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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章节读书笔记10篇(精彩20篇)

对孩子而言,书本更是丰富了他们的活,为他们提供了无尽的想象。小编收集了我和孩子共读书征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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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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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昆虫记》,爸爸很快就给我买来了。这本书我刚看了一两页,就爱不释手的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他把昆虫都抓起来做研究,才能写出这本书。

近几天,我读了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这本书使我走进了昆虫这个微小而奇妙的世界,法布尔让人性化的昆虫翩然登场,使我们更细致地了解了数百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是法布尔为人类开启了昆虫世界的大门。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是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科学家、科普作家,生物学家。他是第一位在自然环境中实地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一生都在研究昆虫,并真实地刻录下各种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这本书里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昆虫,比如:萤火虫、红蚂蚁、天牛、蟋蟀、蝗虫、螳螂、金步甲、松毛虫、蝉还有大孔雀碟等······这些昆虫里,我最喜欢萤火虫。

这个稀奇的小家伙为了表达对生活的欢欣,竟在屁股上挂了一只小灯笼,能发出微弱的光芒。夏天炎热的夜晚,只要稍加留意,就能发现它在青草丛中漫游。萤火虫有六只短短的脚,它是用碎步小跑的昆虫。萤火虫还有斑斓的色彩,身体栗棕色,胸部呈红色,环形服饰的边缘上还点缀着一些小斑点。别看萤火虫表面弱小,它可是一个凶猛的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猎人,而且在获取猎物的时候,手段是罕见的恶毒。由于这些,我开始喜欢探究萤火虫。

说实话,我以前并不喜欢昆虫,甚至还有一些怕他们,见到他们就跑,可能是因为他们长得太怪了吧!但看了《昆虫记》之后,我便对昆虫有了新的认识。知道了昆虫不是冷血的动物,它们也有感情,甚至还会恶作剧、偷窃呢。

蜘蛛、被管虫等一些昆虫妈妈们,为了自己的孩子宁可牺牲自己,它们的爱子之心令人感动。蜘蛛妈妈为了孩子们,可以不吃不喝不睡,一直待在旁边守护着它们,即使捕捉到猎物,也给孩子们吃,自己只吃一些剩下的残骸,有时候实在困得支撑不住了就躺下小憩一会儿,一听到动静就会立刻起来侦查,可见它即使睡觉时神经也是绷紧的,丝毫没有放松啊!蜘蛛妈妈一天天愈来愈消瘦了,好像随时可以死去,可它的守望工作丝毫不见有松懈,它在等待着什么。蜘蛛的巢封闭的很严密,小蜘蛛根本就无法打开。原来它是在等孩子们出来,当它感到袋子里的小生命想出来时,便拼尽自己的最后一丝力气,然后爆发于一点打出一个洞,好让孩子们出来,完成这个任务后,蜘蛛妈妈便安然去世了,可怀里还抱着这个已经没用的巢。看了这篇“蟹蛛的巢”之后,我不觉潸然泪下。蜘蛛虽小,小的微不足道,可它的精神真是太伟大了,毫不亚于人类的情感啊。我想,用“可怜天下父母心”来形容蜘蛛妈妈,应该很贴切吧!

蝉是最笨最傻的昆虫,它在产卵的时候,有一种比蚂蚁还小的昆虫也在上面产卵。可这种虫子生长的比蝉要快,当它们刚从卵里孵化出来时,便把蝉的卵当作食物。其实,它们就在蝉妈妈的眼皮子底下,它一抬脚就能把它们踩死,这样宝宝们就不会被吃掉了,可它就跟没看见一样,无动于衷。你说它傻不?

螳螂是最最残忍的昆虫,除了肉类什么都不吃。它们甚至会捕杀姊妹,吞吃丈夫,贪婪残忍至极。不过这么凶狠的昆虫,在刚出生时还是会死在最瘦小的蚂蚁爪下的。这就叫弱肉强食。

蚂蚁是一种勤劳的昆虫,有史以来,就被看作是团结合作的象征,但法布尔发现,蚂蚁有时也会贪婪和凶悍,它们会将蝉辛辛苦苦获得的食物洗劫一空。可见,蚂蚁,也不是各个方面都好的啊!

在《昆虫记——绿蝈蝈》这一章中,我还了解到,法布尔为了捉到足够数量的成对的绿蝈蝈来观察,花了很大的功夫,一年没有捉到,又等到第二年。我读了《昆虫记——绿蝈蝈》,更爱这个美丽奇妙的世界了,也喜欢上了这些可爱的、充满生命力的小小昆虫;我还知道了,要想取得成功,必须付出百倍的努力。小朋友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有意思的书吧。

读完《昆虫记》,知道主角大明星是——蜘蛛!你定会问:“蜘蛛?人见人恶的东西,怎么会是主角?不可能吧?”不!的确是这样的,你可能还不知道吧,光《昆虫记》里的蜘蛛就有十多种。结网,配偶与捕猎成为蜘蛛的拿手好菜!卵巢更是母蜘蛛的绝活。蟋蟀的“提琴”和蝉的“琴弓”是乐器,还提到了可笑的松毛虫。

蜘蛛的织网和卵巢真是让我大吃一惊,那么讲讲织网!蜘蛛每天夜里吃了旧网,再织新网,反反复复,辛辛苦苦。蛛网是拈性的即便是蒲公英轻飘而过,也未能飞走。真是“蛛网恢恢,疏而不漏。”

悲剧性的婚姻,吃新郎的魔鬼新娘——母蜘蛛,它是个复仇女神!我做了一个对比:新郎——胆小如鼠;新娘——满不在乎。

蜘蛛的卵巢,园蛛的热气球卵巢,像我们的被子,装着蜘蛛的小卵。我还编了一首小诗呢!

被子的用处

我们有被子——棉被

晚上睡觉用;

蜘蛛有被子——卵巢

保护自己用;

麦苗有被子——雪

冬天不怕冷;

天空有被子——臭氧层

细菌——“入侵者”莫入!

小小的蜘蛛真是一个宝库啊!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聚精会神地观察萤火虫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勇敢地探索精神。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法布尔的《昆虫记》,使我,再也不怕昆虫了,甚至还喜欢上了它们!昆虫的世界是多么的奇妙啊,还有许许多多的奥妙等着我们去探索呢!法布尔的一丝不苟、细致入微、严谨的科学态度也令我佩服不已!《昆虫记》这本书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里有许多我没见过的、形状各异的昆虫,也告诉了我许多昆虫的新知识。勤劳的红蚂蚁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我原以为蚂蚁是弱小的,没想到它还能搬起比自己大很多的东西。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建议大家多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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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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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灰姑娘》的故事,它使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从前,美丽的小女孩她的妈妈死了,她的爸爸给找了一个后妈和两个姐姐。他的两个姐姐很爱美,但是她们的心肠很恶毒。她们整天欺负灰姑娘,让她天天睡在厨房里,弄的满身都是灰,所以人们都称她灰姑娘。她在坟墓旁认识的小白鸽。有一天,王子举办了选妃活动,举办了三天三夜。灰姑娘最好被王子选上了,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透过这个故事我认识到了,人必须要善良要有爱心,只有这样人才活的开心,如果有一颗恶毒的心,就会活的不开心,结局是不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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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笑猫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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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精彩的一本书呀,《笑日记》又出了一本名叫《球球老老鼠》的书,这本书是说的老老鼠。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在上一本书说,老老鼠因为帮黑旋风逃走失去了一条尾巴,万年龟把老老鼠变成了球,就可以让别人不知道他是老鼠,从而接进三宝。可是,老老鼠却在一夜之间现了原形,笑猫帮老老鼠去问万年龟,原来老老鼠可以变成球球是因为老老鼠少了一条尾巴,积了德,所以可以变成球球,现原形可能是因为老老鼠最近干了坏事,老老鼠去查了一下。原来是它的子子孙孙们吃桃树根,因为有谣言说老老鼠长生不老是因为吃桃树根。老老鼠开了一个会,把所有的老鼠全部聚在一起,告诉它们,长生不老是因为收集废电池,并进行分类,堆成电池堆,从而减少了工人的工作量,保护了地球环境,为人类做了贡献,别的老鼠听了以后,再也不吃桃树的根了,老老鼠因此成了球球,最后受伤。

老老鼠的做法1、是保护了地球的环境2、又成为了球球。连老鼠都能保护地球,我们又不能呢,让我们从个人开始保护地球,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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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父与子》读书笔记 张梓骏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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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父与子》,它是由德国著名作家埃﹒奥﹒卜劳恩写的,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父亲和他的儿子生活中的趣事。

在书中,父亲长着一大把胡子,而且还是个秃子,挺着个将军肚,看起来模样非常滑稽。儿子留着刺猬头,穿着一件绿T恤和一条红裤子。

这本书是以漫画的形式分成一个个小故事来写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吸引人的书”这篇漫画了,内容讲的是有一次在吃饭的时候,父亲叫儿子来吃饭,结果叫了几遍儿子都没有回应,于是父亲便到儿子的房间里,发现儿子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小人书,父亲见状,就叫儿子赶紧去吃饭,可父亲却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住了,等儿子准备吃饭的时候,发现父亲没有跟来,儿子气冲冲的去叫父亲,可到他自己的房间时,被眼前的情景给呆住了,原来,父亲跟自己一样,趴在地上,不时地抬腿放腿,有兴趣的读了起来。

之所以我最喜欢的是这个故事,是因为他非常的贴近生活,还时不时用上夸张的手法来逗人笑,同时,也正是因为故事题材贴近生活,才能让这本书不同于其他漫画,并成为这本书闻名于世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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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书笔记红楼梦

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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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

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

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

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

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

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

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

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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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活着》读书笔记作文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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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认为人世间最悲痛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当身边的人一个一个都离你而去的时候你才明白什么叫痛苦。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可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本事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刚开始我骂过福贵,因为他实在是太败家啦,可是看到后面我又开始敬佩他,他是那么坚强

当生活在8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明白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当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当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当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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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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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故事任何时候看都会得到不一样的启示,《皇帝新装》这个童话我又读了一次,他来自同学们耳熟能详的《安徒生童话》。

这篇文章讲了皇帝爱穿新衣服,一天来了两个骗子,自称织出的衣服不但漂亮,而且能看出哪些大臣是笨或不称职,为了表示自我聪明,称职大臣都装做看见了,皇帝给了骗子好处,穿上‘衣服’出去了。百姓都夸耀皇帝的新衣,一个孩子的一句话让皇帝明白自我被骗了。

又一次读完这篇童话,我又一次不禁问自我,作为一国之君怎样会被骗呢?又一次毫无疑问全是因为虚荣心,全天下的百姓、大臣甚至皇帝都心甘情愿地被别人骗,也心安理得地骗别人,骗子之所以得逞,是因为他们看清了人们心中的弱点……甘愿被别人利用,为的只是满足他们可怜的虚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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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骆驼祥子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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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这本书之前就读过一次,时间有点久,当初是我读的第一本书,印象比较深刻,所以又看了一遍,这次看的和之前看的,所理解的东西更深刻,更能提升自己的见解。

这是近代史的一部写实小说,残忍揭示了旧中国城市社会的黑暗丑陋。你会想起七十年代的知青,即使是四五十年的差距,同是对个人奋斗理想的追求,最终却被时代的手狠狠地摔在地上。就像书中所说:雨下给富人,也下给穷人;下给义人,也下给不义的人。其实雨并不公道,因为落在一个没有公道的世界上。

读这本书我们不的不说书中的的一个人物,就是祥子。祥子以拉车为业,最大的梦想是能够拉上自己的车。第一次攒下钱买了车,被当兵的连车带人捉了去。第二次虎妞给他买了车,虎妞难产死了,把车卖了。从那之后,祥子再也没能拉上自己的车。祥子不断的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车被大兵拉跑,钱被侦探骗走,每一个坎儿他都不能顺顺利利的过去。祥子缺乏思考的能力。他可怜,也可悲;他是很多很多在底层挣扎的人海中的一滴水,还有很多这样的水滴。

祥子是中国封建社会下底层劳动者的真实写照,通过这样一个淳朴的农民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辛苦和黑暗,反映的当时人民的生活的苦急,当时的社会的落后,制度不完善,导致社会的悲凉和心酸。春衫短,人情薄,惨淡的旧中国,理想的种子在贫瘠的土地里够不上发芽的云端处,沙漠里长不出牡丹,这就是那时人民的生活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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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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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是斯威夫特(1667—1745)是英国18世纪杰出的政论家和作家。

小说以外科医生格列佛为线索写了四个故事,分别是小人国游记、巨人国游记、无名岛游记和慧骃国游记 。着部小说的主人公在每个国家的所见所闻都反应了英国的种.种矛盾。

我最喜欢的是巨人岛游记。写了格列佛乘船出海,不小心刮到了巨人岛。被一个身材高大的农民捉住带他到全国演出,最后卖给了王后,由于他小巧玲珑,格列佛在宫殿很得宠,但常常糟道小鸟和老鼠的袭击。后来他到海边呼吸新鲜空气,被老鹰捉住,掉进了水中被一艘船获救,安全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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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五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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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讲的是一个淘气的孩子保尔从一个锅炉房的童工长到经历百战、不怕困难的共青团团员,深得朱赫来的喜爱。保尔的一生有许多坎坷,但并不代表他生活枯燥无味,他从淘气鬼时期就喜欢上了林务官的女儿冬妮娅,但为了去和朱赫来一起战斗,只好和冬妮娅告别,但不料在一次事件中发现冬妮娅刚和一个人结了婚,过后,他又三次从死里逃生,最后,他成了盲人,却与加莉亚的感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并写出中篇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我所佩服保尔的是他的勇气,从受伤后不呻吟到上台讲话,全都佩服并羡慕。

苏联的尼奥斯特洛夫斯基写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果然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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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红楼梦初一读书笔记

全文共 1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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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红楼梦》,我并不喜欢林黛玉这个人物。她给我的最初印象是小心眼、心胸狭窄,尖酸刻薄,爱使小性儿,总是哭哭啼啼,不够坚强。可是后来我改变了对她的看法,并且对她充满同情。

如果说《红楼梦》是一部悲剧,那么林黛玉正是其中悲剧人物的代表。几百年来,不知有多少人为她的悲剧命运洒下同情之泪,为她的艺术魅力心醉神迷。我看了她悲剧的一生,觉得她的所有缺点都是情有可原的。

林黛玉从一出生就决定了命运的凄苦。她是带着宿根、宿情、宿恨来到人世的。她一生下来,就有“先天不足之症”;会吃饭时便吃药,而且不许哭,不能见外人。命运对她太残酷,太不公平了。少年丧母,不久又丧父,只有孤苦伶仃地长期寄居在黑暗龌龊的贾府。

林黛玉谨记其母的遗训:“外祖母与别家不同”,因而在贾府中是“步步小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正因为寄居在这种黑暗的环境当中,林黛玉不得不小心提防自己的作为以及特别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与做法了,因此,她的那些似乎有点失之偏颇的小心眼儿也就变得情有可原了。比如周瑞家的送宫花,最后送到她那里,她便疑心是别人挑剩下的才给她;一天夜晚,她叫怡红院的门,晴雯偏偏没听出是她的声音,拒不开门,并说“二爷吩咐的,一概不许放人进来呢!”把个黛玉气得怔在门外,欲要发作,又想:“虽说是舅母家,如同自己家一样,到底是客边。如今父母双亡,无依无靠,现在他家依栖,若是认真怄气,也觉没趣”。我们想到她的身世处境,想到她的极强的自尊心,不是觉得这是非常自然的吗?

再说她的尖酸刻薄,现在在我看来恰恰是她直率,机敏的表现。她不像薛宝钗那样世故,那样城府甚深,取悦于人。她对人坦率纯真,见之以诚,总是有什么就说什么。她经常取笑湘云,可决不是刻意的挖苦,而是善意的玩笑。一次宝玉去看宝钗,正在一个“识金锁”,一个“认通灵”,不期黛玉已摇摇摆摆的进来,一见宝玉,便笑道:“哎哟!我来的不巧了!”宝钗笑问“这是怎么说?”黛玉道:“早知他来,我就不来了。”宝钗又问“这是什么意思?”黛玉道:“什么意思呢,来呢一齐来,不来一个也不来;今儿他来;明儿我来,间错开了来,岂不天天有人来呢?也不至太冷落,也不至太热闹。”当宝玉听宝钗说吃冷酒对身体有害而放下酒杯时,正巧雪雁送手炉来,黛玉又一语双关地说:“谁叫你送来的?难为他费心。——那里就冷死我了呢!”雪雁说是紫鹃叫送来的,她马上又说:“也亏了你倒听他的话!我平日和你说的,全当耳旁风;怎么他说了你就依,比圣旨还快呢!”这些一语双关的话语,只能够显示出她的聪慧。

林黛玉也并非一味“孤标傲世,目无下尘”。其实她也很谦和。她对“下人”从来没有耍过威风,没有说过一句恶言恶语。宝玉说,她对晴雯是极好的;佳葱说,她去潇湘馆送茶叶,黛玉正给丫头们分钱,就抓了两把给了她。每次赛诗,她总是推崇别人写的好,从不计较高低;与湘云凹晶馆联句,每当湘云说出佳句,她总是“起身叫妙”,甚至说:“我竟要搁笔了!”

在书中我们看见黛玉哭是家常便饭,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当然,她哭大多数是为了宝玉。宝玉几天没来看她了,她只是哭;她看见宝钗和宝玉在一块说话,也回去坐着哭。“不是闷坐,就是长叹,好端端的不知为什么,常是自泪不干的。”我经常想:这个泪人儿,她有多少眼泪啊?可不可以快点流干就不要哭了?但是有什么办法呢?她是生活在一个封建大家庭里。她对贾宝玉爱得真诚,爱得执著,始终如一,至死靡它。而宝玉虽然也爱她,但没她表现得那么热切。而且,他们的爱情又是在不许爱的环境中发生、发展和生存的,这就难免有痛苦,甚至要为爱情付出生命的代价。再加上她诗人的气质和悲剧的性格,这种被压抑的燃烧着的爱情,只能用诗和哭来抒发。林黛玉的哭,分明饱含着现实人生的血肉。哭是她悲剧性格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哭,是她对生活折磨的强烈反映;哭,是她发泄痛苦的方式;哭,是她诗人气质的种种感受的抒发。她是为自己的爱情而哭,为自己的命运而哭。

后来,林黛玉终于结束了她悲惨的一生。这对她不失为一个解脱,想想除此之外,她还能过上好日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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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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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女人,特别希望有一个小小孩,最后,她去求见一个仙女,“这事好办”仙女说“这是一粒大麦,你回家把它种在花盆里”。

那个女人回到家里,把它种在花盆里,顿时花盆里马上长出了一个花骨朵,好像是一朵郁金香花。“多么漂亮的花骨朵啊!”那个女人亲了亲红色的花瓣。可是嘴刚碰到花瓣,花就绽开了,她看见 了一朵真正的郁金香花。花的里面,有一个和拇指一样大小的小人。

懒蛤蟆和鼹鼠看见了都想要拇指姑娘,她都设法拒绝了他们。后来,她救了一只燕子,燕子把她带到一个温暖的地方,在这个美丽的地方,她遇见了一个小王子,他们都很喜欢对方,于是,他们两个人最后就结婚了。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通过这个故事我觉得拇指姑娘很聪明、勇敢、善良。以后我要向拇指姑娘学习,做一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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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名著《红楼梦》读书心得体会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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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看了一本书《红楼梦》,让我想停下来。每次读到一句好的句子,都觉得很开心。当我读到一个悲伤的地方时,我的眼睛流泪了。

《红楼梦》以贾府的衰亡为主要线索,全书以贾府为中心,描写了从朝廷到官场,下至市场、乡村的世界和时尚习惯。可以说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最吸引我的是,从宝玉到金陵的姑娘们都那么有才华,个个口才出众,让我刮目相看,甚至让我佩服自己。印象最深的是黛玉和宝钗。

黛玉可能从小体弱多病,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所以养成了多愁善感的性格,眼泪总是很多,又细又长。拥有一颗精致的心和无与伦比的诗歌天赋真的让我感到遗憾!

相反,宝钗从小就出生在薛家这样的大家庭里,受到母亲和哥哥的疼爱。她的性格是一个好家庭的氛围,所以更受长辈的喜爱。是“先迂回后是非”,连女生都喜欢她。而且我觉得她虽然表面上很漂亮,但是做任何事情之前想一想肯定是很累的事情。

《红楼梦》,每个人都呼之欲出,各有各的特点和想法。看完之后,他真的受益匪浅,觉得这个世界很荒凉,真假难辨。最后,他“一丝不挂,来去无踪”。

《红楼梦》是文学史上的瑰宝,因为有无数引人入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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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简爱》读后感_《简爱》中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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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着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活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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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红楼梦》读书笔记600字以上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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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介绍了一本书给我。它就是闻名古今中外的《红楼梦》。它的作者是清代的曹雪芹。

在这本书中,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的主线人物,贾宝玉、林黛玉两人的悲剧贯穿始终。由多情潇洒的宝玉,娇嫩多病的黛玉,塑造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爱情悲剧。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贾府,渐渐与公子贾宝玉相恋,本来这是一段美好的姻缘,但却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了带有黄金锁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的故事。

我认为《红楼梦》这本名著很感人。看了它,我还真懂得了不少道理,也时常投入不已。我觉得,当时的贾府很奢侈,贾府的贾母有权有势,说话也很有分量,贾府上下全都得听她的。

但她特别疼爱贾宝玉,把他当作掌上明珠。虽然贾母非常疼爱贾宝玉,但我并不是十分喜欢他。我觉得贾宝玉这个人物有点“玩世不恭”的意味。轻佻,顽劣,屡教不改,这些词都可以用在他的身上。当然,最后他也在离开黛玉的巨大悲痛中醒悟了过来,一改自己平日任性妄为的作风我倒是喜欢贾宝玉的表妹林黛玉。她虽然爱哭,但很却有才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她和贾宝玉很谈得来,经常一起玩耍,两人是青梅竹马,十分要好。我觉得,自己也是一个样样精通的小女孩,爱好很广泛,读书、画画,弹钢琴、办小报……我也有些爱哭,有时家人说说我的不是,呵!我的“金豆豆”就咕噜噜地滚了一地。不过,这些应该改正,作为现代的孩子,我觉得我们要坚强些,不要像林黛玉那样动不动就暗自垂泪。我觉得,林黛玉在我心里是《红楼梦》里最喜欢的人物,也是最感人的人物!

自从我看了《红楼梦》以后就很佩服曹雪芹,他可以写出这么好的作品,能把里面的人物写得那么栩栩如生,说明他的写作功底十分深厚,里面的人物个个好像就站在我面前,同我说话似的。我要向他学习写作的方法,把写文章的基本功打扎实,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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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红楼梦》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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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好词好句积累

贪酷之弊 担风袖月 山环水秀 茂林深竹

1.百足之虫 死而不僵

2.女儿是水做的骨肉 男人是泥做的骨肉

3. 忽信步至一山环水旋,茂林深竹之处,隐隐的有座庙宇, 门巷倾颓,墙垣朽败,门前有额,题着"智通寺"三字,门旁又有一副旧破的对联,曰 身后有余忘缩手, 眼前无路想回头.

4. 地生人,除大仁大恶两种,余者皆无大异. 若大仁者,则应运而生,大恶者,则应劫而生.运生世治,劫生世危.

5. 清明灵秀,天地之正气,仁者之所秉也,残忍乖僻,天地之邪气,恶者之所秉也 .

6. 彼残忍乖僻之邪气, 不能荡溢于光天化日之中,遂凝结充塞于深沟大壑之内,偶因风荡,或被云催,略有摇动感发之意, 一丝半缕误而泄出者,偶值灵秀之气适过,正不容邪,邪复妒正,两不相下,亦如风水雷电,地中既遇,既不能消,又不能让,必至搏击掀发后始尽.

二、小小感想:

上一回说到一块石头动了凡心,一株草要下凡还泪。真是一个感人的开始。第一回中有一个场面贾雨村去了甄士隐家。对一个丫鬟萌生了爱意,也因为丫鬟的两次回头而以为丫鬟也有意于他。开始还认为是贾雨村太花花肠子了,随便看一个长得漂亮的就有意思。没想到真的是一见难忘。一两年后还记得那个丫鬟,娶回了家。偶然一顾便有了这奇缘,难怪古人喜欢说缘分天注定。有些事情看起来是随机独立发生的,可是钻牛角尖往上追溯,找出一点渊源也不难。所以有些时候说是命中注定也叫人很难义正词严的说迷信。

名人望族的家族关系实在是太复杂了太多太乱,看多几遍也未必能理清楚。有些分支分的实在太远了,我想古代人肯定是对着陌生人也要亲亲热热的叫表叔。家族人多,人一多麻烦事自然是多,况且贵族人家的家事肯定比普通小老百姓的家事难处理多了。所以势必会整出闹剧。单单的女人就已经够喝几壶的了,还不说有个叛逆的贾宝玉

冷子兴和贾雨村在“八卦”的时候说天下三类人:大仁大恶 余者皆无大异。还有若大仁者,则应运而生,大恶者,则应劫而生。应该是“时势造英雄”这个道理吧。不过总觉得这一段话有点扯,说那么多无非是想说明宝玉如果教导有方就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前面说的正气邪气不能消又不能让,感觉不太有联系。因为一个人正邪仁恶是根本分不了那么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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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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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经老师的推荐我买了一本小说《窗边的小豆豆》,回家后,没看几页,就觉得十分有趣。

《窗边的小豆豆》讲的是一个名叫小豆豆的小女孩因淘气,一年级就被原学校退学,来到了巴学园。在巴学院,无论是校园的景物还是教学方法,都让人觉得好像在做梦:用废旧的电车做教室;每天可以享受“海的味道”“山的味道”;可以从自己喜欢的科目开始学; 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心情来坐座位。这一切都是多么不可思议呀!课后,如果上午学的努力,就可以出去散步;可以在墓地玩耍;夜晚在礼堂里“露营”;在九品佛里玩试胆量。

能办一所这样特殊学校的主人就是小林校长。小林校长为了让身体上有障碍的孩子去掉自卑心理,让大家都不穿泳衣一起游泳,在运动会上,特意设计了合适高桥君的项目,让他可以取得好成绩。小林校长尽了他能做到的种.种努力,尤其在小豆豆身上,让小豆豆懂得怎样关心他人,爱护他人。小林校长以他那坚持不懈的耐心和对学生的关爱,触动了小豆豆的内心深处,使小豆豆从一个“坏孩子”变成一个好学生。

读完了《窗边的小豆豆》,我不在惊讶与这所学校的与众不同,反而更加喜欢那个地方,因为那里没有“不可以”“不能”“必须”“一定”等话语,没有老师和学生的等级距离,没有沉重的学习负担和压力。现在,我开始羡慕小豆豆,我更想变成小豆豆,来到那令人向往的巴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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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红楼梦》读书笔记600字精选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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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浓的书香味,深深的宝黛情,无论是这封建制度下缠绵千古的爱恋,还是在开放英国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皆是情深缘浅,岁月截止了它们的发展,却吹不走它们曾存在的事实。

起初认为这只是部写封建社会家族兴亡的书,尽管如此我还是不免关注到那“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王熙凤。王熙凤可算是贾府里最懂贾老太太心思的人,甚是讨贾老太太的欢喜,与宝玉及其他姐姐妹妹比起来她算是孝敬长辈的了。能够把贾府这样一个大家族的出出入入管理的井井有条让人佩服。虽然贾琏不大成才,但她依旧恪守妇道,对于姐妹们开诗社什么的也极热心。她,就是这样一位疾恶如仇,干练的当家人。

待读了第二遍,第三遍,慢慢读懂了深深的宝黛情。脑海里回响着林黛玉的《葬花词》:依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花依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那种悲到心底,挣脱不了的伤感,就像被万箭穿心,肝肠寸断的痛,诗,是她精神的寄托,是她情绪的表现。她那柔弱的背影令人疼惜,她的一颦一笑又是那么的迷人。她心比天高却做不到像莲的“出淤泥而不染”依旧无法自拔地爱上了宝玉,她似乎不应是这个世界的人,最后香消玉陨。若说那贾老太太是很疼惜黛玉的,却也不然。她铁石心肠地将他俩分割开来,这大概都归功于封建社会的传统理念吧!导致宝玉最后看破红尘,遁入空门。

一部《红楼梦》,一个大观园的故事,惹的多少人为它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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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父与子》读书笔记 叶铭臻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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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认认真真地再次把《父与子》这本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读《父与子》有感

《父与子》这本书非常搞笑。《父与子》系列漫画出自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之手,整部作品创作于1934年——1937年之间。当时德国的报刊杂志被纳粹政府控制,刊登的内容枯燥无味。幽默漫画《父与子》的出现为人们带来了惊喜和快乐,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并且在几十年时间里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被誊为德国幽默的象征。现在《父与子》早已跨越国界,成为全世界人们可贵的精神财富了!

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机会难得”这一篇了。这一篇是说:“有一天,父与子的家里着火了,父亲和儿子连忙把家里的东西拿出来,然后,儿子在书包里拿出学习用品出来,把那些学习用品扔进去着了火的地方。”这真是难得不用读书的机会啊读《父与子》有感!

书到最后,突然看到父与子成名了,各种父与子品牌的烟灰缸,服装,甚至还有杂技演出,雕塑等出现在了市场。而我们的父与子呢?他们不是贪慕虚荣的人,父亲最终拉着儿子的手消失在了天空与世界的尽头,最后一幅图上,我们只看到了一颗最闪亮的星星在月亮下亮的耀眼。

虽然这本《父与子》每一集很搞笑,但是,我们不能像父与子那样笨,不然生活中就会想父与子那样有许许多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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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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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的一生是悲剧的,晴雯亦然。晴雯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她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凭借理性活着的人。她既不是一件礼品也不是一件工具。她有血有肉,不愿被人区别对待。即使她身份低微,在府上也不过是个下人的身份,但她所做的种.种行动却在表明,她的内心并没有视自己为下人,她的每一次不卑不亢都让人对她越加佩服。在她的行为中似有一种风骨在的,好似文人。她的骨子里淌的是反奴性的血。简而言之,《红楼梦》中的每一个人都有曹雪芹的心绪,宝黛的无可奈何,荣国府的兴衰荣败,而晴雯这反奴性而招惹的是是非非的悲剧形象,正是在暗喻自己在面对封建势力时也曾有过反抗,然结局也同样凄凉,故著晴雯一角聊表余志。

研究红学的学者们一直分为两派并苦苦争论,一为“喜晴派”,一为“厌晴派”。当我看到宝玉私见晴雯,晴雯剪去指甲赠与宝玉并说下那一席话后当夜死去的那一段时,一瞬间就站在了“喜晴派”中。因为我注意到一个细节——晴雯剪指甲。一方面,晴雯作为下人,是需要经常做粗活的,所以下人通常是不被允许留指甲的,另一方面,长指甲在古代是被王爷娘娘之类的身份显赫的人用以炫耀身份高贵的。而晴雯作为一个下人,她的指甲则彰显了她的反抗精神。且“身体发肤,授之父母”,晴雯的指甲送给了身份显赫的宝玉,也揭示了她的反抗精神。无疑,晴雯的一生虽然坎坷且短暂,然而其“真性情的人”的身份,必定是《红楼梦》最光辉也最黑暗的一笔。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部红楼,每个人都是一段传奇,或跌宕起伏,或平平淡淡。”我倒觉得:“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晴雯,或温顺,或乖张,或楚楚可怜,”晴雯,你虽死在书里却入了我的梦里,活在了我的心里。有时真的分不清现实与幻境,到底是我入了书里,还是晴雯活在了我的梦里?如果是我入了书,我倒宁愿活在书中的世界里,说着晴雯的故事,流着观者的泪,不甚欢喜,不甚痛快。

一曲离愁,道不尽儿女情长,原以为时光未老,不曾想流年最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奈何物是人非事事休,臆想当年,却只道当时是寻常。绛珠之所以美,因为还有神瑛,他对社会制度的恨,对仕途经济的恨,对所有女儿的爱,都是绛珠愿意为他美的原因,所以把一生的泪都给他,只是世俗的牵绊让他们失去里永远在一起的机会,只有生死两相望了。

曹雪芹的一生是悲剧的,晴雯亦然。晴雯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她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凭借理性活着的人。她既不是一件礼品也不是一件工具。她有血有肉,不愿被人区别对待。即使她身份低微,在府上也不过是个下人的身份,但她所做的种.种行动却在表明,她的内心并没有视自己为下人,她的每一次不卑不亢都让人对她越加佩服。在她的行为中似有一种风骨在的,好似文人。她的骨子里淌的是反奴性的血。简而言之,《红楼梦》中的每一个人都有曹雪芹的心绪,宝黛的无可奈何,荣国府的兴衰荣败,而晴雯这反奴性而招惹的是是非非的悲剧形象,正是在暗喻自己在面对封建势力时也曾有过反抗,然结局也同样凄凉,故著晴雯一角聊表余志。

研究红学的学者们一直分为两派并苦苦争论,一为“喜晴派”,一为“厌晴派”。当我看到宝玉私见晴雯,晴雯剪去指甲赠与宝玉并说下那一席话后当夜死去的那一段时,一瞬间就站在了“喜晴派”中。因为我注意到一个细节——晴雯剪指甲。一方面,晴雯作为下人,是需要经常做粗活的,所以下人通常是不被允许留指甲的,另一方面,长指甲在古代是被王爷娘娘之类的身份显赫的人用以炫耀身份高贵的。而晴雯作为一个下人,她的指甲则彰显了她的反抗精神。且“身体发肤,授之父母”,晴雯的指甲送给了身份显赫的宝玉,也揭示了她的反抗精神。无疑,晴雯的一生虽然坎坷且短暂,然而其“真性情的人”的身份,必定是《红楼梦》最光辉也最黑暗的一笔。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部红楼,每个人都是一段传奇,或跌宕起伏,或平平淡淡。”我倒觉得:“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晴雯,或温顺,或乖张,或楚楚可怜,”晴雯,你虽死在书里却入了我的梦里,活在了我的心里。有时真的分不清现实与幻境,到底是我入了书里,还是晴雯活在了我的梦里?如果是我入了书,我倒宁愿活在书中的世界里,说着晴雯的故事,流着观者的泪,不甚欢喜,不甚痛快。

一曲离愁,道不尽儿女情长,原以为时光未老,不曾想流年最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奈何物是人非事事休,臆想当年,却只道当时是寻常。绛珠之所以美,因为还有神瑛,他对社会制度的恨,对仕途经济的恨,对所有女儿的爱,都是绛珠愿意为他美的原因,所以把一生的泪都给他,只是世俗的牵绊让他们失去里永远在一起的机会,只有生死两相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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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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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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