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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适合写的作文(汇集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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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为话题高一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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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读书不仅能提升我们的文化底蕴,还有利于修身养性。从小我就喜欢读书,当别的小朋友喜欢在院子里玩游戏的时候,我喜欢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在书的海洋里尽情遨游。

上幼儿园时,我喜爱读《幼儿画报》,依然清晰的记得当时的情景:那时妈妈每隔一个月就会给我买好多本画报,我从妈妈手中接过画报,如获至宝,小跑着进屋打开小台灯,趴在床上,“废寝忘食”地翻看着画报,一晚上我就能读完两本。没几天就把一个月的画报都读完了,每次都意犹未尽。心里想着:“妈妈给我买的太少了,以后一定要让她多买几本!”

6岁时,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古诗词的阅读书,开启了我的古诗词阅读之旅,以至于我上一年级的时候,发现像课本上“饭、我、船”这些简单的字我都认识了。学习生字词对我来说变成了“小菜一碟”,老师经常在课堂上表扬我。读书让我认识了更多的生字词,让我对学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现在,读书这件事并没有随着我的课业繁重而停止。我已经已经拥有好几个书架的书了。我读的书的类型也越来越宽泛,如: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吴承恩的《西游记》、罗贯中的《三国演义》等等。读书使我成了家里的“小才子”,有时一些爸爸妈妈都不知道的知识,我却知道。因为喜爱读书,还让我在学校里交到了好多“志同道合”的朋友。

林海音曾在她的《窃读记》中说过:“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高尔基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读书对我们少年儿童的重要性。书籍,从我的幼儿时期一直陪伴我成长。到现在,我就要成为五年级的大同学了,读书更成为了我暑假必做的一件事。同学们,让我们一起通过书籍的桥梁到达人生更高的彼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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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描写狼的高一作文600字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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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声嚎,一头凶猛的母狼从小路边的河沟里冲出向羊群,发出了猛烈的攻击。它一下子冲入羊群,一口气咬断了好几只羊的脖子。羊群也瞬间四散奔逃散开,对于它们来说,母狼那双凶神恶煞的眼睛、锋利的牙齿和丰满的肌肉,似乎就是死亡的宣判,虽然眼睁睁地看着同伴失去生命,却无法营救。

这头母狼今天收获颇丰,一共捕了两只羔羊和一只母羊,那双贪婪的狼眼严密地审视着自己的战利品,但他似乎并不怎么兴奋。稍事休息,便拖着羊往家走去了。

夕阳将母狼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那三只拖着的羊的尸身让他疲惫不堪,蹒跚的脚步显示出他最近一直营养不良——没错,他最近先是失去丈夫,继而又产下四只小狼。这些小狼现已断奶,开始吃肉,而且食量一天天增大,这让本已十分虚弱的母狼压力倍增。

忽然,一个巨大的黑影从上方逼近,狡猾的金雕一路俯冲下来,他已经窥视母狼许久了。它打算先吓跑那只母狼,然后再享用战利品。母狼也发现了金雕,这是小狼们的口粮,它怎么舍得放弃?它只得拖着猎物继续跑。但是这样跑不快呀!很快,金雕的爪子向它伸来,看来它只能奋力一搏了。

它先故意让金雕的爪子抓进自己背上,任凭鲜血横流,然后拉着金雕一路向荆棘丛的方向跑,但是金雕也不傻。它也任凭母狼向荆棘丛跑,直到母狼跑进荆棘,金雕突然猛地向上拉起。望着身下母狼满身是血的模样,金雕心中十分得意。但它很快又发现了新的问题:四周都是树,它怎么飞出去呢?母狼对着金雕凶残的一笑,拉着他向树上撞去。

金雕气极了,低下头对着母狼的一只眼睛猛啄下去,希望通过疼痛制服母狼。但一切都无济于事,很快它便一头撞到树上,翅膀卷起一地的落叶,然后重重地摔了下去……

母狼趁机滚到旁边的河水里,清凉的河水抚摸着它的伤口,这才让它感觉好些了。但它嘴里只剩一只羊了,其它羊都已经在搏斗中丢了。

带着一路血迹,它回到家。当它将羔羊扔到小狼们面前,它们高兴得嗷嗷直叫,一窝蜂扑了上去,撕咬着吃起来。他们旁边的母狼目光慈祥地看着这一切,渐渐的,他的眼睛逐渐暗淡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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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写桂花的高一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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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秋风携着淡淡的清香,辟开身旁留恋的酷暑。即便是在路上,心里也要卷起几丝惆怅。只因这沙沙做声的季节,本就带了感伤的气息。不过秋季的伤感,永远有着难以言说的滋味。

秋凉是温和却难忘的.,它总在你不知防备时悄悄渗入身体,等你惊觉了,却早已陷入了它层层叠叠的包裹之中,难以逃脱。正如时间的网缚,当幼童的眼睛与风花雪月对视,她便已被悄悄缚入其中,转眼便也同风花雪月一起,成为新的风景。

中庭地白树栖鸦,冷露无声湿桂花

袅袅湿气萦绕的秋,永远离不开雨。就像喜欢听雨的人,总会喜欢听秋天的滴答。纸窗外面的是芭蕉还是竹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无尽的回忆与思绪。巴山夜雨时,愁也好,喜也好,都令人没理由的心动。但当思绪渐渐平息,我们目视着那些心思在呼吸之间慢慢隐去,心事依旧朦胧,不过一切已如止水,波澜不惊。因为秋雨隐藏了太多往事,我们的波澜站在历史的悲喜前,还是太过渺小。

每当秋将天空织入了校园,从北窗望出去,总能看到些别样的身影。不愿打伞,只愿用坦然面对天空的纯净,用闲适的感觉与天空对视。望向那如冰层间渗下般薄薄雨丝,心忽的便被什么轻快却温和的东西盛满,再也触不到忧愁。记得一次被天空的色彩蛊惑,竟猛然仰面倒在了草坪上,害得许多同学紧张兮兮的跑过来,问我摔疼了没。这些让人嘴角上翘的纯真回忆,也被秋雨编织了一年又一年。

是“愁煞人”还是“胜春朝”,个中趣味,只有秋雨和秋知道。

秋日若有雨,常能多些诗意的感觉,唯有一天除外。那,便是中秋。那令人看了便生出欣喜的圆月,是切莫让乌云挡住了的。我数不清里面有多少故事与传说,更记不住其中的诗词歌赋,那些身影将灵魂献给了月亮,他们也因月而为人们所知。一盘圆圆的皓月,映出的远比苏州扬州烟雨中飘散的要多,不知谁又是谁的知音?

那年,他们言说,月亮中暗色的部分是一树繁茂的月桂。当今秋又悄悄来到,月上那些暗淡轻黄体性柔的花朵,有没有被秋雨打湿呢?或许湿了也好,秋雨的帘幕中,必是又织入了些浅浅的怀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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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一书籍伴我行作文700字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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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书的世界,让你陶醉,让你留恋,让你无法自拔。阅读是一种享受,享受知识的海洋;阅读是一种乐趣,让你在书中的世界遨游;阅读是一种痴情,让你深深地爱上阅读,无法自拔,因此让我们共同走进阅读。

阅读让我陶醉。

小时候,家里的课外书放满了整个书柜,无疑那都是让我阅读的。现在脑海里依然清晰地记得小时候读书的模样。我在书的海洋里遨游着,享受着,不知不觉已到了12点,妈妈喊我吃饭,自然,在书中正遨游着的我并没有听到妈妈一次次的呼喊。无奈,妈妈只有走到跟前把我的“海洋”拿走了,这时我才大悟过来。阅读真是神奇,让我陶醉其中。

阅读让我所留恋。

稍大点儿的我依然喜欢阅读。周末写完作业以后,拿起在床头上放着的那本课外书读了起来,一会儿,好朋友来找我,说是去外面呼吸呼吸新鲜的空气,我随口答应了,却又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朋友疑惑地等了半个小时,终于按捺不住了,便问“我们还去吗?”我这才想起还有这一回事儿。可走到半路上,脑子里回想起书中的许许内容,心中实在是放不下那本书,便扭头大步向家里走去,无奈,朋友只好也走了。阅读真是精彩,让我留恋其中。

阅读让我无法自拔。

现在上了初中的我虽然课程有所增多,但这仍然阻挡不了我看书的兴趣。每天回到家中用自己最快的速度写作业,完成以后,总会把剩下的时间留给我最爱的书,每天都是如此,甚至有时会在三更半夜起来读书,因为那个感觉会让我感到古代的那种“凿壁偷光”的滋味,那个感觉甚是美妙。阅读真是美妙,让我无法自拔。

阅读,让我陶醉,让我留恋,甚至让我无法自拔。阅读,真是一个神奇而又美妙的享受过程,我爱阅读,它就像一束阳光永远追随在我的身边,永远与我相伴。

阅读,陪我走了许多的时光,它在的时候我感到了快乐,因为是它伴我一起成长,一起在海洋里遨游,它陪伴着我的时光真是让我久久难忘啊!阅读,希望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依然有你的存在,依然有你的影子,依然有你的快乐让我所拥有。阅读,是你伴我成长!你是我的眼睛,给我指引了人生航行的方向——我爱你,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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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寒假英语作文高一100词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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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I was younger , I went through an thing which deeply influence me.

One day,I went to school as Usually. All of a sudden,I heard a voice

crying.I knew there were something wrong . So I walked towards the direction of

the voice .Then I found a child and his mother wandered off.My heart full of

compassion . So I decided to help him find his mother , and I took him to the

police station nearby . Then I went to school in a hurry , but when I arrived,I

found I’m still late . After my teacher’s preaching , I went back to the

classroom .I was so upset.

In the afternoon, my teacher asked me go out,he said he had wronged me. And

then I saw the child’s mother,she thanked me a lot,and I smiled shyly.

After the thing,I feel very happy to do good things,and I believe that

“give cake and ale to perfect s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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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赞美绿叶高一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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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片绿叶。我生活在一棵挺拔的槐树上。

这树长得异常粗壮,不知在这生长了多少年,大概得七八个人才能抱住它,它是村里最大的树。我很自豪能生活在这棵树上。

我有很多兄弟姐妹,它们长在我的身旁,形成一片茂密的树阴。这是个古老的乡村。夏天,不论老小,都喜欢坐在这老槐树下,或是靠着粗壮的树干,或是自己带个小马扎儿,坐上。老人摇着扇子,一边驱赶着蚊子,一边给自己的孙儿讲故事。我总是很好奇,很想听,就把身子探得老长。若是听见了个有趣的故事,我也禁不住乐得够呛。若是啥也没听着,就有些失落似的缩回身子。兄弟们笑我幼稚,呵呵,也许吧。

离老槐树不远处有一条小河。很宽很宽水却澄清澄清的,明亮的像一面镜子,清澈见底。我总是爱看人们舀小溪里的水洗脸,仿佛自己也感受到了那份清凉。人们吃了早饭后,就忙着干自己的一份儿事去:有的去稻田里忙农耕,有的去镇上做买卖,有的去村里的大加工厂。我们这些绿叶,也有一份活儿,我们接受着阳光的恩赐,不停地释放出氧气,制造着食物的来源,这就是你们生物书上的光合作用了。

我爱这些工作,这样,我感到一种满足,是因为实现了自己的价值吧。

这里经常有船过,我在树上看到船桨一起一伏地动,总是很向往着一天我也在船上。但却无奈了,谁让我是一片叶子呢。

兄弟们常在一起谈论着自己的理想,我有时凑过去,说了自己的梦想,他们感到有些不可思议,又有些可笑。我却总是很严肃的样子,心里想着船,船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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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梦想的种子高一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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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是什么?梦想是五彩缤纷的理想,也是天马行空的幻想。我的梦想犹如夜空中的点点繁星,数也数不清,他们就像一颗颗种子在我心里生根,发芽,开花……

小时候,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医生。奶奶患有风湿病,去过很多医院都无济于事。看着她老人家痛苦的表情,我暗暗下定决心,长大后成为一名医生,用精湛的医术,去救治饱受疾病困扰的病人,让他们早日康复。

三年级时,我又想成为一名警察。看到各种各样的警察有的使交通通畅无阻,有的能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有的是治安严谨,有的能将案子轻轻松松地破了,我就觉得这份工作十分光荣。

现在,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演员。爸爸妈妈说:“演员演员,就是戏子,是在古代被人瞧不起的职业,别整那歪门邪道的。"在我看来,演员不仅不是被人瞧不起的戏子,而是高贵的表演艺术家。当演员其实和出不出名没有什么关系,我只喜欢表演,在表演中我能体验到不同的人生,非常有意思。

我的梦想应该还会变。我知道:无论做什么都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取得成功的,任何梦想的实现都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敢于为梦想奋斗的人,永远不会惧怕追梦道路上的艰难险阻。没有黑暗,怎么会有光明?没有风雨,怎么会有彩虹?没有失败,又怎么会有成功?我坚信:只要我努力去实现梦想,总有一天那颗种子会长成参天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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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赞美梅花的高一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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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到了,到了万物沉睡的时刻,那些在春夏怒放的花儿,早已剩下光秃秃的根茎。可是,你会在雪中的悬崖上,会惊喜的发现一棵美丽的梅花树。

梅花也是“报春花”,主席在《卜算子·咏梅》的诗中也写道:“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梅花的姿态优美,香气袭人。假如牡丹是“花中之王”,月季是“花中皇后”,那么梅花就是“花中公主”。当一阵强烈的冬风吹来时,花瓣在空中翩翩起舞,真是美极了,也给这白色的冬天添加了许多美。

到了最寒冷之季,许多只剩下瘦小的花茎的花朵紧紧缩在一起,好像在说:“冷呀!冷死我了。”时间对它们来说过得那么艰涩。在悬崖上,梅花露出敢自豪的笑容,因为梅花挺住了风雪,接受了考验,当人们在冬天的时候睡得正舒服时,梅花却在跟风雪进行拼搏。多么像我们敬爱的解放军战士呀!梅花,不正是赞颂了许多为中国解放事业而牺牲的革命先烈吗?主席有一首诗这样写道:“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当梅花凋谢时,春天到了。当许多美丽的山花开满山时,人们总会说:“哇!好漂亮!”可是,在悬崖上,梅花轻轻飘落在地上。

是呀,我们解放军战士虽然牺牲了,但是他们远远地看到和平的世界时,却开心的笑了。

梅花是我最喜欢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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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秋天的美高一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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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于宁静的黄昏,脚踩着松软的泥土,在这秋色的黄昏,传来淡淡的树林的香气,一切仿佛都归于宁静。

我径直走上前,抚摸着那略微粗糙的树皮。仰头望着天,枫叶红似一团火在燃烧,火苗在轻轻的跳跃着,远远望去就如同一股希望之火在心中燃烧跳跃,它点燃希望,让人们顿时觉得心中充满了力量,充满了温暖,充满了希望,也充满了热情!

枫叶是一种特殊的树叶。别的树叶要么秋天发黄甚至枯萎,冬天脱落;要么春夏秋冬四季常绿;而枫叶却春夏绿,秋天则变得火红火红的。仿佛是一个不谙世事的隐逸使者,只在秋天展开它独特的魅力。或许,可以说是一个另类吧。

想到这,一树的叶子失去了火焰般的情感,只剩下杜鹃泣血般的忧愁。是特别的,又是孤寂的。毕竟红色的树叶,太少见了。在这一世的绿中,红色太显眼了。

黄昏的光芒透过间隙扫射进来,给深红枫叶的边缘镀上一层金黄。这就是枫叶,它红似火焰,却比火焰红的纯正;她红似鲜血,却比鲜血红的艳丽,红得令人心醉。

她从来不因自己的另类感到自卑,用自己的热情描绘出一纸纸灿烂,用自己的激情谱写出一曲曲辉煌!我爱他的红,她红得理直气壮!我爱她的红,她红得富有个性!我爱他的红,

她红得不失纯真。她自信,她娇艳,她纯真。她不娇柔做作,她不需要繁琐的花朵,抬头,那傲然于一身的红叶已尽显了她的完美无瑕。

我多么希望我以为能又有枫叶一般的自信。在人生的旅途上,即使是只身一人,即使这条路上没有人与我同行,我也能展开那火红的笑颜,绽放出我最自信的那一面,即使岁月夺去了那鲜艳的红色,我的心也永远抹不去那份红。

一片枫叶飘落在水面上,泛起微微的波纹,那是一曲枫叶的礼赞,我的心像在水波中抖动的光晕般久久不能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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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找准自己的位置高一

全文共 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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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人生路,每个人都在埋头拼命的朝前走,殊不知,有些人选择正确的位置开始努力,最终看到的是流水潺潺,十里桃花;有些人,却选错了位置,最终到达的却是万丈悬崖,全无后路。所以,人要找准自己的位置,才能做自己想要做的事,让自己的人生发光发热。否则,就如同开在道路中央的花,不但无人欣赏,反被无情践踏。

只有找准自己的位置,才能名留史册,芳华犹存。

李白,就如同佛前的一朵青莲,无论世事变迁,永远散发着芳香。他也曾风华一时,贵妃研磨,力士脱靴,何等风光!但是他没有被眼前的繁华遮住了眼,而是内心的操守不改。他仍是那个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悠然诗人,他仍旧保持着那股“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傲骨。终究,他的三分酒气酿成了月光,七分剑气铸成了整个盛唐。千百年来,他的风华不减。

正是因为李白找准了自己的位置,没有被浮华遮掩而追逐名利,没有让浮世的铜臭浸染了他身上的莲香,才能盛名长存。

只有找准自己的位置,才能为国出力,发光发热。

在新青年运动如火如荼,国难当头的时候,鲁迅毅然放弃了学医救人,以笔锋为匕首,激烈的抨击着腐朽的政府,唤醒着浑噩的中华同胞。如果他只是行医救人,那固然可贵,但他只能湮没于历史长河。又怎会有“我以我血荐轩辕”的勇气与魄力,又怎会有在沉默中爆发的豪情‘。正是因为他找准了自己的位置,毅然拿起笔头,投向表面平静实则暗涌翻滚的社会,终成就了一位国难当头,挺身而出的爱国才子。

正是因为鲁迅找对了自己的位置,才能让自己发光发热,于历史长河中闪闪发光。

只有找准自己的位置,才能获得成功的果实。

王莽,可谓是一个治世能臣,满怀文韬武略,而且他生于一个政治混乱的年代。按道理说,乱世出英雄。王莽本可以成为辅佐昏庸皇帝走上正道的一代名将。可是他却找错了自己的位置,人心不足蛇吞象,已经坐上了大司马的位置,可谓风光无限,但他却惊自己贪婪无厌的心伸向了那至高无上的宝座。他的位置该在哪里,他却一味追求,最终等待他的只能是一场撒旦盛宴,惨死于暴民之手。

所以,人生不仅仅是一味的追求,找准自己的位置更重要。只有找准自己的位置,才能走向成功。

位置,就像我们跑步的起点一样。我们站在了正确的起点,才能奔向终点,如果连起点都没有找对,又何谈奔向终点摘得桂冠呢?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先找到自己的位置,才能确定人生的方向,只有这样,等待我们的才将是佛灵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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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一记叙文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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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县城的新华书店内,有一家新开的咖啡馆。一个周末,我带着女儿去那里看书。

在我们对面,是一对母子,她的儿子跟我的女儿年龄相仿,十一二岁的光景。突然,他小声对他妈妈说:“妈妈,我想吃水果。”妈妈说:“那好,我这就去给你买。”过了一会儿,他妈妈端着一盘子水果回来了。儿子于是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没想到,他的两片嘴唇一动起来,吧唧、吧唧地,动静还不小呢,搅得我们无心看书。

显然,他妈妈注意到了这一点,于是对儿子说:“慢点吃,声音小点。”接着,抬起头来,看着我女儿,说:“来,一块来吃,这里还有一个叉子。”我女儿有礼貌地拒绝了。又过了一会儿,他们竟然走了。当然,那烦人的吧唧声也被带走了。安静真好。

我不经意间,转身看了一下身后,竟然又看到了那一对母子,他们正坐在那里边吃边拉呱的样子——那里是喝咖啡的专区,离我们这里较远,一般听不到他们的声音。

就在那一瞬间,有种感动从心底腾地一下升起来。那男孩的妈妈真有教养,对,教养。他们离开这里,就是不想让她儿子吧唧嘴的声音影响我们看书。说实话,他们当时要是不走的话,我们肯定走,要知道,在那种情形下,人的口水会不听你的指挥就流出来,然后再去一次次地咽口水,那就不用看书了,读书的心思全被口水给带走了。

她真是一个有教养的人,她用自己的一个小举动为我们诠释了教养的内涵:让人感觉到舒服就是一个人最好的教养。

所以,教养这回事,不是你一个人的事,而是你与别人和世界的事。因此,你自己说你有教养,那未必是真的,就像你自己不能把自己拽起来一样。而一个人到底有没有教养,取决于别人的感受——如果他们对他的行为、思想感到舒服进而认可、欣赏、钦佩他,那么他就是一个有教养的人;如果不是这样,即使他腰缠万贯,浑身上下都是名牌,说活也彬彬有礼,态度也貌似谦逊有礼,那他也不是一个有教养的人。

这就告诉我们:教养不是外物包装的结果,而是一个人内心的光芒——它照亮、温暖了旁边的人们和世界,至于它多么明亮、温暖,那得靠别人去感受,如果别人感觉舒服了,那就说明他的教养有亮度、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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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爱伴我成长高一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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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幸福的女孩,我的四周都充满了爱。鹦鹉对我的爱、植物对我的爱、亲人对我的爱,这些爱让我生活得十分快乐。

在放暑假的时候,我买回了一对鹦鹉。望着它们消瘦的身影,我就打算给它们添点营养,长点肉。于是每天放学,我的身影就会在太师渊公园里闪过——抓蚱蜢。鹦鹉可喜欢吃这些蚱蜢呢!。功夫不负有心人,它们在我的调养下,身体越发肥硕了。而它们好像也知道我对它们好似的,我一进家门,它们就亮开嗓子,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好像对我有说不完的话、唱不完的歌。可惜,这么好的鸟儿,却因为打架撞破了笼子飞走了。就因为这件事情,我还伤心了许久哩!

我的成长不仅有鸟的陪伴,还有植物呢!阳台上的植物经历了一个冬天的封存,叶子上落满了灰尘,一点儿也不好看。还是我好,抄起水壶把盆景一个个都洗了一遍。这下好看多了,叶子绿的发亮,绿的那么有生机。数周后,它们的花都怒放了!我坐在卧室里,都能闻到一股沁人心脾的花香。看,连花儿也懂得报恩呢!

我的身边还有两个人陪着我,那就是——老妈和老爸。老妈的小嘴儿可厉害了,我忘记的事情经过她的嘴一说,立马就想起来了。出门前的那几句叮嘱,“路上注意安全”、“喝点水啦”……总是一成不变。她总是用上下班的空余时间,给我做出美味,总是能把白开水一样的日子过得丰富的一塌糊涂……老妈主攻,老爸助攻,让我每天都感受到了爱的存在。

我就在这个充满了爱的家庭里成长,在这里,我总能留下欢声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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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写泪水的高一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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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很会哭,现在长大了也爱哭,其实泪水不仅仅是兴奋或极度悲伤的表现,它也是一种释放、一种解脱、一种爱意的表达方式。

生活中需要泪水,想起那件事,我的心便酸楚楚的。

丁零零——早上6:30分,我懒洋洋地拿起闹钟,关掉振铃。咦,我好像想起了什么事。对呀!今天是我的生日呀!妈妈说过这次生日可以请我的好朋友到家来吃饭的。要知道对于从来都不允许我把朋友带回家的妈妈来说,这可是破天荒的事儿,我高兴极了,可又隐隐约约感觉到了一丝不安,好像要发生什么事似的。

好不容易挨到了放学,晚上我把好多朋友请到了家,妈妈早己准备好了一桌丰盛的饭菜,还买了许多好喝的饮料。妈妈把我叫进了屋,我想肯定是嘱咐我们不要玩得太疯了。谁知,事情完全不是这样。

“你知道妈妈为什么让你把同学请到家吗?”妈妈摸了摸我的头轻声说。“不知道。”我不解地回答,“可能是我今天过生日吧?”

“不是,是因为——你将离开这些好朋友,我们要搬家了。”

我的心突然变得很痛,听着屋外朋友们的欢声笑语,眼睛里充满了泪水。“不能让朋友们知道,”我心里想,“就让我们痛痛快快地玩一回吧!”可是我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

开始吃饭了,朋友们似乎看出了什么,但谁也没有问,只是尽可能地让我开心。当他们一一送我礼物的时候,我再也忍不住了,哇地哭了出来。我突然觉得有千言万语要和他们说,可是又不知说些什么。

同学们一一离去了,我和妈妈送他们到楼下,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泪水再一次润湿了我的双眼。

第二天,我再也没有见到我的朋友们,因为我已经搬了新家,转到了新的学校。

大家都知道,泪水代表着一段难忘的经历,会在情感深处留下深深的印迹;泪水代表着成长的记录,折射着你走过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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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传承文明高一

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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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乡是著名的红色旅游区。在这块红色的土地上有多少可歌可泣的红色故事!关家恼战役、长乐村战役,都是我们的荣耀。在这块英雄的土地上,诞生了多少像魏名扬等优秀的八路军战士。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曾经写下了多少抗日传奇!

在今天这个经济腾飞、科技迅速发展的时代。有的城市,天空已是黑压压的一片,看不到蔚蓝,感受不到阳光的温暖,街道上垃圾随处可见,到处散发着臭味,河流更是失去了活力死气沉沉。武乡的经济建设迅猛发展,难道我们也会让这个充满红色传奇色彩的大地变成那样吗?我们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我们这个红色城市的绿色文明,与我们每个市民的文明意识与环保意识息息相关。我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为这个城市增添色彩。不乱扔,不乱画,不乱吐是我们走在街上最基本原则。分类投放垃圾、资源回收再利用是我们日常生活的常识。

一片土地承载一个文明。这片土地赋予了我们最优秀的八路军文化与太行山精神,作为后代我们有责任更有义务把安发扬、传承。我们不应该为了科技发展、经济腾飞而忘记了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我们不能在生活质量提高的同时而把我们家园弄得千疮百孔,更不应该用我们家园的惨痛代价来满足我们没必要的虚荣心。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这片土地用她最无私的奉献养育了我们,她默默地付出,无怨无悔,从来不向人们索取任何回报。作为她的儿女,我们不能没有良心,无休止地向她索取,不能在索取的同时又肆无忌惮的破坏她的身体。我们应该保护她。而保护她最好的.办法就是增强环保意识、规范行为举止,尽可能地节约资源保护她的能量,尽可能地绿色出行,传承她的红色精神,保护她的绿色文明。

武乡这片土地充满传奇色彩,她默默地见证中华民族的朝代更替、文明兴衰,她又谱写了伟大的红色传奇。身为她的儿女我们应该骄傲。现在我们要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生态文明建设。让我们一起为“呵护武乡山水,共建生态文明”做出一份自己的力量。把我们的城市建设成红色、绿色交相辉映的现代文明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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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生命的芳香高一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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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叹服于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政治抱负;我感动于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无私奉献;我惊讶于于谦的“粉骨碎身魂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高尚情操……这些,是历史长河中泛起的朵朵浪花,是浩瀚星空的颗颗繁星,他们无不散发着生命芳香,他们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哪怕在过几百年,几千年,这种芳香依旧如故,广为流传。

生命有时候只是一场戏,我们每个人都是主角,用力的去过生活。生活,更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经历了无数的汗水,泪水,洒遍了牺牲的血雨,只为那芬芳怒放的一刻。生命如水,有来有去,错过了就不再复返,而有些人的生命所散发的芬芳却经久不衰,而是随时光荏苒愈发放大。

08年的那场地震,夺去了数以万计的人的生命,也就是在那千钧一发的时刻,伟大的献身精神为人所知。谭千秋,用双臂拯救了数个孩子的生命,哪怕自己的生命定格在那一瞬间,也无怨无悔。即使他的生命之花已逝,他的灵魂之花却永久芬芳。其实,身边有许许多多的人,无时无刻的在散发芬芳。顺手捡起一张纸,是一种道德;扶老人过马路,是一种美德;在别人失落的时候多一句关怀,是一种慰籍……生活中琐碎小事,也可以随时散发芳香。

生命如花,花如生命。予人玫瑰,手留余香。生命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享受。奉献也是芬芳的一种体现。车尔尼雪夫斯基说过:要是一个人的全部人格、全部生活都奉献给一种道德追求,要是他拥有这样的力量,一切其他的人在这方面和这个人相比起来都显得渺小的时候,那我们在这个人的身上就看到崇高的善。

生如春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那些散发着淡淡清香的灵魂之花,活在我们每个人心里,并这样一直熏陶着我们,使之传递,发扬下去。

生命短暂,芳香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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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写挑战的高一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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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来临的时候,不要惊慌,不要心急,只要你努力拼搏,胜利的天平就向你倾斜。

那一年,我刚刚踏进四年级,这时,我才发现,这里处处是挑战,打架有挑战;成绩有挑战;自我也有挑战……处处都充满了硝烟,有成功者,也有失败者。但,只要超越自我,就是成功的!

“叮铃铃”,上课铃宛如催命鬼,催着我们走上阎王殿般的操场,赶着我们去接受恶魔般的体育课。

做完热身运动后,就开始跑最可怕的项目——四百米!望着那空无一人的操场,我的心,开始不受控制地跳动,泛起了一股莫名的慌张,我知道,这是对我的挑战,对我耐力与毅力的挑战,站在起跑线上,压下那一抹慌张,等待着,挑战的来临……

“三——二——一,跑!”随着江老师的挥下的手势,挑战,开始了!

周围的同学一个个从我身边掠过,带起一阵凉风,将我焦躁的心,冷静下来。“坚持就是胜利!”“不经历风雨,怎会见彩虹……”一句句名言从我脑海闪过,我坚信,只要我坚持下来,就以定会有好成绩!于是我带着这个信念,超过了刚刚掠过我的同学,我迈着大步,冲过了终点线,“1分37秒。”这是我的成绩吗?我原本只能跑1分50多秒啊,我发愣了。原本夏天太阳的燥热,已然化为灰烬,留下的,只是那阵阵提神醒目的凉风……

当挑战来临的时候,你一定要坚持,只要坚持,没有过不去的坑!

这四年级的四百米跑,就如同印在灵魂深处一样,带给我之后跑四百米的动力与信念:我一定可以超越自己的!现在,看着跑道,没有那丝心慌,取而代之的,是那又可以超越自我的骄傲!

静静望着那四百米跑道,我知道,未来的路还很长很长,未来挑战的路,还很远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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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一强大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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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题记

我的小学生涯真的很普通,在班上只是一个组长。我没有管理能力,也不敢竞选班干部,更不用说学校干部,就是一个小小的组长,默默无闻。学了六年,混了六年,沉默了六年。

记得有一句话:“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我不想来过、平庸过、后悔过。

我不甘平庸,我相信,我也很强大!

进入初一,我因一分之差,实验班落选,我成了1705班一员。开学初,班上竞选班干部,我鼓起勇气竞选了学习委员,眼看竞选快要结束了,还是没有同学敢上台竞选班长,我心里明白,这是一个机会,班长有更大的锻炼空间,我一定要当班长!于是,我再次站上了讲台。那一次,我让五十四个同学,让我们的班主任龚老师,在众多同学中认识了我,我成功了,成为了1705班班长,成为了班长的我勇气倍增,但成长无止境!

今年的学生会竞选,我报名了,当我来到竞选地点——会议室,我发现竞选是要做演讲的,但是我没有准备,参加者有初一热情的学弟学妹们,有九年级踌躇满志的学长们,也有同年级实验班的精英们,他们拿着演讲稿,有备而来。我的内心告诉我,竞争者这么很多,如果不先发言,压力会更大;先发言,老师们才会对我留下深刻印象。

坐下来,是怯弱是平庸;一错过,成悔恨成遗憾!

怕什么,顶多是失败。失败不是真的失败,放弃才是真的失败。今天过不去,明年我还来。让嘲笑你的人去笑吧,让你们见识什么是强大!

我静下心打好腹稿,下定了决心,放手一搏,挑战自我!

我成功了,我跨进了学生会,忙碌的生活使我的日子充实而多彩。现在的我,正在向成为一名共青团员不断努力。你问我有没有彷徨?当然有,但我更有绝对的自信去面对一个暂未可知的未来。因为我深知:

原来,我也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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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一英语作文运动会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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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autumn comes, I feel so excited, because the sports meeting comes. I

like sports so much. When I was very small, my father took me to watch the

basketball match, in the long time, sports have become part of my life. When I

started to come to school, I join the basketball team, I had the great time to

practice with my friends. Though high school life is very busy and I have to

learn so many subjects, I still keep taking exercise everyday. Sports meeting

time is my favorite time in the semester. I can take part in many activities,

such as basketball and high jump. I am full of energy, I just want to enjoy the

moment of taking exercise. Sports meeting indeed brings students many energy and

make the students become active. They can also exercise their bo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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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描写大爱无言的高一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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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萧瑟,落叶归根,我拾起一片随风飘落的黄叶,细数它那虽已枯黄却依然清晰的叶脉,细数我那虽已久远却依然铭记的感动……

记得那是一个寒冬,南方竟然也下起了少见的雪珠。妈妈像担心气温一样担心我和爸爸的关系。因为我和爸爸罕有语言的交流,妈妈担心久而久之父女之间会产生“代沟”,总是暗地里要我多和父亲聊聊天,我却总是阳奉阴违。

在我看来,我和父亲就像生活在两个端点,一个在北极,一个在南极。可我却忘了,即使是距离再远的两个点,也可以用一条线来连通。

依稀是冬夜,雪花如蝶般漫天飞舞,大地披上了一层冰纱,在皎洁的月光和五光十色的霓虹灯的映衬下,显得更加绚丽夺目,可伴着这美丽而来的却是丝丝透骨的寒意。

夜深了,我蜷曲着身子缩在被窝里,不知不觉睡着了。朦胧中,似乎有一个宽大的背影,在我床前晃动。我使劲睁开疲倦的双眼,是父亲!他来干什么呢?

父亲正专注地对着合十的双手呵气,然后飞快地两手互搓着,居然没有发现黑暗中有一双眼睛正默默注视着他。“爸爸他很冷吗?为什么不去睡觉?”我心想。出乎意料,父亲竟然把暖好的手伸进被子里,紧紧握住我冰冷的双脚!

我惊呆了,父亲竟然用他的双手温暖我的双脚!我感到了他给我的这份温暖,仿佛是一缕灿烂的春光,足以让大地冰雪消融。父亲手的温度很快就降下来了,他便抽出了双手,继续对手呵气、互搓,然后将手中的温暖传递给我——可是我却分明看到父亲微胖的身躯在颤抖!这一份浓缩的父爱,让我在三九严寒中依旧温暖……

是的,我和父亲一个在北极,一个在南极,但是不管距离有多远,父亲深沉的爱都会将我们永远紧密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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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伸出自己的手高一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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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传递的不仅是物品,更多的是感情,是温暖,是爱心。

——题记

伸手帮助同学,传递的是友谊。课间的走廊内,一些同学恶作剧,故意使他人摔倒,这次遭殃的是我的朋友。我刚走出教室,恰好看到这一幕:朋友跌倒在地,双膝跪在冰凉的地砖上,她的眼镜静静地躺在一旁,镜片已经裂开了缝。狼狈的她不停地在地上摸索眼镜,慌乱失措。看着她那样的无助,我忍不住走上前,弯腰拾起眼镜,递至她手中。快乐在心中荡漾,这是友谊吧!

伸手关心家人,传递的是亲情。每天傍晚,妈妈下班一回到家,就累得靠在沙发上,动都不愿动一下。双眼布满血丝,一脸倦态。妈妈很辛苦,不仅要工作,还要顾家。我没有能力帮助她,顶多只能替她捶捶背,倒杯热茶。每当我触到她那粗糙而又布满老茧的手时,心中溢满感动,这是亲情吧!

伸手援助别人,传递的是爱心。自2008年以来,我国灾难频发。从雪灾到地震,由旱灾至涝灾,因这些自然灾害而家破人亡的中华儿女有多少!成千上万,难以计算,他们正需要同胞们的援助。当我怀揣着自己的零花钱去尽一份小小的微薄之力时,步伐沉重,一种莫名的感觉袭上心头,这是善良吧!

“授人玫瑰,手留余香。”伸出自己的手,给自己带来快乐,也给他人送去幸福!为自己、为他人、为社会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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