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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缠绵的往事化作(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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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往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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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我嘴里哼唱着《童年》,不禁想起小时候的一件往事

记得有一次,在乡下姥爷家。那天晚上,夜里安静的出奇,好像一根针掉地上都听得见。我十分无聊,在家里无所事事。“走,宣宣我们去捉蝎子去。”姥爷叫道。姥爷的话打破了夜里的寂静。我的兴致一下子被点燃了,兴致勃勃地对姥爷说:“那还等什么?走呀!”“别急,咱们得先去拿蝎子的家伙。”姥爷解释道。我疑惑不解,只好跟姥爷去了。

姥爷把家伙拿了出来,一只镊子,一个小罐子,一只灯还有一根长木棍。姥爷说:“镊子用来夹蝎子,罐子用来装蝎子。这灯是蝎子灯,照出来是紫色,被照出来的蝎子是白绿色的。木棍用来挑高处的蝎子。”我听了恍然大悟,于是笑着说:“万事俱备,只欠蝎子。”

于是,我和姥爷踏上了捉蝎子之路。我和姥爷开始四处找寻蝎子的蛛丝马迹。终于发现了一只的踪影。这只蝎子头朝里,尾朝外。我心想:这可真是只“狡猾”的老蝎子呀!早给自己留了条“后路。”姥爷伸出了镊子靠近蝎子的尾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使劲一夹,夹住了蝎子,连忙放入罐中。

我和姥爷继续找蝎子。又发现了一只蝎子。于是我对姥爷悄悄地说:“姥爷这只交给我吧!”姥爷点了点头。于是我拿出镊子,使劲一夹,蝎子也同时往里钻,我想:你肯定逃不出我的魔爪。正当我得意之时,手一松,蝎子溜了出去。我傻了眼,脸红得跟大苹果似的。我十分沮丧、无奈。姥爷鼓励我说:“留得青山大,不怕没柴烧。”

于是我们又开始四处寻觅关上。我们在高处看见了一只。于是爷爷用木棍把它挑下来。我迅速夹了起来。耶!我成功了。我越“夹”越勇。那天晚上夹了13只蝎子。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歌声依旧,童年不在,可这件事却深深印在我的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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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一段温暖的往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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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2015是瑰丽多彩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不仅到了云南的昆明,体验了苗族人民的热情奔放,了解了关于地球奥妙的知识,而且学会了自立和自强。

在这一年里,我还听到了韩红的《天亮了》这首歌,给了我很大的感触,这首歌的背景故事是一对父母为了救自己的孩子,失去了自己的生命。现在,我只要一听到这首歌曲,就会想起一段往事

那件事,发生在暑假,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到四川的红原去玩。一进到红原,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两旁的高山就像战士一样保护着这一碧千里的草原。我们乘车继续向前走就来到了城镇地区。一下车,凛冽的寒风像冰刀一样向我们刮来,我们选了一家酒店住了下来。

第二天,起床以后,我们继续前进,来到一个小山村,爸爸说:“就在这里玩吧!”于是我们便下了车。下车后,刺骨的寒风迎面而来,我冷得直哆嗦。妈妈看见我一直在发抖,就走过来把她的外衣脱下来给我披上:“孩子,天冷就穿上吧!”“不行妈妈,那我穿了你的衣服,你怎么办呀?”妈妈却说:“妈妈是大人,你是小孩,就得听我的话。”于是我就穿上了……

回家后,妈妈大病了一场,我内疚极了,我忽然明白了为什么《天亮了》里面那对父母愿意用自己的性命来换取孩子的生命。原来皆源于爱呀!

我的2015有时是欢乐的,有时是悲伤的,但更多的是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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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往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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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了,往事涌上心头,终是抑制不住满眼的泪花,任它倾泻满脸。

关上电视,我轻声啜泣。温暖的哆啦A梦使我无法抑制内心的情感。很多人,很多事,一时错过,就是一世。我们总是在失去后,才懂得珍惜那个一直陪伴在你左右的人,我们爱的,是那个人本身,而不是他所能带给你的东西。这部影片使我明白,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考试成绩发下来,非同一般地糟糕。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免不了又是一顿训话。走出办公室,我泪眼模糊,所有的一切在我的眼睛里都变成了虚幻的存在。我不愿回家面对父母,独自一人行走在路上。路灯亮起,我忽然看到几朵悄然绽放的小花。我曾在书上看到过,这种名为“夕颜”的小花,只开一夜,绽于夕阳,夜中盛放,孤芳自赏;太阳出来,即敛气凝息,决绝谢去。它卑微,没有牡丹的雍容华贵,没有荷花的天生丽质;它献身暗夜,孤绝傲绝,执着,坚忍。于是,我擦干眼泪,充满了迎接黑暗的勇气。

八月十六,外婆的生日。

外婆七十七岁了。她穿上儿女为她买的新衣服,被儿女接到大饭店,接受一个个祝福。她满脸笑容,神态平静。但我知道,这个时候的她,是最寂寞的。她是这个世界上最疼我的人,只有我知道,她最不喜欢闹腾,她只希望一家人聚在一起简单地吃顿饭。饭局结束,她把蛋糕递给我,让我拿回家。她也要回到老年公寓去了。她坐上车,摇下车窗,冲我笑着挥了挥手。车子开动了,我望着舅舅的白色宝马越走越远,直到在我的视线中消失不见。我瘫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夜深了,我追忆着这些往事,再次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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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作文素材故乡往事

全文共 1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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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将天边的落日涂红,羞涩了周围的云?是谁将远处的绿毯弄皱,起伏了三面的山?是谁将南坡下的丝绸吹动,蜿蜒了清澈的小河?是谁在南坡上将花篮打翻,盛开了满山的花朵?

故乡的南坡是我儿时的乐园,给我留下了很多美好的回忆。

现在正值夏季,屋外骄阳似火,不想出门。但倘若我在故乡,此时一定和小伙伴们躲在南坡的脚下。站在坡顶往下望去,只见茂密的柏树叶铺在南坡脚下。微风吹过,叶浪翻滚,才显现出藏在下面的躯干。一条小道蜿蜒伸进坡脚下的柏树林。沿着小道跑下去,越接近树林,越觉得清凉。一条小河环绕在柏树林前,仿佛树林献上一条哈达,欢迎人们到柏树林来。溪水不过没膝深,在岸上寻一块大石,双脚放在水里,全身都无比的舒爽。虽然柏树很密,但很高,所以里面并不觉得昏暗。我还常和伙伴们寻一根枯木站在水中“决斗”。所谓的决斗就是用木棍斜划对方周围的水面,让水溅湿对方,所有夏天应有的炎热感觉即刻便被凉爽取代。玩腻了,我们便放下武器,沿着小河开始我们的寻宝之旅,怪异的石头,岸边的野花,都能成为我们的宝物。小河旁边,天然的杂草很是茂盛,将引水渠隐藏了起来。引水渠很窄,只是能让一只鸭子通过。运气好时会听到鸭子叫声从草丛中传出,此时悄悄挑开遮蔽在小渠上的杂草,便会看见鸭队神气的排成一排,仿佛正在接受检阅。此时我总是充满羡慕,希望自己就是他们中的一员。当然在树林里,爬树,挖洞也是我们常玩的游戏。在玩耍时,我们不知不觉地就把炎热的夏季送走了。

还记得当年学校鼓励我们勤工俭学,于是等到菊花开了的时候,我便挎着篮子到南坡摘菊花。通常摘菊花的不止我一个,有很多小伙伴都去,甚至还有大人。我们小孩边摘边玩,有时比看摘得多,有时趁伙伴不注意,把自己篮子里的杂草扔到别人篮子里。但结果通常是造成疯狂的追逐,甚至还要赔上一把菊花,但我们乐此不疲。由于我们贪玩,所以每天摘的并不多,但很快乐。回家后我把菊花全部交给奶奶,她把菊花倒在屋顶上,晒干后装起来,等到快开学,一并拿去卖。通常到开学总共可以卖几十块钱。这些钱便作为我学费的一部分。

冬天下完大雪,南坡便盖上一层超大的棉被。这时村子里的大人们便会进行一项合作活动——追兔子。大人们说冬天下雪后,兔子找东西吃时不仅跑的慢,还会留下脚印,然后人们只要沿着脚印追就一定能找到兔子。我曾亲眼看见人们追兔子的情景。一只挺壮的白兔在前面一摇一摆的拼命跑,后面的人群一边追一边喊,不过人们跑的慢得多,这麽厚的雪,人也跑不快。不过大人们劲头十足,好像兔子马上就要被捉住一样。通常他们都无功而返,但他们都像凯旋的战士一样,津津有味得向家人说今天是如何差一点就逮住兔子,以及别人和自己的洋相。那表情比吃上兔子肉都满足。而我对追兔子并不感兴趣,我通常趁家人不备偷偷把插秧用的秧马拿出来,然后告诉爸爸妈妈说我去伙伴家玩了。事实上我的确去伙伴家了,但又喊伙伴一起出去了。我们找南坡下面一段比较缓的地方,然后坐到秧马上,做好向下滑的准备。秧马由上下两块木板组成,下面木板很光滑,插秧时放在泥面上,上面木板是让人坐的。用它插秧很方便,但我觉得用它滑雪更合适。准备好后,同伴一推,或自己双脚用力向后一蹬,秧马便顺着坡滑下去,非常刺激。但大人之所以不允许这样玩,是因为一不小心就会连滚带爬得下去,摔个“狗啃雪”。而我通常就是翻滚着下去的,但这丝毫没影响我对这项活动的喜爱。

如今,这些往事已成回忆。由于异地求学,我也很久没回家乡了。听说家里很多儿时玩伴如今已经离开农村到城里谋生去了,不知当我再次回到家乡还能否见到他们,他们是否还认得出我,是否还记得我们在南坡玩耍的情景。前几天家里亲戚来电话,说家乡正在修路,其中一条便在南坡脚下。不知以后的南坡会是什么模样。

此时,我仿佛又看见家乡那美丽的蓝天,看见那翻滚的叶浪,看见那条飘动的小河,看见一群鸭子排着队……

不知以后的孩子们还能不能拥有一个他们的南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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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童年的往事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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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五彩缤纷的童年,童年发生的趣事总能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每当我想起儿时的往事总是那么回味无穷。

在我上一年的时候,我的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只有我和弟弟,我和弟弟有些饿了,可是我们不会作饭,突然弟弟说:“我会呀!”这时我和弟弟行动起来。

我先刷锅,不一会锅刷干净了,我就开始淘米,米也淘完了,在这时出现了一个小问题——我不知道做饭添不添水?“添水”弟弟说。我说:“做饭不用添水吧!”在这时我们俩个吵了起来,最后弟弟听了我的话没有添水,作上了饭。

我们俩个进屋去看电视,不一会我的弟弟闻到了一股东西糊了的味道,我小弟说:“哥什么东西糊了?”我说:“不知道啊!”

我们两个一看原来是饭糊了,我们的心开始慌了,我们两个无奈了,我去找我的邻居阿姨去了,阿姨说:“你们两个捣蛋鬼又在家里干什么?”

我说:“我在家里做饭。”阿姨一看全都糊了,阿姨帮我又做了一锅饭,阿姨说:“你们两个呀!”做饭怎么不添水!我说:“我不知道呀!”阿姨说:“以后做饭记得添水呀!”我说:“啊!”

童年,这个一去不复返的快乐时代,它给我留下了许多难忘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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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美国往事影评

全文共 2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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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往事》看了心里很难过很甜蜜。即使往事是场笑话,即使一直是被愚弄的,即使不过如此,“我”都无法放弃。因为我在里面,从二十世纪20年代到60年代。四十多年的浸润,我已不想剥离。

黑社会的生活,贩私酒、盗钻石……样样都需要智慧、投入、勇气和合作,不要看不起,任何的行当都有它存在的意义和理由。我们所在的写字楼里就没有危害他人他公司的事情在酝酿吗?我们所作的工作就都是正义的说得过去的吗?对于自身和周边是,对于他人和他边的影响,我们能左右得了或者修补得了吗?我们能够在看到事情的正面时想一想它的背面吗?

面条是一个随性的人,没有多大的理想和追求。至多在某一个环节上设计一个构思(设计盐袋,待查验者走后,溶化,浮标出,酒箱现),是一个比较好的执行者。对于要做什么,反而没有什么策划。麦克斯从一开始就确定了独立成帮,确立发展基金,确定行动目标。仔细想想,麦克斯最后把所有的钱私吞也是有道理的,董事长就应该拿大部分(小部分他们三个平日也花了),老大承担的风险、前瞻的视野难道都白付出了?不说另外那两个在我们心里就没有留下印象,只是傻乎乎地跟着干,不知道为什么干,更不知道干了会怎样。只说面条吧,该撤的时候不撤——兄弟多米明克被枪杀了,你舍不得,勇敢地杀了霸王,应该。那就赶快撤吧,竟然杀红了眼,警察来了,接着捅,行凶行到执法者身上了,结果白白搭上自己的青春年华到监狱呆着去了。这种赔本、不计后果的方式,不欣赏不提倡。耽误大事大时间了。

还有该干活的时候不干活。大家都在紧忙活着搜钻石呢,随时有意外情况发生,这时面条倒和被盗方的发情女卡罗热火朝天地干上了,且不说扰不扰民、分不分神了,到底是价值连城的钻石重要,还是一个骚女人的屁股重要?

还有想休假就休假。面条进监狱许多年,兄弟三个浴血奋战的钱给他照发不误,虽停职照常拿薪。可是出狱后的面条,并没有拿出全部的热情和干劲,一会儿追黛博拉去了,正事说撂就撂了,兄弟三个还冲锋在一线上,他在那边饮酒调情不亦乐乎。被黛博拉甩后,面条回到兄弟们中间,独自搅着咖啡,气氛尴尬紧张,蕴含着麦克斯的恨铁不成钢。面条狡辩说:“你不是也和卡萝在一起吗?”麦克斯愤然驳斥:“我对她根本就不在乎,叫她滚她就得滚。”麦克斯们从来不为任何人任何事所干扰,一心扑在共同的事业和追求上,只有面条时不时地发情,突然就没影儿没神了。心思恍惚,完全不关心团体的进步和完善。

与其说麦克斯最后动议抢联邦银行是狗胆包天之举,还不如说是麦克斯对面条们深感失望,不成器的东西、不合格的产品,还不如拿起张瑞敏的锤头一下子砸毁它呢。再在一起干,面条还是这么面,那两个兄弟还是那么蠢,老是麦克斯一个人耗脑筋干着急,实在是累了。路不同不相为谋,到了兄弟们说分手道再见的时候了。之前,麦克斯不只一次说过:“也许我应该把你(面条)甩了。”影片中的甩其实是最顾全面条面子的一种甩法,让他心里面留着对兄弟们最美好的情谊。试想如果干脆地分手说明,反而不容易说得清分得明。

麦克斯是个忠诚于事业的人,他去给面条分钱并商议下一步行动的时候,面条正与黛博拉初吻;麦克斯安排接洽钻石盗窃主题时,面条正与黛博拉依依;麦克斯正在进行钻石搜缴时,面条正与卡萝性交……自始至终,高瞻远瞩(出场时就坐在高高的马车货厢上)、胸怀远大(有发展有储备、该扫射时就扫射)的麦克斯,就没有遇上一个档次的合作伙伴。对于得过且过的面条们,麦克斯真是伤透了心,决心与他们分道扬镳、另辟蹊径。反正即使喊他们一块来冲击政坛,他们三个也没有那个头脑,走不远多少路。

但是,朋友们再次,再不争气,再败事有余,毕竟与他奋斗了多少年,麦克斯的恨与爱都纠缠在有限的几个兄弟身上,甚至只在面条一个人身上。尽管面条的冲动没有让麦克斯的规划和结果相一致,没有让事业的成效最大化,没有让团伙的实力素质随时代的步伐更强劲,尽管面条让麦克斯无限懊恼,总能让前进道路有所曲折,但是面条们毕竟陪他一起渡过了人生最美好的年华,最畅快的历程。所以,即使有一天朋友们的友情不再,朋友们必须分开,他还是选择留在了原地,留在了面条们一直生活的地方(麦克斯究竟从哪里来不知道),留在了面条一直追求不得的女人黛博拉身边。麦克斯与面条的一切在一起,通过恨的方式让面条离开,通过完全进入的方式让面条附体共生,最后通过死在垃圾搅拌机的方式让面条至死难忘。麦克斯象面条爱黛博拉一样,一生无望地切切地爱着面条,伤感而绞痛地爱着。

汽车里,面对坚决离开的黛博拉,面条张惶失措,以反向的方式强暴了她。面对一直不能好好合作,心猿意马的面条,麦克斯痛不欲生,设计让面条逃难出走、离乡经年。他们真正想得到的东西,正是被自己推开的,他们用一生的恨和怨表达了至痛的爱。

配乐大师埃尼奥·莫尼康内,回忆故乡,回忆初恋般地做着这部影片的音乐,那么干净,那么忧伤,那么惋叹。美好又肮脏,拒绝又接纳,严酷又温情的故事,从管箫中沉闷、喑哑、颤微地吹来,仿佛耄耋老人勉力抓握活力四射的曾经梦幻,无限地感伤,无限地珍重,无限地不舍。再丑的曾经也在他的拔弄中呈现非常的美丽,因为那是逝去不可回的岁月。一场场刀光剑影的阴暗和邪恶,一处处死亡的血淋淋和恐怖,他轻车纵马一跃而过。无论我们做错过什么,无论和我们在一起的人有多么不对,只因为那是我们的青春年华,只因为他们纠葛在我们的血肉里,我们一一将它收藏,我们全部释然,不留芥蒂。三十年后再看麦克斯的背叛,不过是一片扎心的玻璃片,带出我们心血的温度和味道,留给面条一脸痛楚的笑容。

面条也是爱麦克斯的,纵然放得开黛博拉,他也从来没有放开过麦克斯,可惜老天没有让他们各自想一想,当面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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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往事,是人生专线的站台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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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总由点点微小的事组成,等到静下心,坐下来细细体会,生活,就是如此。

Part1

大概是在我幼儿园的时候,每当我走出幼儿园粉红色的大门,所期待的并不是笑意吟吟等待孙儿的奶奶,而是在街角那个从斑驳的机器里飞出的棉花糖。

记忆或许有些模糊,隐隐觉得店家是一个中年男人,具体的身材也迷迷糊糊,只记得是一个憨厚的男子,他总是在街角一根接一根地抽烟,总会有一个接一个的小孩子踮着脚尖走到他身边,怯怯地递给他一个满怀期待的硬币,他摸了摸孩子的头,同时脚下飞快地踩起踏板,随着时间的推移,细细密密的糖丝缠绕在木棒上,包含着我和和我一样孩子们的希望。直到束成一朵细如白云的棉花糖,他总小心翼翼地递给我,就像是一件艺术品。

看着手中的棉花糖,我大口迎上去,可却咬在了空气中,整个脸都扑在了棉花糖上,我也不恼,只是用舌头舔着,让它在我嘴里回归最原始的糖的形态。那个甜啊,至于在码字时也还回味着那美好的滋味。

所以,我总会缠着奶奶一次又一次去买棉花糖。而现在,我在大街上看见有卖棉花糖的商人,我还会像若干年前,去买一束棉花糖,不仅仅是表现我对于童年的回忆,同时也祭奠我逝去的童年生活。

买一束棉花糖,我总不会急着去尝,仔仔细细地看着,仿佛是对待一件艺术品,就如同多年前,那个在幼儿园门口,认认真真给孩子做棉花糖的中年男人。

记得不知道是谁说的,在人生中,总有一件事物能代表属于自己的一个年代。

我想说,代表我的童年,就是洁白如雪的棉花糖。

不仅仅是为了我童年时对棉花糖的情有独钟,且我认为,童年是多姿多彩的,在童年,快乐总比痛苦要多。亦或是在童年更本就体会不到痛苦,就像是棉花糖,一甜就甜到底。

等到把棉花糖吃完,只剩下了孤零零的木棒,虽然上面还停留着点点糖星,但终究是没有棉花糖那么甜了,正如走过了童年的我们,即将迎来了自己的少年时期,生活不会如童年一般多姿多彩,生活终于露出了朦胧后的本质,就如同那一根坚硬的木棒。

的的确确,对于我来说,我只是一个初三学生,自然不会有那么多的人生感悟,我只是用我匮乏的文字,来表达我内心泛开的涟漪。

我已经找到了属于我童年时期的代表,细细把玩,来回忆那段逍遥自在、无忧无虑的日子。

这就是我的童年,不够精彩,但够宝贵。

Part2

专线已经到达第二站台,这就是我的少年。

步入了初中,沉重的学业常常压得我喘不过气来。闲暇之余,总独自来到乡下的小树林里,希望在大自然里找到一丝慰藉。

沫是别的学校的。她家就在我家旁边。认识她,也要从小树林说起。

或许是初二的时候吧,那时的我正值期末考试的失利,自然直接奔向小树林。阳光从交叉的树枝中投射出一片斑驳。鸟儿和小虫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正当我靠在一棵小树上思考着该如何面对自己眼睛不敢停留的成绩单时,从远处突然传来一阵悠扬的笛声,意识让我的脚步追随这笛声,直到我看见在一棵巨大的桉树下盘腿坐着的一个瘦弱的女生。

我耐心地等待她吹完那首曲子,她很惊讶在这片树林里竟然还有人。我不答她的话,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她手上的那支叶笛,准确来说,应该是一片叶子。她其实有着大大的眼睛,素面朝天的脸似乎胜过班里那些穿戴时髦的公主们。原来她的父亲死于一场车祸,伤心之余,她想起她的父亲曾教给她用叶子来吹出美妙的音乐。这棵大树是她父亲生前最喜欢的大树,而那天,正好是她父亲的忌日。她只是想用叶笛的歌声来告诉自己远在天堂的父亲,她,过得很好。

听完她的故事,我不由感怀,或许是被她笛声的感动。我向她倾诉我期末考试的伤怀。她平静地听完,随即一笑:“我父亲走的时候,我也很伤心,但后来,我想到我一定要好好坚强地活着,不仅是为我,还为了我的父亲,或许让他在天堂看到我崩溃的模样,那我是否太对不起他。相比较我失去的父爱,期末考试又算什么呢?”

不由释怀,我向她感谢,是她解开了我的心锁。临走时,她将那支叶笛送给我。直到如今我也珍藏着。

那支叶笛被我放在我书桌最醒目的地方,我从来没有吹过,我也知道我其实更本就吹不响,它已经成为了我面对挫折时披荆斩棘的利器,亦或是我的一个信仰。

的的确确,少年的生活不比童年的无忧无虑。就如同叶笛是来帮助我摆脱困境,而不是像棉花糖只求一时的甜味。我坚信,叶笛的乐声虽然不会持久奏起,但也会成为我少年时期的象征。

尾声

童年与少年都即将成为我的历史,我认为我是幸运的,毕竟我找到了我童年和少年的象征。它们就如同是我人生专线上的站台,它们见证着我的成长,也是我成长路上思想和情感的停靠点,使我受用终生。

天边传来浑厚的男声:

下一站,青年。

请下车的乘客做好准备……

The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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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童年往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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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如夜空中的星星,成千上万,数不尽数,可总有那么一两颗异常闪耀,令人难以忘怀……

那天,我与父母参加一位阿姨的婚宴,我们一边欣赏着精彩纷呈的婚庆节目,一边享用着琳琅满目的美食。

坐在一群大人中真是无聊,我对着正在与新娘聊得火热的老妈大喝一声,“老妈,我上屋里嗨去了!”不等老妈回答,我迅速拔下正在充电的手机,我带着一帮小朋友跑到楼上去玩。

也许是因为零食吃多了,我觉得口渴异常,便又回到楼下刚吃饭的那桌寻找饮料。“咦,怎么没有饮料呢,刚刚不是有很多的吗?”“真不巧。”我四处张望,总算看见了一杯貌似可乐的饮料,“好家伙,总算找到了!”我心中一喜,拿起杯子“咕噜咕噜”就往口里倒。

“咦,这味道好怪,什么东西啊!”我一皱眉,“这是什么味道,好像不是可乐!”

我拿起杯子又看了一遍,“没错啊,颜色就是可乐啊。”“奇了怪了,这是什么味道?”“唉,可能是我吃得太多了,变味儿了吧!”由于实在口渴,我也就没想那么多,继续喝。

这时,衷于聊天的老妈过来了,“啊啊啊,你怎么喝起酒来了!还喝了那么多?!”

我大吃一惊,放下杯子,细细一品。别说,还真有酒味。唉,明明是可乐,紫红色的啊,怎么变成酒了?我正纳闷,只觉得视线有点模糊,晕头转向。随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二天,我一醒来就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吃早饭时,我看见爸妈两个都微笑地看着我,心中不由得一阵歉意,昨晚肯定让他们很是担心。

童年往事许多已经淡忘了,可唯有这件事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这是我第一次尝酒,也是我第一次醉倒在餐桌旁。虽然狼狈,但我深深地感受到父母对我的关心,感谢成长的道路上有他们作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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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东北往事之破马张飞观后感

全文共 1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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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部片子从头到尾,几乎都是靠一个个或老或新,带些低俗,带些东北方言的梗堆积起来的粗制滥造的闹剧。也正是因为这种堆砌显得整部片子人物智商略显智障..。

整部片子的智商很虽然低,而且几乎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的发一点点悲剧,但 仔细看电影的话,片子里有一个女人智商绝对不低,而也就是由这高超的智商其从电影开头到结尾其一直处于幸福之中。

初登场,成立兵借钱还菜钱。 如果你因为学费问题,你会找你亲哥(为啥是亲哥,不懂的多看几遍电影。电影里有提示)要钱还是找你一个没有确定关系的所为男友借钱? 很简单的问题,李静茹的做法很明智不仅堵住了成立兵的口,而且还收到了钱,还给两人足足的面子,绝对绝的一石三鸟。

随后其与成立兵关于貂(如果你只认为这是一个梗就错了)的对话更是心计无限,一是满足了成立兵身为男人的自尊心,二是复合赞同得到了成立兵的认同感,加强了其对自己的依恋 爱恋度。

二登场,酒吧。 别跟我说一个卖酒女喝不了,(身为一个东北人我可以清楚的告诉你在东北一个女的喝不了5 6啤酒没有酒吧敢要你的)所以此次我怀疑其是故意的去撞见无良,故意的让他英雄救美,已然为后面二者感情快速发展做下无良的内心准备(那个男人心里没有英雄救美,美人以身相许的情怀),其后穿着貂被送回家的时候被成立兵撞见,明明显显的打了他脸。然后在这种尴尬的场景下,其装醉投无良的怀中,同样一箭三雕,不仅缓解尴尬气氛,而且给成立兵留了所谓男人自尊心的余地,还成功的在无良心中埋下从小到大依然想念他的念头种子。

三登场,投票。投票时成立兵借着李小璐的梗不断向李静茹表白,向无良宣布自己的主权。可是作为一个聪明的女人,李静茹所作所为简直是教科书般的女人表率。不说话不争,以沉默的状态对待成立兵的表白,然后投票时的动作神态。简直是范本中的范本,不回应任何讨好,不去讨好任何人。将女神的范做到十足。

四登场,夜话。 洗澡(枣)这个梗不知其是有心还是无心,姑且当起无心吧。可是其看见成立兵脱了衣服躺着的时候是什么反应? 让他脱光,当时我只想说什么鬼,可是后来一想李静茹也就借着这句话表达自己与其从小到大的青梅竹加强成立兵对自己的信任度从而为后面提条件做铺垫。

看见套套时说的是什么吗?我没收了,这句话完完全全的让成立兵对其产生了愧疚之心,将后面提条件的铺垫做的更结实。

最后用一个盼月亮盼星星的借口愿望,成功的将成立兵那心中本来就没有的防线推到。

五登场,宾馆。 这也是我最看不懂的一块, 既然无良已经被成立兵算计拖住去喝酒了。为什么李静茹还会出现在宾馆,而且还用这种支支吾吾的语气将一件可以一句话讲清楚的事给彻底搅浑。完全不理解啊!是觉得成立兵已经被利用完可以抛弃了故意让他死心?可是做为一个聪明的女人绝对会知道一个弃子也有其用处啊!是无良知道成立兵的计划反算计成立兵?更不合理呀,完全没有必要多次一举,有用李静茹算计他的功夫,不如埋伏几个保镖,或者安个监控交个警察靠谱的多。

所有这是唯一一块看不动的剧情。

六葬礼,其与哥哥在老人的照片后面下跪叩头,绝绝对对的一个大反转,让老人院的人重新拾回对他们的怜悯之心,尤其是那一晕 拒绝了所有的解释要求并赢回了所有人的怜悯心

然后李静茹到结尾才再次出场 但是电影中好几次她没有出场也将宫心之计体现的彻彻底底。

在老人院拆迁大战中 整个故事冲突的人物 几乎全部到处,而唯独缺了一个她,她的不出场虽不得罪俩方任何人,但是讨好了俩边所有的人。

怀孕,在无良走后短短几天的时间就查出自己怀孕,而且还不堕胎。简直是精明到爆,母凭子贵,其靠着肚里的孩子成功的作为了无良这个豪车的车票,可惜啊 千算万算 没算到无良最后有了良心。

李静茹,这个无脑喜剧中的精明之人,将语言技术,装醉,装晕,玩转到机制的女人,如果她不是在个无脑喜剧中,而是在所为的宫斗片里,绝对可以力压群芳。

可惜可惜,任你千算万算,终敌不过人心叵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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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故人往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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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似流水匆匆,漫无目的的长流。

时间会慢慢沉淀,有些人会在心底慢慢模糊,搭起散落地上的泛黄照片,轻轻吹去灰尘,回忆起那时的事。

妈妈告诉我,她最敬佩的人便是她的爷爷,我的外曾祖父,他总是穿着一身黑,头发梳得光溜溜的,拄着一根棕褐的小拐棍,一副很精明的样子,十分热爱读书,小小的屋子里堆满了书籍,像陆游是书巢似的,每当听说外边有人讲戏说书,他便拄着那小木棍,拉着我妈妈一起去听。走在路上,也不踏实,总是与他那文绉绉的形象有很大反差,一副笑盈盈的样子,夸张讲着武松打虎的故事,一点也没有长辈的架子。

不光爱看书,而且又痴迷于二人转,热闹的甩手绢和扭秧歌,不仅逗得他哈哈大笑,手上的小木棍不知所踪。

妈妈小时候经常哭闹,几乎没人能哄的了她,就是姥姥和姥爷都束手无策,无奈之下,就把这个烫手的山芋交给了我的外曾祖父,从此就找到了“救星”。他总是用他那幽默的话语和读过名著的有趣故事逗得我妈破涕为笑。

外曾祖父是一位勤劳,无私,认真,又有着高尚品质的人。那个年代,听妈妈说,外曾祖父是个木匠,又在生产队里当保管员,利用休息时间帮助有需要的朋友做木工活,却不要人家一分钱,最多也只是吃顿饭罢了。生产队里的粮食、生活用品很多,但作为保管员的外曾祖父从来不拿“一针一线”虽然当时家里是很清贫的。

我多么希望倒退二十年,见识见识这位满腹经论,却又不失幽默可爱的“老小孩”,也怪不得是妈妈最敬佩的人!

何不念他?此生虽未相见,却刻入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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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童年往事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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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发生过的事五彩缤纷,就让我讲一段其中的一件事吧。

记得那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像哈利波特一样,骑个扫帚飞上了天,很像真实的场景,很过瘾。醒来后,我也一直想飞,每当看见小鸟扇动着翅膀,我就特别羡慕。于是我也挥舞胳膊,猛地向上跳,遗憾的是,不仅没飞上去,还摔了个狗啃泥。

我每天都想着怎么能飞上天空,直到有一天,我想起了气球,里面装着气,我心想:风也能吧!于是借助风的力量往上飞,手脚并用,谁知道,车速太快了,没有把握好,就摔了个跟头,我心想:我的梦,真的是想不了吗!一次次尝试,一次次失败。我心里突然有一股决心,我要成功,不要失败!

过了几年,回首往事,我自己都难以置信,现在才知道,这种梦想是不可能实现的,我的道具是不够的,要是道具充足,也许会成功。希望我能早日圆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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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回忆我们班的往事小学生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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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在上小学的时,我们班发生了许多值得纪念的事,有钱雨晴“绯闻事件”、我们第一次为王老师过生日……在这六年里,发生的事情数不胜数,而我这次要写的是某一次的考试。

在那一天里,全班同学都忐忑不安,期待这次考试能考好。唧唧喳喳的讨论着试卷里题目,而在曹老师进教室后,教室里立刻鸦雀无声。只见老师一边把试卷往桌子上一放,一边说:“这次考试,全班考的一点也不好。”老师这样一说,把全班同学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有的想:这次抄试卷的人肯定多;有的想:也不知道我考了多少分;有的想:这次我们中午惨了,肯定连饭都吃不了……结果老师一拍桌子,我们又回到原先的状态了,因为我们知道惹急了曹老师后果不堪设想。

我们最害怕也最不想看见的试卷还是来了,“现在开始发试卷,钱雨晴81分(我们班里的超级好学生),王道楠78分(男生中的好学生),朱晨88分(平常考试成绩和钱雨晴差不多的好学生),曹静茹95分(平常也是成绩不错的好学生),庞雪薇91分(基本上每次考试都是九十分往上的好学生)……发完试卷后,我想:太好了,我这次肯定摆脱了抄试卷的命运。而其他同学,有的在想:如果老师让我们将错的题每题十遍,那我们中午连饭都吃不上!有的在想:摆脱了抄试卷的命运,中午就舒服了。

因为我沉浸在喜悦之中,所以将老师报的试卷成绩忘得一干二净,便把头转向后面,对钱雨晴说:“钱钱(我们女生对她的亲昵)考了多少分?”“唉,81分,也不知道要不要抄试卷。”钱雨晴叹了一口气后说道。“陈鑫,你错的哪一题?”我问道。“最后一题,计算出错。”陈鑫看了一眼试卷说道。我也看了看试卷,我不会那么倒霉吧,两道看图计算出错,如果计算题每题五十遍的话,我抄的比谁都厉害。

“现在统计一下分数,90分以上及90分的有几个?”7个人举了手。“八十分的呢?”14个人举了手。“70分的呢?”14个人举了手。

“这次全班都考的不好,全班抄试卷一份。”曹老师说。这一说,全班集体晕倒。

我们的班级有趣吧,就是那么让人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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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回忆童年往事的作文350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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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气息一步一步向我们走来,今天阳光照在身上暖暖的,十分舒服。我又来到了小区的池塘边,想起了童年时代,在这里发生的一件事……

那年,我才三岁,经常拉着外公的手,在小池塘边玩耍。这次我蹲在一块大石头上,望着水面上的倒影出神。这时一片棕色的枯叶慢慢地飘了过来,霸道地遮住了我的倒影,我很生气,伸手想要抓住那片可恶的枯叶。谁知,这一伸手,不但没有抓到枯叶,自己反而掉进了水里。我努力挣扎着,想叫又叫不出来,想哭又哭不出声,害怕极了。忽然,我看见在我的前方,一只乌龟用它的四爪轻轻地划着水,慢慢地向前划去,还回过头,看了我一眼。我惊呆了,原来这小小的池塘里还有生物!正想着,又有一群蝌蚪飞快地从我身边游过。我哭了,因为这密密麻麻的蝌蚪实在叫人可怕。这时,外公发现我掉进水里,焦急万分,一把抱起湿淋淋的我跑回家。

今天,我又站在这里,乌龟、蝌蚪的画面不断地在我脑中闪过。我情不自禁地蹲了下来,想,它们也应该长大了。虽然这件事过去了,但它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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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荏苒时光,承载悠悠往事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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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无影,无踪,却是时刻地提醒着我们的警钟;时光如轻流的溪川,在岁月的山涧里奔腾,永不停息;时光荏苒,弹指间,尚未绽开的花已经枯萎,树苗已经开花、结果。

——题记

时间转瞬即逝,但是留下了美好的回忆,一眨眼,半个学期悄悄的溜走了,毫无声息地走了,不过也有了不错的收获——我的“知识之海”又接纳了从四面八方涌来的“溪川”。

有时候我会跟班里的几个同学三五成群地到宽广的操场上练习跑步,经过长期的锻炼,我跑步的速度也有所提高了,常常在短跑的奋力冲刺中可以更胜一筹,不过如果遇到长跑这个大障碍,我可就束手无策了,因为我的体力可谓是微不足道、少之又少、微乎其微,时常跑到一半多就被别人“无情”的抛弃在后面,我真是望尘莫及呀!

经过长时间大量的阅读,我的知识面也愈发广泛了。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如果不经过长时间的阅读,你就只知道学校里语文的知识,死读书不如读死书。不过,我与同学比起来又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了。看着那一双双求知的眼睛,那一个个黑色边框的眼镜,那一堆堆积成小山般的书,我的汗都会从头上滴落下来,真是望而生畏,如果不加大阅读量,我与同学们的距离只会是越来越遥不可及。

从前,我稳坐在班级前三名的宝座,不过,同学们仿佛意识到了小升初的艰辛、困苦,奋笔疾书。绿茵场上跃猛虎,碧水池中腾蛟龙。从上课铃声响起的那一刻,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就打响了,考场如战场,空气中隐隐约约弥漫着一股火药味儿。成绩出来后,我一下子落到了万丈深渊中,一道闪电在我脑中掠过,“暴风雨”来临了,回家的路上,那道美丽的彩虹消失了,它被乌云给顶替了,一阵风吹来,我冷得直发抖。看来,同学们都只是把那真实的实力隐藏了起来,如果一经挖掘,那必将是校园中的一个奇迹!不过,风雨过后能见彩虹,总有一天我会重新掀起一阵热流的!

时光荏苒,荏苒时光,那悠悠的往事就是刻在时光年轮的一个印记,有了它,我们将不再空虚;有了它,我们便会更上一层楼!暮然回首,那一件件事情是多么美好,那一张张憨直淳朴的脸,便是人生路上一道永远不会被抹去的闪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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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萝卜叶子木瓜鸭子——四个人的青春往事作文2000字

全文共 4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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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这样的伙伴,所以不孤单;因为有这样的伙伴,所以不会输;因为有这样的伙伴,所以很幸福!以我自己的方式来迎接我们的高三。写在最前面的话。

萝卜本名不叫“萝卜”。这是萝卜他自己让人这样叫的,是“强盗”的意思。根据Robber音译过来的。鸭子是第一个这样叫他的。萝卜想也掠夺的方式去寻找梦想。可是到了现在,萝卜也不知道他要抢什么。叶子是萝卜霸道地给安上去的。因为萝卜不喜欢叶子的QQ昵称“风信子”。风信子终是要随风而去的。萝卜希望叶子永远挂在萝卜的头上,给萝卜做光合作用。叶子呢,在萝卜的威压不得不接受了这一事实。

鸭子在萝卜的好友印象中写到“花心大萝卜!”萝卜感到挺委屈的,可也不好 删掉,好友印象里可就只有三条,形单影只啊!说萝卜花心呢,女朋友一个也没有过。说他不花心吧,他从不“从一而终”:今天中午去教他徒弟数学,明天中午又去教另一个徒弟。(萝卜从初中到现在都只收女徒弟。)今天晚上坐在叶子座位发呆,明天晚上就不知道死哪个角落了。所以鸭子那“花心大萝卜!”的印象一直都没删掉。

萝卜有一个特点,就是闷骚!这厮从初二开始就写小说。可是我就没见过他投过稿的。他写小说相当疯狂。萝卜这非人类可以一天到晚咬着笔头;可以两天写完一支水性笔;可以在老师站在他旁边上课冥思苦想,构思情节。我还发现:他中午不睡觉竟呆在教室写小说。我都怀疑他那一头白发是不是想白的。萝卜这厮写的小说我看过。先不说字体极差,文字也特幼稚。特别喜欢幻想,不切实际。我问过他为什么要写小说。萝卜这厮还跟我玩深沉:“现实太单调,吃饭睡觉。在小说里,我可以是独步天下的大侠,风流倜傥的公子,还可以是文武双全的大将军!”倒!大虾就有你份。

萝卜和叶子有一可习惯不得不说的,那就是喜欢踩对方空间的时候拌嘴。开始的时候是因为叶子爱用手机3GQQ。大家也知道,3G幷不适合聊天。而叶子呢,就经常是到别人空间转转。萝卜呢,不服气叶子上Q不理他,一见叶子上3G就第一时间发表日志或者转载别人的,为得就是叶子一刷新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萝卜自己。有一天晚上萝卜等到了凌晨。也不知道叶子是路上堵车还是朋友太多,一直就是没转到萝卜那儿。最后在其老妈的淫威之下不得不下线。后来,萝卜觉得等下去无聊,就窜到了叶子空间抢东西。还特理直气壮:“不知道萝卜英国护照是强盗啊!”

高一刚认识不久鸭子就认了萝卜当哥哥。过程是这样的:开学做自我介绍的时候,也许是因为害羞,萝卜当时的样子特别搞笑,是话还有点生硬:“大家好。我叫XXX。很高兴认识大家我是一个偏儿科,理科有问题大家可以问我,文科有问题大家可以帮我。”说完大家就哄的笑开了。后来鸭子说:“老哥,你太可爱了。”这一席话使得晓默成功成为萝卜的关门弟子。也正是因为如此,萝卜大部时间放在了晓默身上。这鸭子可不乐意了,不知她从哪个角落找来了一大堆数学问题去闷萝卜。不得不说,鸭子神经特大条,咋教都不明白。弄明白了这个条件就忘了之前的一个条件。后来萝卜实在受不了了,“死鸭子!你到底想干嘛?”鸭子见奸计得逞,那个得意忘形啊!“我要做你妹!你不可以欺负我,冷落我!”那笑声,足以把外边大街哭着喊妈妈要糖的小朋友吓没声音了。想当年张“辽威震逍遥津,东吴小儿夜止哭”也不过如此吧。就这样,鸭子成了萝卜的妹妹。

萝卜和叶子是在高一快分班的时候才第一次对话的。那时候萝卜是数学科代表,叶子是语文科代表。据内幕消息称二人是如此认识:

S中的的夏日特别炎热,而人又特别的多,教室因此很大。以致那几台老式吊扇一直也照顾不到坐在后排的萝卜。某天傍晚,萝卜早早回到教室,他眼特别的尖,拎了本数学书就飞身扑进了叶子同桌的椅子上。这可把正埋头研习数学奥秘的叶子一跳。“正好,科代表,麻烦啦。”叶子一脸无害地望着萝卜。,“哦。”萝卜拉过了叶子的草稿本。就当作这里坐的出租费吧。萝卜如是想到。一来二去的,二人就熟络了。分班以后,叶子送给萝卜一个粉红色的老鼠。萝卜可郁闷死了。先不说萝卜是属猴的,就那粉红色。人家萝卜也是一个堂堂六尺男儿!

萝卜在S中还有一个徒弟,是在初中的时候收的。叫作小S,是一个很凶很霸道很蛮的女孩子。“强盗”之名便是其给安上的。初三那年,萝卜给小S写了一部小说,叫作《缘起》。我想,高三他还会写一部小说。叫作《缘灭》吧。萝卜以前是喜欢小S的,小S大概是不喜欢萝卜的,也许只是朋友吧。小S以前会把自己的烦心事告诉或者她喜欢的事告诉萝卜。萝卜在小S烦心的时候会停下笔来开导她安慰她。小S和萝卜一起分享她和他的小快乐的时候萝卜会假装听不到,笔尖飞快的划着。眼泪会不会和歌词里的一样往心里倒流也只有萝卜一个人知道了。我没问,但我知道,萝卜来S中是因为小S的。他父母本来想让他去Y中他也没去。Y中不但环境比S中的要好,教学质量也是好的。可是萝卜就是没去,还期待着吧。

今年暑假萝卜偷偷跑了出来。晓默在皇家打暑假工。正缺个人,只说了小S也在,萝卜没多想就跑去了。可想而知,晓默自然把萝卜和小S分在一起,我想萝卜当时是开心的。下午收工的时候两个人还去喝了绿豆粥。小S说:“一点也不好喝。”后来萝卜等了很久,晓默没再叫他上去。

高二刚开始的时候萝卜很少去找叶子,虽然大家都同在一层楼。偶尔走过也只是往里看一眼。小S就在隔壁,他不想人小S看见,虽然来到S中二人已经很少联系。小S也不再找萝卜发泄烦恼,萝卜也不再听到小S说她和他的事情。直到后来,叶子不但买了MP3,还有了手机。(萝卜的MP3残了好几年了。)萝卜才屁颠屁颠地跑去找叶子。每次萝卜总是想法子骗走叶子的MP3或者手机。和萝卜亲近的人都知道,每节自修萝卜耳朵都塞着耳塞,把头埋的低低的。后来,鸭子和叶子帮萝卜抄了不少的歌词。萝卜还得意的说,以后他要把这些歌词写在他的小说里面。结果叶子就顺手将萝卜写满幻想的笔记本拿了回去,半个学期也没见她翻过。叶子还说:“让我见证大作家如何诞生吧。”叶子有两爱好让萝卜“咬牙切齿”。叶子喜欢把一大堆的烦恼写在萝卜的手背上。有一段时间写的还特别多,就像文身一样。吓得坐在萝卜右边的小女生惊喜地叫道:“好有个性哦!”萝卜只会给叶子伸出右手。每当叶子写满右手问要左手的时候,萝卜都会说:“受伤了,不给。”叶子呢,就会嘟着嘴望着萝卜,很委屈的样子。最后叶子又拉起右手写写画画。叶子的牙齿还很白,白得让萝卜害怕。叶子生气和伤心的时候都要咬萝卜,还特理直气壮:“叶子咬了萝卜营养物质还不是给回萝卜。”有一次,叶子又问萝卜要手,两排可爱的小牙印还历历在目。叶子握着萝卜的右手,可怜巴巴地望着萝卜,萝卜还特别的乖,将右手送了过去。那一次,叶子第一次在萝卜两只手都留下了印记。

叶子是学画画的,还是个新手。有一次萝卜很haig的跑去找叶子。叶子正学着画人物速写,为刚画完的一张“大作”而大喜之际,萝卜就出现了。“给我当模特儿。”叶子很无邪地望着萝卜。萝卜望了一眼那幅“大作”,“不信你的技术。”叶子就软磨硬泡了好久,最终萝卜就拎了一本《读者》靠在桌子上看了半个多钟头。两个人就像两个傻瓜,谁都不说话。至于那幅成品,我没忍心记住,叶子却满心欢喜一午休都没睡,萝卜就在那儿看了一午休的《读者》。那一次,是叶子的第一次写生。

叶子的理想是考是广美。萝卜得知后就像坏大叔骗邻家小妹妹一样跟叶子说,川美有多好多好。因为萝卜想你重大。小S也是学画画的,想去川美。“傻啊你,一个在重庆,一个在成都。坐车还要俩个钟头呢。”叶子又拎着萝卜的手画呀画的。后来,叶子又说:“原来川美在重庆耶。”萝卜却说他想和叶子那的广大。我不知道萝卜为什么以他那恶心的成绩如何有自信考上这俩所大学。但他就是自信。萝卜他上到S中以后成绩就开始下滑,下到现在这让人恶心的地步。我问过他为什么,他没说。也许,迷茫了吧。

说了那么多萝卜叶子的事情,也来说说木瓜和鸭子。

木瓜和萝卜是同一个宿舍的。选班长的时候木瓜在萝卜和众室友的力挺这下,以绝对优势当选。周六晚上,为了庆祝,几个人就跑出校门吃宵夜。萝卜呢,因为不明原因就一个人跑了回来。那时候教室并不多人,大家也都没认识。也是那天晚上萝卜跟鸭子才认识的。鸭子给萝卜的第一印象相当深刻。就是当鸭子知道第一任班长在对面街请客吃宵夜的时候——好家伙!一个纵身,施展独步天下的轻功“身轻如燕”,扑到了窗子上。那阵势,我都担心教学楼会不会给震塌了。更惊人的是,那一声惊天动地,上至九霄,下至黄泉的河东狮吼:“班长!给我打包螺蛳粉!”好家伙,教室里的人都惊呆了。从那天晚上起,萝卜的日常生活就多了一只活蹦乱跳的鸭子。

鸭子和木瓜的名字是咋来的我无从考证。据萝卜说,鸭子的名字也是来至QQ昵称。我记得,鸭子有一段时间特爱“嘎嘎“地叫。木瓜呢,应该跟他木木的性格有关吧。

鸭子特别喜欢吃辣的,而我却是不吃的。记得,有一次和鸭子去逛街。在校门口鸭子还特地买了两根超大烤肠。大到没什么,我胃口大嘛。可是最人我受不了的是它那外边的那层辣油。那一次,我是咋吃完的我是想不起来了的。还有一次,是大家一起出去吃螺蛳粉。记得那天也是星期六晚。照S中的惯例是不用回教室上自行的。那天晚上萝卜正好看到凤姐(我们高中的第一个班主任,年轻漂亮)在出黑板报。在萝卜招呼下,先是小C和AN版下了剩下的三分之二的内容。而鸭子跟我呢,则在一边指手画脚。没办法,谁让我们的字难看呢。不得不说,凤姐真的很象大姐姐,很是照顾我们。出完以后凤姐带我们去吃螺丝粉。鸭子很是兴奋,第一句就将我镇住:“全部加辣!”那一次我是吃得最不干净的一个。那一次,也是我人生第一次吃螺丝粉。后来还有一次,是高一刚分班后的事情。我们一群人拖住凤姐在店外边。而萝卜和木瓜却早已经叫好粉。我们这次要请回凤姐,自然先给了粉钱。等大家进来的时候,还有一个大大的西瓜,有二十斤吧。那一次,我还是没吃干净。整个粉店只有我们一桌人,很开心。那次以后吃螺丝粉我没再怕过加辣,因为有这样美好的回忆。

鸭子很单纯,萝卜却说是神经大条.少根筋。萝卜如是在鸭子好友印象中写到“少根筋的妹妹”“永远长不大的妹妹”。鸭子见了就会“嘎嘎”地回应“花心大萝卜!”鸭子有很多的小饰品。有自己买的,也有木瓜送的。却唯独没有萝卜送的。鸭子和萝卜有个约定,就是鸭子那天数学能考上七十五分萝卜就买礼物给鸭子。也不知道鸭子不努力还是想帮萝卜省钱,我还真没见过鸭子数学有那张卷子打有七十五分的。每次提起,鸭子就嘟起小嘴:“人家很努力的!”接着又会大声的说到:“下次我一定考个七十五分!”结果,我已经不知道等了多少个下次。也许,萝卜说鸭子少的那根筋就是数学天赋这根吧。

木瓜很木,木头一样木。这是萝卜对木瓜的评价。每次木瓜上QQ等鸭子的时候,因为上线得太早,只好和萝卜一起来聊天。可是等到鸭子上了线又不知道和鸭子说些什么,还让萝卜不要告诉鸭子自己不在线。有时候有话告诉鸭子也是让萝卜转告。有时候木瓜废话特多,萝卜实在看不过的时候会直接震动鸭子的视窗,飞快打上“木瓜找你”。然后隐身打游戏去了。

有一次萝卜和木瓜去逛街路过精品店的时候,两个大男人一头扎了进去。这可把服务员吓坏了。萝卜呢,则一头扎进各类男性饰品的地方。而木瓜则和漂亮的服务员讨论这只猪猪好看还是那只狗狗好看。N分钟后,木瓜才会问萝卜买哪只。萝卜正因为看中了好久的“SOUL EATER”被人买走而郁闷,随口说道:“下次再来。”木瓜接口说道:“嗯。下次和小鸭一起来。”还有一次,萝卜告诉木瓜鸭子耳塞坏了。两个大男人有一头扎进精品店。我敢说,精品店的服务员绝对认识这两从不买东西的顾客。N多天后,鸭子MP4上挂了一个哆啦A梦,是一个很卡哇伊的耳塞。高三了,每一个人都在为自己心中的那个梦想努力着。记忆正一点点远去,以这种方式,记录下点点滴滴。希望多年以后,还记得那有哭有笑的那些日子,有这样的伙伴陪自己走过人生最难忘的日子。在街头相遇,还能挥一挥手。

难忘的日子因为难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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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把每一次挫折都化作继续前进的动力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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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奥斯卡的颁奖舞台上,她侃侃而谈,以犀利的幽默吸引着众人的视线,3个小时的直播让人充满了无限激情。她就是美国着名脱口秀节目主持人艾伦·德杰尼勒斯。

艾伦13岁时,父母离异,她选择跟着妈妈一起生活。婚姻的失败与生活的压力,让艾伦的妈妈患上了重度抑郁症。一天早上,艾伦洗漱完毕准备到厨房去做早餐,刚走到厨房门口,她就看到母亲站在厨房的操作台前,这让她很疑惑,妈妈已经很久没有给她做过早餐了。艾伦悄悄走上前去,看到妈妈正准备用水果刀割腕,吓得她立即上前从妈妈手中抢走了水果刀。从此,艾伦将家里的刀子全部藏了起来。

为此,艾伦专门请教过医生。医生告诉她,要多开导病人,多给病人带来欢乐,以缓解病人的抑郁情绪。艾伦听从医生的话,每天放学回家都要给妈妈讲讲学校里的事,一开始妈妈毫无反应。为了引起妈妈的注意,艾伦就在语言与动作上下功夫,她发现故事讲得越幽默越能引起妈妈的注意。之后,艾伦将取悦妈妈作为一天当中最重要的事情。

艾伦经常看书,好从书中发掘有意思的事情讲给妈妈听。时间久了,这看似无意的举动,不仅让妈妈的病情得到了缓解,也让艾伦的口才得到了锻炼。从此,她爱上了这种表演形式。在学校的晚会上,她常常将生活中发生的事情,编成脱口秀表演给大家。

大学一年级后,因为交不起学费,艾伦被迫选择了退学。为了维持生计,她开始四处打工,做过饭店的服务员、女领班、酒保,还做过油漆工,卖过吸尘器。一天,她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家咖啡馆正在招聘脱口秀演员,她很兴奋地前去应聘,并幸运地被录取了。但是没过多久,她就因为观众不认可而丢了这份工作。

看到艾伦因为丢了工作十分沮丧,妈妈安慰她说:“我曾经看过的一本书上说,每一次挫折都是一种成功。因为你在这次挫折里,明白了下一次怎样才不会重蹈覆辙。日积月累,挫折就成了你成功的奠基石。”艾伦听了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于是重新鼓起勇气去找她喜欢的脱口秀工作了。

在艾伦不懈地坚持和努力下,20世纪80年代,她开始随所在的俱乐部到美国各地演出脱口秀。一天,她在电视上看到电视台要举办喜剧小品大赛的消息,便毫不犹豫地报了名。在这次大赛上,艾伦凭借机智的幽默和精准的表演一举夺魁,赢得“全美最搞笑的人”的称号。从此,艾伦的舞台从俱乐部转移到了电视台,她也从一个俱乐部里的表演者一步一步地走进了喜剧演员的队伍。

之后,艾伦凭借丰富的知识面与富有特色的机智幽默,被很多美国着名的电视脱口秀节目邀请做主持人的搭档,还参演过一些电影。可是她一直都是配角,这一度让她非常沮丧。

1994年,艾伦出演了以她名字命名的电视剧《艾伦》。她的戏剧才华获得了观众的认可,并且获得了两项美国艾美奖提名。2003年,艾伦终于以自己的实力,争取来一档以自己名字命名的脱口秀节目——Ellen。这个节目一经播出便得到了很好的收视率。

正所谓天道酬勤。如今,艾伦已经赢得了14个艾美奖。在2013年福布斯全球100名人榜中,她排名第10。迄今为止,艾伦是历史上唯一一位主持过奥斯卡奖、格莱美奖和艾美奖的主持人。

在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遇到挫折。有人将挫折当作绊脚石,退回了原点,而有的人却把每一次挫折都化作继续前进动力,最终迈上了成功的阶梯。

[把每一次挫折都化作继续前进的动力作文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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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回首往事_400字

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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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了世态炎凉,悟过了人世沧桑,总会怀念一种非常纯净的东西,比如,那些年,我们的爱情。

也许是机缘巧合,也许是命中注定,一些日子注定要过的不平凡。在某一天的某一瞬,也许你心中的最柔软会怦然一动,打破你简单的规则,之后,也许你会守护她,也许你会追求她,那时的爱恋,真的简单的没有理由,没有借口,纯粹的一种纯净的东西。

后来,白云苍狗,物是人非。等到繁华落尽,留下的只有一地的哀伤。我们终究输给了现实,彻彻底底,完完全全。看到那些虽然爱着但不能在一起的结局时,心里总是会有很多的酸楚,很多的怅然。

每一个为什么的背后都会有一个故事,所以请不要问为什么,也许年少的心太过柔软,也许经历过后的心并没有当初的那么坚强,只留下支字片语,难抒那份悲伤,那份失落。

梦想,总是一个令人充满斗志的词,但有太多太多的不现实来阻止我们前进的心,当回首往事,会发现,风景依旧梦未存,一种连绵不绝的惆怅会随时光渐行渐今,有着现实与青春的长度,缓缓地,慢慢的,永远存在心中的那份柔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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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往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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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天天地长大,身边的人也在长大,许多往事已经烟消云散了,但唯有那一件往事,我一直记着在心里。

那件事发生在去年暑假,我坐在姐姐的旁边,我们一起吃着薯片,又喝着饮料,还看着电视,这是多么开心的一幕。但这一幕并没持续多久,那是因为姐姐最爱看的综艺节目《快乐大本营》开播了,而我不爱看这个节目,我只喜欢看《欢乐喜剧人》,随后,我们便争吵起来。

“弟弟,《快乐大本营》开始了,你让我看吧。”姐姐求着我说道。

“不要,先让我看完,我再给你看。”我撒娇地说。

“你看完这个节目,《快乐大本营》就结束了,那我还怎么看?”姐姐叉着腰说。

“结束就结束呗,那大不了别看了。”我站了起来,大声对姐姐喊道。

“我别看,呵,那你也别看吧。”说完后,姐姐就一把抢过我手里的遥控器,关掉了电视,走到另一个椅子上,不屑地看着我。我哇地大哭起来,妈妈听到了我的哭声,马上从厨房走出来,着急地问我:“怎么了?儿子。”我边哭边满怀怨恨地对妈妈说:“我要看电视,姐姐不让我看,还大声呵斥我。”妈妈便说了姐姐几句,姐姐起身跑回了房间,大力地关上门,锁了起来。我停止了哭泣,打开了电视,开心地继续看我的电视。

这件事虽然很平常,但那次真的伤透了姐姐的心,从那之后,姐姐再也没有看过电视,也没有对我说过话。到了开学,姐姐上了高中,一个月才回来一次。回想从前,我和姐姐一起看电视,吃零食,玩游戏,那时候我们的感情特别地好。但从那件事过后,我们的感情渐渐变淡了,甚至没有说过一句话,我多次想向她道歉,都被她拒绝在千里之外,她似乎不想看到我,更不想认我这个坏弟弟了。现在,我是一个六年级的学生了,已经懂得了许多道理,回想起那件往事,总觉得当时不该那么做,可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我和姐姐的感情似乎永远都挽不回来了。

我总觉得自己不够真诚,没有诚心诚意向她道歉,我保证,等姐姐这个月回来,我一定会向她道歉,因为,我已经长大了!不再像以前那么懵懂无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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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郑金艳将梦想化作现实的故事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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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许是梦想使然,大学毕业后,我并没有立刻去找工作。相反,我更多的是去思考,如何将自己的一生变得有趣一些。我的前二十年和大多数人一样,循规蹈矩地读书,算不上有趣。前面的循规蹈矩愈发让我明白了一件事,我不要一成不变的生活。

从很早起,我就想开一家小小咖啡馆。如我所料,当我把这个打算告诉父母时,一开始父母比较反对,在他们看来,一个女孩子自己去创业,本身就是一条很艰辛的道路。但是我清楚地知道,人生需要争取才有别的可能。值得庆幸的是,在这一方面我比较执着,我告诉他们,这件事对我而言很重要,我希望自己能实现这个梦想。大概是我的执着感动了家人,在交谈的过程当中,得到了他们的支持。

这世界上明明有那么多可以去做的事情,为什么恰巧都想开咖啡馆?

大概是因为真的热爱。而我想开咖啡馆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我很想要拥有一个环境非常好又很漂亮的地方,可以在里面喝喝咖啡、看看书,跟朋友们聊聊天,又或是跟家人聚会。

早在 2004 年的时候,我已然在咖啡馆的江湖里游离许久, 我发现能符合我心目中这些条件的咖啡厅是没有的。趁年轻,开一家咖啡馆的想法是因此萌生的,与其抱怨没有,不如自己来实现自己的想法。

我的想法很简单,却也足够清晰明朗。这个咖啡厅的受众主要是针对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它应该是时尚充满活力的,完全适合喜欢经常跟朋友聚会的年轻人。

曾经有人问过我,开咖啡厅对你而言是单纯的梦想,还是对其也存在一丝从中盈利的念想?

其实我当时的想法并不是完全纯粹的想要靠这个咖啡厅挣钱,主要还是想要实现这样一个梦想。一辈子那么长,一定要去做有意思的事。也是在后来,回想起此事,我意识到,或许在年轻的时候人们可能对物质欲望没有那么强烈,所以也没有想到盈利不盈利这个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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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往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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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子走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绿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为什么,我们的日子却一去不复返?常常回想起一些往事,便会想到朱自清的《匆匆》。

那段时间,是我们在小学的最后一个夏天,炽热的天气中蕴涵着淡淡的忧伤,虽然面临升学考,可我们醉翁之意不在考,在乎随心所欲的阅读!那时的我们,每天一放学腿便往图书馆里开拔,比赶集的人还要急,还要赶.像被关在沉闷的教室里,又似急切逃飞笼子的小鸟一样快乐、轻盈。

还记得吗?为了比谁快一步拿到自己心仪的小说读物,我们毅然放弃了那舒服的电梯,而奋力的冲向楼梯,那种你追我赶的气势,决不亚于学习上!

常常,肃静的浏览室里,会有我们追逐的脚步声,会有我们争论的嘈杂声,会有我们欢喜时的笑声以及欢呼声,也会有我们沉默时的呼吸声……那肃静的浏览室里,承载着我们太多太多的气息了,这些气息会随着空气而飘散、淡漠,可却不容岁月冲淡、遗忘。

尽管过去的日子如轻烟,会被微风所吹散;如薄雾,会被初阳所蒸融,但是过去的日子也如沉淀已久的灰尘,只要你微微用力一吹或用手轻轻一弹,它也会随之飞扬起来。

思绪是不容控制的,虽然时间一去不复返,但思绪这根无边的长线,这股强尽的风,却能牵引我们回到过去,让沉淀已久的记忆再次飞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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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童年往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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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骄阳似火,太阳像火球一样,它的光芒好似在焚烧着大地。而文字也逐渐的变得多了起来。

今天我放学回家,路上被蚊子咬了一个包,倒霉透顶了。到了家里渴急了的我,拿来饮料就喝。无意中看到家里放着一瓶酒,我的思想伴随着记忆漂流到了那个夏天。

那天我们到外婆外爹家去玩儿,正好表妹也在呢!那会儿大人们都出去了,我便和表妹在一起玩起了过家家。我们玩了一会儿,老是被蚊子咬,突然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大人们喝了酒经常醉,我们便也喝了酒,蚊子一叮,不也醉了吗?这样我们不就能继续玩了嘛!

说干就干,我在家里东找找西找找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在橱柜上面找到了一瓶酒,我又找来了一个杯子,白酒倒进去。咕咚咕咚我一口把酒喝了下去,表妹问我“姐姐,这是什么呢?”我想了想骗表妹说:“喝了这个蚊子就不会再咬我们了,”“真的吗?”表妹半信半疑地把酒喝了下去,我们又继续玩了一会儿。

我感觉到浑身发热,这时表妹对我说:“姐姐,我好想睡觉啊。”我把表妹扶到了床上去,我也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们醒了,外婆说:“你怎么睡了这么长时间呀?”我说:“我们累了,对了,你们什么时候回来的呢?怎么没有叫醒我?”外婆又说:“我看着你们睡得那么香,不忍心叫醒你们呀。”突然我感觉到了妈妈拍了我一下说:“走,去吃西瓜了。”我这才回过神儿。

童年的沙滩上有数也数不完的贝壳,每一个人都令我难以忘怀,每一个都很精彩,打开就会呈现出一个个精彩绝伦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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