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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场作文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汇编20篇)

为什么需要感恩,感恩不仅仅是对他人的感谢,也是让我们知道生活的美好,有人在关心我们,在我们身边。这里小编给你们收集了一些学生考场作文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优秀作文,欢迎查阅,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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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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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基层单位,普通党员的组织生活确是另外一番景象,呈现出以下几个不容忽视又十分突出的短板:

一是党员政治生活少。有些单位以业务工作为主,培训学习也主要是集中在专业知识方面,对于党员思想发展关注较少,党内政治生活也多是形式上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虎头蛇尾,草草了事,根本不注重实效,更别谈提高思想的目的。

二是党员积极性差。对于一些普通党员,只有在交党费和党员活动的时候,才认识到自己和别人的不同,除此之外,“泯然众人矣。”组织生活外工作不积极,组织生活中也是如此,带着一双耳朵却不张嘴,身体在会上,心思飞到会外。这样的人不追求进步,可也反映出一些党组织生活会的枯燥和乏味。党性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减退,甚至把参加组织生活当作一种“负担”,不想参加党组织生活。

三是组织制度约束力弱。在制度建设上,仅仅把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停留在原则性要求、一般性安排上,导致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健全;在制度执行上,仅仅把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而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上,造成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不严格。有的单位党内组织生活组织随意,管理松散,临时通知,组织者准备不充分,对参加党组织也没有作要求,缺乏严肃性,缺乏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评价、考核等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党组织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上缺乏创新,方式方法过于单一,习惯于念报纸、读文件、看电教片,枯燥无味,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一些基层党组织往往把党内生活制度仅限于“三会一课”,对党的政治生活制度的理解比较狭隘,本来很好的制度成了摆设。

四是监管力度不够。部分基层党委没有深刻认识和主动把握新形势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对下级党组织工作安排不清、日常监管不严、党建考核不力,制度防线松懈,致使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得不严不实,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形式主义之风。

“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各级党组织,不论层级高低、行业领域差别,都必须严格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着力提高党内生活质量。任何一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成就大小,都必须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各级领导干部更应率先垂范。这样,我们就一定能把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巩固和扩大,以过硬作风和良好形象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支持。只有坚定不移的弥补党建制度上的短板,及时猛药去疴消除积弊,才能使党员组织生活重整行装,再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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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民主生活会执行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1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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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是我党纪律的一个鲜明特征。党的纪律是全党意志的体现,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党章要求每一位党员都必须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绝不允许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绝不允许有不服从纪律的“特殊党员”、“特殊干部”。

纪律即准则,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守党的纪律,首先要认真学习和熟知中央、省、州出台的一系列纪律规定,树立“规矩”意识。其次要牢记哪些事情做得、哪些事情做不得、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任何时候都不能逾越纪律的底线和红线。《明史杂俎》记载这样一个故事:一日早朝,明太祖朱元璋问大臣:“天下谁人最快活?”有人说功高盖世者最快活,有人说位居显赫者最快活,有人说富甲一方者最快活。朱元璋听后都不满意。一位叫万钢的大臣答道:“天下守法度者最快活!”朱元璋听后连赞:“见解独到。”时至今日,万钢成为我们学习的典范。

纪律即镜子,要经常照、正反照。孔子说:“吾日三省吾身”。党员干部要经常对照镜子照一照,学会正照,还要学会反照。要以先进人物为镜,用放大镜从他们身上查找优点,感受楷模的力量,激发向上赶超的动力。同时,要深刻吸取反面教训,用显微镜查找自己的问题,自我反省,见微知著,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好各项制度和规定,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能有特权思想。

纪律即利剑,要大胆监督,敢于亮剑。

一是坚持关口前移,提高发现违纪苗头的发现力。纪检监察机关要综合运用听、看、查、问、访等方法,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善于从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明察暗访、社会动态中发现问题,真正把问题找准找深找实。坚持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治理,对一些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做到关口前移,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要坚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防止一些党员干部一步一步走向腐化堕落的深渊。

二是敢于执刀见红,提高查处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党的纪律是硬约束,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人都不得违反。对视纪律如无物、我行我素、天马行空、恣意妄为的,必须旗帜鲜明、毫不留情地坚决打击。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板起脸来批评,用铁石心肠、铁腕手段执行铁的纪律,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确保党的各项纪律规定真正落实到位。

三是放大几何效应,提高维护纪律权威的震慑力。无论一个人职务多高、功劳多大,违反了纪律必受严惩!十八大以来至2014年底,已结案处理或正在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99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7606起,102168人受到处理,3133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是这些反面典型的及时查处、及时通报教育警醒了8200万党员,起到了放大几何效应的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执纪监督的主业,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和违反纪律的人和事较劲,做得罪人的“专业户”和 “宪兵的宪兵”,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切实维护纪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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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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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要求,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云南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

去年9月以来,云南省成立7个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组,走基层、访群众、查项目,对10个省级责任部门、16个州(市)、24个县(市、区)、36个乡镇、46个村委会执行纪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1406个,甄别梳理出涉及执行纪律方面的问题203个。

为把专项纪律检查与职能部门各类检查区别开来,避免重复检查,省纪委积极探索专项纪律检查与职能部门相互联动、相互配合、互为支撑的工作机制,建立责任部门开展检查、巡查、督查、稽查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制度。

印发专门工作方案,增强专项纪律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性效。检查组对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明确整改意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截至目前,曲靖、玉溪、红河、保山、德宏5个州(市)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通过严肃问责,推动各级党委、纪委切实承担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党组织落实监管职责。保山市在对11个问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133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对20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针对存在的作风建设问题,检查组建议有关地区和部门整合纪检监察机关群众诉求监督平台、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和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库等信息系统,建立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机制,督促各级扶贫部门认真履职,调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力量,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随机抽查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加大对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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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对照准则条例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1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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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直面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完善了更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党内监督新体系,实现“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准则》和《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做出了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对于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意义重大。

会议强调,全省国税系统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执行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

一是要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

各单位要采取党员自学、支部研讨等多种形式,让每一位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尽快掌握《条例》和《准则》的核心思想,熟悉两项法规的具体内容,深刻认识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切实筑牢纪律和规矩的坚固防线,切实把纪律观念、规矩意识牢记在头脑里,落实在行动中。

二是要对标抓好问题查摆。

各位党组成员要带头示范,各级党组和支部要跟进落实,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客观准确、认真负责地查摆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对标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准则》和《条例》、对照“两学一做”要求,重点查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自查整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通过这次政治体检,让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跟上形势的要求,迈出新的步伐。

三是要正确认识和适应监督常态。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适应从严从细的纪律、规矩约束,自觉从思想深处转变认识,正确看待监督。在大局和方向上,要清醒认识到,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是党的政治生活的题中之义,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在个人方面,要把监督当作“保健医”,当作给自己“体检”,看成防止出现问题、保持个人健康的保证,不断增强向体内病灶开刀的自觉性。

四是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做出明确要求,“五项监督”的责任主体、监督职责、监督内容都十分具体,从党组到党员,各个层级都有监督职责,实现了监督主体的全覆盖。要层层负起责任,紧握党规抓手,监督纪律执行、监督规矩遵守,监督制度落实,让每一名党员看到监督的威力,锻造保护干部安全工作、健康成长的利器。

五是要主动接受监督。

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适应监督和被监督的常态,把自己的思想、言论、工作、生活、作风等自觉置于党组织的监督之下、置于党员的监督之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置于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一定要有主动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有感谢监督的广阔胸襟,要相信组织能够正确鉴别,只要自身过硬,就不要怕被监督。把监督看作自己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工作、生活中亲力亲为,躬身实践,久久为功,取得实效。

六是要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政治巡视定位不够精准、对“关键少数”巡视发现的问题较少等问题,在政治巡视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在思想认识、政治巡视,工作力度、自身担当和能力创新方面进一步强化巡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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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鉴于此,提出我个人认为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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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沟通不畅,执行力不足。部门沟通不畅、脱节以及工作和布置的任务偏差、不能按时完成、工作效率不高,在于执行力不强,究其原因在于标准、监督以及责任心的问题;工作中的积极性与责任心在于企业凝聚力的打造,即人心的凝聚问题。如果各个部门主管以及公司管理层都无法凝聚成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那么整个公司的执行力就只能是空谈。

二、整顿各部门的工作范围、工作制度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流程。对主管责任、权利清晰定义,对各岗位工作职责明确定位,对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清晰界定。如果工作流程及规章制度不清晰流畅、不严谨,便会出现各自推诿责任的弊病,任务布置下去没有效果,还是不可能有执行力和凝聚力。

三、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及薪酬制度。要由过去的“用人管人”向“用制度管人”进行转变;从“以人为本”向以“执行为本”转变,两者兼容。实行统一的制度和纪律来约束全体成员的行为,才能形成客观公正的管理机制和良好的组织秩序。

四、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它的管理作用主要是通过精神引导弥补管理制度的不足,是一种柔性的因素。培养企业的共同价值观,逐渐通过价值观形成对员工的行为规范,形成企业较强的凝聚力,最终对企业绩效发挥作用,并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源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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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存在问题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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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产业发展随意性强。部分地区盲目整县整区推进某一项目,不计成本投入且效益差,导致一哄而上发展,最后整体失败。如2014年至2015年,西部某贫困县在没有深入考察群众养殖技术、养殖成本及市场风险等情况下,在两个乡镇3000多户贫困户中硬性推广绿壳蛋鸡养殖,由于蛋鸡养殖防疫不到位、养殖成本较高、签约企业设置诸多门槛等,政府投入几百万元的养殖项目全面失败,部分农民还因为发展绿壳蛋鸡效益差,背着死鸡到政府上访。

此外,缺乏深加工等产业链配套是各地产业扶贫探索失败的共性因素。如在贵州某县近六年来,当地先后实施了核桃、天麻、养羊、党参、太子参等扶贫产业,但都不同程度地失败。由于深加工能力低、组织化程度低,分散农户难以应对市场风险。以茶叶为例,这个县近年来发展了20万亩茶园,目前存活并发展相对较好的有10万亩左右。但由于没有深加工产业链,当地只卖初级产品,产品的附加值低效果不明显。当地扶贫干部反思说:“农业具有高风险,如果没有熟谙市场和技术的龙头企业带动,仅靠干部和群众的一腔热情,最终是国家花了钱,农民反而受了害。”

二是贫困户参与度低,出现“有政府决策没有群众意愿”“有项目没有贫困户”等现象。部分干部“自以为比群众高明”的想法并不鲜见,地方政府“我要你种(养)项目”意识强,越俎代庖替农民决定种什么、养什么等,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处于从属地位,参与度低,贫困群体本身的声音和意愿边缘化,脱离实际的做法在基层造成一些失误和浪费。

三是资金缺口大。目前财政扶贫资金额度低,具体到全国680个片区县和152个片区外重点县,资金量不足,难以支撑贫困县产业发展。

四是市场保障体制不健全。涉农产业受天气、市场等因素影响比较大,目前我国的涉农保险严重欠缺,贫困户发展产业存在较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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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在四气方面存在问题对照检查

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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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在省纪委机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上的报告中指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尤其要防止“四种风气”。即: 骄气、义气、小气、暮气。

王雁飞书记在该文中一针风血地指出了“四气”的实质,对进一步加强我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反腐工作实效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笔者辩证地认为,在新常态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浪潮中,广大人民群众听到的、看到的、谈到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绝大多数都是积极的、正面的、肯定的。毋庸质疑,纪检监察干部就是战斗在反腐最前沿的铁拳和尖刀,为重塑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不遗余力的打虎拍蝇,功不可没。在此情况下,的确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缺失了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对党内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反腐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导致“四种风气”逐渐滋生,这和省委下决心打一场惩贪治腐、正风肃纪、刷新吏治的攻坚战和持久战是相背离的。

若任凭“骄气、义气、小气、暮气”在纪检监察干部身上漫延,必将造成反腐斗争的底气不足,进而把推进“四个全面”建设和重塑政治生态战略置于不利境地。为此,王雁飞书记提出要防止“四种风气”的这盆冷水泼得好,泼很也很及时,笔者当为之喝彩。一方面,每位纪检监察干部都应当时刻铭记“守土有责、敢于担当”,率先讲政治、讲正气、讲规矩,从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出发,集中精力聚焦纪检监察主业,紧扣“执纪、监督、问责”履行本职工作;更要顾大局、识大体,既不能“种别人的地,荒自己的田”,也不能只站在自己“一亩三分地”里看天地、想问题;既要在政治原则上“挺直腰杆”,又要在“组织协调”上“放低身段”, 充分发挥司法、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既防“义气”又防“小气”。另一方面,每位纪检监察干部对反腐败斗争要增添十足底气和必胜信心,对查处个案或要案善打硬仗、敢打恶仗,对蹋方式腐败敢打大仗、打歼灭仗;同时,即便反腐工作捷报频传也决不能把尾巴翘到天上去,这就是王雁飞书记讲的“越是在人们给予掌声和称赞的时候,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谦抑的品格”,既防“骄气”又防“暮气”,时刻保持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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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两学一做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文共 1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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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针对性,确保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始终的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查出来,做到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学习教育带来的新变化和新成效。根据省、市、县委组织部要求,现就全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查找解决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通知如下,各支部各单位请及时将查找出来的问题收集整理,以支部为单位分类梳理汇总后于5月15日前报送镇党政办。

一、认真查找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党的意识淡化,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

二、改进查找问题的方式

1.在学习讨论中查找问题。要围绕专题,有针对性地查找重点问题,组织党员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时,结合本地本单位和党员自身实际情况,查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2.结合讲党课查找问题。党支部书记在讲党课时,要注重查找本地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区分层次和类型查找问题。要注重区分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不同层次,区分农村、社区、机关、国有企业、高校、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窗口服务单位等不同领域,分层分类查找问题。

4.其他多种形式查找问题。坚持“面对面”与“背靠背”、“个别听”与“集体谈”、“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相结合,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组织议、互相帮”等方式,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同时,通过公布专用信箱、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民声通道”、“行风热线”以及调研座谈、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查找党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三、坚持边查边学边改

1.梳理问题清单。要找准找实问题,查摆问题要清楚、具体,不能笼而统之,大而化之,各党支部要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分层分类进行梳理,每个支部、党员在每个专题学习中都要列出问题清单。

2.建立整改台账。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各基层党支部要建立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实行动态管理和销号管理。党员个人查找出来的问题也要列出清单。

3.认真进行整改。坚持边学边改,立行立改,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从基层和党员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每一件小事、实事做起。

4.实行整改通告制度。要通过板报、简报、党务公开栏和各类媒体公示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映整改成效,使学习教育的过程成为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的过程,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四、有关要求

各支部各单位要及时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分层分类梳理汇总,并及时上报;注意发现典型,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整改措施和整改落实情况请及时动态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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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当前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存在的问题分析

全文共 4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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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仍然存在一些不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甚至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亟待深度剖析,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就此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和研究。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圈子文化好人主义存在的问题分析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一、存在问题及特征

调研表明,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是能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这是取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确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淡化,政治纪律执行不力,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主要表现呈现以下“四性”:

(一)政治上的迷茫性。一是政治方向偏向。有些党员干部针对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难,比如贫富差距拉大、行业分配不公、少数人价值观扭曲、一切向钱看等,就在政治方向把握上摇摆不定,甚至把此类问题归结为改革开放造成的。二是政治立场偏移。有些党员干部实为政治上的糊涂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比如有的人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判断上,没有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认为:反腐败越反越多,积重难返。而有的又对身边违纪者睁一眼闭一眼,查处时说情开脱,袒护包庇。有的对当今自上而下开展的作风建设、群众路线等工作,不是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甚至错误地认为作风建设、群众路线做做样子,走走过场,阵风吹过,难以持久。三是政治言辞偏激。有些党员干部私下显能,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

(二)思想上的片面性。一是于己无关论。有的党员将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极遁世,不问政治。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没有遵守的必要;有的一般党员干部,则认为自己有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也没有约束的必要。二是民主自由论。有的党员干部在党内片面要求决策要民主、言论要自由,不能摆正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说了一些违反组织原则的话,做了一些违反政治纪律的事。三是自以为是论。有的不是全面、正确地理解中央精神,而是片面曲解原意,甚至把自己的不正确理解当成中央精神,使之在执行中变形走样。比如在执行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一些镇、村干部嫌工作麻烦,将强农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应发到户的惠农补贴资金,违规套取、截留使用,严重背离了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精神。近两年来,已查处7件此类案件,对相关人员及时给予纪律处分。

(三)工作上的本位性。一方面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大局意识,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片面强调本单位本部门局部利益,对党和国家政策、上级部署的工作,有利争着上,难事绕道走,合口味的立马照办,不合口味的消极应付。有的强调以本地工作特色为由,对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另一方面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有些单位受自身利益的驱动,不从经济社会发展长远利益考量,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从而出现“利大快执行,利小慢执行,无利不执行”现象。比如少数行政执收执罚部门,踩红边线,打擦边球。少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以工作保密等为由,另设办事大厅,规避集中监管。致使“三乱”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

(四)行为上的自由性。一是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有少数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貌似“双面人”,对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难以落实。有的党员干部参与组织讨论决定时,仍然存在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违纪行为。二是信仰缺失,行为荒唐。有极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政治信仰缺失,不信马列主义,信宗教迷信。不讲班子团结,讲团团伙伙。其行为完全丧失共产党员的立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极不良影响。三是利益至上,违纪违法。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行为方式上自由散漫,逃避监督,价值取向上追求个人利益至上。有的与不法商人打得火热,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有的甚至受利益驱使,蜕化变质,出卖情报,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比如2011年4月,该县查处县法院一法官周某某违纪违法案,因其政治纪律松懈,难抵金钱诱惑,迷失政治方向,通过互联网络,向境外敌特组织出卖情报,终因犯间谍罪,被依纪依法惩处。

二、原因分析

(一)不注重理论学习,政治素质不够高。调研发现一些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只重业务培训,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不善于运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由于政治理论基础差,致使思想政治素质难以提升,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难以从思想上、政治上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不注重党性锻炼,纪律观念不够强。有些党员干部不重视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放松了主观世界改造,致使党性不纯或不强问题仍然存在。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名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弱化。甚至极少数党员干部把强调政治纪律,视为束缚手脚,自认为只要谋求本单位利益,个人不拿不贪,就不是违纪违法。这样必然造成纪律涣散,难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

(三)不注重制度实效,执行力度不够强。有些单位党组织制度执行力不够强,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比如有少数党员干部不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有的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民主与集中对立起来,导致民主不够或集中不够,从而影响执纪实效。

(四)不注重从严治党,教育、监管、惩处不到位。有些单位党组织,尤其是村级党组织治党不严,对基层党员干部思想上、行为上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闻不问,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监管,甚至当党员干部违纪追究时,帮其说情开脱。有的党组织不抓经常性政治纪律教育,致使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化。有的党组织不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党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一些基层党员长年不参加组织生活,成为不受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有的党组织执纪不严,对违犯政治纪律者,认为蒙上“政治色彩”,尤其针对违反政治纪律言行,处分尺度更不好把握,因此得不到及时应有惩处。

三、加强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的对策建议

(一)着力强化党章意识,增强执纪严肃性。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每一个党组织都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自觉维护党章。做到党章规定的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必须坚决纠正和查处。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把严格遵守党章,作为自己必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用党章规范一言一行,真正把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行见于效,切实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着力强化纪律意识,增强执纪自觉性。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增强纪律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一系列主要论述,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提出的新要求,学懂学透党章、党纪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自觉规范言行,明确守纪底线。二是创新教育方式,增强教育实效。坚持政治教育与理想信念、宗旨教育相结合,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政治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注重统筹规划,加强持续教育。把政治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让政治纪律教育进入党校培训中,进入各单位党课教育中,切实使政治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传递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正能量,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增强纪律意识,自觉做到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坚定不移。

(三)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增强执纪持久性。严守政治纪律,执行制度是关键。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关键时刻听从指挥、重大方针坚决贯彻,具体规定严格执行、日常生活严守规矩。另一方面,扎实抓好党内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函询和问责等制度落实,查找和解决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予以整改。同时针对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查找违纪的深层次主客观原因,及时制定和完善政治纪律规定,增强政治纪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着力强化查处力度,增强执纪有效性。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一是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促进党的团结统一。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防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三是跟进重点时段、关键环节,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常态化检查。要强化新政策出台、重要会议召开等敏感时期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严明政治纪律;要强化重点人员的检查,突出新党员、新任干部、新进班子成员和离退休干部,及时纠正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要突出重点环节检查,定期对网络设施、传播媒体、涉密载体等情况进行清查,防止发生网上政治问题。四是要加强对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吃、住、行、医、学等方面入手,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对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执行政治纪律监督不力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五)着力强化主体责任,增强执纪示范性。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自觉作好表率,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政治纪律,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强化纪律“铁”的意识,强化按制度办事的意识。要把执行政治纪律贯彻于履职全过程,切实守住“底线”、不踩“黄线”,不越“红线”,以自身的示范表率作用,促进从严治党、严明执纪要求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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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当前小农生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解决对策

全文共 8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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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补贴政策在促进粮食生产、保障粮食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政策涉及面广,各地农业生产特点和补贴配套政策差异较大,以及农业比较利益扩大化趋势,导致农业补贴政策面临增产效应减退、补贴效率不高、补贴机制不合理等深层次问题,亟待重构补贴目标,不断完善补贴机制,改进补贴方式,加快建立与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

财政对农业的补贴是保障农业发展的有效手段,是维系农业基础地位的重要物质保障。通过农业补贴,对农业生产者以利益诱导,从而引导农户的经济行为,对农业生产与农产品流通产生积极影响。在这一过程中,财政对农业的补贴目标、补贴力度、补贴方式、补贴重点与结构等政策取向对补贴所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起着决定性作用。

自1950 年代末我国实施农业补贴政策以来,农业补贴对促进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如小水电、农业机耕、脱粒等)、保证农用生产资料的优质低价、维护农产品价格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自2004 年全面实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粮食产量逐年增加,2012 年粮食总产量达到了58957 万吨,创历史纪录,实现粮食总产“九年增”。但是,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业比较利益低下、竞争力减退、生态环境恶化、农产品品质与安全性始终难以有效提高、农业发展风险因素增多等问题日趋显现,农业补贴政策的功效也在逐渐减弱。因此,不断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对于保持农业稳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农业补贴政策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补贴力度有限,刺激增产的作用在减退税费改革与粮食补贴政策的同步实施,在短期内对粮食增产起到了明显促进作用。但随着非农产业的发展和农民从事非农产业获取报酬的递增,原有减负和补贴政策效应不断减弱,加之农用生产资料价格的快速增长,种粮收益明显下滑。以2011 年为例,中央和地方财政对粮食生产性补贴平均每亩为112.75 元,按每亩平均粮食产量500公斤计算,每公斤补贴金额仅0.2255 元;这一补贴标准按3 等粳稻谷当年全国平均交易价格每公斤2.60 元计算,仅相当于粮价的8.67%。自2006 年11 月以来,化肥、农药、柴油等农用生产资料价格持续上涨,平均涨幅高达90%,其中化肥价格上涨超过一倍。河南、河北、山东等省小麦种植成本达

到每亩650 元(不包括人工成本),按单产500 公斤、每公斤售价2.00 元计算,每亩小麦纯收入仅为350 元。湖北、湖南等省种植稻谷纯收入更低,每亩纯收入仅110 元。另据袁隆平对湖南农户水稻种植成本和收入进行过估算,结果是扣除成本后,2011 年农民每亩水稻净收入116.6 元,其中农业补贴109.1 元,如果不算农业补贴,则纯收入仅为7.5 元。种植粮食作物报酬递减,直接影响到粮农生产积极性。虽然近年来中央财政大幅提高了农资综合直补标准,从2006 年的120 亿元增至2011年的860 亿元,但与快速上涨的农用生产资料价格相比,仍显不足。在粮食价格保持相对稳定的宏观调控政策背景下,依靠提高粮食价格来增加种粮收入已不现实,而通过粮食补贴降低粮食生产成本的政策效应又被持续上涨的生产资料价格完全抹去。因此,仅靠粮食补贴、而不能有效控制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要保持粮食生产的稳定实属艰难。

虽然我国粮食产量连续9 年获得丰收,其中2012 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58957 万吨,创造了新的历史纪录,比2011 年增产1836 万吨,增长3.2%。但是,这些增产九成以上是来自粮食主产区;全国13 个粮食主产省(区) 粮食总产量达到44609.8 万吨,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比重达到75.66% ,这说明我国粮食生产高度依赖13 个主产区。相比之下,一些地区的粮食生产始终徘徊不前,有些甚至出现减产。我们通过对湖北、湖南、安徽、江西等省的田野调查,发现这些省份都广泛存在耕地撂荒现象,尤其是在丘陵、山区地区,撂荒面积有的超过30%。甚至有些农户连“口粮田”也不耕种,其所需粮食全部到市场上购买。

(二)政策操作过于简单,效率不高

现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在政策设计上均有所不同,体现了政府支持粮食生产的目的和方向。粮食直补是对种植粮食的农户给予的补贴,其目的是鼓励农户生产粮食,以稳定粮食播种面积;良种补贴是对繁育、销售和使用良种过程的补贴,其目的是推广良种种植,改良农产品品质,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是对农户购买和使用农业生产资料给予的补贴,其目的是补偿因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而受到的利益损失,以有效降低农户的生产成本,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良种补贴依据农产品品种补贴实行现金直接补贴和差价供种两种方式,其中对水稻、玉米、油菜、花生良种采取现金直接补贴,实行良种推介、自愿购种;对小麦、大豆、棉花、青稞良种采取差价供种或现金补贴。差价补贴由省级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招标采购良种,中标单位在获得预拨的良种补贴款后向农户提供折价后的种子。在政策运行过程中,由于缺乏统一规定,各地自行制定适合本地农业生产特点的补贴政策,导致政策的差异性较大。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为求简便省事,大多数省份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捆绑在一起,按照耕地面积计发补贴,使这三种不同性质的补贴演变成单一的农业综合收入补贴。少数省份在良种差价补贴中,因折价后的良种价格并不比市场价格低而广受指责,也有“暗补”之嫌,难以让农户真正受益。

目前,问题的关键不是补贴资金是否捆绑发放,而是如何发放。在补贴政策实施初期,大多数省份采取按计税面积(原农业税计税面积)核发办法,后由于各地普遍反映计税面积与实际耕地面积相差过大,又改为按实际耕地面积核发。按耕地面积发放补贴资金虽然操作起来简单省事,但违背了农业补贴初衷,导致补贴政策作用大打折扣,补贴效率低下。

(三)政策的公平性不够,机制有待完善

一项政策的设计不仅要考虑其实施的效率,而且要考虑其公平性问题。当前农业补贴政策在公平性上存在的突出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三方面:

一是省际间补贴标准相差过大,导致不同省份之间、地市之间农业补贴额的不公平。我国农业补贴政策是由中央政府推动、中央财政主导的,中央财政依据各省、市、自治区耕地面积按照同一补贴标准每年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省市自治区财政;地方政府承担农业补贴政策的落实及地方财政对中央财政资金的补贴配套。在分税制体制下,由于地方财政财力状况不同,财力越雄厚的地区,其配套补贴标准越高;财力越薄弱的地区,其配套补贴标准越低,有些省份在一些补贴项目上甚至没有配套补贴,完全依赖中央财政给予的补贴。如粮食直补中,种植小麦全国补贴标准最高的北京市为每亩88 元,最低的甘肃省每亩仅为6.51 元,高低之间相差13.5 倍。像甘肃、青海、宁夏等西部省份,由于自身财力薄弱,高度依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根本无力给予农业配套补贴;而像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福建等经济发达省份,由于财力雄厚,可给予农业补贴的数额就相当可观。即使是同一省份,不同地市之间也存在较大差异。以湖北省粮食直补为例,武汉市每亩补贴标准为30 元,而相邻的黄冈市每亩仅为15 元,两者相差一倍。

二是撂荒地的农户在没有任何农产品产出情况下仍可获得全额补贴,有些农户甚至将补贴资金用于购买粮食及其他生活用品,这显然与农业补贴政策的目的背道而驰;有些地方耕地转包、转租农户,转出或转租耕地后,仍可获得农业补贴,而转入、租入耕地的农户或其他生产经营组织,实际种植粮食却不能获得应有的补贴。

三是缺乏对种粮大户激励政策,补贴力度有限。种粮大户每年为国家贡献了大量商品粮,但获得的补贴与其他不贡献商品粮的自给农户、撂荒而购买商品粮的农户相比并不算多,每亩相差不到10 元,有些地方每亩仅高出2 元。

(四)中央出台的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力度大,但运行不畅,覆盖面不宽

自2007 年试行农业保险投保保费补贴政策以来,中央财政已累计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262.1 亿元,保费补贴从2007 年的21.5 亿元增加到2011 年的97.06 亿元,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农业保险投保保费补贴实行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县级财政共同分担办法,在农户、农业生产企业投保保费基础上,省级财政承担规定比例的保费,中央财政再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各级财政分担比例依据农业生产布局、农产品品种和地方财政财力状况确定,补贴比例为中央财政补贴30%~40%,地方财政补贴25%~40%,各级财政补贴额占农户、农业生产企业投保保费总额的比例不少于70%,其中大宗农作物、牲畜等保费的补贴比例高达90%。这一政策的优厚程度在当今世界上也是独一无二的,即使是发达国家,其补贴比例也未超过保费总额的50%。

但是,由于机制不够完善,农业保险运行并不通畅,限制了农业保险的广泛推行,覆盖面始终难以有效扩大。2011 年全国水稻保险的平均承保覆盖率不到一半,仅为49%;承保主要粮油棉作物仅占全国播种面积的35% 。究其原因:一是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实行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地市级财政(未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的地市级)和县级财政共同分担机制,且要求地方财政的配套补贴比例达25%~40%,这对地方财政而言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在财力较薄弱的地方、特别是高度依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地方,其配套的意愿和主动性并不强,在中央政府强调“农民自愿参保原则”下,地方政府更是被动应对,少数地方政府甚至是应付农业保险,在农业保险推广上并不积极,以至于许多农户不知道农业保险的作用和功能,这也是农业保险“一头热”症结所在。二是由于对农业保险制度的宣传不力和农民自身观念原因,农户参保热情也不高。据我们对全国8 省30 个村1585 个农户的抽样调查,了解并乐意参保的农户不足20%,有些农户甚至认为基层组织代收的农业保险费是乱收费行为,即使每亩稻田农户参保出资仅为2 元也不乐意。我们认为,农户之所以对农业保险如此抵触,与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政府临时救助式措施密切相关,大多数农户认为无须参保,一旦受灾财产受损,政府也会出手相救,农业保险可有可无。三是农业保险由商业保险机构承保运营,政府给予保费补贴,这些保险机构出于盈利目的,对开展农业保险这种风险大、赔付率高的险种,并不情愿。据保监会统计,2010 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35.68 亿元,全年农业保险支付赔款100.69亿元,赔付率74.42%,其中,种植业保险赔款68.5亿元,森林保险赔款1.8 亿元,养殖业保险赔款30.4 亿元。如果计入保险公司运营费用和相关税费,则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盈亏基本持平。

可以说,如果没有中央政府强有力的推动和保监会的支持,农业保险可能还像2005 年之前一样处于停顿状态。截至2011 年,全国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74.03 亿元,仅占财产险业务的3.77%,占财产险公司全部业务的3.64% 。

二、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的建议

农业是具有广泛外部性的产业,但其生产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又是比较利益较低和承受风险较大的产业,这就要求政府在补贴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上,既要考虑农业自身的发展,又要考虑农业对社会稳定、对国民经济其他产业发展的影响;既要注重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又要注重农业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针对我国农业补贴政策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农业补贴政策经验,我国农业补贴政策需从以下方面加以完善:

1.当前小农生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解决对策

2.关于小农生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对策

3.煤矿安全生产月发言材料

4.2017安全生产月发言材料

5.2017安全月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言材料

6.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言材料

7.在三夏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上的表态发言材料

8.安全生产月领导发言材料

9.安全生产月表态发言材料

10.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言材料

(一)重构补贴目标,将单一增产目标变为粮食安全、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竞争力等多重目标,不宜采取简单的价格管制措施

单一增产目标容易导致补贴的单一性,即过于偏重对农业生产过程的补贴,忽视对农业生产外部环境的考量和补贴支持。如现阶段为增加粮食产量,政府加大了对粮食生产的补贴力度,补贴资金成倍增加,但收效不大。究其原因,一是种粮收益水平长期低下,粮食生产成本居高不下,粮农收入难以保证;二是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推广投入不足,粮食生产能力提升缓慢,劳动生产率不高;三是粮农社会保障水平低,依靠粮食收入不仅难以保障自身及其家庭在养老、医疗卫生、子女就读高中及大学学费等长期不可预测的福利支出需要,而且连当前必需的生产生活支出也难以保证。针对当前国际国内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安全形势和国家财力状况,稳步提高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是实现农业补贴多重目标的关键。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上涨,短期内可能导致通胀,但可有效刺激农产品生产,增加供给,最终会使农产品价格回落到正常水平;但是,如果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采取政府管制措施,认为农产品价格高企会危及城镇居民生活,则会打击农民生产积极性,容易出现大面积撂荒现象,导致农产品生产不足,供给减少,反而会引发农产品价格上涨,甚至出现粮食危机。我国曾多次对粮价采取价格管制措施,也着实起到应有的效果。但是,在现有市场经济条件下,简单采取价格管制手段可能难以收到较好效果。在原有体制条件下,非农产业发展不充分,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狭窄,粮食作为传统产品是农业生产的首选,也是主要的收入来源。在现有条件下,非农产业发展迅速,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拓宽,转移容易,报酬高;而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比较利益低,成本高,既不能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又不能作为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的依靠。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迈克尔斯宾塞(Michael Spence)认为,对于相对贫困的人来说,食品涨价是个非常紧急的问题,这时限制出口和管制价格作为紧急应对之策是可以理解的。解决粮食问题,最关键的是市场激励,让粮价涨上去,这样农民才有生产积极性,粮食产出效率也才可能提高。在这一过程中,转移支付、农业补贴等财政手段比价格管制更有效。食品与能源在供给方面略有不同,一旦出现价格信号,农产品供给会迅速反应。长期以来,欧盟、美国等国家,一直将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生产者收益水平、发展生态农业和增强农业竞争力作为粮食补贴的主要目标,围绕这些目标,不断优化补贴结构,使农业补贴政策成为支持与发展农业的重要手段。我国在农业补贴政策的目标构建上,应结合当前农业发展新形势、新特点,特别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背景下,着力解决农业比较利益低下、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农产品品质与安全性堪忧、农业竞争力减弱等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难题。

(二)完善补贴机制,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大户的补贴力度,不断改进补贴方式

首先,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大户的补贴力度。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越来越多的农民会离开农村和农业,保障粮食安全重任将更多地落在现有的粮食主产区肩上。基于我国粮食增产主要由13 个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大户来承担的现实,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在补贴标准上应向这些为我国提前实现粮食生产目标做出重要贡献的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大户倾斜。在现有基础上,大幅调高对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大户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的补贴额度,其中,粮食直补额和良种补贴额占当年粮食平均售价的比例宜保持在8%~10%的水平;农资综合直补应与当年农用生产资料价格相挂钩,补贴的理论值应是完全弥补当年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考虑到政府财力限制和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过大过快,农资综合直补额至少应占农用生产资料上涨价格的

50%。对非粮食主产区和耕地面积较少、仅为自给而种植粮食的农户,维持现有补贴标准不变。

其次,为避免省际间、地市之间农户补贴标准过于悬殊问题,中央政府除鼓励一些地方政府加大对农业的配套补贴比例外,还可考虑适当缩减经济发达省份的补贴额度,让这些地方政府履行更多的农业补贴责任,中央财政可将腾出的这部分补贴资金优先用于13 个产粮大省的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前文所述,近年来13 个产粮大省贡献了全国粮食总产的75%以上,是实实在在的粮仓,理应给予特别补贴政策支持。

最后,改进补贴方式,以提高补贴效率。现行按耕地面积补贴方式虽然简便省事,但既不公平又缺乏效率,特别是对撂荒地、转包转租耕地农户以及在耕地上种植非农作物,如树苗、药材等,也给予补贴,显然违背了农业补贴的宗旨,亟待改变,尽快实现按照实际种粮面积发放补贴做法。目前,有些地方通过卫星遥感技术监测农作物播种面积并以此确定补贴标准的做法并不适合在全国推行,比较有效的办法仍是加强基层政府和农村集体组织对农户实际耕种面积的核查工作,以及财政、农业、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抽查工作,真正让种粮拿补贴、不种粮拿不到补贴,在农村形成“种粮才有补贴”的良好氛围。国外在类似补贴上,均按农户或农场主实际耕种面积核发补贴,从来没有按耕地面积发放补贴的先例。在实施补贴的初期阶段,这些国家往往由农村社区的基层官员进行核查,之后由农户或农场主自行申报。在当今许多发达国家,如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冒领农业补贴行为被视为欺诈犯罪,不仅要受到法律制裁,而且会被乡邻耻笑,由此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对农业补贴政策进行了规范,极少发生农业补贴被冒领的现象。我国农民的观念和自觉性与发达国家农民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各级政府加大对农业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农民深刻了解政府对农业补贴的目的。

(三)优化补贴结构,注重对生态农业的补贴

生态农业是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主线。近10年来,世界许多国家的农业补贴政策已由单纯追求农产品产量变为改善农业生产环境、重视农产品品质与安全性,对农民利用有机肥、节水灌溉、使用生物技术除草、除虫害等进行的生产给予额外补贴(一般采用加大补贴系数办法)。长期以来,我国大多数农户的生产模式仍以大量施用化肥、农药、除草剂为主,导致土地肥力减退,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日益严重;草场的过度放牧、土地的不合理开发与使用所造成的水土流失、江河淤积和大气污染问题日益加重。因此,在补贴政策选择上,可从有机农产品生产上先行试点。在补贴程序上,可考虑先由公司和农户共同申报,乡镇财政所负责审核,逐级上报,单独进行补贴。考虑到补贴的效率与示范性,试点期间,建议不接受单个农户申请,只接受公司和农户的共同申请,虽然公司不享有补贴,但可利用公司的信誉和应有的担保责任,保障补贴的公平、公正和有效(可设定农户因欺诈、冒领补贴,公司应承担的连带责任)。

(四)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

我国农业保险自2007 年开始试点,但效果并不理想,地方政府和商业保险机构消极应对,农户积极性也不高,保险覆盖面始终难以有效扩大。为此,有必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结合现实发展情况,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在保险机构的设置上,选择世界大多数国家采取的以政府组建农业保险公司为主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由中央政府统一组建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当前可考虑在农业发展银行基础上组建农业保险公司(农业发展银行因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其业务已严重萎缩),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发展银行基础上建立相应的分支机构,具体业务由县农业保险支公司(县级农业发展银行)负责办理。农业保险基金以政府财政补贴和农户投保保费构成,并对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费用和保险费给予财政补贴,以及实行免税待遇。在保险费政府补贴的分摊上,可借鉴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摊机制,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产粮大省,中央财政承担更多的保费补贴责任,一般不要求地市级财政和县级财政配套补贴;对经济发达省份,地方政府承担更多的保费责任。

1.当前小农生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解决对策

2.关于小农生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对策

3.煤矿安全生产月发言材料

4.2017安全生产月发言材料

5.2017安全月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言材料

6.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言材料

7.在三夏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上的表态发言材料

8.安全生产月领导发言材料

9.安全生产月表态发言材料

10.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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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领导班子组织生活存在问题

全文共 5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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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余镇专题组织生活会于**月31日召开,用时一天。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朝基同志、省市联合督导组王少俊同志、市委第七督导组全体成员,市纪委徐小明同志、市委组织部姜贤伟同志等全程参加指导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由镇党委书记陈忠喜主持,上余镇党政班子陈忠喜、毛水根、胡燕敏、王财法、刘子怡、王水仙、缪根树、廖善国、周水忠、戴 勇、戴水法、祝小英、毛建国、郑云和等同志参加会议。派出所长杨子洪、副镇长徐小娟列席会议。周祺皓负责会议记录。

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主要议程有五项:一是由陈忠喜同志代表上余镇班子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同志发表意见、认领责任;二是由班子成员同志作个人对照检查,并认真严肃地开展相互间批评;三是市委第七督导组组长王兴科同志对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评价;四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朝基同志作重要讲话;五是陈忠喜同志代表上余镇班子作表态发言。会议形成纪要如下:

一、陈忠喜同志代表上余镇班子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同志发表意见、认领责任

上余镇领导班子综合征求意见找问题、党委会议查问题、相互谈心提问题,督导组谈话点问题等四个方面,在聚焦“四风”,认真对照的基础上,梳理出“四风”问题12条。形式主义问题主要表现在各项工作台账资料多、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够、学习缺乏系统性等三个方面;官僚主义问题主要表现在班子之间的相互协作需要加强;部分决策没有充分调查研究;为村两委工作当后盾不够;走访农户、群众交流淡化,存在机关化倾向;抓重点工作多,与干部思想交流少等五个方面;享乐主义问题主要表现征迁工作历史遗留问题多,干部有畏难情绪,存在做老好人心理;班子整体的冲劲不足、担当不够;.不愿安心农村,能吃苦、肯吃苦精神不足等三个方面;奢靡之风问题主要表现在超标准接待、勤俭节约意识不强等方面。

陈忠喜同志表示班子的对照检查是在市委、市委实践办和市委第七督导组的指导帮助下,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和完善的。对照检查中讲到的各方面问题,在自己身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重视,努力推动整改。作为主要负责人,班子存在的“四风”问题,自己应负主要责任。下一步,将根据班子集体的整改意见和安排,统筹整改班子存在的问题。在前期开展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明确学习教育、宗旨意识、工作创新、班子建设、党风廉政、机关效能、联系群众等6个方面内容,并逐项落实领导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要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强化刚性,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每位班子同志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对班子对照检查发表了意见,认领了责任,都表示要认真对照所认领的责任,主动把自己摆进去,立行立改,以钉钉子的精神,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

二、班子成员同志作个人对照检查,并认真严肃地开展相互间批评

班子成员自我批评原因剖析深刻准确,事例分析到位,整改措施实在、可行。每个班子成员普遍查摆问题12条以上,共查摆“四风”问题1**9条。相互批评阶段班子成员积极克服怕“影响关系、影响团结、影响自己”的思想顾虑,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真正做到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关系,讲党性不讲私情。会上班子成员相互批评一共359条次,其中每位班子成员对他人的批评已经都普遍达到25条以上,每位班子成员的批评发言时间都达到3分钟以上,每条批评意见都紧扣重点,一针见血。

三、市委第七督导组组长王兴科同志对中心领班子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点评

督导组认为上余镇承担的市重点工作多,征迁任务重,但是镇党委政府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思想重视,工作扎实,规定动作到位。自进入第二环节以来,上余镇党委始终把开出一次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每位领导班子成员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查摆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剖析材料,以整风精神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市委督导组认为,从内容上看,聚集“四风”,突出主题。一是批评与自我批评客观深入。不管是会前谈心,还是会上发言,紧紧围绕“四风”,既讲领导班子与个人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也讲生活中、思想上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问题。同时每位同志又将罗列出的问题结合到工作中,具体到事例上。不管是自我批评还是相互批评,每位同志都奔着问题去。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没有遮遮掩掩;是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没有绕来绕去。二是剖析根源认真严肃。班子的“四风”问题,除了共性的内容外,大家都作了问题认领。对于个人存在问题的根源剖析,都经过了深思熟虑,由表及里、由外到内、从现象到本质,直指问题要害,深挖思想根源。组织生活会前,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剖析材料也普遍改了五次以上,在反反复复的修改中,提高认识,提升境界,触及灵魂。三是整改措施具体实在。非常可贵的是上余镇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同步进行了问题的整改落实,制定了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从批评方式上看,开门见山,直面问题。一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陈忠喜、毛水根同志作为班长,敢于树标杆、当靶子,主动接受他人的批评意见,实事求是地对每位班子成员开展批评,意见客观中肯、点到要害,有事例有分析,较好地发挥了示范作用,开了好头、起了好步。二是开展批评开门见山。大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留情面、不走过场,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在开展批评时,都打开天窗说亮话。

三是现场民主氛围浓厚。大家敞开心扉,说实话、讲真话、谈心里话,不冷场,气氛比较活跃。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提醒和批评,言辞虽不多,分量却很足,既有红红脸、出出汗的紧张和严肃,又有加加油、鼓鼓劲的宽松与和谐。从效果上看,思想交锋,触及灵魂。一是自我批评入脑入心。大家在自我剖析时,不护短、不遮掩,正视问题、直面矛盾、反省自己,离得了“位子”、抛得开“面子”、洗得净“身子”。二是批评他人坦诚相见。会上,大家思想交锋,真诚坦率,条条指向软肋,句句饱含关爱。三是接受批评闻过则喜。大家把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自我完善、自我净化、自我升华的有效途径,真正“照”到自己的“后院”和“死角”,把每一条批评意见,作为真诚的提醒、善意的告诫和宝贵的思想洗礼。尤为可贵的是,尽管会上有些批评意见比较尖锐,但没有人作无原则纠纷,更没有人搞“人身攻击”,大家都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剖析自己不怕严、亮出问题不怕丑、触及灵魂不怕痛的勇气,抓关键、点要害,真批评、有辣味,人人都红了脸、出了汗,醒了脑、排了毒,加了油、鼓了劲,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预期目的。

督导组指出,对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更高要求,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也还有需要重视和改进的地方。个别同志还不太放得开,自我批评比较深刻,相互批评或多或少还有些顾虑;对某些同志的批评意见比较集中、不够深入,从侧面反映出班子成员之间的交流还不够多、不够深;部分同志的问题提法比较笼统,意见不够鲜明;尽管会前已经充分沟通,但有些同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思想武器用得还不够娴熟自如,建议今后大家大胆使用、经常使用

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朝基同志作重要讲话

郑朝基书记强调:此次上余组织生活会,大家把问题基本上都摆出来了。今后每个班子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改造自我、提升自我的基本武器;要把反对四风作为维护自身形象、维护党的政权的基本要求;要把问题导向作为干好事业、实现自我价值的基本方法。

郑朝基书记要求:下一步,上余镇要坚持做到五个方面。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拥护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不盲从外国政治制度;二是要密切联系群众。要对群众的所思所想一清二楚,密切党、政府和群众的联系;三是要敢于担当责任。要有责任感和担当意识,要全体班子共同努力,投入大量地时间精力去破解难题,例如土地征迁、失地农民社保、三改一拆、计划生育等;四是要避免经验主义。要加强学习,善于用多种方法学习,要善于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五要团结协作。班子一定要团结,团结才有凝聚力战斗力和活力。民主决策无论程序还是实体都要到位。

五、陈忠喜同志代表上余镇班子作表态发言

陈忠喜同志表示要总结好教育实践活动宝贵经验,把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巨大热情,转化为推进发展的强大动力,下一步,上余镇还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深入推进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一)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全力以赴站好岗、放好哨。事业要发展,班子是关键。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造就一支精干高效、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事关长远。一要凝心聚力,坚持大局为重。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努力做到班子成员之间远距离相互欣赏优点,近距离相互善待弱点,共同营造团结共进、和谐共事、和睦共处的氛围;二要强化组织,增强配合意识。班子成员唱的是“同台戏”,必须一个调。“班长”唱主角,副职当配角。班长要积极负责,指挥协调,又要充分尊重其他成员的意见,协调好各方关系,副职要善于当好参谋,用心工作,形成风劲气足的良好局面;三要发挥表率,时刻以身作则。坚持率先垂范,努力做到以先进思想引领干部,以扎实工作鼓励干部,以良好的品质折服干部,以过硬的作风带动干部;四是坚守信念,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坚持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把农村工作当家业,千方百计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变化。针对查摆出的“四风”问题,要严格按照市领导、市委第七督导组的要求,立改立行,逐项解决。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推动改进作风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一是强化责任抓整改。要对梳理出的涉及“四风”方面问题、工作层面问题、反映具体人和事问题等三大项390余条问题,分别制定详细的整改落实方案,做到“四明确一公开”,即明确项目、明确目标时限、明确措施、明确责任,并对整改落实进行公开承诺。实行挂账销号督办制度,按照问题类别、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建立台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督促各责任办公室及责任人及时处理挂号,限期销号,促进问题最终解决。二是突出重点抓整改。坚持把涉及民生问题、发展问题和安全稳定问题作为整改落实的重点,集中领导,强力突破。做好迎宾、江东工业园五期项目的征迁落地、五水共治、生猪养殖污染整规、计划生育(计划生育率、环孕检、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无违村创建、集镇整治提升以及无信访村创建等一大批群众期盼已久的急事、难事和事关全镇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三是着眼长远抓整改。要扎实推进各项制度机制完善,从根本上解决思想观念、服务水平、干部作风等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出台《2014年上余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上余镇村级干部管理办法》、《》、《2014年度上余镇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宣传计划》、《上余镇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坚持各类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目标化、目标任务责任化,建立完善镇村干部分区包干网格化管理一体化捆绑式考评、镇机关内部管理、绩效考核、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争先考评、责任追究等各项工作制度,站在更高起点、从深层次建立抓整改落实、促长远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把活动激情转化为工作动力,不断推动幸福上余建设。要把教育实践活动激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以“三服务一提升”为载体,不断推动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一是以“大干项目、干大项目”为抓手,锤炼镇村两级党员干部作风和能力。做好迎宾大道以南地块、迎宾大道北侧加油站地块、新江中以西城北加油站以南地块以及经济开发区江东区五期地块的征迁清表工作;二是以“五水共治”运动为推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突出“五水共治,治污先行”,深入开展“清洁家园”运动,实施李坪村、一都江村、山头村、望江村、湖珠村等5个村的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完成集镇、下山脱贫安置小区等污水管网建设3公里。谋划实施大泽屿生态湿地修复工程,以江山港(上余段)、龙溪、青阳殿溪、鹿溪渠(中干渠)等为重点,全力开展“三河”治理。严控山塘水库养殖规模,推广“清水养鱼”,确保一江清水出上余。三是以“无违创建”为契机,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关切问题。积极开展集镇违建整治,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对集镇规划区范围14**户进行限期拆除并对商户广告牌统一规格。同时,全力关停4个“百村整治”重点村66户村中养殖场,同步推进其他村132户生猪养殖污染整规。四是以“为民为本、敢于担当”为理念,突出践行实干争先作风。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实际工作中站稳群众立场、牢记群众观点、增进群众感情,以“钉钉子”精神,项目化理念,做到真抓破、真较劲、真破难、真流汗。重点工作、重要项目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克难攻坚,坚决啃下影响发展的硬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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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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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至22日,巡视组分别向市委常委会和市委书记进行反馈,并召开巡视反馈大会,通报了有关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市委和一些县市区委、部门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到位的问题。牢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不抓落实就是严重失职”的要求,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和同考核。今年市委常委会先后召开10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出台了文件,进一步细化“两个责任”,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和任务分工。与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分别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主体全覆盖。高举反腐败旗帜不动摇,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今年1至12月,全市共立案1157件,同比增长71.9%;结案1254件,同比增长91.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34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912人,政纪处分389人,移送司法机关33人;市本级立案37件,查处副处级以上干部33人。

2.关于有的地方和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问题。制定出台《邵阳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开展党政主要领导述责述廉,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监督检查。制定出台《邵阳市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对县市区和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传达工作压力。今年市委和市纪委分别对包括4名县市区委书记在内的3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21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

3.关于对上级明令禁止的作风方面的一些问题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驰而不息地抓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明查暗访组645个,抽调检查人员2566人次,开展明查暗访345次,共查处违反“四风”问题50起,处理8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0人。市纪委共发出典型案例通报9期,对44名党员干部违反作风建设的人和事进行公开曝光。通过强力纠治,全市机关和干部作风有了新的转变。1至11月,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26.5%。

4.关于有些地方和部门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长期缺位的问题。目前,12个县市区纪委书记全部配齐。今年7月以来,新配备10名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4名拟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已报省委组织部预审,待“凡提必核”完成即可研究到位,其他暂时空缺的15名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将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中尽快配备到位。

5.关于有些地方和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突出主责不够的问题。这项工作已经在8月30日前调整和清理规范到位。全市共清理调整县市区纪委书记分管业务外工作37项,清理退出兼职各类项目指挥部42个。同时按照中央和省纪委要求,市县两级纪委一律取消或不再参与上级纪委没有明确需要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到11月30日止,市纪委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有的236个减少到16个,县市区纪委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有的1622个减少到175个。

6.关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纪律观念淡薄,执行上级政策有时搞变通的问题。市委围绕“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每名常委都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撰写了高质量的发言稿并逐一发言。全市参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185个单位对1960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市委党校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作为各类主体班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学员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7.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学习教育不够,监督检查不力,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缺乏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的问题。制定出台《邵阳市落实实施办法》,并且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分工协作、调查研究、协商通报、咨询听证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规定。市委党校围绕“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这一专题,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教育。在党建检查中,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对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不力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8.关于2014年省委《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落实本规则的具体实施办法,邵阳市委和一些县区委没有制定的问题。市委认真学习省委《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试行)》,并组织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学习贯彻。开展专题调研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及时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同时,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各县市区委均已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

9.关于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还不够有力的问题。制定出台《关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原则、事项范围、基本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组织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 (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质采购)、末位表态制度等情况开展自查。派出12个检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开展交叉检查,对没有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0.关于少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入股分红、高息放贷专项治(清)理的通知》,重点整治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插手干预城市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插手干预政府采购、插手干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插手干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如实填报自查自纠情况,并在承诺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承诺书》上签字背书。组织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重点项目工程的发包和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11.关于少数领导干部以个人或借亲属及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入股分红,有的领导干部参与或纵容亲属参与高息放贷获利的问题。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党纪党规,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制定出台《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入股分红、高息放贷专项治(清)理的通知》,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每名领导干部在承诺书上签字背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坚决查处领导干部以个人或借亲属及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入股分红、领导干部参与或纵容亲属参与高息放贷获利的问题。

12.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案件频发的问题。深入开展水利行业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廉政专题培训。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标后管理的实施意见》,扎紧制度笼子。组织审计、监察部门对近几年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巡查和审计,在项目立项、招标、施工管理、验收、决算等环节核查是否有暗箱操作、利益输送、贪污受贿等行为。切实落实全市水利系统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纪律约谈。

13.关于少数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重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例,省委巡视第七组交办邵阳市反映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信访件404件,现已办结401件,办结率99.2%,涉及处理的村支部书记289人,村主任101人,村秘书75人。其中立案339人,给予党纪处分249人,政纪处分10人,并在媒体点名道姓公开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20期。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集中时间对农村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和贪腐谋私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14.关于存在工程项目不按规定招投标现象的问题。制定《邵阳市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整改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水利项目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及标后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防范和遏制资质挂靠、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推进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首批进场交易目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管理办法》文件已经制定,力争明年完成原隶属于政府各部门分散建立的交易平台功能、人员、编制的整合,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了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排查工作,规范招投标运行程序,加强招投标监管力度。

15.关于土地出让收入逾期未收缴到位比较突出的问题。31宗土地出让收入逾期未收缴到位,目前县(市)18宗已整改到位,市本级13宗有7宗已整改到位,缴入财政土地价款3.0403亿元,暂未缴清价款的6宗地正在积极开展征缴。

16.关于违规利用土地抵押融资的问题。经开区抵押金额1亿元的抵押融资,已全部还清整改到位。城建投公司25批次、宝工区8批次整改抵押融资,已还款2.5亿元,剩余部分制定了整改计划,向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出具了《关于土地抵押融资整改承诺书》,承诺在三年内将相关贷款全部还清,符合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验收的整改要求。

17.关于违反土地出让“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收支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依法依规规范使用土地收益资金。邵东县和邵阳县共12宗地未缴入财政专户的出让金5032万元已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市本级7宗地和隆回县1宗地符合《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文件精神,不再追溯整改。

18.关于大量土地长期闲置,开发商“多圈少建、圈而不建、囤积土地牟利”的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制定闲置土地集中清理处置方案,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指出市本级存在9宗土地闲置问题,目前4宗已经整改到位,其余5宗土地因被法院查封或银行抵押暂时无法处置,纳入下步专项行动一并整改。

19.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存在挪用截留等现象的问题。制定《邵阳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对市本级和各区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及时纠正违规挪用截留行为,并督促归还挪用截留资金。涉及市财政局和城步县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挪用资金全部归还。

20.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对财政对外借款的申请、审批、日常管理、回收以及责任追究进行规范。截止11月30日,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7.9亿元,已收回8.15亿元,其余部分根据情况在2017年前完成清收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21.关于部分收入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支出不公开透明的问题。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其中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已纳入预算管理;城市维护费收支统一纳入财政总预算、总决算管理,年初编制预算,年末编制收支决算;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制企业处置收入已纳入预算管理;土地出让金收支已纳入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22.关于文件多、会议多的情况依然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的规定》,坚持“七个不发文”原则,即没有依据不发文、未经审批不发文、内容重复不发文、升格行文不发文、越权行文不发文、减少联合发文、严控事务性发文。今年1至10月下发“邵市发”“邵市字”“邵市办发”“邵市办字”文件143个,月均发文14.3个,11月1日至12月15日仅发文14个,相对减少发文7个。认真执行《邵阳市全市性工作会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会议审批程序,加强会议管理,做到能合并的会议一律合并,能压缩的会议一律压缩。今年1至10月召开全市性会议63个,月均开会6.3个,11月1日至12月15日仅召开全市性会议5个,相对减少5个。

23.关于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比较多的问题。出台《省市重点项目指挥部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将原有的52个重点项目指挥部(含领导小组、项目部)整合为19个,其中撤销9个、归并31个、调整11个、精简保留1个。严格落实《邵阳市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加大对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规范和精简力度,共调整、归并、撤销领导小组44个,减少33.3%。

24.关于违规占用办公用房整改还不到位的问题。对全市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市本级共清理在职人员办公室超标204人,离退休人员17人,清腾办公用房面积6646.8平方米。省委巡视第七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市财政局、新邵县、绥宁县、北塔区几个单位少数干部超标未整改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25.关于全市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没有充分整合利用,很多处于闲置状态的问题。成立市办公用房清腾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全市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整合利用整改方案》、《市直机关闲置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对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实行统筹安排、合理利用。目前,市本级清腾的办公用房面积6646.8平方米,已调剂使用4266平方米,其他根据下步行政办公楼的调整再统筹调配。

26.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存在违规购置配备公车、违规借用公车、公车私用等现象的问题。严格落实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杜绝了违规超标购置配备公车现象。对巡视组反馈指出的8台违规购置的公车,已进行了公开拍卖。经常组织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公车私用现象基本得到遏制。

27.关于全市超标车辆处理进展缓慢的问题。对全市公务用车超标情况进行清理,市直机关清理出157辆超标车辆,已处理25辆,其他已通知未处理超标车辆的单位将车辆拍卖手续相关资料交至市财政局,并通过政府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两家资产评估公司和两家拍卖公司,现已全部在媒体公示,争取年底前再处置一批超标车辆,2016年3月底前全部处置到位。

28.关于党员干部在重点项目指挥部兼职取酬比较严重的问题。在全市开展规范清理公职人员在重点项目指挥部任(兼)职取酬情况专项整治行动。9月20日,所有公职人员在重点项目指挥部任(兼)职取酬清退工作全部完成,相关人员违规所领酬款、补贴全部清退到位,并对2名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立案调查,其中1名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被免去职务。同时,巩固清理清退的成果,出台《关于加强对重点项目指挥部规范管理的暂行办法》,加强对重点项目指挥部的监督管理。

29.关于市、区县的奖励项目设置比较多、比较乱的问题。出台《关于规范邵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奖金发放的通知》,明确规定除年终一次性奖励、绩效考核奖励、文明单位奖励外,市本级和县(市、区)只能增加两个奖励项目。没有按程序审批的,财政国库一律不予支付。拟在春节前组织纪检、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一次督查,发现违反文件规定的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30.关于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奖金的问题。对巡视组交办的市财政局、市教育系统、原市物价局、市产权处、宝工区、邵东县规划局、邵阳县五峰铺镇政府等单位滥发津补贴、奖金问题,已经按有关规定全部整改到位,并对有关责任人实行纪律追究和组织处理。

31.关于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存在乱收费、索拿卡要行为的问题。在全市教育系统、医疗卫生系统、行政执法单位、窗口服务行业深入开展整顿乱收费和索拿卡要行为的专项治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市教育系统的邵阳市华龙学校、隆回万和学校、邵阳县二中、邵阳师范学校等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清退了违规所收费用。邵东县规划局违规收取规划执法经费340万元已全额解缴县财政,相关责任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公安局针对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乱收费现象,先后两次对12个县市区进行摸底排查和整顿,共计乱收费金额172.7985万元,先后对六起违规收费案进行查处。

32.关于个别单位党员干部有参赌涉赌行为的问题。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禁赌专项行动,涉及党员干部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全市已查获国家工作人员涉赌刑事案件6起,行政案件25起,抓获涉赌国家工作人员36人,其中刑事拘留7人,行政拘留17人。

33.关于一些单位干部作风不实,“庸懒散”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在全市开展“慵懒散”问题专项治理,着重整治干部自由散漫、衣冠不整、迟到早退的问题;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整治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问题;整治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问题。全市因“庸懒散”问题共处理党员干部16人,其中党政纪处理10人。

四、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34.关于少数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的决定》,始终按照好干部标准,做到“三个不凭”和“四个注重”,即不凭个人好恶用干部、不凭关系亲疏用干部、不凭籍贯地域用干部,注重选思想解放、敢闯敢干的干部,注重选工作扎实、业绩突出的干部,注重选整体配套、优化结构的干部,注重选奋发向上、勤于学习的干部。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持“实举必查、查实必究”。

35.关于超职数、超编制的消化整改力度还不够的问题。2015年7月份,邵阳市超配处级领导职务91名、非领导职务188名,四个月来,邵阳市共消化超配处级领导职务55名,处级非领导职务137名,已超额完成整改方案年底前消化处级消超任务80%的目标。同时,严格执行《关于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编制、进人和消化超编人员的实施办法》、《邵阳市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巡视期间全市行政超编1162人,到目前已消化223人。

36.关于存在机构和领导职数设置不规范、擅自设置领导职位配备干部、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违规配备非领导职务等问题。出台《关于规范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配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清理、纠正和规范违规设置机构和领导职数,依法依规降低了违规提高的岗位职级,全面取消了擅自设置的领导职务。进一步规范了县市区科级非领导职数的审批工作,对超职数的单位一律不予审批。

37.关于违规用人进人的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严格执行干部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程序,注重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全面落实党政群机关进人一律“凡进必考”的要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对跨区域调入人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上实行从严把关。严格执行关于带病提拔责任倒查相关规定,对2名处级干部、4名科级干部的提拔进行责任倒查。省委巡视组交办的17件违规用人进人问题,除3件纪检部门仍在立案调查的案件外已全部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五、干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38.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长期未启动的问题。修订下发《邵阳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明确了保障对象及确认程序、保障办法、资金来源和管理、工作责任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并同步配套出台《邵阳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政府每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5%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原来未计提的资金及缺口的资金按6:4的比例由市、区财政分担。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39.关于征地拆迁户长期得不到安置的问题。出台《关于解决集体土地上安置地超期安置遗留问题的有关规定》和《邵阳市区集中安置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及交付标准》,对相关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明确从城区土地出让金中安排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解决超期安置合法建房成本补差,要求大祥、北塔区政府和市住建局、市城建投、市宝工区等业主单位通过整合债券资金、相关的棚改资金及其他资金等,全力保障安置地建设。现在,这项工作进展顺利。

40.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进展缓慢的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邵阳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考核办法》、《邵阳市直机关100个对口扶贫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工作方案》;开展了2次专项督查,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整改落实进行督办;在全市推广了“武冈经验”,结合精准扶贫,整合各方资金和项目统筹推进,创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法。今年,省里下达邵阳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2900户,到11月底,全市实际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3400户,动工率、竣工率均已达到100%,已入住19007户,占总任务数的83%,农历年前所有改造户都能搬入新房入住。

41.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违规集资合作建房问题反映比较多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集资合作自主建房管理规定》,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集资合作自主建房开发项目,办公楼建设和住宅区建设严格实行区域分离,明确用地界限。出台《关于市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联合建房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责任分工的通知》,对补办施工许可、上缴配套费等提出了整改要求。9宗供地手续不完备的集资建房用地,正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2016年一季度将整改到位。未缴清土地价款的5宗土地已有4宗缴清土地价款,追缴到位价款7118万元,另一宗已缴7000万元,其余2500万元正在办理缴款手续。同时,加大市区单位职工联合建房税收清理力度,到12月21日,欠税清理工作基本清理到位,清缴单位职工联合建房税款543万元。

下一步,市委将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的意见和要求,始终保持思想认识不松懈、推进力度不减弱、整改要求不降标,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彻底整改、延伸整改,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有效整改到位,在全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以整改落实的成果推动邵阳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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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理想信念存在问题分析

全文共 2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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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作为党的事业的骨干,领导干部尤其要补足精神上的“钙”。习近平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告诫全党:“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要牢记我们党从成立起就把为共产主义、社会主义而奋斗确定为自己的纲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断把为崇高理想奋斗的伟大实践推向前进。”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人民军队的领导干部必须始终牢记使命责任,做坚定理想信念的标杆,以模范行动带领广大官兵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而奋斗。

深刻认识高举理想信念旗帜的重大意义。人民军队与其他军队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始终以崇高的理想信念为旗帜。这决定了人民军队的领导干部必须是共产主义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同志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确立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纲领,以此来动员群众、教育官兵。那个时代,军队领导干部就是践行理想信念的标杆,他们不怕苦不怕死,永远冲锋在前,党指向哪里就冲向哪里。改革开放时期,邓小平同志提出培养“四有”干部,并指出“我们最强调的,是有理想”。按照这个标准,军队起用了一大批有理想有抱负的干部。新形势下,如何坚定理想信念是军队领导干部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针对党和军队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带领军队高级领导干部回到古田这个政治建军原则的确立地寻根溯源,强调“要把理想信念在全军牢固立起来,适应强军目标要求,把坚定官兵理想信念作为固本培元、凝魂聚气的战略工程”。治军必先治将。只有领导干部真正信仰马克思主义,真正爱党爱国爱人民爱军队,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全军的理想信念教育才能取得实效。军队各级领导干部面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要时刻保持忧患意识,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带领官兵重整行装再出发,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作出应有贡献。

不断增强为理想信念奋斗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面对多元思想交织、各种利益诱惑,领导干部要牢记革命初心,心如铁、志如钢,关键是把理想信念建立在对马克思主义的深刻理解上、对历史规律的深刻把握上。老一辈革命家之所以理想信念坚定,就是因为他们从近代中国救亡图存的一次次尝试、一次次失败中看到,只有马克思主义才能救中国。今天,我们坚守马克思主义信仰,仍然要认识规律、追求真理,保持理论上的清醒。为此,必须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切实掌握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理想信念上的坚定。坚定理想信念,就要旗帜鲜明弘扬理想信念。共产党人从来不隐瞒自己的政治主张。但在过去一个时期,一些领导干部把讲共产主义信仰当作唱高调,一些政治干部也不敢理直气壮讲马克思主义,导致政治教育出现形式化、任务化倾向。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必须坚决扭转这种不正常现象。坚定理想信念,就要脚踏实地践行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是空洞的口号,需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习近平同志指出,衡量共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就要看他“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能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能否勤奋工作、廉洁奉公,能否为理想而奋不顾身去拼搏、去奋斗、去献出自己的全部精力乃至生命”。这“四个能否”是检验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的标尺。

把理想信念转化为继续前进的能力素质。习近平同志指出:“伟大的斗争,宏伟的事业,需要高素质干部。”实现中国梦、强军梦,要求军队各级领导干部在党的领导下,以理想信念为引领,不断提高能力素质。一是增强看齐意识。一个有着88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如果没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就会是一盘散沙,就会一事无成。军队领导干部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和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将其作为最大的忠诚、最大的政治,作为铁规铁律来坚守。二是强化担当精神。习近平同志强调,有多大的担当才能干多大的事业,尽多大的责任才会有多大的成就。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军队改革全面启动,矛盾问题易发多发。军队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担当精神投入改革强军实践。要忠诚履职,牢记兵权神圣,踏实做事、敬业创业;要敢于碰硬、敢于作为,执行改革任务不变形、不走样;要胸怀坦荡,正确对待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挫折,出问题时不回避、不遮掩、不推诿,总结经验,以利再战。三是提高打仗本领。当前,国际安全形势风云变幻,军队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箭在弦上的战备状态,把精力用在谋打仗练打仗上,严格端正训风演风考风,不能口号喊得响、行动打折扣。要始终用战斗力这个“指挥棒”引导军队建设,切实形成有利于提升战斗力的工作导向、用人导向和激励导向,持续激发官兵的练兵打仗热情,确保人民军队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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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新形势四风四气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

全文共 20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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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问题表现的新形式、新动向

(一)吃喝风 “化整为零”。一些干部不敢去大饭店、高档会所,把吃喝地点转移到单位、企业食堂、农庄、甚至是私营企业老板的家庭厨房。有的单位在这些地方购买高档家具、餐具等,雇人做饭,照样吃喝玩乐。一些机关干部不敢直接动用公款,利用村、社区财务管理上漏洞,借用支持村、社区建设名义,空转款项,用以大吃大喝。有的在订餐时只留人名不留单位,抹去公款吃喝的痕迹。有的将餐费开成办公用品、会议费、小型工程费等,想方设法公款报销。公款吃喝依然变相换形,穿上“马甲”,隐身在大街小巷、偏僻乡村,不易发现、难以查处。

(二)送礼风“化实为虚”。一些领导干部本人再也不敢直接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一些领导干部通过短信支付、微信、支付宝等电子预付卡等隐蔽性更高的方式进行送礼、受礼。有的利用手中的权力和掌握的公共资源,通过暗示、授意,为领导干部的亲戚、朋友谋取利益,间接实现“利益输送”。

(三)公车私用 “化公为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后,一些领导干部不再使用公车,外出办事用私车,美其名曰“私车公用”,用公车的加油卡给私车加油变得更加名正言顺。有的单位公车不用了,但燃油费、维修保养费、过路费、停车费等各种花费却仍然居高不下,有增无减。一些公车闲置不用,反而造成了浪费。

(四)执行工作纪律上“化勤为懒”。“为官不为”逐渐成为一种隐形的腐败。一些企业老板反映,现在不请吃不请喝,项目少,业务少了;大领导不出面,小干部出来了,照样吃,照样拿。一些领导干部慑于反腐风暴之威,不敢公然大吃大喝。既然吃不了、拿不着,干脆少做事、不挑担。一些地方“门好进、脸好看”了,但事依然难办,干部“不作为”“低效率”现象比较严重。有的党员干部在工作日或执行公务期间饮酒后,直接请假,逃避监督。有的遇督查组检查,领导、同事帮忙“打圆场”,临时造假条,找理由包庇说情。有的上班时间反锁门,睡觉、玩游戏、看电影,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有的以到企业检查、督导工程项目等名义,工作时间到企业单位喝茶、打牌。有的购买“指纹套”,让别人代刷指纹逃避考勤机监督,“人脸识别”虽难以造假应付,但有的却“刷完脸”就走,我行我素,脱岗溜号。

二、整治“四风”问题的对策和途径

(一)继续加强宣传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基础。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思想教育。用好各种特色教育平台、廉政教育基地,就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廉政法规等继续开展多角度、大力度、深层次的宣传教育。树立正反典型,加大宣传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教育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弦。

(二)继续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公务开支。加快推进公务用车等制度改革,以“车补”、购买公共服务等形式,推行公车管理货币化,逐步取消公车。尽快出台相关规定,凡公务支出项目一律附加明细才可入账报销,从源头上严格控制财务开支。强化对一把手财务权监督,改革“一支笔”审批制度,推行一把手不直管财务等制度改革,成立廉政小组,负责财务开支的,规范关键权力运行流程。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让公众监督“三公”经费使用,让“三公”经费开支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三公”经费的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审计等,及时检查发现并纠正各类违规开支问题。

(三)创新执纪监督方式,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注重运用督办约谈、通报曝光等手段,充分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作用,有效传导压力,督促各单位看好“钱袋”。注重从查处的违纪违规案件中总结经验,探究问题发生的一般性规律和动态趋势,研究制度性防范、查纠措施,健全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公车使用和管理,建立纪检、公安等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严格节假日封存停驶,落实定点存放、用车审批、出车登记等制度。统一喷涂公车标识,安装GPS定位仪,强化公车监督,确保公车公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鼓励、奖励知情者参与监督举报,对有价值的线索揪住不放、一查到底,查实一起、公开通报曝光一起。运用户外公开栏、广播电视等载体,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公开作风纪律条文,划清“可为”、“不可为”界限,方便群众监督,提升监督实效。

(四)开展专项整治,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结合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把整治“慵懒散”作为作风整顿的重要突破口,从严肃工作纪律抓起,切实解决对“四不”即“为官不正、为官不廉、为官不实、为官不为”问题。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发现违反作风纪律行为,严厉问责违纪违规人员,并严肃追究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责任,倒逼责任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各派驻纪检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集中一段时间和精力,对“四不”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必要时可以采取交叉执纪的办法,对市直机关各部门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作风考核评价新机制,把班子及其成员作风状况、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作为考核内容,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凝聚各级各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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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1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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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信念是指人们向往、追求和奋斗的根本目标,是人们的政治立场和世界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反映。更是一个人进行各种行为的支撑和动力。对一个人来说,没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就会失去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同样,对一个政党来说,倘若没有正确的坚定的理想信念,就会失去奋斗的目标、偏离前进的方向,就会丧失先进性和存在的依据。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所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党员干部确立远大理想与现阶段我国人民的共同理想结合起来。远大理想的实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中要经历若干不同的发展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是这个总过程的组成部分。在我国现阶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这个共同理想是实现最高理想的必经阶段,党员干部如果没有确立这个共同理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会失去方向,而放弃现实理想信念,实现远大理想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只有了解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的现状,认真探析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存在问题的原因,找到解决的路径,才能帮助党员干部确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才能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发展。

一、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存在的问题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员干部队伍从总体上讲是能够高扬共产主义理想的风帆,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并能够努力为之不懈奋斗的。但是也要看到,党所处的社会环境,肩负的历史任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加上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必然会对党员干部产生影响,其中少数意志薄弱者在理想信念方面出现了的问题,有的还十分严重。

(一)政治思想方面丧失理想信念

多数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积极,赞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党的指导思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但是一部分党员干部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思想迷惘,一些人淡漠、动摇甚至丧失了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党的忠诚意识有所动摇,而且逐渐弱化,丧失了理想信念,缺乏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

认识渺茫论在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中存在,不能正确认识要把执行党的现阶段政策同坚持党的最高理想统一起来的道理,误认为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不需要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表现在行为上不能严格按照共产党员条件要求自己,缺乏进取精神,缺乏原则立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好事不点头,坏事不摇头。

(二)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淡化

多数党员干部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能把集体利益放到优先位置,能为他人和集体牺牲个人利益,集体主义观念比较强。有一部分党员干部内心并不想失去个人利益,在不损害个人利益的情况下兼顾集体利益。还有一部分党员干部宗旨观念淡薄,把党的宗旨抛在脑后,由于受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市场经济就是追求效益最大化,不存在功利思想和为人民服务,不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只追求个人利益而丢掉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淡化为人民服务观念和服务意识。

(三)组织纪律涣散,党员意识薄弱

多数党员干部能够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但是一部分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涣散,组织意识不强,长期不参加或极少参加组织生活,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有的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的老百姓。

党员意识的强弱反映党员的理想信念坚持与否,关系到对党的先进性的认同感。有的党员由于党员意识淡化不能自觉地按照党员条件严格要求自己,不能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思想意志衰退,落伍僵化,不积极做群众工作,脱离人民群众。

(四)部分党员干部道德缺失,缺乏号召力

多数党员干部道德情操高尚,具有道德人格力量,但有部分党员干部道德败坏、腐化堕落和人格扭曲。一个经济繁荣发展、社会深刻变革的时代,必然是一个呼唤和推崇高尚道德的时代。一个思想上、政治上保持先进性,具有真理力量的党,必然是一个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具有人格力量的党。必须看到,现在在干部队伍中确实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道德滑坡、道德失范等现象。特别是在极少数党员干部身上暴露出来的人格扭曲、道德败坏、腐化堕落等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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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文共 2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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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组织生活的整体成效来看,确实还存在着诸多不尽人意之处,与新的形式、新的任务对我们的要求还相去甚远,与党员自身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与党委、政府对机关党建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基于以上思考,本文拟从机关党组织生活的现状入手,就如何提高机关党的组织生活质量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现行机关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

近年来,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基本上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的轨道。其形式而言主要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等,通过以上活动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议定党内有关重大事项等。总而言之,机关党组织生活已成为机关党的建设及党内活动必不可少的主要形式和途径。

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发挥了学习教育主渠道的作用。机关各级党组织始终把以“三会一课”制度为主要形式的党内组织生活作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最基本途径。通过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传达中央及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学习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及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发挥了党内民主监督的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以民主生活会为载体开诚布公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分清是非,沟通思想,总结经验教训,统一认识,从而起到相互监督、相互约束、增进团结的作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既增进了同志间的思想交流,密切了上下级关系,又加强了广大党员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形成了一个良好的监督机制。

三是坚持开展有益活动,增强了党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机关党组织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及组织公益性的社会服务、义务劳动来教育党员和体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参与社区党建活动,以党员志愿者的身份积极为社区服务。创新活动形式,增强活动效果,如:缅怀先烈活动、联谊活动、歌咏比赛等,对党员进行教育,通过开展这些党员喜闻乐见的,既富有娱乐性又有教育意义的组织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目前机关党组织生活的现状看,总体上实现了组织生活的制度化,在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强化党员的责任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机关党内组织生活在其内容、参与度、组织形式和质量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弊端,主要表现在:

1、组织生活形式主义现象较严重,质量不高。部分单位党内组织生活只满足于时间、次数要求,形式主义现象突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传统只是在形式上继承,并没有从实质上突破。在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上民主气氛不够浓厚,思想放不开,做不到畅所欲言,等待观望的现象比较严重。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影响支持率。由于这“三怕”,造成了过组织生活时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你好我好大家好。有的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存在着组织随意、管理松散的现象,有的以学习会取而代之。

2、联系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不紧,针对性不强。没有用心去谋划好每一次难得的组织生活,随意性和主观性的现象较为普遍。目前组织生活会大多以学习教育为主,注重宣传大政方针,念念文件,读读报纸,然后泛泛提几点要求,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党组织对涉及党员思想、工作、生活的问题贴近不紧,针对性不强,对党员关注的热点和核心问题把握不准,释疑解惑的说服力不强,组织生活联系党员主观世界,解决思想问题不够。

3、组织生活的形式和内容缺乏创新,与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在现有的机关组织生活模式中,大多数以开会形式过组织生活,而且支部所有的学习和教育活动大多数是单向的,主要由支部书记或者是组织者以灌输的方式来进行,缺少互动性。组织生活的内容也主要以学习为主,80%的组织生活基本上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由于机关人员流动性少,而且现有党员比例较高,一些机关基本上全员都是党员,因此发展党员、审批事项等在有的党组织生活中已不存在,这些单位的组织生活内容基本上只剩下了学习。随着社会的进步,党员素质的不断提高,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获取信息渠道的不断多元,现有单调的组织生活方式已很难满足党员的需求,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

4、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被动应付,缺乏自觉性。有的党员对参加组织生活持无所谓态度,以工作忙等理由推托,表现出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意识在逐渐淡化。有的党员反映组织生活形式陈旧单一,内容枯燥无味,没有吸引力,缺乏参与兴趣;有的党员认为组织生活是“一言堂”,缺乏党内民主,参与组织生活是一种“负担”;有的在网络上下载一些文章在会上应付了事。

5、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较少,监督作用缺失。目前,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过好组织生活的意识不强或是被逐渐淡化,总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不参与组织生活,努力游离于组织之外。除了过好每年一次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外,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则较少参加。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对于我们党的各级领导人,应该有监督。这种监督来自上面,来自下面,来自群众,也来自党小组生活。”《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而党组织生活是一个有效的党内监督途径,尤其对领导干部。因此领导干部不能经常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则组织生活的监督功能就很难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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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个人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3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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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应该肯定,我们税务机关的作风、纪律的主流是好的,问题只是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是,我们对这些“少数人问题”的“传染性”和影响力不可低估。我认为,目前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思想作风涣散。思想上不思进取,面对诱人的物质世界心猿意马。一是不学习,不提高,整天无所事事,“一杯茶水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有的甚至上班时间打牌、炒股、玩游戏——混日子。二是相互攀比,不比学习比玩乐,不比工作比待遇,不比业务比关系,不比成绩比资历——比日子。三是牢骚太盛,整天怨天尤人,自己不努力工作,还对努力工作的人看不顺眼——怨日子。有的甚至“身在曹营心在汉”,人在办公室里坐着,心里想的满是自己的“生财之道”。

(二)工作作风懒散。工作松松垮垮,上官不紧,下官不忙,能拖则拖。工作不负责任,容易出成绩的工作争着做,遇上“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便推诿、扯皮。工作作风漂浮,开会布置多,真抓实干少,擅长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时候是“以唱功代替做功”、“以突击对付检查”。表面文章多,工作实效少。制度、规划等大都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虽然表面工作“有声有色”,但诸如干部队伍建设,执法过错追究之类的难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高高在上多,深入调研少,即使是下到基层,也多为“走马观花”、“蜻蜓点水”。

(三)组织纪律松散。组织生活不健全,党员干部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不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群众监督。纪律观念淡薄,我行我素。如在纳税服务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少数人仍在那里以管理者、稽查者之居对待纳税人。衙门作风还没有彻底改变,动辄“你先搁在这儿”、“明天再来”。“这事不该我管”等“服务用语”仍然在窗口时有所闻。又如上班、开会、学习等活动想来就来,想去就去,凭个人兴趣参加集体活动。另外,不讲原则的“人情税”,无视税法的“喳口税”也仍然在少数干部身上存在,有的甚至还在纳税人那里“吃、拿、卡、要、报”。

(四)组织领导软散。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党不敢管党员,不敢管干部,导致一些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在工作、生活中比普通群众表现还差。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执行力不够,对涉及到人特别是涉及到“狠人”的问题,总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敢理直气壮地批评教育和依纪依法处理。如考勤制度形同虚设,对长期不守纪律的人不教育,不管理,不追究。年终综合考评“雷声大,雨点小”,不敢拉开分配档次。公务员评优“轮流坐庄”,达不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另外,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满足于上面怎么说,下面就怎么做,不敢结合实际创新方法,开拓进取。

二、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教育没有因势利导。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利益的主体日益多元化,干部职工的逐利意识也日趋合理化。在这种情况下,把市场经济利益引入税收工作,甚至把经济收入作为衡量工作回报的重要尺度便成了在所难免的事情。随之而来的是政治信仰的动摇,理想信念的缺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念的偏差。作风实际上是一个人的内在素质的表现,在干部的个人素质中,思想政治素质又是最基本的素质。可见,在新的形势下,因势利导的思想政治教育,无疑成了培养干部良好作风的基础性工作。

现在,在我们的队伍中普遍存在着重业务技术培训,轻思想政治教育的倾向。很多领导不愿做,也不会做这方面的工作,甚至怀疑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思想散则作风散,思想偏则纪律松。

(二)管理没有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的不断开放,特别是中西方文化的相互交融,干部职工的自我意识、独立意识日益增强。这一新的情况带来的是他们的“不服管理”和对管理的“挑剔”。这也就决定了领导者的管理必须与时俱进。

其实,我们并不缺少管理制度和规定,也不缺少传统的管理办法。现在我们的管理普遍存在两个问题:要么简单粗暴,吹胡子瞪眼睛,不能融管理于交流之中,于关爱之中,于帮助之中。要么听之任之,不管不问。这当中有的是不愿管,认为管理是软指标,费力不讨好。还有的是不敢管,怕得罪人,好人主义盛行。良好的作风是建立在科学的管理基础上的,失去了管理,也就没有作风、纪律可言了。

(三)机制不能激发活力。首先是干部任用机制问题。县级税务局几百人的队伍里几年才能提拔一两个副科级干部,机关的股长和分局的副职也是一干就是半辈子,加上上级机关的下派任职和提拔中的论资排辈,所以,中层干部们普遍感到政治上没有盼头。与此同时,一个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一干就是十年、二十年,往往容易会产生职务疲劳。

其次是工作考评机制问题。我们现在的考评往往只考核了做事的人,不做事的人倒游历于考核之外。这就出现了一种怪想象:干的事多,出的错多,承担的风险大。多干不如少干,少干不如不干。这种考评让扎实工作的人感到工作上没有了干头,自然,作风、纪律也就就逐渐散下来了。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领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工作的对象是人,而不是事,只有抓好了作风、纪律建设,才能带出一支纪律严明、能征善管的国税队伍。可以说作风就是部门形象,作风就是战斗力。各级领导应当把作风建设纳入单位的长远发展目标,从点滴着手,持之以恒地培养、造就。在今年的“作风建设年里”,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作风整顿领导小组,针对“散、懒、松、软”等突出问题,有计划地开展教育整顿活动。

二是强化领导的示范作用。有什么样的领导作风,就有什么样的机关作风。在整治中,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做到。通过领导的身体力行,对干部职工产生潜移默化作用。领导的示范作用还表现在思想上的严格要求,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坦诚剖析消极思想的内在根源,达到首先从思想上转变的目的。

(二)提高素质。作风是标,素质是本。提高人的素质是解决作风问题的根本。

一是在学习中提高。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学政治理论,提高他们的理论素养和思想觉悟。确保用正确的“三观”作为人生的行动指南,自觉地树立为人民服务、为纳税人服务、为国税事业服务的思想。通过学习《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使他们明确公务员的权力和义务,划清公务员与其他社会人员的身份区别,以此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公共服务意识。

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没有过硬的本领,就不可能有过硬的作风。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的税收工作无时不处在更新和变革之中,这就要求我们结合自身岗位需要,不断地学习、充实自己,提高解决实际问题、适应本职工作的能力。让学习成为工作中的常态和自觉。

二是在创新中提高。在学习方式上,除了传统的集中授课、听演讲、听讲座之外,我们还要不断有所创新,以此培养干部职工的学习兴趣。比如开辟网络阵地、组建兴趣小组、举办读书活动、举行业务竞赛等。用形式多样、内容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广辟求知途径。

(三)科学管理。符合人性特点的管理,便是最科学的、最容易被人接受的管理。“人性化管理”要求我们从人的根本利益出发,在管理中充分体现对人的尊重、关心和服务。作为领导者,在管理中必须尊重被管理者的人格,关心他们的疾苦,服务于他们的合理要求。领导者心中不仅要装着单位的建设与发展,还要装着干部职工的个人前途和利益。

“人性化管理”还要求把调动人的积极性放在首位。因为从根本上讲,每个人都是希望受到尊重和实现自我的。所以,我们的管理必须坚持以认可和赏识为主。特别是对问题较多的人要注意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及时予表扬和鼓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让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将“少数人”放到他们最擅长的工作岗位上,这也是调动积极性的一种方法。

当然,“人性化管理”并不是放弃与迁就。相反,它正是以严管、细管为前提的。这种管理模式“人性”的是态度与方法,严格的是制度和原则。一个疏于管理的机关,不可能有良好的作风。所以,无论任何时候“严格”都是不可缺少的。

(四)健全制度。依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是解决作风涣散、纪律松散问题的根本保证。必须建立一整套相对稳定的规范性制度,从而使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避免朝令夕改、时松时紧。争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认为重点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 一是干部任用制度。彻底改变目前这种“一纸任命管到老”的干部终生制现状,真正实现“能者上,庸者下”,让少数无视组织纪律、不干正事的人混不下去,让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在政治上有盼头。以此为导向,引导大家严格要求自己,奉献国税事业。

二是工作考核制度。首先必须实行全员考核,不允许不守纪律、不负责任的人“无考一生轻”。其次要严格将工作考核与个人待遇挂钩,真正实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差不一样,让爱岗敬业的人经济上有想头。

三是考勤、请销假制度。通过严格的制度,规范单位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这些制度既要全面、具体,又要简单易行、便于操作。对各种会议、学习及集体活动的参与情况要有专人督办,并将此登记汇总,列入工作考评。

四是岗位责任制度。根据税收征、管、查三大系列业务工作流程修订并完善岗位职责,进一步细化、量化各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在此基础上,加大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力度,使税收执法和监督制约形成一个规范有序的制度体系。 当然,制度的意义全在于落实,抓好制度的执行才是关键。

总之,机关的作风、纪律建设是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坚持以教育为先导,以管理为手段,以制度为保障,常抓不懈,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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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领导班子组织生活存在问题

全文共 5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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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利益分配格局的进一步深化,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频发多发趋势,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而且还引发了大量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阻碍了经济发展步伐。

一、近年来腐败案件的表现形式及特点

一是从信访量及发案率来看数量居高不下。2011年,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及电话举报173件(次),立案查处案件24件;2012年收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网络举报179件(次),立案查处30件;2013年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网络举报159件(次),立案查处32件。这些案件中涉及领导干部的案件较多,共计49件,占案件总量的56.98%,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3件,占案件总量的15%,农村干部36件,占案件总量的41.8%。

二是从案件类别来看民生类问题较多。在近三年查办的86个案件中,涉及民生类的案件共67件,占案件总量的77.9%。主要表现在一些承担民生工程的部门以及部分村组干部贪污、侵吞、挪用各种惠农资金、土地补偿款、扶贫救灾款、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款、拆迁安置款等专项资金。如某村党支部书记,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私批宅基地等行为引发群众不满,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某中心原主任,利用职务之便,亲自操作为其亲属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出租单位门面房7间,从中获取利益22万余元,引发单位职工不满联名举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某村党支部书记在给村组打井、开发村组土地、硬化村间道路、承包工程项目及买卖村组土地过程中收受贿赂累计4.5万元,群众举报后,被依法判刑并开除党籍。

三是从人员类别来看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近年来,因国家政策和项目建设不断向农村倾斜,村组干部贪污受贿等经济违法犯罪问题也在逐年上升,不仅严重制约着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还经常激起民愤,引发群众上访,甚至出现集体访、越级访,严重影响着农村的社会稳定。主要表现在民生工程、土地征迁赔偿、财务管理、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方面贪污受贿、挥霍浪费、虚报冒领等。2011年全县立案查处的24个案件中,涉及村组干部的8件,占案件总量的33%;2012年立案查处的30个案件中,涉及村组干部的12件,占案件总量的40%;2013年立案查处的32个案件中,涉及村组干部的16件,占案件总量的50%。

四是从案件性质来看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类问题较为突出。在近三年查处的86件案件中,涉及到贪污贿赂及失职渎职问题的案件各占16起,占案件总数的37.2%,位居前列。这些案件中不仅有领导干部也有一些一般干部,涉案金额多则几万到几十万,少则几千元。如某单位原副局长张某在协调工程项目征地建设过程中受贿4.2万元;某镇一村民小组长白某,在担任组长三年时间受贿11万元,挪用公款12万元;某中心原主任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在短短3个月时间,收受贿赂达11.2万元,贪污公款0.7万元。还有一些干部工作缺乏主动性,对待本职工作敷衍塞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予理睬或处理不力,引发群众越级访和集体访。近三年查处的5起违法占地、违规建设等案件,都是镇、村干部失职渎职造成的。如2013年3月份查处的营头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在明知县上对红河谷旅游景区有规划的情况下,对发生在本村的违规违法现象不予制止和反映,导致部分村民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加盖住房、私建住房,破坏了镇村统一规划,影响了红河谷旅游景区整体规划和对外形象,就属于典型的基层干部失职渎职行为。

五是从作案手段来说逐渐隐蔽多样。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表现形式主要有: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土地补偿款、粮食直补款、退耕还林款和救灾救济扶贫等资金和物资;合伙作案、公款私存或转借他人以获取利息,或借给亲友使用;财务管理混乱,吃喝挥霍,随意开支等。如某财政所所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等形式,伙同村组干部套领粮食直补款,贪污公款6.64万元、受贿6.86万元、挪用公款25万元;某村四名村干部合伙,将西宝高铁征地补偿款、地面附着物赔偿款、灌溉渠赔偿款等共计7.3万余元,采取虚报冒领方式予以私分,并将国家拨付给村民的低保金和村民沼气池建设水泥款共0.7万元,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方式予以私分。

二、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多发的原因分析

1、少数干部个人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漠。从近三年立案查处的领导干部来看,大多数干部文化程度及综合素质较低,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仅有18人,高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的68人。浅薄的文化素养造成了这些基层领导干部平时疏于政策理论的学习,忽视了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对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以及制度、法律知之甚少,纪律意识及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有些干部在被查处后还不认为自己已经触犯了党纪国法。如查处某中心主任李某案时,他还面对办案人员说,“该说的事我都说了,我家里还有事,我得回去处理家务”。另外,目前农村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之所以易发多发,与其自身文化水平低、缺乏政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无不有关。由于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增多,人才外流,致使农村基层干部文化层次偏低,他们除了村上工作之外,还要耕种自己的田地,对政治、思想、业务的学习没时间、没精力、没兴趣,以致对党的农村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容易受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影响,加之他们的工资待遇较低,往往把当干部作为谋财之路,把集体财产视为自己的私家财产,以权敛财,以财争权,损公肥私;还有的干部小农经济意识根深蒂固,用人上搞小团体,拉帮结派,任人唯亲,以致相互间的监督制约形同虚设,甚至串通一气违法违纪。

2、个别人私欲膨胀,思想道德滑坡。绝大多数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放松世界观改造,人生观、价值观扭曲。一是个人私欲膨胀,宗旨意识淡化。他们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权力观,变“公仆”为主人,谋利之心膨胀,放任之心膨胀,贪腐之心膨胀,将本来用以为国家干事业为人民谋福利的领导职权当作谋求私利、捞取钱财、寻求退路的手段。像某中心主任明知自己亲属租赁单位房屋属于违反规定行为,仍然以低价出租给亲属,甚至还把合同签到自己退二线以后。二是少数人思想道德滑坡,挡不住诱惑。在市场经济下,受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蚀,面对金钱、物质的诱惑,个别干部不能自持,最终把手伸向了集体或掌管的专项资金。这一点在基层干部中表现的尤为突出,他们大多有一定文化程度、头脑较灵活,看到亲戚朋友、邻里乡亲或外出打工者有钱潇洒快活,心理产生失衡,利用手中的权力骗取国家资金、变卖集体资产,在群众办事时吃拿卡要,能捞就捞,能贪就贪,导致经济上的贪得无厌和生活上的腐化堕落。

3、权力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监管。腐败的主要根源是权力,不管是上至中省达官要人,还是基层党员干部,贪腐无不与手中的权力有关,权力过分集中,加上监管不到位,就会出现“一言堂”、“家长制”。一是对领导干部监管不到位。单位“一把手”领导权力过于集中,上级监督太远,不能经常性及时发现问题;同级监督太软,心存顾虑,怕伤和气,在监管上存在形式主义,打不开情面,监而不管,督而不查,甚至有时忽视了监督和管理,所以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表现得尤为失之于软。二是对农村基层干部监管缺失。大多数农村基层干部任职时间较长,他们的身份是农民,工作中不听从上级领导,不服从上级管理,甚至在有些重大工作推不动时就甩手不干,因此,出于工作、人情等方面的考虑,乡镇党委、纪委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持“民不告,官不究”的态度。还有部分村干部是书记、主任一肩担,权力就更集中,村两委会一人说了算,他们集决策权和资金支配权于一身,家长制作风严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执行都流于形式。

4、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一是教育缺失。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监督机制不畅。监督的缺失和不到位,使得一些人贪污贿赂长达数年,却长期未能被发现,使其有恃无恐。三是财务制度不健全。经济类违纪违法案件的增多与当前财经制度不完善、财经纪律松弛等因素密切相关,大多数单位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人员缺乏有效监管,对“一把手”领导言听计从,对其错误的做法不予制止,甚至与其共同违反财经纪律。四是村组帐务混乱。目前,农村集体资金来源趋于多元化,农村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落实不到位,对资金运作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在实际执行上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还有一些村村会计形同虚设,通常就是个记账员,村里一切开支均由村书记或主任掌握;有些组上甚至没有会计也没有账目,组长一人说了算。五是村务、财务公开不到位。推行的村务、财务公开流于形式,尚未真正发挥好监督作用,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如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情况、账务收支等问题,不公开或有选择地公开,避重就轻。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个人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每年在全县范围内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素质教育,加强党员干部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加强法制教育。通过眉坞大讲堂、干部法制培训等形式,深入开展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的群众观念、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广泛开展警示教育。针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利用身边一些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有计划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寓教于案。四是狠抓农村基层干部教育。针对基层干部的文化层次和工作实际,灵活采取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教育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政治思想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素质,逐步改变目前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知识水平偏低、法制观念淡薄的状况,有效遏制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二)强化监督,将权力置于监督之中。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管。经常对各级各部门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在干事的同时不出事,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二是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管。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从农村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强化“村民理财”、“民主议事”,把村级各项事务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积极推行民主评议干部活动,建立健全村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和过失责任追究制度,使村干部切实受到监督和约束。三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对重大事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布,防止暗箱操作;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项目质量、扶贫救灾资金、强农惠农等民生领域各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廉洁规范运行。四是加强对工作之外的监管。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管,延伸监督触角,实现关口前移。通过鼓励群众举报、开展明察暗访等,对利用公款吃喝宴请、借婚丧嫁娶事宜敛财、生活奢靡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三)加大惩处,增强案件震慑力。一是加大问责问效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陕西省领导干部警示训诫防线、《眉县机关效能问责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综合运用组织处理、警示训诫、行政问责、纪律处分等措施,对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小错酿成大错。二是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严肃查办破坏环境、影响发展和阻碍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失职渎职案件,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中的权钱交易、贪污贿赂和以权谋私案件,特别是严查少数镇村组干部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涉黑涉恶、利用宗族势力欺压群众、截留挪用扶贫救灾等专项物资和侵占集体财产等行为。通过严查重治,提高震慑力,惩前毖后、警示育人。

(四)完善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一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党政一把手述廉述效、一把手末尾表态、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村民监督委员会等反腐倡廉十五项制度建设,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建立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二是规范权力运作机制。对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经过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村“三委”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杜绝“家长制”、“一言堂”现象;对主要部门、重点权力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轮岗交流,对过度集中的权力进行分解,制定相互制约制度,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建立健全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和办公、招待等费用的定项限额管理制度,严把财会人员任职关,强化对财务的监督审计力度,健全对村级“三资”管理的有效监管体系,杜绝一切违规资金运作。四是加强党务、政务、村务和财务四公开。严格执行党务、政务、村务以及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间隔,制定检查考评方法、责任追究等操作办法,创新公开民主管理手段、形式,不断增强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五是拓宽农村干部选拔任用渠道。改进选人用人方式,打破只在本村选拔干部的局限,采取下派干部挂职锻炼、公开招考等方式,选派热爱农村工作、熟悉农村情况、有工作经验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农村工作,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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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民主生活会在品德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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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标准要求,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确保学习教育实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提出了好干部的标准问题,根据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中央“两学一做”方案提出了“四讲四有”的具体标准,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这是新时期我们做合格党员的标准要求,全局每一位党员干部都用这个标准来衡量自己、检视自己、修正自己,将其真正落实到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为人处世之中。

第一,要做一个讲政治、有信念的共产党员。财政是党和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管手段,在党中央作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作为财政部门的党员干部、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自身职责使命,把理想信念体现到修身律己、为政用权、干事创业的方方面面,以实际行动做远大理想和共同理想的模范践行者;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筑牢思想之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第二,要做一个讲规矩、有纪律的共产党员。牢固树立守纪意识,自觉将纪律、规矩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执行党章以及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把合格的标准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决不越雷池一步。要增强组织观念、严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决定,对于组织决定的事情坚决落实、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对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个人有关事项也要及时如实报告党组织。特别是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对局党组集体作出的决定,要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坚决落实到位。要强化法治意识,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把握“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坚持依法用权,严格按规则、制度办事。同时,要严格执行局机关工作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执纪问责,绝不允许有不服从纪律的“特殊党员”。

第三,要做一个讲道德、有品行的共产党员。要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坚决守住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要坚持廉洁从政,“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主动接受监督,从严管住自己,从思想上、行为上杜绝以权谋私、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要坚持从严治家,管好子女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培养良好家风。要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正确选择个人爱好,慎重对待朋友交往,净化生活圈、管住活动圈,自觉约束八小时以外的言行,时刻检点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

第四,要做一个讲奉献、有作为的共产党员。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牢记自己的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讲奉献、有作为。一是要把为党和人民事业贡献力量作为自己的最高追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财政各项工作中,保证财政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要强化宗旨意识,立足本职岗位,为民理财、为民奉献,努力使每一项财政政策、每一笔财政资金都能真正落实到位,真正惠及到老百姓身上。三是要坚持敢于担当,在矛盾困难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在关键时刻敢于挺身而出、在日常工作当中敢于承担责任、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发声亮剑。今年市委、市政府部署了包括稳定经济增长、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打赢扶贫攻坚战、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一系列重点工作任务,并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为今年我市重点改革任务之一,需要举全局之力,需要大家奋发有为,才能确保完成各项改革攻坚任务。四是要忠于职守,保持事业激情、顽强斗志,增强抓工作的责任心,用心学习、用心干活,用心把组织交办的每项工作做好,提高执行力,做到既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能干会干善于干,解决“不善为”、“不会为”、“不作为”的问题,努力在促进财政服务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当标兵、作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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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班子在准则和条例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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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教育,坚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把标准立在先,把纪律挺在前,省疾控中心以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为契机,按照《准则》、《条例》学习月活动方案计划,推动党员认真看齐《准则》找差距,对照《条例》查问题,积极推动两部党内法规在广大党员干部心中落地生根。

一是以《准则》为标准,对照《准则》找差距。《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中心党委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围绕“四个自觉”,剖析查找了廉洁从政、秉公用权、公仆意识,为民情怀,修身齐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广大党员干部围绕“四个坚持”和“四个廉洁”,就当代疾控工作者怎样树立理想信念、保持优良作风、弘扬美德家风等方面开展讨论,在“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对比中认真思考。党员干部通过找差距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了努力方向,

二是以《条例》为戒尺,对照《条例》查问题。中心党委通过邀请党校教授为全体党员专题辅导、开展知识竞赛、抄写《党章》、《条例》、《准则》等方式,教育广大党员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领导班子成员以《条例》为戒尺,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每个党员通过学习《条例》把自己摆进去,围绕各自岗位职责,结合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逐项逐条对潜在风险进行剖析。党员干部通过查问题进一步强化了风险意识和纪律意识。

三是以问题为导向,定对策做改进求提高。中心党委要求广大党员整改提高不能光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而是要贯彻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中心各支部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凡是出差在外不能参加生活会的党员,必须提交书面报告并在回来后逐一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不谈成绩、只谈问题,对照《准则》、《条例》认真查摆自身问题,剖析原因深刻、到位,会后每一位党员都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个人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任务书、时间表,严格限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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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问题13:考场作文中论据该如何选择?怎么立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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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论据选择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对论据的思考和积累,平时注意对人物等素材的积累并思考,思考可以用到什么样的作文中去,其二,要学会对论据进行包装,活学活用。一个论据可能适合用到不同的文题中去,譬如周恩来从小立志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个论据我们可以写立志的重要性,也可以写什么时候立志的重要性,七老八十立志还能行吗?还可以谈为谁立志的重要性。立意要使文章言之有物,且是自己擅长的,从审题上多下功夫。多关注三文(文字、文学、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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