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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范文高中生(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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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三国演义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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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啊,一个让人魂牵梦萦的时代,是一个盛世,也是一个乱世。是中华民族由盛转衰的时代。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东汉末年分三国,这是一个需要领袖的时代,也是一个诞生领袖的时代。在董卓废帝时,有多少人的野心重新复活,还有多少自持世家贵族的大夫欣喜若狂,觉得乱世来了,也意味这机遇到来。“这江山,有能者居之。”也催生了战争。

在三国里,我要敬佩的是刘备的坚毅性格。坚毅的性格让刘备每逢绝境都不放弃,是什么支撑这刘备呢?我想也有这那争霸一方的志气吧。还有曹操和孙权,这二人皆有相同之处,就是厚黑。其实在这三人之中,我最敬佩的是曹操。在曹操一生中,能够以中华民族的利益为大局,在对待异族的态度是无情,不讲什么圣人道理。虽然说曹操做过很多人神共愤的事情,但是曹操是一个真性格的人。“生子当如孙仲谋”,孙权不足二十岁却执掌一方,可以说年少有为,虽然不是自己打的基业,但也是子承父业。只是守成之君而已。

刚看三国时,看到貂蝉一个弱女子让董卓尸首分家是,也没什么了不起,在上高中以后,仔细研究了一下三国历史,却猛然发现貂蝉的舍身为国的勇气是那么的让人敬佩,那么的让人惭愧,让那些自以为是的士大夫一个响亮的耳光,巾帼不让须眉,只是伊人已逝,我们只能缅怀,让这一事迹永远的流传下去。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魏,蜀,吴三国。从来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统一天下,只能不断的内耗,不断的消耗中华民族的底蕴,以至于,在晋连灭三国后,却发生了五胡乱华的悲惨事件,只能躲在南方苟延残喘。幸运的是出现了冉闵大帝,发出的杀胡令。“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凡我汉人,皆可杀胡人”这不得不说是中华民族的悲哀。

三国有太多的着名武将和文臣。武将如吕布,赵云,关羽,张飞,张辽,甘宁,颜良,文丑。典韦,夏候渊等。文臣如诸葛亮,郭嘉,庞统,荀攸,田丰,周瑜,法正,钟繇,贾诩,张昭,鲁肃,陆逊等。三国的人才太多了,导致三国的局面始终不能打破。

三国啊,你让人着迷,却让人热血沸腾,恨不得重回三国。三国时一个盛世,也是一个乱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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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平凡的世界高中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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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的生活中,我的爸爸推荐我读《平凡世界》这本好书,听爸爸说,它是郑州大学都推荐阅读的丛书,我看了这本书后受益匪浅。

书中主要讲了:有一个黄土高原的人家,他们家的人的姓氏是孙,他们家家境贫寒、没有一点儿钱,他们家的人世世代代是农民,他们家的孩子不服——老大十六岁就当上了生产队长,他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全村都过上好日子,村民却开始都不相信他,但经过他自己的不懈努力,村民们从不信到相信又到帮助,把砖厂的生意干的红红火火的,家家户户过上了好日子。老二是由老大赚钱供他上学的,在学校,他连最差的黑馍馍和丙菜都买不起,他却好好学习,每次都考得好成绩。经过他的努力,他由学生到挖煤工,由挖煤工又到作家,过上了富裕的日子。

看了这本书,我对里面的人的贫穷而感到同情,但我又对文中农民的坚持不懈与永不畏惧而感到赞叹。书中的人虽然贫穷,但他们知道学习,懂得体谅家人,既有责任感,又有做一种做事的决心,能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机会,即为自己造福,又带着其他人一同造福。他们虽然很平凡,但我认为他们是不平凡的人,因为他们有着他人没有的良好品质。他们知道,他们对他人帮助、信任他人,他人也会对他们帮助、信任他们。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我想,我要向他们学习,也要知难而进,永不退缩;也要好好学习,考好成绩;也要帮助他人,为己造福。多行好人好事,做一个有良好品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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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中生名人传读后感

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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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到了,我终于有时间看我最爱的课外名著了,于是,我抓紧机会,挑了一本早就想看的《名人传》认真看了起来。

《名人传》描述了处于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三位伟大艺术家的精神力量和心灵之美,他们是19世纪德国伟大音乐家贝多芬、文艺复兴时代意大利着名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文坛巨子托尔斯泰,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都是世界的征服者。我们享受着他们的天才创作出来的作品,同享受我们先辈的伟绩一样,不再去想听他们流出的鲜血,这无疑是使我们尴尬的事情,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我们宁愿去赞美他们的作品而不愿去感受他们人格的伟大。不是的,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们将在那里获得更大的启示。《名人传》就犹如向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交响曲”。我们从中得到的启发是:每个人的身上都会降临苦难与灾害,我们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努力奋斗,与其羡慕伟人,不如学习伟人人格的伟大,让自己的人生充满意义,与其靠浮躁和急功近利所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不如坚持自己的信念、真理和正义,让自己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

这三位名人的努力没有白费,他们让世界记住了他们的名字,让世界看见了他们的执着与坚定,看完了他们的事迹后,我产生了很多想法,也是这种想法,让我再一次成长。

这三位伟人,他们是如此的坚定,我想到了自己的生活,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见一些困难,这些困难也许会使我们痛苦,我们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放弃,另一种是坚持。也许现在让我们来选,我们可以大声的说选择坚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多人面对困难选择的不是坚持,而是放弃。

那天报纸上刊登了一个报道,一个十五岁的小男孩因为考试失误,在家受到家里人的批评,心里想不开,于是在家里都没人的时候,上吊自杀了。这个报道使我十分震惊,一个花样的年华,在自己的想不开以及偏激中丧生了,这个男孩在困难中选择了退缩,他不能理智的面对生活,困难来了,他放弃了,所以他失去了最宝贵的生命。

我们在生活中又不如意是很正常的,每个人都期望一帆风顺,可是,回顾过去,有哪一个人说自己没有经历过困难,没有经历过失败?也正是失败与困难造就了我们丰富多彩的生活,也就是因为这些困难,所以才成就了那么多的成功人,我们作为新世纪的人们,要勇于面对困难,勇于战胜困难,想《名人传》中的三位伟人一样,坚持不懈,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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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2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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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感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我的鸿沟,但也因为自我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我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我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取只能是务必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我是兄弟后,他带着自我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最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我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能够是亲情、友情、感情,也能够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我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向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明白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明白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我,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我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我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我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明白: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齐,你永远觉得自我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就应是另一种样貌,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杯具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透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但是,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向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07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明白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

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向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就应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下。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我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下。一切事情都由自我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我去争取,自我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我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样会明白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我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完美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取。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应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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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红楼梦》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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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红楼梦》,我的脑海中便会浮现出这样一个人来:雅致的发式,乌黑的秀美,白皙的皮肤,如一汪湖水般清澈的眼神,粉红色的双唇轻轻地抿着,露出一抹清丽婉约的笑意。她不是绝色美人,却敦厚中不失灵巧,温柔中不乏刚强;虽没有宝钗的“满腹诗书气自华”、黛玉的“质本洁来还洁去”,却也是《红楼梦》中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周身萦绕着一股独特而美好的风韵。她就是袭人了。

袭人本姓花,是贾宝玉的大丫鬟。她原是贾母之婢,名唤珍珠。贾母对她的评价是“心地纯良,肯尽职任”,因此“授予”了她“服侍宝玉”的重任。她也是任劳任怨,尽心尽职——把女孩子家的体贴与细微发挥到了极致。亲自在繁忙的琐事之余为宝玉做肚兜,五彩精美的“鸳鸯戏莲”图饰,令人爱不释手;宝玉午睡时,她便坐在床下为他赶虫驱蝇;日常生活中的穿衣、梳洗、吃饭她均细心侍候;甚至在宝玉小时,她把床铺移至宝玉房中,方便夜间周到照顾……虽然怡红院里不乏伶俐机敏的晴雯、随和好性的麝月、温顺文静的秋纹,但宝玉最看重最依恋的还是袭人——偶尔袭人回去,他还巴巴儿地赶去瞧她,说:“我还替你留着好东西呢,快些走罢。”可见袭人之诚,宝玉之真,主仆感情非常深厚。

常言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袭人如此受宝玉的敬重和依恋,极可能会引起其他人的妒意,然而她却凭着最本真的善良、周到的礼数、随和大方的处事态度,博得了众人的欣赏,对宝玉的“忠”并非百依百顺的“愚忠”,常劝宝玉“要作出个喜读书的样子,别乱说混话”,也不可“毁僧弄道,钓脂弄粉,和姐妹们没大没小”,她是真心为宝玉的前途着想;和其他房的丫头,如紫鹃、鸳鸯、雪雁、平儿等,她也是以诚相待——莺儿偶来宝玉这里串门儿,起初受了冷落,袭人便悄悄把她带到厨房嬉闹了一会子,免去了莺儿的尴尬;晴雯遭人诽谤被王夫人赶出贾府,袭人还托人给她送去衣服和银子;平儿被凤姐冤枉换了一顿打,袭人也是柔声细语地开导劝解,带她到怡红院整衣理妆;她心胸宽厚,即使受了奶娘李嬷嬷的闲气,宝玉要为她鸣不平,她还百般安慰,信奉“息事宁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信条”,不好斗,不高傲,更不会仗势欺人。难怪大观园最刁钻最多嘴的老婆子都叹袭人“是个没话说的好丫头”。

诚然,“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袭人也有私心,有缺点的。当凤姐实施“调包计”为宝玉娶入宝钗时,她出过大力,还满心欢喜地暗叹“这样配才是一对儿呢”。她素性瞻前顾后,优柔寡断,为了贾家和花家,委曲求全地嫁给了蒋玉菡。

但是,瑕不掩瑜。袭人,这个清纯少女,如同那一束“满天星”,灵巧洁白,甘做配角,在错综复杂的大观园的舞台上开放出一簇让人留恋的风景。就连曹公也心存怜惜吧,不然怎会在“好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之后,终给了她一个崭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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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中生名人传读后感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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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得好:“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

名人传》是法国小说家罗曼-罗兰所创作的,这本书不仅让我得到了知识,同时也得到了心灵的升华,让我的精神家园得到充实,让我受到启迪。

最爱的是书中的贝多芬,贝多芬作为一个音乐大师,他最需要的是敏锐的听觉,但他还不到30岁时,耳朵就开始变聋,而且一天比一天严重。这在别人眼里似乎觉得贝多芬的生命太不幸了,都对他持有同情与怜悯之心。但是,在我的眼中,贝多芬的人生之路上虽然被上帝关掉了一扇大门,但是也为你打开了另外一扇窗。贝多芬顽强的毅力让他创作了一系列辉煌的作品。这是我最喜欢的他地方,因为看了贝多芬传,所以受益匪浅。

通过《名人传》,我从贝多芬身上看到了另一个人的影子,这两个人都给了我启发,让我明白人生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有太多的坎坷和困难,不要气馁放弃,即使上帝关了一扇门,但他会在另一扇窗前让你看到生活的希望,成功的光芒,人生的终点。她就是海伦凯勒。

罗曼·罗兰通过《名人传》向全世界人民的心灵进行培养,使人民感到生命的烈火。我从这中间深受感触。我要向贝多芬学习不屈不挠,高昂的精神,任何时候都不向命运屈服低头;从米开朗琪罗身上知道了精神力量的重要。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看来想要有知识,就必须读书,《名人传》真是一本令人深受启发的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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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论语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1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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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记载的是孔子与他的学生的对话。它是一部对我们很重要,教我们如何做人,学习,是我们必读的名著。

论语里有一句话: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讲出了做人的几个道理和学习的方法,给予我们启迪,也指引我们学习的方向,目标。而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告诉了我们要孝敬父母,尽孝的方法。说明了做人要知恩图报,孝敬父母。许许多多,说都说不完。人只要按照《论语》里所要求的,做到其中的一点就比许多人好多了。

总之,《论语》记载了仁,孝,信等道德范畴,是我们须认真阅读、学习的一部典籍。作为一个略知一点中国历史的中国人,我认为,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很少有著作能够《论语》这样长久而深远地影响着中国的历史。也正因为这样,我对《论语》的态度一向是只敢仰视而不敢触及。即使以前零零碎碎地读,也从不敢随便发表什么评论。 据中学的历史课本记载,从汉代董仲舒罢黜百家开始,一直到清末,《论语》作为儒家的核心著作之一和官方认可的正统思想,统治了中国思想界达两千年之久。

事实上,这两千年中,官家推行论语更多的是作为一种统治的工具。因为论语讲礼、讲仁;讲忠,将孝;或许也因为《论语》中讲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有人说我的这种言论是在抹杀中国古代优秀的文化。其实不然。我主张打倒的,是那个作为思想枷锁的《论语》,是那个用所谓的仁义道德(鲁迅语)来禁锢人们的思想的《论语》。将其打倒,反而有助于我们从全新的角度认识《论语》。

首先,论语源自生活。和西方的很多道德伦理著作不一样,他没有对某一个问题的深入专门的论述,他只是一个个生活中的片断,并且其中的角色并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言语将被记录下来。所以显得十分自然。正是因为《论语》来自生活,是生活鲜活的再现,所以我们才应该用一种独特的方法去读它。个人认为,与其风格比较像的一部书是晋代的《世说新语》。我们怎样读《世说新语》的 我想大多数人如果不是出于学术目的(例如需要写一篇论文或读书报道什么的),一定不会去分析它的中心,分析某段话是多么曲折地表达了一个多么深刻的学术理论我们大都会把它当成一种生活的纪录,以一种闲心来读它。我觉得,其实闲谈的心境才是最适合读这样的书的。

读到会意处,拊掌一笑,自然就理解了他要表达什么。或许比条条框框地分析加分解来得好一些。若要用一句话来归纳《论语》讲了什么,我觉得应该是如何做人。做人和做学问是不同的。做学问也许还能在纸上做,做人却只能到生活中去做了。读教人做人的书,自然要放到生活中去读而不是仅仅在纸上读,到故纸堆中去寻找疑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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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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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从《悲惨世界》认识雨果的。

它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善良和博爱在悲惨的社会现实在发亮的故事。尽管那个时代的背景如此灰暗,但从故事在我仍能感到从心底升起的温暖。

无论是主人公冉阿让、警察威尔还是米里哀主教,他们都很执著,冉阿让执著于对世界和社会,对道德与法律投桃报李的潜规则,米里哀主教执著于每一个人都是上帝的子民,夜不闭户,对全世界以德报怨的品质,然而,尽管在某些角度上,威尔是反角,但谁也不能否认,他是执著的,他为他的执著放弃一切,后来因为被自己处心积虑要带进监牢的冉阿让所救,他一生所执著的信念瞬间被冲击得只剩下碎片,他无法想信,尽管事情就发在在他身上,最后,他受不了道德良心的拷问,向自己开了最后一枪,死在那个悲凉的夜晚。

书中一个情节深深地打动了我。

那个灰色的冬天,冉阿让从监狱里释放出来,他带着犯人耻辱的标记,走进一个小镇。小镇上每一个人都避开他,没有人会收留一个曾经的小偷。当他心灰意冷的时候,命运为他打开了一扇门。他在一位好心的老妇人的指点下,拜访了米里哀主教。米里哀主教住在华丽的教堂旁边一间低矮的小屋子,而镇上的小医院则搬进了大教堂——这位主教让出了本应属于他的华美的教堂,镇上的每一个人都知道有一位如此可敬的主教。米里哀主教的屋子燃着温暖的炉火可以照到从不关上的门的外面。出人意料地,米里哀主教以接待贵宾的形式接待了这个潦倒的主人公。或许是长期的监禁使他的报复心益增,他最后还是偷走了主教家的一套银餐具。但天亮以后,小镇的警察抓住了他,并送到主教家。他感到从未有过的害怕,他又要回到那个黑暗的地方了吗?那个仁慈的主教看到昨天他收留的人正如主教的妹妹所担心的那样,他会后悔吧。然而没有,他所有的想象都落空了。米里哀主教诚挚地看着他的眼睛,片刻以后,他微笑地问冉阿让:“你早上怎么走得这么急?把我要送你的一对银烛台都忘了拿。”说着拿来他姑姑留给他的唯一一对银烛台,递给冉阿让。警察连忙放开他,连声道歉。冉阿让的命运从此发生了大逆转。他一直没回过神来,站在米里哀主教门前,米里哀主教微笑地询问他:“您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故事从这里展开了,尽管后来再没有见到米里哀主教,但改变后的冉阿让不正是另一个米里哀主教吗?在故事的最后,他离开了这个世界,以最幸福的方式,他所收留的芳汀的女儿送他离开,在汇流成河的泪水和崇敬中,他安详地熟睡了。

这部作品写于一八六一年。当时这部作品把雨果推上文学巅峰,雨果是高傲的,也是孤独的,他笔尖露出的锋芒,让历史也为之一震,雨果是不朽的,一如他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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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1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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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半部《论语》治天下”,为什么这样说呢?这半部《论语》就能治天下,靠的是什么呢?靠的就是《论语》中蕴藏的大智慧啊!

《论语》到底写的是什么呢?里面篇章很多,有关学习的学而篇,有关品行做人的道德篇等等,平时我们经常挂于嘴边的几句话:“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三人行,必有我师。”、“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而改之。”均出自此书。这些语句随便找个同学都会说上一两句,我想这也许就是孔子的人格魅力吧。

《论语》里面的精彩语句数不胜数,但我最喜欢“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自内省也。”这句话。意思是:见到贤人圣者就想想自己有没有他的成就,见到没有贤者思想的,就要反省一下自己也是不是这个样子。我一直将这句孔子说的名言刻在心里,半点不敢忘记,因此养成了争强好胜,希望自己也能达到别人一样水平的性格。

《论语》不仅能发人深省,还能使人改变人生观点。让顽皮不爱学习的人变得发愤图强,努力学习;令自卑的人不再自卑,昂首挺胸重新做人;使奸险狡诈的人变得诚实憨厚……从这个角度出发,这难道还算不上是一本好书吗?

《论语》书中记录的有勤学之人、守信之人、也有死读书不求甚解的人,陈正之就是那个勤学之人的代表。他每天以勤补拙,勤学苦练从不间断,人家读一遍书,他就翻倍,甚至更多,并在学习中寻找乐趣,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由“陈傻子”变成陈才子,成为汉代一位很有造诣的博学之士。再如北宋的米芾,他把“学而不厌”当成自己的座右铭,勤练书画,特别是在练“捺”方面,废寝忘食。他的妻子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啊,再也忍不住就给他送饭,在送饭的过程中不心小碰了一下米芾的右手,没想到就这个细节竟写出了世间少有的一个“捺”,这是一个巧合吗?正因为米芾那勤学苦练,终于成为当时享有盛誉的“宋四家”之一。而曾子则是守信人的代表,他不顾妻子反对,言出必行,说给儿子杀猪就杀,绝不向孩子撒谎,成为后人诚信的楷模。《论语》中有些语句的意思确实难以理解,但“读书死,读死书,死读书”这句话总该明白吧。《论语》中也有这种人,谁呢?就是伯乐的儿子。伯乐的儿子不动脑筋,不思上进,手拿着伯乐写的相马经去寻找千里马,结果错把一只癞蛤蟆当做千里马,这种只知读书,却不知思考的人,到头来只会一无所获,闹出笑话……

《论语》,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有关孔子或他的弟子的一个个小故事里隐藏着一句句至理名言,语言清新自然,构造新颖活泼,翻开书本,其中的人物历历在目、跃然纸上。

现在你明白为什么“半部《论语》治天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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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国演义读后感高中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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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在长江岸边,在神州大地上,在2000年前的中国,这片神圣的土地经历了什么呢?三国时期。虽然民不聊生,却趣事连连;虽然连年战乱,却英雄辈出;虽然战士们的鲜血染红了长江、黄河,可是他们的事迹、这个年代的历史却永远流淌在我们心中,就像血液是热的,更是充满色彩的。我从小就看三国,6岁时,一本厚厚的,表面枯燥无味的书摆在了我的书架上,怀着充满希望的心情翻开了这本书,书中的内容竟一下子吸引了我,我钻进了这本充满魔力的书,直到现在,我还在研究三国。

这本书记载的是东汉末年,由农民起义到群雄割据的一系列故事。这个时期没有谁是王者,没有皇帝,更没有一个统一的国家。个个秣兵厉马,个个雄心勃勃,都想成为最终的霸主。特别是刘备、曹操、孙权这三个老大,都有无数的兵马,无限的魅力,打来打去,一场仗打了八十多年后,终于决出了胜负,胜者不是魏、蜀、吴,而是新的势力晋,这个搞笑的结局为三国画上了“!”,或是个“?”。

三国时期,不仅有血肉横飞,猛将如云的战场,还有在战场后方,无数出谋划策、运筹帷幄的“战场”。有像吕布、赵云这样的猛将,有像诸葛亮、周瑜这样的不用刀枪却胜过刀枪的谋士。更有像刘备、曹操这样的王者。从这些英雄与历史的身上,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三国世界个个王者最终的目标无非是当上皇上,他们充满野心,自以为是,恨不得一步登天,但是最后却谁也没能得逞。做人就不要这样,野心越大,输得就越惨。一步登天是不可能的,只有踏实的做事,一步一个脚印,从小到大,从无到有,才能取得最终的成功。如果一口吃个胖子是绝对吃不下的。虽然一开始你可能像刘备一样渺小,但是只要努力,踏踏实实的来攀登生活的这个梯子,当爬到梯子顶端时,你会看到自己脚印,看到下面的世界那么美丽。成功需要努力,只有心还不够,除了有心还要有行动。滴水能把石穿透,万事功到自然成。看看袁绍这样的人,只是充满了野心,却不付出努力,一颗心是达到了成功,可是通过实际行动走的路,他还远没有走完。

这三国这个乱世中,其实每一个人都是我们的老师,曹操告诉我们做人必须有心计,刘备说想成功就一定要有执着的信念和一颗充满慈爱的心。诸葛亮扇动羽扇,告诉我们只有时刻谨慎、细心才能成大事。关羽满脸懊悔:“哎,千万别像我这样,心高气傲,这样得不到什么好的结局”。吕布来了,赵云来了,董卓来了,他们都来到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中,讲述他们的人生。

以史为鉴,以史为例。从《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做人的真理,足够享用一生。《三国演义》本身就是真理。读历史,让人明智,读国学,让人明理。从这些经典中,我们就可以与英雄对话,与历史交谈。读三国,让我身处这个充满魔力的三国世界,我还要在这个三国世界中继续去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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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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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一句简单的法国谚语就说出了钱钟书想要表达的主题。

高中的时候我就看过《围城》,可是当时也仅仅是走马观花地看了一下情节就放下不看了。记得那个时候语文课本上有一段《边城》的选段,讲边城的时候教师说了一句话我记忆犹新。他说:“在2000年左右的一年,《边城》被评为中国最受欢迎的汉语小说,《围城》排行第二;而在亚洲,《围城》被评为最受欢迎的汉语小说,《边城》排行第二。”当时我一下子想到了这其中的简单原因——《围城》在国外的受欢迎程度要还是很值得肯定的!有时候我觉得我不是很喜欢看钱钟书的文章,尤其不喜欢长时间看。因为总觉得看看的书异常地耗费脑力!就像《围城》,很多时候我得在他那巧妙的比喻中先停顿一下才能够继续前行。于是,断断续续地不明白花了多少时间才第二次把这本书给看完。

《围城》的爱好者应当不止是一类人吧!我觉得从青年到中年甚至老年都有其爱好的理由。青年嘛,正值恋爱的时节,正好有着看这书中曲折的感情故事的心态。中年人嘛,自我的家庭刚刚运营没有多么长的时间,有时候看看这书中的家庭中曲折逗人又有点合乎情理的故事还是很值得他们深思一下,反思一下自我的生活的。至于老年人嘛,老夫老妻们似乎最为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就是这年轻一代的感情生活与家庭生活了,他们是资格最老的观众。

看书的时候有时候也能够看得我有点纠结。为什么纠结呢很简单,一个围城的故事似乎又让我觉得感情与婚姻是一个不好接触的区域。尽管,中国的几千年历史以及国外那些童话传达给我们很多令人向往的感情故事,可是,这些完美的故事比起那种《围城》中的纠结故事来说的话又似乎是地税之余沧海了。有时候真害怕自我将来会成为那大海中悲催的一滴苦水。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冲出来,而我,暂时站在城门口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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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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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书是美籍阿富汗人卡勒德·胡赛尼所写,《追风筝的人》是全书围绕风筝与阿富汗的两个少年之间展开,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关于风筝的故事。网上说它是关于背叛和救赎的书,而我认为它是一本人生成长传记,记录了主角的童年,少年,不惑之年。

它的优点在于语言简洁,叙事条理清晰,没有对情节进行太多跌宕起伏的修饰,当剧情展开其中的温情与残酷时,又会有一种冲击感使得读者仿佛置身故事当中。网上评论说:这部小说值得瞩目,因为它不仅是一部政治史诗,也是一个关于童年选择如何影响成年生活的极度贴近人性的故事。单就书中的角色刻画来看,这部初试啼声之作就已值得一读。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这本《追风筝的人》使我感慨,人生道路上坎坷颇多,一不小心就会摔跤、松手,让手里的“风筝”飞走。一旦它飞走了,想要把它寻回就不容易了。唯有不忘初心、坚定信念、脚踏实地走好这条人生路,才能紧紧捉住手中的“风筝”,不让它飞走。

一本好书能让人获得极大的满足,更能使读者开阔视野、坚定信念、提升精神境界。找一本好书,抛开身边的纷扰细细品读,亦如书中有一情节说到“他从来不抬头看天上的风筝,一直跑着就好像一直都知道风筝会去哪”。我找到了这本好书《追风筝的人》,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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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中生阅读水浒传读后感怎样写

全文共 1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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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怎么说也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更何况幼时都读过,自然对此书有点印象—一群大多是农民的武林高手聚在一起,喊着“替天行道”的高亢口号。我想问他们:“天是哪个天,行的是哪个道?”招安前,说是为了保护朝廷,劫富济贫,欺负朝廷没警察,没枪,大肆破坏治安,社会秩序;招安后,到老实了点,替朝廷南征北战,平了辽国,方腊,立了战功。但是,本尿不到一壶的人们更是死的死,伤的伤,残的残,落得一个疏导猕猴散的结局。

看水浒,不外乎看里面一百零八将的性格以及他们的“英雄事迹”:宋江的“忠”与“义”,李逵的“猛和孝”,鲁智深的“智和勇”,花宋的“帅”,吴用的“谋”……一百零八将,性格各不相同,作者将他们描绘得栩栩如生,形象鲜明,怪不得被称为四大名著之一。

再细说两人,一个是宋江,一个是鲁智深。先说这宋公民,外号及时雨,暂且不说,他的“忠”与“义”我是真的不理解。说是“忠”与朝廷,为了不使李逵以后造反,竟邀他一起喝了毒酒,真是够“义”气的!不知李逵泉下有知,估计会跳起来宰了宋江。为了不使“智取生辰纳”一事败露,一刀砍了老婆阎婆惜的狗头,显示出他的“义”,真是与朱元璋杀

人不眨眼一样一样儿的。

再讲鲁提辖,也不愧于那个法号—智深:智慧还真的挺深。他,也算是水浒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了,在三拳打死镇关西中,他明知道镇关西已断了气,可他还是叫骂着:“鸟!看你再装死,等老子下回再收拾你!”颇有一番放学后别走的架势。等:“吃瓜群众”们反应过来此人已死时,鲁智深早已溜之大吉,此时不跑,还待何时?这一情景,把我深深吸引了,这更体现出了他的智。论到“勇”,他绝对不一般。想那时李逵发现老母被大虫吃了时,也是愤怒到极点才用朴刀捅死老虎。武松更是,只因为糊里糊涂地上了岗,糊里糊涂的地喝到烂醉,又糊里糊涂地打死大虫,成为了所谓“打虎英雄”。而鲁智深倒好,不知是吃错了什么药,竟在乱军丛中一杖击碎了方腊的脑袋。要知道,方腊可是击败过无数梁山好汉的人,这人却轻轻松松,“取敌上将之首级如探囊取物,”真是堪比关羽,比关羽还关羽呀!文末他“悟道圆寂”的场景,更突出了他的传奇。一个平时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花花和尚,还“看破红尘凡世,大彻大悟”,不能不说他的确是个传奇人物。

说到底,其实我也并不喜欢《水浒》里的某些人。但是,这本书的人物细致入微地描述以及对当朝社会的批判,却是世上的,怪不得,它在国内外知名度这么高,一些史学家也这么感兴趣。唉,世上再无施耐庵,人间再无《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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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高中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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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初农民子弟孙少平到原西县高中读书,17岁的他,胸腔里跳动着一颗敏感而羞怯的心,由于家里的贫困,他显示出了自卑。后来对条件差不多的郝红梅产生好感,但是郝红梅却与家境优越的顾养民恋爱,这段时间孙少平经历了贫困、饥饿,经历了初恋的煎熬和失恋后的更大的煎熬。但是,失恋并没有将孙少平打垮,反而使他的内心归为平静,凭着自己的顽强和勤奋高中毕业,回到家乡做了一名教师。

在田润叶的介绍下认识了县革委会主任的女儿田晓霞,田晓霞对事物独到的认知深深的引领着孙少平,使少平的眼界大开,田晓霞也慢慢变身成少平心里最重要的人,少平只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走出双水村,看大山以外的样子。

少平的哥哥叫孙少安,与润叶从小青梅竹马,但是两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不同,即使双方爱意坚定,但还是没有办法走到一起。为了使润叶过上好生活,少安拒绝润叶的爱意,与秀莲结婚,同时润叶也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中。为了弟弟少平妹妹兰香能读书,为了帮助家里和全村人能够摆脱贫困,少安辍学回家当起生产队长。

可爱的少安,心里总是想着自己的父母姐妹,却忘却了自己,为了他们,他愿意永远付出,因为他们就是自己的未来。

小说的开篇是以少平和少安两个兄弟为中心,少安是苦难中的仁者,肩负着生活最沉重的包袱,无论命运给予他的是贫穷还是困苦,他都不放弃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平穷虽然左右了他的命运,但却让他的内心更加强大。而少平从小就怀揣梦想,不甘于在穷山僻壤里度过自己的一生,他渴望的是外面的世界,这多像奋斗中的我们,这多像不甘于平庸的我们,《平凡的世界》的价值是不朽的,尤其正处于正在奋斗的我们,那是一种永远的感情共鸣与精神鼓励,炽烈、温情、友好、质朴、浓烈的激情。让我们明白,人,无论站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能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把不幸当做生活的挑战,去做生活的主人。

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切只有一次,所以去奋斗吧,去爱,去生活吧,如同从来没有受过伤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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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高中生《简爱》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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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时的社会环境和简爱简小姐的心理变化读起,简小姐从小由于家庭的变故,被寄养在里德太太的家里,她成了外来人口,在这个贵族家庭,这个如丑小鸭一般的小姑娘处处受欺凌,但她从来不消沉,总会给他们以反击,为自己争取尊严的公平。只有家里的仆人贝茜称呼他为“简小姐”对他倍感呵护,这位朋友就是当初他所谓的伙计。

用一首悱恻哀怨的悲歌来描写简爱生活的艰辛吧:她的双脚疼痛,四肢无力,路远迢迢,山岭荒芜,天上没有月光,唯有苍凉暮色,就要笼罩可怜的孤儿的旅途,为何让她一人远离家乡,来到荒野茫茫,苍岩叠叠之处,人心险恶,唯有善良的天使,注视着可怜的古尔德脚步。夜晚的微风,从远处轻轻的吹来,万里无云,只有晶莹的闪光,上帝慈悲,赐福与人,给可怜的孤儿以安慰和希望。然而,这个可怜的孤儿从没有放弃过,为自己的生命不断注入力量。她和其他的贵族小姐一样的读书习字,最后教书,与期不一样的是,她的读书是不断的强大自己,而不是炫耀自己。

再后来,她在这样黑暗的环境里,也长大。当她第一次面对自己的感情时,为着对爱情的神往,对感情的执着,他深深地爱上了温文和婉的罗切斯特先生,但是,上帝依然捉弄了他,让她的爱情也经历了崎岖和不堪,当罗切斯特先生双眼失明时,是执着让他不离不弃的留在他的身边。而当时的她,用他的话表达为:“你以为我平穷,相貌平平就没有感情了吗?我当你发誓,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无法离开我,就像我现在无法离开你一样,虽然上帝没有这么做,可我们在精神上依然是平等的。”这就是他的爱情观。平凡里透着伟大。

才觉得人生真的是因为有奋斗才有魅力的,他绝对不是偶然的恩惠,只有不断地向自己的目标看齐,才有实现它的可能。生命才会发光。不要因为自己的梦想卑微,不要因为自己当时的微不足道,也不要为自己的无能为力而自卑不堪,即使这个世界抛弃了你,只要自己不放弃自己,学会与寂寞共舞,永远不堕落下去,梦想总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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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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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身体可以被囚禁,人的心却不可以。”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

在辛亥革命后的时期,那个时代人思想受封建社会的影响都是腐朽,但也存在着新青年。

觉慧的家族是封建旧家族,他家公馆有着悠久的历史不知经过几次更换门匾。里面究竟有着怎样的秘密,依旧不会为外人所知道。在觉慧印象里的家有着黑漆大门,好似关住了他;当门开着时,好像一只怪兽的大口。里面像一个黑洞,这里面有着什么东西,谁也望不见。

家是一个温馨的词,但在他眼里是“狭的笼”好似被密密麻麻的线缠住,无法挣逃开来。他常常想反抗束缚他的某个东西,可又不知反抗什么。在白天欢乐统治着公馆,在黑夜悲泣统治着公馆。

无论白天或是黑夜世界都有两个不同的面目,为着两种不同的人而存在。在封建社会中,中国青年们受到陈腐的封建道德影响,没有自我,而觉慧和他的家族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

他是矛盾的。他想挣脱旧思想却又被束缚在其中,他自己也很迷茫自己在挣脱什么东西,因为大家都是“无抵抗主义”。“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这是他的写照,也是唤醒自己和其他人的一场勇敢的斗争,在书里他做了先行者。

他想反抗这一切,他想要反抗这一切,他要反抗这一切。不止为了封建的旧制度的思想,更是为了自我,和无数受着折磨的其他人。

他是勇敢的,他反抗了,他离开了家,他挣脱开掉束缚着他的东西,一种新的感情渐渐抓住了他,他不知道究竟是快乐还是悲伤。但是他清清楚楚地知道他离开家了。他离开了旧的家庭,就像甩掉一个可怕的阴影,没有一点留念。封建制度对人的迫害和地主阶级对农民的残酷剥削,是罪恶的。而觉慧的反抗也是代表大多数人觉醒。

“宁做沥血歌唱的鸟,不做沉默无声的鱼”,开始反抗命运的不公,寻求自我的反抗之路。

那怕前方有多少荆棘,我想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弱的光芒;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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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国演义读后感高中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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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四大名著之一,文学浓墨重彩的一笔。在中国,无论是乳臭未干的孩童还是风烛残年的老者,只要你提及《三国演义》,他们都能与你乐道几句。相比《三国演义》,它的“老祖宗”——前四史之一的《三国志》也是毫不逊色。这个国庆假,《三国演义》读过不谈,恶补了一下《三国志》,那么,就分享一下我对两部宏伟巨著的小看法和小感触吧。

两者,一为正史,一为野史,或者是小说更加恰当。这很大程度决定了两者的不同,小说是写给读者看的,所以它需要很多精彩的故事情节,和成功的人物形象支撑。正史写给当朝统治者看的,所以它需要的是在政治方向正确的情况下,尽量还原历史原貌。

既然这样,那陈寿和罗贯中笔下的同一段历史,肯定会碰撞出不少火花。举几个让我印象最深的例子吧。在众所周知的《温酒斩华雄》中,关羽第一次展现了自己的高超武艺,在群雄中脱颖而出。正史却记载,华雄是死于孙坚的古锭刀下。当身边有些人还以为阿斗是孙尚香所生的时候,《三国志》却只是“权稍畏之,进妹固好”一笔带过。黄巾军起义首领张角,演义中说他乃是个“不第秀才”,然而当时还未有科举制,汉朝还是用“举孝廉”选拔官员,科举是隋文帝之后的事,三国时,哪来秀才之说?要说演义中刘关张一同作战,最经典的桥段非《三英战吕布》莫属了吧,结果《三国志》一翻,妈耶,虎牢关一战,吕布也是败给了孙坚!可怜了我的江东之主呀,功劳全算在了刘关张头上去了。这也让我发现了一个问题,罗贯中神话了刘关张一波人,丑化了我们的“奸雄”曹丞相,于是小说善恶两派全了,“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我们同样人才济济的江东,就只能沦落到打酱油的尴尬境地了。

刘关张赵马黄诸葛的神化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即使他们可能不那么真实,但他们已经不仅仅是历的人物了,而更是伟大的艺术形象,当然,这都没什么。但是,在这里我得为被丑化的曹丞相“美言几句”。这位世人皆知的大奸雄,在演义中是名奸诈多疑的角色。让他成为奸雄的,有这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大“功劳”。演义中记载,曹操欲刺董卓未遂,于是四下逃命,逃命过程中,借宿在父亲结义兄弟吕伯奢家,夜里听到磨刀声,疑心人要杀他,便屠了别人一家。“却见缚一猪欲杀”,原来是要款待他,便继续奔逃。路上偶遇“手携果菜而来”的伯奢,曹操虽然知道他是好意,但怕伯奢知道后带人追杀,“知而顾杀”。陈宫问其何故,曹操便留下了这么一句豪言壮语。这句话《三国志》中不曾记载,它的出处是在《三国志》裴松之注引,具体有三个版本,《魏书》说,伯奢儿子要打劫曹操,曹操被迫杀人。还有一种说法是,曹操怀疑人家要他命,便杀了他们。《孙盛杂记》中说是曹操听到人家“食器”声,以为人家要杀他,杀了人全家,“既而凄怆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显然罗贯中选择了《孙盛杂记》的说法,但他改编的有些不那么真实,说磨刀就算了,还说是杀猪,难道,曹操能听到微小的磨刀声,却听不到撕心裂肺的猪叫么?就算曹操真的说了这么一句“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我依然要说,首先曹操是凄怆地说的,只代表当时就事论事,而不是他的人生观,更没有说是“天下人”。其次,这句话,我觉得有两种意思,宁可以译为“宁可”,但也不是不能翻译成“难道”,类似于“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同时“毋”也有“不能”和“没有”两种意思,那么就是说这句话,也可以翻译成“难道只要我负了他人,就没有别人负我的地方吗?”裴松之是公元372年出生的,是南朝人,当时没有标点,我这么翻译也不能算错。

如果说曹操还有什么黑历史的话,那就是大军屠城徐州了。演义中说陶谦手下投降的黄巾军又惹事,杀了曹操父亲夺了其家产,落草为寇,然后曹操蛮不讲理屠了徐州。而《三国志》中则是直截了当的说杀他父亲的人正是陶谦,虽然手法还是很极端,但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

毛主席,也非常欣赏、推崇曹操,主张坚决为曹操翻案。1918他还曾特地前去许昌瞻仰魏都遗迹,并与罗章龙合作一首《过魏都》。在他的《沁园春雪》中也可以看出,他认为,无论是秦王汉武,唐高宋祖或是成吉思汗都缺乏文采,然而曹操不仅是颇有军事才能,还能称得上一位伟大的诗人。历代皇帝能说在文学上有造诣的,能和曹操相提并论的只有李煜了,但高晓松却说:“光从统治者的层面来看的话,李煜都不配给他提鞋,两只手都提不起一只。”

其实,对于三国,还有很多可说的,但由于篇幅原因,我选择了这个性格复杂,后人颇多争议的,也是我很喜欢的人物——曹操。一孔之见,翘盼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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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王梦的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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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说说心里话

紫岚,有些话憋在我心里很久了,我有股一吐为快的冲动,那就借这次机会和你说说我的心里话吧。

母爱如海,绵绵流长。

紫岚,我知道,你是位承受得起这句话的母。忍受分娩的剧痛任狗撕咬,披风戴雨将五个狼崽叼回住所,对孩子的无比严格,丧子的痛心……足以表现出你是尽职尽责的母亲。次子蓝魂儿被捕兽夹卡住时,你竟把它的喉管咬破,结束它的生命。宁愿让它死在自己手里,也不愿让它受尽后死在猎人与猎狗手中,这看似荒谬,其实何尝不是伟大的母爱!

母爱是一幅山水画,洗去铅华雕饰,留下清新自然;母爱是一首深情的歌,宛转悠扬,轻吟浅唱;母爱是阵和煦的风,吹去朔雪纷飞,带来春光无限。

看看我们人,赶父母出家门,虐待父母的新闻不胜枚举,那些人连你们狼都不如!父母爱不容侵犯,他们有什么理由又有什么资格这样做!有这样败坏的人真是中华民族乃至人类的耻辱!紫岚,你替动物和人类做了榜样!

梦想已武装,前方会怎样?

紫岚,我知道,你的梦想是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做狼王。于是,你把这个愿望寄托在长子黑仔身上。黑仔不幸死后,你又寄托在蓝魂儿身上。就这样,虽然三子一个接一个遇害,但你仍不甘心。这份执着似乎感动了天地,女儿媚媚怀有狼孙,你的梦想多了一丝希望。为了孙子的安全成长,你终究与老鹰同归于尽,说是为梦想而死更确切些。

虽然你没完成梦想,虽然结果不称“狼”心,但你努力过就足够了,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轰轰轰烈烈地拼搏过。好比打仗,只要上了战场拼死拼活痛痛快快打了一场,也就死而无憾了。梦想跌跌撞撞,怎么会没悲伤?对于你的梦,不要太悲伤,太彷徨,相信你的孙儿会迎来希望的曙光!

我们人在追梦上可不逊色。有轮椅上的著名女作家海伦凯勒,失聪仍坚持创乐的音乐巨人贝多芬,患有肌肉萎缩症的世界物理学家霍金……这是对无数追梦者的莫大鼓励,而这梦想之所以成功来源于执着,就像向日葵永远向着太阳。不错,执着不一定成功,但缺乏执着一定不成功!

当风带来春的生命,当阳光照出夏的炎热,当落叶荡出秋的果实,当雪洗刷冬的洁白,我知道梦已轮回。坚持梦想不改变,纵然海枯石烂,天倾地陷。

紫岚,谢谢你!是你让我懂得了爱应珍惜,是你让我领悟了梦的真谛!

[狼王梦的读后感高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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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国演义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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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题记

我国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王朝更迭,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三国演义》描写的时期就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四分五裂、群雄逐鹿的年代,在这动荡时期,涌现出一位位英雄人物,流传着一个个流芳千古的传奇故事。

东汉末年,黄巾起义,彻底动摇东汉政府统治,后董卓专权,飞扬跋扈,致使汉室凋零,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忠臣被逐于庙堂之高,壮士惨死于锋刃之端,贤良空老于林泉之下,何其怪哉!”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吧。正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那个血雨腥风的年代早已悄然过去,通过这本书,让我们又回到过去,眼前飞扬着一个个鲜活的面容,重温那金戈铁马的历史画卷,体验那一幕幕激动人心的时刻。

他,挟天子以令诸侯,先灭董卓后灭吕布,大破李傕和郭汜,又在官渡之战以少胜多,大破袁绍,而后平马超、灭张鲁,远征乌桓,统一北方。“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暴露出他的狭隘;官渡之战以少胜多突显出他的智谋。可是,赤壁一战,二十万大军顷刻化为乌有,损失惨重,奠定三国鼎立。他生性多疑,神医华佗为他治病,他竟然怀疑华佗要谋害他,遂杀死了这位神医。这就是乱世奸雄——曹操。

他,被刘备不辞辛劳、思贤若渴的精神所感动,为刘备制定建国策略;为联合孙吴共同抵抗曹操,他舌战江东群儒;三气周瑜,智取荆襄九郡,又进军益州,使刘备三分天下有其一。也曾七擒孟获,安定后方;六出祁山,誓复汉室,多次击退曹军,因积劳成疾,壮志未酬,病死军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印证了他的一生。连魏国司马懿也赞叹他是“天下奇才”。这便是卧龙先生——诸葛亮。

他,勇猛刚毅,义重如山。“桃园三结义”,“身在曹营心在汉”,毕生追随刘备,为刘备鞍前马后。他武艺高强,颇有谋略:温酒斩华雄,杀颜良、诛文丑,为曹操解白马之围;过五关、斩六将,单刀赴会,水淹七军,可谓所向披靡,英勇无敌。然在无数次胜利面前,他渐渐滋生骄傲情绪,最后败走麦城,兵败被杀。这便是三国名将——关羽。

此外,这本书还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形象,“喝断长坂水倒流”的张翼德,“宝刀不老”、“百步穿杨”的黄汉升,骁勇善战的赵子龙等等。

《三国演义》开创我国历史小说的先河,其中名篇数不胜数,“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等故事早已烂熟于心,耳熟能详。“赤壁之战”透露出的智谋更令人惊叹不已:孔明江东辩群儒,七星坛上借东风,再加上黄盖的苦肉计、庞统的连环计,才使得那曹操上当,才会取得如此大的胜利。正因为这些精彩的故事情节,《三国演义》才成为我国古代灿烂文化中的一部分,才真正让我们感受到我国文化的璀璨。

经典《三国演义》,大哉《三国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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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精选

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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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论语》如同沙漠中的绿洲一样,滋养我们的精神世界,使我们内心平和,在炎炎夏日中收获一丝清凉。这就是经典的力量,它可以在潜移默化中塑造我们的性格,让我们能更加平和地对待工作中的压力,将压力转化为动力。

作为一名实习生,在公司总部机关人力资源部实习的这段时间让我感触良多。首先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公司快速紧张的工作节奏。从公司领导到每一个同事,都在为“振兴华北”的共同目标努力奋斗,同事们虽然劳累但是充满了信心,这信心是对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信心,是对美好幸福生活的信心。

其次,让我深感震撼的是大家在紧张的工作之余每天坚持学习。局副总经理、华北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程文彬曾在加强总部机关作风建设会议上指出:勤于学习,学无止境。程文彬在强调对标学习和开放性学习的同时,强调“系统内、部门内要互相学习,年轻人向老同志学,老同志互相学,学习的氛围一定要建立起来。”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公司众多优秀的同事是我学习的榜样,我要对标学习,不断提升自己。孔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就告诉大家要想办好事情,就一定要做好准备,公司组织的“书香大讲堂”、经验交流分享会等学习活动,虽然和大家目前的岗位工作没有直接的联系,“短期收益”不明显,但日积月累,就会获得“长期收益”。

《论语》中讲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要想读好这本书,就必须学会运用这句话。在日常工作、学习中,要将学习和思考结合在一起,做一个会思考问题的员工,做一个有悟性的员工。这样,更有利于自己的快速成长和进步。

于丹老师讲到:“《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尽管现代社会竞争压力大,但只要我们坚持阅读经典,并且在生活中不断践行“忠恕之道”,践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最基本的做人做事准则,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热情为大家提供帮助,提升自我,尊重他人,那么不管外界的变化多么复杂,我们都能收获内心的平静和愉悦。

《论语》最让人感动的是其所蕴含的人文情怀。孔子是一个讲求孝道的人。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如果问大家是否知道父母的年纪,相信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脱口而出,父母总在不知不觉间老去。“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太忙,从来都不是理由,别找借口,也别留遗憾,放下手头的事情,给爸妈发个短信、拨个电话,聊聊家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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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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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我认为应该是从题目开始就吸引人,直至结尾都一直好的书。而“好”,则是作者呕心沥血地把无与伦比的语言艺术表现在书或故事中,让读者感觉身临其境,无法自拔。

最近我看了《第七条猎狗》,我认为这是一本好书。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它生动地描绘了狼、狗、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以及它们在人么们心目中的形象,并告诉人们要保护自然界中的所有动物。

《第七条猎狗》中以狼、狗、豺为主题分别讲述了几个故事,没一个故事都感人至深,催人泪下,使我久久难忘。比如“狼‘狈’”中的黄狼与“黑狈”,它们在猎捕母猪时同心协力,让它们如愿以偿;它们在面临猎狗的包围圈是,丈夫黄狼对妻子“黑狈”——断了前肢的黑狼不离不弃,在能逃脱包围圈的情况下义无反顾地去援救黑狼。再比如“灾之犬”中的花鹰,由于前任主人艾香宰的迷信被抛弃,后来新主人也发生了不幸的事,也产生了花鹰会带来厄运的想法,就想方设法地丢弃花鹰。可花鹰忠心耿耿,一直守护在主人身旁。不就主人发生危险,花鹰不弃前嫌,牺牲自己救下主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暮色”。这个故事讲述的是豺王索坨带着饥饿的豺群行走在尕玛尔草原上,它们发现了一个野猪窝,豺王索坨需要一只苦豺。它有两个选择,第一是老公豺达曼洪,第二是索坨的亲生豺娘霞吐。如果选择达曼洪做苦豺,那么索坨的豺王王位则不保,最后是豺娘霞吐做苦豺。如果选择豺娘做苦豺,那索坨的王位还在,但它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在这进退两难的情况下,索坨自愿代替豺娘做苦豺,豺娘不忍儿子这么年轻就牺牲,还是跳出来接受苦豺的命运。着母爱是伟大的,着母爱是值得歌颂的。同样的,索坨身为至尊王者却愿为生命快走到尽头的豺娘献身,也令人震撼。

《第七条猎狗》让我明白,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就算在我们印象中最差的狼,也有属于它们的感情。而且动物的感情比我们人类的感情更坚固,更忠贞,它们不会因为利益和诱惑而背叛,而不会因为困难和危险就抛弃。这种感情应该受到人们的尊敬。人们更应该保护动物,和动物和平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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