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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适合写的作文【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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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朵高一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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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这是一朵多么纯洁无瑕的花啊!”

在小区里玩耍的我,忽然间听到有人在说话。引起了我的好奇:这到底是什么花呢?我忍不住跟随着这个声音的来源走去一看究竟,走近一看,哦!原来是一朵玉兰花,我也不知道这株玉兰花有多少年了,我只知道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有了。

看着眼前如此美丽的花朵,我忍不住细细的观赏起来。远看一朵白色的玉兰花亭亭玉立在枝头,近看它的根部就像小姑娘害羞的脸颊裹上了淡淡的粉色,细看有黑色的小点均匀的分布在玉兰花的每一个角落。玉兰花的花瓣上宽下窄,含苞的玉兰花总是慢慢的盛开,仿佛这样它才能坚固一些,所以当别的花被寒风摧残的七零八落时,它却经受住了考验屹立在寒风中。盛开的玉兰花像一只精致玲珑的高脚杯,让人忍不住想从树上摘一朵玉兰花下来,用这“杯子”品尝春日的气息。

这时天空中下起了绵绵细雨,雨滴也没有赶走我对玉兰花的热情,我看见有几颗调皮的雨滴落到了玉兰花上,积成了一颗颗晶莹的水珠,就像是美人不经意流下的泪水,洒在了玉兰花上。雨没过一会儿就停了,大地散发着泥土的芬芳,我闭上眼睛静下心来,用我的嗅觉慢慢地去感受空气中一股淡淡的独属于玉兰花的清香味,这香味令人沁人心扉。

玉兰花没有玫瑰的艳丽多彩,没有荷花的姿态万千,没有蔷薇的芳香四溢,但是它有一种单纯冷艳的美,单纯的无需绿叶陪伴,冷艳的让人不敢靠近,这种秉性,也只有玉兰花——身份不高贵,心里却骄傲着。也正是因为它独特的美,在这个百花争艳的春日里显得别具一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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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句话的作文高一600字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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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生活之中,有那么一句话时常在耳边想起,那句话是出自妈妈之口的:不要丢三落四。

每天,在我出发上学之前,妈妈总是要唠叨几句,她常常说:“不要丢三落四!”每到这个时候,我总是不情愿地打开书包,把该带的东西一一整理好,妈妈才肯放我走。记得有一次,妈妈有事出去了,我上学的时候也没有去打开书包检查。结果,我把语文书和作业本给落在家里了,被老师狠狠地批评了一顿。直到这时候,我才明白“不要丢三落四”这一句话是多么要用啊!

在那之后,每天早上,在我出发上学之前就会想起“不要丢三落四”这句话,便自觉地打开书包去检查。在下午放学时,我也细心检查自己的抽屉,看看里面的东西是不是全拿走了。渐渐地,我养成了一种习惯,不管在上学时还是放学时,我都细心检查我的书包,基本上从来没有落过东西。

“不要丢三落四”这句话常常在我耳边想起,它是妈妈的话语,也让我渐渐养成了这一好习惯,而这一种好习惯也给了我许多帮助。

还有一次,妈妈要带我去海边玩,我拿着背包,整准备出发时,妈妈却说:“不要丢三落四!”我想:怎么可能会丢三落四呢?可妈妈还是让我检查一下。于是,我打开背包,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一遍,竟然发想我的防晒衣和墨镜还放在外面,我还是有些马虎的。到了海边以后,太阳果然很晒,我的防晒衣和墨镜果然派上了用场,如果妈妈没有提醒,我早就晒成黑炭了!此时,我更加明白了“不要丢三落四”这句话的重要之处。

“不要丢三落四”这句话几乎每天都在我的耳边想起,它将陪伴我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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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破茧成蝶高一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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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茧成蝶,是人生的一种境界。能够破茧成蝶,就会重获生命的欢愉和快慰。

面对翩翩起舞的蝴蝶,我想到它轻盈背后的那份执著。在曾经的茧壶中,蛹在黑暗中默默地吞噬着,一口口从不言放弃,终于穿越了生死的界限,完成了生命本质的飞跃,为自己迎来一片自由的天空,让生命得以绚烂无比。

如今,初中生活已过了一半。此时的我百感交集,有千方百计在过去的岁月中,我有哭、有笑,但我并不后悔,因为我知道,在一年后的那一天,当我迈着步伐走向中考的那一刻,我也将要破茧成蝶了。

在这过去的岁月中,我懂得了坚持的真正内涵。我曾经历过无数的失败与挫折,我曾为一道难而沮丧,也曾为一次考试失败而泪流满面,但我相信,只要坚持走过生命的低谷,总会迎来胜利的曙光。

如今看来,过去的挫折,过去的眼泪,是我将来成功的垫脚石,是啊!阳光总在风雨后,不经历风雨,又怎能见到彩虹呢?只要我能够在时间的长河中坚持漫游,我总有一天会见到大海里的那朵朵雪浪花!

此时,我抬起头朝窗外望去,恰好看见了两只翩翩起舞的蝴蝶,它们如此美丽,如此迷人,如此安详。它们一会儿在空中嬉戏玩耍,一会儿又停下来玩追谜藏。

其实在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就如那小小的蝶儿,经常会陷于一种生存的窒息状态,或是处于绝望的状态。对于我们个体生命而言,有时心灵也会结上一种茧。如果我们能用心去咬破自己构筑的外壳,尽管这一过程会很痛苦,但于生命的重生,它又实在是一种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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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认真的作文高一700字

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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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室友金泽,个不高,有点婴儿肥。棕色脸上被深深的黑眼圈包围着的眼睛,特有神的那种!浓眉大眼配上乌黑的“锅盖头”,骨子里透着一种认真劲,所以,同窗没多久,他就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一天晚上,生活老师查夜的手电光刚扫走,对面的他就在黑暗中不满地抱怨:“为什么呀?老师不选我当寝室长?老师都答应过我的呀!”“是吗?”我暗暗地想着,在大家的眼里,他应该一个小讨厌吧?确实是贪吃,谁有一口啥好吃的,他准会屁颠屁颠地凑过来:“分我一点呗”!要是没赶上趟,他就马上嘴一噘,不高兴地嘟囔:“也不给留一口,哼!”那张脸,越发黑长!这会儿,想有什么职位当当了吗?

不过后来的事实证明,他确实有这样的能力。

学校的运动会上。为了寻找我们班的运动员,我拿着一个烧饼,在操场上瞎逛着。正东张西望呢,我突然看到了他。嗬,今天形象完全不同呀!我这室友一身校服整整齐齐,脖子上挂着校学生会发的工作人员出入证!他看到我,径直向我走来。看得出,今天他挺卖力气汗水珠子顺着脸流下来。“烧饼来一口?”我问道。“不了。”他狠狠瞄了一眼烧饼,连连摆手,“我今天要维护赛场秩序呢!”真有意思,他好投入啊,这是变了一个人吗?我突然我想起自己的任务,“你有没有看到小B同学呀”,我问,“下一个比赛项目马上轮到他了”!“没见着,那你赶紧找吧,我见到的话也会和他说的。”他边说着,边错开眼神,大声喊:“那谁呀你们几个!干嘛呢,不能站跑道上,赶紧让开!”一边喊一边跑过去,还不忘回头叮嘱:“快去找小B,不能错过比赛!”看着他渐远的背影,午后的阳光给他的锅盖上点上了几许金色的光芒!这是那个平时的小讨厌?我用手挡住散过来的阳光,定神向比赛的人群看去,他在那边指手画脚,一丝不苟地安排着进场的运动员,忙得不可开交。

还有在学校的文艺汇演上,他整整齐齐地穿着演出服,神气十足地走上了舞台。他是学校民乐队的鼓手,不可或缺的一份子。音乐奏起来了。他站在乐团的后面一部分,可还是一本正经地鼓足了气,攒足了力,使劲敲着鼓,为这雄浑的乐曲增添几分韵律;时而又伸长手拿起摇铃晃几下,没有一点而马虎。

原来他做事是如此的一丝不苟,这还真是令我刮目相看。好一个认真的,负责任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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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一强大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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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想,生命,到底是什么呢?

一次,我在妈妈办公室做作业。完成后,我来到窗台边上准备放松一下。我刚坐下,便发现几盆多肉植物。我因为好奇,随手摘下几瓣。回到家里以后,我找来一个空花盆,往里面添了些土,就随手把多肉的几瓣叶子放在了土里。多肉半埋半露,让人感觉像是随手扔掉的一样。

第二天一早,爸爸妈妈就带我和弟弟出去旅游了。大约过了一个星期后,在一个阴雨绵绵的午后,我回到家里,目光无意中瞟向阳台,只见隔着纱窗,窗外已经不再是绿色连着绿色了,里头竟夹杂着一点一点的蓝色。我拉开纱窗一看,哇,多肉竟然长出来了!那小小的叶瓣里,包含着一种多么强的生命力啊!竟使它可以在一个星期没有水的情况下存活,不屈向上,茁壮生长。在小小的花盆中,谱写自己的生命之曲,绽放自己的美丽!

奶奶家的旁边有一块野地。上面杂草丛生,并不美观。一年,我一不小心点着了火柴,就把它扔到了野地里。草,被烧掉了一些。于是,我划了整整三盒火柴,把杂草全部烧光了。我自以为干了一件大好事,蹦蹦跳跳地跑回了奶奶家。虽然没有告诉大人,但我心里仍是美滋滋的,十分开心。第二年春天,当我又来到那片野地时,我惊呆了。杂草又长出来了,我一瞬间被震撼到了。区区野草居然也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火烧掉了它的茎,却烧不掉它的根。火烧掉了它的身体,却烧不掉它生长的决心!那一刻,我才真正明白“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喻意。

多肉,摘掉放进土里,还能长;杂草,被火烧掉了还能生。可人的生命却永远只有一次。来,一起努力,为了我们的生命,奋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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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描写读懂自己高一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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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月考过后,兴奋之余仍不忘对着那被我们视为命根的答案。然而上天似乎总是刻意为难我,被我一个个肯定的答案被同学们一个个否定,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粗心。而我却总是装作无所谓的样子,然而我的心只是无比沉重,它一直坠落着而又不至于断绝,它只是一直坠落着,坠落着。

夜间,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想着这次的惨败,更加难以入眠。我翻身起床,慢步走向窗边,静静地叹了口气。夜风安抚着我坠落的心,也吹走了我的愁绪,月光打在我的脸上,也照亮了我的思绪。一次次的失败却不懂得反思:我究竟是怎样的?

每次考完试,看着一道道我会的错题,心里总会想:“如果我怎样,那么我就会怎样。”这些所谓的:“如果,那么。“却是一点儿有也没有。它蒙蔽着我的心智,让我觉得:反正这些题都会做,下次注意一点儿九十六。它让我无法去面对一个真实的自己。活在一种自己的想象之中,不能及时的去把握眼前的每一次机会。

“这道题我本来,但是。”这也是我的座右铭。但这不是我犯错的;理由,而是我为自己找的一个借口罢了。它让我无法正视我的错误,而会让我认为我还可以,没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它遮住我的眼睛,让我不能居安思危,导致我的失败。

“没关系,还有下一次。”我时时挂在嘴边。“没关系,还有下一次。”这种看似一种十分积极乐观的心态,却让我过分迷信下一次,对下一次充满了期待。下一次,下一次,一种十人生到底能有几个下一次?自己无数次的下一次,历史不是依旧重演?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竟成了我致命的弱点。

还有其他原因吗?我想应该是自信的原因。我够自信,但过度自信已变成了自负。过分的自信让我做事情的时候会太高估自己的能力。没有看到本质的东西,无法用客观的角度去审视问题!失败的可能性也就会增高!失败多了,我的自信心会受挫、以致变得越来越没自信,最后变成自卑。

夜风依旧吹着,将我的思绪吹回现实,在夜风中我终于看清了自己。我是这么的不完美。但这已是过去。从明天,不!从现在开始我就要努力做一个全新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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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一摔跤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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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跤是男孩子小时候最喜欢玩的游戏,也是最开心的游戏之一。

时光飞逝,记得有一次摔跤还是与马浩然出去玩的时候。那天晚上,我闲来无事约出他便问道:“今天我们一起摔跤比赛吧?”他点头示意。

比赛开始,我与马浩然弓着背,眼睛像猎鹰一样死盯着对手,我不停地用手虚晃他,见他毫不在意,我便像饿急的老虎扑向他。马浩然猛得挡住了我的冲击,我使出全身的牛劲想把他推出场外,奈何他膀大腰粗,我硬是扳不动他,只好是使出巧招。我迅速站了起来,马浩然没有了支撑,瞬间趴在垫子上,我趁机抱住他的腰,他刚想站起来又被我压制住,他双脚不停地往我肚子上顶,双手又想抱住我的腿,可是他的体力已经消耗殆尽,便被我推出场外。

比赛结束了,我们都大汗淋漓,衣服都湿透了,反复深呼吸,都瘫倒在垫子上。我闭上眼睛开始回忆比赛过程,暗暗自喜!大约过了10分钟,我们都恢复了元气,马浩然站起来说:“刚刚我失算了,再来一局!”我心想:来就来,谁怕谁!我起身做好比赛准备。

比赛又开始了,马浩然已经看透了我的计策,我又虚晃他,以为他不会扑上来,可我没想到他莽上来,我没有任何防备的被他按在地上摩擦。就这样,他成功得把我打败了。

现在想想,当时马浩然不费吹灰之力把我打败了,我还挺羞愧!虽然现在有了手机、平板等电子产品,但我依旧喜欢小时候的摔跤游戏,那时多么开心、多么欢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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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英语中秋节作文高一100词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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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joyous Mid-Autumn Festival was celebrated on the fifteenth day of the

eighth moon, around the time of the autumn equinox(秋分). Many referred to it

simply as the "Fifteenth of the Eighth Moon".

This day was also considered as a harvest festival since fruits, vegetables

and grain had been harvested by this time and food was abundant. Food offerings

were placed on an altar set up in the courtyard. Apples, pears, peaches, grapes,

pomegranates(石榴), melons, oranges and pomelos(柚子) might be seen. Special foods

for the festival included moon cakes, cooked taro(芋头)and water caltrope(菱角), a

type of water chestnut resembling black buffalo horns. Some people insisted that

cooked taro be included because at the time of creation, taro was the first food

discovered at night in the moonlight. Of all these foods, it could not be

omitted from the Mid-Autumn Festiv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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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一豆浆作文600字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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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一次,太阳已经升到了高空,而我却一个人在家,睡得像一只死猪一样。我突然惊醒,床头的闹钟已经响了许久。我脑子里一片空白。我转眼一看,看见了一旁的书包。一个信号飞快地从我的大脑里炸裂:我迟到了!

我飞快地关掉闹钟,而闹钟的两个指针已经指向9和30了。我从床上飞快地蹦下来,推开了门,快速找了衣服穿上。冲进了洗手间,做完这一系列已经是9点40分了。我心想:这下要被老师骂了!我背着书包,奔向了电梯。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学校跑去。心想:完了,这下到教室怎么办?

我轻轻地推开了门,蹑手蹑脚的。而班里的同学却像看见了大熊猫一样,都朝我的方向看过来。我抖了抖腿,手心早已冒出了豆大的汗珠。

“进来吧,快速回到座位,我们已经上课了好久。”老师和蔼的说话语气让我很吃惊,我呆住了,但很快我就又回到我的座位了。

啊?老师竟然没有骂我,太奇怪了。我心里这么想着。

刚坐下来,我的肚子唱起了《空城计》。我下意识地揉揉肚子。这时,老师走到了我的身旁弯下了腰,和蔼地用眼睛看着我,好像在说“你怎么了?”我摇了摇头,意思是:我没事。这时候,谁敢说自己没有吃饭呀!我默默想着。

下课了,老师把我叫进办公室,本以为是要被骂了。谁知,老师却让我坐了下来。她问我:“你是不舒服吗?”从老师的眼神中我感觉已无路可逃了,于是说了实话。

老师听了,立马给我倒了杯热水,又说:“你先喝着,我再下去给你买些吃的。”

不一会儿,老师回来了,手里捧着一杯豆浆和几块面包。

“快点吃了吧!早上不吃饭对胃可不好了!以后不要不吃饭了,只有好身体才能好好学习!”

我眼睛湿了,我没想到老师会对我这么好。

“吃完就快点回去吧!下节课是数学课,快回去做准备吧。”我默默答应了……

门外的风吹在我的脸上,格外舒服。我想,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春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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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留住时光高一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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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荡青冥,弥漫着卡布奇诺的香;华灯初上,街市那头,谁与我并肩同行?——题记

时光荏苒,匆匆如流水般,当我们还活在自己的世界中时,岁月的大浪已将我推向似水年华。时间总是很残酷,容不得半点残余的爱和迂回的温暖,悄悄的将父母的青春面容换来我的成熟和懂事。

总以为小时候的友情是至纯至真的,像一泓清泉,不参杂任何杂质。总以为友情是一条绵延万里的公路,没有尽头,可以让我们一直走,很久很久。可是再近距离的感情,也会因为相隔之远而变得不再纯真。习惯了熟悉的陌生人,习惯了电话里生疏的口气,想想曾经的寒窗苦读,想想曾经的共勉,如今看来,只不过是过眼云烟罢了。但是,他们仍旧在我身边……

他们,是唯一没有离开我的人,是唯一没有让我形单影只地在深夜中寻找出口的人。是父母,让我相信世界上有温暖在,他们是真正爱我的人。除了她,没有人会在我放学时候翘首张望;除了她,没有人会把有营养的菜夹给你。除了他,没有人为了你的幸福生活面朝黄土背朝天地卖苦力,更没有人能撑起我头顶的这片蓝天。他们温暖着我的心,让我为他们放映着我的独家电影。

当太阳快要归居小憩时,我背着沉甸甸的书包走在人山人海的街上,此时,父亲正顶着烈日,穿着被汗水浸透的背心奔波于钢筋混凝土之间,不管今天繁重的学业是否完成,我只想看见青色的琉璃瓦之间那缕袅袅炊烟,因为我知道,母亲正在厨房忙前忙后。晚上,当我挑灯夜战的时候,母亲陪着我,她难以看懂我的课本,只是见我认真学习是会心一笑,轻轻关上房门为我准备明早的早饭。看着爸爸肩膀上因抬钢筋被压的血印,再看看妈妈深陷的眼睛,我只想用我一生换他们岁月长流,对他们说一句:“爸妈,您们已尽力!”

或许我不是命运的宠儿,让我生在荣华富贵的家庭,但是上天眷顾我,赐予我温暖,造就了爱我疼我的父母。他们的爱如同刻在远古石柱上的只字片语,记录着我的爱。

华灯初上,街市那头,父母与我并肩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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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描写校园春色高一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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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柔的阳光暖暖地照耀着。

杨柳依依。微风习习。鸟语花香。

天空更加瓦蓝,大地到处有新生命在萌发,春风所到之处唤醒勃勃生机。

这几日就是暖和,萧条了一冬的校园也有了明显的变化:杨树的青枝浸润在春风里才几天,那些嫩绿的小芽儿早已耐不住寂寞,她们钻出树皮站在枝头悄悄地笑着,一片两片三片,仰着头向蓝天打着招呼。渐渐地,一簇簇的嫩叶串满了枝条,微风吹过的时候就轻轻摇摆起来,仿佛一串串的铜铃,你听着——叮叮呤呤,叮叮呤呤……月季花原来只有干干针刺的枝条上长出了娇嫩的小芽,那样得嫩,那样得红,尤如含羞新娘脸的红晕,一漾一漾就醉了整个春天。

春天来了!

满院子的春色里最惹人喜悦的,是那些你追我赶快乐游戏的小女孩儿了。瞧,她们早已穿上妈妈给织的各色毛衣,一条条或是花格格或是小呢子的百褶裙让她们显得可爱秀气。她们的头上也在一天天变幻着发型,昨天是两个顶天辫,今天是两个羊角辫,明天可能就是一个小花缵,不管是什么满头花花的蝴蝶结是不可少的。她们的脸红朴朴,一笑满口小白牙就露了出来,那双黑黑的眼睛比天上的星星都美……她们跳跃着,奔跑着,打闹着,咯咯咯的笑声让春天更丰富更多姿了。望着这些充满活力的小姑娘你的心里会盛满了微笑:多可爱的孩子!多美丽的花朵!

课间时我喜欢一个人慢慢行走在校园里,抬头看看天,低头看看地,再看看这些手拉手从我身边跑过去的小孩子们,风暖暖地吹着——春天真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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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坚持不放弃高一

全文共 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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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就像一棵小小的草,呆在一个无人问津的角落。它默默的,默默的,积蓄着力量。待到生机盎然的春天里,他才会爆发出自己的活力,成为一片永恒的美丽。这就是我的座右铭:梦想就像永不言放弃的小草。每个人都有一个梦想。但是,能把梦想坚持下来并付诸于行动的人却很少。一个人的生命就是因为有了梦想才绽放出光芒。

当拿破仑还是一个小孩子时,他的叔叔问他,将来长大想要做什么?拿破仑说想带领法国的雄兵,席卷整个欧洲,建立一个前所未有的庞大帝国。不料,叔叔听完小拿破仑的梦想之后,当场大笑不已,嘲讽道:“空想,你所说的一切全都是空想!想当法国皇帝?那是不可能的!”小拿破仑被叔叔一顿嘲笑,非但没有动怒,反而静静地走到窗前,指着远处的天边,认真地问道:“叔叔,你看得到那颗星星吗?”拿破仑的叔叔诧异地走到窗前,茫然地答道:“什么星星?现在是中午,当然看不到啊!孩子,你该不会是疯了吧?”面对叔叔的质疑,小拿破仑依然沉着冷静地说道:“就是那颗星星啊!我真的看得到。它总是高挂在天边,一直为了我而闪烁着,那是属于我的希望之星;只要它存在一天,我的梦想就永远不会破灭。”

事实上,那颗希望之星从未高悬天际,它一直藏在拿破仑的内心深处。凭借内在希望之星的引导和对梦想的执著,终于使得拿破仑建立了属于他的庞大帝国。

曾经,我的英语成绩很差。那时,我的梦想就是英语成绩在班级里名列前茅。为了提高英语成绩,妈妈带我去补习英语。在英语班,我和其他同学用英语交流很吃力。我想放弃,但是当我想到我的梦想时,我就会明白:做事不能半途而废,要把一件事坚持下来才会有成功。

于是,我风里来雨里去,迈着坚定的步伐向英语学校走着。这样,我雷打不动地坚持了六年。现在,我实现了我的梦想,英语成绩已经在班中名列前茅了。

通过这些,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要想做好一件事,哪怕是很小很小的一件事也要坚持坚持再坚持,有坚持才会有成功。因为有了梦想,所以才有动力来激励我们走向成功;因为有了对梦想的不懈追求,才有了我们实现梦想时那辉煌的一刻。人生中最深刻的道理也就是这个吧。想要成功请先记住一点:梦想像永不言放弃的一棵小草,在狂风暴雨中也依然挺立,毫不动摇,坚持到看到风雨后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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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有关习惯高一

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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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血液七年会全部更新一次,人会不会改变?还是人所有的习惯都深深扎根于每一个细胞,在某个特定的时候,悄然绽放,无言欢喜,是玫瑰,是罂粟,还是其它,便不得而知了。我和许多十六七岁的“花骨朵”一样,每天脚踏朝阳或拥抱昏晨,迈向年轻的校园,迎接年轻的同学,年轻的太阳,年轻的教学楼。坐在光线永远充沛的教室做题,草稿纸上布满潦草的公式以及无聊的涂鸦。在夜色已深,霓虹四起的时候回家,在白茫茫的节能灯下完成作业。生活似就如此简单且千篇一律。而这样的日子通常过得飞快而迅急,楼下的银杏树是怕又要一脸枯黄,再连最后的枯黄也落下,成为永恒时间的养料。飞扬的试卷,动笔写题的刷刷声,怦怦跳动的心脏,窗边不时掠过的麻雀像极了年少的心情——拘束却向往自由。

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我已经习惯,夜晚中,晚自习的最后一道铃声响起,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一起出教室,他们的声音汇成一股洪流,慢慢淌过寂静的校园,淌过行人稀少的人行道,带着一天的疲惫和对明天淡薄的希望回到温暖的家,无论天气炎热与否。

我已经习惯刚刚赶上最后一班公交车,十点十分。司机似乎永远都是一个胡子拉碴,眼睛通红的男人,他像大多数司机一样沉默不语,不看夜景,只有前方。夜晚的公交车是静默的巨兽,一个冷冰的躯体载着温暖或不温暖,欢愉或不欢愉,沉默或不沉默。它缓慢地穿过钢铁森林,最后静卧一隅。我习惯坐在最后几排靠窗的位置上,有时我会发现在另一个靠窗位置上与我相似或完全不同的寂寞的生命。他(她)的脸转向一边,不知是以怎样的神情去眺望窗外一闪而逝的繁华夜景,带着青春的茫然忧伤。橙色的路灯洒进车厢里,不停变幻的阴影像一帧缓慢插放的老式影片,直到现在公交车基本都换了新车,夜班车里灯光充盈,致使这些也化作“曾经是”的句形,坐在最后一排的少年也再无寂寞神色,更多的是白光照耀面部的苍白的乏困。

我也习惯在晚自习特定的时候抬头看窗外绮丽的晚霞。这时,我会意识到我是热爱荆门的,爱它似少女脸上绯红的晚霞,爱它不明来历却无比温柔的晚风,爱它雨天将来时的大片烟云,爱它下午暧昧的日光。我在我习惯的城里生活,虽然有一天终将离开,但现在像是浸在习惯的温泉里,舒适且安心。

我们想爱,我们试爱,我们深爱,尽管我们年轻不懂什么是爱,我们爱人,爱生活,爱生命,只是因为我们早已习惯活着,习惯于爱。就像习惯于自己的生活,会觉得世界也就那样,很普通很普通,却让人爱不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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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一记叙文

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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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声滴答,绵绵入土。今年的春来得特别迟,冬的阴霾一直延伸到三月底才肯罢休,伴着残寒渐渐消去。

可这并不妨碍春风用姗姗来迟的脚步把春意踩来。一踩,树梢的秃尖便冒出新芽;再踩,久违的白鹭排列成一行,在澄澈的天空尽情舞蹈,炫耀它们优美的流线身影;一不小心摔在地上,沉眠已久的种子便纷纷探了出来,张望着刚苏醒的世界。它又一踩一踩,一步一个脚印,一脚一个希望。远走,留下漫山遍野的春景。

如此春景安好的四月天,何不撒一把希望,种一棵花树?

你是否还记得那句:“江碧鸟逾白,山青花欲燃。”杜甫在失意而归时,看到繁花盛开,绿水青山,不禁又叹:“今春看又过,何日是归年?”给春掺了丝忧愁,悲伤,也无妨他再心里种下棵花树,坚定了他的轻舟快驶,那一份希冀,带着未果的树,贯穿着他的诗,载入史册。

牛喃漫山,青翠欲滴的田园,正孕育这满山满坡的希望。细雨丝丝,催醒了大地,也唤醒了农人的锄头。

是的,到时候了。

披着蓑衣,扛好锄头,伴着微风,在天地里耕作。细汉随着经络渗入到心里,也落入大地,滋润这同一片沃土。在那种一棵花树,杂着牧笛的悠音。

夕阳西下,笼罩在余辉里的是旱烟的烟圈,一个连着一个,没入空气里。眼望光辉处,在农家人眼里,那春阳便是最好的肥料。期盼一年的丰收,望那金灿的麦田,等待一棵开花的树。

在春意盎然的四月,也是姹紫嫣红的四月,被关了一个冬天的孩童们纷纷脱掉了厚重的棉袄,换上轻柔的春衣,人也变得灵活起来。

他们在阳光下打着,闹着。好动的,便不停得在草坪上滚来滚去;富有情趣的,便用小小的蜡笔把景色刻到纸上;也有文静的小女孩,静立在花树旁,看那红绿相映。

我想,在他们小小的身体中,早已种下了一棵花树,来照亮以后的路,照亮坎坷,照亮黑暗。

席慕容写到:“在三月里,种一棵花树。”那么,何不让我们也捧一把土,插上秧?

在四月里,种一棵花树,品一杯茗茶,听雨声嘀嗒,等一份曙光来抹掉最后的阴霾。揭开窗帷,春光正好,破碎了残梦。恍惚间,看到一棵花繁叶盛的树,弥漫着希望,无比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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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外面的世界高一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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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小小的城市里,从小就对外面目世界很好奇。小时候,以为这座城市就是我要生活一辈子的时方;长大些后,才发觉这样的人生未免太枯燥无味了,我所在的这个城市里与大千世界相比,真是小之又小了。

但现在,我无法走出这个小小城市,我就像被因在囚笼里的野兽,挣脱着想要逃要出去,可一切都于事无补。无疑,摆在我面前现实的问题太多了,它们像是炮弹一样一一击碎了我脑中所有的幻想,变成了幻影。可即使是这样,我的心还是火热的,挣脱着的,想要跳出我这个被束缚的身子。每当我听到别人讲述外面的世界时,心中总有一些跃动,是止不住的狂喜,但又化成了几缕惆怅,重重压在心上。

我想,有一天我能去到青海,领略到青海湖自然不羁的美丽,在那里肆无忌惮地漫游,与云朵一同飘游,与歌声一齐悠扬,让我的心在那里得到永存。有一天我能去到乌镇,我想一个人静静地漫步在那古老的小巷里,望着古牌坊,穿着旗袍,伴随着古风古韵,一齐醉倒在这里。有一天,我能去到大海边,去看大海博大的胸襟和勇敢翻腾的浪花,享受水扑打在脸上的欣喜与畅快。有一天,我想独自一人去一个遥远的地方,与云流浪,与月亮作伴,在天快要亮时,爬上高山,去等待太阳要喷薄欲出的雄浑壮阔,去观赏一场太阳由地平线上升起的壮幕,一种渲染四周的,无法言喻的美丽……我想有那么一天,踏上这样的征途,让我的心灵,让我的躯体,让我的精神得到最美的救赎。

无论通往世界的路有多么艰难,我的心中始终埋着这颗种子——我要走出这里,到更广大的世界里看看,去做我一切想做却未能做的事。这样我便无悔,无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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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足球的高一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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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场,体育课上,班级足球赛正火热进行中。

这是第一场班级比赛,大家关注的热情都很高。双方都采用2—5—3的阵容。我方的前锋是我和苏世龙,中锋是张嘉旭,四个后卫分别是张晨旭、杜亚龙、王一正和张星宇,左边锋刘辰轩,右边锋耿超,守门员是壮得像牛的赵梦凡。

哨声一响,比赛开始。对方前锋带球过人,被苏世龙一脚拦下。随即,苏世龙“单刀赴会”,如入无人之境。但是,对方球队也有应对之策,在守门员的指挥下,十名队员组成了一道坚不可摧的人墙。苏世龙一脚开过去,球打在对方球员的腿上,他紧接着补了一脚,又踢到了对方球员的身上。他又踢出第三脚,这一脚倒是破了人墙,只可惜球打在了门柱上。球弹了回来,正好滚到我脚下,我趁机一个“抽射”,拿下了第一分。

对方发球十分迅猛。张嘉旭虽然两次化解危机,但是终究不敌对方的强烈攻击。见场上局势不妙,我方两个边锋和四个后卫同心协力,形成无懈可击的防御。可百密一疏,对方一条“漏网之鱼”钻了漏洞,一脚球直打球门。

门将赵梦凡“神力”无比,大叫一声“哎哟”,把球打出禁区,正好球被左边锋刘辰轩控制,我方发起新一轮进攻。但是,对方守门员也不是吃素的,接连好几次将球扑住。这时,球轻轻落在我脚下,我知道对方守门员是个直性子,不会拐弯,便射了一个弧线球。进了!零比二的比分让我们大受鼓舞。

下半场,我方改变了战术,进行长传。我带球进攻,对方球员上来拦截,我一个假动作骗过他,将球传给左边锋耿超。耿超带了一阵子球后,将球反带到自己身后,喊一声:“给你!”将球传给了刘辰轩,刘辰轩又将球传给了张嘉旭,张嘉旭又传给了我,把对方的防守球员忙得晕头转向,不知所措。我趁机猛踢一脚,又拿下一分。

对方球队开始学我们的“战术”,可我们早有防备。对方传球时,我便上前短切,他们拼命来救球,我又故意让他们把球救走。他们又开始长传,刚过半场,苏世龙横铲一脚,短切成功。等他们再来救球时,又故意把球传给他们。当把他们累得筋疲力尽之时,我们再次进攻,又拿下一分。

下课铃响了,我们赢了这一场比赛。我们靠的可是实力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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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生活点滴高一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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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上眼睛,站在一株兰前,你嗅到了什么?孩子的笑脸,还有呢?在清晨的出现黄变,你听到了什么?鸟儿的啼叫,还有呢?

还有的,是对生活,对生命的感知。

敞开你的心扉,用一颗接纳的心,去看待这个世界吧。婴儿刚出生时的第一声啼哭,是对生活,对生命的渴望;落叶归根,是对生养的土地的眷恋;蝶恋花,是对爱情的执着,对坚贞的不渝。生活中的点滴片段,总能留下难舍的回忆。

听啊,窗外淅淅沥沥地下着雨,行人撑着伞,披着雨衣匆忙的赶回家,只有鸭子在雨中欢愉地拍着翅膀,总生的叫着,仿佛这是来自异世界的天赐。静静的聆听,听雨点落下的声音,拍打在叶上,屋顶上,树枝上,竟都是不同的音符,凑成了一曲高昂激情的乐章。渐渐地,雨越下越大,下得忘情,下得发狠,下得疯狂,不顾旁人的喜恶,只管下着,闪电暴风携手同行,雷声亦不绝于耳,躲在被子里,害怕地捂着耳朵,怕是有传说中的魑魅魍魉,会在下雨的夜吧孩子捉走。只得等着雨停了,没有了雷电,才敢望着天,呼吸雨后新鲜的空气,没有一丝尘埃,吸进口鼻,是一种全身舒畅的淋漓,天边的彩虹挂着,那是去天堂的桥,仙女的花衣裳,她那么娇弱,那么短暂,转世即逝,留下的却是长久的怀念。

感受生活,去感受没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出门前母亲的一句“路上小心”,早上母亲熬的粥,去学校的路上同学的一个招呼,学校里老师的一个问候,一个眼神,都在一点点的发酵,酝酿成了饱含温暖与爱的关怀。

岩缝中长出的草,是对生命的渴求;悬崖峭壁中的卷柏,是对未来的憧憬,纵使是温室中的鲜花,也希望着成长,我们是活着的“人”,我们有权利生活,也应去感受生活,每一次小小的体验,都是不可抹灭的难忘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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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乐在其中高一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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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活泼开朗的男孩。今年11岁了。陪伴我度过快乐童年的是各种各样的书籍。

在我读幼儿园的时候,爸爸妈妈忙于工作,买了许多只有图片的书给我看。刚开始只是觉得这些书的颜色很鲜艳,动物的样子很有趣。等晚上妈妈回来后,用她动听的声音给我讲那些图片时,我更感兴趣了。我知道了动物园里有麋鹿、大象、猴子等,大海里有海狮、海豚、海马等。认识了许多动物后,我喜欢把它们的样子画下来,带给班上的小朋友欣赏,并给他们讲这些动物有趣的生活习性,看到小朋友们都喜欢听,我回家听妈妈讲时更专心了。

当我上一年级的时候,老师教会了我汉语拼音,这样妈妈就又买了很多带拼音的图书,如:《三字经》,《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等。这些书不仅复习了我的汉语拼音,还让我知道了有多道理。看完每个故事,妈妈都会问我你读懂了些什么,知道了些什么,学会了些什么。读了《孔融让梨》,我懂得了尊老爱幼,有东西不能独自享用,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我知道了我们的生活来自不易,要珍惜。读了《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我学会了做人要善良。还有很多很多动人的故事……

当我步入二年级的时候,老师布置我们看了许多的必读书目。如《木偶奇遇记》、《鹅妈妈故事集》、《大人国和小人国》……读这些书籍的时候,我已经可以不用借助拼音认字了。因为通过长期的阅读,我已经掌握了大量的识字量,可以流利地有感情地阅读文章,并且可以声情并茂地讲我从书中看到过的故事给同学们听。我还获得了许多关于阅读演讲方面的奖项。

三、四年级的时候,一到星期天我就让妈妈带我去图书馆,介绍一些有关历史,地理的书籍给我看,我想了解祖国的大好河山,中国悠久的文化历史。

现在的我已经是一名五年级的大学生了,爸爸帮我订了两份报纸,一份是《扬子晚报》,一份是《新华日报》,我从报纸上了解到了一些国内外的大事,我最喜欢的是体育专栏。每天晚上一到家拿去报纸我就舍不得放下。

书带给我无尽的快乐,我也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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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一灾难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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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难来临时,整个城市在一瞬间变成了断垣残壁。曾经,大家一起编织的美丽梦想,转瞬间便变成了泡影。在这一刻,我听到了各种各样的啜泣。稚嫩的童声诉说着找不到妈妈的伤心;被岁月洗涮过的妇女的声音诉说着失去一切的难过;沧桑的老人的声音诉说着失去一切的惶恐。

小孩子哭着闹着要找妈妈。天真的他,却不知道妈妈为了保护他而失去了生命,他似乎隐约感觉到了什么,哭的越来越伤心……

妇女孤孤单单地站在一片废墟上,她在眺望,希望丈夫和孩子不要和她玩“躲猫猫”。她一直等啊、等啊,多么希望看到她“曾经的依靠”,多么希望看到她的想“小可爱”!可是她等了好久、好久,他们始终没有出现。妇女站在曾经的十字路口,惶恐地注视着这一切。这些灰白电影的场面、废墟的城市、痛苦的脸庞,她都觉得好陌生,不再熟悉,再无思念,现在只能茫然地注视着这一切。

寂寞的老人啊,您的脸已是一道道皱纹,而经过这次的离别,您又添了几丝白发,老泪纵横。忘不了孝顺的儿女,忘不了乖巧的子孙,忘不了携手多年的老伴、深爱的家庭。您用粗糙的手抚摸着孙子的脸颊,凝望着您的儿女,他们曾经都是您的骄傲、您的希望!您静静地走到自己深爱的女人身边,把她的手放在您的手掌,说:“老伴儿,咋俩去看日出!”然而没有任何回应,您抚摸着她冰冷的脸庞,想起了她的微笑,想起了携手走过的每一个片段,在最后,您看到的是她离去的背影。您似乎也想随他们而去,望着您离去的背影,如果不是这次灾难,您肯定带着孙子在广场上放风筝;如果不是这次灾难,您一大家人在家快乐的聊天;如果不是这次灾难,您和老伴儿在享受着最美的夕阳红……我深切地体会到您的难过、您的无奈和您的寂寞!

当灾难来临时,人们惶恐万分、手足无措。

当灾难来临时,人们曾经美丽而和谐的家园转瞬即逝,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废墟。

当灾难来临时,人们只有慢慢地适应寂寞,只能不去埋怨它,只能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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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书的味道高一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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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生活有酸

二年级时,我看了一本《安徒生童话》,我为《国王的新装》里国王的愚蠢而感到可笑,为《丑小鸭》的励志而感动,也因此悟出了一个道理:丑小鸭只要坚持自己的梦想,就一定会变成白天鹅。我为《彼得的鼓》里彼得与家人重聚而欢乐,还为《红鞋》里的奶奶而感到悲伤。我与书中的主角一起泪落如珠,一起开怀大笑,一起勃然作色,心里啊,别提有多甜

一天,我与我的朋友吕子墨、陈黛瑶一起去友谊书城玩耍。那天阳光明媚、风和日丽。天空像被油漆刷过一样,那种蓝可以说是像钻石一样蓝,像油画一样蓝。我们的心情变得更好了,脚步也不由得加快了。到了书城,一开始我和她们一起玩乐,过了一会儿,我不由得跑上二楼,拿了本《摆渡人》看了起来,书中惊险的环节让我暗暗地为主角捏了把汗。这时,吕子墨重重地拍了我一下,她的眉毛皱成了一团,气喘吁吁地对我说:“你跑这么快干什么?还有,你老是看书,都不理我们俩了!”不知怎的,我的心里有点酸

我四年级时某个周末的下午,妈妈让我去练书法。但我迫不及待地想看书,就在此时,我想到了一个“好主意”我对妈妈说:“哎哟,妈妈,我头好痛,我想去睡一觉!”“快去快去!”妈妈听了,着急地说。我手疾眼快地抽出一本书,放进一件外套里,拿着外套进房间了。我一关上门,就立刻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过了好久,妈妈进来了,但我丝毫没发现。妈妈看见了,叹了口气,说:“爱看书是好事,我并不反对你看书,可是,看书也要分时间场合呀!”虽然妈妈并没有生气,但我还是看见妈妈的皱纹越来越深了。我的心里,有一丝苦

有一回,同学借我看了一本《笑猫日记》,我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后面的情节。所以,我决定,在上课的时候看。上课了,老师在上面讲课,我在下面看书。老师走到我的身后,一把抽出了书。全班哄堂大笑。我的脸上火辣

最近出了一本书,叫《偷影子的人》。我特别想买,可是妈妈说:“要靠自己的劳动来获得!”所以我就帮妈妈扫、拖地板、擦窗子…终于,我攒够了买书的钱,我急忙跑到书店买了一本。捧着期待已久的书,仿佛有咸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籍的味道,你也尝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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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描写跑步高一作文600字

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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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国学大师王国维在其《人间词话》中谈到人生的三种境界,一曰:“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二曰:“为伊消得人憔悴”;三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与此相似,跑步也有三种境界。

一个人从呱呱坠地到咿咿学语,首先学会的是走,其次才是跑,但我却对跑有着莫大的兴趣,因为在奔跑时,我能清楚的感觉到周围的空气在我的带动下不再一成不变,而开始诡谲莫测、变化多端,仿佛它们都随我而动,任我调配,这是走所不能给予的。在走路时,或许能感受到微风拂面,但这是风儿在带着我走,而不是我引领它,比起随“风”逐流,我更乐于勇往直前。

这是跑步的第一种境界,源自于兴趣及对跑步最直接、最浅显的感受,我仅仅因为喜欢跑步而跑步。

随着年龄的增长,学校开始举办运动会,其中径赛的代表便是跑步。作为从小跑到大的我来说,自然不甘落于人后。于是我开始为比赛做准备,为获得名次而训练,为赢得第一名时同学们为我呐喊、欢呼时潜藏在心的那一点小小的虚荣而奔跑。渐渐地,“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在短短的赛道上总有着我拼尽全力也不能超越的人。王安石在《游褒禅山记》中说:“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我却恰与之相反,我觉得只要我努力,总能超越他人,但当美好的梦想与残酷的现实相碰撞时,脆弱美好的幻想总是不堪一击,我渐渐陷入无尽的痛苦与迷惘中,因为我是为了争夺名次而进行痛苦的长跑。

这是跑步的第二种境界,也是最无味、最低级、最浅薄的境界。

直到一个夕斜的黄昏,我垂头丧气地在操场上跑步,速度不快,但超越了很多人,大多数人在被我超越的一刻也提速,但保持不了多久就无奈地减速,茫茫人海中我注意到一位同学,尽管他一次次被我超过,但他始终保持着他自己的步伐,全然没有被别人影响,而他满头大汗也遮不住的愉悦在黄昏中温柔地散开,轻轻飘进我的心灵,却翻起了千层浪花……

我想起了我跑步的初衷:不为名次,不为比赛,为的仅仅是享受跑步带来的快乐。小时跑步的我尽管跑不快,但小时的我跑步远比如今的我更轻松、更快乐。

我忽然间明白了跑步的真正意义,它不仅是一项强身健体的运动,不止是比赛场上虚无缥缈的名次,更是跑步时我与天地同在的胸怀,万物皆随我动的惬意,也是将压力、烦恼统统抛诸脑后,尽情狂奔的洒脱,此乃第三境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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