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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活着》读后感18篇 作文(精彩20篇)

我的时间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我只是想提醒自己,认识自己,在我的时间里做我自己。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关于《高中生《活着》读后感18篇 作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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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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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刚刚读完余华的书《活着》,可以说《活着》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动、激动和悲伤,而是震撼和感叹。感叹主人公富贵的命运的坎坷,震撼人的生存能力,当生活一次次苦难要打垮富贵时,他又顽强地站了起来,好好地活着。

作者以第一人称的形式开始,让“我”遇到了一位开朗乐观的老人富贵,富贵给“我”讲了他的故事。虽然之前我已经知道《活着》是个悲剧,但看到富贵在喊他的牛“富贵”干活时,为了让牛不偷懒,他还故意喊着其他牛的名字,来激励他的牛。我不免还觉得《活着》还有些好笑。看到后面才发现富贵喊另外牛的名字,都是他死去的亲人的名字。

富贵的回忆最初他和父亲是两个败家子,父亲败掉了100多亩地,而到他这又赌掉了剩下的100多亩地。读到这里,我甚至觉得这么一个地主家的大少爷,一点不值得可怜,这也不算什么悲剧,尤其是他打自己怀孕的妻子时,我感到愤慨。可随着往下看,父亲被富贵气死了,母亲生病富贵去城里找医生,结果被抓去当了国家民党,九死一生回到家。母亲死了,女儿哑了,我就有些同情富贵了。当霸占富贵家产的龙二被枪毙时,我有感叹世事的变化无常,富贵这个地主少爷因为把家产败光了,反倒捡了一条命,还以为富贵的命也不错吗,尽管日子很苦很艰难,但一家相互搀扶和关心,我甚至觉得他们比家里有钱时更幸福。可当富贵家中唯一健康能干的儿子有庆,为给县长的夫人输血而死,富贵背着儿子瞒着病重的妻子埋了,而没瞒几天,妻子也知道,我无法再看下去了。稳定了好长时间才让自己止住眼泪。可再往下看,还有更悲哀的事情,多病的妻子去世,聋哑的女儿凤霞有一个疼爱她的丈夫,却在生孩子时死掉了,女婿二喜又被砸死了,相依为命的外孙因为吃豆子又撑死了。这人间的一幕幕悲剧怎么全发生在富贵的身上,而老年的他却如此的乐观。

我觉得用什么语言来形容这个故事,都苍白无力似的,而作者用《活着》这两个字,再恰当不过了,是啊,富贵他还活着,苦难也没有把他击垮,这就够了。现在人们活在这个时代,生活是富裕了,不会像富贵他们天天为吃不饱、穿不暖而发愁,可精神生活却感到空虚和失落了,有些人没了生活的目标,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了?富贵告诉我们,活着就有意义,活着就是最美好的事。

真希望现在的人们(尤其是年轻人),珍惜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一切,珍惜自己的生命,活着就是财富,活着就是意义,活着就是幸福!不要总是纠结在“我为什么而活”、“我为谁而活”的问题上,记住活着就好,没有什么理由让你放弃活着。好好活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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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名著《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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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活着》这本书。读之前我听同学说,故事很悲惨。以至于在一段时间内,我以为它是一本普通的写农民悲惨生活的小说,讲述活着的不易。然而在我读了它之后,我有了全新的理解和感悟。

故事是以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展开的,用第一人称的方式给别人讲述了自己的大半生。从他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多起来,再到一个一个地离去,我感到难过,同时又觉得这样的生活真实又不可思议。真的会那么巧吗,身旁的亲人怎么会一个不剩地全部离去?然而,未来,是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掌握和确定的。

虽然生活很困苦,但是我能体会到他们有时的幸福感。正如作者余华在序中说:“我说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富贵自己我相信他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和贺拉斯:“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死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幸福到底算是种什么?它不是一些物质,而是一种满足的,用心的感觉。在一生当中,在一生的暮年,怎样才能做到拥有福贵那样的真心与坦诚,无悔?

在余华日文版自序中,提到关于“生活”与“幸存”的辩解,面对问题:“为什么在如此极端的环境中,还要讲生活而不是幸存?它们之间的轻微分界在哪里?”答道:“在中国社会底层的人来说,它们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代表了方向的不同。对《活着》而言,福贵经历了苦难,但是他在讲述自己的故事。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

无论怎样,日子都会过下去,明天总会到来,也总会离开。它从来不会因为某些事而停下脚步,它永远均匀地前行着。就像现在的我刚考完期中,就像当初考完两天半的中考一样,惶惶恐恐地讶异着,十天前还发愁的考试,现在竟都过来了!何止一场考试,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

福贵倚在树下,慈爱地看着他的老牛,向倾听者诉说自己的一生——应该也是历历在目,恍惚之间就在眼前。活着,是那么不易,又是那么简单。它需要用心经营,用爱来呵护。我正活着,我感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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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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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气读完,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泪水多次掉落。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此时此刻我想说的是,命运怎会如此残酷?有种向苍天怒吼不甘的冲动,太多的不甘……

死亡不可怕,也并不以你的可怕而不来找你。真正可怕的是有些时候你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都一一离你而去,而你却一点办法也没有,独留自己一个人,就像本文主人公。

活着,短短一篇。朴实无华的第一人称平淡的道尽了他们的一生。故事从解放前一直到19世纪末。这不正是我们祖辈,父辈,都亲身经历过的那段岁月吗?也包括我们80后的那点有限的童年记忆。那样的年代,字里行间已经令人十分动容,而实际更是不敢想象……小时候常听起祖辈,父辈提起过他们的岁月……而我也仿佛跟随故事跟随儿时的记忆碎片在里面找寻他们的影子。如今,让人不经感叹,我已长大,你也白发,时间都去哪了?让人不胜唏嘘……

活着,活在当下社会是我们莫大的福气。和祖辈父辈以及书中的各种动乱,战乱,饥荒,疾病等等来比现今的我们可算得上是天上神仙的日子。这让我们怎能不好好珍惜呢?没有比活在当下更幸福的事了。好好活着,活出自己的精彩,把美好的.生活一直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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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水浒传》读后感范文高中

全文共 1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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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的故事并不复杂,讲的是北宋末年,社会动荡,朝廷腐败,奸佞当道,百姓涂炭,社会黑暗。以宋江等36人为首的绿林好汗揭竿而起,打着替天行道的大旗聚义水泊梁山,演出了一场轰轰烈烈,波澜壮阔的农民起义。

再次重读水浒,其中给我最大的感受是无奈。是的,就是一种无奈。那些梁山好汉几乎都是由于社会、生活上的压力,最终铤而走险,登上梁山,寻求归路。像我们最熟悉的宋江,本是一个仗义疏财,济困扶危的义士,可由于阎婆惜的不信任,最终杀死了她成为通缉犯,又在浔阳楼借酒显真心,吟了反诗,不得不被“逼”上梁山。

还有林冲,人称“豹子头”,本是东京80万禁军枪棒教头,生活美满。后受到高衙内的侮辱和高俅的陷害,其间几经迫害,终不能忍,隧火烧草场杀死仇人,风雪夜上梁山。

水浒中的无奈,是否也是现在社会中一些人的无奈呢?

正所谓“少年不知愁滋味”,这句话用在孩子身上,可以说是恰到好处,但放在现在的青年就不同了。

青年人看上去是不羁的、无忧的、有着更多自由时间的,但在他们伪装的骄傲外表下,还有一颗无奈的心。迫于工作的压力和应酬的需要,必须显出一张无奈的笑脸。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篇新闻,是一名年轻女子在泳池被一个没有十岁的孩子羞辱后,她的丈夫上去教训孩子一顿。孩子家长作文/将打人视频发布到网上,从此铺天盖地的社会舆论向那名女子张牙舞爪地扑来,最终那女子因不堪承受压力而无奈自杀了。可笑的是,现在的矛头全都又指向了那个孩子的家庭。指责他们害死了一朵年轻的生命,这位年轻女子因为什么自杀?是社会舆论压力,想想你一点开网络,铺天盖地的指责向自己指来,每天出门要遭受所有人冷漠的眼光。仿佛自己不再属于人类整体,你被排斥了。这种情况下,死亡也许是最好的方法。社会舆论压力比任何东西都可怕,你成了全社会指责批评的对象,而这只不过是因为网友们的猎奇心理与盲目跟风。怎能不把人逼上绝境?可惜现在社会没有梁山可供他们去。

还有那些心理有障碍往往想到寻短见的青少年。他们害怕老师们严厉而又无声的目光。他们恐惧父母那颗冷若冰晶的心。他们已经够努力了,可在大人们眼里,他们与优秀之间总有一段距离。他们最终在学业的压力和他人无声或有声的斥责中,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所以我从水浒里看到的更多的是由于压力而被迫选择,并不是大家一眼就能看到的“忠义”。现代青年,身上背负了太多的压力,直至超出了能承受的最大限度,最终爆发。

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是不是应该加强对于网络发言的限制,是不是应该给学生进行有效的心理疏导?更重要的是,我们不应该被命运所选择,我们也不应该有一张无奈的笑脸,我们需要打破规则,打破限制,撞开墨守成规,去活出属于自己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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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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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点悲观色彩,当我们发现有人比我们还惨还痛苦的时候,便会产生一种欣慰,甚至是庆幸的心理。

这就是悲剧存在的意义,让人们没有后顾之忧的挖掘心中的痛苦,然后释然,以一种淡然的心态“活着”。对于美好与邪恶,善良与阴险,余华曾经这样写道:“蜂拥而至的真实几乎都在诉说着丑恶和阴险,怪就怪在这里,为什么丑恶的事物总是在身边,而美好的事物却远在海角。”我觉得就是一种出发点和参照物的问题。如果我们开始就觉得一件事情是“坏”的,或许有一点点的“好”出现,我们就会格外珍惜,觉得格外幸运。

相反,如果我们开始就觉得一件事情是“好”的,可能出现一点瑕疵,就会让人大跌眼境。另外,就是如何比较。如果我们把生活想的过于美好,可能一点点的磨难就可以战胜我们脆弱的内心。但如果我们理智客观的看待生活中的一切,我想没有什么可以让我们的内心出现无法控制的触动,也就不存在失去理智的问题。这样就可以及时的权衡好与坏,做出一个相对正确的选择,对自己的人生,对自己怎样“活着”有一个相对完整的把握。

福贵是一个被埋在坟墓里的不倒翁,因为哪怕生活还有一丝希望,还有一个支撑他的点,他就没有选择倒下,而是坚强的活在当下。的确,既然能够看到今天的太阳,就该珍惜此刻这来之不易的温暖,所以又何必过多思考过多强调明天的雷雨呢。他的悲剧是应该引起人们重视的,活着的意义确实值得我们去思考。没有人能够给活着一个准确的定义,也没有人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活着,每个人应该都有自己的想法。

不管世事如何变幻,我们都要活着,好好活着。真实的活在当下。象一颗小草,卑微而又顽强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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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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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这部书是以中国封建礼教下的大家庭为背景,阐述了在那个时代的青年们如何被摧残。

巴金是以自己的大家庭为背景完成这部小说的。在高家这个大家庭中,主要人物有高老爷子,他是整个家庭封建礼教的主人,也是整部小说悲剧的创造者。高觉新是高家的长孙,是一个拥有现代思想的进步青年,无奈却因要继承家庭,顺承父辈的意思,而断送了大好前程,成为封建主义的奴隶,并在进步思想与封建思想中间夹缝求生。高觉慧是高觉新的同胞弟弟,他同样是爱国的进步青年,他厌恶自己的家庭,并且支持自己的二哥觉民逃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同时他也干预追求自己的幸福,大胆的同丫头鳴凤谈恋爱。或许这样的事发生在现代是很正常的,但在那个时代的婚姻都是讲究门当户对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此便可看出高觉慧的确是一个用于冲出封建礼教的进步青年。

当然,高觉慧是一个正面的例子,但在封建社会下,更多的是悲惨的例子。比如高觉新,他的婚事原本可以很顺利,不想高觉新的继母和梅的母亲在牌桌上发生矛盾,于是梅的母亲一气之下就退了这门亲事。而高老爷子居然用抓阄的方式来决定觉新的婚事。而觉新的人生悲剧并没有就此停止。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又遇到了他的初恋情人梅,觉新便在梅雨现任妻子瑞钰之间非常矛盾,结果梅却因为觉新而含恨而终,而瑞钰却因难产而死,他纵有万般无奈的怒火却不敢发泄,这一切都因为封建礼教与他自己的不反抗主义而造成的。

觉慧并不像他大哥那样软弱,他决定挑战象征封建主义的爷爷,支持并帮助二哥觉新逃婚,并在他的撮合下,他的二哥觉民终于反抗成功并能够与表姐琴在一起。他自己加入新青年的社团,与社团成员一起出版《新青年》这本杂志来指责所谓的政府军队对学生与百姓们的伤害。尽管他们到处受到政府的打击与排挤,还几次被警告必须要停止出版,但他们并没有停止与恶势力的斗争。继续想办法出版《新青年》,但命运似乎也与觉慧开了一个玩笑,他的恋人鳴凤要嫁给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为妾,而鳴凤因为觉慧而不愿嫁给别人为妾。无奈之下选择投河自杀。觉慧因为鳴凤的死,大受打击,一气之下决定离开这个令人窒息的封建家族。所幸的是在他的大哥和二哥的帮助之下,他离开这个家,走向一个新的天地,上海。

巴金以自己的形象创造这个人物觉慧,我非常喜欢他,有自己的思想,敢于创造机会,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这才象我们现代人一样,有蓬勃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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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活着》六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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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没事的时候看了一部余华写的作品《活着》。作者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里面的主人公福贵一生中曲曲折折经历了很多事情,从一个地主的大少爷到一个贫穷的农民,他出生在一个地主家庭,要什么有什么,但由于好赌全输给了龙二,导致家里破产。后面他的所有亲人都先于他过逝。最后剩下他跟一头牛。

他破产后遇到很多困难,亲人也一个一个的去逝,但是,他没有一句抱怨的话。后面解放了,龙二是当地地主,被枪毙了。福贵听说龙二被枪毙,对自己说,“龙二是他的替死鬼,要不是输给龙二,死的就是他,虽然破了产,但他还能活着。”

人活在这世界上不容易啊,能活着就最好,要好好的活着!我觉得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是要感受这个人生的快乐而不是来抱怨老天的不公平。有些人出生在富裕家庭,有些人出生在贫困的家庭,但富人有富人的快乐和烦恼,穷人有穷人的快乐和烦恼,富不富裕这不重要,而是要感受到人生的乐趣,这才是重要的。

我觉得人只要是好好的活着就是富裕的,因为我们还有希望,而那些死去的他就什么都没有了,你现在能吃饱能穿好的话,那你更富裕了,因为如今还有地区吃不饱的穿不好的人很多。不要抱怨不公平,只要好好活着就好。而且对我们身边的每个人都好一点,因为迟早有一天他会离开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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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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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讲的是简爱很小的时候,她父母便双双身亡了,本来很爱她的舅舅也身亡了。舅舅临死让他的妻子简爱的舅妈来抚养他。可是,舅妈讨厌她。约翰是简爱的表哥,把简爱打倒,舅妈假装没看见,并把简爱关进舅舅死的那间红房子里。简爱觉得自己的生命受到了威胁。

后来,她被送到寄养院去读书。难道这样简爱就能幸福吗?当然不是,校长也不喜欢她。每当她遇到伤心事就跟她自己最好的朋友海伦彭斯去诉苦。海伦是个温柔,弱小的女孩。可惜,海伦不幸得了肺病死了。陪伴海伦的只是块冰冷、孤独的黑色大理石。简爱的舅妈不久就死了。约翰也死了。这让我知道恶有恶报。

简爱当了一名家庭教师,她很喜欢这家的主人罗切斯特上校。可是,简爱没有跟他结婚。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简爱说的:“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也没有心了吗?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她离开了罗切斯特上校,到处流浪,路上又有一个人爱上了她,她没有答应。因为简爱觉得他不懂什么是真的爱情。最后,她回到罗切斯特上校那里,和她结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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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名著《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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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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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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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巴金的《家》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好比在严冬里往身上浇了一盆热水,好比在炎夏中赤脚逛街,心中一直有股劲头在不停的上升,上升。书中形成鲜明对比的两个人物,同时也是兄弟两——觉新和觉慧,他们虽然出生在同一家庭,但是两人的思想完全不同。觉新的“作辑主义”和“不反抗主义”使我义愤填膺;觉慧的初生牛犊不怕虎,追求自己的理想,使人感到一点欣慰。

因为懦弱,因为封建礼教的传统旧思想,断送了觉新这个有为的,年轻的`生命。觉新虽然有过向往“五四运动新潮”的影响,但是在封建家庭的“孝”道的感染下,在全家的封建思想的带动中,他放弃了,他不敢说“不”字。当父亲决定用抓阄的方法决定婚姻时,他默认了;当家人要让瑞钰到城外生孩子是,他更默认了……当他意识到家庭的颓败,正想追求自己的理想时,梅却在忧郁中死去。不久,觉慧又离家出走,这不仅没使他放飞梦想,却让他在颓败的家庭中更加讨好每一个人,更加小心翼翼。因为他在懦弱中更加懦弱。

相反,觉慧这个封建礼教叛徒,这个胆大妄为的青年却在不平中走向光明的大上海。离开了这个关着他18年的恐怕的笼子。

正因为有了觉慧,才使这个生气沉沉的大家庭中带来了一丝朝气,一股清风。“无论如何,我不,跟他们一样,我要走自己的路,甚至于踏着他们的尸首,我也要向前去。”这是觉慧对封建礼教,对就制度发出的一声警告;“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把自己的幸福争过来!”这句话证明了觉慧追求自己理想,是个热血沸腾的青年。虽然他没有和鸣凤结合,虽然他努力的想把腐朽的家庭变朝气,但是他失败了,而他在失败中选择了离开和放弃,去追寻自己的理想。

许多人在谴责与犹豫中一直没有正确的选择。可你要知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只要坚持自己正确的理想,不要管别人是如何指责,相信自己,向胜利之门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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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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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还未看内容时我曾做过这样的猜想:小说既然取名为活着,那必然是表现主人公在经历万难后仍然坚强的活着。带着这猜疑我细细品读余华的《活着》,读完之后让我倒吸一口冷气。虽为活着,但却让我不断地看着鲜活的生命在这个活着的故事中一个个死去。

《活着》这本书太过沉重,它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那些曾经鲜活,最终变的死寂的生命却已深深的映在我的心上。本书作者余华用冷静的令人发怵的笔调记述着这个故事。

在我看来余华是冷漠无情的,他何以让那么善良的妻子,那么聪明伶俐的儿子乃至更多人相继离福贵远去。只留下我内心无声的叹息和泪水。

福贵的儿子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有庆对生活充满无限的向往和希冀,即使贫苦艰难的生活,即使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他都那么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他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面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衷心的笑了,因为我似乎看见了有庆的希望。

可是令我无法接受的是有庆的突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被逼着去献血,他竟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不禁有些战栗。全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更多难以承受的苦痛,我们依然要坚忍,顽强。这或许就是生命的力量,这或许就是活着的呼唤。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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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1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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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岁时,常看见妈妈或是姥姥,抱着一本《红楼梦》不分昼夜地读,读得如痴如醉。令我很不解。“一本平平常常的书,有什么好看的?”

“你不知道”姥姥嘴里说着话,但是眼不离书,“《红楼梦》好看得不得了!它包罗万象,医学、文学、政治、艺术,都……”不等姥姥说完,我就摇摇头,走了。

那时的我,理解不了姥姥和妈妈的想法。只觉得这本罗罗嗦嗦的书,一点魅力也没有。

直到九岁多时,我再拿起那本书,才尝到了一点“满纸荒.唐言,一把酸辛泪”的滋味。

《红楼梦》用一段爱情故事做背景,让我们了解了明末清初时一个皇宫贵族家庭兴衰的故事。用细腻的笔墨:人物的言谈举止中的每一个细节,让读者了解到了每个人物之间微妙的关系、促成最后结局的原因。

正如姥姥所说,《红楼梦》包罗万象。举例:医学则有:王太医为黛玉诊脉时道:“肝阴亏损,心气衰耗,只因六脉借弦,因平日郁结所致……”;文学则有:诗词。如:宝玉的《红豆曲》: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睡不稳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黛玉的《葬花吟》: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睡怜?游丝软细飘春谢,落絮轻毡扑绣帘……;政治则有:贾政执政遇到的种.种问题:他一心想做一名清官,但却管不住手下的人去做坏事、薛蟠在外面闹了人命案,官方的处理;艺术则有:兄弟姐妹们讨论绘画、书法;其中还谈到了当时的种.种礼节等等。总而言之,《红楼梦》中包含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其实,对于《红楼梦》,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读后感”。红楼梦是读不完、读不懂的。作者曹雪芹,把每个细节都安排得那样周全,每个人物都塑造得那样鲜活、栩栩如生。走近《红楼梦》,接触《红楼梦》,给人一种梦幻的感觉,让人漂浮在“开辟鸿蒙,谁为情钟”“满纸荒.唐言,一把酸辛泪”的幻境中。在《红楼梦》中,处处都充满玄机。如:贾宝玉与长相相同的甄宝玉,姓氏换成谐音字就成了“假宝玉”和“真宝玉”。这难道是曹雪芹在暗示:贾宝玉不是真正的人,而是历经红尘中悲欢离合的一块石头?这些令人疑惑的事情,难道都是曹雪芹安排好的?所以,当我暂时放下《红楼梦》时,这些众多的思绪涌上心头。《红楼梦》把我迷住了。让我懂得了有团聚必有分离,有欢喜必有悲伤。也让我知道了世界的复杂,懂得了为人要谦和、好学、善良、守信,懂得了只有自己实践、积极进取才能干出一番大事业。但是,让我懂得的这些道理,都隐藏在《红楼梦》的字里行间、每个人物所受到的教训中。也许,这就是《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吧!

以前觉得十分陌生、对它毫无兴趣的《红楼梦》,已经渐渐成为了我的朋友。我也渐渐理解了姥姥和妈妈。也学着她们,慢慢地走入《红楼梦》,体验那种梦幻的、懵懂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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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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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位列四大名著之首,可谓家喻户晓。每个人读后都有不同的收获,我一读再读,每次都会发现它蕴含了那么多的人生哲理。

书中第一回中出场的名叫娇杏的女子,仅仅一个名字却蕴含了一个道理。“娇杏”的谐音是“侥幸”。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女子原是甄士隐家的一位侍女,只是在贾雨村落魄时多看了他一眼,后来贾雨村做了大官后就娶她为娶,从下人变成了夫人。由此可见平日里处事做人都不要吝啬自己的善心,更不要看不起眼前落魄的人,俗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一个人无心善举就可能侥幸改变人的一生。

第二回中,贾雨村做官之后,一切太过顺利,加上他的才能,处事不免骄躁,对待上级不够谦逊,最后遭遇被参奏,落得革职的下场。从他身上可见:“满招损,谦受益!”恃才傲物的人将招致一败涂地的下场。

第二回中贾雨村与冷子兴的一段对话更是气势恢宏,哲理丰富,节选下来就是一篇经典的文言文。起因只是冷子兴对贾雨村说贾宝玉在抓周时在百样物品中做抓了女人的钗环脂粉,惹得贾政大发雷霆认为她长大后会成为淫魔色鬼。雨村却不赞同,他的观点是:天下的人,除了大仁大恶的,其他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分别“正不容邪,邪复妒正!”两不相下。世间上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成大凶大恶,每个人的人性都有善和恶的两面。这番理论不仅在当时,就是在现今生活中都是十分超前的。作者例举了上百个名人来例证。大仁者有尧、舜、禹等人,这些人一心向善,无视自己的生死得失。大恶者亦举了蚩尤、共工、纣等。这些人自私自利只为自己。而有恶有善的人也举了二十多个。例如宋徽宗,一方面从他亡国来评价他的恶,而他创作的大量珍贵的诗词字画来说他仁的一面。所以我们在评价一个人时不能简单的以“好人”、“坏人”来判断一个人的善恶,而是要透过现象看到他善恶的两面性,才能完整、客观和真实。

仅从前两回的内容中随意挑选就能学到这么多的人生哲学,所以名著是值得你仔细的多去品读的。相信你每一次品完以后都会有新的收获。这些人生的领悟带你走进一个人生的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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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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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有言半部论语治天下,其语虽有夸张成分,但却是真真切切的道明了孔子思想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而当我们回顾历史的长河,又如人们常说的“中国两千年文化不过是在为《论语》作注”这又表明了孔子思想对中国历代知识分子那绵延不绝的影响。总之,作为儒家思想代表的孔子思想是每一个国人都逾越不了的鸿沟,每一个国人都在用自己的一生来践行着孔子的思想,那怕是已经现代化的今天。

《论语》一书是儒家思想的精髓,故千年来为论语作注者不尽其数,经典者也是层出不穷,而这些古代学者是用文言注文言,我们已经和传统的文言相去甚远,因此,只能舍远求近——通读一些近现代学者所注《论语》的佳作,在我看来,最为深刻的当属南怀瑾的《论语别裁》,稍为逊色则有李泽厚的《论语今读》,当然少不了热得如火朝天的《于丹心得》,这也可以作为一个大众化的版本来参照,除此之外,还有一本林语堂的《孔子的智慧》堪称经典,当然,这些都只是一些很好的参照版本,我们想深入到孔子思想里面,还是得自己去品味《论语》那古老的文字,自己去体味孔子的箴言,自己去领悟孔子的智慧。

孔子(前551—前479),名丘,字仲尼,鲁国人。中国春秋末期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出身贫且贱,一生生活艰辛,曾任过官职,在他55岁那年,认定自己的政治理想不可能在鲁国实现,于是开始周游列国,但是没有一个国家愿意接受其政治理想,他受到了一次次的拒绝,但他又一次次的振作,向下一个国家迈进,坚定不移的为自己的政治理想而奋斗,直到13年后,他才认识到自己的政治理想在自己的有生之年是不可能实现的,于是回到故乡,从事教育活动和整理古籍,开创了中国首次平民教育,直至73岁去逝。从孔子苦难与辉煌并行的一生,我认为可以从中学到孔子那种在求知上的永不满足,永远追求智慧的人生态度;还有他那种对自己信奉的价值体系的实现而作出的不懈努力和那誓不罢休的毅力。

于丹说过一句很漂亮的话:“《论语》就是教给我们如何在现代生活中获取心灵快乐,适应日常秩序,找到个人坐标。”在我看来,孔子是一个鲜活而有智慧的老人,他在那里口若悬河的给弟子们讲他对人生的感悟,不小心被我们也听到了,于是就被称作《论语》。因此,我们读《论语》,不应用仰视的角度,而应用平视的视角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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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活着》500字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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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现实变成了什么样貌,不论现实剥夺了我们什么权利,只要我们活着,也仅有我们活着,我们才有义务有权利去追求自我想要的,这才能叫做真正的活着。我们不应当让现实决定我们怎样活着,而是应当自我决定我们应当以怎样的姿态活着。

活着,就要应对选择,仅有坚持理智,才能做出客观的确定,才不会让自我后悔。所以我们没有机会错过机会,在能够选择能够改变的时候,用心做一个完整自我,用自我的态度去看待“活着”。

先前对余华的作品也略有接触,他笔下的杯具一向是这样,大体上看似不卑不亢,糅合到一齐的时候又让人受不了。当你读完整个故事,回头整理这个完整的故事的时候,才会不情愿、不忍应对的发现,原先把任何一个故事单独拿出来分析的时候都能真实的感受到那种撕心裂肺的痛,难以承受的痛。他不屑于写那些下里巴人,而是用一些看似荒诞的故事,讲述着高度真实的生活。

文字里的安静,冷漠,无形间渲染了一种压抑沉闷的气氛,不断的痛苦从而不断的期待,想发泄却又束手无策,只能完整的看完,被这种单纯痛苦所摆布,甚至是被玩弄于股掌之中,令你无法自拔,也不想自拔。当你痛到麻木的时候,才能看清现实,在简单单纯的感情里看待理解生命,好好活着。余华深沉的讲述着生命的杯具,

对于杯具这件事我也有一点自我的看法,人之所以喜欢看杯具,喜欢被这种杯具所打动,无非是想寻求自我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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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1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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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展现了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掀起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波浪,表现了一种面对死亡过程的可能的态度。活着本身很艰难,延续生命就得艰难的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

读完这本书,使我想起了最近的一则新闻消息,10月31日一架从埃及飞往俄罗斯圣彼得堡的俄罗斯航班坠毁,机上共217名乘客和7名机组,除俄罗斯游客还有两名乌克兰公民一名白俄罗斯公民。飞机起航约23分钟,失去联系,最后发现坠毁于埃及西奈半岛,机上224人,没有生还迹象。遇难者中有17名儿童,最小的还不满1岁。在这些失事人员中大部分都是整个家族出境旅游,遇难者遗体陆续运抵开罗。对于这起事件发生的原因,众说纷纭,埃及总理称机上无异常现象,坠机或因技术故障,具体的情况还需进一步的调查。最新消息一架俄罗斯货运机又坠毁了,自马航失事以来,飞机出现意外的频率很高,这不得不让我们反思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这给一个家庭带来了多少灾难,对一个家庭来说是多么大的痛苦。这也让我们这些活着的人没有理由不再珍惜已经拥有的时间,也没有理由再抱怨现实的残酷。

每天清晨醒来,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看着街道人来人往,你会感觉到:活着真好!在你人生不如意的时候,想想那些还未来得及好好看看这个世界的人,你就会觉得活着真好!因为你比他们幸运,还有时间和家人相聚在一起,还有时间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创造自我价值,为这个世界奉献一份微薄之力。等自己老了,走不到了,回想自己年轻时候的点点滴滴,也不会因为自己碌碌无为而感到后悔,有梦想就去追吧,万一实现了呢?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人活着的意义在于责任,出于一份对父母及家庭的责任。我记得初中时老师给我们讲了一段刻苦铭心的寄语:人为什么要有肩旁,就是因为你生下来就要承担责任,责任伴随着你的一生。是啊,生命只有一次,不管你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既来之,则安之,每件事物都有它存在的道理。顿时觉得那些因为事事不如意而选择逃避,轻生的人,或许他们是真的没有了人生奋斗的目标,但我觉得无论你对生命的感慨是什么,无论你的生活是多么不如意,你没有理由去选择轻生,因为你还有那么多爱你的人及你爱的人,不管是什么时候,想想那些比你还要悲惨的人,想想你的家庭,你的离去会给他们带来多大的痛苦及多大的伤害,别因为自己承担不了责任,而拖累别人,多为别人着想,多替别人考虑。

珍爱生命,热爱生活。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并且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不同的,各具特色。不要埋怨生活的快节奏,也不要因为昨天的逝去而苦恼,把握好今天,规划好明天,活出一个与众不同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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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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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付出竟然可以超越血缘关系,面对一个失去母爱,过着奴隶般的生活,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小女孩,他会以亲人的身份出现来解救她,尽可能的创造爱的环境来让这个小女孩感受人间存在的温情。他用全部的爱来弥补女孩残缺的内心。这是一个苦役犯冉阿让的崇高行为。

“苦役犯”这个名称就像是个火红的铁器重重的打压在冉阿让身上,顿时冒出了刺鼻的烟气,留下的痕迹永远也无法消除,它就是一个疮疤。直到他死去还是没有改变身份,仍是带着苦役犯这个不了磨灭的身份称号离开人世。是的,曾经他因为犯过错误,这个错误在今天看来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啊,因此受到判处19年的劳役的惩罚,可是自从遇见神甫后,他改变了,彻头彻尾的改变了。摒弃了之前在牢里埋下的所有恶念,以一副全新的面貌出现,而改名字也是洗心革面的表现之一。从此那个苦役犯的恶劣品质逐渐的离他远去,可以说这个是个虚称。可是人们好像很喜欢记着别人曾经犯的错误,而很容易忘记别人的好。永远也忘不了给冉阿让戴上“神圣的光环”!当然他自己也没有忘记!

一直以来冉阿让对待珂赛特是慈爱的,竭尽全力来爱护她,保护她,两个人相互分享来自彼此的爱。大概存在太大的年龄差距,使得父女间的游戏很少,但这个不善言辞的父亲总是以简单而仔细的行为使他的小天使快乐、无忧无虑。他既是珂赛特的父亲同时也是她的母亲。他依然在默默地付出,不求回报地付出着。

他是位坚韧无言的老人,决定要做的事情从来都不是通过言语来传递的,一切的打算都早已呈现在脑海里,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一个叫马吕斯的年轻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去救,因为他是珂赛特喜欢的人吗?徒步走在充满危险的下水道里,随时会因为判断错误而走入死尽头,随时会陷入沉积着淤泥的水坑,何况还背着受伤的马吕斯,在几乎面临失去希望的时候,他整个人被水掩埋,下身陷入淤泥中,但他始终没有打算要抛弃年轻人一个人一走了之。凭着准确的判断,这才一次又一次的远离死亡。尽管是个老人,但他的力量永远是那么的强大,永远没有放弃,这都来源于对珂赛特的爱。

他太爱她了,不舍得她离开他,偶尔这个老人也会自私一回,为了满足自己占有珂赛特的欲望而采用一点点小手段让珂赛特和马吕斯分开,但是他的“反抗”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他心里住着的天使已经成为了别人的妻子了,他祝愿她得到了幸福。那股阳光清泉已经离他远去了,一下子老人失去了存活的精神支柱,我想他的心里应该既是快乐的又是空虚的。空空的,感觉像是丢了一件宝贵的珍品!

冉阿让对珂赛特的感情赛过了真正的父女之情。最后老人是带着幸福进入天堂的!他不会再被“苦役犯”打扰纠缠了!他走得很安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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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海底两万里高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1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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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的阶梯。”读了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后,我不得不这本科幻小说,巧妙地将科学和幻想结合起来,将水下的生物描绘的淋漓尽致。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鹦鹉螺号”的故事。1866年,有人以为在海上见到了一条独角鲸,出于对航海安全的考虑,也是在公众的呼吁下,由美国派遣了亚伯拉罕·林肯号对“海怪”进行追逐。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参加了这次追逐行动。结果,追逐怪物的战舰反被怪物追逐,并遭到“海怪”的凶猛袭击。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助手康塞尔,以及一名捕鲸手尼德·兰落水,被“海怪”所救,此后便被尼摩船长软禁在这艘神秘的潜艇中,之后便开始了海底两万里的环球旅行,并发现这是一艘名为“鹦鹉螺号”的潜艇。最后,他们设法逃走,重回陆地。

在旅途中,阿龙纳斯一行人遇到了无数美景,同时也经历了许多艰难险阻,例如在巴布亚新几内亚他们的船搁浅了,遇到当地土着人的攻击,尼摩船长用他连接在金属梯子上的闪电挡住土着人进入“鹦鹉螺号”;在南极他们被困在厚厚的冰下,潜艇极度缺氧,但潜艇上所有人轮流用工具和开水把底部厚10米的冰盖砸开,逃上大海;在大西洋“鹦鹉螺号”被章鱼所困扰,他们拿斧头和章鱼展开肉搏战,一名船员惨死;在北大西洋“鹦鹉螺号”遇到一艘英国驱逐舰的炮轰,除那三位“俘虏”外个个义愤填膺,用“鹦鹉螺号”的冲角把驱逐舰击沉;在印度洋的珠场和鲨鱼展开过搏斗,捕鲸手尼德·兰手刃了一条凶恶的巨鲨。他们眼中的海底,时而景色优美、令人陶醉;时而险象丛生、千钧一发。经过一系列奇怪的事情,阿龙纳斯终于了解到神秘的尼摩船长仍与大陆保持联系,用海底沉船里的千百万金银来支援陆地上人们的正义斗争。

读完这本书,我十分佩服伟大的儒勒·凡尔纳了,它给人类带来了“鹦鹉螺号”——这艘与人世隔绝,却与人世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神秘潜艇,他凭借他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向我们展现了深海两万里行程的奇幻旅程。我感叹道:“他真是太厉害了!”

凡尔纳所描绘的那些人物所体现出来的精神也是令我十分敬佩的。“鹦鹉螺号”艇长尼摩又是个身世不明之人,他逃避人类,蛰居海底,而又隐隐约约和陆地上的某些人有一种特殊联系。凡此种.种,都给小说增加了一层神秘色彩。既是小说,人物当然是虚构的,作家给鹦鹉螺号艇长取的拉丁文名字,更明白无误地指出了这一点——“尼摩”,在拉丁文里是子虚乌有的意思。但这并没有妨碍作者把他描写成一个有血有肉、让读者觉得可信的人物。

尼摩船长的热于创造、遇事镇冷、遇到困难不屈服的精神是我们当代中学生应该学习的。现在的我们都是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点风吹雨打,受到一点小困难就容易退缩,就容易放弃,今后走向社会,将会有更多的坎坷和艰辛在等着我们,我们要有尼莫船长的不屈不挠、不畏艰险、顽强拼搏的奋斗精神,就会获得成功。

现在,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敢于建造、发明的人越来越少,一些富翁游手好闲,有的竟骗取国家财产……他们万万没有意识到自己可以创造一样东西,为国家为社会贡献一点别人不能做到的好事。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阿龙纳斯教授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德·兰的勇敢都是我们该学习的。

《海底两万里》委实是一本经典的科幻小说,凡尔纳为我们创造了发展的道路,100多年前人类的幻想今日变成了现实,不禁感叹:“探索是永无止境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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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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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通过描写中国的一个封建大家请的没落与分化,描写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其中,最令我记忆犹深的便是鸣凤要嫁到冯乐山做姨太太的情节。

主人公觉慧对丫环鸣凤一往情深,但他们的爱情被高老太爷发现,认为门不当户不对,就决定把鸣凤送给孔教会长冯乐山为妾,而觉慧却无能为力,最终鸣凤不甘屈辱,投湖自尽……

看到这里,不禁令我讶然。在封建制度下,下人们的命就像蚂蚁般渺小,主人轻轻一掐指便无声无息地死了。难道在黑暗腐朽的封建制度下,人命就这么脆弱吗?仔细想想,这种事情的发生不都是因为这不可理喻的社会制度吗?就是因为在这残酷的制度下,中国的女人才会如此懦弱。

但同时,鸣凤被迫嫁去冯家,而觉慧却眼睁睁看着这事情一步一步地发生下去。可以看出他对鸣凤的爱情是远远不及鸣凤对他的爱那么坚定和忠贞的!我想,就算鸣凤最后没有嫁去冯家,最后也不会和觉慧有好结果的。这无疑是上天给觉慧的一个考验。

回到社会上,可以看到满街都是牵着手,揽着腰的情侣。可是又有谁知道哪一天他们会因为对方的不忠贞而分开了呢?更或许,有些人只是贪图一时新鲜而在浪费青春。也许,也有一部分的男生像觉慧那样,虽说是勇敢,轻易地许下诺言说要守护对方一辈子,转过头来,面对家庭和身边亲朋好友极烈反对,又有几个人真的会抛下现今拥有的一切和对方相守一世呢?觉慧虽说是有进步思想的新青年,但他身上仍存在着封建思想的劣根,使他不能彻底、坚决保护鸣凤。有些人的爱情,终究是悲剧。

“命运哟!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哟!”鸣凤这句时常对自己说的话暗示了她的最终结局。在那个时代下,仿佛一切都是徒然的……鸣凤只是那个社会中的一个代表而已。

这就是鸣凤与觉慧被社会湮灭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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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活着》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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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难以一帆风顺,定会跌宕起伏。这起伏,可能对生命的旅途无关痛痒,诸如作业被批,小考失利;亦可能改变你的人生轨迹,诸如高考、从业……

但是,无论大喜,亦或大悲,只有活着,你才能感知这一切,才有机会去细品人间甘甜,才能去遍尝人间疾苦。

书中,春生,书里唯一一个自杀而不是为外界因素而死亡的人,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灰冷的印象。被拉去当兵,他没想过自杀;为了抢一两个大饼而鼻青脸肿,他没想过自杀;一次次逃走又被抓回,他亦没想过自杀。他知道,战争终究会结束,即便周围一片黑暗,在那遥远的地方,仍有一丝微茫光明。他熬过了战争,终选择了自杀。或许,是从县长位置跌落又为万人所指,身心饱受摧残,或许,是十年动乱,心中的光明比战争的结束来得更遥遥无期,无论怎样,他都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都不会看到胜利降临眼前了。正如普希金在《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中所说“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是的,一切好的、坏的、乐的、悲的,只要我们都还活着,这一切的一切都会被时间的长河,冲散到天涯。

本书的主人公,福贵,给人的,则是一种渡尽劫波仍积极向上的人生色彩。他家道中落,一个地主家的公子哥儿沦为无家可归,亲人都离他而去,甚至和他相依为命的外孙苦根也死了。前路凄苦,他为什么要活着?人生黯淡,为什么还要“熬”剩下的一天天呢?为什么还要苟延残喘地活在这个令你身心俱疲的世界上呢?看完《活着》以后,这个问题曾一直一直在困扰着我,无解。苦根死后,他,没有随着已故的亲人,一起奔赴那虚妄远方,而是天天和老牛一起,孤苦伶仃活在世上,独尝世态炎凉。

生命是享受一切的基础,是创造有意义人生的前提。福贵向往着以后的日子,对将来的未知充满憧憬,经历诸多磨难,不屈不挠,即便在他亲人都离他远去剩下孤零零的自己,即便只剩下一头和他一样苍老的牛。他坚定地、坚定地要活下去,希望这头牛会成为他人生旅途中的最后一位伴侣,在他心里,还有一片没有被那种磨难所涂黑的大光明。福贵渡尽劫波依然仰起头来微笑的顽强,永远不会被困难打倒的坚韧,对生存对生命的难以描述的的渴求,给我心灵的震撼。

活着,真是一件幸福的事。只有活着,才有机会斟酌悲喜;只有活着,才有资格评点成败;只有活着,才有心境品味荣辱;只有活着,才有精力参悟生死……

有生命,才能享受这一切。活着,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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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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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明白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之后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透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完美而温润的回忆,此刻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就应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光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此刻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思考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透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利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之后回到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比较,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齐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取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十分苦恼,他期望自我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之后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之后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那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最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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