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4.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6.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7.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8.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9.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10.贯彻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1.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2.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13.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14.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15.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16.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7.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8.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9.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0.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1.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2.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23.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4.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25.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26.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27.贯彻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8.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15消费者权益日条幅

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优化消费环境,服务经济发展。

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学习消费知识,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宣传贯彻好《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信誉卡是企业与经营者的信用和名誉的象征。

信誉卡是产品三包的凭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证据。

消费者购物只有索要信誉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良好企业的社会责任。

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为消费者服务,树立诚信品牌。

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团结一致,抵御假冒伪劣商品。

提升服务质量,拉动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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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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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 。这一国际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以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兴起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紧密相连。随着现代工业化生产的迅速发展和生产技术的日新月异,消费品的结构日趋精密复杂,使用难度增大,商品流通加快,竞争加剧,消费事故也大量发生。尤其是近年来,假冒伪劣商品在世界市场上泛滥成灾,已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社会公害。这迫使消费者组织起来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1960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等5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立了独立的、非政治性的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总部设在海牙。这一组织现在更名为国际消费者协会,拥有来自115个国家和地区的250多个消费者组织。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了这一非盈利性的国际组织。

国际消费者协会自成立以来一直为全世界的消费者奔走,它的宗旨是支持各成员组织的活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促进制定各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国际政策法规。该协会总结的消费者8条基本权利已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的准则。这8条基本权利是: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呼吁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以及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和工作的权利。

为使各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有一致的目标,1985年的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决议,确定了保护消费者的目标和一般原则,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和各国政府的责任,规定了消费领域方方面面的行为准则。

近年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也在不断发展。各国普遍采用加强立法、新闻、检验、标准化等手段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制定了有关食品卫生、消费品安全、质量和计量、工业标准化以及禁止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一系列法规,并采取了诸如设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专门机构和加大惩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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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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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吃过晚饭,我和妈妈一起去红府超市。

买了点日用品,妈妈结完账,我突然想起在团校里,尚老师曾经告诉我们,我们中国小朋友因为吃肯德基不要发票,使肯德基每年漏税20亿元,于是我决定维护自己和国家的权利——去开张发票。

我拿着购物小票来到收银台前,要求服务员阿姨给我开发票,那个阿姨见我是个孩子,冷冰冰地说:“单位开什么?”“个人!”我心里很不舒服,但是还是礼貌地回答了她。接着,这位阿姨又开始审问我了:“你开发票干什么?”我回答:“维护自己的权利!”那阿姨却说:“只有报销才给开!”我说:“我要维护自己的权利,阿姨,快开吧!”阿姨索性把刚刚拿出来的发票收回抽屉里,丢下一句话:“你去问问你的家长,问他到底怎么办?”便不再理会我了。我气愤地丢下一句:“偷税漏税!”就无奈地跑去找妈妈求救,妈妈购物小票来到柜台前,严肃地说:“开一张发票!”阿姨说:“如果不报销,商品有问题凭小票一样可以解决。”妈妈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不报销,我们也要开张发票!”阿姨见妈妈如此坚决,只好不情愿地去开发票,边开边不高兴地问:“什么单位?”“个人。”妈妈说……

发票总算开到了,拿着这张小小的发票,我觉得又自豪又气愤,自豪的是我终于维护了自己和国家的权利,气愤的是这点正当权利都如此的来之不易!

买东西要发票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是商家应尽的义务,而红府超市刁难顾客,偷税漏税的行为,还能算的上是讲究诚信、顾客至上吗?

八荣八耻中就有“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纪守法为荣,以法乱纪为耻”,红府超市的做法,是可耻的行为。

今天这个3。15消费者权益日我觉得过得很有意义,因为我用法律的武器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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