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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丁小说(优秀20篇)

《西游记》是明朝的吴承恩写的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内容很丰富,里面的人物也写得栩栩如生。本文是小编整理的西游记读书笔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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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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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间听人说起这本书,一直没有忘记这个奇特的书名。如今,我真正得到了它——这本《追风筝的人》。

哈扎拉族人,一个经历了被羞辱、被践踏,在蹂躏中顽强抵抗的民族。阿米尔是阿富汗的富家少爷。而哈桑,仅仅是阿米尔家的仆人,在后来的战争中被随意残害的哈扎拉族人。两个人身份截然不同。哈桑,至始至终对阿米尔——他的少爷怀着至高无上的敬意。即使在那场风筝比赛后。即使他知道自己的阿米尔少爷,眼睁睁地看着他被侮辱,看着他就像任人宰割的羔羊,没有反抗的能力。而他,却跑了。即使哈桑知道,知道阿米尔背叛了他。却毫无怨言。他具有令人敬佩的宽容、忠心。哈桑敬爱他的阿米尔少爷。不只是敬爱,是一种无私的爱,可以用一切去为他付出,却从不求回报的人。

像绿叶,从来都只是在背后默默衬托着鲜花的光辉,像野草,在风中坚韧不拔,傲然挺立。哈桑,始终在坚持,始终在等待阿米尔,等待着自己在出生时说出的第一个名字的主人。可惜,终归他们并没有相逢。哈桑走了,离开了,被残忍的组织轻松地用地雷炸死了。一个生命就这样消失了。

往事永远不会被埋没。我看到,一个人犯下可怕的错误,他可能用一生来弥补。有些事错过了,就再也不会来了。阿米尔就是背叛过后,重新踏上寻找本质的路的人。哈桑走了,不会再回来。阿米尔即使用他的性命,也要把哈桑的儿子带出战场。带到自己的身边。这是给自己内心的救赎吧,我想。错过的就过了,再一次的情形,就不会再放弃了。

当一个人犯下了让自己不可原谅的错误,背叛了对自己全心全意的人,他的心里好像就留下了一道刀口。当再一次的情景,相似的人再次出现,人就开始赎罪。他们对不起自己的心灵,想让自己的灵魂得到救赎。即使这很困难,但或许他们会用一生去弥补自己曾经的过错。

错过的,犯下的错,都是过去的了,而现在,曾经背叛过最重要的人的他们,也许只能用那种方法,抹掉自己曾经的过错。用对他人、对对于被自己背叛的人来说是无比重要的人的无私奉献,来弥补,弥补往事割下的伤口。即使赌上性命,也在所不惜。因为自己的灵魂,已经得到了救赎,那一道伤口,也即将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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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园丁对花儿的呵护作文450字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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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是园丁,我们是祖国的花朵,园丁对花儿呵护就是老师对我们爱的体现。

先说说我们的语文老师吧,她是我们的班主任,和我们相处的时间最多。她不仅把中华五千年文化浇灌给我们,而且对我们的课余生活都很关心。做早餐时带我们整队,活动时带我们玩耍。语文老师就像是大家庭的妈妈,把丰富的知识都交给了我们,无私又公正。

数学老师是位帅气勇敢的爸爸,他的课生动有趣。他教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一个个公式,更多的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当我们取得优异的成绩时,他给我们赞赏的目光。当我们粗心大意做错题时,他的眼睛里闪烁着严厉的目光。数学老师的爱是催人奋进的。

英语老师是位年轻的妈妈,她的爱是细腻而博大的。她教给我们不同的语言,让我们掌握母语的同时,汲取其他文化的精华。在我们出错时,她总是耐心细致的给我们纠正,我们都非常喜欢她。

体育老师的爱是严厉的,他要求我们锻炼身体。音乐老师的爱带着音符,演奏出一首动听的歌儿,让人陶醉。美术老师的爱是用画笔描绘出来的,朦胧而又清晰……

感谢您,老师,是您让我们健康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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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剧情简介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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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时明月前传》主要讲述的是荆轲与丽姬,原是青梅竹马,但丽姬的美貌,惊动天下,让秦王得知而下令齐王建交出丽姬。丽姬被掳至秦宫后,方才得知怀有荆轲之子,为保荆轲血脉,丽姬委身秦宫。

荆轲因失去丽姬而变得意志消沉,却在山上遇见异兽而开窍顿悟,自创“惊天十八剑”。春去秋来,丽姬于秦宫产下荆轲之子——荆天明,秦王因爱屋及乌,也视如己出。

荆轲接受燕太子丹的刺秦重任,提了樊於(wu)期将军的项上人头与督亢地图献给秦王,并欲藉此机会刺杀秦王。

不料刺秦一事早被随行的秦王首席护卫通报秦王,任务失败,荆轲与丽姬双双死于秦王宫殿,韩申受两人所托携其子荆天明逃出秦宫,秦王下令追杀昔日爱子荆天明,派出秦王四大护卫风林火山,日夜追赶。

易水之寒,乌江之畔,?苇丛中一战,韩申与四大高手之双锤山同归于尽。幸赖天下第一剑——盖聂及时赶到,施展百步飞剑后诛杀剩下的三大高手,荆天明始暂逃此劫。

然经此一战,盖聂亦深受重伤,秦王的追杀却不因此而中断,故人遗愿,烈士重托,长夜无语,故情不灭,盖聂挽着故人之子——荆天明,踏出了秦国边境,向着不可知的归处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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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漂流教室小说结局

全文共 3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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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教室》首发于黑岩阅读网,是浙三爷的虚构作品,下面是漂流教室小说结局,欢迎阅读。

我在文成县里买了些糯米和黑狗血,说实话,只要是能保命的东西,我实在是不会嫌多。—篮。色。书。巴,这一次有点危险,所以我将黑狗血和糯米都装在了两个有五百毫升的矿泉水瓶里,随后我还买了个背包,将我需要的东西都装在里面。

这个适合,我觉得自己还真像王铭怡说的那样,有一种捉鬼人的感觉,而且怎么都觉得自己很专业。

昨天的脚伤今天倒是已经不疼了,本来没多严重。是我手臂上的伤口有些还没结疤,为了方便行事,我用绷带将自己两条手缠起来,随后忽然有点想笑。

因为我感觉我这样很像火影忍者中的小李,说实话,几乎每个八五年后出生的男人都幻想过自己双手缠满绷带战斗的炫酷感,并不只是来自于小李,还来自很多影视作品中的角色。

我自嘲地笑了笑,男人其实是比女人还幻想的生物。

当我随意吃了两个馒头来到山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半,徐莜的人头还放在我之前落地的地方。因为我这次双手缠着绷带,跳下来倒是方便很多,并没有让手受伤。

我抱起徐莜的人头,因为心里很害怕,所以我跑到了离两个尸体比较远的地方。说实话,我是真的不想看着徐莜的人头,因为施嘉雪之前把她的人头破坏得太恐怖了。现在由于已经死亡了两天多的时间,已经有苍蝇在徐莜的脖子断裂处飞来飞去,仔细看的话还会发现里面有一些虫子在爬来爬去。

我终于忍不住了,放下徐莜的人头,在一边呕吐了起来。刚才吃的两个馒头都吐得一干二净,还吐出了许多苦水。

等我终于没法再吐出任何东西,我抱住了徐莜的人头,然后找了个干净的地儿躺下来睡觉,嘴里还念叨着周天纹教我的话。

“呜…;…;呵…;…;来啊…;…;来吧…;…;呜…;…;呵…;…;”

我不厌其烦地说着这句话,感觉有一阵困意渐渐传来,怀里的人头愈发冰凉。

我睡着了。

我梦到自己躺在这片野地上,艳阳高照,一个穿着红礼服的女人正站在我身边。她长得挺漂亮,身材也很好。

我知道自己成功了,我刚才正是在招鬼,所以现在引来了鬼托梦。

“徐莜?”

我试探地问了一句,女人并不说话。她的脸色很苍白,安静地站在我身边看着我,脚尖踮起,只用大脚趾支撑着自己的重量。

我深吸一口气,尽量不让自己紧张,温柔地说道:“我是来帮你的,你有什么怨恨可以告诉我,我一定会帮你解决,相信我。”

徐莜大大的眼睛一直在看着我,她的表情平静得让人害怕,很少有人能有绝对平静的表情,如同尸体一般。

“呵…;…;呜…;…;”

她忽然笑了,但她并没有张开嘴,而是很夸张地抿着嘴。

她的嘴角到了原本脸颊的地方,而脸蛋几乎将眼睛挤压成了一条细缝,由于一直抿着嘴大笑,她的鼻子急剧地扁下来,好像挤进了脸庞一般。

我一看有些心慌,道:“你有什么怨恨告诉我,我一定会帮你解决。你现在这样也只是在折磨自己的灵魂,一旦你的家里人知道,他们也会很为你痛心。”

然而徐莜还是这么奇怪地笑着,她忽然朝我走来一步,我吓得后退。忽然间,她放声大笑,嘴巴张得很大:“我很开心…;…;呜…;…;哈…;…;她死了!你也要死!你也要死!”

我心头一惊,不好,这徐莜根本没打算谈,她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

徐莜双手呈爪朝我的肚子抓来,我急忙撕开自己的衬衫,露出了里面的背心。

徐莜这一爪抓在我的背心上,她痛苦地将手缩了回去,我这时候脑袋一激灵,立马醒了过来。

天空现在一片漆黑,我一看时间,发现竟然已经是午夜十一点,没想到我竟然睡去这么久。而在我面前,徐莜的鬼魂正脸色狰狞地看着我。

我朝身后看去,那施嘉雪的鬼魂竟然也正在朝我飘来。这场面让我惊吓不已,王铭怡不是说我今天大吉大利么?

我看向四周,这里已经是漆黑一片,说明我正处在鬼遮眼的环境中。我急忙从书包里拿出灵力灯笼,由于我的背心,徐莜和施嘉雪暂时不敢靠近我。

我将灵力灯笼点燃,顿时四周非常明亮,好像有日光灯在照着一般。

徐莜和施嘉雪有些忌惮地看着拿着桃木剑的我,但这并不代表她们害怕。忽然间,施嘉雪飘到了我的背后,我慌忙将桃木剑朝她砍去。而徐莜却在这时候直接出现在我身后,她一爪子抓在我身后,然后急忙后退。

我的背心这时候颜色已经淡了很多,原本它是纯黑色的,但现在已经变成了淡红色,估计再来一下,这背心没用处了!

跑!

这是我现在唯一的想法,我根本斗不过这两个女鬼!

我随意选了一条路疯狂逃跑,而两个女鬼一直跟在我后面紧追不舍。她们一边在后面追,一边发出很是凄厉的笑声。

我急得满身都是汗,想不到我一开始失败了,这两个女鬼根本没法净化,她们的怨恨实在是太深了。

忽然间,我感觉前面一脚踩空,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原来我之前踩的地方有个坑,这下要遭!

徐莜和施嘉雪追了上来,她们这时候犹如玩弄猎物一样,竟然还有点不急不慌。我心里十分绝望,都是我自己太过大意,这两个厉鬼哪里是我能够对付的。

要死在这儿了么?都怪我实在太没有大脑,非要把自己当一回事,这么在意阴德…;…;

我心里想起了很多,想起了我的父母,李鑫,王铭怡,还有很多我的朋友们。

想不到今天…;…;竟然要死在这种地方,真的是很不甘心…;…;

在这个时候,我忽然感觉背后传来一阵强烈的寒意,可是两个女鬼都在我的面前!

我慌忙回头,然后顿时愣住了,随后是欣喜若狂!

女鬼教师正站在我的身后,她表情很平淡,但声音却比平时要温柔一些:“怪不得不来上课,被欺负了是么?”

我不敢说话,怕暴露自己的身份,便连连点头,装作一副很害怕的样子。

“不要怕,老师在。”女鬼教师说道。

这一刻,徐莜阴沉地看着女鬼教师,她冰冷说道:“滚开。”

女鬼教师也同样阴沉徐莜,她的声音还是这么沙哑:“离我的学生远一点。”

“你算什么东西?”施嘉雪尖叫了一声,似乎是根本不把女鬼教师放在眼里。确实,虽然女鬼教师的怨气似乎比她要强一点点,但她们有两个鬼,女鬼教师却只有一个,实在是人多欺负人少。

忽然间,我背后传来了很强烈的寒意,我定睛一看,发现鬼教室竟然这么凭空出现在我身后。它是一点一点出现的,那强大的怨气让人不寒而栗。

一个…;…;两个…;…;三个…;…;

鬼学生们陆续从教室里走出来,他们站在女鬼教师身边,脸色凶狠地看着徐莜和施嘉雪。

俩女鬼早已吓破了胆,她们瑟瑟发抖地站在我面前,全然没有刚才那嚣张跋扈的气势。

小舞这时候走到我身边,她的手里拿着一些粉笔末,然后疯狂地往我嘴里塞。我一下子措手不及,吞下了很多粉笔末,一时间我感觉自己的嗓子干得难受。

而罪魁祸首的小舞对我眨了眨眼睛,道:“想不想说点什么?”

我心头一惊,难不成我可以说话了?我犹豫了一会儿,然后道:“杀了她们行么?”

这一刻,我的声音非常沙哑难听,还真的犹如那些鬼魂的声音一样。这个吞粉笔末的方法确实不错,只是这样不知道会不会死…;…;一会儿我必须去洗胃才行。

这两个女鬼既然无法被净化,将来只剩下一个更加强大的时候,将来肯定会害人。现在若是除去她们,说不定还能得到一些阴德。

女鬼教师并没有犹豫,而是第一个朝施嘉雪扑了过去。顿时,几十个鬼学生都一起冲上去,他们抓住了两个女鬼,撕咬她们的身体,将灵魂一丁点扯下来。

小舞也兴奋地要过去,我急忙拉住小舞,道:“干嘛呢你?”

“都是阴气!别拦着我!”小舞快速挣脱了我,朝着那俩女鬼扑了过去。我这才反应过来,鬼吃鬼可以增加阴气,怪不得她们会这么兴奋。

两个女鬼一点点被吞食,她们不停地发出凄厉的尖叫。约莫十分钟后,她们被完全吞食干净,之剩下鬼教室的学生们还意犹未尽地擦了擦嘴。

我被这个场面彻底折服,之后,女鬼教师带着大家回到鬼教室,一切还犹如当初一样,只是现在鬼教室是在深山之中。

这果然是一个会漂流的教室,虽然我还弄不清楚原因是什么,但是确实有这个效果。

此时我还是有些缓不过神来,这么强悍的两个女鬼,竟然被一大群鬼学生吃得一干二净,一丁点都没留下来。

见我在发呆,小舞戳了戳我的肩膀,道:“干嘛呢?”

“我告诉你…;…;”我沙哑着嗓子小声说道,“我有点上鬼教室了,鬼分三十六道,你说如果我能把这鬼教室给收服了,以后估计二十名以外的鬼都能对付。”

小舞有些惊讶地看着我,她摇头道:“不可能的,你根本办不到。”

“现在的我是办不到,等我有了足够的本领,说不定可以。”我有些兴奋地说道。

小舞翻了个白眼,然后不再理我。

等鬼教室消失之后,我打开手电筒走在山里,然后给王铭怡打去了电话,那边很快接了:“铭怡,我搞定了,现在回来。”

“那好,快回来睡觉吧,你接下来有得受了…;…;”王铭怡说道,“老家伙刚才打来电话,说自己老家那边的亲人需要帮助,但他没时间回去,想让你过去一趟。这次没佣金,但是会给你两万块的奖金,你去湖北一趟,这次只有你一个人,我们要留在温州办事。对了,那件红礼服记得烧点,有邪气的。”

我疑惑道:“这么急去湖北?发生什么事了?”

王铭怡说道:“说是那边的人们在上厕所的时候,总会看见一个血红色的眼睛在盯着他们,很是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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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寻秦记的小说结局介绍

全文共 1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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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秦记讲的是21世纪的未来世界,有关当局多年来一直进行秘密研究,终于制成全世界第一部时空穿梭机。特种部队精英项少龙(古天乐饰),机智过人,身手不凡,千挑万选之下,他被选中成为首位穿梭时空的实验者。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寻秦记小说结局,希望你喜欢。

寻秦记小说中善柔最终没有死掉

善柔与主角项少龙并非一开始即相识,项少龙回到古代遇见的第一个女人是美蚕娘。而遇见善柔则是项少龙乘坐赵穆马车时被误当做赵穆遭到刺客毒蛇袭击,这是善柔初次登场,但是小说当时并没有表明善柔身份。后来善柔于赵致混入赵穆府中,伺机刺杀赵穆,被易容成马痴董匡的项少龙阻止。后来双方逐渐熟识,项少龙答应替善柔报仇,生擒了赵穆。成功逃离了赵国,善柔此时欲去刺杀田单,少龙阻止不过,只好任她前去,并答应以后可以去秦国找他。后来田单来到秦国,认出项少龙就是当时的马痴董匡,拿出一幅画卷,项少龙看图中善柔目光呆滞,疑善柔刺杀失败自刎而死。项少龙眼中射出仇恨的火焰,狂喝道:"不用说了,若田单你能活着返回齐国,我项少龙这三个字从今以后倒转来写。"可见项少龙对善柔并非毫无感情,亦是用情颇深。此后项少龙开始刺杀田单的计划。后来项少龙发现善柔没死,仍全力对付田单,却只能杀掉田单的替身,被田单返回齐国了。善柔在项少龙到楚国助庄夫人复国(滇国)及助李园政变(消灭春申君集团)时再遇项少龙,和项少龙一起回咸阳,后来又离开项少龙改嫁齐国解子元。

电视剧中善柔

黄易玄幻小说《寻秦记》里面的女配角,本是孤儿,自小被杀手组织 的首领(曹秋道)收养,不得已被训练成一个杀手。目睹组织内的残酷无情,她在杀人的时候从无手软。从来没有人对她好,所以在项少龙用一块水晶折射出彩虹送给她时,她真的受宠若惊,虽然明知道他送的这份礼物是有目的的。一路上,她时刻保护这个言行怪异的男子,又不得不完成组织交给的刺杀任务,甚至为了替项少龙能够在这个时代站稳脚,她机关算尽的帮他得以拜墨家剑法高手(元宗)为师,并取得可以统领天下墨家弟子的矩子令。可惜正因为她处处为项少龙算计的太周到,反而让项少龙认为她冷酷无情,而跟她分道扬镳。面对误会,她没有为自己辩解,只是默默地替这个男人做着她能做到的一切。

其后项少龙每次遇险,都在她的帮助下化险为夷,不能说别人无法可以跟项少龙同甘共苦,但每次项少龙身临险境,善柔都会奋不顾身的相救。如果说项少龙一开始拒绝了乌廷芳是因为担心自己要回到现代,没办法扔下她一人不管,那拒绝善柔则是因为她是个杀手,本身大家路不同,无法为谋。那样的出身,那样的道路不是她一介女子能够选择的。生逢七国混战的乱世,即使寻常男子亦无法保证可以生存下去,她一介弱质女流,却凭借一身武功,一副聪慧头脑而顽强如铁。她聪慧机敏,却不如琴清有个闻名天下的师傅,有个可以读书的机会,她美貌如花,比乌廷芳更早结识项少龙,却没有乌廷芳那样自由自在,有家可以依靠的大小姐身世,她也有不幸经历,却在杀手组织挣扎这么多年,早就学会独自坚强,无法在心仪男子面前做到楚楚可怜以搏同情。如果没有善柔的多次救命,项少龙断不可能活到最后,如果没有善柔的资助,那些孤儿早就饿死病死,与其他难民一样,如果没有善柔的斡旋,乌廷芳一个大小姐再受到那样的侮辱之后,缘何能活到最后?她是集所有女子所长,却最终无法得到项少龙的心,不为别的,就因为她太强,太有能力,甚至项少龙自己都承认,如果在未来世界,她一定是个女强人。这样的女子放在现代尚且少有人敢问津,更别说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古代。善柔,也想做一个只让人疼就好的女子,可惜,时运,天运,命运,皆造就了如今的她。命该如此,即使她想从善,可偏偏要拔剑杀人。

大结局的时候,项少龙一手揽着琴清,一手揽着乌廷芳,一道彩虹落在他们手上,正是当日项少龙送给善柔的那块水晶折射出的彩虹。清清江水边上,善柔微笑着俯下身,将额头靠在项少龙的肩头,问项少龙已经娶了两个老婆了,也不介意多一个吧?项少龙一副无福消受的口吻与表情,善柔却是敛下眉眼,因为她知道,这个所爱的男人,根本不是个滥情之人,更何况她从来都是把自己摆在一个生死与共的朋友的位置上,她今生能从他身上偷来的温暖与安慰,甚至仅有的幸福,也就只有这一刻而已、而已。 。。

看着善柔的表情,忍不住泪流。有时候,太坚强,太好胜,太不敢面对,最后独自承受苦痛的时候,流泪的也就只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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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水浒传》经典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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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讲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个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__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水浒传》有感500字。读完全书,忠、义二字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忠,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侮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尽,这也是忠。

义,包括了两个方面:一百零八个好汉为兄弟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这是义;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是义。要无愧于“义”字,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要有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能做到“义”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今中外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义”字,为了真理就可以奋不顾身了。一个不信奉“义”字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除了敬佩故事中体现的忠、义二字之外,我对故事中的一些情景还略感不仁。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还有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看马的也不放过……毕竟是一条人命,人的生命是多么宝贵啊,即使他嫂嫂做了出轨的事情,也不必用性命以偿吧。还有那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有这样滥杀无辜的必要吗?

故事里体现的忠、义二字固然可歌可泣,但是,在现在的法制社会里,像武松那样凡事用武力解决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因此,由于时代的变迁,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盲目地学习其中的处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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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默小说之名字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1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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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的第一天,总是带着兴奋的心情来到的。

我刚把书包放下,安雨尘就跑来神神叨叨的说;“小晴,你知道吗?我们要换老师了。”

“知道啊,赵亚飞跟我说过了。”

“他怎么会突然跟你讲啊?”雨尘疑惑的看着我。

“哎,你是不知道,他住进我们小区了。”

“不会吧,你可真倒霉。”

“就是,哎对了,你是怎么知道的啊?”

雨尘笑了笑,指了指赵亚飞。我见赵亚飞正手舞足蹈地在和一群同学说话。我心里就有谱了—肯定是赵亚飞这个“大喇叭”说的。

“同学们,请安静一下。”讲台上传来很好听的声音。全班立即安静了下来。我抬头一看,是一位年轻的女老师。她的头发长长的,像黑瀑布一样垂下来。一双水汪汪大眼睛不停地眨巴着,注视着我们,嘴角泛着笑意。难道她就是我们的新班主任?

“同学们好,我姓杨,叫杨依,是你们的新班主任。”杨老师笑容满面的说。

全班立刻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

“谢谢大家,我也很高兴能当上你们的班主任。因为我还不知道你们的名字,所以我想……”

“我知道,杨老师你是不是想我们做个自我介绍。”江明超忍不住插嘴。“我姓江,名明超。连起来就是江明超。”

“不是的,我是想让你们说说自己名字的来历。好让我了解你们。”

“那杨老师,如果我想听某位同学的名字来历,可不可以请那位同学来讲。”宋诗问道。

“如果那位同学愿意,当然可以啊!”

“那我要听江思美的名字来历。”江明超抢先发言。他说完后坐下看了看江思美,江思美瞪了他一眼,站了起来。

江思美是我们班有名的“假小子”。她和江明超可真是一对欢喜冤家,他们从三年级起就开始同座,自从同座后火药味就没断过,一直到现在仍是如此。“僵尸妹”这个外号就是江明超给江思美取的,江明超每叫一次“僵尸妹”,都会被江思美打一次,打多了,他就只敢在背地里叫了。这次江明超又向江思美发起了进攻,下课后有他好受的了。

“那江思美同学,你就说说你名字的故事吧!”杨老师亲切的说。

“其实我的名字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妈妈说在我出生前,他们本想把我取名为江楠的,因为这个名字男孩女孩都可以用。等到我三岁时,才发现我的性格像个男孩子。爷爷觉得是我的名字不好,所以就和爸爸妈妈商量好把我的名字改为‘江思美’了。”江思美说完就坐下了。

江思美起了个头后,同学们显得很有兴趣,开始踊跃举手了。这回老师叫到的是赵亚飞。

“杨老师,我想让楚晴晴讲她的名字故事。”赵亚飞坏笑道。

我站了起来,说;“我的名字来历我没有问过我的爸爸妈妈,所以我并不清楚。但我想‘晴晴’这个名字里应该包含着爸爸妈妈希望我乐观向上,天天开心吧。”

“恩,请坐。”杨老师边说边示意我坐下。

江思美把手举得高高的,杨老师点到了她。她笑眯眯地说:“我要宋诗讲他名字来历,你看宋诗的爸爸妈妈多有想象力啊,宋诗的名字像极了送死啊!”宋诗气哄哄地在一阵嬉笑声中站了起来。

杨老师为宋诗辩解道:“老师觉得宋诗的爸爸妈妈把他取这个名字一定有其它用意,是吧?宋诗。”

“就是,还是杨老师深知我老爸老妈的心。我看我老爸老妈是想我拥有诗人一般的风韵,将来当个文学家,多光荣啊!”宋诗吹嘘道。

“就你,我倒。”江明超嘲笑道。

“江明超,你可别狗眼看人低啊!”

“好了,宋诗你先坐下吧。”杨老师说。

宋诗并没坐下,他继续说;“杨老师,我刚才很卖力的举手,你也没叫我。我可不可以让傅新楠讲他老爸老妈给他取这个名字的用意啊?我看他爸老妈才真是整他的,傅新楠,负心男,笑死人了。”

“宋诗,你不知道就别乱说。”带着400度眼镜的傅新楠站了起来,朝宋诗叫道。

“那你说这是为什么?”宋诗不服气。

“这个么?我也不太清楚。但肯定不是你这个意思。”

“老师也觉得傅新楠的爸爸妈妈不是这个意思,哪位父母会希望自己的孩子不好呢?傅新楠,你坐下吧,”杨老师温柔的说。

傅新楠坐下后,宋诗朝他做了个鬼脸,傅新楠没有理会。

我一直都举着手,可大家都很积极的举手,杨老师没有点到我。我有点沮丧了,正当我耐不住胳膊的酸痛时,杨老师叫到了我的名字。我喜出望外的说;“我想听安雨尘的名字来历,因为我觉得这个名字很有诗意。”

“我?”雨尘似乎不太高兴,“其实我的名字一点诗意也没有。在我出生后父母一直在为我叫什么名字而苦恼,为此他们没少吵架。爷爷不想他们再这样,于是就说叫安雨尘好了。因为我爸爸姓安,妈妈姓陈,爸爸妈妈的结合就是安与陈,然后把与改为雨,陈改成尘,就这样呗。”

这节有趣的课继续进行着,大家都对这节课很感兴趣。基本上同学们都是让别人讲,可莫佳佳除外,因为一直没有人叫到她,她就只好自告奋勇自己介绍自己的名字了。

下课后,不出我所料。江思美去“追杀”江明超了。宋诗不敢去惹江思美,就坐在课座上看江思美和江明超之间的恶斗。

[默小说之名字的故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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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温克尔的传说的儿童小说介绍

全文共 6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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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过哈德逊河的人都会记得卡茨基尔山。它是巨大的阿巴拉契亚山脉的一个分支。它巍峨地耸立在哈德逊河的西边,傲然地俯视着周围的山村。季节的交替,气候的变幻——事实上,一天里的每一个时辰——都会使山峦的颜色发生奇妙的变化。远近的家庭主妇们把这种变化看作最完美的晴雨表。

在持续晴朗的日子里,山峦呈蔚蓝色和紫红色。晚上,它们的线条鲜明地呈现在清澈的天空。但是,有时周围虽万里无云,可它们的顶峰上却聚积着浓浓的灰色雾霭,在落日的最后余晖里闪耀着,好像那天使头上的光轮。

在这个神仙般世界的山岗下,过路人会看到淡淡的炊烟从一个村庄袅袅上升。村庄的木板屋顶在树丛里时隐时现。山岗上的蔚蓝色到了这里变成一片郁郁葱葱的翠绿。这是一个古老的山村。它是这个省份初建的日子里,荷兰殖民者聚居的地方。那时秉公执法的彼得·斯图夫桑特——愿他安息!——才执政不久。村里现有的几幢最早殖民者居住过的房屋依然保持着原状,但是看来也不会维持太久了。房屋是用黄颜色的荷兰砖砌成的,有花格窗,正面有个三角形的凸出部分,屋顶上立着风标。

就在这个山村里,在这样的一所房屋里,在很多年以前——那时这个国家还是英国的一个省份——住着一个淳朴,性格随和,叫做吕伯·凡·温克尔的人。他的先人,赫赫有名的凡·温克尔在彼得·斯图夫桑特的英勇时代里,曾经跟随那地方官围攻克里斯钦堡垒。可是,吕伯身上却很少具有他祖先的尚武精神。我说过吕伯是一个淳朴,性格随和的人。除此以外,他还是一个好邻居,一个怕老婆的,顺从的丈夫。说真的,正是因为他怕老婆,他的性格十分温顺,他深深为大家喜欢。因为只要一个男子在家里受到泼妇严格管柬,他在外边必然是恭恭敬敬,和蔼谦卑的。对他们来说,妻子的训斥胜过世界上所有劝人忍耐和受苦的布道文。因此,有一个凶悍的妻子可以说是一种福分。如果这话当真,那未,吕伯·凡·温克尔是福上添福了。

不必说,全山村的妇女都十分宠爱他。晚间,妇女们唠家常,谈起吕伯的家庭争吵时,像可爱的女性们惯常做的那样,总是袒护吕伯,说凡·温克尔太太的不是。只要他一露面,村上的孩子们就高兴地向他欢呼。他和孩子们一起玩耍,给他们做玩具,教他们放风筝,玩弹子游戏,跟他们讲关于鬼魂,女巫和印第安人的长篇故事。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他在村子里一出现,一群孩子总是包围着他,有的吊在他的衣服下襟上,有的爬在他的背上。他们肆无忌惮地戏弄他。村子里的狗没有一条会朝他狂吠。

吕伯性格中的最大缺点是他对一切能挣钱的劳动表示极大的厌恶。这并不是由于他缺乏长性,或者由于他不勤劳。他可以拿着一根像鞑靼的长枪那样又长又重的钓竿,在又湿又潮的石头上坐上一整天,一声也不吭,而鱼连钓杆上的鱼饵也不碰一碰。为了打几只鸽子或者几只松鼠,他会在肩上扛着一支鸟枪,步履艰难地穿过树林,蹚过沼泽,攀登高山,翻越峻岭。只要人们有求于他,他决不会拒绝帮助别人,即便是最最粗笨的活他也乐于去做。

村子里只要有任何欢乐的场面,例如剥玉米皮,砌石头墙,他总是抢在头里。

村里的妇女常常差遣他,让他为她们跑腿,或者替她们做她们的丈夫不屑做的琐事。总之,吕伯总是乐于为别人效劳,却从来不为自己做什么事情。若要他干自己的家务活和庄稼地里的农活,他就办不到。

事实上,他声称他的庄稼地已经无可救药。它是全村最坏的一块地。不管他愿不愿意,他那庄稼地里什么都搞糟了。而且情况还会继续恶化下去。

篱笆一处一处倒塌。母牛不是走失,就是走到白莱地里去。他地里的野草比任何地方的野草长得都快。每当他要到屋外去干些活时,天公却偏偏下起雨来。在他管理下,他父亲传下的庄稼地一亩一亩地缩小,直到最后,只剩下一小块种了玉米和土豆的地,还是村里管理得最糟糕的。

他的孩子也是衣衫褴褛,像是没有父母照管似的。他的儿子和他同名,也叫吕伯,相貌长得跟父亲一模一样,儿子看来也继承了父亲喜欢穿破烂衣服的习惯。他总是像一匹小驹那样,紧跟在母亲的身后。他穿着吕伯扔掉的一条宽腿马裤,一只手费力地提着裤子,样子像是雨天提着拖裙走路的妇女。

可是,吕伯·凡·温克尔是人间最快乐的人之一。他傻里傻气,生性贪图安逸,随遇而安,有白面包时吃白面包,有黑面包时吃黑面包,只要不费脑筋,不花心思,他什么都可以凑合。他宁可只有一分钱而挨饿,不愿为挣一镑钱而工作。如果由着他自己的性格,他会高高兴兴地浪荡下去;但是他的妻子没完没了地训斥他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说他正在把全家带上绝路。

早晨,中午,晚上,妻子的舌头唠唠叨叨地没完没了。只要吕伯一开口,或者一干活,总会招来妻子破口大骂。吕伯只有一个办法来对付妻子的训斥,而且,由于他经常施用这种伎俩,它已经变成了他的习惯。他耸耸肩,摇摇头,眼睛朝上,不吭一声。可是,这种做法常常惹起妻子发动一场新的咒骂,因此,他不得不鸣金收兵,朝屋外逃窜——这是怕老婆的丈夫的唯一出路。

吕伯在家里的唯一追随者是他的狗沃尔夫。沃尔夫也像主人一样地惧怕主妇。因为凡·温克尔太太把他们俩看成一对好吃懒做的伙伴。她总是恶狠狠地看沃尔夫,认为沃尔夫是使主人常常走上歧途的罪魁祸首。说真的,就一条忠贞的狗的品性来说,沃尔夫在树林中拾回猎物时,可以说是骁勇无双的。

结婚的岁月一年年过去,吕伯·凡·温克尔的日子一年年变得更糟。雌老虎般的老婆那火爆性子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有所减退;她的舌头却由于经常使用而变得越发刻薄。有一阵子,吕伯被逼出家门后,常常和村上的一伙消磨闲日子的家伙们厮混在一起。他们经常坐在一家酒店门前的长凳上,酒店门前挂着英王乔治三世陛下的肖像,上面是乔治那张红通通的脸。这帮家伙整个夏天就懒洋洋地坐在一棵大树的树荫下,没精打采地闲扯村里的流言蜚语,或者讲那些永远讲不完的,令人昏昏欲睡的故事。但是,有时他们偶然从过路的人那里获得一张旧报纸,就会煞有介事地议论起天下大事来。

政治家们值得花钱听听他们的这种讨论。瞧!他们是如此聚精会神地听村上的教师戴立克·凡·布曼尔一字一字地念报纸。戴立克矮小机灵,学问丰富。

他决不会被字典中任何一个大字所吓倒!瞧!他们是如此貌似圣贤地讨论着几个月前发生的天下事!

这一伙人的观点完全被尼古拉斯·凡窦尔所左右。他是村里的元老,又是酒店的主人。他从早到晚坐在酒店门口,随着太阳移动,不时挪动地方,使自己永远坐在阴凉处。因此村上的人可以根据他的位置,像观察日昼一样。精确地说出一天的时辰。不错,他终日不开口,只是一股劲儿地抽烟斗。他的追随者们(因为每一位大人物都有追随他的人)十分了解他,知道怎样判断他的观点。如果所念的或所叙述的内容使他不高兴时,人们可以看到他猛力地吸烟斗,然后愤怒地,急促地,接连不断地一口口喷烟。如果他高兴,他就慢吞吞地,安详地吸烟,吐出淡淡的,平和的烟雾。有时,他从嘴里取出烟斗,让芬香的烟雾在他的鼻子上统绕,庄严地点点头,表示他的赞许。

即使在这样的堡垒里,不幸的吕伯最终也抵挡不住老婆的袭击。雌老虎突然从天而降,打破人们的宁静。她破口大骂,斥责这帮家伙是坏人,连德高望重的尼古拉斯·凡窦尔也难逃河东狮吼。他被指摘怂恿她的丈夫好吃懒做。

可怜的吕伯最后被逼到几乎绝望的地步。他躲避农田劳动和妻子斥责的唯一出路是拿把鸟枪,到树林里去漫步。有时他坐在树根旁,和沃尔夫分享行囊里的东西,他把沃尔夫看成是患难兄弟。

“可怜的沃尔夫,”他会说,“你的主妇让你过猪狗的日子。但是,孩子,别在乎。只要我活一天,你决不会缺乏朋友。”

沃尔夫摇摇尾巴,依依不舍地看着主人的脸。如果狗懂得怜悯,我真的相信它是在全心全意地回报主人的恩情。

在秋天的一个美好日子里,吕伯在走了长长一段路后,爬到了卡茨基尔山的最高处。他一路打松鼠,这是他最喜爱的运动。宁静的四周不时响彻着他的枪声。到了快近黄昏的时候,他又困又饿,倒在一个长满绿草的土墩上,绿草一直延伸到悬崖的边缘。从树隙缝间他可以看到山脚下延绵好几里的浓密的树林。在远处,他看到了壮丽的哈德逊河静悄悄地流淌着,有时河中闪映着彩云的倒影,有时片片风帆慢悠悠地移动着。风帆好像是睡在哈德逊河母亲洁白光滑的胸膛上,逐渐地消失在蔚蓝色的山峦间。

在山崖的另一边,他看到深深的峡谷。那里怪石嶙峋,峡谷脚下满堆着悬崖峭壁上掉下来的石块。这是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吕伯若有所思地在土墩上躺了一会儿。夜幕渐渐降落,山峦黑而长的影子投射在整个山谷上。吕伯知道如果他回到山村,天一定已经黑了。他一想到凡·温克尔太太气汹汹的样子,禁不住深深叹了口气。

当他将要下山的时候,他听到远处有个声音叫道:

“吕伯·凡·温克尔!吕伯·凡·温克尔!”

他环视周围,只见到一只孤单单的乌鸦飞过山岗。他想他一定是走了神,又开始下山。突然他又听见同样的叫声划破了宁静的夜空。

“吕伯·凡·温克尔!吕伯·凡·温克尔!”

这时沃尔夫身上的毛突然耸立,它低沉地叫了一声,爬到主人身边,恐惧地看着峡谷。吕伯也模模糊糊地感到惧怕。他朝着同一方向看。他看到一个奇怪的身影缓慢地往山上爬,身上背着沉甸甸的东西。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见到人使他大为吃惊。但是他想也许是邻村的人需要他帮助,因此他匆匆忙忙地走下山去。

等到他走近的时候,陌生人的奇怪外貌使他更加惊讶。陌主人是个身材矮小,但是长得十分结实的老人,一头蓬乱的头发,灰白的胡子。他穿着古老的荷兰服装——一件布外套紧紧地绷在腰部——下身穿着好几条裤子,最外边的一条裤子硕大无比,两侧有着成排的扣子,膝盖部分隆起了一块。他肩上扛着一只圆圆的酒桶,看来里面盛满了酒;他向吕伯招手,要吕伯帮助他。吕伯见到素不相识的人,带有几分羞赧和猜疑,但是他像往常一样,还是很快地同意了助他一臂之力。他们两人轮流着扛酒桶,沿着沟壑往上爬。

这条沟壑显然是山间干涸了的河床。他们爬山时,吕伯听到一阵阵轰隆隆的响声,像是远处的打雷声。声音似乎是从一个深谷里,或者不如说是从高耸的山石罅隙里传来。他们沿着崎岖的山路朝传来声音的方向走会,吕伯以为刚才的声响是山里常有的片刻即逝的雷雨声。通过沟壑,他们来到一个山谷。

山谷呈古罗马时代的圆形剧场形状。周围是垂直的峭壁。峭壁的边缘上长满低悬下来的大树。它们茂密的枝叶盖住了天空。因此你只能偶尔瞥见蓝色的天空和夜晚明朗空中的浮云。吕伯和他的同伴默默地走着,一声不吭,因为虽然吕伯对于扛着酒桶到荒山中的举动十分疑惑不解,但是由于在这个陌生人的身上有着一种奇怪而又神秘莫测的东西令吕伯产生了一种敬畏的心情,所以他不敢和他随便闲谈。

他们走进了圆形剧场似的谷地,又有奇怪的事出现在眼前。在剧场中心的平地上有一些相貌奇特的人在玩九柱戏。他们穿着奇怪的外国服装。有人穿着短上衣,有人穿着无袖短外套,大多数人像吕伯的同路人那样穿着肥大的裤子。他们的脸也长得十分特别。有一个人留着一把大胡子,一个宽大的脸,一对小眯眼。另一个人的脸上好像只长着一个大鼻子,头上戴着一顶白色的锥形帽,帽子上插着一根细小的公鸡尾羽。他们每个人都留着各种形状,各种颜色的胡子。当中有一个人看来是首领,他是一个矮胖老绅士,有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他穿着一件绑紧的紧身上衣,腰间束着一根宽宽的皮带,插着一把短刀,高顶帽子上飘着一根羽毛,脚上穿着红袜子和高跟鞋,鞋子上面装饰着玫瑰花。这些人使吕伯想起了挂在村里牧师多米尼·凡·夏伊克客厅里的一幅古老的弗兰德画上的人物肖像。那幅画是殖民地建立时从荷兰带来的。

吕伯感到惊奇的是这些人虽然在娱乐,但是他们保持着庄严肃穆和神秘的静默。他们是他从未见到过的一伙最忧郁的游戏者。没有任何声音打破周围的寂静,只有滚球发出的隆隆声。它们滚动时,声音就像打雷一样。

当吕伯和他的同路人走近他们时,他们突然停止了游戏。他们的眼睛一动也不动,像塑像似地凝视着吕伯。他们的眼睛以及奇怪的、毫无光彩的面部表情使吕伯胆战心惊,双脚哆嗦不停。此刻,他的同路人把酒桶中的酒注入大酒壶,并且招手要吕伯把酒端给在场的人。吕伯战战兢兢地照着去做。

这些奇怪的人咕咚咕咚把酒一饮而尽,仍然不作一声。然后又回去玩九柱戏。

吕伯的畏惧心情逐渐减退。在没有人注意到他的时候,他甚至敢于大胆地饮起酒来。他发现那酒有股上好荷兰酒的味道。他天生就是一个酒鬼,禁不住一喝再喝。他接二连三地从大酒壶中取酒,很快就支持不住了,感到天旋地转,脑袋慢慢搭拉下来,呼呼地入睡了。

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在他遇见那个古怪老人的土墩上。他揉了揉眼——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明朗早晨。小鸟在树丛里跳跃着,啁啾着;在清爽的山风中,老鹰正在高空飞翔。

“怎么搞的,”吕伯想着,“我可别是整个夜晚都睡在这里了。”

他回想他人睡前发生的事——那个扛着酒桶的奇怪的人——山谷——山间人迹罕至的隐居地——玩着九柱戏的悲哀的小老人——大酒壶。“啊!大酒壶!那个邪恶的酒壶!”吕伯说道,“我找个什么借口向凡·温克尔太太解释呢?”

他寻找他的那支鸟枪。但是他在自己身边看到的是一支古老的燧发枪,枪筒子长满了铁锈,枪机已经成了碎片,枪托给虫蛀了。他现在怀疑山里那些庄重的游戏者跟他开了个玩笑,用酒灌醉了他,把他的枪偷走了。沃尔夫也不见了;它也许捉松鼠或者松鸡去了。他吹起口哨,大声叫沃尔夫回来,但是毫无结果。山上回响着他的哨声和叫声,但是没有沃尔夫的踪影。

他决定再到昨夜那些游戏者集会的地方去;如果他遇见他们中间任何一个人,他要问他们要回他的狗和枪。当他站起身来的时候,他感到四肢僵硬,不像往常那样灵活。

“睡在山上究竟不合适,”吕伯想,“如果这趟玩耍使我犯上风湿病而卧床不起,凡·温克尔太太可不会饶我哩。”

他费力地往山谷下走,后来又找到了前一天晚上和那个同路人所经过的沟壑。但是,出乎意外的是,现在沟壑中正咆哮着从山上冲下来的急流。奔腾的水从一块岩石跳跃到另一块岩石,峡谷底下发出隆隆的轰鸣声。他设法沿着沟壑往上攀登,艰难地穿越过树丛,不时被野生的缭绕在树木间的蔓藤绊倒。

最后,他来到昨晚的峡谷。但是,那里岩石挡住了去路。昨夜峭壁由公民的。说真的,吕伯不是个政治家。国家和帝国的变化对他不产生丝毫影响;但是他曾经长期在一种专制统治下呻吟过——受老婆的管辖。现在这一统治结束了——他总算出了头,摆脱了婚姻的枷锁,可以自由地进进出出,再也不必害怕凡·温克尔太太的压制了。当人们提到他太太的名字时,他总是摇摇头,耸耸肩膀,抬起眼睛——这可以解释成他听天由命,或者是他为已得到的解放而表示高兴。

他总是对每个到杜立德先生饭店来的陌生人讲他的故事。首先人们注意到,他每次讲故事,总要更改一些情节——毫无疑问,这是由于他刚刚睡醒。

最后故事就成了我以上所说的样子。村里的男女老幼都背得出这个故事。有些人总是怀疑故事的真实性,他们说吕伯是疯了。但是荷兰居民中的老人几乎异口同声他说故事是真正发生的事。即使到了今天,他们在夏天下午听到卡茨基尔山上的打雷声,他们总是会说亨特里克和他的水手们又在玩九柱戏了。山村附近怕老婆的丈夫们感到日子难以度过时,总是希望能尝尝使吕伯·凡·温克尔昏昏入睡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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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他来了请闭眼2小说结局

全文共 14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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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五六点钟,橙黄的夕陽从玻璃透射进来。水晶灯下,两个男人各据长桌一端,正在用餐。

“你有什么打算?”谢晗问。

薄靳言抬眸看他一眼:“俄罗斯怎么样?”

谢晗想了想,点头:“我喜欢。 和毒品 的天堂。一起去。”

两人相视一笑,遥遥举起红酒杯:

“ToRussia.”

“ToRussia.”(敬俄罗斯。)

这时,熏鲑鱼头盘吃完了,仆人将主菜端了上来。谢晗为自己铺好餐巾,抬头笑望了薄靳言一眼。

薄靳言面前,是一份五成熟牛排,肉质红嫩,隐隐还有血丝。

他眼中迅速闪过讥讽的笑意,慢条斯理给自己铺好餐巾、拿起刀叉,动作优雅的开始切牛排。叉起第一块时,他瞥一眼谢晗,神色波澜不惊的吃了下去。

谢晗眼中笑意更深。

很快,一整份牛排就吃完了,沙拉和甜品端上来。

谢晗起身,理了理自己的西装,绕过长桌,走到薄靳言身旁:“我不吃这些,请允许我先离开准备一下,晚上我想带你参观庄园。一会儿会有佣人带你去房间。”

薄靳言正将一小块蛋糕送进嘴里,闻言头也不抬的答:“OK.”

谢晗转身刚要走,忽然间眼角余光一闪,便感觉到一股大力朝自己袭来。他心中一惊,抬手便挡——晚了!脖子上传来微凉的金属寒意。薄靳言已经站了起来,一只手牢牢揪住他的衣领,另一只手的餐叉死死抵在了他的咽喉处。

四目凝视,薄靳言的眼里没有半点笑意,只有冷酷的轻蔑。

半晌后。

“不要再做幼稚的考验。”他忽的松开他,放下叉子,坐下来,“我的耐性有限。”

谢晗的脖子被戳得隐隐有点疼,可他半点没生气,反而笑了:“OK,OK.我承认不是在考验你,只是很想看你吃红肉的样子。”

薄靳言没搭理他。

他扬了扬手,刚刚两人对峙的刹那,从窗外射在薄靳言身上的数个红点,也同时消失——那是远处各个方向的狙击手。

——

是夜,行动指挥室中。

已经临近子夜,但是没有人松懈。所有IT专家依旧神情紧绷的端坐着,FBI探员们和一名军方代表则对着地图,仔细部署兵力和攻击计划。

傅子遇到底伤重,被医生强行要求回房休息。简瑶则不肯,她怎么可能放心得下?靠在椅子里打了个盹儿,猛的惊醒,盯着显示屏,里头依旧是陌生的房间,陰暗的天花板。

那是薄靳言所处的庄园里的卧室,他明显还没睡,偶尔会翻个身喝口水,呼吸沉稳均匀。

与谢晗用完晚餐后,两人在庄园里又转了一圈,欣赏了谢晗的一些不堪入目的战利品,还有被他关在地下室的十多个活着的受害者,蔺漪陽也在其中,只是面容削瘦而惊恐。看到薄靳言,他明显非常意外紧张,但什么也不敢问。

谢晗当时说:“明天一起玩。”

薄靳言淡笑答:“好。”

两人一路简直可以用“相谈甚欢”来形容,无论对什么事,话都不必说太多,已是默契十足。到了薄靳言卧室门口,谢晗还亲自带他进去参观,得到他满意的微笑表情,才同样含笑道了声晚安离开。

不过薄靳言也真是淡定。都在这种环境下了,还不紧不慢的去洗了个澡,然后就一直在床 上躺着。

他能听到里,这边指挥中心对他说的话。但他却不可以讲话,因为这个房间里肯定有摄像头 和。

简瑶又盯着画面看了一会儿。虽然看不到他本人,但是能看到他的视野,这令她的心伴随着他的一举一动,始终紧绷着。

这时,旁边却有一名探员走了过来,在她身旁坐下——是负责整个行动指挥的中年白人。

简瑶朝他笑笑,他的神色极为真诚稳重:“Jenny小姐,我想向你的勇敢和聪慧表示敬意。身体还好吗?”

夜深人静,他的话令不少人都抬头看过来。简瑶微微一笑:“我还好,谢谢。其实我也想感谢你们,整个计划我已经知道了,你们投入非常大,也非常冒险。”

岂止是冒险?舆论、FBI、军方、犯罪心理专家……几乎全都配合薄靳言设这个局。为什么之前简瑶对于薄靳言的双重人格也会产生一丝怀疑,就是这个局太大了,大到令人无法不怀疑它的真实性。

可这位探员听到她的话,却笑了。他非常认真的说:“Simon曾经为这个国家做出巨大贡献,现在要对付的又是本世纪最穷凶极恶的罪犯——我们尊敬他,并且没有理由拒绝他的任何要求。”

——

夜色,更深了。

简瑶没想到,又有人来找自己。

是安岩。

这位天才年轻人大概多日操劳,清秀的面容看起来很是疲惫,眼睛里也有血丝。但那表情却依旧是淡淡的。他悄无声息的走到她身旁,把一个看起来像对讲机的东西,放到她面前。

“他可以听到你讲话,摁红色的键。”丢下这句话,他就转身,坐回自己椅子里。

简瑶有点发怔的盯着他的背影,再看看面前的通话设备,然后拿了起来。

“喂,靳言。”她的声音压得很低。

话音刚落,坐在监视设备前的其他IT人士们,都露出了微笑,有人朝她看过来。

简瑶根本没注意其他人,只盯着画面。果然,过了一秒钟,就见薄靳言抬手,摸了摸自己的挺直的鼻梁。

那是示意听到了。

简瑶的心头一阵,有点欢喜,有点难过,但更多的,是无法言喻的牵肠挂肚。她静了一瞬,只低声说了最简单的两个字:“加油。”

旁人都没什么声响,画面中的薄靳言,也是静静不动。

片刻后,镜头骤然倾斜——他站了起来。

简瑶微怔,所有人也盯着画面,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却见光线亮起,他打开了灯,然后一步步走向洗手间。

灯光柔白,洗手池上方的椭圆形镜子明光可鉴。简瑶的心弦微颤,便见薄靳言离那镜子越来越近。

站定,镜中映出男人清俊淡定的容颜,修长隽黑的眉目正湛湛的盯着……

盯着她。

他是……想要让她看到他啊。

简瑶下唇,望着他俊逸挺拔的模样。而他低头,不紧不慢的洗了把脸,再用毛巾擦干,最后双手撑在盥洗台上,盯着镜子,露出了淡淡的微笑。

——

次日清晨。

简瑶到底体力不支,与薄靳言“打过招呼”后,紧绷的精神仿佛也松弛了不少,被探员送回病房睡觉。她叮嘱护士 第二天早晨叫醒自己。但天亮的时候,傅子遇却告诉护士 不用,让她好好睡一觉。

因为如果薄靳言在,怕是不想让她看到他冒险的吧!好好睡一觉,睡醒,他就回来了。

指挥室内。

负责行动指挥的探员、军官以及安岩等人,开始对表。

“5点20分。”探员沉声说,“Simon,15分钟后,我们会展开全面进攻,救援直升机会直接抵达你的位置,带你离开。”

画面那头,薄靳言已经起床 ,站在冬晨的暮霭里,从陽台俯瞰庄园里大片的绿地。他没有说话,只用修长手指敲了敲大理石扶手。

的确是有惊无险的计划,薄靳言只需将时间拖至这天色将明未明时分,剩下的,便是战斗。

薄靳言站了一会儿,低头看了看表:5点26分。他转身走进屋内,刚拿起杯水喝了一口,却传来敲门声。

“咚咚——咚咚——”清脆而有节奏。

薄靳言长眸轻敛,而画面外监视的众人,也是心头一凛。

“要不要提前发动攻击?”有人低声问总指挥官。

指挥官没回答,眼睛紧盯着画面。

薄靳言只静默了几秒钟,就走过去,打开门。果不其然是谢晗,穿一身米白的运动服,倚在门边,淡笑望着他:“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我打算去活动活动,你一定也有兴趣。”

薄靳言倏的笑了。

——

庄园顶层,瞭望台。

登上这里,视野更加开阔,庄园后整片绿地、山坡,还有森林,都一览无遗。而瞭望台边沿,架着两具狙击槍。

谢晗的五名贴身保护人员,站在离他们十余米远外的地方。而谢晗拿起其中一把狙击槍,对着地面瞄了瞄,转头看向薄靳言:“L115A3,我的最爱。”

薄靳言唇畔笑意加深,抓起另一把,眼睛凑过去,淡淡答:“也是我的。”同时眼角余光瞥向手表:5点32分,还有2分钟。

……

画面外,指挥官沉吟片刻,转头看向安岩:“他的安全系统是否已经全面侵入?”

安岩镜片后的双眼,露出极淡的笑意:“当然。”

“OK.”指挥官沉声下令,“计划不变,2分钟后发起进攻。猎人1号战斗机首先支援Simon.”

……

这些短促有力的对话,清晰落入薄靳言耳里。但他没有半点表情变化,只是盯着瞄准镜里地面的一根根绿草,忽然就想起了简瑶。

快了,我的女人。

就快回到你身边。

“挑你喜欢的。”谢晗轻笑的嗓音就在耳边。薄靳言从瞄准镜前移开目光,便见地面多了十多个衣衫褴褛的囚徒,从高空望去,就像黑色蚂蚁在挪动着。

显然,是谢晗从地窖里驱赶出来的“活靶子”。这是一场狩猎游戏,以活人为目标。而且以他的态度看,显然已经这么玩了很久。

薄靳言盯着那些“猎物”,唇角微勾:“噢……难度太低。”

谢晗的俊脸上笑意也更灿烂。

这时,忽然听到楼下数声槍响,间杂着男人们的笑声,然后就见那十多名“猎物”全都惊恐的奔跑起来。

“这样……是不是有趣一点?”谢晗望着薄靳言。

薄靳言看他一眼:“试试才知道。如果你不介意,我开第一槍。”

“当然不介意。”

薄靳言微弯下腰,双手握紧槍柄,眼睛再次移到瞄准镜前,同时扫一眼手表。

还有十秒钟。

既然安全系统已经被安岩侵入,他们应该已经到了很近的位置。

他在心中倒数:“10、9、8……3、2、1!”

引擎声。

阵阵的、隐雷般的引擎声,带着呼啸的风声,忽然从瞭望台下方某个地方传来。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薄靳言手托狙击槍骤然转身,精准的锁定了谢晗的心脏。

然而谢晗的反应也是极快,在听到引擎声那一刻就察觉不对,立刻掏槍。

四目凝视,近距离,两个男人,两把槍。

薄靳言的槍头抵住谢晗的胸口,而谢晗的瞄准了他的额头。周围的贴身保镖们面无表情,反应却也奇快,全都掏槍对准了薄靳言一人,低声喝斥:“扔掉槍!”

一时僵持。而庄园里四处,竟传来而密集的槍声。

清晨明净的陽光里,薄靳言只冷冷盯着谢晗,表情如冰封般沉寂。而谢晗亦死死盯着他,在这一瞬间,他眼中闪过许多情绪,最终,嘴角浮现一丝讥讽的笑意。

“Ohshit!”他低骂了一声。

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薄靳言耳朵里响起个沉厉的声音:“Simon趴下!”

话音刚落,薄靳言的身体同时下沉。而谢晗已扣动扳机,一槍打在狙击槍上,子弹极其凶险的擦过薄靳言的脖子,发出尖锐的破空声。与此同时,数排火力十足的机槍扫射,“突突突”无比密集落在瞭望台上。

烟火弥漫。

薄靳言只往下躲了一瞬就抬头,将瞭望台上的境况一览无遗——槍声响起时,那几名保镖全抬槍还击。然而他们如何是突施奇袭的武装直升机的对手?更何况地面和各个岗哨的火力,已经被海军陆战队控制。

顷刻之间,他们中槍倒地一片。而谢晗反应最快,也学薄靳言身形一矮,迅速窜到身后一张方桌旁。而他的右腿鲜血淋漓,竟是已中了一槍。

薄靳言哪有迟疑,抬槍就朝他射去!

薄靳言的反应速度和观察力虽然很好,但论单兵独斗,却不如真正浸~婬犯罪多年的谢晗。他冷冷一笑,身形往后隐得更深,举槍还击,一时互为牵制、无人占据上风。

然而谢晗深知,再不逃脱便来不及。他一抬头,环顾槍声硝烟四起的庄园,猛的站起来,完全不顾头顶还有架武装直升机,敏捷的朝下楼的通道跑去!

只要下了楼!他就可以搭乘专属电梯直至地下密室,通过地道逃出包皮围圈!

狡兔三窟,他永远为自己留了后路。只可惜这一次,竟错信了他!

然而今天,他的如意算盘终于落空了。

第二架武装直升机,骤然从楼舍背后拔起,巨大的旋风刮得他瞬间站立不稳,而黑洞洞的槍炮口,瞬间将他锁定。

而第一架直升机紧随其后,封住了他的后路。与此同时,瞭望台的门“哐当”一声被推开,数名陆战队员端着槍迅猛的跑了进来,一下子就将他包皮抄。

而他身后不远处,薄靳言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土,抬眸望着他。

大势已去,走投无路。

引擎声、风声、槍炮声,在庄园上方交 织成喧嚣的声浪。可这一刻,瞭望台上却显得格外的静,无数把槍对准了谢晗。众目睽睽之下,他却只是微微一笑。

那表情有些苍白,可又似乎很放松,眼睛里透着种异样的明亮。

“放下槍,蹲下!”一名FBI探员喝道。

他扔掉了槍,双手抱住头,却没像探员期望的那样蹲下,而是转身,步步往瞭望台边沿后退,同时望向了薄靳言。

薄靳言亦神色冷峻的望着他。

他忽然笑了,一边摇头一边笑。

“Simon,Simon,Simon——原来你什么都不明白。你沉沦 于拯救这些平庸的世人,你为他们耗费人生和时光。可是他们哪有一天懂过你?谁懂真正的你?你这么寂寞,却选了条最蠢的路活下去。”

他已经退到了瞭望台边沿,有人低声请示薄靳言是否开槍射击,薄靳言微不可见的摇了摇头。

“Simon,今天我死在这里。而你的人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结束。”他似乎又恢复了平日轻快含笑的模样,“你没有赢,我们在地狱相见,我的……薄靳言。”

话音刚落,他突然就伸手,撑住了瞭望台边沿,眨眼间一跃而出,跳了下去!

所有人心神一凛,齐齐快步追过去。薄靳言也快步冲到边沿,却只见一个人影直直下坠,如同石块沉入水底,如同落叶飘向泥土里……

“嘭——”一声震天的巨响,火光骤起,那下坠的人竟变成了一个炽烈的火球,热烈的起浪瞬间自下而上,朝众人脸颊扑来!

所有人下意识都往后一躲,但又立刻探头——却只见楼舍下方,空空荡荡,仅余硝烟和一阵疾雨般的粉末,落在地面上。

没人出声。

谢晗身上,或者体内就埋有炸弹。正如薄靳言之前所料,他绝不可能被生擒,临死之前,他把自己炸成了灰烬。

身后的探员和陆战队员快速行动起来,薄靳言站在人流中,抬眸望去,太陽已经出来了,整个庄园披上金黄的霞光,远处的森林、河流、小镇也变得翠绿而明亮。而槍声间歇,遥远的地面上,有横七竖八的尸体,也有探员们正将受害者一个个救出。

他静静的站了一会儿,转身走向凌空盘旋着的直升机。

直升机立刻调头,全速朝数百公里外,简瑶所在的医院飞去。

84V章防盗章欢迎购买,10月13日替换为字数更多的正文大结局

这是一具切割得非常整齐的尸体。

十五六岁的少年,赤条条躺在河畔草地上,脸色惨白,双眼紧闭。当然,他也永远不可能再睁眼了——他的、大、小腿肚位置,被人整整齐齐切了三大刀。花季男孩还在发育的、充满活力的,就这么成了一堆大大小小的尸块。

陶小桑蹲在离尸体半米远的地方,左手拿着袖珍笔记本,右手握着袖珍圆珠笔,正快速在本子上记录着尸体特征。她是如此全神贯注,周围人来来回回、喧嚣吵闹,仿佛都与她无关。她已经进入她和尸体的世界。

冷不丁背后有人问:“你是哪个分局的?”

陶小桑头也不回的答:“城西分局,我是新来的。”

过了几秒钟,她忽然反应过来——不对,这声音很耳熟啊!她把本子往口袋里胡 乱一塞,站起来就想跑——晚了!后领一紧,已经被人提了起来。

“陶、小、桑!”那人一字一句低吼出她的名字。陶小桑一回头,就看到李熏然淌着汗水的俊朗容颜,那乌黑漂亮的眼睛,正严厉的望着她。

“熏然哥哥熏然哥哥!”陶小桑满脸堆笑,讨好的抱住他的胳膊,“你先放我下来,别生气啊!”

周围还有其他警察,李熏然抬头四处看了看,见无人发觉,这才将她往后面空地上一丢,板着脸训道:“陶小桑,你敢动尸体?”

“我没有绝对没有!”陶小桑连忙摆手,“我是等法医鉴定完,才过来的。而且我只看,没有碰……”

她老老实实交代,李熏然的目光却落在她胸口的挂牌上,浓眉再次蹙起,一抬手,将那牌子扯了下来。只见上面写着“城西分局,陶小桑”,还贴了她的照片,甚至还有警员编号。他再拿起自己胸前别着的警官证一对比,乍一看还真分辨不出真假。

“这证件 哪儿来的?”他举着她的“假证”问。

陶小桑头垂得很低:“……我自己做的,打印啊、调色啊、再用鱼豆腐刻个章……”话没说完,她突然伸手,想要把“假证”抢回来。她动作是快,可是李熏然早有防备,手轻轻巧巧一偏,她就扑了个空,反倒是胳膊被他牢牢抓住。

“证件 还我!我花了好几天才做好的!”她在他怀里挣扎,而他沉着脸,不为所动,把她往警戒线外撵。

陶小桑眼睛一转,又换上软巴巴的语气:“不还也成。那你放我进去再看看!多少年才有一次的奇案大案啊,你就让我再看看吧!”

正说话间,迎面走来两个人,是刑警队长陈辰和另一名老刑警,都是看着她长大的。她立刻不挣扎了,服服帖帖偎在李熏然身边,朝他们点头微笑:“陈叔叔、张叔叔。”

陈队蹙眉说:“小桑怎么来了?你一个小姑娘来命案现场干什么?”

李熏然马上答道:“对不起陈队,她是来找我的,我马上送她走。”

虽然李熏然仗义的替她扛下了,可陶小桑还是不甘心就这么走啊!眼看就要被送出警戒线外了,她干脆大喊:“我发现了重要线索!让我留下!”

话音刚落,陈队两人全都停步,转头看着她。陶小桑喜上眉梢,李熏然再次皱眉:“别胡 闹,人命关天,赶紧走。”

小桑冲他翻了个白眼,理直气壮的说:“我没胡 闹。陈叔叔,尸体会说话,他已经告诉我们,凶手是什么人了!”

“让她说。”陈队忽然开口,神色严肃的走到她面前,“小桑,如果你真的有发现,我们洗耳恭听。”

陶小桑的脸色顿时也变得肃然而神圣,一挥手,挣脱李熏然的束缚,用力朝陈队点点头。而李熏然……暗叹了口气,退到了一边。

——

此时正值午后,陽光将小河照耀得波光粼粼,丛生的草地上亦是碎光点点。尸体就躺在这些漂亮的光芒的,比之前看起来更僵硬,尸斑也越来越多,看起来灿烂又狰狞。

陶小桑将手背在身后,目光深沉的望一眼尸体,这才看向陈队等人,不急不缓的开口:

“首先,他的脚掌、手掌,都有厚茧。请注意他手上茧的位置,不是拿笔、玩电脑造成的,城里孩子不会有这样的茧,而且他的肤色也晒得挺深,所以他应该是农村孩子。”

陈队和老张都点点头,这一点他们当然一早就发现了。陶小桑观察入微,倒叫他们刮目相看。李熏然虽然之前很反对她参与案子,此刻倒是安安静静听着。

陶小桑又说:“第二,现在是四月,学校都在上课,他却出现在这里。这里是城郊,附近都是市场、工厂。所以他很可能是初中辍学,就到城里打工来了。”

其他人依旧点头赞同。这时也有年轻刑警凑过来,问老张:“这是谁啊?分析得挺好。”

老张低声答:“看过局里的烈士纪念墙吗?她是陶成泽的女儿,现在在B市念大学。”

年轻刑警“啊”了一声,目光多了几分敬意,又问:“那她怎么没当警察?”

老张叹了口气:“老陶就留下这一个宝贝女儿,她妈妈不让。”

“……哦。”

……

这边,小桑已经讲得越来越投入:“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就是他身上的伤口。”她又在尸体面前蹲下,指着血肉模糊的横切面,“你们看,刀口多么工整,简直就像艺术品!普通人不会有这么精致的刀法。所以——”她用高深莫测的目光环顾一周,然后下了定论:“凶手是个外科医生!”

大伙儿全都一愣,陈队的眉头微微蹙起。

之前的年轻刑警用胳膊捅了李熏然一下:“听说她是你青梅竹马?你没告诉她?法医说了,这刀口根本不可能是人力造成的。”

所以现在刑警队的初步推测是——孩子很可能是被某种机器切割的,考虑附近都是工厂,有可能是误伤,也可能是蓄意杀人,最后弃尸在此。但无论如何,是扯不到小小的解剖刀的。

李熏然无奈的摇摇头:“她一向天马行空——而且她不喜欢法医学,嫌繁琐。”

可小桑没注意到,她精神奕奕的继续说道:“医生为什么要杀进城务工的青少年呢?你们看,这个男孩是不是长得挺好看的?虽然是黑了点,但是很秀气——我们要找的医生,很可能是个恋童癖,死者是他的病人,他*上了自己的病人,最后由*生恨杀了他。所以,凶手很可能是这一片区域的儿科医生,最好的儿科医生!”

大伙儿都沉默着,小桑讲完之后,就期盼的望着陈队,眼睛亮晶晶的。

陈队面无表情转头看向李熏然:“你还是送她走吧。”

李熏然:“是!”

小桑:“啊?”

——

这次,李熏然果断的将她丢出了警戒线外,而且外围的警察都得了命令,严防死守陶小桑又溜进来。小桑在包皮围圈外晃了一会儿,眼见潜入无望,拍拍,回家吃饭。

小桑家就住在警察大院里,不少人跟她打招呼:“小桑还没回学校呢?”

小桑中气十足的答:“这学期没课了,暑假再回去上班。”她今年大四,工作也找好,这学期回家乡实习 。说是实习 ,其实是挂了个单位,开个实习 信,几个月疯玩。不过今天早上听说发现了尸体,她的全部注意力就到这上面了。

一踏进家门,就见母亲坐在桌前摘菜,看到她皱眉:“怎么才回来?饭都凉了。”

小桑径直走进里屋:“我去跟熏然哥哥玩了。”

母亲眉头皱得更厉害:“你已经这么大了,不是小时候,又不是男女朋友,少呆在一起。”

小桑吐吐舌头——母亲不喜欢她跟任何“警察”的事沾边,包皮括李熏然。她索性装傻不答。窗户边的墙上,端端正正挂着父亲的遗像。她双手合十拜了拜:爸,你要保佑熏然哥哥、陈叔叔早点抓到凶手。当然,如果我也有份参与就更好了。

母亲走到门边,看到她的动作,目光变得柔和。小桑许完心愿,瞟见桌上放着一大袋水果——母亲昨天刚买了水果,放冰箱里还没吃完,这水果当然不是她买的。

她顿时狭促的笑了:“陈叔叔又送水果来了?”她说的陈队,就是陈辰大队长,父亲的老搭档。

母亲神色微窘:“嗯,他买给你的。”

小桑“嘿嘿”一笑,挽着母亲的手在沙发坐下:“妈,其实我觉得吧,陈叔叔挺好的,他*人死了也有好几年了,隔三差五就往我们家送东西,一把年纪了,看到你还会脸红……”

“小桑!”母亲脸上没了笑容,“不要胡说。”

“我没胡说。”小桑看着母亲的眼睛,倒没了平日嬉皮笑脸的模样,“妈,我已经这么大了,你不用考虑我,你可以再寻找幸福。”

母亲被她说得有点失神,沉默片刻,摸摸她的头发,柔声说:“小桑,我一辈子守着你爸就可以了。今后这样的话,不要再说了。”

陶小桑听得一怔,转头看着墙上父亲的遗像,一时也没说话。是啊,如果换成她,将来能遇到个像父亲那样,顶天立地的好男人真爷们儿,就算生离死别,她也舍不得找别人的吧?

她正愣神,母亲又笑了:“倒是你,马上毕业了,也该找男朋友了。别整天看侦探小说,跟妈妈说说,有没有男孩子追你?”

陶小桑读的是外语学院,陰盛陽衰到令人扼腕叹息的地步,随便一个歪瓜裂枣的男孩,都能追到系花级别的女孩。母亲的话,令陶小桑脑海里浮现出上学期跟她表白的男孩的模样:三角眼、塌鼻子、厚嘴唇,嘴边还有颗黑黝黝的大痣……就这,还是全系仅存的单身男人,金贵得很!

呃……小桑一阵恶寒,非常坚决的看着母亲:“妈,女儿立业再成家,工作稳定了再谈恋*!”

——

下午,母亲照例午睡。小桑躲在房间里,把今天在凶案现场的笔记和照片整理好,藏到柜子里。最后又拿出父亲生前的笔记本,翻到关于凶杀案的经验记录。

第一条就是:要找到凶手,必须先深入了解受害人。

小桑读了几遍,顿觉浑身都是劲儿。抬头一看,窗外陽光正好,碧空万里。

如此明媚好春光 ,找什么男朋友?找凶手才是王道!

她把笔记本一收,拿着照相机笔记本手套等等“侦查工具”,又跑出门了。可是她这时没想到,几天后,真的让她撞见“嫌疑犯”了。

简瑶这一觉,睡了很久很久。

这是她被囚禁这些天来,第一个安稳觉。在没有骤然亮起的刺目灯光,没有迷离 的幻觉和谢晗的轻笑声。只有一室柔和宁静的灯光,陪伴她入睡。

但也不是特别安稳,在那漆黑无边的梦境里,她一直在一个人行走、寻找。她不知道在找什么,但心中的渴望,却那么清晰而强烈。直至她睁开眼,看到灿烂的陽光从窗户病床 上,满室金黄朦胧,她才明白,自己在找什么。

抬头看了看墙上的钟,她有些不可思议——上午十点了。心也紧紧提起来,立刻按下床 头的铃——尽管已逃脱险境,她却比以往更谨慎小心,召唤护士 或者探员过来,陪她去作战指挥室。

然后她起床 ,稍作洗漱。冬日天气清寒,凉水冲在脸上,带来冷冽的气息。简瑶定了定神,望着镜中脸色苍白的女人,心情没有半点轻松。

很快就有人来了,病房的门被推开,带来外头的一阵凉意。简瑶正背对着来人在洗脸,拿起毛巾擦了擦:“稍等一下,我马上好。带我去指挥室。”

那人在门口停了一瞬,“噔”一声门被他干脆的关上了,然后响起了脚步声。步伐略快,沉稳有力朝她走来。

简瑶整个身躯仿佛都倏的定住了。还没等她转身,腰间已经多了一双手。他从背后抱住了她,将她深深圈进怀里。

简瑶的呼吸在这一刹那停滞了,几乎是立刻转身,紧紧搂住了他的脖子。

男人熟悉的气息将她包皮围。他的大衣上还沾染着外头的凉意,和陽光的气味,甚至还有硝火的味道。而墨黑的短发下,是他俊美而清冷的容颜。他定定的望着她,眼神澄澈幽黑。

简瑶的心几乎都要碎了,狂喜、心疼、柔肠百转千回,所有压抑忍耐了许多天的情绪,统统漫过心头。

“靳言……靳言……”她完全是下意识的低唤他的名字,在呼吸缠绕的距离里。仿佛这样,就能进一步确定他的归来,她的死里逃生,此刻的缱绻相拥。

薄靳言什么话也没说。一低头,吻住了她,将她所有气息和抽泣,都占据。

重新纳入自己的羽翼下。

室内静悄悄的。床 头的医用监护设备,屏幕上的数字图案还在不断闪动。门外传来稀疏的脚步声。

唯有两人相拥的身影,在陽光中投下安静的剪影。简瑶整个人被他紧扣在怀里,纠葛间,呼吸微微颤抖着,铺天盖地都是他清冷温 柔的气息。而她闭着眼,他却睁着,在索吻的同时,修长黑眸不放过她每一寸轮廓,沉默凝视。

他注意到她的衣领里,脖子上,还有红色的伤痕。而袖口里,那纤细白皙的手腕,亦有未褪的青紫痕迹。这令他动作一顿,暂时松开了她。简瑶睁开迷蒙的眼,依赖的望着他。他却已将她打横抱起,放到了病床 上。

“我睡够了。”她小声说。

“你需要休息。”薄靳言在床 边坐下,目光几乎不留痕迹的,快速滑过那些隐约露出的伤痕。最后又回到她脸上。

“嗯。”简瑶牵着他的手不放。

薄靳言也舍不得放,自然而然脱掉外套,在她身旁躺下。比起刚才那个有些急促的吻不同,这一次,他几乎是小心翼翼的把她抱进怀里。简瑶心头一酸,抬手擦了擦眼睛里的泪水。薄靳言将她的动作尽收眼底,低头吻去她的泪痕。

她没有去问谢晗、抓捕、营救……那些事,他也没兴趣说。外头走廊里脚步声越来越多,薄靳言直接起身,反锁了房门,而后两人继续这么安静的抱着。

清澈的陽光下,他紧扣她的十指,颀长的身躯覆盖包皮裹住她。然而沿着她的长发、她的额头、鼻子、嘴唇,还有脖子、每一根手指……一寸寸的吻。简瑶的眼眶始终是湿的,可脸上却挂着笑。在他一遍遍的触碰里,原本还有些惶然不定的心,慢慢的沉浸,再沉浸,沉浸到他固执而温 柔的*意里,沉浸到只有他们两个人的世界里。仿佛一切都没有变,他*她,她*他,什么都不用怕。一切黑暗无边,一切痛苦记忆,都会被他阻挡抹去。

——

傍晚的时候,傅子遇实在等不下去了。

薄靳言一下直升机,就没搭理任何人,风驰电掣的进了简瑶病房,然后再没出来过。这家伙刚经历了与谢晗的对决,甚至都没让医生检查一□体。而且FBI也等着见他。

探员把傅子遇的轮椅推到房间门口,敲了几下,没人应答。傅子遇让探员先走,自己拿钥匙,轻轻推开了门。

一室寂静,傅子遇微微一怔。

那两人就挤在一张狭窄的病床 上,安静的相对而卧。薄靳言高挑修长的身躯,几乎占据了大半张床 ,而简瑶就蜷在他怀里。

日落的余光清清浅浅,照在他俩相拥的身体上,像两端紧密相贴的圆弧,又像两个互相取暖的孩子。

傅子遇静静看了几秒钟,没出声,又缓缓带上门,退了出去。

转动轮椅,望着走廊窗外的海湾和晚霞,他不禁笑了。

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急什么呢,就让他俩好好呆一会儿,不要任何人打扰。

——

傅子遇一出去,简瑶就被这模模糊糊的动静惊醒了。睁眼望去,才发觉两人竟这么抱着睡了一下午。

转头想要看向薄靳言,却正对上他隽黑清亮的眼眸。原来他也醒了。

简瑶动了动,把脸更近的贴到他的胸口。而薄靳言看到她温 柔的姿态,内心却又涌起那熟悉的、滞闷的感觉。

这感觉从她失踪第一天起,就一直伴随着他。那感觉很陌生,就像站在一面深黑而宁静的湖水前,却只能看到他一个人的倒影。薄靳言知道,这感觉还会伴随自己很长时间。这种感觉,叫心疼。

“他们是不是都在等你?”简瑶抬眸望着他,“你要不要先去处理下?”

薄靳言大手一收,将她搂得更紧,淡淡的答:“我的工作已经做完,我的人也救出来了。他们难道这点眼力都没有,看不出你对我有多重要?”

简瑶忍不住笑了。过了一会儿,伸手摸向他的脖子,低声问:“你的嗓子……还能恢复吗?”

薄靳言看她一眼,知道她是心疼了。于是他神色疏淡的说了个慌:“当然能。”

简瑶果然松了口气,谁知又听他说:“不过我不打算恢复。”

简瑶:“……为什么?”

他瞥她一眼:“你不认为这样的嗓音更有特色?”

——

一个月后,B市机场。

还有几天就是除夕,寒冷的郊区机场,也热闹得仿佛要过年一般。薄靳言搂着简瑶,目不斜视走在前面。傅子遇和安岩推着行李,慢悠悠跟在后头。而蔺漪陽和尹姿淇那对未婚夫妇,也在美国团 聚,这次没有跟他们一起回国。

一出接机口,就见到几个熟悉的面孔。简瑶心情一阵激动,立刻离开薄靳言的臂弯,快步迎了上去。

“妈妈!小萱!熏然!”她跟母亲和妹妹紧紧拥抱在一起,李熏然站在边上,英俊的脸映着灯光,温 柔而俊朗。

薄靳言几个也跟上前站定,熏然跟他们逐一拥抱一番,简短寒暄几句,一起看她们母女三人。

简瑶还算好的。经历了那么多风浪,再次见到以为要永别的母亲和妹妹,虽然掉了泪,但更多的是欣喜。可母亲和简萱却几乎哭成一团 ,上上下下看着她,怎么看怎么痛心。

母亲拉着她,问哪里受伤,失踪到底是怎么回事……她问一句,简瑶就轻描淡写的答一句。但到底心里委屈,泪水也掉得更凶了。

薄靳言站得离她最近,看着她这些日子全是笑颜,今天却掉了这么多泪。那股熟悉的滞闷感又涌上心头。

不过现在,他已经习惯了这种感觉。因为烦闷之余,又有种莫名的满足感。

他眼里只有简瑶,一旁的傅子遇和安岩却一副看好戏的姿态,瞄着他。因为傅子遇跟简萱多多少少也算熟了,电话里三两句话就套出来,简瑶妈妈对他傅子遇很中意,对薄靳言却没什么兴趣。

等了一个月,终于等到薄靳言拜见未来岳母大人了。

然而薄靳言脑海里,怎么会有“岳母大人是否中意我”这个问题?

怎么可能不中意?

所以,等母女三人擦着泪松开彼此,看向他们后,他只从容一笑:“伯母,简萱,你们好。”

母女俩都微怔了一下。其实简瑶早跟她们讲过跟薄靳言恋*,但亲眼看到这个曾经清高又古怪的破案专家青年,将来会成为自己的女婿(姐夫),感觉还是有点不适应。

“大神姐夫好!”简萱最先乖巧改口。

薄靳言心里顿时异常愉悦,尽管什么也没说,俊脸上的笑容却更加璀璨优雅。

简母则立刻嗔怪的看一眼小女儿,再望向薄靳言,心里终究是叹了口气,点点头:“你好,多谢你照顾简瑶。你们都好好的,就好。”

傅子遇和安岩都有些讶然——这话等于是承认薄靳言的身份了,想不到这一关他竟然……直接通关?

所以果然低情商有低情商的运气么?遇到个女友这么温 柔体贴,连女友的妈妈都不给他们一点为难?

简瑶倒是微笑立在一旁,像是早料到母亲会接受他。

薄靳言则全然没在意众人的情绪起伏,继续理所当然又礼貌彬彬的对简母说:“我们非常相*,也非常合适,你完全不用担心。”

简母楞了一下:“……好、好。”

简瑶立刻扯了一下薄靳言的袖子,其他人则全都含笑不语。

——

聪明的女人,从不把矛盾留到必须直面的时候,才去解决。其实在回国之前,简瑶就已经跟妹妹商量,做了很久母亲的思想工作,基本已经给她做通了。

简母虽然不想让女儿找这样的男人,这次还遇了险。但瞎子也看得出来,简瑶有多*他,以她执拗的性子,绝不可能放弃他。再加上简瑶反复跟她保证,大对头已经死了,今后的罪犯都是小菜一碟,根本连他们的衣角都碰不到。简母到底心疼女儿,其实呢,也有种命中注定的感觉,最后还是同意了。

这晚,傅子遇和安岩各自回了B市的家。简瑶一家人、薄靳言、李熏然,则直接转机,回了潼市。

不过一抵达家乡,薄靳言才微微察觉自己失策——因为简瑶要回自己家过夜。

对于薄靳言这种高智商脑力劳动者来说,睡眠习惯和质量是非常重要的。曾经,他习惯性的“笔直平躺睡眠姿势”,现在已经完全被“抱着简瑶入睡的姿势”取代。所以,如此悠闲假期,却竟然要一个人睡,他是不太喜欢的。

但他完全理解,简瑶这是人之常情,亲情天伦。简瑶也觉得很正常,微笑跟他说:“明天见。”

薄靳言面不改色的答:“我不习惯跟你分开睡。我想你也不会习惯——我可以去你家住。”将她的腰一搂,朝简母微笑点头:“走吧伯母。”

母女三人全怔住了,简瑶的脸颊更是微微一烫。

现在的年代,简母虽然思想开明,但他们到底没结婚,她咳嗽一声,看了眼简瑶。简瑶脸更热了,低声说:“妈你们先走前面,我跟他再说会儿话。”

简萱吃吃笑笑,挽着妈妈的手走前头去了。简瑶立刻瞪了他一眼:“不要在我妈面前乱讲!”

这晚,薄靳言还是自己回了别墅。但简瑶回到家,母亲理所当然问起婚事:“你们也……住到一起这么久了,结婚……有打算吗?”

简瑶的脸又是一红,答:“再过一两年吧。”

她才24岁,对结婚没那么热切。而且跟薄靳言在一起,什么时候结婚好像也不太重要。

在美国时,就有FBI探员问他们什么时候结婚,当时薄靳言非常坦然的答:“我已经在准备了。”搞的她面红耳赤。

但她记得很清楚,两人交往之初,薄靳言就极其有规划的开始准备、定婚戒了。所以她想,他所谓的“准备”,应该也还要些时间,一两年估计差不多。

——

除夕这天,薄靳言被邀请到简瑶的母亲和继父家做客。一家人中午高高兴兴吃了团 年饭,虽然以薄靳言的性格,与大家实在算不上“相谈甚欢”,但好歹也是一表人才文质彬彬,再加上有简瑶在旁适时“管教”“提点”,表现还算不错。

等吃完饭,简瑶把他送下楼,他却杵着不动,盯着她:“今晚去我家?”

简瑶的脸微微一红,点了点头。

她当然也是这么想的——除夕夜怎么能让他一个人,对着空房子过。

两人回到别墅,自是缠绵亲昵了一番。尤其这段时间清闲无事,薄靳言自然也可以十分投入和享受。到了下午三四点钟,简瑶浑身都跟散了架一般,他的脸上却始终挂着愉悦的笑容,还不忘叹息道:“噢……这真是个美好的除夕。”

简瑶拿枕头砸他:“天都没黑呢!”

薄靳言却微笑望着她,眸色似乎有些深沉,但又湛湛分明:“去钓鱼吧。”

简瑶忍不住笑了。不过想到他许多年除夕啊、圣诞节,可能都是一个人过的,她心里就产生了很想要满足他的念头。既然……那方面已经满足了他,现在当然也要满足他的口腹之欲。

“好。”简瑶从床 上坐起来,“不过今天温 度这么低,怕是钓不到多少。”

他却慢条斯理的答:“一定能钓到。”

谁知到了水边,刚坐了一会儿,薄靳言就起身,淡淡的说:“我走一走。”

简瑶也没太在意——她早知道他对钓鱼兴趣全无,刚刚也根本就是坐在边上看书,两根钓竿都扔给她。

听着他的脚步声渐远,周围安静下来。夕陽斜照在波光熠熠的水面,浮标静静躺在水面,一如她此刻宁静美好的心情。

不过鱼是当真少,钓了半天也只有两条小的。这时天色已经暗下来,虽然冷,天气倒是很好,银白的月亮已经挂在墨蓝的天空上。简瑶听到身后不远处的脚步声,头也不回的笑着说:“我看还是算了,回家看春晚吧。”

陪他看春晚,也是很有里程碑意义的啊。

“简瑶。”他却在她背后,轻唤了一声。

简瑶微怔了一下。这语气……似乎有些凝重深沉。她放下钓竿,起身回头,眼前的一幕叫她愣住了。

皎洁的月光下,薄靳言就站在距离她五六步远的一块绿色的山坡后。他不知何时换上了笔挺的黑西装、衬衣,还极难得的打了条亮色的领带,显得整个人挺拔清朗。

而他手里,是一捧鲜红的玫瑰。乌黑清亮的眼眸,牢牢的锁定了她。

简瑶的心怦怦直跳。而他脸上挂着似有似无的笑意,一脸笃定的样子。

而更加不容忽视的,是两人之间的草地上,一只硕大的乌龟,正是“沉默”无疑,正一步步向她爬过来。它的背上放着个黑色丝绒盒子,盒子里是一枚璀璨晶莹的钻戒。

然后薄靳言也跟在它身后,缓缓的向她走来。

简瑶凝视着他的双眼,浑身的皮肤,仿佛也慢慢变得起来。

谁知他刚走了两步,就停下脚步,低头扫了眼地面。简瑶也循着他的目光望去,不禁失笑——她面前是个小小的上坡,“沉默”卡在那里,爬不上来了。短小的四肢乱抖了几下,随即连同脑袋一起缩回壳里,罢工了。

薄靳言微蹙眉头,保持手持鲜花的姿势不动,非常干脆的抬起腿,轻轻一勾,就将沉默“踹”上了坡,言简意赅的下令:“继续爬。”

虽然他的动作已经很温 柔了,但简瑶还是哭笑不得,立刻上前两步,把沉默抱起来,佯怒:“你踢它干什么!”

薄靳言却已经迈着大步,走到她跟前。也不说话,只盯着她。简瑶抱着乌龟和戒指,即使低着头,也能感觉到他两道灼灼的目光盯在她脸上。

月光如水铺撒大地,原野间是草木和清雪的芬芳。而她的心,仿佛也随着这夜色,随着他幽沉的目光,沉沦 到某个无边无际的温 柔永恒的地方。

“嫁给我,简瑶。”

嫁给我,心*的简瑶。

我唯一的女人,令我怦然心动的女人。

我的人生曾经寂寥。我曾经身处茫茫人海,却宁愿孑然一身。

直至遇见你。

温 柔的你,无与伦比的美好的你。

言语无法表达。如果一定要概括,那就是——我*你,以我全部的智慧和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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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骆驼祥子名著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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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骆驼祥子》,一股悲伤之情油然而生。曾将勤劳朴实的祥子,最后,却变成了城市的“垃圾”,行尸走肉般的生活着。

我不禁感到伤心,为祥子感到悲哀,现实的残酷彻底击垮了祥子。他曾经一心想买上自己的车。凭着勤劳和坚忍,他终于买上了属于自己的车。但就在他高兴没多久后,他自己买的第一辆车被大兵抢去了。买第二辆车的钱被孙侦探敲诈走了。第三辆车为了给虎妞办丧事卖掉了。自己心爱的小福子也死了。残酷的现实使他最终变成了麻木,潦倒,堕落,自私,不幸的无业游民。连遭生活打击,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

我为祥子感到惋惜,现实是残酷的,它总是与理想相碰撞。可在现实面前,祥子被一再打击,最后,他连还手的力气都没了。

在困难面前,我们是否会被生活打到呢?只要自己勇于面对困难,就不会放弃,只要不放弃,就会有希望。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与祥子比起来似乎真的很渺小。可有些人就会自甘堕落,放弃自己,放弃生活,其实不妨从另一个角度来想一想。《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中说道:“故天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佛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在困难面前,我们应学会坚持,学会从另一个角度看待问题,看待困难,不论怎样,我们都要对自己有信心,对生活有激情,对未来有恒心,困难都已经战胜了,希望的曙光还会远吗?

只要努力,只要坚持,只要奋斗,奇迹就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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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围城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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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的直接时代背景是1937年及以后的若干年,正是中国遭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时期。但要理解《围城》,必须追溯到近代特别是xx战争以来,中国在帝国主义列强大炮军舰之下,被迫地、却历史性地开始了与世界的接触,中华民族的古老文明与西方文明开始了前所未有的交锋、碰撞、冲突以至交汇、融合。这种文化现象在一大批留学生——钱锺书正是他们中的一员——的身上具体地、活生生地体现出来,因而具有值得解剖的典型意义。

作为一个学贯中西的大学者,钱锺书几乎必然地要从文化上来认识“围城”的精神困境,从而产生深刻的孤独感和荒诞感,在全书的结束部分,方鸿渐在经历了教育、爱情、事业和家庭(婚姻)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第324页)。

这里已经明显地引入了存在主义哲学的人生感叹。但这种文化困境、精神困境,却是发生在衰微积弱的老大中国与近现代资本主义文明的剧烈冲突中的,于是我们看到了这样一幅令人深省的画面:经过一家外国面包店,厨窗里电灯雪亮,照耀各式糕点。窗外站一个短衣褴褛的老头子,目不转睛地看窗里的东西,臂上挽个篮,盛着粗拙的泥娃娃和蜡纸粘的风转。(第353页)

还有全书结尾处那只著名的祖传老钟,方鸿渐的爸爸作为结婚礼物送给儿子儿媳的宝贝钟,每小时“只慢7分钟”的“很准”的钟,这会儿已经慢了5个钟头的钟: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第359页)

有些西方批评家说《围城》写了西方文化影响下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危机,也有中国批评家说表现了西方现代文明在中国的失败,从而证明了资本主义文明不救中国的主题。这些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钱锺书似乎并不是采取非此即彼的立场,他更着力于嘲讽伪文化人的可笑、可怜和可耻,更多地是要写出中西文化冲突中的尴尬、窘迫和困境。而从更广阔的文化意义上来体认,《围城》更主要的是写“围城”困境,其艺术概括和思想意蕴超出了狭隘的个人经验、民族的界限和时代的分野,体现了作者对整个现代文明、现代人生的深入思考,也凝结着作者对整个人类存在的基本状况和人类的基本根性的历史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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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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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一个我深深佩服的女人!

简爱从小就住在舅妈里德太太家中,自从舅舅去世之后,简爱在这个家中的地位就一落千丈,表哥表姐无视她的存在,舅妈对她更是严厉苛刻,在这样的环境下,她一天天变的沉默,她常常躲在角落里读书,就是这样也不能幸免她们的责难,有一天,因为她又躲着看书,表哥打了她,从而激发了她的反抗意识。

读到这里,我为简爱的多戕命运悲哀,为里德太太的偏心愤愤不平,为表兄妹之间敌视难过,带着这样复杂的心情,我继续往下读。里德太太不想她继续呆在家里,于是把她送到了劳渥德学校,在那里,简爱有了自己真正的朋友,可是就在她刚刚对生活充满感恩充满憧憬时,学校创办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对她的侮辱再一次把她打入深渊。她没有屈服,顽强的挣扎着生存下来。

海伦彭斯的出现使简爱重新获得了新生,她象简生命中的一盏灯,照亮了简爱漫长的人生。可惜,海伦却因为肺病过早地离开了人间,在那个温馨的夜晚,简失去了唯一的朋友,但她仍以顽强的精神活了下来。

为生活计,简来到一个庄园做家教,与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一见钟情,但是庄园内神秘古怪的生活总让她有很不踏实的感觉,最后,她在一个阁楼发现一个被囚禁的疯女人,而这个疯女人竟然是罗切斯特的妻子。简带着破碎的心离开庄园回到舅妈里德太太处,在生命弥留之际,里德太太虔诚地忏悔打动了善良的简,她原谅了舅妈曾经对她的不公。

让她意外的是收留她的里弗斯先生竟是她在世上唯一的亲人,与亲人短暂相聚后,她继承了一笔不少地遗产,利用这笔遗产,简终于过上了稳定的生活。

当她无意中得知罗切斯特的悲惨境况时,她毫不犹豫地找到他,虽然罗切斯特已双目失明,但她毫无嫌弃,用她的温柔感化他冰凉的心,他们过着和谐的生活。

读完后,简悲惨又幸运的一生使我流下了泪,她虽遭遇那么多不公,但她从不抱怨,以她的善良和宽容存于世,最后终于有了良好的结局。

合上书,我虔诚地祝福简!她的磨难早已过去,祝福她此后幸福长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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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鬼吹灯小说结局

全文共 1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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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由什么小说改编?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结局介绍,小说《鬼吹灯之牧野诡事》是完善《鬼吹灯》系列的重要环节,揭秘了大量该系列中读者感兴趣的疑点,对整个《鬼吹灯》系列而言意义重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鬼吹灯小说结局,欢迎来参考!

可以说,这本书能够给之前留下的诸多问题作出很好的解释,是《鬼吹灯》的揭秘书。这将是《鬼吹灯》系列作品的完美里程碑,是对这个系列的一次总结。

而此次续写并改编成超级季播剧,除霸唱本人任剧本顾问外,更有田羽生的圣堂工作室一起合作开发剧本,续写属于胡八一、大金牙等主线人物的后代们的故事。《鬼吹灯之牧野诡事》从开始到定稿经历了16稿。

讲的什么故事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该剧讲述了25岁的上京小地痞胡天,原来和如同亲妹妹一样的小金牙生活得如鱼得水。

但是万万没想到,神秘女子冰轮则是为其带来了消失了20年的父母的消息。与此同时,口口声称是他父辈故交的后人雷厉,也是不怀好意的找上门来。

各种变故之下,胡天、小金牙和王耀等人整个陷入了其中,胡天决定带着小金牙和王耀,跟随着冰轮和其养父孙教授上路。去寻找父母的下落,但是就此没想到终极大BOSS,竟然就是冰轮的养父孙教授。

真相就此浮出水面,孙教授正是20年前引诱胡天父母去寻找霸王冢的坏人。其真正身份就此揭开,就是一直守墓的拘尸一派的叛徒。

他一心就是想利用摸金一门的人开启霸王冢,得到里面包含着败者墓地图的雮尘珠,老胡等人彻底失踪后,就此盯上了可以摸金的后人胡天。

当胡天的身上再现了明月石现世,就此引发了拘尸法王注意后,就此派出了顶尖高手黎若花和掘子军,试图阻止胡天等人寻找霸王家。

孙教授不怀好意的利用之下,胡天等人经历了诡异的鬼市、恐怖的古宁村、凶险的剑陵。但是老胡等人是否真的如此,就一直活着被困在霸王冢中呢?

其实说白了,孙教授无疑就是想利用胡天的后人,进行开启盗墓的行动而已。但是胡八一真的在墓中待了10多年?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结局是什么

胡八一在霸王冢里得到了包含世间所有败者墓地图的雮尘珠,里面的大秘密让胡八一有了新的想法,随后离开霸王墓去了下一站。

据悉,《鬼吹灯之牧野诡事》小说至是揭秘了大量的疑点。而电视剧则是续写属于胡八一、大金牙等主线人物的后代们的故事,所以具体结局还要等到剧情的播出,以上只是猜测而已。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原著原本只是天下霸唱的随笔,改编成剧本后变动很大,天下霸唱介绍,自己监制的是文学剧本这一部分的内容。

而谈及这部剧最大的特点,他表示就是“青春范儿”,“新生代的观众更愿意接受一些年轻的故事,就像看他们自己一样。”

天下霸唱认为《鬼吹灯之牧野诡事》有一个所有影视作品共通的核心价值观“爱”,同时他笑称自己内心只有16岁,因此创作这些年轻化的内容没有隔阂,比如剧中“摸金二代”的设定。而对于演员们对角色的诠释,天下霸唱也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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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外国短篇小说《胖子和瘦子》

全文共 2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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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契诃夫短篇小说胖子和瘦子》,简单却极富哲理,下面是外国短篇小说《胖子和瘦子》,欢迎阅读。

俄国 契诃夫

在尼古拉铁路的一个火车站上,两位朋友,一个胖子和一个瘦子,相遇了。

胖子刚刚在火车站餐厅里用过午餐,他的嘴唇油亮亮的,像熟透了的樱桃。他身上有一股核烈斯酒和橙花的气味。瘦子刚从车厢里下来,吃力地提着箱子、包裹和硬纸盒。他身上有一股火腿肠和咖啡渣的气味。在他背后,有个下巴很长的瘦女人不时探头张望--那是他的妻子,还有一个眯着一只眼的中学生,他的儿子。

“波尔菲里!”胖子看到瘦子大声喊道,“是你吗?我亲爱的!多少个冬天,多少个夏天没见面啦!”

“我的老天爷!”瘦子惊呼道,“这是米沙,小时候的朋友!你打从哪儿来?”

两位朋友互相拥抱,一连吻了三次,然后彼此看着对方泪汪汪的眼睛。两人都感到又惊又喜。

“我亲爱的!”接吻后瘦子开始道,“真没有料到!简直喜出望外!哎,你倒是仔细瞧瞧我!你呢,还是那么一个美男子,跟从前一样!还是那样气派,喜欢打扮!咳,你,天哪!噢,你怎么样?发财了吧?结婚了吧?我已经成家了,你看……这是我的妻子路易莎,娘家姓万岑巴赫……她是新教徒……这是我的儿子,纳法奈尔,中学三年级学生。纳法尼亚,这位是我小时候的朋友!中学同班同学!”

纳法奈尔犹豫一下,摘下帽子。

“中学同班同学!”瘦子接着说,“你可记得,同学们当时怎么拿你开心的?给你起了一个外号,叫赫洛斯特拉特,因为你用香烟把公家的一本图书烧了一个洞。我的外号叫厄菲阿尔特,因为我喜欢告密。哈哈……当时都是小孩子哩!你别害怕,纳法尼亚!你走过来呀……噢,这是我的妻子,娘家姓万岑巴赫……新教徒。”

纳法奈尔犹豫一下,躲到父亲背后去了。

“喂,朋友,你生活得怎么样?”胖子热情地望着朋友,问道,“在哪儿供职?做多大的官啦?”

“在供职,我亲爱的!升了八品文官,已经做了两年了,还得了一枚圣斯坦尼斯拉夫勋章。薪金不高……咳,去它的!我妻子给人上音乐课,我呢,工作之余用木料做烟盒。烟盒很精致!我卖一卢布一个。若是有人要十个或十个以上,你知道,我就给他便宜点。好歹能维持生活。你知道,原来我在一个厅里做科员,现在把我调到这里任科长,还是原来那个部门……往后我就在这里工作了。噢,你怎么样?恐怕已经做到五品文官了吧?啊?”

“不对,亲爱的,再往上提,”胖子说,“我已经是三品文官了……有两枚星章。”

刹那间,瘦子脸色发白,目瞪口呆,但很快他的脸往四下里扭动,做出一副喜气洋洋的笑容。似乎是,他的脸上,他的眼睛里直冒金星。他本人则蜷缩起来,弯腰曲背,矮了半截……他的那些箱子、包裹和硬纸盒也在缩小,皱眉蹙额……他妻子的长下巴拉得更长,纳法奈尔垂手直立,扣上了大衣上所有的纽扣……

“我,大人……非常高兴!您,可以说,原是我儿时的朋友,忽然间,青云直上,成了如此显赫的高官重臣!嘿嘿,大人!”

“哎,算了吧!”胖子皱起了眉头,“何必来这种腔调!你我是儿时朋友,何必来这一套官场里的奉承!”

“哪儿行呢……您怎么能这么说,大人……”瘦子缩得更小,嘿嘿笑着说,“大人体恤下情……使我如蒙再生的甘露……这是,大人,我的儿子纳法奈尔……这是我妻子路易莎,新教徒,某种意义上说……”

胖子本想反驳他几句,但看到瘦子那副诚惶诚恐、阿谀诌媚、低三下四的寒酸相,使得三品文官几乎要呕吐了。他扭过脸去,向瘦子伸出一只手告别。

瘦子握握他的三个指头,一躬到地,像中国人那样嘿嘿笑着。他妻子眉开眼笑。纳法奈尔喀嚓一声,收脚敬礼,把制帽掉到地上。一家三口都感到又惊又喜。

一八八三年十月一日

本文赏析

读契诃夫短篇小说《胖子和瘦子》,显现在我们面前的是这样两副画面:

一副画面是,瘦子带着他的瘦妻子和眯着一只眼睛的儿子,在火车站遇到多年不见的老朋友胖子。热情拥抱,彼此亲吻。瘦子不厌其烦地介绍自己的家庭、个人现在的情况。整个画面中气氛亲切、热烈而又和谐,基调明朗、清丽而迷人。

另一副画面是,胖子说自己已经做到三等文官,并且有了两个星章。这使刚当了科长不久的瘦子大吃一惊,十分地尴尬,十分地惭愧之后,又十分地佩服,十分地奉承,以至弄得胖子直恶心,几次提出抗议又不能够,只好扭头伸手告别,在瘦子一家毕恭敬的目送下离去。整个画面的气氛是紧张的,拘泥的和冷索的,让人感到阴晦、浑浊而气闷。

我们的作家就是通过这两副气氛不同,基调不同,色彩不同的画面,给人们勾勒出一副惟妙惟肖的十九世纪末期俄国社会的世俗图,酣畅淋漓,入木三分地写出了特定环境下特定人物的丑恶灵魂和卑秽心理。

⊙   作者简介   ⊙

安东尼巴甫洛维奇契诃夫(Аntonychekhov.АнтонПавловичЧехов.1860~1904)俄国小说家、戏剧家、十九世纪末期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短篇小说艺术大师。1860年1月29日生于罗斯托夫省塔甘罗格市。祖父是赎身农奴。父亲曾开设杂货铺,1876年破产,全家迁居莫斯科。但契诃夫只身留在塔甘罗格,靠担任家庭教师以维持生计和继续求学。1879年进莫斯科大学医学系。1884年毕业后在兹威尼哥罗德等地行医,广泛接触平民和了解生活,这对他的文学创作有良好影响。1904年6月,契诃夫因肺炎病情恶化,前往德国的温泉疗养地黑森林的巴登维勒治疗,7月15日逝世。他和法国的莫泊桑,美国的欧亨利齐名为三大短篇小说巨匠。

严格来说,契诃夫不是在“写”小说,或者像我们通常意义上的作家在编小说,他是在“吐”小说,“流”小说。他无需编故事,他甚至也不要构思,他的故事在空中四处荡漾。他能从任何角度开篇,又能从任何章节断流,但都是天衣无缝,都是自然胶合。他的人物不请自来,他的情节随手拈来。他仿佛只要拿起笔,就像拧开了自来水龙头,小说便如水源源流出……

契诃夫之所以能随意地“流”小说,在于它独特的叙述方法。这种叙述方法是按照生活的本来面目去处理,用眼睛和耳朵去追寻,文字像画笔的音符那样流动。快节奏,简捷,自然,质朴构成了清纯的文风,单刀直入,不拖泥带水,高度浓缩与深入浅出的表现,更增加了作品的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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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秦时明月之丽姬传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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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

荆轲、丽姬本是青梅竹马。丽姬由于倾国倾城的美貌,被秦王政掳走。

几个月后,丽姬在秦宫生下荆轲之子。秦王政虽然知道不是自己的儿子,但由于之前丽姬的请求,也把荆轲之子视为己出。这个孩子被取名为天明(此时仍跟随秦王政的姓氏)。

后丽姬得知荆轲将刺秦,丽姬托付韩申(荆轲知己)与伏念,带天明逃出秦宫(天明从此开始恢复本名:荆天明)。秦王政念情感,放过众人。

由于卫庄的阻拦,荆轲刺秦失败,最后被秦国的卫士们砍成肉泥。荆轲与荆天明从未见过一面。

刺秦事件发生后后,秦王政再三思考,最终不再念旧情,派出四大护卫“风林火山”追杀天明。“风林火山”日夜追赶。易水之寒,乌江之畔,芦苇丛中一战,韩申为了保护荆天明,与双锤山同归于尽。幸赖荆轲友人“天下第一剑”盖聂及时赶到,施展百步飞剑后诛杀剩下的三大高手。从此,荆天明与伏念、盖聂、盖兰(盖聂之女)开始了逃亡之旅。

荆轲和丽姬育有一子,叫荆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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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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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不少描写大海的豪迈诗篇;也读过不少描写山峦的文章;

还读过不少使人潸然泪下的事情散文。但当我捧起高尔基的自传体

小说——《童年》时,我立刻就被它深深的吸引住了。

它虽然没有化丽的词语修饰,却有着朴素感人的故事情节;它虽然没有天马行空一般的想象,却记述了一件件平凡的生活事件;它虽然没有太注重语、句、段、篇之间的连贯性,却很好的体现出了他童年生活经历的沧桑与感人的故事情节。

在“母亲”高大的身躯下,埋藏着无尽的伤心与悲痛;在“外祖父”冷酷的表情下,更多的是对子女的关心与愤怒;在“外祖母”大大的眼睛里,埋藏着对“外祖父”的不解于对神的信赖;在

“小冈茨”高瘦的身躯下,埋藏着对两个“叔叔”得愤怒;在“我”童年时幼小的心灵里,充斥着对生活的憧憬,对学习的热情……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们那已失去的童年是否显得更美好,更幸福?——没有父母的责备,只有他们对我们的“百依百顺”;没有生活贫困的窘况,只有“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幸福;没有读不起书的贫困,只有一座座高耸的学校摆立在我们面前;没有……

想到这里,我们是否要好好的歌颂那段美好的时光?让我们用双手谱写一曲歌,来歌颂童年的时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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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1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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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开始,是一个叛逆的少年在火车站前捡到了一个自闭的女孩。

蒋丞,是一个叛逆又不被家人喜欢的男孩儿。他曾以为自己和其他同龄人一样,就算再怎么任性,也终会被家人原谅。但在十七岁那年,他被赶了出家门并被告知了真相:他是被收养的孩子。一时之间,他被曾以为最亲的人抛弃,离开了生活了十几年的城市,回到了他本属于的地方——破旧又灰暗的钢厂。

在下火车的那一刻,他的内心应该是迷茫的。落后的环境,糟糕的家人,蒋丞第一次感到无措与无助,但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个有些暴躁的少年还是选择了帮助顾淼。

生活的反转并没有使这位学霸堕落。在换了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学校后,他仍在拼搏,仍在努力。而他又是一个真实的人物,他会因为题海而疲惫,会因为没写作业而慌张……但那种刻进骨子里的倔强与坚强告诉他,无论他在哪里,他都可以证明自己。而蒋丞付出的努力与拼搏换来了他应有的回报——高分、高校以及未来幸福的生活。

相比之下,另一位主角顾飞并没有蒋丞那么幸运。他亲眼看见有暴力倾向的父亲淹死在水中,看着他落水、挣扎、死去。他不敢去救,他害怕父亲在得救后会像以往一样继续殴打自己、母亲以及已经被打到自闭的妹妹。他的母亲还保留着少女的天真,每天只想着再邂逅一段美妙的爱情。妹妹顾淼患有自闭症,不愿与任何人交谈,也不能离开顾飞。十七岁的顾飞,就这样撑起了一个残破的家。

所以,尽管他才华横溢,天赋极高,他也只能拒绝。拒绝和集体合作,拒绝一切可以发挥闪光点的地方。妹妹昂贵的治疗费用和自己的学费压在他的稚嫩的肩上,而安抚妹妹的情绪,替母亲收拾烂摊子,在摄影楼兼职则成了他生活的日常。

他们一个勇敢无畏、干净纯粹;一个负重前行,收敛光芒。

而这样两个看似不同却有相同之处的少年因为自闭的顾淼而相遇了。

对于顾飞来说,浑身带刺儿却又充满闪光点的蒋丞是他灰暗生活中的一束光,慢慢地把他拉出黑暗的泥沼。

对于蒋丞来说,这个暖乎乎的钢厂小霸王又何尝不是他的光?顾飞用他的温暖与温柔带他一步步远离这片灰色。

跟着光。

蒋丞与钢厂格格不入,他知道自己不属于这里。总有一天,他会乘风飞出这片残破不堪的土地。他相信,顾飞也不属于这里,他可以拥有一个更加广阔的天地。但他同时也明白,顾飞只能心甘情愿地闭上眼睛带上镣铐,艰难地维持着钢丝上的平衡。他的翅膀不是用来飞翔的,而是用来保持平衡的。他只能尽己所能的帮助顾飞,帮助顾淼,期待顾淼病情好转,期待顾飞逃离不该属于他的钢厂。

“希望我们都能向对方一样勇敢。”

一句简简单单的话语,背后却承载了蒋丞所有的期待与希望。

“丞哥,算了吧。你别再拉着我了,我也不想再被谁拽着了。”

可顾飞放弃了。他逐渐意识到了他和蒋丞间的差距。蒋丞注定飞的更远,他和顾淼只是蒋丞的累赘。他放弃的不是蒋丞,更不是他们的感情,而是无能为力的自己。

幸好幸好,蒋丞又一次拉住了他。

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故事的结局十分美好,逐渐康复的顾淼,遇到真爱的顾飞母亲以及从灰暗的绝望中挣扎出来的顾飞蒋丞。

撒野》的主旨是救赎,故事基调逐渐从开始的压抑与无助变成满怀希望的光明希望。两个历经太多的少年,在对方的救赎下打破黑暗,向着光奔跑。在张扬而又放肆的青春,撒野奔跑。

“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跟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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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辛勤的园丁初二作文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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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班的时候,教我的老师被转到了分部,又来了一位新的女老师来当我们班的班主任,作文辛勤园丁。当时我们班可是出了名的淘气,几位淘气的男生想给那位新老师一个“惊喜”——在粉笔盒里放了一只癞蛤蟆。

上课铃响了,一位年轻的女老师走进了教室,好看的瓜子脸,乌黑发亮的头发束成马尾辫,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慈祥地望着我们。她笑得很好看,笑起来时,脸上露出两个小酒窝,深深的,圆圆的,甜甜的,很有魅力,所有的同学都安静下来,好奇的看着这位新来的女老师。

她向同学们问好后,用黄莺般的声音自我介绍:“我叫王雪燕,同学们以后就叫我王老师吧。王一十一是王,我写给你们看。”说着,她把手伸进粉笔盒里,想拿一只粉笔。突然她的手像是触了电似的缩回去,停了一会儿,她拿起粉笔盒,往里面一看,勇敢地伸出了手,居然一把抓住了那只面目可憎的癞蛤蟆。同学们吃了一惊,我也惊得眼睛瞪成两个乒乓球。教室里鸦雀无声,王老师从容一笑,像讲座的教授一样,生动地对大家说:“真感谢同学们的好心,送给我一件这么珍贵的‘见面礼’!这玩意儿,我认识,俗名癞蛤蟆,学名叫蟾蜍。别看它怪模怪样,其实它挺有本事的,对人类贡献也很大。请大家注意它身上的疙瘩,这种疙瘩可以分泌出一种毒液,不仅可以帮它抵御强敌,还可以拿来给人治病呢!蟾蜍生活在泥土中或栖居在石下或草间,夜出觅食。栖息于潮湿草丛,夜间或雨后常见。捕食多种有害昆虫和其他小动物。不少人认为蟾蜍是低能儿。它容颜丑陋,不时地在田埂道边钻来爬去。尽管人们不理解它,但它还是默默无闻地工作着。蟾蜍是农作物害虫的天敌,据科学家们观察研究,在消灭农作物害虫方面,它一夜吃掉的害虫,要比蛤蟆多好几倍。

关于蟾蜍的知识还有许多,今天就先讲到这。我想,既然大家送了这么个宝贝蟾蜍给我,我也一定会回赠给大家一份礼物,这份礼物的名字叫——知识。虽然当时听的稀里糊涂,但我们都被王老师丰富的知识给折服。

看!这就是让我印象深刻的王老师,一位给了我许多知识的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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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快乐的事小说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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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件快乐的事。其中,使我最快乐的一件事是--第一次种瓜。

有一天,我正在写作业。突然听见弟弟在喊:“咱们种的瓜长瓜了,不信你自己看看去。”我放下手中的笔,飞快的跑过去。一看,呵,好大的瓜呀!我和弟弟看着那篮球一样的瓜,高兴的连蹦带跳不亦乐乎。

由此,使我想到春天一个星期天的下午,阳光明媚,花儿、草儿再阳光下争先恐后的吮吸着阳光。花从中开的那些娇艳的小花都在阳光下争奇斗艳。我和几个小伙伴在一起商量在我家门前那块空地上种什么?我们商量来商量去,最后决定在那块空地上种瓜。

等到第二天早晨起来,我们高高兴兴的集合在这块长满野草的空地上,动起手来。首先我们拔草,草真难拔呀!它的跟深深的扎进了干硬的土里,废好大的劲才能拔起来 。我们坚持不懈的干,那些讨厌的草,终于被我们消灭了。然后挖坑,坑好难挖。里面都是些砖头片瓦。我们只好用手来挖,一不小心,瓦片还能划破手。我们废了就牛二虎之力才把坑挖好。接着是浇水。最后是放籽,籽是好放,可是籽的多少我们却不知道。我们有去问种过瓜的人,问清楚了之后,我们把籽放下,埋好。

接着是浇水,我们浇水时水总是流出来,好半天才弄好。

我们干的满头大汗,这活虽然累,但是我们想到丰收的果实,只觉得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一样开心,一样快乐。

随着时间的迁移,我们种的瓜发芽了,爬蔓了,开花了,结果了。在瓜发芽、开花、结果的日子里,我有空就来给它施肥、浇水、锄草。每来看它,都带着一个美好的愿望--早日看到丰收的果实,看到用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来的果实。

慢慢的,慢慢的,瓜秧长大了,结瓜了,我盼望已久的愿望实现了。今天,我和弟弟抬着自己丰收的果实,心理特别高兴,特别快乐。

这就是我感到最快乐的一件事--第一次种瓜。现在想来要得到丰收的果实,必须付出艰难的劳动。学习也是一样,难道不是这样吗?

[快乐的事小说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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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小说你的心疼的内容

全文共 2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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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小萱一度无视着涂小川的殷勤,却在和寒程在一起的时候会想念起他,涂小川是莫小萱心里的不安,既贪恋他给的温柔又担忧最后的结局会令他无法接受。

清晨的风微凉,莫小萱从褡裢坡地铁站出来却没有看到涂小川,莫小萱打给他电话,一连打出去的三个电话都没有被接通。涂小川一向扮演着莫小萱呼来唤去的角色,如今明明约好的时间地点,他却无声息地爽了约。

莫小萱的心里腾然生起一团火气,她皱着眉头望了一眼无人的小巷,决绝地转过身准备返回地铁站里去。

在莫小萱刚要落脚到地铁里的电梯上时,她的心忽然一下子又柔软了起来,涂小川又不是寒程,而自己也不该那么岢刻的要求他,对他生气,就是在意,在意了就是爱了,莫小萱不想这样子。

地铁口附近停着一辆五菱宏光的厢式货车,莫小萱好奇地打量着车头的大红色标志,她脑子里想着或许寒程需要一辆这样的车,想着想着她就不自禁地用手触摸起了这辆车。

莫小萱认真地琢磨着该要如何拥有这样的一部车,在她不经意的回眸一瞥里出现了涂小川和停在他身旁的一辆单车。

“你来了?”莫小萱原以为会说出的“我生气了!”在看到涂小川一脸的清澈后温柔了许多。

涂小川眯着眼睛温暖地笑了笑,点头说:“恩,过来吧!”

“哦,不过我生气了!”莫小萱噘着好看的樱桃小嘴勉强地侧身坐上了单车。

涂小川用柔软的声音安抚着她,“乖乖,是我不好,刚才在骑车,没接你电话,不要生气了好不好?”

莫小萱轻描淡写地“哦”了一声,扣上了外套上的帽子。

涂小川骑着单车不时回头看她,他说怕她掉下去,莫小萱只好听话地半抱起了他的腰。

莫小萱一向以高傲的姿态站在涂小川和他招来的群众演员面前,她总是保持着僵硬的安静低头沉默。只有在她和涂小川独处的时候,她的天真才会在滔滔不绝的话语里放逐。

《老梁故事会》的节目录制,差不多是在下午六点半左右结束的。在八个小时的录制和休息里,涂小川与莫小萱双手一直紧紧的十指相扣。录制现场的灯光光线温柔,莫小萱心血来潮地与涂小川拍了几张甜蜜的合影。

莫小萱从来没有深究过她与涂小川的关系,对他的撒娇不是爱,对他的殷勤也不排斥。

节目散场后,莫小萱跳上涂小川的单车,她很自然地抱住了他的腰,她欢快地坐在单车上与身旁形形色色的名牌汽车擦身而过。

街头昏黄的路灯打在莫小萱脸上,傍晚的风微微有些凉意,她撩开了贴在脸上的几缕头发,把脸贴在涂小川的后背上,微微抱紧了他的腰。

经过涂小川所住的小区时,他先带她去菜市场买了些蔬菜,看着他挑选竹笋的认真模样,莫小萱心里突然暖暖的。

涂小川的脸上整整一天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他双脚盘坐在塑胶地板上认真地切着豆腐,时不时抬头看一眼不够认真盯着电脑屏幕的莫小萱。

呛人的油烟味很快就弥漫了整个小屋,涂小川用筷子轻轻搅动着锅里的竹笋,抬头便看到双脚踩在被子上的莫小萱。她踮着脚尖,伸手够着墙头的小窗户,试图把它打开。

涂小川看着她那滑稽的模样,便把门打来了一条缝隙,他说,“乖乖,帮我打点儿水好么?”

莫小萱随口便答应了,她跳下了床头,接过涂小川递过来的水壶,趿拉上他的大号男士拖鞋便向水房走去。

莫小萱故意在水房多待了一会儿,屋子里的油烟味确实让她窒息,还好他的小小吩咐让她有了不会尴尬的理由逃离。

等莫小萱回到小屋的时候,房间里的油烟味已经散去了好多,墙头的窗户被打开了。莫小萱把盛满的水壶放到桌子上,顺手给他要了一块豆腐干吃。

涂小川花费了整整两个多小时,做好了一桌美味的晚餐。莫小萱却用了十几分钟吃完,说要回家。

涂小川不说话了,他起身走到床边,平躺在了床上,用双臂抱着头一动不动,这是他表现不乐意的姿态。

莫小萱走过去,眼神迷离地看着他,声音软软地撒着娇说:“好川川啦,送我到地铁口好吗?”

涂小川看了她一眼,一把把她拉进了怀里。莫小萱趔趄着倒在他的身上,被他用力地抱住了。他用极度狂野的热烈亲吻着她的耳背,骚动的灼热迎面扑至而来,高涨了她的体温。心猿意马的欲望在她挣脱的缝隙里蠢蠢欲动,却又在衣服间隔的层次里迟疑地按捺了下去。她半躲半迎合着他的亲吻,贪婪地沉迷在一个男人的激情里。

寒程打来的电话唐突地响起在厮缠情绵的两人耳畔,莫小萱迷糊的意识突然被惊扰,那首《触碰纯白》的来电铃声是她为寒程的私人订制,单色凌的靡靡之音清晰在她的耳际。

“我的电话!”莫小萱蓦然大喊了一声,一下子从涂小川怀里挣脱出来,仓皇地抓起桌子上手机就往门口走去。

“恩恩,我在地铁上,十分钟到草房,嗯嗯,好的好的!”莫小萱也不回避涂小川,挂了电话后,就对他解释说是舅舅打来的,让她回去。

莫小萱曾告诉过涂小川她在通州舅妈家住,对此他从来都不怀疑,只是听到她说要回去了,他便不大高兴了。他一脸意犹未尽的不悦,像刚刚一样平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川川,我真的要回去了!你不用送我了,我自己走了啊!”莫小萱一边着急地穿着鞋,一边抬头张望着涂小川。

直到莫小萱离开,涂小川都没有再说一句话。

莫小萱刚从小区的地下室出来,就晕头转向了,她边走边向路人打听褡裢坡地铁站怎么走?好不容易跌跌撞撞逛出了小巷找到了还算有印象的一条公路,半路却遇上了骑着单车的涂小川。

莫小萱几乎连想都没想,一下子跳上了他的单车,她望了一眼身后,气喘吁吁地说,“你快点儿啊,306快要来了!”

涂小川一脸不悦,加快的速度却并没有在站牌旁停下。他嗔怒道:“你就这么着急离开我?抱紧一点儿,下一站下!”

“哦”莫小萱弱弱地答应了一声,对他的心疼悄然泛滥心底。

莫小萱第一次心甘情愿地抱紧了涂小川的腰,她侧着头靠在他单薄的脊背上,任凉凉的风夹着毛毛雨丝落在她的脸上,她轻声呢喃道:“川川,我怕自己会有一天爱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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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帝王画眉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2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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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画眉》是曦宁若海月所著小说,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帝王画眉的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郡主,你若是现在不逃,等过了今晚,就再也没有机会了。”江狼突然阴测测道。

我一怔,随即鄙视他道:“你当我傻啊,连冥楼楼主都出马了,我现在出去,不是眼巴巴的送死么。”

听得我这么说,江狼忽然面带嘲弄,他带着讥讽的口吻问道:“郡主何以见得,他是来杀你的?”

难道不是吗?我一时呆愣地看着他无言。对哦,我怎么就一口肯定,他们是来杀我的,说不定在阜阳那晚,他们是来救血风的。而今晚,他们可能只是纯粹来找江狼报仇的,想到这里,我不禁宽了心,“那个血风的手筋脚筋,不会是你挑断的吧?人家的老大现在来替他报仇了!”

见江狼沉默着不说话,我以为是猜对了,眼里微微带了得意之色,我在桌边的凳子上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一口饮尽后,得意洋洋地冲着他道:“连冥楼楼主都出马了,看来这次,你是在劫难逃了!”

或许是被我的风凉话激到了,江狼猛抬头看我,眼里冷光闪烁,配着他腥红的眼眸,一时只觉战栗,我害怕地看着他,结结巴巴道:“你……你……”

只见他冷冷死盯着我,起身一步步朝我走来,我顿时惊慌失措的步步后退,“你……你要干什么?我……”

四周弥漫起肃杀的气氛,我被他一路逼到墙边,当背抵上冰冷的墙面时,我内心惶恐到了极点。江狼眸中泛着杀气,迅速抬起右手,一把掐住我的脖子,把我重重抵在墙上,我一时呼吸困难,心底彻底恐惧了。

“有郡主陪我一起下地狱,就算死,我也乐得其所!”江狼凑近我,嘴角绽开轻笑道。

我顿时怒气填胸,仇视着他,艰难的从喉咙里挤出两字,“疯子——”,他手上力道不由加大,我被他掐得大量缺氧,满脸通红,我身子不停的奋力挣扎,双手用力去扳他的手指,却一点也不管用。

就在我快绝望之时,耳边划过“砰——”得一声响声,我转头看去,只见两个黑衣蒙面人破窗而入,双眼泛着阴森的冷光,挥剑就朝江狼刺来,江狼脸色一变,放开我,立马拔剑与两人迎面对上。

没有了他的支撑,我身子一时站立不稳,不由沿着墙面下滑,我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喘了好一会儿气,才觉得自己缓过了劲来。

房里厮杀还在继续,铿铿锵锵一片,不过两个黑衣人出手,并未招招狠毒,似乎并不急着取江狼性命。箫声依旧还在,高高低低起伏不定,吹到急促时,江狼的动作分明慢了几分,面色也更难看了,想必是那人以箫声在操纵江狼体内的蛊毒。

见江狼又被黑衣人划破手臂,殷红鲜血汩汩而出,我内心更添了几分惊慌。

雪亮的长剑,在清冷的灯火下泛出冰冷气息,浓烈的血腥味刺鼻,我只觉满天的杀戮血腥席卷而来,压得我既难受又害怕。我想叫他们停手,可是字卡在嗓子眼,怎么也出不来,正麻木间,江狼猛地转身,然后迅速一手揽住我腰,带着我翻窗而出。

夜半,子时,家家户户塞门闭户,大街上宁静得了无声息,江狼带着我飞奔在空旷的街道上,后面带出一阵跫跫的脚步声。

快到街口之时,前面突然一下子,就多出了十几个同样身着黑衣的杀手。完了,我在心底暗叹一声,双手死死抓着江狼的手臂不放,眼见一群黑衣人以我和江狼为圆心,纷纷持剑散开,我脑中顿时一片空白。

月如钩,朦胧中夹杂着几许清冽之光,一群杀手虽都蒙着脸,但那从眼中发出来的杀气,硬是生生将四周的温度降低了好几度,明明是大热天,我却明显感到自己背上,冒出冷汗来。

江狼眸中也是冷色,一脸杀气,他把我放在地上,冷笑道:“跟了这么久,今晚终于露面了。本统领真是好大的面子,竟两次引得冥楼楼主亲自出马,不知楼主这次找本统领,又有何事?”

他话音刚落,那冥楼楼主借内力发出的声音,远远破空而来,“本座要什么,难道江统领不清楚?”那声音轻笑。

江狼望着那声音传来的方向,冷冷道:“妄想!”

“既然江统领这么不识趣,那就别怪本座无情了!”冥楼楼主轻轻笑了几声,随即冷了声,命令道,“杀——”听到这个字,我吓得浑身颤抖,本以为是一群杀手蜂拥而上,却没想到,只是出列了两个黑衣人,挥剑朝着江狼过来,我顿时觉得松了一口气,又见剑直直朝着我的门面刺来,我一时吓的惊叫,江狼抱着我躲过两把剑的袭击,大声喊道:“等等——”

那冥楼楼主一声令下,两个杀手退回到原位,他笑问道:“江统领愿意合作了?”

江狼斥道:“做梦!”接着他又道:“冥楼一直在江湖行事,从不涉及朝堂之事,所以才一直安然至今。本统领先下手中的,是齐王之女崇华郡主,楼主若是一不小心误伤了,可能将冥楼的百年基业,就此毁于一旦,岂不罪过?”

“崇华郡主,好,放人。”那声音传来,正前面的两个黑衣人退到一旁,让出一道路来,江狼推着我道:“快走。”

我看了一眼已经快支撑不住的他,凭着陡然生出的勇气,朝着冥楼楼主所在的那个方向开口道:“冥楼楼主,本郡主跟你做个交易怎么样?”

那人听后一阵轻笑,随即道:“郡主要跟本座做什么交易?”

“你放我们走,本郡主今后允你一件事!只要不太过分,本郡主一定帮你办到。”纵使他冥楼在江湖如何称霸,朝堂永远是他涉足不到的一块死地。我正估摸着冥楼楼主大抵会答应,那边他已开了口,“郡主这个交易,听起来似乎很是诱人……”我正惊喜,不料他话锋一转,生生将我的希望打了碎,“但是本座不稀罕!”

“你——”我气得直跺脚,不顾江狼的拉扯,冲着他气愤道:“不要以为你是冥楼楼主,就了不起了,除非你今晚将本郡主一起杀了,不然他日,本郡主让你整个冥楼死无葬身之地。”

我发疯似的把一番话飚完,猛的就被江狼点了穴,同时空中传来冥楼楼主的讥诮声,“要是没有本座,郡主现在早已是死人一个,齐王府还欠本座一个大大的人情呢!本座看在齐王爷的面子上,又念你年纪尚幼,不予计较,若是还有下次,别怪本座不留情面。”

“你想死吗?”江狼发怒地对着我说完,一把将我推了出去,我被一个黑衣人截住,挪到外面站着。

冥楼楼主冷冷道:“本座就不信等不到!杀——”然后刚刚那两个黑衣人出列,与江狼相互厮杀起来,虽然招招不致命,但也伤了江狼大半。随着时间一点点推移,我看着江狼出的血越来越多,直至他满身是血,我再也忍不住,眼泪就那样毫无预料的,啪嗒啪嗒掉了下来。

我呜呜哭着,半响,街道上突然杀出一群人来,蒙着面,他们二话不说,冲过来就拔了刀剑相向。在场的所有黑衣人也齐齐出手,一时剑花起,影纷飞,噌锵之声不断,惨叫之声悲凉。

然后,我和江狼在阴冷透骨的剑光中,被刚刚过来的一群人带了走,我们在前面跑,黑衣人在后面追着,仿佛不死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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