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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缠绵的往事化作【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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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记忆作文:追忆往事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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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已是初二,离开了那天真浪漫的童年,来到了叛逆的青春期。我对小学同学已有6年的友谊了,当我刚到初中性格是那样的孤僻。心里只想着 回到以前多好,回到以前多好。

记忆最深是的一个女孩。她是我的对于女生来最放的开的,我很愿意和她聊天。

她的头发是一个蘑菇头轻轻的垂吊在肩上,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为她增色不少,鼻子没有那么高挺,有点小扁,一张樱桃小嘴。她喜欢打人,性格有点冲中带可爱,所以我们给她背后起了一个 母老虎 。

但是我并不觉得,她是一个很有爱心善良的姑娘。

我们在闷热的教室里上课,一些男的在后面睡觉,有的还乱哼哼。老师想管,但真的是一样的感受,也是晕晕沉沉的。这时一个小狗跑到我们教师,大家都再看那只狗。

下课了,我的同学围成一圈,争着摸狗狗。她蹲下,伸出双手,静静的抚摸着小狗。那时的她是那样的温柔。

她的的学习也很好,回回都是班里前十,我每次不会的的都会问她,她也会为我细心解答,直到我会了为止。那时她是那样的乐于助人。

她就是这样乐于助人,善良,温柔,可爱。现在她去外面上学了,我现在还是有点舍不得,她也算是我印象最深的唯一的女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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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童年往事

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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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总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的英雄,无所不能,幻想着长大了,能够驰骋于宇宙之间。

记得上幼儿园时,班里举行“脑筋急转弯”比赛。比赛是分组进行的,我们组是评委。而有一组的小朋友刚好带了几本《脑筋急转弯》的书,老师每次念题都有人负责查书,有人负责回答问题。而那些没有资料的小朋友就只能用羡慕、嫉妒、恨的目光看着他们。果然,他们组得了冠军,我觉得太不公平了,心想:切,一定要收拾一下他们。

刚下课,我带着小朋友们便过去把他们组的小组长团团围住,这个揭发他们作弊,那个说他们耍赖皮,一个个仿佛和他们有深仇大恨似的,把那个姓苏的组长小朋友都吓出眼泪来我们才一哄而散。

后来,我看到他哭了,当时我很得意,很痛快。现在想起来,当时我们那种“替天行道”的行为真是可笑加可恨、如果能再碰到他的话,我一定真诚的和他说声“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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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童年往事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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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东西,只有在失去之后才会觉的它的宝贵。

在奶奶的小院里,墙角下,长着一棵树,说不出它叫什么名字。叶字是心形的,到春天就开出一串串的花儿来。记得很久之前,我用一双稚嫩的小手栽下它。它陪伴着我成长。现在,它长得比我还高了……

每一个寒假,在奶奶的小院里,在那墙角下,我都会默默的望着它,久久不舍离开。小树,早已不是童年的那棵嫩苗了;在那一片片的叶子中,是否还能看见我那稚嫩如小树苗的童年?

还记得小时侯,我总爱躺在奶奶的怀中,看月亮,数星星,听青蛙唱歌。奶奶总爱不厌其烦的给我讲故事:“从前有座山,山上有”“从前有三个小孩……”时光如梭,现在几乎该轮到我给奶奶讲那过去的事情。

那一天,突然看见小伙伴们举起了小风车,神气的在我面前走来走去叫我羡慕极了。奶奶乐呵呵地走过来,替我擦干眼泪。变魔术似的从身后那出一个小风车来。“好漂亮呀!”我不禁称赞道。

小时侯,在奶奶家的小院里,就如这样的夜晚:雨后,月郎星稀,稻花飘香,调气的蛐蛐窃窃私语,入睡的鸟儿偶尔出几声梦呓。仔细聆听,众多的蛙声宛如金戈铁马的战歌,“呱-呱呱-呱-”汇成一曲没有开头也难听到结尾的生命交响曲。小时侯,我最祈盼那样的夜晚。

多怀念童年的时光,原来,这就是成长。无声又无息,悄悄的走过,但在身后却留下了串串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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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父母的往事命题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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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想起往事,心里总会泛起一阵甜,涌出一股暖,总是叫人那么留恋……

大前年的时候,我、哥哥、妹妹一起在舅舅家玩,还记得我们在舅舅家的一段往事。那天早上,我们几个“淘气包”没事做,就跑到后院去兜圈子。刚到后院,我们就看到了正在津津有味地吃草的羊,三人对视一笑,头便凑在了一起……一阵商议后,哥哥先去吓羊,可还没走到羊面前,羊便“拔腿就跑”,我使劲堵羊,哥哥赶羊,妹妹也跟着瞎跑,我们把羊堵得无路可逃。看到这景象,三人都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哈”……那银铃般的笑声传到了大山里,传到了田野里,传到了天空里,传到了云层里,愈笑愈开心。

妹妹那个“小淘气”去追鸡,让我们看好戏,结果鸡没追着,却让鸡追上了自己,吓得她满院跑,哇哇大叫着;我和哥哥则是哭笑不得,一阵后,大家又笑着,可开心了!

我们还想去爬树,可是,还没爬上去一小步,就已经掉了下来。哥哥摔了个“四脚朝天”,我和妹妹直笑他,他也摸着后脑勺傻笑起来,露出了一排整齐的牙。

第二天,我们还去了沙漠,我们大喊着,手舞足蹈的。一会儿趴在沙丘上,一会儿又“打沙仗”,一会儿又“滑沙梯”……我们可会玩了,回家的时候,沙丘上到处都有脚印,好像把整个沙漠都“翻腾”了一遍。

晚上,我们还开了个小小的才艺展示会。我们三个人精心编排了几个节目:有话剧,有独唱,有舞蹈,有边说边唱边跳的……家人们看了后都拍手连连称赞,爸爸还给我们录了相,至今还在电脑里存着呢!

在舅舅家的那段时间,我特别开心,虽然我们几个现在都不在一起了,可是和哥哥、妹妹在一起的美好时光,一定永远记在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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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往事没有模糊作文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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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并不特别,世上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许许多多件往事。有欢笑,有哭泣,有疯狂,有温馨这往往都是令人难以忘怀的记忆,它都令人怀念,令人思索。而我内心中也有一段没有模糊的往事。

这是一个春暖花开,春意盎然的春季,一切都充满着生机。树枝上的嫩芽,竞相开放的花朵,勤奋工作的蜜蜂,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的美妙。当然,这么好的天气为何要宅在家呢?既能外出游玩,又可以感受大自然独有的美景,何乐而不为?带上狗出去玩喽。没等爸妈反应过来,我早已一溜烟扬长而去,怀抱大自然去喽。如此好的天气,人自然不少。孩子们高兴地来回追逐,恋人们甜蜜地在一起野餐,还有些老人结伴而行,在湖边边散着步边聊着天,个个都神采飞扬。

但是,往往天有不测风云,前一秒上天还朝着我们微笑,而后一秒已下起牛毛细雨。因为是春天,下起小雨很正常,大家也都不以为奇,还饶有兴致地自拍起来。然而,谁知雨越下越大,人们都从容地撑开伞,收拾东西走了。而我却如同被人抛弃的流浪狗,惊慌的四处逃窜。我抱着悠悠去寻找一个能够避雨的“安身立命之处”。突然前方有一家小卖部映入我的眼眶,我就二话没说冲了进去。本想等雨停了再走,但是外面阴云密布,丝毫没有转晴的迹象,我用余光瞥了一眼手表,已经11:00!再不回去就完了!我心急如焚,在原地打着转。这是小卖部的老奶奶走了出来,满脸慈祥地和我说:“请问要买些是吗?”我就急忙问:“有雨伞卖吗?”老奶奶见我十分心急,就和我说:“我这卖完了,不过我有一把,你拿去用吧。”我连忙推辞道:“不行,不然您用什么回家啊,我再等等,没准一会就停了。”谁知,老奶奶一脸慈祥地把雨伞放在我的手中,说:“拿去吧,我家不远,没事的。”我见此情形,也不好再推辞,就收下了。我撑开伞,向老奶奶道谢,并答应一定会来还的。就带上悠悠向家进军。刚到家,就见妈妈准备带伞去找我,见我回来了,就问我怎么回家的,我就把来龙去脉说了一遍。结果刚收伞,天放晴了,看来老天也被感动了。

之后我和妈妈一起去找老奶奶道谢,她依然满脸慈祥,笑着收回了伞。世界上往往就是有这种慈祥且宽容的人。而这段往事我也不曾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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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回首往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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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过离开,却即将离开。

三年前,我迈着轻快的步伐踏入我的初中生活,如今我托着下肢悔恨地离开,去迎接即将到来的高中生活。

初一时,我对一切新事物都感到好奇,也可能是由于我的孤陋寡闻。那时的我是父母与老师眼中的乖孩子,学习成绩较为优秀,之后的一年中,我变得十分叛逆,可能是青春期到了吧,我曾做让我后悔一辈子的错事。

到了初二,英语变得难了许多,我的成绩有所下降,我为提高我的英语成绩,我找老师在周五晚上来教室补课,刚开始,我十分认真地去听老师讲课的一切知识点,后来,由于叛逆期的到来,使我的行为发生了改变,以致于做了让我十分懊悔不已的事。

那天,与往常一样,周五晚上要在教室里补英语,下了第六节课,同我一起补课的同桌对我说:咱俩放了学回家吧,不用补英语了。我一开始是持着反对的态度,毕竟这事说白了就是逃课。后来,我还是被他打动了,同意和他一起回家,下了第八节课我与他收拾好书包,准备回家。但我们俩在大门口停留了好一会儿,直到打上课铃了,我们还是没有勇气走出校门,于是我们上了楼。走到教室门口时,听到英语老师给我们的父母打电话说我们回去了,让他们监管一下,我听到了之后心里想:一不做,二不休。既然她已经给我父母打电话了,那我现在进教室,岂不是很没面子,反正已经迈出了一步,何必在意以后的几步呢!我俩简单交流了一下想法,决定还是走吧。我们跑出了校门,我在转角处遇到了我的母亲,她说:老师打电话说我离开学校了,让她接管一下。与我一同出来的那个同学说,他先回家放一下书包,然后我们去玩,我让我母亲先回去我过一会儿再回去,母亲走了,我等了他一会儿,发现他并没有来,于是我便独白一人离开了。到了晚上八左右,我回去了,刚进门没多久,父亲回来了。询问我为什么今天回来的这么早,我没办法,我只能说是偷跑出来的,他当场对我施行了铺天盖地式的大骂,“念书想念就念,不想念就不念,三日打渔两天晒网,你能念成书!”当时我听到了之后非常恼火,心想: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没上一节课吗?有什么大不了的,老师还没说什么,你们是着急什么,真是的!

我的那次不辞而别使老师对我大失所望。后来我一直认为自己没有什么错,只是父亲小题大做罢了。直到上了初三,我的心智渐渐成熟,看待问题也更加客观,我才逐渐明白:我错了,我的不辞而别让老师和父母担心我的安危。

在此,我深深地向我的英语老师——杜建华老师道歉。

上次我没有为自己的不辞而别买单,这次我不想离开,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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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愿化作雨作文600字

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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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天空中微小的身影,是万物纯洁的化身,是自然中无处不在的精灵。每一个地方都刻有我的脚印,花儿需要我,小草需要我,就连浩瀚无垠的天空也有我的存在,想知道我的名字吗?我会自豪地告诉你——我就是

春日里,我柔和而又温暖。点点晶莹剔透的露珠,是我掠过的痕迹;条条倾斜的雨丝,是我婀娜的身影……漫山遍野都逃不过我柔软的画笔!小草儿钻出地面,我为它披上绿衣,让它欣赏我那优美的身躯;窈窕的翠柳,曲折的石径,玲珑的白塔成为了我的陪衬。我来到了山岭,春风伴随着我,雨点像千万条彩色的丝线,像轻盈的面纱,细细编织着大地。那“沙沙沙”雨点降临的声音,像是动听的交响曲,轻轻地演奏着。礁石、花儿、小草,就连小动物们也开始因我的到来而发生改变。瞧,礁石因我的到来变得更加滑润;花儿对我露出了久违的笑脸;小草顷刻间挺拔起自己的身躯,吮吸着我带来的“养料”;池塘里的鱼儿自然也不甘落后,跳起摇摆舞来;冬眠的动物们也被我唤醒,忙碌的身影随处可见……

夏日里,我激情而又澎湃。当太阳被层层乌云笼盖时,我披着风衣来到这里,没一会儿,大地便处处散发凉意。我粗犷地打落在地上,激起朵朵水花。大树傲然挺立,雄跃之势让人肃然起敬;小草久渴遇甘露,腰杆顿时挺得笔直;花儿也绽放出了自己娇艳的花蕾,变得更有活力。

秋日里,我干脆而又利落。小草被我染得枯黄,但石榴却被我点红了;花儿因我而凋谢了,但苹果却因我露出了笑脸;树叶枯萎了,但香梨却散发着勃勃生机。农民夸我,称赞我无私的奉献,称赞我降临的及时,布满风霜的脸上挂满了甜蜜的微笑。在这里,我为人们献上了丰收的果实。

冬日里,我无情而又冷漠。粗壮的雨点毫不留情地砸向大地,没有一丝怜悯,没有一点柔情。世间万物不愿被摧残,可又无计可施,显得那样脆弱,我却没有一点手软。我想,我只是在磨练它们的意志。

当我化作了雨,彩虹上留有我的画笔,花儿保存着我的芳香,草儿拥有着我的精神……我最愿化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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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童年往事下象棋作文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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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多姿多彩的,记得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每到周末,我都能听到二叔和姥爷下象棋“将军”的声音。当时的我对下象棋非常着迷。

我心想:不就是推几个棋子吗?又是一个周末,我做完作业,想出去散步,正好看见姥爷和二叔正在下象棋呢,我赶忙上去指手画脚的说:快把炮弄回来,不就可以吃他的车了吗?二叔说:“小家伙,你一把炮弄回来,他不就可以用马吃你的炮了吗?”我心想:下象棋也有这么多学问呀!

过了几天,我的水平大大升高了,我说二叔咱俩下两盘吧,二叔答应了,我就和二叔下了两盘,我终于下赢了二叔。哈哈!我心里高兴极了。

又过了些日子,我去找姥爷“姥爷,咱俩下两盘吧,我一定能打赢你的,我已经把二叔打败了。”经过一番苦战,结果姥爷把我的棋子吃的,只剩下一个老“将”了。“哎,怎么又输了?”我心想,我怎么就打不赢姥爷呢?姥爷告诉我:“失败是成功之母”我听了这句话,心里就更没信心了,说“这是什么棋啊?好难下啊!”姥爷说“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我听了这句话心里开始有了信心。

我在家里经过一段时间的琢磨,练习。我又去找姥爷,比划比划。我终于打败了姥爷,心里充满了喜悦!再看看姥爷,笑嘻嘻的样子。“好小子,你赢了!”

我现在知道了,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的意思了。

童年的往事总是那么令人难忘。

指导老师评语:

下象棋可能是每个男孩都喜欢的,小作者对象棋由不懂到懂,由输到赢,经历了一番曲折。能用文字记录下童年的故事值得一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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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关往事九年级作文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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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了吧!天气也该转冷了,可火辣辣的太阳总是很热情,还如夏天一般摸样。

不知为什么心里总有那么一些伤感,一些悲哀,少许沧桑,我想或许是因为季节的缘故。秋天,本来就是一个多情的季节。秋天一到,心情就会像风吹的落叶,此起彼伏。

语文课上,我洗洗品味杨九天的姥姥曾带给他的温暖。不由得想起我那过世已久的姥姥。

姥姥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我,或许年幼的我与姥姥很亲,亦或许,曾经的我们见面仅有一些寒嘘温暖的话语,关于姥姥,浮现在我眼前的,只有两个画面,和他的一张遗像。

一个画面,就是年轻的舅舅,一只手使劲拉扯姥姥的手。吼她,让她上医院,姥姥死活不肯。后来也就妥协了。姥姥进医院后,不久就传出了姥姥去世的噩耗。从此我就一直恨我的三舅,直至如今。长大的我早已清楚的明白三舅对姥姥的爱。但年幼的我早已将此画面,永久于心,当做一片阴影,挥之不去,永远的一片阴影。

第二个画面就是我们一大家子人站在姥姥的玻璃管面前,低声啜泣。年幼的我或许是知道姥姥地离去,亦或许只知道姥姥在漂亮的盒子里面睡觉。我看了看哭泣的妈妈,又看了看哭泣的姐姐,也装模做样的哭了起来,尽管我一点都不想哭,以前都不觉得感伤。

遗像上得姥姥,虽缺了几颗牙,但仍然笑得很开心。脸上已满了笑容。妈妈不止一次的问过我,还记得那个疼爱你的姥姥吗?还记得那个总喜欢抱你的姥姥吗?我总是笑着敷衍,转身就会抹得一干二净。

除过我及时钱老老陪在我身边,我几乎就没怎么见过爷爷奶奶。爷爷在老家,开车需要一天。至于奶奶我也是去年才有见过她。奶奶跟爷爷并没有住在一起。只有过年才会跟我们一同回家。这也是去年才形成的规则,具体是怎么一回事,我并不是很清楚。姥爷也有很多小病,长年在医院,我也一直都是住在学校里,多以我一直对家里的老人感情很淡。

现在我长大了,虽然仍对老人们的感情很淡,很淡。但也明白,我爱他们,他们也爱我。因为我们有血浓于水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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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愿化作长风初三作文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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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奇怪的虫子:列队毛毛虫,喜欢列成一个队伍行走。领头的一只负责方向,后面的只管跟从。如果诱使领头的毛毛虫围绕着一个大花盆转,其余的毛毛虫便“不假思索”地、周而复始地跟着领队首尾相连地转圈。直到几天后,毛毛虫们觅不到食物,全体从花盆边沿掉下来。

这真是一种可怜又可悲的生物。它们兢兢业业地遵守着自己生存的法则与本能,却把自己圈死在一方小天地里画地为牢。它们执着又认真地爬着,最后却困顿在自己的愚昧里无法逃脱:它们何时能明白应该把“爬行”转换成“思考”呢?

也许永远不会。哪怕是有些人,也永远不会。

这使我想起不久以前看到的一个故事:一名员工在一家公司从事一个工作,恪尽职守、雨无阻地做了三十年,任劳任怨、尽职尽责,算得上是一个好员工。可是,三十年来他的工资一直没有大幅度提升,自始至终都拿着一份稳定又绵薄的薪水。终于有一天他愤愤不平地向老板开口要求加薪,老板却平淡地吐出一句:“你不过是一份经验用了三十年而已。”

难道不对吗?这名员工耗费半辈子的光阴只是靠着一个经验在生活:生下来,活下去。在这三十年的时间里他遵守着习惯与传统,凭靠着过去的经验和惯例,却完完全全疏漏了一个问题:还能更好吗?我这么做是最快最便捷的方法吗?我这么做完完全全实现了自身的价值了吗?能不能打破这些陈规与先例,走自己的独木桥呢?

人生在世,有太多条道路要选择:你可以选择在前人为你指出的那条平坦的大路上前行,也可以穿过万丈荆棘、踏平曲折泥泞开辟出属于自己的新天地。前者,你一路或许偶有风波但最终平安抵达,你可以岁月静好、安稳知足地过一生;后者,你一路披星戴月、披荆斩棘,有太多辛苦与血泪,你不是战死沙场提前离席,就是无限风光在险峰,你要靠的是自己的勇气与智慧,而不仅仅是遵守、顺从,你的一生,付出十倍于他人,同样收获十倍于他人。

选哪一种呢?是选做列队毛毛虫,还是选做长风破浪的鸿鹄?不能强求。但我们必须明白也必须致敬:世上凡是有杰出贡献、有跨越世纪的创造的伟人,都是第二种人。他们保持着“众人皆醉我独醒”的状态,他们敏锐地察觉着生活中的一切,他们不甘于平凡也有足够的意志力去战胜平凡,没有他们的创造,世界不可能是如今模样。

这也是我所向往的、我所追求的人生:即使平凡,也要大胆地、热烈地、不循规蹈矩、不墨守成规地生活,开创自己的新天新地。我愿化作长风,丈量每一寸土地,才不枉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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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藏在记忆中的往事400字作文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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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美好的,却又是短暂的。似青烟,一会儿就吹散了;似云朵,一会儿就变了样。小时候做的事,总是可笑的,而做出这些事的缘由却是善良的。

冬天,小狗蜷缩成一团,躲进了它的窝里,发起抖来,好像很冷的样子。我好不忍心。忽然,我想起童话书里的小狗都是穿着衣服的。对,就是这样,我要给小狗做衣服!

光说不练假把式,现在就开始!

我想征得爸爸妈妈的同意,用旧衣服给小狗做衣服。可是妈妈却说:“小狗是不会穿你做的衣服的,还是别做了!”我不相信的说:“小狗会穿我做的衣服的,会的,会的!”妈妈拗不过我,只好同意了。

我拿出剪刀、针、线和旧衣服开始忙活了起来。

我要给小狗做个披风。(大概,也只有披风的难度适合我了。)

我把袖子啊、领口啊都剪下来,只剩下中间一块。

我把长方形的一边剪下一个条条,把这个条条缝成圈,正好和小狗的脖子差不多粗,领口就做好了。然后,把长方形布的一端和缝好的领口缝在一起,披风就做好了!

我迫不及待地把披风给小狗穿上,小狗却不领情,把披风弄过来弄过去,好像很不舒服的样子,我只好把披风给它脱下来了。

我有些伤心,难道小狗真的不会穿上衣服吗?

瞧,童年的我是幼稚的,是天真的,真想回到那天真幼稚的童年啊!

童年,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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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回首往事,墨染流年高三作文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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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在不觉间,便已悄悄走到期末,回首相望,在这逝去的三年里,有多少个感动的瞬间,就这样无声无息的消逝于指缝间。或许,在这段逝去的时光里,我们只能用一些文字,怀着一些最初的感动,去祭奠那份早已随风远去的记忆。

常常想起,初入学堂,形同陌路的情景

常常想起,初识好友,玩闹嬉戏的情景

常常想起,情同手足,亲密无间的情景

常常想起,奋战高考,挥洒笔墨的情景

只是这一切似乎都已随着时光的脚步声渐渐远去了,只在原地留下我一个人,独自伫立在往昔的烟云里,任回忆将我湮没。

茫茫人海间,相知、相遇、别离、淡忘,或许,就是这么容易,任它时光再怎么回溯,记忆有多厚重,最终又有几人能逃得过似水般的流年浸染,只余下一些记忆的痕迹,散落成一地的斑驳,再也找不回昨日的似锦繁华。

有时候,我总在想,假如时光的脚步可以放慢点,那该有多好。只可惜、这一切只不过是我心中的妄念罢了,时光的流逝依旧,那些记忆里永远不会忘记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伸出手想要抓住那段逝去的时光,可是,握住的只有自己的手而已。

打开尘封已久的记事本,轻抚着那一行行冰冷的文字,仿佛整个世界就剩下了我一个人,思绪不禁再一次的穿梭了时空的回廊,去看那绚烂的色彩,去听那缤纷的声响,去感怀那份率真的青涩,只可惜,时光若流水,这一幕幕似梦非梦的情景,转眼间,便到了谢幕的时刻,不管我心中有多么的不舍,也不管我双手抓的多么牢固,当繁华落尽后,剩下的、也只有无尽的凄凉了。

同学们,感谢你们教会我这么多,感激你们在我的生命里出现过。你们的名字,我会永远记得;你们的背影,我会永生难忘;还有那些树,那些路,那些教室,停在记忆里,挥之不去。希望有一天,我们还会再相聚一堂

假如时光停留在六月那场曲终人散,你又能抓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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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萝卜叶子木瓜鸭子——四个人的青春往事作文2000字

全文共 4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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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这样的伙伴,所以不孤单;因为有这样的伙伴,所以不会输;因为有这样的伙伴,所以很幸福!以我自己的方式来迎接我们的高三。写在最前面的话。

萝卜本名不叫“萝卜”。这是萝卜他自己让人这样叫的,是“强盗”的意思。根据Robber音译过来的。鸭子是第一个这样叫他的。萝卜想也掠夺的方式去寻找梦想。可是到了现在,萝卜也不知道他要抢什么。叶子是萝卜霸道地给安上去的。因为萝卜不喜欢叶子的QQ昵称“风信子”。风信子终是要随风而去的。萝卜希望叶子永远挂在萝卜的头上,给萝卜做光合作用。叶子呢,在萝卜的威压不得不接受了这一事实。

鸭子在萝卜的好友印象中写到“花心大萝卜!”萝卜感到挺委屈的,可也不好 删掉,好友印象里可就只有三条,形单影只啊!说萝卜花心呢,女朋友一个也没有过。说他不花心吧,他从不“从一而终”:今天中午去教他徒弟数学,明天中午又去教另一个徒弟。(萝卜从初中到现在都只收女徒弟。)今天晚上坐在叶子座位发呆,明天晚上就不知道死哪个角落了。所以鸭子那“花心大萝卜!”的印象一直都没删掉。

萝卜有一个特点,就是闷骚!这厮从初二开始就写小说。可是我就没见过他投过稿的。他写小说相当疯狂。萝卜这非人类可以一天到晚咬着笔头;可以两天写完一支水性笔;可以在老师站在他旁边上课冥思苦想,构思情节。我还发现:他中午不睡觉竟呆在教室写小说。我都怀疑他那一头白发是不是想白的。萝卜这厮写的小说我看过。先不说字体极差,文字也特幼稚。特别喜欢幻想,不切实际。我问过他为什么要写小说。萝卜这厮还跟我玩深沉:“现实太单调,吃饭睡觉。在小说里,我可以是独步天下的大侠,风流倜傥的公子,还可以是文武双全的大将军!”倒!大虾就有你份。

萝卜和叶子有一可习惯不得不说的,那就是喜欢踩对方空间的时候拌嘴。开始的时候是因为叶子爱用手机3GQQ。大家也知道,3G幷不适合聊天。而叶子呢,就经常是到别人空间转转。萝卜呢,不服气叶子上Q不理他,一见叶子上3G就第一时间发表日志或者转载别人的,为得就是叶子一刷新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萝卜自己。有一天晚上萝卜等到了凌晨。也不知道叶子是路上堵车还是朋友太多,一直就是没转到萝卜那儿。最后在其老妈的淫威之下不得不下线。后来,萝卜觉得等下去无聊,就窜到了叶子空间抢东西。还特理直气壮:“不知道萝卜英国护照是强盗啊!”

高一刚认识不久鸭子就认了萝卜当哥哥。过程是这样的:开学做自我介绍的时候,也许是因为害羞,萝卜当时的样子特别搞笑,是话还有点生硬:“大家好。我叫XXX。很高兴认识大家我是一个偏儿科,理科有问题大家可以问我,文科有问题大家可以帮我。”说完大家就哄的笑开了。后来鸭子说:“老哥,你太可爱了。”这一席话使得晓默成功成为萝卜的关门弟子。也正是因为如此,萝卜大部时间放在了晓默身上。这鸭子可不乐意了,不知她从哪个角落找来了一大堆数学问题去闷萝卜。不得不说,鸭子神经特大条,咋教都不明白。弄明白了这个条件就忘了之前的一个条件。后来萝卜实在受不了了,“死鸭子!你到底想干嘛?”鸭子见奸计得逞,那个得意忘形啊!“我要做你妹!你不可以欺负我,冷落我!”那笑声,足以把外边大街哭着喊妈妈要糖的小朋友吓没声音了。想当年张“辽威震逍遥津,东吴小儿夜止哭”也不过如此吧。就这样,鸭子成了萝卜的妹妹。

萝卜和叶子是在高一快分班的时候才第一次对话的。那时候萝卜是数学科代表,叶子是语文科代表。据内幕消息称二人是如此认识:

S中的的夏日特别炎热,而人又特别的多,教室因此很大。以致那几台老式吊扇一直也照顾不到坐在后排的萝卜。某天傍晚,萝卜早早回到教室,他眼特别的尖,拎了本数学书就飞身扑进了叶子同桌的椅子上。这可把正埋头研习数学奥秘的叶子一跳。“正好,科代表,麻烦啦。”叶子一脸无害地望着萝卜。,“哦。”萝卜拉过了叶子的草稿本。就当作这里坐的出租费吧。萝卜如是想到。一来二去的,二人就熟络了。分班以后,叶子送给萝卜一个粉红色的老鼠。萝卜可郁闷死了。先不说萝卜是属猴的,就那粉红色。人家萝卜也是一个堂堂六尺男儿!

萝卜在S中还有一个徒弟,是在初中的时候收的。叫作小S,是一个很凶很霸道很蛮的女孩子。“强盗”之名便是其给安上的。初三那年,萝卜给小S写了一部小说,叫作《缘起》。我想,高三他还会写一部小说。叫作《缘灭》吧。萝卜以前是喜欢小S的,小S大概是不喜欢萝卜的,也许只是朋友吧。小S以前会把自己的烦心事告诉或者她喜欢的事告诉萝卜。萝卜在小S烦心的时候会停下笔来开导她安慰她。小S和萝卜一起分享她和他的小快乐的时候萝卜会假装听不到,笔尖飞快的划着。眼泪会不会和歌词里的一样往心里倒流也只有萝卜一个人知道了。我没问,但我知道,萝卜来S中是因为小S的。他父母本来想让他去Y中他也没去。Y中不但环境比S中的要好,教学质量也是好的。可是萝卜就是没去,还期待着吧。

今年暑假萝卜偷偷跑了出来。晓默在皇家打暑假工。正缺个人,只说了小S也在,萝卜没多想就跑去了。可想而知,晓默自然把萝卜和小S分在一起,我想萝卜当时是开心的。下午收工的时候两个人还去喝了绿豆粥。小S说:“一点也不好喝。”后来萝卜等了很久,晓默没再叫他上去。

高二刚开始的时候萝卜很少去找叶子,虽然大家都同在一层楼。偶尔走过也只是往里看一眼。小S就在隔壁,他不想人小S看见,虽然来到S中二人已经很少联系。小S也不再找萝卜发泄烦恼,萝卜也不再听到小S说她和他的事情。直到后来,叶子不但买了MP3,还有了手机。(萝卜的MP3残了好几年了。)萝卜才屁颠屁颠地跑去找叶子。每次萝卜总是想法子骗走叶子的MP3或者手机。和萝卜亲近的人都知道,每节自修萝卜耳朵都塞着耳塞,把头埋的低低的。后来,鸭子和叶子帮萝卜抄了不少的歌词。萝卜还得意的说,以后他要把这些歌词写在他的小说里面。结果叶子就顺手将萝卜写满幻想的笔记本拿了回去,半个学期也没见她翻过。叶子还说:“让我见证大作家如何诞生吧。”叶子有两爱好让萝卜“咬牙切齿”。叶子喜欢把一大堆的烦恼写在萝卜的手背上。有一段时间写的还特别多,就像文身一样。吓得坐在萝卜右边的小女生惊喜地叫道:“好有个性哦!”萝卜只会给叶子伸出右手。每当叶子写满右手问要左手的时候,萝卜都会说:“受伤了,不给。”叶子呢,就会嘟着嘴望着萝卜,很委屈的样子。最后叶子又拉起右手写写画画。叶子的牙齿还很白,白得让萝卜害怕。叶子生气和伤心的时候都要咬萝卜,还特理直气壮:“叶子咬了萝卜营养物质还不是给回萝卜。”有一次,叶子又问萝卜要手,两排可爱的小牙印还历历在目。叶子握着萝卜的右手,可怜巴巴地望着萝卜,萝卜还特别的乖,将右手送了过去。那一次,叶子第一次在萝卜两只手都留下了印记。

叶子是学画画的,还是个新手。有一次萝卜很haig的跑去找叶子。叶子正学着画人物速写,为刚画完的一张“大作”而大喜之际,萝卜就出现了。“给我当模特儿。”叶子很无邪地望着萝卜。萝卜望了一眼那幅“大作”,“不信你的技术。”叶子就软磨硬泡了好久,最终萝卜就拎了一本《读者》靠在桌子上看了半个多钟头。两个人就像两个傻瓜,谁都不说话。至于那幅成品,我没忍心记住,叶子却满心欢喜一午休都没睡,萝卜就在那儿看了一午休的《读者》。那一次,是叶子的第一次写生。

叶子的理想是考是广美。萝卜得知后就像坏大叔骗邻家小妹妹一样跟叶子说,川美有多好多好。因为萝卜想你重大。小S也是学画画的,想去川美。“傻啊你,一个在重庆,一个在成都。坐车还要俩个钟头呢。”叶子又拎着萝卜的手画呀画的。后来,叶子又说:“原来川美在重庆耶。”萝卜却说他想和叶子那的广大。我不知道萝卜为什么以他那恶心的成绩如何有自信考上这俩所大学。但他就是自信。萝卜他上到S中以后成绩就开始下滑,下到现在这让人恶心的地步。我问过他为什么,他没说。也许,迷茫了吧。

说了那么多萝卜叶子的事情,也来说说木瓜和鸭子。

木瓜和萝卜是同一个宿舍的。选班长的时候木瓜在萝卜和众室友的力挺这下,以绝对优势当选。周六晚上,为了庆祝,几个人就跑出校门吃宵夜。萝卜呢,因为不明原因就一个人跑了回来。那时候教室并不多人,大家也都没认识。也是那天晚上萝卜跟鸭子才认识的。鸭子给萝卜的第一印象相当深刻。就是当鸭子知道第一任班长在对面街请客吃宵夜的时候——好家伙!一个纵身,施展独步天下的轻功“身轻如燕”,扑到了窗子上。那阵势,我都担心教学楼会不会给震塌了。更惊人的是,那一声惊天动地,上至九霄,下至黄泉的河东狮吼:“班长!给我打包螺蛳粉!”好家伙,教室里的人都惊呆了。从那天晚上起,萝卜的日常生活就多了一只活蹦乱跳的鸭子。

鸭子和木瓜的名字是咋来的我无从考证。据萝卜说,鸭子的名字也是来至QQ昵称。我记得,鸭子有一段时间特爱“嘎嘎“地叫。木瓜呢,应该跟他木木的性格有关吧。

鸭子特别喜欢吃辣的,而我却是不吃的。记得,有一次和鸭子去逛街。在校门口鸭子还特地买了两根超大烤肠。大到没什么,我胃口大嘛。可是最人我受不了的是它那外边的那层辣油。那一次,我是咋吃完的我是想不起来了的。还有一次,是大家一起出去吃螺蛳粉。记得那天也是星期六晚。照S中的惯例是不用回教室上自行的。那天晚上萝卜正好看到凤姐(我们高中的第一个班主任,年轻漂亮)在出黑板报。在萝卜招呼下,先是小C和AN版下了剩下的三分之二的内容。而鸭子跟我呢,则在一边指手画脚。没办法,谁让我们的字难看呢。不得不说,凤姐真的很象大姐姐,很是照顾我们。出完以后凤姐带我们去吃螺丝粉。鸭子很是兴奋,第一句就将我镇住:“全部加辣!”那一次我是吃得最不干净的一个。那一次,也是我人生第一次吃螺丝粉。后来还有一次,是高一刚分班后的事情。我们一群人拖住凤姐在店外边。而萝卜和木瓜却早已经叫好粉。我们这次要请回凤姐,自然先给了粉钱。等大家进来的时候,还有一个大大的西瓜,有二十斤吧。那一次,我还是没吃干净。整个粉店只有我们一桌人,很开心。那次以后吃螺丝粉我没再怕过加辣,因为有这样美好的回忆。

鸭子很单纯,萝卜却说是神经大条.少根筋。萝卜如是在鸭子好友印象中写到“少根筋的妹妹”“永远长不大的妹妹”。鸭子见了就会“嘎嘎”地回应“花心大萝卜!”鸭子有很多的小饰品。有自己买的,也有木瓜送的。却唯独没有萝卜送的。鸭子和萝卜有个约定,就是鸭子那天数学能考上七十五分萝卜就买礼物给鸭子。也不知道鸭子不努力还是想帮萝卜省钱,我还真没见过鸭子数学有那张卷子打有七十五分的。每次提起,鸭子就嘟起小嘴:“人家很努力的!”接着又会大声的说到:“下次我一定考个七十五分!”结果,我已经不知道等了多少个下次。也许,萝卜说鸭子少的那根筋就是数学天赋这根吧。

木瓜很木,木头一样木。这是萝卜对木瓜的评价。每次木瓜上QQ等鸭子的时候,因为上线得太早,只好和萝卜一起来聊天。可是等到鸭子上了线又不知道和鸭子说些什么,还让萝卜不要告诉鸭子自己不在线。有时候有话告诉鸭子也是让萝卜转告。有时候木瓜废话特多,萝卜实在看不过的时候会直接震动鸭子的视窗,飞快打上“木瓜找你”。然后隐身打游戏去了。

有一次萝卜和木瓜去逛街路过精品店的时候,两个大男人一头扎了进去。这可把服务员吓坏了。萝卜呢,则一头扎进各类男性饰品的地方。而木瓜则和漂亮的服务员讨论这只猪猪好看还是那只狗狗好看。N分钟后,木瓜才会问萝卜买哪只。萝卜正因为看中了好久的“SOUL EATER”被人买走而郁闷,随口说道:“下次再来。”木瓜接口说道:“嗯。下次和小鸭一起来。”还有一次,萝卜告诉木瓜鸭子耳塞坏了。两个大男人有一头扎进精品店。我敢说,精品店的服务员绝对认识这两从不买东西的顾客。N多天后,鸭子MP4上挂了一个哆啦A梦,是一个很卡哇伊的耳塞。高三了,每一个人都在为自己心中的那个梦想努力着。记忆正一点点远去,以这种方式,记录下点点滴滴。希望多年以后,还记得那有哭有笑的那些日子,有这样的伙伴陪自己走过人生最难忘的日子。在街头相遇,还能挥一挥手。

难忘的日子因为难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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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往事,触动人心

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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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浓亲情,动人心弦。亲情是六月里的一阵凉风,把舒适和清凉吹进你的心灵;亲情是严冬中的一件毛衣,把温暖和幸福送进你的美梦。亲情是人间真挚而美好的感情。回忆往日亲情,总会让人心里一阵感动。

儿时,离家不远的地方有一片桂树林。每到金秋,林里的桂花就放了。沁人心脾的桂香回荡在空气中,让人久久回不过神来。

那个清晨,几个朋友约我出去玩。不知不觉就逛到了那片桂树林。金色的晨光穿过纵横交错的树杈透过来。我们几个中最机灵的小紫说:“不如我们去摘桂花吧!”话语一出,几个人都随声附和,惟独我,展开了强烈的心里斗争:妈妈说过,不能去摘那片桂林里的桂花。而且看桂林的那个张老头很凶,被他抓住摘桂花的,哪一个没被骂得狗血淋头?“我还是不去了。”我推脱着是哦,但硬是被他们拉到了桂树下。她们像猴子一般灵巧地爬上树,飞快的摘下桂花往兜里装。我闭上了眼睛,周围充斥着浓浓的桂香。突然一道尖锐的声音划过天空:“偷桂花的!不准跑!”我猛然睁开眼,看到看守桂树林的那个张老头向我们跑来。伙伴们立即四处逃窜。我想迈开步子拼命奔跑、但发现竟然恐惧得动弹不得。

被张老头押回了家,然后他向妈妈细说了整个过程。妈妈的脸色越来越难看,送走了长老头,妈妈转头质问我:“你去偷桂花了?”“没…没有…我只是…”“还嘴硬!”妈妈愤怒地打断了我的解释。“真的!我没有…”“啪!”我被妈妈的举动吓呆了。那一巴掌犹如钢铁和磁针骤然相撞,撞在我心里。妈妈,居然打了我……

从妈妈打了我之后几小时,我就一直躲在被窝里赌气,不肯吃饭。后来听到门外的门外有人敲门,妈妈开了门,然后他们交谈的声音:“妹子啊。”张老头抱歉的声音在门外炸开:“是我错怪你们家小颖啦。和她一起的那几个毛孩子说她没摘桂花,只是在树下看着…”之后又谈了些什么我没听到。只觉得脑子“嗡”的一下,委屈、愤怒、不甘在胸腔燃烧着…随后,妈妈进房间了,我连忙闭上眼装睡。妈妈坐到床边,默默地抚摸着我微微红肿的脸颊。痛…我不由得痛的呲牙。妈妈拿出一种我不认得的药、轻轻地擦着我的脸。脸颊突然传来一阵清凉的、温热的感觉,妈妈,哭了……

往事如风、拂过却驻在心里,回忆起来百感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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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一件激励我进步的往事作文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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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窗外月明星稀,黑暗笼罩着整个城市,室外静得只能听见知了在树梢歌唱。我疲惫地坐在桌前,无意中瞥见数学课本,想起明天要上解方程,便极不耐烦地摊开课本,看了几眼,就被那天花乱坠的公式击昏了头。接着,我百无聊赖地翻起了漫画书。看着看着,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凿壁借光”的故事。心想,古人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都能热爱学习,我一个人占用如此宽敞明亮的书房却不用功学习,这岂不是浪费,我如梦初醒,翻开数学书,边看边想,不一会就弄懂了解方程的方法和意义。

第二天数学课上,陈老师问我们谁能讲一下“解方程意义”,顿时,全班鸦雀无声。这时我高高等举起手,胸有成竹地站起来回答提问,全班六十多双眼睛刷的一下盯过来。在我流利的回答完方程的作用和意义,陈老师立即竖起大拇指,一边和全班同学鼓掌,一边激动地说:“邱一扬真棒!给大家讲讲你是怎么做到的!”我大胆地介绍主动预习,提前自学的经过和学习体会。之后,陈老师大力倡导我们认真预习,同时我也经常被老师视作积极预习的榜样。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争当“学霸”,真正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以优异的成绩报答老师。在老师的不断鼓励下,一向沉默寡言的我,忽然变成班上的活跃分子,听讲认真,举手回答问题争先恐后,成绩突飞猛进。正是陈老师那次及时的肯定和鼓励,给了我信心和力量,让我看到了希望。

其实,我们的每一点小小的进步,老师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们呕心沥血地培育着我们这些小树苗,期待我们健康成长,早日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老师的良苦用心,我们不能辜负!这件往事让我明白了不少道理,它激励我不断成长进步,让我终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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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成长中的往事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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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七色的,是热情的,可爱的。童年怎么美好,那童年趣事又是怎样的呢?童年的梦,七彩的梦;童年的歌,欢乐的歌;童年的脚印一串串,童年的故事一摞摞。——题记

记得在那年,我跟随姥爷来到菜园里,静静地坐在一旁,看姥爷把豆子一个个地往土里埋。这时我想:咦!姥爷这是在干什么里?为什么埋豆子呢?我疑惑不解,便问为什么,姥爷笑了笑说:种豆呀!那为什么埋起来呢?我又接着问。姥爷耐心地讲给我听,我在一旁使劲的点头。我心想:把豆子埋在土里可以结出更多的豆子,那把糖埋在土里不是每年都有吃不完的糖了呀!我二话不说,急忙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糖,把它藏在一个很隐蔽的地方因为我怕被姥爷发现打破了我的如意算盘。

又过了几个月,我和姥爷哼着小曲来到了菜园,一到菜园里,我便飞快的跑去找我的糖果树,结果望了半天,也没有望见便斜视着姥爷看:是不是你把我的糖给吃了?什么糖呀?我连糖影子也没有见到。姥爷疑惑不解的问。真的?‘真的,姥爷我从不骗人。然后我把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姥爷,姥爷听后先哈哈大笑,然后又忍俊不禁的对我说:你这个小笨蛋呀,豆子是有生命的,而糖却没有。我听后,脸红红的。

童年的生活五彩缤纷,但我再也回不到童年,再也回不到儿时的快乐时光了,因为我已经长大了!

[成长中的往事作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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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留得往事成回味作文

全文共 1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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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经的吟诵声在耳边不断重复,木鱼声声,在屋内回荡,门外,雨丝随着大风在空中飞卷,偶尔从窗柩的缝隙中飘进来,打在窗边人湿漉漉的脸上。

你终究还是走了,无论我们用多少钱为你治疗,花多少心思照料,你还是走了。你与癌症斗争了三年,终于心力耗尽,在一个安静的夜晚,沉睡不再醒来。屋里不再有你喜欢吃的麻花糖,不再有你翻阅数遍的《本草纲目》,不再有你洗得泛黄的衬衣,不再……又一年清明,我在镜前仔细梳洗,去你长眠的地方。父亲说,我是你最疼爱的人,那,我要让你见到最好的自己。

又一年过去,杂草丛生,乱蓬蓬的蒿草爬满你沉睡的地方,我扯掉一些,眼泪不知怎的,忽的便流了下来。山间静悄悄的,每个人都只是默默凝视着灰白的墓碑,似乎怕惊扰了你的安眠。你,终于从无尽的疼痛中解脱了吧?我紧紧咬住嘴唇,别过头,望向山间那片不大的葵花田。

十年前,我四岁,总是牵着你的手在田里嬉戏。我总是伸了手,去抓那大盘的花,想让它低下那高昂的头颅。可每次我一松手,那茎杆总是又直了起来,依然昂着头,向着太阳。我一次又一次地伸手,花儿一次又一次地昂起,当我再一次伸出手时,你笑着握住我的手,“它们一直昂着头,不累吗?”年幼的我眨了眨眼,问你。你仰起头,轻轻地道:“那天上,有他们一生追逐的目标啊!”你的声音里带着前所未有的严肃和深邃:“没有目标,世间万物就只剩下一副躯壳,是无法成长、无法蜕变的。”你将目光收回,柔柔地再次洒在我身上,“丫头,你的目标是什么?”目标吗?我咬了咬下唇,坚定地对上你的视线:“我要做一个让你骄傲的孩子!”你抚了抚我的头,软软的目光又放逐到很远很远,仿佛到达了遥远的未来。

五年前,我九岁,四年级。而你,也被检查出了癌症,可你是那样疼爱自己的孙女,连一丝风声也未透露,让最后得知真相的我伤心得不能自己。那时,已有小升初的压力,我不再像往常一样爱去花田里玩,把自己埋在厚厚的习题中。你的背影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落寞,终于,你耐不住冷清,让我陪你去散步。原是一场大雨过后,花田的路颇为泥泞,可你却把我带到一株葵花前——有些老的花瓣被顽童用石子打得七零八落,甚至沾上了一些泥水,可细看,那高傲的头颅并未低下,那大大的花盘里盛着的,依旧是满满的阳光。“丫头,看哪,葵花依旧向着太阳,即使受到摧残,它依然没有放弃,追着太阳生长呢!”心里的结仿佛解开了,挫折仅仅是一场雨,而雨过后终会天晴,何必因为一场雨而放弃整个世界的阳光呢?葵花依旧坚持梦想,我也不能放弃,你一直有着葵花般的性格,用内心的坚强对抗着绝症。我,要做一个让你骄傲的孩子!

四年前,你过世。消息匆忙,我甚至没来得及见你最后一面,跪在床边,泪水竟流不出了。人,在悲恸至极时,是没有泪水的吗?慢慢走到窗边,耳边又幻听你柔柔的声音:“丫头,你是我心中的葵花,我也希望,你一直想葵花一样,坚守梦想。”

我一直想问你,你为我骄傲吗?我知道,若此时的你还健在,定会抚着我的头,和蔼地说,丫头,你一直是我的骄傲。可我也知道,我还远远不够优秀,我离目标还很远。但我不会因为你的离去而放弃,我要让你活在我人生的岁月里,看着我如葵花一般,追逐阳光,因我的存在而感到骄傲!

都说往事如烟,可我不希望你我的往事成烟。我愿在清明,拈花一朵,将往事尘封其中,让阳光沐浴它,永远向上,让你为我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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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优秀文章:来世,我愿化作蒲公英

全文共 1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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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的蒲公英,是灿烂而明亮的金色,是快乐而暖心的颜色,是阳光的颜色。也许是正因为她们的颜色与阳光相像,所以,在每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如果能找到找到一片有蒲公英的原野,那我必先小心翼翼地站在草地上,生怕会不小心扼杀一株生命的萌芽。

望向那些青嫩的小草,仔细地看一看,就会发现有零星的几点金色,仿若阳光一般,却又不若阳光的闪耀;往高处俯视下方,成片成片的金色便如拔地而起一般,闯入视野,倾入心扉。那时你就会发现,突然间看到一大片耀眼的金色的感觉,是多么畅爽。无论你的心情又多糟糕多阴霾都会便得神清气爽,舒适安逸,就好像被被阳光笼罩着一般,暖暖的,很贴心。

夏日的蒲公英开繁了。它从草长莺飞的春天,绽开到烈日炎炎的夏天。从它那微小鹅黄的花盏到甚至金黄到秋天的深处的花蕾,一点一滴都谱写着永不泯灭的奏歌。当漫山遍野的野菊染尽乡村山野的时候,还有星星点点的蒲公英开着,它们或瑟瑟地开在一个风霜落不到的岩石下,或怯怯的在草丛低处绽放,或开在一蓬枯白得如同旧白线的枯草蓬子里,像一簇簇微微燃烧的火苗,像一缕缕燃烧后的青烟。

这是的蒲公英少了春天的放肆,多了苦手宿命的坚强。它们黄茸茸地亮着,泥土就还醒着,村庄就还醒着,鸟儿和虫子也都还醒着。直到一场铺天盖地的鹅毛大雪之后,它们在冬日的万夫下偷偷地沉睡了,这时,泥土就也沉沉地睡去了,村庄以及世界上的一切也都沉沉睡去了。

我之所以喜欢蒲公英是因为喜欢他那随风而安的魄力,以及那不肯言败的志气。蒲公英是有梦想的,它分清了梦想与欲望的界限,它的理想没有混淆于欲望。当春和日丽,百花争艳的时候,他只是默默的绽放着,倾他所有,绽放着属于他生命的独特色彩。他不屑与百花争宠,他只苦守着属于他看似卑微却崇高的宿命。

蒲公英因为有了梦想的轻盈,所以它愿把希望的种子散入轻风中随遇而安。轻风携着一粒粒种子,飘过国界,一路旅行,所以我们可以随处看见他那熟悉的背影在任何地方摇曳。

蒲公英不像其他的花可以含苞绽放,蒲公英有了一粒粒种子,才能变得丰满起来,才能变得有点像一朵花。但它为了梦想,抛弃了美丽。将希望之种放飞,在大地上留下蒲公英的痕迹。这份“平凡”的伟大,令其它植物是望尘莫及。

来世我愿化作一朵蒲公英,将得来不易的花瓣幻化成希望的种子开遍神州大地;来世我愿化作一朵蒲公英,将梦想与欲望分清不掺杂一丝自私;来世我愿化作蒲公英,坚守自己的宿命既来之者安之;来世我愿化作蒲公英,为希望儿放飞梦想。

微风轻抚,蒲公英随风舞动着,我看见蒲公英在翱翔,我的心开始慢慢随他而走,真的害怕它会就此倒下,然而他没有,他只是随风流逐。白色的蒲公英一点一点地从茎上脱落,随风而逝,远远地望着的,落下的只有蹁跹的背影。风停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然而我并不难过,因为它还挺立着,相信明天又有许多新的蒲公英代替他传递着希望,传送着属于蒲公英家族才有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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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往事随风,勇往直前作文550字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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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总会有这样的时刻:当你那么的想念一个人时,他却只是你无法实现的梦想。

做你想做的梦,去你想去的地方,成为你想成为的人吧!因为你只有一次生命,一个机会。抓住机会去做所有你想做的事情吧!只有经历足够的幸福才能使你甜蜜;经历足够的考验才能使你强大;经历足够的伤痛才能使你坚强;经历足够的希望才能使你快乐!

不要总是把自己关在别人的世界里。得不到的,不要;不敢想的,不想;该放弃的,放弃!最幸福的人不是拥有最好的一切,而是是充分利用一切顺其自然。幸福是属于那些曾经哭泣,曾经被伤害,曾经不断尝试的人。只有他们才懂得生活的真谛。初恋总是笑开始,以吻转浓,以泪结束。当泪流完的时候,请擦干泪痕,继续前行!

最美好的时刻不是过去,而是未来!想要踏上幸福之路,就必须放下过去的失败和心痛。当你出生时,你在哭,周围的人却在笑。过你自己的生活,忽略别人的嘲笑!当你死了,看着那个你微笑的遗像,周围的人都会哭吧!

生活就是这样,你若对过去认真,对现在放纵,你就真的输了!谁的人生会是一帆顺呢?大大小小的波澜才是成长的见证,何必因为一次意外就放弃整个世界而停滞不前呢?外面的世界很美好,请不要停下脚步。让往事随风吧,把握当下,闭上双眼勇往直前,当你累了想睁眼看看世界时,你便会发现幸福早已悄然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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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往事只能回味小小说

全文共 4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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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近五十的王而立正在客厅里面看电视,儿子长大成人了,大学毕业顺利的进入了外企上班,据儿子说,他们单位还是什么世界五百强,反正是挺让人羡慕的,刚参加工作就收入可观,而让老王更开心的就是,儿子马上就要结婚了,媳妇就是大学同学,现在是个记者,和自己还算是同行,想着想着嘴里不禁的哼唱起来:“这个女人不寻常……”这是老王年轻时候最得意的唱段。

“老王,你看我这身衣服好看不?”随着一声京剧唱腔的女声传来,妻子夏荷风风火火的打开门走进了客厅。

“你又去和你的姐妹买衣服了,我也不是说你,快五十岁的人了,天天折腾,这儿媳妇马上就要进门了,你想干啥,快做婆婆了,要有点做婆婆的样子,你看你现在……”老王一边说着 一边抬起头来看了妻子一眼,这一眼不要紧,老王感到自己的心脏突然停了,呼吸急促,又觉得喘不过气来……

“老王,你怎么了?你别吓唬我啊,我这身是单位排练的服装,你不是喜欢样板戏吗?可是这些年不大家都不唱了,我们单位今天不知想起啥了,说要重温过去的岁月,开一台晚会,就唱样板戏,大家都说我适合演李铁梅,说我的头发长,直接扮上就行,我是想给你一个惊喜的,老王,你说话啊……”

夏荷一边说着急得都快哭了 ,她知道王而立的心脏最近不太好,看着丈夫的脸色越来越不好,嘴唇发青,夏荷赶紧给儿子打了电话,又拨打了120……

当老王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医院,妻子夏荷坐在凳子上,趴在自己身边睡着了,却紧紧地抓住自己 手……

王而立眼睛湿润了,看着眼前的妻子,记忆却回到了那个让他想忘却忘不了的年代……

七十年代正流行样板戏,什么《沙家浜》《红灯记》……等等都在热火朝天的演出,而那个时候的自己正处在花样年华时期,当然会追随潮流,何况自己有一副好嗓子,还长了一个好模样,就这样,村里排练的时候,自己就是主角,不过,由于那时自己身材较瘦,就出演了刁德一这个角色,没想到这一唱就火了,好多地方都邀请他们去演出,就在县里的一次演出的时候,王而立遇到了别的村里唱《红灯记》的演员,他们唱的也特别好,最出色的是李铁梅,那一根长长的大辫子,鹅蛋脸,大眼睛,浓眉毛,苗条的身材,把王而立一下子吸引住了……

情窦初开的王而立在演出完了以后,迫不及待的就去打听那个李铁梅是哪个村子的,叫什么,功夫不负有心人,还真的让他打听到了,是离自己只有十几里路的李庄的,名字叫李梅,和李铁梅只差了一个字。

说来也巧,县里面准备组织汇报演出,争取什么示范县,就挑选了王而立和李梅他们几个演出小组,然后排练,这段时间都在县城文化馆吃住,这正好给了王而立机会,接近李梅……

在排练的间隙,大家都在一起说说笑笑,王而立这个时候又从别人的口中知道了李梅的更多事情,李梅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对象,虽然没有定亲,但是大家眼里他们就是天生的一对,父母也暗许了,不过,那个男孩考上了大学,李梅高中毕业以后就不再上学了,家里人都认为,女孩子这个文化算是很高了,就等男孩毕业为他们完婚了。

王而立有些失望,但是他觉得喜欢一个人干嘛非要在一起啊,所以,还是很开心的和大家在一起,当然对李梅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没事就去找李梅问排练的事,学习唱法和技巧,他发现,李梅不光戏唱得好,懂得的也很多,李梅喜欢读书,涉及面非常广,而且还爱写诗,有点文艺女青年的范儿。

王而立的阳光开朗也让李梅愿意和他交谈,并且两个人还有共同语言,就这样,在县城排练直到演出完毕,王而立和李梅的交往都是愉快的,而且王而立觉得李梅喜欢自己,不敢说是爱,但绝对与其他人不同,那能怎么样呢?人家有对象了,自己难不成要横刀夺爱吗?就算自己敢,可是感情需要两厢情愿啊,李梅要是不愿意,那不丢面子啊,再说了,自己没有上大学,李梅看得上自己吗?

演出结束,大家互相留了通讯地址还有电话(那个时候留的都是大队的电话)就各奔东西了。

大概过了一年多,王而立心里总是忘不了李梅,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相处的点点滴滴,时间越长,在心里的痕迹就越深,大家分开以后,王而立也接触了几个女孩,不知道怎么回事,一见面,李梅就浮现在脑海里,说什么就再也不想谈了,总之脑子里面装的都是李梅。

这一年,王而立二十岁了,在朋友的帮助下,进了县城的报社做了一名临时记者,因为是高中学历,所以做的都是一些不疼不痒的小采访,工作很是清闲。越是不忙,脑子就胡思乱想胡思乱想,想的最多的还是李梅。

最近妈妈一直在张罗着给王而立介绍对象,王而立知道,自己没有机会了,冒险一试吧,就给李梅写了一封信……

李梅很快回信了,但是这封信很特别,因为是信到人到。李梅亲自找王而立来了……

原来,李梅的那个青梅竹马上大学以后,很快就移情别恋,喜欢上了一个城里女孩,并且私定终身,两个人去见了女方家长,而且深的女孩父母的青睐。

李梅的父母知道以后,开始的时候不敢对李梅说,只是背后偷偷的骂那个男孩忘恩负义是个当代的陈世美,好在自己的女儿还没有嫁给他。知道以后就开始托人给李梅找工作希望这样可以在李梅知道以后减轻她的痛苦,也可以在新的环境认识新的男孩。

李梅这次来找王而立,除了是因为那封信,也是为了工作。当她知道自己被男友抛弃以后,真的是伤心难过了一阵子,就在这个时候王而立的信就到了,或许老天特意安排吧 。

顺理成章,两个人很快坠入爱河……

李梅是个好姑娘,一心一意的对王而立,但是世事难料啊,就是因为太在乎,才会引发了让人后悔一辈子的事。

李梅本来是个新派姑娘,或许是因为第一次的感情失败,使她更加珍惜王而立,使尽浑身解数对他好,所以有的时候对王而立的态度让他觉得不安……

那次,王而立下班,两个人相约看电影,在影院里,银幕上亲亲喔喔的男女让两个人热血沸腾,王而立的双手开始不安分了起来,李梅娇羞的欲拒还迎,电影院里面人很多,李梅悄悄的对王而立说:“咱们走吧,去我宿舍……”然后拉起王而立就走。

走出影院,王而立仿佛一下子清醒了,他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停住了脚步。李梅仰着涨红的小脸问道:“怎么不走了,你真坏……”

看着李梅的样子,王而立更加觉得自己这样做就对了,因为李梅的每一次主动和自己亲近,都让自己心里想起那个男人,李梅的初恋,她的青梅竹马,而自己内心的疑虑也在一次次的加强。

“对不起,我突然想起还有一篇稿子没有写完,明天还要用呢,你自己回去吧,好吗?”王而立说道。

“你?你!……”李梅一下子觉得自己特别尴尬,想质问,但觉得自己又无法说出口。

两个人各自回家,但从此以后,王而立却开始刻意地躲避李梅。

李梅的父母知道李梅有了男朋友,而且工作不错,家境很好,小伙子也不错,就开始在村里到处就讲逢人就说,这也算是给自己家挽回一些面子。

年关将近,李梅想让王而立和自己回家一次,见见父母,然后再去他家拜访,但是没有想到王而立却对李梅说出了这样的话:“李梅,我想了好久,我觉得咱俩不太合适,我们分手吧,希望你找到比我好的……”

“什么?分手?你没搞错吧?”李梅瞪着眼睛说道。

“嗯,分手,好在我们还没有见双方父母,这样不是很好吗?”王而立不敢直视李梅说道。

“没有见父母,但是我的家人已经知道了啊,而且我们村里人都知道了,我还以为我们就可以见双方父母了呢,可是你……”李梅有点说不下去了。

“对不起,李梅,就当我们什么都没发生过,祝你早日找到心上人……”王而立转身就走了。

李梅呆呆的站在那里,眼前发生的一切让她有点蒙了,看着王而立渐渐远去的背影,她知道这是真的,不是在开玩笑,这究竟是为什么?青梅竹马的男友弃自己而去,追求自己的曾经信誓旦旦要和自己在一起一辈子的,转身就走,自己究竟哪里错了?父母在村里把自己今年带男朋友回家的事闹的沸沸扬扬,本想着趁着过年带着王而立回家,可是现在呢,怎么办?

李梅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王而立这样做的原因,难道?李梅突然灵光一闪,难道王而立有了新的女朋友?不行,一定要亲自去问问!

李梅直接去了王而立单位,说来真巧,正好碰上王而立走出单位大门,两个人也算是来了个面对面。“王而立,你说分手可以,总也要让我明白个为什么吧?我昨天想了,唯一的原因就是你有了别的女人,如果是这样,王而立,我祝福你,本来嘛,这对于我来说,这又不是第一次,本来还以为你会与别人不同,可以托付终身,却原来一个德行,我算是看清了,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你别乱说,我没有别的女人,只是因为你……”王而立想解释,但却把下面的话咽了下去。

“那你说是为啥?你就直说吧,就算是判刑,总的说是什么罪名吧”李梅说道。

“我不想说,你别问了,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只是我说服不了自己继续和你在一起,还是分手吧……”王而立转身就想走。

“你站住!说完了再走,要不然,你不怕大家看热闹吗,这是你单位门口!”李梅的语气里面带着一丝威胁。

“好吧,说就说,李梅,我喜欢你是真的,你也很好,但是每次和你在一起,我的脑海里面就会出现一个男人的影子,你应该知道是谁,我就会想,你们也这样过吗?你们亲热过吗?你和他在一起也是这样说话吗?你们究竟到了哪一步,你……”王而立一口气说道。

“好了,不要再说了!”李梅听着王而立的话,脸色变了,她终于明白王而心里的想法了。她气得涨红了脸,“你怀疑我?你怀疑……算了我说不出口,我也明白你的怀疑,但是我告诉你,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是彼此喜欢,后来一起上学,双方父母开始就开玩笑说长大了就做一家人,我们也在家人的暗示下觉得彼此就是对方的伴侣,当然也是互相喜欢啦,可是后来他就去上大学了,要说亲热,我不知道你的定义是什么,手拉手肯定有过,别的,我没有那么开放,也不会不自重。你怀疑我纯属多此一举,爱一个人首先是什么?是信任!因为你的爱,让我懂得珍惜,所以我对你是全心全意,有的时候对于咱俩的接触,我也觉得有点大胆,可是那是因为我把你当作我的爱人,结婚的爱人,看来是我错了,你!”李梅说不下去了,眼泪流了出来……

王而立听着李梅的话,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心里也在做着斗争,他觉得自己好像错了,可是……

李梅说完了这些,看都没看王而立一眼,转身哭着离开了……

过了年,大家开始正常上班,王而立想着李梅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呢,事后想想自己真的多疑了,怎么能把人家想的那样呢,这不是伤害人吗?要不然去道歉,看看能不能挽回。

就在王而立想要去找李梅的时候,一个女人找上门了……

来的人是李梅的母亲,她带来了一封信:“王而立,我走了,这一走将是永别,但我想告诉你,我爱过你,是真心真意的,曾经想和你相守一辈子,还有你的怀疑全都是错的,我没有做过任何不尊重自己的事情,这一点不需要向谁证明。但是你却伤害了我,现在的不信任就是将来生活的隐患,我绝不允许任何人再背叛我侮辱怀疑我。你是一个好人,但你绝不是一个好男人,我不想说得太多,因为此生我们不会再见,你的一切与我无关,但是我还是要祝福你,祝你幸福,祝你早日找到中意的女子,好好善待她,再见了!”

李梅的母亲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深深的叹息……

李梅走了,有人说她嫁人了,有人说她想不开寻短见了,有人说她自学考上大学了,也有人说她到别的地方上班了……王而立从那以后再也没有见到她。

王而立娶妻生子,一转眼二十多年过去了,这件事一直在他心里,他愧疚,他觉得自己欠李梅一句对不起……

王而立想到这里,轻轻的抚摸着妻子的秀发,觉得以后更要好好对待妻子,绝不能疑神疑鬼的,不能再辜负眼前这个女人,就在这时,病房外响起了护士说话的声音:“李梅博士,您怎么来了,您是来查房还是?”另一个声音响起:“我开会回来,顺便看看,大家还好吧……”

李梅?这个声音?难道是她?王而立一下子坐了起来,妻子夏荷被一下子惊醒了,揉着眼睛看着王而立:“老王,你醒了,护士,快来,我爱人醒了!”

随着叫声,病房门打开,几个人走了进来,护士赶紧走到病床前开始检查,这时一个中年女人也走了过来“醒了啊,来,我看看……”

王而立顺着声音望去,心脏一下子又停了……

“医生!医生!……”夏荷的声音在医院的走廊久久地回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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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回忆我们班的往事小学生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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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在上小学的时,我们班发生了许多值得纪念的事,有钱雨晴“绯闻事件”、我们第一次为王老师过生日……在这六年里,发生的事情数不胜数,而我这次要写的是某一次的考试。

在那一天里,全班同学都忐忑不安,期待这次考试能考好。唧唧喳喳的讨论着试卷里题目,而在曹老师进教室后,教室里立刻鸦雀无声。只见老师一边把试卷往桌子上一放,一边说:“这次考试,全班考的一点也不好。”老师这样一说,把全班同学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有的想:这次抄试卷的人肯定多;有的想:也不知道我考了多少分;有的想:这次我们中午惨了,肯定连饭都吃不了……结果老师一拍桌子,我们又回到原先的状态了,因为我们知道惹急了曹老师后果不堪设想。

我们最害怕也最不想看见的试卷还是来了,“现在开始发试卷,钱雨晴81分(我们班里的超级好学生),王道楠78分(男生中的好学生),朱晨88分(平常考试成绩和钱雨晴差不多的好学生),曹静茹95分(平常也是成绩不错的好学生),庞雪薇91分(基本上每次考试都是九十分往上的好学生)……发完试卷后,我想:太好了,我这次肯定摆脱了抄试卷的命运。而其他同学,有的在想:如果老师让我们将错的题每题十遍,那我们中午连饭都吃不上!有的在想:摆脱了抄试卷的命运,中午就舒服了。

因为我沉浸在喜悦之中,所以将老师报的试卷成绩忘得一干二净,便把头转向后面,对钱雨晴说:“钱钱(我们女生对她的亲昵)考了多少分?”“唉,81分,也不知道要不要抄试卷。”钱雨晴叹了一口气后说道。“陈鑫,你错的哪一题?”我问道。“最后一题,计算出错。”陈鑫看了一眼试卷说道。我也看了看试卷,我不会那么倒霉吧,两道看图计算出错,如果计算题每题五十遍的话,我抄的比谁都厉害。

“现在统计一下分数,90分以上及90分的有几个?”7个人举了手。“八十分的呢?”14个人举了手。“70分的呢?”14个人举了手。

“这次全班都考的不好,全班抄试卷一份。”曹老师说。这一说,全班集体晕倒。

我们的班级有趣吧,就是那么让人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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