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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名人努力的故事推荐3篇 作文英语(最新20篇)

家庭中的家风、家教好,这个孩子才会茁壮成长,如果家风、家教不好,这个孩子在成长中就会走弯路。小编收集了清廉家风故事征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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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名人故事

全文共 1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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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生命里的那对悲情姐妹花

1897年8月,在安徽怀宁,一场门当户对的盛大婚礼正在举行,宾朋欢呼中,18岁的陈独秀和时任安徽统帅部副将高登科的女儿高大众三拜九叩成亲了。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作为将门闺秀的高大众恰好比陈独秀大三岁,无论家世和相貌都无可挑剔,而少年得志的陈独秀也前程似锦。这是一段被格外看好的婚姻。

最初,年少夫妻倒也说得上琴瑟和鸣。十年间,高大众为高家添了三男两女。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差距也越来越大。婚后,受近代西方思想文化的影响,在杭州求学的陈独秀进行反清宣传活动,因受通缉,最后逃亡日本。回国后,陈独秀就成了高大众眼中的“怪咖”,而在陈独秀眼里,妻子高大众也成了彻头彻尾的“古董”。自从母亲去世后,陈独秀就很少回家,为了自己的人生理想,他几乎放弃了平常人世的天伦之乐。聚少离多,再加上个性和才情的天渊之别,夫妻之间越发人疏情薄。

作为一个接受封建传统教育的妻子,高大众希望丈夫能安分守己,所以她对陈独秀的所作所为极为排斥,甚至加以阻拦。得不到理解和安慰的陈独秀,偶尔回来面对的也是无休止的唠叨和数落,这使得他更对这份包办的婚姻和旧式的妻子充满厌恶。于是,家庭失和,口舌之争在所难免。日复一日,家,再也不是让人栖息安生的场所,情,冷漠之后就成了禁锢自由的监牢。

就在他们的婚姻陷入僵局之际,一天,高家迎来了位意外之客——高大众同父异母的妹妹高君曼。高君曼本名小众,小姐姐10岁,从小接受新式教育,性格活泼,热情奔放。她在北京女子师范学校读书时,就对姐夫发表的作品尤其钟爱,带着仰慕和崇拜,她走进了陈独秀死水般的婚姻生活。

陈独秀原本对这些世俗的亲戚关系并不上心,但高君曼时尚的装扮、灿烂的笑容、新潮的思想和不凡的谈吐还是让他耳目一新。于是,高君曼借着各种机会与陈独秀单独接触,或促膝谈心,或小径漫步,在密集相处中,陈独秀被她新式女性的一切行为惊喜着。在高大众眼里,妹妹的到来也许能给这个家庭带来生机,她从不怀疑丈夫和妹妹的交往会出现任何问题。可感情是一把燎原的火,稍有风助,则不可遏制也难以浇熄。

一颗求教上进乃至产生爱慕的粉丝之心,一颗急于冲破藩篱寻找慰藉方向的自由之灵,在一来一往的碰撞中,探讨变成了约会,亲情转向了爱情,情感在一爱一慕中升华,日子在分分秒秒中难舍,等他们警觉到危险性时,彼此已泥足深陷,难以自拔。

面对接踵而至的风言风语和世俗家族的压力,思想前卫的高君曼毫不在意,而乐于打破束缚的陈独秀也不顾人言,非议反而让离经叛道的两个“忤逆者”抱得更紧。各种打压扼杀无效后,高调“自由恋爱”的他们被逐出家门。

1910年,怀着对爱情的向往,他们一同来到杭州,正式同居。彼时,陈独秀在杭州陆军小学任教,打扮入时的高君曼陪伴在侧,他们出访高朋,听琴作诗,“徜徉在湖山之间,相得甚欢”。

新欢良宵短,旧爱寂寞长。面对丈夫的背叛,妹妹的掠夺,在老家恪守妇道的高大众饱受锥心之痛但又无计可施,只能忍辱负重,如往常一样上孝公婆,下抚子女。她没有大吵大闹,更不想家丑外扬,只是整天悲郁哽咽,闭守房门。

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陈独秀被任命安徽省都督府秘书长,高君曼陪他重回安徽。很快,他们的女儿和儿子相继出生。1913年,二次革命失败后,陈独秀面对追捕不得不再一次逃离家乡。在辗转逃命的岁月里,高君曼不离不弃,饱经风霜,承担了全部家务和养育子女的重任。只是动荡的生活击垮了她的身体,她患上了肺结核,整日咳血不止。但她并不后悔,真正让她心寒齿冷的,则是陈独秀对家庭关系的偏执。

1915年,陈独秀在上海创办《新青年》,高大众所生的两个儿子前来谋生,作为姨母和继母,高君曼想把孩子们接到家中食宿,没料想陈独秀坚决不允,并骂她“妇人之仁”。见陈独秀如此不近人情,两人开始争吵,后来,竟然动了手。

因为长期生病,从1922年起,已转战北京的陈独秀开始对高君曼逐渐冷淡,并且外面盛传他另有红颜,心高气傲的高君曼怎受得了如此对待,心灰意冷之下于1925年带着儿女移居南京。自此离别,一南一北,他们再也没有相见。

1930年9月,高大众在老家走完此生的第55个春秋。高君曼带着两个孩子为姐姐奔丧,时光荏苒,二十多年过去了,但家族依旧对她鄙恨难泯。一年后,孤立无援的她旧病未愈又添新疾,最终病殒南京。

在陈独秀的一生里,一共有四段感情,高君曼离开后,他与一名女医生施芝英渐生情愫,并公开同居。晚年落魄之际,陪伴他走向生命终点的则是一位相差30岁的女士潘兰珍。1942年,陈独秀在重庆病逝,弥留之际他也许才终于明白夫妻间同甘共苦、永不言弃的意义。只是,面对陈独秀情感的过往,那一对风姿卓绝的高家姐妹花,虽然个性截然不同,但殒灭的悲惨命运又何其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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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圣母的胡子名人故事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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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开创了欧洲绘画新纪元的十八世纪西班牙杰出画家戈雅,不仅有超群出众的画技,而且耿宜倔强,一身是胆。他的这种性格,在少年时代就有突出的表现。1762 年的一天,西班牙萨拉果沙城里著名的圣像画家吕尚,正领着学生给教堂作壁画。忽然,他发现刚刚画好的圣母多了两撇蓝色的小朋子,不由得吓出一身冷汗。因为在当时的欧洲,任何亵渎圣母的行为都被视为大逆不道,要受法律制裁的。熟悉学生的吕尚凭着直觉,马上便猜到这是谁干的。“戈雅!”他朝着一个学生大喊了一声。随着喊声,走过来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他宽宽的前额,大眼睛里闪着快活而调皮的光。“这胡子是你画的吧?”吕尚厉声问道。“是的,老师,”戈雅不慌不忙地回答,“恐怕您还没有发现,我还在圣约瑟的嘴边添画了一只烟斗。”“什么?”吕尚又是一惊,他靠近壁画仔细一瞧,可不是,圣约瑟叼的那只烟斗正在冒烟呢!

拿这个调皮的孩子怎么办?吕尚左右为难起来。尽管戈雅经常闹一些恶作剧惹自己生气,但他毕竟是自己最得意的门生。一旦把这件事传出去,他肯定会被宗教裁判所逮捕的。当老师的,怎能忍心看着学生坐牢啊!

于是,他悄悄地把戈雅拉到一旁,和蔼地说:“你闯了大祸,宗教裁判所不会放过你的。你必须尽快离开这里。”

就这样,戈雅依依不舍地告别了老师和同学,只身一人来到首都马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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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名人故事:穿行在光影之中的奇才

全文共 3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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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锦添是个很难界定的人。二十多年来。他游走在古典与前卫之间,带着一份恣意妄为的轻狂,创造了多部堪称风华绝代的经典作品。他穿最简单的黑白素色,谈笑间总是温文尔雅,脑子里却装满天马行空的奇思异想。从服装设计、电影美学到视觉艺术,合作过的都是大导演,拿过的都是大奖项,他不停游走于各个领域却又总能得心应手。2010年,他担任造型设计总监的新版电视剧《红楼梦》热播,奇才叶锦添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每个人都有自己要走的路

1957年,叶锦添出生在香港的一个穷苦家庭。那时候,他和兄妹、父母和七八户人家挤在一个大房子中,一家人拥有的空间就是夹层的上下木板,没有隔墙,只有用围帐划清的界线。

多年后,回忆起童年,叶锦添的脸上仍带着微笑:“智慧是被生活逼出来的。童年时我没有发表意见的习惯,只是喜欢想象,个性比较自闭,和别的孩子不太一样。”

大人们照旧为生活忙碌,他们不能了解,这个看上去闷闷的男孩子缘何会那么狂热地喜欢黑色和红色,在叶锦添的解读中,那是悲观的颜色。

家里五个孩子,叶锦添排行老四。从小他就比较喜欢奇特的东西,漫画也喜欢特别一点的。那时,同样喜欢画画的哥哥一度成了他的偶像,跟着哥哥,他开始画画和摄影。童年的大部分时光,他都消磨在收集和绘制连环画中了。

“穷人有穷人的世界,当你真正穷的时候,确实也不知道和别人有什么分别。我从小就养成了一种盲目高傲的性格,总是会把自己保护得好好的,对我不利的事情都充满了防范。我很容易会架起一道装饰性的围墙使自己看起来独特和出众。穷也穷得有型有格,虽然口袋里身无分文,但开口都是最贵的和最有品位的东西,无论怎么样都要去最好的咖啡厅,就是喜欢那种气氛。”

父母担心儿子会走上穷画家的人生之路,坚决反对他画画。为此,叶锦添和父母爆发了长达几个月的冲突,直到他多年后站上奥斯卡的领奖台,他与父母的矛盾纠结才算消除。作为妥协,1982年,叶锦添考入香港理工学院摄影专业,毕业后去了电影双周刊《曝光人物》当摄影师。

在美术方面,叶锦添没有接受过太多正统训练,但却不妨碍他越画越有名。后来在香港本地的一次美术大赛中,他得了几项大奖。也正是因为这些天马行空的画作,他被香港电影“怪才”徐克一眼相中。1986年,吴宇森筹拍电影《英雄本色》,徐克是这部戏的监制。在徐克的力荐下,29岁的叶锦添成为该片的执行美术。在这部电影中,叶锦添为周润发做出了一个风靡一时的经典造型“小马哥”——牙签、西装、风衣和光可鉴人的发型,轰动全港。

毫无疑问,23年前与徐克的初次邂逅让《英雄本色》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虽然那仅仅只是他踏入影坛后的第一份工作。与此同时,叶锦添还经常以双重身份穿梭于不同的摄制组,在做美术指导的同时,还兼在报纸上开设摄影专栏。此后与关锦鹏合作的《胭脂扣》更是彻底激发了他的创作灵感,催生了叶锦添内心对于电影,从工作到喜爱再到痴迷的疯狂历程。

出于对西方艺术的喜爱,1987年,30岁的叶锦添背起行囊,凭着一口不流利的英语走遍整个欧洲。从最西边的葡萄牙到东南边的希腊爱琴海,再到东北边的南斯拉夫,他度过了一个年轻艺术苦旅者最难忘的悠游时光:一身旧军衣,十足的探险队造型。白天吃着面包,赶赴博物馆、美术馆,晚上则落脚小旅馆和青年旅社。睡不了几个小时,又兴致勃勃地出发,寻找新的视野。在每天每分每秒中,说不尽的经验,已潜入了身体的记忆里。旅行让叶锦添找到了同类,“看着毕加索、凡·高他们的画,我就感觉像自己画的,因为他要表达的就是我想表达的,里面有我自己的感觉。”

在现实与理想中把玩平衡

回到香港的叶锦添满怀希望,准备在电影上大显身手,哪知“机会屈指可数,生活穷困潦倒”。不仅日子穷得叮当响,而且甚至一年里也没一部戏可拍,有时连午餐都吃不上。前途在哪里?艺术是什么?叶锦添进入了事业的低谷期,心情郁闷。

就在这个时期,叶锦添对中国的传统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到处找来老杂志和旧书,发疯般地研究起京剧脸谱,看京剧装扮,琢磨京剧戏服甩袖,企图在尝试恢复一种传统美感的同时,融入个人的经历和眼光。

真正翻身是在1993年。电影《诱僧》剃光了影星陈冲的眉和发,反倒成就了叶锦添。他拿到了生平第一个大奖——台湾金马奖最佳美术设计奖。这是他事业的重要转折点。

艳丽妖娆的《诱僧》使他结识了该片男主角吴兴国。叶锦添信手拈来的几幅设计图被吴兴国一眼瞧中:“不错嘛,愿不愿意跟我去台湾?”由此,叶锦添加盟吴兴国经营的当代传奇剧场。舞台让叶锦添的想象力得到更淋漓尽致的宣泄,惊艳至今的《楼兰女》由此诞生。

“这些戏服,极尽繁复又华美艳丽,全是我一针一线做出来的。凤冠代表婚礼、假花代表死亡、链条代表枷锁、利剑象征复仇、海藻意喻生殖,剧情每一步发展和人物内心的活动变化,我都尽量用这些服装的符号外化出来。1993年《楼兰女》在台湾首演,一炮打响,很多年轻人都来了,连那些老一代的人,也好奇地来看我们在搞什么新的东西。”

当第一次看到演员穿着他设计的衣服在舞台上表演的时候,叶锦添被震住了。“吴兴国让我懂得舞台演员身上的魔力。演员可以将你想象的感觉找出来,他们身上有一种力量,你在他身上找到了这个力量,你就能让他演的形象立起来。《楼兰女》的服装设计使我在台湾红起来,并引起国际关注。可以说,吴兴国对我艺术的成功影响最大。”

自此以后,叶锦添好运不断,他转型做了7年的舞台剧,担任了四十多部戏剧的服装造型设计、道具、舞台设计工作,接触到了大量的中国传统文化和艺术,大到唐宋的建筑,小到衣服袖口,这对他日后的设计影响很深。

2000年,是叶锦添事业上的转折年。这一年,他的名字与一部叫《卧虎藏龙》的电影紧密相连。2001年的奥斯卡之夜,当相貌平平、服饰简约的叶锦添带着他惯有的斯文和腼腆走上领奖台,从著名影星凯瑟琳·泽塔·琼斯手中收获了万众瞩目的小金人时,这个第一位在奥斯卡奖台上得到认可的中国电影人,创造了,一段与艺术、信念、历史三者交融的奇迹。

丰富的灵感源于积累

叶锦添的服装作品不仅而貌丰富,并且跨足各种艺术形式,包括电影、舞蹈歌剧、戏剧、戏曲、传统乐舞、音乐剧场等。而他的创作灵感,到底从何而来?

答案很简单,厚积薄发。叶锦添的书架足以让每一个爱书人又羡又妒。上白天文,下至地理,早自远古神话,近到当代艺术,种类涵盖诗歌小说、建筑戏曲因为工作需要,他还特别收藏题材偏门的书,他甚至专门到日本去寻找有关城堡设计的书,研究攻守双方的战斗,城堡每个地方的功能。“事实上某些领域内的专业书籍,在我的工作中也用得到。例如做船的书,拍《赤壁》时要做船,我们要计算浮力,研究船怎么压在水面上,这牵扯到整个设计的可能性,需要很多专业知识。”

从艺术的道路一路走来,叶锦添也从读书人变成一个著作颇丰的作者,从《繁花》、《流白》到《神思陌路》,他笑言自己与书是“共生关系”:“很多人看书是为了丰富自己写作的天空,我不是,我看什么有感觉都会去做。”他看文字,便制造文字;他看技术,便制造技术;他看影像,便制造影像;他读书,自己也写书。

醉心艺术,但叶锦添的日子并不宁静。多年来,从《大明宫词》,《橘子红了》、《射雕英雄传》、《无极》、《夜宴》、《赤壁》,到如今的新版《红楼梦》,叶锦添的服装造型一直备受争议。对此,处于争议旋涡中心的叶锦添很坦然:“我一直在强调,不论谁设计新版《红楼梦》,不管设计成什么样,都会被批评。真正的艺术应该是单纯的、纯粹的。我处于精英文化的尖端,为了满足那些每天看很多世界艺术品的人,必须走得更快。艺术是整体的,现在只是一个过渡期,我相信,观众一定会喜欢我们耗费了大量心血做出来的作品的。”

叶锦添表示,无论是荣誉还是责难,今后仍会有很多,但他不会为之所动,因为自己要做的事情,想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比如我现在很喜欢写东西,写自己每天的心情。多年的艺术工作,让我有很多积累,我会一本本把它写出来。我想,这不是贪心,而是自在。我想努力做出一点乐趣来,尽量享受不一样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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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一切困难都是为了使自己变得更强大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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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在一次电话采访中,一个记者曾经问过我一个很好玩的问题:“李连杰,你这些年都一帆风顺,你是怎么变得这么强大的呢?”

这位记者采访我之前肯定没做过认真的准备。首先,我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我在朋友中有个外号,叫做“死过一百次的生还者”。从小我父亲就过世了,家境实在太差,我只好加入武术队,靠每个月微薄的补贴养活全家;从11岁开始我连续5次拿到全国武术比赛冠军,18岁拍了《少林寺》后一夜成名,但第二年我就摔断了腿,差点成为废人;好不容易等到《黄飞鸿》系列电影大卖,我的经纪人又遭黑道枪杀,事业再次陷入低谷……这些都不说,2004年印尼海啸时,我差点妻离子散命丧异地,当洪水就在你眼前肆虐时,那种内心的惊恐与不舍,又有多少人面对过呢?

也可以理解,问这个问题的人估计从来都只是在电影中了解我,觉得我就是电影中那些硬汉,身怀绝技,从精神到肉体都是天生的强大。事实上,我只是一个血肉做成的普通人,甚至,我比很多人还脆弱,有一段时间,我天天想着出家当和尚。

但是,少林寺的一位高僧却不同意我这样做,因为出家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佛家还讲究入世修行呢!后来,我去好莱坞发展时,他要我记住一句话:“一切困难都是为了使自己变得更强大!”

这话听起来实在不像是什么祝福。果然,到了好莱坞,事情并不顺利,虽然台湾老板杨登魁花了上亿元帮我打造形象,创造机会,但傲慢的好莱坞并不肯接纳我这个身高才170cm的华人。我忍着,直到一次在片场,导演把剧本摔到我脸上,冷冷地问我:“你是不是不懂英文,所以剧本没看懂。”

那个晚上,我打电话给那位高僧。他淡淡地说:“这些年你吃了不少苦头,但回过头来想一想,是现在的你强大,还是过去的你强大?”我一愣,想着自己这些年的经历,的确,那些困难现在看起来都不值一提了,可当时,那些困难又何尝不是把自己逼得无路可逃?可见,困难的确在让我变得强大,至少,让我的承受能力越来越强!

从那以后,我不再惧怕任何困境,对困境甚至抱着一种“欢迎”的态度。朋友都说我着魔了,但我心里知道,这不过是在困难中修炼自己。

拍摄《英雄》的那段时间,章子怡很受非议,甚至在剧组中也被某些人孤立。在她身上我看到了刚出道的自己:冲动、爱憎分明,心里有什么,脸上从来藏不住……于是,我把自己的体验告诉她,慢慢地,她也从流言中脱胎换骨,开始转变成一个坚强的章小妹。

这两年,我对武术之道越来越有想法,我很想和观众分享这种想法,于是,我请人编写了宣扬和平的电影《西藏武僧在纽约》。很多片商对这个名字很感兴趣,但一看剧本就都不肯投资,因为里面的武打场面太少了,不够商业化。到哪里去找投资商?这个问题每晚都折磨得我无法入睡,实在没办法了,我找到法国的著名导演吕克·贝松,想自掏腰包来拍。拍完后,我看电影前90分钟精彩脱俗,但后30分钟就落入了武打片的俗套,于是要求改结尾,别人都觉得我疯了,改结尾是自杀行为,会让票房一落千丈。吕克·贝松也十分惊奇地问我:“你真想得罪你所有的观众吗?”我笑着说:“那就试一次吧。”

事实是,电影还没有公开放映,就受到了不少电影专家和媒体的关注,慢慢地,随着《霍元甲》的再度出击,大家也开始知道:哦,原来李连杰并不是一个武打机器,他也是有自己的想法的——中华武术除了实用外,里面还有很多博大精深的东西啊!

这就是我的目的。既要表达内心,又要保证票房,的确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但我知道,困境总会过去,而经历困境的人,却在这个过程中变得更乐观、更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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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简短的名人读书的故事例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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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霍金小时候的学习能力似乎并不强,他很晚才学会阅读,上学后在班级里的成绩从来没有进过前10名,而且因为作业总是很不整洁,老师们觉得他已经无可救药了,同学们也把他当成了嘲弄的对象。

在霍金12岁时,他班上有两个男孩子用一袋糖果打赌,说他永远不能成材,同学们还带有讽刺意味地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爱因斯坦.谁知,20多年后,当年毫不出众的小男孩真的成了物理界一位大师级人物。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原来,随着年龄渐长,小霍金对万事万物如何运行开始感兴趣起来,他经常把东西拆散以追根究底,但在把它们恢复组装回去时,他却束手无策,不过,他的父母并没有因此而责罚他,他的父亲甚至给他担任起数学和物理学教练.

在十三四岁时,霍金发现自己对物理学方面的研究非常有兴趣,虽然中学物理学太容易太浅显,显得特别枯燥,但他认为这是最基础的科学,有望解决人们从何处来和为何在这里的问题。从此,霍金开始了真正的科学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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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上课不认你名人故事

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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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科学家高士其上小学的时候,是个守纪律、懂礼貌的好学生。同学们都爱和他在一起。

可是有一天,他的同桌突然嘟着嘴,气呼呼地冲着高士其说:“你到底认识我吗?”

高士其莫名其妙地回答:“咱俩是好朋友,我怎么会不认识你呢?”

“那你刚才上课的时候,为啥不理睬我呢?”

高士其一听,笑了起来。原来,刚才上课的时候,他的同桌悄悄从作业本上撕下一张纸,叠起青蛙来了。叠了一阵子,他觉得一个人玩不带劲,就凑到高士其的耳朵边,轻轻地说:“我们来玩斗青蛙吧!”

高士其由于正专心听课,没有听见同桌的话。这位调皮的小同桌有些生气了,使劲拉丁拉高士其的衣服。高士其这才歪过头来,并从同桌的手势上明白了他的意思。然而,他一点也没动心,狠狠地白了同桌一眼,又继续专心听课了。

高士其没有想到,因为这件小事,竟得罪了要好的朋友。他诚恳地对同桌说:“下课的时候,咱俩一起玩,是好朋友。可是上课的时候,我就不认识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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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趣的名人故事:徐光启收拾棉花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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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光启从小就热爱农业科学。金黄的稻谷,雪白的棉花,油绿的蔬菜,都对他有着特殊的诱惑力。有一天清早,他钻进屋后的棉田里,一待就是大半天,连吃午饭的事儿都忘得一干二净了。徐光启的父亲心急火燎,村里村外找了好久,才在棉田里发现了儿子。

“你在这儿干什么?”父亲没好气地问。

“我在收拾棉花呢!”徐光启一边回答,一边伸手掐断一棵棉花尖顶上的嫩芽。

这下子,更把父亲惹火了:“混小子,你竟敢祸害好好的棉花!”说着,就要动手打光启。

“阿爸,你误会了。我没有祸害棉花。”徐光启含着眼泪分辩说,“现在快到立秋了,新枝上是结不出蕾铃的。如果再让它往上长,那要白白耗费多少养分呀!所以,我有意把新枝顶上的‘冲天心’摘去,这样,省下来的养分就可以供给下面快成熟的蕾铃,蕾铃长得大,收获才多呐!”

父亲听罢,半信半疑地说:“你先别嘴硬。如果秋后收成不好,我决不饶你!”

三个多月以后,徐光启家的棉花获得了大丰收。父亲这才自知理亏,感慨万千地对儿子说:“过去,我总以为你在庄稼地里闲玩,没想到,你是在钻研学问哪!”从此,他积极支持儿子学习农业科学技术,不但经常带着光启下田干活,还专门为他划了一块试验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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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中国古代名人励志故事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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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贤任能一定要坚持正直原则。

春秋时期,齐桓公任用管仲改变了齐国的落后面貌,富国强兵,齐国一举成为“春秋五霸”之首,齐桓公由此认识到人才的重要性,不过对于怎样选拔人才,齐桓公并没有不十分明确标准。

管仲选才一天,齐桓公在管仲的陪同下,来到马棚视察养马的情况。他一见养马人就关心地询问:“你觉得哪一件事最难?”养马人一时难以回答。其实,养马人心里是十分清楚的:一年365天,打草备料,饮马溜马,调鞍理辔,接驹钉掌,除粪清栏,哪一件事都不是轻松!管仲在一旁见养马人尚在犹豫,便代养马人回答说:“以前我也养过马,依我看,编排用于拴马的栅栏这件事最难。为什么呢?因为在编栅栏时备用的木料往往有弯的也有直的。如果想让所选的木料用起来顺手,使编排的栅栏整齐美观,结实耐用,开始的选料就显得很重要,下第一根桩的时候尤其要慎重。如果在下第一根桩时用了弯曲的木料,随后你就得顺势将弯曲的木料用到底,像这样弯曲的木料之后紧接着使用弯曲的木料,那些笔直的木料就难以派上用场。相反,如果一开始就选用笔直的木料,继之必然是直木接直木,曲木也就派不上用场了。其实,选拔人才同编栅栏选料的道理是一样的,国家在起初选拔肩负重任的人才时,必须慎重行事,从一开始就把握正直的标准,以便今后按这样的标准选贤任能。”

听了管仲的这一番高论,齐桓公深为佩服,确定了以正直作为国家选拔贤才的标准,世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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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古代名人少年立志的励志故事

全文共 1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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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的年纪,今天的年轻人大多还在学业的门径处徘徊,闲暇时打打电脑游戏,尽可以在虚拟世界中漫游。

而遥想当年,生于史官世家的司马迁,从10岁学习古文开始,就已身负书写历史的责任。20岁时,他迈出了自己名山事业的第一步。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中不无自豪地谈及年轻时的这次壮举:“二十而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窥九疑,浮于沅、湘,北涉汶、泗,讲业齐、鲁之都,观孔子之遗风,乡射邹峄,厄困鄱、薛、彭城,过梁、楚以归。”

司马迁的这次漫游,首先是通过“上会稽”和“窥九疑”向虞舜、夏禹表示敬意。按照古籍的记载,会稽和九疑,分别是舜、禹墓葬的所在。司马迁的文化访古之举,来源于他对《尚书》和《春秋》等古史的熟习。身居史官世家,司马迁能够看到当时一般人无法看到的典籍。据今人统计,《史记》中司马迁利用或见过的典籍,包括汉朝的皇家档案,有103种。这在当时,已是相当了不起的数字。司马迁是实实在在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身体力行者。在52万言的《史记》中,司马迁此次壮游的印记,不时出现在他对历史感慨的笔端。

司马迁为屈原作传,特别提到自己曾南游到长沙郡,看到屈原自沉之处,想到其悲剧人生,不禁为之落泪。也是在楚国的旧地,他见到了当年春申君所拥有的富丽宫室。他南登庐山,观览大禹曾疏导过的九江。在会稽,司马迁详细了解了越王勾践的故事。此前,他已经在载籍中知道了吴越之地与中原的渊源关系。他此行的目的之一,就是“网罗天下放失旧闻”,搜求古史传说,以及被秦王朝焚灭了的古诸侯史记。

齐鲁之地,学术发达,是重要的文化中心。司马迁说自己看到孔子故里的车服礼器,流连忘返,于是专门在那里学习饮宴和射箭的礼仪。

至于司马迁说到的“厄困鄱、薛”,可能是他在那里碰上了不愉快的事儿。司马迁在写孟尝君时提到,“吾尝过薛,其俗闾里率多暴桀子弟,与邹、鲁殊。”他认为,是因为战国时孟尝君广招宾客,鱼龙混杂,使当地风气大坏。到西汉时仍是如此。

秦汉之际群雄逐鹿,是司马迁实地考察的重点。在淮阴,当地人向他讲述了韩信年轻时的故事。当地人说起韩信少有大志,连他母亲的坟墓都建得与众不同。司马迁亲自去看,果然。

丰沛之地,汉初许多重量级的人物均出身于此。刘邦曾为“沛公”,萧何、曹参、周勃、樊哙等,都是当地人。司马迁到丰沛广问当地遗老,又参观了这些汉室名臣的故家所在。从樊哙的孙子樊他广口里,司马迁听到了这些风云人物的许多逸事。

司马迁青年时期的这次壮游有多长时间,我们不得而知。但此行经地极广,则非常确实。王国维曾经专门研究过司马迁的出游路线,有趣的是,司马迁的行踪,与秦始皇南游东巡的路径,多有重合。是司马迁有意追寻秦皇的足迹,还是因为在当时中国的交通条件下,这是一条经典线路,我们同样不得而知。20岁壮游之后,司马迁仕为郎中,奉使新开辟的巴蜀诸郡,又子承父业任太史令,侍从武帝出行,足迹几乎遍于全国。所以,在《史记》开篇的《五帝本纪》中,司马迁说,“余尝西至空峒,北过涿鹿,东渐于海,南浮江淮”。

用现代人的观点看,司马迁可以说是在漫游中寻找历史的现场感,为书写历史做准备。他的写作理想,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

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评价说,“太史公胸中,固有一天下大势。”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辙甚至认为,《史记》的文笔好,也和司马迁的壮游有关,“太史公行天下,周览四海名山大川,与燕赵豪杰交游,故其文疏宕颇有奇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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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古今中外励志名人经典小故事:屈原在山洞里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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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江三峡的巫峡和西陵峡之间,有一座名叫秭归的县城。这里就是战国时期大诗人屈原的故乡。

屈原自幼聪明好学,在学堂里深得老师的赏识。可有一段时间,他放学后经常迟迟不回家。家里人问他缘故,他总是神秘地笑笑说:“我现在谁也不告诉。你们放心吧,反正我不会去干坏事的。”

屈原的姐姐女媭心里仍不踏实。这天,她在放学前先赶到学校,当屈原背完晚书走出校门时,便悄悄地跟在了后面,一直跟到了后山坡的一个山洞里。

这山洞可真美!婀娜多姿的石柱、石笋和石钟乳,在虚无缥缈的雾气中亭亭玉立。晶莹闪亮的水滴顺着石钟乳尖,一滴一滴地慢慢坠落,叮咚之声,犹如珠落银盘。

屈原在泉边一块青石上坐了下来,随手掏出一卷竹简,低声吟咏起来。

女媭站在洞口默默地倾听着。她仿佛跟着弟弟一起,一会儿来到了洞庭湖畔的渔翁、蚕女中间,一会儿又来到了九嶷山上的樵夫、猎人中间……直到夜幕降临,洞内一片朦胧时,她才轻轻地喊了一声:“弟弟”。

“谁?”屈原猛一怔。当他瞪大眼睛,看清是自己亲爱的姐姐站在洞口时,连忙笑吟吟地迎上前去:“姐姐,我读的都是咱们楚国的民歌,美极啦!

可是,老师不许我们在学校里读它,没办法,我就……”

“那也得对家里说一声啊。”女媭只责备了一句,便拉着弟弟的手一块儿走出了山洞。

屈原在山洞里读书的事很快就传开了。他死后,故乡人民为了纪念他,就把后山的这座山洞取名为“读书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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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名人故事:左思立志

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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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文学家左思少年时读了张衡的《两京赋》,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决心将来撰写《三都赋》。陆机听了不禁抚掌而笑,说像左思这样的粗俗之人,居然想作《三都赋》这样的鸿篇巨着,简直是笑话;即使费力写成,也必定毫无价值,只配用来盖酒坛子而已。面对这样的羞辱,左思矢志不渝。他听说着作郎张载曾游历岷、邛(今四川),就多次登门求教,以便熟悉当地的山川、物产、风俗。他广泛查访了解,大量搜集资料,然后专心致志,奋力写作。在他的房间里、篱笆旁、厕所里到处放着纸、笔,只要想起好的词句他就随手记录下

来,并反复修改。左思整整花费了十年的心血,终于完成了《三都赋》。陆机在惊异之余,佩服得五体投地,只得甘拜下风。

认准行动目标,不为外人所动,坚持就是胜利,挺住就是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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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名人故事:失策的达尔文

全文共 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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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1809——1882,英国生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人,著有《物种起源》一书,曾用5年的时间环球航行)原版的英文日记中,记叙了这么一件事情。

失策的达尔文19世纪30年代,达尔文曾周游世界,一次,他来到非洲的一个原始部落,那里的人们没有衣服穿,住的是山洞,或在树上搭一个巢,吃的是野果禽兽,过着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达尔文在那里住了几天,惊奇地发现一些“新情况”,他们将老年妇女赶进深山老林,让她们自然饿死,在没有食物的时节,则将妇女生的婴儿或小孩分而食之。达尔文“看”不懂,就问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部落首领通过当地的“翻译”告诉达尔文:“妇女的任务就是生孩子,生下的孩子有两种用途,一是留下来延续种族的生命,二是供我们缺食的时候当粮食。妇女老了,不能生育了,留下她们有什么用?我们不吃掉她们就已经很宽容了,在饥荒没食物的时候,我们只有吃小孩,不吃小孩我们吃什么呢?”

达尔文痛苦地摇摇头,这里的“人”太残忍了!他下决心改变这个原始部落不尊老、不爱幼的历史局面。于是,他通过翻译,用高价买下了一个当地男婴,将这个婴儿带回了英国,他要用现代都市的教育方式,使这个非洲的小孩变成一个“现代文明人”,然后,用这位“文明人”去改变他老家那种“弃老食幼”的原始现状。

16年后,这个非洲孩子长成了“文明青年”。达尔文通过熟人,把他带回了他的家乡。

一年后,达尔文旧地重游,想看看那个非洲原始部落,在自己委派的“现代文明青年”的领导下,是不是有了质的变化。可是,达尔文到处都找不到那个自己精心培养的非洲青年。最后,他问部落首领,那人是否来了这里?首领回答:“来了。”达尔文又问:“他人呢?”“我们把他吃了!”达尔文大惊:“那么好的人,为什么吃了?”“他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做,我们留下他有什么用?”达尔文无话可说。

到家后,达尔文在自己的日记中写道:“一个人的愿望和他所希望得到的结果并不成正比。一个种族遗留下来的疑难问题,决不是依靠一个或几个‘文明人’就可以解决的,从野蛮进化到文明,这其中有一个痛苦而又漫长的过程,欲速则不达。社会上每个人都应当适应自己周边的生活环境,否则,他哪怕再高明,终将被淘汰。适者才能生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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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名人故事《谁是C罗心中的大神》

全文共 1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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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漫漫历史长河中,总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有着精深的智慧,远大的抱负,无比坚强的毅力。他们为社会的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为后世的人们作出了表率,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以下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名人故事中关于名人故事_谁是C罗心中的大神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作为当今足坛的超级明星,C罗是众多球迷心目中的大神。虽说“同行是冤家”,但是在大神的心目中,也还是有很多让他欣赏的球员,甚至包括他的“老冤家”梅西。那么你知道哪位球星可以在C罗心目中谋得一席之地吗?他的NO。1又是谁呢?

第十位:罗纳尔多

曾被称作“外星人”的巴西球星罗纳尔多,虽然近年已经发福成了一个“球”,但毫无疑问,他是足球史上最好的前锋之一,一直是C罗学习的榜样。两人不但名字一样,而且都有在皇马效力的经历。事实上,罗纳尔多也对C罗称赞有加。

第九位:皮尔洛

这位因为踢球太随意而被球迷亲切地称为“睡皮”的意大利人,可以称得上是足球史上技术最全面的球员之一。看似气定神闲地“漫步”在绿茵场上,其实他早已做到心中有数。皮尔洛虽然年龄已大,才华却不变,C罗对皮尔洛一直十分敬佩。

第八位:哈维

作为一名巴萨前球星,哈维上榜似乎有些出乎意料。不过任何想要取得更多进球的球员,都希望身后有哈维这样的传球大师为自己服务。C罗佩服哈维开阔的视野和精妙的脚法。

第七位:斯科尔斯

斯科尔斯是C罗在曼联队时的偶像,两人一起在弗格森手下效力。C罗从斯科尔斯身上学到了很多。

第六位:法尔考

这位来自哥伦比亚的前锋,可是很多教练想纳入麾下的“进攻利器”。法尔考在门前嗅觉灵敏,临门一脚的技术极佳。C罗和法尔考是很好的朋友。在C罗看来,法尔考也是足球史上最好的前锋之一。

第五位:梅西

作为目前自己最大的竞争对手,C罗把梅西排在了第五位,不上不下。虽然两人的年纪相差了几岁,但同样出色的比赛经历,让他们之间的比拼一直存在。现在,他们都已经是自己球队的灵魂人物,更是绿茵场上的巨星。这样的身份让他们有些超俗——似乎已经不在意对方对自己的影响,也不会去嫉妒对方的成绩。C罗多次表示,梅西是足球史上最好的球员之一。

第四位:齐达内

齐达内拿过世界杯和欧洲杯的冠军,在尤文图斯队和皇马队都是绝对巨星,在世界足坛上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C罗一直非常佩服齐达内。

第三位:菲戈

这位曾带领C罗征战赛场的老大哥,也是葡萄牙国家队的“定海神针”。C罗从大哥手里接过队长袖标的那一刻,也是他开创自己时代的起点。同样,作为葡萄牙最好的足球运动员之一,菲戈也是C罗的童年偶像。C罗完成了与菲戈一起在国家队踢球的梦想。

第二位:迪马利亚

想不到排在C罗心中第二位的竟然是迪马利亚。其实想想看这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毕竟当初皇马队将迪马利亚“遣送”出伯纳乌球场时,C罗就曾表达过自己的不爽。因为在他看来,迪马利亚是世界上最好的球员之一,皇马队不应该将其送出门。

第一位:C罗

在C罗心目中,世界上最好的球员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C罗一直标榜自己是世界上最好的球员,当然他这么认为有足够多的理由。他说:“我相信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是最佳的,并一直在为此努力。在我的脑海中,我一直相信自己是最佳的。事实上,不仅仅是在工作上,哪怕在游戏中我也希望自己是最棒的。”没错,他就是这么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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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古今中外励志名人经典小故事:曼德拉的人生顿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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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的曼德拉,因为领导反对白人种族隔离政策而入狱,白人统治者把他关在荒凉的大西洋小岛罗本岛上27年。

当时尽管曼德拉已经高龄,但是白人统治者依然像对待一般的年轻犯人一样虐待他。

但是。当1991年曼德拉出狱当选总统以后,曼德拉在他的总统就职典礼上的一个举动震惊了整个世界。

总统就职仪式开始了,曼德拉起身致辞欢迎他的来宾。他先介绍了来自世界各国的政要,然后他说,虽然他深感荣幸能接待这么多尊贵的客人,但他最高兴的是当初他被关在罗本岛监狱时,看守他的3名前狱方人员也能到场。他邀请他们站起身,以便他能介绍给大家。

曼德拉博大的胸襟和宽宏的精神。让南非那些残酷虐待了他27年的白人汗颜得无地自容,也让所有到场的人肃然起敬。看着年迈的曼德拉缓缓站起身来,恭敬地向3个曾关押他的看守致敬,在场的所有来宾都静下来了。

后来,曼德拉向朋友们解释说,自己年轻时性子很急,脾气暴躁,正是在狱中学会了控制情绪才活了下来。他的牢狱岁月给他时间与激励,使他学会了如何面对自己遭遇苦难的痛苦。他说,感恩与宽容是源自痛苦与磨难的,必须以极大的毅力来训练。

他说起获释出狱当天的心情:“当我走出囚室、迈过通往自由的监狱大门时,我已经清楚,自己若不能把悲痛与怨恨留在身后,那么我其实仍在狱中。”我们之所以总是烦恼缠身,总是充满痛苦。总是怨天尤人,总是有那么多的不满和不如意,是不是因为我们缺少曼德拉的宽容和感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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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经典名人哲理故事1:最差的肉做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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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渊洁的一位小读者长大后,开了一家餐馆。他让郑渊洁给他的餐馆取名,郑渊洁笑着说,你是不是想用“皮皮鲁”。他说,当然想,但是不能。郑渊洁问为什么。他说,皮皮鲁是中国几代孩子的童年象征,用“皮皮鲁”作为餐馆的名称,不妥。郑渊洁说,有人已经未经郑渊洁授权就拿“皮皮鲁”作为西餐厅的名字了。他说,拿皮皮鲁当西餐厅的名字,是对皮皮鲁的亵渎,皮皮鲁是中国本土原创最著名的童话人物。用皮皮鲁作为西餐厅的名称,不是亵渎是什么?

这位小读者的餐厅已经经营了3年,在北京已然是赫赫有名的餐馆,每天就餐的人要预约。

郑渊洁有时到他的餐馆坐坐。一次,正逢他检验采购的鲜肉。郑渊洁就向他请教最好的肉用来做什么菜。他说猪排牛排。郑渊洁又问最差的肉用来做什么。他说丸子

一块一块的肉端上餐桌,必须要经得起食客的检验。只有丸子这种混杂在一起的肉才可以滥竽充数鱼龙混杂。

1992年,美国书评家盖瑞·威尔斯问美国总统克林顿,除了《圣经》,哪本书对他影响最大。克林顿回答是《沉思录》。据说,温的枕边书也是《沉思录》。《沉思录》的作者是古罗马皇帝马可·奥勒留。奥勒留的《沉思录》这样开篇:“从我的曾祖父那里,我懂得了不要时常出入公共学校,而是在家要有好的老师。”在家里单独学习是当“牛排”,到了公共学校,就是当“丸子”了。为什么?在公共学校,所有学生获得的知识是完全一样的,知识结构完全一样,是灾难。

个性差异是人类得以进步的基础。千人一面,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导致停滞不前。老虎都是一只一只的,豺狼才是一群一群的。

“和别人不一样”是所有杰出人物的特征。

李嘉诚买股票的一个秘诀是:大多数人买什么,他就不买。大多数人不买什么,他就买。

经营人生也是这个道理。成功者都是独辟蹊径,失败者都是随波逐流。

不要当丸子,因为你不是最差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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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短篇名人励志故事10则

全文共 2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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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对于名人励志故事大家都很喜欢听,很容易从短篇的故事中获得深刻的道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短篇名人励志故事10则,欢迎大家参考!

短篇名人励志故事1:徐霞客志在天下

有一天,江边发生了一件怪事,很多人在打捞落水的石狮,却怎么也找不着。这时,一个叫徐霞客的小孩说,只要溯江而上,就能找到石狮。果然石狮找到了,大家都赞誉这个聪颖的小孩。原来他就是长大后成为伟大地理学家、旅行家的徐霞客。

短篇名人励志故事2:华佗拜师学艺

华佗,字元化,东汉末年、三国时期沛国(今安徽亳县)人,是我国古代著名的医学家。华佗发明的“麻沸散”,是一种很有效的全身麻zui药,比西方的麻zui药要早一千六百年左右,华佗对世界医学的贡献非常巨大。不要以为华佗一生下来就是神医,华佗小时候学医,经历了千辛万苦。

短篇名人励志故事3:欧阳修的读书故事

欧阳修先生四岁时父亲就去世了,家境贫寒,没有钱供他读书。太夫人用芦苇秆在沙地上写画,教给他写字。还教给他诵读许多古人的篇章。

到他年龄大些了,家里没有书可读,便就近到读书人家去借书来读,有时接着进行抄写。就这样夜以继日、废寝忘食,只是致力读书。从小写的诗、赋文字,下笔就有成人的水平,那样高了。

短篇名人励志故事4:沈括上山看桃花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当读到这句诗时,沈括的的眉头凝成了一个结,“为什么我们这里花都开败了,山上的桃花才开始盛开呢?”,为了解开这个谜团,沈括约了几个小伙伴上山实地考察一番,四月的山上,咋暖还寒,凉风袭来,冻得人瑟瑟发抖,沈括矛茅塞顿开,原来山上的温度比山下要低很多,因此花季才来得比山下来得晚呀。凭借着这种求索精神和实证方法,长大以后的沈括写出了梦溪笔谈。

短篇名人励志故事5:邓亚萍:苦练球技

众所周知,邓亚萍从小就酷爱打乒乓球,她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在世界赛场上大显身手。却因为身材矮小,手腿粗短而被拒于国家队的大门之外。但她并没有气馁,而是把失败转化为动力,苦练球技,持之以恒的努力终于催开了梦想的花蕾——她如愿以偿站上了世界冠军的领奖台。在她的运动生涯中,她总共夺得了18枚世界冠军奖牌。邓亚萍的出色成就,不仅为她自己带来了巨大的荣耀,也改变了世界乒乒坛只在高个子中选拔运动员的传统观念。

短篇名人励志故事6:高尔基救书的故事

世界文豪高尔基对书感情独深,爱书如命。

有一次,他的房间失火了,他首先抱起的是书籍,其它的任何东西他都不考虑。为了抢救书籍,他险些被烧死。

他说:“书籍一面启示着我的智慧和心灵,一面帮助我在一片烂泥塘里站起来,如果不是书籍的话,我就沉没在这片泥塘里,我就要被愚蠢和下流淹死。”

短篇名人励志故事7:希拉里:有领导能力的小姑娘

伶牙俐齿?勇敢智慧?咄咄逼人?人们对希拉里似乎总是褒贬不一,但有一点你无法否认,她绝对是世界第一流的女政治家。希拉里丝毫不比老公克林顿逊色,她不仅从小成绩优秀,出类拔萃,还表现出了极强的领导和社交能力。

希拉里出生于芝加哥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4岁时的一件事锻炼了小希拉里坚强的意志和决断力。当时,社区中有个霸道的小女孩总是欺负希拉里,希拉里很害怕,泪流满面地向母亲诉苦。母亲告诉希拉里,若遭到欺负,就一定要毫不畏惧地还击。小希拉里的确这样做了。此后,希拉里天赋的领导才能日渐显露,她身旁很快聚集了一大帮孩子。

短篇名人励志故事8:贝克汉姆:从“赌局”中领悟父亲的良苦用心

有谁统计过,贝克汉姆在球场上到底吸引过多少人的目光?每当这位世界顶级球星的身影出现在球场,无数的尖叫声立刻响遍全场,相机快门也闪个不停。小贝从3岁就开始踢球,尽管那时还是“玩”球多于“练”球,但父亲一直苦心培训他,顽皮的他渐渐奠定了对足球事业的热爱。

上小学时,小贝跟父亲之间甚至还约定了一个常规“赌局”:如果小贝能站在禁区边不助跑射门,每次把球踢中门柱,就能从父亲那儿赚到50个便士。总是赢到零花钱的小贝很开心,直到长大成人后他才明白了父亲的良苦用心。

短篇名人励志故事9:“饿狼式”读书法-杰克伦敦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经过苦难磨练,十分珍视读书机会。

他遇到一本书时,不是用小巧橇子偷偷撬开它的锁,然后盗取点滴内容,而是像一头饿狼,把牙齿没进书的咽喉,凶暴的吮尽它的血,吞掉它的肉,咬碎它的骨头!直到那本书的所有纤维和筋肉成为他的一部分。

短篇名人励志故事10:卡莉·菲奥里纳:从母亲那里受益匪浅

惠普前任女掌门卡莉。菲奥里纳曾是男性主导的硅谷中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精明强干、坚忍不拔的卡莉曾两度荣登财富“最有权威的女企业家”榜首,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卡莉从小就受母亲影响,从母亲那里学到了坚强、博学和热爱生活,并受益一生。

卡莉出生于美国得州一个带有欧洲血统的家庭。父亲是联邦法院的法官,母亲则是一位艺术家。在童年的卡莉心中,母亲一直是她最崇敬的人。母亲热爱生活,教卡莉做人的道理,使卡莉的潜能得到最大的发挥。卡莉童年时代随父母游历了不少国家,不仅开拓了眼界,更培养了思考问题的广度和深度,这对她成为一个有勇气、有魄力、自信并热爱生活的人也不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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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因时而化、商鞅变法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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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时而化,说的是国家。的政策、法令、体制要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

商鞅(?一公元前338年),姓公孙,名鞅,战国时期杰出的改革家。他是卫国人,又称卫鞅。后来在秦国变法有功,当上了大良造(相当于相国兼将军),被封为商君,故历史上称为商鞅。

春秋战国时期,是新兴的封建制度取代腐朽的奴隶制度的社会大变革时代。当时,奴隶的起义和斗争,从根本上动摇了奴主阶级的反动统治,为新兴地主阶级推行法治造成了有利的形势。公元前361年,商鞅到了秦国。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商鞅顺应历史发展的要求,实行了变法。

商鞅批判了拘泥古制的观点,提出了“前世不同教”,“帝王不相复”,“治民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世事变而行道异”的进的历史观。从这个观点出发,他总结了前人的理论和实践,制了一条以“法治”和“农战”为主要内容的政治路线,以打击奴隶主贵族势力,壮大新兴地主阶级的力量。为了贯彻这条路线,商鞅采取了一系列革新措施:按军功奖授官爵,废除贵族世袭特权,确立地主阶级的政治统治;并乡邑为县,长官由国君任免,以强中央集权;实行“轻罪重刑”、“严刑去奸”,严密户籍编制,推行“连坐法”,以强化专政;废井田,“开阡陌封疆”,承认土地私有,准许买卖,以确立封建土地所有制;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生产多者免徭役,以发展封建经济。他还创立了按丁男征赋的故事办法;统一了度量衡。这些改革为了秦国的富强奠定了基础。从政治上、经济上、思想上为秦始皇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在历史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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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名人惜时读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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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701-762)是我国历史上伟大的诗人之一。他之所以能"开口成文,挥翰霞散",写出数以千计为人民传诵的诗篇,主要是他长期刻苦学习勤奋钻研的结果。当然,与家教也是不无关系的。

李白的父亲是个很有文学修养的人。李白刚刚懂事的时候,有一次听到父亲在书房里朗读《子虚赋》,那优美动听的文词,使李白人迷人神。开始,父亲以为他听不懂,后来父亲发现每当他朗读诗文的时候,李白便到父亲跟前,眼睛盯着父亲,认真聆听。有时竟随着父亲感情的起落表示悲欢。于是,父亲便留他在书房里一块学习,一块朗诵。幼时的李白几乎每天都是在书房里度过的。

在父亲的教育下,李白"五岁诵六甲"(指推算生辰年月的六十甲子),"十岁观百家"(指诸子百家的各类书籍),十五岁开始学写文章和诗歌。他最早写的《惜余春赋》、《明堂赋》、《大猎赋》都曾受到文豪的重视。

李白的进取精神特别强,他甚至有超过司马相如的抱负。为了使自己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他下了很大决心,同一位好朋友住到成都附近的青城山里去,专心攻读,博览群书,钻研诗文书法。他在青城山,一连苦读了好几个年头,都不曾进城去闲逛一次。

但是,少年时的李白,在学业上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动摇的。他在四川眉州象耳山读书的时候,一度对学习的艰苦和紧张适应不了,曾想中途放弃学业,做一个自由自在、随意飘游的浪子。一天,他离开象耳山,正走到山下小河边时,遇见一位头发花白姓武的老大娘蹲在河边磨铁杵。李白好生奇怪,走上前去问大娘干什么。武大娘指着铁柞说:"我要把它磨成针。"李白以为老大娘在拿他开心,不相信老大娘的话,问道;"这么粗的一根铁杵,能把它磨成针吗?"老大娘意味深长地对李白说:"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李白听了心里不觉一怔,顿时感慨万分,独自一人在河边沉思了很久,从中得到极大的启发。于是,他又坚定地往山里走去,决心继续归山终业。

从此,"铁杵磨成针"成了李白的座右铭。他始终以这种精神来要求自己"读破万卷书"。正因为如此,所以他后来做的诗,都能达到有如信手拈来、妙语天成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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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比尔.盖茨小时候的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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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尔.盖茨拥有好多个“世界之最”,例如:他是第一个靠观念、智能和思维致富的人;他是世界首富,1996年的财产是160亿美元;他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世界第一富翁;他是第一个从一无所有白手起家,在短短20年内创造财产达139亿美元的奇才;他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靠电脑软件积累亿万财富的先行者;他是首先开发利用高科技和高智商,创造巨大财富的典范……,因此,在20世纪90年代的地球上刮起了一阵强劲的比尔·盖茨旋风。那么盖茨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他的事迹有许多厚厚的书作了详细的介绍,这里问单讲他几个小时候故事吧!

比尔·盖茨的童年是在美国华盛顿州的西雅图度过的,西雅图是美国波音公司的基地,全市职工近半数在这家公司工作,所以人们也把西雅图称为“波音城”。它和旧金山、洛杉矾并列为美国西海岸的三大门户之一。长着一头沙色头发的7岁男孩盖茨最喜欢反复看个没完的是那套《世界图书百科全书》。他经常几个小时地连续阅读这本几乎有他体重1/3的大书,一字一句地从头到尾地看。

他常常陷入沉思,冥冥之中似乎强烈地感觉到,小小的文字和巨大的书本,里面藏着多么神奇和魔幻般的一个世界啊!文字的符号竟能把前人和世界各地的人们无数有趣的事情,记录下来,又传播出去。他又想,人类历史将越来越长,…那么以后的百科全书不是越来越大而又笨重了吗!能有什么好办法造出一个魔盒来,只要小小的一个香烟盒那么大,就能包罗万象地把一大本大百科全书都收进去,该有多方便。

这个奇妙的思想火花,后来竟给他实现了,而且比香烟盒还要小,只要一块小小的芯片就行了。

盖茨看的书越来越多,想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一次忽然对他四年级的同学卡尔·爱德:“与其做一棵草坪里的小草,还不于成为一株耸立于秃丘上的橡树。回为小草千遍一律,毫无个性,而橡树则高大挺拔,昂首苍穹。”他坚持写日记,随时记下自己的想法,小小的年纪常常如大人股的深思熟虑。

他很早就感悟到人的生命来之不易,要十分珍惜来到人世的宝贵机会。他在日记里这样写道:“人生是一次盛大的赴约,对于一个人来说,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信守由人类积累起来的理智所提出的至高元上的诺言……”那么“诺言”是什么呢?就是要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

他在另一篇日记里又写道:“也许,人的生命是一场正在焚烧的“火灾”’,一个人所能去做的,就是竭尽全力要从这场‘火灾’中去抢救点什么东西出来。”这种“追赶生命”的意识,在同龄的孩子中是极少有的。

盖茨所想的“诺言”也好,追赶生命中要抢救的“东西”也好,表现在盖茨的日常行动中,就是学校的任何功课和老师布置的作业,无论是演奏乐器、还是写作文,或者体育竞赛,他都会全心全意花上所有时间去最出色完成。

一次,老师给他所在的四年级学生希置了一篇关关人体特殊作用的作文。要求四五页的篇幅。结果盖茨利用他爸爸书房里的百科全书和其他医学、生理、心理方面的书籍,洋洋洒洒地一口气写了30多页。又有一次老师布置同学写一篇不超过20页的故事,盖茨浮想联翩,竟写出长达100页的神奇而又曲折无比的故事,使老师和同学都十分惊讶!大家说他:“不管盖茨做什么事,他总喜欢来个登峰造极,不鸣则已,一呜惊人,不然他是不会甘心的。”

盖茨在体育和社会活动方面也表现出这种不落人后的精神。

有一次暑假童子军的80公里徒步行军,时间是一个星期,他穿了一双崭新的高筒靴,显然新鞋不大合脚,每天13公里的徒步行军,又是爬山,又是穿越森林,使他吃尽了苦头;第一天晚上,他的脚后跟磨破了皮,脚趾上起了许多水泡。他咬紧牙关,坚持走下去。第二夭晚上,他的脚红肿得非常厉害,开裂的皮肤还流了血。同伴们都劝他停止前进,他却摇摇头,只是向随队医生要点药棉和纱布包扎一下,又要了些止痛片服用,继续上路了。就这样他一直坚持到一个途中幢查站,当队发现他的脚发炎严重,下令医治,才中止了这次行军。盖茨的母亲从西雅图赶来,看到他双脚溃烂的样子时,难过地哭了,直埋怨儿子为什么不早点停止行军。盖茨却淡淡他说:“可惜我这次没有到达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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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名人高士其的读书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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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士其从小就用功读书,他的学习成绩,年年都是班级里最好的,全校老师和同学,都夸他是个好学生。

他是一位科学家。它六岁那年,要上学读书了。开学那天,大蒙蒙亮,高士其就穿上新衣服,背着新书包,上学去了。 一路上,高士其乐得象只小鸟儿,又蹦又跳唱着歌。他跑到学校门口一看,大门还紧紧地关着呢。他不敢去敲门,只好站在门口等着,不知道等了多久,学校的大门开了。 开门的是位老伯伯。高士其恭恭敬敬鞠了一躬,又叫了声“老伯伯早!” 老伯伯心里真高兴,笑眯眯地说:“多懂礼貌呀,孩子,你是一年级新学生吧!” 高士其点点头。老伯伯把高士其领到一年级的教室里。 过了好一会儿,小朋友们才一个个来到学校。

在开学典礼上,校长站在台上讲话。高士其一双乌溜溜的眼睛,专心地盯着校长,他听得可仔细啦。 校长讲完了话,叫高士其站到他身边来。高士其不知道有什么事,一颗心象小鹿似的怦怦乱跳。 校长摸摸高士其的头,表扬他是一个守纪律、懂礼貌的好学生。 高士其把校长的话记在心里,每天,他上课用心听讲,放学回家就认真做功课,他跟全班的同学都要好,跟同桌的一个小朋友更要好,下课以后,两个人一起游戏,可高兴呢。 可是有一天,这个小朋友嘟着嘴,冲着高士其说:“你到底认识我吗?” 高士其觉得很奇怪,说:“咱俩是好朋友呀,怎么会不认识你呢?” 这个小朋友气呼呼地说:“那你刚才上课的时候,为啥不理睬我呢?” 高士其一听,笑了起来。原来,刚才上课的时候,这个小朋友拿出纸头,折成一只只小青蛙,悄悄地玩了一阵子,玩着玩着。觉得一个人玩没有劲,就凑到高士其的耳朵边,轻轻地说:“我们来玩斗青蛙吧!” 高士其坐得端端正正,正用心听老师讲课,这个小朋友的话,他根本没有听见。这个小朋友又轻轻地碰了碰高士其,高士其还是坐得好好地在听课。这个小朋友心里挺不高兴,使劲拉了拉高士其的衣服,这一来,高士其回过头来了。那个小朋友指指膝盖上的两只纸折的青蛙。高士其明白了,是叫他一起玩斗青蛙呀,他对那个小朋友白了一眼,又用心地听老师讲课了。 高士其想到这里,笑起来了,他对那个小朋友说;“下课的时候,咱俩一起玩,是好朋友。可是上课的时候,我就不认识你了。” 高士其的话,说得这个小朋友也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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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名人的故事一:父母的鼓励让“白痴”成为物理学家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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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小的时候,并不是一个天资聪颖的孩子,相反,当别人家的孩子都开始学说话的时候,已经三岁的爱因斯坦才“牙牙”学语。当比他小两岁的妹妹玛伽都已经能和邻居交谈了,爱因斯坦说起话来却还是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语,被一些邻居认为是白痴。但是,担任电机工程师的父亲,却没有对儿子失去信心,他想方设法地让爱因斯坦发展智力。父亲为儿子买来积木,教他搭房子。小爱因斯坦每搭了一层,父亲便表扬和鼓励一次。在这种激励下,爱因斯坦一直搭到了十四层。

爱因斯坦长到六岁的时候,语言能力仍然很差。一天到晚也说不了几句话,七岁的时候,父母把他送到学校,学校死板的教学让他提不起精神,常常不能按时完成作业,老师们都认为这个学生是一个傻瓜。但是,父亲却鼓励爱因斯坦:“我觉得你并不笨,别人会做的,你虽然做得一般,却并不比他们差多少,但是,你会做的事情,他们却一点都不会做。你表现得没有他们好,是因为你的思维和他们不一样,我相信你一定会在某一方面比任何人都做得好。”父亲的鼓励,使爱因斯坦振作起来。

爱因斯坦的母亲贤惠能干、文化修养极高,她对自己的儿子百般呵护和鼓励。爱因斯坦小时候常常爱提出一些怪问题。如指南针为什么总是指向南方?什么是时间?什么是空间?别人都以为他是个傻孩子。可是,爱因斯坦的母亲却十分自信地认为:“我的小爱因斯坦并不傻,他将来一定是位了不起的大学教授!”

就这样,在父母的鼓励和爱护下,爱因斯坦的智力迅速发展,对科学产生了强烈的爱好,并开始走向科学研究的巅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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