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高中生《活着》读后感18篇 作文通用20篇

我的时间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我只是想提醒自己,认识自己,在我的时间里做我自己。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关于《高中生《活着》读后感18篇 作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浏览

7413

作文

411

童年高中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962 字

+ 加入清单

童年是什么样的?童年理应是一生中最无忧无虑的时光,五彩缤纷、幸福快乐。然而,对阿廖沙来说,他的童年是灰色的,苦难、悲惨;却也不乏微弱而亮丽的光芒。

阿廖沙三岁时丧父,母亲把他寄养在染坊业主外祖父家。阿廖沙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家业已经开始衰落,由于家业不景气,外祖父变得也愈加专横暴躁。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为了分家和侵吞阿廖沙母亲的嫁妆而不断地争吵、斗殴。在这个家庭里,阿廖沙感受到人与人之间弥漫着仇恨之雾,连小孩也为这种气氛所毒害。但在这个污浊的环境里,也还有另外一种人,另外一种生活。这里有正直的老工人葛利高里,还有善良公正、热爱生活的外祖母。后来,外祖父迁居到卡那特街。母亲在一天早晨突然回来了,她的变化使阿廖沙心里感到十分沉痛。后来母亲的再婚,使得阿廖沙对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由于和后父不合,阿廖沙又回到外祖父家中,这时外祖父已经全面破产。为了糊口阿廖沙放学后同邻居的孩子们合伙拣破烂卖。他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了三年级,就永远地离开了学校课堂。

在书中,阿廖沙是不幸的,周围的人是不幸的,社会是不幸的。19世纪的俄国,底层人民麻木不仁,高等贵族贪婪腐败。即使是心地善良的人,也会在生活的苦难及社会的压迫下堕落。小茨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留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乐观、俏皮、活泼、善良。他是外祖父最得力的助手,连两个舅舅都对他青睐有加,外祖母和葛利高里对他的评价也很高。因此,阿廖沙和他成为了好朋友。小茨冈的出场仿佛让人眼前一亮,仿佛一缕阳光射进了那个空气污浊、争吵不休的家庭。但是后来,在小茨冈赶集归来时,阿廖沙听外祖母说,小茨冈的一大半东西都是偷来的!而面对这一现象,阿廖沙的两个舅舅不但不制止,反而大加赞扬,导致小茨冈把这种可耻的行为当做一种消遣。最后小茨冈死于非命,两个舅舅却毫无一点同情心。真是人情淡漠,令人唏嘘不已!

但阿廖沙的童年虽然如同暗淡的黑夜,可也不乏明亮的烛火。他的外祖母是个乐观开朗、心地善良的老人。她充满活力,总有讲不完的故事和唱不完的歌谣。她虔心信奉上帝,渴望去到那个光明、美丽的天堂。也就是她教会了阿廖沙在困境中充满希望。故事的最后,阿廖沙走向了人间……

阿廖沙的童年是怎样的呢?是苦难、悲惨,有时也能得到一些温暖的。“此时虽是黑夜,前方仍有光亮”,这些经历,也成就了以后的高尔基!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49 字

+ 加入清单

读完巴金的《家》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好比在严冬里往身上浇了一盆热水,好比在炎夏中赤脚逛街,心中一直有股劲头在不停的上升,上升。书中形成鲜明对比的两个人物,同时也是兄弟两——觉新和觉慧,他们虽然出生在同一家庭,但是两人的思想完全不同。觉新的“作辑主义”和“不反抗主义”使我义愤填膺;觉慧的初生牛犊不怕虎,追求自己的理想,使人感到一点欣慰。

因为懦弱,因为封建礼教的传统旧思想,断送了觉新这个有为的,年轻的`生命。觉新虽然有过向往“五四运动新潮”的影响,但是在封建家庭的“孝”道的感染下,在全家的封建思想的带动中,他放弃了,他不敢说“不”字。当父亲决定用抓阄的方法决定婚姻时,他默认了;当家人要让瑞钰到城外生孩子是,他更默认了……当他意识到家庭的颓败,正想追求自己的理想时,梅却在忧郁中死去。不久,觉慧又离家出走,这不仅没使他放飞梦想,却让他在颓败的家庭中更加讨好每一个人,更加小心翼翼。因为他在懦弱中更加懦弱。

相反,觉慧这个封建礼教叛徒,这个胆大妄为的青年却在不平中走向光明的大上海。离开了这个关着他18年的恐怕的笼子。

正因为有了觉慧,才使这个生气沉沉的大家庭中带来了一丝朝气,一股清风。“无论如何,我不,跟他们一样,我要走自己的路,甚至于踏着他们的尸首,我也要向前去。”这是觉慧对封建礼教,对就制度发出的一声警告;“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把自己的幸福争过来!”这句话证明了觉慧追求自己理想,是个热血沸腾的青年。虽然他没有和鸣凤结合,虽然他努力的想把腐朽的家庭变朝气,但是他失败了,而他在失败中选择了离开和放弃,去追寻自己的理想。

许多人在谴责与犹豫中一直没有正确的选择。可你要知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只要坚持自己正确的理想,不要管别人是如何指责,相信自己,向胜利之门冲啊!

展开阅读全文

篇2: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1182 字

+ 加入清单

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明白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之后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透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完美而温润的回忆,此刻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就应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光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此刻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思考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透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利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之后回到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比较,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齐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取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十分苦恼,他期望自我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之后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之后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那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最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展开阅读全文

篇3: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22 字

+ 加入清单

其实一说到钱钟书想到更多的应该是杨绛,但其实他俩应该也一直是成对出现的,钱钟书“最贤的妻,最才的女”让我知道了杨绛,而杨绛的《我们仨》又让我认识了呆呆的钱钟书。

围城》应该是我一直想拜读的一本书,这次用了将近八个小时读完,说实话是囫囵吞枣的,只能说是把文章内容大概读懂了。

钱老笔下的文字带着我们尝遍了方鸿渐的人生百态,更准确的是带着我们看透了每一个人。

鲍小姐是方在回国船上遇到的“诱惑”,鲍因为寂寞勾引他,而他也恰好耐不住寂寞“上了当”,却不过是逢场作戏,下了船便分道扬镳。苏文纨刚开始一直喜欢着方,所以嫉妒着鲍,等下了船之后没有了“情敌”,就开始有意无意的对方鸿渐表示着爱慕之意,而方因为不知如何拒绝她一直拖着这件事,直到后来认识了唐晓芙才真正燃起了爱情的火苗。而苏文纨对待唐晓芙的勾心斗角也被描绘的绘声绘色。印象最深的是方鸿渐请唐晓芙和苏文纨吃饭,而苏文纨却假称病不去,而且一直监督着唐晓芙的一举一动,阻碍着她去赴约。除了温柔大度,女人的另一面被赤裸裸的揭示了出来。现实何尝不是如此,利益面前,每个人都是心机girl

or boy。

而最终方鸿渐和孙小姐走到了一起,其实是一种对爱情对命运的妥协。唐晓芙就是一朵玫瑰,香艳却带刺,摘不回家,孙小姐就是一朵月季,朴素而适合,对,是合适,因为合适,所以走在了一起,这样的结合,无关爱情。唐晓芙把他们的通信寄给方的时候,正是方爱情之火彻底磨灭的时候,而以后也不会再重燃了。

方和孙结婚后经常吵嘴,这不就是所以家庭婚姻的缩写吗?吵吵闹闹,床头打架床尾和。还有两个家庭之间的嫌隙,新式思维与传统旧派的矛盾,妯娌之间的“同仇敌忾”等等,都既讽刺又可笑。以及方在职场中遇到的一些勾心斗角与黑暗,一副副人生百态图。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863 字

+ 加入清单

这本书题为“活着”,写的却是“死亡”,这是一部为内心而写的著作,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苦难后依旧对世界乐观的态度。故事讲述了男主角福贵儿的一生。福贵儿年轻时沉迷于吃喝嫖赌,一言不合就打媳妇儿家珍。有一天,家产被败光了,输给了一个叫龙二的人。亲爹被气死了,家也被人夺了。

福贵儿终于洗清革面,怀着儿子的媳妇儿却被岳父接回了城里,后来又带着儿子有庆回来了。娘生病了,福贵儿去城里买药被国民党抓走,在硝烟弥漫的战火中活了下来,遇到解放军,回了老家。回家后娘死了,女儿病成了哑巴。(看到这里,我以为作者会写龙二霸占他的妻子之类的,不仅没有,反而龙二的结局出乎意料)

福贵儿回来后,土地改革开始了。龙二因为不肯分田产,被枪毙了。福贵儿很是感慨,如果当初他没有输光家产,现在死的就是他了。到这里,我以为好日子就要来了。没想到,现实永远没有更惨,只有最惨,真正的悲剧才刚刚开始。

家珍得了软骨病,干不了活,家里负担加剧;政策变化,家里越来越穷;曾经的战友成了县长,却间接害死了自己的儿子有庆(有庆死于为县长夫人输血,抽干了血而死);女儿凤霞与城里的偏头二喜结婚,死于生产;女儿死后,妻子家珍不久于世;年幼的外孙被接到乡下与自己同住,自己年迈贫穷,生活艰苦,让孙子死于吃豆子撑死。

多年以后,年迈的福贵儿牵着他年迈的老牛,哼着欢快的小曲儿,给在乡间收集歌谣的“我”讲述了他的一生。本书故事篇幅并不长,两个小时就可以看完,看到结尾,我还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可能我内心在期待某种逆风翻盘,从始至终故事却都在朝着反方向发展。

可能越是穷苦的人才越能体会到这种与生活作斗争的辛酸,和灾难降临时无能为力的苦楚。曾经我因一些生活琐事与朋友争吵,看完这本书再去回顾那些琐事,与生死比起来,那又算得了什么?曾经我所坚持并奉为真理的“对”与“错”是否局限了我的眼界与格局?

我一直认为,一本好书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学会放下,学会宽容,学会柔和。《活着》也是如此,把自己当做富贵儿去历经沧桑后,剩下的只有感激,感激曾经经历的一切,感激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感激未来将创造的一切!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国演义读后感高中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20 字

+ 加入清单

《三国演义》,四大名著之一,文学浓墨重彩的一笔。在中国,无论是乳臭未干的孩童还是风烛残年的老者,只要你提及《三国演义》,他们都能与你乐道几句。相比《三国演义》,它的“老祖宗”——前四史之一的《三国志》也是毫不逊色。这个国庆假,《三国演义》读过不谈,恶补了一下《三国志》,那么,就分享一下我对两部宏伟巨著的小看法和小感触吧。

两者,一为正史,一为野史,或者是小说更加恰当。这很大程度决定了两者的不同,小说是写给读者看的,所以它需要很多精彩的故事情节,和成功的人物形象支撑。正史写给当朝统治者看的,所以它需要的是在政治方向正确的情况下,尽量还原历史原貌。

既然这样,那陈寿和罗贯中笔下的同一段历史,肯定会碰撞出不少火花。举几个让我印象最深的例子吧。在众所周知的《温酒斩华雄》中,关羽第一次展现了自己的高超武艺,在群雄中脱颖而出。正史却记载,华雄是死于孙坚的古锭刀下。当身边有些人还以为阿斗是孙尚香所生的时候,《三国志》却只是“权稍畏之,进妹固好”一笔带过。黄巾军起义首领张角,演义中说他乃是个“不第秀才”,然而当时还未有科举制,汉朝还是用“举孝廉”选拔官员,科举是隋文帝之后的事,三国时,哪来秀才之说?要说演义中刘关张一同作战,最经典的桥段非《三英战吕布》莫属了吧,结果《三国志》一翻,妈耶,虎牢关一战,吕布也是败给了孙坚!可怜了我的江东之主呀,功劳全算在了刘关张头上去了。这也让我发现了一个问题,罗贯中神话了刘关张一波人,丑化了我们的“奸雄”曹丞相,于是小说善恶两派全了,“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我们同样人才济济的江东,就只能沦落到打酱油的尴尬境地了。

刘关张赵马黄诸葛的神化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即使他们可能不那么真实,但他们已经不仅仅是历的人物了,而更是伟大的艺术形象,当然,这都没什么。但是,在这里我得为被丑化的曹丞相“美言几句”。这位世人皆知的大奸雄,在演义中是名奸诈多疑的角色。让他成为奸雄的,有这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大“功劳”。演义中记载,曹操欲刺董卓未遂,于是四下逃命,逃命过程中,借宿在父亲结义兄弟吕伯奢家,夜里听到磨刀声,疑心人要杀他,便屠了别人一家。“却见缚一猪欲杀”,原来是要款待他,便继续奔逃。路上偶遇“手携果菜而来”的伯奢,曹操虽然知道他是好意,但怕伯奢知道后带人追杀,“知而顾杀”。陈宫问其何故,曹操便留下了这么一句豪言壮语。这句话《三国志》中不曾记载,它的出处是在《三国志》裴松之注引,具体有三个版本,《魏书》说,伯奢儿子要打劫曹操,曹操被迫杀人。还有一种说法是,曹操怀疑人家要他命,便杀了他们。《孙盛杂记》中说是曹操听到人家“食器”声,以为人家要杀他,杀了人全家,“既而凄怆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显然罗贯中选择了《孙盛杂记》的说法,但他改编的有些不那么真实,说磨刀就算了,还说是杀猪,难道,曹操能听到微小的磨刀声,却听不到撕心裂肺的猪叫么?就算曹操真的说了这么一句“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我依然要说,首先曹操是凄怆地说的,只代表当时就事论事,而不是他的人生观,更没有说是“天下人”。其次,这句话,我觉得有两种意思,宁可以译为“宁可”,但也不是不能翻译成“难道”,类似于“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同时“毋”也有“不能”和“没有”两种意思,那么就是说这句话,也可以翻译成“难道只要我负了他人,就没有别人负我的地方吗?”裴松之是公元372年出生的,是南朝人,当时没有标点,我这么翻译也不能算错。

如果说曹操还有什么黑历史的话,那就是大军屠城徐州了。演义中说陶谦手下投降的黄巾军又惹事,杀了曹操父亲夺了其家产,落草为寇,然后曹操蛮不讲理屠了徐州。而《三国志》中则是直截了当的说杀他父亲的人正是陶谦,虽然手法还是很极端,但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

毛主席,也非常欣赏、推崇曹操,主张坚决为曹操翻案。1918他还曾特地前去许昌瞻仰魏都遗迹,并与罗章龙合作一首《过魏都》。在他的《沁园春雪》中也可以看出,他认为,无论是秦王汉武,唐高宋祖或是成吉思汗都缺乏文采,然而曹操不仅是颇有军事才能,还能称得上一位伟大的诗人。历代皇帝能说在文学上有造诣的,能和曹操相提并论的只有李煜了,但高晓松却说:“光从统治者的层面来看的话,李煜都不配给他提鞋,两只手都提不起一只。”

其实,对于三国,还有很多可说的,但由于篇幅原因,我选择了这个性格复杂,后人颇多争议的,也是我很喜欢的人物——曹操。一孔之见,翘盼高论!

展开阅读全文

篇6:稻草人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1088 字

+ 加入清单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叫做《稻草人》的书,这是现代著名作家、现代童话创作拾荒者,叶圣陶的优秀作品之一。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篇文章,这个稻草人的骨架子是用竹园里的细竹枝做的,它的肌肉和皮肤是隔年的黄稻草,它的帽子是破竹篮子、残荷叶做的,帽子下面的脸平板板的,分不清鼻子眼睛,一把破扇子就是它的手了。

它的主人是一个命运坎坷的老妇人,先是死了丈夫,哭伤了眼睛,和儿子相依为命,靠耕田生活,三年时间好不容易还清了丈夫的丧葬费,儿子又生了白喉病去世了,又落下了心痛的毛病,她老了,没有气力还得靠耕种生活,艰难的又挨了三年,又遇上两年闹水,稻子收成不好,眼泪流多了,眼睛伤的更重了,看不清稍远点的东西。好久都没笑过了!

稻草人整天整夜的守在田地里,非常的尽职尽责。田野里夜间的风景和情形它最清楚了,下面就是它夜间遇到的几件事儿。

一个满天星斗的夜里,它看着田里的稻子长得好,今年雨水也少,想着肯定是个丰收年,期待丰收那天能看到主人久违的笑容,这时飞来一只灰褐色的蛾子,那可是稻子的仇敌

,想着赶快把它赶走,可是它定在泥土里动不了,扇子也扇不动,蛾子最终还是在稻叶上下了子,它想着可怜的主人,怎么样才能让她看到,挽救损失呢?在主人到田里来的时候,它拼命的摇扇子,可是主人看不懂也听不见。最终稻子被蛾子的肉虫咬嚼了,它想着主人那么辛苦,又白忙一场,禁不住低头哭了。

这时传来一个女妇人的声音,原来有个渔船停在河边,船舱里还时不时传出小孩子的咳嗽声,那孩子渴了想喝茶,可是妈妈在打鱼为明天做鱼粥,腾不出时间煮茶,就舀了河水给孩子喝,稻草人很着急,它想去给孩子煮茶喝,想给孩子一点温暖,可惜它动不了,没办法帮它,越想越伤心,这时又看到一条被扔进水桶里的鲫鱼,由于桶里水少,鲫鱼很痛苦的挣扎着,它渴望稻草人能帮它一把,可是稻草人身不由己没办法帮它,后来鲫鱼因为缺水死了。稻草人抬了一下头,远处那个渔妇,因为太累拉着船绳就睡着了。

这时已夜深了,它看到一个头发凌乱的女人,朝着河岸走去,嘴里不停嘟嚷着,原来是她丈夫赌博、喝醉了就要卖她,又是个悲惨的女人,她肯定是想寻死,这可怎么办才好?它想叫醒熟睡的渔妇,想天快点亮,农人们能看到她救下她,想这晚风吹散她寻死的念头。可是这是深夜,怎么才能救她呢?稻草人心急如焚,却又无可奈何,稻草人急得昏过去了,倒在了田地中央!那女人最终还是跳河了。

这篇文章以拟人手法,把稻草人写的栩栩如生,写出了稻草人的心理,懂得生活的不容易,即使身不由己,还总是为被人着想!现在的我们生活无忧无虑,更应该像稻草人学习,人与人之间应该多点理解,相互包容,相互帮助,这样社会才会更加和谐美好!

展开阅读全文

篇7:高中生《简爱》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75 字

+ 加入清单

在2006年我就拿到这本书,但我这个人非常的浮躁,持续几次也没有看完。

在大学里,我根本很少有时间是我的,每次就怀着一点点的好奇的心,看了一点点。

现在出来了,我再次拿起这本书,在一个星期的时间里,慢慢看完了这个书。

很多评论家,对它有很多看法,在这里我只想说说我的想法。

8、9岁时就开始反抗对自己的一切不公,伴随她的是始终维护自己的自尊、自爱。

约翰还有几个堂姐、舅妈对她一开始就有很大的成见,舅妈没有管好自己的孩子,任他们卑劣的品行在他们身上生根、发芽,而讨厌简爱,极力惩罚简爱,还把她送到条件极差的孤儿学校。一场严重的流行病席卷了整个学校,带走自己的好朋友海伦,自己却在艰苦的环境下自强不息,勤奋的追求知识,最后还当了教师。在这期间,她一直得到了校长的关爱,这也是她能学好知识的重要条件。当她走后,爱也随之离去。此时,她突然想了解外面的世界,觉得不应该当这井底之蛙。她放弃稳定的环境,毅然的追求自由的新生活(决策果断、独立独行)

在爱情方面,当爱降临在自己身上时,她没有逃避、萎缩,而是勇敢的去追求,得差点得到爱,但当她知道罗切斯特已婚后,尽管她是多么的爱他,但还是毅然的选择离去(自尊自爱)在极其穷困饥饿痛苦的四天后找到了自己的亲人,并得到了她叔叔给她的一大笔财产。但她没有自己一个人得,她把财产分给了自己的亲人(并不看重金钱,她更看重亲情)。后在他表哥的求婚下,她坚决的拒绝,因为她不会得到真爱,她知道,虽然他表哥长得英俊潇洒。她由于太思恋罗切斯特,最终决定去找他,当她找到时,发现他已经双目失明、残废,但还是决定跟他结婚,最后得到真爱,幸福的在一起!

简爱、罗切斯特长得都不美,但美的是一个人的心灵。一个心灵美的人往往比外表美的人要美很多!

她的对恶势力的反抗,对亲情、爱情的珍惜,对钱财的洒脱,对知识的追求,对自尊、自爱的极力维护等人物性格贯穿始终!

展开阅读全文

篇8: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563 字

+ 加入清单

该书是美籍阿富汗人卡勒德·胡赛尼所写,《追风筝的人》是全书围绕风筝与阿富汗的两个少年之间展开,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关于风筝的故事。网上说它是关于背叛和救赎的书,而我认为它是一本人生成长传记,记录了主角的童年,少年,不惑之年。

它的优点在于语言简洁,叙事条理清晰,没有对情节进行太多跌宕起伏的修饰,当剧情展开其中的温情与残酷时,又会有一种冲击感使得读者仿佛置身故事当中。网上评论说:这部小说值得瞩目,因为它不仅是一部政治史诗,也是一个关于童年选择如何影响成年生活的极度贴近人性的故事。单就书中的角色刻画来看,这部初试啼声之作就已值得一读。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这本《追风筝的人》使我感慨,人生道路上坎坷颇多,一不小心就会摔跤、松手,让手里的“风筝”飞走。一旦它飞走了,想要把它寻回就不容易了。唯有不忘初心、坚定信念、脚踏实地走好这条人生路,才能紧紧捉住手中的“风筝”,不让它飞走。

一本好书能让人获得极大的满足,更能使读者开阔视野、坚定信念、提升精神境界。找一本好书,抛开身边的纷扰细细品读,亦如书中有一情节说到“他从来不抬头看天上的风筝,一直跑着就好像一直都知道风筝会去哪”。我找到了这本好书《追风筝的人》,你呢?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377 字

+ 加入清单

我得为余华的《活着》写一篇读后感。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歌》,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29 字

+ 加入清单

《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之一,也是最能反映出巴金先生具有反抗革命精神的一部小说。巴金先生生活在一个封建的时代中,他身处的环境是旧的,但是他的思想却是新的。

当代青年们有很多人嫌弃学习辛苦,对学习充满厌恶,逃课、逃学、被劝退以及被开除是常有的事情。可是青年们啊!也许你们还没有读过《家》这一本书,读过之后你们就会感谢上天把你降临在了这个命运可以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时代,“我命由我不由天”在我们这一时代成为了现实。每个人都有了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公平”二字,在这个时代发挥的淋漓尽致。

可是你们了解吗?在《家》这本书中,当时的封建社会,人一生下来就有三六九等、贵贱之分。有的人高高在上,有的人却低贱如泥——就如鸣凤、高忠这样一生下来就被贴上仆人标签的可怜生命。由于封建时代的压迫,使他们没有梦想,没有目标,没有追求爱的权利,甚至没有自由和作为人的最后一点尊严。还有人为了生计,不得不为了供富人取乐而让自己烧得满身是伤——就像龙灯玩宝的那个年轻人一般,被高公馆里的五少爷拿着花灯,烧得满身是伤,疼痛不已,却不能反抗。他用自己的痛苦换来了富家人的快乐,以及仅供自己维持生计的“赏钱”。而高公馆里的人丝毫没有同情之心,无论是主子还是仆人,都笑得不亦乐乎。哪怕连觉民、觉琴这样的新青年都心如止水,毫无感想。唯有觉慧一人,对玩儿龙灯的人感到深深的同情,以及对高公馆五少爷的所作所为感到愤怒。他抱怨到“难道你们的幸福要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吗?”可是有谁能够体会、理解觉民这番话?

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们,我们怎能不把握当下,珍惜韶华。命运在我们自己手中紧紧地握着,可以有目标,有梦想,甚至还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将它实现。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做当代的好少年,为祖国的蓬勃发展贡献力量。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高中《论语》读后感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43 字

+ 加入清单

论语》的交友观还有很多地方值得挖掘,但有一点好像没有涉及到——如何处理一个朋友群的关系。即,几个人彼此都是朋友,三五成群。这里面就不仅存在单纯的两两交往的问题,还包含更复杂的一对多,多对多的问题。

说了这么多《论语》中的交友观,由于《论语》主要记载的是孔子的思想,我倒对孔子的朋友产生了兴趣。我想孔子应该有很多朋友。单就《论语》来看,我却只找到两处。一处是“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阙党童子将命。或问之曰:‘益者与?’子曰:‘吾见其居于位也,见其与先生并行也,非求益者也,欲速成者也。’”另一处就是上面提到过的“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后者不知从何考证,前者看来只是孔子所“和”之人,并非所“同”之人。孔子有没有纯乎价值认同的“知己”呢?仅看《论语》,似乎没有。子曰:“莫我知也夫!”子贡曰:“何为其莫如知子也?”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宪问)退而求其次,孔子的学生中有没有人能充当这一角色呢?有时,师生关系也可到达一种朋友关系。我不由自主地注意到了颜回和曾参。

从前,我之所以读一本书是因为它来到了我的手边,而书的主人又有耐心等待我一口气或分几天读完它。后来,知道了有公共图书馆这等读书的好地方,我也懒得去翻书目卡片,只是在开放阅览室书架上随手抓一本我能读得进去的书。再后来,通过网络,也约略知道近来新出的哪几本书是值得一读的,可我也往往只关注自己感兴趣的,偶尔在浏览的网页上碰到一两本好书也都是大概的翻翻,很少有时间和心情静下心来看,相逢或相违全凭运气。所以,我读《论语》也只是因为选了《中西经典选读》这门课,于是从图书馆借了这本书。

人们常挂在嘴边的话,我竟然不知出于《论语》。像“父母在,不远游。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道不同,不相为谋,任重而道远,死而后已,朽木不可雕也。三十而立……”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学贯中西的学者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相提并论。苏格拉底是被雅典民主政权处死的,据说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但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同样是一种自由精神。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名著《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1037 字

+ 加入清单

活着》一书讲述的是中国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一个富有家庭里发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夫妇,丈夫富贵,妻子家珍。由于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富贵最终把家里的财产输得一干二净。父亲因为他的堕落气得生病而死。从此,家破人亡,他们两口子不得不面对苦难的生活。

俗话说:“有果必有因”。富贵家境衰落,他妻离子散的悲剧是他走上堕落的不归路,成日不思进取吃喝赌博的结果。在此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吗?是不是他的父亲和妻子不关心他呢?答案是否定的。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富贵固执的本性。他漠视父亲和妻子的多次规劝,执迷不悟,最终致使家境衰败、贫穷潦倒,天天过着痛苦的生活。他曾被民党抓住并差点丧命;他曾在被别人鄙视的环境中醒悟。也就是在那时候,他才反省以前的事,才真正懂得幸福的价值。影片中有一个关于他教训孩子的情节值得我们思考。“小鸡长大会成鹅,鹅长大会成羊,羊长大会成牛。”小鸡怎么能变成鹅呢?或许想告诉孩子,再贫困弱小的人也能成为生活的强者吧。是啊!生活虽然不是什么时候都尽如人意,但只要付出努力,拥有信心,明天将会更好。

另外,书中另一重要的人物——家珍又是怎么样的人呢?书中描绘她的部分虽没有富贵多,可是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个既通情达理又温柔贤惠的妻子。人总是有喜怒哀乐的,家珍有时也生丈夫的气,所以她才在怀孕时带着个哑巴女儿回娘家。可是富贵那时候怎么知道家珍——一个已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他,一个夜夜哭泣劝告丈夫不要赌博的妻子正在家乡艰难地供养着孩子,并且期盼着他早点醒悟。要是没有毅力,没有信心,说不定这个柔弱的农村妇女早已经没有勇气生活在这世上了。这个女人的生命是很苦的,也是很坚韧的。怪只怪富贵这个男人不懂得珍惜她,所以他们俩才只能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

富贵和家珍的故事伴着前进的历史走到中国建国初期。这期间,他们的孩子友庆被春生(他们的老朋友)骑车撞了。其实春生不会开车,却自以为是,结果这个可怜的孩子再也没有机会品尝妈妈给他做的12个饺子了。作为作者为什么安排了这样一个情节呢?是否想通过加深富贵和家珍的痛苦,来表现他们生活的毅力?我想除此以外,他还想提醒人们,做事时不要不懂装懂,否则酿成悲剧再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了,有庆的死真是令人扼腕叹息啊!

《活着》是一部意味深长的书,富贵和家珍夫妇的人生经历带给我们的启示是: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平坦而笔直的。人只有一勇气、毅力和信心去面对和克服种种的挫折与不幸,体会幸福的不易与甜蜜,才会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是一种历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高中生名人传读后感

全文共 991 字

+ 加入清单

暑假到了,我终于有时间看我最爱的课外名著了,于是,我抓紧机会,挑了一本早就想看的《名人传》认真看了起来。

《名人传》描述了处于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三位伟大艺术家的精神力量和心灵之美,他们是19世纪德国伟大音乐家贝多芬、文艺复兴时代意大利着名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文坛巨子托尔斯泰,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都是世界的征服者。我们享受着他们的天才创作出来的作品,同享受我们先辈的伟绩一样,不再去想听他们流出的鲜血,这无疑是使我们尴尬的事情,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我们宁愿去赞美他们的作品而不愿去感受他们人格的伟大。不是的,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们将在那里获得更大的启示。《名人传》就犹如向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交响曲”。我们从中得到的启发是:每个人的身上都会降临苦难与灾害,我们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努力奋斗,与其羡慕伟人,不如学习伟人人格的伟大,让自己的人生充满意义,与其靠浮躁和急功近利所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不如坚持自己的信念、真理和正义,让自己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

这三位名人的努力没有白费,他们让世界记住了他们的名字,让世界看见了他们的执着与坚定,看完了他们的事迹后,我产生了很多想法,也是这种想法,让我再一次成长。

这三位伟人,他们是如此的坚定,我想到了自己的生活,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见一些困难,这些困难也许会使我们痛苦,我们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放弃,另一种是坚持。也许现在让我们来选,我们可以大声的说选择坚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多人面对困难选择的不是坚持,而是放弃。

那天报纸上刊登了一个报道,一个十五岁的小男孩因为考试失误,在家受到家里人的批评,心里想不开,于是在家里都没人的时候,上吊自杀了。这个报道使我十分震惊,一个花样的年华,在自己的想不开以及偏激中丧生了,这个男孩在困难中选择了退缩,他不能理智的面对生活,困难来了,他放弃了,所以他失去了最宝贵的生命。

我们在生活中又不如意是很正常的,每个人都期望一帆风顺,可是,回顾过去,有哪一个人说自己没有经历过困难,没有经历过失败?也正是失败与困难造就了我们丰富多彩的生活,也就是因为这些困难,所以才成就了那么多的成功人,我们作为新世纪的人们,要勇于面对困难,勇于战胜困难,想《名人传》中的三位伟人一样,坚持不懈,努力奋斗!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772 字

+ 加入清单

“如果你惧怕,你就不是巫师了。巫师是拥有强大的力量和勇气的,大胆去追逐吧!将你心底一直恐惧的事物打败。”——题记你有没有将老龙所消灭?又假若你拥有力量,那你又是否有勇气呢?小雀鹰出生在铁匠之家,从小就显示出巫师法力。后来被最强大的法师所收留,并告知真名—格得。格得来到柔克学院,学习法力且法力强大,但却因为一次意外而导致法力大大削弱,并且一直被黑影所追逐。他为了脱身黑影,竟将老龙制服。他一直在追逐黑影,也遇到重重困难,并最终将黑影消灭……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小雀鹰追逐黑影的一段。黑黑的天空下,没有一点儿光,小船在海浪上轻轻波动着、摇曳着。格得坐在船头,就那么悄悄地坐着,直到船上发出了声响。他猛地转头,却见黑影就在那儿端坐着。他挥起魔杖,“哗”的`一下,黑影就消失了,他将黑影打败了。在追逐的过程中,格得先是放弃,飞回了师傅的家园。师傅的教导令他茅塞顿开,于是他又义无反顾再次踏上寻找黑影之旅。在他的梦中,总因黑影所惊醒,并满身虚汗地坐起身,开始慌忙寻找。他错过了很多机会,在与黑影的对视中,他看得见却摸不着。黑影经常欺骗他,让他暴露在荒原上、不知所措。广袤苍穹之下,他远远望着黑影,那单薄如纸片的身体在田野上跳动着。他想跑过去,黑影却如幻影般一下子消失不见了。格得被黑影假扮的人所欺骗,这也告诉我们外表不一定是真实的,要看清真实面目并用实力将骗局揭开。只有面对困难,才能战胜困难。如果转身逃避,它将使你更加疲惫不堪。我们的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心底惧怕的东西,一直藏在心里是何等的难受,我们要有勇气去折服它。学习格得,打败恐惧,消灭恐惧。格得因为勇气而大胆追逐,因为追逐而取得最后的成功。遇到欺骗与困难不要退缩。即便你很纯洁,可是世上还是会有人欺骗你,你所要做的就是像格得一样勇敢面对。勇于面对自己内心的恐惧,并敢于去追逐自己内心向往的事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高中生关于红楼梦的读后感

全文共 768 字

+ 加入清单

中国古代小说中最吸引人的莫过于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每一部都精彩绝伦。

最吸引我的则非《红楼梦》莫属了,因为它没有过多涉及到了军事、神话,这些可能对于一个女孩子没有多大兴趣。《红楼梦》就是一部反映社会现实的文学作品。它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又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他们的家族是因为他们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

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冷清了,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致青春的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874 字

+ 加入清单

那一夏的繁花开败了青春中无数悲喜,你的浅笑曾照亮我多少踽踽独行的回忆。烟蒙水迢山寂,沿岁月的纹路寻找期许的自己。

躲在文字的屋檐下看过去沥沥滴雨,每份青春都有似曾相识的快乐与痛楚。青春错落的纠葛,百转千回。与书中的文字初遇,却似与过去的自己重逢。每个人的青春,都有一个男孩教会我们成长,一个女孩教会我们去爱。

一公里海风外夹杂着裸露沙台的潮气,摩挲着薄雾遮掩下的夜空。这片星空也许温存着郑微操场边与阿正熟悉的呢喃,也或许是阮莞一个人的思念。对于我记忆里的操场,教室,街道,在心里已翻云覆雨。

记得有个叫北岛的人默契的写出了我的心事,他说,世界小的像一条街的布景,我们相遇了,你点点头,省略了所有的往事,省略了问候。

那时我像郑微一样“愿用逝去的青春,赌一次永恒。”但时间让我们明白,青春和美丽一样,都脆弱的如干枯的纸。也就只有阮莞用生命的静止,让青春不朽。

青春就像转瞬的烟火,而时间却如漫长的打坐。有些人在青春中教会了我们如何去爱便匆匆离开,每个的人的内心只能耕种一次,凋零后便任其荒芜。就像我们的一颗心,曾经火热的揣在胸膛里,滚烫的无处安放,亟不可待地找人分享这温度,从没想过它有一天会冷却,冷到我们只得自己环紧自己,小心翼翼。青春我们只能猜中开头,却永远猜不中结尾。当郑微遇到陈孝正时轰轰烈烈的奔赴,她曾说“林静给了我最懵懂的爱情的梦想,陈孝正才是真正给了我爱的启蒙的那个人。”最终却也只是路遥马亡。青春本来就是疼痛的,在小写的牧歌里充盈着笑容与欢愉,再大写的牧歌里却只有思念与别离。

很多次,我都不敢走的太近,怕正好遇上你,但是,又怕看不到你窗口的灯光。多少人的爱像老张一样,每份深爱都是秘密,可我们仍相信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没有人的青春是一张白纸。现在你闭上眼,在那段时光里想到的不是仇恨不是离别不是伤悲,是爱和对爱的渴望。即使缄默和守望铸成了最为厚重的城墙,但我们明白那段薄情相待的日子终究会被原谅。村上曾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最初的狂欢,最后的离散。那些记忆中鲜活的人像飘零的花,散落在天涯。那时我们有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在深夜里饮酒,杯子碰在一起,都是梦碎的声音。过去的自己与岁月的歌都遗落在成长的路上,浸满日出前的露水。是否有一天我们也会炉火旁打盹,回忆青春。不管时间多么苍老,在陌生的街角遇到,我还是能一眼认出曾经的那群人,忆起当时彼此欢畅的时辰。青春,以你为名。当一个人合上读完书,跌宕的思绪久久不能平息。()耳畔王菲空灵的声音“漫长的告别是青春盛宴”。是呀,多么痛的离别,曲终人散。可能再曲折的故事都已经遗忘,但是自己写的楔子和结局却历历在目。没有人催着,走一段又一段的路,过一座又一座的桥,赏一朵又一朵的云,每个陌生的风景却都似曾相识,那段曾经,与他们一起走过。人已陌路,心却思念着。青春的确是本太仓促的书。

我们一生有可能遇到很多人,有时正好同路,就会在一起走一段,直到我们遇到了真正想要共度一生的那个人,才会把余下的旅途全部交给这个人,结伴一起到终点。辛夷坞在书中的这个句子让我想起了熟悉的那句话,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可是那段岁月里,错误的每个瞬间当成了永恒,最终在时间的渡口,一直有人在走,那些曾以为天长地久的人也只是生命中匆匆的过客,远去的人和离岸的船,只留在自己荒芜空洞的眼中。记得在哪里看过这么一句感伤的话,其实你我拥有的都是这样的淡青春,没有兵荒马乱,没有动荡不安,没有生离死别 不外乎遇到这些人,经历这些事,走过同样的年月,错过该错过的人。

正如故乡是用来怀念的,青春就是用来追忆的,当你怀揣着它时,它一文不值,只有将它耗尽后,再回过头来看,一切才有了意义--爱过我们的人和伤害过我们的人,都是我们青春存在的意义。只有走过才能记起当时路旁的樱花开得有多么烂漫,当时的笑像燃烧的火焰,想起当时风一般的少年,想起那时明媚的自己。只是那时像自己道听途说的一个传说,向往却飘渺。说实话,我感谢这本书,感谢我重逢了那时的自己,那些过往,只是眼角有些湿润。并没有人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在眼下弄坏了的时光里,安放了太多妄想。没有人永远青春,却永远有人青春,那些人还在,在自己的回忆里,在青春的眼眸里。

致我们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致我们我们缝缝补补的感情,致我们一再错过的爱人,致我们永不褪色的回忆。

青春,那一霎的烟火,曾给予我黯淡里最明媚的光亮,让我独涉苍凉的光阴。只是绽放后只留一地的冰凉。明天,每个人回不去的青春。

[致青春的读后感高中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父亲上法庭》读后感优秀高中作文

全文共 752 字

+ 加入清单

在书包写封信给你这本书里,有许多好听的故事,我今天就讲一个故事,谈谈感受吧。

我要讲的第一个故事,就是父亲上法庭

父亲上法庭讲的是;有一个穷人家,家里的孩子个个身体很好,他们家里没有钱,笑声是他们唯一的财富。

他们的邻居是个富人,穷人家的孩子们每次到楼下玩,都能听到富人家里在炸东西,都能闻到富人家里美味神奇的气味,每次穷人家的孩子吸了香气,都有很好的一种感觉。

穷人家里的孩子个个强壮,可富人家的孩子就变地面黄肌瘦,脸很苍白,好像是贫血了。

当富人家又一次炸东西的时候,富人看见了穷人家的孩子们,他很生气,把所有的窗户都关的很紧,可不管他把窗户关的多紧,食物的香气还是会飘出来。

有一天早晨,穷人家的父亲受到了一封信,是法官来的信,富人把他们穷人给告了。

穷人家的父亲穿上最好的军装,还向他儿子接了一双好皮鞋穿上,去了法院。

他们穷人家是最早到的,过了一会儿,富人的家人、富人和富人请来的律师也到了。

又过了一会儿,法官到了,就开始讨论了。

富人的律师跳了起来,对穷人说:“你承不承认你曾经偷了原告的才富和精华?”

“我不承认!”父亲说。

“当原告的用人们在炸煎肥羊腿或童子鸡的时候,你和你的家人在窗口走动,并且吸取了食物美好的精华。你承不承认?”

“我承认。”

“当原告人的子女面黄肌瘦,你的子女容光焕发。你承不承认?”

“我承认。”父亲说

父亲说:“我要跟原告对质。”

父亲把他身上有的铜币放到草帽里,母亲添了一把银币,儿子们也投入他们的小钱。

父亲到了一个隔间,摇动草帽,里面的钱叮当响。

父亲回到原来的位置,问富人:“你听到了吗?”

富人问:“听到了什么?”

“钱的精华。”父亲说。

富人还想说点什么,可是就昏倒在地了。

我的感受是,骄傲,看不起别人的人,不会有好下场,就像富人看不起穷人,结果晕倒在地。

[《父亲上法庭》读后感优秀高中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高中三国演义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131 字

+ 加入清单

读完厚厚的一本三国演义,不禁感叹历史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三国演义真的为读者生动活现地演义了一个历史故事,也让我从中学到了一些为人处世之道。

先来说说曹操这个人物带给我的启示。曹操一生都属于十分大胆型的人物,也是十分__诈的。他误杀了吕伯奢一家人,最后明知错了,还要继续杀了吕伯奢,其无情无义至此,陈宫便离他而去,曹操后来说的那句话耐人寻味:“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但反过来想想,如果当时他不赶尽杀绝的话,吕伯奢若真带了些人过来追杀他,可能曹操会就此退出历史舞台了。但是__诈带来的只会是一时的小利,一直是__诈的话,自然会遭到报应。后来董承一伙人便刺杀曹操,可惜事败了。后来陆续都有一些人刺杀曹操,但都因一些意外而失败了,否则这位曹阿瞒也不会叱咤风云了。曹操给我的启示就是,做人不能太狡诈。

与曹操截然相反的一个人物就是刘备了,他以仁义当先,他热爱百姓。刘备一生的行为都与曹操相反,曹操__诈,刘备仁义。刘备在落难时,还带着百姓逃命,他管理一个新野,或是徐州,都是布施仁政,得到百姓的爱戴。

但不论是曹操还是刘备,他们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非常注重人才,曹操失了一个吕韦,祭奠时他不哭自己曹家的人,独哭吕韦。他的谋臣郭嘉死后,他也十分痛心。刘备则更重视人才了,起初赵云并不是刘家的将军,但他十分器重赵云,几次留他,后来终于归到了刘门下,才使得那个扶不起的阿斗两次脱险。徐庶被曹操“拐骗”到那边,在送别时,刘备哭着送别,还要砍掉挡在前面的竹林,后来徐庶才又回来推荐了诸葛亮。刘备三顾茅庐更是成为聘用人才的典范。

所以说,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需要招兵买马,寻找志同道合的人,一同创建事业,这才是成功之道。与之相反的例子便是袁绍了,照说袁绍与曹操一战的时候,拥有明显的军事优势,但袁绍为人不重视人才,有许多忠臣在身边也不知道。他如果听忠臣的话,那曹操怎么可能胜得了他呢?而他却听信一些小人的话,致使败给了兵力较少的曹操。

三国演义还让我学到:要善于听取好的意见,忠言逆耳。曹操赤壁之战为什么会败?我觉得还是因为没有听信好的意见,面对新来的庞统这个外人,他却毫不犹豫地相信了他的“连环计”,而面对另一个臣子对他的忠言,那位臣子大致说的是:“若敌人用火攻,如之耐何?”曹操答的大致意思是:“现在这个季节,不会刮东南风,如果用火攻,那便是烧他们自己的营了”。这也怪不了曹操,他又不像孔明这个气象专家能知风雨。但既然有人提了建议,曹操也应该有所警觉呀,不然也不会败了。另外一次就是刘备在一片靠近水的树林中安七百里连营,早有臣子向他提出建议,说敌人如果用火攻怎么办?但他没有接受,致使后来真的被陆逊七百里火烧连营。所以,能否正确听取他人的意见,往往决定着事情的最终成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009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刚刚读完余华的书《活着》,可以说《活着》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动、激动和悲伤,而是震撼和感叹。感叹主人公富贵的命运的坎坷,震撼人的生存能力,当生活一次次苦难要打垮富贵时,他又顽强地站了起来,好好地活着。

作者以第一人称的形式开始,让“我”遇到了一位开朗乐观的老人富贵,富贵给“我”讲了他的故事。虽然之前我已经知道《活着》是个悲剧,但看到富贵在喊他的牛“富贵”干活时,为了让牛不偷懒,他还故意喊着其他牛的名字,来激励他的牛。我不免还觉得《活着》还有些好笑。看到后面才发现富贵喊另外牛的名字,都是他死去的亲人的名字。

富贵的回忆最初他和父亲是两个败家子,父亲败掉了100多亩地,而到他这又赌掉了剩下的100多亩地。读到这里,我甚至觉得这么一个地主家的大少爷,一点不值得可怜,这也不算什么悲剧,尤其是他打自己怀孕的妻子时,我感到愤慨。可随着往下看,父亲被富贵气死了,母亲生病富贵去城里找医生,结果被抓去当了国家民党,九死一生回到家。母亲死了,女儿哑了,我就有些同情富贵了。当霸占富贵家产的龙二被枪毙时,我有感叹世事的变化无常,富贵这个地主少爷因为把家产败光了,反倒捡了一条命,还以为富贵的命也不错吗,尽管日子很苦很艰难,但一家相互搀扶和关心,我甚至觉得他们比家里有钱时更幸福。可当富贵家中唯一健康能干的儿子有庆,为给县长的夫人输血而死,富贵背着儿子瞒着病重的妻子埋了,而没瞒几天,妻子也知道,我无法再看下去了。稳定了好长时间才让自己止住眼泪。可再往下看,还有更悲哀的事情,多病的妻子去世,聋哑的女儿凤霞有一个疼爱她的丈夫,却在生孩子时死掉了,女婿二喜又被砸死了,相依为命的外孙因为吃豆子又撑死了。这人间的一幕幕悲剧怎么全发生在富贵的身上,而老年的他却如此的乐观。

我觉得用什么语言来形容这个故事,都苍白无力似的,而作者用《活着》这两个字,再恰当不过了,是啊,富贵他还活着,苦难也没有把他击垮,这就够了。现在人们活在这个时代,生活是富裕了,不会像富贵他们天天为吃不饱、穿不暖而发愁,可精神生活却感到空虚和失落了,有些人没了生活的目标,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了?富贵告诉我们,活着就有意义,活着就是最美好的事。

真希望现在的人们(尤其是年轻人),珍惜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一切,珍惜自己的生命,活着就是财富,活着就是意义,活着就是幸福!不要总是纠结在“我为什么而活”、“我为谁而活”的问题上,记住活着就好,没有什么理由让你放弃活着。好好活着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653 字

+ 加入清单

花了两晚时间读完余华的作品《活着》,一个字一个字读下去,有些字拦在那里,像一根又一根刺,不仅硬,而且尖。作者在第五次自序中写到:“我在阅读别人的作品时,有时候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而我自己写下的作品,有时候也同样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

确实如此吧!我读得很认真,捧起书就一直一直读下去,中途两耳不闻身外事,我不敢分神,怕自己一个转身一次回头就会丢了什么,那感觉就像在吃一根长寿面,必须一口吃下去才心满意足,中途咬断,心是不甘的,而且晦气,最重要的是,再吃下去,便全然失去了之前的好味道。

读到后半部分,我越发心急,读得速度快起来,又时常把一大段文字反刍,这样,我的眼睛就跟着一会儿一目十行,一会儿一行十目,然后,落下眼泪,一滴接着一滴,有些落在字上,有些流到嘴里,还有些滑到了衣服上,湿了一片。

前后一共哭了五次,一次比一次更难过。

第一次,有庆死。那个还在母亲肚子里就被父亲打,光着脚跑来跑去割草喂羊一天两次跑五十多里路的小男孩,他勇敢地伸出胳膊去献血,因为他们学校的女校长生孩子出了很多血,五年级的学生没一个对上校长的血,除了有庆。有庆以此为荣,医生抽了一点又一点,抽个不停,有庆脸都白了,嘴唇也白了,他说我头晕,没人理会,后来,他失去了心跳。

第二次,凤霞死。从小伶牙俐齿的凤霞在父亲不在家的那段时间,发了一次高烧就再也不会说话了。她短暂的一生中,被送走过两次,第一次,因为家里穷,要供有庆上学,被迫寄养给一户人家做女儿,她过了些日子,哭着跑回了家;第二次,她风风光光嫁给了歪头女婿二喜,二喜心眼好,实心实意爱凤霞,凤霞难产时,医生问保大保小,他毫不犹豫地回答:“保大”,可惜,天不遂人意,留下了小的,大的产后出血不止,命没保住。

第三次,家珍死。家珍家里阔,自小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娇生惯养,上学路上被富贵看上,三媒六聘娶回了家,这个家也阔,更阔,刚过门时有一百亩地,此前有两百亩,被富贵的爹败了一百亩,又被富贵败了一百亩,两代败家子,活活苦了两个苦命的女人,家珍的婆婆好日子没过过几天,家珍,没过过几天好日子。她终日劳作,病了,也要出工,下不了炕,也要缝缝补补,虽整天卧在床上,头发依旧梳得整整齐齐,她放心不下两个孩子,满希望自己苦一辈子,两个孩子往后可以有好日子过,不想,却一次又一次白发人送黑发人,油尽灯枯,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第四次,二喜死。那么硬朗个汉子,好端端的,憨厚壮实能干,一身的力气。他心疼凤霞,相亲第二天,他就带着兄弟来凤霞家干活,屋里屋外收拾打扫修葺,还连夜给家珍做了个小桌子,他倾尽所有将心上人娶回家,婚后百依百顺,小两口手拉手过日子,甜甜蜜蜜,凤霞难产死后,他又当爹又当妈,一个人带个小娃当搬运工,背着抱着领着,一刻都离不开这个越长越像凤霞的小娃,当意外发生,他只留下头和脚完好,其他部位血肉模糊,两排水泥板夹过来,把二喜挤成个扁,最后,他只发出了一声叫喊:“苦根!”苦根是小娃的名字;

最后一次,苦根死。苦根生来命就苦,没了亲妈,又没了亲爸,跟着外公富贵回到了乡下,在乡下和富贵一起下地干活,做了个小镰刀,爱不释手,他听话,他相信“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我们啊,也就越来越有钱啦。”七岁时,他和富贵一起摘棉花,他头晕,头晕得厉害,苦根病了,病得很厉害,富贵老了,糊涂了,心疼苦根,给他熬了姜糖水,喂他喝下去,出工前,又用盐煮了豆子留给苦根在家吃,结果,苦根豆子吃多了,嘴里有两颗豆子还没嚼烂就歪在床上,再也没下床,再也没有去拿他的小镰刀。

是的,我哭了五次,富贵也哭了五次,哭他的儿子有庆,哭他的女儿凤霞,哭他的女人家珍,哭他的女婿二喜,哭他的心肝小外孙苦根,他把他们一个一个送走,葬在一处。富贵享过福,吃喝嫖赌,真正的大富贵,真正的孽子,他见过大风大浪,他经过枪林弹雨,他当过兵扛过炮,他煮过钢铁吃过大锅饭,他卖过菜种过地。

他活着,活了下去,活了很久,他身边还有个伴儿,是一头老牛,名字叫“富贵”。活着挺好,穷了,也要活着,老了,也要活着,病了,也要活着……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