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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章节读书笔记10篇实用20篇

对孩子而言,书本更是丰富了他们的活,为他们提供了无尽的想象。小编收集了我和孩子共读书征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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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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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店闲逛时,偶然发现了《朝夕拾》这本书,我很好奇,于是我就翻看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鲁迅原名周樟寿,字豫才,后改名为树人,浙江绍兴人。

这本书主要是写了作者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这本书一共被分为篇作品,每一篇资料都十分精彩。例如:《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这本书的淳朴吸引了我,我想:淳朴也正是鲁迅老先生的性格特征,我们也就应像鲁迅老先生那样,拥有这样的性格特征。

这本书正是由于它的淳朴,而使它让很多人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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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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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就听妈妈讲过《灰姑娘》的故事,只记得是一个狠毒的后妈和一个善良的小女孩之间的故事。

这次寒假,我自己读了《灰姑娘》这个故事,我很喜欢善良、勤劳、乐观的灰姑娘,很讨厌狠毒的后妈和两个懒惰的姐姐。

阿姨问我:灰姑娘为什么最终能得到幸福?我说因为她很善良,好人有好报呗!

阿姨笑着摸了摸我的头说:“你说对了一半。灰姑娘之所以能得到幸福,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她能守时。如果她未能在凌晨12:00前离开皇宫,你说她会怎么样?”

我脱口而出:“那可就惨了,一定会变回原来的脏脏的样子。”

“是啊,做一个守时的人很重要,不然就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

今天读了灰姑娘的故事,我又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一个守时的人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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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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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灰姑娘》的故事,它使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从前,美丽的小女孩她的妈妈死了,她的爸爸给找了一个后妈和两个姐姐。他的两个姐姐很爱美,但是她们的心肠很恶毒。她们整天欺负灰姑娘,让她天天睡在厨房里,弄的满身都是灰,所以人们都称她灰姑娘。她在坟墓旁认识的小白鸽。有一天,王子举办了选妃活动,举办了三天三夜。灰姑娘最好被王子选上了,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透过这个故事我认识到了,人必须要善良要有爱心,只有这样人才活的开心,如果有一颗恶毒的心,就会活的不开心,结局是不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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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观看《红楼梦》读书笔记及启迪

全文共 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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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时间冲淡的岁月里,或许我们只有一些零零散散的记忆,不过,在我的脑海中,《红楼梦》这本书让我记忆犹为清晰,久久地印在了我的记忆中,挥之不去。

红楼梦里可爱的女孩不少,而我却偏偏喜欢那个古灵精怪的女子——晴雯,如果你问我喜欢她什么,那我就会毫不犹豫地说:喜欢她风一般的性格。

诸多女子之中,林黛玉最为有才,她的《葬花吟》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可她太过娇气、孤傲,那可谓云一般的女子。宝钗最为智慧,她的李代桃僵之计可以说是天衣无缝,可她太过世俗,那可谓雨一般的女子。凤辣子最为有趣,她的精算细谋,可以说是举世无双,可她又太过狠毒无情,那可谓电一般的女子。晴雯则不一样,她智慧而不耍手段,靓丽而不染世俗,世界女子可爱之处几乎凝聚于她一身,那是风一般的女子!

最初认识睛雯是在那怡红院下,我还记得她脸上挂着顽童似的笑脸,将扇子撕得“滋滋”作响,惹得宝玉高兴得拍手叫好,裘人则气的不可开交,正所谓“浮生长恨欢娱少,肯爱千金轻一笑”。仅仅因几把香扇,便让我喜欢上了这个会笑会闹的女孩。大观园里,愿意如此笑给大家看的,也就只有她了。她率真不计后果,如此放纵,给她添了几分英气,也埋下了祸根,正如风一样,悄然而来,又毫无顾忌地消逝而去,所谓来无影,亦去无踪。

再次看到睛雯,是在昏黄的灯下。生病了,却还坚持给宝玉补衣裳。昏暗的屋子里所传出来的断断续续的咳嗽,至今依然那么真切地在我耳边回响。甚是凄凉啊!那份属于她的大胆豪爽,可与她一比高下的也只有尤三姐了,可尤三姐哪有她的那份纯真。

最后一次遇见晴雯,不再是那雕梁画栋的怡红院,而是在那间破旧的小屋里,那才是她的家。生病的睛雯虽然远离了富贵的环境,但她依旧神彩照人,这是多么难得!纵观历史,多少须眉英雄被困时总免不了泪如雨下,可晴委没有,她傲然而立,依旧如风。

直至生命的尽头,她也只是化为一缕清风,轻轻地归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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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寄小读者读书笔记 严振廷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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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写过许多散文,《寄小读者》也是她写的。

《寄小读者》是一本教育类的散文,写的是妈妈对自己的爱,是怎样关心自己的,照顾自己,冰心也曾经问过妈妈为什么要爱”我“?但答案只是一句理所当然,冰心当时还小,但他说:”长大后一定要报答母亲!“可是,他长大后就去美国留学了,在美国他没有一个熟人,面对他的只是一座座陌生的城市,一条条繁华的街道,因为不熟悉当地的环境,气候。所以在留学的三年里他每天都要接二连三的进出医院,在加上学习,她连喘口气的机会都没有。

这坚难的三年终于过去了,它高高兴兴的回到母亲身旁,关心她,回报她……

《寄小读者》意义深刻,我的感想是:1,做事要坚持。 2,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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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与感悟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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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的作者是儒勒·凡尔纳,咳咳,一听便是很有深度的作者。

文章一开头以一只类似于鲸鱼的“怪兽”为开头,使得坐船的人群人心惶惶。然而主人公阿龙纳斯教授却不惧危险。要将谜底揭开,忠心的仆人康塞尔也一直伴随左右。后来船还是被撞翻了,阿龙纳斯教授和康塞尔被一位不明国籍的尼摩船长所救,在船上,教授先生完成了他的研究,并增长了学识,还认识了一位擅长捕鱼的加拿大人。后来阿龙纳斯先生,康塞尔和加拿大人,决定逃出这艘船——鹦鹉螺号,谁知遭遇险境,还好三人成功逃出。

对于文中的人物使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尼摩船长。他和他的船员都充满着神秘的气息。文章到最后还是没有交代尼摩船长来自哪一个国家,为什么对军舰有着如此深的仇恨。宁可自我毁亡。但是文尾对于尼摩船长看着那照片的表情,让人不得不相信,这位表面冷酷无情,无血无肉的冷酷船长,在深深的心底还是有着赤子般的跳动的心。

文章通过主人公阿龙纳斯教授,康塞尔以及加拿大人向我们显示了人们反压迫的力量,那是一种骇人的力量,我个人觉得文章通过加拿大人间接性的告诉了我们这种反压迫的力量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人们对于爱的渴望,对于家人的思念,对于爱的尊重与信仰。但是我觉得作者也不忘揭示下自私的想法,记得文中这样写到过:加拿大人想这么多的珍珠,无法带到陆地上,而是在海中,那要他们有什么用?

同是海底那美丽的“奇观”,也同时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文章以阿龙纳斯教授的视角,在探索着神秘的海底。有巨大的乌贼,神奇的海底猎场,等等等等。海底是一个神秘而又诱人的奇境,但是它又无不散发着危险的气息,警告人们不许轻易接近它。

《海底两万里》在向我们介绍海洋的时候也在告诉人们这其中的个中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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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寄小读者》读书笔记 潘诗诗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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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寒假里,我又读了《中华上下五千年》,《寄小读者》等等书。我对《寄小读者》这本书留下了深刻的映像。

通讯二: 我极不愿在第二次的通讯里,便劈头告诉你们一件伤心的事情。然而这件事,从去年起,使我的灵魂受了隐痛,直到现在,不容我不在纯洁的小朋友面前忏悔。

去年的一个春夜——很清闲的一夜,已过了九点钟了,弟弟们都已去睡觉,只我的父亲和母亲对坐在圆桌旁边,看书,吃果点,谈话。我自己也拿着一本书,倚在椅背上站着看。那时一切都很和柔,很安静的。

一只小鼠,悄悄地从桌子底下出来,慢慢的吃着地上的饼屑。这鼠小得很,它无猜的,坦然的,一边吃着,一边抬头看看我——我惊悦的唤起来,母亲和父亲都向下注视了。四面眼光之中,它仍是怡然的不走,灯影下照见它很小很小,浅灰色的嫩毛,灵便的小身体,一双闪烁的明亮的小眼睛。

小朋友们,请容我忏悔!一刹那顷我神经错乱的俯将下去,拿着手里的书,轻轻地将它盖上。——上帝!它竟然不走。隔着书页,我觉得它柔软的小身体,无抵抗的蜷伏在地上。

这完全出于我意料之外了!我按着它的手,方在微颤——母亲已连忙说:“何苦来!这么驯良有趣的一个小活物……” 话犹未了,小狗虎儿从帘外跳将进来。父亲也连忙说:“快放手,虎儿要得着它了!”我又神经错乱的拿起书来,可恨呵!它仍是怡然的不动。——一声喜悦的微吼,虎儿已扑着它,不容我唤住,已衔着它从帘隙里又钻了出去。出到门外,只听得它在虎儿口里微弱凄苦的啾啾的叫了几声,此后便没有了声息。——前后不到一分钟,这温柔的小活物,使我心上飕的着了一箭!

从这么一个短短的事件中,我们便可以感受到冰心内心的纠结以及悔恨。但是,她却在这本书里坦白了,大家都知道,承认一件自己做的错事是十分不容易,但是,冰心却有这种勇气,我们应该像他学习。

这本书里不仅仅只有这一个故事,他一共有二十九个通讯,每个通讯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就因为这点,我爱上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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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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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阅读的“旅途”中,有很多“风景”,但我最喜欢的一个“景点”是由日本作家黑柳彻子写的《窗边的小豆豆》。它讲述的是像小豆豆那样不被普通学校所接受的一群特殊的孩子,在巴学园幸福、快乐的学习时光。这段童年的学习时光虽然非常短暂,却对这群孩子的一生产生了重要影响。

在《窗边的小豆豆》一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校长独特的教学方式和与众不同的办学理念,让每一个孩子找到属于他们的灿烂童年。特别是有一次他带领孩子们上的一次突然决定的游泳课。大家都光着身子一起玩耍,像泰明那样曾经患过小儿麻痹症的孩子,对自己身体的羞耻感也不知不觉地消除了。这虽然是一次普通的游泳课,但在校长先生“无论怎么样的身体,都是美丽的”的引导下,每个孩子都无拘无束地玩耍,快乐占了上风。他们对自己的身体不再自卑,自信自己的身体是美丽的,谁都不会怀有自己比不上别人的“劣等意识”。

自信让这些孩子健康地成长,虽然他们当中很多人像高桥君那样身体上有残疾,但心灵是健康的,并且在长大以后都很有成就,包括小豆豆。如果没有这样的一段学习经历,他们可能不那么自信,更不用说以后的成就。在这本书中,看到了自信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事。

记得我以前一年级的时候,学校组织合唱比赛。我担任班级合唱团的指挥。我从来没有做过小指挥,心里一点儿底都没有。虽然外婆给我紧急培训了一下,但毕竟是业余的,我对自己的指挥水平还是缺乏信心。比赛开始了,高年级的哥哥姐姐都指挥得有模有样。我不禁更加担心起来。终于轮到我们班上台了,当音乐响起时,我机械地挥动我的手臂,身体僵硬得很。这样下去,我们班的名次肯定会受到影响。这时,我的脑海中突然出现了《窗边的小豆豆》一书中的画面,那些身体有缺陷的小朋友都能那样自信地对待自己的身体,我为什么不能克服这样一点点的紧张呢?于是,我将头略微向上抬高,努力保持微笑,随着音乐的节拍,自如地挥舞手臂,手臂渐渐地感觉轻松了,自己感觉动作也渐渐优雅起来,我仿佛觉得自己走进了音乐的情境之中。当我们班表演结束时,教师和同学们报以热烈的掌声。我们获得了年级段第一名的好成绩,我也获得了“最佳小指挥”的称号。这些荣耀都归功于自信的力量。

现在,我已经是一名五年级的学生了,在我一次次的学习和成长过程中,是那样一群小豆豆们的自信一直激励着我,并一次次让我看到自信的力量。身边的人时时为我身上所散发着自信的气息而赞赏,它将伴着我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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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秦佳怡

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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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好几本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这本《皮皮鲁传》。还是老师推荐的呢!果然很好看。

里面介绍了主人公皮皮鲁由于太调皮,用好多的二踢脚做成炮弹,把自己送上了天。然后呢,又在天上改变了地球的时钟。结果回到地球以后,发现人们的生活全乱套了,原因都是自己太调皮引起的。皮皮鲁有了很大的内疚感。决定用自己的行动去弥补过失。可是他却由此开始了很多的奇遇。比如奇特的运动会,尽然是比赛磕瓜子。最后皮皮鲁明白了,原来人们都是在梦游啊!

最后皮皮鲁经过努力终于让地球恢复了正常。这可是我读过的想象力最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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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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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和她的姐姐坐在草地上看书。爱丽丝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她看见一只穿着背心的白兔子从她的旁边跑过去,还拿出怀表看时间,她很好奇,就去追那只兔子,一下子就掉进了兔子洞。兔子洞很深,她在洞里吃了喝了一些奇怪的东西,身体就一会变大一会变小,她遇见了各种的会说话的动物。看到了小老鼠,他参加了老鼠跟小动物们的会议式赛跑;她在给兔子比尔拿扇子和羊皮手套时,在他家吃了蘑菇她变大了······

后来,她来到花园遇到了一整副的扑克牌,牌里有粗暴的红心王后,在这个稀奇古怪的世界里,爱丽丝经历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可是最终却发现这一切原来竟是她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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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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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水浒传》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历史文化的珍宝。《水浒传》真实地描写了北宋时期宋江领导的一支起义军形成、壮大至失败的全过程。

小说中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天真、直率的“黑旋风”李逵;疾恶如仇的“花和尚”鲁智深;有胆有识、干练果断的“行者”武松;正直、聪明的“浪子”燕青。也有让人切齿痛恨的人物像高俅,蔡京、童贯、梁中书、蔡九知、贺太守等等。

水浒一百零八将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智多星”吴用。别听他的名字叫“无用”,可他的能耐大得去了。在梁山中还是个军师呢!我喜欢他是因为他特别聪明。他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吴用用计劫了法场;卢俊义、石秀被关大名府死牢时,吴用用计放火烧翠云楼夺取了大名府;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他计谋很多,深受梁山好汉们的尊重。

小说中不少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如智取生辰纲、大闹清风寨、倒拔垂杨柳、武松打虎等一系列故事情节都描写得绘声绘色,让人百读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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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汤姆叔叔的小屋》个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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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书虫,一有空就往书堆里钻。我看过的书有几百本了,但我依然最喜爱《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塑造了忠诚友善但逆来顺受的汤姆叔叔和反抗奴隶制的黑奴艾莉查夫妇等典型形象,十分生动地描述了美国当时的社会面貌。其中,汤姆被监工苦打也不肯屈服的情节令人感动。

“列格雷一下子跳起来,把汤姆叔叔推倒在地,狠很地打了他一顿。”看到这里,我不由得敬佩汤姆叔叔那坚毅的精神。他为了卡西太太和艾米林逃离列格雷的魔爪,被列格雷毒打也死活不说他们的藏身之处。设身处地地替人着想,这是多么高贵的品德啊!我看见图片上的汤姆被打得鼻青脸肿,手脚上尽是被皮鞭抽出的血条,把被子都染红了。我想:这就是美国人的道德吗?他们还有良心吗?如此善良淳朴的汤姆,列格雷还一直折磨他。从中不难看出,汤姆宁死不屈的精神。宁死也不违背良心,宁死也不要做列格雷的监工!

“让黑人们成为奴隶,这是上帝的旨意,他们本来就低人一等。”这句话是我很气愤。为什么黑人天生就是努力呢?为什么他们天生就低人一等呢?这纯粹是剥削阶级麻痹劳动人民的思想。我认为这世界上,人人平等。

这本书使我懂得了真、善、美,学会了友爱,仁慈和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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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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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暑假里读了这本书,这本书给我的感触很大。鲁迅写的这本书写的就是一些日常生活的节日,故事,很是吸引人。

这是一本著作,写了封建社会人们的那些陋习:吃血馒头,吃人肉,迷信,缠足~~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我也在想为什么会有那么人迷信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那篇我看得很入迷,幻想着那一幅幅宁人神往的的自然画。想像作者在那生活是多么开心,有植物和动物的陪伴,我将自己也幻想在其中,我便觉得好舒服。我也想到了幼小的鲁迅是多么的调皮,他和动物玩,在院子里摘果,和玩伴一起捕鸟。我觉得鲁迅已经不再是那时的孩子气了,变得成熟稳重了,宁人钦佩了。这个故事是多么的天真烂漫,耐人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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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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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这个词,我们可以轻松用笔在几秒钟之内写完,而真正的意义,却要用一生去诠释。我固然相信“人定胜天”这个说法,但是很多时候,人力在命运面前是显得那么微不足道,甚至于每一次的挣扎却是推向更深的深渊的魔手。

他们,是的一部分;他们,进行着爱与恨、情与理的冲突;他们,或压抑,或挣扎,或抗争;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奏着生命之歌。

《家》给我们塑造了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接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最让我同情的不是投湖自尽的鸣凤,也不是守寡病死的梅芬,而是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的觉新。他爱着一个人,却同另一个人结婚生子;而后陪着与自己相守的人,又放不下爱着那个人。从始至终,除了最初他和梅芬的那些相处,我看不到他真实的灵魂。不是不想逃,不是不想任性,不是不想挣扎,只是身份将他压在了无形的五指山下,所以,他不能。觉慧口口声声称他的哥哥为“无反抗主义者”,却不知大哥注定是十字路口上最艰难的徘徊者,时代的牺牲者,他上承高老太爷的威严,下启羡慕着觉慧的勇敢与追求。如果他处在觉民觉慧的位置,他断不会再这样压抑着自己。他很清楚地明白若自己放下了这些担子,这个腐烂、溃败的封建大家庭只有走向灭亡的道路了,这对一个骨子里还很传统,舍弃不了“大家”的男人是无法容忍的。于是他选择放弃自己的幸福,埋葬自己的感情去成全这个家庭。我们没有权利去批判他的选择是对是错,只能说这个看似可以选择的题目,其实只有一个选项。最终,他只能将自己的愿景寄托于觉慧,希望他享受不到的可以由自己的弟弟去领略,这不是他的放弃,恰是他的希望,让别人替自己幸福也是一种无奈的幸福。

这是一个默默承受,不懂反抗的人,那么反抗的人有什么结果呢?

作为高府丫鬟的鸣凤用死亡控诉了这个吃人的封建的社会。最初,她以为可以用自己的方式爱着高高在上的觉慧,她不求相守,只愿可以一直远远望着,不奢求,不指望能进一步靠近,出乎意料的是觉慧竟也爱着她。看似毫不费力就可以满足的愿望,鸣凤却不能,因为她只是一个丫鬟,丫鬟没有过自己想过的生活的权利,从被主人买下的时候开始,她就没有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权利。只是她太晚才看清。鸣凤久久等着希望的火光,她单纯的以为和覚慧的爱情可以改变她的命运,仍摆不脱命运的安排,她被要求嫁给一个老头子,尽管她怎样恳求,也逃不了,绝望中她只能选择长眠地下。湖水成了她的最终归宿,这是一个悲剧,也是美好的结局,没有屈服,而是自已选择归宿这就是很勇敢的,在那个年代来说。觉慧开始让我认为他是爱着鸣凤的,而后我越来越怀疑,那是爱吗?有那种爱,即使爱的人死了,却只有叹息,而没有多少悲痛表现的吗?我本以为在鸣凤死后,觉慧会哭天抢地,甚至于撕心裂肺的“殉情”,哪知他会那么淡定,然后渐渐淡忘,又去追逐自由。其实这只是一种小青年的反抗心理吧,不想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追求一种新鲜的感情,并非什么爱。只可怜了鸣凤,死心塌地换来一场空。悲哉!

小说中一个又一个的人物,向我们控诉着封建礼教对人生活的残骸,想说不能说,想爱不能爱,有的是无止境的约束和看不到光明的未来,不挣扎不甘心,挣扎了又是徒劳,怎样都是错,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就一个字可以形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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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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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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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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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希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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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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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一口气读完了《丑小鸭》这本故事书,被书中的内容深深打动。

《丑小鸭》这个故事主要写了:鸭妈妈把丑小鸭出生以后,哥哥姐姐都欺负它,丑小鸭被迫离家出走。在外面的生活更是糟糕,小猫、野鸭都欺负它,连猎狗都不想吃它了。可是春天到了,它却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文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当丑小鸭一次次被责骂,一次次被赶走,可丑小鸭依旧没有选择放弃,而是继续坚持,它相信有一天大家都会接受它。丑小鸭找到一块木头,钻到木头里,向上天祈祷:“上天,求求你了,我快被冻死了。”看到这段时,我不禁流下了眼泪。看到丑小鸭那么孤独,那么寂寞,我情不自禁的说道:“我希望丑小鸭能快乐,幸福,不再孤独和寂寞。”

读了这本书,我想对丑小鸭说:“丑小鸭,你经历了那么多痛苦和责骂,但是,你还是坚持不懈,最后你变成了白天鹅,你不再丑陋,不再被嫌弃,被厌恶,而是被夸奖被赞美。我以后也要像你一样坚持,一样努力,最终一定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在生活中,我们却远远不如丑小鸭。我们不是在遇到困难时退缩了吗?我们不是在逆境中怨天尤人吗?我们不是摔倒后叫苦连天吗?是呀,在我们的一生中不可能一帆风顺,如果一味的抱怨太多,埋怨太多,指责太多,把一切失败的理由都归到客观原因上,就会驻足不前。

因此,面对挫折与磨难要不断进取,而不是选择沮丧、失望,否则,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压力。相信自己吧!只有与坚强为伍,与信心为友,才能成为一只高傲的白天鹅。

老师评语:阳光总在风雨后,很欣慰你能从“丑小鸭”的身上感悟到这么多道理。文章条理清晰是篇耐人寻味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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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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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昆虫,也曾饲养过昆虫,在草丛中寻觅,在谷物中翻找那些蹦跳的、蠕动的小家伙是我的一大乐趣。起初只是出于好玩,为了满足好奇心,而把虫子作为自己的宠物。自从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以后,我对昆虫有了许多新的认识,再也无法把这些小生灵纯粹当做小宠物来看待了。

曾在草丛深处捕获了绿蚱蜢,关在玻璃瓶中,放入几根草饲养着,但没过多久它就绝食自尽了。对此我纳闷了好久,实在想不出这是为什么。看过《昆虫记》后,我知道了原因,法布尔写道:“一个休息日,我正在门外散步,突然有什么东西从树上落下,还不停地叫着。我跑过去一看。原来一只蚱蜢正在贪婪地撕咬一只蝉得腹部。蝉徒劳地叫着,不断挣扎,蚱蜢则死咬住不放,把头深深扎在它的内脏中,一小口一小口地拽下来。”原来,蚱蜢是食肉昆虫呀!

有了养蚱蜢的经验,我对于饲养昆虫更加谨慎了。在了解到蝉吃树叶的汁后,我事先放入了几片树叶,再把“囚犯”关入牢房,满心欢喜地等待着它的变化。大约过了20个小时,当我再去观察它时,却发现这可伶的小蝉“六脚朝天”地躺着。我拉开纱窗,想借光细看它时,这小囚犯竟然“死而复生”,飞走了。看来这小昆虫也会骗人啊!

在《昆虫记》中,作者法布尔告诉我们许多昆虫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从圆网蛛到圣甲虫,这两位看似冷酷的妈妈实则是不惜用尽自己最后的精力为儿女毫无保留地献出所有的丝,所有精致的食物;总被人认为温柔可爱的萤火虫竟会以闪电的速度猎食蜗牛;看着笨拙的“大孔雀”蛾幼虫会织出构造巧妙的茧……这些事例都表明了昆虫拥有人类难以想象的智慧。

记住虫子并不渺小,虫子也有值得我们人类尊重的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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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红楼梦》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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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时候起,我的兴趣爱好就是看书,无论什么书,我都喜欢看。但是,在所有看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红楼梦》。

不知为何,我就是喜欢它;说不出任何理由,我就是被书中所有的人物、对白所深深地吸引;曾几何时,随着书中的故事情节,而在情绪上有喜悦、悲伤的感触。记得第一次接触红楼梦,是在电视节目中无意看到的;在此之前,我对那些如红楼梦、西厢记等言情小说,总是不屑一顾,即使有机会去接触它们,总是推托自己没有时间,所以,任凭机会一次又一次从手中溜走,我总是不肯静下心来去阅读它们;可是,自从从电视节目中真正的看过了一次“红楼梦”之后,印象便为之改观了。我从不知“红楼梦”中拥有那么感人肺腑的内容,是如此地令人心动,看过之后,更是令人念念不忘;直到这时,我才了解,以前实在是浪费了太多的光阴了,其实早就可以源源本本,完完本本地读完“红楼梦”,不必到现在才来懊恼了。之后,每当我去书局之际,总是习惯性地在摆设有“中国古典文学”的专柜蹓跶蹓跶,看看上面所有有关“红楼梦”的书籍;然后,也会或多或少的买几本。我总想竭尽所能地去买下我所看到有关“红楼梦”的书,也不管我自己是否有能力去读完它。在大致读过了“红楼梦”后,我益发对它产生越来越多兴趣了。在书里,我看过而比较喜欢的章节,有紫绢对宝玉的试情、宝玉和宝钗的联亲,及黛玉含恨而死,晴雯撕扇等:而在所有的对话中,我最喜欢宝玉和黛玉的对话。他们是一个风流成性,一个好使小性儿,所以,当两人聚在一起时,也常会发生激烈的争执,就连宝玉的祖母-贾母,也曾说他们两人“不是冤家不聚头”;正因如此,这也是何以令我喜欢的原因,因为每次在他们的争吵之后,双方的感情反而更进一步了,而引导出后面更多引人的故事情节。

在所有的人物中,我最爱宝玉、黛玉、宝钗和晴雯四人了。我最爱宝玉的痴情任性、黛玉的气质灵秀飘逸、宝钗的雍容大派有礼、晴雯的俏皮、高傲;而其中尤以黛玉、晴雯更能深得我心。林黛玉的孤骄傲世、多愁善感,均是我喜爱她的原因,面对她不幸的际遇,我也深表同情;而在读到黛玉病死之际,我更有一种莫名的伤痛,好像是失去了一个好朋友一样。而对于晴雯,则是悲伤同情多过于欣赏了。晴雯无论在外貌或是才干方面,在所有的奴婢中均是无人能出其左右的;但这些却未替她带来一个完美的结局;可是却有“晴雯撕扇”及“晴雯病补孔雀裘”两段精采的故事。虽然,她的命运悲惨;但她在我心中所塑造出高傲不屈的形象,却永远不会被抹灭。

红楼梦是我读过最有深度、最有感触的一本书了。我有时会为了读它,而宁愿牺牲读正课的时间,只为了能多看一页是一页,去领略其中无法言喻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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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金政南

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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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了一只猫,她与别的猫不同:她高贵,有气质,又优雅;像一个贵族。喜欢站在高高的塔顶上发呆;而有些猫叫做“资格猫”他们很嫉妒她;应为他们把不得让他站上去发呆。而且,他们还发起了“神经”:听了一只老鼠的话,开始了你争我,我争你的激烈战争。

我觉得,这些资格猫有些笨笨的,为什么?我是言之有理滴:他们为了让那只猫开始了不文明行动:咒骂、扔东西等等等等,哎,你说,为了一个位置,何必呢?这也不是像现在的生活?为了官位,这些的一切利益,还不是和那些“贵族中的贵族”一样?

做人,一定要好好做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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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父与子》读书笔记 劳煜来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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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父与子》是我看得最久的漫画书,我记得第一次看它是在寒假的时候,老师推荐我们买,我就立即把它买回了家,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一边吃东西,一边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我一看封面,咦,就很有意思。画面上的三个人,有一个坐在木马上的小孩,还有一个长得像甘蔗的人和一个长得像皮球的人,其中:“皮球”在倒立,“甘蔗”在扭着头,给小孩子剪头发。而且“皮球”的屁股上还顶着一顶帽子。我一下子明白了,坐在木马上的是儿子,那根“甘蔗”是理发师,而倒立着的就是孩子他爸了,于是我津津有味地翻开书看了下去,我发现,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更好看,每一页都有一个真实发生的故事。

《雪人的反击》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太过分;《会走的箱子》告诉我,人不要动歪脑筋;《我们还缺少的晨报》告诉我们要敢于创新。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失败的音乐会》。一天,父亲和儿子想办一场音乐会,于是,父亲买了一把萨克斯,儿子买了一把小号。两个人回到家,滴滴滴地开始练习。可是,两个人都认为对方吹的不够好,所以最后只是各自坐在一边生闷气,音乐会最终也没有举办。后来,他们两个盯着自己的乐器看了很长时间,父亲发现自己的萨克斯像个大烟斗,儿子觉得自己的小号像个平常玩的吹泡泡玩具,于是父亲倒了几盒烟丝在萨克斯的斗里,点上火,美美地抽了起来;儿子拿来一大桶泡泡水,把小号的口泡到里面,吹起泡泡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东西都不是绝对的只有一个功能,要学会开动脑筋,开发出新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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